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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6 16: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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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论文

第1篇

(一)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

在相关立法,我国缺乏很多跟政府危机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了我国政府采取的大部分紧急的对抗措施一般都无法律依据,容易造成合理不合法的事件形成。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防洪法》、《法》、《防灾减震法》、《传染病防治法》等,但这些仅有的单行的法律只能适用于一系列的非常的紧急状态,覆盖面十分狭小。另外,在政府处理公共危机过程中,和在公民权利受到侵害的防止执法监督的方面,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尚是空白的。在执法的方面还存在着执行不到位、执行并不科学的情况,依法行政尚待加强。

(二)我国不侧重于专业,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

我国公共部门能够管理公共危机的部门林立,光国务院下属的就有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等等,这些机构都可以对于公共危机进行紧急的处理,但我国却没有设立专门的、专业的管理部门,设立的几个部门又可以相互的推脱,导致了对于危机管理的真空部分,这比危机本身还可怕。

(三)对于危机管理的研究和应用研究尚有很多的不足

我国还没有形成非常系统的危机管理理论,现在对于危机管理理论的研究基本上还停留在介绍西方专著和引进理论的阶段;现有学术资源没有很及时变成政府的决策进行相关的管理。很多学者的研究与实际参与者、实践者之间的经验没有很好地进行配合,然后在一起用到实际的危机管理当中去;也有不少的文献资料只是对国内、国际的危机和危机管理进行泛泛而谈,不去做深入研究,使我国的危机与危机管理策略能够尽早的与国际水平达成共识跟上国际的标准,但这些研究缺乏对这些策略的深入分析,大都停留在“是什么”的阶段,虽然在近两年在这方面有明显增多的趋势,但还是远远不够。

二、积极应对危机的有效措施

(一)危机应对公关,信息透明化

公关是组织或者是政府,为了达到其特定目的而处理相关关系的一种手段,其对于政府的工作是否有效,评定的标准是能否改善并且增强国家的形象,危机有其舆论的关注性,在公共危机面前,政府只有做好危机公关,不断的与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建立良好的关系,对于危机的信息不遮不掩,做到诚实守信,才能在灾难中取信于民,降低危机的危害性。

(二)发展科技、加强资源整合

公共危机治理的技术资源整合就是要做到跨域公共危机应急系统、支持系统和保障系统的整合。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公共危机治理软件系统开发与建设的技术,同时加强公共危机治理硬件设施建设的技术。只有如此才能将公共危机治理中被分布于各个区域内的技术资源充分整合起来。另外,还要加大资金投入,使公共危机应急系统、支持系统和保障系统的建设更近一步,相互之间才能更好地协同与整合。

(三)意识强化、与人为本

中国政府在所面临的公共危机上,与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应该被根本确立,在确立的同时还要将其作为政府危机管理工作的根本目标,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这就要求政府在进行危机管理工作时,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从工作的理念以及实际行动上充分认识到公共危机强大的破坏性,谨记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财产,在在灾难中发挥广大群众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四)充分利用我国政治优势

我国政府在处理危机时,有一种政治优势,就是以党为核心,、多党合作的权力指挥中心,它能够有效地调配使用各种、各级的资源,为政府危机公关扫清很多的障碍,在政府危机管理中,很关键的一步就是要形成一个统一指挥、协作的体系,以保证政令能够畅通的行使;我国实行、多党合作的原则,没有党派权力之争和国家立法、行政权力由于从属不同而导致的分权制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危机管理的及时有效的行使。

三、小结

第2篇

1.作为政权合法性来源的基础。民众对政府的支持与信任,是任何政权合法性来源的重要基础,当然也是任何政体顺利运作的重要保障。当政治权威的能力以及操守得到民众相当程度的信任时,民众就会相信权威当局会了解其需要,能够为其谋福利并且依法行政而无之事。

2.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最重要的就是信誉或信任(张维迎,2001)。目前中国的经济还是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公众对政府信任度的高低对经济的发展也就有着较大的影响。信任作为市场经济的剂,其运作效果如何,与政府的诚信直接相关。

3.降低行政过程的交易成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信任的经济意义在于它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合作的双方必须相互信任,否则达成合作协议及监督合作协议实施的交易成本太高,合作行动就难以发生。合作者之间是否相互信任以及相互信任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合作效率的高低。

二、中国政府信任问题的现状

1.社会政策缺乏稳定性与连续性。当前中国个别地区的政策制定却缺乏严肃性和连续性,导致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局陷入混乱的状态,减损既得利益者现有的合法利益,也对政策的目标群体心理产生许多不良影响。

2.个别官员缺乏基本的行政道德。个别官员的这种行为不仅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恶化了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导致民众对政府不满,加剧了政府的信任危机。

3.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个别地区政府官员从本地和本人之私出发,对国家制定的宏观调控政策扭曲执行,变相处理,影响了地方经济健康发展,败坏了政府信誉。

4.人浮于事,在其位不谋其政。当前中国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而且在其位不谋其政,严重背离了公务员应有的职责。

5.法律意识淡薄,权大于法。法律法规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权威性,当前中国部分地区政府却无视这一准则,权大于法,目无法纪。

另外,和上访活动的增加也是公众对政府信任缺失的突出表现。往往事发突然,演变迅速。当弱势群体诉求压抑已久,在极端情况下不满情绪被引发时,由于信息不公开,促成了群众与基层政府的对抗,最终失控,产生巨大的社会危害。与增多相随的是上访的大量增加。政府危机处理机制的匮乏,以及在处理危机过程中缺乏诚信和封锁信息的行为,使公众对政府的能力产生了怀疑,进一步加深了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中国政府信任问题产生的原因探析

