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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虚拟经济重构稳定
在市场经济中,房地产有三个基本功能:一是为消费者提供居住和工作场所;二是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投资或投机机会;三是为整个信用制度提供最基本的抵押资产(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银行抵押资产的90%是房地产)。前者是房地产的自然属性,与是否市场经济无关,后两者则是房地产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基本功能,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这两个功能。房地产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基本功能引发房地产在市场经济中正反两个方面的基本作用:其正面的基本作用在于房地产可以迅速通过房地产信贷的杠杆撬动大量资金流向房地产发达地区,导致该地区经济进一步发展(在中国这总是为地方政府带来巨大的土地出让和税收收入);而基本的负面作用就是它可能带来泡沫经济的风险。可见,房地产在现代经济运行中具有很强的虚拟经济的运行特征,把房地产作为虚拟经济的部门之一来进行研究更能体现房地产在市场经济中的特性。
然而,在传统经济理论中,房地产(realestate)一直被认为是一种最重要的实物资产(realassets),属于实体经济的研究范畴,房地产的变动应该与经济基本面相吻合。但是,现实经济中的“房经背离”和“房地产泡沫”等种种“异象”又说明了仅把房地产作为一种实物资产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从当今经济虚拟化的现实出发,运用虚拟经济理论对之进行合理的解释。
一、房地产虚拟资产特性研究
在现代经济中,资本化定价方式越来越普遍,整个经济系统中虚拟经济部分的影响日益增强,相应地,虚拟经济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要。国内外学者对虚拟经济的定义和称呼有很多种,但是它与“实体经济”相对独立而存在的看法却是共同的。虚拟经济概念的本质意在概括一种不同于以往的经济运行方式,其基础就是资本化的定价方式。它是观念支撑或心理支撑的价格形成系统,而实体经济是成本支撑的价格形成系统。从这样的认识出发,房地产的价格形成无疑属于虚拟经济系统。
可见,虚拟经济理论重视预期和心理活动、不确定等因素的作用,它把整个经济系统划分为由成本支撑的实体经济系统和由心理支撑的虚拟经济系统。虚拟经济是一种以资本化定价方式为其行为基础的特殊的经济运行关系,一种资产,不论其有形还是无形,也不论其是金融资产还是房地产,一旦以资本化定价方式来定价,它就具有虚拟资产的运行特征,就应该纳入虚拟经济的研究框架。虚拟经济中的所有运行特征、运行规律和所发生的重大事件无不与资产的这种特殊定价方式有关。对房地产虚拟性的研究也是从资本化定价方式入手的。有关的研究如下:
1.关于房地产定价方式的研究。刘骏民(1998)指出:如果从定价方式的角度来看,即使是狭义的虚拟经济的定义也要包括房地产。随后,南开大学虚拟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课题组“房地产虚拟资产特性研究报告”指出房地产虚拟性是介于一般商品和金融资产之间的,房地产虚拟性的主要影响因素具体包括:房地产存量与市场、经济发展与经济虚拟化的程度以及制度因素(包括土地制度、法律制度和市场结构等影响房地产虚拟性质的主要制度因素)。
2.关于房地产虚拟资产特性与经济稳定的关系研究。郭金兴(2005)指出: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并不必然导致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房地产具有稳定经济的内在机理。房地产价格的长期增长趋势可以使货币供应与经济增长中的货币需求相适应,而房地产价值的相对稳定性对稳定货币发行,从而稳定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王国忠(2005)通过计量经济模型的检验发现:房地产价格波动对整个经济价值系统的影响是直接而显性的。房地产价格与货币供应在整个区间内存在双向的影响机制,房地产价格对股票价格与实体经济的价格指标都有着单向的传导机制,房地产的价格波动会影响股票市场的价格及实物生产价格的波动。这说明作为虚拟经济的子集,房地产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如果把房地产部门看成是虚拟经济的一部分,然后再来考察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就会发现,房地产价格的变动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出现了增强的趋势。鞠方(2005)基于对现代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特殊性的分析,提出了一个基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二元结构分析框架,提出了房地产市场货币积聚假说,对房地产泡沫的成因进行新的解释。进而把房地产泡沫放在协调处理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关系的角度进行研究,重点剖析房地产泡沫、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为三者的互动协调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并指出: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具有鲜明的虚拟经济特征和实体经济特征的特殊市场,正是由于这种“虚实两重性”,决定了房地产“异象”成因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二、从虚拟经济的角度重构房地产经济理论的基本思路
在认识到房地产的虚拟性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按照虚拟经济的理论框架(刘骏民,2003),从虚拟经济角度来重构房地产经济理论。这种重构包括以下几个有机的组成部分:①房地产虚拟资产特性研究。这是从虚拟经济的行为基础——资本化定价方式的角度对房地产虚拟性进行的研究。②对房地产自身的稳定性的研究。首先,从虚拟经济的运行特征——强波动性入手,然后,对房地产这种虚拟经济成分自身的稳定性进行研究。③从价格的角度来研究房地产虚拟资产特性与宏观经济稳定的关系。说明房地产价格与宏观经济的互动关系——房地产如何影响宏观经济以及宏观经济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什么影响。④从资金流的角度阐述房地产虚拟资产特性与宏观经济稳定的关系,这种资金流包括货币资金流和信贷资金流。分析房地产虚拟资产特性与宏观经济稳定(波动)之间的关系构成了新的房地产经济理论的核心部分。⑤指出在虚拟经济条件下政府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干预,以促进经济稳定。⑥案例研究。研究美国、英国、日本、中国等国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稳定的关系。
由此,从虚拟经济的角度来重构房地产经济理论的分析框架图大致如下:
三、从虚拟经济角度来重构房地产经济理论的意义
在经济虚拟化背景下,研究房地产虚拟性质与宏观经济稳定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大体而言,从虚拟经济的角度重构房地产经济理论有两个基本特点:第一,强调房地产的投资和投机功能,从而将股市、债市、大宗商品期货市场等看作一个整体来考察房地产,考察资金在这些领域中转移流动的规律及其影响;第二,强调房地产作为资产的虚拟性质和可能的房地产引发的泡沫经济的风险。这种从市场经济功能视角的研究将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具体表现在:
有利于正确解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传统经济理论难以有效解释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异象”,只有在对房地产虚拟性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才会对虚拟经济的定义和研究领域有更深刻的了解;才会对虚拟经济的理论出发点是把整个经济看作一个价值系统而非物质系统有更深刻的理解;这种研究必将极大地丰富虚拟经济的理论。
有利于提高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研究房地产虚拟性与宏观经济稳定的关系,指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有利于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稳定和协调发展,这在客观上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提供理论依据,并有利于提高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
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和实体经济部门的协调发展。房地产市场和实体经济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房地产的健康发展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研究房地产虚拟资产特性与宏观经济稳定,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和实体经济部门的协调发展,从而为经济增长服务。
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事关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房地产泡沫引发的财富分配效应可能加剧收入分配差距,造成社会利益主体的矛盾激化。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房地产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也呈逐年增加的趋势,房地产业也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各国的GDP增长对房地产业的依赖性较强。在此情形下,如果房地产业出现不正常的发展,不仅会导致房地产业衰退,还会对金融体系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因此,认识房地产虚拟性并在此基础上解决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问题,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金融安全、投资决策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AlanGreenspan.Newchallengesformonetarypolicy.beforeasymposiumsponsoredbytheFederalReserveBankofKansasCityinJacksonHole[R].Wyoming,August27,1999.
[2]刘骏民.从虚拟资本到虚拟经济[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39~42.
[3]刘骏民.虚拟经济的理论框架及其命题[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
[4]王千.房地产虚拟资产特性与宏观经济稳定[D].南开大学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
[5]王国忠.虚拟经济稳定性研究[D].南开大学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
[6]李杰,王千.房地产虚拟资产特性的理论和实证分析[J].当代财经,2006,(2).
【摘要题】经济理论研究
【关键词】马克思/按生产要素分配/按劳分配
【正文】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践发展的合乎逻辑的必然要求;而按劳分配,又是多年来公认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这样,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就成为现阶段社会主义分配理论中一个基本问题。周为民、陆宁二位在《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新华文摘》2002年第11期全文转载,以下简称“周文”),对此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其最终结论“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关系是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按劳分配因市场关系而转化为按要素分配”的基本观点,是颇值得研究的。
一、马克思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观点
我们要讨论按生产要素分配问题,首先就要明确什么是生产要素、什么是分配、什么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既然周文是“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的,相关讨论也都是从马克思经济学“范式”展开的,我们就从马克思的有关基本观点入手展开分析。
(一)马克思对分配概念给予的科学说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剖析,并在此基础上对作为社会再生产四环节之一的“分配”给出了严密而明快的定义:“由每年新追加的劳动新加进的价值,……分成三部分,它们采取三种不同的收入形式,这些形式表明,这个价值的一部分属于或归于劳动力的所有者,另一部分属于或归于资本的所有者,第三部分属于或归于土地所有权的占有者。因此,这就是分配的关系和形式,因为它们表示出新生产的总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间进行分配的关系。”(注: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这个定义告诉我们,分配的客体,是产品中新生产的总价值;参与分配的主体,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既包括劳动力的所有者,也包括资本的所有者和土地的所有者。
(二)马克思所揭示的产品分配与生产条件(要素)分配之间的内在联系。马克思在对社会经济肌体的深刻解剖中,科学地揭示出了生产对分配的决定作用。他指出,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关系,“赋予生产条件本身及其代表以特别的社会性质。它们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运动。”(注: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所谓“生产决定分配”,其实质就是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关系,决定产品的分配关系。生产条件(要素)的所有权,就是分配产品的索取权。任何一种产品分配,都是由生产条件(要素)的一定分配(占有)状况决定的。这就科学地论证了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的客观必然性。
(三)马克思所指出的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规律的普遍适用性。马克思经过多年的研究,对社会经济肌体的内在构造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在他的晚年曾毫不犹豫地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人民出版社,1966。)这就是说,任何一种产品分配,都是由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所决定的。生产条件(要素)的分配决定产品的分配,从而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产品,适用于“任何一种分配”,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把这一规律局限于某个特定条件之下,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这一规律发现者的原意。
因此,虽然马克思没有明确提出“按生产条件(要素)分配规律”这样一个概念,但他是这一规律的真正发现者和论述者。我们要“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按生产要素分配,来讨论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就不能不对马克思的上述思想作一说明,这应该是我们展开讨论的共同的理论基础。
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科学含义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讨论,学者们虽然发表了很多的见解,但是,什么叫“按生产要素分配”?对于这样一个讨论中最基本的问题,却未见较为科学而完整的说明,更未形成共识。有的学者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也有的学者提出,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注:余陶生,评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和按生产要素分配[J],武汉大学学报,1997(2)。)讲清楚“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准确含义,是一个讨论中首先要明确的问题。
我认为,要确定“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本来含义,与确定其他所有的事情一样,都要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研究。
从“质”的方面来讲,分配关系总是人与人的关系。是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之所以要“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于进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是分属不同的所有者的。生产要素所有者为生产过程提供了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结束时,就要求从生产过程的结果中分得与自己所提供的生产要素相适应的一部分生产成果。他之所以有权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因为他具有对自己所提供的那部分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如果进入生产过程的是无主土地、自然森林、空气、阳光或海水等生产要素,也就不存在按这些生产要素分配的问题了。可见,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权利,直接来自于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生产要素所有权,是对生产成果索取的权利依据。所以,从性质来说,所谓“按生产要素分配”,准确地说,是“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即按土地所有权、资本所有权,劳动力所有权、专利技术所有权等进行分配。这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最本质的规定。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最基本的含义。如果离开了这一点,必然会导致对“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误解。
从“量”的方面来看,每一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时,究竟是按照它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还是按照它对生产过程的贡献进行分配?对此,我认为,既不能简单地认定就是前者,也不能武断地判定就是后者,更不能绝对地把两者分割开来。
其一,在一般情况下,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质量和数量分配,是统一的。例如,土地这种生产要素,它的数量越多,对生产过程的贡献当然也就越大;它的质量越高,即土壤越肥沃,位置越优越,对生产过程的贡献当然也就越大。所以,在这里,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并不矛盾。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割裂开来,更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
其二,在许多情况下,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又会出现不一致。例如,劳动力这种要素,有的人,体力、智力和技能可能都很高,但是工作态度不好,贡献并不大。这就形成了二者的脱节。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分配依据的,应该是生产要素的贡献,而不是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因为,进入生产过程的每一种生产要素,正是因为它对生产过程有用,对生产结果的形成作出了贡献,它才有权取得生产成果的一部分。所以,当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一致时,坚持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是科学的;当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不一致时,坚持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仍然是科学的。在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中,已经包含着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的理由。但是,在复杂的经济生活中,每一种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以及生产成果的贡献,往往是很难估算的。
其三,由于一种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的贡献及生产成果的贡献很难准确地判断,所以,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往往是同时并存的。例如,土地所有者出租土地而得到地租,资本所有者出借资本而得到利息,这时的土地和资本等生产要素,都是按其数量和质量参与分配的。只要双方达成了出租土地或借贷资本的协议,不管这些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贡献如何,生产要素所有者都要按已经达成的协议参与分配。而劳者的计件工资、销售人员按销售额提取个人收入等等,则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的典型形式。有些生产要素,是既可以按数量和质量参与分配,也可以按贡献分配。如技术专利,既可以按其数量和质量进行买断性转让或一般性转让;也可以按采用这一专利技术后企业利润增加额的一定比例提成。前者是按数量和质量分配;后者是按贡献分配。这两种参与分配的形式,在实践中都是存在的。
在这里,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形式的存在,并不是对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原则的否定。生产要素的数量多,质量高,对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果的贡献,自然就大。只是在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果的贡献无法准确计量的情况下,不得不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来参与分配。而这种分配数额的确定,也是基于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果的贡献,依据经验和概率来加以确定的。其表现形式是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但其基础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
所以,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准确含义,从质的规定性上,是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从量的规定性上,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同时也可以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
三、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存在条件
“周文”得出其“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关系是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的基本结论的主要论据是,他们认为“按要素分配如等价交换一样是一种市场现象,是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相联系、相统一的具体分配方式”。这也就是说,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存在条件是市场经济。持这种观点的,在我国还是大有人在。我所特别尊敬的一位经济学家也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市场配置资源这种特定的经济运行方式所决定的”,“是市场经济所共有的分配方式”。(注:汤在新,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分配方式[J].经济学家,1997,(2).)说按生产要素分配不只限于资本主义,不为资本主义所独有,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存在的条件是“由市场配置资源这种特定的经济运行方式所决定的”,显然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我们先来看市场经济之前的封建社会。在封建社会中,土地是基本的生产要素。谁占有了土地,谁就具有了凭借土地所有权占有土地产品的权利。谁要租用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不管你是将土地用于何种用途,都必须按租用的期限支付地租。劳动力,是封建社会的另一基本的生产要素。封建社会劳动者已经不再是奴隶社会的奴隶,虽然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关系,但劳动者已经具有了基本独立的人格,对自身的劳动力,劳动者具有了基本的所有权。土地所有者要雇佣劳动者来投入他的生产过程,就必须让被雇佣的劳动者参与这个生产过程生产成果的分配——为劳动者支付工钱,也就是使用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报酬。在劳动者租用土地所有者土地的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采用劳役地租的形式,以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使用权来交换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使用权。在这里,按生产要素分配——既按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也按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都是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存在着的。
我们再来看奴隶社会。在奴隶社会中,劳动者没有独立的人格,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主既占有物质的生产资料,又占有劳动者(当然就占有劳动者身上的劳动力)。全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都属于奴隶主所有,在整个奴隶社会,只有奴隶主这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因而能够作为分配主体的,只有奴隶主这一个阶级。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与牲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一样,没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因而没有参与分配的权利。在整个社会当中,哪个奴隶主占有的土地和奴隶等生产要素数量多、质量好,哪个奴隶主就会得到更多的生产成果;那个奴隶主占有的土地和奴隶等生产要素数量少、质量差,那个奴隶主得到的生产成果就会少一些。整个社会的生产成果在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分配,依然遵循着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规律。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是以土地等生产要素的私有制为突出特征的社会。如果对此来一个反向思维,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就更为明确了:假如这两个社会不存在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那么,生产要素的私有制,对社会经济过程还有什么经济学的意义呢?
