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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2-2139(2019)-06--01
一、西班牙文学的创作背景
约1300多年前,在阿方索十世的统治下,卡斯蒂利亚地区流行的文学语言是卡斯蒂利亚语,西班牙文学在这一时期开始萌芽并逐步发展。西班牙位于伊比利亚半岛,地理位置较敏感,连续多年遭受其他国家的侵略,战事不断。而也因为他国入侵,不同的民族文化被带到了西班牙,使得西班牙文学主题在东西方各种文化的影响下逐步演变。这一时期,西班牙民间流行着各种通俗简单的诗歌或民谣,无论哪种文学形式,都不约而同地阐述着战争的主题,很多作品都会表达出作者对于和平生活的向往和憧憬。后来,随着戰争的愈演愈烈,人们对于和平的向往也更加强烈,对于与战争相关的文学作品也更加关注,这些以真实战争为主题的艺术性描写逐步被延伸,而后诞生了具有古典风格的文学形式——谣曲。西班牙人在创作谣曲时会下意识地使用拉丁文学用语、地方方言等,使得谣曲的文学表现形式更加丰富,这就渐渐形成了安达卢西亚阿拉伯诗歌的特点。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和演变,谣曲的用途更加广泛。谣曲中的很多作品都能够直接且深入地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并且正处于文化多元化的时期,所以,谣曲具有非常大的信息量,为西班牙文学研究者提供了极其丰富的资源。
时间不断向前推移,西班牙经历了多年战争之后,终于在文艺复兴时期迎来了统一,此时诞生了一种艺术谣曲,在后来的很多年中以主导地位占领着西班牙文学领域。与此同时,我国的活字印刷术、造纸术等也被传入了西班牙,为西班牙文学的发展带去了东方文化。在科学技术的持续发展下,西班牙人逐步找到了自身民族前进的目标和方向,追本溯源地寻找自身民族文化,而后开创出了具有自身民族风格的文化形式,在历史的长河中闪耀着灿烂的光辉。
二、阿拉伯文化对西班牙文学的影响
1.西班牙文学中的阿拉伯渊源
从某种程度上说,阿拉伯军事入侵西班牙有弊也有利,在统治西班牙的800年间,阿拉伯文化对西班牙文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果没有阿拉伯文化进行影响和渗透,西班牙文学可能不会出现黄金时代,也可能会出现得非常晚。西班牙的文学内涵及特征具有多元性,其包含了西班牙自身民族文化的同时,也包含了其他民族的文化内涵,其中,阿拉伯文化对其影响最为突出。
西班牙文学的源头——古典谣曲包含了摩尔人、历史、战争、爱情、生活等各种内容,一般是由诗人在四处奔走的过程中进行弘扬和传唱。其中,摩尔谣最开始带有嘲讽、仇恨的主题色彩,后来,西班牙经历了诸国间的纷争之后,同时受文艺复兴思潮的影响,逐渐以人道主义主题色彩活跃于文学领域。到了十六世纪初,艺术谣曲诞生,其诗歌形式同古典谣曲相类似。西班牙谣曲在东方印刷术和造纸术的影响下经历了一段时期的演变及发展,后形成了西班牙文学的一种形式。阿拉伯人将阿拉伯文学中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卡里莱和笛木乃》《一千零一夜》等文学著作带到了西班牙,这些作品的题材形式、布局结构、创作思路及手法对西班牙文学作家产生了重要影响,而后有更多的阿拉伯文学逐渐被传入西班牙,使得西班牙文学得到滋养。
2.阿拉伯文化对西班牙文学的后期影响
在阿拉伯文化的影响下,西班牙文学得以形成和发展。犹太人将《玛卡梅集》传到伊比利亚半岛,催化了西班牙小说中流浪汉角色的形成,同一时期,也衍生出了以仇恨和嘲讽为主题的摩尔谣。在西班牙文学的黄金时期,小说和谣曲各自绽放光芒且持续不断地进行自我更新。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出现了两种形式的巴洛克艺术,但是二者的主题截然不同,一个比较自然随性,更重视整体的和谐感;另外一个更注重原创风格,重视多样变化和夸张手法。两种对比鲜明的艺术风格都有各自的代表作和拥护者,且一出现就在西班牙文学史上占据了重要地位。在文艺复兴思潮下,西班牙文化走向了大相径庭的道路,其依靠自身多元复杂的理念及全新的审美观,改变了传统的写作手法,在文学领域开辟了一片新的天地,并充满生机。
西班牙文化的黄金时期是在16世纪和17世纪,这一时期,西班牙诞生了很多卓越的文学家、艺术家及文学作品。而这一时期,也是西班牙受到战争重创的时期,犹太人、阿拉伯人的入侵让西班牙人民过着生灵涂炭的生活,而与此同时,西班牙文学却因为受到多民族的滋养而绽放异彩,东西方文化对此时乃至后期的西班牙文学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玛卡梅集》就是西班牙文学受到东西方文化影响的典型作品。除此之外,比较出名的西班牙小说《唐吉坷德》,由“现代小说之父”塞万提斯著作,以阿拉伯民间故事为题材,因神秘曲折的写作手法而闻名于后世,该小说甚至能够并肩《一千零一夜》,由此可见其文学价值之高,同时也表现了阿拉伯文化对西班牙文学的重要影响。
关键词: 阿语学习者 视听体验 人文风情
一、实践背景
中国与阿拉伯国家有着悠久而传统的友谊,一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和能源需求的持续增长,阿拉伯国家已成为我国的重点贸易伙伴;同时全国各地,特别是东部的阿拉伯经贸机构,以及在阿拉伯国家的中资企业等,对阿拉伯语翻译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国内设有阿拉伯语课程的院校有北京大学、北京第二外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天津民族职专、河南经学院、宁夏张家川阿语学校、兰州经学院、广河阿语学校、云南有特格瓦阿语学校、稀达阿语学院、开远阿专、开远敬老院阿语职专,等等,阿语学习者日益增多,但根据调查显示,其中54%的院校,特别是一些专科院校仅开设阿拉伯语语言课程,没有开设阿拉伯世界文化、宗教、风土人情等相关课程。根据本课题组设计的面向阿拉伯语学习者的问卷调查显示,67%的阿拉伯语学习者只是纯粹学习语言,对其文化知之甚少;74%的人认为国内获取相关知识的平台十分有限,而84%的学习者对阿拉伯国家的风土人情文化抱有浓厚兴趣。针对这样的现状,本课题组获得江苏省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和实践工作。
二、国内实践工作
(一)宣传工作
在进行初期,本课题组着力进行大规模宣传工作。宣传途径包括网络宣传、海报扩散、项目宣讲、宣传册发放等方式。
其中网络宣传包括微信、微博、校内人人网等公共社交平台。在此期间,本项目组建立了以“阿拉伯人文风情视听体验平台”为名称的公众号,定期和更新有关阿拉伯历史、地理、风俗习惯、旅游景点等方面的资讯,此微信公众号内不仅有本课题组建立的阿拉伯人文视听体验中心的详细介绍和具体地址,而且与体验中心举行的活动、即时更新的信息资料实现同步。网络渠道宣传使本体验中心不仅局限于校内,而且长三角地区的阿拉伯语学习者都可快速共享即时信息。
此外,本课题组开展了多场关于阿拉伯人文风情的讲座,通过张贴海报号召所有阿语爱好者和阿语学习者前来了解学习,并邀请来自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的知名教授授教。在此过程中,教授们向阿语学习者们分享在阿拉伯生活的见闻及对伊斯兰文化的见解。讲座不仅扩展了阿语学习者对伊斯兰文化的认识范围,还提高了阿语学习者们亲身体验阿拉伯人文风情的兴趣,为体验中心的建设预热,培养了潜在的体验者。
与此同时,本课题组以南京大学金陵学院阿拉伯语系为调研采样对象,在该阿语系各年级宣传试听体验中心的建设工作。向学习者们发放项目宣传册的同时向他们介绍项目设立的背景、具体开展方式、开展地址和发展前景。宣讲结束后,课题组成员广泛收集阿语学习者们的意见、建议,分析他们对此项目的关注程度。现场结果显示,80%的学习者对本项目有极大的兴趣并给予充分支持。该项目的宣讲活动不仅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而且收获了学习者的宝贵意见,明确了体验中心的主要建设方向。
(二)走访工作
为了丰富体验中心的资料和亲身感受阿拉伯人文风情,本课题组在项目成立之后先后走访了南京净觉寺和苏州太平坊清真寺。
在历史悠久的南京净觉寺,本课题组与寺内工作人员参观了设立于寺内的伊斯兰文化宣传中心,并且就伊斯兰文化在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普及程度、宣传方式、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交流,寺内工作人员对本项目给予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中肯的建议。此外,本课题组与南京净觉寺的伊斯兰文化宣传人员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致力于在未来的伊斯兰文化宣传过程中实现更多资源共享和活动互动。合作关系的建立不仅使体验中心走出校园,还预见了体验中心的美好发展前景。
在苏州太平坊清真寺,本组成员在清真寺管理人员允许的情况下参观了寺内礼拜大殿,并通过寺内穆斯林了解到礼拜程序和更多伊斯兰教徒的宗教习惯。亲身感受阿拉伯清真寺的宏伟建筑风格及伊斯兰教的神圣和庄严,为体验中心建设提供了更多素材。
三、国外实践工作
本课题组人员在出国留学期间,在国外走访了许多地方,搜集了诸多珍贵的资料。在埃及,本组人员参观了各大历史名城,如举世闻名的开罗,有“地中海新娘”之美誉的亚历山大城,依山傍海、风景宜人的沙姆沙伊赫,还有盛产木乃伊的帝王谷――一个法老和贵族的陵墓区,那些神秘而古老的历史名城无不向人们诉说着它们厚重的历史和经久不衰的灿烂文化。除了对历史名城的观光,小组人员还着重考察了当地人民的日常生活图景,对当代埃及人的衣食住行方面做了深入调查,为我们在视听体验中心设立模拟现代阿拉伯人的生活习惯模块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原型,使得体验者们能最直观地了解当代阿拉伯人的生活。更难能可贵的是,小组人员在外购置了几本原汁原味的阿拉伯原版著作,如阿拉伯民间文学的巅峰之作《一千零一夜》、有着阿拉伯“伊利亚特”之称的《昂泰拉传奇》,可以让体验者们有机会近距离感受阿拉伯文化魅力。
四、体验中心的建设
本课题组在建设视听体验中心的过程中,以地理历史旅游、风俗习惯、影视音乐、互动四大模块为出发点展开工作。
(一)地理历史旅游模块
在体验中心设有阿拉伯地理模型展示区,利用3D模型将22个阿拉伯国家的地形地理分布立体地展现给参观者,让其直观地了解北起地中海南岸、陶鲁斯山,南到撒哈拉沙漠;东缘印度洋阿拉伯海和伊朗西境,西至大西洋海岸,跨亚非两洲,临两洋,拥三海,总面积约1426万平方公里,约占世界总面积的9.5%的阿拉伯国家。伴着小广播讲解的方式,加深学习者对阿拉伯地理概况的了解。
在体验中心还设有“历史长廊”,从初期四大正统哈里发的统治,到倭马亚王朝统治,再到阿拔斯王朝,乃至后来的阿拉伯帝国的扩张,都将用代表人物或事件图片以时间推进的方式悬挂在“长廊”两侧,在参观者踏进“历史长廊”的时候,每走一步,都可以感受阿拉伯国家的历史风貌。“历史长廊”尽头的书架上摆放着与阿拉伯国家相关的各种书籍词典,涉及地理、历史、宗教和风俗习惯等方面,书籍包括中阿文两个版本,书架旁配有小圆桌和三角椅,以方便参观者阅读、学习阿语,进一步了解阿拉伯国家。
此外,在体验中心设有旅游三角区,三面墙用3D壁纸装饰,配合精心准备的情景道具,加以音乐特效,工作人员按照周计划,每周换一种场景,模拟阿拉伯国家的各大景区,让参观者体验到埃及金字塔的神秘,突尼斯蓝白小镇的唯美,阿联酋帆船酒店的奢华,等等,感受阿拉伯世界特有的魅力,以便提高学习者对阿拉伯语的兴趣。
(二)风俗习惯模块
在体验中心的“风俗习惯体验”模块,本组成员设立了多项可供体验者参与的环节。
首先是饮食区域。体验中心购置了新鲜的阿拉伯椰枣、种类多样的阿拉伯大饼及手抓饭、口味各异的阿拉伯水烟。供体验者享用和感受阿拉伯人的饮食习惯,切身了解到阿拉伯饭菜的特点是甜、香、油腻。同时体验者们会了解到阿拉伯人因为信奉伊斯兰教,所以禁食猪肉、外形丑恶和不洁之物,如甲鱼、螃蟹等,也不食已死牲畜。
其次是宗教区域。体验中心置办了阿拉伯人礼拜时所用的长袍,并且在此区域设有伊斯兰教礼拜的所有程序说明,使参观者了解到阿拉伯国家的统一得益于伊斯兰教的诞生,因此伊斯兰文化是阿拉伯的“文化灵魂”。体验者们可以身着长袍,体验一系列礼拜程序和规则,体会伊斯兰教在阿拉伯人心目中的神圣性和庄严性。
此外,体验中心还设有礼仪区。在这里,参观者可以模拟阿拉伯人见面和问候方式。例如,感情深厚的好友相见,必须相互拥抱,再行贴面礼,并用阿语相互问候,方能显出热情来。而异性之间见面,一般只行握手礼。
阿拉伯语学习者不仅在风格不一的“风俗习惯体验”模块中切实感受到阿拉伯人文风情的特色,同时在有趣而新奇的环节中增加对阿拉伯人文风情的认知。
(三)影视音乐模块
在视听体验中心,本课题组设立了阿拉伯音乐欣赏和影视作品鉴赏区,区内设定了阿拉伯广播、阿拉伯语歌曲学唱及观看阿拉伯影视作品三大部分。阿拉伯广播主要是每天播放来自于阿拉伯世界的各方面新闻,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而播音人员则由阿拉伯语专业的学生担任,播音人员非固定,我们更愿意让体验者们尝试,当然,这需要有一定专业基础。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大家学以致用,练习发音和口语交流,在课堂之外充分显示专业技能带来的成就感。此外,体验者可以来此聆听纯正的阿拉伯语歌曲,并安排专业人员现场教授学唱阿拉伯语歌曲,由简到难,一步步感受阿语歌曲传递的音律之美,让体验者们在身心愉悦的同时,掌握新的知识。更值得关注的是,每周在视听体验中心都会安排固定的时间,邀请体验者共同观赏阿拉伯具有代表性的电影,通过经典的影视作品给大家呈现细致入微、丰富多彩的文化背景及生活场景,让观众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感受阿拉伯人文风情,激发进一步学习了解的兴趣和热情。
(四)互动模块
在临近体验中心大门的出口处,设有留名簿与反馈箱。参观者在体验了一系列阿拉伯风土人情活动之后,可以在留名簿签上中阿语姓名,以便留念;抑或写下自己的心得体会或是对体验中心的建议与意见,投入反馈箱中。每日闭馆之后,工作人员将对其整理分析,不断完善和健全体验中心建设。
五、结语
当前本课题组设立的阿拉伯人文视听体验中心仅仅是面向阿语学习者及对阿拉伯文化感兴趣的人的一个学习点,课题组希望在将来能通过这样一个点,由点及面,将视听体验中心渗透到各大高校,形成一个巨大的实体知识网,让更多人了解阿拉伯语及其文化,冲破对其固有的狭隘认识,更形象具体地感受伊斯兰,从而有效推动广大人群学习阿拉伯语,培养更多更优秀的阿语人才,为华东地区的阿语人才建设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崔林杰.独立学院阿拉伯语专业人才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考试周刊,2012(36).
