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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教学教法的改革与实践
1让学生在课堂中进入民间语境
只有让学生在课堂中进入的民间语境,才能让他们初步体会民间文学的魅力。具体而言,我们可以通过两个方式来达到这个效果--教师具体相关理论的讲述和学生对家乡故事传说的讲述。教师具体相关理论的讲述是指教师应该对民间文学中“民间”(folk)进行详细的梳理,让学生了解民间文学中的“民间”是谁、在哪。在这方面,笔者直接继承了北京大学陈连山先生的相关论述,让学生明白“民间是一种日常的生活状态”④,民间文学--曾经是先辈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现在作为一种独特的“遗留物”多少仍遗存在他们身上--就在他们身边,。让学生讲述家乡故事传说的目的在于让学生置身于自己熟悉的家乡文化传统中来理解那些他们貌似非常熟悉、事实上又有些陌生的民间文学传统。讲述的过程是对其家乡民间文学知识的回忆,更重要是对学生自身对民间态度的一次检视。笔者希望学生能够通过这些讲述,在重新理解家乡民间文学传统的同时,能对更多民间文学文本保持一种敏感的感悟力。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学生如果不仅能够在课堂上具备这种对民间文本的感悟力,在课间、在他们的业余生活中也能够保持着这种敏感;那么笔者让学生在课堂中进入民间语境的课堂实践就算成功了。事实证明,大部分认真的同学确实做到了。
2让学生自己体验丰富、真实的民间文学场
“作为民间文学工作者,不能只在字里行间把握和认识民间文学。”⑤作为民间文学的学习者,更不能停留在民间文学的记录本上,虽不能像专业研究者那样“浸润”(deepimmersion)在民间文学场中,但至少可以自己来体验丰富真实的民间文学场。但在体验之前,教师的理论阐释和经验介绍也是必要的。正如马林若夫斯基在《西太平洋的航海者》导论中所言:“……我必须学着如何行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我有了何谓举止好坏的‘感觉’……我开始感到我确实是与土著人接触上了。这当然正是田野作业得以成功的初始条件。”⑥尽管让学生体验民间文学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间文学田野作业,但是无论作为研究者还是体验者,学生先行了解这些“初始条件”毕竟没有坏处。学生以正确的视角观察日常民间文学场域中的传承人或普通民众,才会深入认识和理解这个丰富真实的民间文学场。从根本上,笔者的这种尝试还是源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民间文学教学传统的实践,或者说得更远些是对北大歌谣运动精神的一种继承。学生“到民间去”是对自身所掌握的民间文学理论知识的实践,同时也是民间文学课堂的延伸--课堂与民间的对话。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民间去搜集民间文学文本的活动或许是一个开启通径的有益尝试。
3让学生自己反思“民间理性”
让学生自己反思“民间理性”是指让学生正确认识民间文学的价值,尤其是那些与历史相关的民间文学文本。笔者之所以重点强调这一点,缘于课堂上与学生的一次对话讨论,讨论的主题是关于一个同学讲述的历史传说的真实性问题。当时讨论很热烈,学生分成了两派:一方认为传说是虚构的,一方认为传说是真实的。这次堂课讨论却让笔者一直在思考学生的一句话“民间传说是没有理性的,没什么价值”。这种观点代表了一部分同学的真实想法,因此如何通过课堂教学让学生正确认识“民间传说的理性”的问题变得十分重要。一方面,笔者通过理论阐述,辨明神话、史诗、传说中的历史真实与虚构是有理性的,这种“民间理性”实质上就是民间的历史观;另一方面,笔者通过让学生梳理自己调查所得的传说文本对“民间理性”进行反思,从而正确认识不同种类的民间文学文本的价值。
4让学生自己参与到当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
前文所述,本课程的设置的大背景是国家掀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浪潮,因此,笔者在教学过程中也会不时关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笔者的理念是要让学生自己参与到当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汉文07级的两个学生跟随笔者在阜康、吉木萨尔、奇台、木垒、巴里坤、玛纳斯等县市做了一个月的田野调查,对自治区非遗项目阜康天池西王母神话传说有了深入的了解,其中一个学生的毕业论文便以阜康天池西王母神话传说为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的切身参与调查永远要比课堂讲述来得丰富、真实。笔者赞同长江大学“非遗”社团的家乡调查,这是一个参与“非遗”保护的好方式。如果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学生完全可以深入了解一个“非遗”传统的历史变迁,通过对那些非书面的传统如何被激活、被创造的观察和思考,来反思那些“非遗”传统与当下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发生的种种关联及其隐含的内在意义。或许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学生客观地观察和认识当下这个变动的缤纷世界。
民间文学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实践
1传统教学手段的运用
充分使用多媒体教学课件进行教学固然十分必要,但传统的教学手段亦不能丢;这对高校民间文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故事讲述能力,或者说良好的“口头表演”的能力。无论讲述神话、史诗,还是讲述传说或民间故事,教师都应该把学生的带入民间文学文本的“天空”,正如美国学者麦地娜•萨丽芭所言:“据说,不论在什么时候,只要开始讲故事,夜幕就会降临。带着特定的意图,用特定的方式讲述某种特定的故事,可以召唤出那繁星点缀的夜空,还会有皎洁的月亮从黄昏或从天边升起,悬挂在听故事的人们的头顶上方。”⑦如果教师能够“召唤出那繁星点缀的夜空”,我们说他已经具备了较高水平的“头口表演”能力。除此之外,教师还应会运用或了解更多民间文学类别,特别是民歌、民间说唱和民间小戏。教师在课堂中的现场展演要比相关的理论讲述丰富、生动得多,还会激发更多学生对民间文化传统的兴趣。因此,传统的教学手段不仅丢不得,还应该提高、加强。
2多媒体教学手段的运用
多媒体手段可以更加生动形象地讲述、阐明民间文学的理论知识,更有利于激发学生对民间文学课程的兴趣和热情。首先,适度、恰当地利用多媒体手段。多媒体只是教学的辅助手段,对民间文学教学而言更是如此。其次,要尽可能多地使用教师原创性的多媒体素材,教师可以把自己田野作业的图片、音频和视频灵活地运用于教学过程,让学生切身感受民间文学的魅力;因为教师自己的田野材料更客观、更可靠,对学生也更具有说服力。最后,教师要慎重地使用影视中的视频片段,因为影视中的叙事往往与真实的民间文学叙事有差距和隔阂;即使要使用一些影视片段,也要给予深入的辨析。
1.1认识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的特殊性
在很多学校的预防医学专业教学中都使要和当地比较知名的一些医疗机构共同合作的,当前的教学活动中卫生毒理学和流行病学以及儿童少年卫生学和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都需要相应的医疗机构来承担,环境卫生学通常是学校自己来承担,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对人力资源进行了合理的分配,同时也为培养现如今仍需要的预防医学专业的人员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
1.2摸清基本现状以找准改革方向
很多学校在前几年就应经进行了预防医学专业教学改革,而且改革之后有很多学生已经走进了工作岗位,为了更好的掌握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学校也对从事预防医学教学的教师和已经毕业的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中还采取了电话网络和座谈等方式进行了相关问题的讨论,很多人都认为,当今进行预防医学专业教学改革是非常必要大的,在当前的教学体系当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课程设置得不是十分合理,通常都会出现中断的现象,同时也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教学体系,这也对教学效果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其次是开设课程的顺序存在着非常强的不合理性,在很多专业课进行的过程中,相应的专业基础课的学习还没有展开,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无法起到非常好的教学效果。最后是临床教学的效果也不是很好。,在临床课程的学习中,教师讲解的内容并不是非常的细致,学生实习的时间也相对较短,而且在实习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也非常的多,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学生也很难得到非常细致的教导,这也会严重影响到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积极性,这样实习结束后效果也并不是十分的明显。