1.社会转型所引起的各种矛盾是产生政府信任问题的社会背景。中国目前处于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由于新旧体制的摩擦冲突,社会利益分化,价值取向多元化和外来文化冲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公民民主法制意识提高,对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致使政府行政能力和决策水平与社会和公众的价值期待产生了一定的差距。

2.官僚作风和行政权力缺乏制约是产生政府信任问题的根本原因。官僚制是一种纵向管理、等级森严的官本位行政体制,层级过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是其主要特点。在官僚体制下,根深蒂固的封建专制思想自觉不自觉的影响某些官员,最终造成在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中出现不道德行为,也直接影响了政策的有效执行,导致政府形象受损、公信力下降。

3.行政道德匮乏和行政文化缺失,是产生政府信任问题的直接原因。行政道德是指国家公务员行使公共权利、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它不仅直接影响行政效率,还直接影响着政府形象和威信。另外,各级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在履行国家职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个构建以政府信任为核心的行政文化氛围的问题。政府往往由于忽视了行政文化氛围的构筑,行政组织及其成员的信用观念在非信用的行政文化氛围里难以确立,无疑就成为构建政府信任的瓶颈。

4.决策能力和执政能力不强是产生政府信任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传统体制中,政府决策往往表现为“家长制”和个人专断,很少考虑公共利益和公共目标。尤其是缺乏前瞻性构想和预防能力,政府决策朝令夕改,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决策的透明度不高、暗箱操作过多。政府行政效能与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行政机构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外部制约机制缺乏力度,行败、行政侵权和非法行政现象普遍存在,政府的信任度下降成为必然。

5.诚信立法不足是造成政府信任危机的关键原因。守法是建立政府信用的前提。中国虽然已经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但有关政权机构彼此之间以及政府与公众之间确保诚信的法律制度安排,存在许多空缺,政府诚信还没有成为法律所认可和保障的道德规则。

四、重塑中国政府信任的路径

(一)明确定位政府角色

有效政府与有限政府是新世纪政府改革的基本观念与模式,这是化解政府信任危机的基本前提。因此,首先要科学界定各级政府职权,理性确立其管理幅度和层次,继续转变政府管理职能。避免直接干预,精简行政审批,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其次减少政府的交易活动特别是赢利易行为。

(二)构建信任互动关系

从公共关系的角度看,良好的政府信任关系的构建过程是一个伦理互动的过程[3]。根据正确的原则去构建政府与公民信任互动关系,对于增进政府信任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第一,利益一致性原则。就是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利过程中要坚持公民利益至上,公民在参与社会事务活动时也应考虑到政府所代表的长远利益和个局利益。第二,客观求实原则。必须是建立在对事实真实把握的基础上,在组织决策时要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自身政策和价值取向。第三,公开性原则。包括行政决策活动及其过程公开;有关文件、资料、信息情报公开。第四,整体性原则。强调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团结、合作、互动的良性循环,从而使两者能相互信任、共同发展。

(三)建立积极回应机制

这是有效沟通、形成政府信任的重要手段。积极的回应机制能够促进政府与公民的有效沟通、相互信任。建立政府的积极回应机制,包含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从制度的角度要求政府必须定期公开有关信息,打破政府对信息资源的垄断,尽可能实现公民

与政府的信息资源对等,使公众更加充分地了解政府的运作和功能,从而在政府与公众之间形成良性的沟通。

2.扩大公民参与,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决策参与制度主要就是要参与或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政策必须体现最优化原则,具有稳定性、长效性、连续性特点。只有通过完善参与机制,让广大公民参与其中,才能有利于公共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公民对政府的信心和信任。参与理论的先驱SherryR.Arnstein也认为“公民参与是一种公民权力的运用,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等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力的公众,其意见在未来能有机会被列入考量。”Garson和Williams则提出,“公民参与”是在方案的执行和管理方面,政府提供更多施政反馈渠道来回应民意,并使公众能以更直接的方式参与公共事务,接触服务公众的公务机关的行动。

3.建立健全政府信用监督机制。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立法和司法的监督与制约,以确保行政责任的忠实履行,具体可从四方面着手:一是党政监督。主要监督政府诚信制度的合法与合理性。二是司法监督。司法监督包括事前通过法律手段对政府失信的运行程序展开合法性监督和事后的惩罚性监督,对违法行为、尤其是造成重大后果的政府失信行为予以法律追究。三是群众监督。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保证群众的监督权力,强化政府信用。四是媒体监督。新闻媒体具有广泛、高效、经济的监督优势,实施有效的媒体监督能够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非政府组织(NGO)是介于市民(公民)、市场、国家(政府)之间的社会自治组织。它主要关注的是公民、社会团体、政府三者关系,应成为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传话筒,避免公民与政府的冲突,协调两者关系,培育两者互信的因素和氛围,积极构筑社会信任体系。

(四)保证政府诚信制度供给

政府信任关系的建构最终还是要依靠制度,因为,对于公众来说,所能信任的只能是制度[3]。从中国当前的现实来看,化解政府信任危机,建构和保障政府信任关系的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一是建设诚信法律责任制度。政府的权力运行应纳入法制轨道,将道德诚信变为制度诚信。弗里德曼指出,“感到程序上的合法性最终导致实质上的赞同规则和我们所谓的信任”[4]。二是完善公务员管理。公务员是政府行为实施的主体,建立公务员守信规则,有利于维护政府诚信。

参考文献:

[1]Nicholson,N.eds.,EncyclopedicDictionaryofOrganizationalBehavior.Malden:BlackwellPublishersInc.1998:584.

