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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程竞标的活动中,招标信息是所有活动的关键,招标信息的有效利用有利于企业在竞标中充分发挥出自身的企业优势。通过对各种工程招标机构进行分析,各招标机构在业务流程的划分上,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1工程招标前期工作阶段
在工程招标前期阶段,各机构要进行工程招投标信息的采集,主要包括建筑市场主体、客体信息的采集。建筑行业发展中最重要的就是建筑工程的招标信息、工程信息等方面。
1.2工程招标中期工作阶段
在工程招标中期阶段,各机构已经获得了项目。因此,机构需要按照招标单位的委托,切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招标工作。这一阶段的信息管理主要为:各个承建单位相关资质的审查、按照招标单位规范进行招标及相关文件的编制等。
1.3工程招标后期工作阶段
在工程招标后期阶段,各机构要着重对反馈信息进行收集管理,在此基础上,添加、更新已有的信息资源,从而提升机构的信息管理水平。
2工程招标中信息管理的具体运用
2.1工作流程和要求
对于工程招标机构而言,信息管理是其工作的核心部分。通常来说,工程招标机构的信息管理包括工程项目招投标布告的、招标所需文件的编审、标书的拟定和撰写、相关资料的归档等。招标机构在整个招标活动中,要做到信息的全面管理。既要对招投标报表进行实时查询,又要按照部门的不同,进行委托人及项目的分类。除此之外,还要对相关投标单位的信息进行多重条件的筛选。对于招标信息的全面管理,有利于工程招标企业中员工工作任务的合理分配以及出现问题的责任追究。这样,机构的领导就可以对整个招标信息实施全面监管,从而做到运用自如。
2.2招标资料、档案的信息管理
相关的工程招标机构一定要切实做好资料、档案的归档工作。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招投标类型的不同,实施全部或部分资料、档案的归档工作。如果发现有需要归档,但没有及时上交的资料、档案,应该及时催交。
2.3业务数据库的运用
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工程招标企业在进行工作服务的时候,都进行工程招标业务数据库的运用,这样不利于招标信息的及时性。工程招标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谋求发展就要对其自身进行分析与调整,在市场中建立适合本企业自身的业务数据库,同时通过互联网等手段对其他企业的招标信息进行掌握。除此之外,利用数据库还可以进行自身资料、档案的分类管理,并且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储存、整理、加工、传递、调取、利用等一系列工作。
2.4业务数据模块的运用
就我国目前而言,现在的工程招标企业对于工程投标、工程信息管理,大多数都采用工程信息业务数据模块的方式,其具体操作是对工程项目信息进行统计、整理、分析,最后制定出最合理最有效的竞标方案,其模块的运用不仅体现在招标信息的整合,同时还在特定条件下具有信息检索的功能。
2.5业务辅助系统的运用
除了以上所说的主要系统之外,在工程招标信息的管理上,还有一些辅助系统。这些辅助系统之所以不可或缺,主要是因为其能够在已有范文的基础上,自动生成新的招标文件。同时,业务辅助系统还在别的方面具有比较重要的作用,其中对于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中的开标文件和其竞标中的评标表格等方面都具有查询的功能,并且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竞标文件与竞标资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竞标具有公正性和真实性。一些业务辅助系统因其在实际工作中具有的重要性,已经逐渐变成了主要系统。
2.6工程造价模块的运用
工程造价模块在工程招标中的作用十分重要。通过运用工程造价模块,可以对人工、材料以及设备的造价进行定额补充;同时,还能够对工程项目中,包括机械台班在内的关键部分造价信息进行定额补充。机构所指的定额,主要是消耗量定额和补充定额。在实际工程造价模块的运用中,还要对相关的配套文件进行研究。同时,对于工程招标的人工薪酬和其工作的市场价格和市场竞标信息等方面都要进行不同程度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多地对一些影响人工价格的因素进行考虑。在工程材料、设备的定额补充方面,既要对材料实时的价格进行分析,又要对其未来可能出现的涨跌趋势进行预测。
3结论
在建筑工程竞标的活动中,招标信息是所有活动的关键,招标信息的有效利用有利于企业在竞标中充分发挥出自身的企业优势。通过对各种工程招标机构进行分析,各招标机构在业务流程的划分上,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1工程招标前期工作阶段
在工程招标前期阶段,各机构要进行工程招投标信息的采集,主要包括建筑市场主体、客体信息的采集。建筑行业发展中最重要的就是建筑工程的招标信息、工程信息等方面。
1.2工程招标中期工作阶段
在工程招标中期阶段,各机构已经获得了项目。因此,机构需要按照招标单位的委托,切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招标工作。这一阶段的信息管理主要为:各个承建单位相关资质的审查、按照招标单位规范进行招标及相关文件的编制等。
1.3工程招标后期工作阶段
在工程招标后期阶段,各机构要着重对反馈信息进行收集管理,在此基础上,添加、更新已有的信息资源,从而提升机构的信息管理水平。
2工程招标中信息管理的具体运用
2.1工作流程和要求
对于工程招标机构而言,信息管理是其工作的核心部分。通常来说,工程招标机构的信息管理包括工程项目招投标布告的、招标所需文件的编审、标书的拟定和撰写、相关资料的归档等。招标机构在整个招标活动中,要做到信息的全面管理。既要对招投标报表进行实时查询,又要按照部门的不同,进行委托人及项目的分类。除此之外,还要对相关投标单位的信息进行多重条件的筛选。对于招标信息的全面管理,有利于工程招标企业中员工工作任务的合理分配以及出现问题的责任追究。这样,机构的领导就可以对整个招标信息实施全面监管,从而做到运用自如。
2.2招标资料、档案的信息管理
相关的工程招标机构一定要切实做好资料、档案的归档工作。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招投标类型的不同,实施全部或部分资料、档案的归档工作。如果发现有需要归档,但没有及时上交的资料、档案,应该及时催交。
2.3业务数据库的运用
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工程招标企业在进行工作服务的时候,都进行工程招标业务数据库的运用,这样不利于招标信息的及时性。工程招标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谋求发展就要对其自身进行分析与调整,在市场中建立适合本企业自身的业务数据库,同时通过互联网等手段对其他企业的招标信息进行掌握。除此之外,利用数据库还可以进行自身资料、档案的分类管理,并且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储存、整理、加工、传递、调取、利用等一系列工作。
2.4业务数据模块的运用
就我国目前而言,现在的工程招标企业对于工程投标、工程信息管理,大多数都采用工程信息业务数据模块的方式,其具体操作是对工程项目信息进行统计、整理、分析,最后制定出最合理最有效的竞标方案,其模块的运用不仅体现在招标信息的整合,同时还在特定条件下具有信息检索的功能。
2.5业务辅助系统的运用
除了以上所说的主要系统之外,在工程招标信息的管理上,还有一些辅助系统。这些辅助系统之所以不可或缺,主要是因为其能够在已有范文的基础上,自动生成新的招标文件。同时,业务辅助系统还在别的方面具有比较重要的作用,其中对于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中的开标文件和其竞标中的评标表格等方面都具有查询的功能,并且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竞标文件与竞标资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竞标具有公正性和真实性。一些业务辅助系统因其在实际工作中具有的重要性,已经逐渐变成了主要系统。
2.6工程造价模块的运用
工程造价模块在工程招标中的作用十分重要。通过运用工程造价模块,可以对人工、材料以及设备的造价进行定额补充;同时,还能够对工程项目中,包括机械台班在内的关键部分造价信息进行定额补充。机构所指的定额,主要是消耗量定额和补充定额。在实际工程造价模块的运用中,还要对相关的配套文件进行研究。同时,对于工程招标的人工薪酬和其工作的市场价格和市场竞标信息等方面都要进行不同程度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多地对一些影响人工价格的因素进行考虑。在工程材料、设备的定额补充方面,既要对材料实时的价格进行分析,又要对其未来可能出现的涨跌趋势进行预测。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投标;上海市
1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投资力度,上海市水利建设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大。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公平竞争,打破行业和地方保护,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上海市水利部门从1997年起就全面实行了施工招标投标制。经过3年多的不断努力,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已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都要实行公开招标。上海市水利部门在招标工作中又加大了力度,所有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全部实行了施工公开招标,同时勘察设计、监理的公开招标工作也全面展开。
截至1999年底,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计施工招标231个标段,设计招标16项,勘测招标10项,监理招标9项,合计中标价为9.35亿元。从招标工作的发展速度来看,主要有4个显著特点:(1)招标量在逐年增加,1997年仅为0.6亿元,1998年为2.2亿元,1999年为6.55亿元,3年中增长了10倍;(2)行业界限已经打破,1997年系统外中标单位仅为10%,1998年上升为27.2%,1999年已达到50%;(3)通过招投标,工程造价降低了10%左右,为国家节约了投资;(4)工程质量也在逐年上升,优良率呈递增的趋势,1999年优良率已达到76%。