1.3巩固深化和提高前期课程体系的改革成果
学校在预防专业改革之后已经收到了一定成效,在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的过程中已经收货了很好的效果,所以为了能够让这次改革的成果得到有效的传承和巩固,以便更好的对突发的事件进行有效的处理,培养出更加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还需要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进行更加深入的改革,这样才能充分的体现出新的教学体系的优势,同时也促进了我国预防医学事业的发展。
2新的教学模式和课程体系的特点
2.1合理调整和设置
相关课程和教学阶段新一轮教学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是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的继续和深化,参考《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对现行的预防医学专业课程体系进行研究分析,对于培养目标和要求进行新的定位,对于课程和教学阶段进行新的组合和论证,根据社会需求增加相关的课程,精简或浓缩部分传统课程,从而形成了新的预防医学专业课程体系。除了传统的必修课程外,大量开设选修课程,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大力加强对学生的公共卫生教育;大量开设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综合性课程,既包括公共卫生领域的交叉,也包括预防医学与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专业课程虽然在学院开设,但有2/5的教学任务南疾控中心的教师承担;理顺授课顺序,如卫生毒理学提前开设;开设科研方法学类课程,如医学科研方法学、卫生经济学等;临床课程和实习更具针对性,现场实习时间从第期的11月提前到9月且增加2周时间;进一步改革毕业设计实施方案,并在专业课程学习阶段确定导师。
2.2强调专业理论课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和多样化
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教学规律修定教学计划,同时优化专业教学内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配套的教学大纲,强调专业理论课教学手段的现代化,要求所有教师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方法学类课程增加软件实习比例。多媒体等现代化教育技术图文并茂、形象直观,既突出重点又融人大量信息,既便于课堂学习又便于课后复习和整理笔记,可以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2.3突出应用性实验教学
开设综合性实验预防医学本身属于应用性学科,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应用技能至关重要。新课程体系的课程安排基于社会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实际的工作需要,并与学科的发展紧密结合。教学采用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以选修课程为主的方式。借助学院实验中心整合不同学科教学资源,开设综合性实验,突出现代先进技术和学科前沿技术,教会学生自主设计实验方案、综合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论文。拓展学生的实验技能,重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2.4加强毕业设计
法理学的学科特色及本科教学环境与要求解决上述问题,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效率、目标、乐趣法理学本科教学应当注重效率。学时紧张几乎是国内各个法学院的共同问题,教改可以做些微调,但论证耗时、协调关系复杂,远水不解近渴;更重要的是,即使增加学时,以法理学对时间消耗的大胃口,可能也只是缓解。效率是本科法理学教学必须重视的。这决定了:在课堂教学中,取舍比覆盖重要;启发比包办重要;慢比快重要。
1.效率要求课堂讲授有重点有取舍。
(1)教学体系安排中的取舍。法理学教材内容繁多,以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理学》为例,全书分为六编:导论、本体篇、发展篇、运行篇、价值篇、法与社会篇。全部讲授的话,教学时间不足难以展开,初学者也无法完全接受。教师上课并不需要对教材内容一一覆盖,可根据经验形成教学侧重点。以笔者的经验,对大一新生而言,从体系上讲,基础内容是应当保留的,如本体篇、运行篇等:抽象、思辨性内容则可适当舍弃,如价值篇、社会篇。当然,这种取舍弃并不是说思辨性内容不重要,那恰恰是法理学的精髓。舍弃是因为面对从未接触法学又毫无社会经验阅历的初入门者,担心欲速则不达。当然,如果法理学可以分为两个学期上的话,思辨性的内容自然可以在第二学期系统讲述。
(2)课堂讲授中的取舍。与体系上的取舍正相反。课堂讲授重点应围绕思辨性内容。基础知识在教学框架上是重点,但讲授的时间应当多花在思辨上。可将价值篇、社会篇的内容零散运用于课堂讲授中,使初学者不用面对复杂的抽象体系,也能管窥其中奥妙。同时,也能使课堂更具备“法理”气息。
2.效率要求课堂教学重启发。具体知识性内容课堂上点到即可,学生们课前必须做功课,预习知识性内容。教师在课堂上更需要做的是把知识性内容有选择地展开,注意介绍相关学术成果;并注重与学生的互动,启发学生积极思考。
3.效率要求课堂讲授“慢”。从效率上讲,课堂教学应当“慢”,而不是“快”。效率并非要求教师快马加鞭甚至语调加速,那必定影响教学效果,没有效果也就没有效率。唯有“慢”才能将宏大、抽象的问题讲清楚;才能把看似“无用”的知识讲“有用”;才能气定神闲、工笔细描,传达思辨之妙。“慢”要求将一个具体问题讲透彻,可以不厌其烦地将抽象问题具体化、再将具体问题抽象化。在有所取舍、以启发为目的的前提下,“慢”与有限的学时也并不冲突。
(二)目标
好的教学首先要有明确、适当的培养目标。结合法理学学科特色,培养目标应包括:
1.要求学生掌握课程中的知识性内容,这是法理学教学的基础。法理学教程里的知识性内容,如基本概念、原则是法学入门的基础,应要求学生掌握。
2.进行思想启蒙,这是法理学教学必不可少的目标。“大学教育的目的,不应当是简单地解读教科书,而应当是在法治理念和法学原理上多下功夫”。这至少包括:
(1)哲学思想的启蒙。在教学中,可适当介绍一些东西方经典哲学思想,这对学生深刻把握法律思想和原理有很大助益;也有利于引导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
(2)法律思想的启蒙。溯源法律思想史是必要的,这是法理学入门的必经之路。如果没有这种启蒙,无论告诉学生那种法律理念或原理,都可能成为纯粹的思想灌输,而难以培养有思维能力的法律人。深厚的内功是思维的基础,也是法理学的基础。
(3)法治思想的启蒙。“我们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包括已经从事法律实务的毕业生,常常表现出法治理念的缺失和对一些发法学基本原理的曲解,与大学的教育方式不无联系。法学教育应当重视法治思想的启蒙,而不仅仅注重作为技术的法律。
3.思维方式的培养,是法理学教学最重要的目标。教育最重要的目的应当是方法的传授,而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播。特别是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单纯的知识不再稀缺,知识的神秘性被打破,创造性、思维能力更凸显价值,传统教育正面临着新的挑战。思维方式的培养对法理学教学来说尤为重要。首先,要培养学生思考的能力。鉴于目前中小学的应试教育模式,本科生的思考能力着实堪忧,作为法学入门向导,本科法理学教学不得不加强这方面的引导:这包括:
(1)必须强调独立思考的重要性,不盲信偏听;
(2)必须强调客观思考的重要性,思考者本身所具有主观性可能会影响结论的真实,只有尽可能摒除主观性,才可能获得可靠结论;
(3)必须强调学术的诚意;
(4)必须强调逻辑的重要性;
(5)必须强调“体验”的重要性。知识来源于传承,也来源于体验,否则难以摆脱盲目的窠臼。其次,要培养学生专业思维方式。法学方法论的介绍在专业思维培养方面极为重要。方法论可能繁复深奥,本科教学中,可以去繁就简,对其做简略、通俗介绍。应尝试引导学生多做这方面的阅读。没有广泛阅读,不可能学好法理学,特别是阅读经典著作,必不可少。阅读面不限法学,可以非常广泛,哲学、历史、社会学、经济学等均可涉猎。
(三)兴趣
要消除初学者对抽象、枯燥理论的恐惧感和茫然,必须提升学生兴趣。这需要:
