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30 17:42:0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柜员工作意见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完成区伊洛大道绿化工程、伊洛大道高架桥预留地绿化工程、开拓大道绿化工程、希望路绿化工程、洛偃快速通道绿化工程、吉庆路绿化工程、玉泉街绿化工程、孔明街绿化工程、高铁大道绿化工程、协和路绿化工程;完成新区核心区牡丹大道绿化工程、开元大道二广高速东三角地绿化工程、开元大道二广高速东污水处理厂外绿化工程、开元大道二广高速出口东西两侧绿化工程、龙门大道绿化工程、牡丹大道二期(伊尹大道—希真街)绿化工程、伊尹大道(滨河路—开元大道)绿化工程;完成公园二期(希望桥—二广高速)建设工程、区中央轴带(伊河段)建设工程。上述工程完工后,新区的生态环境和景观面貌将会得到较大的提升。
二、稳步推进所属事业单位改制工作
进一步完善局属12家模拟市场化管理单位的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各项改革内容的落实,坚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和改制工作,进一步理顺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
三、抓好行政审批和绿化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凡属于管理范围内的审批事项,承诺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办结。提高执行力,对企业和其他纳税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请办事项,要热情、主动地做好服务。要继续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传统,在保护绿化成果的同时,注重维护园林系统的良好形象。在绿化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当中,力争做到零投诉、零复议。继续推行政务公开,确保园林绿化工作的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上述工作,为我市产业集聚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一、总体思路
根据宏观环境走向,结合城工实际,我们提出年城市工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全会精神,紧扣全县“双轮驱动”战略,以“两突出、两提升”(突出项目推进、突出结构调整,提升资源优化配置效能、提升企业应对市场能力)为抓手,主攻重大项目、经济运行、结构调整、资源重组和环境保障五大重点,努力实现城市工业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取得新的发展,为完成“十一五”计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1.主要经济指标:年实现工业增加值5.64亿元,同比增长22%;销售收入25亿元%;同比增长26%;利税1.9亿元,同比增长20%;利润1.2亿元,同比增长18%。
2.项目推进:全年实施千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6个,其中超亿元项目2个,超5000万元项目4个,完成技改投入6亿元。
3.结构调整:抓20个支柱产品,形成主导产品群;抓10大系列延伸,创造集聚效应;抓新型产业和产品开发,新上油田机械、节灯能具和高新技术产品10个。
4.资源重组:完成8个企业搬迁重组,资源整合;招商引资置换产权,10个企业的产权结构得到改善;重组管理资源,企业营运效能得到综合提升。
5.外向开拓:新办外商独资或合资项目2个,当年引进外资500万美元;以系统企业和“一区三园”为载体,组织外资合作“攻坚战”;外贸、外经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实现自营出口1200万美元。
6.改革改制、科技创新、品牌创塑、安全生产、服务企业、环境建设等见各类工作意见。
三、重点抓手
第一,紧抓项目招商,建好新年发展载体。全力主攻重大战略型项目、外资合作项目、资源重组项目,力推城市工业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工作新突破。全年完成技改投入6亿元,引进外资500万美元,实施重点项目16个。要坚持工业项目为主,突破三产服务业项目。在重抓纺织、机械、化工三大主导产业实施重点工业项目的同时,充分利用三产服务业的资源招商引资,新上项目。重点抓好中捷市场重组和工具厂搬迁改造等项目,力求在三产服务业项目上取得新的突破。要坚持规模企业为主,突破成长型企业新上项目。在全力服务东华紧密纺项目、剑牌公司电子节能系统项目的同时,积极鼓励支持成长型企业加快投入,实施扩能。重点抓好旭源节能灯管材、森光公司大型工程轮胎、冠华公司箱包生产线等项目,培植新的规模骨干企业。要坚持列统企业做大做强,突破企业存量资产招商。在抓好全系统20多家列统企业技改扩能、项目推进、做大做强的同时,通过分立、收购、重组等多种办法大力度招商引资,激活存量资产,实现以存量引增量、以增量活存量。年计划新开工存量招商项目6个,总投资4亿元。
第二,重抓经济运行,推动持续较快增长。一要强化生产组织。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多元筹措各种生产要素,保证优势产品优先吃饱,市场订单足的产品产能打足,效益好的产品增收增效。精细棉纱、高档面料、三唑农药、新型机械、工程轮胎、汽车配件、压延薄膜、特色烟花等支柱产品,都要精心组织好全年的市场、要素和生产,保证总量和增幅。二要抓好营运管理。加大成本效益管理力度,通过节能降耗、保持精置库存、降低应付款项和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化解利润危机,增加税收份额。三要保证市场销售。抓住旺销产品大力组织多产多销,对一些市场畅销的微亏产品,仍然要打足工时,要从提高产量、保市场份额、摊消固定成本和提高员工收入留住人等多方面考虑继续满负荷运行。四要释放项目效能。对新上项目要快速投产达效,以新的增长点增加产出,保证发展势头。
二是科学规划,做好日常监测与防控。监测站点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候鸟等野生动物观察点、巡查路线和监测样地,加强对重要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和鸟类主要繁殖地、停歇地、迁徙走廊带及相关环节的疫情监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要求,严密监测本区域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动态,每天按时上报监测信息。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养殖野生动物的疫病防范工作。各监测点定期对本地野生动物特别是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检查,指导其做好卫生防范及消毒处理工作,防范可能出现的疫情,保障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安全。同时,结合当前小反刍兽疫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强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经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监测防控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营利用监管,发现非法来源于、青海、新疆、四川等省区的偶蹄类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时,积极会同工商、卫生防疫、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进行跟踪调查,并严格按规定处理。
