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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会计电算化只是单纯地用计算机取代纸张成为信息记录的工具。实质上仍需要手工会计的核算,数据的核算缺乏简便性和准确性,而会计信息化则是利用信息技术,既确保核算的迅速、准确,又加强信息的关联性,整体性,对现代会计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信息化虽然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但是仍然处在发展阶段,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1.忽视会计信息化的重要性
目前医疗卫生机构对财务部门的重视程度普遍不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长期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机构多以公立为主,计划经济时代的残留以及医疗的社会公益效益使得医疗卫生机构的资金来源多依赖于财政拨款,资金筹措并不成问题,而在支出方面,国家对资金的使用也多有限制,因此,传统的医疗卫生工作中,财务部门的工作都十分不起眼,自然得不到重视;第二,单位领导的财务意识淡薄,医疗卫生机构总是将绝大多数的资源投入到一线的诊治工作当中,而对相关的配套机构重视不足,得不到资源的支持,会计信息化自然就无从谈起,不仅降低了会计工作的效率,更是造成了资源的流失。
2.会计信息化人才匮乏
会计信息化的建设需要一支既掌握信息技术,又要懂会计专业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目前在医院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多数是从原先手工做账的财务人员过渡而来的,他们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不高,虽然接受了会计电算化的培训,但距离实际操作的业务水平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而新招入的财务人员虽然接受了良好的计算机培训,但会计核算中的实际工作经验欠缺,尚不能独当一面。与此同时,医疗卫生体系的招聘也不能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会计信息化的需求。公共医疗卫生单位对大学毕业生的招聘侧重于医学专业,会计从业人员的招聘较少,招聘到财务人员的医疗机构也多是大型公立医院,能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高素质财务人员寥寥无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财务人员队伍。
3.会计信息化孤岛现象严重
医疗机构会计信息化是一个具有高度关联性的系统,而不是一个孤立的财务软件。目前,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基本全部采用了会计核算软件,但是,会计核算软件并没有与医院的信息系统对接,与收费系统、医疗保险软件、物资管理软件相互独立,数据并未实现共享,形成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会计信息系统成为孤岛。日常的基础工作的数据不能上传、交换、共享,导致数量庞大的一线数据无法整合,仍需财务人员手动录入会计系统,增加了不必要的人力成本,也难以保证工作的准确性,没能发挥会计信息化联网互动的特点,削弱了实际工作当中采用会计信息化所带来的效益。
4.重核算,轻管理
目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使用财务软件时普遍注重核算,忽视管理。在以往长期的工作实践中,财务人员的职责多是报账,使用会计软件的总账、工资、固定资产等核算内容较多,因此会计软件公司根据实际工作的反馈,在后续的软件开发中,日渐忽视管理功能的更新。而根据新医院财务制度,与以前相比,新制度中增加了负债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更加注重收入、支出的管理,管理的方向性更加明确,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能力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传统的重核算,轻管理的会计软件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工作需要。
5.会计信息化制度不健全
会计信息化不是简单地使用计算机进行记账,而是管理工作体系的更换,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许多相关配套措施需要跟进。会计信息化带来的不仅是效率的提升,它改变了整个工作的流程和模式,传统制度已经不适应新的工作实践,而目前的会计信息化制度还有许多不能覆盖的方面。首先,会计信息化建立在计算机网络技术之上,网络安全问题一直是困扰世界各国的一大难题,近年来,信息泄露等新闻不绝于耳,对网络安全运行敲响警钟。因此,如何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络安全运行是管理制度首先必须面对的问题。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部门缺乏必要的信息安全管理,没有相关的安全软件的保护,没有专门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维护,财会人员也缺乏基础的安全意识和理论知识,更加没有接受安全操作培训,会计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差,安全隐患极多。对信息的备份、恢复等没有相关规定,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没有保障。其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基础薄弱,缺少严密的管理制度或者有章不循,致使日常工作存在漏洞。而会计信息化的实施则更加剧了这一问题,旧制度与新的工作内容衔接上出现问题,使会计信息系统不能正常顺利运行,导致手工会计核算与计算机核算长期并行,没能起到会计信息化应有的效果。
二、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信息化不足的解决对策
1.重视会计信息化的实施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遭社会诟病的话题,如何有效的开源节流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面对的问题。会计信息化是信息时代、知识经济的产物,是会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会计信息化的实施有利于减少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因此,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会计信息化的宣传力度,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使会计信息化的理念深入人心,并提高基层财务工作人员的技能,扫除会计信息化实施过程中的盲区。此外,应制定各种配套政策,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会计信息化建设,如对实施会计信息化的机构部门进行政策倾斜,优先享受优惠政策,在年底绩效考核时予以鼓励。
2.加快建设会计信息化人才队伍
会计信息化人才队伍的建设迫在眉睫,医疗卫生机构的现代财务人员有两个来源:一是内部培训、选拔,对在职的财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大胆启用年轻的高校毕业生,他们大多掌握了计算机、会计和管理知识,但实践经验匮乏,与经验丰富的老一辈财务工作人员形成搭档,形成传、帮、带的合作局面,优势互补,加强各机构之间的人才、技术交流;二是外部招聘,增加对财务专业人员的招聘,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于所处地理位置、薪金待遇、发展前景等自身缺陷,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相关部门应当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到基层去。
3.系统整合,资源共享
会计信息化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其高效性的发挥依赖于信息的集成、共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靠计算机和互联网工具,建立会计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建立一个集合财务、物流、人员、医患、医疗保险等信息的工作平台,信息的录入、运算、输出统一经过平台,保证资金预算、决算、收入、支出的系统化和规范化。这就需要一个可以对接多个软件的通用型平台,既要满足已有的工作软件,还要考虑未来可能会使用的软件。可以由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实力雄厚的软件公司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发,也可以采用招标的形式,制定统一的标准,要求各种软件提供商按照医疗卫生体系的要求设计软件。
4.重视管理功能
新的医院财务制度中强调了预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因此,会计信息化不能满足于简单地处理账务这类的事后记录,而要发挥其实时监控的特点。既要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熟练使用财务软件进行管理的技能,还要与软件开发商保持长期合作,不断就工作实践进行反馈,帮助其对软件进行改进。
5.加强会计信息化制度建设
信息安全的问题是应当放在重中之重的。信息的高度集约化加剧了信息泄露的风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设置密码、权限等,限制接触信息的途径;第二,利用安全技术手段,使用安全软件、防火墙等措施;第三,配备专门的安全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网络安全的维护;第四,对财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责任划分,保证他们安全操作软件,同时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避免其信息泄露。完善会计信息化下的运行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做好会计档案保管工作。首先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组织,形成相互稽核、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局面;第二,设置分工清晰的操作权限制度,明确职责,工作顺序和工作范围,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第三,制定会计档案保存的相关规定,确定人员,确定细则,如存放地点要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采用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要定期检查、备份。