1.深入浅出,将复杂道理讲得简单明了。深入浅出更需要教师有深厚的学术底蕴,也要求教师对教学对象的知识结构、理解能力、兴趣爱好有恰当评估。
2.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抽象理论具体化。教学中应多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增加对社会现实问题或案例的分析。可选择有针对性、启发性、代表性的案例或社会热点问题,运用专业理论进行分析,使抽象理论在对现实问题的分析中变得容易触摸和接近,对学生也更有吸引力。
在20世纪50年代的德国,虚拟公司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它是一种由人创造的仿真经济模拟环境,在90年代引入我国,在大学中开始实施教学。虚拟公司对真实公司进行结构功能方面的仿造,将真实数据作为其原始数据进行运用。在教学中进行虚拟公司的开展,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爱好与需要加入到各个公司中,对不同岗位进行选择。通过大量资料的查找与模拟业务开展,使学生通过感性与理性具体认识经营管理的内涵。虚拟公司进课堂,使学生长期处于模拟职场的环境中,可以锻炼学生的配合能力,形成一种特殊的教学模式。
(一)教学理念改变
对教学方式等进行全方位改革,从教师为主的理论课堂转变为学生为主的实践课堂,注重学生的能力发展和自学能力,通过培养其合作精神,形成积极主动的以生为本的课堂氛围。学生通过对虚拟公司的仿真实践,达到提升专业技能、提高专业认知和增强团队意识的目的。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尽量满足学生的要求,不做决定性的引导。以此形成新型的探究式教学模式。
(二)实施过程虚拟
公司作为一个教学平台需要深入到大学的每一个学期中,对课程体系重新设计和编排,打破原有的教学计划,成为一个相互促进的系统式教学方法。
1.实习阶段也就是在第一学期
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还不熟练。进入虚拟公司,首先对其环境进行熟悉,通过交流了解基本的业务岗位职能。对管理模式有一个整体的认识。同时,对类似的现实企业进行了解,利用讲座等形式,对社会的热点问题进行进一步专业性的关注,提升同学的专业素质水平,提高学习兴趣。
2.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
学生开始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应用。对虚拟公司也有了全面的了解,成为其正式员工,开始进行各种工作。当学生对所接触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就能够感受到自己对本专业一些知识领域涉猎的匮乏,会对自己未来的工作、知识掌握、素质提高有更高层次的要求,主动地参与到学习专业知识的课程中去。这种情况下,教师进行课程的讲授、专业案例的分析、特殊问题的解决等,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3.竞争阶段通过学生对专业课的学习
在工商管理方面也有了自己的认知,在管理方面也会产生独特的见解,这个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与兴趣通过职业规划的形式将自己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中,参与虚拟公司之间的竞争。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创业计划,创建属于自己的公司,不断进行改善和发展。在这段时间,课程方面的设置主要以选修和专业课为主,让学生能有充分的时间和技术支持进行公司的组建发展与竞争。
4.过渡阶段从虚拟向现实的过渡
这一阶段,教师可以同企业一起组建成一个小组,对虚拟公司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结合学生的能力进行培养计划的制定。外来企业也可以根据虚拟公司情况进行人才选择,达到虚拟与现实的接轨。一些同学还可以通过调研和实践等手段对市场进行分析,在社会的支持下,达到创业的目的。
二、学生虚拟公司特点
(一)突出专业性
工商管理的学生在教学的过程中强调思维开放性、业务能力创新性与商业道德领悟性,在教学的过程中是针对知识进行强逻辑性的传授。虚拟公司实际上是对社会进行校园化的缩影,使学生与社会的距离变近,适应市场需求。
(二)强调系统性虚拟公司改变了原有的教学体系
提出了工商管理的第三层发展,是在人才培养和制定培养计划之后的再发展,在教学过程中辅助教学,同时做好了教学的收尾工作,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
(三)体现新型教育理念
以生为本,在虚拟公司中对学生进行技能培训,增强学生团队意识。学生通过适应企业的管理模式,毕业后能够达到企业入职的标准,顺利度过应届毕业生的尴尬期。通过学生的实践,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方式,在知识讲授过程中提高了自,使学生进行个性化发展。
(四)促进教学能力构建
在虚拟公司的创建过程中,不能依靠老师单独的能力,在教学中也要采取团队模式,教师也要根据自己擅长的领域进行辅导教学,使教师能够对学生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答。学生在成长的同时,教师也在不断地进步。
(五)促进创业
对于大学生创业,学校和社会都给予很大的支持。通过在大学期间对实践能力的锻炼,使学生接触到企业的管理与经营,提高了综合素质,培养了创业能力,使学生在毕业之后能够有信心地在创业的道路上发展。
三、结语
李春喜教授主编的第五版生物统计学教材中,前一章内容分别为概论。结合SPSS特点,在讲授本章内容的同时,SPSS上机实验课应设置为SPSS软件的界面介绍、基本特点和作用,数据的建立、导入与导出部分。SPSS软件的特点与作用:SPSS(StatisticalPackagefortheSocialScienceorStatisticProductsandServiceSolution)软件是于1968年由美国斯坦福大学(StanfordUniversity,USA)的三位研究生研发而成,并以此名创立SPSS公司。该软件操作简单,易学易用,具有较强的统计功能和强大的作图功能,特别是能够快速准确地完成大量的、烦琐的、专业的和复杂的数据统计分析,是国际上认可的专业统计分析软件之一。其可广泛应用于统计分析(例如均值比较、相关分析、方差分析等)以及统计图形(例如柱状图、散点图、饼状图等)的制作和编辑。在介绍这些功能的同时,打开SPSS窗口,兼并介绍SPSS视图窗口中标题栏、菜单栏、数据单元格显示、工具按钮、数据视图和变量视图的一些简单用法。数据文件的建立:SPSS软件打开之后,会进入数据编辑窗口,新建一组数据后可将变量依据实验内容进行命名,并选择输入数据的基本变量类型(例如数值型、逗号型、句点型、科学计数型、日期格式型、美元型、定制货币型和字符串型等)。数据文件的导入与导出:SPSS可以导入SPSS(*.sav),Exce(l*.xls),dBASE(*.dbf),ASCⅡ(*.dat,*.txt),Access(*.mdb),Lotus(*.w*),Foxpro(*.dbc)等数据文件,以及各类SASS数据文件。即从菜单选择File中选Open,弹出OpenFile对话框,文件框内显示以选择所需文件后缀类型,之后选择对象,单击打开(O)按钮,或双击对象文件,从而将文件导入。同样文件的导出通过File中的save/saveas(保存数据对话框),选择保存路径,键入文件名,确定数据类型,单击保存(S)按钮,其导出文件。
二、应用SPSS软件的基本统分析
教学材料第二、三章内容为资料的整理与特征数的计算、概率和概率分布,结合教学内容SPSS上机实验课应设置基本统计分析课程,该部分包括数据汇总报告和描述性统计分析两方面的内容。基本统计分析可通过菜单栏的分析(Analyze)窗口进入,点击分析栏之后,鼠标放置数据汇总报告(Reports)栏,即可显示分层报告(OLAP—OnlineAna-lyticalProcessing)、数据汇总(CasesSummarize)、行汇总报告(ReportSummariesinRows)、列汇总报告选项(ReportSummariesinColumns)。其中分层报告主要用于中位数、最大值、最小值、方差、偏度系数等统计描述;数据汇总可用于对编辑窗口中的数据在结果窗口中罗列出来,以便浏览和打印,同时也可对数据的基本特征进行描述;行汇总报告可罗列原始数据,其格式是以观察单位和统计量为行标目,以报告变量为列标目;列汇总报告主要用来生成按列显示统计量计算结果的报告,同时也可以完成许多统计计算。当鼠标放置描述性统计分析(DescriptiveStatistics)位置后,选中响应的功能即可进入频数分析(Frequen-cies)、描述性分析(Descriptives)、探索性分析(Ex-plore)、多维交叉表分析(Crosstabs)、比值分析(Ratio)窗口从而根据自己的目的进行响应的数据分析。
三、应用SPSS软件的均值比较和方差分析