四是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力量对本地区的市场、宾馆、酒楼、养殖场等野生动物经营、运输、养殖场所及经常发生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打击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走私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典型的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及涉违法犯罪案件处置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深入推进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县卫计局制定了《莒南县平安医院创建暨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县卫计局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医疗机构也成立了“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切实提高对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2020年全县公安机关因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共出动警力12次,医闹案件0起。
(二)加强医院内部安全环境建设,提高医院安全防范能力。
一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医院医技系统建设。在医院出入口和主要通道及重点科室、窗口和部位均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进行24小时监控并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发生突发案件时能第一时间掌握总体情况并及时作出处理。
二是建立治安保卫队伍,加强医院人防系统建设。医院内部设立保卫科,配备数名专职保卫人员和保安员,保卫人员实施24小时值班守护制度,定时和随时巡查医院出入口、停车场、门(急)诊、住院部、候诊区和缴费区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并做好巡查记录。
三是加大安全防护设施投入,加强医院物防系统建设。医院共设立警务室4处,在门诊、病区等重点部位安装了一键式报警系统,做到有警情触发“一键式”报警装置传至保卫科控制室,值班人员立即到达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现场情况。
四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医疗机构制定了符合单位实际的医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对医院保卫人员和保安员开展安全防范系统操作和应急处置相关的培训,同时定期组织单位员工开展医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高医院应急处置能力。
(三)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和调解制度,加强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建设。
一是组织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全国、山东省医师协会组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专题培训,培训160人次。
二是加强源头预防,完善投诉管理。我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立专门的投诉科,由专职人员负责接待患者的投诉,保证第一时间受理投诉,疏导理顺患者情绪,从源头上妥善化解医患矛盾。
三是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我局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并设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室,聘用3名专职调解员,主要负责隐患纠纷的调解工作。2020年全年调解医患纠纷11起,调解成功率100%。及时签署医疗责任保险。
四是建立医疗责任险,完善人民调解机制。积极引导医疗机构转变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开展基于医疗保险的医患纠纷第三方管理试点,充分利用保险等手段,化解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疗执业环境。我县各级医疗机构共计19家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医疗责任保险,落实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五是按时进行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护士注册等工作,并将信息联网公开。积极做好质量管理,督导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做到工作常态化,查找问题及时反馈。
(四)加强正面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通过门诊楼大厅显示屏、院内公示栏、院内工作群
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职工依法行医、依规行医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以病人为中心”,开展优质服务,提升患者就医感
受。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医疗护理质量考核等活动,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考量服务水准,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是按时上报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工作报表。
