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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献为期刊时,书写格式为:
[编号] 作者. 文章题目. 期刊名, 年份, 期数, 起止页码(参《山西大学学报》).
例:[1] 王磊磊. 一种基于全景图的三维房间导航方法. 软件学报, 2002, 13, 31-35.
[1] Lei-lei Wang, John Smith. Error Analysis of the Pure Rotation-based Self-Calibration. Chemistry Institute, 2002, 13, 31-35.
2)文献为图书时,书写格式为:
[编号] 作者.书名.出版地,出版单位,年份,起止页码(参《山西大学学报》).
例:[1] 王磊磊. 三维房间导航方法. 上海, 上海科技出版社, 2002, 54-56.
[1] Lei-lei Wang. Error Analysis Methods. Cambridge, Cambra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54-56.
3)文献为其他类型成果(获奖、专利、鉴定等)时,书写格式为:
[编号] 作者. 项目名称. 获奖名称、等级或鉴定单位,时间.
根据《沈阳药科大学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和《沈阳药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要求,硕士、博士研究生提前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现将受理硕士、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范围
本次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对象为XX、XX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不在本次申请之列;XX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学期毕业(XX年12月),XX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学年毕业(XX年6月)。
二、申请提前毕业的条件
(一)XX级硕士生申请提前毕业条件
1.已修满全部学分,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察须一次性通过,且有五分之三科目的成绩达到优良(80分);
2.毕业论文已经完成初稿;
(二)XX级硕士生申请提前毕业条件
1.已修完学分,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察须一次性通过,且有五分之三科目的成绩达到优良(80分);
2.毕业论文已经开题并进展顺利,且已经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中期考核;
(三)XX级博士生申请提前毕业条件
1.已修满全部课程,且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察须一次性通过;
2.毕业论文已经完成初稿;
3.已发表符合《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须有原件或接收函原件;
(四)XX级博士生申请提前毕业条件
1.已修满全部课程,且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察须一次性通过;
2.毕业论文已经开题,且论文进展顺利;
3.已经撰写完成符合《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且保证在申请答辩前达到学校关于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
(五)XX级原生物基地班硕士和XX级原理科基地班博士
1.已修满全部课程,且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察须一次性通过;
2.毕业论文已经开题,且论文进展顺利;
3.原基地班研究生提前毕业需满足生物基地班或理科基地班培养方案的要求。
三、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时间
各学院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时间为9月17日-9月26日。
四、申请提前毕业的程序和要求
1.本人提交《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及成绩单各三份、一份到各学院,由研究生秘书对其课程成绩论文进行初审,经导师和学院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后,于9月29日以学院为单位交《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及成绩单纸质版各二份、情况和汇总名单纸质版和excel电子表格各一份[含学号、姓名、专业以及提前毕业时间(XX年12月和XX年6月)]到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发文执行。
论文语种:中文
您的研究方向:管理
是否有数据处理要求:否
您的国家:北京
您的学校背景:北京理工大学
要求字数:6000 (开题报告)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是否需要盲审(博士或硕士生有这个需要):否
补充要求和说明:先要一个开题报告! 正式毕业论文的要求 学校还没通知 开题报告要求 见 附件 题目方向是 三维制造工艺 对机加企业(车间) 的影响 或 数字化制造 对机加企业(车间)的影响 (最好是针对航天制造企业)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基于三维模型的工艺对技术对航天制造企业生产效率的影响
一、学位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1.1 选题背景
进入21世纪,数字化设计制造技术在国际航空制造业新产品研制中发展迅猛,传统的以模拟量传递为基础的设计制造手段,已经逐渐被以数字量传递为基础的数字化手段所代替,通过全面采用数字化产品定义、数字化预装配、产品数据管理、并行工程和虚拟制造技术,极大缩短了机型研制周期、提高了产品质量。
二、本选题研究领域历史、现状、发展趋势分析
三、研究方案
四、研究计划进度表
五、经费预算
六、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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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d.D.的数量规模逐步壮大,已经成为博士学位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世界上第一个专业博士学位是1920年诞生于美国哈佛大学的教育博士学位(Ed.D.)[1]5,此后,Ed.D.教育在美国逐步发展起来。1947年,美国有31所大学建立了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点。20世纪50年代末,美国已经有92所大学授予一种或者两种教育博士学位,到1983年,这个数据增至167所。1995年,在美国127个教育管理博士点中,有61个只授Ed.D.学位,有43个既授予Ed.D.,又授予教育学科的哲学博士学位(theDoctorofPhilosophyinEducationDegree,Ph.D.)。到2005年,美国已经有250所高等教育机构授予教育领域的博士学位[2]26,其中至少有180所以上的机构授予Ed.D.学位[3]97。2007年的统计资料显示,美国研究综合型大学、研究密集型大学和一类硕士教育层次的高等教育机构中分别有74%、80%和81%的机构授予Ed.D.学位(见表1)。可见,美国多数高校同时授予Ph.D.和Ed.D.学位.,并且后者要多于前者。