时间:2023-03-16 16: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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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遵循教学计划和不改变新课程标准理念的情况下,对学科内容的知识进行巧妙设计,努力寻找切入点和渗透点,向学生讲授该课知识的同时,将法律知识融入进去。例如,在讲授五年级下册《品德与社会》学会集体小主人———自主选举班委会这一课的时候,我利用教材和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班的学生自主选举班委会,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民主选举的方法,在真切的生活体验中体会民主选举的意义,增强民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为他们将来参与社会民主生活打下一定的基础。在学习《信任是做人的根本》这一课,利用书本上的案例:广州发生了严重的“假酒中毒”事件,导致50多人中毒,十多人死亡。在向学生讲授诚信是一份社会的责任,也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规则,同时也让学生树立了保护产权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有以下几个优点,第一,可以解决法制教育与一般教育在课时上的矛盾。渗透教育追求的是与主课内容的自然融合,并非教师在主课上专门设置时间进行法制教育,而是在课堂教学中自然而然,顺理成章地在课堂教学中进行渗透,不仅丰富了主课的内容,还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其次,可以较好地解决法制教育与教学计划之间的矛盾。课时少、教学容量大是当今义务教育的一大特征。如果法制教育的内容根据主课的内容而确定渗透点,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就没有必要改变原来的教学计划,也无须重新编制专门的法制教材,通过教师对主课的内容进行巧妙的安排就能实现法制教育;第三,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法律知识本来就是抽象乏味的条文,难以激发学生的兴趣。但是,如果把这些法律条文通过教材的具体内容进行演绎,使抽象的东西形象化、实用化,这样更容易被学生接受和理解。
二、在教学案例中渗透法制教育
在课堂教学中,我们可以通过列举生活中真实的事例,让学生充分讨论,透过实例,掌握法律知识。例如,我利用《法在我们身边》这一课的事例:我们社区有一个叫玉娟的同学,今年11岁,父母下岗后,家庭生活困难,因此,家里的人不打算让她上学,要让她到大伯开的饭店里打工。让学生讨论后说出自己的看法。首先,我问学生: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玉娟的父母让孩子辍学打工这种做法对吗?孩子们都说不对,玉娟应该上学读书,但是,至于为什么不对,孩子们就说不上来了,于是我就相机给孩子出示有关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玉娟的父母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其次,玉娟的大伯也违反了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规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这样一说,孩子们都明白了自己原来享有如此重要的权利。就这样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法律知识深入到每个学生的心里,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三、结合品德教学游戏对学生进行
法制教育课程的设置,必须服务于法制教育的理念和法制教育课的本质。法制教育的理念要求将法制教育课从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知识化教育中解放出来,设置成独立的法律基础和法律技能的教育课。职业院校法制教育的本质是以广大在校学生为对象,以法治和法律为内容,以培养其法律素质、传授法律技能为目的,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主旨,展开的教学活动,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三者的合一。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要从注重学法转变为注重用法。职业院校的法制教育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和法律知识(法律技能),主要应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通过一定量的法学理论教育,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在思想上树立起法律权威;通过讲解和介绍宪法,了解宪法是民主制度的产物,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结合不同专业,有选择地向学生介绍一些与专业密切相关的部门法,培养学生守法、护法、用法的知识技能和自觉意识。目前,不同类别的职业院校整齐划一地以开设一门法律基础课,由于课时少,内容庞杂繁多,教授者,犹如蜻蜓点水,匆忙赶进度,只能是简单地进行一系列知识罗列和堆积;学习者往往疲于应付,死记硬背,应付过关考试,师生都苦不堪言。这显然有悖于法制教育的真实目的。在法制教育的内容选择上,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业及各校的侧重点需要,除进行宪法、刑法、民法等大法的一般性普及外,还开设一些与各校专业(行业)相关、与各类学生受体相通的法律课程,使法制教育贴近学生的生活,融入学生的内在性需要。
二、法制教育教材的改革
除了《法律基础》主教材外,各职业院校还可以根据本系统、本校的专业和对应的职业的特点,结合与之相关的部门法的内容,简明扼要地编著对主课程具有辅助、补充作用的选修课教材。配合学生就业和创业的需要,可加以《劳动法》、《合同法》或有关工商、金融、会计等部门规章的重要内容,作为《法律基础》课的深化和延伸,以利于进一步提高学生步入社会的用法能力,这才算是达到《法律基础》的教学目的。为了不使必修和选择课的教材陷入抽象无趣的地步,也可以在辅助教材的下半部分收编一些教学案例,这些案例具有以下特征:
(1)能充分体现法律或部门法的基本原理;
(2)结合学生的专业和未来就业的职业特点,以相应的部门法的基本规范和运用规则为内容;
(3)配合当前的时势特点,增加反映当前青年人的普遍诉求,或者代表了与专业相关的该部门法发展变化的新趋势的内容。现行教材中的一些常见的法律名词,完全可以放在案例中加以注释的方式,让学生们能够在理解中实际运用它,而不必死记硬背大量的名词;这一来,教材的编排体例就搞活了。这样编排的教材,不可能不受到学生的欢迎,且完全可以作为其职业和专业化法律素质培训的选择课。经对职业院校的特点就是职业性较强,学生实习和实际工作的机会较多,在法制教育中,应充分利用职业院校的这一特点,围绕学生所学专业的特征以及职业预期,在开展普及型法律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法制教育层面,创新教育模式,应当开办部分与各专业职业发展相关、高职学生普遍关心的课程,可以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加学生对专业相关法律的关注,使法制教育贴近学生的需求,融入职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例如,对于物流专业的学生,如果能够开设《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国际商法》等课程,将对学生法律知识积累、法律素养提高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对于轮船航海等专业的学生,开设《交通法》、《海商法》、《国际法》等课程,对于财政金融专业的学生开设《金融法》《税法》等课程,这些将有助于他们提高就业能力。只有让高职学生切身体会到法律对他们学习、就业甚至一生的影响,他们才能够保持对学习法律的高度热情,进一步促进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自身实际职业能力。