生物统计学基本知识熟悉之后,在随后在课堂教学中会开始进行统计推断和方差分析部分的内容。SPSS实验课在此部分结合课堂教学相应的设置均值比较和方差分析上机内容。均值比较可通过菜单栏的分析(Analyze)窗口进入,点击分析栏之后,鼠标放置数据均值比较(Com-pareMeans)上即可显示相应分析栏:平均数基本分(Means)可用于定量资料的统计分析,按分组变量计算因变量的描述统计量值,如均值、方差、标准差、偏度、峰度等统计量,并显示结果;单样本T-test(One-SampleTTest)单样本t检验主要用于样本平均数和已知总体平均数的比较;独立样本T-tes(tInde-pendent-SamplesTTest)可用于检验两个独立样本的总体平均数之间是否有显著差异;配对样本T-test(Paired-SamplesTTest)用于配对计量资料的比较,检验配对样本差值的总体均数与0的差异有无显著意义,以及配对样本是否相关方差分析包括单因素方差分析和多因素方差分析。其中单向方差分析(One-WayANOVA)可通过均值比较(CompareMeans)进入,其用于完全随机设计资料的多个样本均数比较和样本均数间的多重比较,也可进行多个处理组与一个对照组的比较。多因素方差分析可通过分析栏里的多因素方差分析(GeneralLinearModel)选项进入,进入之后会设置四个不同要求的选择:单变量多因素方差分析(Univariate)可用于一个因变量受一个或多个自变量影响的方差分析;多因变量方差分析(Multivariate)主要用于多个因变量受一个或多个因素变量或协变量影响的方差分析;多因变量方差分析(Multivariate)对同一因变量进行重复测量的方差分析;混合效应分析(VarianceCompo-nents)用来估计每个随机因素对因变量方差的贡献。在分析过程中可根据不同的需要和要求,选择相应的方差分析。
四、应用SPSS软件的回归和相关分析
1.1对象用抽签法选取本校2010级3个护理本科班,并随机分为3个组,分别采用讲授法(51名学生)、一般情境教学法(54名学生)和缺陷式情境教学法(53名学生)进行教学,所有学生均已完成中医基础理论及相关医学知识的学习。3组学生中医基础理论成绩(F=0.115,P=0.895)、年龄(F=0.359,P=0.709)、性别(χ2=0.326,P=0.849)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3个班为同一教师授课。
1.2方法实验章节为临床病证辨证施护章节,共18课时。
1.2.1讲授法按中医护理学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师结合多媒体展示,采用讲授法进行教学,每个病讲授40~60min。
1.2.2一般情境教学法学生以寝室为单位分组。教学安排:①提前布置情境设计作业,要求学生自学后准备情境表演。②教师讲解(15min):授课教师先简单讲解1个病的相关理论知识。③小组表演(8min):学生表演1个病证。④课堂讨论(7min):小组表演完成后,要另一组学生根据表演分析讨论为何病何证并提出相应的治疗和护理措施,讨论结束后,每组选1个代表陈述自己的观点。⑤表演组评价学生回答情况并说明理由(5min)。⑥授课教师总结评价(5min):授课教师对所表演知识点进行总结,对表演环节的设计是否合理、讨论结论是否正确进行评价。引导学生有意识地反思表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纠正错误,促进学生深入的思考问题并鼓励表现好的小组。
1.2.3缺陷式情境教学法组缺陷式情境教学法即在一般情境教学法的基础上有意识地设计一个或多个缺陷环节,讨论时让学生先寻找缺陷再根据情境讨论,其余具体实施方法与一般情境教学法相同。缺陷环节的设计,如“感冒”,中医辨证有风寒感冒、风热感冒、暑湿感冒、体虚感冒4种证型。风寒感冒冬春季节多见,如表演小组表演的为恶寒、不发热、头身酸痛、鼻塞声重、鼻流清涕、喜热饮等风寒感冒的症状,小组表演时将场景设在炎热的夏天,炎热与风寒感冒原因不符,视为一个缺陷。又如“哮病”,中医辨证有寒哮和热哮两种证型,如果表演小组表演的为寒哮的症状,在饮食护理时嘱咐患者可以食用西瓜,饮食偏凉,寒凉饮食容易诱发寒哮,寒哮患者的饮食宜偏温热,西瓜不合适,也是一个缺陷。在课堂讨论时,小组表演完成后,要另一组学生根据情境表演的信息先找出情境中所设计的缺陷环节,并说明理由;授课教师总结评价时,要对表演缺陷环节的设计是否合理进行评价。
1.3效果评价该章节结束后对学生进行学习成绩的评价,3组学生均使用同一份试卷在同一时间进行理论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以及病例分析题。对3组学生发放自行设计的问卷进行调查。课堂气氛问卷涉及互动情况、学生上课状态等7个项目,每个项目设有3个选项;满意度问卷涉及学生上课时的心情、积极性的调动等8个项目,每个项目设有3个选项。统计分析3组课堂气氛、学生对教学方法的满意度。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及统计分析,组间年龄、成绩比较采用方差分析,组间性别比较采用χ2检验,组间学生教学评价比较采用非参数秩和检验。
2结果
3组学生考核成绩有差异(P<0.01),进一步两两比较,缺陷式情境教学组学生的考核成绩、课堂氛围和满意度优于一般情境教学组和讲授法教学组(P<0.01);一般情境教学组学生成绩、课堂氛围和满意度优于讲授法教学组(P<0.01)。
3讨论
3.1缺陷式情境教学方法的优点
3.1.1提高学生知识迁移和综合分析、运用能力中医护理学涵盖了中医基础理论、中药、方剂、辨证施护等多方面的内容,知识点繁多、分散、抽象。讲授法按部就班地讲解,很难使学生将知识串联起来,影响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效果。从3组教学方法的考核成绩来看,缺陷式情境教学组考核成绩优于一般情境教学组和讲授法教学组,将试卷按题型进行具体分析,发现3组学生在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4种题型的得分无太大差异,但在病例分析题上,缺陷式情境教学方法组得分较高,且更能抓住问题的关键点,回答得更全面、准确。缺陷式情境教学法不仅将所学知识点巧妙地融入所设计的情境剧中,将分散、细小的知识融合起来,而且有意识地设计了缺陷让学生寻找,全面调动学生的储备知识去综合分析、思考、解决问题。
3.1.2活跃课堂气氛本研究结果提示,3组教学方法的课堂气氛不同,缺陷式情境教学组课堂气氛比一般情境教学组和讲授方法教学组活跃。情境模拟得越真实、学生越投入,越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课堂讨论的积极性,缺陷式情境教学法不仅让学生积极主动思考如何设计剧中情节并将知识融入情境剧中,而且设有缺陷环节促使学生发散思维,缺陷环节设计得越巧妙,越能促使学生参与到课堂讨论中来,活跃课题气氛。
3.1.3提高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从本研究结果可以看出,3组教学方法学生的满意度不同,缺陷式情境教学组高于一般情境教学组和讲授式教学组,缺陷式情境教学法促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通过设计、识别、判断情境中的缺陷,增加学生学习的乐趣,同时促使学生利用一定的知识信息,通过自己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和判断问题,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学生对教学方法的满意度。
3.2缺陷式情境教学方法的不足之处讲授法(传统教学模式)的主导地位使学生对缺陷式情境教学法存在一定程度的不适应,存在学生准备时间较长、上课讨论时间较难控制、师生互动受限等问题。少数学生准备不充分,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互相配合能力较差,学习收获有限。应加强对缺陷式情境教学的理论研究和指导工作,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4小结
1.1对案例教学的目标定位认识不清
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到底是精英教育、职业教育还是通识教育这个问题上,理论界和实务界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由此带来了案例教学法的目标定位的混乱,主要体现在:案例教学法到底是理论讲授的辅工具,还是通过不断的模拟法庭训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或者说与理论讲授作用同等重要以培养学生全方面的能力呢?案例教学法在目标定位上的模糊,直接影响到各大高校对其地位的认识,也进一步影响着它在实践中功能的发挥。作为从西方引进来的舶来品,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实践中大多沦为传统理论讲授的附属品,其功能主要用于对教师所讲授的枯燥和晦涩的理论进行解释和补充,或者直接就是深奥理论的简单重复和强化。这方面最典型的例证就是实践中很多高校在引用案例教学法时将其等同于举例教学。也就是说,在大学法学本科教育中,许多教师通常在讲授了某一法学理论后,为了加深学生对该理论的掌握,便列举一个与该理论密切相关的案例,由于是在预设的情境中,学生很自然会运用刚学过的原理分析案例。这种教学方法虽然运用到了案例,但仅仅是运用案例对教师所讲授理论的验证,它并没有培养学生判断和分析问题的法律逻辑思维,也没有提高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不是真正的案例教学法。
1.2案例教学的专业教材参差不齐
