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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活动不同于人类一般生活所需求的社会活动,工程活动的定义是人类的一项社会实践活动,它不旦具有科学内容,同时还具备科学内涵。是为了创造更能满足人类需求的新存在物。工程技术的定义指的是运用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如何研发成为有效的生产力做为原则和方法,它是更好的服务于工程活动,把工程和技术的统合为一体。工程与技术都是为了更好的改造世界。这一点看。二者都是都是属于同一实践范畴之内,二者除了相互联系,但也是有所区分的。工程实施过程之中是以改造自然为主要目的,尤其是主要是针对实施一些规模较大、并且非常复杂的组织系统的实践活动。然而,技术也同属实践活动,但一般对于技术活动的规模和形式是没有要求的,而更为看重的是在技术活动中所运用的手段和方法。我们讨论到这里,就形成一条知识链,即“:哲学—科学—技术—工程—生产力”。哲学指导及影响科学,科学推动技术的发展,技术的实践转化为工程,最终工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这几点之中“,科学、技术、工程”它们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过程,充分体现了从认识世界到改造世界、从科学理论到工程技术实践的飞跃,体现了科学理论经过技术理论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
2.树立正确的工程观
工程活动的辩证内容与自然界的辩证法是不同的,工程活动相比之下更丰富一些,它是以人造物为目地的社会活动过程,它把自然界的辩证法,人的活动的辩证法、科学技术的辩证法、社会辩证法组织一起。理论的角度来说,许多科技工作者都有多年的工作经验,但对于工程活动和概念的整体理解与本质区别还是掌握欠缺,他们需要对工程哲学深入研究,真正理解工程活动在人、自然与社会这三大体系之中的作者、地位与价值。如今,很多科技工作者在工程实践过程中,会出现各种盲目性或盲从性,主要分析原因就是对工程的理解还停留在经验认识的层面之上,并没有升华到理论认识层面。所以,这就要求科技工作者要在工程哲学和工程实践过程之中,认真正确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还应该重视工程和审美的研究,工程伦理的研究,这些研究会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成长,当然,还应该讲的一点,工程哲学研究现在已经在独立推进,但是同时也应该关注和工程科学哲学的关系,技术哲学的关系和社会哲学之间的关系要相互借鉴,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工程是现实生产力、直接生产力,是社会生存的基础,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工程能力是一种软实力,它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甚至是兴起或衰落。由此可见,工程哲学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深入研究工程哲学是认识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工程实践占据着科学的内部和外部的双重地位,工程也被看成是由各种社会要素共同塑造的。整个工程系统都要运用哲学思维来分析、统筹综合,亦达到尽可能接近事物的客观规律,努力与周边环境的生态、与社会和谐相处。
3.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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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来,科学技术伦理学在中国经历了从引进、萌生到发育、成长的过程,己经成为一门有较高关注度的“显学”,但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有待商讨的问题。一般而言,有争议、有不同见解有利于新兴学科的发展。当前,为了推进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健康发展,应当积极开展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元研究,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上进行有效的交流、对话,尽可能地在更多的方面求大同存小异。本文仅就三个基础性问题陈述我们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科学技术伦理学、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的关系
由对中国知网(cnki.net)中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的搜索可知,“科学伦理学’|1]121、“技术伦理学”131、“科学技术伦理学”(含“科技伦理学”)141这三个术语,在期刊文章篇名中出现的时间分别是1981年、1987年和1988年。在近几年的学术讨论中,有学者提出,科学是价值中性的,不存在伦理问题,因此“科学伦理学”这个术语是不能成立的。还有的学者认为,以基础学科为核心的“科学“其伦理性不足,探讨其中的伦理问题似无必要”151,只能以“科学技术伦理学”之名进行相关的伦理学研究。
这里,涉及一个科学是否存在“伦理性”或“伦理维度’的问题。如果我们认同“伦理”是指处理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界相互关系所应当遵循的道理和规则,那么科学活动也必然存在着日渐复杂且不可回避的伦理问题。很显然,人们对“科学伦理”问题是不能视而不见的,科学伦理学作为一个研究领域或一门学科也有存在和发展的理由。
就研究内容而言,科学技术伦理研究在总体上有两种思路:一是综合式研究,即以科学技术整体的伦理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一是分析式研究,即分别以科学的伦理问题、技术的伦理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前者的研究成果集结为科学技术伦理学,后者的研究成果分别集结为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
科学技术伦理学、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转化为科学技术伦理、科学伦理、技术伦理三者的关系,甚至可以归结为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三者的关系。按通行的理解,科学技术与科学、技术之间存在着包容关系,科学技术伦理与科学伦理、技术伦理之间存在着包容关系,科学技术伦理学与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当然也应当存在着包容关系。因此,我们讨论科学技术伦理学、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就可以转化为重点讨论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之间的关系问题。
1982年陈昌曙发表《科学与技术的差异和统一》161—文,对科学与技术的关系最早做出了清晰的阐释。此文被视为中国学者研究技术哲学的始点。此后,还有一些学者著文讨论科学与技术的差异或区别问题171。通过20多年的思考和辨析,人们在科学与技术的关系上己经形成基本的共识,如在两者的差异方面,都承认科学与技术是有着不同内涵的两个范畴,分属认识与经济两个领域,有认识自然界与改造自然界两种基本目的,有真理性与实用性两种评价标准,等等。既然科学与技术存在差异,当然就可以而且也应当分别进行研究,于是就分别形成了科学史与技术史、科学学与技术学、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等几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学科。由于科学与技术还存在着不能绝然分隔的联系,科学史与技术史便可以综合成为一门学技术学,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便可以综合成为一门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科学技术学、科学技术哲学的存在,并不排除科学史与技术史、科学学与技术学、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的独立发展。
同样的道理,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发展也不应拒斥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分立发展。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没有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的发展就没有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发展,科学技术伦理学只能与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携手并进共同发展。一般而言,科学伦理学研究科学活动范围内的各种伦理问题,技术伦理学研究技术活动范围内的各种伦理问题。正如科学与技术不能完全相互替代、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不能完全相互替代一样,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也是不能完全相互替代的。因为科学活动的伦理本质、道德关系、道德实践、道德规范体系与技术活动的伦理本质、道德关系、道德实践、道德规范体系还是有所不同的,对前者的专门研究是科学伦理学的使命,对后者的专门研究则是技术伦理学的任务。
