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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诗意;阐释;问题
诗意一词无论在日常交流、学术话语还是在一些文学作品中都能频繁见到。日常交流时我们会听到诸如“充满诗意”、“富有诗意”之类的说法;学术话语中我们既可见到许多带“诗意”字样标题之作,也可从维柯、歌德、马克思、普鲁斯特以及海德格尔等人著述及中国文论中看到诗意一词;中国文学作品唐诗、宋诗以及西方文学作品如荷尔德林的诗作、《追忆似水年华》等小说中该词也会被频繁见到。在生活中,人们也会品味到诗意。迄今,既有如西方学者维柯、海德格尔等人的著作也有如中国学者张思齐的著作《宋代诗学》和邢海珍的论文《文学诗意的范畴界定》对诗意作过阐释。然而我们并不知道诗意指什么。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文化现象。倘若说日常交流用语使用诗意一词其具体所指可以不严格追究还说得过去的话,在学术著述或者文学作品中使用诗意一词就需要认真考究了。就日常交流而言,语言的使用与使用者的生活时空密切关联,语词使用带有某种相对临时性,随着该时空的变化,语词意义也会随着消失;但就学术著述或者文学作品而言就不一样了,因为这些作品将会流传下去被更多的人所阅读,因而其语词运用特别是关键语词的运用就需要考究是在何种意义上使用的。鉴于人类对诗意生活的趋之若鹜,这一语词当然是人类语言中的一个关键语词,因此其所指,尤其是该词在学术著述和文学作品中之共通性意义需要界定。对此,国内学界有所尝试,但还不充分,也未取得基本共识。
中国学者运用诗意一词的情形比较普遍,但专门探讨此概念者主要有张思齐和邢海珍两位。张思齐在其著作《宋代诗学》中指出,“诗意是中国诗学中一个重要范畴。诗意又称为诗思。所谓诗意,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指诗的内容和该内容所产生的意境。二指事物所表现的类似于诗歌所产生的能够给人以美感的意境。前者是诗歌本身的本质要素。后者是以诗歌的认知方式作用于其他事物的结果。”可以看出,该定义的出发点是通过诗歌的内容及其认知方式所达到的效果。
在《文学诗意的范畴界定》一文中,邢海珍将国内学者关于“诗意”的界定归结为“诗意是文学的基本概念”,认为其意义可以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广普的称谓,即人在生活中所能体验到的一切美感形态,当然也包括人类的艺术活动,凡能引发人对美的事物的感受,均可称为“诗意”;二是文学艺术的称谓,即指文学艺术作品中由创造主体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法创作而成的情境和氛围,并在受众的心中产生一定的感染效应,这种艺术的美感形态也可称为“诗意”;三是诗歌文体中的具体称谓,即指诗歌的意境,诗歌是通过“境”来表“意”,诗意也就是诗的美感。还可进一步拓展,诗是抒情的文体,诗意即是诗人情感表达的基本形态。”就第三个意义,作者把张思齐在《宋代诗学》中对“诗意”的界定作为主要例证。在此基础上,作者又主张“应当从‘诗’这个基本前提出发”“更深入地挖掘诗意的基本内涵及发展过程”,最后,作者指出,“所谓文学诗意,就是在文学表达中由作家独特感受作用而通过语言文字的表意系统实现的美的感染形态。”
