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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1978年中国政府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加工贸易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中国出口贸易的主导和出口创汇的重要来源。本文通过对中国加工贸易模式和发展现状的浅显分析,阐述了加工贸易在中国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图通过剖析其现实存在的问题以探索中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方向。
[关键词]中国 加工贸易 现状 地位 作用 问题
一、 中国加工贸易模式及发展现状
1.1中国加工贸易模式的基本特点
1978年中国政府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后,中国的加工贸易产品开始突破了原有的土特产、传统工艺品、食品等,加工贸易产品结构逐渐向高新技术方向发展;贸易的产权性质结构以三资企业特别是外商独资企业为主体;企业规模结构上向规模化发展;地区结构上从以广东省为主的广东向福建、江苏、上海、山东和天津等六省市集中 。
1.2中国加工贸易的发展现状
在全球产业转移和政府经济政策双重影响的宏观背景下,中国加工贸易发展极为迅速。近年来,中国加工贸易产品结构的动态优化趋势十分明显,主要从服装、纺织品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电子、通讯、计算机以及生物制药等高科技产业的中间品生产以及制成品的组装转变。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主体结构亦不断优化,投资主体从20世纪80、90年代港澳台逐渐扩大到亚洲四小龙(韩国、台湾、香港、新加坡),到90年代初开始,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FDI成为中国加工贸易的主要资金和技术来源。
二、加工贸易在中国的地位和作用
2.1加工贸易是中国现阶段最主要的对外贸易方式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外贸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成绩显著,这与加工贸易在中国的蓬勃发展是分不开的。从1981年到2008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在中国贸易进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超过了50%,整体呈上升趋势;加工贸易净出口呈剧烈上升趋势,而其它贸易净出口则呈现递减趋势。据《中国对外贸易战略性进展研究》统计:截至2009年底,中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共计12.6万家,直接从业人员达3000余万人,约占中国第二产业就业人数的20%。由此可见:加工贸易已经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力量,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功不可没,在中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已经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2.2加工贸易缓解了中国劳动力有余而原材料不足的矛盾
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受到生产要素不均衡的严重束缚,即劳动力资源丰富,但资金、技术要素短缺,造成劳动力资源的严重闲置浪费。加工贸易是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工业化的一条新道路。因此,加工贸易恰恰为中国工业化提供了条件,将中国剩余的劳动力资源与引进的资金和先进技术相结合,形成了大量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制造能力,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的工业化进程。
2.3加工贸易增加国内就业、促进社会稳定
据统计:中国加工贸易企业直接就业人员在3000万以上,加上依托贸易从事配套产业和服务业的就业人员总计达4000万以上,另外加工贸易带来许多具有竞争优势的新产业,这无疑增加了中国国内的就业岗位,缓解了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三、中国加工贸易面临的问题
3.1加工贸易处于产业链低端水平,附加值低,贸易利益微薄
中国加工贸易虽然数量巨大,但主要参与的是处于产业链低端的非核心环节,相当大一部分尚处于简单加工和组装型发展阶段,技术含量不高,产业链条短,增值率低,以至于对整个国民经济增长、国内技术产业的拉动能力较弱。举个例子:中国工厂生产的芭比娃娃(BarbieDoll)成本0.35美元,但是从采购、仓储、订单、出售,最后在沃尔玛或家乐福超市的零售价是8.99美元,然而我们的玩具加工制造商所得的利润只有不到2%。诸如此类具有比较效应的数据比比皆是,这是何故?原因就在于我们在产品的整个价值链里,扮演的只是最不能创造价值的单纯依靠劳动力的加工制造者的角色。
3.2加工贸易过分依赖国外投资商,国内制造业技术水平较落后
事实上,中国的绝大部分出口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制造,更不是中国创造,而是外资企业在华投资获取高额利润的方式。由于制造业技术水平较落后,中国在加工贸易过程中的零部件和原材料仍需大量进口,尤其是技术含量高的关键部件更是严重依赖进口,这种 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贸易方式无疑对中国经济增长收效甚微,同时还会造成中国相关原料工业发展的滞后,最终影响整个国家的工业发展。
3.3加工贸易发展的地区分布不平衡
中国加工贸易是从东南沿海开始发展起来的,目前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上海、山东、福建、浙江等沿海开放省市。2007年中国地方累计进出口贸易额中,广东、江苏、上海、山东、福建等省市加工贸易总额近86.4%,而加工贸易总额位于后十位的省市自治区占全国加工贸易总额的比重不到6%。加工贸易地区分布的不均衡可能会导致中国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渐丧失,同时也使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的资金、劳动力、资源等大量流入东部地区,给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进而导致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进一步拉大,最终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中国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策略
4.1 实现加工贸易的产品升级
通过引进一定的升级措施,提高加工制造的技术水平,使加工贸易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向该行业的纵向发展,由原来的初级加工和制造转变为更加深入的生产和制造环节,增加使用这些原材料生产同类产品的技术难度。这种拓展可以使相关产业之间强强联合,也可以使某个企业在原有核心业务的基础上,向相关行业横向延伸。从而提高加工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加工贸易企业的盈利水平。另外,要提高加工贸易制造环节中的增值含量,就必须控制中国加工贸易企业的数量,提高加工贸易的制造水平,通过制定加工贸易准入规则,将不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淘汰出局。
4.2提高内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地位,降低对外资的依赖程度
加大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力度,提高其适应市场的能力,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加工贸易;要赋予内资企业平等的竞争机会,营造有利于内资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为内资企业提供有关技术服务、市场开发、信息咨询、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内资跨国公司,只有拥有更多这样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才能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才能引领加工贸易产业结构的升级改造。
4.3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对于优先发展起来的中国沿海地区,可以按比较优势,提升加工贸易的技术水平,进入国际技术贸易的循环。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可以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和先进生产制造基地;京津唐及环渤海地区根据技术知识比较优势,重点发展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品;东北老工业地区要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和重化工业。鼓励东部发展空间较小、已趋饱和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企业逐渐向中部地区转移,并辐射至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做好产业承接转移工作,带动中西部的崛起与复苏。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协调、可持续以及科学发展。
五、结论
综上所述,加工贸易作为中国参与全球经济的一种重要的贸易方式,自从在中国出现以来就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中国加工贸易的发展模式有利有弊,但总的来说是利大于弊的,并且中国发展加工贸易仍有多方面的优势,就中国现阶段国情以及当今国际经济大背景来说,这一贸易方式也将在中国长期存在并持续发展[7]。同时,针对现实存在的实际问题,中国加工贸易的未来转型升级也应与新发展观相一致,向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型。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加工贸易在中国发展的优势,使其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最大化,同时尽量避免或最小化其给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和不利因素,从而让加工贸易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和保障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有效动力,加速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前进步伐。
参考文献:
[1]厦门大学《中国经济问题》杂志社网站信息.Http://xmu.省略
[2]沈玉良,孙楚仁,凌学岭.中国国际加工贸易模式研究.人民出版社.
[3]顾卫平.中国对外贸易战略性进展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关统计年鉴.中国海关杂志社.
[5]孙文杰,王岩.我国加工贸易的现状和转型升级.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年第17卷第5期.