三、结束语
管理层来自于医院的业务管理人员,对基本医疗的风险评估管理相对较好,对基本医疗的风险进行识别,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一系列医疗核心制度等风险降低措施,也采用购买“医疗责任险”进行风险分担的方法。但是对于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另一主要职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风险评估比较薄弱,对风险控制目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大都是被忽视的状态,国家也没有像“医疗责任险”一样的风险应对制度安排。
二、基层医疗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业务风险控制活动的不足
1.社会责任风险控制方面社会责任风险表面看来其范畴比较大,紧急程度不那么高。但是这些风险一旦发生,对单位的经济利益流出可能性更大、利益流出的量也可能更大,且影响到居民的信任度、满意度,也影响其他业务的开展。2.业务安全风险控制方面管理层对业务安全风险认识不足,没有建立相应的管控制度,主要风险有:(1)业务信息安全风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涉及到健康、身份、住址、职业等居民隐私信息,这些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过程参与人员比较多,哪个环节都有泄露的可能。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进一步推广使用,电子信息还面临着系统漏洞被“黑客”攻击的风险、系统数据不稳定的风险等。(2)职工权益的保护风险。基本公共卫生大都要上门服务,需要控制的人身安全风险点也比较多,主要有:交通安全风险,上门服务的交通工具有限,基本上没有汽车等比较安全的交通工具。为了工作的便利性,电动自行车等成为出行的主要工具,这给交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人身安全风险,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也有一系列的人身安全风险。如提供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服务时,面临受到精神病人的攻击;卫监协管中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血等监督协管的工作人员,就容易受非法者的攻击或打击报复;女性工作人员更易受到攻击和侵犯等。在对传染病人管理时,保护措施的不足容易受到传染的风险。公共秩序安全风险,聚众做健康教育讲座,或者义诊服务等服务项目,就隐含了公共秩序安全的风险,例如人员密集发生踩踏、天气炎热中暑等。3.服务质量风险方面(1)信息质量风险。大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围绕着健康信息开展的。工作人员收集、更新信息的工作量比较大,市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还有不了解和不配合的情绪,这些影响到健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与医疗相关风险。临床医疗风险的应对一般都有多年积累起来的经验和方法,但针对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与医疗相关风险管理比较少,特别是上门服务时产生医疗业务应急事件的处理风险。比如,老年人管理或者慢病管理服务对象的疾病都容易急性发作,有疾病突发不适处置不当的风险。4.收支业务控制风险方面(1)收入管理和票据管理风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全免费服务,部分服务仅由一两个人上门提供,存在不用收费而“被收费”的风险。在服务对象需要超出基本公共服务之外服务确需收费的,有存在超范围收费、收费不提供票据等风险。(2)项目资金管理风险。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了大量的项目资金,基本上整个机构的部门都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都需要使用项目资金。对项目资金管理的面广而复杂,对支出的控制稍有不严就容易违规使用资金。5.资产管理风险上门服务需要携带医疗设备设施,药品、卫生材料,移动终端等办公设施设备,这些资产经常处于不规律的运动之中,与一般财产物资管理安全风险不同。一般财产物资管理的归口管理、限制接触等控制措施都难于实施,资产在运动过程容易流失、使用不恰当、人为损坏和维修维护不够及时等。6.合同控制风险有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需要外单位协作完成,比如由卫生站派发通知、计划免疫查漏补种等。大部分外协业务都是口头协议,没有正式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质量要求、考核验收、劳务计价和支付等。
三、对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业务内部控控制制度的建议
(一)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控制责任
加强对全体员工内部控制基本理论的培训和《行政事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对是管理层的培训。让管理层明白其在单位内部控制中应负的责任,让机构负责人深知其是单位内部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单位上下职员都应树立良好的内控意识,单位负责人应真正的重视和支持单位内部控制的实施。
(二)建立相应的组织,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成立专门的内控职能部门对基层医疗机构不现实,应指定财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为内部控制的牵头部门,建立包含各业务部门在内的协调机构。合理分配各部门的内控职责,使各部门能够形成有效的制衡。由牵头部门组织风险评估或者配合好中介机构做好风险评估。
(三)对业务进行全面梳理,系统评估业务各环节风险
组织人员对单位的业务进行全面综合的梳理,逐个环节进行风险点的识别、分析,单位在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框架下设置风险目标,选择风险应对措施。但内部控制触及的内容非常全面,工作量大,风险评估也应注意实效性和渐进性。
(四)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规范单位的经济行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是对单位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根本保证。但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广泛,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既要实现制衡原则,又要充分考虑到基层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状况;既要实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又要注意控制成本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抓住各环节关键风险点,我们认为建立制度的重点有:1.在现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使之符合内部控制的原则要求确实可行有效。目前的项目管理制度仅保障了服务项目的指标完成,而基本没有考虑内部控制的需要,需新建目前基本处于忽视状态的社会责任风险控制等相关制度。2.修订现有的资产物资管理制度,特别关注处于不规律运动状态资产的管理。建立例如团队(部门)资产管理总负责人制度,落实总负债人的资产管理责任;资产外运的审批制度,资产流转台账登记制度,设备搬运保障制度,消耗物资的流向登记制度等。加大对资产物资的盘点清查频度。关键控制点是资产外运的申请和审批分开,资产(物资)的使用与归还(核销)分开,物资的使用与保管分开。3.修订现有的收支管理制度(1)鉴于外带票据的管理风险,应修订或废除对现有票据管理制度不适用部分,增加外带票据使用、交接、复核的管控制度,增加对外出服务执行物价的监管制度。关键控制点是外带票据的申请与审批分开、票据的开立与复核分开、票据的使用与核销分开。(2)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管理,把预算细化到每个服务大项。加强项目经费支付流程控制,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例如利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预算指标管理、支付审核功能,来加强对每笔项目经费支出的管理。特别注意支出申请与审批岗位分开,完善预算与执行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系统控制。4.建立业务合同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需要合同签订的情形、合同谈判、签订权限、合同的审核、合同保管、合同履行和合同纠纷处理等。
(五)建立对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评价机制
一、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有一名单位领导分管健康教育工作,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单位工作考核评比内容。
2.健康教育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检查及评估。
(二)工作网络建设。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专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镇级配备兼职人员1名以上。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科(防保科或医务科)为负责管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3.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业务科室设有健康教育宣传员,开展相应的健康教育工作。
(三)经费与设备。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业务经费不少于当年业务收入的0.05%,并能满足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日常业务的需要。
2.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区级达到60平方米,镇级达到30平方米。
3.配置与健康教育业务相适应的基本设备,如电视机、录放机(或VCD、DVD)、摄像机、摄影机、速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二、健康教育主要形式和要求
(一)机构内健康教育。