[2]何显明.信用政府的逻辑——转型期地方政府信用缺失现象的制度分析[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7:8.

[3]张康之,李传军.行政伦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407-414.

[4][美]弗里德曼.法律制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134.

第3篇

【论文关键词】图书馆公共危机危机信息危机信息传播

1图书馆参与公共危机信息传播的契机

1.1危机信息需要整合

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多种因素,使得当今世界处于各种危机的风口浪尖。伴随着危机产生了大量的危机信息,如危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涉及人、造成的损失等。公众由于自身的应激反应,对事件相关的信息将产生较强的获取动力。而正因为如此,当危机发生时,政府、组织和个体都可能是危机信息的传播者,有关危机的各种信息肯定是“满天飞”,使得信息的“版本”多得让处在危机焦虑之中的人们无所适从,即危机信息的传播缺乏系统性和整合性。而图书馆作为社会的一个信息服务机构,作为政府的一个公益性信息传播机构,如果能够在危机信息传播中扮演重要角色,对公共危机信息进行筛选与处理、有效组合与传播,必将给图书馆带来新的动力和活力,开创一个新的局面。

1.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为其奠定了法理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为图书馆发挥信息传播功能开辟了新纪元。该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将于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特别是该条例第3章“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中的第l6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该条例第2章“公开的范围”中的第l0条第l款规定,公开的范围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这些规定赋予了图书馆传播政府信息的法定职责,也使图书馆公共危机信息传播“师出有名”,并巩固了图书馆在危机信息传播中扮演的重要角色。随着社会的和谐发展及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各级图书馆的实体资源和网络资源不断丰富,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已经全面展开,并逐步形成专业化队伍,能够快速、有效地提炼信息,充分、全面地为用户服务,图书馆的信息服务地位已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作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图书馆可凭借自身的信用优势和服务优势,对公共危机事前、事中、事后的各种信息进行系统地整合,从而积极有效地发挥图书馆公共危机信息传播功能。这将是图书馆信息服务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2图书馆参与公共危机信息传播的意义

2.1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经济学所预言的“非稳定状态”频发的“关键阶段”,进入了公共危机事件的高发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暴露的不和谐问题日益突出。而我国在公共危机管理中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如全民防灾意识教育相当缺乏、公共危机管理体制不健全、应急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科学的灾害评估体系缺乏、法制不够完善等。特别是近几年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显现了我国危机信息传播功能严重滞后,如2003年“非典”疫情的形成与前期的扩散就与我国公共危机信息传播滞后有直接的联系。确实,过去由于GDP政绩导向作用,部分官员报喜不报忧,同时没有全国性的法规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是否公开信息、公开哪些信息、如何公开信息,对行政机关公布信息的义务没有形成共识,因此一些政府部门对信息公开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对危机信息公开更是讳莫如深。随着近年来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理念的提出,我国政府建设开始向服务型政府方向发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是在此背景下出台的。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应对和处理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唯一主体是政府,社会群体和其它组织不必承担什么责任。实际上,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和治理的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公民都是利益的关联者。要想有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付出,更何况公共服务是图书馆服务的根本属性,图书馆有责任、有义务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尽到自身的职责,而《条例》的颁布,更使图书馆危机信息传播职能责无旁贷。我们也欣喜地看到,近年来,图书馆界开始关注图书馆危机信息传播的研究,同时在实践领域也有部分图书馆迈开了步伐,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身力量。

2.2保障公众危机信息的知情权

信息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尊重公众知情权,尤其是在威胁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公共危机中,保障社会和公众的危机信息知情权是政府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

在这个问题上,公民是主,政府是客,不是政府主观上愿不愿意促进公众知情权的实现,而是客观上必须这么做,这是一个现代社会的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而危机管理说到底,仍是信息管理。对公共危机信息的管理,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图书馆的责任。在各种突发事件中,图书馆主动承担起危机信息的传播任务,不仅是图书馆向政府负责,也是图书馆对大众负责的表现。作为一个公益性的机构,图书馆没有任何私利可图,相较于那些营利性的机构,它可以客观、准确、迅速地将危机信息传递给它所服务的全体社会公众。

2007年8月2日9时许,河南郑州暴雨如注,市区瞬间成了泽国。然而,大部分市民却没有接到暴雨预警。暴雨导致至少2人死亡,6人受伤,市区1小时内损失上百万。气象部门在暴雨前了预警信息,但这一信息却没有使绝大多数市民知晓,这是因为出于营利考虑,气象部门下属的商业性机构——华云公司控制了该信息手机传播,只是向交了气象服务费用的用户提供了手机短信,结果使暴雨到来之际大多数人没有准备,以至造成了巨大的灾害。而作为公益性机构的图书馆在进行此类危机信息传播时,应该会更多考虑社会效益。