[6]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国工业经济》杂志社网站信息. Http://Ggjs.省略
加工贸易结业论文范文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探讨
摘要:进料加工贸易以进料加工手册为起点,虽自手册备案开始即全程监管,但因各种不可避免的企业趋利心理及客观上本身即无法全面监管而带来的名义上虽监管,但实际上无法监管的现实,再虑及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所带来的其他各项问题,笔者认为进料加工这种贸易方式势必逐渐被更易简单操作、更节省监管成本、政策更公平划一、更使贪利者无从隐藏的贸易方式所替代。
关键词:进料加工贸易;海关监管;出口退税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加工贸易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也带动了中国的经济发展,加工贸易以三来一补为起点(三来一补指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而近年来进料加工已逐步占据主要地位(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业务)。
在进料加工贸易下进口的原料免税,出口可退税,且进料加工贸易在外汇创收,技术进步、税收贡献等各个方面都优于三来一补贸易,故不仅政策鼓励,企业亦乐于享受免税并退税的政策。但在进料加工贸易看起来很美的外表下亦隐藏着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一、海关监管所面临的问题
1.加工贸易手册的形式化问题
进料加工贸易以开立贸易方式为进料对口的加工贸易手册为起点,在手册中海关要求备案各款出口成品、进口料件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并备案成品对应料件的单损耗情况。但因对各项需备案项目应细化至何种程度缺乏标准,故海关操作弹性较大,有的企业可能因产品本身型号较单一,而将成品备案至最细化的型号,而有的企业因产品型号繁多(有的多达几百种),而将成品按类别进行备案。而对按成品类别进行备案的企业则其单损耗亦势必需按类别备案,但相同类别不同型号的产品会因尺寸大小的不同、工艺流程的不同而导致其实际的单损耗并不相同。现行很多客观上仅能以成品类别来备案的企业的做法是将各种同类但不同型号成品的单损耗进行加权平均,在加工贸易手册中备案的即为此经加权平均的单损耗率,亦即形式上的单损耗率,但一经备案的加工贸易手册将成为企业进出口报关及海关检查的依据,也即依据即可能演变成形式上的依据,在源头上即与实际存在客观上的差异。
但若虑及此问题而要求所有企业的成品均需以最细化的规格型号来备案,则很多型号繁杂且产品更新换代快的企业将面临无法操作的困难,企业报关人员即使每天都沉浸在不停地更新成品、审海关编码、审单损耗的过程中可能仍无法满足市场变化的要求。
2.进口料件与出口成品监管问题
因进料加工贸易下进口料件免税进口,且海关对于进出口的实际查验均采用抽验,故即存在部分企业可能免税进口的料件牛头不对马嘴的问题,即本是与手册上备案的料件不相关,或仅是类似的物料却以手册上料件免税进口。
因进料加工贸易下进口料件为免税进口,故不允许在未补税的情况下制作产品内销,即使对这部分进口料件的边角料及产品生产过程的废品均存在补税的问题,但现实情况下有部分企业为了规避一般贸易打税进口材料生产内销产品的成本或申报过多边角料或过多废品无法平衡手册的备案且补税增加企业经营成本的问题,可能采用废品或次品充成品报关出口以平衡手册的方式。
因上述手册本身备案时即与实际存在差异,且在进出口时亦存在可能的监管漏洞,并且既使手册备案时正确无误,但生产过程是有很多无法客观化的变数的,而手册备案的仅是客观的单损耗,故在海关下厂对进料加工企业的进口料件与库存存货进行查对时,按手册备案计算的相关库存将与实际企业的库存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企业为可消化这部分差异带来的罚款、补税问题又势必想出很多办法,如偷梁换柱、指鹿为马等等。
二、税务管理的问题
1.进料加工贸易下关联交易的问题
现行企业的进料加工贸易多是先由投资者或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人员或公司先在境外注册境外公司,该境外公司负责向海外供应商实际购买料件,亦负责向海外客户接单并实际销售,而大陆境内的进料加工企业的料件向该境外公司以进料加工方式免税购进,生产的成品亦报关出口给该该境外公司。因进出口对应的都为实际上的关联公司,故进口与出口的单价都存在可随意调整的漏洞,而在现行对国际贸易各类信息的共享程度非常有限且境内外税负相差较大的情况下,这类关联交易的税收问题将是无法避免的现实问题。
2.出口退税的监管问题
因可能存在进口料件的混淆进口,出口成品的残次充出口、进口料件与出口成品的单价随意调整等问题,而税务部门在受理出口退税申报时以企业的进口报关单及企业的账务处理为依据。故可能造成参与出口退税的各项数据的真实性问题。
三、与一般贸易方式相比存在政策明显偏移问题
1.进料加工企业进口料件时免税进口,且进口料件因可采用收汇差额核销故可不对外付汇,故进料加工企业可大大减少进口料件部分税金及购买成本的资金占用,但一般贸易企业进口原料需实际付汇购买且打税进口。
2.因进料加工贸易企业实际上对的供应商及客户均为自己的投资者,且在收汇核销上可采用差额核销(即将出口收入金额减去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的差额收入外汇),而一般贸易企业仅在收汇核销上仅能采用全额核销,而出口退税均需在收汇核销后方可参与退税计算,故进料加工企业因其进口报关单亦可参与收汇核销,故其在收汇核销上明显占时间上的优势,从而 在收回出口退税资金上亦占先机。
四、更易操作、更易监管亦更公平贸易方式的探讨
如上所述,进料加工贸易以进料加工手册为起点,虽自手册备案开始即全程监管,但因各种不可避免的企业趋利心理及客观上本身即无法全面监管而带来的名义上虽监管,但实际上无法监管的现实,再虑及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所带来的本文所述的各项问题,进料加工这种贸易方式是否有可再改进的空间?或者将如三来一补一样将逐步淡出历史舞台?而换之而来的将是更简单操作、更节省监管成本、政策更公平划一、更使贪利者无从隐藏的贸易方式?
笔者认为可从如下几点作探讨:
1.因进料加工贸易料件免税进口,成品亦免税出口,故海关从手册备案至手册核销全程均对进料加工贸易进行监管,但因客观存在监管难的问题,极易导致花费巨额的监管成本但整个的监管过程仍流于形式,且容易滋生本文所述的众多问题,故笔者认为应逐步地缩小加工贸易的规模直至最终完全取消此一贸易方式。企业进口料件需以实际价格报关交税进口,成品出口仍适用退税政策,且成品出口报关单上价格亦应严格按实际价格报关。海关可将原用于监管进料加工手册的人力物力用于对交易真实性(包括实物真实与价格真实)的监管。
2.在取消进料加工贸易的操作下,降低了企业采用关联交易转移税收的操作空间,在现行的税收政策下企业的实际税负率势必大于现行进料加工贸易操作方式下的税负率,故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以平衡贸易方式变动对企业带来的冲击。
五、结语
进料加工贸易在我国的经济舞台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长足的进步,但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对外贸易的形式应有不同的更新,在一种贸易方式已带来极大的弊端的情况下我们应不断开拓,寻求更利于我国经济发展,更利于监管的崭新模式。
参考文献:
改革开放25年来,尤其是1998年以来,我国加工贸易取得长足进步,对改善国际收支状况、扩大就业、推动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都起到重要的作用。1981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25亿美元,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5.7%;其中出口11亿美元,占比5%;进口14亿美元,占比6.4%;加工贸易增值率-21.4%。到2003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达4048亿美元,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47.6%;其中出口2418亿美元,占比55.2%,进口1629亿美元,占比39.5%;加工贸易增值率47%;当年创造贸易顺差789亿美元。多年来,加工贸易累计创造3000万个就业岗位,累计贸易顺差3942亿美元。
在我国加入WTO的背景下,由于国内外相对增长率差异、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增长以及相对价格差距等综合因素的作用,我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外商投资企业的进料加工贸易以及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出口都取得快速增长。2
003年,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占总加工贸易的80%;进料加工出口的比重达77.5%,高于来料加工出口27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国企和其他企业在进料加工出口的比重分别为90.2%、6.6%、3.2%,增速分别达到43.5%、16%和53.8%。同时,进料加工进口的比重也达到76%,高于来料加工进口26.2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国企和其他企业在进料加工进口的比重分别为93.4%、4.1%、2.4%,增速分别为41.9%、9.2%和64.4%。是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2275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51.9%,其中加工贸易占到75%左右;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102亿美元,加工贸易占到90%左右。
从加工贸易的发展过程看,我们经历了从“三来一补”到进料加工、从“两头在外”的作坊到外商投资企业为主体、从简单技术加工装配到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为主的结构转换,这代表着我国加工贸易不断转型升级的轨迹。当前,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带来国际产业分工的新格局,世界各国的跨国公司开始把不同的生产环节、分销网络、供给链治理以及研发、运营中心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合理配置,这无疑为我国加工贸易未来的转型升级带来新的机遇。
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面对的新机遇
首先,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加工贸易的影响,使中国成为世界加工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当前,一般制造业已成为全球供给普遍过剩、边际收益严重递减的成熟技术行业,国际相对价格的剪刀差已从工农业产品之间转化为知识产品与工业产品之间,发达经济的优势已转型升级到虚拟经济、服务经济和知识经济阶段。我国不是新技术的策源地,而是国际产业转移的接受地;不是全球加工制造的控制和运营中心,而是中低端技术和产品加工制造环节的供给地。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低生产成本优势,在全球占有明显有利的地位,“中国制造”成为中国的国际竞争优
势,是现阶段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因此,通过新形式的加工贸易来提升我国的加工制造能力,为世界大跨国公司提供全球范围内的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以及治理的配套体系,是加快我国企业“干中学”过程,积累全球化大生产经验的最有利捷径。
其次,在全球化背景下,以产品内部的工序或工艺细分化为特征的全球分工新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一个趋势是随着跨国公司在空间上把不同的生产环节或工序分配到具有不同比较优势的地区,建立研发、生产和分销系统的全球体系,使国内分工转化为国际分工;另一个趋势是充分的市场竞争带来产业的集聚,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本、技术、治理以及加工制造的空间和范围集聚所带来的外部性规模效应。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公司不仅由于“成本驱动”而把采购、加工制造、组装配送环节转移到中国,同时由于“市场驱动”而把技术、治理和资金带进中国。而且,由于中国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跨国公司不得不主动把区域研发中心、运营治理总部、地区物流中心逐步转移到中国。可见,国内市场的充分竞争,是获得国外先进技术、治理和资金资源的重要手段。中国低生产成本优势与跨国公司生产以及综合物流运作能力相结合,就可能形成为跨国公司全球网络提供从采购、加工制造、仓储运输一直到分销和售后服务的合作。从发展前景看,全球化不仅可以带来使中国加工制造能力转化为国际竞争优势的机遇,而且能够创造把加工贸易升级为综合优势的机会,使加工贸易的发展开始新的转型。
再次,我国目前的整体竞争优势仍在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和中低技术产品或工序上,即主体技术和加工制造档次仍处于低端。我国与印度相比,虽然后者对外开放比我们晚12年,近年来实际使用的外商直接投资只接近我们的十分之一,整体经济实力有明显差距,但印度近年来通过吸收新技术、海外分包合作以及委托加工制造,不仅在闻名的软件、信息技术咨询、呼叫中
