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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学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7 18: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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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学论文

第1篇

英美典故具有突出的语言特色,寓意深刻。它有极高的艺术价值。英语典故的用词简练,意味深长。它不仅富有深刻的哲理性,而且还被誉为语言和修辞艺术的瑰宝屋。英语典故在英美文学发展史上可谓是历久弥新,无论是历史悠久的文化典籍、宗教文献,还是人们喜闻乐见的神话传说,英美典故都占据着自己的一片天地,且广为流传,由此可见人们对其的喜爱程度。根据其来源的不同,可以将典故分为以下几类:

1、基督教典《圣经》的典故英美国家中,基督教是人们普遍信仰的宗教,它涉及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对西方社会的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在其发展过程中,西方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及伦理观等也深受其影响。《圣经》,作为基督教的教典,是西方文化形成的另一源泉,对英语有着深远的影响,它也极大地促进和丰富了英美典故的发展。英美文学作品中的许多典故都是从《圣经》中引用的,比如圣经中的人物或重要事件。如:forbiddenfruit禁果该英美典故出自于《圣经》中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亚当和夏娃由于抵挡不住诱惑,偷吃禁果,最后被从伊甸园中逐出。除此外,还有大量来自于《圣经》中的典故,也是我们所熟知的,如:Heapcoalsoffireonone’shead以德报怨AspoorasJob家徒四壁Juda’skiss口蜜腹剑lostsheep迷途者

2.其他来源的典故有些典故产生于民间的日常生活中的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然后被人们一代代地流传了下来,约定俗成,来象征一定的人或事。英语典故有些是存在于一些书面的典籍之中,而部分则是独创的,有着其独特的文化底蕴和语言特色。这些典故,如果我们只从它的字面意思去理解,往往不能真正领悟它的内涵,我们只有结合它的来源,它的文化背景,才能对它进行准确的解读。

二、英美典故的翻译方法

浓厚的民族特质和地方气息是语言的一大特色,英美典故也不例外。因此在英美典故翻译时,必须根据其来源及文化背景,有针对性地选择翻译策略。英美文学典故常用的翻译策略有下面几种,重点讲2种:

1、套译法汉译中西方文化毕竟有着很大的差异,有的典故如果不能够用直译策略翻译,如果要坚持采用直译,不可避免的将导致其真正内涵无法传达出来。但是如果这些典故与某些汉语典故有异曲同工之处,我们就可以采用套译的策略,通过其他汉语典故将其呈现出来。如:Crocodiletears假慈悲Cantheleopardchangehisspots江山易改,本性难移Somepreferturnipsandotherspears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第2篇

1.西方文化对英语听力的影响。在英语听力方面,虽然很多学生坚持每天联系大量的听力材料,并且花费很多时间在训练自己的听力能力这一块儿,但是一旦遇到新的内容和题材,学生就会模棱两可,觉得难以理解。若是再和外国人交谈那就更谈不上能明白别人所说的话了。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或许是学习英语的学习者们本身基础就比较薄弱,词汇量积累不够,发音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语法方面也没有掌握的很牢靠;其次,也是本文中多次提到的观点,那就是对于西方国家的文化了解的还不够清楚,对西方国家的文化背景知之甚少。而英语中的听力大部分都是与该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相关联的。因为受母语惯性思维的影响,所以当我们听到自己熟悉的母语所说的事情时,尽管有时候不能完全理解,但是我们也会较快的接受和吸收消化。就算是出现的一些新词或者网络用语,也会很快的被词汇系统所容纳接受。但是,一旦我们遇到自己不太熟悉的题材或者对这类题材文化背景知之甚少的时候,就会很难理解这其中的意思,导致经常引发误会和尴尬。下面的两则对话就是很典型的例子:1.A:Whereareyoufrom?B:I’llaskher.(Alaska)A:Whydoyouaskher?

2.A:Whereareyoufrom?B:Howareyou.(Hawaii)显然,这两则对话中,B的回答都是错误的,但假如对话中的A了解美国的地区知识,知道美国有两个州是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州,就不会出现把“阿拉斯加州”听成“我会问她”,把“夏威夷州”听成“你好”。综上所述,了解较多的西方的一些文化对我们提高英语听力而言是很重要的。2.西方文化对英语口语表达的影响。了解一定的西方本土俚语的表达习惯和说话规则是我们有效交流中的重要部分。说话者除了要有标准的发音、准确的语调外,还要注重场合。例如,一学生在做完一场英语演讲后,希望外教对自己有所指点。他说:“I’mdesirousofexploringyourfeelingonthelecture.”外教听了非常惊讶回答道:“YourEnglishistoobeautifultobetrue.”但这位学生不太接受这样的评语,他说这个句子是用的书本上的语句。那位外教接着解释说:“像desirousofexploringyourfeelings这样的短语在口语中是不适合的,一般都说成‘I’dliketohearyourviewsonthelecture.’或‘MayIhaveyourviewonthelecture?’。”英美国家的文化中有着浓重的宗教色彩,在种独特的文化背景之下,习语中难免会被蒙上一层宗教色彩。主要来源于古希腊罗马的神话传说,古典的寓言和故事,历史大事件,体育娱乐以及农业和日常生活等。俚语的理解难度是我们有目共睹的,其原因就是它的地域性过强。通过了解英美国家的传统文化背景,地理文化环境,民俗民风是认识和提高英语口语的关键所在,也是突破英语口语的关键所在。

3.西方文化对英语阅读的影响。谈到阅读,就更不能忽视对英美西方国家文化背景的了解。因为阅读是针对大篇幅的文章进行解读和赏析,若是没有较好的文化知识背景,许多内容将无法掌握,阅读是综合了一个人的语言知识、专业知识、文化背景了解以及校正能力的过程。如果对西方文化了解的太少,则会影响到阅读时达到的效果,离欣赏就更难了。所以,想要在阅读方面有所提高,光有词汇跟固定的语法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多了解更多的西方文化背景知识,多看一些跟西方文化背景有关的文学作品以及杂志等,并留心和相应的积累一些历史方面以及民俗方面的素材。

4.西方文化对英语写作和翻译的影响。此外,了解西方独特的文化对我们进行英文写作与翻译也不小的促进作用。因为文化习俗大不相同,同一件食物当其处于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不文化背景之中时往往引起出乎我们意料的差别十分明显的意义,那么它所代表的文化形象也就不同,即使是相同的表达法,在意义上也会大相径庭。在数字范畴、颜色偏向上都可以得到验证。英语西方国家认为单数吉利,如onehundredandonethanks(千恩万谢),haveonethousandandonethingstodo(日理万机)等;基督教文化之中的特殊存在“三位一体”(theTrinity)明确了“三”所包含的的深奥文化,人们经常性的把事情的整个发展的过程一分为三,以图吉利,因而有“Allgoodthingsgobythrees.”(好事成三)一说。“三”被寓意为“完美”。但在中国,文化习俗中崇尚偶数,“二”有成双的意思。由此可见汉语的“二”与英语的“two”具有不同的象征意义。我们不能将这些词直译出来,不然很难被英语文化所接受。在英语和汉语里,颜色偏向上有很明显的不同,如brownbread是黑面包,brownsugar是酥糖,blacktea是红茶,green-eyed是红眼病。

二、如何更好地在英语学习过程中学习西方文化

由以上可见,西方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在英语语言的学习过程中是很重要的,想要更好的了解英语,就必须在语言的学习过程中更多的了解西方文化,多看一些报刊或者反应西方独特文化的杂志,电影电视,体验异国的文化气氛,在与外国人交谈中更好的留心和积累一些西方文化方面的知识。通过实践活动,了解由于生长于不同的国度,生活习惯以及文化传统有着很大的不同。西方文化中有很多宝贵的东西,无论是神话还是一些生活习惯,都值得学生学习与借鉴,在某种程度上对于我们知识面的拓展有着不小的作用。也提高了自身的写作和阅读能力,并且更好的了解到了西方国家的文化之后的故事。

三、结语

第3篇

在人文社科领域,“批评”显然不是取其字面的普通意义,在“吹毛求疵”,而是有着相对比较严格的定义。这种定义的规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批评”术语在人文社科领域的“形式范畴化”与“意义范畴化”。顺其也就有了“文学批评”,甚至更为细化的分支,“文学修辞批评”。不仅如此,语言学、艺术学等都有相关的“批评”研究,如“批评语言学”等。依据澳大利亚悉尼大学马丁教授的观点,“批评”是种评价(appraisal)。又可称之为“三特”理论,即在特定的视角下,针对特定的对象,依据特定的标准进行评价。特定的视角有诸多选择,如逻辑、美学、文化、伦理等,非一言可以概之;当论及人文领域的“标准”话题,首先它是种规约,这种规约本身又形成于约定俗成,如基于某社团的历史或文化等,因此,本质上的人文“标准”又是相对的。特定的对象,可为人,可为事,也可为媒介。若以文学域为例,可以为作者,也可为读者,更可以只针对作者生产的文本。因此,概述之,文学修辞批评是以修辞为视角而进行的文学批评。类似的观点,高万云(2007)、泓峻(2004)皆撰文阐释过。文章认为,文学作品的意义与效果,需通过“语言”媒介生产,以文本研读为基础,最后升格为社会批评、文化批评,这在文学修辞批评中应作以重点强调。若对文学作品批评只是泛泛而谈,则失去其应有之意,甚至丢掉宝贵的学术品质。