显然,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在封建社会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存在着,在奴隶社会也明明白白、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这足以说明,按生产要素分配绝不只是市场经济所特有的现象,它另有其存在的条件。按生产要素分配存在的条件是什么呢?
生产要素,也称生产条件,过去讲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资本三个方面。现在讲生产要素,除了土地、劳动、资本之外,还有技术专利,企业家才能等。生产要素或生产条件,是进行生产活动、创造物质财富所必不可少的。威廉·配第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没有财富之父母,也就没有财富。生产要素是财富的源泉,它对于人类的生存,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生产要素是重要的,又是稀缺的。生产要素的极端重要性,决定了财富的创造非用它不可;生产要素的普遍稀缺性,又决定了它不可能无限地随意得到。两方面的结合导致了人们迫切地占有生产要素的强烈欲望。因为,把极为重要而又极为稀缺的生产要素据为己有,也就掌握了生产的主导权,占有了获得生产成果的权利。于是,便产生了生产要素的所有制。社会对这种所有制关系的确认、调整和保护,便形成了所有权。
生产要素成为人们的所有物之后,再把这些生产要素用于生产过程,必须通过生产要素所有者的允许并把生产成果的一部分分配给这个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否则,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宁可让生产要素闲置起来,也不让你使用。一般说来,任何一种生产过程,都需要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缺一不可。但各种各样的生产要素,往往不为同一个所有者占有。这样,生产的进行,要求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把他们各自占有的生产要素投入一个共同的生产过程。这个生产过程的结果,便归这些生产要素所有者共同占有,并按照各自投入生产要素的多少或各自投入生产要素的贡献的大小,在他们之间分配。这种按照生产要素所有者为生产提供的生产要素的质和量及其贡献来相应地分配产品的客观必然性,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规律。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和稀缺性,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存在的客观基础或条件。这一客观基础或条件,是与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共存的,因而,按生产要素分配产品的规律,是迄今一切社会经济形态共有的经济规律。
四、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
由于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是在迄今为止的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都存在的,是为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经济规律,它不随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演进而变化,也不随社会经济形态的更替而转移。因而,它是本质层次极高的经济规律。在封建社会,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而取得地租;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凭借资本所有权而占有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凭借自己付出劳动的贡献而获得报酬,尽管这都是反映其社会最具本质经济关系的经济规律,是对决定各自社会性质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经济规律,是本质层次很高的经济规律,但是,对于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而言,它们都不过是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在这几个社会的具体表现形式。
“周文”未加任何证明,就简单地断定“按要素分配如等价交换一样是一种市场现象,是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相联系、相统一的具体分配方式”,不仅是不正确的,也显得有些武断。“周文”又以这样一个未加任何证明的、不正确的论点为主要依据,简单地得出了该文关键性的结论:按劳分配是本质,按要素分配是现象,“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关系是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按劳分配因市场关系而转化为、表现为按要素分配”。这个结论的错误在于,它恰恰是把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搞颠倒了:把本质层次更高的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说成了现象和形式,而把作为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具体表现形式的按劳分配说成了本质和内容。
在明确了上述几点之后,我们再来分析我国现阶段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的关系。
诚如“周文”所指出的,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是以全社会共同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为前提、为条件的。在这样的条件下,每个社会成员都不能再以资本的、土地的等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依据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每一个人都只是平等的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除了自己的劳动,谁也不能向社会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中,只有劳动力这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出现在个人分配中的,只有劳动力这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权。所以,生产的成果,在社会进行了必要的扣除之后,按照每个人所付出的劳动贡献来进行分配。在这里,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依然是存在的。只是在全部生产要素当中,除了劳动力之外,已经没有其他的要素可以成为个人的所有物,能够为个人所占有的,只有自身的劳动力,这时,按生产要素分配,便直接地表现为马克思的按劳分配。
但是,这种按劳分配的“马克思条件”,在全世界的所有国家中都从来没有实现过,在我国更是从来没有实现过。实行这种按劳分配的条件不具备,这种按劳分配当然也就根本不可能实行。我们现在所实行的按劳分配,只能是存在于我国现有经济条件当中的、不同于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的另外一种按劳分配。
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社会经济条件与“马克思条件”的主要差别,在于远远没有实现全部生产资料的全社会共同占有,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都还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所有者,这些不同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都要在分配中得到承认,得以实现。这样,在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周围,还有不同的资本所有者、土地所有者、技术专利权的所有者,等等,这些不同的参与生产成果分配的平等权利,只能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平等地全部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在这里,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其他的生产要素所有权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劳动力,是诸多的生产要素之一,劳动力的所有权,是诸多的生产要素所有权之一。这种社会经济条件中的按劳分配,也同样只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容之一,它构成了现阶段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一个方面,一项内容。也就是说,我国现阶段的按劳分配,是包括在现阶段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当中的。二者的关系,首先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是种概念与属概念的关系,这是两者之间最基本的关系。
“周文”在其关键性的错误结论的基础上还得出了这样的推论:“不能因此而误以为按要素分配包括按劳分配,除了按劳分配以外还按资本等其他要素分配”,这真实不可思议的混乱!如果说,“生产要素”中包括劳动力,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却不包括按劳分配,这在逻辑上怎么能讲得通呢?按生产要素分配为什么就不能包括按劳分配呢?得出这一结论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党的“十六大”报告明明指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怎么能说“除了按劳分配以外”就不能再“按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了呢?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并列,并要按劳动的贡献分配、按资本的贡献分配、按技术的贡献分配、按管理的贡献分配,等等,这就构成了统一、完整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整体。按生产要素分配中包括着按劳动的贡献分配,这是显而易见的。按劳分配只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一个方面、一个部分,除了按劳动的贡献分配之外,还一定有按资本的贡献分配、按技术的贡献分配、按管理的贡献分配等等,如果除了按劳分配以外根本就不再按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那只要讲按劳分配就完全可以了,还一定要再提出一个“按生产要素分配”做什么呢?
问题的实质恰恰在于,以往的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只讲按劳分配(虽然在实践中按劳分配也没有搞好)而排斥了按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所以,正如“周文”所说:“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目标的确立,特别是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变化,’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要求已经合乎逻辑地被提了出来”。既然“周文”已经意识到了我国经济改革发展的实践这棵“常青之树”提出了要按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分配的要求,为什么又在自己文章的结论中轻易地把它否定掉呢?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同时,“周文”的说法也明显地混淆了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的区别。
在关于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关系的讨论中,有的学者为了解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命题,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生产要素”,只是指资本和技术等劳动力以外的生产资料,不包括劳动力在内,所以才有了按(非劳动力的)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结合。这种解释显然是过于牵强附会了,无论是从马克思对生产要素的定义来看,还是从经济学界的使用习惯来看,生产要素从来就是既包括物质的生产资料,也包括劳动力,谁都不会否认劳动力是生产要素之一,讲按“生产要素”分配,却又把劳动力排除在“生产要素”之外,是不可思议的,对“生产要素”范畴的这样一种解释,既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也不符合经济学界的共识,因而是难以成立的。
在明确了按生产要素分配包括按劳分配这样一种两者之间的基本关系之后,接下来的问题还有两个:一个是如何认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问题;另一个是怎样理解“按劳分配为主体”的问题。
既然按劳分配是包括在按生产要素分配当中的,这就不存在一个所谓“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问题。党的“十五大”报告虽然使用了“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说法,但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已经不再使用这种说法。如果承认按劳分配包括在按生产要素分配当中是对二者客观内在联系的科学揭示,再纠缠这个问题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党的“十五大”报告和“十六大”报告,都坚持了“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提法。但经济学界对这个问题却缺乏应有的、深入的研究。劳动的贡献、资本的贡献、技术的贡献、管理的贡献等,都是作为生产成果分配的依据,是处在同一层次上的并列的关系,可以有一个以谁为主的问题。“周文”认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不是在同一层面上并列或‘主辅结合’的关系”,从而否定了这一问题的存在,是不应该的。那么,究竟应该如何来理解“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具体含义呢?
