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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市场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7 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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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市场论文

第1篇

商业银行在实施贷款风险管理过程中自行开展的客户信用评级和贷款信用评级称为内部评级。目前,我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已相对完善,并广泛运用于具有较大规模的大中型企业信贷实践中。然而,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交易,传统的银行内部信用评级则显得效率不足。同时,一些规模较小、技术能力较弱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仍未完全建立起内部评级体系,使得具有广阔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信贷市场始终无法得到有效拓展。信用评级产品批量化买断的交易模式是指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借款需求,由评级机构为银行量身定制批量化处理的外部评级方案,从而与银行的内部评级进行有效对接,采用由银行付费并独家买断信用评级产品的市场化交易模式,见图1。在具体的操作中,银行有权监督评级机构的评级过程,并对存有异议的事项提出疑问,必要时可要求重新评定。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将作为银行向借款企业授信的参考依据,或更进一步地将外部信用等级直接与企业的授信额度挂钩,减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与传统信贷调查和银行内部信用评级相比,外部信用评级具有专业化、标准化、中立性等比较优势,能够大幅提高银行审批中小微企业贷款请求的效率,并有利于银行做出公正的贷款定价。由银行付费的市场化交易模式彻底改变了由评级对象付费这一错位的委托关系,使评级结果的客观性得到保障;同时,对评级机构信用评级产品的独家使用权也去掉了评级信息这一公共产品的特征,保障了银行独家使用该信息的权益,避免了他人“搭便车”的行为。为保证评级产品的质量,双方还可约定具体条款予以约束,明确评级机构的责任机制。若评级机构出具的评级结果严重失真并存在明显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银行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若评级机构在评级过程中不存在失当行为,银行发生贷款损失时,评级机构可退还该笔评级费用,并有义务协助银行进行贷款追收,提供追收方案。评级机构是根据现有资料,对被评级对象在未来的偿债能力意愿进行预测或判断,具有时间的有效范围。由于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评级对象在不同时点上可能符合不同的信用级别,客观上很难判断评级结果的对或错,因此,不能对评级机构采取与会计师相同的追责方式。退还评级费、提供贷款追收支持的责任机制则更有利于发挥评级机构的人力资源优势,弥补贷款损失,也更有利于形成评级机构与银行的长效合作机制。这种模式中,评级机构因承担了借款企业的违约风险,对信用产品的定价应纳入风险溢价,以P=r(CH-CL)+CH作为信用评级产品价格的下限。

(二)评级机构民事责任机制构建

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延促使人们重新审视信用评级机构的民事责任。美国监管部门开始加强金融监管和强化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这对于我国的信用评级行业民事责任的构建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目前我国涉及信用评级方面的法律法规整体性差,可操作性不强,相关制度仅散见于《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配套的法律法规中,缺乏专门规范信用评级机构的基础性法规[5]。于是就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当评级机构的评级信息出现差错时,该如何认定受损方与评级机构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评级机构将为此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受损方又可以获得哪些损失赔偿?因此,评级机构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中,可通过直接签订协议明确评级机构民事责任的形式,更好地保护信用评级产品使用者的权益。具体说来,评级机构存在过错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一旦评级机构提供了瑕疵服务致使产品使用者受损,无论评级机构的过错是故意或过失,亦无论过失是重大还是一般,评级机构均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评级机构不存在主观故意过错,评级过程和方法严格依照双方协议和评级标准而产生的不良贷款,可依照补偿性赔偿原则,由评级机构对受损方的实际损失做出补偿;对于评级机构未尽合理义务,如评级机构的评级信息存在严重失真或明显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等行为造成的损失,评级机构除做出补偿性赔偿外,还要接受超出实际受损金额的惩罚性赔偿。在这种协议框架下,信用评级机构可能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其运行中的不确定性也随之增加,甚至面临破产危机。信用评级机构必须强化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执业素质,从而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报告。这就形成了对建立声誉资本的投资。

(三)植入保险机制的信用评级责任机制

第2篇

内部控制质量通过影响信息风险和经营风险,从而影响债权人判断上市公司债务契约的违约风险或债务人的还贷风险,进而影响上市公司债务资本成本的高低。Schneider和Church(2008)调查搜集了111名信贷员提供的数据,发现他们对公司的信用评级受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影响。研究表明,负面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会降低财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保证程度,且对信贷方的判断产生负面影响,进而会增加公司债务融资成本。2011年集中出现的三篇实证文章足以说明了这一话题已经成为研究热点。DhaliwalD.etal(.2011)检验了首次执行SOX法案404条款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与公司债务成本变动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平均来说,如果公司披露了重大缺陷,将会增加其公开交易债券的信用风险。同时,他们还检验了信用评级机构或银行的监管对此产生的影响。Kimetal(.2011)将遵循SOX法案404条款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借款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比较了有内部控制缺陷和没有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间债务契约的不同特征。研究发现,在控制了其他已知的债务契约条款的影响因素后,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的贷款利差要比没有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高28个基点。其次,内部控制缺陷更为严重的公司要支付更高的贷款利率。第三,债权人强加给内部控制有缺陷公司更严格的非价格条款。最后,通过对公司内部的分析发现在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后,银行会增加贷款利率,而当公司对以前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补救之后,其贷款利率又会降低。CostelloandWittenberg-Moerman(2011)采用SOX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来度量财务报告质量,研究发现,当公司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债权人会减少使用财务契约使用和以财务比率为基础的绩效定价条款,取而代之的是采用价格和证券保护及信用评级基础的绩效定价条款。同时,也发现因内部控制缺陷而改变债务契约设计显著异于财务重述,后者更强调对管理人员行为的严密监管。Kimetal(.2011)和CostelloandWittenberg-Moerman(2011)都采用银行贷款利差检验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对企业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与美国强制披露的制度背景不同,至2012年前我国内部控制审计及其披露尚处于自愿性阶段。这就为研究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的自愿披露如何影响资本成本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和数据支持。国内对于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的自愿披露与资本成本的相关研究刚刚起步。吴益兵(2009)以2007年度A股自愿性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初步得出了内部控制审计信息能够降低企业资本成本的结论,但其仅仅使用一年的数据为样本,而且权益资本成本求解中存在对公式理解的某些偏差。方红星和施继坤(2011)以2009—2010年沪市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数据和PEG模型,检验在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环境下,上市公司自愿性内部控制鉴证是否会影响权益资本成本。研究发现,上市公司披露的自愿性内部控制鉴证信息能够发挥信号功能,显著降低其权益资本成本。张然和王会娟等(2012)以2007—2010年期间深沪主板上市的A股公司年度报告或独立公告中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鉴证报告为对象,研究其披露是否会降低公司的加权资本成本。研究表明,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司资本成本相对较低,且进一步披露内控鉴证报告的公司资本成本更低。但他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度量权益资本成本,进而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公司资本成本的变量,这可能混淆了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的自愿披露对权益资本成本和债务资本成本不同的作用路径,同时没有区分由于投资者和债权人在信息搜集和处理能力方面的差异而对资本成本产生的不同影响。通过对既有文献的梳理分析发现,目前还没有研究系统地探讨自愿性内部控制审计披露对债务资本成本的影响。

二、假设提出

内部控制有效性对于公司财务信息可靠性及经营风险控制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林斌和饶静,2009)。在非强制内部控制审计环境下,高质量公司主动聘请外部审计的行为可以视为一种旨在提高自身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报告可靠性和信息质量披露策略的自愿承诺。内部控制质量越高的公司越有可能基于信号显示的意图披露由外部审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弥合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与此同时,借助自愿审计的可靠承诺对于外部利益相关者而言是有信息价值的(DiamondandVerrecchia,1991;LeuzandVerrecchia,2000)。在债务缔约情况下,自愿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减轻银行机构面对的事前信息不对称并降低事后债务监管和再谈判成本,从而有助于债务缔约(JensenandMeckling,1976;Bharathetal.,2008;Kimetal.,2009)。一方面,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供合理保证,提升信贷决策所依赖的信息质量,有助于银行机构更加准确地估计公司价值和未来现金流,正确评价公司的还贷风险及履约情况,从而降低银行面临的信息风险。已有研究表明,高质量的信息披露能够有效地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缓解公司面临的债务融资约束。信息质量高的公司更容易获得银行借款(徐玉德和李挺伟等,2011)。因此,银行会降低发放给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贷款所要求的风险溢价,进而降低公司的银行借款成本。另一方面,高质量内部控制意味着公司处于良性健康的运营环境和有效监控之下,有助于公司控制其经营风险并降低管理层滥用或侵占公司现金流的发生概率(Lambertetal.,2007),保证其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有利于实质性地降低银行对公司还贷风险的估计水平,从而降低这类申贷公司的借款利率。由此提出本文的基本假设:假设H1: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的前提下,与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相比,自愿披露正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银行借款成本显著较低,即自愿披露正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更容易从银行获得利率较低的银行贷款,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银行借款成本间存在负向关系。StiglitzandWeis(s1981)指出在不完全信息市场上存在着信贷配给现象①。在现行的贷款利率下,不是所有的贷款申请人都能如愿地获得贷款。公司具有良好的政治关联(politicalconnection)和银企关系会使其更容易或以更低利率获得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的贷款(LaPortaetal.,2002;Sapienza,2004;KhwajaandMian,2005;杜颖洁,2013)。国有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政府控股的公司通常处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肩负着基于战略和社会因素考虑的政策性负担(林毅夫、李志赟,2004)。政府作为这些公司的“父母”,当其陷入困境时,必然会多方救助,以补偿其所履行政策性负担。而所有权结构也决定了国家必须承担这些公司经营失败的责任。这就为国有公司的银行长期借款提供了“隐性担保”。因此,产权性质作为上市公司的一个外显特征,能够直接为银行机构所感知,从而正面引导银行机构对国有上市公司的违约风险水平做出乐观估计,认为国有上市公司发生贷款到期违约的概率更低,在利率定价上会给予其优惠。而国有产权提供的这种隐性担保可能会削弱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债务契约中的信号传递作用,使得银行机构忽视其对国有借款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足够关注。但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而言,由于缺乏隐性担保,银行机构在进行信贷决策时,不得不更加关注上市公司所释放的内部控制信息,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正常释放公司内部控制高质量的积极信号。由此,我们提出如下假设:假设H2: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的前提下,与国有上市公司相比,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降低银行借款成本的作用更为有效,即国有产权会削弱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银行借款成本间的负向关系。