[2]崔林杰.全面学分制下阿拉伯语专业教学管理创新的若干尝试[J].考试周刊,2013(82).
[3]崔林杰.全面学分制下阿拉伯语专业课程改革的构思[G].独立学院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
[4]崔林杰.阿拉伯语口译课程的宏观设计[J].考试周刊,2014(87).
2004年9月至2005年6月。我有幸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到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的首都大马士革作为期一年的进修。
第一次踏上叙利亚的土地。从机场到大马士革大学宿舍区的路上,我怀着好奇,兴奋的心情,加上一点初来者的不安,观察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当时的感觉是“天很蓝,空气又干又热,城市不是很现代化,房屋建筑和国内很不一样”,总之是“换了人间”。当时也没有想到,短短10个月的生活,竟能让我对这个国家产生非常深厚的感情。
万事开头难的食与行
生活问题第一天接踵而至,比如没有开水,这很叫人头疼。原来当地同学根本就不用开水,也没有烧水的工具,这种没有开水的日子大概持续了一个多星期。吃饭也是一个大问题。诺大的大学城居然没有学生食堂,只有几个类似于咖啡屋那样的地方,出售少得可怜的几种食品。感谢中国驻叙利亚使馆,送来了液化气炉,电冰箱和各种炊具借给我们使用。我们还买了电炉,这种国内早就淘汰掉了的东西在叙利亚却非常有用。可以用来烧水,甚至是取暖,后来我们人人都变成了电炉修理大师。要做米饭和煮面条,需要电饭锅,可是这种“宝贝”在叙利亚根本买不到,多亏父亲从家中邮寄过来一个。才解了燃眉之急。
对于初到叙利亚的人而言,出行也是比较困难的。叙利亚城市内部的公共交通主要依靠“Sarfis”,能容纳十一二个人的面包车。小巴很难乘坐。因为它没有站牌,招手即停,很难摸清不同路线的小巴究竟经过哪些地方;而且行驶速度较快,往往还没有看清楚车顶的路线.标示牌就已经从身旁飞驰而过,因此眼神不好或是看不懂阿拉伯语的人乘坐小巴很不方便。但是它的价格很便宜,不论远近,上车一律5个叙磅(约台人民币0.8元);乘坐舒适,一般而言,乘客上了小巴都有座位,座位已满的小巴是不会停车载客的。至于出租车。乘坐也比较方便,而且价格不贵,但由于多数司机不打计价表,因此车费上往往发生争执。
一座难求的阿语课堂
在叙利亚留学期间,我注册于大马士革大学文学院,成为一名旁听生。由于留学的主要目的是学习阿拉伯语和阿拉伯・伊斯兰文化,所以我在阿拉伯语系听课最多。大马士革大学的阿拉伯语系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中国北京大学的中文系,在阿拉伯世界也享有较高的声誉,该系的课程主要涉及阿拉伯语(语法、修辞等)和阿拉伯文学(从古至今分成不同的时期教授),阿语系也有一些宗教课程,讲授伊斯兰教的经典――《古兰经》和圣训,宗教课老师上课时显得很陶醉,也很受同学们的欢迎。教室里往往是“一座难求”,经常还能看到很多站着听课的同学。除了阿拉伯语系以外,我还旁听过历史。哲学、考古、地理、社会学等系的课程。
大学课堂里的气氛多是比较轻松活跃的,常常能看到热烈讨论或是激烈争论的场面。有一次我旁听历史系的一门课《巴勒斯坦问题》,老师竟突然让我发言,谈谈对巴以冲突的看法,我站起来说了大约10分钟――现在想起来。居然和我国外交部发言人的讲话大意上差不多一一虽然不算很流利,但还是受到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鼓励,这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要听懂大马士革大学的课程并非易事。主要有两道障碍。一是语言关。相对于其它的阿拉伯国家而言,叙利亚是学习阿拉伯语的好地方,虽然也有方言,但这里的方言更接近于书本上的阿拉伯语标准语,另外在叙利亚如果你能讲阿拉伯语,当地人通常会很高兴。但是大学老师授课时往往语速较快,而且掺杂着一些专业词汇和方言,因此并不容易听懂。二是背景知识关。授课的内容往往涉及语言学。文学,历史,地理,时政等方面的内容,如果事先没有这些方面的知识储备.就很难完整地理解老师的意图。大马士革大学的考试是很严格的,据我所知,考试的及格串并不高,很多人根本拿不到毕业证书。此外,我了解到有一些中国的自费留学生也在叙利亚学习,他们多数是穆斯林,主要学习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教知识。自费留学生往往在大马士革大学注册旁听,或是在某些宗教学校里学习,这些学校里的课程对他们来说是有较大难度的。
在阿萨德图书馆
由于自己是阿拉伯语系的研究生,留学带有一定的科研任务,因此也不可避免地和叙利亚国家图书馆发生了联系。叙利亚国家图书馆位于大马士革大学文学院以东不远的地方,亦称做“阿萨德图书馆”。在阿拉伯历史文化,阿拉伯各国国情(尤其是叙利亚)等方面,有非常多的阿拉伯文资料。此外,阿萨德图书馆还有数量不菲的英、法等西文文献。
阿萨德图书馆有很多令人意想不到的规定,比如说任何书籍都必须在室内阅览,不可外借:书库藏书一次最多借两本,而且递上借书单后,至少要等待40分钟才能看到;复印也比较麻烦,一次最多印一本书的1/2,而且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拿到(甚至可能是两三个小时)。即便如此,我在阿萨德图书馆的生活仍然很开心,因为自己在这里阅读、复印了很多国内看不到的文献(尤其是阿拉伯文的),为我硕士论文的写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图书馆里我也结识了一些朋友,其中有一位叙利亚库尔德族的残疾人,他几乎每天都拄着拐杖来图书馆看书。我们常常在阅览室里相遇后来也时不时聊聊天,他是一个很开朗的人,而我则为他勤奋求知的精神所感动。我常去的4号阅览室(历史。地理及艺术阅览室)里的几位年轻的管理员给与了我很大的帮助,后来我和这几位管理员交上了朋友,经常聊聊天,他们对我很关照,他们的真诚和善良,令我这位异国的独行青年终身难忘。
传统的阿语女生
在大马士革大学文学院里,阿拉伯语系的女孩子是最传统的,尤其是那些带着白色头巾的穆斯林女学生,很多保守的家长只同意自己的女孩子学习伊斯兰教的神圣语言一阿拉伯语标准语,希望她们毕业后能够成为一名语文教师。这些传统的穆斯林女孩子往往在学校里极少和同班的男孩子说话,只是整天和自己的女伴们呆在一起。但是她们也向我了解中国的情况和中国女孩子的生活状况,我都一一耐心地解答,看得出来她们很高兴。
自助游的享受
叙利亚旅游有两大特点:一是成本低,只要愿意寻找,游客可以住在很便宜的旅馆里,此外景点门票也十分便宜,我当时有学生证,叙利亚的一线和二线旅游景点的学生门票分别是10磅和5磅,仅合人民币约1.6元和0.8元,比国内便宜得多。二是人少,我和同宿舍的同学在冬季结伴游历过叙利亚很多地方.曾数次出现偌大的一个旅游景点,只有我们两个游客的情况,对比国内人满为患的旅游景区.在叙利亚的那种感受实在很难得。
我也独身一人在叙利亚作过为数不少的旅行,去过该国很多的边远地区,接触过许许多多的普通当地百姓,经常出现整个公交车或车站里只有我一个外国人的情景。这让我有机会了解叙利亚最普通人民的生活和想法,我还能清楚地记得有个当地人对我说,由于地方偏僻和不懂外语,他还是第一次和一个外国人交流。
热情的穆斯林朋友
关键词:讲唱 叙事诗 声调语言 藏族史诗 傣族叙事诗
对于讲唱故事的喜爱几乎是人类的天性,而创造与传述故事也是各民族均具有的才能。世界上很多民族都通过讲唱演讲本民族的神话传说、与传奇故事,并产生了流传千古的史诗。可是就汉族来说,我们的上古一直没有诞生过讲唱叙事长诗,于是我们是否具有这样一种天性与能力就成为了疑问。此一的原因学术界一直有议论,答案极其丰富,这个貌似简单的问题的解答却涉及了整个民族文化的比较与,可以从各个不同的层面来进行。很显然,全面叙述此一问题的成因是本文所不能承负的重任,本文只想就此公案提出几个以往学术界所忽略的新视点,让大家评判一下是否说得通。鉴于史诗(Epic)一词在西方具有特定的含义,采用这一术语会使问题衍生很多不必要的枝节,所以本文讨论的问题是:为什么汉族上古没有产生讲唱形式的叙事长诗?我认为此一问题的解决,也能间接回答另一个难题,那就是汉族戏剧为何晚出?