心、芯片设计以及未来的金融服务、工业工程、风险和行为分析以及药品研发等服务领域为跨国公司提供海外分包业务,从而大大压低了世界服务业成本;而且在汽车、制药、化学制品以及资本货物等领域正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并吸引世界大跨国公司寻求规模化进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应当尽快把我国加工制造技术整体升级到中等档次,而且应加快形成生产和研发、品牌优势。为此,要研究制定加工贸易发展的新战略,促进其转型升级。
三、加工贸易未来转型升级的方向
l、扩大加工贸易活动的领域,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作为涉及外资、外贸和国内产业的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要重点考虑加工贸易的发展对国内产业、企业、产品以及产品内部工序的带动、辐射和扩散作用。在吸引外资和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的同时,要考核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鼓励和扶持内资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为国外跨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加工配套的情况,鼓励包括民营中小企业在内的国内企业积极参与跨国公司的加工贸易体系和全球采购体系。在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同时,应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国内中小企业缺少融资能力、缺少国际市场资讯和人才、缺少关键零部件生产技术、缺少技术和产品更新能力等具体困难,使更多国内企业在为跨国公司提供配套的过程中,逐步学会“走出去”搞加工贸易。
2、不断提升“世界加工制造业重要基地”的功能,通过与跨国公司开展深层次合作提升外资的技术、治理和资金档次。要鼓励国内有竞争力的企业为跨国公司提供更高层次的合作配套,不断加快“干中学”和毕业的速度,使加工贸易环节由简单技术和工序的组装,提升到辅件、一般零部件、主要零部件、关键零部件的加工制造,以至升级到高级复杂的知识技术密集型组装环节,真正把握参与和治理全球化企业的经验和窍门。在这方面,政府提供公平竞争的准入平台,创造更规范的投资和竞争环境,比优惠政策
竞争更重要。
3、加工贸易的主体要由外商投资企业为主逐步向国内企业、尤其民营企业为主转变。目前,加工贸易中外商投资企业占80%,民营企业仅占5%;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加工贸易,基本是外商投资企业。这反映了国内企业目前参与全球化的能力仍很薄弱。但从长远来看,对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主动参与全球化的进程,可以充分发挥我国在资源配置、供给链治理以及市场控制等方面的优势。因此,下一阶段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点,应是培育、鼓励、扶持国内企业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研究制定有关政策,鼓励国内企业通过国际合作以及政产学研联合,有效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搞进料加工出口。由于多数国内企业缺少全球化人才和国际资讯网络,应考虑建立开放共享互利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合作机制。
4、对加工贸易要从严密监管向风险治理、贸易投资便利与规范高效科学的监管方式转型。对此,一是建立企业守法自律机制和随机检查监督制度相结合。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最大的难度是遍地开花,监管执行的成本太高。因此,首先应建立企业守法自律机制,包括合同、票据、凭证以及财务帐目等原始资料。数据的完备性,企业诚信状况的评级及违法记录,企业法人代表和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等明确的规定;建立监管部门与企业的良好伙伴关系,把责任重点转移到企业自身而不是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在确保加工贸易企业贸易便利和诚信的前提下,实施随机的检查监督,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则严惩不贷。作为企业守法自律机制的保证,对企业诚信状况要有一套相对完备的评价体系。这套体系应与企业其他诚信认证系统相兼容,以全面获得企业是否讲求诚信的资料和数据。只有处理好企业自律和高效执法之间的关系,才能够真正提高监管效能。
二是建立和完善加工贸易的现代监管制度。这套制度首先是规则化治理,不能随意改变或任意解释;其次是有明确的执
行程序,公开透明,依法行政;再次是有合理的组织架构,这种架构应是由海关、边检、工商、税务、口岸治理等纵向一体化组织分别治理向扁平化的综合协调监管的组织架构过渡;最后,监管应当是简明有效。虽然加工贸易星罗棋布、遍地开花是中国特色,但监管体系建设仍应逐步向国际规则接轨。在这方面,政府职能要真正实现转换,明确监管部门的第一要义是提供“服务”,然后才是有效“监管”。要达到这个目标,就要求加快监管体制的改革,包括调整监管职能,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使监管有利于加工贸易的发展而不是增加发展的障碍。
三是大力发展电子化监管体系。在简化程序的同时又要保证有效监管,就应加强监管手段和工具的现代化,包括监管的电子和网络化改造。目前存在着一种倾向,即技术和网络投资过度,投入了巨额资金改造技术和设备,使监管的技术基础设施达到了国际水准,但这些技术设备的应用效能很低,出现了硬件过度发展,软件严重滞后,资源严重浪费的现象。改变这种情况的一个办法,就是从监管对象的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电子基础设施的软硬件投资和改造,并提高监管部门的应用水平和能力,从而形成有形和无形监管相结合的新监管体系。
四是对不同监管机构的职能进行横向整合。目前从加工贸易的发展来看,一是加工制造技术的不断升级,如从装配到简单技术零部件生产,再到较复杂零部件的生产等;二是从加工制造环节向下游延伸,如发展出采购、分销、配送网络;三是向上游延伸,如进入到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研发。在这种情况下,按条块职能分工的监管组织形式很难适应发展的要求。因此,应建立各种职能交叉的复合人才汇集的监管组织,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加以调整和重组。在这种情况下,监管机构往往需要跨部门、跨地区、跨职能作业,这就需要更大范围内的监管体制和组织的改革。
从1978年在我国广东省的珠海县出现了第一单加工贸易的外贸协议,30年过去了,加工贸易这个舞台越来越大,据统计,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从1980年的16.7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9860亿美元,在对外贸易中比重从4.4%提高到45.4%,其生产模式从早期的简单加工装配发展到具有复杂的生产程序,包含有相当的科技含量的现代化生产活动;产品结构从早期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转变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产业链从成品组装向上游零部件和下游服务产业两个方向延伸;地域分布从最初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扩展到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环渤海湾地区,而且正在向内陆地区扩展。
毋庸置疑,加工贸易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首先加工贸易是我国贸易增长的主要动力,我国实施的是出口替代型贸易战略,以出口的发展带动贸易的发展,进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而加工贸易作为我国进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更是无以替代的,据不完全统计,从1980到2001年间,加工贸易出口的年均增长率达到29.4%,加工贸易进口的年均增长率达到24.1%,其他贸易方式出口年均增长率为9.6%,其他贸易方式进口年均增长率为10.3%,而我国GDP的年均增长率也远远低于加工贸易;其次,加工贸易带来了新产品、新技术,推动了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再次,加工贸易有利于就业的增加;最后,加工贸易有利于平衡我国国际收支。
二、当前经济形势对我国加工贸易的影响
2008年,世界经济发展遭遇寒冰。先是由于高油价、高粮价造成的通货膨胀阻碍着各国经济发展,后是美国的次贷危机逐渐演变成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形势急转直下。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经济滑坡,作为直接反映世界经济发展状况的对外贸易更是受到严重影响,各国对外贸易发展都不同程度的放缓甚至出现减退。
世界经济发展在面临严峻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非常大的不确定性。世界经济经历了2003-2007年连续5年的快速增长,货物、服务和生产要素的跨国界流动使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世界三大经济体美国、欧盟、日本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受到了重创,发达国家经济衰退引发了金融市场动荡,进一步降低全球经济的增长速度。与发达国家的情况不同,发展中国家似乎已经成了此次金融危机中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但由于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各国都已成为世界经济有机体的一部分,所以发展中国家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也不可能独善其身。
从外汇储备方面来看,近年来,由于国际市场需求旺盛,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大量的出口增加了本国的外汇储备,如今,全球经济活动放缓,发达国家进口需求萎缩,这首先影响到出口制成品的国家的经济增长,进而导致这些国家对能源与初级产品的进口需求下降,从而导致整个世界贸易量的减少,发展中国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的出口收入减少,经济增长减缓。中国作为世界经济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世界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也不可避免地要面临上述问题,由于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过高,根据净贸易条件的计算,中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已经超过了60%,虽然外贸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不一定能达到如此高的比例,但中国对国际市场的依赖性也由此可见一斑。
回顾2008年,我国的加工贸易受经济形势的影响非常大,首先从加工贸易集中的出口加工区来看,从珠三角到长三角再到环渤海湾经济圈,这是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也是我国对外贸易的前沿阵地,出口加工区比较密集,从这些地区的加工贸易开展情况来看,2008年出口都出现了程度不同的减速,出口减速进而导致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放缓;由于人民币升值,企业生产成本、劳动力工资成本提高,经营风险加大;金融危机影响下外商投资信心受挫,甚至会抽回资金;以及由于以上问题引发的其他社会矛盾等。
三、在逆境中求生存、求发展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见我国的加工贸易受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大,鉴于加工贸易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如何积极应对此次金融危机,缓解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因素,保持加工贸易继续发展的势头,继续以加工贸易带动出口的发展,这与政府、企业、个人都息息相关。总结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加工贸易发展的成果与不足来看,我国的加工贸易要想顺利度过此次金融危机,继续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最根本的是要促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改变加工贸易的增长方式。
1.政府采取相关措施、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加工贸易的发展