三、研究设计

(一)银行借款成本的度量资本成本可以分为事前资本成本和事后资本成本。银行借款的事后资本成本是指企业为筹集和使用银行贷款而实际付出的代价,包括筹资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用,以及在使用过程中支付的资本使用费(即利息支出)等。ZouandAdam(s2008)采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年平均长期借款+年平均短期借款)来表示公司的债务融资成本,Sanchez-BallestaandGarcia-Mec(a2011)采用公司实际支付的利息费用/有息借款总额的比值度量公司的债务成本,姚立杰、罗玫和夏冬林(2010)和Kimetal(.2011)则以利息支出/当年平均债务总额作为银行借款债务成本的变量。借鉴李广子和刘力(2009)、PittmanandFortin(2004)、蒋琰(2009)等的前期成果,魏志华,王贞洁等(2012)采用两个指标来度量债务融资成本:一是利息支出占比,等于利息支出/公司总负债;二是净财务费用占比,等于净财务费用/公司总负债,其中,净财务费用等于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和其他财务费用之和;长短期借款平均余额等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期初和期末的平均额。银行借款的事前资本成本是指银行机构对拟贷款企业放款时借贷合同中确定的贷款利率。胡奕明、唐松莲(2007)在其研究中手工收集了上市公司年报附注中披露的当年每笔新增短期或长期贷款的明细信息(具体包括借款金额、起止时间和年利率水平等),采用公司当年所有新增短期和长期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水平度量银行借款成本。祝继高、陆正飞和张然等(2009)也采用胡奕明、唐松莲(2007)同样的方式度量银行借款融资成本,为了保证获取的样本借款信息更加完整,他们还将国泰君安(CSMAR)中国上市公司银行贷款研究数据库提供的银行借款公告信息与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手工收集的银行借款信息进行整合。从上述文献的梳理来看,银行借款融资成本度量方法可以归纳为两类:一是事后存量计量法,二是事前流量计量法。前一种方法没有严格区分上市公司的负债来源,度量上有失针对性,后一种方法则着眼于动态决策过程。在财务决策中,债务成本指的是新债务成本即新筹债务的增量成本,而不是现有债务的成本。一般来说,新债务的成本均不同于现有债务的成本。由于本文立足于银行借款私有债务市场,考虑到本文的研究目标及前文分析的信号显示作用机制,银行借款的事前资本成本都更符合本文研究需要。另外,从财务学意义上看,资本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即列示在资本负债表右方的长期负债①和所有者权益(刘淑莲,2012)。因此,在研究银行借款成本的过程中,本文从资本成本视角出发仅考察上市公司的长期银行借款成本。本文借鉴胡奕明、唐松莲(2007)和祝继高、陆正飞和张然等(2009)的做法,考察银行在向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发放新增长期贷款的决策中,有无考虑最近一期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是否给予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以较低的利率定价?因此,某一上市公司的年度银行借款成本可以由其当年所有新增长期借款按照借款金额比重求得的加权平均年利率水平来替代,具体测算方法可以表示为。

(二)模型设计和变量定义在明确银行长期借款资本成本度量方法后,为了检验本文的研究假说,本文构建了如下模型,以考察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其长期银行借款成本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考虑到自愿披露与资本成本间可能存在的自选择偏误或内生性问题,我们采用解释变量滞后一期的技术方法,相信能够较好地克服可能存在的自选择偏误或内生性问题。1.被解释变量在模型2中,被解释变量为Cod,表示某一上市公司的年度银行借款成本,是以当年所有新增长期借款按照借款金额占当期全部长期借款金额之和的比重测算求得的加权平均年利率水平,如式(1)所示。2.解释变量解释变量为ICA,表示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披露了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哑变量,如果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取值为1,否则为0。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如果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发挥信号显示的作用,显著降低上市公司的银行借款成本,那么解释变量ICA的系数符号应该显著为负。3.控制变量首先,借鉴PittmanandFortin(2004)、Kimetal(.2011)、李广子和刘力(2009)、蒋琰(2009)、姚立杰、罗玫和夏冬林(2010)以及魏志华和王贞洁(2012)等关于上市公司债务资本成本的研究文献,本文控制了公司规模(Size)、负债比率(Lev)、固定资产担保比例(Sec)、成长机会(Growth)、盈利能力(ROA)、资产周转率(Turnover)、现金流量(Cash)、第一大股东持股比率(One)、年报审计意见(Ao)等因素对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成本的可能影响。其次,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01)》规定,自2001年以来持续对上市公司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评,形成A(优秀)、B(良好)、C(及格)和D(不及格)四个等级,并纳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在其网站上公开。国内一些学者将这一信息披露考评作为信息质量的替代变量,考察其对债务融资约束和融资成本的影响并获得了经验数据支持(徐玉德、李挺伟和洪金明,2011;魏志华和王贞洁等,2012)。因此,为了控制其他信息披露对银行贷款决策的可能影响,本文对深市信息披露评级(Is-core)也进行了控制。最后,考虑到宏观环境和行业差异可能对银行进行贷款定价决策的影响,在该模型中本文也对行业和年份设置了虚拟变量加以控制。具体的变量定义与预测符号详见表1。

(三)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选取2008年—2011年深市A股(不包括创业板)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数据筛选的具体过程如下:第一,首先确定银行长期借款成本。对于银行借款明细(主要包括借款金额、起止时间和年利率等)信息披露不全的公司予以剔除;在银行长期借款信息整理过程中,若采用浮动利率、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确定贷款利率的均以当期中国人民银行的对应年限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准,若采用SHIBOR、EURIBOR、HIBOR或LIBOR①加基点确定贷款利率的,由于相关基准数据难以获得,同时为保证数据间的可比性,对此均予以剔除。第二,由于ST公司在监管政策和披露要求上与其他上市公司不同,因此本文剔除在此期间被ST的上市公司,以保证样本性质的一致性。第三,由于本研究需要用到上一年度的财务数据和内部控制信息,故剔除IPO当年的上市公司。第四,由于研究过程中需要公司2007年—2010年的财务数据,故剔除在此期间财务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第五,为消除极端值影响,对主要连续变量指标进行上下1%分位数的剔除处理。经过上述筛选和整理过程,最终得到949个公司/年样本,其中,研究期间样本的各年分布依次是:2008年186个,2009年278个,2010年250个,2011年235个;从是否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来看,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有265个,占样本总体的27.9%,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有684个,占样本总体的72.1%;从样本公司的产权性质来看,国有产权公司样本有558个,占样本总体的58.8%,非国有产权公司样本有391个,占样本总体的41.2%。本文采用SPSS17.0、STATA11.0和Excel2003等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回归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全部来自于万德(Wind)资讯金融数据库,银行借款公告信息和实际控制人数据均来自于国泰君安(CSMAR)数据查询系统。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信息通过阅读上市公司2007-2010年财务年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进行手工搜集、整理而获得。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取自于巨潮咨询网,深市信息披露评级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值得特别说明的是,根据本文的研究目标和数据需要,笔者手工收集整理了2008年-2011年深市A股(不包括创业板)非金融类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每笔当年新增长期有息银行贷款的起止时间、利率水平、借款金额以及借款条件。由于国泰君安(CSMAR)数据查询系统中的中国上市公司银行贷款研究数据库搜集汇总了上市公司的银行借款公告,为了尽可能获取较为完整的上市公司银行借款信息,本文将该数据库中提供的银行借款公告信息与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手工收集的银行长期借款信息进行整合,并剔除重复的信息①。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2报告了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组和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组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银行借款成本Cod来看,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均值和中位数分别是5.760和5.605,低于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的均值5.990和中位数5.760,这说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可能会发挥信号释放的功效,降低其银行借款成本。从控制变量来看,与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相比,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其有形资产的担保比率(Sec)、盈利能力(ROA)、资产周转比率(Turnover)、成长能力(Growth)和现金流量(Cash)的均值和中位数都显著较高,表明这类公司有相对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为进一步验证被解释变量银行借款成本Cod按照ICA分组的组间差异的显著性,本文着重对其进行了全样本组间差异检验,具体包括独立样本T检验和Mann-WhitneyU检验。如表3所示,在独立样本T检验中,两组的均值之差为0.230(5.990-5.760),且在1%水平下显著;在非参数检验Mann-WhitneyU检验中,两组的中位数之差为0.155(5.760-5.605),且也达到了1%水平下显著。上述分组差异检验的结果表明:自愿披露正面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其银行借款利率显著低于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这说明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发挥信号显示的作用,显著降低上市公司的银行借款成本,因而假设H1得到了初步验证。

(二)相关性分析表4列报了各变量的Pearson和Spearman相关分析矩阵结果。从相关系数分析来看,不难发现:(1)对于解释变量来说,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否(ICA)和银行借款成本(Cod)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091和-0.070,并分别在1%和5%水平下显著;(2)对于控制变量而言,Stat(e产权性质)、Siz(e公司规模)、Se(c担保比率)、Turnove(r资产周转率)、Cash(现金流)和Iscor(e信息披露考评)与Cod(银行借款成本)之间都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说明在回归模型中有必要对上述变量加以控制;(3)从相关系数数值大小来看,各个变量之间的Pearson和Spearman相关系数均小于0.5,因而多元回归中的多重共线性影响可以忽略;另外,从多元线性回归结果表4中的VIF值均不大于2来看,本文构建的模型也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从整体来看,单变量分析结果基本与理论预期相符,但由于尚未控制其他变量的影响,故还需进行多元回归分析才能得到更稳健的经验证据。