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和稀缺性,不仅决定按生产要素分配规律的存在,而且还决定各种生产要素在分配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大小。同一种生产要素,可以相互比较其数量的多少和质量的优劣,容易决定其各自所占的比重或份额。不同的生产要素投入同一生产过程,在分配所生产的产品时,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相互比较,孰轻孰重?这就要看哪一种生产要素对生产更重要、更稀缺。例如,在奴隶社会,劳动力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工具还很简陋,在生产中的作用不是很重要,最初的土地也还很多。这时,对奴隶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就很重要。封侯,要以分封的户数(实际上也就是劳动力的数量)为标志。到封建社会,土地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所有权成为权力的象征。产业革命之后,资本成为生产最必不可少的要素,资本所有权成为支配一切的东西,成为“普照之光”。这时土地所有权和劳动力所有权虽然都独立存在,但都要受资本所有权的制约。到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国计民生的基本生产资料实现了公有,在社会成员个人参与生产成果分配的权利依据中,属于个人的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范围和比重都明显地下降,在个人收入分配中的重要性大大降低,而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在个人收入分配中的重要性明显地提高。在这一基础上,按劳分配在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特别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作为科学技术的创造者和科学技术知识主要载体的劳动者,对社会生产过程的重要性日益增强,“按劳分配为主体”得到了更为坚实的生产力基础的支撑。
无论如何,坚持并强调“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初衷,是要保持劳动收入在个人收入总额中的主体地位,而不能让非劳动收入无限制地扩张。“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的范围和程度,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范围越大,公有化的程度越高,“按劳分配为主体”就体现得越充分。但是,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反复告诫我们:生产资料公有制范围的大小、公有化程度的高低,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按劳分配为主体”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意志和愿望所决定,而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如果脱离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现实状况,一味去追求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那将要受到客观经济规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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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多国企业经济理论的发展脉络,更能明显地辨识出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发展轨迹。本文以交易成本概念、科斯交易成本思想和威廉姆森交易成本理论为线索,对多国企业理论发展的学术脉络和内在联系进行了重新梳理。威廉姆森于2009年成为交易成本理论学界又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得主,源自其使有关治理问题和企业边界问题的研究在过去30年中成为经济学研究热点和理论前沿的贡献。
关键词:交易成本,多国企业理论,威廉姆森,学术脉络
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经济学以交易作为分析单位,将制度作为考察对象,可以轻易地应用于其他能够以制度作为解释变量或被解释变量的研究主题,其应用与影响范围之广泛,无疑是其获得认可和殊荣的重要原因之一。整个20世纪70年代,多国企业经济理论的发展明显带有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烙印,科斯与威廉姆森的概念、框架和思想的影响在多国企业理论内部的竞争中更体现出解释力和竞争力。
多国企业理论,俗称跨国公司理论,确立于上世纪60年代,时属国际经济学范畴,研究多国企业的存在并用以解释国际投资的方向和动因。此阶段的多国企业理论属于新古典方法的产业组织理论范式时期。
一、交易成本与新古典方法的内部化理论
上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交易成本概念已经明确地进入了多国企业理论的构建和发展。Buckley&Casson(1976,1998a,b)和Rugman(1981,2003)是多国企业内部化论的领军人物,他们在其各自的内部化观点中都承认科斯的影响。虽然,事实上,他们从科斯那里继承的只是交易成本的概念内涵和分析模式,并非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理论方法。
(一)交易成本概念与Buckley&Casson的内部化理论
Buckley&Casson(1976)在论述其“市场内部化经济学”时认为,由于“在一定条件(如规模收益非递增)下”,通过完全竞争市场配置资源最有效率,因此企业以寻求效率为动机进行市场内部化的必要条件是外部市场不完善。内部化规避了不完善的外部市场,避免了因市场不完善导致的低效率,进而产生了内部化利益,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成本会抵消潜在的利益,因此,企业的最优规模被确定在进一步内部化的成本与利益相等的那一点。企业跨越国界进行内部化时创造了多国企业。这就是他们解释多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基本逻辑。
学术渊源上,Buckley&Casson的内部化观点源于科斯在《企业的性质》(1937)-文中将企业解释为节约交易成本所产生的组织形式。他们也承认其“市场内部化的经济学”得益于科斯等人的经典分析,同样以“企业替代市场”的逻辑为基础解释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照此逻辑,他们的内部化理论是将跨国公司解释为出于节约交易成本的效率动机而产生的经济组织。
(二)交易成本概念与Rugman的内部化理论
Rugman(1981)将经济理论应用于国际投资问题,其内部化观点建立在极强的假设之上,他认为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与国际贸易纯理论相反,自由贸易被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不完善所破坏,并由多国企业取而代之。在Rugman看来,针对外部市场交易成本过高或外部市场的缺失,相应的解决方案是以管理指令制定内部(转移)价格,以内部市场替代外部市场,即所谓的内部化。他指出“科斯(1937)在其原创论文中显示国内公司可以规避常规市场并利用内部价格以克服外部市场上过度的交易成本,为避免这些成本,企业的管理团队可以使用管理命令确定内部(转移)价格。”
(三)内部化理论中的交易成本概念
内部化学者Buckley&Casson(1976)和Rug-man(1981)虽都认为多国企业的存在即是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导致企业替代市场,但他们所说的企业在内涵上只是作为外部市场替代物的内部市场。尽管科斯的交易成本概念和分析模式在他们的理论构建中都有使用,但科斯意义上的企业概念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二、科斯思想传统下的多国企业理论
(一)Hymer的多国企业理论介绍
Hymer作为多国企业理论的开创者,其早年博士论文(1960)的观点早已进入教科书,并被冠以产业组织方法的标签。然而,Hymer(1968)的交易成本思想被世人发现至今仅20年,且尚未得到充分的关注和传播。Hymer是最早将科斯(1937)的交易成本观点应用于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研究的。在沉寂了大约30年之后,该论文最初的法文版被Horaguchi&Toyne(1990)与Casson(1990)等人发现并刊行英文版译文。至此确立了Hymer作为直接投资理论交易成本方法先驱的地位。例如Horaguchi&Toyne(1990)指出,“通读Hym-er的博士论文和其有关科斯的著作”可以发现Hymer运用“科斯的企业与市场理论”并同时考虑“管理资源”的作用以解释多国企业。
(二)Hymer交易成本思想的学术渊源
从以上回顾可以看到,科斯思想和分析模式在Hymer的多国企业理论中体现得非常完整。也不难看出,在学术渊源上,Hymer的内部化观点同科斯(1937)的思想联系密切。虽然Hymer在其博士论文中并未明确提及科斯(1937),但提出的观点“企业将市场内部化或取而代之”与之类似;而Hymer(1968)后来则明确引用了科斯(1937)的观点,并将其文章第一部分的标题命名为“企业是节约市场成本的工具”。可见,Hymer沿袭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市场与企业”二分法,也基本遵循了科斯(1937)从企业“是否有利可图”的角度选择交易模式的思路,明确指出从企业的角度研究问题。总之,同科斯(1937)-样,Hymer(1968)体现出原始粗糙的交易成本思想。这同Hennart的多国企业理论所体现的威廉姆森思想具有显著的差异。
三、威廉姆森思想传统下的多国企业理论
(一)Hennart的多国企业理论介绍
Hennart是跨国公司理论内部化/交易成本方法论的主要倡导者之一。他在早期的时候使用“内部化”一词(1982),后期则改作“交易成本理论/方法”的提法(2000)。其观点以交易作为分析单位,对给定的交易进行分析。Hennart认为,对于给定的交易,不同制度(市场或企业)以不同的方式(价格或等级结构)组织交易会经受不同的成本,内部化理论应当解释为何企业在组织交换上是更有效率的制度。Hennart指出,价格制度可以无成本地完成任何组织制度都必须完成的三个任务,即告知每个人以他人的需要、补偿其生产性质的行为和抑制议价。
为减少上述成本,尤其是减少机会主义导致的“欺诈”动机,需要以等级结构的指令替代有瑕疵的市场价格,切断产量与业绩之间的联系,即市场不完善的解决方案是以等级结构作为组织方式,这是因为内部化转移了动机并提供了“正确的”信息。
当然,等级结构作为一种与价格不同的激励结构会引发“偷懒”,这就成为利用企业制度的成本。而可能的企业失灵与等级结构失灵同时存在意味着显著的交易成本本身并不是内部化的充分条件。由于使用单一的组织方式(价格或等级结构)受到收益递减规律的制约,二者兼用是最为现实的组织方式。在Hennart看来,多国企业的边界最终由此决定。
(二)Hennart多国企业理论的学理特征
Hennart对多国企业的解释是强调基于“自然的”市场不完善所导致的交易成本。具体地讲,是指信息成本、执行成本、议价成本等形式的交易成本。从学理上看,虽然Hennart同样注意到确立、执行与转移产权的成本,但根据其理论对产权的确定与执行成本的重视,可以判断Hennart的理论体系中所讲的主要的交易成本属于产权学派的交易成本概念,即确定与维持产权的成本。虽然Hennart在其理论中运用威廉姆森类型的交易成本概念,同属产权学派的交易成本观点,而且对交易成本的解释同威廉姆森(1975,1985)-样基于“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概念,分析模式如出一辙,但是Hennart(2000)强调其理论并不完全依赖,只是时而取用“资产专用性”这一标志威廉姆森版本的交易成本经济学特征的概念。因此可以认为,Hennart的理论虽是威廉姆森的思想传统,但也有明显的区别。
四、交易成本理论对多国企业理论的影响
(一)交易成本理论对多国企业理论发展的贡献
Hymer(1968)吸收并明确运用了科斯(1937)的思想,即所谓企业理论,也将企业视作协调生产活动的组织,企业家的“管理”与“市场”是相互替代的协调方式。Hymer指出“只有当市场不完善且企业规模大到足以意识到诸(市场)不完善时,才需以多国企业的管理结构替代市场联系。”简言之,Hymer以企业作为解决方案是基于企业的管理结构能够更好地协调生产活动这一认识。
总之,科斯与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经济学思想进入多国企业理论后,Hymer与Hennart轻松地回应了内部化论中瑕疵明显的观点,有力地推动了多国企业理论的发展和进步,从协调和激励两个方面,清晰地解释了多国企业的存在。
(二)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出现的挑战与理论的发展
交易成本理论推动了多国企业理论的发展,解决了多国企业经济理论发展中遗留的问题,使得该领域的理论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初便迅速达到鼎盛。然而,理论顶峰的到来也往往伴随着挑战的出现和衰落的开始。
一、对信息混淆与信息滤波概念的界定
对于现实经济生活,信息混淆与滤波问题研究的重大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经济行为的一个理性选择是对信息的偏好,如对知识、数据、计算机、网络、新闻消息等各种信息的依赖。与此相伴生的是,现代生活所提供和生产的信息量增长速度迅猛。这样,必然的一个结果是,人们在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相关决策时必须首先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在大量的信息中分辨、剖析、寻找到最满意的信息,以备使用。然而一旦考虑到信息在经济生活中具体存在的形式,实际的选择并不会轻易地得到。
信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多是以混淆的形式出现的,对于混淆的信息,人们是无法用肉眼、感觉等去进行直接分辨的。混淆在一起的信息,是以单一信息的面貌出现的,而这一信息虽然是以一个单元出现,但实质上则包含着若干个不同单元的单一的信息。例如,一些产品销售具有周期变动的特点,其销售周期就可能包含了销售的趋势因素、季节因素以及不规则的变动因素等。混淆的信息,它围绕于人们的经济生活周围而存在,其中一些信息是有用的和非常重要的,而可能更多的信息则根本是无用的。人们面对众多混淆的信息又怎会轻易地找到自己满意的信息,以供使用和相应决策呢?
因此,在对信息经济的研究中,对信息混淆和信息滤波概念的界定便成为首要的工作。
信息混淆,我们可以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形容,它就好比通讯中受到各种噪音干扰后最终接收到的信号,是混有噪音的一样,人们观察到的最终的信息也是混有噪音的信息集合。由此,信息混淆也决定了信息存在于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独特的方面。但限于这一认识,则是不够的。对混淆在一起的信息,必须要能够对它们进行识别,就如同人们必须滤除通讯中的噪音一样,将失真的信号还原为原来的信号,我们也必须将经济生活中混淆信息中的噪音滤除,从而达到充分利用那些我们所能观察到的带有混淆性质的信息。因此,这就进一步提出了对信息混淆进行滤波处理的客观要求。对信息混淆进行相应处理,必须依赖于一定的技术,通过这种技术,将混淆的单一单元的信息,按经济实质过滤出混淆前的原来的信息。这种技术,就被称为信息滤波。根据对信息混淆定义的类似方式,信息滤波被界定为:信息滤波就是将信息单元(A)消除作用力,还原为以前信息单元(B)的技术。较为一致的看法是,信息滤波是针对信息混淆问题产生的一个方法问题。与信息混淆相比,信息滤波则明显具有技术方法研究的特点。如果说,信息混淆是对信息表述方面的研究,信息滤波则是对信息处理方法方面进行的研究。