一
我们先从容易想到的地方来回答这一问题。
尽管讲唱歌手是逐字逐句记忆还是每次演唱都会自由发挥这一问题国外学术界尚有争论,但无论如何,这两者都需要高度的记忆力,而后者还需要过人的表演技艺与创作才能。一些著名的长诗长度都是惊人的:印度的《罗摩衍那》长24000颂(一颂两行诗,每行十六个音),《摩诃婆罗多》约十万颂,希腊的《伊利亚特》有15693行,《奥德赛》有12110行, 而由居素普·玛玛依演唱的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的长度则达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232665行。而这还不能光凭一位不世出的天才的杰出记忆力,在文字产生之前的上古时代要使得这些长诗能够流传,必须代代都出现这样具有惊人记忆力的讲唱歌手。除此之外,讲唱歌手还需要一系列的表演技艺与创作才能,而这种表演技艺与创作才能除了天赋之外,更需要凭借广泛实践而积累起来的经验和才干。具体来说,他们需要掌握一整套的复诵部件(recitation-parts)或重复套语(kliches),然后根据事件进程的需要,紧密联贯地安排所有这些既成的构想部件。他要知道:
怎样将某一想法和与其相同的意念用寥寥数语一带而过,或者加上细节刻划,或者根据史诗的规模添入极其细腻的描绘。对于一个歌手来讲, “构想部件”越能适应各种不同的环境,他的演唱就越不会显得雷同而富于变化,并且也就能够演唱得更为长久,同时也不会使观众因形象单调而感到厌倦。创造性地运用“构想部件”并善于操作和处理它们的技巧,是衡量一个歌手能力的尺度。[1]
因此,这是一项需要付出很大努力才能掌握的技艺。而对于业余讲唱者来说,偶尔出现一个具有惊人记忆力并具有表演与创作技艺的艺人是有可能的,但是如果每一代都要出现一个或数个,不能有断层,那就会很困难。所以,长篇讲唱文学的出现有赖于职业化或半职业化的讲唱艺人的出现。只有把讲唱当作一项职业并能维持生存、甚至能赢得荣誉,像这样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事业才能代代相传,一直继续下去。
职业化讲唱艺人的诞生可以有多种多样的途径。富裕阶层的豢养是其中重要的一种方式,但这种方式容易与民间减少甚至断绝来往,而且因为无须面对各种复杂的场景而使歌手创作才能下降。这种方式所起的作用常常是扼杀富有天赋的业余艺人,而不是催生伟大的职业艺术家,真正伟大的职业讲唱艺人一般来说总是诞生于民间的。
民间诞生职业或半职业的讲唱艺人也不是无条件的,它需要一个鼓励流动的文化氛围。因为在流动性很小的、固定的地域范围内,观众相对来说较少,长时期地讲唱同一个曲目也容易引起听众的厌烦,这样,艺人就无法维持生存。所以,职业性讲唱艺人必须是流动的,这就需要一个鼓励流动、视流动为理所当然的社会文化氛围。更加关键的是,需要一整套适合流动的生活方式:比如便于携带的生活必需品,比较容易获得的工具等。这就是原生性的讲唱文学为什么更多地出现在希腊、印度、伊朗这些以商业、游牧为主的文化之内,而很难出现在这样一个农业文化为主导的定居民族之中。
第二个原因是物质技术方面的原因。讲唱艺术的产生与需要一种轻便的、便于携带、并能演奏弦律(曲调与和弦)的乐器。乐器在讲唱演出中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有了乐器的伴奏,不但可以使唱腔增加美感,为观众乐于接受,而且可以利用熟悉的旋律以帮助记忆歌词,而在偶然遗忘或者某种即兴的场合,可以利用乐器演奏前奏、过门的间隙回忆或者即兴地临时编词。很显然,它不能是吹奏乐器如箫、竽之类,也不能是笨重与固定的如编钟、琴之类,而且,它应该是能够演奏旋律的,而不能仅仅只敲击节奏如木铎之类。因为不能演奏旋律的乐器在长时间的伴奏中会显得单调乏味从而演出效果。最适宜的讲唱乐器应该是弹拔和弓擦的弦乐器。弓擦弦乐器起源较晚,而且往往是在弹拔乐器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所以,在早期乐器史上能否出现便于携带的弹拔式弦乐器就成为长篇讲唱文学是否能够存在并繁盛的要素之一。在中国的早期乐器史上,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这样一种利于长篇讲唱艺术产生的乐器。根据传说和出土文物,我们大致上能够作这样的判断:中国最早出现的乐器应该是击乐器,这其中经常被提及的有鼓、磬、钟、铃等,其他则有鼗鼓、柷、敔等打击乐器。在传说中出现的早期乐器还有管乐器,值得注意的是籥和埙,这些乐器要么只能敲击节奏,要么是笨重而不便于携带、要么不能在演奏的同时歌唱,所以作为讲唱艺术中的伴奏乐器无疑是不适合的。而早期社会是否出现像琴、瑟这样的弹拔乐器,由于没有文字学和考古学的证实是暂时只能存疑的。[2]即便是这些乐器出现时间很早,但从后世的型制来看,它们无疑是不便于携带的。
论文关键词:《东西方比较文学史》,世界文学视野,比较思维
“他人有心,予忖度之。”文学是人学,从人类有文明以来就有了文学,世界文学也从来就是一个历史存在。
世界文明的多元性起源,决定了世界文学的多元性。从上古时代起,各个民族都发展出了自己的文学,埃及的神话与诗歌,两河流域的神话、史诗与诗歌,印度的吠陀经典、史诗与神话,中国上古诗歌与神话,美洲神话等。世界文学自源头上的差异性,使得不同文学之间必须相互交流。唯有相互交流,才能更好的理解本民族文学,进而更好的理解世界文学。
世界文学史,就是对世界文学发展过程的历史规律的总结,是一种反映文学活动内在联系的历史,并非世界文学现象无规律的罗列与杂陈。可惜的是,对于世界文学史的研究,当今现状并不令人满意。世界文学史不是成了名著选读就是成了作家传记加作品分析。这样的文学史研究模式,用后现代主义的话来说,是一种“视域限制”。《东西方比较文学史》的横空出世,很大程度上填补了这一历史空白,因为它采用的是东西方文学的视野和比较思维的角度。
世界文学史,在文学史研究中一直是一个空白。长期以来都是单纯的国别文学史,如俄国文学史、美国文学史等等;又或者是单纯的区域文学史,如欧美文学史,拉美文学史等等。即便出现了冠以“世界”或“外国”的“世界文学史”或“外国文学史”,也多是各走各的独木桥,不存在所谓东西方文学的真正会面。这是因为,学术研究中长久存在的西方中心主义,决定了相当多的西方学者看不到东方文学的价值和意义,更无益于人类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在这种“视域限制”的视野下,源远流长、极具特色的东方文学被忽视和遗忘,世界文学史变成了单纯的西方文学史,一种视野观照下的文学必定会走向枯萎和荒芜,必定使得人类文化的多元发展终成泡影。
后现代主义的精神教父拉康,提出了“主体分裂”学说,认为主体所处的地位不同,会导致视域的限制,从而应当“视域转换”。这样的理论主张,对世界文学史的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视域转换的理论要求下,我们的研究注定要摒弃之前单一的西方模式或者是东方思维。
《东西方比较文学史》,在内容上覆盖广阔、内容丰富,避免了这一缺点。世界文学的两大板块——东方文学和西方文学都被包揽其中。从古代的埃及、两河流域文学,到古代的印度、希腊和中国文学;从印度始发的佛教文学,到近代的西方文学;从日本文学的起步,到拉美文学的滥觞;从20世纪文学思潮的嬗变,到东西方文学的多元化浪潮;从阿拉伯到拉美;从黑非洲到瑞典皇家学院……中国文学、印度文学、埃及文学、阿拉伯文学、非洲文学,这些曾经在“世界文学史”上或被遗忘、或被轻视的东方文学,如今理直气壮的与西方文学共处于相同的历史坐标上,平分这世界文学的秋色,共享着世界文学的光荣与梦想。
“知古不只今,谓之陆沉;知今不知古,谓之盲瞽。知中不知外,谓之鹿柴;知外不知中,谓之转蓬。”西方文化中也存在着这样的见解。荷马史诗《奥德赛》中,有这样一位独眼巨人,他力大无比,所向披靡,但是只有一只眼,因而视域不够全面,所以最终被人类战胜。西方中心主义,就是这样一位独眼的巨人。在当代文学研究中,具有多元视域是一个关键,《东西方比较文学史》做到了,它对灿烂的东方文学的吸纳,必将使东方文学光辉的价值得到公平的展示。
另一个不亚于这些丰富内容之外的重要价值,是将这些博大内容组织起来的比较文学的理论思维。世界文学是各国文学的总和与汇集,比较文学是世界文学研究的认识理论、实践模式与方法论。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约斯特曾经说过,
“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并非是等同的概念。前者乃是后者的决定条件,它为研究者提供原料和资料,研究者则按评论和历史原则将其分类。因此,比较文学可以说是有机的世界文学,它是对作为整体看待的文学现象的历史性和评论性的清晰描述。
作为实践模式,比较文学通过历史影响与美学把握、跨学科与跨文化的界限的多种实践方式,丰富了传统的作家作品的板块研究结构。当然,比较文学最大的贡献还是方法论,比较不再是类比与异同之辨,而是多元化的方法与对象的统一体,极大地推动了世界文学研究的前进。在《东西方比较文学史》中,编者于宏观的背景下描述东西方文学的演变与发展之时,用比较文学的基本理论对东西方文学的发展历程一一加以阐释,使“比较”的意识自觉地渗透到每一个细节之中,很好的解读了世界各民族文学的发展演变历史。采用比较文学的理论模式与学科思维所进行的世界文学史的研究编写,将不仅是世界文学多元化的单纯现象汇总,更是对世界文学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历史事实的发掘,使文学的内在规律与发展特性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探索。
东西方文学从古至今,经历了大规模的交流,必须承认文学间的影响与作用的存在,由此有了“影响研究”理论视角下的世界文学史。古代印度佛经文学对中国的影响,现代西方文学对中国、阿拉伯文学等其他东方文学的交流与影响;反之,也有东方文学对西方的历史影响,中世纪及其以后的阿拉伯文学、中国近现代文学包括意象诗等对西方的影响等,这种基于具体的历史记录、作家作品的接受及其他历史事实的研究,在本书中得到了很好的重视和体现。如“汉地生‘莲’:佛教对中国文学的影响”、“受西方天主教影响的17世纪日本文学和文化”、“巴西文学与欧洲文学的特殊渊源关系”等等。另外,也不乏如“平行研究”的运用。虽然没有直接交流,但是东西方文学发展史上的逻辑与美学的联系,也有很多。文学史上的重要流派、作家团体或是作家作品中,都有对本土文学与异域文学的关注,在这种关注中必然产生对异己文学关系的反映。这种关注可能源于多种原因,如间接接受世界文明与文学的作用,异域或世界性思潮的作用,作家对异域文明的想象等,虽然并没有真正接受,但是在这种研究中可以看出东西方文学的联系与世界文学的一体性。这种平行研究具体体现在很多的章节,如“英雄史诗、骑士文学与中国的侠文学”、“《离骚》与《神曲》之比较”、“意大利十四行诗与中国传统诗”等等。
另外,有“跨语言研究”,如“汉字对日本书面文学起源和发展的巨大影响”;“译介学”研究,如“17——19世纪四书、五经的译介”;“形象学研究”,如“中国古代文学中的日本形象”;“流传学”研究,如“印度古典文化在年轻的美国”;“渊源学”研究,如“巴西文学与欧洲文学的特殊渊源关系”;“文字媒介”研究,如“《赵氏孤儿》在法国的翻译、误读、改编、演出”;“个人媒介”研究,如“中国文化的传播者”等等。
综上,《东西方比较文学史》,采用的世界文学的视野和比较思维的角度,使得它极具创新意义,是对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发展的一大贡献。作为一部世界文学史的研究成果来看,它包罗万象,使得东方与西方比肩而立,有益于世界范围内的东西方文学交流;作为一部比较文学的研究成果来看,它是对比较文学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范围的文本实践,有益于比较文学学科的丰富和扩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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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瓷器;文字纹;形式美
中图分类号:J50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29-0057-02
陶瓷是一种文化载体,是中国文化的典型代表,本身也是一种文化。战国秦汉时期,是我国陶器兴盛发达时期,但到了东汉,真正意义上的瓷器开始出现,并因其优越性,备受人们的重视,以至于到了南北朝,瓷器在整个陶瓷业中的一枝独绣的地位得以确立,并且经久不衰。
随着陶器的出现,出于图腾崇拜和自发审美的需要,先人便在陶器上使用纹样进行装饰。纹样创作是人类艺术活动中的一种,纹样以其独特的程式化与秩序化的形式语言,来塑造多种多样的艺术形象与内涵,展示人们对美的丰富性的追求。中国传统纹样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了无数的艺术形象,如鱼纹、绳纹等。其中,经过长时间的发展,源于图像的文字成为一种重要的陶瓷的装饰形式。
一、文字纹的起源及历史演变