1.市、区级医疗机构要开设“健康课堂”,市级医疗机构每年开设课次数不少于24次,区级医疗机构不少于12次,业务范围要涉及到单位各业务科室,年初做好计划,定时通过报刊等传媒方式及时告知市民和患者讲课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做好每节课的记录和评估。
2.医院的候诊区、病区和门诊科室、卫生机构在对外服务区域要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形式图文并茂,形象生动、通俗易懂,宣传内容与科室业务、工作重点紧密结合,每3个月定期更换内容,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可以利用影、视、听设备进行健康教育。
3.在候诊区和对外服务区域设置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台和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索取点。
4.对在门诊就诊的患者进行随诊健康教育,介绍有关疾病的预防知识和注意事项,开具健康教育处方。
5.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进行全程健康教育,根据不同时间、患者关心的不同问题制作不同的宣传资料进行入院教育、住院期教育和出院教育。
6.制定相关制度,利用各种形式、场所和现代传播手段搭建健康教育桥梁,如孕妇学校、老人学堂、婚前保健学习班、互联网、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市民进行双向交流,普及卫生知识和健康相关知识。
7.所有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并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工作人员要成为控烟表率,大力宣传吸烟的危害性,自觉禁烟并劝导他人禁烟。
8.加强本单位职工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提高其健康教育理论与技能水平,丰富自身健康知识,促进其健康行为的形成,增强员工的健康素质。
(二)机构外健康教育。
1.主动开展健康教育讲师团工作,进工厂、入学校、下社区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讲师团每名成员每年授课达4次以上。
2.与社区管理部门联系,积极支持和参与所在社区的健康教育活动,发挥技术指导和骨干带头作用。
3.围绕国际和国家规定的卫生主题宣传日,通过义诊咨询、卫生科普展览、有奖问答和文娱活动等形式,在社区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和健康相关知识。
4.鼓励工作人员为广播、电视和报刊撰写卫生科普文章,配合新闻单位制作卫生科普节目。
(三)医务工作者的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培训应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至少参加由本单位举办的健康教育专业理论培训讲座一次,至少8学时,系统学习健康教育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提高自身健康教育专业水平、健康宣传能力与技巧,促进健康教育工作。
2.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提高员工健康行为形成率,使医务工作者成为健康行为实施的表率。
(四)与媒体合作的健康教育。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在健康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与媒体合作开展各种健康教育活动,如“健康大讲堂”、“健康四季谈”等健康教育专题栏目,以方便市民群众充分利用卫生资源,结合自身的需求,有选择地参与,不断提高其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同时也促进各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的整体发展。
(五)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收集,包括:
1.各医疗卫生机构概况;
2.健康教育网络名单;
3.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4.相关政策文件;
5.相关规划、计划、总结;
6.健康教育会议记录;
7.健康教育活动记录;
8.健康教育培训记录;
9.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橱窗、阅报栏、音像宣传等记录;
10.健康教育经费开支记录;
11.发表医学科普文章和健康教育论文汇总;
12.健康教育效果评价资料。
三、检查、督导和评估
【关键词】 制度变迁; 营改增; 税收;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中图分类号】 F810.4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12-0094-04
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开展了营改增试点工作,行业范围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同年9月至12月,试点地区陆续增加了北京、江苏、广东、湖北等8个试点省(市)。2013年8月,营改增试点工作推向全国,并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②。2014年1月新增铁路运输与邮政服务业,同年6月又增加了电信业。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范围再次扩大,囊括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等几乎所有行业,医疗行业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特殊生活服务业也在试点范围内。
目前,我国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两大类,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据绝对主导地位。鉴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我国政府对赋有公益性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了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其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然而,原有的税收制度使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产生了许多无法抵扣的进项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经济负担,不过随着营改增在医疗行业的逐渐落实,此类长期困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问题将迎刃而解。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制度的变迁
(一)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研究的主要启蒙者诺思认为:制度变迁是指制度替代、转换的过程,其实质是高效率的制度替代低效率制度的演变过程。制度变迁主要包括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两类[1],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认为: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由政府的命令、法律“自上而下”地主导制度发生变迁的过程;诱致性制度变迁恰好与之相反,是指“自下而上”式的由相关利益群体自发倡导的制度变迁的过程。一般而言,我国所发生的制度变迁几乎是由政府根据国家发展需要与民意而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此次“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便是如此。
(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制度的变迁过程
我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制度的变迁主要经历了以下调整:
1950年和1955年分别下发的《关于医院诊所免征工商业税规定的通知》与《P于贯彻医疗机构免征工商业税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原本仅针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范围,取消了私立医院、诊所免缴工商统一税的三个前提条件[2],即无论是公立医疗机构还是私立医院或诊所,均免缴工商统一税。
1994年,政府将医疗服务纳入营业税应税对象,并用增值税与营业税替代了原有的工商统一税。虽然此阶段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之所得仍然享有免缴营业税的税收优惠,但由于税收计算方式的不同,利用增值税与营业税代替工商统一税的做法使医疗行业的外在税收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
2000年,《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始采用不同的税收征收方式,并规定:“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享受免税政策”。
2009年新医改后,我国医疗机构医疗卫生行为所得的税收政策再次回转到营业税免税范围内,即无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均免缴纳营业税③。针对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税收政策的转变过程,如图1所示。
二、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基本理论分析
(一)征收范围与征收环节不同
增值税与营业税均属于流转税,不过其征收的范围与环节存在差异。增值税是以流转过程中商品(含应税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对货物销售、进口货物以及修理修配劳务的个人或单位所实现的增值金额予以税金征收的税种;而营业税则是对我国境内应税劳务提供、不动产销售或无形资产转让的单位和个人所获得的营业金额予以税金征收的税种。
(二)税率与计税方法不同
增值税与营业税均是按照比例税率进行税额征收,但两者在税率及计税方法上存在差异。具体而言,增值税原则上存在基本税率这一概念,即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实行单一化的税率标准,不过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特殊行业或产品增设特定的税率;营业税则是对同一行业的所有营业按照相同税率课税,不针对不同行业采取差异性税率,当然,税法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