这个界定是目前国内学者根据中国语境对“诗意”这一概念所进行的基本界定,应该说这也代表了国内学界对该概念的基本认识。如果就诗歌或者文学作品的整体情形而言,这个界定是符合基本事实的,正如作者所说,任何一种体裁的文学作品中都含有诗意,诗意“不为诗歌文体所独有,但它与诗歌文体也有割不断的亲缘关系。任何诗歌以外的其他文体都暗含着诗,它们之中的诗意都是一种‘诗’的转移,是作家的诗的素养、诗的情怀转化为其他文体中成为具有艺术气质的诗意的。”然而,仔细分析也会发现,这个界定有问题。原因是作者把“诗意”看做文学作品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一种“美的感染形态”;这样,“诗意”就是一种静态的、形而上学的、可以从文学作品离析出来的东西。
这种情况给人的基本感觉是,好像没有诗,便没有“诗意”,从语言学存在看,这倒是对的。即使扩展开,没有艺术就没有诗意。这是一种。另外,诗意的比喻性意义也很常用。就现在的语境看,的确是隐喻;但应该考察其原始性意义。这一观点问题在于:诗本身是精神产品,因此,说诗意出于诗歌就有唯心主义之嫌。根本原因在于未科学看到诗意(含其比喻性意义)的真正本质。
其实,无论张思齐还是邢海珍,很显然,他们都是从“诗”这一概念出发去阐释“诗意”的,因此,还需要继续追问;特别是,如果联系诗歌创作实践过程而不仅仅是诗歌作品本身考察,更会明确这种阐释的本末倒置性。其实,当张思齐指出“诗意又称为诗思”时,已经涉及到了创作实践问题,只是他没有深入下去罢了。很显然,诗思指的是因为某种特别情境的刺激使诗人产生的一种作诗的想法,正是这种想法促使了诗歌作品的产生。因此,具体而言,一首具体的诗歌诞生大致应该经过这么几个步骤:一是诗人受到某种特别情境刺激,思维(回忆或者想象)被激活,体验到一种不寻常的生命活力;二是这种活力进而促使诗人产生作诗的冲动和作诗的方法,即所谓“诗思”,如清朝诗人郑珍《论诗示诸生时代者将至》诗中所言,“我诚不能诗,而颇知诗意:言必是我言,字是古人字;固宜多读书,尤贵养其气;气正斯有我,学赡乃相济。”三是通过具体的写作技巧将体验到东西转化为具体的诗作。在这些步骤中,其实第一步中的某种特别情境即是真正的“诗意”,这可以从唐诗宋诗以及中国文论中对诗意一词的使用可以看出来,何其芳曾指出,“诗意……是从社会生活和自然界直接提供出来的、经过创作者的感动而又能够激动别人的”的东西。此外,从本体内涵看,“诗意”并不是“诗”派生出来的,相反,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诗”却是“诗意”的产物。这在《中国诗性文化与诗观念》同样被提到,该书作者指出,持续的社会心态导致了诗需求,这种心态转化为诗的创作行为和文本构成中,则形成独特的语言,一项所传递的审美心理因素——诗意。诗意的公认程度和普遍心理认同,构成了诗观念基础。诗……文化现象……诗的性质在本质上就是文化中的诗性。中国诗史……呈现着对于诗的本体意义的感性认同。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国内学界更倾向于从诗这一概念而不是从具体的生命体验出发去阐释“诗意”呢?笔者认为,其中有文化惯性(文化无意识)在起作用。
首先,对该概念的理解很容易受到构词法的影响。就构词法而言,中西语境中的“诗意”均属于“诗”一词的派生词;因此,从诗这一概念出发进行阐释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其次,这还与人的记忆特点有关。一般来说,人们所记住的往往是某种静态存在的结果,这样,就诗而言,被更多地关注的是具体的诗歌作品本身而不是其产生的动态过程。这也容易导致这类阐释方式。第三,文化惰性也起着作用,毕竟,深入阐释任何一个概念都是艰苦的工作,能进行阐释已经不易,因此阐述到什么程度并非阐释者最为关心的事情。
【参考文献】
[1]邢海珍.文学诗意的范畴界定[J].绥化师专学报,2003(03).