文字纹是一种特殊的瓷器装饰纹样,文字本非图案,用于瓷器装饰是将文字书写错落有致犹如花纹,或将文字作图案化布局,作为装饰画面的组成部分。 根据内容分,文字纹分汉文、藏文、梵文、阿拉伯文等,内容有吉祥字(福、寿、喜)、民谚、俚语、诗句、词句、曲句、文赋等等。
据文物考古发现,文字纹用于瓷器装饰始于唐代长沙窑,多在盘心或壶身以褐彩书写如“鸟飞平无远近,人随流水东西。白云千里万里,明月前溪后溪”等汉文诗句,亦有在壶腹书写“真主最伟大”等阿拉伯文字。
宋代磁州窑、吉州窑等延续这种方法,瓷枕等器物上文字纹较为多见,反映市井商民的生活意识,如“众中少语,无事早归”等。宋代的瓷器文字纹有着深厚的社会原因,我们知道,宋代重文轻武,文风盛行,文人喜作词,出于审美、传播知识的需要,便在瓷器上书写词句,这符合文人的审美需求。
元、明时期景德镇窑、龙泉窑等盛行文字纹,明代瓷绘上出现阿拉伯文、梵文、藏文,清康熙朝一度流行短篇古文,如《出师表》、《滕王阁序》、《归去来辞》、《兰亭集序》、《赤壁赋》、《圣主得贤臣颂》等,有的配以图画,图文并茂。字体多仿虞世南、柳公权、欧阳询、褚遂良,且有真、草、隶、篆、行不同体势。多见于康熙二十年后烧制的青花釉里红笔筒上。乾隆帝喜为宋代名瓷和其他瓷器精品题诗,因此乾隆朝盛行将御题诗书写或刻于瓷器上,更为名贵。
明代青花瓷器上汉字成为一种重要的装饰纹样。嘉靖,万历年间以松,竹,梅的枝干绕成“福,禄,寿”汉字图案的新颖装饰手法更是别出心裁。清代康熙年间,在瓷器上书写长篇诗词歌赋更为盛行。历代帝王,达官贵人所刻意追求的长生不老,福寿永至,反映在瓷器上形成了多种多样的祈求吉祥如意的纹饰图案,不仅采用蝙蝠,鹿,仙鹤及石榴,桃,瑞果等动植物的谐音寓意来表现"福,禄,寿"的含义,还大量装饰“洪福齐天”,“万寿无疆”及百寿图等汉字纹样。
清朝文字纹瓷器较多,比较普遍,特别是用于青花瓷。瓷器典型作品如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清乾隆珐琅彩景州塔纹瓶,腹部以冬青釉托金色乳钉为地,四面开光,内分绘景州开福寺塔或书写墨彩篆书乾隆御制诗《登景州开福寺塔》七律一首,并有“乾隆宸翰”、“惟精惟一”两方朱红篆印。明清瓷器上还有以福、寿字构成树本,或以福、寿字开光,内绘纹样的,典型作品如康熙五彩描金福寿开光人物纹棒槌瓶。
民国时期瓷器上以文字进行装饰是一大特色,虽然前朝见有此类装饰,但并没有真正流行起来,除清康熙时的万寿瓶、赤壁赋笔筒之外,一些器物上的文字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装饰纹样,仅起到画面的点缀或说明画面的作用。而民国时期的文字装饰是艺人主动地以文字对瓷器进行装饰,其作品多为当时的红店生产,较高档次的瓷器上不见有此类装饰。一般来讲,民国时期的文字装饰有以下几种内容:纪念性文字,如纪念光复大汉之类文字及一些墓志等;励志性文字,如勿忘国耻之类文字;广告性文字,如提倡国货等文字;纯粹装饰性文字,如“喜”字瓶及秦砖汉瓦上的图案文字。从时代特点上讲,纪念性文字、励志性文字与广告文字的时代特征极为明显,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同时也反映了社会现实生活对艺人的影响和市民的思想意识。
二、文字纹的类别及含义
文字纹自唐代成为瓷器装饰纹样以来,文字的范围、类别等逐步拓展并程式化、图案化,常见的瓷器文字纹主要有:福字纹、喜字纹、寿字纹、十字纹和万字纹等。
福字纹,中国古代传统纹饰之一。是文字纹的一种。将“福”字加以图案化,施用于瓷器、布帛、家具、木雕之上,作为装饰。寄寓了求福之意。
喜字纹,中国传统纹饰之一,是文字纹的一种,一般是双喜文字装饰。将“喜”字加以图案化,施用于瓷器、布帛、家具、木雕等器物之上,作为装饰。寄寓了双喜临门,喜上加喜之意。
寿字纹,是文字纹的一种,中国古代传统纹饰之一。是文字纹的一种。多施用于瓷器与布帛之上,以用装饰。文字本非图案,文字纹用于器物装饰第一种方式是将文字书写错落有致犹如花纹,第二种方式是将文字作图案化布局,作为装饰画面的组成部分。
十字纹,我国传统文字纹之一。我国已故著名学者丁山同样指出十字是太阳神的象征,这是他对中国古代宗教与神话详考后的一大结论。“十”字象征着太阳神,这种象征具有普遍性。世界其他各地民族中均有十字日神的例证。据《中国象征文化》一书载:“十”字纹一是象征了生殖崇拜,如十字是生殖器(女阴)的象征;二是象征了即太阳崇拜(十字代表太阳)。也有人认为:“十”字纹体现了最原始最简洁的意义:十字是阳光四射的简化符号形式,代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它与昼夜及四季更替有着直接的关系。在佛教的教义中,“十”字是完满具足的意思。“十方”指的是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十个方位。
d(万)字纹,中国古代传统纹样之一,唐代武则天长寿二年(693年)采用汉字,读作“万”。在东北辽河流域、燕山南北、吕梁山和黄河上游甘肃、青海地区的海甸地段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的陶器上均有所见。夏商时代,北方草甸地区如内蒙古赤峰夏家店遗址,也常见有此类纹饰的陶器。周、秦、两汉时期陶瓷器上的d字纹较为少见。到明晚期和清代,d字纹又广为流行起来,d四端作四方连续展开,形成连绵不断的锦文,俗称“万不断”或“万字不到头”,取长久不断之吉祥寓意。“d”字为古代一种符咒,用做护身符或宗教标志,常被认为是太阳或火的象征。“d”字在梵文中意为“吉祥之所集”,佛教认为它是释迦牟尼胸部所现的瑞像,有吉祥、万福和万寿之意。
阿拉伯纹,明清瓷器常见纹饰,明中期盛行。
三、文字纹装饰的形式美
古人创造的瓷器装饰纹样经历漫长发展过程中,以其美的形象流传至今。作为瓷器装饰纹样之一的文字纹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被传承下来,文字纹被程式化和图案化之后,形成了极具美感的形象,且这些美的形象是根据一定的形式美法则创造的。
(一)变化与统一
变化与统一又称多样与统一,这一法则体现了自然和人类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原则。物质世界是不断的运动和变化的,这使它具有发展的无限多样性和辨证性。同时客观事物之间又彼此联系而非孤立存在的,这种联系性决定了个体的小变化要统一于整个大变化的氛围中,变化与统一的原则的体现是逐层深入的。从大的方面讲,纹样形式的变化是与时代风格相统一的,历史上每个时期对于艺术的追求都有其时代特征。纹样形式的把握与处理必然对其有所反映,并通过艺术手段来强化这种特征。各个朝代的文字纹从字体到色彩无不体现出变化与统一的特征,如康熙青花万寿字纹瓶,就是在瓶子上书写一万个不同字体的寿字,每个寿字字体不同,各具形态,分别排列于口部、肩部、腹部及足部。瓷器各部的寿字分布均匀,错落有致,每部位的寿字疏密得当,有虚有实,虚实相间,充满变化,口部和底部较稀疏,颈部寿字排列较紧,各部位的寿字随着瓷器部位的流向性变化而变化,纵向的寿字形成优美的曲线,象是女子的优美曲线。但变化统一于排列的秩序中,把每个单独凝聚一起,形成一副寿字画,甚是大气、壮观。
除了单纯的寿字装饰外,清康熙还特别流行寿字与其他纹样一起使用来装饰瓷器。如康熙青花盘桃寿字瓶的装饰极为新颖,是康熙时期瓷器装饰的一个重要风格。这件瓶的口径和底径都是6厘米,高24厘米,瓶壁的整个纹饰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用八十余个长,用不同的篆书“寿”字盘绕成一个特大的“寿”字;另一部分书写四行篆书“寿”字,补足一百个寿字,百寿寓意长命百岁,“寿”字的上方点缀着几个寿桃,更是锦上添花,工艺之精令人震撼。康熙青花盘桃百寿瓶精致的瓷器,华美的图案,飘逸传神的书法,多种艺术形式完美地融为一体的艺术风格是中国瓷器的一个重要特征。
(二)对称与均衡
对称与均衡是构成艺术中常用的重要的法则,同样,在中国传统纹样中,对称与均衡是纹样装饰常用的形式美法则之一,大自然的万物常体现出这一法则,如人自身的形体,基本上是左右对称,前挺的胸部与后翘的臀部又显露出均衡的态势。人们对自然事物美的形式法则的感悟,自然地反映于器物的装饰中。这里的对称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对称,是一种庄重、稳定、庄严的装饰形式,庄重中富有生气;稳定而不失动感,庄严中体现活泼。均衡主要表现在量的关系上,给人一种稳定感,量上的平衡。
瓷器文字纹在很多方面体现对称,常用的单个吉祥文字一般装饰在碗的内部的底上,如福字、寿字、喜字等,同时在碗的内部侧面装饰上相应的祝福词句,如富贵长命等。这些词句均匀对称的排列于碗侧壁,字与字之间的距离相同,形成轴对称。如“元”字碗。当然也有在碗的外侧壁用文字纹进行装饰。如清嘉靖诗文碗,在碗的外侧壁中段位置书写诗句,呈向外扩散状,形成一个文字圆环,每行字的字数不等,多则六个,少有两个,间隔分布,对称排列。在碗外侧的上段和下段,装饰了类似梅花的抽象图案,与中间的文字纹交相辉映,相映成趣,且三者的宽度比例十分协调,量的比上很均衡,呈现一种稳重、生气的感觉。
不论文字纹装饰在瓷器的任何位置,基本上都遵循对称和均衡的法则,个别在底部单独使用文字纹装饰,在其他位置都将考虑对称和均衡,一般是成对使用,以达到视觉均衡。当然,文字纹也受到其他装饰纹样的影响,有时配合文字纹的使用,但都服从对称和均衡的法则。
四、结语
文字纹是特殊的传统装饰纹样之一,也是我国传统纹样中最具艺术生命力的纹样之一。在历史演变中,文字纹是将汉字图案化、程式化,形成极具美感的艺术形象,有着深刻的内在的寓意,蕴涵了人们强烈的祈求吉祥的心理寄托,体现出浓郁的吉祥文化。
参考文献:
东西方音乐的历史记载,在其形态的表述中有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是由于音乐本身的性质与叙述音乐史料的性质的不同而形成的,实际上也是构成音乐史特征的重要依据。乐谱、传记、手稿等在欧洲的音乐史研究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它们在亚洲音乐史中却并非如此,乐谱在音乐演奏和实践中并没有扮演重要的角色,与西方音乐相比可以说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和重视,其数量也十分微少(相对来说中国和日本较多一些)。但不同的是理论书籍、美术、戏剧却相当丰富。以中国为中心,日本、朝鲜在一般的史书中以音乐制度、乐律理论、历史沿革以及音乐美学等的记录得到了充分地整理和叙述。它与音乐家的传记不同,音乐史叙述的整体与音乐的本身同时得到记录。在亚洲,除文献史籍外,考古资料也丰富多彩,令人目不暇接。长沙马王堆一号墓出土的竽、瑟,三号墓出土的筑等乐器;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编钟、编磬;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发掘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骨笛、陶埙等。除了出土文物外,美术上的壁画、浮雕等也十分丰厚多量,我国新疆地区的库车、吐鲁番,甘肃的敦煌、麦积山,以及柬埔寨的吴哥(Angkor)、印尼爪哇岛中部的婆罗浮屠(Borobudur)遗址等都记录了丰富的音乐历史资料。这里值得注意的还有,现藏于日本奈良正仓院的大量隋唐时期传入日本的丝绸之路乐器实物,从公元752年收藏至今天已有一千二百多年的历史,它们都是现在世界上极其宝贵的历史资料。
(一)中国古代的音乐文献史料
在亚洲的历史文献中,中国的史料占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中国在殷商时期就出现了甲骨文,春秋战国便有了大量记载音乐的文献著作。另外,从汉朝开始,在中国的史料中,皇帝的敕撰史书可以视为正统的、高学术价值的史料。在这一类史书中以西汉司马迁首创的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为开端,形成了后来的“二十五史”,被称作正史。它以纪传体编辑,体例上分为三大类:①以天子、国家大事的编年记录为中心的“本纪”;②记录文物典章制度的“志”;③重要人物的传记,其身份从皇后到奴隶兼有的“列传”。各项的分类之中有数卷“乐志”(“音乐志”或“礼乐志”)。书中对各王朝的音乐(主要是宫廷、国家、贵族、官僚等上层阶级所享用的音乐)从历史沿革、音乐制度,到律学、歌词等进行详细分述,但没有乐谱。除此之外,敕撰书中还有专门记载文物制度的“九通”,即《通典》(卷141-147乐典)、《通志》(卷49、50、64为乐志)、《文献通考》(卷128-148乐考)的“三通”与清乾隆时官修的《续通典》、《清通典》、《续通志》、《清通志》、《续文献通考》、《清朝文献通考》六书,再加上1921年成书的刘锦藻编的《清朝续文献通考》,共为“十通”。此外,唐朝以后出现了集历代政治、经济、艺术等之大成并进行分门别类叙述的会要体样式——北宋王溥的《唐会要》(乐类共16个条目,32—34卷)、清徐松及其后多人的《宋会要辑稿》(乐类42—44卷)等是其代表性的作品。会要体属典志断代史的体裁,在分类上比正史更为细致,史料也甚丰厚,使用上十分便利。在上述的史籍中《通典》(唐)、《文献通考》(元)、《唐会要》(五代)等与“二十五史”乐志构成了古代音乐史料的主体。其次,除上述的正史外,春秋战国以来还出现了各种关于音乐的论著。以内容来划分,思想、美学方面的有公孙尼子的《乐记》、荀子的《乐论》、吕不韦所辑的《吕氏春秋》(战国)、阮籍的《乐论》(三国);乐律学方面有《管子·地员》、元万顷等奉武则天之命所作的《乐书要录》(唐)、蔡元定的《律吕新书》(宋)、朱载@①的《乐律全书》(明)、康熙、乾隆敕撰的《律吕正义》(清)等;在古琴方面有蔡邕的《琴操》(东汉)、朱长文的《琴史》、朱熹的《琴律说》(南宋)、朱权的《神奇秘谱》(明)等;另外从断代史来看,除正史外,随笔、笔记、诗词以及小说等都是记载当时历史现状中不可缺少的资料,如有关唐代音乐有崔令钦《教坊记》、段安节《乐府杂录》、南卓《羯鼓录》、(清彭定求等)《全唐诗》,有关宋代音乐有沈括《梦溪笔谈》、陈@②《乐书》、郭茂倩《乐府诗集》等。有关宋代音乐的除上述文献外,还有王灼的《碧鸡漫志》、陈元靓的《事林广记》、灌圃耐得翁的《都城纪胜》、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张源的《词源》等,也是研究唐宋时期音乐不能缺少的文献。另有元朝的戏曲曲艺专著、明代以后的大量乐谱等都是构成中国音乐史的重要资料。像这样全面系统的文献史料在印度、西亚伊斯兰教地区以及在欧洲都很少,尤其是像“二十五史”、“十通”这样详尽、系统的史料书籍,为中国惟有的史料资源。