校园文化是学校自身形成和发展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在学校教育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是学校综合办学水平的重要体现,更是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的内在需要。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以建设优美的校园环境为基础,以建设优良的教风、学风、校风为重点,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以构建体现传承与创新的校园文化精神为取向,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努力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学校个性的校园文化体系,使师生在良好的校园人文、自然环境中陶冶感染,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3—5年努力,提升我市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整体水平。推动全市中小学逐步形成彰显个性魅力和办学特点的校园文化体系,校风、教风、学风焕发新的面貌气象,校园文化活动进一步繁荣发展。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完备、校园环境优美、书香氛围浓郁、文化底蕴厚重、规章制度完善、师生关系融洽、教学质量优异的学校群体。逐步形成具有各自特色的学校管理文化、教师文化和学生文化,初步彰显教育品牌特色。
三、工作重点
推进校园文化建设重点包括物质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和行为文化建设等四个方面。
物质文化建设。指校园硬件建设、环境建筑、校园的硬化、绿化、美化及办学条件和文化活动阵地设施等。
制度文化建设。指学校机构设置、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文明公约等。
精神文化建设。指办学指导思想,校风、教风、学风的培养,校训、校歌、校徽等载体设计,学校人际关系等。
行为文化建设。指校园文化活动,包括校园文化团队建设、学校典礼、提升学生人文道德素养的各类文化活动、文化刊物等。
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挖掘校园文化内涵,拓展校园文化外延,建立起符合各自实际的校园文化体系,凸现一校一品的特色校园文化。
四、建设内容
(一)营造优美校园环境。科学规划校园硬件环境建设,完成学校总体规划、美化校园环境建设,从硬化、绿化、美化入手整治校容校貌,精心设计,让校园的一景一物都起到教育作用。各学校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三化”规划方案,并纳入学校总体规划,打造洁净的校园环境,提升学校的外部形象。
(二)完善校园制度建设。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既是广大师生的行为准则,又是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各校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完善学校章程、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安全卫生管理、仪器设备管理、校产管理、图书管理、体育活动管理、校内外活动管理等制度,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三)加强学校精神宣传。校园精神文化建设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是育人目标的高度概括,体现着校园文化的方向和实质,主要突出表现在校风建设、教风建设、学风建设上。
1.校风建设。校风是校魂,校风体现形式上主要表现在校训、校歌、校徽和校旗上。要根据本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提炼先进的科学的符合学校实际的办学思想、理念和校训,设计和运用好本校的校徽、校歌、校旗等,让师生耳濡目染,受到熏陶和激励。同时,还可通过建立校史陈列室、荣誉室,举办校史展览、校庆活动等,增强师生对校史、校风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从而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建设具有特色的校风。
2.教风建设。抓好教风建设,在教师中树立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开拓进取的教风。
3.学风建设。注意学风养成教育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和训练。培养学生勤学好问、严谨治学、尊师重教、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等良好学风。
各校应将本校的校风、教风、学风予以最精炼的归纳,彰显在醒目位置,并不断向学生解读其内涵,激励学生努力实践。
(四)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校园文化活动是校园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各校应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寓教育于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让学生在活动中求真、求知、求乐。
1.积极开展主题活动。各校要从实际出发,利用“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庆日,“九一八”、“一二九”等重要纪念日,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开展重温“五讲四美三热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红歌大家唱”活动,组织学生学唱百首爱国主义歌曲,组织歌唱比赛;要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班会、队会、团会,举行各种庆祝、纪念活动和必要的仪式,引导学生弘扬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素养。
2.创新活动载体。各校要结合实际创设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学生阅读、书法、文艺、体育等各种健康有益的课外文化活动,举办各种知识竞赛、演讲会、书画比赛、文艺汇演、体育竞赛等,活跃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对学生实施审美教育,陶冶情操。
3.创建校园文化活动阵地。各校要因地制宜创办好校园文化刊物,建设好校园网络,通过多种途径为师生提供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使学生随时随地受到感染和熏陶,提升学校文化品位。鼓励组建校园文化团队,培养优秀校园文化建设骨干力量。适时开展优秀校园文化活动阵地评选。
4.充分发挥本土文化育人的功能。要结合实际,深入挖掘本地人文、历史、乡土、地理等资源,为校园文化建设充实内容,开拓空间。
五、加强领导
(一)认真部署。各校要围绕各自校园文化建设的主题和特色,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并报送校园文化建设规划,采取多种形式,部署落实。