二、文学修辞批评近当代史的纵观特征

若以微观与宏观的两极化来定义,宏观或广义上的文学批评,个体在文学作品阅读过程,或阅读行为终结后,由阅读的文本而触发的评价,包括感想、判断等,都可视为文学批评。若从微观或狭义上而言,文学作品的评价则要力求客观与精确。这种学术活动,既可以针对某一具体文本,也可为一系列,即与某既定文本有“互文性”的文本。这时,文学理论或观念的选择支撑就变得举足轻重,关键字眼落在了“学术性”。批评理论的选择也就是批评视角与批评手法的选择。论及批评手法,西方近当代文学承受过比较流行的,当属社会批评、意识形态及文化批评。从宏观切入,从宏观着眼,从宏观入手,对文学作品进行评价的操作,是这些手法的共有之处。坦诚地讲,宏观视野下的文学作品审视,有其过人之处,即透过现象,直取本质,对文学作品的认知可以直接由感性而上升为理性。这种审读,留下的,是对原文本折射出来的哲理、现实最佳的评价。然而,事物总有两面性。宏观文学批评对原文本内容的脱离,及对原文本渗透出的美学意蕴的漠视,也是其短视之处。美学是个体阅读过程中情感触发的火线,而美学的接收,又离不开语言技术手段及语篇结构的分析,只有以此为保障,文学文本或文学语篇,其概念意义、社会意义、文化意义等语言表达效果的生成机制,方能为作为读者的个体所捕捉。可以断言的是,文学修辞批评既注重了文本表达的意义与效果,即作为产品的文本效应,也揭示了这种效果与意义生产的过程或机制。从这种意义上而言,文学修辞批评可视为一种微观近距离下的文学批评。论述至此,有必要对这种文学批评手法的必要性做进一步的阐释。杰姆逊,作为美国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倡导者,曾经直言,个体对既定文本的接受,有层次之分。即描述层、分析层和价值判断层。所谓描述层,是指文本以语言为媒介,带给阅读者的经验认知,甚至身临其境般体验作者生产文本时,字里行间的某种。分析层面,则意图打开文本构造的神秘,包括了文本生产的理论支撑与手法。这个过程,逻辑思维占了很大的比重。而最后一层,也是文本分析最为高级的一层,当属对阅读文本的价值评判。如一般意义上的划分,保守抑或激进,有意义与否等。文章认为,修辞批评应属于第二层面,即杰姆逊理论中的“分析层”,也是意识形态、社会批评等第三层面价值评判的根基。这就是文学修辞批评在文学批评中的不可或缺,也是避免与其他手法冲突的过人之处。可以这样推理,语言解读衍生文本解读,并催生社会及文化解读,程度可谓逐级攀升。确认这个过程,会让文学修辞批评的结论言之凿凿,从而使学术性的文学批评客观性、说服性得以保证。反之,缺乏具体文本分析的文学批评,其主观性可见一斑,更难免落入“形而上”的思辨窠臼之中,或许也可能意味隽永,但总有一种漫无边际之感。

文学批评的最低标准,或通俗地称为合格的前提,在周国平(1999)看来,可从下列几处入手。其一,批评者阐释与评判的动机,首先缘于自身对待评价文本的兴趣。这种愿望是激发的,而非完全自发的,即待评价的文本本身是外界刺激物,是施为者,令批评者产生了进行评判的冲动。这种冲动的迫切,不是出于对某种文学理论的应用。换言之,批评者无可厚非地首先是某个文本的消费者。其二,批评者自身的能力定向。他并非一名普通读者,而应是巴赫金笔下的高级阐释者,具有文学或艺术上的内在修为,具有一定程度的鉴赏力与判断力。在描述其评判之际,对文本要有一定程度的把握与见解,知道自身的评判要把“钢”应用到哪块“刃”上。这个过程,当然要有学术性理论的支撑。概括地讲,周先生的观点认为,真正的批评家需具备的两大基本素质,首先要为待评价的文本所吸引,并对其有热情感。其二,批评者本身需有审美感、鉴赏力。若不具备这两个基本条件,可以想象的是,一个不喜欢阅读文本的“批评者”以何资格去评判文本?文本不仅是评判对象,也是依据,或是批评阐释的发端。道理虽浅显,却又易于忽视。

以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为时间点,基于这样的考虑,西方文学修辞批评出现了几点显著的特征。其一,批评家理论试验意图明显,即凭借国外某种文学批评的形式主义理论来评判文学作品。在文中分析阐释的,不是原作者创作的描述,也不是作者自身主观性的思想追求,而是在马原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文学叙事及语言问题,是典型的对文学文本的解构主义,打破了传统文学批评中的“作者中心论”。其二,文学修辞批评的视角愈加开拓,方向也更加细化明晰。传统文学修辞批评一直囿于语篇结构、语言特色等分析,但在80年代中期及以后,文本性的修辞评判,以一种新鲜的血液,融入到此行列中来。叙事分析这一修辞视角,是这一先锋代表。变化的对比性在于,新颖的叙事分析不仅出现在新潮的文学创作中,即使采用传统叙事手法的文学文本,也在运用这一先锋理论。

三、文学修辞批评的价值与趋向

先审美,再阐释修辞意义,这种基于修辞学原理的认知过程,常被视为修辞解读。传统文学批评界比较一致的声音是,文本接受是对作品的逆向还原。但正如谭学纯(2000)教授所言,接受又有程度区分,不仅有等值接受,还有减值、增值和改值接受。因此,事情远未有想当然之简单。正如一款产品,如果只是上市,但却永无消费,与废物无异,产生不了任何价值。因此,文章认为,文学文本的真正创作终点,应以文学批评者的创造性接受为标志。文学文本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应当有某种“预先契约”,即作者生产时会有预设的读者群,而批评者进行文本解读时,又尽可能吻合贴近作者原创主旨,这种“主体间性”就是一种隐性的“契约”约束。修辞,作为一种创作与批评的手法,在这份隐性“契约”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也唯有如此,文本才会产生其应有的效果与意义,否则,借助语言媒介的交流,就形同虚设。具体而言,文学文本的修辞解读就是力求文本意义的各种可能,包括了文学文本的实指与虚指、单指与复指、他指与自指等。因此,文学修辞批评的理论或应用价值其中之一,文章认为,应是对修辞本性的哲学反思,将修辞视为话语实践,对真理的认知和体现,更有助于人们重新认识文学及文学与语言学的跨学科问题。

第4篇

公认的最早的“异乡人”系列小说,当推埃及作家陶菲格•哈基姆在1938年发表的《东方来的小鸟》。这部小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作者本人的自传,与他曾在巴黎留学的数年生活息息相关。这部小说后来被认为是异乡人小说的开山之作。该小说取材于陶菲格•哈基姆在巴黎留学期间的见闻。小说的主人公是埃及青年穆哈辛,他被父母送往法国留学。穆哈辛是一位热爱学习与读书的青年。他刻苦而又低调,在小说中,他常常在灯火暗淡的图书馆中潜心阅读,他最爱看的小说是柏拉图那本《理想国》。与穆哈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西方学生,他们热爱运动喜欢参加社交娱乐。穆哈辛的爱好是写作与艺术,穆哈辛虽然在大学中学习法律但他更热爱戏剧与音乐,在法国有大量的剧院,这让穆哈辛倍感欣慰,他常常独身一人出入其中。小说花费了大量笔墨描写穆哈辛在剧院听音乐时的情景。穆哈辛最喜欢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在聆听这些音乐的美妙时,穆哈辛感受到西方文明的强大与迷人。穆哈辛在法国的大学里也结识了一些当地朋友,法国青年安德里便是其中之一。虽然两人过从甚密,但两人在生活态度上却截然相反。穆哈辛是东方文化的理想主义,而安德里则很务实。两人对对方的思维都不敢苟同。在法国留学期间,穆哈辛恋爱了。穆哈辛喜欢上了法国姑娘苏琪,苏琪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姑娘。穆哈辛多次鼓起勇气想向苏琪表白,但是穆哈辛却因为自幼生长在东方社会,对传统礼节十分自已,无法敞开心扉,最终导致两人关系越发疏远。不过,这一切都被好友安德里看在了眼里。在安德里的鼓动下,穆哈辛终于决定大胆追求苏琪。穆哈辛突然变得活泼开朗起来,还为苏琪送上了一只可爱的鹦鹉,于是苏琪接受了穆哈辛,不过没过多久,苏琪就与穆哈辛分手了。穆哈辛这次短暂的恋爱并不是西方人那种与交融,相反,是具有东方柏拉图式的恋爱,是精神上的痛苦多于肉体上的欲望。小说中还有一位主要的角色,那就是俄国工人伊凡。伊凡在西方社会中处于下层,但身为留学生的穆哈辛却与之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小说加入这个人物,其实为了表现对工人阶级的同情,也为了突出东方文明对于下层人民深厚的感情。俄国工人伊凡不仅是他的朋友而且还是其中启发性的人物,小说中很多关键点都由这个叫做伊凡的俄国工人所揭示。伊凡在地理上是一个介于东方与西方之间的人物。作者通过塑造伊凡的形象,并借助伊凡之口表达了中西方文明的差异———“西方探索大地,但东方探索天空”。这句话颇具诗意,似乎还有俄国诗人普希金的影子,它深刻地揭示了作者所了解的东西方文明之间的差异,虽然言简意赅,却也不失深刻。其实,作者想通过这部小说,表现出西方文明的伟大之处在于物质与经济,但是却缺乏东方世界的纯真与高尚。西方重视物质文明,东方更侧重精神文明。