唐代以后,中国的学术、历史书籍得到了系统化的整合梳理,形式上出现了称之为“类书”的体例样式,相当于今之百科全书。这类书籍大致有《初学记》(唐)、《玉海》《太平御览》(宋)、《荆州稗编》《三才图会》(明)、《古今图书集成》(清)等。上述书籍不管是敕撰的还是非敕撰的,它们都是从大量的古籍中被梳理、罗列出来,分门别类地进行排列说明的书籍。因此,作为史料非常便于使用。但由于在各代的编辑过程中有讹传、误抄的可能,使用中应以批判的眼光去对待这些史料。
在中国的音乐理论书籍中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音律、音阶论占据了大量的篇幅,这同中国儒教的学风有着密切的关系,他们对古事件的解释存在着反复论述的倾向。这一现象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初见端倪,像从《管子》、《淮南子》、《吕氏春秋》、《汉书·律历志》的五声、十二律、三分损益法开始,后由西汉京房的六十律、南朝宋钱乐之的三百六十律、唐天宝年间的俗乐二十八调、南宋蔡元定的燕乐调与十八律,到明朱载@①的新法密律,他们对三分损益法所存在的旋相不能还宫的理论进行了近两千年的求索、换算。到了16世纪下半叶,当这个千年不解的转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时,却又被束之高阁、沉睡于书斋楼阁之中。这些理论几乎都没有真正得到实践。
(二)乐谱
从中国的南北朝至隋唐时期所遗存的古老乐谱大部分被收藏于日本。现存最古老的乐谱是中国南朝梁琴人丘明所传(6世纪)的琴谱——《碣石调幽兰》,该谱的抄卷原藏于日本京都市上京区西贺茂神光院,现归东京国立博物馆,为唐人的抄本。这是一种用文字来表述古琴演奏的乐谱。唐代以后出现了减字谱的指法谱、奏法谱(tableture),很多琴谱都被记录下来并用于实践。由文字所记录的奏法谱,约从唐代开始用于各种管、弦乐器的乐谱。从中国传入日本最古老的乐谱,现藏于正仓院的中仓,是一份共有三十七帖的古文书(写经纸纳受帐),这份经卷上标明的时间为天平十九年(747年)7月26日,在其背面写有断简六行,即为《番假崇琵琶谱》亦称为《天平琵琶谱》。在琵琶谱中还有773年(宝龟四年)以前传入日本的《五弦琴谱》(五弦琵琶谱,通称为五弦谱),现藏于日本京都阳明文库。另外,20世纪初在甘肃省敦煌莫高窟发现,现藏于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的《敦煌乐谱》,又名《敦煌琵琶谱》,今存三卷。该谱的抄写年代为五代长兴四年(933年),是唐、五代时期的重要文献。中国的乐谱,特别是琵琶谱于平安时期在日本得到了传承。《南宫琵琶谱》或称《贞保亲王琵琶谱》、《伏见宫本琵琶谱》由宇多法皇的敕令南宫贞保亲王所撰,完成于延喜二十一年(921年)。在乐谱的最后附载着藤原贞敏于承和五年(838年)从中国传来的《琵琶诸调子品》(二十八个调,实际二十七个调)以及贞敏的跋文。到了12世纪中叶的长宽元年(1163年)又出现了源经信所作的《琵琶谱》;由藤原师长所作的12卷琵琶谱《三五要录》(1138—1192完成);与《三五要录》同作者的藤原师长还完成了雅乐筝乐谱的集成《仁智要录》(1138—1192完成)。日本平安朝以后的雅乐琵琶谱、筝乐谱等都得到了模仿和创作,并较自然地传承了下来。但是这些乐谱由于对节奏记录过于简略,因此至今仍是学者们攻克的难题。
(三)朝鲜
朝鲜与中国地理相邻,文化交流一直很频繁,朝鲜深受中国古代文化的影响,在史料的记载方式上与我国有着相似之处。《三国史记》、《三国遗志》、《高丽史》、《李朝实录》、《乐学轨范》、《增补文献备考》等史料以纪传体、编年体的形式构成主要的官撰书。《三国史记》为记载朝鲜7世纪前的三国时期的史料,是了解新罗、百济和高句丽历史的一部重要文献,其中记述了这一时期受中国音乐影响而形成的早期朝鲜乐器,如伽yē@③琴、玄琴及三竹等。但由于该史料成书于12世纪,离记事的时期过于久远,史料的真实性受到怀疑,应慎重使用。而15世纪成书的《高丽史》为纪传体,其中专门论述音乐的《乐志》部分是了解12世纪初期宋徽宗将大晟雅乐赠给高丽王朝后的历史现状,以及当时朝鲜宫廷中的唐的俗乐、宋的雅乐以及朝鲜固有的乡乐所构成的三乐在宫廷历史演变的重要音乐史料。《李朝实录》是一部由一千七百余卷构成的编年体巨著,记载了从李氏朝鲜太祖(1392—1398)至哲宗朝(1849—1863)近五百年的历史。其中15世纪中叶成书的《世宗庄宪大王实录》是了解15世纪上半叶世宗朝宫廷雅乐的重要文献,其中还有大量的礼仪乐与雅乐谱。
在朝鲜的史籍中,除上述的乐器、乐种及宫廷的音乐历史沿革以外,古典歌曲的歌词也占有相当的比例。如歌词集《青立永言》、《歌曲源流》等都是李朝(1392—1897)宫廷的音乐史料。朝鲜的乐谱大致也是从这一时期开始传承下来的,其独自的文字音标谱以及能明示其节奏的井间谱是朝鲜音乐迈出了重大的一步,由此一部分艺术歌曲得到了复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部分古典的乐谱得到了五线谱化。《世宗实录》、《世祖实录》中的乐谱虽然没有完全被翻译出来,但基于原来古谱的基础,通过各种手段被大量地译成现代谱并付诸演奏,实现了音响化。其中,国立国乐院的“朝鲜传统音乐出版委员会”于1969年出版了五卷以英文版附加解说的古乐集——AnthologyofKoreanTraditionalMusic(《朝鲜传统音乐选集》),对了解和研究朝鲜传统音乐具有重大意义。玄琴及其奏法谱与现存的口授传承乐谱所作的比较研究,以及古谱的复原研究也比较深入。李惠求、张师勋等学者的著作对于平调、界面调等的音乐理论中经常使用的调子进行了深入的解析。从整个考古资料来看,朝鲜与中国和日本相比,文献与文物量虽不多,但对于中国的雅乐以及雅乐乐器的研究十分有益,特别是现在韩国留下的十分珍贵的资料,更不容忽视。
(四)日本
在日本的官撰史籍中,于奈良、平安朝时编撰的《六国史》(成书于720—901)为编年体,包括《日本书纪》30卷、《续日本纪》40卷、《日本后纪》40卷、《续日本后纪》20卷、《文德实录》10卷、《三代实录》50卷,是了解古代日本及奈良、平安时期宫廷文化的重要史籍。由于以编年体例撰写,没有分类的“乐志”部分,关于音乐的记事一般都散见于各个不同的章节。10世纪以后至11、12世纪出现一些实录、日记、随笔等,像《御堂关白记》、《中佑记》、《小佑记》、《九历》等都是这一时期十分重要的古籍。日本非常完好地保存了由中国及朝鲜等亚洲大陆传入的雅乐(实际上是中国的宫廷燕乐为主体),并得到了传承与发展。延历十四年(795)出现了模仿中国的踏歌,9世纪初又出现日本创作的器乐合奏曲《鸟向乐》等作品,至9世纪中叶不仅诞生了许多雅乐的演奏名手,而且还创作了日本人自己的雅乐曲《西王乐》、《长生乐》、《夏引乐》和《夏草韦》等(注:见吉川英史《日本音乐的历史》,创元社,1965年,72页。)。13世纪以后出现了关于雅乐的一系列史料,主要有《教训抄》(@④近真,10卷10册,1233)、《续教训抄》(@④朝葛,1270—1322)、《体源抄》(1511年,丰原统秋,13卷20册)、《乐家录》(安倍季尚,1690,50卷)等。关于能乐的文献有《世阿弥十六部集》,还有声明理论书,筝曲、三味线等相关的理论书籍,它们构成了研究日本音乐的主要史料。上世纪80年代前后由日本的国文学界对能文献的解释,由声明学僧侣对声明的研究,声明、能乐等的许多文献史籍作为音乐史料也越发引起重视,并很快地得到深入的研究。在这一时期出现的乐谱中有雅乐的乐器谱、声乐谱,能的谣本与吟唱的手付本,平曲的节付本,声明的博士谱,筝组歌与三味线组歌的文字谱,尺八的文字谱等。这些写本与少数的原版本都得到了整理并流传了下来。作为考古资料,以正仓院的乐器为首(共18种75件),其中有很多古乐器得到了传承。其次有关音乐的资料还能从日本大量的绘画、雕刻等美术作品中寻找其渊源。因此就古代的音乐史料而言,现存日本的古代资料无论是质还是量都能与中国的史料相媲美。
(五)东南亚
在东南亚由于缺乏一般史书记载,现在传承的音乐大致只能推定到15世纪前后。要了解古代的音乐状况大部分还必须依靠中国方面的史料(正史中的东夷传、南蛮传等)。这一地区受中国文化影响最大的是越南。关于越南的史料有:《安南志略》,1340年成书;《大越史记全书》上中下,1479—18世纪末(编年体);《大南会典事例》(1855年)礼部69—135卷有音乐的内容;《大南实录》20卷,1844—1909年成书;《历朝类志》,1821年著;《雨中随笔》19世纪前半叶。乐谱受中国影响很大,主要使用中国传入的俗字谱、工尺谱以及哼唱的打击乐谱。考古资料方面有柬埔寨的吴哥遗址(9—15世纪的佛教建筑群),印尼爪哇岛中部的婆罗浮屠遗址(建于公元800年夏连特王朝时期),以及爪哇教时代的雕刻普兰巴南(Prambanan)遗址(建于9—10世纪的建筑群遗址)等都是东南亚地区的重要文化遗迹。
(六)印度
与中国等东亚国家相比,印度对音乐史的研究相对比较薄弱。15世纪以后出现了较多的作曲家、演奏家、理论家的传记、逸话等,还有一些口头传说的记载。在伊斯兰文化圈以及亚洲的音乐史中,最为注目的是众多的理论书籍。其中现存最古老的是2—5世纪成书的《戏剧论》(婆罗达著,共36章,其中第28—36章论述音列、音阶、调式、斯鲁提<shruti>、音律),该书以舞蹈、戏剧为主,音乐也占据了相当的篇幅,其中对二十二音律、七声音阶以及音组织等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还涉及了乐器维纳琴(Vina,弦乐器)等的演奏法。
继婆罗达之后的音乐理论家娑楞伽提婆(Sarngadeva,1210—1247),是一位曾供职于宫廷的重要人物,他完成的《乐艺渊海》是这一时期最具影响的著作。该书共七卷,分别对乐律、调式、曲体、作曲、歌唱法、节拍与节奏、乐器与演奏、舞蹈与表演等展开论述,是继《戏剧论》后印度一部重要的音乐论著。
其后还有一些断断续续的理论研究著作,但真正的理论著述则是在13世纪以后再度出现的,这是由于伊斯兰教进入北印度之后,印度逐渐走向伊斯兰化。毫无疑问,伊斯兰音乐的科学性对印度产生了极大的刺激。从这一时期开始,称之为印度音乐的灵魂——拉格(Raga)理论才渐渐地发展起来。
由于宗教的关系,在印度的音乐考古资料中,古代的美术(主要是雕刻和壁画等)与伊斯兰时代以后的细密画占据了较大的比例。
(七)西亚
西亚的音乐文献大致是从7世纪进入伊斯兰时代后才有记录的。关于这以前的阿拉伯音乐以及3世纪到7世纪的萨桑(Sassanidae)王朝的波斯音乐,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从伊斯兰文献中得到推测。波斯的音乐资料不太多,作为考古资料有塔克博斯塔恩遗址留下的一些未完成的浮雕作品,其中有竖琴、小号、琵琶类四弦乐器(Barbat)、鼓等乐器形象。7世纪以后西亚逐渐进入伊斯兰时代,史籍中关于音乐生活的记录、数量甚多的理论书、细密画为这一地区的重要史料。
二、历史研究状况
从20世纪初叶开始,欧美一些音乐史学观念发生了变化,以作品样式为主要对象的研究逐渐转向以“音乐活动”整体为研究对象。而音乐史学的研究则是以音乐学与历史学交叉融合的一个学科,因此,如果音乐史限于“历史”这一个层面来理解的话,那么音乐史的叙述是建立在史料(文献与考古资料)的基础上构成的。而史实是建立在对史料的收集、批判、分析与综合等的梳理基础之上。在这个过程中,把握各个不同时代、不同地域音乐的题材、样式等的历史流动,从宏观与微观的不同层面来洞察和分析音乐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流动状态,把握这种历史流动的方式无疑是多样的。这种认识可以是以音乐的题材、样式为主体,也可以从美学意识、社会现象等方面来窥察音乐的实质,揭示历史的文化现象。
关于音乐史的著述,除通史外还包括断代史、音乐体裁史、乐种史等。史学著作有本国人写的,也有他国人写的。对于历史时代的划分也有各自的见解。体例也不一,种类、样式上非常多样。以下从音乐的世界史与国别史两个方面来举一些例子。