二、传统信息滤波理论的发展
对信息滤波方法进行较为理论性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信息科学中对通讯信息的研究,其后,这一研究则蔓延到经济领域。
滤波思想在信息科学中由最初提出,进而发展为其主要学科分支——控制论中的一般滤波处理方法。信息科学的研究指出:信息由信源发出,在传输过程中,由于内部环境和外部噪音的干扰,常常会出现种种失真的情况,为了尽量减少信息的失真损失,达到较优的传输和接收效果,在信息论的具体研究中就提出了滤波理论。因而,一般滤波思想主要针对的问题是通讯与控制中的信息干扰处理。具体来讲,指的就是从获得的信号与干扰中尽可能地滤除干扰,分离出所期望的消息,或者说,是通过对一系列带有误差的实际测量值的处理,得出所期望数据的估计值。
一般滤波处理方法的研究中,较为典型的有维纳滤波理论和卡尔曼滤波理论。而在这一领域做出过杰出贡献的主要有维纳(Wiener)、柯莫哥洛夫、雅格洛姆、卡尔曼(Kalman)和布西(Bucy)等人。维纳滤波理论比较集中地表述在维纳-辛钦定理中,其主要是采用偏差反馈方法,用于滤波处理。卡尔曼滤波理论是本世纪60年代初提出来的。1960年和1961年,美籍匈牙利学者卡尔曼和美国学者布西提出了递推滤波算法,成功地将状态变量方法引进滤波理论中来。
尽管滤波理论的提出,最初并非出于经济学的目的,然而有关一般滤波理论的思想及对信息处理的相应方法,在经济学中却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作用。对信息混淆状态的分离、辨析,一般滤波理论提供了一套方法论。经济学中所指的信息尽管同通讯、控制中的信息不同,然而在对信息所反映现象的本质上,两者却有着非常类似的描述,在这一点上,两者可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差别不过是所反映的范畴不同罢了。因此,经济学中的信息处理,同样可以将通讯、控制中的滤波思想和方法吸收过来:经济活动中所获取的各种经济信息变量中,排除信息混淆状态,分离出所期望的信息变量。
经济滤波的研究,是将上述对信息科学中的信息滤波处理的思想引入到经济领域中的结果。这也可视为是一般滤波思想在经济领域中的扩展应用。但是,即使我们将经济滤波视为一般滤波在经济领域的扩展,经济滤波也不能简单地视为是一般滤波在一块“新的土地”上的翻版,因为:第一,信息科学中的信息论,本身是统计学中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学的一个分支。统计学是一门专门的学科和科学,它不仅在自然科学中得到应用,而且在社会科学中也得到广泛应用,信息滤波思想在经济领域中的应用和发展不是偶然的,因为,方法论是具有一般性的。第二,一般滤波理论在经济领域中被引入后,某些方法出现了新的创新,比如,时间序列的理论和方法出现后,既推动了对一般滤波在信息科学领域中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也增加了将滤波方法和思想在经济领域中研究的可能性;第三,一般滤波与经济滤波在研究对象上虽都是信息,但信息在信息科学与经济科学中所实指的具体含义毕竟是不同的,因而,滤波处理的思想虽是相同的,但滤波处理的技巧和方法可能是大相径庭的。
目前,对滤波理论在经济学中的拓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者主要有穆斯(Muth)和卢卡斯(Lucas)两人。穆斯在弗里德曼持久收入理论基础上进行研究,进一步提出了信息滤波问题。在弗里德曼的研究中,可支配收入可以分为两个分量:一个是持久收入,另一个是暂时收入。穆斯将这一研究结论系统化,并提出了从可支配收入变化中观察持久收入变化的原始滤波方法。穆斯(1960)总结为,一些经济现象可以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持久现象,另一部分是暂时现象。根据穆斯的结论,人们能够得到的观察,只能是持久现象和暂时现象的合成现象,而不能分别观察到持久现象和暂时现象。如果要从合成现象的变化中,观察它的两个分量的变化,这就构成了一个滤波问题。卢卡斯在自己的研究中,则从区分相对价格变化和一般物价水平变化着手,考虑信息混淆与滤波问题。他在继承魏克赛尔(Wicksell)价格理论的基础上,得出价格变化也应区分为相对价格变化和一般价格水平变化的重要观点。就企业产品价格,卢卡斯指出,可分为两个分量:一个是相对价格变化分量,另一个是一般物价水平分量。企业的决策是依据相对价格分量的变化做出的,因为只有相对价格分量的变化才能提供市场供需的信息。
值得指出的是,穆斯和卢卡斯对信息混淆和滤波的研究,并不是出于直接目的,他们都是在对理性预期的研究中,接触并进入到这一领域的。作为理性预期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们对信息混淆和滤波的研究,是出于对形成预期的要素研究的需要。出于这种目的,信息与预期被联系在了一起。穆斯在对预期概念的定义中,直接就将信息的充分利用作为一个界定条件。
三、对传统信息滤波理论的认识
尽管信息混淆与滤波处理理论的相关思想已在经济学中明确提出,然而,在经济研究的实际中,由于经济现象的复杂性及动态性的高度关联,对信息混淆的滤波处理在现实中仍然很难确凿把握。不过,在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一些基本问题的认识已趋一致:
1.动态的经济系统与动态的信息系统。尽管信息作为客观的表象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存在就能被充分发现。经济系统是动态发展的,人们对信息混淆的认识,不能只看到其静态的存在,对其价值释放也不能只做简单的概括。而且,人们可能更多的时候所面临的问题实质是“有效信息”的问题。这就要求在原始的信息集合中,分离出应该能够反映这种变化及需求的信息预期变量,谋求其能量的释放方式。由于信息作为系统的存在是呈动态性的,混淆也是呈动态特性的。简单地将信息混淆划分为可观测的变量及不可观测的变量,这种方法虽然很有效,但并非是科学的完全概括。
2.信息混淆的内涵可能是多样的。经济理论的发展,从一般均衡到动态均衡,取得了质的飞跃,这种飞跃的实质是理论的探讨对经济生活本质描述的复归,但这种描述可能还远远不够。可以说,现代经济理论的难点仍然是对经济生活本质描述的细致性探讨。信息经济学的崛起,提供了一套全新的方法。从信息的角度,对经济现象抽出其主要的线条,这可能会使经济学的探讨更接近于本质,更具有规律性,使复杂的问题(信息集合)分离成众多的单独信息变量,而且更宜于操作。作为信息集合的分离难点,显然首先来自于信息混淆的确切类型,其次才是滤波处理的具体方法。信息混淆内涵无论被归纳为长期信息与短期信息的混淆,还是被描述为名义值与实际值的混淆、内生变量影响与外生变量影响的混淆,这实质上都是反映信息混淆的某些类别,除此,还可能存在着上述概括以外的大量信息混淆类型,而涉及后者的判别,可能更多的是需要涉及与不确定性相关的领域。然而,人类的认知及相应处理的方法,在此显然是不够的。
3.由于信号作用而产生的信息混淆。已有的分析,基本着重于各种因素对信息的信源和信道的影响,从而造成信息混淆。如果从信号分析着手,那么在经济学方面,信号所传递的最基本内容,应该包括价格信号与质量信号这两类信号,当然,除此还有其它一些内容。若对价格信号与质量信号这两类信号进行干扰,则由此而造成的信息混淆便是价格信号混淆和质量信号混淆。对于价格信号及其混淆,我们是比较常见的。由于市场的作用是建立在价格机制充分发挥效能的基础上,因而,价格作为信息符号,作用着供需双方,从而影响均衡态势。如果价格信号产生混淆,供需同样受到冲击,进而冲击均衡。价格信号混淆的典型例子便是蛛网波动。质量信号一般都被忽视了,阿罗(Arrow)提出了这个问题,但并未走得太远。可喜的是,我们看到近几年来,人们在这一方面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如对经济增长质量的研究。
4.对信息混淆进行滤波处理是具有机会成本的。滤波理论对信息混淆的处理较侧重于对信息量的分离上,对每一信息所包含的内在价值并未重视。信息是具有多维性的,出于单一的目的,对信息采取滤波处理,在精确分辨的同时,必然导致同一信息在其他用途方面的损失。
5.搜寻理论实际是滤波理论在现实中的一个具体体现。斯蒂格勒(Stiger)放宽完全信息假设,提出的“搜寻”理论,试图说明买卖双方若要查明市场价格,需要提供一定的代价,即所谓搜寻成本。在该理论中,最重要的问题即为价格信号。价格信号的分散,使寻找必须付出成本。在这里,寻找的过程,实质就是对信号混淆进行滤波处理的过程。另一方面,滤波处理是有成本的,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就对滤波处理的方法选择或其在实际中的运用进行了约束。而约束边界的有关问题,是需要借助于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来完成的。搜寻理论充满了滤波的思想,主体要对分散的价格信号进行优化选择,就得去对信号进行处理,这种处理直到搜寻成本等于预期边际收益为止。
四、统计滤波理论的提出
从传统信息滤波理论的发展可以看出,该理论对于信息混淆的处理,多是从经济理论范式进行的探讨。现有的滤波理论着重于对实际测量值进行修正,以期得到有关信息变量以及变量值,这种思路和继之的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明显不足是,具体的滤波处理技术缺少量化方法的支持,并且这种研究还缺乏系统性。因此,在对信息混淆滤波处理的研究中,就提出了统计滤波理论。
统计滤波理论,是以国民经济核算为基础的一种滤波理论。依赖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统计滤波理论从经济统计角度人手,对信息混淆的处理进行了量化突破,并形成一个相对系统的滤波处理体系。相比传统信息滤波理论而言,统计滤波理论根据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经济生活中的信息所做的观察更为系统和全面,进而对信息混淆进行的滤波处理更完整些。由于SNA严格按照复式会计原则及经济帐户的方法对包括国民收入诸量进行核算,以相互连接的平衡结构方式对现实经济进行描述,从而系统地、完整地反映国民经济的流程和运动。.这保证了统计滤波对国民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宏观经济信息进行系统量化的基础。不同于传统信息混淆及滤波理论的根本地方是,统计滤波对信息的描述和对信息混淆所做的相关工作及进行的滤波处理,体现在国民经济运行的流程描述中。并且,这种滤波处理更明确地体现在,对国民经济的研究,首先是对经济活动行为进行的不同分解或模拟上,这实质上是起到了改变信道环境的作用。
如果将统计滤波理论视为基础性的宏观经济滤波理论,很显然,该理论对传统信息滤波理论进行了重大的发展。它不仅使信息滤波理论更系统化,也使滤波处理技术变得更有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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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域经济理论的形成
区位选择与区域经济发展是西方区域经济理论的两大主题,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理性的区位选择导致经济活动在某一优势区位的聚集和扩散,在中观和宏观上表现为区域经济增长。西方区域经济理论的形成和演进始终沿着区位论和区域经济发展两条线索进行,其间对区域经济理论的研究日益深化。
西方区域经济理论在渊源上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创立的区位理论。德国经济学家杜能(Tunen,1826)从区域地租出发探索因地价不同而引起的农业分带现象,创立了农业区位论,奠定了区域经济理论的学科基础。20世纪初,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德国经济学家韦伯(Weber,1909)提出了工业区位论。30年代初,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Christaller,1933)根据村落和市场区位,提出中心地理论。
稍后,另一德国经济学家勒什(Losch,1940)利用克里斯塔勒的理论框架,把中心地理论发展成为产业的市场区位论。总的看来,农业区位论和工业区位论立足于单个厂商的区位选择,着眼于成本和运费的最低。中心地理论和市场区位论立足于一定的区域或市场,着眼于市场的扩大和优化。这些区位论都采用新古典经济学的静态局部均衡分析方法,以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的价格理论为基础来研究单个厂商的最优区位决策,因而又叫古典区位论。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空间相互作用模式、各种规划模式、网络和扩散理论、系统论及运筹学思想与方法的应用使区位论获得迅速发展,对区域经济运行的动态性、总体性研究促使地域空间结构理论、现代区位论逐渐形成。地域空间结构理论主要有地域空间结构阶段论、城市空间结构理论、地域空间相互作用引力理论。
值得一提的是,在地域空间相互作用与市场均衡的区域经济运行研究中,萨缪尔森(Samuelson,1952)的市场在空间上呈离散分布的空间市场均衡模式与柏克曼(Beckman,1968)的连续流模式从处于一定地域空间中的生产和消费活动出发,为空间经济理论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而现代区位论一方面使区位研究从单个厂商的区位决策发展到区域总体经济结构及其模型的研究,从抽象的纯理论模型推导,发展为建立接近区域实际的、具有应用性的区域模型。另一方面,使区位决策客体扩大到第三产业。
现代区位论的区位决策目标不仅包括生产者利润最大化,而且包括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战后区位理论的发展主要是由美国学者推动的,其中,艾萨尔德(1sard,1956,1975)把古典区位论动态化、综合化,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综合发展要求,把研究重点由部门的区位决策转向区域综合分析,建立区域的总体空间模型,研究了区域总体均衡及各种要素对区域总体均衡的影响。
现代区位论开始立足于整个国民经济,着眼于地域空间经济活动的最优组织,但其整个理论框架仍然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假设,这极大地影响了现代区位论对现实区域经济问题和区域运行的解释力。
传统的区域经济增长理论分为区域经济平衡增长理论和区域经济不平衡增长理论。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定下对区域经济增长问题研究的主要成果是索罗一斯旺增长模型。索罗和斯旺(SolowandSwan)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与开放区域经济的假设下,认为随着区域经济增长,各国或一国内不同区域之间的差距会缩小,区域经济增长在地域空间上趋同,呈收敛之势。
不平衡增长是短期的,平衡增长是长期的。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姆森(Williamson,1956)在要素具有完全流动性的假设下,提出区域收入水平随着经济的增长最终可以趋同的假说。这两种理论实际上就是新古典经济学的空间均衡论,即市场价格机制能够使区域间的收入均等化。
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日益拉大。而发达国家以追求经济高速增长为目标,把大量资源和要素集中投入到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区域,经济高速增长的结果,不仅没有缓解反而加剧了发达区域与欠发达区域之间的两极分化。
这种差距拉大和两极分化表明仅仅依靠市场的力量已经很难解决所有的区域发展问题,区域经济增长并不像新古典经济学家设想的那样收敛,即发达区域与欠发达区域的经济增长情况并不一致,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区域差距没有缩小反而拉大。