2.3社区信息服务的延伸

按照民政部的定义,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随着我国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住宅商品化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人逐渐成为“社区”的人,社区成了社会的基本单元,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每个公共图书馆的周围都有一个或几个社区。社区居民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人群、不同的社会阶层,对公共服务有不同的需求,对图书馆提供的服务也有不同的需求。但是他们最关心的还是与他们日常生活休戚相关的信息,其中就包括危机信息。公共危机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造成一定危害,将威胁到公共卫生、社会治安、交通、供水、供电和通讯网络等设施和系统,会给社区居民带来极大的不便甚至恐慌。所以,社区居民在危机发生时刻急切想得到有关危机的一切信息。如果图书馆要想达到这样的目标:当人们对信息有所需求时,首先想到图书馆,并把图书馆作为信息来源的中心,图书馆就必须把社区居民的需求与自身的服务紧密地联系起来。图书馆应深入社区,了解需求,加强宣传,整合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危机信息,通过危机事前举办危机信息传播进社区活动,事中与居委会联合举办专家讲座,事后发放各种温馨提示卡片,逐渐使自身成为社区居民的第二起居所、信息集散中心。所以,图书馆参与危机信息传播是社区信息服务延伸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2.4弘扬关心弱者、平等服务的图书馆精神

2002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首次使用了“弱势群体”一词,“弱势群体”随之成为中国社会新的“关键词”。其实,社会弱势群体是任何社会和时代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只是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特别是危机来临之时,他们“抵抗力”更差,更需要帮助。因此,图书馆目光向下,关注底层弱势群体,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中明确指出:“每一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而不受年龄、种族性别、、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对因故不能享用图书馆常规服务和资料的用户,例如少数民族用户、残疾用户、医院病人或监狱囚犯,必须向其提供特殊服务和资料”。因此,要进一步弘扬图书馆精神,倡导图书馆走民、关心弱者、平等服务,把弱势群体作为图书馆服务的重点对象之一。例如,首都图书馆借阅一律免费,提出乞丐也能到馆看书,还办了民工图书馆,派车将民工子弟学校的孩子们接到馆里参加活动等。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为了解决贫困地区图书馆资源匮乏的问题,在省政府的支持下兴办流动图书馆,已建18个,以后还会增加。广西柳州市图书馆免费为残疾人办理借书证,开展送书上门的服务;在馆内建筑上设计残疾人通道,开通盲人阅览室,配置自动朗读机、盲用电脑触读机、字体放大器等,并积极开发残疾人服务的应用软件,加强馆际资源共享和合作,如制作残疾人图书联合目录等。这些事例,都充分表明了我国公共图书馆在为弱势群体服务方面迈出了坚定的步伐。

第4篇

1.环境现状概述。我国的生态环境虽然在一些地区、一些方面有一定的改善。但总体而言趋势在不断地恶化,这是我国的环境现状。改善和治理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形势十分严峻,必须下大力气去解决。

2.环境破坏的突出表现。

2.1大气污染。大气污染成为当前环境破坏的主要标志,重污染天气持续增加,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污染缺乏有效手段予以遏制。而雾霾成为大气污染的关键词,由雾霾引发的雾霾病成为影响人们健康的重要因素。环境部公布的2014年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显示,全国空气质量最差十城中,京津冀占八席,且区域内PM2.5年均浓度平均超标1.6倍以上。

2.2水污染。对于水环境,环保部称“质量不容乐观”。在中国饮用水的标准处于较低水平,无论农村或城市都存在水污染和水质下降问题。日益加剧的水污染会对人类的生存与安全产生巨大威胁,并严重制约可持续发展。据世界权威机构调查,在发展中国家,每年因饮用污染水而造成2000万人死亡,水污染当之无愧成为“世界头号杀手”。在我国2013年的山东淄博地下水污染事件和2014年甘肃兰州的饮用水污染事件都是典型的案例。

2.3土壤破坏。由于工业迅猛发展以及过度开发,导致森林锐减、土壤剥蚀、土地沙化情况严重,加上各种有害物质在土壤中持续积累,不仅影响到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长期威胁。而耕地面积的大量减少也对人类的生存提出挑战。而土地的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不易被发现,这种危害是一个逐渐累积的过程,并且一旦污染了是不可逆转的,很难治理.2013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在新闻会上透露,中国约有5000万亩土地因污染严重无法耕种。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公布的数据显示,珠江三角洲22.8%的土壤为三级或劣三级.治理土地污染已刻不容缓。

2.4气候变化,生态破坏。二氧化碳排放量长期居高不下,温室效应导致气候变化,海平面升高淹没人们的生存领地。而气温的升高也会对农业和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全球变暖引发的厄尔尼诺现象带来巨大危害;温室效应对南北两极造成的破坏,将使全球陷入疫症的恐慌,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命。

二、从公共危机的角度看待环境保护问题

1.公共危机的概念及危机管理的界定。公共危机是指对社会公众具有巨大现实或潜在危险(危害或风险)的事件。危机管理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持续动态的管理过程,政府针对潜在的或者当前的危机,在危机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行动,以期有效地预防、处理和消弭危机。“公共危机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领域,它是政府及其它公共组织,在科学的公共管理理念指导下,通过监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理、评估、恢复等措施,防止和减轻公共危机灾害的管理活动,并认为政府是公共危机管理的责任人。

2.环境问题具有公共危机的特征。环境问题具有迫切性,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不能麻痹大意、推诿拖延;环境问题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发展问题;突发环境问题具有不确定性,需要科学的管理决策。

三、以公共危机管理的机制治理环境问题

1.建立健全预警预案体系。居安思危,树立环境保护的危机意识.环境问题既有突发性的,也有长期累积性的。可根据问题本身计划性地做好预警监测,加强预测信息的统一管理,对其进行统计评估,实现信息共享,保证其及时、客观、全面。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性环境问题。统计表明,有效地应急预案系统,可以将危机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无应急预案的6%。