[2]张思齐.宋代诗学[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
时事评论的定义与定位。新华社总编辑何平给“新华时评”做的定位是:“顾名思义定位在‘时’上。‘时’就是时事、时势、时世、时政、时局、时弊,时评就是围绕‘时’字做文章。”按照这个定位,我们理解“时评”就是“时事评论”“时势评论”“时世评论”“时政评论”“时局评论”“时弊评论”。回溯时评发生发展的历史,结合今天发展的形态,是否可以作出如下的归结:时评是新闻媒介常用的一种时事评论文体,是紧密结合时事、时局、时政、时弊即时发表的简洁明快、短小精悍、尖锐泼辣的政论性文字。(徐兆荣:《谈如何写好时事评论》)
时事评论从新闻属性上讲,它是报纸新闻的深化和延伸;其社会属性是站在大众的立场,紧追社会热点,力图用通俗的语言,透过新闻现象,帮助读者看清事物的本质。与此同时,时事评论还向广大读者传播先进的理念,为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鼓与呼。这既是读者的需求,也是报纸质量和品位的体现。由此可见,时评要紧紧围绕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注重舆论引导的时机和节奏,采用受众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不断增强舆论引导的灵敏性、针对性、实效性;时事评论要坚持“三贴近”,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和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不断增强舆论引导的吸引力、感染力;要坚持及时准确表明权威观点,回应社会关切,做到好中求快、准中求快、深中求快,努力抢占先机、赢得话语权、掌握主动权,牢牢掌握舆论的制高点,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
呼唤“血性”的评论。时事评论既要充满激情,又要富于理性。写时评没有激情,温吞水是不行的。充满激情,就是时评的写作不能是温良恭俭让,不能躲躲闪闪、吞吞吐吐。激情之外,还需有理性,需要理智的分析、理性的判断、理论的阐释。时评说到底还是讲道理的文体,属于议论文的范畴,就是要摆事实、讲道理。在这里,分析说理是时评的灵魂所在。时评的写作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以道理为准绳”。这里说的“道理”自然应该包含法律、法规、政策、纪律、道德等为社会所普遍公认的律则和价值标准,这应该成为时评写作的一个基本原则。因此,时评的写作是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是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的。
在文坛盛行功利主义的文化氛围下,评论员的独立身份和独立人格已经淡化。时事评论秉笔直书的确有“诸多不便”,“别人做得,我却写不得”的尴尬也较为常见,但这并非一个有“血性”的评论家所为,一个没有血性的评论家是写不出真诚、率直而不乏真知灼见的评论来的。我们需要那种合乎时宜,“及时雨”式的评论;需要寻求那种激浊扬清、匡正时弊的评论;呼唤那种一针见血、酣畅淋漓的评论;渴望那种客观公正、有思想深度、风趣生动而又富于逻辑力量、锋发韵流的评论。
时评呼唤平民意识。平民意识,就是站在普通的人民大众的立场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其核心是站在普通群众的立场上,特别是要站在弱势群体的立场上来看问题,来分析问题。说得直白一点,所谓平民意识,就是大众意识、百姓意识、弱势群体意识。也就是说作者在写作时评时,要坚持“三贴近”原则,站在平民百姓的角度去观察问题,写出人们喜闻乐见的时评来。撰写时评文章,要时刻关注老百姓的医疗、卫生、就业、收入、住房等民生问题,思之所思,悟之所悟,言之所言。2008年以来,《河南城乡经济报》开设“三日评弹”栏目,这些时评有三个鲜明的特点:强烈的平民意识;关注社会热点难点;注重用事实说话。以平民化的视角,发掘主题,关注民生,反映民意,效果显著。