(二)突出特色。各校要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品牌,要在全面开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找准能体现本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主题,如:书香校园、绿色校园、书法校园、艺术校园、科技校园等。
全市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十二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合政〔2011〕185号)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立足“全域”,坚持安全发展,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全面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发展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迈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总体要求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综治办、市教育局负责市管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并负责考评认定。县(市、区)综治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并负责考评认定县级“平安校园”或推荐申报市级“平安校园”。设在县(市)市管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由市综治办、市教育局负责,县(市)综治办、教育主管部门协助。学校是平安校园建设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重预防”的总体要求,广泛动员,全面建设,动态管理,使广大学校树立平安理念,建设平安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目标是:自本意见实施起五年内,全市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和城区(含县城)小学、幼儿园95%以上达到平安校园标准,其他学校50%以上达到平安校园标准。设立不满一年的学校不列入考评认定范围。
三、建设标准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市消防条例》等规定,平安校园建设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一)基本设施
1.学校围墙、大门、校舍、厕所、场地、设施设备、器材用具、实验药品无安全隐患。
2.教学区、生活区(宿舍区)、运动区等功能区划分合理,有效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教学、生活区域。
3.重要部位物防、技防措施布点充足、功能完好。
(二)日常管理
4.安全管理领导分工明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落实到位。
5.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到位,自身无安全隐患,持械上岗。
6.防御性器械和相关实用性物品配备到位。
7.治安保卫人员值守巡查规范,对外来人员验证登记严格,值班记录保存完整。
8.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到位。
9.体育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和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到位。
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齐全、实用、有效。
11.学校及时、全面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
12.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全面,安全隐患整治积极、有效。
13.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报告主动、及时,处置积极、妥善。
(三)安全教育
14.日常安全教育频度合理、载体有效、内容适当。
15.师生员工基本掌握治安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等安全法律法规常识。
16.校内紧急疏散标志数量充足、布点合理。
17.全体学生逃生演练定期开展。
(四)交通安全
18.校园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通行安全提示标志。
19.校内车辆停放、行驶有序,不影响教学,不妨碍通行,不构成隐患。
20.动态开展行走、骑车、乘车交通安全教育。
21.校车和教职工班车使用符合规定、日常检查到位,驾驶人资格合格、日常管理严格,无行车事故。校车跟车照管人员配备到位、履职规范。
(五)消防安全
22.人员密集场所杜绝用电用火隐患。
23.校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全天候保持畅通。
24.校内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
25.校内消防警示标语充足、醒目。
26.动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六)公共卫生安全
27.专兼职医务人员或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到位。
28.卫生防疫(保健)及应急措施有效,常用普通器材药品常备、有效。
29.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
30.食堂饭菜留验方法正确、品种齐全。
31.食品购买渠道合法,坚持索证索票。
(七)预防溺水
32.在事故易发季节,全面、扎实开展预防溺水教育。
33.在学校周边水域,设置足够的警示标语、标牌。
34.积极与村(居)民委员会及住户联系,联合开展预防溺水教育。
(八)预防拥挤踩踏
35.在事故易发时段,安排足够人员值守、巡查、疏导。
36.在事故易发部位,张贴警示标语,楼梯设置提示靠右上下的标线或图案。
(九)校园周边环境
37.学校门前路段交通标志标线明显,大门附近无摊点和杂物。
38.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室。
39.校园周边无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现象。
40.学校与周边单位、政法部门建立安全共建机制,联系密切。
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既是考评认定的标准,也是日常安全检查的标准。
四、考评认定
(一)主体和程序
平安校园建设的考评认定是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和安全管理状况的检查和认定环节。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定期联合开展考评认定,达到平安校园标准的,认定为“平安校园”并颁发牌匾;存在问题、达不到平安校园标准的,书面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标准和方式