为了对这一现实经济问题进行解释并为促进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区域经济增长提供理论和政策依据,部分经济学家提出了一些很有见地的区域经济不平衡增长理论。主要有缪尔达尔(Myrdal,1957)的“循环积累因果理论”、赫希曼(Hirschman,1958)的“核心-边缘理论”等。缪尔达尔指出,市场力作用倾向于扩大区域差距而不是缩小区域差距,一旦差距出现,则发达区域会获得累积的竞争优势,从而遏制欠发达区域的经济发展,使欠发达区域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因素越积越多。
赫希曼的观点与此类似。他认为,增长在区际间不均衡现象是不可避免的,核心区的发展会通过涓滴效应在某种程度上带动区发展,但同时,劳动力和资本从区流入核心区,加强核心区的发展,又起着扩大区域差距的作用,极化效应起支配作用。要缩小区域差距,必须加强政府干预,加强对欠发达区域的援助和扶持。20世纪60年代,美国发展经济学家P·弗里德曼从国家角度提出“中心边缘理论”对赫希曼的“核心-边缘区理论”进行补充。
与此同时,西方区域经济理论对区域贸易的理论研究也取得进展。瑞典经济学家俄林(Olin)把区际贸易引入新古典经济学,使其成为一般均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俄林从贸易角度研究了要素流动、要素价格与商品价格之间的关系。认为,区际贸易、国际贸易与要素自由流动会带来区域之间生产要素价格与商品价格的平均化。
总之,为了解决区域问题,西方经济学家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下,根据凯恩斯的理论,利用宏观经济分析方法,对区域内部资本积累、劳动力就业、技术创新与国民收入增长的关系,区内产业结构演进与升级,区际分工与区际贸易,中心城市及乡村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了研究,现代意义上的区域经济理论框架已经成形。
二、西方区域经济理论的新发展
在新古典经济理论框架下的西方区域经济理论,主要从规模报酬不变和不完全竞争出发来研究现实的区域经济问题,把由于规模经济和聚集经济带来的规模报酬递增看成是一个外生变量。新古典经济理论模型中,要素流动是瞬间、无成本的,生产要素、商品和劳务不完全流动性、经济活动不完全可分性的存在,使规模经济和完全竞争假设的矛盾无法解决。
随着建模技术的升级,一些原先被忽略的因素可以重新纳入到自由的框架中,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西方区域经济理论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递增的框架下获得新发展。
目前,西方区域经济理论研究最活跃的领域是新经济地理学。迪克斯特与斯蒂格利茨(DixitandStiglitz,1977)建立的垄断竞争模型为空间因素纳入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奠定了基础,新经济地理学由此产生。
广义地讲,新经济地理学的研究有两个发展方向:一是用新方法对区位选择进行再研究,二是以新方法为基础,用“空间”观点分析区际贸易。新经济地理学的主要代表是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P.Krugman)、藤田(Fujia)、莫瑞(Mori)、瓦尔兹(Walz)、马丁(Martin)、沃纳伯尔斯(A.Venables)等。
克鲁格曼试图通过建立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的规模报酬递增模型,把区域经济理论研究纳入主流经济学。
1991年,他在总结哈里斯(Harris,1954)的“市场潜力”理论与普里德(Bred,1966)的以市场规模与区域产业范围间循环关系为基础的进口替代区域经济增长理论的基础上,采用迪克斯特与斯蒂格利茨的垄断竞争假设,把一个经济分为生产同质产品的农业和生产不同的可以替代产品的制造业,农民不能流动而工人可以流动,农业没有运输成本,制造业的运输成本与萨缪尔森的“冰山”形式存在(及任何之成品在运输过程中都有一部分丢失)建立了。
一个两区域两部门模型。他认为,收益递增的作用就是使每一种产品只有在一个地方生产才有利可图,其结果是不同地方就生产不同的产品,生产差别产品。当一个地区有劳动力流入时,它不是生产更多的现有产品组合,而是生产新产品。
模型分析的结果表明,一个经济规模较大的区域,由于前向和后向联系,会出现一种自我持续的制造业集中现象,经济规模越大,集中越明显。运输成本越低,制造业在经济中所占的份额越大,在厂商水平上的规模经济越明显,越有利于聚集,“中心—边缘”结构的形成取决于规模经济、运输成本和区域国民收入中的制造业份额。
克鲁格曼还建立了一个动态的多区域模型来解释当空间结构均衡时,动态的力量确实趋于形成沿地形大概等距离分布的聚集点(城市)。他通过区域跑道模型演绎了区域运行的几何结构。区域跑道模型反映了区域经济体系中各个构成部分呈环状分布,认为运输费用仅仅受环形周长的影响,制造业的同一布局总是处于均衡分布状态。地平面并不是稳定不变的,集中的区域环形分布会产生轻微紊乱的地平面,自发演化出一个或多个制造业集中。这样,制造业区域布局由最初的均衡发展到两区域集中布局,而这两个最终集中布局区域特征正好相反。
瓦尔兹(Waltz,1996)则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会导致规模收益递增的生产和创新产品的区域性集中,区域经济增长源于产业部门的地理集中及由此产生的持续的生产率提高。
马丁(Martine,1999)研究了聚集经济条件下的区位竞争问题。他通过模型分析得出结论,在最初的区位竞争中获胜的区域对其他企业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参与最初区位竞争的第一个企业虽然可以获得较大的财政激励,但随后的其他企业却能够从该区域的产业聚集形成的外部经济中获益。对在区位竞争中获胜的区域而言,更重要的利益在于为随后进入的厂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在同一区位的厂商数目会随着外生的相对成本优势和内生的聚集优势的增加而增加。
藤田和莫瑞(FujitaandMori,1997)研究了多制造业经济体系中的运费与规模经济差异,认为经济体系会自动发展为一个中心地体系,他们(1996)对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等级体系模型进行了修正,通过构建基础模型进行预测分析后,发现人口增加会引起新城市在一定时期内在一个长而狭窄的经济体系产生,并沿着一条线逐渐向外扩展,形成多城市空间。与古典区位论一样,这些研究都强调经济活动聚集带来的外部经济对区位选择的重要影响。所不同的是,克鲁格曼更强调由经济活动聚集带来的、与市场供求相连的金融外部性的作用。
在区际贸易方面,沃纳斯伯尔(Venables,1996,1999)把新经济地理学模型作为区际贸易新类型的基础。认为,假定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如果中间性商品受到规模经济和运费的影响,生产过程中所引起的区际经济分化必然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拥有大量制造业门类的区域能为中间性商品提供比较广阔的市场,使这些国家和地区趋向于区域一体化集中,从而使下游生产具有成本优势,并强化这种优势,循环往复。
他通过研究发现,在高收入的工业“核心”区与农业“边缘区”的分化过程中,市场规模扩大的驱动远远超过区域一体化增长的驱动力。此外,沃纳斯伯尔还把运输成本纳入赫克歇尔-俄林(Heckscher—Ohlinmodel)的区际贸易模型,发现贸易方式和生产方式不仅取决于资源禀赋和要素密集度,而且依赖于运输成本,后者与国家或区域的地理位置有关。新贸易活动的区位选择相对于已有的贸易活动密度而言,依赖于要素密集和运输密集度。
巴德温和弗斯开尔德(BaldwinandForskild,1997)则提出了区域与贸易分析的另一种观点,认为现有的区域分析方法应主要用于区域经济增长内部。因为在各种区域模型分析中,循环过程不仅涉及到生产要素的流动,而且涉及到生产要素的积累,市场规模大的区域,投资额越大,又会进一步增大市场规模。
新经济地理学力图把“空间”因素引入对区际贸易的分析,通过把运输成本作为“空间”因素纳入区际贸易模型来解释贸易量随距离的增加而迅速减少,价格、要素报酬和行业生产率在不同区域间差异等与区际贸易问题。
此外,随着发达国家从工业化社会向后工业化知识社会的转变,经济中更多的有形投资流向高技术商品和服务,在研究与开发、教育与培训等方面的无形投资也越来越重要。古典经济增长理论一方面将技术进步当作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另一方面又假定技术进步是外生变量而把它排除在模型之外。为了更好地解释经济现实,一些经济学家直接把知识纳入生产函数之中,用于说明知识对经济长期增长的作用,建立了新经济增长理论。
阿罗(Arrow,1962)最早用内生技术进步来解释经济增长,他假定整个经济体系内存在着技术溢出,在不存在政府干预时的竞争性均衡是一种社会次优,均衡增长率低于社会最优增长率,政府可以采取适当政策提高经济增长率,使经济实现帕累托改进。此后,罗默(Romer,1986)在其知识溢出形模型中,用知识的溢出效应说明内生的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唯一源泉,强调知识的外部性对经济的影响。卢卡斯(Lucas,1988)的人力资本溢出模型则认为整个经济体系的外部性是由人力资本的溢出造成的。
新经济增长理论通过技术进步内生化为区域经济增长和发展理论奠定了微观经济学基础。实际上,内生技术进步的经济增长在地域空间上表现为区域经济增长的不平衡,聚集经济、规模经济产生的技术外部性和金融外部性(技术外部性即技术溢出效应,金融外部性则是与市场扩大相联系的外部经济)使要素边际收益递增,从而引起经济活动的地域空间聚集和扩散,这样,规模经济就不再是一个外生的经济变量,而作为内生经济变量进入到区域经济增长模型中。
规模经济内生化的结果是区域经济增长差距越来越大。巴罗与萨拉-艾-马丁(BarroandSala—I—Martin,1991)认为,虽然国家收入水平与长期趋势之间的差距越大,其增长也越快,但由于缺乏长期增长的潜能,递增收益阻碍着各国经济增长差距的缩小,各国经济增长最终趋向发散。鲍莫尔(W.J.Baumol)从生产性角度研究了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趋势,发现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不存在收敛趋势。
随着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欧盟的形成,新区域主义开始取代传统的旧区域主义。新区域主义以新经济地理学为理论基础,埃斯尔(Ethier,1998)总结其特征如下:鼓励世界区域贸易和多边贸易的自由发展,发展中国家放弃闭关自守、反对市场经济的政策,而代之以融入多边贸易体系的政策;区域协定往往涉及到深层次的一体化问题;区际贸易自由化是适度的;企业的区位、发展极、区域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的选择也随之发生变化。汉森(Hanson,1998)通过实证分析发现经济一体化对各国生产的空间组织有重要影响,其中对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区位选择影响大于发达国家。
三、评析
新古典经济理论在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和生产函数规模报酬不变的假设下研究微观经济活动和宏观经济增长,把要素流动看成是瞬间的、无成本的,认为市场力量会使经济趋于均衡,当经济运行偏离了原有的均衡状态,市场经济体系具有一种自我恢复均衡的力量。其理论中不包含空间因素。
一些经济学家根据区域经济增长的实际,对这一观点提出了挑战,建立在新古典经济理论基础上的传统区域经济理论认为,微观经济活动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促使生产要素流向区位条件优越的地方,经济活动聚集在某一区位会产生外部性,多个厂商相互作用的结果会获得规模经济效益。
规模经济效益的产生,一方面源于由于厂商规模扩大所带来的利益增长,另一方面源于由于厂商外部性增长所带来的利益增长。后者是由那些在生产或分配上存在密切联系或在布局上指向性相同的产业按一定比例与规模集中布局在拥有特定优势的区位所产生的增加收益。
他们认为,单个厂商内部的规模经济通过外部性可以汇总为总量生产函数的规模报酬递增,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价格机制的作用使经济活动和产业趋向于集中在市场潜力大的区位,而市场潜力大的区位往往又是经济活动和产业集中的地方,区位决策是内生的,区域经济增长和衰落具有自我增强性。生产要素不断向优势区位和区域聚集,引致区域经济不平衡增长。从地域空间来看,权衡规模经济和运输成本后,厂商聚集在一起形成一种城市架构,为相互交错的六边形市场区提品。
传统的区域经济理论研究者假设某个区位或区域的要素供给具有高弹性,都意识到高弹性的要素供给对发展过程中的外部性形成十分重要。实际上,无论是微观的区位决策,还是宏观的区域总体空间均衡及区域经济发展,外部性与规模报酬递增都起着关键作用。
与新古典经济学家不同,当代区域经济理论研究者更强调金融外部性对规模经济形成的意义。在他们看来,单个厂商生产能力的规模报酬递增,运输成本和要素流动性等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了聚集现象的出现。但他们在新古典经济理论假设下提出的挑战,却因规模经济与完全竞争理论上的不相容而缺乏微观经济理论基础。
从理论上讲,完全竞争假设与内生的规模报酬递增是矛盾的,为解决这一新古典假设带来的难题,传统区域经济理论在坚持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把规模报酬递增当作外生经济变量,这样就可以在个体最优化和一般均衡的模型下研究区位选择。
然而,这种假设处理的一个必然结果是无法从理论上解释生产活动地域空间聚集与扩散的循环累积性,使区域经济增长和衰落具有自我增强性思想停留在粗略的描述性阶段,使其难以融入主流经济学。而且受当时已有的建模技术限制,区域经济学家和发展经济学家们在研究区域经济发展问题时,无法把他们的思想用形式化的严谨的模型表达出来。
他们在研究经济发展问题时,大多采用一种非数学的风格,没有意识到对形式的追求正在很大程度上要求经济学朝着建立明确模型的方向发展。
此外,他们的研究没有明确说明市场结构,即他们在描述的假想经济中的竞争状况时,往往想当然地认为规模经济是欠发达区域工业化的一个制约因素,而未对这种规模经济的形成机制和结果进行深入的分析。除了刘易斯的过剩劳动理论比较容易被模型化外,许多其他的经济发展理论则很难被模型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思想的传播和交流。
西方区域经济理论的发展与主流经济学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主流经济学的发展,不完全竞争模型的建立为传统区域经济理论的两难困境提供了工具。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经济地理学的经济学家们通过建立不完全竞争与规模报酬递增相容的模型,把区域经济活动聚集和扩散的内在机制用严密的数学模型表示出来,努力把空间因素纳入到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体系。
不完全竞争模型为当代西方区域经济理论奠定了微观经济学基础。区域经济理论就像新经济增长理论一样,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的注意。
[关键词]社会政策经济学社会健康保险政策养老金经济学
TheTheoreticalFoundationsoftheEconomicsofSocialPolicyandtheEffectsofSocialPolicy
PersonnelBureau,ChineseAcademyofSocialSciences
[Abstracts]ProfessorRosnerusesthesetofmicroeconomicconceptsandtoolstoanalyzethecauseofsocialpolicy,theextentofsocialpolicy,theobjectivesofsocialpolicy,somepoliticalscienceaspects,andtheeffectsofsocialpolicy.Itprovidesanewparadigmfortheanalysisofsocialpolicy.WeintroducethefindingstoChinesescholars.
