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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0 16: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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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论文

第1篇

【摘要】伴随着财税法在经济法中的凸现,财税法学逐渐为学者和政府所关注,而坚持权利义务这一基本线索并辅之相关知识的学习才是财税法人才培养的关键。由于传统法学教育弊端所致,引入案例教学可以有效改进财税法教学,并结合实证分析的方法,提供给学生必要的实践机会以保证财税法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的培养。

【关键词】财税法权利义务实证分析

一、财税法学课程开设的必要性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财政税收在经济中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所关注,计划经济体制下诸如行政命令等等直接干预经济的行政性手段逐渐为政府所摒弃,取而代之的是运用财税、金融等间接性手段对国家宏观经济加以调控。因此,不仅仅得到政府官方的重视,我国的国民也对其倾注了前所未有的热情,而这一热情一方面是来源于财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另一方面是源于财税与国民生活紧密程度的增强,加之人们逐渐对于税收本质认识的加深,更是给了财税法的发展以强大的动力。

在国外,税法对于国民的影响是我们所不可想象的,正如西方的那句谚语所讲: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死亡和税收。因此,各个国家对于税法的教学和研究也是颇为重视,不论从开设该课程的学校数量还是开设的学时,以及所讲的内容方面等等,都是我们所不及的。诸如美国的德克萨斯州大学法学院的税法的设置位居国家众多项目之首;俄亥俄州大学要求申请法律硕士课程(MasterofLawsPrograms)的申请者,必须是已经修读了联邦个人所得税等课程。欧洲的很多国家都将税法作为一门强制性的课程来设置,只是在本科生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的侧重会有所不同。与之相比,我们财税法课程的开设在全国高等院校中(包括综合性大学和财经类、税务类院校)都是极为有限的,税法课的学时绝大多数是36学时,个别的是54学时,且讲授的内容很多的涉及到财经类等经济方面的内容,对于财税法学的研究和法学所特有的权利义务并为被其所重视。

自由、民主和法治已经理直气壮地成为当今政治生活的主题和时代的主旋律。它不仅成为社会民众的最强音,而且也成为当权者致力实现的根本愿望;它不仅以显赫的文字载入国家的根本大法,而且以崇高的精神追求占据着人们的心灵。它将不再是中国人的梦,也不再是西方人的专利品和中国人的奢侈品,而是中国政府和民众的共同理想,以及正将这一理想付诸实施的行动。[1]随着“依法治国”思想的树立以及该思想在我国经济发展中逐渐在各个领域中不同程度的贯彻,相应的财税法治也被提上日程。因此,财税法治建设成为我国财税法发展的必然趋势,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但是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法律法规是法治建设的最基本要件,是硬性的指标,无法可依只会导致法治建设成为空中楼阁,无法从何而谈法治!我们不得不承认,法律法规的制定是人们尊中规律的基础之上,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结果,因此,立法者的素质势必影响到整个法治的进程。这种影响是最基础的,没有权威的、有预见性、前瞻性的法律文本,法治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是不现实的。

伴随着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部门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财税法在整个经济法中的地位逐渐凸现,并成为一门显学为法学家和法学研究所关注。财税法人才的培养是财税法治进程中的必备环节。而作为我们这些法学的学生而言,在本科阶段仅仅对财税法有一个比较粗浅的、单一的学习,对于今后的研究仅仅是一个薄弱的基础,因此,在研究生阶段极有必要在深度和广度方面加以拓展,才能保证今后在该领域的研究,并可能有所建树,否则都是纸上谈兵。

二、财税法学教学应以法学特有的“权利义务”角度为根本研究路径

现今全国开设税法或者财税法的课程的高等院校虽然在数量上有一比较大的提高,但是设置的课时却是极为有限的,绝大多数是36学时,个别的学校是54学时,如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长春税务学院等等。但是,我们还应该注意到,现今对于财税法或者是税法的讲授很多的时候是以财政、税务、税收以及会计知识为主的,对于法学知识的讲授却是非常有限,从财税法或者税法基础理论的探讨更是如数家珍,对于权利义务线索的把握和灌输确实不足的。财税法和财政税收等经济学等之后虽然会有交叉,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这两门学科还是有本质的不同,这正是法学学生和财政、税收学学生所存在的差异,权利义务是我们学习应该遵循的最基本路径。而从笔者自身学习的过程来看,我们在本科阶段对于财税法知识的了解和接受不仅有限,而且偏离了法学特有的研究路径的把握,所以在理论根基上并不是扎实的;同时,对于一些财政、税收、会计方面知识的缺乏又使得我们在实务中不能运用自如,出现了一种极为尴尬的局面。因此,笔者以为,我们财税法课程应该遵循“权利义务”基本路径进行研究,运用法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其深入探究;其次,财税法学相对于法学的其他部门法应用方面更为频繁、综合性更强,因此,研究财税法的学生势必要辅之以一定的财务会计和税收学知识,这也是专业型人才培养。