2.建立决策指挥机制。决策指挥不能仅仅停留在突发性重大环境问题发生以后,而应更加注重环境问题的常规决策.在宏观上有总体规划,分阶段、有步骤进行事前决策。因为许多环境问题是逐步演变成不可逆转的灾害,等到那时再想改善为时已晚。

3.建立管理责任制。在我国,应对环境灾害是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主管部门从宏观上承担责任,地方部门是当地环境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在环境破坏问题上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环保机构内存在的弊端责令严改,对于那些瞒报、谎报问题的以及在工作中有其他渎职行为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于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执行机制。在环境保护的执行上,既要有上级部门从宏观大方向上的把握,也要下放更多权力给地方,只有上下级合理分工,才能更有针对性的处理问题.环境保护是个复合型问题,不能仅拘泥于环境保护部门,应设立协调小组实现部门间的合作。

5.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对于环境保护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环境治理情况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环保部门是否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怎样将执行效果和责任制紧密结合,这些问题都要求建立完备的检查监督机制.领导亲临一线是有效的举措。

6.建立广泛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及公众自身的环保主动性,增强其对环境危机的认识,训练其在突发性环境危机状况下的自救及相关应变能力。在环境灾害的危机管理中,应强化参与主体的多元性最大可能吸纳各种力量,调动各种资源共同应对,建立全社会群防机制。

7.建立相关保障机制。通过政府、民间机构和个人三方面来构建保障体系.加强科学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建立环保基金,发展风险保障机制以及循环经济;加强环境法制和环境伦理建设并通过对资源的统一调配来构建这种保障机制。

8.建立评估学习机制。对环境破坏情况,产生的原因,改善和恢复情况给予恰当的评估;建立案例分析库,找出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更好地为国内处理相关问题提供借鉴。

四、以公共危机下的社会心理管理正确面对环境问题

第5篇

1.NGO自身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资源不足。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人力资源的不足。由于人力资源管理体制的问题,参与的志愿者缺乏一定的专业性,大多专业性NGO由非专业的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岗分流人员充任,许多优秀人才流向政府和企业,而留在社会组织工作的职员往往缺乏相应的专业能力建设。②资金的问题。NGO筹集资金的渠道较为单一,来源主要依附于政府的财政拨款与社会捐赠。资金的不足也使得NGO在物质资源上严重匮乏。因此,NGO应加强自身筹集资金的能力,充分发挥其第三部门的作用,成为一只真正独立的公共管理力量。③地区发展不平衡,志愿者组织基础不够。NGO的发展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都有着巨大的不平衡。相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市场经济的发达程度,中国NGO无论是在结构上还是数量上,都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从城乡的不平衡来看,农村地区只有少数的扶贫、环保NGO,社会对这些组织的关注和支持很少。信念与使命是NGO的灵魂,中国NGO的发展除了在资金、人才管理和专业能力等影响因素外,还缺乏明确的理念和强烈的使命感,这使得它们很难发挥较高的能动性和创新性。

2.社会文化认同的缺失导致社会公信力不足。在迅速发生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旧的社会价值体系和道德伦理观念受到巨大冲击,政府职能没有完全转变,缺乏社会独立性,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NGO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公民意识、参与意识、志愿精神和社会公信严重不足,使得在公共危机发生时,人们对这股社会力量不能给予重视和信任,社会公众对新生的组织形式及活动方式也存有一定的疑虑,这些因素也都不利于NGO取得社会合作与认同。

二、提升我国NGO有效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对策

1.构建信息共享平台,确保政府与NGO合作互动的信息沟通。信息共享平台可由政府部门建立,实行虚拟管理,工作人员以柔性流动方式任职,具体负责统一调动指挥分散NGO和其他社会力量,为危机解决提高组织上的保障;建立政府与NGO之间的应急联动信息通道,一旦危机发生,可确保彼此之间信息的通畅。

2.培养全民危机防范参与意识,充分发挥NGO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动能力。理性的国民危机意识是整个社会危机管理的基础,我国应长期通过互联网、展览和宣传手册等普及如何应对自然灾害、流行病和恐怖危机等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救助方法,培养公民的危机意识和志愿参与精神,为应对危机奠定广泛的社会基础。

3.改革NGO登记管理体制。政府要建设有利于NGO成长的法律政策环境,保障和促进NGO的成长。改革现行登记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变“限制型管理”为“监督和服务型管理”。同时降低NGO准入门槛,撤消严格而烦琐的审批手续,实行便捷的申请登记制度。

4.加强与国际NGO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NGO公共危机管理的专业化素质。伴随着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加强,区域、国家之间在协作解除跨国危机、治理自然灾害、打击恐怖活动等方面的合作日益增多。国际的援助,特别是技术、信息方面资源的援助,可以大大弥补本国救治能力的不足。因此,要加强与国际NGO在危机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共危机的多元共治。

第6篇

(一)学生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淡薄

公共卫生的安全意识是通过高校的卫生教育进行宣传的,目前民办高校普遍对公共卫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工作重视不足,在这种基础上,淡薄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是民办高校发生公共卫生危机的严重隐患,一旦发生大面积的集体疫情、或者遇到严重的其他危机事件时,很难进行有效的自我救护,造成疾病疫情的大规模扩散以及群体性恐慌事件。特别是很多民办高校学生在进入高校的校园之后,失去了父母和亲人生活上的关怀,部分民办高校学生对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视程度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他们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淡薄。