三、法制教育教学方式的革新
(一)组织模拟法庭。这个做法以往就有,但调查显示学生们仍热衷这个方式,因为其参与性和综合功能比较强的缘故,在采用这个方式时,要注意选择适当的案例,对非法律专业学生而言,选择理论难度不大、受人们关注的典型案例或与现时代年轻人关系密切的案件会比较容易发挥。同时,应注重教师的指导作用,可以对案件程序和理论要点作剧本式的安排,以增强其表现力和表演功能,显现出模拟法庭的参与性和观赏性。
(二)讨论式教学。这个关键要有好的、大家关注并容易产生不同见解的题目。讨论的形式可以灵活多变,老师事先作一些必要的提示,也可以要求分组讨论中选派代表做总结发言。
(三)开辟第二课堂。这是最灵活、最多样化的尝试,比如组织大家到相关的法庭旁听一些大案、要案,参观监狱,组织下乡普法,在重大节日在校园内外宣传展开法律咨询活动,组织法律社团和校园法律援助机构,开辟法制园地宣传栏等,师生共同携手丰富校园的法律与文化活动,都能令人感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的氛围。
(四)组织法官、检察官和法学专家开设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如果配合适当的主题,比如宣传新法的诞生、重大的法律制度的变革,这样做法效果会更佳。其频次以每学期二至三次为适宜。以上方式可以齐头并进、多管齐下,也可以着重采用其中的二三种方式展开,教师们可以根据本校的教学条件和学生群体的不同爱好选择性地适用。五、建设优良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在当前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制教育课合并的情形下,法制教育课的师资队伍得不到保障,非法律专业学位的老师任课的比例居高不下,还有大量的以政治教员和辅导员兼任的情况,情形不容乐观。这些非专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得到再提高的机会不足,教师队伍整体的专业素质提升的速度偏缓,远远不能满足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深化和创新的需求,这是现状。建设优良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一方面应从法律专业人士和法律学位应届毕业生中招聘适用人才,确保法制教育课教师的学历和专业水平,这是居于第一位的。其次就是教师队伍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遇问题;当然,在全面实现法制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化之前,这是必要的权宜之计。第三,也应注意教师队伍年龄与教学经验、法学专业学位与法律实践经验的搭配,利于教师群体共同提高。第四,在有条件的院校,可组建法学课教研组,共同研讨开拓高职院校的法制课教学,发挥教师队伍的集体力量。
四、结语
一直以来,在高校法制教育中主要采用“注重课堂教育、辅以实践活动”的教学模式,此种模式过于急功急利,虽然可指导大学生快速掌握基本法律制度与法律常识,但是,因法制进程一直处在动态状态,此种教育模式愈发不适应,导致法制教育效果并不理想,使其面临较大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注重知识传授,忽视理念教学
法制教育的本质为理念教育,旨在通过法制教育活动来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精神,形成法律信仰,为此,法制教育在灌输法律知识的同时,还应强化理念教学。然而,在具体的法制教育中,单纯注重知识传授,忽视理念教学,主要以制度内容为主,在制度价值与法律理念方面的讲解较少,将制度看作教育的重点。
(二)忽略师资力量建设,教学深度不足
现阶段,政工干部是高校法制教育中的主要师资力量,从体制层面上来说为两课教师,同时兼任思政课教师与法制教师,且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教师的专业是与思政有关,系统化学习法学的较少,对法学理论的认知较少。另外,因公共基础课具有沉重的教学任务,这制约了教师的进修学习,大部分均是以自学形式来强化专业能力。因专业水平与素质的影响,在具体的教育活动中,片面讲解法律条文,缺少对价值理念的剖析与引导,无法促进法制教育的发展。
(三)注重课堂教学,忽略实践活动
若想强化法律意识,则应在讲解法律知识的基础上,着重培养法律情感,强调法律信念。尽量在法制教育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使其深入体会法律,从内心深处真正树立法律信仰,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法制教育的根本目标。然而,在具体的教育活动中,学生的切身体验较少,主要采用灌输式教育模式,缺少对心理体验的考虑。
(四)课时有限,教学效果不高
法律意识的强化、法制观念的形成均是一个长期过程,但分析各所高校的法制教育计划可知,课时有限,外加教学改革的推进,法制教育课时被严重缩减,在教育课时有限的条件下,其教学效果也不言而喻。另外,一些高校将法制教育安排在第一学年,刚刚进入大学校园的学生,其心理正处在调试期,理性思考欠缺,且法律理念教育相对抽象,这在无形之中制约了教育效果的提升。
二、高校法制教育的理性选择
(一)正确认识法制教育目标
在具体的法制教育活动中,应牢牢树立一种理念性教育,尽可能规避或者降低法律工具主义对教育活动的影响,将其看作一种信仰教育。高校法制教育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还应培养大学生形成坚定的法律信仰,并在社会生活中积极贯彻法律制度,达到法制教育的根本目标。
(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目前,在法制教育中,绝大多数学校均由思政教师任课,这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思政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为此,高校应强化师资队伍建设,聘请毕业于法学专业的人担任法制教师,以此来解决当前法制教育中专业性不强、教学水平不高等问题。另外,如若条件允许,还可邀请专业、资深法学专家进入学校开展主题讲座,进而提高法制教育的时效性。
(三)重新审视法制教育内容
在法制教育目标的基础上,重新审视法制教育内容。高校法制教育与法学教育存在差别,它并不强调教育内容的全面性,也不突显职业能力的培养,主要围绕可帮助大学生形成坚定法律信仰的知识与制度开展教育活动,例如,人民思想。只要可强化法学生法律意识,并能促进法制观念形成的法律制度均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另外,高校法制教育还应有效对接中小学法制教育,确保法制教育层次鲜明,且具有一定的延伸性。
(四)依据法制教育规律,编制科学的教育计划
法制教育的本质为理念性教育,为此,应合理延长教育周期,适当调整教育计划。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分离法制与道德教育,另一方面,不要将法制教育周期局限在某个学期或者某节课堂上。在大学生的四年学习生涯中应合理安排法制教育,在教育初期主要采用课堂教育的形式,并通过笔试来考查学习成绩。在中后期可以采用社会实践的形式,并通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等进行学习成绩的考查。
三、结语