“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其他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它相抵触,财税法治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公共财政、税收法定主义是我们所极力倡导的,随着对财政和税收研究的深入,不少学者对于财政、税收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公共财政这一服务于市场的财政,是将财政活动限定于服务市场的范围内,避免财政供给的不足或是过量,防止财政资金的浪费,财政活动的适度适时是我们财政活动的目标的;而税收作为一种侵犯国民财产的手段,更是将其定位于“债”的属性,是国民为享有国家提供的公共物品而支付的对价。纳税不是义务性的进贡,而是获得相应服务的方式,纳税人权利的意识不断浮出水面。一方面是人权在各个领域中的落实和实现,另一方面也是保护财产权的理论支持。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明确提出: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这种种情况无不表明,对于财税的研究从法学角度进行探究,对于权力的监督,权利意识的树立意义颇为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法学学生,在研究生阶段更是要把握这一根本的线索,这也是区别于其他税收学等方面研究的显著方面。因此,从法理学和宪法学、行政法学的角度切入,从更为广泛的背景下研究财税内容,势必会有一种全新的认识,这也是研究范式的一种转化。正如,日本学者北野弘久教授所阐述的税法并非是“征税之法”,更是纳税人据以对抗、制衡国家课税权的“权利之法”,这对于学生的学习则是另一全新的视角,权力和权利的研究也是我们在以后学习中所应重点关注的线索。

此外,要密切加强对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以及基本价值和基本原则等基础性知识在财税法中的具体的研究,尤其是该学科所特有的内容的研究。

同时,在自己的一些实习或者是实务操作中,笔者发现,我们现有的法学知识对于研究财税法是远远不够的,财税法学这一学科本身的特点表明:必要的经济学、税收学以及会计学知识的积累,是深入研究财税法的理论问题以及实务操作中所不可或缺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理论认识的研究最终势必要运用于实践中,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正确的理论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是积极促进的,而没有任何指导意义的认识从成本收益角度看是无效的,结论正确与否要得到检验唯一的途径就是回到实践中去,特别是像财税法这样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更是如此。

我们不少研究财税法理论的学者或者以税收学位基础简单的附加法学方法对此进行研究,或者是从法学理论对此进行探究却忽视了财税法本身固有的财税经济方面的知识,总是给人以各行的感觉,因此,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要想从专业的角度对此深入研究,势必要辅之财政、税收以及会计方面的知识,真正挖掘学科自身的特点,从一个独特的角度诠释该学科。

财税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综合素质的积累过程,是多领域知识兼备的人才。当然,财税法的讲授必须坚持“权利义务”、“权力权利”等法学特有的研究路径这一根本要求,相关知识的具备是该学科发展的要求,也是该专业人才培养所必备的素质,两者兼而有之,但是应该有所侧重。

三、财税法将案例教学与实务实践操作相结合

传统的教育模式,财税法课堂的教学重视基本知识的讲授,更多的是知识的介绍,尤其是在总论部分许多理论的介绍这是必要的,然而,在具体到之后许多具体内容的讲授,仍然不能脱离这样的模式,使得学生只有一种抽象、宏观的概念,对于数字、公式的机械的接受,对于以后的实践并无多大的意义,许多学生在学习过财税法课程之后,仍然对一些基本税种的征收是不知所云的,从教学方面是失误的,而就学生个人而言也是没有丝毫获益的,只是机械的或者迫于考试等压力记忆,过后就没有丝毫的印象,这是许多学生学习过后的真实体会。因此,有不少教师讲案例教学的方法引入,通过一个个切实具体的案例对具体税种进行讲授,不仅形象具体,同时真正使学生有一种学有所用的感觉,促使学生萌发了学习的兴趣,主动接受且保持持久的记忆效果。

财税法案例教学法最早起源于美国,以案例作为教材,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通过运用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讨论案例的疑难细节,从中形成各自的解决方案,培养了学生的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真正将法学这一应用性学科体现的真真切切。财税法学当然具备这一特点,并且具有更为频繁的实践性。但是,在我们现在财税法学教学中还没有充足的案例,虽然不少的学者为搜集财税法的案例作了很大的努力,并且也是卓有成效的,使得我们案例教学成为可能。然而,笔者以为社会生活是纷繁复杂的,丰富各异的,我们面对的现实并不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更多的时候是出现多种冲突,和法律规定情形相差很大,教师教学过程中更多的时候是先讲述一个结论,再为此寻求一个典型的案例,当然这一案例可以很好的印证该结论,但是这并不利于法学的研究,也不利于学生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更应该注意现实中非典型案例的讨论,以激发学生的思考。