市级“平安校园”的考评认定执行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制定的考评认定标准及赋分细则。考评认定人员以实地考查为主,查看有关材料,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照考评认定标准赋分。申报学校得分在总分值90%以上的方可认定为市级“平安校园”。部分赋分项目与申报学校无关的,实行折算法计算得分。县级“平安校园”的考评认定标准及合格分值由县(市)、区(开发区)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自定。
(三)数量和进度
“平安校园”考评认定不设数量限制,但是要分年度安排达标计划,兼顾复评,做到有序发展,避免大起大落。设在县(市)的学校申报市级“平安校园”时,应当经过所在县(市)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推荐。
五、管理措施
(一)鉴于安全管理动态性强,对“平安校园”实行管理期制度,每个管理期为三年。管理期届满前,由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复评(复评标准、程序与初评相同),保持平安校园状态的,发文予以确认。2011年底前认定的各级“平安校园”,自本意见实施起三年内分批开展复评;逾期未复评并确认的,不再保留“平安校园”称号。
日常安全检查和复评中发现“平安校园”安全管理滑坡、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平安校园”称号并摘牌。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必要时得责成县(市)综治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取消县级“平安校园”称号。
(二)学校和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区域在最近两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平安校园”:
1.发生安全事故致人死亡、重伤或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不能完全排除校方责任的;
2.师生员工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
3.师生员工参加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发生其他安全稳定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任何时候发现已经认定的“平安校园”有上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平安校园”称号并摘牌。
(三)有关部门在学校示范性荣誉称号的推荐、评选和学校评奖评优的推荐、审批时,应当严格考查学校的安全管理状况。本意见实施后,“平安校园”称号作为学校新申报同级综合性荣誉(不含行业性、专题性、专项性荣誉)的前置条件。
近年来,我市各地全面贯彻国家《森林防火条列》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认真落实各项防扑火措施,在遭受连续多年干旱,防火气候十分不利,防火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畜伤亡事故,火灾次数和损失呈下降趋势。但是,随着全市收缩转移战略的实施,森林草原防护面积的扩大和林草可燃物的超标,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为进一步加强防扑火工作,减少火灾发生,维护生态安全、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努力提升防扑火工作管理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防火组织机构。各旗县市区、苏木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建立健全防火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重点火险区要保证嘎查村有防火组织。县级防火指挥部要设一名专职指挥,苏木镇、重点火险区嘎查村要有一名副职负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形成自上而下精干、高效、协调一致的防火组织指挥体系。要加强县级防火信息中心建设,完善功能,建设现代化平台,为防扑火指挥提供保障。
(二)加强防扑火队伍建设。各旗县市区及苏木镇级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农牧场、自然保护区、旅游区以及铁路和其它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都要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组织专业、半专业、群众义务扑火队伍,重点火险区苏木镇、国有农牧林场至少要组建一支“521”特快扑火队伍。已经组建扑火队伍的地区,要根据实际需要,充实力量,优化装备,强化培训和实战演练,全面提高快速反应和综合作战能力。尚未组建扑火队伍的地区,要尽快组建。各类防扑火队伍必须接受当地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其机构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二、强化防火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三)落实防火宣传教育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防火宣传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防火宣传工作。要认真做好宣传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层层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做到单位负责职工,学校负责学生,街道负责居民,村委会负责村民,车站、旅客列车、公路客车、旅店负责旅客的防火宣传教育。防火宣传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