简而言之,就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德育”、“智育”之争“。德育”中的重要内容“道德”本身是具有知识属性的“。知识构成道德的基础,在人的德性培养中,如果缺乏了知识基础,人的德性就会流于空洞的善的意愿和善的情感。”将“德育”与“智育”割裂开来不仅不利于“育人”目标的实现,反而会造成伤害。因此,有学者认为,高校思政课应追求“德育课与智育课的统一”,不应割裂高校思政课德育价值和智育价值的内在统一性。高校法制教育也应努力实现“德育”与“智育”的有机结合,以期更好地实现“育人”目标。
二、课程融合对高校法制教育目标的影响
1.高校法制教育目标
法制教育的定位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决定了法制教育的目标。作为高等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的基础课,在其2013年修订版教材中明确提到,“《基础》课是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重要课程。”“法律素质是指人们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素养和能力。”2013年,教育部、司法部等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根本目标。”综合而言,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就是通过整体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使之成为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了法制教育目标的实现,教育部、司法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分别对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阶段的法制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高等学校,该意见要求“,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使学生了解现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可以说,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方位开展,需要贯穿大中小学全过程。实现法制教育目标需要强有力的保障和政策支撑,那么作为法制教育重要一环的高校法制教育在课程融合背景下是否得到了有力的保障是值得认真思考的。
2.课程融合对高校法制教育目标的影响
如果说高校法制教育被置于“德育课程体系内”是因为“育人”的价值追求,基础课中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融合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育人”价值。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制教育在德育定位背景下的课程融合之中,由于得不到有效保障和支撑,对法制教育目标实现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具体表现如下:(1)学时得不到有效保障。2013年,教育部、司法部等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学校要保证法制教育时间,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和法制教育活动时间。”但实际情况是,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规定,专科院校设置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3学分,按照多数学校1学分等于16或18个学时折算,该课程总学时大致为48或54学时,其中还包含着并不一定能够落到实处的实践学时。在高职院校能够具体落实到《基础》课实际理论教学的学时往往为30多学时。在总学时比较有限的情况下,教材中的法制教育能够得到的学时往往是由授课教师根据授课进度和自身知识结构随机掌握。有学者就认为“在课堂教学中许多老师直接用于法制教育内容的时间甚至不足10学时。”那么,法制教学到底需要多少基本学时,才能满足其目标要求不得而知。(2)师资得不到有效保障。2013年,教育部、司法部等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强法制教育工作力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门的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班,在其他各类教师培训中增加法制教育内容。”在1995年,国家教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联合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中更是明确要求,法制教育“必须有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高等学校要根据法律基础课教师配置的要求配齐专、兼职任课教师。”但在课程融合的背景下,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多由非法律专业且未经过系统培训的思政课教师承担。在法律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的情况下,任课教师在法制教育中存在着不愿讲、不敢讲的情况。缺乏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特别是缺乏法制培训使得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师资难以有效实现法制教育的目标要求。(3)教学研究难以得到保障。法制教育既不能等同于思想道德教育,又区别于法学教育,需要开展专门的教学研究。在实际工作中,高职院校的所设思政课部一般按开设的三门课程,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分设不同的教研室,法制教育属基础课的一部分,一般属于德育教研室,其工作重心在思想道德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法制教育的教学研究工作由谁来具体负责并不明确。且法制教育虽有别于法学教育,但又需要不断吸取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需要与法学研究进行必要的交流与沟通。在现行框架下,承担法制教育的高职教师作为思政教师缺乏与法学研究平台沟通交流的机会,难以通过沟通交流得以提升。由于缺乏专门的团队,缺乏与法学研究沟通交流使得法制教育研究相对滞后,法制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说服力都有待提高,由此影响到了法制教育目标的实现。2013年,教育部、司法部等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需要“明确学校法制教育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但在实践当中还未见落实。(4)法制教育实践环节难以得到保障。虽然课堂教学是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但法制教育仅仅依靠课堂教学还不足以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鲜活,法制教育的实践环节也是不可或缺的。2013年,教育部、司法部等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增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鼓励学校组织模拟法庭、法制征文、法制绘画等活动”,“让学生参与学校建章立制过程和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但在课程融合背景下,《基础》课的教学重点、任课教师的专业背景决定了实践活动、第二课堂往往围绕思想道德教育而展开,法律教育实践环节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数量和质量都难以得到保障,进一步影响到法制教育目标的实现。