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关系,可以类比为两个有部分面积重合的圆。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研究内容有重合的部分,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深化演进,这个重合的部分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但是,科学伦理学的圆心与技术伦理学的圆心却是永远不会重合的,因为作为科学伦理学研究对象的科学伦理与作为技术伦理学研究对象的技术伦理只可能出现部分重叠,亦即科学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核心课题与技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核心课题永远不会重合。
建立在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基础上的科学技术伦理学,并不是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简单加和。
一方面,科学技术伦理学要包容科学伦理学、技术科学技术史科学学与技术学便可以综合成为一门科伦理学的内容.当然也包容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重叠部分;另一方面,科学技术伦理学还需要有一些超出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的“溢出性”研究内容,如科学技术视角的人与自然界的道德关系、科学技术进步与道德进步的互动机制、科学技术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关系等。
二、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基础性课题
2007年4月初,笔者对《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的1981~2006年的期刊进行检索,共搜得以“科学技术伦理”(含“科学技术的伦理”、“科技伦理”)、“科学伦理”、“技术伦理”作为篇名关键词的论文293篇。这些论文的内容,涉及科学技术伦理思想、科学技术伦理意识、科学技术伦理观、科学技术伦理基本范畴、科学伦理精神、技术伦理原则、科学技术伦理与公共理性的关系、科学技术伦理与法的关系、科学技术伦理规范、科学技术伦理社会化、科学技术人员的伦理责任、科学技术人员伦理态度、科学技术伦理价值系统、科学技术伦理建构原则、科学技术伦理道德建设、工程技术伦理控制、生物技术伦理、企业信息技术伦理、科学技术伦理教育、科学技术伦理学元研究等诸多课题。同期,笔者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还搜得以“医学伦理”作为篇名关键词的论文199篇和以“医学伦理学”作为篇名关键词的论文455篇。这些论文的内容同上述论文的基本内容是大体对应的,主要涉及医学伦理思想、医学伦理意识、医学伦理观、医学伦理原则、医学伦理决策、医学伦理模式、医学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建设、医学伦理(学)教育、医学伦理学元研究等问题。
依据20多年来科学技术伦理学在中国的实际发展状况,可以将其主要研究内容概括为如下八个基础性课题。
—科学技术伦理思想的历史发展。技术的产生先于科学,因此技术伦理思想比科学伦理思想有着更久远的渊源。目前,学者们在中国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史和国外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史的研究方面,都不够系统和全面。今后,我们既要对自古洎今的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做通史性的整体爬梳,理清其纵向演进的脉络,又要对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做断代性的局部剖析,准确把握每一个历史时期科学技术伦理思想的基本特征,另外还需要对某些代表性人物和重要著述的科学技术伦理思想进行有深度的评述和解读。
—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多年以来,围绕着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学者们提出了多种多样的观点:(1)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2)善与恶的关系问题;(3)善与恶、义与利、知与行、荣与辱的关系问题(4)人的道德责任问题19;(5)道与德、义与利、群与己的关系问题10。在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上,同样会有多种多样的议论或声音。科学技术指向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活动和改造活动,因此探讨科学技术伦理学基本问题的根本意义,在于确认其研究基点或着力点,明晰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伦理关系。
—科学技术伦理的主要范畴。科学技术伦理的主要范畴依附于伦理学的主要范畴,是伦理学主要范畴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具体化、应用化。在科学技术伦理学中,对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不公正、平等与不平等、权利与义务、道义与利益、群体与个体、价值、责任等主要范畴的阐释,必须立足于科学技术领域的实践。
—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原则。伦理原则是能够影响并制约科学技术项目的责任选择、科学技术活动的道德进阶、科学技术成果的价值评价的准则。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原则,其实也是对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要求。在近年的研究中,学者们提出了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尊重原则、公正原则等若干条伦理原则。科学技术活动到底应当确立哪些原则,这些原则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这些原则的内涵和实质是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科学技术的伦理预见和伦理评价。科学技术的伦理预见,是指在科学技术项目的定向、选择阶段,人们对该项目实施后和完成后将对人类社会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所做出的推测。科学技术的伦理评价,是指人们运用某些伦理原则对科学技术活动过程、己经出现的科学技术成果所进行的价值判断、责任判断。今后需要研究的问题,包括伦理预见与科学技术决策的关系、伦理评价与伦理原则的关系、伦理预见与伦理评价的关系等。
—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调节系统和调节机制。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调节是对市场调节、政府调节的必要补充,目的在于对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取向进行有效的诱导,调整或化解科学技术活动中的利益冲突。科学技术活动伦理调节系统的构成、调节对象、调节机制的形成条件和作用方式等,应当成为今后重点研究的问题。
—科学技术领域的伦理规范建设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伦理责任。科学技术伦理规范的作用是引导、酬学娜动主体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规范自身的职业行为,使他们摆脱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所遭遇到的伦理困境和道德困惑。科学技术伦理规范建设与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伦理责任教育应当同步进行。目前需要探讨的问题,包括科学技术伦理规范建设的内容、途径和科学技术工作者伦理责任的本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及其培养过程等。
建所五十余年来,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共编辑、撰写和出版学术专著及相关文集30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7000余篇,曾获得近20余项国家和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奖,多项部委科技成果奖以及中国图书奖。研究所在中国数学史、天文学史方面的研究有数十年的历史,在国际科技史界享有巨大声誉。近年来,研究所积极组织力量和资源,推动在西方科学技术史、中外科学技术交流与比较以及科技政策方面的研究。