(三)纳税义务人不同
依据我国相关税法,增值税的义务纳税人指的是在我国境内进行货物销售、进口货物以及修理修配劳务等商业性活动的个人或单位;而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则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劳务提供、不动产销售或者无形资产转让等营业性活动的单位以及个人。
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现有的税收制度及存在问题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现有的税收制度
我国政府为了更好地保障民众的生命健康,有效促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针对性地制定了许多优惠的税收鼓励政策,依据《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本文将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整理如下: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遵照相关政策规定的价格所取得的医疗卫生服务收入可享受免税待遇,未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给出的定义,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3]。
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取得的租赁、培训、投资等收入应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税收;机构取得的收入中,除了直接用于医疗卫生条件改善的部分,可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抵扣其应缴纳税收所得款,其余款项按企业所得税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医疗卫生机构的征税和免税收入项目应分别核算,费用分摊,不分别核算的,按征税项目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4]。
3.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内自产自用的制剂可免征增值税。
4.对于已经实现药房分离,成为独立药品零售企业的,按企业标准征收各项税款。其基本属性属于营利性的企业,是通过药品销售实现自身机构的利益,而期间投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自身建设中的少部分盈利仍然予以免税优惠,对于剩余盈利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如数征收。
5.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内自用的土地、车船及房屋可免征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房产税。
6.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所设立的公益性及非营利性组织捐赠的公益或救济性捐款可在税前获得全额抵扣。
(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现有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的税收制度基本是1994年国家税收政策改革后所形成的,缺少面向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专项税收立法原则。而随着民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5],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规模及数量迅速扩大,其所依据的现有税收制度逐渐暴露出自身固有的弊端,无法适应当下医疗机构自身发展的需求。
1.税收制度操作难度大,缺乏执行性。依据财税〔2000〕4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遵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而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可享受免税优惠;对于超出国家规定价格以外所取得的收入,且未直接用于医疗条件改善的,需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方法进行征收。然而,由于医疗行业的技术门槛较高,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难以绝对掌控,相关税务人员无法清晰判断医疗服务收费是否超标,并且也难以准确辨别机构所获得的收入是否直接用作改善医疗条件,因此,该制度的实际操作难度非常大,很难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准确的企业所得税征收。
2.税收征收监管漏洞大。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98.9万个,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7万个,占全部医疗卫生机构的93.7%④。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全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而绝大多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未进行税务登记,长期处于税务部门的监管范围之外,这不仅导致了我国医疗行业税务登记率水平偏低,也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3.非营利性身份界定难。由于我国对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医疗机构所执行的征税政策不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因此,为了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许多营利性医疗机构便想方设法地与非营利性质“挂钩”。而政府在进行机构的性质认定时也并没有制定清晰的资质标准,这就造成部分医疗机构假借非营利性之名恶意避税,造成大量税款流失。
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财务体制不健全。由于目前我国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绝大多数是由政府出资兴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因此,其一直延续着传统事业单位的财务体制,并未按照独立的经营实体进行科学的会计核算,致使税务部门在进行计税时问题重重,难以核算准确的应纳金额。
四、营改增对医疗卫生系统的意义
(一)有利于缓解医疗机构经济负担
目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价格高昂的诊疗设备和中药制剂的购置方面没有任何优惠的税收政策扶持(仅仅在疫苗、一级避孕药品和抗艾滋病等药品的购置上享受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而这些必需品的购置往往给医疗机构带来许多无法抵扣的进项税,大大增加了机构自身的经济负担。实施营改增后,既可以有效避免对医疗机械和药品重复征税,又能够减少“产出―流通”整个环节的税费,相应减轻医疗机构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置方面的经济负担,更好地提升医院的经济状况,以进一步改善院内的医疗条件。以医疗器械的购置为例,医疗机构作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在购买医疗器械时,无法对该项进项税进行抵扣,因此承担了本应由患者承担的税负,而营改增后,医疗机构便可对该项税进行有效抵扣,降低自身的经济成本[6]。
(二)有利于减少个人医疗支出
长期以来,“看病贵”一直是困扰我国政府与民众的重大民生难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以及医疗自费比例高。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社会整体的医疗资源有限,医疗服务供给远低于需求,因此医疗服务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和竞争性特征,这便决定了个人的医疗费用支出受限于个人经济水平。一般而言,工资和薪金是我国居民个人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一旦从中扣除医疗费用后,便很难满足其他生活支出的需要,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营改增的实施使个人医疗卫生开支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制度支持,并在充分保证公共卫生支出稳步增长的基础上,有效缓解个人医疗卫生支出增长过快带来的经济负担[7]。
(三)有利于构建新的医疗机构体系
t疗卫生服务事关国计民生,行业的稳定发展与民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为了切实保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与福利性,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的价格低廉、适宜是必然要求。营改增在医疗系统的执行,将会积极促进医疗服务行业征税体系的建立健全,优化医疗机构的整体布局和医疗资源的配置,尤其是可以有效解决城乡、区域之间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的局面,缓解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或落后地区基本医疗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助力建成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的新型医疗卫生体系[8]。
五、对策及建议
国际上许多国家已经将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到了增值税的课税范围,并针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制定了特定的税收扶持政策。如美国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方式对非营利医疗机构予以间接投入,包括给予其免税资格,允许其发行免税债券以改善医疗条件;法国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所得税和医疗服务增值税;英国则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的慈善医院予以增值税、所得税、遗产税、资产收益税及其他税费的相应减免等[9]。