例如,在哥伦比亚大学教师学院9个系中,有48个方向授予Ed.D.学位,而单纯授予Ph.D.学位的只有24个[3]98。总之,美国的教育领域已形成了哲学博士和专业博士并重的局面。澳大利亚于1990年开始实施专业博士(包括Ed.D.)教育。1996年,有29所大学参与其中,共实施了48个专业博士教育项目。到了2000年,专业博士教育项目的总数增加到100个,2001年又增加到131个,其年增长速度为25%。澳大利亚专业博士教育项目所涵盖的学科专业为教育、商务、法律、心理学、健康科学、人文学科、设计和建筑等专业[4]173-174。从其Ed.D.教育的实施情况来看,1996年,在全国38所大学中,有一半开展了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可见,澳大利亚的Ed.D.教育发展速度非常快。英国的Ed.D.教育发展速度也很快。1992年,英国历史上第一个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博士在布里斯托尔(Bristol)大学诞生[5]。Ed.D.一经推出,便受到了学生的欢迎。1992~1994年,在布里斯托尔大学注册的Ed.D.学生就有100多人[6]。截至1995年,英国已经有7所大学开始了Ed.D.培养计划。到1998年,英国已有24所大学开展了29个教育专业博士学位计划,远远多于其他学科。2005年,英国Ed.D.项目数量发展到了40多个,成为英国博士生教育中发展最快的领域[7]。因此,在英国,Ed.D.教育已经成为博士学位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2.Ed.D.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社会影响正在逐步扩大
经过多年的实践努力,上述各国的Ed.D.项目不仅初具规模,而且其社会声誉和影响也在逐步扩大。Ed.D.项目既很好地适应了高等教育大众化、教育领域的专业化、社会劳动力市场、大学理念变革等多种需求,同时也深受学生的欢迎。在澳大利亚,爱迪考文大学(EdithCowanUniversity)于2000年进行了一项关于Ed.D.教育需求的调查,在被调查的17人中,有8人愿意参加Ed.D.项目的学习[8]。Ed.D.受到学生欢迎的原因有三:其一,对Ph.D.的不满。很多人对教育哲学博士培养的方向和质量表示忧虑,希望对博士生学习与研究的特点、意义等给予重新界定。第二,Ed.D.培养计划无论在培养方向、方案设计、过程与评估等方面都与Ph.D.培养有着一定的差异。第三,灵活的学制与在职学习的方式为广大教育实践工作者提供了高层次专业进修的良好途径。第四,Ed.D.适应了学生专业发展和晋职的需要。近年来,美国的一些州对教育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的要求逐步提高,一些拥有Ed.D.学位的人才在竞争这些职位时更具有优势,因此,当前美国很多高级教育管理和中小学校长职务都是由拥有Ed.D.学位的人来担任的。而在美国大学校长当中,也有一部分人拥有Ed.D.学位。根据2001年对美国2594名大学校长的调查,有43.2%的美国大学校长所学专业为教育,在两年制学院,该比例甚至高达73%,有20.8%的校长拥有Ed.D.学位。[9]总体来看,Ed.D.教育已经从小到大、从一国到多国逐步发展起来,其规模不断得到扩大,社会和市场对Ed.D.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目前,Ed.D.在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稳定的学位,它改变了原来以学术性为主的单一博士学位体系,使得教育专业博士与哲学博士两种博士学位彼此共存,相得益彰,共同为社会培养高层次教育博士人才服务。
二、国外Ed.D.教育的问题与改革趋势
国外Ed.D.教育在取得一些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无论是从上述各国的Ed.D.教育实践情况,还是从人们的激烈争议中,都可以窥见Ed.D.教育目前还不够成熟,一个核心问题是它与Ph.D.教育的趋同性问题。对此,各国正在采取措施,努力对Ed.D.教育加以完善。
1.Ed.D.教育的培养目标与Ph.D.教育趋同的问题
尽管上述国家都为Ed.D.教育制定了不同于Ph.D.教育的培养目标,但是在实施过程中,Ed.D.教育的目标发生了偏离,最终导致了它与Ph.D.教育的培养目标十分相像的结果。从理论上看,美、澳、英等国在实施Ed.D.项目时,都对其目标进行了规定。它们都强调了这样一点,即通过博士水平的专业训练,培养“研究型的专业人员”(researchingprofessionals),使学生在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发展从事教育教学以及教育管理的专业能力,达成对教育专业特性的理解,养成通过科学研究来解决教育领域实践问题的意识和习惯。简言之,Ed.D.教育的核心培养目标在于为实践领域造就高层次的、具有实践研究和实践反思能力的“专家型”教育专业工作者,“实践性”是其主要价值取向。而Ph.D.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专业型的研究人员”(professionalresearchers),其宗旨在于为高校和科学研究机构输送具有从事原创性学术研究能力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学术性”是它的主要价值取向。但是,在实践领域,Ed.D.教育的培养目标与Ph.D.教育的培养目标却逐步趋同,Ed.D.教育在实践中逐渐偏离“实践性”的定位,而滑向追求“学术性”的误区。在美国,这种情形特别明显。美国卡内基博士教育改革计划(CarnegieInitiativeontheDoctorate,CID)的一项实证研究表明,美国许多仅仅授予Ed.D.学位的大学在其培养过程中,把“纯学术”研究提高到与应用研究同等重要的地位;而在一些兼授Ph.D.和Ed.D.两种博士学位的大学里,只有72%的大学认为应用研究对于Ed.D.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另有28%的大学认为应用研究对于Ed.D.学生来说并不重要[1]5。对此,考帕兰德(Copland)指出,“在美国,人们对Ed.D.的批评不是没有根据的,Ed.D.确实没有按照自己的预定目标,与教育实践领域的‘真问题’建立起有机联系”[10]。路斯•鲁曼(RuthNeumann)也指出,“在英国,教育、心理、医学、工商管理等学科领域的专业博士学位日益失去自己的特色而与Ph.D.趋同,这将会对Ed.D.的市场产生莫大影响。”[4]174归纳起来,导致Ed.D.教育培养目标偏离的原因有这样两个方面:其一,Ed.D.教育与Ph.D.教育的培养目标本身既存在着差别又有所重叠,这种重叠性是两者在实践过程中趋同的诱因之一;其二,很多国家习惯运用“学术金标准”来衡量所有的博士教育,这使得Ed.D.教育在实践中不得不迎合这种标准。一些学者由此认为,Ed.D.教育与Ph.D.教育的培养目标趋同的结果实际上是人们的“学术性价值观”与“职业性价值观”冲突与斗争的结果。针对Ed.D.教育培养目标偏离的问题,美国发起了一场要不要将两种博士学位加以区别的论争。第尔(Dill)和毛瑞森(Morrison)等人认为,应当将两种博士学位加以严格区别,即Ph.D.应当定位于“纯学术”研究,而Ed.D.则应该定位于“应用研究”。另外一些人则反对在理论研究与实践之间划清界限,认为模糊Ed.D.与Ph.D.之间的界限反而会有利于教育博士学位系统的整体发展[11]。但总体来看,前者占据优势,即要求对Ed.D.教育的培养目标进行准确界定,强调Ed.D.要面向实践,以将它与Ph.D.区别开来。美国的卡内基博士教育改革计划(CID)针对Ed.D.培养目标的偏离现象,强烈呼吁为教育实践领域重新设立一个新的博士学位———“专业实践博士”(ProfessionalPracticeDoctorate,P.P.D.)[2]29。尽管这种设想尚未被真正付诸于实践,但它至少反映出了美国Ed.D.教育的培养目标改革的必要性和方向。
2.Ed.D.教育的入学标准与Ph.D.教育趋同的问题