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在科学技术史(理科一级学科)和科学技术哲学(哲学二级学科)设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点,所内外共有近20余位博士生导师参与招生,每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十名左右。在科学技术史方面,现设有科学史、技术史两个二级学科;各二级学科下还设有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史、中国近现代科学技术史、西方科技史、医学史、生命科学史、科技战略和科技考古等研究方向。在科学技术哲学方面,设有科学哲学、科学文化现象研究、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体制化研究等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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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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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导师可能重复出现,但这只表示可能的招生范围,其年度招生人数仍受备注限制。
2、综合试卷涉及世界通史、中国通史、科学社会学以及科学哲学中的基本知识。
关键词:过程论;动态过程;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哲学
一、作为动态过程的技术
美国技术哲学家米切姆区别了四种类型的技术概念,即作为客体的技术,作为过程的技术,作为知识的技术以及作为意志的技术。关于作为过程的技术,米切姆曾提出,工程师注重制造的一面,社会科学家注重使用的一面,而传统的人类活动就划分为制造和使用两类。工程师认为技术的基础内容是发明和设计[CD2]制造的原初意识,社会科学家则认为是生产和实用,技术的社会应用才是最重要的[1]。在此,米切姆已经把技术理解为包含发明、设计、生产、使用的不同阶段的过程。
东北大学远德玉教授是国内较早探讨技术本质的学者之一,1981年11月,远德玉教授参加在苏州举行的第二届全国技术史学术讨论会,提交论文《技术是一个过程[CD2]略论技术史与技术论研究》,首次提出了技术过程论的观点。1982年,远德玉教授在《技术是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一文中提出,把技术列为科学的一个层次是不妥当的,需要从技术的角度来研究技术与社会、生产、经济、哲学的关系[2]。1983年,远德玉教授又提出,技术是一个人类实践的动态过程,技术在人类利用、控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才体现出自己的面目[3]。1984年10月,远德玉教授向第三届全国技术史会议提交了题为《历史中的技术》的论文,分析了原始时代、工匠时代和近代技术的各自存在方式和存在特点,提出技术概念是一个历史性的范畴,它本身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人们对技术的不同理解,是由于技术形态的不同引起的;不同时期人们侧重于技术的某一形态,便产生了不同的技术理解。在1986年出版的《论技术》一书中,他进一步论证了技术是一个动态过程的思想,并把技术是一个动态过程作了三方面的概括:技术是从无形技术向有形技术转化、从潜在技术向现实技术转化的过程,是技术软件与技术硬件在动态过程中的统一,是知识、能力、物质手段不断更新的过程[4]。2003年,在《技术过程论的再思考》一文中,远德玉教授对技术是一个过程又增加了一条概括,即技术是目的与手段在动态过程中的统一。目的性在技术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不断变化,相应的手段也在变化,由此才有技术形态的变化[5]。
关于技术是一个过程的思想,是理解技术本质属性的关键。在《过程论视野中的技术本质》一文中,笔者从技术目的实现的过程性与技术形态转化的过程性两个方面作了分析[6]。一方面,目的性是整个技术系统发展的动力,是支配技术各要素的灵魂,技术的目的性指的是人们有意识地把某种自然对象转变为受人影响和被人加工、改造、控制的对象,使技术成为变革自然的手段,而不是指技术本身就是目的。在技术逐渐成为满足人们需要的物品的过程中,技术目的性也逐渐地得到实现,即技术目的的实现也是一个过程。另一方面,技术目的在技术形成与发展过程中是不断变化的,技术目的的变化就会导致技术手段的变化,由此产生技术的不同形态。由潜在的知识形态的技术到现实的物化形态的技术的转化过程,就是技术的目的性具体化的过程:从抽象的技术目的性转化为具有特定功效性的目的性,并进一步转化为符合特定经济性和社会性的目的性。
从过程论的角度看,技术本来就是表现为多种形态的,诸如知识形态的技术与物化形态的技术,有形的技术与无形的技术,潜在的技术与现实的技术,一品技术与多品技术,等等。技术形态的转化就是它向生产力的转化过程,也是技术本身的不断完善化过程。由主观技术构想、创意而产生的技术发明是技术的初始形态,必须经过设计、试制和试验加以客观化、物质化,才能纳入到生产劳动过程中去,成为现实的生产技术。而单一的生产技术仍不能实现技术的最终目的,因为它只能完成产品生产的一部分或一个环节,必须有许多与之相匹配的一系列生产技术才能形成产品和服务;只有多种生产技术的综合,即完成生产技术的体系化或形成产业技术,才能实现技术的最终目的
[7]。
二、技术发明与技术创新
从技术动态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完整的技术活动并不仅限于技术发明,它至少包括两部分的内容,其一是技术发明活动,即技术知识的创造、积累,科学知识的拓展;其二是技术创新活动,即把技术发明活动的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技术的目的性。这两部分内容对于技术活动来说是互补的、缺一不可的。实际上,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也会伴随着技术发明的出现,这样的技术发明仍可申请专利,而且其应用于技术创新过程的时滞也许更短,因为这种发明是更加接近和适合市场需要的。因此,只有两者的结合,才能完整地理解历史上和现实中的技术。正如英国牛津版《技术史》一书的主编T·I·威廉斯在该书的6、7卷序中所指出的,我们不能把技术的发展与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作用分割开来。在当代,曼哈顿工程和登上月球的实现,代表了技术发展的顶峰。但是,公正地说,这些成就既是科学家和工程师们以精湛的技术能力工作的结果,同样也是这些极为复杂的工作的管理者的巨大胜利[8]。
熊彼特最早对“发明”与“创新”进行了区别。他认为,企业家的职能是把新发明引入生产系统,创新则是发明的第一次商业化应用。只要发明还没有得到实际的应用,那么它在经济上就是不起作用的。而实行任何改善并使之有效即创新,是同它的发明完全不同的一个任务,而且这个任务要求具有完全不同的才能。把发明创造同技术创新相区别,被认为是熊彼特的重大贡献之一。日本学者森谷正规认为,创新与发明之所以被大大地混淆,是因为从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的技术发展,包含创新与发明两方面的内容。作为这个时期标志的创新是众多发明的产物,一系列革命性的发明为技术创新提供了动力,掀起了滔滔不绝的技术创新的洪流[9]。我国理论界也探讨了技术发明与技术创新的区别。陈昌曙教授与远德玉教授合著的《技术选择论》一书,较早地初步区分了技术发明与技术创新,提出企业技术活动的中心环节,是如何把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实现经济增长,即做到技术创新。他们认为,技术发明是技术创新的一个环节,而不是技术创新的全部和实质。技术创新是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市场分析和管理决策等相互交错的全过程,是把发明应用于生产并实现经济增长的全过程,是过程创新[10]。陈文化教授则把技术发明比喻为“鸡下蛋”,把技术创新比喻为“孵小鸡”,认为技术创新是“孵化企业”的过程,只有不断地孵化出企业,才能实现科技与经济的一体化;相反,如果把创新等同于创造,就是了创新的本质和灵魂,其结果又会退回到科技与经济相分离的老路上去[11]。对技术发明和技术创新进行的这种区分,其意义在于指出了技术(经济)活动包括的丰富内容不仅仅局限于技术发明,事实上停留于技术发明的技术活动是不能为一国或一地区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的,技术活动还有其更为重要的一面,即技术创新。由此必然会合乎逻辑地过渡到技术创新的研究,因为技术创新实质上就是在技术原理基本不变的情况下的技术形态转化过程。
就目前所见到的技术史方面的著作来看,重点是研究技术发明,弄清哪些人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法发明了什么新技术,而且对做出过发明的人物生平进行较为详细的叙述。这种研究是很必要的,因为只有从这些发明家身上总结并吸收更多有规律性的东西,才能有利于我们在今天和未来的实践中做出更多的发明来。然而,仅有这种研究又是不够的。从过程论的角度看,只有深入到技术创新的内部,揭示技术创新活动的规律,才能完整地理解技术过程,因为在当代社会,发明家的创造性成果只有经过技术创新主体的创造性活动,形成技术商品而直接被最终消费者所使用和体验,技术发明家的目的性以及技术发明物的价值才能得以展现,才能实现技术的现实过程。在这种意义上,技术创新成为唯一能够揭示技术存在的方式,人们正是通过对技术创新的每一个阶段或环节的具体把握,才能领会技术的真实含义。不弄清技术创新问题,就谈不上真正理解技术的本质问题;脱离对技术创新过程的理解进行的有关技术本质和意义的探讨,也是缺乏现实针对性和理论活力的[12]。
三、技术创新研究的新范式