(三)多元回归分析为了验证假设H1,本文选择全样本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在回归过程中,由于ICA和Iscore都可能成为银行进行贷款决策考虑的信息因素,这里采用逐步进入回归方程的方式以便于更加细致地考察这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通过该表可以看到:首先,将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披露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虚拟变量ICA加入到回归模型中,回归结果列(1)显示ICA的回归系数为-0.129,且在10%水平下显著。这说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向商业银行机构传递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和信息质量可靠的积极信号,有利于银行更准确地估计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违约风险,从而降低银行机构信贷决策面临的信息风险。因此,银行机构会给这类公司发放利率更低的长期银行借款。其次,将深市信息披露评级Isocre也加入到回归模型中。回归结果列(2)显示,ICA和Iscore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121和-0.085,且都在10%水平下显著。这说明,银行机构在进行贷款决策时会全面考虑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能够传递上市公司信息质量的自愿披露和官方评级都会给予定价,该回归结果与本文的理论预期相一致。自愿披露正面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的信息不对称,进而向外界传递自身高内部控制有效和信息质量可靠的积极信号,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假设H1得到验证。从控制变量来看,产权性质(State)在全样本回归分析中的系数分别为-0.166和-0.165,且达到5%水平下显著,说明与国有上市公司相比,非国有上市公司承担了显著更高的银行借款成本,这一结论与李广子、刘力(2009)及魏志华和王贞洁等(2012)的实证研究相一致;年报审计意见在上述全部回归分析中均不显著,其可能的原因在于:从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统计分析发现,949个样本总体中只有28个公司/年样本获得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到样本总体的3%。这说明除年报审计意见外,银行在进行贷款决策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有助于显示和判断上市公司质量的信息来源。模型在两个回归方程中的调整后R2分别达到34.1%和34.5%,说明该模型拟合优度较高,具有很好的解释能力。为了验证假设H2,借鉴方红星、施继坤和张广宝(2013)的做法,本文将样本进一步划分为国有上市公司组和非国有上市公司组,分别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并采用Bootstrap测试进行组间回归系数差异检验。从表6的列(1)和(2)可以看出,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银行借款成本之间都呈现负向相关关系,但在显著性水平上却存在差异,国有上市公司子样本组中ICA的回归系数为-0.091,没有通过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水平测试;而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子样本而言,ICA回归系数达到-0.130,且在10%水平下显著。但两组回归系数差异仅为0.030,经由Bootstrap测试得到的经验P值为0.126,没有达到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水平。这说明本文的经验结果并不支持产权性质对于两者之间负向关系的显著影响。这可能与银行机构对借款人信用和还贷风险的评价能力有关,还有待于今后大样本经验分析的进一步验证。

五、稳健性检验

为了保证研究结论的稳健,本文采取以下三方面稳健性检验:一是,本文选择有息长期银行借款为研究对象,由于银行长期借款利率没有小于零的情形,是典型的“删失数据”(CensoredData),因而借鉴魏志华和王贞洁(2012)的做法采用Tobit回归分析重复前述研究,经验结果基本不受影响,具体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ICA(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系数在全样本及非国有上市公司的三个回归模型中均与Cod(银行借款成本)达到10%水平下的显著负相关。二是,以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为研究样本,按照所属行业、资产规模等指标,采用1:1匹配方式进行配对研究(回归结果略),经验结果基本没有变化。三是,由于949个样本总体中仅有28个公司/年样本的财务报表审计意见获得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为防止某一特征所带来的样本构成差异对本文研究结论产生的影响,将获得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8个样本予以剔除,并重新进行了回归分析(回归结果略),研究结论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通过上述敏感性测试发现,本文的研究结论是稳健的。

六、研究结论与启示

第3篇

(一)聚敛功能

由于资源和资金分配的不均衡,在任何时刻都存在着资金的盈余方和资金的短缺方,资金的盈余方有很强的投资需求,资金的短缺方有很强的筹资需求,金融市场多样化的金融工具以及其灵活多样的交易形式,高效的运作机制满足了不同的投资者和筹资者的需求,金融市场强大的吸引力使众多的闲散资金闻风而来,经过金融市场的运作以后,投资者的资金转化成了筹资者的资本,小规模的闲散资金转变成了大规模的生产资金,金融市场的聚敛功能使资金在时间和空间上重新进行分配,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了交易成本。

(二)配置功能

中国有句俗话说的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里的水可以看成是资金,资金的逐利性使资金总是寻找价值洼地,以便获得高额利润。所以说资金总是“流向”那些最有发展潜力,最能为投资者带来最大利益的产业和行业。以货币资金为交易对象的金融市场在利率机制的引导下,在交易者的互相竞争中很好的放大了资金的这一特点,金融市场的配置功能使有限的资金在利益的驱使下被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大家都知道美国的硅谷已成为世界各国高科技聚集区的代名词,很多年轻有为的创业者们在这里留下了自己的身影,但是如果没有美国的风险投资者们对于这些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仅仅靠着创业者的一腔热血与热情,是缔造不了硅谷神话的,正是由于风险投资者们大胆的对于未来的投资才换回了一个又一个创业奇迹。中国百度的创始人李彦宏就是在风险投资的帮助下才得以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2005年8月百度已经成功在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上市。

(三)调节功能

调节功能。首先,金融市场具有直接调节作用。在金融市场大量的交易中,投资者为了确保获得高额的回报,在进行交易之前,一定会利用一切信息对投资对象进行客观的分析,从而做出投资决策,只有符合市场需要、效益高的投资对象,才能获得投资者的青睐。而且,投资对象在获得资本后,只有保持较高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发展势头,才能继续生存并进一步扩张。否则,它的证券价格就会下跌,继续在金融市场上筹资就会面临困难,发展就会受到后续资本供应的抑制。一个成熟的金融市场总是能够通过证券价格的上升与下跌准确反映出企业的盈亏状况,进一步引导投资者的资金流向效益好、有增长潜力的微观经济部门,因此,金融市场通过其特有的引导资本形成及合理配置资源的机制首先对微观经济主体产生影响,进而形成一种对宏观经济的自发调节机制。例如,2011年,中国的双汇集团因为“瘦肉精”事件一度成为关注的焦点,其违背社会道德的做法,也在金融市场上得到了体现,其股票价格连续两天跌停,使双汇集团的形象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也逼迫双汇集团不得不立即采取行动进行挽救。其次,金融市场的存在及发展,为各国政府实施对本国宏观经济的间接调控提供了条件。当一国经济出现过热或者过冷的现象时,中央银行就要通过实施货币政策来对本国经济的发展进行影响,主要依靠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和利率等政策工具进行宏观经济调控。这些政策都必须要借助于金融市场才能发挥效果,只有通过金融市场的传导才能对各微观利益主体产生影响。此外,财政政策的实施也越来越离不开金融市场,政府通过国债的发行及运用等方式对各经济主体的行为加以引导和调节,并提供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手段,也对宏观经济活动产生着巨大影响。

(四)反映功能

第4篇

现代农村信贷市场的需求主体实质上就是农村实体经济主体,其构成主要是从事农村经济活动的农户,农村企业和农业产业代组织。从需求主体使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我国的农村信贷需求可以概括地分为农村生活需求、农业生产需求以及农民发展需求这三个层面。农民生活需求属于农民家庭生活对货币的需要,但由于农户属于生产生活的综合体,使得农业生产需求和农民生活需求经常性地交织在一起,而表现为农户的信贷需求;农业生产需求主要针对的是农户经营以及小规模农业生产组织在农业生产上的货币需求,是一般意义上农村信贷需求的核心内容;农村发展需求是从宏观社会发展角度出发的一种对农村信贷需求的总括,含义上侧重于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教育和社会文明的提高等社会综合层面,是农村社会发展对公共产品的需求。

具体来说,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需求主要来自以下方面:第一,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需求。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农业规模化经营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起来的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近年来正处于创业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十分旺盛;第二,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及原有设施的“康复”所产生的资金需要。目前水利工程设施除了满足机械化,规模化生产需要新建的以外,不少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功能日渐萎缩,加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水利设施急需维修,而仅靠信用社的小额信贷无法满足;第三,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的农用机具购置所产生的资金需求。随着先进生产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农业、农村和农民对先进农用机具的资金投入越来越大。据调查,农户从事农、林、牧、副、渔虽然职业有差别,但投入资金很大一层都用在生产加工技术或设施上,农用机械所需资金仍有不小缺口;第四,农村日益增长的消费性资金需求增加需要融资解决。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普遍提高。农民对住房消费、医疗、子女教育、交通和通讯设施,以及家庭设备等方面投入增多,资金需求快速增加。

二、农村信贷市场存在问题

由于农村信贷市场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国家政策的制约作用,我国农村信贷市场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1.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单一,信贷供给能力不足。“二元经济”结构中,政府以城市工业优先发展为理由低成本地吸取农村剩余资金,造成农村信贷资本外流,使农村信贷供给先天不足,统计数据显示,国家财政支农比重仅占财政总支出的15%以下,农业贷款也仅占贷款总额的5%多一点。政府对农村自由资金流通的管制措施使农村信贷市场的发育和信贷资本的供给受到严重挫伤,进一步抑制了农村信贷市场的资金来源。近年来,由于国有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商业化运行,在“三性”经营原则下,四大国有银行逐步撤离了乡镇的经营网点,特别是本来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农业银行逐步撤离了镇一级的营业网点,使本来资金融通不便的农村在发展中贷款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以信用社为主的单一的正规金融机构的局面也更加凸显。

同时,在利润目标的驱使下,众多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保险,邮政储蓄等正式的金融机构实质上并未履行农村金融资金供给的责任:全国性商业性银行在农村是存多贷少;城市商业银行规模有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际上只是粮棉油的银行,还没有深入到农村的各个环节;农业银行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很多业务已经从农村基层转移;邮政储蓄只存不贷;保险和担保发展缓慢,这让信合不堪重负。