目前,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即应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招标,应公开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公开招标。
2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做法
2.1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市场运作程序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了《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成立7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报建、招标审批、发包资格审查、施工合同鉴证等建设工程招标过程的管理,并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统一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共同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奠定了基础,并确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建筑市场中应有的专业管理地位,形成了在统一的大建筑市场中,各行政主管部门互相尊重、彼此协调的格局。
建立市场运作程序,是实现上海市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从无序到有序的主要内容,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运作的程序和管理节点主要是工程报建、工程发包资格审查、勘察设计发包及初步设计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发包、工程合同登记、施工许可申办,为实现以建设项目为主线的建设市场的闭合管理、简化办事手续,上海市水利工程同市其它建设工程一样,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IC卡制度。该卡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同时申领,并按照市场的运作程序,办理各管理节点的手续,每办理完一道手续,均要打入“Y”,表示“通过”,以进入下一道管理节点,若节点单位读卡后显示“XX”,则前面的节点尚未完成,该节点管理部门的读卡机就会揭示建设单位应该先办理哪些手续,否则该节点单位就无法进行操作,真正做到“前事未完、后事不办”,促使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2.2实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中介机构的招标作用
在实行招标承包制的起步阶段,上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曾具体地管理过建设单位招标活动,这种做法曾为推动招标投标制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建设市场的培养和发展,“事无巨细、全由政府做主”的政府包办做法已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实行政府职能转变,把应该采取市场手段的事情交给市场去解决,已是大势所趋。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投标机构,把招投标工作中的服务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分解、转移出去,机构成立后,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具体负责编制招投标文件,提出评标办法,组织报名、现场监测、答疑、招标、开标、评标等各项工作。
招标中介机构招标,对于建设单位专业人员不足、业务能力差、或因长期不搞建设项目而不具备常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单位,可减轻其招标工作的压力,使其招标工作能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范围内运作,并可使建设单位节省大量的工作人员。同时,为了在同行业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招标机构就必须在技术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从3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的情况看,中介机构招标作用的发挥,对规范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质量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2.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在招投标过程中,上海市水利部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六公开”:(1)公开招标信息,招标单位必须在接受投标报名的5d(不含节假日)前,通过“上海热线”、《中国水利报》、《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等相关报刊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2)公开报名投标的条件,并与招标信息同时;(3)公开接受投标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招标单位公开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报名,接受投标报名的时间不少于1d;(4)公开选定投标单位,每个标段招标不得少于6家,投标单位的选定,分为全部选定和在公开情况下部分抽取两种办法,部分抽取的投标单位不能少于2/3;(5)公开评标办法和程序,招标单位拟定的评标办法连同招标文件应一起发给投标单位,于投标前公开,在评标、定标的过程中,除规定必须保密的内容外,其程序向社会公开;(6)公开招标的结果,招标结果通过《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向社会公布中标单位。
为体现公正原则,做到公正评标,技术专家全部从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组成,技术标规定为暗标,即投标书中不应有任何隐含投标单位身份的内容,否则为废标。
为确保公开竞争,防止不正当的压价、串标和泄漏标底行为,合理控制标底价,上诲市水利部门实行了“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招标方法,即招标单位不设标底,只参考定额,并结合市场行情编制出参考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中一并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时,在技术标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商务标评审可通过抽定报价算术平均值权数和加权平均工程造价下浮率(此中两个区间在评标办法中明确),计算出期望工程造价(即为评标的标底),接近期望工程造价者得高分,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这个方法也称“制约四方法”,对于制约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方和管理方,排除不正当人为因素,确保招投标公正性起到了有效的、积极的作用。
3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发展设想
3.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
根据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的规定,原上海市水利局是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基建处),具体负责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规定;(2)指导、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3)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4)组织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人的资格;(5)组织审查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6)审批评标机构;(7)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8)审批评标报告;(9)调解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10)监督承包合同的签定、履行。
笔者认为,根据“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机构改革原则,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该是宏观调控,为完善和规范建筑市场创造宏观条件,在行政管理上应该由全部直接管理转变到直接管理、间接管理并存,并最终过渡到宏观管理,这样才有利于行政行为的专业化和政府机关的精简。根据这个观点,笔者认为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日常工作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应该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其主要职责是原上述职责的(4)、(5)、(7)、(10)等项,而政府职责应该是(1)、(2)、(3)、(9)等项。