我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主要是在出口加工区进行“圈养式”封闭管理,主要是为了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提高加工贸易的监管效率,同时也有效地遏制了通过加工贸易走私现象。这一措施有利于提高守法企业的通关效率,为他们提供更加宽松的管理,又有利于改变分散经营、监管困难的现状,大大促进了中国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近几年,国家也相继出台多项措施,加强、改进、完善对加工贸易的制度化管理,如《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不断调整加工贸易的商品目录,尤其是限制类和禁止类商品目录,有效地加强了加工贸易的监管。
2.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料显示,我国99%的企业没有自己的专利,拥有商标的企业也仅有40%,国内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仅占万分之三,很多企业有制造没创造,有知识没产权;在我国发明专利申请中,来自国外的申请占82%,且技术含量较高;来自国内的申请占18%,且技术含量较低。以苏州地区加工贸易为例,2005年苏州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已达1073亿美元,占全国的15.5%。但是,目前苏州地区加工贸易的主要优势更多体现在最终产品总量上,如2005年苏州地区共出口笔记本电脑1597万台,货值109亿美元,贸易量约占全球的1/4,但这些装备全球的“苏州造”笔记本电脑几乎全是加工贸易贴牌组装生产,企业并不具备生产技术上的优势,研发设计、特殊材料、关键部件及产品销售均严重依赖外方。针对这种状况,我国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加工贸易生产结构的优化,取决于创新产品的开发以及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运用。我国缺乏资金和自然资源,但不缺少劳动力,而且也有相当程度的人才和技术储备,因此我国未来加工贸易的发展方向是智力与劳动力结合的中间产品的生产与出口,即从现在的国内劳动力与外来设备、技术、原料和配件相结合的最终制成品生产与出口转向国内智力、技术、劳动力与外来设备、原料、配件相结合的中间产品生产,从而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加工贸易的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
3.发展中西部地区的加工贸易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的劳动力成本在逐步上升,结构调整正在进行,一批粗加工、低附加值的企业的转移成为必然,内陆省份应考虑如何构造自己的比较优势,迎接新一轮的产业转移。提倡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内陆地区转移,并不是任何区域都有条件开展加工贸易。在内地,机会成本与沿海相比可能较低,但运费较高。所以在中西部地区有条件开展加工贸易的区域,产业的选择同样是不同的,各个地区应根据自身的特色选择最有利可图的产业。
4.开拓思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加工贸易企业销售额下降,那么企业应在继续稳定现有客户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拓展新的客户群,从而增加订单数量,同时加大企业新产品的开发力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产品的总体竞争力,进而对整个公司的经营策略和生产布局进行整合,从而最大程度的降低经营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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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薛永久:国际贸易理论研究[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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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工贸易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保税制度、出口退(免)税制度和征税制度。加工贸易保税制度有全额保税、定额保税和不予保税之分。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方法虽然因具体贸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与一般贸易相比更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工贸易征税制度则对不同贸易方式、不同来源料件、区内区外企业实行了区别的征税待遇。
[关键词]加工贸易保税出口退税税收制度
一、加工贸易保税制度
保税制度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海关制度。我国加工贸易税收实践中,对于来料加工方式下,合同规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辅料及包装材料,海关全额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生产环节消费税,包括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但是,进料加工方式下,海关则区别情况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全额保税、定额保税或不予保税。一般来说,保税工厂、保税集团、对口合同可予以全额保税;其它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或加工生产企业,其进口的料、件应根据《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征免税比例表》的规定,分别按85%或95%作为出口部分免税,15%或5%作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税。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关已征税的比例,应照章补税;少于已征税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经向海关提供确凿单证,经主管海关审核无误,准予向纳税地海关申请已纳税额返还。此外,对有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海关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其进口料、件在进口时先予征税,待其加工复出口后,再按实际消耗进口料、件数量予以已纳税额返还。
但是,若加工贸易进口货物,无论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进口,只要进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场所,均实行全额保税。但是,基于历史原因,我国多数加工贸易企业位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之外,因此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进料加工进口货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税甚至不予保税的可能。
二、加工贸易出口退(免)税制度
对于来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以免税为主,不予出口退税的政策。如果出口企业是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可以享受免税,但对其耗用的国产材料则不办理出口退税,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而是计入成本。
但是,对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该贸易方式下出口货物的消费税的退(免)税办法与一般贸易方式相同,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的退(免)税则有所区别,即根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具体贸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1.作价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其中:“销售进口料件金额”是指出口企业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率”是指当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而若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则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海关对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而的,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质量的论文,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对您论文写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为免费毕业论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是指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委托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该原材料等的适用退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工缴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应征税额-减征税额
3.自行加工复出口
(1)实行“先征后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2)实行“免、抵、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且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即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的关税和消费税
这里,当纳税人有进料加工业务时则应扣除“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且当“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出口货物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时,“免抵退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按0填报,其差额结转下期;按“实耗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按“购进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其中“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如上所述。
—当期应退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之间的小者由此可见,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与一般贸易出口相比,加工贸易出口有助于减轻企业承担的征退税率不一致导致的税收负担。因为,一般贸易出口企业需要承担所有征退税率差额部分的负担,而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则只承担国产料件部分的征退税率差额负担,若加工贸易企业全部使用进口料件,且全额保税,则基本不受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而的,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质量的论文,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对您论文写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为免费毕业论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出口退税率降低的影响。