呼唤有个性的时事评论。重视和加强报纸的评论是提高报纸质量和舆论引导水平的关键。2007年3月初,《开封日报》以“干成事”为主线,连续发表了3篇评论员文章,即《一论干成事》、《二论干成事》和《三论干成事》。这3篇文章立论正确,论据充分,给人以启迪和力量。文章以干成事这条主线贯穿始终,就影响我们干成事的不良因素和怎样才能干成事等问题,层层剖析,给读者作了明白的交代。文章紧接着分析了当前影响干成事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怎样才能干成事?文章指出,一是要树正气,抑歪风。二是要正导向,立规矩。主要是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的规则和程序,努力做到以干成事为出发点去选人用人。三是要抓具体,勤督察,要完善督察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奖罚得当。四是要敢创新,善总结,这样才能少走弯路。作为地方党报,能够围绕如此重大课题,紧跟市委工作部署,连续组织如此既有规模又有声势的评论,为突出发展主旋律营造浓厚氛围,确属难能可贵。
时评不能成为扩散虚假信息的工具。2010年3月30日,河南中原新闻网站刊登了河南洛阳市洛龙区法院、检察院的声明,对新闻媒体报道的河南洛阳“美女不配合被判有期徒刑”的新闻公开予以澄清,认为这则新闻是对法院、检察院名誉的“恶意诋毁和诽谤”,并且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值得人们深思的是,这则虚假新闻最早出现在互联网上,但很快被一些传统新闻媒体借助于新闻评论传播开来。从表面上看,相当一部分报纸的时事评论是抱着怀疑的目光看待这一新闻的,但是一些新闻评论工作者把虚假新闻作为由头,展开无限的遐想,从而使得那些在互联网上流传的虚假新闻得以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在客观上起到了扩散影响的作用。这些打着公开批评的幌子传播虚假新闻的新闻评论,已经击破了新闻评论的职业道德底线。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新闻评论工作者,必须学会去伪存真,谨慎地使用互联网的信息。不能听风就是雨,或者以批评的方式公开传播虚假新闻。
关键词:余秋雨散文;文体意识;主体精神
当代新时期散文创作五彩纷呈,表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但不少流派、不少风格独具的作家作品,往往在令人感动欣喜一时之后,则表现出后劲不足,很快便消歇无闻,然而余秋雨的创作却是个特例。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至今,他的散文作品广受欢迎,反响巨大。余秋雨散文这种持续地、广泛地获得不同文化层次读者接受的状况我们可称之为“余秋雨现象”。考察余秋雨散文旺盛而持久的艺术魅力根源可以发现,对于当代散文而来说,余秋雨散文的意义不仅止于为当代文学宝库奉献了丰富、精美的篇章,实际上还应引发人们对于散文创作规律、散文文体意识等理论层面问题的思考。
一
长久以来,人们对散文文体的理解一般多侧重于对形式层面元素的关注,因而对散文文体的阐释往往更为注重突出其共性化特征。这种思维显然对散文创作产生强烈的影响,当年杨朔散文对篇章结构的刻意雕凿便是一个典型。然而,如果对于散文文体的界定仅局限于形式层面的思考,必将对当代散文理论的建构与散文的发展有所局限。