设立专职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主要还有以下优点。
第一,使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招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环节多,专业性强,专职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由于其专门从事招投标管理活动,在人员力量和管理经验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有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市场监督管理,有利于提高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招投标活动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下进行,有利于承发包双方利益的保护。
第二,有效地控制了市场的准入,保证市场的有序化,首先要控制市场的准入,有些具备市政资质的投标单位虽然兼营范围中包含水利工程,但却没有主营水利,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就不能参加某些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投标;有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提供了业绩资料,但却是分包工程的业绩,或者有同类工程的经历却没有较好的业绩等等。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通过其日常建立的一套有关企业及工程动态的资料库,对投标单位资质、业绩的审查将更加全面。
第三,有利于及时发现、解决招投标中的问题,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人员由于直接、长期工作在招投标第一线,业务水平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比较容易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串标压价、合法不合理等问题,并能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法,同时对探索和推广科学的编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办法,严格专家评委的资格审查,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发挥重要的作用。
3.2建立在上海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
目前,上海市已建立了一个交易管理中心和25个分中心,形成了总包、专业、建材、中介4个层次的,覆盖全市所有区域和部分专业的立体的有形建设市场体系。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从1998年进入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交易中心统一管理的,随着近几年水利投资的不断加大,尤其是今年重新组建水务局后,上海市水务工程的投资规模从原水利工程的每年8个亿左右扩大到近20个亿,建立在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就非常必需。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应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为水务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优质服务,并进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市水务局,业务上接受市交易中心的指导,其基本功能是:(1)信息服务功能,主要是收集、存储和集中各类水务工程信息、企业状况信息、材料价格信息、法规政策信息、项目经理、评标专家和其他技术经济、管理人才的信息等,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信息服务,解决了过去水务工程招投标信息分散、渠道不畅的问题;(2)场所服务功能,为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提供了一个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统一、公开,并在一定交易规则制度制约下的承发包场所,增加了工程交易的透明度,有利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3)“窗口式”集中办公服务功能,通过工程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合同鉴证、质量安全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进驻集中办公,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便利的“一条龙”配套服务,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承发包人提供方便,而且保证了管理的程序化和制度化。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的成立,将会进一步推进水务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法制化,对建立一个高起点、体系完善、管理科学的水利建设有形市场具有深远的意义。
3.3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近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机构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在招标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一些招标机构依附于行政机关,借用行政权力或行政影响,实行强制,甚至超越权限,越权;为承担项目无原则迁就招标人的无理要求,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有的招标项目服务质量不高,收费较多等等,为保证水利工程招标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地进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首先要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凡原隶属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机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财务独立,人事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真正独立从事招标业务及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二,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中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从上述的管理分工来看,由于对招标机构的管理没有法律和控制手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就不够全面、彻底;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管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工作仅进行业务指导,水利工程招标机构服务质量如何,在实际中能否达到水利工程招标的要求等动态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得就不够清楚、透彻、由于对水利工程的业务不太熟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资格时往往只重视其静态的资料,不重视其动态的服务质量。因此,应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资格前,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将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联系起来。
3.4积极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3.4.1逐步推广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主要是不设标底,由专家评委从最低报价的标评起,以低推向高,逐个论证,如低标者经分析论证认定其技术先进、方案可行、报价合理即为中标,高标者不予考虑,这种方法不仅防止了行政干预、地方或行业保护及腐败现象的滋生,还解决了目前广泛采用的标底上下浮动方法的随机性和不科学性的问题,同时提高了企业工程管理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减轻加入WTO以后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冲击。
但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目前还不能全面推广的主要障碍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尚未全部形成,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暂不具备完全开放、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条件,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工程计价、定价和规则还未制定,所以,建议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管理规定》,作为《招标投标法》的配套实施文件,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承发包及实施过程中,标底价、投标价、评标、定标、签定合同价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变更、结算等各环节工程价格的计价规则,明确工程承发包价格的纠纷处理办法,同时严格落实对建筑市场竞争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惩罚措施。