此外,当加工贸易企业将用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时,贸易部门与税务部门对这类深加工结转业务的税收处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据目前的有关规定,海关对深加工结转业务视同进出口贸易实行保税监管,即并不对该项业务征收任何进出口税费;但是,税务部门则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资企业(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资企业)“不征不退”的免税期满之后,对所有企业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均视同内销先征税,然后再在出口环节办理退税,并且深加工结转环节使用的国产料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显然,这种不一致增加了此类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发展,也不利于加工贸易价值链条在国内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贸易企业便利用特殊监管区域或特殊监管场所的税收优惠制度,来解决此类问题。根据《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55号)、《保税物流中心(B型)税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150号)、《关于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7号)、《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26号)等的规定,区外(或中心外)企业运入区内(或中心内)的货物视同出口,准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区内(或中心内)企业销售给区外(或中心外)企业的货物视同进口,当该区外(或中心外)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时,准予其按照加工贸易税收政策执行。这样,深加工结转业务中,上下游企业就可以通过上述区域或场所获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业的货物入区(或中心)就可以获得退税,而下游企业从相应园区(或中心)进口货物并获得发票,向海关办理“进料加工”就可以享受进口料件保税,从而减轻了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加工贸易征税制度
1.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享受免税;但是,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则必须按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与所耗用进口料件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此外,若该不予退(免)税的货物为应税消费品,还应按复出口货物的出口数量或离岸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2.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的规定
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全部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不征收出口关税;如部分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则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关税。具体计算公式是:
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其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审核确定。
企业应在向海关备案或变更手册(最迟在成品出口之前)时,向海关如实申报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3.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与产(成)品内销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主管部门准予内销的有效批准文件,对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税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而的,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质量的论文,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对您论文写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为免费毕业论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款并加征缓税利息;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未出口的成品按内销征税,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应追回退(免)税款。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加工贸易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内销,并免于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属于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环保总局及其授权部门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免予提交许可证件。海关对申请内销的边角料根据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价格计征税款,并免征缓税利息。
由此可知,加工贸易出口应税商品或不予退(免)税商品的征税制度对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以及国产料件、保税进口料件区别对待,没有一视同仁,这显然不利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发展,也不利于提高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料件的积极性,从而不利于提高加工贸易产品的国内增值率。其次,虽然加工贸易料件与制成品内销制度中规定“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但未明示该规定是否也适用于制成品,从而使得企业可能利用加工贸易方式规避国家对某些制成品的进口限制,在国内销售该类产品。最后,根据规定,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其补税时的完税价格按制成品的成交价格审定;而区外企业内销制成品时,则按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或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一般情况下,制成品的成交价格要高于料件的成交价格,而且根据“关税升级”理论,制成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也要高于料件的进口关税税率。因此,这种差异显然对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利。
总之,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并且其税收管理涉及税务与海关等多个部门,从而导致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在引导我国加工贸易顺利实现转型升级的前提下,我国各相关部门应协调统一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在尽可能保持税收中性的基础上,合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确保我国加工贸易制度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结合山东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对山东省加工贸易的空间布局做出规划引导,注重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各地市根据资源与产业发展优势,明确功能定位与产业发展重点,促进形成各地市有序分工、相互协调的发展格局,克服功能交叉重叠和产业结构趋同。
东部地区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和外经贸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电子家电、通讯设备、船舶、集装箱、汽车等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提高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在加工贸易中的比重,成为拉动全省加工贸易升级的主力。中部地区则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化工产业、食品产业、机械、新兴材料。将劳动密集型的纺织服装加工贸易项目向鲁西北或内陆地区逐渐转移。根据国家的加工贸易政策导向,引导“两高一资”加工项目企业调整方向,引导其向更高产业层次发展,摆脱被动。
(二)将加工贸易与招商引资紧密结合
改进和提高招商引资的操作方式和层次,建立专门的引进外资机构,跟踪国际行业技术和领军企业的最新动向,瞄准有代表性的跨国公司,充分发挥山东地域的品牌效应与地域优势,多渠道主动招商。明确招商引资的指导方向。提高加工项目投资门槛,对于增值率低于目前平均增值率的新项目限制进入,分行业规定新进入项目增值率的最低限,确定国内采购的最低比率,推动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对于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资金、技术密集的加工贸易项目和“关联配套”型加工贸易项目,要通过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大力引进;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两高一资”加工项目坚决禁入。
要重点鼓励和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来山东省设立生产制造基地、配套基地、以及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要继续加强对日韩企业的招商工作。充分发挥区位、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抓住日韩企业海外加工布局结构调整的机遇,主动分析收集各类企业发展动向和信息,尽可能多地吸引日韩等地区企业来山东省开展加工贸易。扩大对欧美的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欧美的大型跨国公司来山东省投资建厂,扩大技术溢出效应,尤其是应该加强对欧盟各国的吸引,同时,借我国与非洲、东盟各国关系发展日益密切之机,多渠道地加强与其合作。
(三)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加工贸易
加快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使其具备应有的激励机制、竞争理念和市场行为,从而发挥现有工业基础和产业技术基础的作用,为加工贸易升级换代提供有利条件。
民营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微观主体,积极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给予其资金、技术方面的倾斜和支持,降低进出口权的门槛,改变现行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定,积极建立对民营企业发展加工贸易的激励机制,创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和发展的新环境,从而促使内资企业加工贸易的快速增长。
鼓励和支持科技型、自主知识产权型民营企业密切跟踪有关跨国公司的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争取跨国公司的订单,融人跨国公司的产业链,为其提供配套产品,彻底解决技术扩散效应差的问题。
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积极建立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的出口信贷资金支持体系,促进外资经济与当地经济不断地融合,形成民营企业加工贸易群体,促进加工贸易本地化。
(四)发展加工贸易海外营销
品牌是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是竞争力的象征,仅仅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加工环节,不但导致企业从经济全球化中获取的利润极少,而且生产经营中始终不能掌握主动权。因此,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培育知名品牌企业,是新时期加快我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增值率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加工贸易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政府和有条件的企业需要共同努力,开拓自己的销售渠道,培育自己的国际品牌。
企业需要转变思想,正确认识海外分销与品牌建设的重要性,积极融入到全球产业发展的大潮中;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及时了解国际市场供求信息,调整企业生产;多渠道获得融资,解决营销网络建设与品牌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成立海外业务部,吸引国际经贸人才进入,积极接触海外跨国公司,争取直接接单;实施正确的营销策略,在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分销商的沟通与管理,加强合作,加强品牌宣传,逐步建立完善的海外分销渠道,提高国际市场的品牌知名度。