如果我们把目光放在世界音乐通史上的话,C.萨克斯(CurtSachs,1881—1959)撰写的《乐器的历史》(TheHistoryofMusicalInstruments,NewYork,1940)是值得一提的,他把世界乐器的历史分为史前、古代、中世和近代,按东、西方历史发展的线索进行平行叙述。这可以说是世界上首次出现的以乐器为主体线索撰写的世界音乐通史。其后是德国学者W.维奥拉(WalterWiora,1907—)1961年完成的《世界音乐史的四个时代》(DievierWeltalterderMusik,Stuttgart)也是一部将东西方音乐现象融为一体进行横跨面平行叙述的世界音乐史专著。
这一时期作为一般史的世界音乐史的体系与研究方法还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如何撰写世界音乐史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笔者认为,在将视线投入世界音乐史的撰写以前,首先必须科学地完善东方音乐史的学科体系。田边尚雄1930年的《东洋音乐史》,岸边成雄1948年的《东洋的乐器及其历史》是其尝试。但是,两者在世界史和东方(亚洲)史的体系上观照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其实欧洲音乐史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这里民族文化的一体化现象,东方要比欧洲复杂得多,作为一个文化圈要形成体系是很困难的。无论是东方音乐史还是西方其他地区音乐史都难以完整地叙述各民族与国家从古代到现代的完整的音乐历史。在对世界音乐史的尝试中,有奥地利音乐学家安布鲁斯(AugustWilhelmAmbros)的《音乐史》(GeschichtederMusic,全五卷,其中前三卷是他个人约在19世纪下半叶完成的),菲迪斯(F.J.Fetis)的《音乐家传记及一般的音乐书志学》(1835—1844)的音乐史那样,将东方音乐与古代欧洲音乐以横向的历史线索进行平行论述的专著。C.萨克斯《乐器的历史》和他的《音乐的起源》(TheRiseofMusicintheAncientWorld:EastandWest,NewYork,1943)其时代观显得比较暖昧。田边尚雄的《东洋音乐史》是以“中亚音乐的扩散”、“西亚音乐的东流”、“回教及蒙古勃兴的影响”、“国民音乐的确立”、“欧洲音乐的侵入与东洋音乐的世界化”五个章节分别进行论述的。岸边成雄的《东洋的乐器及其历史》也同样把东方音乐史以“古代前期固有的音乐时代”、“古代后期国际音乐时代”、“中世纪民族音乐时代”、“近现代世界音乐时代”的四个时期来论述。上述的田边与岸边的著作都以亚洲为地域整体来叙说,但时代的划分以及某些历史观上有些分歧,不过像这样的通史在日本以外几乎很少。W.维奥拉《世界音乐史的四个时代》设定为“史前与古代”、“古代高度文明中的东方音乐”、“西洋音乐的特殊地位”、“技术世界产业文化的时代”四个时期,其中在东方这一部分,如何去把握古代、中世纪与近代的断代划分上很不明确,这里存在着较明显的史料不足因素。
在叙述世界音乐史中,较重要的是对历史发展的评价。比方说中国的京剧、日本的能、印度的拉格、印度尼西亚的甘美兰等,这些音乐体裁、样式在世界音乐史中应该置于什么样的地位?像这样的比较与评价如何避免主观意识来建立起音乐史观是十分艰难的。仅仅展示一张详细的年表是不能成为史学的研究成果。以客观史实、全面横向类比的评价来建立起音乐史各时期的发展特征是非常必要的。对音乐的历史评价,体裁样式史与社会史不能分离叙述,因为音乐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及环境文化中产生的。
地域、国别的音乐通史是分别以民族、地域及历史断代、体裁分类来叙述的。除西方音乐史以外,中国、日本和朝鲜在国别史的通史中成果不菲。在日本,江户时代(1603—1867)末期就已经出现了对江户时期的音乐进行总体记述,尤其是特定种类的歌曲和净琉璃(一种说唱音乐)的专门论述著作——《声曲类篡》(注:《声曲类篡补遗》、《声曲类篡增补》都被收入《岩波文库》,1941年。)(斋藤月岑,1847)。该著作以净琉璃为中心,收集了江户时代的律调、词章,演奏者的传记、曲目、年表等。在这一领域内,它的资料详细,分析透彻,很具权威性。到了19世纪下半叶出现了日本音乐史中最初的通史专著——《歌舞音乐略史》(注:《歌舞音乐略史》1888年小中村清矩著,兼常清佐校订《岩波文库》1928年版。)(上下两册)是一部编年体著作,但其整体以详实的资料为基础,其历史的真实性受到高度评价,是一本对雅乐制度进行论述的最早专著。1932年田边尚雄的《日本音乐史》、1965年吉川英史的《日本音乐的历史》等可称为日本代表性的通史著作。田边尚雄的《日本音乐史》是一部从文化史的角度,摄取民族学的方法论进行撰述的著作,但是作为历史学的方法论略显陈旧。而吉川英史的《日本音乐的历史》则是总结、归纳了各个领域的研究成果,提炼出历史事实并以时代的顺序所完成的一部简练明了、忠实于史实的通史,但是整部著作中没有用乐谱来阐述音乐现象和理论问题,留下了一些遗憾。
中国现代出版的音乐通史大多出现在民国之后,均采用编年体的叙述方式。整体上来看大致有1929年郑觐文的《中国音乐史》、1934年王光祈的《中国音乐史》、1935年朱谦之的《音乐的文学小史》、1953年杨荫浏的《中国音乐史纲》等主要的通史。上世纪的80年代以后出现了大批的中国音乐史著作,尤其是古代音乐史方面,虽然其中不乏有独到见解之作,但是在一个国家中出现了如此之多大同小异的音乐史学专著,这种现象在其他国家中是少见的。关于中国音乐史还必须提到的是法国的东方音乐学者MauriceCourant,他在1921年撰写的《中国音乐史论》(EssaiHistoriquesurlaMusiquedesChinois)被收入由A.J.A.Lavignac编撰的《音乐百科辞典》(第一部、第一卷),该书比较详细客观地论述了中国音乐的发展状况,同时也是一部最早的中国音乐通史。
关于朝鲜音乐史的研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了飞速的发展。1964年由李惠求、张师勋、成庆麟共著的《国乐史》,1967年李惠求的《韩国音乐序说》,从体例到形式都非常完整,历史考证也深入细致。上述的通史,是以史料的考证、文献的解释及李朝以来的乐谱分析等,在各领域多层面进行研究所形成的著作。有关韩国音乐史学的研究,近年来除了本国外,欧美学者对其进行的研究,尤其是对唐宋以来中国流入朝鲜的宫廷音乐的研究也形成了一股较强的势力(注:参见宫宏宇《韩国及欧美学者对流传在韩国的古代中国音乐的研究》,《中国音乐学》2002年第3期。)。
东南亚和印度的通史还没有完全形成系统。有关越南的传统音乐,陈文溪于1962年在巴黎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越南传统音乐》(注:LaMusiqueVietnamienneTradionnelle,PressesUniversitairesdeFrance108,BoulevardSaint-Germain-Paris,1962.)是了解越南音乐的历史、传统器乐、乐律乐调、宫廷乐种、仪式音乐等的理论专著。关于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和巴厘的音乐可参阅麦克非(McPhee)的著作。但是这些都是概论性的著作,作为通史还缺乏一定的文献史料上的梳理和积累。印度本国人写的通史有Prajnanananda的巨著《印度音乐史》(HistoricalDevelopmentofIndianMusic,1960),以及《印度音乐的历史研究》(AHistoricalStudyofIndianMusic,1965)。此外,同时代的还有P.Sambamoorthy的《印度音乐史》(HistoryofIndianMusic,1960)。这些著作在史料的批判、考实性以及音乐史现象的解析、演绎上都还没有真正达到深入、详尽的研究地步,作为通史来说还只是一个初级阶段。古代印度音乐以史学的角度来考证的有邦达喀尔劳(RaoBhandarkar)、考马拉斯瓦米(AnandaCoomaraswamy)等以各种不同体裁、样式等进行的出色研究,因此产生一些优秀的综合性通史是可以想像的。但是由于印度人比较关心和注重音乐的演奏,而对历史的研究重视不够。在研究印度音乐史中欧美人对印度关心的人很多,但作为历史性考察的著作却不多见,1941年法国学者C.Marcel—Dubois的《古代印度的乐器》(LesInstrumentsdeMusiquedeI''''gndeAncienne,Paris,1941)是一本比较突出的著作。
关于西亚的音乐史学,很少见到由本国人撰写的,几乎成了欧美人独占的天地。很多理论书的原始史料被运往欧洲,成为欧洲人研究的重要基础。1842年凯萨魏特(R.G.Kiesewetter)的《阿拉伯的音乐》(DieMusikderAraber,Leipzig)为起端,很多学者对伊斯兰教音乐开始进行历史性的考察。关于阿拉伯音乐史的研究必须提到的人物是英国学者H.G.伐玛(HenryGeoryFarmer),他在1929年完成的阿拉伯音乐通史——《13世纪前阿拉伯音乐的历史》(AHistoryofArabianMusictothe13Century)是一本以阿拉伯语、波斯语和土耳其语等的文献为原始史料而完成的专著,时间上一直写到阿拉伯帝国的阿拔斯王朝(Abbasid,8—13世纪)灭亡为止的一段音乐历史,该著作出版后几乎半个世纪一直成为阿拉伯文化圈以外惟一的一本权威性阿拉伯音乐史的专著。翌年,他的一本题为《受阿拉伯音乐影响的历史事实》(HistoricalFactsfortheArabianMusicalInfluence,1930年第1版,1970年第2版),以翔实的事例证实了西方音乐中受阿拉伯音乐影响的因素,并以大量的史料证实阿拉伯音乐通过伊比利亚半岛进入欧洲的历史事实。接着,他的一本《阿拉伯音乐的史料》(TheSourcesofArabianMusic,1940年,1965年修订版)是对8—17世纪阿拉伯音乐的理论、演奏以及历史相关的原始史料进行论述的解说集,对理解早期阿拉伯音乐是极其重要的研究手册。关于阿拉伯音乐,这里还要提及的是黛岚捷R.D''''Erlanger编撰的巨著《阿拉伯音乐》(LaMusiqueArabe,Paris,1930—1959年编撰,全六册),这是一套历时近三十年的力作。第一卷和第二卷上半部分为阿尔·法拉比的《音乐的大著》法译本,第三卷是萨菲·阿迪恩的《旋律的写法》全译,第四卷为奥斯曼帝国时期献给二世的《音乐通论》,第五卷是近代阿拉伯古典音乐的理论与实践相关的研究,其中涉及到音阶、旋法和一些文献,第六卷为阿拉伯音乐的节奏组织与曲式分析。全书还包含着许多五线谱的谱例。该书是一部十分系统又全面论述阿拉伯音乐史的重要著作。
关于阿拉伯音乐的研究,20世纪60—70年代开始在德国、法国都有过一些深入的研究,如1970年出版苏普勒(Spuler)编撰的《东方学手册》(HandbuchderOrientalistic)的第一部别卷4《东方音乐》(OrientalischeMusik)所辑录的论著《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圈的音乐》(DieMusikdesArabisch—islamischenBereichs),是对20世纪70年代以前有关阿拉伯音乐研究的历史总括。对阿拉伯音乐技术理论的研究还有赖特(O.Wright)的《阿拉伯—波斯音乐的调式与体系》(TheModalSystemofArabandPersianMusic,1978年)等(注:参见《音乐大事典》,平凡社,1982年,第四卷,1705页。)。伊斯兰音乐在东方的研究较早的有日本的学者饭田忠纯1936年的《中世纪阿拉伯人的音乐观》(注:日本《东洋音乐研究》第一集,1936年。)。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岸边成雄于1952年完成的《音乐的西流》(东京《音乐之友社》),1983年被译成中文,改名为《伊斯兰音乐》(上海文艺出版社,郎樱译),这是一本八万字左右的小册子,但它却对我们了解伊斯兰音乐几乎是惟一的一本中文专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论著简明扼要地阐述了伊斯兰音乐的形成、发展的过程,以比较音乐学的研究方法论述了阿拉伯音乐与希腊、波斯及印度音乐间的关系,并进一步以实例阐述了伊斯兰音乐对欧洲和东方的影响,对前人的研究总结也十分客观翔实,是一部非常明了易懂的伊斯兰音乐专著。
另外,亚洲地区尚有许多没有得到充分研究的地区,原因是文献资料的缺乏,研究者一般只能从民族学、民俗学的角度入手。因此,要完全精确地把握亚洲古代音乐历史状况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以上主要对亚洲地区的音乐史料及音乐研究状况,按地域及文化圈做了一个归纳和综述,限于自己的外语水平及有限的资料只能做一个浮光掠影的描述。我国的音乐文化与亚洲各国间有着极其密切的互动关系,相互间的交叉、渗透都交织着千丝万缕的文化流动关系,因此笔者在执笔此文时的一个主导思考是:我们在研究中国音乐史的时候不能忽视关注周边地区相互间的文化渗透和交叉现象,对周边地区文化的研究和了解也是对本民族文化了解的重要步骤。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左坊去方换育
@②原字汤去氵换日