第二,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专业性、技术性、经济性、事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承发包单位都要有一定的技术、经济、法律人才,但目前,特别是对招标机构而言,工程造价和法律方面的优秀人才非常匮乏,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士的素质还不能完全胜任合理最低价的评标要求,同时由于大部分水利工程都要求在汛前完成,往往缩短招投标的时间(一般要求工程招标时间为3个月左右,但现在大部分只用了一个月左右),增加了评标的难度,限制了合理最低价评标的推行。
第三,招标机构为了避免承担评标中出现的错误等责任,建设单位害怕以后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如设计变更等)而造成中标单位的索赔等诸多麻烦,都不愿意采用合理的最低价中标方法,所以要尽快制定赔偿制度和索赔与反索赔的规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行业协会以及合同争议的评审、调解机构,坚决按社会主义市场化的经济规律和原则办事。
3.4.2将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
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由于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了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这对项目法人的总体利益是不利的。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没有实践的检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就很难提高,这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了很多困难,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合同与原来招标文件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笔者认为,招标工作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虽然目前招标机构与监理公司合并困难较大,不符合现实,但监理工程师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应该是可行的,而招标机构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可以延续到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由招标机构来参与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核。
3.4.3引进竞争机制,激励投标单位向高质量和技术创新方向发展
目前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严进宽出”的现象,即招标很严,中标很难,中标之后工程质量能否达到投标时的承诺,就没有很强的约束措施,同时也不影响下次的投标,“严进宽出”的后果,使得投标者越来越追求投标的技巧,而忽视企业的业绩,笔者认为在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同时,要引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对那些业绩好,获得国家级、市级工程优质奖的投标单位,应在以后一定时期的招投标中给予评标加分或优先推荐的奖励,对那些业绩不好、发生过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屡次违约的投标单位,应实行评标减分或取消投标资格,以激励投标单位向高质量和技术创新方向发展。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于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后,建设工程的招标与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已经成为我国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进行工程承发包的主要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与投标,与传统的招标与投标方式相比,能够有效地引入竞争机制,弱化标底的作用,承包商得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根据本企业自身的优势进行竞争,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能够按《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条例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中标。
由传统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方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招标与投标的转变,不仅仅只是招标与投标方式的改变,在清单招标与投标的运行过程中,由于推行清单计价招投标还处于试行的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值得关注,值得探讨,需要解决。
只有这样才能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这种方式为参与工程招投标各方更好的适应,才能有力地推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的深入发展,为全面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铺平道路。
一、统一规范和完善工程量清单格式
目前,我省工程量清单一般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招标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并且一般规定承包商对工程量清单不能做出修改,只作为承包商计算报价的依据,尤其在是以单价合同为计价方式时,严格规定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分项工程量和工程特征计算总价。但是由于招标文件的编制单位不同,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熟练和理解程度也不同,对工程量清单特征的描述更是参差不齐,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也各不相同,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中这些不够明确或不够清晰的地方,容易给投标人造成理解上的误差,使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难以把握并给今后的工程结算、价格调整留下了发生纠纷的活口。
二、正确界定合理最低报价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招标与投标,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和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简单易行,给招标投标双方留出了较大的操作空间,并缩短了投标人制作标书的时间和降低投标人的投标成本,有利于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克服了系统误差带来的负面影响,准确、合理、公正,便于实际操作,具有其他方法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但值得关注的是,关于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竞标,这里指的成本是投标人的个别成本。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成本的不确定性,个别成本差异大,加之评定是否低于成本由评标委员会针对每个分项进行认真分析看单价及总价的组成是否合理,是否漏项,费用计算是否正确,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是否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等再下结论。这一操作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掌握,争议大,能否由各地建设工程招投标主管机构会同造价管理部门制定出当地的最低成本控制线,作为各类工程控制性指标,有待于有关部门研究探讨。
三、科学地确定评标基数和合理的基准价
正常情况下业主一般比较关注工程总造价,在评标工作中对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比较敏感,在评标中占的分值比较高,除技术标外,总价在经济标中所占分值一般在30%以上,确定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或评审基准、尺度,对于业主和投标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在评标工作中,拿经济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来说,评标价或评价基数的确定方法,通常采用以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最低投标报价者得分最高甚至报价得分超出其他投标人较多,即使技术标得分低,甚至工期、质量都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中标。