从当前美、澳、英等国的做法来看,Ed.D.教育的招生主要看学生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工作经验,但这并不是唯一依据,不少大学对招生对象的学术水平也提出了类似于对Ph.D.招生对象的要求。美国学者舒尔曼(Shulman)在安德森(Anderson)、麦菲(Mur-phy)等人的研究基础上指出,“从招生的角度来看,Ed.D.与Ph.D.的差异是微小的,申请项目时所要求的经历(课程)和业绩(学术论文)是极其相似的”[2]27,这种入学标准方面的趋同性实际上违背了Ed.D.教育的本来旨趣。对此,一些学者要求Ed.D.教育在确定招生标准时,要充分从自己的特色出发,突出学生的专业实践经验、实践研究意识与能力在入学审查中的地位,适当放宽对学生的学术背景和学业成绩的要求。
3.Ed.D.教育的培养模式与Ph.D.教育趋同的问题
Ed.D.教育在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存在着“学院化”的倾向。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在实施Ed.D.教育时,基本上都选择“以大学为中心”的培养模式。由于大学具有学术研究的优势和偏好,Ed.D.教育在培养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为教学而教学,为研究而研究”的现象。同时,在“以大学为中心”的培养模式下,Ed.D.的导师与教学人员基本上是依靠Ph.D.教育的教学队伍,缺少专职的导师队伍和教学队伍,并由此衍生出一些难以克服的问题。在大学教师队伍中,大部分人都受过了Ph.D.的教育,在价值观念上,他们信奉学术,而不屑于从事专业学位教育;在教学、指导方法与论文要求上,他们也习惯以对待Ph.D.学生的方式来从事Ed.D.教育。正如舒尔曼等人所指出的那样,“以大学为背景而设立的博士学位在本质上和程序上都必然以学术为根基。”[2]27总之,在“学院化”培养模式下,Ed.D.教育的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教学方法、导师队伍、学位论文要求都很难保证自己的特色,而趋同于Ph.D.教育。其结果导致两种模式培养出来的人才除了证书不同以外,知识结构、能力素质毫无特色可言。为此,一些研究者发出倡议,应该借鉴其他学科或专业(如企业管理)的“产、学、研”相结合的专业博士培养模式来实施Ed.D.教育。具体地说,在开展Ed.D.教育时,应该给教育领域(包括中小学和教育管理部门等)的一线专家或行业协会以设计、实施和评价Ed.D.教育的话语权,并且确保在Ed.D.教育的整个培养过程中实现多主体之间的有机合作。
4.Ed.D.教育的课程学习与Ph.D.教育趋同的问题
从上述各国Ed.D.教育的课程设置来看,它们大都实行模块化(Module)的课程,一般分为核心课程模块(如教育基本理论知识或管理基本理论知识等)、教育前沿与实践性问题研讨模块(有些大学的Ed.D.教育项目将此模块合并在核心课程模块之中)、教育研究方法课程模块、选修课程模块、学科专业课程模块(有些Ed.D.教育项目将此模块合并在选修课程模块)。从表面上看,这些模块课程似乎已经突出了Ed.D.教育的特点,但从各国Ed.D.教育的实践效果来看,Ed.D.教育的课程设置与学习仍存在着明显的弊端,即这些课程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存在着学术色彩过于浓厚而与Ph.D.课程趋同的问题。莱梧(Levine)曾批评说,“教育实践领域的变革日益频繁,但美国的Ed.D.教育却忽视了这一点,其开设的课程与教育领导者的现实需要并不相关……,人们正在担心Ed.D.教育是否能够继续承担起造就具有卓越管理能力的教育领导者队伍的重任。”[12]目前,更多的学者已经指出,Ed.D.教育的课程设置与学习存在着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没有关注行业实践的需要和学生的专业发展的需要。
5.Ed.D.的论文及评价标准与Ph.D.趋同的问题
在实施Ed.D.项目过程中,各国普遍把毕业论文看成是授予学位的硬性要求。尽管Ed.D.的学位论文在字数要求上比Ph.D.少,但其论文的框架结构、学术水准、评审与答辩程序等基本上参照了Ph.D.的标准。因此,出现的突出问题是,Ed.D.的论文过于学术化而与Ph.D.的论文风格雷同。Ed.D.论文在选题上没有充分关注实践问题的解决,很多Ed.D.论文的研究方法也与Ph.D.论文的研究方法趋同。由此,引发出这样一些质疑。其一,论文是否就是Ed.D.项目的妥帖的最高要求?其二,Ed.D.学生究竟应该做什么样的研究?人们在对Ed.D.与Ph.D.毕业论文雷同表达不满的同时,也作出了一些变革措施。美国和澳大利亚的部分大学开始取消传统的Ed.D.学位论文,但此举招致了一些学者的反对。反对派认为,取消毕业论文实际上就意味着降低了Ed.D.的质量标准和“含金量”,并批评它是大学迎合学生的庸俗化教育行为。在反对派看来,与Ph.D.一样,专业博士学位也属于研究型学位,“研究”也是专业博士学位(包括Ed.D.)的规定性特征,只不过对于Ed.D.来说,其研究的核心特征应当表现为“专业性”而非纯粹的学术性;其研究的独创性要求体现在“专业独创性”上,而不是体现在Ph.D.所追求的“学术独创性”上。因此,Ed.D.和Ph.D.的研究只在特色方面存在不同,而不应当有水平高低的不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Ed.D.学生也需要撰写符合严格标准的毕业论文,以便充分展示自己的研究能力和成果。
三、对我国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思考与建议
当前,我国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教育已经逐步拉开了序幕。上述美、澳、英等国家在实施Ed.D.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趋势对我们颇有参考价值。我们不仅应当充分估计我国在实施Ed.D.教育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而且还应当从多方面采取预防性措施,尽量将问题提前化解。为此,提出以下一些建议。
1.明确Ed.D.教育的培养目标,并确保其在实践中得到贯彻落实
培养目标无论对于哪一种学位教育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它规定了该学位教育的培养方式、课程设置、评价标准等要素。对于Ed.D.教育来说,其产生的最大动力来源于专业实践的强烈需要,因此,专业性(professionalaity)、应用研究性、实践性应当成为制定Ed.D.教育培养目标的逻辑起点,也应当成为Ed.D.区别于Ph.D.的基本依据。为此,我们认为,在确立我国教育博士培养目标时应着重考虑三个方面的目标:第一,要强调培养“研究型专业人员”;其次,要强调解决教育领域的实际问题,产出与教育实际密切相关的实践性知识;三是要重视对博士生在职专业发展的促进。当然,仅仅从理论上对Ed.D.教育的培养目标进行规定还不够,最为重要的是要在Ed.D.教育的各个培养环节及其实践中加以落实。从国外的问题来看,由于种种原因,Ed.D.教育的培养目标在实践中发生了偏离现象,导致了Ed.D.教育与Ph.D.教育的趋同性。为了纠正这种现象,美国很多大学提出要强化Ed.D.教育的实践性,这体现在对Ed.D.教育的招生标准、课程设置、导师遴选、学习方式等多个环节的改革上,但最为明显的是体现在对Ed.D.学生的毕业论文要求和评价标准的革新上,这一点下文还会谈到。
2.确立科学的Ed.D.教育的入学标准
综合考察上述各国的Ed.D.教育入学标准可以发现,它主要包含了这样几个要素:其一,学位和学术背景;其二,工作经历与经验;其三,个人兴趣与专业发展需要。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我们认为,我国有必要对教育专业博士申请者提出一些具体的入学要求,如:①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经工作5年以上,可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但必须出示相应的学术水平证明(如2篇左右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的科研成果获奖);②已经有3~4年以上教育领域的工作经历;③对教育实践领域的问题持有兴趣;等等。同时,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为了杜绝人情、权力等因素的干扰,确保Ed.D.学生入学的公正性,参照教育硕士招生方式进行Ed.D.入学联考也是值得考虑的措施。联考合格后,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对申请者的专业发展需要、研究意识与能力等进行严格的、严肃的综合考察,以便于决定是否录取。