在充分借鉴国际相关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同时结合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现实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以有效推进营改增在医疗行业的落实。
(一)国家层面
1.将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将医疗卫生行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环节,用增值税制取代现有的营业税制,实现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中间环节增值税的充分抵扣,促进产业之间融合,有效减轻医疗机构的经济负担,理顺医疗机构与上游相关产业和下游医疗服务消费者的关系,促进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运作,同时消除由于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导致的重复征税的问题,实现税收结构性调整。
2.开展征管状况普查,加强监管力度
税务部门对目前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征管状况把握不清,我国长期以来也未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过系统甄别与统计。因此,我国多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游离于税务部门的监管之外。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有必要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个数展开“地毯式”普查,了解纳税登记和申报情况,建立户籍档案,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惩戒措施,将现行游离于税务监管体系以外的医疗机构重新纳入到税务监管系统内。同时,加强税务知识的社会普及,督促单位和个人积极地进行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3.在医疗卫生行业内实行差异化的税率政策
在医疗服务行业内,针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采取差异性的税收政策,以实现税收政策的杠杆平衡功能。对于具有公益性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予以其较低税率或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此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此类服务的提供,减轻政府财政的压力,提升基本医疗服务效率;对于非基本医疗服务、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的服务或特需医疗服务,按照市场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价格,并按照现代服务类行业的通行增值税税率予以正税,以保证医疗行业税收的稳定性,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良性发展。
4.构建平等的税收法治环境,促进市场作用的发挥
一方面,对医疗行业本身来说,我国目前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显著优于营利性医疗机构,这便使得市场规模原本较小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处于更加劣势的市场竞争地位。因此,在实施营改增的过程中,应着重考虑不同性质医疗机构间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即无论是税收优惠还是一般纳税,不区分医疗服务提供主体的性质(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仅针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采取差异化的税率征收政策,切实保证各类医疗机构在公平的市场氛围内良性竞争,从而实现社会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另一方面,就不同行业来说,在资本自由流动的前提下,由于医疗行业本身具备的高风险、高成本特征,如果再加上税收负担的比例高于其他行业,则必然导致医疗行业的投资收益率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该行业社会资金的流入。因此,政府必须根据医疗行业自身的经济负担来确定其纳税义务,对医疗服务的课税给医疗机构带来的成本应只限于纳税额,并避免因课税而增加医疗机构的其他交易成本。
(二)医疗卫生行业层面
1.财务管理方面
在增值税制度中,纳税义务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类。当医疗机构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机构仅能开具普通发票,无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医疗机构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时,机构只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才能进行税额抵扣,减少机构税务负担。而常规运行中,医疗机构因其经济规模通常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因此,在营改增后的经济活动中,医疗机构应重视供应商档案管理,向可以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产品供应商采购商品,并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同时,强化对机构内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深化其对营改增含义的认识和改革中相关优惠政策的把握,最大限度地减轻医疗机构的税务负担,促进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2.会计核算方面
营改增的落实可以有效解决医疗机构被重复征税的问题,显著减轻机构的税务负担,医院可以将节省下的税款用于改善自身的医疗条件,提升院内的科研和医疗服务水平。较于营改增前医院所缴纳的营业税税种,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更为复杂,其采取的是对进项税的抵扣制,会计核算从收付实现制变更为权责发生制,涉及到的会计核算科目也相应增多,因此,医疗机构必须提高对自身会计核算业务的要求。营改增执行后,在收支核算方面,医疗机构的财务部门需及时补建完成增值税明细账,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一核对其相关信息;在日常账目往来方面,应着重核对收支账目较原有政策发生的变化;在科研项目方面,在科研项目引进时注意款项的换算,以不含税的款项入账与增值税的计算[10]。
3.涉税纳税方面
第一,需设置专门负责核算、申报和缴纳等增值税管理的岗位,如江苏试点医疗机构普遍有财务业务骨干任增值税办税员;第二,及时改进医疗机构的票据管理方法,调整增值税票据的购买及使用等责任程序;第三,在制作账目凭证时,依据税务票据的相关审核要求,明确统一的会计分录;第四,保证账簿登记信息与税务信息的一致性,方便随时查询。此外,医疗机构内的财务部门需进行定期审核与不定期抽查财务工作,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实现医疗机构税收管理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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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019(2009)7-0026-01
随着我国各项事业的高速发展,医疗卫生行业呈现出新的矛盾:一方面,生物医学领域科研成果不断,医学科技向着高、精、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对疾病预防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迫切,急需改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而以往大而全、小而全的医疗服务模式已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新形势。为此,党和政府提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体系、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目标,医疗卫生改革已成为今年两会解决的重点问题。作为承担着推动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社会责任的医学期刊,在这种新形势下如何根据刊物特点探索新的思路,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医疗卫生市场,是医学编辑应该思考的问题。本文根据地方性医学期刊特点,总结多年来的编辑实践经验,提出一些思考意见,与同行商榷。
医学科技期刊对于医学科技的发展有着无量的价值,这个价值是无形的。作为科技期刊,它记载、传播、积累了人们精神创造物质生产过程中的知识、经验、信息[1],促进医学科技的向前发展。对于我国的医学期刊来说,地方性医学期刊一直占有半壁江山,其自身特点让它们在浩如烟海的期刊世界中生存,有些期刊已经走过了几十年的历程,它们对当地医学科技的发展和人民健康功不可没。
1地方性医学期刊的特点
对于地方性医学期刊来说,首先是其稿源具有较强的地方特点。笔者曾对与本编辑部交换的地方性医学期刊做过统计,约有70%左右的稿件来自于当地和周边地区(内刊尤其如此)。其读者也大都是当地和周边地区的医务人员。
其次,从内容来看,地方性医学期刊所载论文大多是临床应用类文章。临床医学或临床实践类文章占主导地位,实用性较强,具有临床指导性,而基础类、研究类文章较少。
第三,地方性医学期刊的质量受当地医疗水平的制约。期刊的质量主要取决于论文所表达的信息内涵,其内容所含的科学性、前沿性的表达,反映当地的医疗水平和卫生管理水平。
第四,地方性医学期刊的作者队伍大多是中级以下职称的临床医务工作者,学历大多是大学本科和大专,高职称和高学历者较少。
2新形势下地方医学期刊编辑思路探讨
我国目前医疗卫生行业现状和国家对医疗卫生改革的政策及地方性医学期刊的特点,决定了地方性医学期刊理应承担起帮助推动我国基层医疗卫生建设的重任。为此,编辑部要顺应新的形势,作出相应调整。重新做好市场定位,找对服务群体,满足基层广大医务人员的需求。
首先,作为地方性医学期刊,需结合其特点做市场定位,明确办刊宗旨和服务的群体,在此基础上进行编辑策划。在编辑策划的过程中,除了本着临床需要的原则,为临床提供具有实用价值的新观点、新技术、新知识外,还应考虑基层特别是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医务工作者,为他们提供一个业务交流的平台。鼓励他们积极学习,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提高专业水平。