从过程论的角度看,技术创新的内容可以理解为技术本身的、经济的以及管理的创新的结合。技术创新首先是技术本身的过程创新,包括技术本身的不断完善化过程,又包括该项技术同相关的一系列技术结合实现体系化的过程;其次是经济的过程创新,包括一系列的经济决策与经济行为的创新;再次是管理的过程创新,它使得生产过程中技术的诸要素、生产力的诸要素得以完善地组织、协调、平衡和配置,实现生产经营系统在功能和结构上的整体优化。三种创新在技术创新的不同阶段,所起的作用和侧重点是不同的。技术的过程创新在创新的开始阶段比较强,随着创新过程的发展,技术的创新内容呈现弱化趋势,而经济的和管理的过程创新则呈现日益强化的趋势。只有三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实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使技术变为直接生产力[13]。由于技术创新是一种呈现为某些阶段性的连续的渐进过程,因而研究不同阶段的创新特征、内容和方法,对于人们弄清技术创新的规律和规则,并按照这些规律和规则进行创新,从而缩短从发明到商业应用的时间,都是极为有益的。正因如此,远德玉教授积极倡导进行技术创新的工艺性研究,并提出了创新工艺研究的课题,包括如何对技术的、经济的、管理的三类过程创新的结合及其阶段性的研究,如何认识创新的内容随着创新阶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特点、规律,如何探求创新过程中不同阶段所采用的创新方法和手段。
沿着过程论的思路,技术创新研究的新范式逐步得以形成。这种新范式以技术创新的经济学研究、管理学研究、技术学研究、政策学研究等为基础,认为技术创新既不是纯经济学范畴,也不是纯技术学范畴,更不是纯管理学范畴,它是经济与技术相互结合的,既具有经济特征又具有技术特征的技术—经济范畴。在实现技术与经济的结合过程中,管理起着关键性作用。从企业来看,技术创新是把发明成果创造性地应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使之向产品化、商品化不断逼近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生产函数的多次转移,技术在形态上的多次改变,最终成功地把创新产品推向市场,并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才是完成了技术创新的一个周期。技术创新一开始就是技术实践、生产经营实践、管理实践结合在一起的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具有技术实践、生产经营实践与管理实践的三重属性。尽管在整个技术创新实践活动中的不同阶段,上述三者的表现有所不同,但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构成现实的技术创新活动;而只有三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创造出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使技术成果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力,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因此,技术创新的研究需要突破线性思维的误区,需要充分把握技术创新过程的非线性作用机制,充分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各种途径对已有的技术创新活动进行必要的认识和总结,从中发现不同创新活动在其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表现以及遇到的具体问题,从而根据这些创新活动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预见现实技术创新过程可能遇到的不利情况,以便在创新实践过程中加以特别注意,减少技术创新活动的盲目性。把技术创新看做是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社会化过程、产业化过程和商品化过程,是技术创新研究视角改变和研究新范式得以确立的方法论基础,也是技术创新的哲学研究同经济学的和管理学的技术创新研究区别开来的标志。
刘则渊教授在《试论中国技术哲学的东北学派》一文中指出,以陈昌曙教授为代表的技术哲学专家在20多年的研究历程中逐渐形成了中国技术哲学的东北学派,他们基于技术本质、特征、体系、结构以及相关范畴的哲学分析,并把这种哲学的分析应用于技术选择的现实活动。其中,技术创新哲学理论是技术哲学东北学派的突出成果,它基于《论技术》中关于“技术是一个过程”的观点,把技术创新看做是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社会化过程、产业化过程和商品化过程,率先提出“技术形态的过程创新”思路,在技术创新实践中实现技术、经济、管理三方面的过程创新[14]。这种评价从过程论的视角来看,是比较中肯的。
四、技术创新哲学研究的新进展
技术创新哲学的兴起和发展,本质上反映着技术创新对哲学发展的影响。在这里,技术创新哲学并不是从最普遍的哲学或“元哲学”中发展派生出来的,而是从技术创新研究和实践提出的问题中引导出来的;同样,也不是技术创新研究需要有哲学转向,而是哲学研究需要有技术创新的转向。从哲学的视角研究技术创新,就是要对各有差异的技术创新实践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哲理性的思考,从中揭示技术创新的本质规定和基本特征,探讨影响和制约技术创新活动的根本因素,研究促进技术创新的能力与动力机制,以便为技术创新实践及其理论研究提供方法论指导。
就国内学术界对技术创新哲学的研究来看,陈其荣教授在对不同的技术创新观点进行归纳、比较后,根据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从哲学角度把技术创新界定为“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在创新环境条件下通过一定的中介而使创新客体转换形态、实现市场价值的一种实践活动”,并说明了技术创新的五个基本特征,即创新性、实践性、社会性、历史性、不确定性[15]。肖信华以范式思维方式为研究方法,从技术创新的特点、机制、方法、途径等研究入手,对技术创新的哲学理性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和探讨,并提出了技术创新的三对范畴,即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形式与内容[16]。夏保华教授则呼吁自然辩证法学者应特别着力于进行技术创新的哲学研究,并为发展一门技术创新哲学而努力。他还开列了关于技术创新的本质、客体、活动、主体、动机、知识、条件、方法等八组哲理性问题[17],并探讨了作为哲学范畴的技术创新,认为技术创新是一种在人与自然、
人与人、自然与自然之间展开的由新技术构思到新技术物品生产的创新性社会活动价值系统[18]。宋海龙以明代中期以后中西方火药、火器理论及技术的发展为例,讨论了哲学思想对技术创新的影响,认为哲学思想通过影响技术创新主体的创新意识、创新题目的选择、创新方法的设计以及创新成果的理论解释等渠道,渗入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在近代史上,西方以实验为基础的实证主义哲学对于技术创新具有积极意义,中国“经世致用”、“天人合一”等传统哲学思想对于技术创新具有消极影响[19]。
除了上述研究成果外,东北大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自1993年获得科学技术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以来,远德玉教授和关士续教授就开始招收“技术论与企业技术创新”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先后指导完成有关“技术创新主体”、“技术创新的制度安排”、“产业技术生态化”、“技术创新的历史阶段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整合”、“基于信息过程的技术创新研究”、“技术创新的契合模式”、“企业技术创新的多层次分析”、“产业技术范式的演化分析”、“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的历史与实践分析”、“技术创新与产业变革”、“IT企业的知识管理与技术创新”、“创新系统中的知识流动分析”等14篇博士论文,另外陈昌曙教授、陈凡教授和娄成武教授分别指导其博士生完成了技术创新研究方面的7篇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涉及企业持续技术创新的结构、技术创新组织及其演化、企业孵化器创新功能及其实现机制、企业形象及其创新、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创新系统中的多主体合作及其模式、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创造性思维及其培养模式。这些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完成,均以过程论作为方法论指导,从不同的层面深化了技术创新哲学的研究,而且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如今,东北大学科学技术哲学博士点仍然继续招收“技术发明与技术创新”和“技术创新哲学”方向的博士生,并就高新区自主创新、技术创新的价值取向、技术创新柔性激励机制、技术创新过程的协同创造、技术创新文化等内容展开哲学方面的研究。这些研究也是以过程论为方法论的,正如李宏伟博士在自己的学位论文的致谢辞中所说的,过程论思想已经上升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观念和思想方法,成为贯穿论文始终的思想基础[2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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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构主义进路下的科学社会学研究转变