三、结论
1.教育主体面较窄
首先,学校教育不到位。相对而言,现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任务都是落在学校身上,但是现实中,部分学校把这个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并没有深入将法的精神和权利意识交给学生。学校教育中心始终在教学和考试上,农村学校更是多问题,,都可能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留守儿童无心上学,农村整体教育水平差,学生更无法得到良好教育。其次,社会主体群体效应发挥不充分。我国整体国民的精神生活还跟不上速度,青少年在各种诱惑之下很难自我鉴别和自我控制,容易引发各种犯罪。社会主体在实施自己的行政职能时,要认真起到社会引导教育的作用,例如公安、看守所、司法局、社区,及其他公益组织,都可以发挥自身的法制教育作用,为社会法制发展贡献力量,教育好祖国的下一代。再次,家庭法制教育的缺失与不足。我国整体国民的法制意识相对不高,因此,家庭在实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时必然受到限制,家长本身就不懂法,所以也很难教育孩子。家庭教育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础环节。家长应该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切实对孩子履行法制教育的义务。家长的过度溺爱、法制观念淡薄,都将制约法制教育的效果。
2.教育内容不明确
当前很多教育主体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混淆。教育层面还仅限于“知法”层面。知法要明义,最后要做到的是守法,守法是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我们法制教育要做到让学生守法,并且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教育的对象应分层化,根据学生的年龄和特点,进行小学、中学、大学的法制教育,内容和教学方式手段要相应同步变更,不可照搬照抄,全盘均一个教育模式。
二、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多元化探索
针对目前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诸多缺失,有必要结合当前新形势,综合利用多方力量,进行多元化法制教育探索。以下提出几点建议:
1.教育主体多元化,联合力量,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综合机制
第一,学校是法制教育的基本阵地,必须从源头上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可以定期让学校领导和老师参加司法系统做的法制培训,同时可以聘用有教师资格的法律专业毕业生,他们既可以上思想政治教育课,又可以定期做讲座,为学校师生作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厅主管部门可以尝试将法律知识水平引入成绩评定,教师的绩效和年底考核也要跟法律知识水平相挂钩。还可以考虑将学生法律知识水平的高低列入到学校教育水平的评估中去,激发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自觉性。另外法制教育教材要深入浅出,要结合最新案例,学生感兴趣,能看懂能掌握法制知识为目的,教学计划要制定具体详细,具有可执行性。
第二,家庭教育是基础。学校要随时跟家长沟通,可以通过电话,微信,QQ,飞信等信息手段经常发送法制教育知识点,班主任可以建立微博,家长通过微博法制知识学习后来教育学生。另外,定期召开家长会也是把握学生的身心动态发展的较好方法。
第三,社会应该成为家庭和学校的支柱力量,联合发挥最优力量。首先,司法系统部分可以连同教育局,建立“警校共建”机制,定期关注学校周边环境,实施行政手段对学校周围的网吧,有黄色活动的场所进行整治,防止青少年受到不良影响。另外,可以发挥公安监所的教育作用,公安监所包括看守所、妇女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拘留所。可以让学生参观这些场所,听取反面案例,让犯案之人做些改造后的感想,这会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看守所可以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宣传栏上做些相关的典型案例,这无疑将对参观者起到深刻的震撼和警示作用。典型案例要是真实发生的,切合学生生活,能触动他们心灵的案例,并且可以结合法律知识,生动活泼地进行青少年教育,让他们养成懂法、守法的习惯。公安、戒毒所、看守所、拘留所还可以联合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教育基地的宣传展板要不断更新,与时俱进,放更多实际的案例,图片真实展示,以此保证教育的长期性。社会各力量可以联合起来,建立综合教育机制,主动走出来到广场,进校园教育。
第四,社区法制教育。可以让青少年学生深入基层,进社区以自身所学法律知识,在社区中作法律宣传,为老百姓做法律知识服务。村、镇等基层有专人负责法制教育工作,制定具体的行政职责。
2.教育方法和手段的创新
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要根据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特点设计教育方法和手段,他们喜欢活泼,丰富,直观化的教育方法,所以教育方法和手段的设计必须激发他们的兴趣,要具备新颖性和直观性。并且最好能让他们同时参与到其中,有互动的环节,比如定期举办法制知识竞赛,有丰富的奖品奖励,还可以通过社区日的互动,让家长带上孩子到社区活动室参观,参与法制游戏,定期举办法制类晚会,通过小品相声等传递法制精神也是青少年喜欢看的。另外,可以有效利用多媒体网络和多媒体直观教学手段。现在青少年们拿着一台手机上网,就随时随地可以搜到各种信息,但是在网络的便捷化的同时,也要看到网络信息混杂,辨别能力不高的学生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因此,首先,可以在学校建立法治教育网站,让学生可以自由上网站浏览法制教育视频和学习专业知识,另外学校可以开发网络法制教育资源库,课程教学可以从资源库中选取内容讲授,这样会更加系统。其次,学校可以建立法制教育在线交流平台,教师可以与青少年学生网上聊天,这是学生喜欢的互动方式,可以随时解答他们的疑惑,学生思想道德的状况和法律意识,以便随时发现存在的隐患。最后,可以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等社会机构网络沟通机制。
三、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特殊群体的特殊教育
农村留守青少年常年跟父母分离,父母远在他乡打工无法照顾到孩子,导致他们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心理和生理都缺乏有效动态监督,在外在诱惑之多的社会环境下,农村留守儿童他们的识别鉴别力更差,导致犯罪爆发率极高。有的青少年是年迈的隔辈亲属代看,但这辈人基本上都是文化程度低,身体有病,年龄大精力有限,无法有效对他们进行精神引导和道德管束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让农村留守儿童更容易走向岔路。对此,社会和学校应该负起更多的责任。首先,村中应设置法制教育办公室,由专门部分专门人负责,调查所在区域有多少留守儿童,要动态监管他们的状态。另外定期开展法制讲座,将村的中小学学生集中在一起,讲述法制知识。