2.信贷的风险控制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农业本身具有的弱质性、低利性和外部性的特征,使得涉农金融机构的运作存在高风险性。正规金融机构很难了解与应对农村生产活动中面临的各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市场风险,而相对于较小的贷款本金而言,运用的信贷成本太高,且高到难以用利率提高后的风险溢价去弥补。这种高风险与高成本并存的信贷市场,对于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性金融机构构成了很大的天然障碍。同时,在现行信贷政策条件下,担保抵押资产是否充足,是决定银行贷款的主要条件。由于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经营场所、产品和经营周期的特殊性,在涉农融资中往往不能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加上小额信用贷款主要是用于农业领域,而农业生产由于其容易受到自然资源、气候及市场等因素的多重制约的特点,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这就加大了农村信用贷款的风险。由于目前与农村信贷相配套的农业担保体系、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和农业保险制度尚未建立,信贷风险全部由贷款机构承担。

3.农村信贷市场效益差,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由于政策作用的限制,长期的低利率政策和利率不能正确反映信贷资本的供求情况,使稀缺的信贷资本不能按照效率原则进行合理分配,导致信贷资本的供求缺口和信贷资源分配上的官僚化和无效率。农村借贷尤其是小额的农户借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满足日常生活之需,这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生产性用途相悖。而此外,由于农村信贷市场的利率限制使信贷供给在较大风险的前提下利润回报极低,导致金融机构不愿意大量发放信贷。

4.借贷贷款成本高。由于农村信贷市场的需求主体是分散的小规模农户和大量的农村中小企业,他们对金融需求期限短、频率高、数额小,因此,金融机构对其服务的交易成本比较高。调查表明,由于缺乏有效的财务报表和数据资料作为参考,农村信贷员需要与农户进行较长时间交往才能采集足够的信息,用于判断是否提供信贷。由于贷款规模微小,正规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极度缺乏有关农村客户特点及活动的私人信息,信息采集的时间和成本很高。而从农户方面来说,贷款的手续费用高,贷款程序繁琐,也抑制了贷款的需求。同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除信用贷款以外,贷款都需要有经过认证的合适的抵押物,而要证明一个合适的抵押物,需要经过繁杂的手续,以及一笔手续费,农民的贷款金额小,而抵押物认证的手续费是按交易笔数算,因此抵押物认证的手续费相对显得很高,这就会影响农户的贷款需求。农村金融信贷成本过高,限制了信贷总量扩大;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小,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大户的需求,滞缓了产业规模化发展。由于小额农贷的管理成本高和风险较大,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大都成倍上浮甚至一浮到顶,使许多资金需求较大的农户被高成本贷款价格挡在门外。

三、发展农村信贷市场的政策建议

根据上文中对我国农村信贷市场所存在的问题分析可以得知,我国农村信贷市场组织体系尚未发育成熟,存在明显的功能不健全和脆弱性。从针对的问题出发,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完善和健全:

1.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农村信贷市场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1)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信贷市场主力军作用,利用农信社改革的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信社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2)引导农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进入农户小额贷款领域,要建立金融信贷对社区服务的机制,明确县域内各金融信贷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义务。结合商业银行的性质,应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力度。这类企业对充分利用农村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拓展农村内部就业空间具有重要作用。只要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都应当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信贷支持。(3)在对民间金融信贷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放开市场准入条件,吸收民间闲散资金,培育民间贷款组织,促进农村资金的回流。监管部门应努力把各类金融活动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后,原本服务农村地区成熟的信贷机构可以考虑向村镇银行等信贷机构转化。

2.稳步推进农村信贷利率市场化。现有的农村小额信贷市场除了农信社的贷款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2—3倍内浮动,央行特批的6省区试点地区可以在基准利率4倍内浮动,其余的只能按照商业贷款基本利率计算。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信贷机构应该制定适当的利率,以保证其短期和长期的持续经营。农村信贷市场的目标群体是低收入的农户和微小企业主,他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弹性较低,对应与农村信贷市场的高成本和风险层次的大跨度,放开一定的浮动利率空间有利于调动金融机构的放贷积极性。国际经验表明,只有在市场化利率条件下,小额信贷才能达到商业可持续。

3.建立以政策性保险为主,商业性保险为辅的保障型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主要由政府自接经营,或政府委托保险公司经营,保险公司只向政府收取管理费用而不以收取保费赢利。政府经营的目的是保障农业生产链条的持续,减小农业风险发生带来的损失,经营的原则必须是:低保费,高保障。针对保费收入不稳定的情况,可以预留部分支农补贴,转为保险基金,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应当按比例给予参保一部分保费补贴。同时,政府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机构进入农业保险领域,充分利用他们的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再者,便是加大宣传动员力量,提高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但最终必须依靠发展农村经济来提高农业保险的规模。

4.加强对农村信贷的风险防范。(1)加大宣传力度,培育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首先,相关金融机构应积极投身到诚信的宣传中去,通过各种形式,在社会上营造出诚信的信贷市场氛围。其次,工作人员要使农户明确农村信贷的性质和法律责任,使农户在思想上增强维护信誉、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再次,大力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增强农户的法律意识,使之形成讲信用的自我约束力。(2)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及时收贷。贷款的发放有一套自己的程序,要规范发放贷款的程序。(3)健全农户贷款的担保机制。建立信用档案,筛选优良农户。农村信用社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要严格根据农户的思想道德品质、资产、资信状况、家庭经济收入、偿还能力等情况,建立起健全的农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参考文献:

[1]黄祖辉,刘西川,程恩江.中国农户的信贷需求:生产性抑或消费性[J].管理世界,2007,(3).

[2]植凤寅.村镇银行带来了什么[J].中国金融,2008,(6).

[3]陈雨露,杨栋.国家农贷有效率吗[J].财贸经济,2007,(6).

[4]汪三贵,李莹星.印尼小额信贷的商业运作[J].银行家,2006,(3).

第5篇

论文摘要:现在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但是现在信用缺失的问题比较严重,尤其是对于银行的消费信贷。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消费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项目,但是在扩大贷款的同时,银行也将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本文着重研究商业银行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所面临的最根本的、最难以处置的风险—信用风险。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我国的个人信用和消费信贷的现状,然后说明了个人信用在消费信贷中存在的风险,最后提出了商业银行防范消费信贷信用风脸的对策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中贷款资产占的比重很大,贷款业务仍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业务。目前,我国消费信贷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住房信贷、汽车信贷、耐用消费品信贷、助学信贷等业务获得迅速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规模也逐渐增大,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信贷风险也相对提高,除客户道德风险及银行自身管理薄弱以外,相关法律不健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一些相关问题也使银行信贷风险不断加大,其中信用风险成为影响消费信贷发展的首要问题[1]。

一、个人信用在消费信贷中存在的风险

消费信贷业务中存在着很多风险,但是个人信用问题引发的信用风险严重的制约了消费信贷业务的拓展,影响了商业银行的发展。

(一)缺乏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的保障从个人信用风险管理的法律环境来看,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涉及个人信用方面的规定较少,没有一部专门法律、法规来调整个人信用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少数相关的法律,比如《担保法》、《贷款通则》、《合同法》等与个人信用衔接不够,针对性不强。另外,对于个人失信行为也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惩罚力度和惩罚方式。在配套政策方面,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账户制度等尚未出台,导致个人及其家庭的收入状况不透明,不但隐藏着严重的法律与道德风险,同时也使个人资信评估难以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广。

(二)个人信用体系的不健全但是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一直没有建立。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人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人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这就决定了我国大部分国民的个人资信状况差,这严重阻碍了消费信贷的推广[2]。在消费信贷过程中,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银行采用当面对证或上门察看等原始征询方式已经不能保证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此外,一些借款人由于收入大幅下降或暂时失业等市场原因,无法按期还款,尽管这种情况目前还不多,但随业务量扩大,相应的风险将呈上升趋势。

(三)银行自身管理薄弱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费信贷方面的管理经验,对同一个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资料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现国有各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人员身兼数岗,个人能力和自身素质不高,专业的信贷业务培训又比较少,使个人消费贷款的技术性要求较高的特点未体现在具体贷款业务操作中,比如对借款人的资信审查、抵押物评估、抵押权的设置等,都需要完备和规范的操作,需要具有专门知识的业务人员[3]。以上存在的问题已远远不能适应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需要,这对消费信贷业务的长远发展也将造成很大影响和制约。

(四)内部信用评级操作上相对落后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制定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不足:银行无法通过个人信用体系获得个人信用报告,唯一的选择就是进行严格的信用审查,这就对信誉良好的资金需求者也进行了不必要的资信审查,造成资源的浪费和低效使用,银行信息获得的高成本被转嫁到消费信贷者使用者身上,从而使消费信贷资金价格偏高,制约消费信贷的发展;作为资金需求者的消费者却因对银行可提供的消费信贷信息不灵以及繁琐的贷款手续,近乎苛刻的贷款条件和种种担保、抵押、保险审核而退步;缺乏反映评级对象将来的真实偿债能力的指标,没有什么具体的指标或是体系来跟踪反馈贷款人的真实偿债能力,主要还停留在申请贷款信息上以及主观经验判断上,这就使信用风险加大。

二、商业银行防范消费信贷信用风脸的对策建议

面对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发展过程出现的信用风险,商业银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尽快出台关于规范使用信用数据的法律法规目前尚没有其他对个人征信数据进行管理的政策法规,也没有对某些不可以向社会公开的个人征信数据的严格界定。但到目前为止,在许多政府部门管理的数据中,只有部分工商数据向社会开放。修改后的法律应明确规定,何种个人数据可以向社会开放、开放的方式、数据处理和传播的方式和范围以及时限等。另外应在强制性公开大部分信用数据的同时,确定必须保密的部分,以及确定信用等级的确立。有必要建立一个关于政府部门、企业和公民个人必须依法提供真实数据的法律或法规,并设置严惩提供虚假信息和数据行为人的条款[6]。

(二)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光靠银行自己本身是不够的,必须要提高全民的个人信用意识,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可以分两步走:先在银行内部以信用卡个人信息资料为基础,将其他各专业部门保存的个人客户信息资料集中起来,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数据库,使每个客户都有相对完整的信用记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总账户,个人与银行的所有业务均通过总账户进行。同时,加快建立国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第二步,由中央银行牵头建立一个股份制个人征信公司,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劳动力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搜集整理个人收人、信用、犯罪等记录,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者的资信情况[7]。