近代以来,科学家、科学社会学家、科学史家和哲学家大多把科学知识视为“自然之镜”,是对客观实在的反映,其中不应该有科学家个人因素的影响以及社会因素的参与。直到20世纪60年代科学知识社会学提出要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的分析的主张,打破了科学知识免受社会学质疑的权威地位。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引起了科学哲学界以及科学界的广泛关注,而且科学知识社会学从产生开始就已经将对科学研究的案例研究作为其重要的论证手段(如爱丁堡学派开创的“争论研究”所涉及的主要就是科学史的案例研究),这些成果引起科学社会学家的广泛重视。今天的科学哲学研究者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即研究方法的开放性与多元性。具体而言,就是倡导多元学科的方法,以适应历史研究范围扩大、着眼点细化等方面的需求。
20世纪初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的引进,无疑有利于在新观念指导下的科学哲学实践。科学哲学研究者认为历史研究应该融汇人类学、史前考古学、社会心理学、比较宗教学、政治经济学、社会学方面的知识。科学社会学研究作为社会学研究领域中起步较晚而研究对象又较为特殊的分支,其研究内容不仅包括对科学发展的社会学探讨,而且包括分析和反思科学社会学学科本身发展的历史,也即研究其建制化和理论纲领的形成、发展过程。基于科学社会学的立场,分析和借鉴新的研究视角与研究纲领,对于促进科学社会学科的发展来说极为重要。
二、建构主义进路下的科学史研究转变
尽管科学社会学研究下的建构主义进路开展地轰轰烈烈,但在科学史领域中,由于当时大多数科学史家受根深蒂固的传统科学观的影响,并未将这一研究进路引入科学史研究中。著名的科学社会学家、科学史家夏平就曾在其论文《科学史及其社会学重构》中对科学史家忽视科学知识社会学对科学史意义表示不满。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建构主义的科学史研究已有相当影响,1993年,时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科学技术史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的曹天予指出:“近年来,社会建构论在对科学作研究的专业中已变得十分流行。虽然说社会建构论已控制了这个领域可能显得有些夸张,但对一个科学史家来说,在学术著作或通俗文章中要不遇到带有社会建构论倾向的论述是很困难的。”在已有建构主义相关研究中,随处可见建构主义者对历史学家研究成果的应用,甚至自己动手研究科学史。这与以前的哲学或社会学研究力图为科学史的研究构建一个理论研究框架的做法有所不同。这种对科学史“本末倒置”的态度一方面突出了建构主义研究对历史的重视,另一方面,对于科学史学家来说,建构主义也给科学史研究带来很多启示,包括建构主义的立场为学史研究开启的新的研究主题;建构主义为科学史提供的理论资源;以及建构主义者视角对历史提出的新问题,等等。
三、建构主义进路下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
即使在传统的科学史研究领域,建构主义的研究进路也为其开拓了全新的研究课题。1931年,前苏联科学史家在第二届国际科学史大会上发表了题为《牛顿的社会经济根源》的论文,标志着特有的科学史研究方法的出现。
正是在这种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之间的彼此借鉴与交融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个由科学社会学、科学哲学、科学史、科学文化研究等构成的研究视角广泛,研究方法多样的研究领域――科学技术元勘(Science Technology Studies)研究领域。STS领域的研究者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中,将科学技术理解为各个领域的研究者共同参与的事业,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描述了一幅具体而生动的科学图景,以及参与科学研究的各领域研究者的不同路径。在这幅研究图景中,建构主义进路在其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促进了科学史的研究有助于整个STS研究领域中不同的理论主张间的沟通,而且对于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和STS研究的合流做出重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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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息论;哲学;本体论;自我
信息论的创始人申农为解决通讯技术中的信息编码问题,提出通讯系统的一般模型,发表了《通信的数学理论》《噪声中的通信》两篇论文,从而奠定了信息论的理论基础。他指出“信息论(狭义的)的基本结果,都是针对某些非常特殊的问题的,它们未必切合像心理学、经济学以及其他一些社会科学领域。”[1]因此,信息论分为广义信息论和狭义信息论。狭义信息论即申农早期的研究成果为主,它以编码理论为中心,主要研究信息系统模型、信息的度量、信息容量、编码理论及噪声理论等。广义信息论又称信息科学,主要研究以计算机处理为中心的信息处理的基本理论,包括评议、文字的处理、图像识别、学习理论及其各种应用。维纳认为“信息既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信息就是信息,不懂得它,就不懂得唯物主义。[2]”虽然维纳并没有给出信息的确切定义,但却第一次将信息科学映射到哲学问题上。
此后,信息科学的发展冲击了20世纪下半叶以来的哲学思想路线,重新开启了对哲学形而上问题的探讨。虽然从物理角度来说,信息是按照一定的方式排列组合起来的信号序列,它借助于某种介质作为通道来传递、加工和贮存。但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科学技术建构起了全新的语言环境、精神环境,“把我们从对事物的直接领悟中顺顺当当地推到由逻辑间隔隔开的世界中[3]”,使“知识源保持着一种抽象的控制论意义下的距离[4]”,从而消解了现实中的语言涵义。而现代人类依靠网络空间高速传播的思想,将世界空间缩小,人们凭借大众传播媒介或个人或组织给予的信息来建构起世界的“脑海图景”,并以此来判断世界并给予回应。正如“洞穴”隐喻一般,真实移动的“实体”不再真实,而意识、信息构筑的世界更“实际”,真实的世界成为“符号的宇宙”。哲学家海姆认为虚拟现实表现为七大特征:模拟性、交互作用、人工性、沉浸性、遥在、全身沉浸和网络通信。正统哲学都是基于客观实在现实性范畴框架内的哲学,客体是意识的容器,在主体和客体之间具有明显界限,而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化”的语言方式可快捷地扫描人的思想,意识的力量在某种程度上得以强化。由此,使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信息科学是否揭示并决定着我们对世界的认知和发问方式。
哲学本以人本意识为主,是自觉之自我的最高意识成就,它依赖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康德建立了系统完善的形而上学之后,尼采宣布了“上帝已死”,海德格尔对“自我”“存在”的考证也对人类自身发展做了完备的总结,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仅余下的任务是语言分析!”,似乎哲学没落到只囿于语言这一狭小领域,但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为自我、本体等哲学概念提出了重新思考的空间。信息科学在自身运动、发展的进程中,呈现出自身历史的反映、自身性质的规定、自身发展的种种可能性这三种自在、自为、再生的基本形态,这三种关于事物历史、现状、未来的间接存在凝结在一个具有特定结构和状态的直接存在物中,这种直接存在的结构和状态被凝结着它的间接存在所规定。也即是说,自我、本体等概念被信息科学尤指信息技术、互联网这一间接存在所规定。方东美先生认为:“希腊人把时间的体系化成空间的体系,然后再就时间来看,表面上是有过去、现在、未来的实践连续性,而这个过去、现在、未来,都可以化成现在的影像。换句话说,是把真实现在变成空间化的现在,这样就便于把过去的影像纳入了现在,把未来的影像也以前瞻的方式把它收到现实当中,然后以一个空间化的现在笼罩一切过去现在和未来”[5]。这样一种“了解时间的不重要,才是智慧之门[6]”,因此,哲学关于“我”、“本体”、“存在”等概念的思考由时间、空间的三维方向转向一维的趋向。
此外,分析哲学家卡尔纳普对语义信息的关注,将申农的信息论引向人类领域,认为由于人的选择、接受、记忆的选择性存在,信息本身存在着解读的很大不确定性和可能性,因此有主观与客观、低级与高级、自然与社会信息等之分。生物信息学认为生物信息包括遗传信息、神经――激素信息、代谢信息和人脑信息等多方面。物理学家T.Stonier在《信息物理学》提出的“信息子”认为“有组织就必然有结构,有结构就必然有信息”。在信息N论中,信息不是具有“粒子性”的能够构成世界的“本原”,而是具有演绎性的能够生成世界的“生元”,信息的“生成”特性使世界本体成为一种过程本体,也就成了一个信息集合体。这些在信息论基础上发展起来众多交叉学科,如量子信息学、生物信息学、物理信息学等等,他们都试图从信息主义解释万物缘由的本体论论调,暂且不论对错,但其提供的视角也是一种哲学尝试。虽然信息科学技术在某种程度上剥离了对生命的人文关怀,使其变得些许冰冷,但对一些哲学概念的分析给飘散在浩浩荡荡信息长流中的理论派别提供了一种更深层次、更基础的思维范式,从而推及对人类、宇宙的认识。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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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维纳.控制论[M].北京:科学教育出版社,1962,48.