3.选择特色化的Ed.D.课程和学习方式
基于“研究型的专业人员”的培养目标,我们认为,我国Ed.D.的课程模块应该包括:①研究方法课程。美、澳、英等国的Ed.D.课程基本上都包含了这类课程,这部分课程的学习方式主要采用讲授和研讨相结合,国外的考核办法是要求学生在学习该类课程后,提交5000字左右的论文或做一个应用性的研究设计(Project)。北京大学在Ed.D.教育探索中,也设置了这类课程,并进一步把Ed.D.的研究方法课程分为“教育研究过程与方法概论”和“研究过程与方法的运用”两个部分,其主旨在于更好地为学生的研究打基础。②专业理论课程。开设大约7~8门的教育理论课程,比如教育管理专业的Ed.D.教育可开设教育政策分析、教育管理学、教育评价学、教育前沿问题等课程。这类课程主要采用集中讲授的方式来进行,但也要尽量避免过于学术化。该类课程结束后,学生提交合格的作业后,即记入学分。③实务课程。这类课程应该直接针对实践问题,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方式可采取专题研讨的方式。除了这三个课程模块,是否需要增设外语、政治“公共素养课”值得探讨。
4.突出Ed.D.学生论文的实践性和特色性
美、澳、英等国在实施Ed.D.教育的过程中,都遇到了同一个问题,即Ed.D.毕业论文过于学术化,以至于与哲学博士的毕业论文非常相似的问题,这是我国Ed.D.教育改革应该努力加以避免的问题。美国和澳大利亚在此方面已经作出了改革示范。美国的圣路易大学(St.LouisUniversity)的做法是用小组毕业设计(GroupProjects)来取代毕业论文,其特点在于学生的论文选题直接来源于实践,并在同伴合作研究的过程中发展学生的专业研究能力,其目的在于突出Ed.D.论文的“实践性”特色[13]。而在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theUniversityofNewEngland)和爱迪考文大学则采取档案袋式(Portfolio)的Ed.D.学位论文来取代传统的Ed.D.学位论文。相对于Ph.D.论文来说,其特色之处在于:其一,进行“化整为零”的研究。其二,为学生撰写论文在空间和时间安排上提供了便利性。学生在研究期间不会因工作场所变更而影响毕业论文的撰写[14]。不难发现,美国和澳大利亚对Ed.D.毕业论文的改革探索,是在其国内Ed.D.教育发展相对成熟、社会认可度较高的背景下进行的。我们认为,在我国Ed.D.教育的探索和初创时期,不宜采用取消Ed.D.学位论文的做法。考虑到我国深厚的学术文化传统和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Ed.D.学位必须争取社会认同的问题,Ed.D.教育需要保留毕业论文,但它必须拥有鲜明的特色性和实践性。
关键词:英国;新制博士;博士生教育;启示
近年来,英国博士生教育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新的博士生教育项目的产生与发展。受美国博士生教育的影响,为应对知识经济、市场竞争等提出的新挑战,弥补传统哲学博士职业技能培训的缺失,英国博士生教育在传统哲学博士的基础上,先后衍生了专业博士(Professional Doctorate)、课程博士(Taught Doctorate)、论著哲学博士(PhD by Published Work)、实践博士(Practice-Based Doctorate)、新制博士(New Route PhD)等类型,培养目标从单一的以学术为业走向职业分化。本文以英国颇具特色且不断发展壮大的新制博士生教育为研究对象,介绍其产生背景、培养目标、开设学校和专业,并从入学标准、课程设置和导师指导三方面分析其人才培养特点,以为我国博士生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提供启示。
一、新制博士生教育的产生
20世纪90年代,英国传统哲学博士生教育受到多方面的挑战:一是哲学博士学位的实用性受到了质疑,雇主们认为博士毕业生并未具备长期职业生涯发展所需的技能;二是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英国大学面临的财政困难及随之发生的大学教职岗位的缩减,导致博士毕业生获得学术职业的机会减少;三是哲学博士的毕业率常令人不满意,导致人们对哲学博士学位的培养模式和目的进行重新思考;四是针对新兴学科,尤其是专业领域,传统哲学博士并不适用;五是非全日制学习的需求日益增加,要求博士生教育的培养模式更加灵活。1993年,英国政府在《实现我们的潜力:科学、工程和技术战略》(Realising our Potential: A Strategy for Science,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白皮书中指出,博士生教育在公共财政经费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应使对其的财政投入物有所值,不仅能满足纳税人的利益,也能满足博士生个人的发展需求。[1]
2000年,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 for England,HEFCE)总结了美国博士生教育的特点:一是丰富学生的学科知识,而不是局限于博士论文的狭窄领域;二是使学生具备重要的通用技能;三是开展团队合作;四是定期开展正式评价;五是注重研究能力的培养;六是开展研究项目,进而在此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这与英国哲学博士聚焦于培养单纯的学术职业所需要的学术研究能力形成强烈的对比。因此,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开始思考英国博士生教育的未来,建议重新定义博士生教育的学习课程、增加明确的培养内容、拓宽博士生的技能和知识领域。[2]
2001年,在英国政府、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和英国文化协会(British Council)的全力支持下,英国10所著名研究型大学发起了新制博士生教育项目。新制博士生教育符合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局(Quality Assurance Agency,QAA)制定的博士生教育标准和原则。
新制博士与传统哲学博士属于同等学位,是一种教育选择。新制博士生教育不是对传统哲学博士生教育的取代,而是对传统哲学博士生教育和专业博士生教育的继承与扬弃,兼取两者之长、避其所短。它保留了传统哲学博士生教育注重学术研究能力和专业博士生教育强调职业技能培养的特点,通过增加通用技能和教学方法的培训,克服了传统哲学博士生教育因缺少职业技能培养和专业博士生教育因技能培训过度专门化带来的博士生就业的单一指向性,新制博士能胜任大学教学、企业管理、政府和公共服务等工作(如图1)。
二、新制博士生教育的培养目标与开设专业
新制博士生教育是英国博士生教育应对市场化和国际化的产物,由英国顶尖研究型大学开设,涵盖4大学科120多个不同专业,为博士毕业生提供了多元化的就业和职业发展选择。
(一)培养目标
新制博士生教育以培养大学、企业、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等领域从事管理和应用性研究的创新人才为目标。它不仅适合致力于追求学术生涯的学生,而且适合意欲进入企业或工业领域发展的学生。新制博士生教育毕业生是独立的研究者,具备相应的个人能力和可迁移技能:精深的专业知识,宽厚的学科知识,教学技能,团队合作、问题解决和交流的技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表达能力,媒体的相关能力,商业方法和经营能力,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技术转移能力,创建衍生公司、高科技公司的能力等。[3]
(二)开设学校
就学生的研究经历、授予学校的声誉和学位的价值来说,新制博士生教育是英国提供优质教育的里程碑。新制博士生教育由英国顶尖研究型大学开设。2003年,开设学校扩展至34所顶尖研究型大学(见表1)。
(三)开设学科与专业
英国顶尖研究型大学的新制博士生教育开设学科包括艺术、人文、语言,经济、社会科学,医学,以及工程、科学和技术四大类,涉及120多个专业。其中,工程、科学和技术学科及其下设专业开设的新制博士教育项目最多,其次是经济、社会科学和艺术、人文、语言学科及其下设专业(见表2)。