(三)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信用评价体系一般采用积分制,具体分成四个部分:①基本情况评分:包括个人的一系列情况,如出生年月、学历、职业、工作地点、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积分。②业务状况评分:在信用记录号下,每发生一笔业务,无论是存款、贷款、购买国债及其他金融债券、信用卡消费、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积分。③设立特殊业务奖罚分,如个人信用记录号下屡次发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规定期内弥补透支就可以获得额外奖分;个人贷款按期还本付息情况良好可以获奖分;若发生恶意透支,并且不按时归还所欠本息,就应额外罚分,甚至列人黑名单。④根据上述累积得分评定个人信用等级。

(四)培养先进的专业信用人才银行要集中力量培养专业信用人才,在最大范围内消除信贷信用风险。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是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体系,加强贷款后的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监控、风险监测分析的系统性和准确性,力争在短时间内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下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映滞后的状况。要进一步完善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几个环节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强化稽核的再检查和监督。

现在我国的消费信贷在商业银行中的比重比较大,必须有效的规避和防范信用风险,能否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关系到商业银行的兴衰存亡。商业银行在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前,可以先进入信用等级系统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查询。如此一来,银行便可以有效地掌控个人消费信贷,最大限度地规避信贷风险,使得消费贷款业务规范健康地稳步前行。

参考文献:

[1]陈杰.消费信贷业务的潜在风险及成因.浙江金融,2006,(3)

[2]黄小彪、黄曼慧.住房抵押贷款信用风险形成原因及对策研究.中国房地产全融,2004,(6)

第6篇

外资银行的区位选择

外资银行在我国的分布主要集中在三大经济圈和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并以这些城市为中心,向周边及中西部地区辐射:以京、沪、深为中心向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中西部地区辐射.但沿海大中城市仍是外资银行机构发展的重心,如上海、北京、深圳、大连等发达地区外资银行机构数目占所有外资金融机构数目的一半以上.因此外资银行在我国各地区的发展和各主要城市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其主要分布在投资回报率高、利润丰厚的东部沿海地区中心城市.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外资金融机构也陆续进入我国中西部地区.数据显示到2011年底,除、甘肃、青海和宁夏之外,外资银行在全国其他省区的48个城市设有营业网点,比入世前增加了28个城市.共有来自47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华设立机构.其中俄罗斯、瑞典、挪威、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为入世后首次设立营业性机构.因此外资银行在我国地域发展不均的状况将有望得到好转.

外资银行的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要深入了解外资银行近几年在中国的发展状况,我们首先应对外资银行的主要财务数据进行考察.有数据显示从2003年到2011年外资银行经营性机构从192家增长到383家,总资产分别从3330.5亿美元增长到21500亿美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分别为1.50%和1.90%.由此可见,外资银行的营业性机构和总资产的规模不断扩张,税后利润和市场份额稳中有升,不良贷款率较中资银行低,基本面健康,整体实力不断壮大,已经成为了我国信贷市场上一个重要力量.

外资银行对我国信贷市场影响的实证分析

本文通过对大量文献的阅读,数据的收集和实证的研究发现:外资银行的进入对国内信贷是有影响的,但影响不是太显著;对国内企业信贷的影响是复杂的,不同的时期外资银行对企业信贷的影响不同.

1模型的设定

根据Greenwald和Stieglitz(1990)提出的、信贷约束下的标准信贷模型,本文通过改造得到如下计量模型具体形式EC表示企业信贷,数据上近似于金融机构对非金融机构的债权,CAP为金融机构的自有资本额,DEP为金融机构吸收的各种存款之和,FBC为外资银行所提供的信贷总量,TC为存款性公司提供的国内信贷总量,GDP为国内生产总值.本文采用中国金融年鉴(2002—2011)、中国统计年鉴(2002—2011)和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报(2002.1—2011.1)的近70个样本数据,针对6个自变量2个因变量进行研究分析,得到下文将要分析的实证结果.

2回归方程分析

为验证外资银行提供的信贷对我国信贷总量和企业信贷的影响,本文运用Eviews7.0,并分别以CAP/GDP、DEP/GDP、DEF/GDP等为自变量,TC/GDP、EC/GDP为因变量进行了回归分析.下表是企业信贷主要影响因素的Eviews输出结果在对企业信贷的回归分析中我们发现,整个模型的拟合优度R2为0.99,F值为1709.22,模型的整体拟合效果较佳,各变量对模型整体影响显著,模型和各个参数的选择合理.除了外资银行信贷的一次项的t值为-2.66外,其他各解释变量的t值都接近2,同时外资银行信贷的一次项系数为负(-6.90),即外资银行信贷与企业信贷存在负相关关系,但外资信贷的二次项则与其存在正相关关系.在对本模型进行white检验和D-W检验时发现,在95%的显著性水平下,各变量之间不存在异方差性和自相关性.由此外,资银行信贷对中国企业信贷规模存在很大的影响,且影响的形式是先下降后上升的.

这一结果进一步的证实了WellerandSchertz(1999,2001),毛泽盛(2010)等人的研究结果,即外资银行信贷的增加初期可能会引起企业信贷的减少,当外资银行信贷占GDP的比重达到8.84%时,企业信贷将达到最小值,此后如果外资银行再增加信贷投放将引起企业信贷增加.对于国内信贷的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我们得到:调整的判定系数为0.99,F值为503.44,模型整体效果显著,但外资信贷变量一次项的t值仅为-5.66,说明外资信贷对国内信贷总规模的影响不太显著,对国内总的信贷规模影响不大.

第7篇

1、消费心理分析

近年来,随着国人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不再愿意被相同的生活状态所淹没,而开始选择适合自己的追求个性的生活和消费方式。而“定制产品”以其感性化和以人为本的特点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目前定制服装设计、定制家具设计市场的繁荣便足以证明。社会的不断进步使人们的送礼观念潜移默化地改变,人们更加注重礼品的艺术欣赏性,和其中包含的情感诉求。礼品的精神寓意更高于其物质价值。

2、市场现状分析

在发达国家,各种行业的公司通过互联网向全世界提供个性化服务,在国内,个性化服务还处于刚起步阶段,而目前使用最多的领域就是个性创意礼品定制。国内个性定制行业发展迅猛,以口杯网、卡当网、布袋网为代表的个性礼品定制电子商务如雨后春笋般崛起。但是它们远没有淘宝、京东具有知名度。虽然淘宝也兼营“私人定制”但它又不具有专业性,因此国内尚未出现具有行业代表性权威性的电商企业。富足的物质生活和市场的空缺使国内掀起个性定制业的蓬勃发展,把个性定制行业推向空前的高度,也引起诸如阿里巴巴等大型电商企业的加盟,网络上涌现了一幕幕资源合作的画面。

二、新媒体时代网络礼品市场需求分析

1、市场调查

为充分了解定制礼品行业的市场需求现状,以及人们对定制礼品的接受情况、消费情况等,针对不同区域的不同消费群体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大约63%听说过礼品定制,其中50%的人已经尝试过或对此感兴趣。在购买过此类产品的人群中,超过60%的人是在网络上购买的。选择在网络上购买的人比选择在实体店购买的人数略多。在价格方面,30%人选择50元以下价位,50%人群选择50~200元,极少数人选择200元以上。在产品服务中,超过一半的人选择愿意尝试在婚礼中定做个性漫画像请帖或相册。在印制照片和文字的产品中,选择印制照片的多为30岁以下年轻人,以情侣居多,因为此类产品主要较为张扬,符合现在年轻人追求个性美的特点。

2、市场定位

经过深层次的考虑和多角度的比较,礼品定制项目主要面向45岁以下,尤其是个性张扬的年轻人或保持浪漫和童心的中年人。这些消费群体比较倾向于追求个性化的生活品质,他们或为同学、朋友或长辈精心定制具有某种特殊含义的礼品,或为表白对象或终身伴侣定制深刻表达爱意的礼物。在以在校大学生和公司白领为主要针对顾客群体的同时,不能忽视商务礼品定制的市场空间。商务送礼不仅是一种良好的交流与沟通方式,同时一份恰到好处的礼品还能为企业获取更多的商业机会。据有关部门预测,目前我国商务礼品市场有超过600亿元的市场空间,并仍在以接近20%的速度增长。商务礼品市场的礼品构成状况较之个人礼品市场显然更加复杂,为此可开发用于品牌形象的展示和宣传的标志性礼品和用于日常的各种商务交际场合的交际性礼品以及周年庆典纪念品表彰会议、商务会议纪念品的商务礼品市场。

三、新媒体时代网络礼品市场营销分析

1、网络营销手段

(1)运用互联网技术做好广告宣传,打响自己的品牌,做好电子商务方面的工作。

(2)做好数据库营销。数据库营销作为一种可测度的广告形式,运用计算机技术使你能够实时准确地知道客户的反应以及反应的来源。这些信息将被用于扩展、调整或重新制定你的营销计划。

(3)做好SNS、视频网站上的广告宣传。目前SNS、视频网站已成为广大用户获得产品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对广大用户的购买行为具有重要影响,社区硬广告投放比例在不断下降,基于网络宣传的“软”营销正不断往主流方向发展。

2、现实营销手段

(1)优惠券策略。客户成功订购后,赠送给客户相应数量的优惠券,下一次在同一家购买时可抵一定金额,并规定期限,这样客户会在优惠券过期之前花掉,或赠送亲友。

(2)真诚为顾客服务,以私人定制为特色,首先了解所定做礼品的用途,不同用途的礼品定做要达到的目标不同,其具有的定做特色也不同,然后了解顾客需要通过礼品传递的信息,策划出符合顾客风格的礼品方案,最后制作出令顾客满意的礼品。