2《移居北方的季节》:不可调和的两种文明

20世纪60年代在阿拉伯世界出生的作者,他们所处的年代是阿拉伯世界落后、贫苦的年代。一些先进知识分子怀着强烈救国意识和民族责任感去西方学习,希望终有一天能回到祖国,重振祖国的繁荣。《移居北方的季节》一书描写了小说主人公穆斯塔法•赛义德在英国伦敦的生活,在穆斯塔法•赛义德眼里,伦敦是一座腐朽堕落的“罪恶之城”。他从骨子里憎恨这座城市,中西方文化的冲突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穆斯塔法•赛义德是在24岁时获得牛津大学学位的,他毕业后在学校里做了一名讲师,在受到西方文化的浸后,穆斯塔法•赛义德开始变得放荡不羁,沉溺在享乐之中。但他也是矛盾的,他有来自东方人的强烈自卑感。赛义德虽然在英国结婚生子,却不能安于此。他与多名女性长期交往,后来还杀死了她们,因此穆斯塔法•赛义德被判入监狱。出狱后,他开始憎恨西方文明,独身一人回到了苏丹隐姓埋名,不提当年。在苏丹他与一名女子结婚生子,生活渐渐安逸起来。可一次酒醉后,他用英文朗诵了一首诗歌,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失意的穆斯塔法•赛义德选择用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部小说不是单一主线的小说,相反,小说以“我”的口吻叙述了穆斯塔法•赛义德的一生。我与穆斯塔法•赛义德是朋友,在穆斯塔法•赛义德死后,“我”开始重新审视西方文明,与穆斯塔法•赛义德选择“报复”式的毁灭不同,“我”希望找到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的融合点,希望可以为两种文明的融合努力。这部小说很深刻地揭示了东西方两种截然不同的文明之间的巨大矛盾:一种是苏丹历史上的殖民国家与被殖民国家矛盾,另一种则是两种文明之间的龃龉。小说主人公对他的西方妻子是又爱又恨,他内心里有东方文明的根,而又热衷于西方文明的物质文化,这种精神分裂般矛盾让他最终选择了毁灭。这部小说试图找寻两种文化之间的“融点”,但也仅仅停留于此,并未脱离描绘现象的苦恼里,归根结底没有找到答案,这无疑又是悲剧的结尾。这部小说相比于《东方来的小鸟》来说,对东西方文明的描写更加深入,也更加接近精神内核。苏丹长期被西方国家殖民化统治,长期受到压迫,骨子里有对西方文明的仇视。西方文明确乎有许多高明之处,但东西方文明又不是可以简单地融合起来的事物,穆斯塔法•赛义德的死无疑预示了两种文明之间的“不可调和”。这部小说试图寻找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的交集而无果。

3《杜鹃钟》:两种文明的美与丑

第5篇

关键词 西方文学 隐喻 运用

一、隐喻的基本含义

隐喻,也叫“暗喻”,是指隐藏的比喻,隐喻一般都不明显。从结构上来说,两个概念域之间的映射就是隐喻,即原始域和目标域之间的映射,是在两个域之间潜在相似性和语义迁移的激活。从功能层面上来说,用一种事物去经历和体验另一种事物,便是隐喻的本质。隐喻所体现的是思维的问题,而不是简单的语言问题。

“隐喻是将明喻缩减到一个词的一种简化形式,这个词被投放到一个看似属于它,其实并不属于它的位置。”隐喻分广义和狭义的两种:广义的隐喻被称为基本隐喻或根本隐喻,它不仅仅只是一种简单的语言现象,更是一种复杂的思维方式,是修辞形式的广泛运用,同时也是语言的概念得以充分表达的重要条件;而狭义的隐喻是指用另一种思想内容的名称来替代原本的思想内容,而且这种做法是有意而为的。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隐喻曾经这样定义,说隐喻是将某一事物的构成转移为另外一个事物的名称,这种转移的方式可以是从属到种或者是从种到属。有些学者这样解读隐喻:“隐喻充斥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他不仅出现在人们的语言交流中,而且还蕴含在思维和行动中。”

二、隐喻的主要派别

(一)夸美纽斯提出了关于“种子”的隐喻

“种子”隐喻指的是“神圣可教性”,它在《大教学论》中首次被提出,成为其认知思维的重要基础。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分析了“种子”的隐喻。主要分为三个方面:首先,其指出人是一切事物中最完整、最高贵、最美好的。其次,其提出了美德、博学、笃信三者种子,在每个人的身上都存在,从而使人更加敬重上帝、领悟生活,按照道德规律而生存。

(二)洛克提出的“白板说”隐喻

洛克不同意天赋观念,其认为知识是通过后天学习所得的,而能力是上天赋予的。其将人心假定为一块没有任何标记的白板,主要靠外在力量进行塑造和雕刻。然而,后来形成的知识和理念在上面刻下了印痕,这便是所谓的“白板说”。

(三)苏格拉底提出的“产婆术”隐喻

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认为,经验能够理清隐晦的模糊观念,对先验观念的激发具有重要的作用,从而获取绝对的新知识。其在教学过程中主要采用两种教学方法:第一步是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讽刺。他和各种人进行交谈,讨论这些人关心的话题。第二步就是所谓的产婆术。这一步的主要作用是,让对方对自己原有的认识加以否决,发现自己认识的困惑,在此基础上,引导其进行正确的认识,从而更好的认知真理,以形成科学的概念。

(四)柏拉图提出的“洞穴中囚徒”的隐喻

隐喻运用中最娴熟的大师之一就是柏拉图,其部分哲学思想和认知理念都是用隐喻进行表达的。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运用了“太阳喻”、“线段喻”和“洞穴喻”这三个隐喻来对理念论加以阐述。其中太阳喻停留在直接形式上,它通过语言结构解析隐含的认知结构。线段喻上升到间接形式上,它通过认知结构解析隐含的思维规则。洞穴喻则升华到到逻辑结构的高度,它呈现出一个完整形态的认识论模型。

三、西方文学中的隐喻

(一)神话中的隐喻

世界各个文明的文艺初创大多都是以神话传说为开端的。邓启耀对此论述说:“神话思维方式是一种以事物的模糊相似性为根据,在想象的幻化中将万事万物容纳进一个真空的整体系统中,从而进行整体模比的隐喻类比方法。”其中,尤以古代希腊神话传说中的《奥德塞》和《伊利亚特》这两大史诗最引人入胜,是隐喻使用中的经典运用。

(二)浪漫主义诗歌中的隐喻

隐喻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想象,这集中体现在了浪漫主义诗歌中。远古神话的作者认为其描写的事情是真实发生的,而浪漫主义文学的解读者和作者明知其为假,却心甘情愿接受幻觉的欺骗,暂时放弃不信任,是一种解读策略和自觉的艺术创作手法。

四、隐喻在西方文学中的主要功能

(一)使隐喻的研究对象得以丰富

语言学是一门以认知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的基础学科,而认知问题是关系到人的成长和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人的成长和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身份地位和个体外在身体的变化,二是个体内在的人生阅历的累积,以及人生价值实现的过程。表述人的成长和发展有多种方式和方法,要想从整体上分析人的变化发展,并形成文字表述,则更是难上加难。运用科学的方法目前仅能对事实做出外在观察,它不能描述一个人内在的世界,不能对内在世界进行实质性的把握。

(二)使语言学的性质更加透彻

隐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特点,突出了认知活动的内涵意义。认知隐喻的本质是一种语言现象,难免会与一定的文化背景有联系。认知学者生存在一个有意义的认知世界里,不能完全隶属于科学世界的范围。认知隐喻要求个人正确的表达理解认知理念,这体现了厚实的文化内涵及语言的生动感,同时可以弥补科学语言的不足。

(三)有利于认知理念的反思研究

隐喻集语言现象、思维方式、文化现象三者于一身,隐喻的认知价值在于体会认知活动的精神,把握认知活动的内在,理解认知活动的文化。我们探索研究隐喻的含义,不只是为了实现对认知的理解,丰富对认知的领悟,更是一种对精神世界的探索。

五、结语

通过阐述隐喻的基本含义、分析隐喻的主要派别、联系西方文学中隐喻的实例以及揭示隐喻在西方文学中的主要功能,明确了隐喻在西方文学中的重要地位,也为以后熟练的运用隐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参考文献:

[1]彭懿,白解红.通感认知新论[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8.

第6篇

【关键词】语言文化差异英语教学

一、中西方文化差异

(一)文化的产生及内涵

由于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生存环境、等不同, 导致了中西方语言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从而出现了文化学习与交流的多种困扰因素。要了解和掌握两种交际文化的差异,必须先从文化谈起,按照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对“文化”所下的定义,“文化”是指一个社会所具有的独特的信仰、习惯、制度、目标和技术的总模式。

(二)表现

早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Sapir在Languag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Speech一书中就指出:“语言有一个环境,它不能脱离文化而存在,不能脱离社会继承下来的传统和信念”。要真正掌握一种语言就必须了解这种语言的特定社会背景,中西方文化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价值观与道德标准的差异

(1)西方人崇拜个人奋斗, 以个人取得的成就自豪。相反, 中国文化却提倡谦虚谨慎。然而, 中国式的自我谦虚却常常使西方人大为不满。

Your English is very good. No, no, my English is very poor.