(四)加强防火宣传基础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严格程序,构建和完善市县乡村宣传体系,要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宣传工作,明确任务目标,抓好落实。各地区要切实加大力度,强化防火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林牧区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行政区域交界处、交通要道、矿区、苏木镇、嘎查村出入口等关键地段,设立永久性的防火宣传碑(牌)或其它宣传设施。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活动。在防火期内,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发表森林草原防火专题讲话。电视台、广播电台、地方性主要报刊都要在固定时段或固定版面增设森林草原防火公益性宣传教育栏目。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播放录音、录像、组织防火文艺宣传队、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悬挂防火警示旗、刷写标语口号等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三、加大防火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六)建立稳定的防火长效投入机制。按照森林草原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各旗县市区要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为防火工作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要充分利用公益林管理站等有利条件,做到管护站即是防火站,护林员也是防扑火队员,并通过公益林防火补助资金,逐步为护林员配齐防扑火装备,提高作战能力。要加强防扑火资金的使用管理、审计监督和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确保国家和地方投入的防火资金足额到位,发挥作用。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防扑火费用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探索火灾的有偿防控和救助模式,逐步建立起森林草原防火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
(七)狠抓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凡新造林地,都要按标准配套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在林牧区建设的各类工程设施,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做到防火隔离带建设与造林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科学规划和设计防火隔离带,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按时完成开设任务,切实形成有效的防扑火阻隔系统。要注重城镇、林场、村屯等周边防火隔离带建设,避免家火上山、野火进村,火烧连营,全面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八)积极推进扑火装备和物资储备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扑火队伍装备配置,配备风力灭火机、2号扑火工具,通讯设备、GPS定位仪、运输车辆等必要的设备,“521”特快扑火队必须配备2台风力灭火机,1辆运兵车,5把2号工具,1部GPS定位仪和一部通讯工具。要逐步增加大型消防设备,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演练,提高扑火队员熟练使用装备的能力。各地要采取措施,建设好物资储备库,储备数量足够的防扑火物资,为防扑火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四、规范野外火源管理,从根本上减少火灾的发生
(九)适时防火期公告。在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时期,各地要及时进入防火期,最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危险时期,各地要立即进入防火管制期。各级人民政府要适时进入防火期公告和防火令。我市规定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1月15日为防火期,4月1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防火期。根据实际情况,各地可提前进入或推迟结束防火期和期。
(十)强化预测预报和了望监测。进入防火期,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短期和中长期火险天气预报和火险等级预报,防火部门要依据预报制定火险趋势分析报告,要充分运用了望台、望火楼、地面巡护,检查外站、闭路监控系统等多种手段,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的火情监测,遇有火情,要及时上报,确保妥善处置。各级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对于卫星发现的热点信息,必须立即组织核查,在接到热点信息1个小时内将核查情况反馈到自治区防火办。
(十一)严格规范用火行为。要制定和完善火源管理制度,依法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用火行为。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确需进入的,要严格按照审批制度,向旗县以上防指申请办理防火通行证,野外用火许可证,并由批准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各防火检查站要配备专业人员,对过往车辆和行人进行严格检查,经批准进入防火区域作业和生产用火的单位、个人,要签订保证书,交纳保证金,自行配备扑火工具,指定专业人负责,严密防范。
(十二)突出抓好防范重点。对生态工程区、自然保护区、封禁保护区等关键部位和“清明”、“五一”、“国庆”节等关键时段必须增岗加哨,重兵投入,严防死守,要认真组织开展“三查”、“三清”活动,“三查”即查对火源管理工作是否做出明确安排部署;查火源管理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查火险隐患、漏洞和火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三清”即清山、清沟、清河套,对擅自进入和经批准进入,但违反防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清理。对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上坟烧纸是我市引发火灾的一个重要原因,各地要大力提倡文明安全的祭奠方式,要严格按照“入口查,山上查,全面管、处理严”的火源管理办法,依法加强火源管理。
五、科学制定扑火预案,切实增强安全扑火能力
(十三)修订完善火灾扑救预案。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各级扑火预案,重点火险区要制定嘎查村级预案,市和重点旗县还应制定《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依据新的形势、新的情况,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以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预案要求必须做到四落实:落实交通工具,保持状态良好,统一调度;落实扑火队伍,防火期,地方各类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集中待命,强化实战演练,武警森林部队靠前布防,保证85%以上兵力在一线执勤,遇有火情迅速出击,就近扑救;落实扑火机具,购置、补充、维修和保养好扑火机具,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落实后勤保障,储备一定的粮食和扑火物资,保证扑火应急需要.