(二)学生公共卫生安全知识不足

目前民办高校的学生对公共卫生的基本常识了解的比较少,对如何防范公共卫生危机更是知之甚少,在这种情况下,民办高校学生的公共卫生知识的缺失往往给高校的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带来严重的问题。所谓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是指应对公共卫生危机、公共卫生是事故的必要的防范知识和基本的卫生常识。通过笔者的实地调查,目前在我国的民办高校,学生的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掌握情况不容乐观,超过60%的学生认为自己只有最基础的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对于如何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没有经过充分的考虑。另有64.7%的学生坦诚自己在学校中从未接受过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对民办高校的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工作不了解。

(三)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未得到有效实施

所谓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是指民办高校在处理和处置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过程中,事先拟定的用以在紧急时期进行有效处置的既定方案。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能够在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危机的时候帮助民办高校有效的控制事态发展,保证民办高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工作。但是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我国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的制定虽然比较完备,但是在实施方面,很多民办高校并未对现有的高校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进行有效的执行,造成了民办高校在公共卫生危机的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四)民办高校公共卫生管理职能不明确

我国民办高校公共卫生管理涉及多个方面,既包括公共卫生危机预案、制定和实施,也包括高校在处置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管理机构、辅助部门等设定。目前我国民办高校普遍有公共卫生危机预案,但是在高校公共卫生管理的具体职责划分上,存在比较大的问题,高校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混乱,高校在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中没有清晰的思路,造成了目前在高校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中,缺乏统一的综合管理协调机构。

二、解决我国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管理的对策

(一)做好高校学生公共卫生危机教育与预防

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事先预防,预防为主的思路是管理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工作的中心思路,加强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措施很多,其中重要的方面即是加强对民办高校学生的公共卫生教育,通过教育普及高校公共卫生危机的应对知识,使民办高校学生在公共卫生危机发生是成为一个独立的应对个体,推动危机的尽快解决。应急教育的教育在于普及应急处置知识,包括在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爆发时如何进行自救和他救,通过常见的应急知识教育,帮助民办高校学生树立危机应对和防范的意识,在公共卫生危机爆发时,能够冷静面对、妥善处置。通过课堂授课、课下活动等形式,对民办高校学生普及应急教育,并加强训练和演练,做到防范于未然,提高民办高校学生应对危机的意识和能力。

(二)做好周密的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

在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中,制定科学周密的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对于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而制定科学周密的公共卫生危机应急预案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又可以细分为机构的设置和预案的制定两个方面:民办高校公共卫生危机预案的制定是高校公共卫生危机管理的软件。预案的制定,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高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结合民办高校的具体情况。

三、总结

第7篇

关键词:地方政府;协作管理;公共危机

1政府危机管理的概念界定

随着社会问题的日益增多,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主体,时刻都要面对不同程度的危机,而政府处理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畴的,被称为公共危机。所谓的公共危机是指“由于内部和外部的高度不确定的变化因素,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生产严重威胁的一种危险情况和紧急状态,那么能够引起这种危机情况的紧急状态的事件就是公共危机事件”。学界通常对“政府危机管理”和“公共危机管理”作为等同的概念,不做严格的区分。但是以张小明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政府危机管理具有双重意义。政府作为一般的社会组织和其他的组织一样也会面临自身体系内外的一些危机状况,比如财政危机、生存危机或人力资源危机等,关于应对这些危机的管理活动是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一层含义。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这个身份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时,政府应对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围的,是对公共危机的管理,这属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层含义。文中使用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与“政府危机管理”不做区分,且是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个层面出发研究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由于公共危机普遍是由地方开始引发和蔓延的,地方政府在预防、遏制公共危机中处于主导地位,本文强调从地方政府的角度分析协作式公共管理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存在状况。

2地方政府协作式管理普遍存在的原因分析

协作性公共管理“描述了在多组织安排中的促进和运行过程,以解决单个组织不能解决或不易解决的问题”。协作性公共管理从方向上可以分为纵向协作和横向协作。纵向协作强调政府组织内部层级间的协作活动,政府部门直接,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横向合作强调政府和非政府直接的联络和合作,通过伙伴关系、网络、契约关系、结盟、委员会、联盟、公会和理事会,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管理者代表其组织共同制定战略,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本文侧重于研究地方政府的横向协作管理。

奥图尔早在1997年就提出了为何跨越组织(例如组织间网络的管理),普遍存在且有可能增加的五个重要原因。协作性公共管理普遍存在于地方政府的管理之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众的需求多样化和政府失灵的矛盾以及协作主体的成长造成的。

处理艰巨或者复杂问题的政策可能需要这样的结构来执行。政府面临的公共危机和问题越来越复杂。问题的环境更加恶劣,单个部门已经不可能独立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更不用说严重的公共危机,协作成为了政府管理的必然选择。

基于政府直接干预范围上的局限性鼓励而不是抑制了基于网络的解决方法。随着社会和市场的发展,公众偏好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产品而同时要求政府减少干预。此外。政府失灵一个重要的体现就在于不能为公众提供个性话的公共产品,为了满足公众的这些需求,政府只有与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协作才能做到。

政治驱动力诱导出需超越因政策目标而可能必要的联网;行政管理者经常必须平衡清晰集中的项目权威的技术需要与要求包容和更宽广影响的政治要求。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意识的增强和途径的增多,为政府横向协作管理提供了可能性;组织网络的建立和信息技术的现代化为政府间纵向协作提供了平台。