三、新制博士生教育的培养特点
新制博士生教育是英国的一项国家计划,旨在使博士生具备大学、企业、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的领导者所应具备的各种能力和素养。为此,新制博士生教育提供了高质量的学习课程、实践学习和高级研究经历,在丰富学生的学科知识和提升其专业技能的同时,通过开展跨学科学习扩展学生在新的研究方向上的专业特长。具体来说,在入学标准、学制与课程设置、导师指导等人才培养过程方面,新制博士生教育具有以下特点。
(一)入学标准与传统哲学博士相同
新制博士生教育为学生提供了一条获得博士学位的“快速通道”,被授予荣誉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即可攻读新制博士生教育项目;对于取得硕士学位的学生来说,新制博士生教育将拓展和进一步发展他们的专业和可迁移的通用技能。
新制博士生与英国传统哲学博士生的入学条件相同,主要包括学术水平和英语语言水平两个方面。与哲学博士生教育一样,所有学科和专业的新制博士生教育项目都面向英国和世界各地的学生开放,但目前,主要面向国际学生,为国际学生提供获得博士学位的新路径[4],使其具备研究能力、其他技能和广阔的学科知识。
(二)课程学习、专业技能培养和论文研究贯穿整个博士生教育阶段
新制博士生教育是英国为应对迅速扩展的全球人才市场对博士毕业生知识和技能提出的新要求而产生的,以美国顶尖大学博士生教育为参考标准,学制为4年,将所学专业的正式课程学习、广泛领域的研究和专业技能培养与具体的论文研究相结合。通常,课程学习占40%,专业技能培养与撰写毕业论文占60%[5]。学士学位获得者即可攻读新制博士生教育项目,课程为相关专业的硕士课程;如果不撰写博士论文,学生可完成要求较低的硕士论文,只取得硕士学位。
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第一年,其余三年的教学时间所占的比重逐年递减;专业技能培养包括专门技能和可迁移的通用能力两个方面,主要安排在第一年和第二年,但第三年和第四年也有所涉及;论文研究则贯穿新制博士生教育的全过程(见图2)。可以发现,新制博士生教育的前期强调课程学习,随着年级的增长,学生用于研究的时间逐渐增加,到第四年时,学生的绝大部分时间用于开展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6]。新制博士生教育的培养模式类似于北美的博士生教育模式,但又不同于北美模式。它将课程学习贯穿于整个博士生阶段,而不像北美模式那样将课程学习全部安排在博士生教育的早期阶段。[7]
如在布鲁内尔大学,新制博士的学术研究要求与传统哲学博士一样,科研训练贯穿博士生教育全过程。课程内容包括通用技能和特定学科的专业技能培养两部分,共计120学分,课程学习主要在前3年开展,以为学生开展学术研究提供知识和能力基础(见表3)。所有新制博士生都必须选修培养通用技能的五大课程模块,专业技能培养的课程模块则呈现出学科差异。
(三)个别指导与合作指导相结合的导师指导模式
新制博士生教育兼取了传统哲学博士生教育“学徒制”个别指导和专业博士生教育合作指导的特点,在合作指导的基础上保留了哲学博士“导师制”亲密的师生指导关系,将一对一的学术指导与小组指导、讲课和导师辅导相结合。在整个博士生培养期间,学校为新制博士候选人设立导师指导小组,为学生的研究项目提供建议,监督学生的学习进程和成绩,定期提供建设性的反馈意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采用传统的由内部和外部专家组成答辩小组的形式,学生进行口头答辩方予通过。
在德比大学(University of Derby)的新制博士生教育项目中,学校为每位新制博士生配备两位导师,一位为责任导师(Director of Studies),另一位为第二导师(Second Supervisor),两位导师都在学生开展论文研究工作的过程中给予学术指导。两位导师定期单独或一起约见并指导学生,责任导师是博士候选人学术研究的首要责任人,负责监督学生课程学习和研究工作的进展,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学术和生活帮助;第二导师通常负责对学生的学术研究提供补充性指导和帮助。[8]
在布鲁内尔大学,每位新制博士生配有两位学术导师(Academic Supervisor)和一位项目教练(Programme Coach),学术导师对学生的学术研究负主要责任,支持和监督学生学术研究工作的开展,项目教练与学术导师协商后,在整个博士生教育阶段为新制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和通用技能培养提供支持。具体来说,学术导师的职责是就研究的性质和预期目标、研究项目的计划、文献和资料来源、课程学习、必要的方法论、范式问题等对学生进行指导;通过定期的导师指导和研讨会与学生经常联系和开展讨论;当学生有需要时,能及时约见或安排其他导师约见学生,提供建议和帮助;对学生的论文研究给予详细的建议,使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学位论文;在合理的时间内对学生的论文研究提出建设性评论;根据学校规定,定期召开导师会议,组织学生在讨论会或导师会议上汇报学习和研究情况;通过年度汇报,发现学生论文的问题与不足;为学生提供指导,使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对学生其他方面的发展提供建议与支持。项目教练的职责是鼓励学生在整个博士生教育阶段审查和反思自己的进步与个人发展;对学生提出的所有问题给予帮助,在研究过程中对学生的个人能力发展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帮助学生确定学习需求和探索解决方案;帮助学生理解新制博士生教育的独特之处,鼓励学生与学术导师开展建设性的合作,确定开展某一研究所需要的学习要求。[9]
四、思考与启示
人大劳动人事学院劳动经济学专业2018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
“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说明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18年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新闻学院、信息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理学院化学系、劳动人事学院的劳动经济学专业、统计学院、数学科学研究院、理学院物理系、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开展博士生招考制度的“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改革工作。
报考上述学院和专业的所有博士生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综合考试)阶段,复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报考上述学院的考生均须按《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完成报名、复试、体检、录取等相关工作程序。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附件中各学院的工作方案,各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由相应学院负责解释。
特此说明。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考制度“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方案》,外国语学院自2017年起,博士生招考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选拔模式。为保证2018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生源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考制度“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方案》,劳动人事学院劳动经济学博士点自2016年起,博士生招考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选拔模式。为保证2018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生源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劳动经济学专业的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三、组织管理