推动关联产业集群发展
引导配套产业向主体产业靠拢,推动关联产业集群发展,通过产业集群特有的技术外溢效应加快技术的扩散、传播和创新,释放科技创新能量。打破行政区划概念,各地在发展主要产业基础上,加强与其它地区的产品配套能力开发,形成中东部大产业群。
确立烟台、青岛、威海在加工贸易中的龙头地位,重点承接带动力强的大型机电、高新技术加工贸易项目,成为加工贸易对外的龙头,其中,青岛家电产业群,烟台汽车制造业群,威海轮胎产业群成为加工贸易发展的重点。潍坊、淄博等半岛城市群其他地区在重点发展海洋化工、石化、医药的同时,根据各自优势,重点发展与东部地区相配套的产业群,形成东部地区大量加工贸易企业相互配套、相互渗透且不断升级换代,带动整个地区产业结构提升的局面。
产业集群发展应该以各类开发园区以及出口加工区为核心,根据各园区发展重点规划,推荐一批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名单,规划、引导与之配套的关联协作企业在其周边集聚,有效解决加工贸易产品配套难的问题。
鼓励外资的跟随性投资,引导外资向专业园区发展,促进配套产业群的形成,培育新技术产业的配套生产基地,为加工贸易的升级换代创造更加有利的产业空间。
支持国内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发展配套协作,不断提升包括加工配套、人力资源配套以及同行企业和相关企业聚集效应在内的加工贸易的整体工业配套水平。
改革和完善各项不利于配套产业发展的现行制度和政策。提高海关通关效率;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更多地使用国产料件;加强对配套企业的科技、资金和信息支持;发挥政府、科研单位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为有能力进行配套生产的内资企业提供技术咨询、联合技术开发、人才培训。
提高加工贸易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积极支持外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子公司设立研发机构,促进中外企业的联合开发和合作,鼓励企业转移先进技术,培训员工,同时,严把审批关,将加工贸易审批和管理工作与促进加工贸易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外溢工作结合起来,扩大技术溢出效应。
围绕工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培育壮大核心技术,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动加工贸易由OEM向ODM、OBM转变,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国际化发展。
鼓励加工贸易企业重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鼓励模仿创新。借鉴台湾等地的经验,设立高新技术发展促进基金和产业科技进步基金,积极支持大中型企业更新设备、引进技术和进行新产品开发;发放优惠贷款和各种补贴,用于中小企业的产品设计、工程技术进步、质量改进、自动化发展和员工培训,以有效地缓解企业技术进步中资金不足的问题。
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联合与合作,加快科技尤其是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同时,大力宣传并采取适当鼓励措施,促使加工贸易企业实施合理的人才开发战略,鼓励员工创新,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实施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技术进步的合法权益。
加强园区建设
加强各类开发园区的建设与管理,明确产业定位,避免园区的趋同发展,使园区成为发展加工贸易的重要载体,力促配套企业群、产业群的形成与集中。加强半岛制造业基地与其他地区的分工协作,建设专业产业园区,重点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现代装备制造业园、总部经济集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以及传统加工工业园。对现有的开发区按照产业集聚的要求加快调整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入园企业和项目标准,按照是否符合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在能源、财税、金融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
完善政府配套服务
要充分认识加工贸易是山东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的一条现实路径,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的发展环境。
对外做好山东整体形象宣传,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环境。组织各地政府集体对外招商,将外资项目与产业规划相统一,有重点、有秩序的引入优质加工项目。
推行信息化管理,提高通关效率。尽快在全省推广“无纸通关”和“联网监管、取消手册”的监管模式,试行电子底帐管理,扩大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企业范围,全面解决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征税问题。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山东省国际经济贸易联合会等各类外经贸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完善“山东贸发网”等各种媒介的服务功能,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提供更加快捷和有效的政策法规和信息服务。
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国际博览会、展销会,尤其是国际著名的专业博览会,将山东的产品推向世界,努力创造世界知名品牌,增强产品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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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分析垂直专业化分工与加工贸易的关系及我国加工贸易结构升级所面临的问题,从垂直专业化分工的角度提出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下促进我国加工贸易结构升级策略。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间的垂自专业化分工迅速发展,国际分工形态从产业间分工、产业内分工到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的演变带来了生产领域的变革,世界各国纷纷投人生产全球化的浪潮中,从而使各国间的经济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加工贸易是我国参与垂直专业化分工的重要形式,而且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因此从垂直专业化分工的角度研究我国加工贸易的升级将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链中的地位,从而促进我国整个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1垂直专业化分工与加工贸易
1.1垂直专业化分工二国际分工的新阶段
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改变了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方式,国际分工形式也发生了变化,每一个国家在某种商品的特定阶段进行专业化生产,这种新的分工形式被人们称为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垂直专业化分工的基本内涵是指产品生产过程包含的不同工序或区段分布到不同国家和经济体进行,使特定产品生产过程不同工序或区段通过空间分散不扫履开成跨区或跨国性的生产链条或体系,从而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参与到特定产品生产过程不同环节或区段的生产或供应活动中。垂直专业化分工在新贸易理论出现之后,作为一种新的国际分工与贸易形式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在国际分工与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是国际分工的深化。
1.2垂直专业化分工与加工贸易的关系
首先,加工贸易不仅是一种贸易方式,也是实现垂直专业化分工的一种主要形式。垂直专业化分工是将产品生产过包含的不同工序和区段,被拆散、分布到不同国家进行,形成以工序、区段、环节加象的分工体系,而加工贸易的显著特征表现为跨越国界的生产力口工和销售,其实质就是各国在产品不同生产环节上开展国际分工,并根据各自的生产环节实现产品价值链的增值的活动。加工贸易不仅符合垂直专业化分工与生产的基本特征,而且也是建立在自由贸易基础上的一种贸易方式,因而它代表着当今国际分工的新趋势。
其次,垂直专业化分工促进了加工贸易的发展。垂直专业化分工这一新的国际分工形式仍然是建立在比较优势与规模经济等因素的基础上,有利于发挥各国在特定产品不同工序的比较优势,并充分实现各生产环节的规模经济,因而有利于生产成本的节约和生产效率白勺提高,而加工贸易作为垂直专业化分工的一种主要实现形式,自然也就得到了公乙进和发展。
最后,垂直专业化分工有利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垂直专业化分工使生产深入到区段工序层面,使企业成为国际分工的主体,对于劳动力丰裕的发展中国家,发展加工贸易极为有利。在垂直专业化分工条件下,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可以在不同水平、层次或环节上实现,即产品升级,价值链升级;企业能力升级;产业升级;区域升级。
2我国加工贸易结构升切fr面临的问题
20多年来,我国加工贸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实现了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2007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21738亿美元,其中.般贸易进出口约%72.2亿美元,占当年进出口总值的445%;加工贸易进出口约98605亿美元,占当年进出口总值的45.4%。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方式,并成为外贸进出口持续、快速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月旦是,我国加工贸易升级过程中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制约了我国加工贸易的快速稳定发展。主要表现在:
2.1我国仍处于低附加值国际分工的低端,加工贸易增值程度不高,整体阳加值的增长比较缓慢。由于我国的比较优势一直体现为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我国的国际分工地位也一直固化于增值能力最低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上,我国大部;衬也区只是把劳动密集型产品中的劳动密集生产环节转变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中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我国获得的贸易利益很小,即使是高新技术产品也不例外。
2.2我国加工贸易的“外溢效应”不明显。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处于产业链条低端,没有占据战略性主动地位,特别是对中上游产业,如原材料工业等基础产业的带动作用小。整体规模的扩大对其他企业和地区的辐射作用不大,加工贸易的发展不能给国内企业发展带来新的市场,也就很又留恿过加土贸易带动相关工业发展以实现产业结构的改善与升级。此外,国内加工贸易的产业链条没有建立起来,加工贸易对东道国或地区的产业关联促进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增长没有大规模地、有效地带动基础产业的袒勿告和进步,产业结构没得到应有的优化和升级。
3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下促进我国加工贸易结构月级策略
3.1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我国产品在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
国内技术水平的提升是优化加工贸易结构的直接关油听在,是我国比较优势转变的根本因素。我国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和开发的扶持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推动企业白勺设备更新、技术配查和员工培训,制定和实施对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完整的技术创新优惠政策体系,尽快改变加工制造业普遍的技术落后局面。我国企业要加大研发投人的力度,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同时要抓住当前跨国公司逐渐把研发中心转移到我国的机遇,积极参与到其技术研发中去,分享研究成果,吸收先进理论,经验,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3.2提高国内采购率,增加产业关联和溢出效应