随着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本科教学中的引进,教材的缺乏成了各高校在案例教学中面临的一个难题。为解决该难题,许多高校和专家学者编写和出版了种类繁多的案例教材,这些教材虽然在数量上比较客观,但在质量上存在着参差不齐的局面。主要体现在:第一,体系结构的编排没有统一标准。与各法学教科书的体系结构比较统一不同,现行案例教材大多都是高校学者或实务界精英依托自己丰富的教学和实战经验,借助于网络、教学参考书、法院的判决等渠道,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擅长编写而成。由于案例教学法的目标定位不明确,所以各案例教材在体系结构上呈现出仁者见仁、治者见智之势,比如:有些案例教材大篇幅介绍案情而缺乏与相关法律知识的衔接,有些案例教材重视法理分析而忽视案情梳理等。因此,不同版本的案例教材在结构和内容上千差万别,让使用者难以辨别其优劣。第二,具体的案件事实被过度加工。为了与相应的法律原理对应,许多教材编写者在选择案例上往往将复杂的案件事实加工,剥离与法律原理无关的内容,保留要运用法律原理的内容,使得所简化的案件事实清楚,没有任何争议,学生直接套用原理就能分析到正确结论。学生虽然会分析这一个案例,但是同类型的案例却还是不能独立分析,不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抽象的法律原理分析复杂案例的能力。不仅如此,案例教材在案例事实上的随意剪裁,也造成教师在讲授案例时有意虚构事实、忽略事实和肢解事实,忽略发动学生参与案件的推理过程,使得新型问答式的启发教学演变成了教师一个人“唱独角戏”的传统“满堂灌”式和“填鸭式”教学。
1.3案例教学的适用范围有限
第一,从适用的课程来看。案例教学法主要是运用法学理论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案例进行抽丝剥茧的分析和总结,因此在逻辑思维方法上倾向于归纳法的运用,比较适用于与社会生活联系紧密的应用性强的课程,如刑法、民法、婚姻法等,而对于理论性较强的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等则不宜采用。但在实践中,许多高校不顾案例教学法的特性,也不考虑所讲述的课程本身及其内容特点,跟风般的在所有法学专业课程中予以采用,不仅耽误了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而且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第二,从适用的对象来看。与传统教学方法不同的是,案例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体,要求学生在课前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阅读和分析案例,在课堂上学生要积极参与课堂讨论,针对老师和其他组学生的层层深入的提问要及时应对,并且在课后要对课堂讨论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因此,案例教学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实践中,许多高校对刚进校的大学生就实行案例教学法,学生由于知识储备不够,参与案例教学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课前不愿意花时间准备,课堂上敷衍了事,使案例教学法的推行流于形式。
1.4专业师资力量的薄弱
案例教学法从本质上说是苏格拉底式的问答式教学法,随着教师的不断深入式提问引导着学生深入思考和解决问题,因而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能科学合理的选择和设计案例,能调动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的积极性,能组织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分析解决案例,并能有效应对课堂中随时出现的不可控因素,总之,对教师的法律实务处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课堂驾驭能力要求都比较高。尽管案例教学法在我国大学本科法学教育中如火如荼地展开,但我国目前从事大学法学教育的教师整体水平难以达到案例教学的要求。随着社会对法律从业人员需求的提升,我国从民办到公办、从职业院校到普通高校等各种类型的大学几乎都开设了法学专业,法学专业的大量扩张使得从事法学教学的专业师资力量良莠不齐。即使在国内知名大学的法学院,也不是所有的法学任课教师都能熟练的驾驭案例教学法。大多数知名院校的法学教师理论功底非常深厚,对传统教学的从理论到理论的模式非常精通,但对于案例教学法从实践到理论的模式却非常陌生,如果强行推行案例教学法,势必造成教师在案例教学法中仍然沿用传统教学方法或者将举例教学当做案例教学。实践中,有些教师在使用案例教学法时,所使用的案例是事先精心准备的,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也是事前设计的,对学生的设问变成了老师的自问自答,本该发动学生参与的案例讨论最后成了教师一人自导自演,已经失去了案例教学法本来的意义。
1.5缺乏有效的考评机制
案例教学法在我国大学法学本科教育中推行的效果不明显,与我国现行针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有很大关联。对于教师而言,我国高校针对大学教师的职称评价机制主要考察教师的科研水平,教师是否在高质量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以及是否获得高级别的科研项目立项,直接决定着教师是否能及时晋升高级别的职称。而在高校,职称的顺利晋升不仅意味着工资待遇水平的提高,更意味着身份地位和能力水平获得了同行认可,这是一种物质激励无法替代的精神上的荣誉,因此,大部分高校教师在现行考核机制下,都把主要精力用来做科研,而不愿意花更多的时间用于案例教学法。对于学生而言,我国高校对学生的专业课考核方式基本上是期末闭卷考试,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试卷试题,老师以标准答案评判学生的分数。法学试题的考试内容大多是考察学生对法律概念、法律原理的掌握程度,即使有案例分析的题目也是出题者预先提炼出了案例的条件而直接询问结果,缺乏对学生处理复杂案例的推理和分析能力的考察。近年来,虽然很多高校开始注重学生平时的表现,将平时成绩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计入期末总成绩中,但大多数对学生平时成绩的考察主要统计学生的出勤率,对于学生在课堂上参与案例的分析和讨论的表现基本没有计入在内。
2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完善措施
2.1明确案例教法学的目标和地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的经济呈加速度发展,各种经济交易活动日渐增多,经济领域里的纠纷和冲突也日渐频繁,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各种经济冲突开始跨国家、跨地域、跨行业。为有效解决各种经济冲突,维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精通于法律实务的人才开始供不应求。尽管社会对律师、法官、检察官的急需,但高校法学院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却难以胜任法律实务工作而大量失业,这一严峻的社会现实促使法学院逐渐反思传统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模式。众多高校逐渐认识到,教育培养的人才必须符合社会的需求,所以法学教育的目标应由传统的精英教育为主向职业教育为主转化。为与新时代的法学教育的目标相符合,应大力发挥以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为根本目标的案例教学法的作用,使其独立于传统的理论讲授法,同时增加其课时,创新其在教学中的运用形式,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培养更多合格的法律人才。另一方面,针对实践中许多教师将案例教学法等同于举例教学的问题,要求教师提高运用案例教学法的能力,认识到案例教学法与举例教学法的不同。事实上,案例教学法注重对学生主动性和独立性的法律思维的培养,致力于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实践能力;而举例教学法是为加强学生对理论的理解,以及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为目的,但是忽视对学生主动性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举例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2.2加强案例教材建设