论文摘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关注并进入中国文化市场,对中国相对落后的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了强有力的影响和冲击。对各种影响和冲击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在对中外文化产业发展比较的基础上,指出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选择方向。
一、中外文化产业发展比较分析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高新科技的发展及其在文化领域的推广和应用,文化产业己被国际学术界公认为朝阳产业,并且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由国家经济体系的边缘走向了中心。据报道,英国文化产业2007年的年产值将近600亿英镑,从业人员约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5%。日本娱乐业的年产值一早在1993年就已超过汽车工业的年产值。美国的文化产业更加发达,其视听产品出口额仅次于航空、航天等产业,在国际上占据了40%以上的市场份额。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居民文化消费已占据总消费额的30%以上。在开放条件下,扩一大文化市场的准人,允许国外文化资本和文化产品进人中国市场,都已经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与此同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尚未成熟,市场机制还不完善,文化市场的规则仍然滞后于市场的发展。“媒体汇流”在西方是一种市场趋势,在中国,文化管理仍然实行党政二元结构的管理模式,中国文化产业仍处于幼稚产业和弱小产业的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较,在总体实力、科技水平、市场运作能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与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差距是明显的。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之下,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关注并进人中国文化市场,推销其全球一体化的文化,这种冲击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既是深刻的,也是现实的。因此,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文化产业政策,以促进中国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势在必行。
二、国外强势文化产业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和冲击
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在国际文化市场中属于强势产业,而中国则属于弱势产业、在这种强弱分明的态势下,国外文化产业对中国文化产业有哪些影响和冲击呢?
一首先,在开放的条件下,中国的文化资源不再为中国文化产业所独有,国际化的生产方式使传统上对物质资源的争夺转变为对文化资源的争夺。“文化产业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以人类脑力劳动为基础的精神生产力发展的形态。它通过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和再生产的规模化、商业化、信息化方式,使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多样化、精神文化服务市场化。”阴文化发展一旦产业化,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中国独有的资源不再是中华民族所独有,成为世界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以其生产的规模化、商业化、信息化被全世界分享,满足着世界人民的文化消费。这是开放条件下中国文化资源开放带给世界的积极的一面。然而,文化资源的开放也带来了消极的一面,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它加剧了文化资源争夺,强化了文化资源的有限性,客观上限制了中国文化产业对中国文化资源的利用程度。过去,人们经常认为物质资源是有限的,而文化资源是无限的,但是在今天,人们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认识。只有200多年历史的美国,文化产业的生产能力空前膨胀,它在把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引向虚拟空间、虚拟人物的时候,也把它的生产空间拓展到了文化资源极为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利用他国的文化资源发展本国的文化产业,创造木国的文化产业利润。在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的支持下,从技术角度讲,它对一国传统文化产品的生产制作几乎趋于完美的境界,而对于该国的文化产业落后、经济和技术实力差的文化生产单位来说,对同一素材文化资源的利用和再生产几乎成为不可能,因为消费者旱已经认同了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产品,由此引发了文化资源的有限性和对文化资源的争夺。
另一方面,由于不同国家文化产业背景不同、价值观念不同,在文化产品的生产中选取的题材就可能不同,对同一题材利用的角度往往不间,也因此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以欧美文化市场对阿拉伯文学的消费为例,欧美文化市场在消费需求多样化的趋势下,对第三世界文化的消费呈增长趋势。在对阿拉伯文化的消费土,有两类作品特别受西方文化生产者和消费者欢迎,一类是有争议的作家和遭查禁的作品,这些作品一旦到了西方就大受欢迎,有的甚至被评为诺贝尔文学奖;另一类是表现阿拉伯社会的封闭性特征,描绘阿拉伯社会的愚昧落后、野蛮荒诞的风俗和日常生活图景的作品。从这一例证中我们可以看到,由于背景和需求的不同,不同国家对文化产品的选择角度是不同的。发达国家由于对国际文化市场的控制力,使得以它们为主体的标准成为世界性的标准,表现出了文化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单一性机制,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他人的文化资源,从自己的角度来生产自己所需要的文化产品。在世界科技水平如此发达的今天,这些作品必然会很快传送回文化资源的所属国,进而对所属国的文化产品生产产生负面的诱导,威胁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这种由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所控制的对文化资源的选择和利用,以及单一性的消费倾向,对发展中国家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中国的文化市场必然受到强烈的冲击。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然要履行相关规则的要求和承诺,文化产业的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必然贯通,文化产品进出口的审批权将逐步放宽,进出口手续也会简化,中国文化市场将面向世界各地的文化产业集团开放。在这一过程中,国外文化产品将大规模进人中国,文化产品价格也将随之下降,虽然广大消费者作为直接消费者会从中受益,但是它的负面影响也是深远的,作为新兴产业的中国文化产业会受到很大的冲击和影响,作为文化产业活动领域和文化产品交换场所的文化市场也面临着被冲击和侵占的可能。中国文化市场的消费群体规模庞大。中国本土有12亿人口,海外还有7000多万华人,对作为以传播文化产品为主要职能的文化产业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华语市场。国外文化资本绝不会放过这一巨大的文化产品市场。在中国的文化市场中,中国文化产业虽然有着地缘优势,但是却有着经济、技术等诸多方面的劣势。
三、中国文化产业的选择
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的条件下,不能再用传统的封闭或行政的手段来保护中国的文化资源和文化市场,要避免这一冲突的根本办法是大力发展中国的经济,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市场的游戏规则,营造适合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适合于其生长的沃土和起飞的平台。
1.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经济的发展是满足人的基本需求、提高人的满足程度的必然途径。经济发展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发展中国经济,才能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收人,使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降低“恩格尔系数”,提高居民文化产品需求和消费水平,进而使文化产品的需求成为带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拉动力。“文化经济在人类社会的经济生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人类经济发展史上最成熟的高级阶段。这首先表现在它吸收和利用了先前的物质经济和知识经济一切有益的成果和条件,从而最适宜人类生存和全面发展;还表现在文化经济代表了最先进的社会生产力和消费力。”将文化产业当做整个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和经济发展必将实现双赢。
2.以市场为中心,塑造文化市场的经营主体。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只有在文化市场的竞争中才能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才能在国内文化市场中生存,才能在国际文化市场中立足。因此在文化市场中,政府要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退出竞争性行业,同时避免使用垄断性的保护政策,让企业在公开、平等、公正的环境中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展示自己的经营能力和企业形象。要按照十六大报告指出的那样,把深化改革与调整结构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机构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论文摘要]回族社区法文化作为千百年来回族群众智慧的结晶,影响和规范着每一位回族成员的心理和行为,是回族群体共同意志的体现。从历史上回族社区的形成及其文化变迁,进一步分析和探讨回族社区法文化传统的渊源,可以看出回族社区法文化的独特表现形式。
在我国的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中,回族可以说是分布最广泛的少数民族,北起黑龙江,南到海南岛,西起帕米尔高原,东至东海之滨,都有回族居住。同时,回族又是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少数民族之一,在我国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大分散、小聚居”则是回族人口分布、居住的一个鲜明特征,这一特征在城市回族分布居住中的体现尤为突出。
城市中的回族一般围清真寺而居,形成独具特色的回族社区。回族人把这种以清真寺(Masjid)为中心的聚居区称为Jamaat,阿拉伯文的意义是聚集、集体、团结、共同体等。对回族社区的这一称谓,尽管Jamaat是源于阿拉伯语的音译借词,但所有的回族人都能听得懂。在英文中“社区”(community)的本义与Jamaat几近相同,是“共同体、集体”之义,指、种族、职业等方面相同的人构成的集体,但毕竟是两个文化世界中的语言符号。Jamaat作为文化主体自我定义的“社区”概念和象征,不论在其显性意义上,还是隐性意义上,都是对回族社会和文化的整体统摄。Jamaat之清真寺——坊的立体结构正是回族人心灵与外表、回族社会和文化构成的生动象征。清真寺是社区的“灵魂”,是回族人内心世界的象征。因此,如果说伊斯兰教是回族存在的精神范式,那么Jamaat作为对回族精神世界的雕塑便是她的物质存在形式。