这种谦虚, 在西方人看来, 不仅否定了自己, 还否定了赞扬者的鉴赏力。

(2)在西方文化中,与“自我”(self) 相关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如“self-absorption (自我专注 )、self-admiration(自我赞赏) 、self-cultivation (自我修养 ) ”等等 。西方社会盛行的是个体主义 (individualism),强调个人自由 、不受约束。而中方文化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先国家,后集体,再个人,先利民,再利已” 的话语随处可见。

2、社会关系的差别

(1)称谓及称呼:英语中的称谓比汉语中要少得多。例如,cousin 一词,对应汉语的表兄、表弟、表姐和表妹等。汉语把表亲关系区分得非常严格,要说出性别,还要分出大小。而英语中的称谓不多,除dad, mum, grandpa, aunt, uncle 等几个常用称谓,其它的几乎不用。在英美国家,小孩子不把爷爷奶奶称作grandpa和grandma,而是直呼其名,这在中国人看来有违情理且不礼貌汉语中的亲属称谓有泛化使用的倾向,常用于非亲属之间:年轻人对长辈称“叔叔”“阿姨”;对平辈称“大哥”“大姐”。但在英语中,亲属称谓不广泛地用于社交。如果我们对母语是英语的长辈称“Uncle Smith”“Auntie Brown”,对方听了会觉得不太顺耳。英语文化中只有关系十分密切的情况下才使用此类亲属称谓且后面不带姓,只带名,如“Uncle Tom”。又如学生知道teacher的含义是“老师”,也就相应地把“王老师”称为“Teacher Wang”。其实,英语中teacher只是一种职业;汉语有尊师的传统,“教师”已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成为一种对人的尊称。由于这种文化上的差异,造成学生的简单理解:王老师=Teacher Wang.此外还把汉语中习惯上称呼的“唐秘书”“张护士”称为Secretary Tang, Nurse Zhang, 英语国家的人听起来感觉不可思议。英语中称呼人一般用Mr., Miss,Mrs.等。

(2)在美国,父母以及未成年孩子,称之为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子女一旦结婚, 就独立生活,父母不再资助子女。这种做法能培养年青人自力更生的能力, 但也疏远了亲属之间的关系。中国式的家庭结构比较复杂, 传统的幸福家庭是四世同堂,家庭成员互相依赖帮助, 密切了亲情关系。然而, 这种生活方式不利于培养年青人的独立能力。

3、社会礼仪的差异

中国人大多使用“吃了吗?”“上哪呢?”来打招呼,这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亲切感。可对西方人来说,这种打招呼的方式会令对方感到尴尬,甚至不快,因为西方人会认为对方在询问他们的私生活。在西方,日常打招呼他们只说一声“Hello”,“Morning!”或“Good Afternoon”就可以了。而英国人见面会说:“A nice day, isn’t it?”

在中国,菜的样式千变万化,又非常讲究色香味的搭配。而欧洲人只讲究其营养的搭配和保护。中国人殷勤好客,敬酒让菜,西方人常觉得太过热情。西方人的习惯是:“Help yourself, please! ”中国人送客人时常说: “再见, 走好啊! ”“慢走”等。而西方人只说:“Bye! ”“See you later!”

4、社会习俗的差异

中西方人接受赞扬、祝贺时的反应也有明显区别。中国人听后会说一些谦虚之词,而西方人则会毫不犹豫地说:“ Thank you”。根据西方人的习惯,当他们赞扬别人时,总希望别人以道谢或接受的方式作答,否则他们会误解为对方怀疑自己的判断力。而东方则比较谦虚、谨慎,即使心里非常高兴,也不会坦然接受对方的赞扬。 又如发表学术文献或论文,汉语文章的标题往往有表示谦虚的字眼。如“浅谈…”、“试论…”等,而英语文章的标题常常直截了当,不加修饰,如“Science and Technology”(《科学与技术》) 。

5、生存环境方面

英语中与水产、航船有关的词语非常多,如“ fish in the air (缘木求鱼 )、an odd fish(怪人)、miss the boat (错过机会)”等。汉语中这类词语就少得多。原因在于英国四周环水,航海业发达,所以多此类词语。而在中国只有沿海地区才有渔民结网捕鱼,所以该类词语相对较少。要表达“用体力负运东西”有:“扛、挑、担、抬、驮”等。在英语中却只有carry来泛指这个动作。汉语中我们会遇到“像老黄牛一样干活”、“气壮如牛”等词 ,英语中要表达同样的意思,会说“ work like a horse, as strong as a horse”。

6、方面

汉英语言中涉及宗教的词语数目庞大,如“天公”、“阴阳”、“菩萨”等。语言是思想的直接反映,两种截然不同的宗教词汇是两个民族宗教观念迥异的写照。隋唐之前,儒道两教在中国居统治地位,汉语中涉及宗教的词语多与此相关,如“太极” 、“道”等;隋唐时期,佛教传入,大量佛教词语随之而来,这样儒、佛、道三教在中国占有绝对主导地位。隋唐时期,大量佛教传入,大量佛教词语随之而来,其轮回报应的思想被儒道思想所接受并被消化。这样儒、 佛、道三教在中国占有绝对主导地位。在英国,则以基督教为主要宗教。该教于597 年传入英国。在随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大量与此相关的词语陆续汇入英语行列。这里既有古英语时期由拉丁语渗入英语的词 、如angel (天使 )、monk (僧侣 ) 等,又有中古时期从法语借用的词 ,如 religion (宗教) 、dean(教长) 等,还有现代英语时期从其他外来语中借来的大量的词,结果英语中涉及宗教的词语远比其他语种来得多。

7、历史典故方面

典故是每个民族日常交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常常在不自觉间运用出于各自民族文化遗产的典故,比如中国人会说,"真是马后炮"、 "原来是个空城计啊 ! " 西方人则会讲 That all Greek to me.(我对此一窍不通。) 、He’s a Shylock (他是个守财奴) 。一谈用典,对对方文化了解不多的外国人大多感到相当费解,显然这是因为各民族以化遗产不同的缘故。中国人的典故多源于《红楼梦》等古代四大名著、民间传说神话以及中国传统的体育娱乐项目,如象棋、戏剧等。前两个例子一个来自中国象棋,一个来自《三国演义》。而西方人的典故则多出于莎士比亚戏剧和以后英美文学中的许多其他人物或名称、希腊、罗马神话、《圣经》中的人物和事件以及传统的体育项目,如美国的棒球、橄揽球等。后两个英文例子便来自莎士比亚戏剧。

二、英语教学目的

英语教学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是学习、研究语言本身,还是掌握语言这个工具?英语教学的目的是要打好扎实的语言基础知识,进行严格的听、说、读、写训练的基础上,培养为交际初步运用外语的能力。而交际能力离不开对所学语言国家文化的了解,学习一种语言必须要学习这种语言所代表的文化。这就要求我们外语教师从第一天起,就要随时注意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东西方的两种交际文化的差异,应把这种识别和介绍与语言教学同步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培养我们学生真正具备交际能力。

三、在英语教学中融入文化教学

在学习、使用外语时,教师要培养学生具有文化意识,理解语言背后的文化蕴含。教师应适当拓展有关中西文化差异的渊源,以解释这种差异的现象的由来。

(一)从英语词汇中探究文化涵义

英语词汇中积累了丰富的文化涵义,在教学中,我们要注重对英语词汇的文化意义的介绍,防止学生单纯从词汇本身做评价。可适当扩展知识内容,顺便讲一些相关的外国风俗习惯等。

(二)教师鼓励学生自发寻找和积累英语国家的文化素材

教师要给学生提供一些了解英语国家文化的途径和渠道,如创造一个文化语言环境,开展一些语言实践活动;可收集和利用一些有关英语国家的物品和图片,让学生获得较为直观的文化知识和风土人情;利用电影电视引导学生观察英语国家的社会文化情况等。这些都有利于学生体验和感受英语国家的文化,强化学习西方文化的意识,其用英语思维的能力也会相应提升。

综上所述,语言是社会的产物, 是人类历史和文化的结晶。它凝聚着一个民族世代相传的社会意识、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各方面人类社会所有的特征。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文化传统, 使中西方在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也存在有相当大的文化差异。教师应了解不同文化间的差异,加强语言的文化导入, 重视语言文化差异对语言的影响。只有这样, 才能提高教育的效果和质量,使学生在实际生活中正确运用语言。中西方的文化存在着很多差异,在英语教学中不能只单纯注意语言教学,而必须加强语言的文化导入,重视语言文化差异对语言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在实际中正确运用语言。

参考文献

[1]邓炎昌, 刘润清. 语言文化即英汉语言文化对比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1989.

[2]方文惠. 英汉对比语言学 福建人民出版社,1990.