主题词社会建构建构主义
一
建构主义研究目前日趋庞杂,其特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建构主义研究来源于众多思想和方法的影响。就建构主义研究的兴起而言,它实际上是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知识社会学和哲学思潮汇流的结果。后现代主义的产生体现了人类对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化工程(包括科学技术工程)的负面效应,如环境污染、文化侵略等的深刻反省和反思。基于这种反思,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利奥塔、福柯、波德里拉、保曼、哈维等人认为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已进入后现代社会时期,在后现代社会,知识成为社会斗争的焦点,科学成为政治的工具,其客观性和权威性将会受到怀疑;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他们提倡对社会进行微观研究、多元化理论视角、话语分析和本土方法考察。知识社会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培根、康德、马克思、曼海姆等人那里。知识社会学关心的主题是揭示特定的知识和信念实体怎样受到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影响。只不过,知识社会学长期以来将信念分成数学和自然科学与包括诸如、道德哲学体系等在内的所有社会科学,认为前者是质朴的,不为任何利益考虑所玷污,而社会科学等学问则是意识形态的、受主观思想和利益影响的,因而常常将数学和自然科学置于知识学的考察之外。既然在后现代主义那里科学的客观性已受到怀疑,而传统知识社会学又置科学技术知识于不顾,那么,建构主义来考察科学和技术的社会建构也就成为理所当然了。
当然,建构主义研究也从哲学中的反实证主义流派、新及现象学、人种学的研究方法获得了启示。具体说来这些观点是:(1)科学理论的证据非决定性,即在原则上总有几个可供选择利用的理论与有关的证据一致;(2)观察渗透着理论,即理论的附属成份包含着各种形式的测量理论,有关的观察结果是由用来检验的理论范式决定的,观察在某一理论中得出,在与之竞争的和继承的范式中其含义不同。更为具体地说,约定主义的哲学本体论和相对主义认识论肯定是直接促进了建构主义的研究。特别是库恩、汉森、奎因、迪昂以及更早一些的波兰细菌学家、科学史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弗雷克的研究和探索表明,科学事实、科学评价标准和科学理论范式都是相对的,不可通约的或非中性的,这样用单纯的理性逻辑就不足以说明科学认知的真实情况。于是,从库恩等人思想中获得灵感的建构主义学者们,大胆地对默顿科学社会学、传统知识社会学等进行了批判和挖掘。其涉及问题范围之广,观点、命题之深,声势之大,以致许多人认为科学社会学已进入“后库恩时代”。后来,出于对技术决定论(强调技术发展是自主的,它影响着社会变迁,但不受社会影响)的不满,技术社会学也被卷入到了建构主义研究中。
2.建构主义学者在地理分布上较为广泛。建构主义作为一个思想流派,由于其主要观点、方法来源不同,很难像科学学(代表人物是英国的贝尔纳)、传统科学社会学(代表人物是默顿)追塑到某个国或某个代表人物,其成员分散在欧美不同国家。在英国,主要是爱丁堡学派,其成员是埃奇、布鲁尔、巴恩斯、夏平、柯林斯等人,他们从批判传统知识社会学,特别是曼海姆思想出发,并从库恩思想得到启发,对科学知识的实质进行研究。在法国,拉图尔、卡隆等人接受加芬克尔、福柯的本土方法对科学实验室进行人类学的考察。在美国,谢廷娜(一位建构主义女学者)、陈诚、瑞斯蒂等也进行着与拉图尔类似的工作。另外,英国的马尔凯、伍尔加,美国的平齐、休斯,荷兰的比克,德国的魏因加特等大批学者都在从事不同的建构主义研究。当然,建构主义既然以一个思想学派出现,也存在诸多合作和交流,如拉图尔与伍尔加合作考察科学家之间的交流,共同发表《实验室生活》一书,谢廷娜和马尔凯一起主编《观察到的科学》一书等等。
3.建构主义研究方法多样化。尽管建构主义是建立在知识是社会地建构成的这一总观点之上的,但其方法却是经验的。这样,建构主义研究方法便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建构主义对科学的社会分析,主要采取的方法是:实验室研究,由拉图尔、伍尔加发起,像人类学家考察原始部落一样。保持一种不介入的客观观察立场,根据观察日记进行研究;争论研究,即柯林斯的相对主义经验纲领,从微观角度分析科学知识如何达成一致;话语分析(或称修辞学方法),由马尔凯等人发展而来,把科学活动参与者的“日常话语”作为主题,分析科学解释是如何随社会背景的变化而变化。在对技术的社会研究中,建构主义采取的方法主要是:社会建构方法,这是平齐和比克把相对主义经验纲领引入技术社会学的方法,研究技术人工制品如何在社会、文化方面得到解释;系统方法,休斯在技术史研究中使用的方法,把技术看作一个系统(如电力系统),进行经济、政治、社会的分析;操作子网络方法,它与拉图尔、卡隆、劳等人的研究工作相关,他们把技术、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看作整体的“异质操作子”网络,分析技术在其中的作用。另外,爱丁堡学派早期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以及随后的弱纲领也都是建构主义者曾采用的方法。
正是建构主义这种经验研究方法的多样化特点,导致了其研究成果缺乏统一的理论凝聚。目前建构主义的各种观点和学术成果,散见于有关学者的案例考察和各种论文集里。拉图尔和伍尔加的《实验室生活》是对索尔克研究所格列明实验室考察的结果,拉图尔的《行动中的科学》也不过是对这种考察的进一步概括,至于前面提到的《观察到的科学》以及平齐和比克主编的《技术系统和社会建构》等则均为集纳诸多建构主义学者及相关学者经验研究成果的论文集。因此,建构主义的学术观点具有相当的分散性。
二
建构主义研究就其建构对象而言也呈现出某种复杂性。在建构主义的视野中,似乎借助行为者的互动而形成的制度(包括知识、方法、学科、习俗和规则),科学家基于数据和观察构造的理论和叙述,实验室中由于物质参与而产生的人工制品,思想和表象的客体都是建构成的。但是,从这种复杂性中仍可窥见出建构主义存在着强与弱的分野。
1.弱建构主义。弱建构主义强调的是知识产生的社会背景或社会原因,主要着重于宏观社会学的把握,但并不否认其客观性或逻辑性的原因。
这类建构主义观点最早见于贝格尔和鲁克曼的知识社会学论述中。在1996年出版的《现实的社会建构》一书中,他们提出现实是社会地建构成的,知识社会学关心的主题是社会建构过程。这里的现实是指主观现实(即人们关于世界的信念),而不是客观现实。所谓现实的社会建构就是这种主观现实作为人工的产物虽然独立于我们的意志,但都是在社会情景中发展、传输和保持的。[1]就是说,要建构其中某种主观现实X仅需知道以下事情即可:(1)X的知识,这种知识即便在X不存在时,也能产生某种行为能力;(2)X的合理性常识;(3)传播X知识的手段。只要具备这些条件,X的知识便可在社会共同体“固定”或普遍存在下来。在贝格尔和鲁克曼的建构意义上,社会中有许多东西如习俗、规则、方法甚至情感、性角色、权力、科学等等都可看作是社会建构的。
当爱丁堡学派冲破传统知识社会学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明显区分后,巴恩斯、布鲁尔、柯林斯等采取了与贝格尔和鲁克曼相类似的方法来考察自然科学知识,即用社会背景来解释科学知识内容。巴恩斯在论及库恩对科学知识结果解释的批评时说:“他所描述的科学中基本理论的变迁,不再是对增长的关于实在知识的简单响应,而是用关于推理的评价的背景负荷才能表达的。”[2]也即是说,既然自然科学并非以纯结果的方式变化,那么考察自然科学知识的产生及其维持便一定要求助于社会背景。巴恩斯引进了“利益”概念,布鲁尔认为除了一些社会原则外,还包括精神的、人类学的、生物学的、认知的和感觉经验等因素。柯林斯更提出了一个“非科学”的标准清单:“基于从前合作对合作者实验能力和忠诚的信任、实验者的个性和智力、管理大实验室的声誉、科学家是否在工业界或学术界工作过、过去的失败经历、内部资料、科学成果的风格和表现、实验心理方法、民族性”等等。[3]
尽管爱丁堡学派的工作是建构主义的,但并没有使用“社会建构”这一比喻。首先使用“社会建构”一词进行建构主义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孟德尔逊和达勒。他们的论文被收集在1977年由孟德尔逊、魏因加特和怀特利主编的《科学社会学年鉴》第一卷,取名为“科学知识的社会生产”。孟德尔逊和达勒认为,现代科学的建制、认知和知识主张并不能通过科学史论得到适当的说明,它们作为人工的产物必有其社会因果关系,因而是社会建构成的。
孟德尔逊等用“社会建构”批评科学史论的不适当性在今天看来虽然已无必要,但却激起了对科学话语、文本的建构主义研究。以往的科学史论者的研究,通常都以科学家的论著或谈话录、回忆录为依据的。而马尔凯则认为科学家的话语实际上变化很大,其内容和真实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谈论者面对面的互动,因而通过分析、比较科学家就某项研究正式发表的论文与直接访问科学家关于该研究的谈话记录,可以真实地说明科学家工作的实际情形,了解科学建构的社会特性。马尔凯和吉尔伯特通过对一个生物化学小组的34名有建树的研究者的访问,把科学家话语分成经验性的和偶然性的两种情况。结果发现,科学家在解释正确信念时,通常依据的是经验性话语,而在说明错误信念时,通常依据的是偶然性话语,即把科学家犯错误的原因归于各种个人的和社会的偶然因素。[4]
迈耶斯在《写作生物学:科学知识社会建构的文本》一书中试图表明,社会的考虑(主要是考虑读者的鉴赏和兴趣)怎样“构成”科学主张、讨论和论文或专著的写作。他说:“在很大程度上,我的研究基点是假定科学是在论文或见解修改和争论反语重释的声言和协商的社会过程中建构的。对于这一基点,读者将会感到惊异。”[5]这里,迈耶斯似乎指明,科学文本的社会建构是说它在公开发表之前就经过讨论、协商、改变和削弱等,科学文本不仅源于客体素材,而且也经历了科学家和评论者的审视。