3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协作主体分析

3.1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除了政府和企业之外的所有社会组织;狭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自愿公民组织。文中采用的是狭义的非政府组织的概念。非政府组织从产生开始就与政府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由于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的特征,在我国政府成为非营利组织获得经费的来源之一。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协作形式主要是采取合作和赋权的方式,关键是利用非政府组织在专业技术方面的优势,取得在危机管理中的更好效果。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发生时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整合作用,由于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以公共利益为所有活动的最后依归,能够得到公众的信任,以最快的速度和号召力整合社会闲置资源为地方政府解决危机提供协助。此外,非政府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社区中的活动频繁,为地方政府解决公共危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家诚信机制的缺陷和公民志愿精神的缺失成为非政府组织走不出的困境。公共危机的管理中,政府仍然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对公共危机管理的参与主体起监督和指导作用。然而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甚至不能避免组织内部的寻租行为,更不用说能很好地监督和避免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谋取私利。

3.2营利性组织

营利组织主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在地方治理理论中,企业作为政府协作的对象,主要以外包和委托的形式纳入地方政府管理的领域。营利性组织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利润最大化,提供的是多样化的私人物品。营利组织的高效性和对环境变化的高度适应性是区别于政府低效、反应迟钝的特点。现代政府面临的是更多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不仅要对公共危机事件作出快速的反应还要解决手段陈旧的问题。营利组织在这方面的优势弥补了政府的不足。公共危机管理是有一个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危机发生前和发生中更多的是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力量,但在危机发生后的重建阶段,政府需要营利组织通过契约和合同的形式将政府的部分工作外包给企业去完成。政府将危机管理的部分职能转移给企业,并不意味着放弃所有的监督管理权。与政府的协作关系并不能改变营利组织追求私利的特性,为避免营利组织的外部不经济行为,政府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协作模式,以达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我国政府在管理中往往重结果不重投入,就会出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对等的结果。

3.3公民

政府与公民的协作关系主要体现在公民和政府协调合作共同创造社会安全文化和在应对危机意识和能力上的提高。群众的危机意识、危机预防能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是影响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重要因素。公民是公共危机的直接受害者,社会安全文化是需要在政府的管理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在公民的广泛和积极参与下形成的,反映了一种社会的伦理和文化。在预防公共危机的管理中建设安全文化有三层次的要求:一是观念意识,主要是社会管理者和民众一起培养起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理念,只有在观念上形成了预防公共危机的意识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公共危机的发生,很多危机都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二是行为文化方面,行为文化是观念的反映,同时又作用于观念,“公民社会”的发展使公民增强参与政府管理的积极性和增加了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公民行为文化的发展为公共危机管理中快速动员社会提供了基础保障;三是制度文化方面,政府在长期的安全文化的培养和管理中形成有效地管理制度,为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提供制度的保证,为社会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出现社会、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协作关系。

4地方政府协作管理的困境

4.1公共危机协作管理的责任问题

责任是一个控制问题,明确责任是协作管理的难题。在官僚制体制内,组织的层级结构极其严密,严格规定了不同层级和职位的职责。而在协作性管理中纳入的主体本身是处于体制外的组织。这些政府组织外的组织要承担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中的部分职能的时候必然存在责任的分配问题。政府不管与那个协作主体合作都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其他主体是否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要的话责任的大小如何分配,这是协作管理中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

多组织条件下的责任丧失出现在合同关系中,现在已经大量存在。最让人担忧的是合同组织的雇员会追求与政府不一致的目标,实际上也存在这种不一致的现象。凯特尔描述了合同关系中的这种不一致的情况,他认为合同外包的哲学假定是,政府与承包人的基本关系是委托关系,受委托的主体是在政府的有效监督下进行管理的。现在存在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委托关系的双方达成一个不受政府约束和监督的内在的隐性的关系,致使行政监督和委托关系发生断裂。在法律和制度健全的发达国家会出现这种情况,中国同样也会出现这样的困境。由于体制上的漏洞,为政府管理者的寻租行为找到了机会。政府重结果轻投入的导向性为协作的破裂制造了更大的可能性。

第8篇

就我国现行的工程机械维修方式来说,具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1事后维修

实际上,所谓的事后维修主要是指当工程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故障问题之后才进行修理,而若是工程机械损坏程度不大,在排除故障后,可以继续投入生产使用,这种维修方法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

1.2预防维修

通常情况下,预防性维修是指在工程机械没有发生任何故障之前进行的预防检修和维护,具体包括了设备检查、日常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科学合理的预防维修能够延缓工程机械老化程度,有利于提高工程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并且,检修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故障征兆的出现,就可以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尽最大限度的将损失程度降到最低。

1.3定期修理

这是一种以实践为基础的预防维修,它的特点是具有周期性,人力、备件、物料资源可事先预计,并可作长期安排。这种维修方式适用于工程机械劣化与工程机械使用累计时问有直接关系的零、部件。这种维修方式虽能防患于未然.但由于不考虑工程机械实际的技术状态.按事先规定好的周期修理,往往会造成维修过剩或维修不足.这是很大的弊端。

1.4状态维修

这是一种以工程机械状态为基础的预防维修,它用人工或仪器对工程机械进行监测和诊断,通过数据分析处理,了解并掌握工程机械或零、部件的劣化程度、故障隐患,从而可选择适当时机安排修理工作。状态维修的特点是针对性强,可有计划地排除甚至消灭故障,使停工损失降到最低。