第7篇

1.“诗学”一词在西方文化语境中的基本蕴含及演变“诗学”一词的最早使用,一般说来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诗学》的原文为Aristo-telousperiPoiētikēs,即“亚里士多德的诗学”。Poiētikē意为“制作的技艺”,等于poiētikētekhnē,因此亚氏的“诗学”一词实包含了两个关键词:“诗”(poiētikē)和“技艺”(tekhnē)。poiētikē从动词poiein(制作)派生而来,故诗人是“制作者”(poiētēs),诗则是“制成品”(poiēma)。tekhnē来自印欧语的词干tekhe-,原意为“木制品”或“木工”。它是一个笼统的术语,既指技术和技艺,也指艺术和工艺,而古希腊人没有把这两种含义严格区分开来。在希腊人看来,诗人做诗,就像鞋匠做鞋一样,都是靠自己的技艺“制作”社会需要的东西;称呼“写诗”,他们不用graphein(“写”、“书写”),而用poiein。⑥在柏拉图以前,诗和诗人的地位是非常崇高的。按照维科的看法,人类的历史愈往上走愈充满“诗性的智慧”。⑦诗人作为“通神者”,又往往将先知、祭司、甚至王者的“身份”集于一身,而荷马经常用“神一样的”(theos)一词来称赞诗人。诗人虽说也是凡人,但是他们受到了神(缪斯)的特别眷顾和宠爱,写作诗歌是一种神赋的才能。至于诗人的地位之所以如此崇高,实则与诗的实际功效密切相关;正如中国的先秦时代一样,早期希腊人也主要是从诗的作用方面来了解诗并借此对诗和诗人进行不同的定位和评价。到了公元前5世纪,荷马和赫西俄德因其诗歌的多重功用而被普遍尊为希腊民族的教师。不过,也正是在这个时期,由于柏拉图(也许还包括苏格拉底)等人的见解,⑧诗和诗人的地位开始下降了。柏拉图一方面秉承了前人早已提出的诗歌神赋论、模仿论,另一方面又在神赋论、模仿论之中注入了和前人全然不同的内容。简而言之:在神赋论中,柏拉图通过诗人代神立言的“迷狂说”,剥夺了诗人的理性地位;在模仿论中,他凭借“原型”论的独特学说,仅赋予诗歌以“影子之影子”(“与真理隔了三层”)的虚妄性质。在柏拉图看来,诗不仅本身远离“真理”,而且还因其常常具有“败坏人性中之理性判断能力”以及“迎合人性中之低劣欲望”的恶劣作用而妨碍人们通向“真理”。以此之故,他坚持要为“理想国”的青少年教育重新编定诗歌教材,删除史诗中不敬神的诗句,同时也坚持要把“说谎话的”诗人赶出“理想国”。⑨亚里士多德未曾营造过“理想国”,所以也无需将被放逐的诗人请回来。然而,他对诗和诗人的看法的确与柏拉图截然不同。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他拥有一个与柏拉图很不一样的哲学立场。在此,他指责Eidos只是一个空洞的名相,用Ousia(Being)取代其位置;后者作为万物之各是其所是的“本体”(按:也可译为“本质”,这里是取亚氏后期且更加重视的用法),已不是绝然凌驾于可见事物之上或之外的单独存在物了,而是恰好相反,它就寄寓于可见的具体事物之中(亚氏早期思想中的第一本体[ousia]就是个别事物)。亚氏“本体论”所蕴含的一个重大发现便是“共性”(种、属)作为“本体”(第二本体)在本源性和始基性方面要次于同样作为“本体”的个别事物(第一本体、主词),而且,“共性”就寄寓在“个别”之中。⑩这一思想直接催生了下述诗学论断:“诗”作为“个别”,既可以蕴含着、也能够揭示出作为“实体”或“本质”的“一般”。这可说正是亚氏申言“诗”高于“历史”的哲学基点,同时,他也是基于此,把诗表现“可然”或“必然”事物的“理性”能力归还给了诗人。“诗”作为“技艺”主要源自人獉的天性,神赋论以及与之相应的“迷狂说”在《诗学》中完全隐退。与“诗艺”切身相关的天性包括“摹仿”(mimēsis)和音调感(harmoniaormelodia)、节奏感(rhuthmos);在此类天性的表现或抒发之中,人们能够得到“”。柏拉图曾指出,“歌曲”(melos)由词(logos)、和声与节奏组成。瑏瑡此处的“歌曲”大致相当于“抒情诗”的一种,而《诗学》对抒情诗始终是不大在意的。故在上述两种天性方面,亚氏尤重模仿,而对音调与节奏则甚少讨论。《诗学》以戏剧为主要的“诗”的“基型”,广泛而深入地探讨了有关“诗”本身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其内涵绝不仅限于如何做诗的“创作论”。同时,它的重要性也不仅体现在它对这些问题的实际解答,还恰恰体现在这些问题本身及其所蕴含的予以多重解答或重新思考的可能。和亚氏的其他著作一样,《诗学》长时间被搁置在地窖,后辗转、流传于少数人之间,因此它在罗马时代和中世纪早期所产生的影响较小。贺拉斯很可能未曾读过《诗学》。虽然《诗艺》(此处之“诗”仍然是以戏剧为基型)的确在某些重要的观点上与《诗学》相一致,但这种一致是贺拉斯间接地得自于他人的。

罗马时代的艺术趣味十分繁杂,但缺乏哲学思辨。无论是贺拉斯还是西塞罗、昆提连、普卢塔克,其“诗论”思想均缺少深刻的哲学思考或逻辑背景。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公元3世纪的普罗提诺。普氏一方面向上衔接了古希腊的思辨传统,同时又把这一传统(主要是柏拉图的思想)带进了新的时代———中世纪。中世纪的“诗学”思想可以区分为早、晚两期。早期的“诗学”基本上是以基督教的极端形态复述了柏拉图的文学观念:除了《圣经》“文学”和赞美诗,世俗的文学几乎就是鄙俗欲望和诱惑的代名词,是不配在基督教的“理想国”里留驻的。在早期基督教思想家看来,“诗”,特别是“戏剧”,是“弄虚作假”的“伪造物”,而上帝绝不喜欢任何虚假。德尔图良(Tertullian,约160-约220)对戏剧的指控非常具有代表性:“在上帝的眼中,一切伪造都是不正当的。伪造声音、性别和年龄的人,伪造爱、恨、叹息和眼泪的人,都无法得到上帝的赞许,因为上帝判定一切伪善都是有罪的。上帝的法规宣判,男子穿女子的衣服是应该诅咒的;那么,上帝如何审判扮演女子角色的男演员呢?”瑏瑣在这样的时代,当然不会产生专门讨论文学现象及其规则的诗学或诗艺著作。不过,对世俗文学持憎恶、拒斥的态度,不等于完全否认中世纪也有其文学观或诗学思想。姑且不说公元1世纪犹太人斐洛(PhiloJudaeus,约公元前20—公元50)通过寓意解经(Allegory)所生发的“文论”见解。即使是坚持以宗教宰制文学的圣奥古斯丁、波爱修、圣伯尔纳,他们的著作中同样蕴含了不少独特的“诗学”思想。而从12世纪开始的中世纪后期,一方面由于世俗精神日益侵入宗教领域,另一方面由于阿拉伯和亚里士多德之影响的推动,探讨写“诗”之“技艺”的“诗学”或“诗艺”著述不断涌现,蔚然成风。瑏瑤按照一般的看法,近代意义上的“小说”在15世纪便已产生了,然而对于它的理论总结却一直没能包含于“诗学”之中。在“文学”的理论方面,仍然是以“诗”(启蒙时代以后,“抒情诗”已挤入最重要的文类之列)的研究为正宗。同时,18世纪“美学”在德国兴起,标志着哲学向感性领域的“入侵”。“美学”把一向属于诗学核心领地的“文学”本质、规律以及“形式”要素攫为己有,而使“诗学”沦为狭义的“诗歌”分类学。这一状况直到20世纪20年代“俄国形式主义”思潮出现后,才算有了根本的改变。这一改变其实应该追溯到索绪尔,在其划时代的著作《普通语言学教程》中,对语言做出了全新的定位,并以几组具有二元对立性质的功能关系对语言的结构进行了系统的诠释。其中,与本文题旨最为相关的一组关系便是关于符号之纵向聚合(paradigmatic)和横向组合(syn-tagmatic)的划分;“形式主义者”雅克布森把它们分别和两种基本的文学修辞手法———隐喻和转喻对应了起来,从而促成了语言学向诗学的转化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獉。此外,索绪尔的共时语言观还直接造成了俄国形式主义的“形式主义文学观”。什克洛夫斯基的“陌生化”(defamiliarization)概念正是在此基础上才具备了诞生的可能。而索绪尔关于“听觉形式的能指是于时间之中展现出来”的理论(即符号、句子和话语首先是叙事性的),则强有力地推动了形式主义者(包括后来的结构主义者和解构主义者)对叙事性文学(民间故事、小说等)的关注。瑏瑥这些新的方式不仅仅对“诗”才有效,而是可应用于一切“文学(语言的艺术)”门类,所以此种“诗学”实为广义之文学理论的代名词。正因此,自20世纪五六十年代伊始,“小说诗学”、“戏剧诗学”、“电影诗学”等用法才大量地涌现了出来。综上所述,西方古典文化中的“诗学”一词,主要指“诗”(史诗、酒神颂、戏剧、韵文体的寓言等)之创作技艺及原理功能研究;20世纪以后,由于“形式主义”文论家的努力,它才被用于指称广义的文学理论,即对一切语言艺术的理论总结和研究。