编辑思路确定之后,要与编委统一认识,达成共识,从编委审稿开始转变思路。在实施编辑计划中,从选题、稿件评价、栏目设置等诸方面适当向基层倾斜。选题时,可有意识的考虑编排一部分来自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的稿件作为专题;由于基层的医务人员大多是初、中级职称,面临的多是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所以对于来自基层稿件的评价,不宜用以往的学术性、前沿性作为衡量标准,只要有独到的观点、经验、心得、体会可供基层医务人员临床实际应用或研讨即可收录编排;设置栏目可根据以交流、研讨、学习、提高为目的的原则,既要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为他们开辟出一块园地,又要帮助他们提高专业学术水平,设置一些高水准的栏目,诸如“专家笔谈”、“专题研讨”、“专题讲座”等栏目,增强其可读性。
建立对公立医疗机构
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补偿机制
“国务院最近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其公共卫生性质,指出对从事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的医疗机构在政策上要有所倾斜,提出了强化政府责任的要求。”孙建方教授介绍说,公立医疗机构在历史上曾对我国的公共卫生事业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今天这些医疗机构仍然承担着一些公共卫生工作,包括传染病的发现、治疗,非传染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教育等。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医疗机构包括专职的专科医院,例如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综合性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公立医疗机构,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经费补偿,迫使他们长期以院里的其他收入补贴这方面的缺失和不足,加重了医院的负担,同时也进一步加重了“以药养医”或“以药补医”的现状,增加了患者的负担。
孙建方教授认为,对于从事公共卫生体系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这既是公共卫生事业的要求,也是政府应承担的责任。他建议对这些医疗机构采取不同于一般综合性医疗机构的特殊的财政补偿机制,可以考虑实行全额拨款、差额管理、绩效考核的新型政府财政补助政策,以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临床医师晋升制度中
以临床能力考核为主
据孙建方教授调查,我国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表现在受教育的程度不高、临床能力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临床需求,而且,其中的原因很多,包括医学教育制度不完善、住院医师及专科医师培养制度不健全、现有的分配政策不能体现医师的价值,以及临床医师晋升制度的不合理等因素,均影响了医师这支队伍的整体水平。其中临床医师晋升制度规定: 临床医师的晋升除要满足规定任职年限外, 作为晋升的硬条件, 必须要求有一定数量的论文, 甚至还要有科研课题及科技成果, 而恰恰忽视了对临床能力的要求。这种临床医师的晋升制度一方面分散了临床医师的精力和时间, 影响了他们钻研和提高临床诊治水平;另一方面还引发了过度追求论文数量和科技成果的现象, 包括开展大量的重复性研究、论文拆分发表、甚至抄袭论文、科研作假现象、托关系获得科技成果等做法,增长了科研浮躁现象,同时也浪费了有限的社会资源。其结果是:一些晋升的医生,甚至某些获得高级职称的医生,其临床能力却达不到相应的水平,不能很好地履行医生的职责。这种以论文及成果数量来衡量临床医师的评审方法不合适,也不科学,误导了临床医师的发展方向。
针对以上问题,孙建方教授建议:要对不同的卫生人才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在临床医师晋升制度中应强化对临床能力的考核和要求,将其作为晋升的主要指标,促使临床医师拿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钻研临床业务,提高临床水平,造福于患者。
基本药物目录仍需补充和调整
自2009年开始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57%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但据孙建方教授观察: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规格与群众需求有较大距离,现有基本药物的品种和规格太少了;特别是许多常用品种不在目录内,患者感到很不方便、或很不理解。还有些目录确定的剂型不够全。基本药物目录中标采购价格与群众所希望的价格有较大差距。在实际运行中,老百姓并没有感觉到降价,反而觉得有些常用药品涨价了。“门慢”、“门特”及特色专科病人社区治疗用药得不到保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按国家、省(市)有关 “基层医疗机构只允许销售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一律不得销售”的要求,“门慢”、“门特”及特色专科病人使用的部分药品不在基本药物目录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药提供,他们被迫又返回三级医院排队开药,既不方便,又增加了经济负担,还加重了大医院“看病难”问题。
为此,孙建方教授提出了具体的建议:补充和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在充分听取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意见的基础上,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补充调整,吸收部分常用药品及剂型进基本药物目录,并形成制度化,每年一次。同时,将“门慢”、“门特”及部分特色专科病人治疗必需的非基本药物调整为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以满足病人治疗需求为目的。
加强医疗机构补偿和企业监管
孙建方教授经过调研还发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政策不到位,运转困难。取消药品加成,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如果仅以使用药品的加成损失来补偿的话,一方面过期、失效药品和药品损耗没有考虑到,另一方面随着门诊量和药品库存增加,进药总金额和工作总量也随之增加,在空间、资金及人事方面也明显增加了成本。此外,医院原有的药品采购销售模式也有额外的收益。如果不能按实际损失来补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无法正常运转,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水平得不到保障,甚至降低,工作积极性将受到影响。
关键词:熵权;TOPSIS法;综合评价;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海口市,中国海南省省会,地处海南岛北部,北濒琼州海峡,是全省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和最大的交通枢纽。在充满活力的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海口市的医疗卫生服务行业也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医疗机构建设如火如荼,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是医疗机构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其水平高低不仅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也代表着医疗机构满足社会医疗需要的程度。随着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质量需求的日益提高及医疗纠纷明显增加,医疗卫生服务质量问题已成为医疗机构管理的重要任务和核心问题。尤其面对激烈竞争的医疗市场和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更明显地凸现出来。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保证和提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患者的生命安全,是医疗卫生行业的永恒目标,也成为加强监管的核心内容。同时,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监管也是医疗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本研究选取海口市2012年~2014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资源和服务效率两方面各项指标,并采用熵权TOPSIS法对海口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以期掌握该地区近3年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指标的大体变化与发展趋势,为医疗机构制定长远规划及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文所采用数据来源于中国卫生统计年鉴和2012年~2014年海口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信息数据,数据准确、真实可靠。
1.2方法 本研究以海口市2012年~2014年各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质量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资料查找分析优选法,筛选出卫生资源和医疗服务两方面4个一级指标和12个二级指标。并采用Matlab软件和Excel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医疗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是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把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通过识别、确定、控制和评价,取得数量、进展和价值的过程体系。本研究从卫生资源和医疗服务两个方面选取了12个有代表性的指标对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卫生资源:①医疗机构:医院(X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X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X3);②卫生人员:卫生技术人员(X4)、执业(助理)医师(X5)、注册护士(X6)。