因此,采用什么样的评价基数才有实际意义,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或评价基数也有待研究探讨。
四、研究适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以后,企业不再把全国统一定额和本省的综合定额作为工程计价的唯一依据,而是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和所撑握的信息自行组合单价计算总价,工程合同价格调整以中标价为准的内涵将发生变化。
首先,报价表中的单价或总价没有统一的及相对应的价格标准,如果没有一个各方面均认同的计价基础,索赔的价格如何确定,是否可以把全国统一基础定额和本省的综合定额作为参照标准?
其次,如果各种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波动超过企业可以承受的能力,合同价格如何调整,这些问题如得不到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工期和质量,能否确定一个合理的波动限度,这个限度如何设定,需要认真研究。要有一个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格调整的原则条件。
目前,我省通用的合同文本是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前由国家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局编制的,在以定额计价的模式下较为适用,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显得有许多不足,需要重新完善。在合同执行中,业主的工程量清单和承包商的报价作为计量和支付的依据,双方在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过程中,能够友好协商并合理处理好变更和索赔,这是使得合同得到较好的履行的保证。要做到既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又使招标的成果得到落实。
但是,下面三个方面的问题应该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重示。
首先,有一个好的施工合同标准文本是建设双方以及有关方面管好工程,明确界定有关各方责任、义务、权益的重要保证。
其次,要改进工程付款办法,取消工程预付款制度,并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同时,规范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必然会出现低价竞争的局面,而低于成本价格竞争的问题也难以避免,它将直接导致“恶意低标”。
再次,要尽快建立工程保险制度,并结合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大力推行。工程保险包括业主的工程保险,以规避项目投资的市场风险;也包括承包商的工程保险,以规避项目施工的风险。另外,必须建立一套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机制,研究制定适合我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五、总结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与投标,无论对业主、承包商、中介组织、或者对管理部门来说,毕竟是一个新东西,需要有一个学习、探讨和适应的过程。也只有不停的学习、探讨和适应,才能完全发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与投标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施工承包合同;现场签证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施工图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个部分,由招标人出售给投标人。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量清单的每项工程量进行报价最后总得到总报价。以总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参加投标。这种招标模式称为工程量清单招标。这种招标模式可以有标底,也可以没有标底,但通常情况下会设置一个报价上限。这种招标模式对投标人而言,投标人可以不必按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不必花精力打听标底,但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异义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如果不接受投标人的意见或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无异义,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招标人接受投标人的意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修改,投标人应再根据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办理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职称论文。
在施工任务完成后,施工单位会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编制一份关于建设工程建安工程造价的文件即竣工结算。竣工结算一般按施工承包合同以内工作内容与施工承包合同以外工作内容分别编制,便于审计。施工承包合同以内工作内容的竣工结算主要依据施工单位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施工承包合同以内工作内容主要依据施工承包合同、现场签证、工程量清单报价等编制。竣工结算编制完成应及时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咨询机构进行审计。审计后的竣工结算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可后作为双方办理建设工程经济结算的主要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以内施工内容竣工结算的审计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全部按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进行施工,没有减少施工承包合同的工作内容或没有出现施工承包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就是竣工结算价,但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对施工承包合同以内施工内容的竣工结算审计,应主要审计竣工结算中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数量、清单项目的材料规格和种类、清单项目的人工和材料及机械价格等。
1.1清单项目工作内容的审计在施工招标阶段,投标人从招标人购买到包括招标书、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内的招标文件。其中,招标书主要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和拟定施工承包合同、确定清单报价提供依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投标书中技术标、确定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基础。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工程量清单。一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含项目特征、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数量等内容。其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确定,项目特征、项目工作内容描述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它对清单项目的计价非常重要。项目特征的描述主要用于计价人员能准确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或准确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项目工作内容的描述主要便于计价人员能准确在确定套用定额子目的个数。不同的项目特征和项目工作内容,其清单项目的单价是不同的。
在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时,审计人员一定要先仔细阅读招标书的工程量清单,熟悉和掌握每项清单项目的特征及工作内容。对于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审计人员一定要认真阅读每项清单项目的特征及工作内容,并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特征及工作内容比较。若二者没有变化,则清单项目的结算价就是投标书中清单项目的报价。若二者不同,则应对招标书中清单项目的单价进行调整。例某轻钢结构的单层工业厂房,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对屋架的特征及工作内容描述:型钢现场制作安装、三遍红丹防锈漆、二遍灰色调和漆、汽车起重机安装。施工单位确定的清单报价为7382元/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屋架的油漆为一遍红丹防锈漆、一遍灰色调和漆。但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中屋架的单价仍采用7382元/吨。经审计后屋架的单价调整为6989元/吨。