2.“诗学”一词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的基本蕴含及现代转换在古代中国,“诗学”一词主要有两重含义:一是专指《诗经》研究,二是泛指一般诗歌的创作技巧和其他理论问题的研究。《诗经》早在先秦时期便被称为“五经”之一,西汉以来则成为官学,是“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资源,故《诗经》研究的“诗学”实属经学,与《易经》学、《尚书》学、《春秋》学、“三礼”学等并行于世。《诗经》学可上溯至先秦时代,研究历史十分悠久,但是“诗学”一词的直接使用可能迟至唐代才开始流行。瑏瑦唐宪宗元和三年(808),李行修撰有《请置诗学博士书》的奏章,认为《诗经》具有“端本”、“垂化”、“兼听”、“兴古”之四重功用,故宜再置诗学博士以为当世立教。此后,专指《诗经》研究的“诗学”一词经常出现于文人笔下。“诗学”的第二重含义则较晚出现。该含义“诗学”的最早记载出自晚唐诗人郑谷所作《中年》一诗,内有“衰迟自喜添诗学,更把前题改数联”一句。这里的“诗学”是指一般的诗歌创作技巧,与《诗经》学的内容全然不同。唐代开始以诗取士,诗歌创作的地位自然跟着提高了;故不只“诗格”、“诗式”、“诗法”之类关于诗歌创作技巧和诗歌自身特征的著作大量出现,而且这一风气还直接催生了“诗学”一词。宋代之后,此词开始流行,并在使用频率上远远超过了第一重含义。检索《四库全书总目》等资料,可以发现元明时期还产生了不少题名“诗学”的著作,如较早的有元代“四大家”之一范椁的《诗学禁脔》(1卷),而同为“四大家”之一的杨载则在其《诗法家数》(1卷)中列有“诗学正源”一条。明代有黄溥的《诗学权舆》(22卷)、溥南金的《诗学正宗》(16卷)、周鸣的《诗学梯航》(1卷),等等。明人晁瑮所编的《宝文堂书目》、徐惟所编的《红雨楼书目》、赵用贤所编的《赵定宇书目》中,也都收录了不少题名“诗学”的著述。总括而言,第二重含义的“诗学”一词包含了下述几层意思:一是指一段时期内诗歌创作的总称。如毋逢辰于大德十年所撰《王荆公集序》说“诗学盛于唐,理学盛于宋”,大诗人元好问多次指出“贞祐南渡后,诗学大行”瑏瑧、“贞祐南渡后,诗学为盛”,瑏瑨等等。又如,清代鲁九皋著《诗学源流考》,所论自战国至晚明的诗学变迁,其实正是历代诗歌的源流变迁。而上述“诗学”一概都是此意。二是指诗歌的创作实践与技巧。如南宋蔡梦弼著《杜工部草堂诗笺》称杜甫诗为“五百年”之“诗学宗师”,清人毕沅《杜诗镜铨序》评价杜甫诗“集诗学之大成,其诗不可学,亦不可注”,指的便是这层意思。这也是历代文人所云“学诗”之“学”的主要内涵。三是指对诗歌自身的理论研究。正如“诗格”、“诗式”、“诗法”之类的著述,“诗学”的这层含义的主旨本为探讨诗歌的创作问题,但在发掘主旨的同时也涉及了诗歌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故只是附带谈到的“一部分”。《诗经》学的对象当然是《诗经》,而一般意义上的“诗学”的对象也是一般意义上的“诗”。明确地说,就是指文人所创作的五七言诗体,即它并未把赋、词、曲等其他韵文形式包括在内。20世纪以来,由于西学大量涌入,尽管有些学者仍然是在传统意义上使用“诗学”一词(如黄节于1922年出版的《诗学》一书,其所指与鲁九皋《诗学源流考》一脉相承,也是叙述历代诗歌的创作演变),但是多数人在使用此词时已注入了新的内涵。如杨鸿烈的《中国诗学大纲》(商务印书馆1928年出版),内容包括中国诗的定义、起源、分类、结构要素、作法、功能、演进等方面。另如,江恒源的《中国诗学大纲》(大东书局1928年)、范况的《中国诗学通论》(商务印书馆1930年),其内容则包括了诗歌的体制、作法、基本理论等方面。这些著作均含有较自觉的理论意识。此后中间经过大约40年的停顿,自1970年代开始,“诗学”著作又陆陆续续出现了。先是台湾学者的著作,如黄永武的《中国诗学》(巨流出版社1976年)、程兆熊的《中国诗学》(台湾学生书局1980年)。接着是大陆学者的更多著作,如陈良运的《中国诗学体系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王先霈的《中国诗学通论》(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余荩的《中国诗学简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等等。与传统“诗学”著作主要强调诗歌的创作与技巧不同,上述著作所注重的都在诗歌的理论方面。

有学者提出,这一内涵只是“诗学”的一部分内容,“中国诗学”应包括诗学文献学、诗歌原理、诗歌史、诗学史和中外诗学比较五个方面的内容。瑏瑩很显然,这里的“诗学”还只限于“诗”的体裁,未曾包含小说、戏剧等,故仍属狭义的诗学范围。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用“诗学”来指称广义的文学(语言艺术)理论,从而达成其蕴含的现代转换,这是在比较文学学科进入中国文化语境之后才发生的。3.作为“文学理论”的诗学及其在中西文化系统中的“知识”定性与定位以诗学来指代“文学理论”,很显然是近代便已发端、而后日益得到强化与普及的“知识”西方化的一个结果。毋庸置疑,现代中国的知识体系,其分类、定性以及架构的方式完全由西方提供。这一局面,短期内是无法改变的。我们能够做的,便是努力争取在西方的构架视域下重释古代的传统,使之在追求分界明晰精确之现代知识的洗礼中得到新的展现———也许这是更加醒豁的展现。那么,何谓广义的诗学呢?就其字面含义来说,可以界定为“关于一个文化系统里面的诗性言说之研究”。“诗性的言说及其研究”就是诗学在文化系统中的基本“知识”定位。但若要进一步追寻“何谓诗性的言说”(如九缪斯的各自属性,实与诗性的功用相关),则必须弄清楚诗学的“他者”。按照西方的经验,这个“他者”就是“哲学”。“哲学”的内核是什么?就是概念的思维以及由概念关系组成的各种命题世界。诗学的边界,即由此一“他者”划定。瑐瑠以下试从与“哲学”的诸重差异来寻求“诗学”的边界:其一,哲学思维追求普遍性(要求摆脱具体性和个殊性),是概念的思维;而诗学的对象是个殊性的事物(主要内涵是鲜明生动的语言形象及其独特个性化的呈现方式),故诗学作为“理论”具有显而易见的双重性与中介性:一方面要求使用概念来追寻普遍共性(摆脱个殊性),另一方面思维的对象恰恰就是个殊性。所以,诗学是一种具有诗性内涵的概念化思维。其二,哲学的思维由“灵魂”中的理性部分来掌管,思考的对象则是“实体界”(概念、范畴、命题构成的抽象世界、“真实界”);“诗人”的领地被划定在“与真理隔了两层”的感性领域(经验世界),变化不居,长期被哲学排除在对象之外。“诗人”说话,无法自作主宰(自主是理性的特权),他们必须被夺走了理智才能够代神说话(柏拉图);而亚氏重新给予诗人的理智也只能限于用韵律、节奏或形象去“摹仿”必然或可然的事件(action),而非用概念来揭示事物的因果关联。总体而论,“诗人”要服从“哲学家”的管教。其三,哲学的思维方式是因果关系(就古希腊而言,尤其是指基于几何学的因果推理关系);而诗性思维是类比关系。前者是线性的时间先后关系;后者是共时的空间并存关系,依赖想象、联想、隐喻、形象、幻象、虚构或比兴等方式将构成世界的诸因素联结成一整体。

其四,哲学的核心(理想)是求“真知”的认识论。“真知识”是清楚明晰的,不容含混与争议,所以哲学的思维首重“界定”:在求知之前,必先划定边界(定位)、确定对象与范围。诗学的核心是“求美”(延伸地说,亦可以“美”求“善”),它的“对象”往往是鲜活灵动的生命整体,彼此之间难以进行部分与整体的范围分割;一旦予以切割(如用显微镜透析树之叶片),则从显微镜所获取之叶片的“知识”与作为树之整体的“美”之间势必丧失原有的生命关联(不再构成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其五,哲学的言说以概念和命题为枢纽,因果推导或辩证思维是其展开的主要动力,所以,即使是对话体或诗体的哲学,其形式特征与语言策略也与“诗学”有鲜明差异。相比之下,“诗”(广义)的语言策略更加偏重形象思维或直观领悟,以富有节奏感、韵律感、色彩感的语言来“观物取象”是“诗人”的独特天赋。很显然,上述归纳奠基于哲学与诗学的对抗关系(这一关系在西方的文化与思想演变脉络中起伏穿插,从未真正消停过)。瑐瑡应该指明的是,中国古代没有西方式的“哲学”,在中国的传统中也找不出“文学”或“文论”的对抗性的“他者”———既不是“哲学”,也不是其他的什么“学”。如最具有文学性的《诗经》长期就是经学———现代意义上的“政治哲学”,而最具艺术性的音乐和舞蹈则与礼仪同构成为礼乐制度的重要内容。先秦乃贵族宗法社会,宗族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集体的我”),宗族之内等级森严,需要最严格、最繁复的礼制才能维持其秩序,但在知识领域却未曾建构出上下高低有别的层序系统。作为“知识形态”的王官之“四教”或“六教”,其内容各异,相互补充,彼此没有高下之别。

诸子之术兴,始有严整精密的体系之言,其中各自皆有总持全局的纲领与枢纽(如儒家之仁义、道家之自然、墨家之义利),但此纲领与枢纽之体(总德)并非超绝于众德之上,而自成一孤悬纯粹之“一”(如前述西方文化之元素、原子、原型等等)。相反,即凡即圣、体用合一、道器不离、通变相随,是先秦学术与思想的共同仪轨(将两者关系处置得恰到好处,便是时中);总德与众德之间,也是类似的关系。故先秦时期诸子之相互争讧,往往只辩其是否整全(合乎天道)与偏曲(偏离天道),而不论其知识性质(思维层次)之高下优劣。与此相应,中国的“诗学”与“哲学”(“文”/“道”)关系,虽然亦有以道立文、道“干”文“支”之序次(原道、宗经、征圣以及“文以载道”、“依经立义”诸命题皆缘于斯),但是两者之间并无思维品格上的优劣之辨,相反,中国古人常常追求两者间彼此浑融合一。这种合一就是文与道的整全,否则就是偏曲(“文人”之所以被赋予贬义,就是指处于有“文”而无“道”的偏曲状态)。从文道合一的角度,我们甚至可以断言,中国的“哲学”同时也是“诗学”的,道家如此,儒家如此,其他诸家也都是如此。认识到这一点,我们还怎样让中西诗学之间展开有效的对话?还是只能听凭双方独自显现、各说各话?如前所述,以西释中是我们这个时代无法回避的宿命。可以说,如何应对西方与传统,是中国文化现代转换的一体两面:中西文化互为“他者”的相互否定与相互肯定,能够推进并促成中国文化的重新建构。诗学亦然,因为诗学与文化本来就盘根错节、相互交缠。因此,倘要使用西方“诗学”观———借助哲学的“他者”所建构的广义文学观———来重叙中国古代诗学,就需要把古代知识系统的构成要素、性质功能以及结构关系做全盘的重整与重释。