可以看到,弱建构主义在探讨科学知识的社会原因时,往往给科学的客观性、理性和逻辑因素留有适当的余地。布鲁尔的强纲领中的公平性、对称性原则实际上要求对科学的真理和谬误、真实信念和错误信念、理性和非理性、成功和失败都做出说明,马尔凯在归纳经验性话语时则说明了实验数据是在逻辑和时间优先情况下给出的。另外,爱丁堡学派并没有回答在什么时机,让社会背景因素怎样进入知识客体中。这就是有些强建构主义学者为什么并不把弱建构主义纳入建构主义研究的原因。
.强建构主义。强建构主义是在微观层次上对科学知识所做的经验研究,认为科学知识或技术人工制品能够显示出其建构完全是社会性的。这类学者主要是谢廷娜、拉图尔、伍尔加、平齐、比克等人。
谢廷娜将其工作贴上“建构主义”的标签,而非“社会建构主义”。其原因是她想避免将其研究同“社会背景”之类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以示同爱丁堡学派的工作相区别。谢廷娜认为微观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有两个方面,其一是科学争论研究,说明知识的一致性是如何达成的;其二是选择科学工作的真实地点如实验室作为研究对象,说明科学知识是怎样建构的。她研究的是后一方面,称其研究成果为建构主义纲领。她归纳了科学建构的社会特征,即科学研究工作并不指向“现实”,而是指向陈述的操作,这种操作不仅使科学家进入大量面对面的协商和互动,还包括更广泛的、超越处所的关系,与经纪人、工业界代表、出版商、地方管理者等发生联系。[6]
与谢廷娜一样,拉图尔也想避免将其建构主义研究同“社会背景”相提并论。他和伍尔加的《实验室生活》(1979年首版)的副标题是“科学事实的社会建构”,当1986年再版时把其中的“社会”一词删去了。但不管怎样,该书的主题仍然指明:科学事实是一种建构的产物,是各种利益集团间协商的产物。通过对索尔克研究所格列明实验室的人类学考察,拉图尔及其合作者伍尔加用整整一章专门论述了TRF(促甲状腺释放因子)的建构过程。[7]
在对《实验室生活》一书的合作之后,拉图尔与伍尔加的研究纲领开始分道扬镳了。拉图尔转向了操作子网络,把其中的科学家当作“资源积累者”进行了“马基雅维利”式的描述。[8]由于这一纲领不再具有明显的建构主义风格,这里不加论及,与此不同,伍尔加却对表象进行了建构主义的研究。
概括地说,客体(自然世界)与表现(科学知识)之间的关系包含两种图式:
(1)表象客体或者科学知识自然世界
(2)表象客体或者科学知识自然世界
第一种图式认为客体独立于表象,自然知识似乎与自然世界没有多少关系;第二种图式表明表象是客体的组成部分和要素,在自然知识与自然世界之间没有谁是第一性的、谁是本质的区别。伍尔加认为,前者是过去的科学社会学(包括爱丁堡学派)坚持的“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和本体论上的实在主义”图式,后者才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应遵循的模式。[9]对此,他提出两条证据。首先,没有表象,客体就是无用的,我们无法独立于客体。其次是对同一客体的解释存在着某种“柔性”,即科学陈述的多样性,这导致人们去怀疑任何“假定”的客观事物的存在。在这里,伍尔加是想说明表象构成或建构了客体,即世界是被建构着的。
到80年代中期,科学知识社会学已经成功地披上建构主义的桂冠,大量的研究成果和著作的标题或导言纷纷以“……的社会建构”而呈现于世。就是对技术进行社会研究的人们也未能逃脱这股潮流。因而,比克、休斯和平齐在《技术系统的社会建构》一书中希望提倡一种新的建构主义研究纲领。
诚如前面所言,《技术系统的社会建构》并不代表一种一贯的研究纲领。这里将集中考察平齐和比克的论文《事实与人工制品的社会建构:或者科学社会学与技术社会学怎样得到互惠》。在该文中,他们提出了与布鲁尔几乎相近的“建构主义强纲领”:“在这一纲领里,所有知识和所有知识假设都将被看作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就是说,关于知识假设的起源、接受和拒绝的全部解释都可以从社会世界领域寻找得到,而无需借助自然世界。”[10]不过,他们却又借用了柯林斯的经验相对主义的一些概念,并称之为“技术的社会建构方法”:“这一方法的关键概念是‘解释柔性’、‘终止机制’的‘相关社会群体’。其核心信条之一是技术人工制品对社会学分析是公开的,这不仅表现在技术的使用上,而且特别关及其设计和工艺‘内容’”。[11]平齐和比克用这种方法说明了自行车的历史,表明了自行车是试错的产物,新的尝试所以失败是因为它们没有解决这个或那个社会群体提出的问题。因而每种技术产品都是“决定渗透”的结果,而非单向模式发展的逻辑程序。
总之,强建构主义虽然都标谤自己是完全的建构主义,但最终都是以对微观社会学问题的关注来解释宏观社会学的构架。这一点从谢廷娜、伍尔加、平齐和比克的观点可以明显看出。特别是谢廷娜以实验室活动为基础来展示科学知识和建构与社会存在着的广泛联系,试图消除科学知识发展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之分,把科学知识发展的认识和社会因素结合起来。这可能既是目前大多数科学社会学家和“理想”,又说明强建构主义与弱建构主义不无两致的“模糊性”。
三
简单地说,建构主义尖锐地批判了个人主义的、观念论的、实证论的和朴素实在论的科学或技术说明。他们对科学技术事业的因果解释的社会资源的展示和说明,扩大了社会学研究的视野。但是,建构主义作为一种研究倾向或理论框架,又存在很多缺陷。
1.夸大社会偶然性因素。建构主义研究实际上是把科学技术的本体论相对化,以及把社会因素理性化。弱建构主义者,特别是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一方面想使它成为社会学乃至全部社会科学研究的典范,成为理性和科学的体现,同时在另一方面却又否认科学知识与一般知识的区别,使科学等同于其他文化科学。强建构主义者则是在强调科学或技术的社会建构的同时,把客观的自然因素放置一边。谢廷娜、拉图尔等人提倡用参与式观察对科学家的广泛访问来理解科学,但对自然界在科学活动中的地位的认识,却仅仅停留在关于自然界的人工或语言建构之上。而平齐、比克的研究则表明,技术社会学应着重于社会因素怎样建构人工制品,而对技术的工艺内容可以置之不顾。建构主义这种对科学技术产生所做的过份的“社会学简化”不可避免地否定或抹杀了科学技术的本体论方面的因素,忽视了科学技术的物质基础,从而把科学技术看成完全由各种社会偶然性因素组成的东西。
应该说,在当代有关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文化争论中,建构主义有着强烈的后现代主义倾向。后现代主义者以对真理、客观性、因果性、合理和进步等的怀疑和批判为特征。鉴于强建构主义坚决地解构了科学合理性观念本身,那么强建构主义实际上就成了通往后现代主义一边的桥梁。但对于弱建构主义,有的学者认为它致力于对科学的宏观因果解释,因而应被划分到现代主义一边。可是,如果考虑到并不是所有后现代主义都强调对现代科学的解构,特别是进入90年代后还出现了继承现代主义但又超越现代主义的“建构性后现代哲学”,[12]则恐怕弱建构主义也逃脱不了与后现代主义的干系。更何况弱建构主义也有着割裂科学与理性之嫌。
2.对于科学技术的解释范围较为狭窄。强建构主义研究过份强调实验室、人工制品在理论上的重要性。如拉图尔对实验室的人类学考察,虽然有助于我们理解科学家的行为,但这种微观研究与科学的组织、结构、共同体等宏观研究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平齐、比克在进行技术社会学研究时对相关社会的社会群体的关键作用给予了充分关注,但对技术发展有着强烈影响的经济制度、政府政策等宏观条件均未被列入技术的社会建构研究的议事日程。至于弱建构主义对科学的社会研究虽然貌似新鲜,其实在默顿的大部分科学社会学研究中都已论述过。早在1945年,默顿就描述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程序,说明了可以作为社会学分析的精神产品应包括信仰、意识形态、宗教道德及实证科学,还分析了精神产品的存在基础,如群体结构、权力结构、竞争、冲突和利益等。
3.忽视科学技术后果及其评价。建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适合于解释科学知识的起源和技术创新的动力,以致对于科技产品对人的自我意识、社区组织、日常生活、权力分布有何特别意义的问题很少给予关注。在许多建构主义者那里,关于科技成果的研究进入“死结”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以致把科学技术选择的社会后果几乎完全置之脑后。
与此相关,建构主义还贬低对科学技术的道德评价。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和柯林斯的经验相对主义纲领在对待科学发现、科学理论是否真理等方面采取了中立的态度,即认为科学本身无所谓恶,是价值中立的。平齐、比克将柯林斯的纲领外推用于技术的社会研究时,对技术成果的最终善恶又采取了不可知论的态度,因而不去探讨有关技术的地位、技术选择的正误这样的问题。不管怎么说,建构主义开创的对科学技术研究的新方向,对于人们从内部理解科学技术及其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有着莫大的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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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国的哲学工作者和读者不熟悉汉斯·约纳斯,那倒是情有可原,因为他的代表作《责任原理》在1989年才获得国际和平图书奖,并被舆论界赞为是一部“划时代的著作”,他本人也由此获得“智慧的大师、忧虑的告诫者、伟大的思想家”的称号。但恩斯特·布洛赫在我国哲学界所遭到的冷遇则令人不解,因为从其思想来说,他无疑是最重要的西方代表人物之一,从其风格来说,他可以算得上是本世纪独领的几位哲学大师之一。哈贝马斯在《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曾将他称作是“一位的谢林”、“一位思辨的唯物主义者”,也有人说他是“最后一位形而上学家”。