1.2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数量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数量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竣工结算中的工程量也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没有偏差或偏差在规定的幅度(±10%)范围内,则竣工结算价可采用投标书中清单项目的报价。若偏差超出规定的范围时,对招标书中清单项目的报价应相应的调整。一般情况下,工程量增加的幅度超过规定的幅度,投标书中清单项目的报价应降低,工程量减少的幅度超过规定的幅度,投标书中清单项目的报价应提高。投标书中清单项目报价的降低或提高数量应在中介咨询机构的主持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审计人员审计竣工结算中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数量时应采用依据施工图纸计算、现场计量的方法。
1.3清单项目的材料种类及规格不同材料的种类及规格,其单价是不同的,对清单项目的报价影响非常大,这点在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表现优为明显。为了能保证施工单位能准确报价,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对材料的种类及规格有详细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严格督促施工单位采用规定的材料种类及规格。若施工单位经过批准采用了规定以外的材料种类及规格,监理人员应做详细的记录。审计人员根据监理人员的现场记录对竣工结算的清单项目报价进行调整。如某办公楼的外墙装饰采用干挂大理石,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对大理石的描述为1000mm×1000mm,厚度100mm,施工单位的清单报价为1280元/m2。实际施工时,经业主和设计人员批准,施工单位采用的大理石为800mm×1000mm,厚度80mm,监理人员做了详细的现场记录。审计人员根据监理人员的现场记录对竣工结算中的清单项目单价调整为960元/m2。
1.4清单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风险分摊”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一个重要特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建设单位承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风险,施工单价承但价格上涨或降低的风险。在工程项目的建设期内,如果出现了政策性的价格调整或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价格波动,审计人员在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时要建议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作适当补偿,调整投标报价中的清单项目单价。如湖南省规定综合人工工资单价从2010年1月1日起由50元/工日调整为58元/工日,调增幅度16%,这是一个政策性调整。在2010年1月1日后开始施工的清单项目的单价应做相应调整。又如在2006年底到2008年底,钢筋的价格由3300元/吨涨到6300元/吨,上涨的幅度达到91%,这是有经验的承包商难以预见的价格波动,它使施工单位的成本大幅度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应建议建设单位适当补偿施工单位的损失,对投标书中的清单项目单价做相应调整。
2施工承包合同以外施工内容竣工结算的审计
施工承合同的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即施工图纸的内容为施工承包合同以内的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难以避免不出现施工图纸以外的施工内容。对这部分施工内容,施工单位在完成施工内容会提出一个相应的竣工结算。审计人员在审计这部分竣工结算时要做到熟悉施工承包合同,严格审计现场签证,加强现场核查与计量,审计清单项目的单价组成等。
2.1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定和招标文件签证的规定双方在项目建设期间责、权、利的法律文件,它也是办理竣工结算审计的主要依据。它的内容条款中应包括如何办理竣工结算的相应条款,内容包括办理竣工结算的方法、价格的确定、费率的大小、纠纷的处理等。审计人员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时应认真研读这些条款。如果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与施工承包合同相关内容发生冲突时,审计人员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应对竣工结算作相应调整。
2.2现场签证施工承包合同以外的施工内容包括工程变更、各种零星工程等往往采用现场签证的方法确定其工程量的大小、工作内容的多少。一份完整的现场签证应包括施工的依据、施工的部位、施工的内容、工程量的大小、施工的时期、批准人员和验收人员签名等。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签证时应注重审计现场签证的“时效性、合法性、一致性、规范性、真实性”。现场签证的“时效性”指出现了施工承包合同以外的施工内容应及时进行现场签证,防止事后补签,造成与实际施工情况的差异。现场签证的“合法性”指现场签证的施工内容没有包括在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同时也确到各方的确认。现场签证的“一致性”指现场签证的内容与竣工结算中清单项目的施工内容保持一致。现场签证的“规范性”指现场签证的内容、程序及各方的签字确认规范、完整。现场签证的“真实性”指现场签证的内容是施工现场的真实体现。审计人员加强对现场签证的审计,防止现场签证的重复签证、多余签证、无效签证、虚假签证等。
某办公楼的外墙装修采用干挂大理石,招标文件对其项目特征的描述为水泥砂浆底层、轻钢骨架、大理石规格为1000mm×1000mm×100mm(高×宽×厚),大理石之间缝隙用防水胶填塞。施工单位的清单报价为1280元/m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进行了轻钢骨架的现场签证。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对这份签证提出质疑,施工单位解释其投标报价中清单项单价没有包括轻钢骨架的工作内容。审计人员经审计发现施工单位的清单报价中包括了轻钢骨架的施工内容,确认此份现场签证对办理竣工结算而言是无效签证。
2.3现场核查与计量现场核查与计量是竣工结算审计不可缺少的环节和工作方法。施工承包合同以外的施工内容由于没有施工图纸,其施工内容和工程量的大小主要采用现场签证。现场核查与计量非常重要。审计人员在竣工结算审计时一定要到施工现场对现场签证的施工内容进行现场核查与计量,挤出现场签证内的“水分”,确保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4清单项目的单价组成在竣工结算审计时,审计人员要依据清单项目的施工内容确定清单项目单价的组成。在审计清单项目单价组成时要注重审计与清单项目对应的消耗量定额子目套用是否正确,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采用是否合理,各种费用的费率大小及计算程序是否正确。在确定清单项目单价时,审计人员应做到施工承包合同以外施工内容竣工结算与施工承包合同以内的工作内容竣工结算的一致性。
3结束语
“实事求是”是审计人员在竣工结算审计时的基本原则。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职业道德和修养是审计人员的基本要求。在深入理解和熟悉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基础上,审计人员一定能圆满完成竣工结算的审计。
参考文献:
[1]宋甲武.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审计时不可忽视的几个问题[J].新西部.2007.6.
[2]李战雄,文挂萍.工程现场签证管理的存在问题及其对策[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7年10月.
[3]姚巍.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竣工结算[J].中国建设信息.2009年6月.
价值工程管理作为一种思想方法和管理技术,通过对功能与费用进行系统分析,不断创新,旨在通过各相关领域的协作提高所研究对象价值。价值工程研究对象的价值,与研究对象的功能和成本有关,价值的有效提高是价值工程管理活动的目的。价值工程管理提高价值的路径有两种,一种是降低研究对象成本,一种是提高研究对象功能。功能分析是贯穿价值工程管理的核心内容。价值工程管理的核心,是对研究对象进行功能分析,通过科学的方法,消除不必要功能,降低成本,使研究对象的功能与研究对象的成本相匹配,从而通过价值工程管理获取较高经济效益。需要注意的是,价值工程管理提高研究对象的功能水平,并非研究对象功能水平越高越好,而是要求功能水平符合用户的要求,价值工程管理强调产品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用户的要求。这里的用户要求是多方面的,包括功能本身、使用条件、价格等等。价值工程管理的一般工作程序为:①价值工程管理的准备阶段。选择研究对象,明确目标和分析条件;形成价值工程管理工作文件;确定工作小组成员;制定工作计划。②价值工程管理的分析阶段。搜集整理研究对象信息资料;对研究对象功能进行系统分析;对研究对象的功能进行评价。通过评价确定应当增加、放弃或改进哪些功能。③价值工程管理的创新阶段。制定功能改进的方案;从功能、技术、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对方案进行科学评价;编写提案。④价值工程管理的实施阶段。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实施,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进行成果鉴定。
2价值工程应用于采购招标的必要性
2.1价值工程管理是采购招标发展的需要
随着现代生产技术的发展,以及需求的多元化,材料的种类和样式越来越多,材料价值的差异越来越显著,生产及工程所需材料的数额越来越大。这样采购招标涉及的材料的成本越来越难以控制,导致了企业生产和工程建设成本越来越高。因此,处理好采购时材料功能与经济的关系十分重要,采购招标的核心就是提升所采购原料的性能与成本之比。使用价值工程的方法,可以有效地对所采购原料的性能和成本之比进行控制。通过价值工程管理,可以实现企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之间最佳的综合效益,防止企业生产和工程建设在采购招标中超概算、超预算、超中标合同价的“三超”问题。