其次,可以在学校开展丰富的法制知识文化活动。例如可以创办法制主题的板报,带领学生观看法制电影,中学晚自习开始前让学生看中央台12频道法制与社会频道,开展小组辩论赛,举办法制晚会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再次,要整治村中的诸多网吧,禁止青少年进入,如果有违反的商家,将予以重罚,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工商文化出版部门,广播影视传媒等部门可以联合展开扫黄打非互动,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对游戏厅娱乐场所定期整治,积极营造良好的青少年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此同时对村中闲散人员经常聚众赌博的,要对他们进行教育,以往青少年学这些人的行为,迷上赌博。最后,心理辅导必不可少。村里可以组织热心人士或者退休的心理医生,大学教授到留守青少年中进行心理辅导,如果比较特殊的家庭还可以整体家庭心理辅导。
四、结语
1.有利于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顺利开展
在中等职业院校教育中,最重要、最基础的两个方面就是会计专业汉语教学和思想道德教育,在教学过程中,两者既相互独立,又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为了更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道德素质的教育,将法制教育有效融入会计专业汉语教学中已经成为了中职会计教师的一项重要教学任务。因此,教师在开展汉语教学活动中,不仅要注重对专业知识的传授,而且还要根据教材的实际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由此可见,会计专业汉语教学中贯穿法制教育能够更有效的促进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顺利开展。
2.有利于实现职业教学培养的根本目标
中职院校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教育目标主要就是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秀人才。会计专业汉语教学中贯穿法制教育是对学生进行知识的传授、思想的教育、行为的规范,培养和提高学生熟练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使教与学达到预期的目标。
3.能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中职院校教育的根本目标并不只是单纯的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而且还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历史重任。因此,教学目标并不能只局限在对知识的传授上,而且还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而这一目标的实现,仅仅依靠思想道德教育是远远不够的,而是要将会计专业汉语教学与法制教育充分结合起来。会计专业汉语教学中贯穿法制教育,其核心就是将社会主义价值体系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从根本上提高对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心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二、如何在会计专业汉语教学中贯穿法制教育
1.找准会计教材中知识点与法制教育的结合点
与其他汉语教学相同,会计专业汉语教学的内容同样是以听、说、读、写为主。不同点在于,其他汉语教学的内容几乎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内容,而会计专业汉语教学所涉及的内容,大多都是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业内容,比如说账户、资产、负债、财产所有权、会计核算等等,通过对这些词汇的学习,学生可以对与其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更好的掌握与了解。在明确教学内容之后,教师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将教学中的知识点与法制教育有效结合起来。比如说:在会计专业汉语教学过程中,一定会有与经济管理、会计监督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相关的教学内容,在对这些内容进行讲解的时候,教师便可以选取一个最为合适的知识点,引导学生对会计活动中相关的利益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让学生明白,这些利益不仅仅关系到国家,而且对个人也会产生极大影响。例如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面对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利用自身的工作便利,有目的的开展会计舞弊行为等。这些行为不仅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而且一旦被揭发对个人今后的发展也会造成巨大影响,严重的甚至还会遭受牢狱之灾。
2.挖掘教材中所蕴含的法制教育素材
就目前会计专业汉语所选用的教材来看,其中或多或少都涉及了一些与法制教育相关联的内容,为了能够将法制教育有效的贯穿到会计专业汉语教学中,教师在授课之前,必须要对教材内容中涉及到的法制教育部分进行详细剖析,并在课堂上重点讲授,以此来引导学生进一步对法律知识进行掌握,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比如说,教师在对“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置”进行讲解的时候,便可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贯穿其中,这不仅能够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了解与掌握,而且还能够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3.利用案例进行直观的法制教育
在会计专业汉语教学中,巧妙的利用案例与教学内容相结合,让学生更能直观地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为毕业后的就业、创业打下良好坚实的法律基础。如在教学“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记账规则”。“会计凭证“等内容时,结合知识点内容中所蕴含的法制元素,举出具体案例,用案例事实来教育学生,让学生充分了解会计法律法规,不但学到了专业知识,而且受到了法制教育。
4.在学生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贯穿法制教育
将法制教育融入会计专业汉语教学中,单纯的依靠专业知识的教学还是远远不够的,而且还要有实际操作的有效配合。因此,为了能够将二者有效结合起来,教师在对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上,必须要精心设计,以此来将法制教育的效果充分展现出来。比如说,在对“会计凭证”进行教学的时候,教师要根据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学生的实际操作进行指导。就目前会计凭证的构成来看,主要包括名称、数字、金额、日期、编号、摘要、汇总、凭证格式等,虽然这些内容看上去似乎非常简单,但是,如果工作人员粗心大意,那么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尤其是金额数字,一旦出现错误,将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通过指导填制会计凭证。让学生充分掌握填制会计凭证的有关法律规定,这样,学生不但可以学到专业知识,而且也会实现法制教育的目的。