我对布洛赫的关注最初是在1985年刚到联邦德国之后,首先因为是几位学哲学的德国同行用布洛赫的名字和著作将我问倒,然后是因为一位学教育学的邻居将一套《希望原理》半卖半送给我。一年后回国探亲,在系资料室发现了此书的北图影印本,方知国内哲学界已有人对其注意。但看一看国内对西方的种种介绍,竟找不到布洛赫的大名。这一状况也许与英美哲学界对布洛赫的态度有或多或少的联系。我读到过两本国内出版的关于西方的介绍,一部是英国人麦克莱尔写的《马克思以后的》(东方版,1986年),另一部是加拿大人阿格尔写的《西方马克思概论》(中国人大版,1991年)。这两部著作都将布洛赫放在一边,置而不论。
布洛赫于1885年8月7日出生在德国路德维希港的一个犹太人家庭。他在大学学的是哲学和物理学。毕业后作为自由作家生活在慕尼黑、伯尔尼和柏林。1933年纳粹上台。布洛赫作为犹太学者开始流亡生涯。他先到瑞士,然后一路辗转,从维也纳、巴黎到布拉格,最后于1938年流亡到美国。1949年布洛赫与一批流亡的哲学家一起又回到欧洲。他有意识地选择了当时的民主德国作为落脚点,接受了莱比锡大学哲学正教授的聘书,在那里工作直至1957年。在此期间,东德政府的政治和政策使他感到失望,思想上和政治上的冲突不断产生。于是,在1961年东德政府筑建柏林墙之前,他又“流亡”到了联邦德国。在图宾根大学哲学系的首次讲座中他带着切身感受声言:“希望会变成失望吗?当然会!而且会变成那样深痛的失望!”这个真理对于布洛赫在西德所度过的余生也是有效的。直到1977年8月4日布洛赫逝世之前,他也不曾认为在西德的生活可以算得上称心如意。
《希望原理》写于布洛赫在美国流亡期间,从1938年到1947年整整用了10年时间。他在这部著作中所提出的中心命题可以概括为:对更好的生活的向往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首要驱动力。因此,人类所具有的最重要的人类学核心特征就在于希望。只要人还活着,他也就在希望着。希望是哲学的根本问题。布洛赫的这个中心命题得到了各方面的论证:从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诗歌,到童话、电影、旅游、时装、橱窗陈列、舞蹈;从宗教、神话、文学,到节日、假期、集市……通过对这些丰富多彩的人类现象的研究,布洛赫证明, 这些现象都是人类希望在社会与政治关系中的各种表达形式。可以说,人类的每一种希望都代表着世界和社会发展的具体趋向。而希望一般则构成人类历史发展的不变本质。“在乌托邦的方向上所表露出来的各种面孔在每个时代都是不一样的……相反,乌托邦的整个方向则始终是相近的,并且在这个方向中所隐含的目标也始终是相同的:这似乎是在历史中唯一不变的东西。”而“在历史的动力结构中的最终基因”在布洛赫看来则是“由经济利益所构成的”。换言之,人类最根本的希望是与物质欲望密切相关的。
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的主张是在经过一定的修正之后才被布洛赫所接受。除此之外,从某种意义上完全可以说,布洛赫的哲学也是一门博大的哲学人类学学说。所以,人们今天将《希望原理》称之为“人类希望的大百科全书”,布洛赫的哲学思想也因此书而获得“希望哲学”的称号。 转贴于
希望总是对一种尚未实现、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的期待。布洛赫认为,只要乌托邦还是一种尚未的存在(Noch-nicht-Sein),那么希望就是人类的本质。从严格的意义上说,真正的人类历史应当开始于乌托邦与存在完全同一之时。当乌托邦不再是虚无时,真正的人类历史也就开始了。有人也将这种“真正的人”等同于尼采所说的“超人”’。由此可见,在布洛赫那里,真正的人类精神的建立最终是以人类希望的极大满足为前提的,而希望的满足又与物质利益的满足紧密联系在一起。
时隔二十年,《希望原理》找到了真正的对手。这对手就是汉斯约纳斯撰写的《责任原理》。从这部书的书名便可以看出,《责任原理》是针对《希望原理》而做的一个伦理学原则上的变革尝试。
约纳斯出生于1903年5月10日。与布洛赫一样,约纳斯也具有犹太人的血统。他的家乡是德国中部的一个小城明兴—格拉德巴赫。他14岁时正身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中期。有一次,他的老师在上课前十分自豪地报告说,一艘英国运兵船被德国潜艇击沉,他希望英国人死得越多越好,这时,十四岁的约纳斯反驳道,人不可以做这样的期望,这是“非人性的”。可以看出,他当时就反对在政治上划分朋友—敌人这种思维方式,而实际上这就是他以后发表的最重要著作、两卷本的《责任原理》所要陈述的基本思想之一。
自1921年夏开始,约纳斯在弗莱堡大学作为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学生学习哲学。1922年,海德格尔去马堡大学任教。两年后,约纳斯也到马堡去听海德格尔的课。1928年,约纳斯以《灵知与后古代精神》为题在海德格尔和神学家R·布尔特曼那里通过博士论文答辩。这篇论文分两部分在1934年和1954年发表,布尔特曼为这部著作作序并给予此书以高度的评价。但约纳斯在1934年第一部发表时已经流亡英国,而后又转到巴勒斯坦。据约纳斯自己说,在修改他的博士论文时,他已经意识到,一个有尊严的犹太人此时不应生活在德国。可以看出,约纳斯的政治意识是相当敏锐的。在这方面,约纳斯与布洛赫的经历有许多相同之处。在巴勒斯坦住了几年之后,约纳斯于1938年应聘去耶路撒冷的希伯莱大学任教。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作为同盟国的宣传员在1940年至1945年期间加入到英国军队中。战后,他又在反阿拉伯的自卫队中担任两年以色列军官。这些看来与哲学反思大相径庭的生活经历却使约纳斯获得了一个新的思维方向:当他在战争期间随时面临危险的时候,他感到海德格尔的意识哲学十分抽象和远离世界。于是他为自己提出一个目标:建立一门“有机体的哲学”或“哲学的生物学”,这门学说要填补在对物理状况的自然科学描述和哲学反思之间的空白。他认为,从这里出发可以找到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中介,由此而避免我们的“理性文化”分裂的危险。他的这一思想在当时无疑已经走在了时代的前面:关于人类理性文化分裂成“两种文化”的问题,在1959年才由英国的查理士·斯诺提出后才引起学术界广泛的讨论,这比约纳斯在这方面的意图实际上要晚了10多年。
1948年,约纳斯受他一位朋友的推荐来到加拿大的一所大学任教,这时他已45岁了。在加拿大的几所大学陆续地教了一段时间的书后,他于1955年来到美国,在纽约的“新社会研究院”任职。这所研究院是由一批具有自由派政治倾向的知识分子在1919年创建的,在这里安置了许多流亡的科学家和艺术家。与流亡美国的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的看法相反,他认为北美的大学教育制度对精神科学的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这也许是他在战后没有象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那样回到欧洲,而是留在了美国的主要原因之一。
从其思想发展来看,约纳斯的《责任原理》反映了他始终坚持的一个信念:伦理学不应只探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也应同时讨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因此,他的这部著作是对伦理学理论传统的一个变革,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对伦理学领域中一块“无人区”的开拓。
我们只要稍稍回顾一下本世纪的思想史便可以看到:实际上,施本格勒早在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便以《西方的没落》为题对科学技术的无限制发展做了批判。他认为, 在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中,科学技术的“文明”无非只是一种对“舒适生活”的理解。而“文化”已经逐渐降低为“文明”并因此而开始走向“没落”。“文明”一词自斯本格勒始而带有了贬义的色彩。此后,胡塞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前夕曾严肃地警告人们注意“欧洲人和欧洲科学的危机”(1935年)。海德格尔也试图解答“技术问题”(1954年),哈贝马斯和卢曼则要人们在“社会理论还是社会技术论”(1971年)之间做出选择……。我们还可以列举出一大批这样的命题。可以说,人类近代史上的每一次生存危机、每一次利益压迫总会导致人们对科学技术的绝对有用性的反思。
当今较为成熟、较为严肃的生态哲学思想,代表作就是约纳斯的两卷本《责任原理》。约纳斯认为,布洛赫的希望原理在今天看来只能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乌托邦式目标,因为实现这个目标的前提从两方面看都不存在:一方面,从主观上或从人的本性上说,人的希望是无限的,换言之,人的物质利益是永远无法得到完全的满足的,它是一个无限大;另一方面,从客观上或从自然的本性上说,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最大限度实现人类希望的物质条件不存在。因此,通过希望的满足来建立真正的人,这一想法既不具备主观可能性,也不具备客观可能性。在约纳斯看来,新的伦理学原理的提出并不是因为旧原理的不可行性。他在这部著作中提出这样一个要求:人应当“根据责任的原理而不是根据利益的压迫”来改变自己的种类。达尔文的进化论揭示了在自然界中适者生存,不适者遭淘汰的事实。人类现在便面临着这个问题。如果要继续生存,就必须改造自己的种类,作出人类的一次“有意识的进化”。但是人类之所以要进行这种改造和进化,不仅仅是因为人类社会遇到了生存的危机,经验了利益的压迫,意识到乌托邦和存在的不等性;而且,我们所以这样做,更主要原因是来自一种原理:责任的原理——对自己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对他人负责、对自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