2.2价值工程管理是控制采购招标费用的需要
企业生产和工程建设的招标采购过程中,通过价值工程分析,研究材料的功能与寿命周期成本的关系,提高所采购材料的价值系数,并且通过价值工程分析关发现不必要效能的材料,予以剔除或改进。这样,通过价值工程管理,可以有效控制企业生产和工程建设总成本。运用价值工程管理方法,可以通过创新提高企业生产和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使技术、经济和管理实现紧密结合。运用价值工程管理时,需要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寻找材料功能与费用的最佳结合方案,从而为企业生产和工程建设创造更大的价值。
2.3价值工程管理是选择采购策略的基础
企业生产和工程建设虽然采购招标策略可能不同,但采购招标都必须符合价值工程的标准:①材料的必要功能;②材料寿命周期费用的降低。不同的材料,可以满足同一功能,所以有些材料可以相互替代,这是价值工程管理的理论依据。在材料招标采购中运用价值工程方法,针对材料的功能、成本做出系统的研究与分析,可以有效提高采购材料的功能性和经济性。企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通过价值工程管理,可以在达到预期效用的同时,节约材料采购费用。
3采购招标中运用价值工程评价的策略
3.1确定价值工程问题
3.1.1确定价值工程研究对象
运用价值工程分析研究对象,根据材料的功能和特殊要求,进行功能定义和评价。价值工程所用于此的方法有:功能重要性分析法、经验分析法、ABC分析法、价值系数法等。对企业生产和工程建设影响大的采购材料,进行重点分析。
3.1.2搜集可靠信息进行价值分析
价值分析的质量,依赖于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需要的主要信息包括:①市场信息。采购材料的供求变化、价格、技术服务等;②技术信息。采购材料的品种、规格、技术水平、科研进展、生产技术等;③成本费用:同类材料的成本费用等;④采购信息:材料的生产厂商的分布情况、信誉、远近等;⑤其他信息:包括国内外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情况。
3.1.3分析功能成本
在材料采购招标过程确定材料的单项功能和综合功能,并进一步分析采购材料全寿命周期各阶段的费用,进行综合调整,实现采购材料功能的最低费用。
3.2制定价值工程改进方案
①制定价值工程方案。通过多种途径或方式充分发挥决策人员和参谋人员的智慧,制定、改进方案。通过试验和评价,把改进方案进一步具体化和优化。②评价价值工程方案。包括技术评价、经济评价、社会评价几个方面,保证评价方案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现实上可行。③总评价值工程成果。采购招标的价值工程方案实施后,要实时进行监控,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出现的问题。
3.3采用有效途径提高创新能力
采购招标价值工程要突破现有条条框框的限制,基于功能提升和成本降低,大胆进行革新和改进。可以在采购招标中利用价值工程激励条款,促使材料供应商主动开展价值工程活动。或者企业采购招标管理者提出价值工程计划,要求供应商必须完成约定范围内的价值活动。
4结束语
1完善监督机制一是要明确招投标的范围
严格建设工程市场的准入,凡是新建、改建项目及配套、辅助、附属工程,重要设备和主要物资的采购等,都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二是严格审查招投标资质。要对施工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控,防止租、借资质。在招标、评标过程中,应随机抽选专家、评委、工作人员,对评标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评标过程实行流水作业、高考阅卷式管理。严肃查处招投标中泄露评标专家组成、标底及评标情况,严禁评标专家打“人情”分,把相关内容作为签订合同的附加条件;三是处理好招投标制度与职能监督的关系。要通过规范制度,明确划分招标、评标、投标三方及监督部门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建设单位组织招标,多个企业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纪检监察组织过程监督”的一体化运行机制,使招投标中的各方既充分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能相互制约、共同负责。
2用程序的公正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纪检监察部门
必须把对招标、发标、评标、定标程序的监督作为重点环节,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资质验证的监督关。严禁非法挂靠和一证多用。建立施工企业业绩和行为不良记录档案制度,通过监督把关,坚决把那些业绩不佳和有过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拒之门外。对那些资质等级高、业绩好的施工企业可根据工程造价实行比例积分;二是严把评标定标关。标底必须由具备编制资格的人员编制,采取全封闭方式运作。确定标底必须通过由具备资质的造价咨询人员、工程决算专业人员和招投标管理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会审。评委要对评标方的工程报价、工期、质量等投标承诺事项依照招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严把签约践诺关。招投标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廉政协议,明确招投标双方应承担的廉政责任,并通过双方协商根据工程总造价按比例收取廉政抵押金,在工程验收后没有不良反映的,经纪检监察部门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门退返廉政抵押金。
3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
监督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是程序性监督,也是实质性监督。监督部门要坚持有章必循的原则,针对招投标活动组织开展好事前预防性监督、事中伴随性监督和事后评价性审计工作。监管人员通过对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的审核,对评标、谈判过程的参与,对施工企业资质审核与施工质量验收等环节的实质性参与和监督活动,监督工程项目招投标归口管理部门和其他经办人员按程序要求规范操作,防止、暗箱操作、明招暗定、化整为零等不规范行为。
4提高监督队伍综合素质铁路建设
进入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时期,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也愈加繁重,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是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监督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熟悉法律法规,熟悉招投标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程序,熟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经营情况、管理程序、主要设备性能等,了解市场发展状况,以适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需要。开展监督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弘扬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依规办事、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精神,教育监督人员要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在监督过程中做到不隐瞒问题、不照顾情面、不偏袒护短,在查处问题时要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还要开展违法违纪警示教育。
二总结
我国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制度以国外招投标制度以及国际惯例为基础,并结合本国国情做了一定的改变。虽然相似点较多,但自身特色也非常鲜明。
1.1招投标方式
与国外的公开招标与议标模式不同,基于《招标投标法》,我国法律承认的招投标方式也有两种:分别是与国外相同的公开招标,以及具有本国特色的邀请招标。议标曾经于我国实施过一小段时间,但鉴于其与本国国情不是非常适合,最终还是将议标予以排除。究其原因,是因为议标其实就是谈判性质的招投标行为,招投双方一对一谈判以达到招投标目的,不公开、无竞争,容易引起社会强烈的反响,实施效果极差,因此不再于我国实施。
1.2强制范围
国际上针对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几乎全部采用统一的强制方式,尤其是资金来源自政府的财政拨款的相关项目,其招投标更是要严格遵守强制招标的相关规定。我国由于计划经济的长期影响,建筑于早期并不被认定为商品,进入市场经济时期后,招投标制度逐渐完善,国家也出台了关于招投标强制范围的相关规定,涉及到政府投资、世界银行贷款、外资等多个方面。对比国外招投标的强制范围,我国要更大一些。
1.3合同管理依据
国外招投标制度往往不局限于单个国家,在进行公路工程的发包时,多个国家参与竞争。由此,国际上产生了比较统一的招投标制度及相关国际惯例(如FIDIC),来实现竞争的公开与公平,也保证了日后对合同的管理与履行。我国于2009年更新了《公路工程国内招标范本》,这一文件就是基于国际FIDIC相关合同条款所作的改进,相关条款与FIDIC较为相近,但又结合具体项目特点进行了更加具体的修改。然而,尽管《范本》更加符合本国特色,但也破坏了发包承包双方原先较为平衡的权益,发包方享受到更高权益的同时,承包方却不得不承担更多的义务。由此得出结论,面对越加开放的市场,我国的招投标制度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以使相关文件更加完善。