5.在写作练习中贯穿法制教育
在写作练习中贯穿法制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比如说,教学生练习写简单的条据和较复杂的商品说明书、合同、协议书、意向书等。这些写作内容大都使用在经济领域,并且都具有写作格式固定,写作的实用性和语言的平实性等特点,并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教学生练习写作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会收到非常好的效果。
三、会计专业汉语教学中贯穿法制教育需注意的问题
为了能够将法制教育更好的融入到会计专业汉语教学中,除了要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之外,教师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以教材为依据,把握好尺度,潜移默化的进行法制教育。虽然会计专业汉语教学和法制教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二者之间是有着必然的联系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将二者之间的联系有效利用起来,充分挖掘二者的结合点,并以教材为依据开展教学。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控制好每部分内容在课堂中占据的比例,不能将会计专业汉语课程上成了法制教育课,同时也不能忽略教学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制教育元素。其次,对法制教育的融入,不能只是简单的一带而过,而是要将其融入到整个教学活动中,法制教育的融入要自然、贴切,不能是外加的或牵强附会的,切实的将学科法制教育与学校的德育教学融为一体。最后,在课堂教学中贯穿法制教育的时候,应该尽可能做到知识性与趣味性相结合,所举得例子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既要遵循教育规律,同时也要体现深入浅出、语言通俗和事例典型等特点。同时,要注意授课的趣味性,这样才能够提高学生对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帮助学生更好的对所学知识进行理解和掌握。
四、结语
构建民主的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氛围,必须结合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编排教学,允许和包容学生在认知上的暂时误差,宽容学生对待问题的个人思维,允许。教师主导的民主意识确立了,才能真正让学生也拥有开阔的课堂空间,学生才会独立思考、大胆创新、勇于探索。
二、让学生积极参与,鼓励学生抒发真情
思想品德课教师要创造必要的教学课堂情境,促成学生释放表达真意的空间。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学习。
1.提前备好学情。
学生最感兴趣的话题也是他们最乐于探讨的问题。在备课时,教师要把学生身边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进行梳理和筛选,以保证学生敢于和教师面对面地交流,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学生的话匣子自然就会被打开。教师可从各种媒介搜集整理学生身边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及全国最美孝心少年的故事等做为载体对学生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从而渗透法纪法规、孝敬父母等方面的教学。教师要处理好教学内容中生活现实与法律的关系。法律既是规范人们行为的一种规则,又是构成社会大和谐的最有效的工具,即源于生活又超越生活。教师在创设教学情境中,要恰如其分地选择和处理好法律现实与理想实例的内容,即达到与学生产生共鸣、有感召力,又不庸俗地迎合生活现实的内容,使学生愉悦地提升自己的情操,又能潜移默化地适应社会法律生活,从而提升了学生的法律素养,保证了学生学会正确处理和应对生活中各种法律问题。
2.运用“互动活动式”教学手段。
让学生参与诸如小品表演、游戏等“互动活动式”节目,学生才会真正感兴趣,才会全身心地“动”起来。例如,在讲授“诉讼”相关内容时,让学生通过小品和“模拟法庭”扮演各种角色。另外,让学生用演讲和唱歌的方式表达对父母的感恩,唤起学生回忆儿时或现实中父母对自己的关爱,使学生明白孝敬父母既是美德更是公民义不容辞的的义务。此外,尽可能运用多媒体手段,发挥它在思想品德课中的作用。比如让学生能在校园网上自由冲浪,应该也是学生喜欢的一种内容。其他如辩论赛方式、课堂表演方式,都是对学生抒发真情是大有补益的。
三、预设认知矛盾、矛盾中明辨善恶是非
学生在形成法律观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不够成熟,缺乏生活经验,法律知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较弱,在生活当中的法律概念中存在误区。教师一定要把法律生活化,预设生活中的法律没矛盾与冲突让学生充分地进行讨论,让学生学会抓住矛盾,正确地判断和分析。我设计了这样一道辨析题:如到游戏厅玩电子游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肯定是不对的,若有些学生认为这是正确的,那就是“错误思维”。但如果认为“赛跑车”“练准头”比输赢,只要合理安排时间,不影响学习和休息,对培养观察力、灵敏性还是有帮助的,这就属于异象思维了,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在法律教育中,我们要善于捕捉这些容易引起讨论争议的“双刃剑”问题。比如,在现代市场经济下,怎样处理参加公益劳动时碰到的各种问题。如让学生谈谈在同违法犯罪分子斗争中可能会遇到的哪些困难、如何解决。这一提问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学生纷纷提出了他们在遇到暴力侵害或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现实问题,如父母和自己想法不一,坚决反对;犯罪分子太嚣张少管闲事为好、揭发小偷害怕小偷报复等。让学生去把这些认识上的理论和现实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去作为思考的焦点,使其在辨析中明理,从而更好地指导其行动。同时,在辨析活动中要努力让学生自己选择正确的法律认知,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法制观,提高法律素养。在法律教育中,务必要尊重学生的自我意识教育,只有把法律教育的要求转化为学生的需求,成为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律教育的目的自然就会达到。
四、延伸课堂,拓宽社会实践,教会学生学会做人
教师在不断创设完美的教学情景的同时,要做到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结合。开放教学环境,让活生生的法律生活步入课堂,走进学生的心灵,让学生感知法律的魅力,进而提升法律品质。如让学生寻找现实中感兴趣的话题谈谈如何依法维权;让学生调查身边的学生如何对待不良诱惑和暴力侵害,形成并撰写调查报告,进而分析学生的法律行为的认知水平和能力素养,并在活动课上进行交流,这样思想品德课法律教育的目的就达到了。
五、结语