[KeyWords]EconomicsofSocialPolicy,SocialHealthPolicy,EconomicsofPensions
前言
社会政策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社会政策针对贫困、失业和社会供养等等问题规划蓝图,因而能让人们对未来充满希望。社会政策的制度设置应当被视为对具体社会问题的回答,要理解一项社会政策制度设置的应力,我们必须理解它为什么要建立。一个国家的制度选择要考虑它的历史传统、政治体系和社会结构。对于探询在不同制度结构下,社会政策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经济理论是一个有用的分析手段。维也纳大学经济学系罗斯那先生(Rosner,2003)[1]的专著《社会政策经济学》,运用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对社会政策的研究基础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为社会政策研究提供了新的范式。笔者将其中主要研究成果介绍给国内学者,以期拓宽我们社会政策研究的视角。
1、社会政策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和计量方法
1.1社会政策的范围:
社会政策范围不仅覆盖资助贫困人口,还包括帮助人口中的其他社会弱势群体。从实践上讲,社会政策的内容应当包括:(1)健康保险,(2)退休人员和老年人的供养,(3)帮扶失业者,(4)有关家庭的政策,(5)贫困。这种限定不是基于任何理论界限,而是基于需要限定和大多数国家现存的制度安排。
1.2社会政策的目标:
为了评价社会政策的效果,我们必须清楚所提出的社会政策计划的原因,否则,我们无法评价社会政策的福利效果。社会政策的目标有:(1)反贫困,(2)防止意外事件(保险),(3)再分配,(4)规定有利于弱势群体的契约结构(例如,劳动法、租金管制)。
不同的社会政策计划,其目标的重要性是不同的。反贫困计划不是为全体人口提供公共健康保险的主要目的,尽管反贫计划对减少贫困有贡献,对于贫困人口来说非常重要。基本养老金是反贫非常重要手段,但几乎不适合防止风险的计划,特别是对于私人退休供养。我们并不清楚建立社会保险计划的原因,个人要面对许多风险,其中一些风险可以通过商业保险避免,如防止火灾、汽车被偷等等。社会政策计划则不涉及防止火灾和汽车被偷遭受的损失。但大多数国家针对一些不测事件,建立了社会政策计划。因此,我们将思考,为什么一些风险被纳入社会保险计划,而其他的则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险计划赖以设立的最重要的风险有:(1)失业,(2)疾病,(3)残疾,(4)与退休有关的财富损失,(5)寿命超过个人资产和财富承受力,(6)照料需求。
“再分配”概念通常指从富人征收财富转付给穷人,这个概念太狭窄,不能很好地说明社会政策计划的范围。我们需要区分四种再分配类型:(1)垂直的:由于不同水平的收入和财富,在个人或家庭户之间进行的再分配。(2)水平的:在相同收入水平的群体内,根据个人或家庭户的具体特征进行的再分配。(3)个人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将个人或家庭户在某个时点的钱挪到相同个人或家庭户另一个时点上使用。(4)在不同的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如果在某时刻出生的人必须支付给先于他出生的那些人多于(或少于)他从之后出生的人得到的,这是有利于先他出生(之后出生)的同批人的代际再分配。第一、二、四种类型是人与人之间的再分配,第三种类型是个人自身的再分配。
1.3社会政策的经济学方法
经济学家们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社会政策。这种分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学家探讨人们面对不同的选择,将如何行动。经济学家把社会现实看作是个人选择的结果。但社会政策涉及到不可忽视的危险局面,在这种局面下,理性个人不可能做出连续的选择。而且,对于一些人,理性选择假设不适用,例如,精神有障碍的人。限制选择的一个特别重要的例子是法律框架,尤其是社会政策的背景。
社会政策分析使用微观经济学的概念和技术分析工具。它假定在某些限制下,家庭户效用最大化。这些限制包括预算限制和现存的管制。例如,最长工作时间限制。形式分析使用适当的数学,即受约束的最优化技术。如果做一般的了解,图表分析通常足够了。
1.4政治科学方面的问题
就社会政策来讲,存在着不同的政治结构。按照个人受影响的方式进行区分,社会补助金有:(1)只针对贫困或首要针对贫困的社会援助计划;(2)对所有那些主要通过与工资收入相关联的支付缴费款的人员的计划;(3)针对所有公民的计划。如果第一种方式是社会政策的核心,减少贫困是它的主要目的。这种类型社会政策的意图可以与自由思想相联系,即支持穷人,把其他的事情交给市场。在第二种方式社会政策中,保护工人的收入是重要的目标。第三种类型的社会政策希望为每一个人提供最低限度的保护,同时,保护工人的收入。有人认为,社会民主思想支持这种类型的政策。20世纪90年代,这三种类型政策的区分越来越模糊。当评价不同社会政策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时,这些区分就更加模糊了。
我们同样需要对国家作为社会政策的管理者和国家作为社会政策计划的组织者的差异。我们也可以区分不同的社会政策的组织结构:(1)国家组织健康服务等活动。国家按照中央或地方的水平,直接提供服务。如果服务的平等性被认为是必不可少的话,国家组织活动是一种切合实际的供给方式。(2)国家为社会政策建立特别机构,使之为社会政策提供基本的框架。这些机构通常有法律限定的组织领域和活动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机构之间不存在针对顾客或活动领域的竞争。这些的机构通常按照职业界限来划定。(3)国家强制公民操心自己的福利,并可能补贴付款,但把组织的机构留给市场。
2、社会政策的经济学分析
2.1一般均衡、帕累托有效与福利经济学定理[2]
讨论社会政策计划的效果,必须提及比较的标准,否则,不可能阐述一项计划的引入以及它的实施范围是否有利于或者减少福利。
前面已提过,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是社会政策一个重要的目标,经济学家的任务是发现如何用最低成本实现这些目标,以及这样的政策的效果是什么。但其它社会政策计划怎样呢?用保险防止不测事件和确保个人自身的再分配?人们能自我照料吗?社会政策对市场经济是一个有意的、必要的补充。为了理解这种背景下社会政策,我们需要探讨介入市场体制的运行。第一个问题是:商品和服务只通过市场分配给个人,这种经济的后果是什么?这是一般均衡理论所探讨的。有两个问题需要提及:(1)有均衡吗?均衡是价格的向量。(2)如果有,这样的均衡从社会想望的意义上讲,是件好事吗?有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对社会政策特别有意义,在一些情况下,自愿合约不被社会接受,不被法院受理,如卖身为奴。在什么情况下,认识均衡在特殊意义下是件好事,这就需要引入“帕累托效率”概念。
帕累托有效分配不必是一种值得想望的分配,它可以是一种极端不平等的分配。关于“帕累托效率”,一般均衡理论的有一个强有力的定理:在某种经济状态下,市场均衡是帕累托有效。我们从一般市场均衡理论导出福利经济学的两个定理。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不可能使某人改善而不损害他人。第二定理:在稍加严格的条件下,通过再分配资财可以实现每一个合理的帕累托有效分配,而把其它的分配叫交给竞争的市场。第二个定理能用于社会政策的背景吗?这有一个很大的益处,因为这样,国家可以把它的活动限定在再分配。这个命题的基本内涵是政府征税,以资助特殊群体。不幸的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在大多数情况下,征税和转移支付产生大量的分配效应,因此,没有任何分配效应的再分配是不切实可行的选择。
2.2不确定性分析
冯纽曼-摩根斯坦(NM)效用函数:经济学中分析不确定性问题,最重要的一个概念是预期效用函数或者叫冯纽曼-摩根斯坦(NM)效用函数。NM效用函数不是处理不确定性问题唯一的效用概念,但却是一个最重要的概念。从数学上讲,NM效用函数的优越之出在于他容易操作,并且经过适当修正,均衡分析(包括福利经济学定理)的基本结果有效。不确定性对于社会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即使在帕累托意义上不存在外部性,一些人在不确定性得到解决后,情况变得相当糟糕——一些人可能失去工作能力,得病,或者寿命超过他们的预期和他们积累的财富资源,解决这样问题的一种方法是保险。不测事件有关的涉及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是:为什么可以通过市场来保险来防备有些不测事件的发生,而对其他一些不测事件,则不存在市场保险,必须由社会政策来补充?
是否存在与不确定性相联系的特定的市场失灵?从帕累托意义上讲,保险市场有效运行的条件是什么?均衡有效的条件有两个(1)事件的独立性,(2)不存在信息不对称,与不对称信息相联系,导致非帕累托最优均衡的两个问题:一是逆向选择(事前机会主义),另一个是道德风险(事后机会主义)。这些都是研究社会政策经济学的重要概念。
2.3.制定社会政策的经济原因
首先是风险分离与保险金供给不足。在不同的保险计划中,风险分离不被社会想望,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规范方面的原因:为什么具有不同风险的人要支付不同的保险费?二是如果出现信息不对称,风险分离可能导致保险金供给不足。避免风险分离的一个办法是建立社会保险。当社会保险建立后,它不可与以能够分离风险的保险公司为竞争对手。因为保险公司会拿走风险很小的保险对象,而把风险很大的保险对象留给社会保险。这并不是说就没有竞争,但风险分离必须被抑制,抑制的办法是,强制保险公司为申请人提供一份合约。另一个办法是,竞争的社会保险机构之间横向补贴,即拥有风险很小的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机构必须给拥有风险很大的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机构提供补贴。一种风险,由于它产生恶劣后果的概率很高,市场保险公司不愿为它保险,而社会保险机构可以为它保险。社会保险是在一种制度安排内保险和再分配收入的设置。
第二个方面是经典的市场失灵观点,即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分配的结局是非帕累托有效,从这个意义上讲,出现市场失灵。这可以不是社会政策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它是没有被覆盖的风险很小的保险对象。然而,如果抑制个人所属的群体产生成本,可以看到,在这种情况下,高风险群体被约束在市场中,那就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了。[3]
2.4社会政策的效应
不管社会政策的意图是什么,我们必须考虑社会政策所产生的经济效应。有时候,这种考虑会被拒绝,因为一些人认为社会政策颁布的目的是应当将经济考虑置于一边。但社会政策经济学探讨的是:经济学家要做的事情不是讨论一项社会政策计划是否应当实施,而是分析社会政策应当怎样实施,并有收效,即以最小的成本达到社会政策的想望的效果。
社会政策计划有两种类型的效应:一是A型分配效应(allocativeeffects),二是D型分配效应(distributiveeffects)。这两种分配的意思几乎一样。之所以做出区分,是为了分析两种不同的问题:A型分配问题是分析社会政策计划怎样影响资源的使用,即在引入养老金制度后,总的储蓄是更高了还是更低了,以及劳动供给由此受到怎样的影响。自由地享用健康服务如何影响社会政策计划的供给,这是总的福利问题,不考虑在不同人群之间如何分配。对D型分配后果的分析是探讨既定的福利总量如何被分配。它探询的是谁受惠和谁支付的问题。尽管在许多情况下,这两个问题不可能被明确地区分,但为了分析的方便,必须做出区分。
2.4.1A型分配效应(Allocativeeffects):A型分配效应最重要的原因是通过实施社会政策计划,相对价格改变。价格变化是因为某种商品或活动变的便宜了,以及资助计划需要缴纳保险费改变其它商品或活动的相对价格。为了了解税收或收益如何通过改变相对价格影响经济活动,我们可以使用标准的微观经济学分析工具。在家庭户理论和公司理论中,有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之分(具体分析略)。这些A型分配效应是目前许多国家社会政策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在社会政策背景下讨论的最重要的A型分配效应包括:(1)劳动力需求和劳动力供给(如养老金计划、失业保险、贫困减少等)。(2)储蓄和消费(如养老金计划、健康保险等)。(3)使用免费和(或)补贴价格供给的商品和服务(如健康服务、住房补贴、贫困减少等)。
2.4.2D型分配效应。分析一项社会政策计划的收入分配的效应时,我们必须对下列问题做出判断和假设:
(1)、比较分配的标准是什么?我们是使用“历史上既定的分配”还是使用“理论上解释性的分配”作为标准呢?一个现存的制度的D型分配效应的理论分析,使用理论标准更可取,不应把这条标准看成规范标准——一个公平的分配或非常不公平的分配,而是在具体假设下的奏效的分配。经济学可以分析一项社会政策计划产生什么样的变化。
(2)、计算再分配的使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一方面使用以个人、家庭户或家庭为计量单位的数据,会使研究的结果产生差异;另一方面的问题是数据的可得性。在一些国家,关于家庭户的收入数据很难得到。
(3)、再分配或保险?我们不能从理论上区分一项社会政策计划是提供保险好还是再分配收入好。有时候,把再分配计划看作保险是一个有用的方法。因此,当探询一项计划的垂直再分配的问题时,我们把收入流看作是既定的;而当探询一项计划的水平再分配的问题时,我们把某些特征看成是既定的(如家庭规模、发生疾病的概率等等)。
(4)、缴费和补助金的归属,即:谁得到补助金,谁缴费?社会政策法规只从形式上规定谁必须纳税和缴费,谁接受补助金,而不决定谁实际承担税收负担和谁实际得到补助金。“税收归属”探讨这些问题。
(5)、应用研究,使用解释性的案例,还是使用真实数据,哪个更好?在大多数研究中,研究者更喜欢用实际数据,但研究社会政策时,使用实际数据会出现问题的。这些问题是由于在终生框架和在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中,分析收入再分配出现的。首先,研究者会需要几十年个人化的数据,这样的数据很难得到,因为缺乏对过去几十年数据的系统处理,另外,还因为被分析的制度设置存在的时间不够长。其次,在使用经验数据的时候,研究者可能混淆社会政策计划的效应和结构变迁的效应。例如,分析垂直再分配,研究者需要生命周期过程的收入数据,但由于不同的时间环境,收入发生变化了。由于经济增长,对于特定的同批人来说,收入增加对分析一项社会政策计划的垂直再分配是无关紧要的。[NextPage]
3、应用分析