案例教材是案例教学有效实施的根基,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的质量。针对案例教学的专业教材参差不齐的现状,加强案例教材建设,应采取如下路径:一方面,案例教材的建设在体系结构上应有一定的标准。在体系结构上,应以法学课程的章节脉络为框架对案例进行编排。每个案例的构成应有严格的标准,包括:背景、主题、案例问题、情景与细节描述、教学结果、诠释与研究和讨论组成。案件问题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每个案例的核心,也是关系到案例教学能否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关键性问题。因此,在设计案件问题时要注意其衔接性,该问题既要与案件主题相关,又要能运用到相关法律知识;还要注意案件问题的设计要层层深入,环环相扣,从而提供学生运用法律思考问题的进路和空间。另一方面,在具体案例的选择上,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案例要具有完整性,在保证所选择案例与所要阐明的法学原理要有联系的基础上,要尽量保持复杂案例的原貌,对其内容少作修改,培养学生独立运用法学理论及相关法律规范对复杂案例进行分析的能力;二是案例要有典型性,学生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能触类旁通的对其他同类案件进行分析;三是具有争议性,案件能引发多种争议和冲突,可以引导学生从多角度去思考问题,还能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四是案件要有时效性,最好是刚刚发生的引起广泛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能吸引学生的兴趣,也能体现法律与社会实践的衔接性以及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性。
2.3选择适宜施行案例教学法的课程和对象
案例教学法注重实用性,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目标的特性决定了其适用范围的有限性,为更好地发挥案例教学法的积极作用,应选择适合案例教学法的课程和授课对象。对于课程而言,具备以下两个特点的课程比较合适适用案例教学法。第一,以讲述抽象概念为主要内容但应用性很强的法学基础课程,如民法中的表见、代位继承,经济法中的有限合伙、要约、承诺,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先通过案例教学法对这些课程的抽象概念具体化和形象化,然后再进行理论总结,让学生对相关知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第二,以提高学生专业能力且不适用案例教学法难以掌握的课程,如侵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国际私法,这类课程仅讲授理论知识,学生难以掌握其运用的方法,特别是国家私法涉及到很多部门法律知识的运用,通过案例教学法能使学生将法学原理之间的关系融会贯通。对于对象而言,案例教学法不仅要求学生有高的专业知识修养,而且也考验着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反应能力。国外案例教学法之所以实施效果比较好,在于国外的法学教育通常被定为在大学本科教育之后,以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为目标,因而其所适用的学生许多在进校之前已经具备文学或理学学士学位,也具备一定的法律修养。从国外成功的经验来看,案例教学法的有效推行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法律运用能力,所以这种教学方法比较适用于有一定知识积累和阅历的高年级学生或研究生,对于刚进校的低年级学生则不宜适用。
2.4加强专业师资力量建设
教师是案例教学法的推动者和引导者,因此某种程度可以认为,是否有一定数量的高素质的能有效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教师,是案例教学法能否成功推行的关键。针对现行案例教学法推行中专业师资力量薄弱的现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专业师资力量:第一,采取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多种激励措施,鼓励法学教师在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司法实践工作。教师既可以从事兼职律师的工作,也可以在司法部门某个岗位上去兼职,从而获得法律实务第一线最直接的实践经验。第二,聘请高校所在地的知名律师、检察官和法官为特聘教授或兼职教师。这些法律实务界的精英无论是在法律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还是及时应变能力等方面都有很强的实力,他们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能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比擅长于传授理论知识的教师更受学生欢迎。除此之外,高校还应经常邀请国内外案例教学法推行比较好的名师和专家以培训班和讲座等形式,向法学教师传授运用教学案例法的经验,提高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方法和技巧。第三,教师必须要明确教学案例法的目标,正确定位自己在案例教学法中的角色。教师要充分认识到教学案例法注重于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学生才是案例教学法的主体。因而教师除精心准备案例以及主持讨论课堂讨论外,要尽量置身于课堂讨论外,对学生的各种观点不进行简单的是非评判,而让学生对案例进行充分的思辨,鼓励所有学生积极发言,讨论结束后对学生的讨论过程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特别是对学生的思维误区要进行纠正。
2.5完善激励机制
一、基于个性化发展财政学本科人才培养与教学平台
培养人才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整个教学过程都是为了培养人才而展开。财政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毕业生工作与学习的竞争力。目前,大部分高校的财政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主要以“因校施教”为原则,即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而非“因材施教”。传统的财政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主要体现在拓宽本科生知识面、培养学习与创新能力方面。具体而言,就是知识结构完善、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熟悉财税基础理论、熟悉财税基本政策法规,具备运用经济学基本原理分析财税问题的能力。它忽视了与学生的兴趣、个人职业规划等个体差异性因素,这种在不以学生为中心确立的人才培养目标下,培养出适应社会的能力就相对较差。现在,我国许多综合性大学的财政学专业正在双轨推进培养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与制度。面对近几年就业难的问题,培养创业型、创造型人才愈加重要。不过,对创新型和创业型人才的培养制度和培养模式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基于此,基于个性化发展的财政学本科教学模式改革相对于重视知识传承、学术养成、标准化教学、批量制造的传统财政学本科教育模式,就可以为社会培养更多种类型的高级人才:学术型、职业型、创业型与创造型等。况且经济类专业的大学生,包括财政专业大学生的创业基础较好,具有某些特殊的优势,充分发挥他们的天赋与潜能,其更易于成为社会所需要的创业型与创造型人才。个性化教育是引导个性生命独特性发展的教育,它以尊重差异为前提,以提供多样化教育资源和自主选择为手段,以促进个体生命的自由和充分发展为目的(冯建军,2004)。基于个性化发展的财政学本科教学培养目标,应该从尊重和培养个体的个别性、特殊性、差异性立场出发,结合学生的兴趣与个人职业规划,充分利用各自学校的资源优势与特色,引导学生向不同类型的专业领域、不同层次的专业方向发展,为学生今后的发展创造足够的条件,培养学生在财政学领域具备一定的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培养财政学专业个性化人才的完整途径主要表现为:首先,在财政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通识教育阶段,培养目标应体现宽口径、厚基础的“广博”培养原则,进一步扩充通识基础模块,增设相关学科的教学内容,供学生选择,可以建立以思想政治类、工具类课程为先导,以经济学基本原理课程为核心,以人文素质类、科技类课程为辅助的综合课程体系。其次,在财政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专业及拓展教育阶段。结合不同高校的特色,在突出专业培养的同时,围绕专业课程进行充分的拓展,引导学生结合专业与个人兴趣,合理制定大学选修课程菜单。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建立以财税类课程为必修课,以经济类、管理类相关课程为选修课的综合课程体系,同时,辅之以学术讲座、第二课堂等开放式培养手段。选修课的取舍要体现不同高校的资源优势与特色,体现不同高校财政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个性。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可能提供更多的课程供学生选修,使学生最大可能地选择自己最有兴趣的课程,激活他们的多元兴趣与多种思维,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提升,进而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差异性发展。再次,在财政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创新能力培养阶段,就大学本科生的人才培养而言,本阶段培养手段与方法是否科学有效,直接关系到学生创新能力的积累和今后个人能力的可持续发展。此阶段的人才培养方案,应弱化理论课程的安排,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如通过学术报告、学生科创、社会调查、案例分析、社团活动、假期实践、毕业实习等方式,有组织、有目的、有成效地实施人才培养活动,为财政学专业本科生毕业后的个人综合能力的提高与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培养个性化财政学本科大学生的具体方法