医疗服务:①服务效率:病床工作日(日)(X7)、平均住院日(日)(X8)、病床使用率(%)(X9);②工作量:诊疗人次数(次)(X10)、健康检查人数(人)(X11)、入院人数(人)(X12)。
2.2熵权TOPSIS法的综合评价
2.2.1熵权的原理 在信息论中,熵值是对系统无序程度的度量,信息被解释为系统无序程度的表达,表现为系统的某项指标的变异度。系统熵值越大,所蕴含的信息量越小,系统的某项指标变异度越小,该指标在综合评价中对应的权重越小;反之,系统熵值越小,所蕴含的信息量越大,系统的某项指标变异度越大,该指标在综合评价中对应的权重越大。所以在具体的评价分析过程中,可以根据各项指标的指标值变异程度,利用信息熵计算出各指标权重,再对所有指标进行加权,从而得出较为客观的综合评价结果[3]。
2.2.2 TOPSIS法简介 TOPSIS法是系统工程中有限方案多目标决策分析中的一种常用方法,它是借助多目标决策问题的"理想解"和"负理想解"去排序,也称逼近理想解排序法,其分析原理直观,计算简便,对样本量要求不大等特点。也多用于效益评价、卫生决策和卫生事业管理等多个领域。
2.2.3评价模型建立 本文采用熵权TOPSIS法建立海口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模型。步骤如下[5]:假设有m个评价对象,n项评价指标,原始指标值记为x
2.2.3.1对原始指标值x进行无量纲化及同趋势化处理,得到Vij。
2.2.3.2计算第j项指标下第i个评价对象指标值的比重Pij
2.2.3.3计算第j项指标值的熵值hj。
2.2.3.4计算第j项指标值的差异系数gj。
2.2.3.5计算各项指标的权重wj。
根据以上介绍的确定权重方法,我们可以得出海口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各项指标的熵权为:w=(0.0924, 0.0894, 0.0716, 0.0723, 0.072,0.0741, 0.0706, 0.0716, 0.1169, 0.0843,0.0716,0.0785)。
2.2.3.6构造加权规范化矩阵,因为各因素的重要性不同, 所以应考虑各因素的熵权, 将规范化数据加权, 构成加权规范化矩阵:
2.2.3.7确定正理想解和负理想解。令Z+表示最优的方案,Z-表示最劣的方案。
2.2.3.8分别计算诸评价对象所有各指标值与最优方案及最劣方案的欧氏距离:
其中,j=1,2,…,n分别代表各个评价指标。
2.2.3.9计算诸评价对象与最优方案的相对接近程度Ci,0
2.2.3.10从医疗机构、卫生人员、服务效率、工作量四个方面分别用熵权TOPSIS法分析。
3 讨论
由于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多系统和多层次的性质, 因此对医疗工作评价时,选用代表性强、较为客观的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才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医院医疗工作的质量。TOPSIS法是一种简捷有效的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简单、灵活、方便、实用,对样本量、指标多少及数据的分布无特殊要求和限制, 可以消除指标量纲的影响,比较直接并且能客观而真实的反映各比较指标的优劣性和优劣程度。而基于熵权TOPSIS方法,避免了低层次多因素权重确定的主观性,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更符合实际,其模型在应用于实证分析时具有可重复操作性,既可用于不同对象之间的评价比较,也可用于同一对象不同年份的比较分析,是对TOPSIS方法的发展。
通过熵权值比较,医院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以及诊断人次数占的权重相对较大,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中占主导作用,而其他各项指标的权重值相对较小,且指标值差值也很小,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评价具有同等重要作用,也是评价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
从综合评价的得分排序看, 2014年海口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状况最好,2012相对较差,这说明海口市医疗卫生服务状况在近3年呈现上升趋势。对医疗机构、卫生人员、服务效率和工作量四个方面指标分别进行分析。从医疗机构评价值角度分析来看,2012年最好,2014年最差,其原因可能与该地区医院数量设置有关,医院数量呈现下降趋势,而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也有所浮动;从卫生人员、服务效率以及工作量三角度的评价值来看,2014年医疗服务质量效率最好,2012年相对较差。通过熵权TOPSIS法的综合评价, 结果与医院实际情况相符,对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具有参考价值,可作为该地区评价年度或阶段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手段,对海口市医疗卫生服务事业起到价值导向作用。
为了海口市医疗卫生服务更好的发展,我们应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和提升医疗机构综合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机制;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合理调配诊疗资源,畅通急诊绿色通道;改善住院服务流程,实现住院全程服务。同时,市政府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有效领导,研究制定全市性政策措施,统筹解决全市卫生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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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本文针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确立合理的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发挥市场作用有机结合起来、针对不同层次和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实行不同的保障和组织方式等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却不尽如人意,出现了诸如医疗卫生的公平性下降,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必然会降低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本文力图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作一梳理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若干建议,以期对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
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启动,其改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和市场化。经过20多年的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问题主要表现在:
1.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医疗服务公平性的下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卫生费用不平衡。占全国人口2/3的农村居民只拥有不到1/4的卫生费用,而占人口1/3的城镇居民享有3/4以上的卫生费用,而且农村居民占卫生费用的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趋势。东部地区的人均卫生费用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二是医疗保障的可及性低。近八成农村人口和近五成城市人口——亦即全国近3/4的人口尚未参加各类医疗保险,在遭遇疾病风险的时候无法得到政府的扶助。(张冉燃:《权威报告: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总体上不成功》,载《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05年第14期)
2.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严重。医疗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的增长和卫生费用的增长极为迅速,大大超过了GDP和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据统计,从1989年到2001年,按当年价格计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了39.3%,而在同一时期,平均每一门诊诊疗费和日均住院费则分别增长了96.5%和99.8%(葛延风:《中国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反思》,载《中国卫生产业》2005年第9期)。
3.医疗卫生服务和卫生投入的绩效低下。有关卫生统计表明,虽然中国人口还在增长,但医疗机构的门诊量却在下降。2003年全国医院和卫生院门诊总量为20.96亿人次,比1993年减少了1.09亿人次。但同期城乡居民的两周患病率却从140.1%提高到143.0%。(张冉燃:《权威报告: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总体上不成功》,载《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05年第14期)另据统计,2002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已经增至5.24%,2003年超过5.4%(葛延风:《反思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载《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6月6日)。但尽管如此,居民综合健康状况却没有明显的改善,在某些领域特别是公共卫生领域,一些卫生、健康指标甚至恶化。
4.卫生资源的布局与结构不合理,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并存。我国的卫生资源约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又集中在大城市。大城市一些高精尖医疗设备的占有率已经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明显过剩。而医疗机构为了收回投资成本和追求高收益,随意对患者使用大型医疗设备,乱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与此同时,市县以下公共卫生机构特别是一些农村的医疗卫生机构却缺乏一些基本的医疗设备和条件。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以商业化、市场化为走向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规律,将市场经济的原则移植到具有公益性质的医疗卫生事业中来。二是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管理责任缺失:如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卫生资源的配置极不合理,对医疗卫生机构缺乏有效地监管等。