二、比较诗学方法论的若干问题反思

诗学层面的中西比较由来已久,但学科意义上的比较与建构应该始于现代。瑐瑣自王国维以来,中国学者在这一领域的艰苦探索已经缔结出丰硕成果:钱钟书的《管锥编》以及一系列论文,整体而言依然是后辈鲜能抵达的高峰;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批专题性更强的著述相继问世,则将诗学比较往深处做了较为显著的推进,代表性成果如《中西比较诗学》(曹顺庆著,1988年初版)、《比较诗学体系》(、童庆炳主编,1991年初版)、《悖立与整合:东方儒道诗学与西方诗学的本体论、语言论比较》(杨乃乔著,1998年初版)、《中国文论与西方诗学》(余虹著,1999年初版)、《比较诗学导论》(陈跃红著,2004年初版)等,至今仍然富有启迪性。王国维所做的尝试最近受到罗钢一连串的质疑与重估,但笔者以为王氏在本领域的开创性贡献是不可磨灭的。特别是,他把美学与文艺理论置放在与哲学、伦理学的相互关系中定位、了解,使得“通西洋之哲学”与“伦理学”成为美学与文艺理论研究的必要前提。王国维根据康德、叔本华以及尼采的学说来建立了解此三者关系的知识架构,即在哲学、伦理、美学三大领域之下确立:理性、悟性(今通译“知性”)、感性三种能力,超验、经验两重世界,抽象(先天而普遍)、具体的认知“形式”,直观、概念的知识类别,主观、客观的事物性质等知识层级。美学在此构架中处于连接哲学与伦理学的中介位置。也就是说,美学(含文艺理论)的性质兼具认知的普遍性与实践的特殊性,美同时具有认知(真)与实践(善)的功用。对于美学的这种认识与定位,在比较哲学、比较诗学的具体展开别重要,因为它能够作为一种学术参照清楚地反衬出中国美学(含文艺理论)在中国固有知识体系中的不同定位、性质和内涵。

笔者认为,从构成文化系统之诸要素的相互关系入手,确定诗学在系统中的性质与定位,进一步探讨其在起源、方法、功能、目标以及种类等诸方面的内容和特征,这种“知识论”的进路是今日中西比较诗学方法论建构的一个堪称上佳的路径。换言之,今日的比较诗学研究以及方法论的建构,更应该沿着王国维开拓的道路向前推进。受各种限制,本文尚无力依循上述思路进行系统性的尝试,下面仅就方法论建构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谈谈粗浅的看法:第一,要明白“诗学”在中西文化整体中的定位及其性质、功能以及与其他要素的结构关系。如前所述,中西文化在上述诸方面是有根本性差别的,若以关键的学派、关键的概念与命题为个案,是可以就这些差别进行整体的概括和论述的。但同时还必须认识到,每个具体的诗学问题还会因人、派别、时空的不同而产生或隐或显的差异,这就要求对于每个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必须将此问题在严格的限定之后置于生发与演替的脉络之中进行。第二,要对相关概念做出辨析。所谓“相关概念”,主要是指两种情况:其一,学者用以诠释本国诗学或文学现象的他国的概念,如“现实主义”、“浪漫主义”、“自然主义”,等等;其二,学者从不同诗学系统中截取过来作为比较对象的概念,如“雄浑”与“崇高”、“纤丽”与“优美”、“道”与“逻各斯”,等等。中国学界在这一方面所做的“比较”工作不能说一无是处,但是诠释中的错位、误读、甚至歪曲的现象是十分严重的。而其原因,主要在于未展开深入的辨析,在未对研究对象的真正含义具有真切到位的理解之前便展开贸然的“比较”。有的研究者不通外文、不读原著,就敢于进行长篇大论的“比较”,这无疑加剧了错误理解的泛滥。仅就学界较为热门的话题“道与逻各斯”而论,从钱钟书起,中国不少学者便对两者之“惊人相似”表示了浓厚兴趣。但是,“常(原理)、道(言说)”之“道”果真是“逻各斯”的核心蕴含吗?赫拉克利特与海德格尔果真是西方“逻各斯”的真正代言者吗?“逻各斯”与“einai/eidos/ousia”瑐瑥是何关系?

第8篇

论文摘 要: 本文以接受美学、文学社会学,以及费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为对象,梳理读者问题在当代西方文学理论中的产生和演变过程。本文认为,上述理论演变的根本原因,在于文化工业的出现和成熟。启蒙主义作为思想资源,对于文化工业的解释力日渐式微。如果说启蒙价值的核心在于“对完美的追寻”,那么如何在它与民主价值观之间求得一种和谐的状态,已经变成了当代文学理论的难题。

传统的文学理论和文学研究,历来偏爱作者与作品,仅仅把读者当作消极被动的接收器。上世纪60年代,西方文学理论发生了一次巨大变革,几批不同取向的学派或研究者,不约而同地关注起读者在文学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作用。读者作为艺术鉴赏者的主体,在文学生产整体系统中的地位得到了高度的强调。这种研究兴趣的转移,是文化工业在战后西方世界的兴起带来的结果。文化工业特定的生产方式,造成了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各种文化制品的批量生产。在这一状况下,研究者们突然意识到,必须构造出新的理论来解释文本、生产者、读者之间的关系,透视文学生产循环的整个过程。

首先将目光锁定在读者身上的研究者是姚斯和伊塞尔等接受美学的创始人。相比于其他研究者,他们的兴趣更多地集中在研究范式的更新。姚斯作为一名文学史教授,认为文学研究已经遭遇到了“方法论危机”:以往的研究主要以理论和俄国形式主义为代表,前者偏重于文学的外部研究,后者过于注重文学的内部研究,两者都“割裂了文学与历史,美学方法和历史方法之间的关联”。①因此,姚斯受伽达默尔的启发,试图从读者对文本的接受过程的角度,找到连接两种方法的突破口。“只有当作品的延续不再从生产主体方面思考,而从消费主体方面思考时,即从作者和公众相联系的方面思考时,才能写出一部文学和艺术的历史”。②

姚斯认为,文本阅读绝非单纯地“复制”或镜子似的“反映”。这是因为,任何读者在欣赏文学作品以前,脑子里并非“白板”一块,“而是在全方位的生活实践中已经形成了某种综合性的、包括鉴赏的实际需求与能力在内的审美境界,也就是对文本的前理解”。③姚斯将这种前理解称为“期待视域”。他又提出,文学经常会打破读者的“期待视域”,从而构成经验的挑战和审美的离间效果。本来熟悉的形象被颠覆、超越、改写,诸如此类的创作手法,会造成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的审美冲击。譬如说,《觉醒》、《嘉莉妹妹》等作品对女性形象的重新塑造,《美国悲剧》、《了不起的盖茨比》等作品对“美国梦”的重新阐释,都会挑战读者原有的生活经验。对于姚斯而言,文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将“期待视域”客观化,将阅读过程中所经历的挑战式体验描述出来。我们由此可以推论,文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分析不同时期的读者接受同一文本的不同方式,或者同一时期不同阶层的社会群体对待同样文本接受方式的异同,这样接受美学的阐释方式就打通了历史方法和美学方法。继姚斯之后,伊塞尔进一步提出了“隐含读者”的概念,认为每一个文本都具有潜在的意义结构,有结构性的空白需要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来填补。因此,当读者阅读并根据自身经验填补这些空白的时候,他就进入了作者预设的结构。这个过程被伊塞尔称为作品的“召唤结构”。于是,读者阅读的过程,也就是被文本的“召唤结构”捕获的过程。

虽说伊塞尔和姚斯同样是接受美学的理论大家,但他们勾勒出的读者形象却大相径庭。姚斯以“期待视域”描述出的读者形象,虽然面临着文本带来的经验挑战,但他们仍被赋予一种启蒙理性的色彩,仍然拥有经验对抗和经验更新的自主性。然而这种自主性在“召唤结构”的解释里面,却丧失殆尽了。这并不是说读者变得不再重要,而是说,不断受到文本召唤的读者,因为参与了文本的消费而成为文本不断再生产的动力。这条思路很明显地带上了结构主义的烙印。具体来说,作者在资本主义的文学市场中,是以读者为衣食父母的,他们的写作过程也不得不考虑如何设置召唤结构,以便吸引读者。读者对作者的这种影响,得到了法国学者罗贝尔·埃斯卡皮的高度关注。

埃斯卡皮是文学社会学的创始人。他提出这种新的研究方法,明显地承接着伊塞尔的问题。埃斯卡皮说道:“所有作品,只要能使读者消遣解闷,产生联想,或者相反,能引起读者的深思,能使读者逐渐提高文化修养,都可以变成文学作品。”④这种文学观很明显地建立在作家和读者的关系上,但他又敏锐地发现,读者对作家创作的影响,对于文学而言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埃斯卡皮在此表现出一种颇为矛盾的复杂态度,一方面,他批评启蒙以后的精英主义创作观,认为作家被过分地塑造为一个图腾般的神话,这不符合民主的价值观。另一方面,他又批评当下的畅销书作者与读者的关系,越来越被商业化为时尚明星与追星族的关系。他发现,被读者追捧和效仿的“光晕”,日益成为作家创作的主要动力。假如作家在这种影响下写作,就陷入了一个“寄生性的怪圈”,即文