成立劳动经济学专业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专业“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和筛选及整体组织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劳动经济学专业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的考生均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进行网上确认。报考条件、报考类别、报名时间、确认信息时间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须于2018年3月15日前提交,过期不再接收。
申请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共计11项,提交至求是楼348室)
a.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包括封面和封底);
b.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c.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注:需要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d.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e.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职)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专家推荐书必须用信封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处签名。未密封、未签名的专家推荐书,一律无效。);
f.学术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1500字;
g.研究计划:攻读博士生学习期间研究构想,不少于4000字;
h.科研成果复印件:包括已经发表的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3件。(往届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论文,应届生须提交硕士毕业论文的研究设计);
i.其他表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学习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j.身份证或学生证(应届生)。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lhradmit@ruc.edu.cn )
a.上述11项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b.《劳动经济学考试情况汇总表》(请见附件)
考生提交的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如有不真实的,取消复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
由劳动经济学专业招生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以往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4、复试考核
(1)复试名单将于4月中旬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时间一般为4月中旬
(3)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内容为外语水平(100分)、专业水平(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加总,为考生总成绩。
笔试为闭卷考核,总分150分,其中专业外语50分、专业水平100分(含专业知识、研究设计、研究方法等)。
面试考核总分1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50分、综合素质部分(含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100分。
(4)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政治经济学和劳动经济学),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政治经济学和劳动经济学)及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
5、确定录取
本专业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根据加权成绩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校研招网予以公示。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联系人:周老师
邮编:100872 电话:010-62515531
一、环境法博士生培养之特点
在高等教育体系中,针对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都具有不同的培养要求。比如本科生的阶段,应当主要强调对其综合素质的培养;在硕士生的阶段,应当更注重对学生的专业教育;在博士生的阶段,学生一般为有志于从事科研工作的群体,除了需要继续加强专业教育外,培养其学术科研能力是最主要的目标。
环境法学作为新兴的法学二级学科,其博士生培养相对于法学本科生、硕士生的培养,也具有以上特点。除此之外,它还具有明显的“实践导向”性 ——必须紧密结合实践,以“环境问题的解决”作为研究目的。因此环境法博士的培养,要兼顾“理论”与“实践”。这就决定了环境法学博士点在制定培养方案时,必须立足于自身的特点。
我国环境法博士生培养已有二十年,但整体效果仍不理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历次全国法学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均排第一,是国内较早设立环境法博士点的法学院系,因此通过对其培养方案进行考察、反思,将有利于提供普遍性的借鉴。
二、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培养方案之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每个招生年度都会出台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方案,笔者在2010年9月入学时,也收到了学院教务下发的《法学院2010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内含环境法的具体方案)。这一培养方案与笔者入学前、后年的方案相比,在细节上或有区别,但大体保持了稳定。