公民教育是民主政治的产物,这一概念虽是从国外引进,但其萌芽却始于清末民初时期严复与梁启超诸公向西方学习,在民国初期与晏阳初先生的主张下得到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公民教育的理论研究日渐丰富,实践活动也在不断涌现,对于公民教育的认识却有不同的观点,公民的概念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宪法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的义务。而公民教育的广义含义一般理解为培养良好公民的教育,具体而言公民教育包括什么,各个国家各个时期都有不同的要求,这也是体现出不同时代社会发展对于公民素质要求的不同。有学者认为公民教育的内容包括公民意识﹑公民智慧﹑公民道德和公民法治等方面,也有学者认为公民教育的内容包括公民的道德教育﹑公民的政治与法律教育﹑公民的思想教育以及环境教育﹑性教育等。各家观点众多,篇幅有限,本文不再作展开。众多的理论研究也表明当前公民教育的需求,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法治意识的提高,需要公民能够实现自我权利义务的行使以及具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所谓民主就是要公民能够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主体性的作用,而这种能力的培养就有赖于教育的努力。法制教育作为公民教育中的一个环节,有着重要的作用,今日时代的政治文明往往都以法律为衡量标准,中国在依法治国的路上奋进也同样证明良好的社会离不开法律的治理,因此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显然离不开法律,同时也正是法律保证了公民能够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与义务。十八界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这一意见即体现了我国公民在国家事务管理中职能的扩大与保障,同时也是对于公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民要参与管理就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法制教育无疑不仅对公民行使自己权利履行应尽义务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公民能够参与社会管理的必备知识。对于公民教育来说,大体来有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个可进行的教育途径。家庭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起点,观念意识的培养往往会受到家庭教育潜移默化的影响,尤其在德育方面,家长的以身作则总是比再多的苦口婆心都有意义,但家庭的教育显然不是真空的,离不开社会这个大的环境,而且社会教育显然通过公民实践这一环节给予了公民更多自主选择的可能。家庭和社会的公民教育有很多值得深入展开的空间,也有许多学者积极研究相关理论,但实践方面相对而言难度较大开展较少。当前中国的公民教育更多体现在学校教育中,学校教育有其先天的优势,一方面,学校职责本身就为教育,公民教育中有大量的知识性要求,学校依赖其良好的资源配置和全面的课程体系,足以提供公民教育所需,另一方面学校教育正处于学生求知与观念意识形成阶段,长期的学校教育有助于构建完整的思维体系,因此,学校教育在公民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
二、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
高校中的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校培养的是高素质人才,是未来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且目前伴随高校扩招,接受高等教育的公民在社会中所占比重大为提高。可以这样说,今日高校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就决定了明日中国社会对法律的态度,因此,有必要在这一环节更多思考如何做的更好。今日高校之法律教育无疑是有很多的成效,从1986年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已经快三十个年头了,这些年法制教育的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明显的提高,对于依法治国理念有较高的认同感,同时,学生自身的法律素质的提升也促进大学生知法守法,有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高校的法制教育也有一些值得深思的地方。从教育层次上来说,高校的法制教育一直是从属于德育内容的,因此与思想道德修养内容合并成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但德育与法制教育是有区别的,道德的提升更多是通过内心精神境界的提高,存在大量的感性认知,法律意识培养更多是依靠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对公民社会的认知,更多存在的是理想思考,这就决定两部分内容在讲授方式上是有区别的,这种从属地位也使得一些学生甚至老师把法制教育当作思想教育。从教育内容上看,合并之前的法律基础课注重大而全,更像是一本重要法律汇编,容量很大,但学生学习比较吃力,也难以做到较好的理解并运用,合并后的法律内容避免了汇编的情况,但内容相较德育较少,且更多是对于社会主义法律理念的学习,对于具体法律的介绍就更少了,难以应对所需。从教育方法上看,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教学手段的单一,仍然以理论灌输为主,直接带来的效果就是对生活实践重要的法律学习演变为了单纯的记忆,且考完试就抛之脑后,对未来生活影响甚微。
三、对高校法制教育改进的建议
1.可以在学校开设法律知识的公选课。
由于课时有限,法律知识又极为庞杂,想要在基础课内完成更多的法制教育显然难以实现,因此学校应当集中教师资源,开设一些部门法的公选课,尤其是刑法和民法等重要部门法,以及劳动法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很多大学生对于法律有很高的求知欲,公选课的开设可以使有兴趣有需求的学生学习更多,也避免给其他学生造成学习负担。
2.应开设与专业相关的法律。
时至今日,中国的立法已实现大面积覆盖,相关的专业学都有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既有保险财经类法律,也有一些相关的专业技术类法规,这些都是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用到的,实用性较强。
3.集中学校的各项资源进行法制观念的宣传。
法律电影的赏析是了解当代法律观念的重要手段,如著名的《十二努汉》《杀死一只知更鸟》等影片,都是很好的反映法制意识的逐步发展,学生在观看影片的过程中带动内心深处的对正义等法律理念的思考。还可以运用学校的多媒体资源播放法制节目,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
4.最关键的还是要突破单纯的理论灌输教学。
1.1思想素质差
我院的学生,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刚入校时,一般都保留着勤奋,朴实的思想和生活作风,但少数学生由于受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想潮流的影响,入校后逐渐放松了政治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缺乏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可贵品质,混文凭、贪图安逸享受,讲究吃、穿、玩、乐。不注重思想上的修养,把一切都看得无所谓,校规、校纪和法制观念逐渐淡薄,最后走上违纪的道路。
1.2组织纪律性不强