(3)建立良好的评价体系。广大互联网客户和消费者可以在电子商务网络的评价体系中积累自己的信誉,实现所有交易的透明化,让消费者买得放心。

第8篇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金融市场上呈现出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及因金融供给不足引起的金融需求不足状态,这些非均衡状态的出现,影响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于成熟的信贷市场来说,信息不对称是信贷市场上非均衡问题产生的基本原因,为了有效解决金融交易中的信息问题,本文从微观的“农村信贷合约”问题出发,探讨非均衡市场下农村金融的发展问题。

关键词:非均衡市场 农村金融信贷 农村信贷合约 关系型借贷

非均衡市场条件下农村金融发展的瓶颈

非均衡理论以不出清的市场为研究对象;强调数量调整而非价格调整;行为人拥有不完全信息和将来具有不确定性。不确定性问题是最重要的,直接影响着其对货币的作用以及交易者的行为等问题的分析和结论。

农村金融市场普遍存在着“惜贷”和“贷款难”的现象。农村金融缺位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主要矛盾如下:农村日益扩大的信贷资金需求与有限的信贷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单一的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与多元化、多层次的贷款需求之间的矛盾。农村经济越发展,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体系提供融资与服务的需求越强烈,同时,在单位存款、个人存款的增长拉动下,农村金融机构在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存在着大量的闲置资金和潜在的金融供给能力,因此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之间形成有效的对接是解决农村金融缺位的关键。农村金融领域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之间存在对接矛盾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从需求方来说,农村经济主体大多管理水平低下、财务制度不健全、经济实力弱、资产规模较小,再加上农村产权市场不健全,很难提供符合正规金融融资的抵质押物。同时农村经济体对贷款的需求往往又具有贷款时间短、贷款金额小、贷款频率高的特征,因此常遇到“抵押难”、“贷款慢”的问题。对供给方来说,农村金融业务具有客户零散、金额小、后期监管成本较高的特点,出于盈利和规避风险的考虑,农村金融市场一些商业性金融机构则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因此,农村金融领域普遍出现了需求和供应不能对接的金融抑制现象。

非均衡市场条件下农村信贷合约设计

(一)企业规模与信息的非对称程度以及融资方式的关系

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农村金融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农村金融的需求方(借款人)为了获得贷款,有可能有意隐瞒真实的信息,农村金融的供给方无法得知需求方的个人信息等真实信息。因此,在信贷合约签订前,不对称信息将导致信用市场中的逆向选择;在信贷合约签订后,容易导致信息优势方的道德风险行为。因此,在信息非对称情况下,商业银行为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金融市场上一般采用金融配给。在信贷配给中,被排除的主要是资产规模小于或等于银行所要求的临界抵押品价值量的中小企业,因为这类企业规模较小,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透明度低,信息的非对称性高。

(二)农村信贷合约设计

博格乌德尔等人将贷款技术归纳为四大类:财务报表型贷款、抵押担保型贷款、信用评分技术以及关系型贷款。财务报表型贷款适用于财务系统健全、信息透明度高的大型企业,一般情况下,中小微企业无法使用。抵押担保型贷款可以降低授信主体的资金风险,对借款人道德风险的发生有较好的抑制作用,但是农村产权市场不完善,中小企业缺乏有效抵押品,并且抵押担保贷款一般成本较高、办理时间较长,和农村金融的“短、小、频、急”不相适应。信用评分技术依赖于客户的信息系统以及客户信用信息的积累,其应用范围是农村金融将来的发展方向,目前使用并不现实。关系型贷款是银行依据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做出的贷款决策,这些信息不但包含了借款人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还包含了大量有关借款人的行为、品德、信誉等非量化信息,是一种能够评定的“软信息”,具有强烈的人格化特征。通过获取这些“软信息”,可弥补中小经济体因无力提供合格财务信息和抵押品所产生的信贷缺口,改善其不利的信贷条件。

关系型贷款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分析

(一)关系型贷款对农村金融的积极影响

1.贷款审批结构扁平化。农村金融需求方的显著特点在于其经营信息往往都是些难以量化、难以传递的软信息。如果按照对大企业的审贷模式,设立层级分明的审贷会,容易导致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出现信息流失和失真。由直接接触农村经济主体的客户经理来决定贷款的审批与否,就可以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保证贷款由银行里最了解企业的人来决定。权利和责任对等,能大大调动其进行风险控制和贷后管理的积极性。另外,农村金融需求方多用作流动资金,需求急迫。如果用传统的审贷会制度,难以适应农村金融需求方的需求。给予一线客户经理一定的贷款审批额度。使关系型贷款具有高效率的决策优势。

2.用人格担保代替抵押品。农村经济体的企业规模小,生产设备依靠租赁,自有固定资产少,流动资本占比较大,很难找到符合一般贷款要求的抵押品。如果严格贷款抵押条件,会将一大批有潜力的小企业拒之门外。而通过信用担保的方式,既解决了抵押品不足的难题,又将借款人的亲朋好友等社会关系捆绑到这笔贷款上,一方面从道义上增加了其还款的压力,另一方面又扩大了监督贷款的视角。让担保人和银行一起来监督贷款风险。

3.贷款审批时注重企业主的品德。农村经济体的经营环境变动较大,盈利前景较难预测,而且贷款普遍具有金额较小的特点。此时,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已经超越了企业的盈利能力,成为决定贷款质量的首要因素。即使企业经营确实出现困难,只要借款人还款意愿强,总会想办法还贷。相反,如果借款人人品差,即使企业经营正常,其也会脱逃贷款。因此,银行贷款时注重考察借款人在社会上的口碑,通过从其所在的行业及行业协会、邻居、亲朋好友等社会关系中了解其人品和信誉,实行人品一票否决制。

(二)关系型贷款对农村金融的负面影响

关系型贷款也给农村金融供给方的经营管理带来了合规风险问题。农村金融供给方的合规风险问题一直远高于其他商业银行,这既有历史原因和现实基础的影响,也有关系型贷款与合规管理的内在冲突。一是由于关系型贷款的特点,也就决定了农村金融供给方的管理存在较强的人为意识和行动。二是关系型贷款使用的大多是“非量化信息”,在管理中过多使用“非量化指标”。管理效果的公正性和可检验性较差,因此,以“非量化信息”为主的农村金融供给方就很容易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有所忽视,造成制度建设滞后。三是关系型贷款突出了“人情”在业务发展中的作用,从而使制度在执行中大打折扣。四是合规意识模糊,在某种程度上就会淡化农村金融供给方的合规意识和理念,并进而影响合规文化的建立。

关系型贷款解决农村融资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增加正规和非正规金融的供给

农村经济主体运用关系型贷款取得融资首先要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目前,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解决方法可以是增加非正规金融,使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互利合作,实现多方共赢。例如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建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实践证明小额贷款公司服务模式可以解决农村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贷款金额较小,可以避免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另外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还可以吸取民间资本。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政府介入即由政府注资或给予一定的补贴建立农村金融机构,解决小企业、小商户短期资金的需求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另外,可以通过担保与抵押物的创新来解决农村金融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

(二)金融机构在农村各地建立地方贷款服务中心

在农村各地建立地方贷款服务中心可以在各乡镇选取村长、或有影响力的组长作为区域人,因为区域人与农村经济体长期接触,可以减少信息搜索成本,同时让区域人来监督借款人的贷后行为,大大减少贷款后的道德风险,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三)创新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工具

银行要根据资金的风险偏好及经营特点选择客户,主要注意以下方面:在当前农业结构调整时期,重点支持行业内具有优质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的产业。谨慎介入出口依赖性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差的企业;建议对客户的销售增长率及盈利能力予以重点关注,相关指标以总行公布的国资委标准作参考;在考察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时,要求重点关注借款人的经营性现金流,特别是经营性现金流出时,要了解其产生流出的影响因素,对连续出现经营性现金流出及无法改善的状况时,要加快授信的退出。

具体的融资方式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根据农村经济特点,通过供应链融资,可以扩展很多分行业和企业;购买原材料融资,农村中小企业购买材料设备等,可以用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担保方式可以用仓单质押、未来货权质押等;原材料融资,原材料提供商出售商品时,可以到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融资、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预付款下的融资。农村中小企业收到购买人的预付款后,凭合同等到银行融资,用应收账款作质押;办理中小企业负责人信用卡业务。让一些资信较好的中小企业主通过个人信用来获取资金,满足中小企业主的资金需求,提高金融系统的运作效率。

(四)建立关系型贷款的授后预警机制

1.介入。客户经理或销售人员在向客户放款后填写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项目联系单,由客户开户机构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介入授后预警工作。客户开户机构负责人收到联系单后应专夹保管,并及时在部门、网点内通告,明确维护和监控的具体柜面人员,在日常客户维护过程中对预警信息重点关注。

2.预警信息采集。关注客户内外部信息,通过客户经理(包括开发、维护、销售支持)人员、客户开户机构相关人员、放款审核人员等进行日常预警,收集预警信息并进行初步分析判断。必要时需要到现场检查。客户经理在现场检查时应关注预警信息,并在每次现场检查后上报现场检查预警信息报告。对于特别严重的风险事项,客户经理可先行口头、电话通知预警人员,以加快对风险事件的响应速度,后续处理按以上要求进行。在内控管理、软回收、情景分析、财务预警信息监控等过程中发现的预警信息应向预警人员发送预警信息报告。对于特别严重的风险事项,内控管理人员可先行口头、电话通知预警人员,以提高风险事件的响应速度,后续处理要求不变。

3.预警信息登记、汇总。预警人员负责每周将从各渠道搜集的预警信息进行汇总登记,填写“预警信息汇总表”。

4.预警信息检验。预警人员对预警信息汇总表内客户进行识别,判断是否触发预警流程。不需触发预警流程的,不作为预警客户管理;判断触发预警流程的客户,填写预警客户汇总清单,结合销售人员反馈信息判断是否对客户进行核查。对判定不需要核查的客户,预警人员做好预警初步分类和上报工作。判定需要核查的客户,预警人员决定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核查,对需要现场核查的客户由预警人员、客户经理或共同进行现场核查。通过对触发预警流程客户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的判断,进行初审分类:分为一般预警客户、待定预警客户和严重预警客户。