目前,由于质氢全、政策等原因,我国原材料、中间投人品的国内采购率仍较低。要提高加工贸易中的国内采购率,可采取以下措施二引导国内企业关注加工贸易原材料、零部件和中间产品配套市场需求动向,支持国内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b对于一些关键零部件和设备的开发与生产,可考虑在科技、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与特殊的优惠政策;c.发展技术水平过硬、门类齐全的配套产业集群。因为产业集群的发展能够产生外部规模经济,降低配套产品成本,促进技术溢出;让提高国产原材料、中间投入品的质量,符合国际同类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要求。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国内采购率,发挥加工贸易的关联和溢出效应,会延长我国国内加工贸易的价值链,促进加工贸易结构升级。
3.3延长加工贸易在国内的产业链条
要实现加工贸易产业内优化升级,除了在产业链中游精选、从事加工制造链增值大的环节之外,还可进入如下三个产业链的重要延伸领域是向产业链上游发展,提高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能力;二是向产业链下游延伸,积极发展国际物流和配送业务;三是向产业链配套拓展,进人关键零部件和设备制造业。我国应鼓励国外加工贸易企业在我国设立研发、设计中心;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与本地大学和利技中心合作,提高自主开发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快对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自主创新。此外,由于物流速度和属地配套服务能力已成为影响外商投资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可以以保税仓储企业为中心,建立保税物流园区,赋予保税区的政策功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设立国际采购与酉兰中心,提高加工贸易的附加价值。
2.2我国加工贸易的“外溢效应”不明显。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企业处于产业链条低端,没有占据战略性主动地位,特别是对中上游产业,如原材料工业等基础产业的带动作用小。整体规模的扩大对其他企业和地区的辐射作用不大,加工贸易的发展不能给国内企业发展带来新的市场,也就很又留恿过加土贸易带动相关工业发展以实现产业结构的改善与升级。此外,国内加工贸易的产业链条没有建立起来,加工贸易对东道国或地区的产业关联促进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增长没有大规模地、有效地带动基础产业的袒勿告和进步,产业结构没得到应有的优化和升级。
3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下促进我国加工贸易结构月级策略
3.1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我国产品在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
国内技术水平的提升是优化加工贸易结构的直接关油听在,是我国比较优势转变的根本因素。我国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和开发的扶持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推动企业白勺设备更新、技术配查和员工培训,制定和实施对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完整的技术创新优惠政策体系,尽快改变加工制造业普遍的技术落后局面。我国企业要加大研发投人的力度,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同时要抓住当前跨国公司逐渐把研发中心转移到我国的机遇,积极参与到其技术研发中去,分享研究成果,吸收先进理论,经验,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3.2提高国内采购率,增加产业关联和溢出效应
目前,由于质氢全、政策等原因,我国原材料、中间投人品的国内采购率仍较低。要提高加工贸易中的国内采购率,可采取以下措施二引导国内企业关注加工贸易原材料、零部件和中间产品配套市场需求动向,支持国内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b对于一些关键零部件和设备的开发与生产,可考虑在科技、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与特殊的优惠政策;c.发展技术水平过硬、门类齐全的配套产业集群。因为产业集群的发展能够产生外部规模经济,降低配套产品成本,促进技术溢出;让提高国产原材料、中间投入品的质量,符合国际同类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要求。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国内采购率,发挥加工贸易的关联和溢出效应,会延长我国国内加工贸易的价值链,促进加工贸易结构升级。
论文摘要:在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研究加工贸易结构升级的影响因素,采用1996-2007年山东省相关数据,利用回归分析方法进行定量研究.结果表明产业结构对加工贸易结构升级有着负的影响,技术进步对其影响不显著。
1.山东加工贸易结构升级的现状
受国际金融危机恶化,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外需减弱以及近一两年来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等因素影晌,我省加工贸易发展速度明显减缓,2009年1-8月,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369.6亿美元,下降13.6%其中,出口240.2亿美元,下降11.4%;进口129.4亿美元,下降17.3%所以在这种严峻的形势,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山东省的加工贸易在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了巨大的发展,贸易结构也在逐步的优化,由表1我们可以看出,资本技术密集型商品的出口和产品附加值都在不断增加,用加工贸易的增值率来表示产品的附加值n,即加工贸易产业链的延伸。随着山东半岛制造业集群的建立与发展,加工贸易产业关联度也不断增强。用山东加工贸易对GDP的贡献率来表示加工贸易产业关联度以及加工贸易技术溢出效应,从2005年到2007年山东加工贸易对GDP的贡献率由21%上升到29%。
但是目前山东加工贸易还只是处在量的发展阶段,结构升级的速度并不快,且具有很大的波动性,由图1我们可以看出这一点。并且由图2看出,山东与江苏等先进省市相比,加工贸易结构升级的步伐明显趋于缓慢。
2山东加工贸易结构升级的实证研究
2.1计量模型的建立
为了检验以上这些因素对山东加工贸易结构升级的影响,建立如下回归计量模型:
y=a+(3c1+3,x2+32x3+(33x4+(34x5+)ic6
其中,Y表示山东的加工贸易结构,为被解释变量,x1代表外直接投资,x2代表劳动力资源享赋,x3代表的是技术进步水平,x4代表的是对外开放度,x5代表的是产业结构水平,x6代表的是劳动力的文化水平,£是随机扰动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他未考虑的因素对加工贸易结构的影响。
2.2变量及数据说明
(1)加工贸易结构,由于加工贸易结构的数据难以找到,而大部分的加工贸易出口产品为制成品,此处我们以历年山东制成品出口占总出口的比重来代替衡量。
(2)产业结构,这里以历年山东第二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来表示。
(3)外商直接投资,用历年外商直接投资额占山东GDP的比重表示。
(4)国内的技术水平。选取的技术水平指标是根据“索洛余值法”计算而得,并取1979年数据为初始数据。
(5)贸易开放度。关于贸易开放度的衡量有多种指标,一般采用贸易依存度指标,即一国进出口总额与GDP之比。(6)劳动投入常用劳动力人数替代。出于数据可获得性考虑,本文假定劳动力总量等于就业人员数。劳动力的文化水平用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总数的比例来表示。
2.3计量结果分析
估计方法则采取最小二乘法,用Eviews3.0做的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RZ=0.9918,回归的结果是比较显著的,劳动真赋和对外直接投资对山东加工贸易的结构升级促进作用比较明显,但是我们可以发现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对加工贸易结构升级有着负的影响,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l)山东技术水平的提高对加工贸易的影响有限,加工贸易在一定时期内有着明显的“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飞地”特征,所以技术水平的提高的作用并没有显现在加工贸易结构升级身上,技术水平提高给山东加工贸易带来的利小于弊,由于技术水平的提高,企业不仅要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培训专业人才,所花费的成本大于由技术水平提高带来的高效率而增加的利润。
(2)产业结构与现实的贸易结构存在错位的现象。在加工贸易中占优势的产业,出口产品结构是以轻纺工业为主,而国内的生产结构却是以重化工业为主,这种明显的错位现象将会随着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增加而逐渐消减。
3促进加工贸易结构升级的对策
3.1努力提高国内技术水平,促进核心技术的开发应用
一方面,需要国家积极利用信息通讯技术改造传统加工贸易产业,提高传统加工贸易产业的技术含量;另一方面,要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和未来国际产业的发展方向,制定专门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弓}导外资投向国际化生产链条中附加值大、科技含量高的产业或加工工序环节,提升加工贸易产业发展的层次。
3.2充分发挥要素票赋优势,实现比较优势的动态转变
我们知道劳动力资源丰富是我国的资源优势,也是山东加工贸易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正因为如此,山东加工贸易面临着发展的瓶颈,无法实现突破,只是进行者简单的组合加工。所以我们在充分利用劳动力这一资源优势的同时要实现其动态转变。动态比较来自于资本积累的加速、技术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它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加工贸易商品的结构升级和增值比率的提高。
1.1私营企业增长迅速
由加工贸易出口构成层面来看,私营企业在2001年时,占据0.22%,加工贸易额为5.26亿美元;至2006年时,所占比重上涨到2.1%,加工贸易额达到176.75亿美元。而由加工贸易进口构成层面来看,私营企业在2001年时占据总比重的0.1%,加工贸易额为2.5亿美元;至2006年时所占总比重上涨至1.3%,加工贸易额增加为109.5亿美元。六年时间外资企业的贸易额实现了33.6倍增长,而私营企业增长速度则更甚与外资企业,达到了43.8倍的上涨水平。
1.2进料加工贸易占据主导地位
2009年时,进料加工贸易占据了总比重的81.4%,而来料加工贸易所占比重降低至18.6%。不难看出占据我国加工贸易主体地位的便是进料加工贸易,并且其所占比重呈现上涨的趋势。
2我国出口加工贸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占据较大比重
通过对深圳工业产业的调查后发现,其加工贸易总比重中,有70%均为劳动密集型产品,而这70%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企业所掌握核心技术的产品不足5%。另外,我国企业投入研发与销售收入的比例还不到发达国家与地区的五分之一。企业研发投入不足,直接延长了产业技术进步的周期,使得绝大多数企业的关键部件以及技术均依靠与进口,直接对这些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以及提升利润空间带来了阻碍。
2.2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比重较大
我国出口加工贸易中,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占据极大比重,尤其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加之过于重视就业率扩大以及短期经济效益,并且加工技术不够先进,使得我国进出口加工贸易在发展与引进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测算,我国每生产世界GDP的5%左右便需要消耗掉30%-40%的资源。另外,来华投资的出工外商加工企业,不仅对我国土地资源、劳动力等进行利用,更是寻找到我国尚未健全的环境保护体系中的漏洞,将资源价格进行扭曲,将许多其本国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加工业转移至我国。
2.3我国加工贸易产业基本处于国际产业增值链条低端环节