二
要解决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中的问题,既不能继续沿着完全市场化的方向继续走下去,也不能走回头路,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医疗卫生体制。必须根据我国国情,在总结以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体制。
一是要明确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定位。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所能提供的医疗卫生资源是有限的,但社会成员对医疗卫生的需求几乎是无止境的,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确立合理的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要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目标定位,坚持这一目标定位,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在医疗体制改革中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说,在经济活动中,公平与效率是一对矛盾。坚持了公平,就会影响效率;讲究效率,就会有失公平。但两者不是绝对矛盾的,也有相统一的一面。如果经济活动的规则公平,制度完善,管理科学,是能够同时实现公平与效率的。计划经济时期,在我国整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低的情况下,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中国用占GDP3%左右的卫生投入,大体上满足了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国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不少国民综合健康指标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绩效十分显著。因此,在我国未来的卫生体制改革中,应理直气壮地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关键词:新农村,医疗卫生建设,存在问题,建议
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黔东南州委会落实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安排第二阶段工作要求,我参加了中国民主建国会黔东南州委会直属第一支部组织的以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医护人员为主的调研小组,开展了“如何有效地推进黔东南州新农村医疗卫生建设”的调研活动。我们先后到鸭塘、龙场、万潮、旁海等乡(镇)卫生院与卫生院院长、业务骨干座谈,听取他们对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区农村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的意见及建议。又与参合农户进行座谈,听取农户的意见及建议。
现对黔东南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以来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总结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部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不高,基金难以征收。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合作医疗政策缺乏了解、认识。首先对参加合作医疗表现积极的一般都是经常有人生病的家庭和今年享受了医疗补偿的家庭及其邻居。他们认为“新农合”政策就是好,而目前家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家庭却持反对态度,他们说今年一年都没有发生过打针吃药现象,明年就不想参合了;其次是壮年群体参合费收缴将会是一大难题,如有村民说他只交老人孩子的参合费,而不交自己的,究其原因是他本人身强力壮不生病,交了不起作用。再有就是低收入家庭医疗消费观念尚未建立,部分农户对政策不理解,仍处于等待观望状态,对这部分农民收缴参合费存在一定难度。
2、农民思想上依然存有侥幸的心理。部分农户的医疗保险意识不强,没有真正认识到合作医疗的意义,怕交了钱而不得病,钱被别人使用,心理上不平衡。用村民自己的话说“我交了钱而没有得病就要亏了,没啥意思”。
3、参保期限制了新生婴儿的享受,在参合费收缴后出生的婴儿因没有交今年的参合费就意味着新生儿出生的第一年得不到大病医疗保障,而新生儿患病的概率是比较高的。
4、参保农民期望值较高。对不予报销部分思想准备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不理解;对逐级转诊制,农民认为限制了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大病(住院)”的同时,兼顾“小病(门诊)”。部分农民抱怨门诊报销封顶线太低而体会不到报销的优越性;对费用总额减去自费部分后再按比例报销不理解,农户认为既然政府给报销部分医疗费,为什么还要减去自费部分。
5、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有待进一步激活。论文参考,存在问题。由于各乡镇卫生院医疗环境相对较差,技术水平受到一定制约,而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能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医院的“转诊证明”具有很强的责任性,医务人员不能对患者提出的转诊要求给予满意答复,部分患者家属不理解,从而对合作医疗政策产生了不满情绪。
6、医院认为:次均费用太低,造成患者不能治愈就得出院,然后再住院治疗,造成重复检查,反而增加了患者负担,由于没有治愈出院,药效不能持续,治疗效果不佳,造成患者对医院的医疗技术产生怀疑。
二、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如下建议
1、通过报销实例,用事实说话,使其帮助我们宣传“新农合”政策,让农民切实感觉到合作医疗的好处。清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针对大病而设,根本原则就是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要抓住宣传对象做到有的放矢。农民是新农合医疗的主体,对政策的理解程度直接影响到这一制度的推行效果。如仅把统一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提纲》等资料发放到农民的手中,但由于农民生活环境和条件有限,能认真阅读和理解的农民没有多少。我们必须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如利用赶场天在大街上进行宣传、在村宣传栏上举办特刊、组织医务人员进村给农民检查身体、举办“新农合”知识竞赛等,让农民真正吃透上级政策,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改善农村医疗条件,让农民就近就医。一是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优化农村卫生资源。二是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对目前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投入不足,药品周转资金短缺状况,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积极立项,争取资金,有针对性地加大投入,改善医疗条件。三是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县、乡、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采取上级医疗单位派员帮教,到上级医院跟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尽量减少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用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使农民受益,不断提高农民的满意度。
4、合理调整补偿标准,更大线度让利于民。一是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补偿标准,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二是适当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分级报销比例,实行二次补偿。积极探索大额为主,兼顾小额费用补偿方式,尽可能大病大补,小病小补,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三是逐步降低药品价格。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在定点医院设立明白药房、放心药房、平价药房,尽量使医院药价与市场同价。
5、取消次均费用限制,应控制费用总额,由医院根据患者病情掌握费用支出,大病费用高些,小病费用低些。论文参考,存在问题。论文参考,存在问题。全年费用不超出控制总额即可。论文参考,存在问题。论文参考,存在问题。
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疾病象毒蔓一样危害我们的身体,我们应该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论文参考,存在问题。有句俗话说的好:治标更要治本,我认为,只有做好防病工作,农民才能更好的安居乐业,创造更多的价值;只有做好防病工作,才能真正的减轻农民的疾苦;只有做好防病工作,才能解脱新农合入不敷出的困境,只有防病才能消灭疾病,这应该是我们的真正目的。
参考文献:
1、李郁葱。我国新农村合作医疗体制试点问题与对策探讨。《现代商贸工业》2008年第20卷第07期
2、吕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明年将基本覆盖全国《中国医院院长》2007年18期
3、汤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思考《社区医学杂志》2007年9X期
4、陈竺部长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情况《健康大视野:医术人生》2007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