一、回族社区一——Jamaat的形成发展及其文化的变迁
Jamaat是中国回族赖以形成的基础之一,是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社会相结合后产生的居处形式,也是回族区别于其他少数民族的标志性特征之一。
(一)唐宋时期“坊”的形成
自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伊斯兰教正式传入我国时起至南宋末年(1278年),六百多年间,大批大食人不断通过陆路和海路来华经商。一方面,在异国他乡,这些穆斯林自然而然地聚集在一起。最初仅仅是在中国境内过着集体的宗教生活,其后,有了永久性的宗教建筑;更后,又有了准备永远留在中国的信仰伊斯兰的人口。另一方面,由于唐朝实行的“市坊制”政策和“华蛮异处”的法律规定,对于这些外国的商人,唐政府专门在城中划了一片经商之地,称为“坊”,又叫做“蕃坊”,于是来华的穆斯林们就称这个聚居地为Jamaat。至唐代中后期,随着来华穆斯林人数的增加,在各个交通便利、经济繁荣的城市中都形成了一定规模的Jamaat。张星娘的《中西交通史料汇编》中记载:“中国商埠为阿拉伯商人糜集者,日康府(广州),该处有回教教师一名,教堂一所……各地回教商贾既多聚广府,中国皇帝因任命回教判官一人,依回教风格,治理回民。判官每星期必有数日与回民共同祈祷,朗读先圣诫训。终讲时,辄与祈祷者共为回教苏丹祝福。判官为人正直,听讼公平,一切皆能依《可兰经》、圣训和回教习惯行政。”伊斯兰文化凭借jamaat这一形式植入了中国社会,并逐渐发展成为中国文化中一个富有自己特色的组成部分。
(二)元代回族的形成与回族社区的发展
“元时回回遍天下”,继唐宋时期来华经商的“蕃客”“胡商”之后,伴随蒙古帝国的崛起和西征,来自西亚、中亚及西域诸国的大批各族穆斯林东来人华,逐渐融入了汉文化占主导地位的中国社会。此时,Jamaat作为一个拥有共同的多民族的文化、地缘共同体在与汉文化社会的互动中,逐渐抹平了这个“共同体”内部的差异,成为孕育一个享有共同文化的新的共同体——回族的“母体”。
共同的和由此规范的共同的生活方式促成了Jamaat内部的民族融合和文化上的整合,回族就这样在Jamaat与其所处的汉文化社会的互动中形成了。同时,以清真寺作为整个回族社区的中心及重心,进一步完善了清真寺——坊的立体文化结构,形成了处于汉文化社会之中的独特的回族社区文化。
(三)明清时回族社区的变迁
明清时期,为了对日益变化的社会进行严密控制,统治阶级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专制统治。封建统治者以中原正统自居,不惜一切代价,拒绝承接宋、元以来发展起来的与海外贸易联系,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规定“片板不许下海”,于是也就有了泉州港等地的日渐式微。同时,这一时期的回族社区及回族文化也在发生着明显的变化。
一方面,统治者在各地敕建清真寺,一些大的清真寺便有了“官寺”之称,如西安化觉巷清真大寺等,相应地,清真寺亦将皇帝敕建清真寺的谕旨,以及封疆大吏的题字、刻石立碑或以匾高悬,并被许多清真寺传抄竖碑,这些来自大传统的“符号”又成为地方性社会——回族社区诠释自我合法性的象征,同时,这也表明回族社区已经被纳入到国家体系当中。但另一方面,统治者又采取种种高压强制政策,以达到其对回族及回族社区“去夷华化”的目的。如《明律》规定:“凡蒙古人、色目人、听与中国人为婚姻,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杖八十,‘男女人官为奴’,‘禁止胡服、胡语、胡姓’。”回族社区由此而出现“经文匮乏,学人寥落,既传译之不明,复阐扬之无自”的状况,针对这种状况随后出现的回族文化自救——经堂教育和“以儒诠经”活动则正是以儒学诠释自我文化的合法性,以维护民族文化的生存和发展。
当代的回族社区在宣传伊斯兰教义,传承和弘扬伊斯兰文化,加强穆斯林团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回族社区作为穆斯林宗教活动的中心、伊斯兰文化教育的中心、穆斯林婚丧殡仪服务的中心等将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一个样板和示范。
二、回族社区法文化传统的主要渊源
回族社区的法文化传统来源于伊斯兰法文化,而伊斯兰法文化是伊斯兰文化所具有的法治精神的体现,也是伊斯兰法的文化渊源。伊斯兰法文化是伊斯兰学说的缩影,是伊斯兰法规定的典型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总和,体现了伊斯兰教的精髓与核心。同时,由于回族社区长期处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大环境当中,因此在不同程度上也接受了很多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内容,由此便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回族社区法文化传统。
(一)伊斯兰法文化对回族社区法文化的影响
回族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对真主的情感浓烈真挚,对伊斯兰教教义信仰坚定不移。《古兰经》和《圣训》等对于回族的日常生活具有支配性的作用,伊斯兰法文化在回族穆斯林H常生活习惯中处处浸润渗透。在规范穆斯林的行为上,凡符合伊斯兰教义者为“哈俩里”(阿拉伯语,意为合法),否则为“哈拉目”(阿拉伯语,意为非法、禁忌)。伊斯兰教义对穆斯林的行为规范功能及其深远影响,使其成为穆斯林的自觉行为准则,对于回族群众而言,具有明显的法的功能。如在回族社区内部产生的民事纠纷通常由清真寺的阿訇引经据典,用伊斯兰教义的方法来解决纠纷,如果思想上有抵触情绪者,阿訇则通常用教义予以解释说明,这使伊斯兰教义在回族中有了更为现实且实用的法价值和权威基础。
(二)中国传统法文化对回族社区法文化的影响
回族既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同时又是和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长期杂居的民族。最初来华的穆斯林,在文化传统等方面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性,但面对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压力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强大同化力,回族社区为了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不得不寻求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契合点。例如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中国传统儒家法文化使回族群众普遍有了“合德者法、悖德者不法”的观念。从而“德”也成了回族评判主体思想、行为当否的价值标准。这就使得回族法观念脱不开儒家法文化的因子,敬老爱幼、笃信真诚、表里如一、刚正不阿等也是穆斯林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此外,在回族社区,乡规民约对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主体权利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中的规范,既有伊斯兰教教义之内容,亦有中国传统伦理法的内容,而儒家伦理法在乡规民约中的语言表述规范形式方面似乎更为明显r。
回族自身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既保持着坚定的信念且又具有十分灵活的应变能力,不断学习和吸收借鉴其他民族的法文化来铸造本民族的法文化传统,在经过长期社会实践之后形成了回族智慧的结晶,创造出了回族的法文化形式。
三、回族社区法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
回族社区法文化包含有回族习惯法规范、回族法的心理、回族法的行为、回族法的组织等等。这些内容主要表现在宗教活动、婚姻家庭、丧葬、饮食等与回族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
(一)宗教活动方面
回族是全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作为穆斯林,其日常生活主要受教义和教法的约束,要按照伊斯兰教经典规范的规定从事日常宗教活动。穆斯林从小要会念“清真言”,以后要尽量学会念《古兰经》,并遵照《古兰经》的要求行事;穆斯林要每日五次礼拜,礼拜之前必须小净或大净;每周的星期五作为法定的礼拜日;要求12岁以上的男性穆斯林和9岁以上的女性穆斯林每年斋月要封斋;要求穆斯林诚实慈善,向穷苦的人施舍出自己的粮、钱、物等等。
(二)婚姻家庭继承方面
伊斯兰法主张婚姻自主、鼓励寡妇改嫁,提倡解放奴隶,特别是释放女奴,禁止鲸吞孤儿的财产,在对待妇女方面远比其他古代中世纪国家的法律宽大、温和,实现了男女平等;在婚姻制度方面严禁近亲结婚等规定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在我国回族社区中,特别是在结婚规定上,男女双方除在民政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外,还必须举行教法规定的仪式——请伊斯兰教阿訇主持念“Nikah”(证婚词)。证婚仪式结束,标志着一对婚姻关系的确立。现在缔结婚姻的程序虽然在逐渐简化,但结婚举行教法规定的仪式并未改变。回族习惯法不允许随意离婚,但如果夫妻关系确实紧张到不能共处,离婚也是允许的。
在遗产继承上,一般根据国家法律来处理。如果当事人双方或多方认为没有必要诉诸法庭裁定的时候,可由阿訇根据教法的精神和原则予以调解,达成协议以后,各方必须遵守。
(三)丧葬习惯方面
在丧葬方面,忌说“死”,称“死”为“无常”、“归真”,称亡人遗体为“埋体”。主张速葬、土葬、薄葬。不信风水、不用棺木,在人咽气后,由阿訇主持,按规定的程序用清水冲洗“埋体”。浴毕以白布所制“卡凡”(自布殓衣)包裹“埋体”。以上程序结束后,由参加送葬的阿訇和亲友向西而立为逝者站“者那孜”,仪式完毕,由男性亲友轮流抬送埋体到达墓地。“埋体”头北脚南面向西方安置于坟墓之中后,亲友为其解开“卡凡”的带子,然后封闭墓门。封门时要诵经、舍散乜贴,葬礼即告结束。回族在整个葬礼过程中禁止哭葬,认为这对亡人不吉利。回族习惯法要求速葬和薄葬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四)饮食及服饰方面
回族的饮食习惯,除了主食和汉族一样以面、米为主外,在肉食方面禁忌颇多。回族肉食中以牛羊肉为主,清代回族学者刘智根据伊斯兰教经典,在《天方典礼》“饮食篇”中作了详细的阐述,“凡禽之食谷者,兽之食刍者,性皆良,可食”。
回族不吃猪肉,禁食血液、自死的动物和未念“台斯米”(即奉之名,至大)而宰的动物等。这些禁忌均源于伊斯兰教的经典规定。《古兰经》明确规定:“准许他们(指穆斯林)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们吃污秽的食物。”禁止吃自死的动物、血液以及确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触死的、野兽吃剩下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可以吃。以现代人的眼光看,不食自死动物和血液,在卫生科学上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自死的动物和血液,有可能含有诸多病菌,吃了自然对身体有害而无益。饮酒也为伊斯兰教所严格禁止。《古兰经》规定:“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
回族穆斯林的服饰已成为回族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保持着鲜明的伊斯兰宗教特色,男的戴小圆白帽,女的戴盖头,根据年龄的大小对妇女戴盖头有不同的要求:少女戴绿色的,中青年戴黑色的,老年妇女戴白色的。回族服饰习惯法与婚姻、丧葬等习惯法相比,变化最快。过去我国西北甘、宁、青一带回族妇女戴盖头的很多,但现在戴盖头的妇女相对少了,中青年妇女不再戴盖头,更多的妇女以医院护士工作帽式的白帽替代了盖头,能见到戴盖头的只是一些老年穆斯林妇女,这与习惯法观念的影响有一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