我国加工贸易产品处于国际产业链条的低端环节中。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能够占据价值链上游,随着不断投入设计与研发,能够促使产品保值增值。目前我国多数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均处于价值链低段,不得不依靠低廉的劳动力换取甚少的价值增值,不利于长久发展。
3我国出口加工贸易完善对策
3.1改善加工贸易产品结构,推进服务加工贸易发展
各级政府需要定制出一系列有关政策,推动我国加工贸易链条能够在国内完善运转,这样才能够使得相关企业把握更多的具有高附加值的内容,有传统的单纯加工发展为能够自主创造、营销以及服务等。另外则需要根据目前实际情况重新定制颁布限制类商品以及禁止加工贸易的商品目录,将落后的低技术含量、高污染以及高耗能的进出口加工贸易阻挡在加工贸易优惠政策之外,保护具有绿色环保特点的加工贸易的发展。
3.2提高加工贸易监管力度
首先需要利用“圈养式”代替传统的“漫山放羊式”,对进出口加工区进行模式管理,其管理需要始终贯彻限制增量、规范经营,优化存量以及提高水平的总原则。这样的管理模式能够使得各级政府对进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另外,我国需要不断健全以及出台新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定制出相应进出口加工贸易准入规定,将目前诸多监管机构各自为政的现象改善,促进重点部门,如税务、海关、外贸等对进出口加工贸易的协调监管,提高监管的力度以及有效性。
3.3促进加工贸易企业技术创新
对于加工贸易负面作用的认识,有些是客观存在,有些则是由于看待问题角度的失误,存在夸大甚至强加于加工贸易之嫌。无论如何,看待像加工贸易这样重大的事物,关键要从大局出发,比较其利弊得失。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是为了“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否定加工贸易发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而是为了解决问题,引导加工贸易更好地发展。因此,对于存在的问题,需要认真地分析。
一、关于加工贸易“飞料”走私问题
我国的加工贸易政策规定,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政策,即用于加工贸易出口的料件进口时,免征关税与增值税,出口时不退增值税。以加工贸易名义进口的料件,若用于生产内销产品,要补交关税与增值税。对于采用部分国内中间投入品的加工贸易出口,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政策。应该说,这是在当前我国增值税率和关税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发挥我国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国际市场的一个明智之举。正是实行了这些政策,才使我国加工贸易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少数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利用加工贸易进行走私犯罪活动。不法分子采用虚报品名、规格、数量,进口以多报少,出口以少报多,高报单耗,以次充好,甚至采用“假单证、假印章、假签名”等“三假”手段,从事走私勾当,将保税进口的货物在国内倒卖。1997年开展严打走私运动以来,连续几年破获了大量以加工贸易之名进行的走私犯罪活动。据海关统计,1997年查获30万元以上的加工贸易走私大要案401起,合计案值33.3亿元,分别占全国海关查获大要案总数的36%和总案值的54%。1999年查获加工贸易走私大要案47起,合计案值28.7亿元,分别占全国查获走私案总数的39.5%和总案值的53%(邵祥林、王玉梁、任晓薇:《未来国际贸易的主流》),第82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2000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案件752起,案值25.4亿元,虽然案件数只占全部走私案件数的7%,但案值比例高达42%。2001年上半年,海关调查部门立案的走私案件,涉及加工贸易的案值,仍达到总案值的42.7%;海关缉私警察立案的走私案件,加工贸易的案件呈明显上升势头,共立案148起,增长48%,案值12.5亿元,增长76%,擅自倒卖保税料件、成品、甚至减免税设备是走私的主要形式。
从海关查获的走私案件看,利用加工贸易走私案占较高的比例。但是,能否据此认为加工贸易就是走私最重要的渠道呢?答案是不确定的。据国际经验,查获的走私案值,一般约为实际走私案的10%,甚至更低。在查获的走私案件中,不同方式的走私,被查获的难度不同,因此,不能简单地从已查获的走私案件中的比例,来推算不同方式在全部走私案件中的比重。加工贸易走私,由于必然在海关留下有关单据,因此,与那些“闯关”走私案相比,以加工贸易之名走私的案件,事后仍然可能查获,所以,当大规模开展打击“走私”活动时,对以往的案件,加工贸易走私更易被查获。因此,我们尚不能从近几年海关查获走私案中加工贸易走私所占的比重来推论其在全部走私渠道中的比重。也许所查获的以加工贸易方式走私金额占较高比重,只是说明这种走私更易被查获。
走私活动的猖獗,不是因为实行加工贸易政策,而是由于过高的关税和增值税造成的巨大利益的刺激,以及监管手段的落后和官员的腐败。只要上述诱发走私的原因存在,不管是否实行加工贸易政策,走私都是不可避免的。
开展打击走私活动以来,海关加强了对加工贸易进口的监管,同时,通过保证金台账“实转”等方式,试图防范加工贸易走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也应该看到,现行的监管手段降低了通关效率,对正常的加工贸易活动,特别是交货期很短的高端产品的加工贸易活动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这说明,沿袭这种传统的方法加强监管,成本与收益是不对称的,必须探索新的监管思路与监管方法,在提高监管效率的同时,更加方便加工贸易进出。
二、关于加工贸易出口与贸易磨擦问题
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使我国与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有观点认为,加工贸易出口快速发展,引发出两个问题,一是与有关国家之间的贸易不平衡问题,二是所谓的贸易磨擦问题。
中国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东亚新兴经济体对我国转移出口导向型的制造业。日本和亚洲“四小龙”都大幅度向中国转移了生产制造能力,这些企业原本就是以美国市场为主要出口市场的,移到中国后,由于充分利用了我国生产要素低廉的优势,很多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因此,对美出口进一步增加。中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在东亚新兴经济体、中国和美国之间形成了独特的“三角贸易”关系:中国从日本和“四小龙”进口料件,在华组装后出口到美国市场。因此,在很短的时间内使中美之间贸易不平衡问题突显出来。按照美方统计,2000年中国已经取代日本成为美国贸易逆差最大来源国。深入分析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有几个问题需要指出。第一,中国对美贸易出口的大幅度增长,实际上是取代了以往东亚其他经济体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并没有直接威胁美国本土的企业。例如,1986~1988年间,美国鞋类进口的60%来自中国台湾和韩国,中国大陆只占2%。到1999年,这两类产品进口国的位次完全颠倒过来,美国从中国台湾和韩国进口的鞋类仅占2%,而从中国大陆进口的鞋类所占份额上升至60%。玩具和体育用品的情形也相类似。1985年,美国从中国香港、台湾和韩国对该类产品的进口占60%以上,中国大陆仅占6%,到90年代末,所占份额数刚好相反,中国大陆占60%,香港、韩国和中国台湾减少至6%。(N."Lardy,IntegratingChinaintoglobalEconomy",Chpt.5,TheBrookPress,2002)。第二,由于香港的转口贸易,中美两国对双边贸易的统计都出现了误差。在美国的统计中,经香港对大陆的出口,被统计为对香港出口,而非对中国大陆出口;而中国经香港对美出口的产品,按原产地原则,仍然被统计为自中国的进口。中国的统计恰好相反。因此,美国统计的双边贸易逆差夸大了实际情况,而中国的统计则低估了贸易不平衡状况。有关研究表明,中美贸易逆差应介乎两国统计之间。第三,中美贸易不平衡,并非中国保护市场造成的,实际上,近10年来,中国市场是美国出口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1990~2000年间,美国对中国的出口几乎增长了四倍,1990~2000年,美国企业对中国出口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其他出口市场,到2000年,中国成为美国在全球的第出口市场。
但是,不管原因何在,中美贸易不平衡使我国在对美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一些美国政客出于政治动机,夸大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以期在对华交往中取得主动地位。中美贸易不平衡的主要影响,并不是像一些论者所宣称的,影响了一般贸易的对美出口,实际上,美国借中美贸易不平衡对中国出口产品直接采取的限制措施并不多,除少数纺织品受配额限制外,绝大
多数产品并没有直接受到限制措施,主要原因就在于,加工贸易出口快速增长导致的贸易不平衡,只是转移了其他东亚经济体对美贸易的顺差,并没有直接威胁美国本土企业。而且,很多中国加工贸易企业对美的出口,本来就是美国在华投资的企业,或者美国企业在华的“代工”企业的产品。这种贸易不平衡的主要影响,主要体现在美国在双边贸易谈判中,以贸易不平衡为武器,要求中国加大开放市场、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加速了我国市场开放,对国内企业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但是,从长远来看,市场开放对我国经济效率的提高、竞争力的增强是利大于弊的。
第二方面的问题则是贸易磨擦问题,或贸易伙伴针对中国产品采取的不正当保护措施。最为突出的是中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遇到的反倾销问题。目前,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诉讼已经超过500起,中国已经成为全世界被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不少国家将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对中国出口产品滥用反倾销措施,使我国出口形势空前严峻。不少学者与官员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么多对华反倾销,是因为加工贸易出口增长太快造成的。但是,国家经贸委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最近完成的一项反倾销研究课题的调查表明,我国被反倾销的产品绝大部分是由一般贸易出口引起的,针对我国加工贸易出口的反倾销案例不到全部对华反倾销案例的5~10%。加工贸易出口之所以不易被反倾销,基本原因在于,加工贸易出口大多仍利用了外方原有的出口渠道,出口量、价格均由外方控制,不会出现一般贸易出现的乱打价格战的情形。这一研究成果显示,以往对加工贸易的评价,夸大了其导致贸易磨擦的负面作用,实际情形并非如此。
三、关于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的关系问题
有观点认为,加工贸易的发展挤压了一般贸易发展。在进口方面,对加工贸易设备与中间投入品进口实行保税政策,使我国进口纳税产品比重很低;在出口方面,加工贸易挤占了一般贸易出口市场份额。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一)关于加工贸易与进口关税收入的关系,以下几点需要明确
第一,对加工贸易进口免征关税,是合理的。加工贸易进口最终会包含在出口产品之中,如果对加工贸易进口征收关税,就会扭曲进口投入品的价格,使我国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
第二,关税对总税收贡献的下降主要是由降低关税水平引起的。我国算术平均关税水平从1985年的44.3%(N."Lardy,IntegratingChinaintoglobalEconomy",Chpt.5,TheBrookPress,2002)下降到2001年的15.3%,降幅为66%,但同期关税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只从10%下降到5.5%。
第三,关税比重降低的原因还在于其他方面的减免税。我国有四大类产品不纳关税,一类是加工贸易进口,二类是外资企业设备进口,三类是技术改造等进口减免税,四类是外国政府与国际组织的馈赠。1998年我国进口应税品比重只有19%,加工贸易进口占总进口比重为48.9%,外资企业投资项下进口占10.3%,二者合计为59.2%,通常馈赠进口不到1%,因此,技术改造等免税进口占到20%。也就是说,在应该缴纳关税的一般贸易进口中,政策性免税进口额达到一半以上。关税收入比重的降低,这类政策性减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加工贸易挤占一般贸易出口市场的观点,是难以成立的
第一,加工贸易出口市场是一个开放的竞争性市场,即使中国不发展加工贸易,这部分市场也不会自动地留给一般贸易出口。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国投资者可以在其他国家,如东盟国家加工出口。因此,中国发展加工贸易并没挤占一般贸易市场,只是挤占了其他发展中国家在第三国的市场。从过去10多年来中国和东亚其他经济体的不少劳动密集型产品在美国市场份额的增减,可以看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