2招投标制度的改革建议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美国模式。首先,做到招投标的完全公开,选择无标底招标以及最低价中标的方法,由企业根据市场信息进行投标。投标后相关审核机构进行复核与资信审查,以保证招投标的公开公平以及中标企业的合同履行力。其次,发展咨询业务,使招投标各方在招标评标以及项目实施各个环节都做到切实可行。最后,可以借鉴日本的招投标方式,将小部分工程交由小企业承包,既实现了利益的均衡,也保护了当地中小企业的生存。
3计量管理
3.1工程分包
在我国的公共工程建设上,经常发生无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就继续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再进行分包的现象。对此,总发包方必须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在未取得发包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继续分包。若承包内容超过自身能力范围之外,则需要在投标书内注明分包计划,若发包方接受标书,则表示认可,这时承包方才可以继续分包。此外,即使承包方继续分包,也必须宇分包方签订合同,若工程出现问题,则承包方与分包方都要承担责任,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2工程变更
工程内容可能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这时需要依据合同的相关程序办理变更手续才能实现最终的变更。变更的范围尽量不要超过合同规定范围。变更的提出人可以是承包方,也可以使发包方。若发包方提出变更要求,则由监理工程师提供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方以便其执行;若承包方提出变更要求,则要征求监理工程师的同意,经过发包方签字同意后再进行变更。变更涉及到价款的改变,必须征求监理工程师同意。
3.3索赔管理
发包方和承包方可以双向索赔,涉及到对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前者一般是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进度延误,索赔结果一般是顺延合同工期;后者一般是客观条件导致的损失,这些损失不应该让承包方来承担,因此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进行索赔。索赔需要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先后向发包方提出索赔通知书及索赔报告。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递交通知,否则发包方可以对索赔请求予以拒绝。监理工程师对于索赔事件要建立相关档案,并对索赔报告行以审核,调查其是否符合合同相关规定。若索赔成立,则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进行协商,协商成功后进行支付。
3.4计量支付
作为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模式,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在我国电力行业的实施却不够彻底,很多施工企业没有对清单报价的实质进行完全掌握,清单招标模式还没有完全摆脱定额计价的影响。相较于定额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具有如下优点:业主可以在有序竞争的环境下获得最合理的电力工程报价,从而确保对电力工程投资进行控制;所有投标者都处于公平竞争的环境中,能够充分展示投标者的优势;电力工程的造价、工期和质量能够得到科学处理,并且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通过电力工程风险的分解,确保合同参与方承担相应的风险;工程量得以公开,有利于标底的控制和管理;促进我国电力建设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并且促进我国电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从业主方的角度解析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应用的问题
虽然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在我国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但是国家配套的管理措施和管理制度还没有到位,这使得在电力工程造价控制中使用此种模式还存在很多问题。笔者将从业主方的角度,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解析:
(1)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不高。电力工程建设的工期通常比较紧张,为了在较短的工期内完成项目建设,业主方往往在设计图纸存在缺陷的前提下就匆忙招标,这使得设计图纸不够完善;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电力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顺利开展,但目前很多工程量清单都存在着清单漏项、清单项目划分不清、清单工程量计算错误、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等问题。
(2)招标文件无法满足工程量清单方式的要求。部分招标要求投标人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或让投标人承担全部风险,这些情况都严重违反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原则。
(3)业主方缺乏评价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的能力。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下,招标方要负责提供工程量清单,而不同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将对电力工程造价产生很大影响,因此能否充分掌握电力工程项目构成、深入分析影响电力工程项目的各种因素、鉴别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的优劣等,将是业主方招标工作中的关键。但目前很多业主方长期都重视宏观管理,缺乏评价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的能力,这极大地增加了业主方控制投资的压力。
(4)评价体系有待于完善。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下,商务评标的工程量较大,业主方需要针对投标方的报价技巧制定完善的评价体系,以此来确保选择最合理的建设单位,否则可能引起施工阶段费用的增加和双方矛盾的加剧。
(5)索赔的能力有待提高。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下,中标价格是通过激烈竞争得来的,有时会极大压缩中标单位的利润。在这种背景下,中标单位很可能利用工程变更和索赔追加工程投资的方式来获取额外利润,而业主方往往由于索赔能力较差而导致电力工程造价的增加,因此控制电力工程变更和索赔是考验业主方管理能力的关键之一。
3.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在电力工程造价控制中的应用
笔者认为,针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在电力工程造价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业主方应该采取如下措施:
(1)对电力工程项目进行认真设计,确保在合理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项目设计阶段是控制电力工程造价的关键阶段,业主方要对电力工程项目进行认真设计,避免为了赶工期而发生设计图纸不完善的清晰,对设计图纸等进行认真审核,避免施工阶段的大量变更。
(2)构建完善的信息库。作为电力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信息库的内容包括业主方和其他单位历史工程的造价资料,它能够为新建电力工程造价的动态监测和预警提供科学依据;包括投标单位的历史招标资料,它能够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技巧和投标惯例进行分析,从而为商务谈判和评标提供科学依据;包括常用设备和材料的价格资料,它能够便于业主方掌握和更新常用设备和材料的价格提供科学依据。
(3)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撰写,并且对评标体系进行完善。业主方要根据市场风险和自身实际情况,对招标范围进行准确确定,并确保招标范围有利于对电力工程造价和风险进行控制,此外业主方要对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进行详细分析,确保编制出科学合理的招标文件;业主方要对评标细则、评标制度和评标方法进行完善,对投标方的各种投标技巧和投标策略进行分析,针对电力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完善的评标体系,以确保招标结果是相对理想的。
(4)对现场的合同管理和造价管理进行强化。除了发挥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在电力工程招投标阶段的作用,业主方更要重视其在电力工程实施全过程中的作用。在电力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方要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为依据,对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等引发的造价变化进行掌握和分析,以便采取合理措施控制电力工程造价。此外,业主方还要加强合同的跟踪管理,尤其是合同变更的跟踪管理,确保合同得到认真落实,有效维护各合同方的合法权益。
4.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