笔者以为,通过引入案例教学的方法使学生对理论知识点的认识具体化,对实务性的操作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同时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于案例所要证明的理论加以检验,这也是对知识再认识的过程,一方面加深对知识的全面深入地掌握,另一方面也是丰富案例、拓展视眼的过程,对于教师和学生都是极为有意义的。

鉴于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许多学校都栽在法学专业的课程中开设律师实务、毕业实习等,很多学校的法学院系还聘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部门的人作为兼职教授,讲授他们在司法实践中的经验,这无疑是一种值得采纳的教学方式。财税法教学也同样,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实践部门人员。笔者以为,我们更重要的是给学生提供现实的实践机会,真正给学生以接触社会的机会,以保证在毕业之时能更快的融入社会当中。

第2篇

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实现学校“一年像样、二年出样、三年做榜样”为目标,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重点,进一步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校园文化建设为主线,以主题月活动为载体,以检查、评比为手段,进一步完善常规管理,深化德育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为争创昆山市德育示范学校,创建江苏省实验小学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德育意识要适应新形势,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必须真正做到全员育人,而队伍建设又是全员育人的关键。

1、完善管理网络。德育管理是一个整体系统,继续建立完善校内"一点三线"的德育管理网络格局,实行校长总负责,德育处具体负责,法制副校长密切配合,党团组织、少先队通力协作的德育管理机制。根据德育工作目标、内容、实施途径,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2、提高队伍水平。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精干实效、开拓进取的班主任队伍。具体设想:一是继续做好班主任、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开展班主任师徒结对工作,重点加强对青年班主任(班主任工作未满三年)的培养和提高,通过交流、参观、学习,不断提高班主任的工作水平和能力,促使班主任能做到用爱心去塑造、用真性去感化、用榜样去激励、用人格去熏陶,将敬业奉献落到实处。二推行班主任工作承诺制:

(1)对孩子微笑──任何一个孩子不会受到冷落和歧视;(2)与孩子交谈──每一个孩子都能和老师平等对话;

(3)帮孩子明理──让每一个孩子在体验中辨别真、善、美;

(4)教孩子求知──能耐心解答孩子提出的每一个问题;

(5)让孩子自主──尊重孩子的意志,张扬孩子的个性;(6)给孩子机会──每一个孩子的特长都能得到充分展示;

(7)为孩子着想──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8)替家长分忧──孩子校园生活愉快、安全,家长无须挂念。三是加强跟踪指导,每月不定期听一些班主任的晨会课、班队课,及时交流、总结,提高班主任的业务水平。四是加强宣传,本学期还将推行班主任一日工作展示活动,利用校园网、红领巾电视台,宣传先进班级的事迹,调动师生的积极性。五是加大检查力度,在建立班主任岗位职责规范、严格考核的同时,建立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评比制度,并加大奖励力度,进一步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并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向优秀班主任倾斜。

3、树立师表形象。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体力量,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必须有高素质的教师,教师的师德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和教育质量的提高。教育者必先受教育。学校将利用政治学习时间进行法规、德育文件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专题学习和讨论。同时在教师中大力实施“师表工程”,要求教师对照师德要求进行自我反思和自我教育,结合行风评议活动,开展师表形象设计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使全体教师主动适应德育教育的新形势,真正成为德育管理者,实现德育"全员管理、全面管理、全程管理",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基础教育,培养文明学生

1、深化爱国教育。继续规范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内容,做到学期有计划,周周有主题,充分发挥少年城管学校的作用,继续建好国旗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要充分发挥红领巾广播台、黑板报、宣传橱窗等阵地的宣传作用,要充分利用德育基地以及学校丰富的人文资源,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作用,以重大节日、重要人物和重要纪念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提高德育实效。

2、狠抓养成教育。本学期继续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要把中华优秀的传统与现代社会的文明紧密地结合起来,把朱柏庐先生的思想与时代要求结合起来。从今年起,将每一个学期的第一个月定为行为规范月,定主题、定内容,开展实实在在的主题教育,狠抓常规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尝试开展相关活动,提高学生的生存能力和社会化能力,确保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为100%,品德优良率为99%以上。期末将评选出一批行为规范示范之星。