现在的职业学生,基本上都是从学校到学校,从单一和家庭到学校这个大集体,没有经过严格的纪律训练,造成一些人缺乏应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道德情操。因此,行动上不能严格要求自己,遇到问题时,不能把自己的言行约束在校规、校纪和法律的范围之内,因而走上违纪的道路。
1.3法制观念淡薄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在一定程度上,校规、校纪就是约束职业学生行为的基本法规。思想素质与法制观念差是学生违纪的主要之一。职业学校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培养职业学生的法制观念,加强校风、校纪建设,是对职教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基础性工作。要通过各种途径和不懈努力,培养职业学生知法、懂法,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是他们做到不违法、不违纪、不犯罪,增强其法制观念。遇到或出现违法之事能做到依法办事,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以保护国家,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不懂法就有可能违法,甚至走向犯罪。因此,为把学生培养成“四有”合格人才,进行法制观念教育是很有必要的。
2职教学生法制观念的误区,必然影响到校风,校纪的建设
法律是管理国家事务,维护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犯罪促使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校规、校纪是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发挥教育的作用,实现培养人才这一目标的重要保证。因此,在职业学校大力开展校风、校纪建设,是形成和维护一个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的有力措施,而学生法制观念淡薄,违纪率上升则是影响校风,校纪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弄清楚职业学生法制观念上的误区,以便对症下药,有目的的开展教育是很有必要的。笔者认为,职教学生法制观念上的误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渴望健全,完善法制
建设高度的民主政治,但在自己的言行上,仅考虑自己的感情和愿望,割裂民主与法制的辩证统一关系。他们根据自己的感情和愿望,肯定一面,否定一面,唯我所用。一方面,他们对我国现阶段法制不健全,社会上个别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表示强烈不满,要求依法治国;另一方面,在涉及小集体或个人利益时,却无视国家的法律法令,只要个人的民主与自由,干出违法违纪的事情。
2.2只强调应享受权利,而不履行应尽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意识淡薄。再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是民法学的基本范畴,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规的主要内容。对这一点,一些职业学生的认识是很模糊的,他们忽略了享受权利与应尽的义务应该是对等的,自视为“二等公民”,只求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2.3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
对现行的法律和校规校纪表现出极大的随意性。职业学校内,“同乡会”、“同学会”的组织成立一批,取缔一批,他们不仅拉帮结派四处串联,还充当同学间矛盾调解人,但很多情况下却是有意或无意的扩大矛盾。有些人聚在一起,抱成一团,把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容易出现一些群体的违法事件。又如,职业学生中谈恋爱时现象比叫普遍,尽管他们有比较高的文化知识,但有些法盲,只是一味的放纵个人感情,放弃自尊自爱,在受到道德谴责和校规校纪的严肃处理时才能醒悟,但为时已晚。
2.4不懂的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学之间产生了矛盾和纠纷,不是向班主任和系领导反映,寻求组织解决,而是私了;学生宿舍发生了盗窃案,被抓住的小偷,如果退赔账款、脏物,再请失主吃一顿,也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有的同学在校内受到侵害,受到威胁,迫于压力,不敢声张,有的在校外受到欺辱,不敢反抗也不向有关部门报案,而反过来只是埋怨社会风气不好等等。
2.5在集体生活中,过分强调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在我国目前受到职业教育的人数比较多,因而使得在校职教学生普遍有着较强的抱团和地域性。也有些同学认为职业学生是为了多挣钱出人头地,一切都靠自己努力,自我奋斗,不顾他人,不管集体,只是一味的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逐渐形成了“我行我素”的极端个人思想,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或他人利益相冲突时,不惜一切谋取个人利益,从而出现了一些不应有的违纪现象。
3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加强校风、校纪建设
加强校风、校纪建设,减少职业学生违纪率,杜绝犯罪现象,提高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使之健康成长,真正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除了加强日常生活思想政治工作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要切记加强法制教育,笔者认为: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3.1要提高法律课的地位
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完善,正处于逐步由人治走向法治的重要阶段,必须加强职业学生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因此,应将法律课定为必修基础课。就目前高效情况来看,有的作为选修课,有的已作为必修课,但又不像英语、高等数学等基础课那样受重视,安排的课时少,使学生对法律产生偏见,大大影响了教学效果。
3.2要理论联系实际
法律条文都是些条条框框,枯燥无味,但它与我们的生活又是紧密联系的。因此,必须改变那些内容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课方式,多举实例进行剖析,特别是发生在学生中的典型案例,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学生愿意听,记得牢。还可以采用演讲、竞赛、法制讲座、介绍治安形势、将庭审引入学校等形式,增强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兴趣。
3.3要从一年级抓起
新生初来职业学院,对职教学都有一种神秘感新鲜感,都怀有较强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因而可塑性强。从开学第一天起,就应加强法制教育,是他们懂得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然后要逐步对它们进行有关法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教育。
3.4要教育学生学会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