5.对预警客户进行处理。最后对预警客户进行分类处理,降低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效率。

参考文献:

1.周明.非均衡信贷合约市场的微观基础[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2.顾海峰.金融市场中信贷配给的形成与均衡问题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11)

3.黄伟宏.信息不对称状况下的信贷配给[J].上海金融,2011(9)

第9篇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欧洲经济一体化取得的巨大进展,集中体现在欧洲单一市场的建立和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建设进程上。由于银行业在欧盟金融市场以及整个经济中的关键地位,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在这两个进程中起了重要作用。而目前国内外有关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进程的研究主要是定性分析,缺少经验检验。本文运用经济计量分析的协整检验方法,对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实际进程进行经验检验。

一、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政策

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进程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标志是1986年欧共体通过的《单一欧洲法案》的提出。在这份法案中,欧共体提出了在1992年12月31日之前建立欧洲统一大市场的目标,在这个市场内,实现产品、人员、服务和资本的完全流动。在《单一欧洲法案》框架下,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成了欧洲经济一体化的重点,而且随着德洛尔报告的和《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实施,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又成为推动欧洲向经济货币联盟迈进的关键动力。

《单一欧洲法案》只是明确了欧共体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方向性目标,具体的政策表现为欧共体理事会的指导性意见”。

早在1977年,欧共体委员会就了《第一号银行指导意见》,其核心条款是允许外国银行在符合东道国法规的前提下设立分支机构。它事实上打开了成员国银行在共同体其他成员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大门,具有重大的普遍性意义。但是,由于各国的立法差异并没有得到消除,因此《第一号银行指导意见》并没有导致任何重大的跨国银行活动。真正标志着欧洲银行业和金融服务业走向单一市场的是1989年欧共体理事会的《第二号银行指导意见》(Directive89/646/EEC),经过修订,1993年各成员国将其转化为本国的法律加以正式实施。这份立法涉及欧洲银行业金融服务和跨国活动的各个方面,具有十分广泛的内容,其核心是置于共同监管规则下的单一许可原则和母国控制原则。根据这两项原则,任何一个成员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只要在本国获得了营业许可,就可以在其他成员国开设分行,不用事先征得接纳国的许可,其业务也只受母国监管机构的监督,而不受东道国的监督和管制。单一许可原则和母国控制原则对银行业跨国经营的便利性不言而喻,银行不再需要为了申请在国外开立分支机构的资格而花费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其经营活动也只由本国的监管机构监督,这样就避免了成员国之间由于监管规则不同造成的麻烦。另外,这两项原则也为欧盟各国提供了一个监管框架,这个框架有助于降低对欧盟各国之间进行协调的成本,并减少欧盟各国的监管负担,同时也限制了潜在的各国监管者的偏见。1986—1992年间,欧共体理事会还制定了8个附加的指导意见,分别对银行业监管、资本金要求、偿债能力标准、洗钱活动、信贷风险、年报的要求和银行并购重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

欧共体理事会的这些指导意见系统地阐述了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立法要求,然后各成员国将这些要求转化成本国的具体立法加以落实。因此,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不仅依赖于各项指导意见的有效性,而且也和各成员国的具体实施状况密切相关。芝摩曼(Zimmerman,1995)考察了所有单一市场指导意见在各成员国的实施状况,得出的结论是在1991年末至1994年4月间,已经被成员国采用的指导意见占全部指导意见的百分比已经从58%上升到89%。对于《第二号银行指导意见》,截至1994年4月,12个欧洲联盟的成员国中有11个已经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了国内立法,惟一的例外是西班牙。

总体而言,在欧共体一系列的指导意见之后,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法律框架已经建立起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法律一体化比市场的实际一体化先行一步。

二、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经验检验

(一)假设和数据

首先,经验检验主要是针对欧盟银行信贷市场,同时也涉及货币市场,因为银行信贷市场利率是以货币市场利率作为基础的,银行信贷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关系很密切。

其次,检验的指标是利率,也就是以利率(金融市场上的价格)作为衡量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指标。根据利率平价理论,完全一体化的市场应该遵循单一价格原则,换言之,就是在完全一体化的金融市场上,所有相同金融资产都具有相同的价格。由此,利率可以作为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衡量标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风险的不同,文化对银行与客户关系的影响不同,货币政策条件不同,以及各国银行为解决信息不完全而采取的策略不同,一体化的银行信贷市场内利率并不一定都实现均等化。因此,我们对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检验不是以严格的价格均等化作为标准,而是使用协整的概念。协整分析认为,随着银行信贷市场日益一体化,区域内银行的定价行为将会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一体化地区内成员国的利率将表现出趋同的关系。而从具体分析的角度说,在一体化的金融市场内,利率(非稳定时间序列)在短期内可以分离变动,但是在长期,市场力量将迫使它们恢复到一个均衡的关系。

这里,我们关注的是名义利率而不是实际利率,这是出于下面几方面因素的考虑。第一,在金融市场上,名义利率能够比实际利率更好地反映国际套利过程。借款者用以进行比较、评判的是经过汇率预期调整的名义利率而不是实际利率,相应地,那些不通过直接投资方式进行跨国业务活动的银行一般也只是对经过汇率预期调整的名义利率感兴趣。上述两者构成了国际套利过程的主要参与者,因此在国际套利过程中名义利率比实际利率更重要。第二,用实际利率进行衡量本身存在着难以克服的问题。一方面,实际利率以各国的货币分别表示,其差异无法比较,同时,没有任何一个机构对跨国实际利率进行比较,因此对于单个投资者或借款者来说,实际利率差异并不能够提供获利机会。另一方面,由于平均实际利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购买力平价,而各国的购买力平价在长期来说不会有太大的偏离,也就是说各国平均实际利率在长期是基本相等的。这样,使用实际利率进行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检验具有潜在的误导性——无论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是否发生,实际利率本身的差异就很小。因此,我们选择名义利率而不是实际利率作为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检验指标。

我们的研究范围包括欧洲联盟的六个核心国:法国、德国、英国、荷兰、比利时和意大利。这些国家的经济总量占欧盟GDP总额的80%以上,很大程度上可以代表欧洲联盟的总体。同时,为了比较地区性和全球性的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我们把分析扩展到美国和日本。

我们将使用从1985年开始的月度利率对银行贷款利率和利差进行协整检验。对于银行贷款利率,选用各国的基准利率表示;为了计算利差,选用货币市场利率作为存款利率的近似表示。银行贷款利率和货币市场利率的数据都可以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出版的《国际金融统计》(InternationalFinancialStatistic)中得到,两者都从1985年1月开始。利差有两种形式:一是由贷款利率减去货币市场利率得到的绝对利差;二是由贷款利率除以货币市场利率得到的相对利差。

(二)模型的分析框架

1.协整检验的一般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如果两个时间序列yt、Xt各自都是一阶单整序列,定义为I(1)序列,而且两个序列的某个线性组合是平稳的或I(0),那么称时间序列Yt、Xt是协整的,或者说两者具有协整性。协整意味着两个时间序列变量之间存在某种长期的均衡关系,一个时间序列变量的变化总是伴随着另一个时间序列变量的变化,两者不会分离太远。

对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协整检验基本上是遵循恩格尔和格兰杰(EngleandGranger,1987)建立起来的方法,按两个步骤展开。首先,证明时间序列存在单位根;然后,估计协整向量。

协整检验的条件是待检验的时间序列是一阶单整序列,定义为I(1)。为了确定贷款利率时间序列和利差序列是I(1),我们需要进行单位根检验。为此,我们要构建关于利率和利差的时间序列和一阶差分序列的回归方程,然后分别进行t检验和F检验。两个回归方程都包括一个紧跟在利率的滞后差分项之后的趋势变量:

零假设表示时间序列服从随机游走,即非平稳。对于t检验,零假设是Ho:b=0;对于F检验,零假设是H0:b=d=0。如果计算出的‘统计量或F统计量的值小于临界值,那么我们不能拒绝零假设,也就是说时间序列是非平稳的。

一旦确定了贷款利率和利差的时间序列是I(1)序列,我们就可以从杜宾一沃森(Durbin-Watson,DW)统计量开始进行协整检验。杜宾一沃森统计量从协整回归中得到,协整回归使用单个国家的利率或利差yt作为因变量,欧洲联盟其余国家的平均利率和平均利差作为自变量xt:

当由方程(3)的回归中计算出DW值比临界值大时,拒绝非协整的零假设,即两个时间序列存在协整性。正如恩格尔和格兰杰指出的,杜宾一沃森检验只是作为证明存在协整性的一个近似指标,它需要更详细精确的其他检验加以补充,有代表性的是迪基一富勒(Dickey—Fuller,DF)检验和增广迪基一富勒(AugmentedDickey—Fuller,ADF)检验。迪基一富勒检验基于协整回归方程的残差构建模型:

这里,估计参数的t统计量表明了两个时间序列变量的协整性。具体地说,按照绝对值进行比较,当t统计量大于临界值时,拒绝非协整的零假设,说明两个时间序列变量存在协整关系。另外,根据以下的回归方程可以进行增广迪基一富勒(ADF)检验:

这里,按照绝对值进行比较,当估计参数的t统计量大于临界值时,拒绝非协整的零假设,即两个时间序列变量具有协整性。

2.存在结构性突变的协整检验

凯普雷(Caporaleetal.,1996)认为,对于趋同之前和之后的时间序列变量间的长期关系,协整是一个强有力的检验,但是对趋同过程中的时间序列变量则不然,也就是说,在趋同发生的时期内,时间序列变量经常表现出非协整性。换言之,非协整性能够反映时间序列变量的一种趋同进程,这一结论得以成立的重要前提是时间序列存在结构性突变,这种结构性因素常常是由外部作用引起的,而不是时间序列本身变化规律的结果。如果欧洲联盟促进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立法和政策措施(主要是《单一市场法案》和《第二号银行指导意见》)有效,那么欧洲联盟成员国之间的利率差异应该存在下降趋势,或者说利率的时间序列显示出结构性突变,欧洲联盟各成员国之间的贷款利率出现趋同。根据上述观点,如果存在结构性突变,那么样本将要划分为突变前和突变后两个时期,然后分别对这两个时期进行协整检验。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这种方法进行的协整检验,缺少协整性正好意味着存在趋同进程。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第二号银行指导意见》通过影响银行定价行为和竞争状况,从而对金融市场结构形成冲击,贷款利率就可能显示出结构性突变。因此,我们要对存在结构性突变的时间序列分别进行协整检验。《第二号银行指导意见》于1989年通过,到1993年9月欧盟各个成员国将其转化为本国的具体法律加以落实,因此大致可以认为结构性突变发生在1990—1993年9月这段时期内。如果考虑90年代初期金融市场也经受多方面严峻的外部突发性冲击,如两德统一、欧洲货币体系危机等,将突变性时期确定在1990—1993年这段时期内是恰当的。基于这种考虑,我们把整个样本期分为两个不同的子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1985年1月到1990年12月,代表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政策和措施没有实际实施的阶段,可称为前一体化时期;第二个时期是从1993年9月到1997年12月,代表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有关政策措施开始实施后的阶段,可称为后一体化时期。1990年12月到1993年9月之间的这段时期被排除在外,以充分保证两个子时期相互独立,同时也力求减少90年代初外部冲击对欧盟金融市场产生的影响。

这样,我们就对上一部分的检验程序加以修正,具体按如下步骤进行:第一步,对从1985年1月到1997年12月的整个样本期,根据方程(3)进行协整回归,得出DW、DF、ADF的各个值。但是,在存在结构性突变的条件下,这些检验的实际意义有所减弱。第二步,进行结构性突变条件下的协整检验,把整个样本期分为两个子样本,然后分别应用方程(5)对每一个子样本进行协整检验。

(三)模型检验结果

1.贷款利率和利差的趋势:描述性统计分析

为了说明欧洲和全球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程度,我们将对欧洲联盟六个核心成员国以及日本、美国的贷款利率和利差进行分析。

统计数据表明,整个样本期内,欧盟各成员国的货币市场平均利率水平存在不小的差异,最低的是德国(5.89%),最高的是意大利(11.66%);各成员国的贷款利率也并不相等,最低的是德国和荷兰,它们的平均贷款利率大约是8.2%,意大利则高达12.86%。

如果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能够导致金融资产价格均等化的理论假定成立,那么我们将发现各成员国的名义利率会减少到一体化之前利率最低的国家的利率水平。统计数据表明,与前一体化时期相比,后一体化时期的贷款利率明显下降。但是,这种情形并不是欧洲特有的,因为美国和日本的利率也表现出同样的下降趋势,也就是说利率的下降更可能是一种全球性的趋势,而不是由于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政策的独特后果。另外,在后一体化时期,各国的利率看起来更加接近,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由于利率普遍下降而导致利率之间的差距变小。而且,统计数据也不能够说明利率实现了均等化,毕竟在意大利和荷兰两个国家之间,货币市场利率的差距达到4.97个百分点,银行贷款利率的差距也有4.28个百分点。

对利差的分析表明,除了比利时和意大利之外的所有国家,与前一体化时期相比,后一体化时期的绝对利差普遍减少。但是这本身不足以说明欧盟金融市场实现了一体化,因为利差下降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各国名义利率的下降。而且,对相对利差的分析表明,在这一时期内利差实际上是增加而不是减少。在前一体化时期,相对利差的变化范围是从比利时的1.64的高点到英国的1.10低点;而在后一体化时期,这一变化范围是从比利时的1.87到意大利的1.15。利率的降低可以很大程度地解释这种变化。银行贷款利率可以表示为货币市场利率加上一个附加额,而相对利差又可定义为银行贷款利率除以货币市场利率,因此,当货币市场利率下降时,相对利差将会增加。但是,统计数据表明,在后一体化时期,除了比利时以外的所有其他被分析的欧盟成员国的相对利差都更加紧密地朝德国的利差水平靠拢。总体而言,描述性统计量并不能有力地说明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只是在较小程度上指出了不同国家利差更加接近。

2.利率和利差的单位根检验

首先,我们给出协整检验第一步的结果,也就是确定待检验的时间序列是否是一阶单整的,即时间序列是否I(1)序列。为此,我们分别对利率时间序列及其一阶差分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对所有的利率(包括货币市场利率和银行贷款利率),我们都不能够拒绝有单位根的零假设,也就是说所有的利率时间序列都是非平稳的。进一步地,我们能够拒绝利率的一阶差分序列的零假设,也就是说,利率的一阶差分序列是I(0)序列。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所有的利率时间序列都是一阶单整序列,即I(1)序列,我们可以对利率的时间序列进行协整检验。同样地,利差的单位根检验的结果也表明,绝大部分国家的利差时间序列都是I(1)序列,而仅有几个国家(意大利、荷兰和英国)的检验值表明利差序列是I(0)序列。这里的利差是由贷款利率除以货币市场利率而得到的相对利差。

3.银行信贷市场以及货币市场的协整检验

(1)利率的协整分析

经过经验分析发现,除了法国、比利时,欧盟其他国家的货币市场利率普遍表现出缺少协整性。在现实情况下,对欧盟货币市场利率起基准作用的并不是欧盟的平均货币市场利率,而是德国的货币市场利率。因此,我们对欧盟各国货币市场利率和德国货币市场利率之间的关系进行协整检验,得到的结果见表1。

说明:(1)欧盟各国的货币市场利率序列相对于德国货币市场利率序列进行回归。(2)DW给出了的德宾一沃森统计量的检验值,100个观测值的相应的临界值是:0.511(1%),0.386(5%),0.322(10%)。当DW值大于临界值时,拒绝非协整的零假设,表明存在协整性。(3)DF给出了简单DF回归的φ的统计量,其相应的100个观测值的临界值是:4.07(1%),3.37(5%),3.03(10%)。根据绝对值比较,估计参数的t统计量大于临界值时,拒绝非协整的零假设,表明存在协整性。(4)*数据代表存在协整性的结果。

我们可以看出德国货币市场利率和比利时、荷兰、英国三国的货币市场利率在两个子时期都是协整的,在前一体化时期协整性表现得更加强烈。法国和意大利有更低的检验统计量,表明它们的货币市场利率和德国的货币市场利率之间的非协整性。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后一体化时期的检验统计量的值都比前一体化时期更低,也就是说协整性在后一体化时期显得更加微弱,这一结果符合凯普勒(Caporale,etal.,1996)的观点,即趋同进程中,能够检验到的协整性会减少,换言之,缺少协整性可以被解释为趋同进程的结果。总体而言,欧盟各国的货币市场利率和德国的货币市场利率之间表现出较明显的协整性和趋同现象。

货币市场利率通过固定汇率联系在一起,从而货币市场利率之间的协整性一定程度上可以转换成银行贷款利率之间的协整性,但是这种转换关系并不是很明确。从表1中可以看出,就比利时而言,在前一体化时期其货币市场利率是协整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也是协整的;但是对荷兰而言,货币市场利率的协整性并没有导致银行贷款利率的协整性。因此,我们得出结论,即货币市场利率的趋同是银行贷款利率之间出现协整性的必要但绝不是充分的条件。

(2)利差的协整分析

这一部分我们进行利差的协整分析。利差的协整性反映了能够将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确立一种长期均衡关系的套利力量。这种力量可能来自于货币市场一体化,银行零售定价行为的趋同,以及信贷市场的套利过程,我们不追究这种套利过程背后的驱动力量,因为协整分析考虑的仅仅是长期均衡化的进程是否存在。

说明:(1)欧盟各国的利差相对于欧盟平均利差进行回归,对每一国的检验,欧盟平均利差中都已排除了该国的利差;美国和日本的利差相对于欧盟平均利差(包括所有的欧盟6国)进行回归。(2)DW给出了德宾—沃森统计量的检验值,100个观测值相应的临界值是:0.511(1%),0.386(5%),0.322(10%)。当DW值大于临界值时,拒绝零假设,意味着存在协整性。(3)ADF(k)给出了增广迪基—富勒回归的估计参数的t统计量,括号中的k给出了增广迪基—富勒回归的滞后项数,因此k=0代表简单的迪基—富勒回归。100个观测值的迪基—富勒回归的相应临界值为:4.07(1%),3.37(5%),3.03(10%),100个观测值的增广迪基-富勒回归的相应临界值为:3.77(1%),3.17(5%),2.84(10%)。(4)表中*数据代表不存在协整性的结果。

表2给出了整个样本期的利差协整检验结果,从中可以看出欧盟各国的利差序列较为普遍地表现出明显的协整性。但是,将样本分为前一体化时期和后一体化时期之后,检验结果会表现出许多结构性变化。一般地,在第一个子时期,检验结果总体上表明存在协整性,惟一的例外是法国,只是部分地表现出协整性。在后一体化时期,我们发现协整性减弱。根据ADF统计量,在后一体化时期中能够确定存在协整性的只有英国。

4.地区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和全球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

最后,我们从地区对比的角度分析协整检验的结果。具体地说,就是将欧盟6国作为一个整体,对比美国和日本研究其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主要目的是明确目前的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进程在多大程度上是欧盟地区一体化政策的结果,或者只是金融市场全球化的一个结果。而根据前面部分的协整检验的结果(表1、2),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无论是货币市场利率还是贷款利率,欧盟和美国、日本都不存在协整性,利差也是如此。这说明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主要是地区性现象,也就是说,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进程主要是欧盟政策推动的结果。上述结果的一个隐含结论是欧盟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水平远远超过全球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水平,从全球的角度看这可能会导致某种程度的歧视利损失:由于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客户可能会偏向于选择一体化区域内的欧洲银行,而不选择成本最小、价格较低的区域外银行。为了减少或避免这种损失,全球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应加速发展,并最终赶上地区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进程。在某种意义上,WTO框架下金融服务贸易多边协议的达成为全球银行信贷市场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一个较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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