2工程机械维修方式的选择

笔者在多年实践工作经验中总结了,最理想的公路工程机械设备维修方式就是通过利用最少的维修成本,实现最理想的维修效果。施工单位在对工程机械维修方式进行选择时,不仅要充分考虑到维修组织、修理费用等方面的问题,由于不同的维修方法有着自身独特的优势和缺陷,施工单位还要其实结合工程机械使用性能特点、使用功能需求、资金等因素,从而采取最合适的维修方式。对于公路工程来说,多种的工程机械维修方式是可以相互并存的,而单从故障发展来说,具体分为两种故障类型,一种是磨损性规律性故障,其主要是与工程机械设备磨损程度有着直接的关系,另一类则是偶发性随机故障,这种故障问题是与故障概率没有任何关联,具有一定的随机性。而这两种故障的产生都是经过了无发展期到有发展期的过程。通常大部分的故障存在着规律性特点,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得到的预测观察信息,及时采取相应的维修方法对其进行解决。在对公路工程接卸进行状态维修时,一般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这就需要充分考虑到经济成本和技术需求两方面的问题。其次,还可以采取定期维修方法,这是因为一些无发展期的故障通常都是一些重要的零部件发生损坏,为了保证工程机械的正常使用,延长其使用寿命,就要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换零部件。若是局部零部件产生故障时,笔者建议选择事后维修方法。轴承作为公路工程机械设备中的核心部分,对于整个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有着直接性的影响。虽然轴承的故障发生率不高,具有随机性的特点,可其故障形成是有发展期的,使用单位只要做好定期对轴承进行检修更换,就能够降低轴承故障的发生率。而且,不同种类的轴承,无论是在性能、使用寿命方面,都各不相同,所以状态维修是最理想的维修方式,能够达到较为理想的维修效果。另外,对于一些便于修理的零部件来说,如果不会对设备正常使用在造成较大的影响,可以在选择事后维修方法。

3结束语

第9篇

[关键词]公共卫生产品科学发展观税收优惠

改善农村公共卫生状况是构建和谐农村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而近年来,频发的农村公共卫生事件暴露了我国农村公共卫生产品供给中存在的诸多不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社会观念、公共卫生产品供给体制、相关政策等方面多管齐下。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从短期来看,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可能要以牺牲一部分经济增长为代价;但是从长期来看,两者并不矛盾,因为经济增长最终要靠人来推动,如果在发展的同时忽视了人自身的发展,那么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将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人是自然的改造者,而改造的最终目的是更好的生存,经济增长作为人类改造自然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其最终目的也必然是促进人自身的发展。

农村公共卫生的恶化是追求经济增长的片面发展观的沉重教训,在以后的发展中为了避免重蹈覆辙,我国现在迫切的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的、全面地发展观,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推动科教文卫等同步发展。

二、树立公共卫生产品面前人人平等、城乡平等的观念

改革开放前,我国城乡之间一直未能建立起均衡增长和良性循环的关系,导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凝固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城乡联系显着增强。但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城乡经济仍未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目前,城乡关系不顺突出表现为城乡差距过分悬殊,这不仅表现在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些数字指标上,而且还表现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产品供给等领域。农村经济和城市经济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如果不全面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不仅会对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形成制约,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也会带来负面影响。

人自身的发展才是社会发展最主要的方面,所以,解决城乡差距不能仅仅发展农村经济,还要缩小受教育水平差距,消除城乡居民享受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的差距,树立公共卫生产品面前人人平等、城乡平等的观念。

三、直接供给与间接供给方式相结合

我国政府向农村提供公共卫生产品几乎全部采用直接供给方式。以疾病预防为例,政府把资金拨给提供疾病预防的防疫站,公共卫生产品的需求者到公共卫生机构购买这两种公共卫生产品或服务,当然在这两种公共卫生产品或者服务的购买价格中,政府已经提供了补贴,消费者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公共卫生产品。然而,这种直接供给方式的弊端有三,其一,政府必须在广大农村设立很多公共卫生机构,并且多数公共卫生机构只提供公共卫生产品或服务,这样的一种供给方式导致规模不经济,即公共卫生机构的资源没有被充分利用;其二,公共卫生产品的最终消费者无法选择公共卫生产品的质量,同时他们也必须接受特定的价格,从而对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来说这是一种效率损失;其三,在直接供给方式下,基层政府必须花费很大的成本对公共卫生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因为如果缺少监督,公共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质量可能就会大打折扣。根据直接供给和间接供给的不同特点和公共卫生产品的基本属性,我们可以得出:疾病与健康监测、营养干预与食品卫生监督、重大传染病的控制与预防、公共卫生课题的科学研究和非传染性疾病的科研以及地方病的防治等应该由政府直接提供;而对于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维护和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的防治则可以由政府间接提供。例如,政府可以付费向社区卫生服务站购买健康教育、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产品;政府也可以给予乡镇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乡镇企业开展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调整相关税收政策

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大都属于私人卫生产品,而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提供的则大多属于公共卫生产品。所以,国家应该对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给予提供公共卫生产品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更优惠的税收政策。然而,从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来看,对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却给予了更大优惠。例如,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享受3年税收优惠待遇,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但是,对于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却没有给予这样的税收优惠。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获得的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从这一点上来讲,国家给予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更大。所以,为了加强公共卫生产品供给,我国迫切的需要调整不同医疗机构间的税收政策,给予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更大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可以增加对乡镇企业的税收优惠,使乡镇企业取得的经营收入中直接用于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部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鼓励乡镇企业这样的私人部门积极参与我国农村公共卫生产品供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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