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内容共分十一项,它们分别是:适用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及主要培养环节学习进度要求;知识结构和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资格考试;学术讲座、社会实践;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科学研究和学术:学位论文工作及要求。这十一项中,除了“适用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学习年限”等目标性、概括性规定外,其余项分别以强制、非强制要求两种方式,对环境法博士生的课内、课外培养进行了规定。
根据以上培养方案的规定,一个已正式被中国人民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一般来说需要在3年内完成所规定的学业任务—— 其中第一学年需要完成所有的课程学习:第二学年之初,在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后,教研室会组织论文开题,之后博士生即进入毕业论文的具体写作过程;第三学年的第一个学期末,环境法教研室将组织博士论文的“预答辩”工作,博士生将根据“预答辩”中老师所指出的问题,继续完善博士论文,并预备第二学期5月份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如顺利通过答辩,则将获授博士学位。
上述3学年的安排可谓紧凑。在此期间,一个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除了必须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外,还应当修满包括公共课、方法课、专业课、选修课等在内的23个课程学分并通过考核,应当在学校承认的期刊杂志上发表至少2篇的学术论文,并应当通过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无法满足这些要求的,将无法顺利毕业。除了这些强制性规定外,环境法的博士生还可以进行许多自主学习安排,比如积极争取国外联合培养机会、参与导师主持的研究课题、自主申请学校研究课题、努力发表更多学术论文,等等。
由于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方案区分课内、课外,区分强制、非强制,因此博士生的最终培养质量,一方面固然与培养方案有莫大关联,另一方面也与博士生在培养方案“管辖”之外的个人能动性密切相关。
三、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培养方案之评价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目标,是使博士生“掌握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掌握本学科领域全面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可以说,这一目标囊括了政治、道德、专业素养等全面的要求。虽然尚难看出这一目标是否能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跻身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的自身定位相符,但可否实现这一目标,却是对培养方案进行评价的首要依据。
从整个培养方案的具体设计来看,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方案形式和程序均规范、完整,对于3年的学习期而言,它强制要求的任务量适中,而培养内容也体现了较高的针对性,比如要求完成的23个课程学分中,环境法方法论、法学方法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文献研读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前沿问题研究、能源法等专业课程占据了绝大部分,因此在课堂教学上给专门教授环境法专业知识提供了较大空间,体现了将培养重点集中于环境法的“专业性”要求。如果能严格按照该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任务,那么中国人民大学的环境法博士生基本上都能达到上述培养目标。
但结合自身的学习经验,笔者认为目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方案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仍未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作为在教育部2004、2009年两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均排第一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应是“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的,但是从培养方案本身,尚难看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环境法博士生培养是“高标准、严要求”的。比如除了通过论文答辩外,博士生只需要修满学分、发表2篇论文、通过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即可顺利毕业,这相对于更为“高标准、严要求”的兄弟院校,可能还是宽松的。
2.专业课程设计有待优化。目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的博士生必修的专业课程包括环境法方法论、环境法学主文献研读、环境法学前沿、法学方法论、法学前沿等,它们涵盖了方法、文献、前沿课几大类,因此结构安排基本合理。但是目前这些课程的功效并不明显,比如其中的方法课,由学院开设的“法学方法论”主要由本院各学科教授进行“讲座”式大课教学,而“环境法方法论”的授课体系也尚未成熟,博士生其实很难从这些课中领会一套明晰、行之有效的研究 “方法”;此外专业文献课对基础、经典文献的重视程度仍然不足,其实不利于扎实学科基础。因此,为了提高培养针对性,有必要优化课程设计。
3.“教学相长”的格局仍未形成。目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专业承担教学任务的主要有三位老师,其中两位博导、一位硕导。虽然教师人数少,但却需要同时为本科、硕士、博士生开课,此外还必须指导学生论文等等,可谓任务繁重。但是如果教学任务过于繁重,确实不利于老师们更游刃有余地安排教学、科研工作,也不利于学生们更好地从老师长年的科研沉淀中充分汲取知识精华。因此确实有必要减轻教师负担、提高学生学习质量,实现“教学相长”。
4.培养及考核机制仍流于形式。目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博士生培养进行强制要求并直接干预的有三个事项——修满课程学分、通过候选人资格考试、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其实鲜有学生因未修满学分、未通过资格考试而无法毕业,因此这两个机制恐有“流于形式”之嫌。较有实质意义的考核机制其实是论文答辩,但由于论文答辩已到培养“末端”环节,万一学生无法顺利通过答辩,那么学院即便想再加大培养力度,也已经有些“于事无补”。因此如果学生培养质量不佳,那么培养及考核机制流于形式可能也是部分原因。
5.自主学习的引导机制仍然不足。高质量的博士生培养,固然与教师的课堂教学,以及学校、学院的考核机制密不可分,但在3年时间里,毕竟仍然主要依靠学生的自主学习。学生的自主学习,一方面与每个学生的自觉性有关,但另一方面也与学习氛围有关系。目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方案中,在强制考核机制之外,对于如何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引导学生们“勤学、好学”的良好学风的生成,其实关注不够。这必然直接影响大环境中学生们的求学状态以及最终的培养质量。
以上问题如不解决,固然可能无碍于方案“目标”之实现,也无碍于博士生们顺利毕业,但如果要提高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就必然还有许多方面需要改进。
四、如何完善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培养方案?