在这部分,我们重点介绍社会健康保险政策和养老金政策。
3.1社会健康保险政策
3.1.1研究卫生健康政策的两种方法
在研究卫生健康政策的文献中,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精选的假设方法,另一个是社会政策方法。精选的假设方法把健康看作一种资本储存,这种资本存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下降,并增加健康支出。以这种方法为基础进行的研究所使用的工具是那些标准的微观经济学理论。社会政策方法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上:就卫生健康问题来说,只有在技术的可得到的情况下,才有特殊服务需求在卫生健康与其它商品消费之间没有多少替代的可能性,这种方法不探究卫生健康效用,但是探究卫生健康服务的效用,不考虑卫生健康服务消费与其它商品之间的选择。这种方法是大多数涉及卫生健康的社会政策立法的基础。这两种方法只有在事实的和规范的假设下才切合实际。精选的假设方法假定关于自己的卫生健康服务消费,人们能够并且应当做出决策。社会政策方法则拒绝这种观点,并假定哪有疾病,那里就有服务。我们可以把这两种方法与事前和事后的观点联系起来:经济方法采用事前的观点,它考虑预期效用;而社会政策方法关心实际结果,采用事后的观点。每种方法都不全面,因为一种方法忽视的重要方面往往被另一种方法包含。概括地说,精选的假设方法忽视了需求问题,而社会政策方法没有考虑提供卫生健康服务的经济问题。
3.1.2公共健康保险的目标:规范方面的问题
(1)贫困。让一些收入太低买不起保险的人能够得到健康服务。(2)维护人口健康。一项成功的政策不仅减少疾病发生率,还要提高健康水平,这是一种定位于输出型的目标。还有一种定位于输入型的目标,即保证良好的健康服务的供给。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人口健康并不随着医生和医院床位数量的增加而提高。(3)社会健康政策要覆盖没有被商业保险的风险。(4)实行有利于家庭的再分配计划。(5)实行有利于高风险人群的再分配计划。
3.1.3A型分配效应
社会健康政策具有A型分配效应,它影响一个国家经济资源的使用。我们要关注的问题是社会政策是否导致更高的效率或更低的效率。随着人均GDP的增加,人均健康支出也增加,健康支出成本增加的原因归结于(1)价格上涨。我们必须对价格上涨与质量提高做出区分,因此可以说,成本的增加不一定就是由价格上涨引起的。(2)政治和社会的因素。许多国家越来越多的人得到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部分归结于政治和社会因素,即越来越多的人享受服务、健康服务延伸到都市以外、过去被认为是偏离行为现在被看作是健康问题。(3)人口演变。人口参数的变化会影响健康支出:预期寿命增加和人口构成的变化。(4)技术进步。由于技术进步,许多医疗服务变得便宜了,但同时刺激新的医疗产品的研制,增加医学研究成本。
3.1.4D型分配效应
社会健康制度具有许多D型分配效应:人与人之间垂直的、水平的和代际的再分配,以及个人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再分配。评价人与人之间的再分配的基础是公平保险。评价再分配的数量,必须假设收益和成本的归属。我们还必须进一步假定在社会健康政策体系中没有赤字或剩余。假设社会健康政策体系仅仅是一项以健康服务成本为标准的保险、别无其它,把分析D型再分配效应建立在这样的假设的基础上是明智的。健康支出还要考虑社会地位和教育等问题。
3.2养老金经济学
3.2.1养老金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基金制度比较,非基金制度的长处
要了解养老金制度的运行情况,我们很自然地假定人们追求效用最大化,即探讨最优的储蓄量是多少。为了方便起见,通常把养老金制度放在一个特殊的框架内,即迭代模型中来分析。假定把一个人的一生分为两个时期,每个时期有两代人,一个人在第一时期工作,在第二时期不工作、如果没有公共退休制度,只能消费储蓄金。再假定他只关心自己的消费,不打算留下遗产,进一步假定死亡的时间是确定的,那么:
maxU(c1,c2)
c1是第一阶段的消费,c2是第二阶段的消费。如果没有公共养老金,他必须考虑以下限制:
c1=w-s
c2=s(1+r)
s为储蓄,r是利息率,结果是最优储蓄数量为s*。在封闭经济中累计的储蓄决定资本存量。
为了讨论公共养老金引入后的效应,需要区分非基金制和基金制。在基金制下,如果缴费比率不大于人们自愿选择的储蓄率,那么,限制不会改变(b:对养老金制度的缴费比率)。
c1=w(1-b)-s
c2=s(1+r)+bw(1+r)
如果义务储蓄挤出自愿储蓄,那么最优储蓄量s*(=s+bw),。如果引入非基金制计划,并且缴费比率定为β、养老金为p,那么个人面临不同的限制,假定非基金养老金制度既没有赤字也没有剩余,β决定p,反之依亦然:
c1=w(1-β)-s
c2=p+s(1+r)
可以看到,如果两个时期消费的都是正常物品的话,∂s/∂p<0,非基金制养老金计划的引入减少了私人储蓄。在实行PAYG(现收现付)制的国家,由于较少的资本存量,利息率更高,边际劳动产量更小,这是引入非基金制的结果:第一代的消费增加,而后代的资本存量更少。这对福利有何意义呢?为了比较非基金制和基金制的差异,仍需要采用帕累托标准(具体分析略)。由于人口增长,实行PAYG制使所有几代的福利更好。
通过引入非基金制确保所有几代人更多效用的另一个假设是:什么时候通过要素W,一代人与下一代产生捐赠,W相当于劳动生产率的增加。那么如何比较两种养老金制呢?如果缴款率不超过最优储蓄率,那么基金制养老金计划的引入不起什么作用。为了比较两中制度,我们需要比较两种收益率。假定缴款率b不变,如果(1+w+n)>1+r,或(w+n)>r,其中,w表示劳动生产率(W=1+w),n表示人口增长率(N=1+n),r表示收益率。那么PAYG制比基金制有更多的收益,因而更优。如果利息率低于人口增长率和生产率增长,那么引入PAYG制将确保帕累托改进。从长远来看,我们不得不假定利息率不比人口增长率和生产率增长低,这就是为什么非基金制通常不是帕累托改进的原因。概括地说,将PAYG制转为基金制通常不会产生帕累托改进。
3.2.2A型效用:劳动力供给
大多数国家的有效退休年龄在下降,分析这个问题必须假定养老金制度不改变个人财富,即这种养老金是一种公平养老金。尤其是如果一个人提前退休回推后退休,财富不变。如果有公平养老金,是什么原因刺激在某个具体年龄退休?假定一个人的效用函数分为消费和闲暇两部分,U(ct)+V(lt)。其中,ct表示消费,lt表示闲暇。他从t=0工作到N;储蓄率为s;缴款率为b。那么c+b+s=1。终身效用是(T为最大生命跨度,c为一年的消费):
U(c)N+[(U(c)+v)(T-N)]=U(c)t+(T-N)v
人们最大化效用:
Max:TU(c)+(T-N)P
N,c
s.t.Tc≤N(1-b)+(T-N)PP:养老金
养老金制度是公平的,因此:
P=bN/(t-N)
预算限制减少到Tc≤N
如果没有遗产,他消费所有工作期间所挣,养老金不影响退休时间。如果有借贷限制,情况就不同了。如果贷款的利息率明显高于储蓄利率,那么养老金制度会影响退休决策。C*表示工作期间最优消费量,如果C*>1-b,他不能有最优的消费,因此他在工作期间的消费是1-b,。最优化问题变为(Cr表示退休期间的消费):
maxNU(1-b)+(T-N)[U(Cr)+v]
Cr,N
s.t.N(1-b)+(t-N)C*≤N
可以看到∂N/∂b<0。增加缴费率相当于增加养老金,降低退休年龄。但实际上几乎没有什么养老金制是公平制的,通常有最低退休年龄和最低缴纳年限的限制,另外不同的税收规定可以使用于工资收入和退休收入,还有对提前退休的特殊规定等。
3.2.3D型分配效用
没有养老金制度的D型分配效应的一般理论,养老金制度的D型分配效应完全取决于制度是如何被解释。许多养老金制度慎重地再分配收入,通常是低收入人群受益,但也有意外的再分配效应,主要是由于收入与生命预期的相互作用。与低收入人群相比,高收入人的预期寿命更高,因此由于生命预期的差异,有利于低收入人群的有计划的再分配通常被削弱。而且,比较不同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效应,必须考虑其他社会政策计划,如社会援助、健康服务等。
影响再分配总量的三个重要方面是:(1)性别。女性预期寿命长于男性,平等对待男女的公共养老金制度,收入再分配有利于女性。(2)收入。由于高收入人群预期寿命更长,公共养老金制度的收入再分配有利于高收入人群。(3)婚姻状况。大多数养老金制度支付幸存者养老金,主要接受者是女性,因为女性预期寿命比男性长。如果幸存者养老金制度根据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确定补助,那么幸存者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有利于单身有工资收入的家庭户,如奥地利。
3.2.4人口变迁与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
预期寿命的增加和总和生育率的下降减少劳动人口,这两种人口学要素的变化对养老金制度产生的影响有:(1)从绝对数和占GDP上讲,加重养老金负担。(2)为了保持养老金制度收支平衡,必须增加缴款比率。(3)缴纳的保险费的收益率显著下降。(4)不同的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规模发生变化。[NextPage]
4、评论
罗斯那先生的研究成果至少给我们这么几个印象:
第一、多学科交叉研究问题。罗斯那先生不仅使用了微观经济学的概念和方法作为分析社会政策的原因和效果的基础,还在分析过程中,涉及了政治科学方面的问题,将经济学与政治学巧妙地结合起来。另外,将人口学的变量(如预期寿命、生育率、人口增长、抚养比等概念)纳入到分析中来。当然,这在西方学者中并不希奇,但对于我们研究社会政策来说,仍然是富有启发性的。我们国内的有些学者一般比较熟悉或习惯于局限于自己的研究领域,很少或甚至不太愿意关注去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但在研究中如果需要运用相关学科知识的时候,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缺陷就暴露出来。常常是研究经济学的不熟悉社会学,研究人口学的不熟悉经济学和社会学。错用、误用其他学科概念、理论和方法的现象时常发生。单一的知识结构是远远不能社会政策研究的,社会政策研究需要大量的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人口学、统计学等学科甚至是自然科学的知识背景,不仅如此,还需要在研究中把这些知识综合起来,作到融会贯通,只有这样,社会政策研究的根基才会厚实。从我们阅读的大量的西方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等社会科学的文献来看,多学科的交叉研究已经成为学术研究和政府政策研究的一种趋势,我们需要补课并迎头赶上。
第二、社会政策的理论基础。经济学有新古典主义、后凯恩斯主义、制度经济学和经济学等学派,大多数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体现了新古典学派的思想,罗斯那先生的社会政策经济学也不例外,很自然地让人想到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尔的研究[4]。但不管怎样,罗斯那先生为我们研究和制定社会政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他提示我们社会政策不仅仅是对社会问题简单的描述和提出解决的办法,社会政策更是一门学问,需要有理论基础。广泛地说,在经济学内部,不仅新古典主义,其他学派同样能够为社会政策提供理论基础,其他学科的理论如社会学理论、政治学理论等也是如此。我们国内的有些学者做社会政策研究,习惯于就某种社会问题和现象提出问题、进行就事论事的分析,不太注意基础理论的阐释,使得政策建议显得单薄、空泛,缺乏说服力,往往是一项社会政策研究学术论文不象学术论文,政府工作报告不象政府工作报告。象中国这样一个国情复杂的国家,一种社会问题涉及许多方面,更有必要采用多种学科的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社会政策的原因进行阐述,并在研究中总结出一套有效的理论。
第三、社会政策的研究范围。一般来讲,社会政策应当有其研究的范围,不能将其外延泛化。罗斯那先生总结了发达国家的经验,将社会政策限定在五个方面,并指出这种限定不是基于任何理论界限,而是基于需要限定和大多数国家现存的制度安排。对这种限定可能会有争论,但我们认为这种限定具有一定合理性。我们需要做的是,根据我们国家的社会结构和制度安排,中国社会政策的范围和研究领域,在外延是否需要扩大或缩小,在内涵上是否需要增加或减少,值得进一步探讨。时下,学术界和政府界关注的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等等,他们与社会政策的关系如何,都需要深入研究。
第四、社会政策的效应。罗斯那先生区分了社会政策两中不同的效应,我们的理解是,A型分配效应主要从物的或者说是资源总量方面反映社会政策的效应,D型分配效应则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的这种划分为我们评价社会政策的实施效果提供了新的范式。他启示我们进一步分析:除了这两种经济学的效应,是否还有其他效应呢?比如,社会政策的政治学效应是什么、社会学的效应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发挥空间思维能力,认真思考。罗斯那先生的两中划分对于我们建立和实施一种崭新的社会政策评价体系和评价的手段也是很有意义的,而且评价体系和评价手段也应当是多样化的。如果一项社会政策研究有理论基础,恰当的方法,细致的实证分析和可行的评价体系,那是再好不过了。
第五、社会政策的适用性。罗斯那先生明确指出,他的社会政策经济学的研究是针对发达国家的,对于东亚国家和穷国几乎没有涉及。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市场化程度、城市化水平比我们高得多,由于是一元化的社会结构,他们的社会政策主要针对城市人口的,他们没有也不会涉及农村人口。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城乡差别仍就很大,二元结构还要持续很多年,我们的社会政策显然与西方国家既有相同的地方,更多是存在很大差异。通常我们做社会政策研究时,对城市和农村问题是分别论述的。所以,我们必须考虑西方社会政策经济学在中国的适用性。我们借鉴西方研究的最新成果,但决不能盲目地追随,盲目的追随会使我们失去方向。我们借鉴要善于从社会政策经济学中体会其活跃的思想火花和开放的学术精神。我们研究和制定一项社会政策时需要考虑中国的历史传统、政治体系和社会结构,发现有关社会政策的制度结构的信息,从中发展出中国的社会政策经济学。
参考文献
[1]Rosner,PeterG..TheEconomicsofSocialPolicy[M],EdwardElgarPublishingLimited,Cheltenham,UK·Northampton,MA,USA,2003.1-21.
[2]Myles,GarethD.Publiceconomics.[M]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5.10.