学创作者以丢弃与读者间的必要审美距离来附和读者的鉴赏眼光,而审美距离恰恰是伊塞尔的核心概念。

埃斯卡皮进一步区分了两种阅读:一种是“文人渠道中的阅读”,即以充实自己,提升自身文学、文化修养为动机的阅读;另一种是“大众渠道中的阅读”,其中蕴藏着一种通过文学作品“疗养”精神,缓解现实生活的压力,摆脱现状的动机。更多的时候,大众读者往往将书籍视为私有物品,仅仅为了炫耀、收藏、投资而购买文学书籍。譬如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就描写了这样一个细节:盖茨比的豪宅中有一间书房,书架上整齐地排列着各国名著,但书籍的包装全部完好如初,可见这些书从未被主人阅读过,这些精美的书籍,不过是主人为了标识品位的私有物品而已。此外,大众读者还会掺杂着一些实用性的阅读动机,比如为了入睡、消遣、谈资等生活需求而进行阅读。总而言之,在这种阅读方式中,文学作品的文学性和知识性不得不退居第二位。针对这种情况,埃斯卡皮反过来倡导启蒙主义的文艺精神,认为文学性的阅读不该被视为一种功利性的手段,而应作为目的本身——阅读作品是读者试图进入他人精神世界的最好方式,阅读是一种同人类社会地位的荒谬抗衡的方式。所以,埃斯卡皮一方面批评启蒙主义的精英意识,另一方面在面对大众的文学消费时又不得不从启蒙主义当中捞取资源。但这种捞取很明显地属于一种美好愿望,大众读者的阅读方式当然不会因此而改变。埃斯卡皮的难题是否意味着启蒙主义文艺理念遭遇危机了呢?

有意思的是,费斯克提供了一种和埃斯卡皮完全不同的眼光。费斯克是一位在文化工业中生活得更长久,也更游刃有余的文化理论家。他完全放弃了启蒙主义的精英立场,文学的商品化和消费化已经不再让他感到苦恼。换句话说,他不再热切地推崇那种可以“引起读者的深思”、“使读者逐渐提高文化修养”的文学,而是将注意力转向了那些不得不接受消费化的文学的读者,试图论证这些读者不会因为被这种文学包围而落入“召唤结构”之中。从这个考虑出发,他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说法:虽然大批文学作品是作为文化商品生产出来的,但是文化商品本身代表不了大众文化,它们只不过是大众文化的材料。真正的大众文化,是大众在在反抗性地接受文化商品的过程中衍生出来的意义。因此,大众文化是一个矛盾体,其中既包含社会体制一体化的宰制性,又包括大众的反抗性。

从这个角度出发,费斯克重新定义了读者和文本之间的关系。他借用巴特对作者(可写)式文本和读者(可读)式文本的区分,发明了“生产者式文本”的概念来描述大众文化文本。所谓作者式文本要求读者不断去重新书写文本,创造新的意义;读者式文本则并没有对读者提供这种参与性的要求,它吸收的是一个消极被动接受意义的、被规训了的读者;生产者式的文本与这两种文本都不同,它经常以双关语的方式“误用”语言。读者从双关语的运用中,产生了双重:一方面玩弄了有“教养”的语言,即资产阶级的“高雅”语言,另一方面生产了生产者式的阅读,即具有革命主体的反抗式阅读。正如巴赫金所说,大众文本以低级的口语切断了官方礼仪的言语,它虽充满了冒犯、偏离了法则,在文本中充斥着的过剩的意义、浅白的言辞及陈词滥调,在戏仿了官方意识形态的同时,嘲讽性地影射了意识形态规范的荒谬性。费斯克进一步谈道:大众文化是在大众文本的初级文本,传媒宣传等的次级文本,以及大众接受方式的三级文本中,互文地存在的。它不是一个文本,而是一组正在发生着的意义,是文化工业的生产和大众读者的参与互动的产物。⑤

费斯克式的文化理论的产生,与大众文化的兴起和高雅文化的边缘化密切相关。我们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从接受美学理论家,到艾斯卡尔皮,再到费斯克,高雅文化被关注得越来越少了,理论的注意力越来越集中到大众文本的接受状况。所以说,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的演变轨迹实际上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文学和审美大泛滥的时代,广告、服装、建筑等各种社会领域都充溢着文学性。它们可以带给我们舒适的审美体验,然而,那些承载着更加丰富的、深刻的人类经验的文学作品,却被文化市场排挤到社会的边缘,甚至难以为继。对此,我们究竟应当像接受美学的理论家一样满足于躲在学院内部玩弄学术范式的更新,还是应当像费斯克那样乐观地接受告别优秀的文化传统这样一个事实?说到底,我们究竟应当如何面对埃斯卡皮的那个难题?值得思考。

注 释:

①刘象愚.外国文论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第337页.

②姚斯.作为向文学理论挑战的文学史[M].辽宁出版社,1987年,第339页.

③朱立元.评论小辑(一)——关于接受美学的断想,文艺鉴赏的主体性[J].上海文学,1986年05期.

④[法]罗贝尔·埃斯卡皮.文学社会学[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8月,第23页.

⑤[美]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五章.

参考文献:

[1]刘象愚.外国文论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0.

[2]姚斯.接受美学和接受理论[M].辽宁出版社,1987.

第9篇

中学阶段,化学可分为有机与无机两大块,结束无机化学的学习,同学刚接触到有机化学,兴趣很浓。这时候,是再一次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最佳时期。也是进行学习方法与学习能力培养的最佳时期。在教完甲烷、乙烯、乙炔之后,我就总结出有机化学学习的一般规律与方法:结构性质(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用途制法(工业制法、实验室制法)一类物质。

比如“乙烯”这一节的教学,我就打破书本上的顺序,先讲乙烯的分子结构。介绍乙烯分子的结构时,先由分子组成讲到化学键类型、分子的极性、空间构型;据碳原子结合的氢原子数少于烷烃分子中碳所结合的氢原子数引出不饱和烃的概念,得出乙烯是分子中含有碳碳双键的不饱和烃。再由其结构看其物理、化学性质,展示一瓶事先收集好的乙烯气体,让学生从颜色、状态、气味、溶解性、密度、毒性等几个方面来思考;根据乙烯结构中化学键的特征——双键容易断裂讲乙烯的特征化学反应——加成反应、加聚反应,根据绝大部分有机物易燃烧的性质讲乙烯的氧化反应(补充讲乙烯能跟强氧化剂发生氧化反应)。再由乙烯的物理、化学性质来讲其用途并结合实际生活中的事例。如作有机溶剂(物理性质)、制造塑料和纤维(化学性质)等。最后对这一类含有碳碳双键的烃。介绍其物理、化学性质的相似性和递变性。

以后几节的教学,我都反复强调这样的学习方法:结构性质用途制法一类物质。到了讲烃的衍生物,我请同学自己站起来阐述这样的研究方法,我顺着这样的思路一点一点地讲下去,很清晰。学生自己掌握,复习时也就感觉到有规律可循、有方法可用。有机化学其实很好学,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学习方法,时时提醒学生。以后就是进入高一级学校,有机化学的学习与研究也采用的是同样的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激发了他们学习与探索的兴趣。

二、教学过程与能力培养

1自学能力的培养

适应于有机化学的特点,在教学学习方法和知识的同时,我还加强了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在学生基本上都掌握了有机化学的一般学习方法的基础上,我让学生自己阅读教材。自己总结。比如“乙醛”这一节,通过约20min的阅读,我就请同学自己列提纲,然后复述,重点围绕“乙醛的组成和结构是什么?有哪些物理性质(展示样品)、化学性质?由这样的物理、化学性质决定了它有哪些重要用途?工业上如何制取?这类物质(如甲醛)有哪些物理、化学性质?”进行教学,通过这样的训练,我觉得学生不但强化了方法,更培养了能力,特别是自学能力。

2观察能力的培养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在有机实验的过程中,我时时提醒同学要细致、全面,而且要有思维。比如实验室制取乙烯时,加药品的过程,温度计的摆放,实验中烧瓶、集气瓶内的变化,为什么要加石棉网、碎瓷片等等都应特别重视,不但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3动手能力的培养

在强调观察、思维能力培养的同时,我还特别注重动手能力的培养。比如演示完乙醛的银镜反应和乙醛与氢氧化铜的反应后。我就请两个同学来演示用甲醛代替乙醛的同样反应,要求其他同学注意观察并指出其错误。在演示完乙醇与钠的反应实验后,要求同学做钠与水反应的实验。有的同学竟用大块的钠并用手去拨。通过这些课堂实验,课堂上及时纠正错误,学生感受颇深,他们自己做实验时就很动脑筋,也很规范。提高了他们的动手能力。

4记忆能力的培养

人类没有记忆就没有智力活动可言,“不记则思不起”,没有记忆,思维、想象、创造就失去了基础化学是半记忆性学科,同样的教,同样的学,有的同学就是学得好,究其原因,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记得牢。因此在有机化学教学与复习中。我就重视记忆方法、记忆能力的培养。如:银镜反应生成物的配平。我就教学生“一二三”记忆法,即一水二银三氨;醇、醛、酸、酯的教学与记忆,我就提醒同学根据分子中官能团的异同对比记忆其化学性质:我还提醒同学根据实验现象进行记忆,如乙醛与氢氧化铜的实验有红色沉淀物(Cu2O)生成以帮助记忆这个反应。

总之,在有机化学教学中反复强调“结构性质用途制法一类物质”的学习方法,并对自学能力的培养、观察能力的培养、动手能力的培养、记忆能力的培养来提高教学质量。从而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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