这种以培养个性化财经类本科大学生为目的的教学模式,应该以“问题—发展”模式为主。正如李亦菲在《个性教育的历史脉络和发展趋势》中所述:要努力超越“以教师为中心”和“以学生为中心”的对立,尽量实现“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合作对话、平等、民主和互惠的关系,而不是先知与后知、控制与被控制、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这种没有拘束的开放交流,是认识自我和认识世界的重要方法。在一些必修课和选修课中,教师可以组建多元的小型团队,引导学生各自按照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组建自己喜欢的个性化团队。以公共收入与支出的部门为导向的“职业型”研究团队,以“经济与社会”为导向的“创新型”研究团队等。并将最近兴起的行为经济学、试验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试验法,用于财政专业课程的讲授,将此教学方法运用于各种财政实践中模拟和实践,引导学生对学习的热情,提高他们的动手实践能力以及分析能力。应该以“问题———发现”型的新型模式为主,被动接受的传统教学模式为辅,对教师各方面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一方面,要具备多层次的教师队伍,既要有研究型教师队伍,也要有负责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队伍,还要有针对学生特殊需求的专业辅导员队伍,从而使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得到充分的满足。大学究竟是专门搞学术研究的地方,还是培养个性化、专业化、富有创新思维人才的地方,这是我们值得深思的问题。另一方面,必须改革传统的教学方式。教师要将传统的课堂教学延展到学校图书馆、实验室、国库、税务机构等财政活动现场,使学生由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积极投入。使“讲堂”变为“讨论”、“对话”、“研究”内容“发酵”、“火花四溅”的具有个性色彩的“研究性学堂”,以增强教学效果为目的,以学生为主体来选择组合教学方法。但要注意在运用试验教学法时,要与课程的合理定位、内容设计和相关资源建设相结合。学生学习的场所不应该受到约束,应该在广阔的天地中自由成长。
作者:仇晓洁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学来说,虽然带来了挑战,但更多的是机遇。
1.搭建了法学本科生通往法律职业的桥梁。
传统的法学教育,一直定位为精英教育。这种定位,在就业制度改革以前,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那时国家包分配工作,只要能考上法学院系并按时毕业,不管有没有实践能力,都能够进入法律职业领域工作,用人单位也不得不接受。而现在,就业实行双向选择,用人单位有人事决定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挑选优秀人才,形成了优胜劣汰机制。更重要的是,随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实行,法律职业资格证已成为法科毕业生通往法律职业的基本要件,只有通过司法考试,才能获得法律职业资格,才能参加公检法的招考,或者进入律师事务所就业。
2.推动了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
法学本科教育是学历教育,司法考试是职业教育,二者虽然都是法律专业训练,但侧重点不同。本科教育侧重于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传授,而司法考试侧重于专业技能训练。传统的法学本科教育一直专注于打好学生的理论基础,而忽视了职业技能的培养,导致学生毕业后,很长时间难以胜任实务工作。“我们的法律教育依然是一种知识教育,而不是一种技术教育,我们的法律教育所倡导的是‘法律应当是什么样’,而不是倡导‘如何使法律成为什么样的’”。就业的压力,迫使高校不得不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力求把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的培养有机结合,培养兼具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而司法考试与本科教育的结合,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路径。
3.推动了法学本科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基本知识的传授,所以在教学内容上以理论介绍和探讨为主,注重理论的深度与广度,教学方法上主要靠教师讲授,学生则被动听讲。现在,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学相结合,教学内容和和教学方法也必须随之改革。教学内容上,要把司法考试的内容融入教学,并增加大量的职业技能训练课程,如实务课、法律文书写作等;教学方法上,也推动了实践性教学方法的优化。
二“嵌入式”教学法的探索与实践
将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学相结合,必须注意主次关系,即本科教学是主,司法考试是辅,二者决不能混同,也不能颠倒,否则就是“不务正业”。如何将司法考试融入本科教学中而又不致喧宾夺主,是我们一直在探索的问题,综合这几年我们的实践,可以用“嵌入式”教学法来概括。
1.将司法考试“嵌入”课堂教学。
(1)备课时,充分研究司法考试的知识点。法学本科教学,一方面要完成学历教育要求的基本理论的教学,另一方面还要将司法考试的内容融入其中,这对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增加了教师的备课负担,需要教师有较高的自觉性。教师在备课时,首先,要对本章所涉及的司法考试知识点进行梳理,从而对本章所涉及的司法考试内容有一个全面的把握;其次,教师要搜集该章所涉及的司法考试真题,对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和和考点进行研究,以便更准确地把握考试动向;最后,将司法考试的重难点与基本理论有机融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2)上课时,将司法考试知识点和真题融入教学。教师在授课时,要先给学生介绍本章节学习的主要内容、重难点及涉及的司法考试考点等,使学生对该章节有一个整体的认识,然后对本章的基本理论进行讲授,对重点、难点进行讲解、剖析,尤其是涉及的司法考试重难点要进行详细地分析,让学生融会贯通。在夯实学生基本功的同时,也要增加学生的课堂练习。教师应选取司法考试真题或相关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思考、解答。因为在司法考试中,出题者往往会设置各种陷阱,应试者稍不留神就会陷入其中,这就要求教师在授课时,既要讲授专业知识,也要注意传授解题技巧,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将司法考试“嵌入”第二课堂。
提高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仅靠课堂教学是不够的,还必须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给学生提供更多的训练机会。