(十四)科学组织指挥。要进一步强化一线扑火指挥员的培训,特别是要抓好基层和重点防火地区指挥人员的培训,着重开展指挥调度、科学决策、安全扑火知识、技能和自救方法培训,使他们真正掌握安全灭火基本战术和火场组织指挥要领,杜绝盲目指挥、盲目扑救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要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要设施和村屯安全置于首位,正确处理扑救重点与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关系,科学指挥、科学扑救。
(十五)及时妥善进行扑救。发生火灾时当地苏木镇人民政府或防火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扑救,需要支援的要立即请示,县级防火指挥部必须迅速做出反应,派出前线指挥部,调动队伍,组织指挥扑救。市防指要立即派出前指,靠前指挥,重特大火灾和危险性较大的火灾要立即按规定上报自治区防火指挥部。驻地、武警部队等在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时,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火灾扑灭后,要留有足够的人员着守火场,经验收合格后报当地防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撤离。重大以上火灾需要上一级防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撤离。要严格执行火灾归口管理制度、火灾报告制度和火灾新闻报道规定。火灾必须由当地防火指挥部逐级上报,需要向国务院及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报告的火情,必须经由自治区防指按程序统一上报。
六、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习宣传贯彻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组织审计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审计人员准确把握中央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大力倡导新时代雷锋精神,切实加强机关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审计机关干部文明素质,为加快建设“率先跨越,宜居”目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为建设文明、和谐、美丽提供坚实的道德支撑。
二、工作内容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改进工作作风,发挥志愿服务职能作用。围绕文明交通、扶贫济困、绿化植树、美丽环保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今年的志愿服务,以审计人员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为载体,共创和谐氛围,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继续做好挂钩村居和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帮助挂钩村居开展好群众自治、民生工程建设和群众休闲活动,力所能及解决审计人员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加区委文明办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切实激发青年干部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热情。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场所的志愿服务。如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和社会影响大的活动,在公共广场、重要地段,开展以献亲情、美环境、保平安为主要内容的红红火火过大年志愿服务活动,把互帮互助、传情送福的温暖送到人们心里去。扎实做好志愿服务宣传,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做好志愿者的动员、培训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制
继续加强区审计局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工作,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协调、督查该工作的落实。
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责任机制,按照规定,市级文明单
位每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小时。志愿者要及时填写市文明单位志愿服务活动登记表,并做好收集保存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做到每项活动有组织、专项活动有管理、个人活动有记录、年度活动有考评。
四、几点要求
(一)局志愿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全局志愿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志愿者的学习培训和志愿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考核目的及原则
全面考核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正确评价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监督工作人员积极工作,并为其晋升、奖惩以及工资调整等提供依据。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编制内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以考核工作实绩为重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四、考核程序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具体安排部署,年度考核经局务会研究确定。一般考核程序如下: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局机关工作人员要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2、述职述廉
局领导的述职述廉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正副处级干部的述职述廉在局机关干部职工或按照局领导分工范围进行。科以下干部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
3、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方案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被测评和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4、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局机关工作人员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的基础上,均应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经处室领导审核后,统一交局人事处存入本人档案。
5、考核结果的评定
根据处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情况,在比照各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统一评定。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优秀等次的人数掌握在被考核人员总数的15%以内)。每年年度考核时间一般在下年度一季度前完成。
五、考核要求
1、年度考核工作在局务会的领导下进行,局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