规制经济学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逐步发展并在实证领域起重要作用的一门学科。它主要研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或社会公共机构如何依据一定的规则对市场微观经济体进行社会或经济干预管理,具体指规制机构以自然垄断规制和市场进退规制为主要手段,对企业的进入、退出、产品的价格、服务的质量等方面进行干预。规制经济理论的发展经历了公共利益规制理论、规制俘虏理论、新规制经济理论、激励性规制理论等。本文拟就规制理论的演进进行简要的概述,力图使人们对规制理论的发展脉络和前景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为构建根植于中国市场经济的规制经济学理论上的准备。
二、公共利益规制理论
公共利益规制理论是规制理论的最初理由,在规制理论领域居于正统地位。该理论认为,规制发生的原因是存在着市场失灵,涉及自然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等,在这些情况下,政府对市场规制具有经济学上的合理性。它是一种作实证理论的规范分析(anormativeanalysisasapositivetheory)(理查德·波斯纳,1974)。该理论把政府对市场的规制看成政府对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反应,它包含着这样一个理论假设,即市场是脆弱的,如果放任自流,就会导致不公正或低效率。所以政府规制是源于公共利益出发而制定的规则,目的是防止和控制受规制的企业对价格进行垄断或者对消费者滥用权力,并假定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可以代表公众对市场做出无成本的,有效的计算,使市场规制过程符合帕累托最优原则。维斯库斯(1992)提出自然垄断的永久性理论和短暂性理论,认为应当动态的对待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
但是,公共利益规制理论还存在许多缺陷。1、公共利益规制理论规范分析的前提是对潜在社会净福利的追求,然而却没有说明对社会净福利的追求是怎样进行的(Viscusi,Vernon,Harring,1995)2、规制并不必然与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的出现或与垄断市场结构有关(波斯纳,1974)。3、斯蒂格勒和福瑞兰德(1962)的研究表明,规制仅有微小的导致价格下降的效应。
三、规制俘获理论
该理论认为利益集团在公共政策形成中发挥重要作用,规制的供给是应产业对规制的需求(立法者被产业俘获),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规制机构逐渐被产业控制(规制者被产业俘获)。
它是由芝加哥学派的经济学家们发起的(Stigler,1971;Peltzman,1976;Posner,1979;Becker,1985)。他们认为:政府的基础性资源是强制权,它能使社会福利在不同人之间进行转移;规制的参与双方都是理性的,通过选择行为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规制的供给与利益集团收入最大化的要求相适应,通过规制,利益集团可增加其收入。斯蒂格勒的经典论文《经济规制论》首次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规制的产生,将规制看成经济系统的一个内生变量,由规制的需求和供给联合决定。
佩尔兹曼(1976)进一步完善了斯蒂格勒的理论,他证明了最优规制价格处于利润为零时的竞争性价格与产业利润最大化的垄断价格之间。立法者、规制者不会将价格定为使产业利润最大化得以实现的价格。最有可能被规制的产业是那些或具有相对竞争性或具有相对垄断性的产业。在竞争性产业中生产者将从规制中大量获益;而在垄断产业规制中消费者将从规制中获益。
利益集团规制理论完全超越了公共利益规制理论的公共利益范式,将经济人假设引入到对政治家的分析中,将规制置于供求分析的框架下,更贴近现实,也具有很强的解释力。
四、新规制经济理论
麦克切斯尼(McChesney,1987;1997)在对规制经济理论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构建他的抽租模型,即是新规制经济理论。他认为,规制机构利用规制手段保持规制企业的垄断地位的目的在于设立一个租金,以便让规制企业来夺取这个租金,通过这种方式,规制机构希望从企业那里得到不同形式的回报。由此可见,规制为规制机构创造了寻租的场所,其实质就是创造租金和分享租金的工具。
拉丰、泰若尔以信息不对称及其框架下的委托——理论作为分析前提,正式将新规制经济理论融入到主流规制经济学中,该理论主要有两点突破,一是引进信息不对称,建立起规制的委托——分析框架,改变了传统规制理论只注重需求方,而将供给方作为“黑箱”处理的缺陷。他们认为,对规制收买的正确分析必须考虑信息的不对称,倘若不存在信息不对称,受规制企业不可能抽取租金,因而也没有影响规制的激励。在拉丰,泰勒尔看来规制经济学研究的重点不应批判是否存在规制俘获的威胁,而是如何针对规制俘获设计一套相应的规制机制,以减少或避免规制机构被规制俘获的可能。
五、激励性规制经济理论
在litterchfld(1983)等经济学家的努力下,20世纪80年代激励性规制实践在英国开始产生,90年代在欧美等西方国家得到广泛应用。80年代中期开始,Baron和Myerson(1982)将微观经济学理论中的新理论,新方法引入规制理论,规制经济学在委托一一理论,机制设计理论(mechanismdesigntheory)和引入信息经济学(informationeconomics)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在Laffont和Tirole(1993,1994)将激励理论和博弈论应用于激励规制理论分析后,规制经济学达到一个新的理论高峰。
在信息不对称的假设下,以刻画最优规制为目的,设计激励机制。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使现有运营商充分考虑其成本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通常被称为以业绩为基础的激励规制。其次,赋予运营商更多确定收费服务的自由度,从而使运营商更加趋于商业原则经营。这种价格更接近拉姆士价格结构。激励性规制经济理论主要内容包括特许投标理论、可竞争市场理论、区域间比较竞争理论价、格上限规制理论等。
教师实践性能力不强。从独立学院的师资队伍和结构看,师生比失衡很严重,没有达到国家标准。一个教师带多个课多现象很严重,这样使得教师很难有自己的研究方向,只是为了教课而教课,会影响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并且很多高校教师都是刚从校门出来,他们是拥有高学历,他们对理论知识比较熟悉,但绝大多数没有相关工作实践经验,有的教师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比较枯燥,很难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特别是有些独立学院的用人制度不太完善,工资待遇比较低,科研环境比较薄弱,以致,独立学院教师的流动性非常大,这样严重影响独立学院运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独立学院经济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建议
1.增加实践性课程
独立学院培养的是运用型人才,经济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不能只是理论学习,要增加实践性、运用性课程。可以通过不同的形式或不同的渠道加大实践性课程教学力度,比如课程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以及毕业论文等。实践性课程的教学课时要增加,不能只是流于形式,要加强对视距性课程的监管力度。使学生的知识向能力转化,以真正现实独立学院培养运用型人才的目标。
2.课程设置与其它学科交叉
经济学专业除了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以外,在指导性选修课中要增加其它学科的课程,注意与其它学科的交叉性和兼容性,比如可以学习医学、数学或者生物学等学科课程。不同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可以增强经济学专业学生毕业后的社会适应能力,也能培养社会对应用型经济人才需要的多元化。
3.采用多种教学模式
传统的封闭式课堂教学模式很难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要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增强课程的趣味性和多样性。但要通过设计合理的教学环节,开展与教学情景相互的课堂讨论。特别是安排合理的教学情景,要求学生先学习基础知识,然后展开讨论,这样能激发学生学习经济理论的兴趣,增强课程的教学气氛。对学生期末成绩的考评,要改变只是以期末试卷成绩为主,要增加实际操作应用能力、课堂表现能力和团队协调能力等方面的成绩,要加强对学生平时的管理力度,让学生忙起来,感觉读大学要有事可做,教师要布置相关课程的练习,特别是实践强课程的训练,还要按教师的要求对学生作业进行检查,学生才会感觉到在大学学到了东西。
4.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关键词:假定个人社会经济人道德人方法论
经济人假设作为经济学中的经典假设即使仅从亚当-斯密算起,也已经使用了200余年。在这其中,关于经济人假设是否合理有效的讨论、诘难、争吵一直不绝于耳。对于经济学而言,我们是否需要一个完整的对人的假设,如果需要,到底那一种假设是最合理的——或者是给我们的经济学研究带来最小麻烦的?这是本文力图讨论的问题。本文将围绕这个中心展开,并结合各种代表性的思想进行比较分析,希望得出一个令自己满意的结论。在文章的第一节将先对“人的假设”进行具体的定义并对现有的本领域的论文进行总结;第二节讨论对人假设的必要性和重要程度;第三节试图探询一种合理的最有利于经济学的一般化假设;在文章的最后则说几句与本文相关又不相关的闲话。
一、讨论前的准备
所谓对人的假设,是指为了经济学分析、解释、推导的需要对微观的人的特点进行抽象,并根据这种抽象分析其决策和行为。在这里要注意到的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对人的假设都是为了经济学研究的需要而作出的,其直接目的是为了简化条件以便给出明确结果;而绝不是为了对人的特点或者“人性”作出描述甚至是评论性的结论。另一方面,要保证经济理论不是胡说八道,其对人的抽象(如果这项理论认为需要这样的抽象的话)也必须以现实为基础。
依照以上的定义,由于经济学研究角度、研究需要的不同,对于人的抽象也是各不相同。同时,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经济学家对人性不同的看法也影响了其对人的假设,——甚至有人认为这位令人无法捉摸的王子根本就不该在经济学的舞台上出现。无论如何,经济学中众多的对人的抽象也吸引着学者对其进行比较分析,同时也本着经济学家“最优化”的嗜好试图找到其中的最合理的一个。
国内外对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一般以“经济人”名义冠之,尽管有不少人会把“道德”、“非理性”、“效用人”等等作为与“经济人”并列的概念进行研究。总的来说基本是在经济人这一命题下描述经济学中对人的假设的演化过程。
笔者可以找到的英文文献有三篇,它们是《理性经济人》(马丁-霍利斯,爱德华-内尔,1975)、《有思想的经济人》(米兹,1991)、《近代经济人的灵魂》(梅尔斯,1983),他们都以“经济人”这以假设为中心,评述了对人的各种抽象。值得注意的还有《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霍奇逊,1993),其中的第三章“在个体主义的方法论背后”从方法论的角度对主流经济学中的人的抽象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经济学研究是否应该从人的基本假定开始的问题。
国内本领域最出色的作品是《经济人与社会秩序分析》(杨春学,1998),该书从17世纪霍布思的“人性自私论”开始,直到现代新制度经济学以及加里-贝克尔的“效用最大化”说,系统总结并评述了经济学上对人性假设的各种思想及其演进。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该书把“经济人”作为一个完整的经济学命题而不是研究方法进行讨论,这是与本文的方向有所不同的。其它此方面的文献也较多,但其成果基本不出刘氏的范围。至于一些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需要经济人”的问题,笔者以为已经超出经济学研究方法的讨论,对此类文献未予理会。
最后要指出的是,几乎所有此类文献,都没有把经济学的有关阐述加入进来。唯一能够找到的是“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及其经济行为特征的分析比较”(胡均,刘风义,2001)1,该文把经济学中的“人”与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人进行了比较,其对经济学中的“人”的总结相当精辟,本文的对其某些观点进行了参考。
二、起点:个人,还是社会?这是个问题
我们的研究对象,不是一些简单的个体,而是一些在社会秩序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社会个体……为了了解这种个体,我们必须把它放在其全体环境中来加以研究;而为了了解这种群体,我们有必须了解那些个体,因为正是这些个体之间相互关连的行为组成了社会群体。
——索洛蒙-阿希(1952)
在讨论经济学中人的抽象前,我们先要确定它在经济研究中的地位,是基础性的还是附带讨论的。如果说人的行为目的和方式可以完全由外界条件——比如社会习惯、制度等决定,那么对人的抽象也就不那么重要。如果经济研究可以从其他方面而非个人(或者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开始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模仿帕雷托的句式说:“给我一组外部条件,那么个人就可以消失。”2
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比较极端的观点,一种是个人主义方法论,强调以抛开一切外部条件的个人主义为出发点。冯-米塞斯3用明确而有说服力的语言宣称,对社会经济现象的分析,要从人类行为的有目的性和目标导向这个前提出发。并且根据因果论的推导,个体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会行为的充分起因。换而言之,这种目的(也许应该加上偏好)在这里被预先给定,“人”的抽象已经清晰地决定,并以此出发进行其经济研究。应该说绝大多数绝大多数经济理论都或多或少地因循了这种方法论。斯密的“经济人”命题也是明确地由微观的自利的个人开始的。
另一种观点则恰好相反,他们批判斯密、李嘉图把那个时代的人不是看作历史的结果,而是看作历史的起点,并认为合乎自然的的个人不是历史中产生的而是由自然产生的观点。同时他们也反对把人的范畴永恒化,得出一个一般性的规律性的抽象。持这种观点的突出代表就是经济学。纵观在经济学方面的论述,尽管其一再申明不否定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能动性,认为个体具有潜在地改变其关系规则地能动作用,批判那种“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地产物”地机械唯物主义观点;但是根据其对人的定义——“社会关系的总和”,即“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我们可以认为经济学的出发点是社会而非个人。进一步的证据在于其以物化的生产资料为标准的阶级划分,各个阶级的利益和目标是既定的,个人的目的和行为服从其所属阶级。用比较简单的推导来说即是社会存在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阶级意识,阶级意识决定了个人行为。因此其经济学的起点是社会而非个人,对个人的假设也相形见拙了。如我们前边说到的那样,王子由主角变成了配角,甚至有下岗的危险。
当然,越来越多的人的观点则介乎于两者之间而有所侧重,比如新制度经济学亦是以人为起点,但其在假定人的目的与偏好时却又肯定社会制度会予之影响。可以算是兼顾了。但是从根本上来说人脱离不了个体本位的藩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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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无意讨论哲学问题,但社会与个人的相互依存相互矛盾由的确蕴涵了太多的哲学思考。在这里不准备仔细讨论它们的关系(我想已经有足够多的大脑给出了足够多的答案),我们并不讨论鸡生蛋还是蛋生鸡却一样能煎出美味的荷包蛋,因为我们以煎鸡蛋为目的从而以鸡蛋为起点。同样的道理,经济研究的目的决定了其起点。不同的起点也决定了不同理论的局限性。如果我们把经济学对象定义为穆勒的四分法即“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话,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微观主体是我们需要直接面对的,那么一个准确合理的人的假设就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对研究的方向的作用也是决定性的,那么在过多的拘泥与谁决定谁也是不明智的。
这样得出结论也许有逃避问题之嫌,那么我们再提出一种区分的方法——把变量较多,较难认识的作为假设前提进行抽象,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讨论。相对社会而言,个人的偏好与目的更难于把握也更难于追根溯源,一个人为什么一定要实现利润最大化(或者另一个偏偏不喜欢)?这样的原因实在是不好把握。我们假定的往往是不能通过逻辑推理而只能经验抽象的,那么社会就相对简单得多了。诚如加里-贝克尔所言:“口味这个东西是不能讨论的。”于是应该以谁为起点也就显而易见的。
最后指出的,我们不否认某些领域从社会出发会更恰当,一种骑墙的表述方式是“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这样研究者到底爱从条件还是主体来研究就自便了。这实在是个不受指责的好办法。
三、人的假定:是一个两个,还是很多很多?
人类的经济模式当然不是唯一的模式。社会学向我们提供了了解人、了解人的社会关系的另一种方法;心理学也是这样。但是,从科学观点来看,真正的问题是在这些工具中,即在‘经济学模式’、‘社会学模式’、‘政治学模式’或‘心理学模式’等工具中间,找出最有效和‘竞争能力最强’的工具,以便尽可能准确地抓住人类社会的复杂本质,……
——亨利•勒帕日(1977)
如果我们的经济学确实需要一个“人”的假设的话,那么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我们的假定,什么样的抽象才是最合理的?同样是亨利•勒帕日(1977)给了我们一个标准:“一种科学工具的价值是不能以其假设的现实程度来衡量的,重要的是这些假设是否简单明了,是否有效,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如何。……最好的假设不一定是最接近复杂现实的假设,而是那种尽可能简单明了,并且有尽可能大的解释和预见能力的假设。”这是一种纯粹的效率原则。但是,经济学的确不应该含盖太多的价值判断。作为一门科学,主观上的价值判断会极大的影响其解释和预见能力,经济世界如同物理世界一样并不会因为我们认为它是什么就会如我们所愿。事实上,即使我们能在一时之间欺骗自己欺骗世界,但结果不是关起来的门窗终于漏了风就是屋里的东西最终发了臭。总之,笔者坚持经济学纯粹的科学性,因此这样的经济学也只需要一种假设:最简单最有效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