(1)结合导师制,成立司法考试兴趣小组。近年来,广州商学院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推动学生学习方式的改革,制定和实施了导师制度,要求每位教师设立若干兴趣小组。鉴于学生的司法考试意愿强烈,很多老师都成立了司法考试兴趣小组,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定期开展活动。一般来说,司法考试兴趣小组的活动分为三个方面:第一,司法考试基本情况介绍,让学生充分了解司法考试的规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题型、各科分值、难度等;第二,司法考试辅导,对于大一、大二的同学提供各种咨询帮助,如如何备考,如何购买辅导教材,如何安排备考时间等;对于一些即将参加司法考试的大三学生则给予耐心细致的辅导,帮助他们梳理各科知识点,答疑解惑;第三,通过电话、QQ、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学生互动,随时回答学生复习中碰到的问题。
(2)与校外司法考试培训班合作。为了让学生获得更优质的服务,我们还大胆探索,积极与校外专业司法考试培训机构合作,采取多种灵活方式为学生提供机会。主要有:其一,聘请司法考试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教师到校为学生授课,学生普遍感觉耳目一新,兴趣盎然。其二,鼓励学生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班,利用课余时间加强学习,并为他们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其三,购买司法考试培训机构的书籍、资料、光盘等资源,为学生学习提供良好条件。通过这些措施,我们的学生对司法考试,从间接了解到直面接触,从陌生到熟悉,从而消除了神秘感和恐惧感,他们大多把通过司法考试作为自己四年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奋斗目标。
(3)利用网络,建立司法考试论坛。司法考试需要大量的信息交流。为了方便交流,教师充分利用学院提供的在线课程系统,建立了司法考试论坛,设立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若干板块,如政策解答、真题解析、疑难问题探讨、资料共享等板块。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广泛参与,论坛一直非常活跃,每月点击量过千,大大方便了师生的交流,也加深了师生间的感情。
(4)开设司法考试沙龙。司法考试在每年9月的第3周的周六、周日举行,11月下旬公布成绩。每年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后,我们都会举办司法考试沙龙,让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与与各年级的同学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现身说法,畅谈自己的司考心得,传授司法考试经验,回答同学们的各种问题。实践证明,这种方式非常受同学们的欢迎,尤其是低年级的同学。
三优化传统的实践性教学方法
我们在探索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学相结合的过程中,对传统的多种实践性教学方法进行了优化,使它们更适应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限于篇幅,仅介绍以下几种主要的方法。
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是指以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讨论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它主要表现为“教学内容围绕案例的讨论分析而展开,指的不仅是学习的内容,即案例,还包括教授的方法,也就是所谓的苏格拉底方法。这种方法要求学生自己领悟出案例的内容,教师只是从旁引导,其提供给学生练习、理解、适用、归纳、评价法律等认知能力,通过理解分析,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通过归纳、评价法律可以锻炼学生的书面能力;引导学生通过法律思维加以辩论以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等”。在这种教学方法中,学生处于教学的中心地位,教学活动以讨论案件为主,这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所在。针对目前司法考试试题设计越来越倾向于案例的方式,要求参试者根据给定的案例解答问题,我们加大了案例教学的力度。那么,如何优选与国家司法考试相对接和适用的案例呢?笔者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关注和选取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中的案例。这种案例的选取比较容易,也比较有针对性,但是教师也不能过分依赖这些案例,因为收集的也不一定完备。教师还应善于将实践中的判例加以改造,以适宜于教学使用。
2.法律诊所教学法。
角色扮演式教学法既不同于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导所进行的案例教学法,也不同于法律诊所式教学法。法律诊所式教学法是以学生通过参与办理真实的案件来学习法律的方法。诊所法律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是美国法学院广泛采用的一种法律教育模式。美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始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初期。2000年,诊所法律教育被引进到中国高校法学院法律实践课程体系中,成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一个有益尝试。诊所法律教育的核心是让学生通过办理真实的案件,从实践中学习。其教育内容主要是根据学生办理的真实案件而制订的。具体而言,教师根据案件办理进程的各个阶段,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确定每一节课的具体教学目标,系统地、有计划地安排法律职业技能的培训和职业道德的讨论,使学生能够理论结合实际,学会运用法律解决问题。诊所法律教育意味着教学方法上的革命。诊所法律教育倡导教师和学生互动式的教学,教学中的互动包含了师生互动、教师之间的互动、学生之间的互动、教师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学生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教育机构与用人机构之间的互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等。而且,诊所法律教育注重“以学生为主”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广州商学院法律系在所开设的实务课程中,就明确要求教师们尝试运用法律诊所教学法开展教学。实务课教师们都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他们制定了科学的教学计划,精心安排教学内容,选取他们办理的真实案件,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指导学生参与办案。学生们通过亲自办案,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最终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转化为专业技能。
3.角色扮演式教学法。
角色扮演式教学方法强调在课堂上以学生为主导,由教师提供真实的判例,指导学生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初步体验法律是如何在具体案件中加以运用的。学生借助于所担任的不同角色,查找资料,互相交流、谈判或辩论。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将尝试着运用所学知识去寻找法律依据、相关案例,自己去分析案情,自己去撰写相关法律文书,解决问题。比如,笔者在讲授《刑事诉讼法》时,在开学初就把自己所办的一件案子的全部卷宗交给学生,让他们认真研究。随着课程的推进,不断地以此案为基础,要求他们写出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辩护词、判决书等材料,等讲到一审程序时,就让他们拿出自己的材料,扮演不同的角色,模拟整个办案过程。通过此案的演练,学生们初步掌握了刑事诉讼的基本技巧。通过以上努力,我们的改革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据统计,广州商学院法律系历年司法考试通过情况如下:2005级通过11人,2006级通过31人,2007级通过35人,2008级通过52人,2009级通过62人,2010级通过46人,2011级通过39人,且每年都有学生取得400分以上的高分。与此同时,我们每年也有不少同学考上研究生和公务员,这些指标充分反映了我们培养的学生质量和职业素养有了显著提高,也反映出我们在国家司法考试背景下进行的教育教学改革是成功的。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