为了提高博士生培养水平,近来中国人民大学已经开始着手进行改革,比如限制招生人数、限制在职人数、更注重考生综合科研能力等。相信这些举措将在不同程度上提高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但是为了更具针对性地应对分析指出的问题,笔者认为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在完善培养形式的同时更注重培养质量。目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除了仍未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外,更在一些重要培养及考核机制上“流于形式”。因此,形式规范固然需要继续坚持,但在此前提下,仍然需要注重培养品质。真正高质量的博士生培养,可能并非在于是否修满学分、是否通过候选人资格考试、是否记诵了更多知识点,而主要在于是否开拓了知识广度和深度、是否在学风做派上更为严谨和扎实、是否提高了独立思考和科研的能力,如果答案为“否”,那么就无异于是在“低水平重复”前阶段教育。因此,在继续完善培养形式的同时,应当更为注重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2.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学习更好地结合。针对目前课程方案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当改革目前法学院内的“讲座式”大课教学(尤其是方法课),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其分为小班,由多位较为固定老师分班讲授,再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授课班级;此外环境法各专业课也可以继续优化,方法课的授课体系应当更为成熟,并真正能够将老师们多年的科研经验传授给博士生,此外环境法主文献课应注重基础、经典文献的研读,着力于提高学生的“读书能力”以及 “分析、利用材料”的能力,而非仅仅开阔视野。除了课堂教学外,还可以考虑在专业内、兄弟院校之间开展“环境法博士生沙龙”等活动,努力培育优良学风以带动博士生的学习质量。
3.减轻教师负担,提高学生科研参与度。从各方面考虑,如果要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就有必要考虑减轻教师负担。由于笔者硕士阶段也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专业,因此发现博士生与硕士生,甚至与本科生的课程之间多有交叉,因此对于一些较为灵活的课程,比如热点前沿课,其实可以面向不同学生群体统一开设,在强调博士生主导、主动的前提下,一个班里既可以有博士生,也可以有硕士、本科生,思维灵活的本科生、具有专业基础的硕士生、需要追求精专的博士生之间,完全可以互动、互助,也可以避免因为授课重叠而给教师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但是除了前沿课之外,基础理论课、文献课等“精专”课程,仍然应当坚持博士小班授课,在这些课程中,要强调博士生的参与程度,比如要求开展专题研讨、专题演讲等等。如此,才可以使“教、学”都更精炼、更分层次、更灵活。
五、结语——关于完善环境法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启示
以上对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培养方案所做的评介,难免不全面、不深入。但是该方案存在的优缺点,能折射出当前我国环境法博士生培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唯有继续立足于环境法学科的特性,继续在各环境法博士点培养方案中贯彻质量要求、促进课堂与课外的结合、促进“教”与“学”的良好互动,方可从整体上提高我国环境法博士培养的质量。
1998—2001年在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学习期间,参加北京青少年科技俱乐部活动,师从北京大学李毅教授进行科研实践活动。200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并于2010年在国家生命科学中心获得生物化学及分子生物学博士学位后,继续在国家生命科学中心进行博士后工作。2012年4月赴美继续进行科研工作。迄今已在《细胞》《自然》《科学》等国际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
日韦
1999—200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学习期间,参加俱乐部活动,师从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昌增益教授。2001年曾获全国生物和环境科学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前身)一等奖和英特尔少年英才奖。2006年从清华大学毕业后,在美国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王思远
2000—2003年在北京四中学习期间参加俱乐部活动,师从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黄力研究员进行科研实践活动。2002年曾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称号。2007年在北京大学物理系毕业后,进入美国普利斯顿大学物理系攻读博士学位,并以优异的成绩提前1年毕业。博士毕业论文获得了3个教授的高度评价。2011年起在美国哈佛大学生物系工作。
孟 奂
从小就非常喜欢天文,2000—2003 在北京市第80中学学习期间,师从北京天文馆朱进馆长参加科研实践活动,曾作为首位参加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地球与空间科学学科竞赛的中国学生获得三等奖。他从2002年还是高中学生的时候就开始在国际流星组织的学术季刊发表专业论文。2006年从北京大学天文学系毕业后,于2008年赴美国亚利桑那大学行星科学系攻读博士学位。
杨 远
2003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时参加俱乐部活动,师从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温刚研究员。2003年进入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学习,2007年赴美国斯坦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攻读博士学位。
李 京
2001—2004年就读于北京四中期间参加俱乐部活动,师从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昌增益教授进行科研实践活动。2000年中国科协第1次组织中国青少年参加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他是当年赴美参赛的学生之一。2001年曾获“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等奖。2001年进入北京大学健康科学中心学习医药科学,2006年进入德国慕尼黑大学马克思.普朗克国际生命科学研究所学习,于2011年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在慕尼黑科技大学进行博士后工作。
关键词: 国际供应链;风险因素;评价指标;贸易式进入模式
中图分类号: F251 文献标识码: A
一、供应链运作参考模型
供应链运作参考模型(简称SCOR模型)是美国供应链协会(SCO)开发设计并推行的一种专门用于供应链描述与设计的工具,其将具体作业与性能衡量指标相结合,定量分析整个供应链的运作性能,提供了供应链评价及快速确定改进机会的工具,最佳表现及其特征描述提供了一系列可供参照的目标,也可作为供应链风险识别的工具。
二、基于SCOR模型的供应链风险识别
利用SCOR模型把整个供应链的结构、组成、地理分布、处理流程清晰地描述出来,供应链运行的统计资料和对供应链预期达到指标的预测,达不到预定指标的可能性即为风险,影响实现预定指标的因素即为风险因素,指标比较差的环节即为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
三、影响国际供应链运作的重要因素
1.因子分析概念
因子分析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识别隐藏在大量可观测变量中的少数几个潜在的、观测不到的因子,探求观测数据中的基本结构,并用少数几个潜在变量来表示基本的数据结构,这些潜在的综合变量被称为因子,能够反映原来众多的观测变量所代表的主要信息,并解释这些观测变量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2.运用因子分析方法对影响国际供应链运作重要因素的评价
分析上表,影响国际供应链运作包括作业质量指标、成本指标、可获得性指标、服务响应能力指标等几个方面。
四、基于SCOR模型的贸易式模式国际供应链风险评价指标研究
SCOR模型将具体作业与性能衡量指标相结合,定量分析整个供应链的运作性能,本文从国际供应链运作角度,确定国际供应链执行过程流程图,把国际供应链标准配置的所有活动标在以地图为背景的图上,用于分析不同地区地理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等差异对国际供应链风险因素的影响,结合运用因子分析方法对影响国际供应链运作重要因素的评价,对贸易式模式国际供应链风险评价指标进行分析研究。
借助SCOR模型的贸易式进入模式国际供应链风险评价指标分析,在进行国际供应链运作时对其相关因素造成的风险进行防范,达到权衡风险与成本、风险与效率的目的。
作者单位:庞燕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汪洪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存禄,黄培清.供应链风险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27-36.
[2]苏琦.国际贸易,市场风险,要素流动与跨国公司[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45-55.
[3]许晖.国际企业风险管理[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