3、渗透人文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通过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从而达到育人的目的,重点落实在进一步加强校园物化环境的建设,完善现有的文化建设成果。加强校风建设,人文环境建设,突出优秀传统文化氛围的营造。同时,加强校园管理的制度建设,使学校保持绿化、净化、美化和人文化,同时开展有关活动,进一步感受校园文化环境,使学校成为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乐园。年内,力争成为首批昆山市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4、加强法制教育。以法制教育月为契机,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采取法制讲座、组织竞赛、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建立后进生帮教制度,落实帮教责任制,坚持做到“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内容,以确保帮教工作不留死角,消灭在校生违法行为的出现。同时继续办好少年城管学校,加强国防教育。

5、开展心理教育。今年,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重点工作,抓好“快乐小屋”的心理咨询工作,抓好学生的日常心理疏导。要通过观察、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学生的心理现状,尝试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以培养学生健全良好的人格。

(三)加强阵地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1、班级环境美化。班级环境要做到美化、净化、人文化、教育化,继续进行每学期两次的"洁齐美"教室评比活动。让学生全员参与,主题要突出教育意义和人文关怀,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动手能力。

2、升旗仪式序列化。坚持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要求内容丰富,在保留传统的爱国、励志等内容的基础上力求同社会生活、时事政治紧密联系,贴近学生的思想实际,形成序列。

3、广播、电视节目多样化。红领巾广播每周播放,各个板块安排合理,内容的选择、组织、采编都要尽可能的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成为学生了解天下大事、校园新闻及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同时,继续起用校园电视台,使之逐渐成为学校德育的重要途径。(四)深化雏鹰行动,锻炼学生才干。

1、深化雏鹰争章活动。抓好少先队工作这个主方向,深入开展跨世纪中国少年雏鹰行动。本学期配合主题月活动,将争达以下章:二月份:行为规范月行为规范示范之星三月份:学雷锋活动月奉献章四月份:法制教育月守法章五月份:传统教育月红读章六月份:诚信教育月诚信章

2、开展主题月教育活动。要根据每个月的工作重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教育,二月份开展"行为规范月"活动,三月份开展"学雷锋活动月"活动,四月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五月份“传统教育月”活动,六月份“诚信教育月”活动,在活动中寓教于乐,同时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增长学生艺术才能、身体素质的同时,培养学生持之以恒、坚忍不拔、善于合作的力争上游的进取精神。

3、开展“祖国明天更美好”读书教育活动。为隆重纪念55周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将继续组织广大学生开展以“祖国明天更美好”为主题内容的读书教育活动。要结合宣传昆山改革开放25年来的巨大变化和成就,增强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的深厚感情,同时,激发广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持刻苦学习,注重锤炼品德,不断开拓视野,勇于进取创新,始终艰苦奋斗,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活动于五月份“传统教育月”为开端,组织开展“13”活动,即读好《祖国明天更美好》一书,举办演讲比赛(五月份)、知识竞赛(六月份)、摄影比赛(十月份)三次活动。

(五)调动各界参与,发挥整合优势。

1、提高家教水平。抓好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做到目标明确,计划落实,规范严格,内容针对性、实用性强,并且认真做好资料搜集、积累工作。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沟通与合作的教育网络;保质保量用好家校联系册,做到每学期同每位学生家长均有一定程度的书面联系,特别重视做好与后进生家长的经常性联系;加强对教师家访工作的组织管理,积极开展“百名教师访千名家长”活动,要求所有班主任上半年必须对本班学生进行一次家访,任课老师也要随同进行家访,并把家访工作纳入对教师工作的考核之中。

2、开放教学活动。开放教学,是让家长了解学校教育的又一形式。本学期将继续对五、六年级进行向家长半日开放活动,并召开学校、班级家长座谈会,沟通情况,交流家教经验和体会,促进家长与家长间、家长与教师间的情感交流,进一步听取家长对学校、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意见。

3、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学校家长委员会、德育基地的作用,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和共建活动。还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关心,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培育一代新人的局面。

(六)重视学科渗透,加强德育科研。

第3篇

论文摘要: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是针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的需要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突出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专业技术特长、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技校毕业生工作在生产和社会实践的第一线,直接体现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因此法制教育对技工学校的学生尤为重要,有助于学生快速了解社会、熟悉社会、适应社会,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

1技工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1.1加强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办法。

未成年人自身辩知能力差、心理不成熟和易于教化等特点,在刑法上普遍采取了从宽处理的政策。但现在的情况是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并且恶意犯罪的情况也有抬头的趋势,这和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相对欠缺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学校又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第一阵地,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好办法。

1.2 法制教育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教育内容。

技工学校学生多是初中毕业生,有的还没有初中毕业,学生来源复杂,学生的文化程度、自身素质普遍较低。有的学生甚至已经不能被社会所接受。学校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培养和教育的重要场所,担负着为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输送人才的重要任务。所以我们在对学生进行专业理论教育,强化技能训练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理想情操的培养,特别加强了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其更加符合国家和社会的要求和需要。

1.3法制教育是青少年个性发展和成材的前提。

素质教育、大众化教育促进了青少年的个性发展,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应该看到:“应试教育”虽然已受到社会的强烈抨击,但它仍有一定的教育市场;大众化教育中的职业技术教育有待于发展和规范;相当一部分青少年的个性得不到发展和充分利用,缺乏动手、生存和就业等能力。 重视和加强青少年的个性发展,使各具个性的青少年人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最终实现人人都成才,成为社会各行各业的栋梁之才,是我们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当务之急。

2 技工学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技工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缺乏对技工学校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没能较系统地研究出一套将法制教育、德育教育、职业指导相结合的素质教育体系。

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学生积极参与性不高。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多为带班上来的政治教师,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任何积极参与性可言。起不到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和创业教育的目的。

教育导向错误。目前的学校教育虽然一再强调素质教育,但这是一种断层的教育概念,它和后面更高阶段的教育目标是不衔接的。在应试教育的模式没有真正改变的情况下,从教师、家长到学生,没有一方会接受所谓的素质教育。因此在素质教育或整个教育理念中事实上存在着自我矛盾自我否定的东西,它必然异化了素质教育而使它形同虚设。

教育方式不当。一些教师对学生缺乏爱心不尊重学生的人格,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降低了教育的效果;有的对学生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善于教育引导,未能起到“传道授业解惑”的天职作用;更有一些教师师德不彰,不注重品行修养,陋习不避学生耳目,污染了学生的视听。在这种缺位教育的环境下,青少年未能得到良好的身心辅导,其生理、心理健康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一旦处于诱发环境中,极易酿成违法犯罪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虽然社会各界都认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应试教育的影子仍然挥之不去,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判标准,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上还不够。这就给技工学校的法制教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技工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  3技工学校法制教育的对策建议

技工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薄弱环节,应引起高度重视,将技工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纳入整个社会普法的系统工程。将法制教育作为强化学生素质,深化德育教育,完善就业和创业的重点。

3.1国家必须承担起责任主体的责任。作为公权力的人,国家是应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负责的主体,因为它掌握了国家的所有资源,只有它有条件也应该为此负责。一要有明确可行的立法。首先要修改完善青少年立法,建立一个全面的青少年立法体系。其次要明确立法的主旨。从反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角度出发,青少年立法的基本理念应是对青少年进行保护,保障他们健康成长。因而,相对应的,应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受理机构的设置、处理原则的确立以及保护措施的制定等方面进行论证探讨,以期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控制体系。

3.2技工学校要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体系。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使教育真正成为泽被后世的好事。针对当前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以下几个方面是需要加以重视的:要明确教育理念。尽快着手解决与“素质教育”这一理念不相配套的教学体系,以使这一理念切实落到实处;要增加学生的法律教育。把法律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培养一批法制教师,开展系统的法律教学,以期培养青少年具备法律素质;要重视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人格品德和思想品德。要改进教育方法,更加关心青少年的心理、思想发育状况,及时给他们提供咨询服务和帮助,合理引导,保护他们的个性发展,逐渐形成良好的人格品德和思想品德。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认识方法,学会正确地对待社会事物,形成良好的辨别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为青少年以后独立自主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教育内容要丰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的观念;教学要规范。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基础教育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德育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和中央两部“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法制课程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制教育教学内容,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根据学生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统一标准、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教育质量要提高。要组织力量对任课教师、班主任、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并逐步配备专职法律教师,壮大法制教师队伍,同时,在教学上要与主科同等对待,并列入考试范畴。

3.3社会和家庭要积极参与共同加强技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参与,学校要明确职责,给教师确定硬任务、硬指标,要将授课的效果与教学实绩挂起钩来,与年终考核、晋级、晋职挂起钩来。同时,家庭及全社会都要共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校外的法制教育要通过开展法律进万家、依法治家、依法治村、依法治区(片区)、依法治厂等活动,努力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学校要通过采取与政法等有关部门建立共育单位,聘请校外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卡、定期家访,向社会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校园周边治安进行集中整治,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健康的学习环境。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程燎原《从法制到法治》、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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