追寻自《文化苦旅》以来的散文创作足迹,应当可以明确余秋雨散文实际代表着当代文学一种新的散文文体意识的萌生。在散文创作实践中,余秋雨格外强调创作主体对客体的价值叩问。2004年余秋雨曾在央视《百家讲坛》作了一个关于散文创作的专题讲座,其间曾谈到:“我当时写《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的时候,我比较重要的是想用我的脚去踩一踩废墟,在废墟当中感受中华文化还能给我什么感觉……”。所谓“感觉”,即指作者对这些人文山水的个性化感悟与价值性发现,而这种对历史文化的个性化感悟与价值性发现恰是余秋雨散文创作的起点和归宿。探入人类文明历史,透过两难困惑的辩证思索步步逼近真理是其散文的重要特征。“我写那些文章,不能说完全没有考虑过文体,但主要是为了倾吐一种文化感受。”[1]这里所谓“文体”指向大众的普泛理解,专指传统意义上的散文形式规范,即散文在表达方式、篇章结构、语体风范等形式元素的综合统一。然而这并不是余秋雨关于散文文体的思维,显而易见,这段表述明确地告知人们他写作散文是重在“倾吐一种文化感受”。由此可见,余秋雨的散文文体意识体现这种精神:散文创作是一个心灵追问的历程,散文的价值核心在于其精神内涵,散文的本质应定位于创作主体的“心灵体验”;创作主体“心灵体验”的内涵为“真诚”与“价值叩问”的统一,它积淀着作家个性化的生命意识,是作家对历史人生、社会文明切身体察、探寻追思而超越了世俗平庸的价值性认识与感悟。
事实上,俄国著名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别林斯基在论及文学文体问题时就曾指出:“文体——这是才能本身,思想本身。文体是思想的浮雕性、可感性,在文体里表现着整个的人;文体和个性、性格一样,永远是独创的。”[2]别林斯基的文体意识明确指向作品的内在精神,突出强调创作主体的个性化体验。说明文体实质上是富于作家艺术个性的把握生活的方式,它首先指向创作主体的思维方式及价值观念。遗憾的是建国以来相当长的时期,人们对文体的阐释往往囿于单纯的技巧或形式,散文领域亦无例外。由此直接导致散文创作或者是对形式技艺的过度加工,或者是作品内在精神显得浅薄或矫饰。余秋雨散文对精神内涵、创作主体心灵体验的强调为当代散文文体作出了富有启示性的阐释,并提供了可贵的范式。
这种散文文体意识带来了余秋雨散文文本浓厚的主观感悟色彩。他的散文虽然多以游记形式出现,如《文化苦旅》、《行者无疆》等,但与一般游记篇章大有不同。其笔墨所涉虽然表层也在访山问水,却不似一般游记重在“潇洒一游”。亦即说余秋雨的目光并非止落于对一个个无声景点的形象摹写,整体叙写经营也不是首先重在技艺精巧的追求。他散文笔下的客观风物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作家对社会历史文化省思的介质,创作主体的情感体验才是创作思维营构的主导。如记写我国著名藏书楼天一阁的《风雨天一阁》实际关注的是这样一个命题:“基于健全人格的文化良知,或者倒过来说,基于文化良知的健全人格。”[3] 它重在表达作者对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人格精神的体悟,因而叙写“天一阁”的历史变迁实际上成为考察不同历史时期知识分子精神人格的表层依托,全文精髓在于作者对以“天一阁”主人范钦为代表的一类传统优秀知识分子“轻常人之所重,重常人之所轻”[4] 的、“基于文化良知的健全人格”的人格光辉的揭示与歌颂。
应当说,余秋雨的散文创作动因是生命意义追问中的困惑,困惑中的思索:“我把我永远想不明白的问题交给我的散文”,写作散文是有“另外一种追求”,同在上述讲座中谈及散文创作体验时余秋雨如是说。在现实生活中,余秋雨是个求真的学者,丰富的生活经历带给他的不仅止于一般生物性的经验积累,更是以诗性情怀感悟人生的价值体验。对他而言,散文既是心灵困惑的诉说,同时也是一种解决困惑、追寻生命意义的方式,散文文本实际上是作者自我价值观念、生命意识的外化。因而他的散文创作完全是“笔”随“心”走,至于对形式层面问题的考虑,正如他说自己在许多时候写作文化游记时不考虑诸如谴辞造句等因素那样,倒是位在其次的。因此,在余秋雨散文世界中,“散文”不可单纯从表现形式上作界定,创作主体对所观照客体的“以身体之,以心验之”,由此而进入价值叩问与发现的境界,抒写出超越一般生活经验的诗性情感才是散文的真谛;散文是一种有着深刻反思、舞动着诗性灵魂的文体,创作主体以超越经验与平庸的诗性情怀表达出对社会人生的关怀才是散文核心价值和意义所在。
二
余秋雨对散文是创作主体“心灵体验”的认定,与现代散文大家郁达夫所提倡的散文创作第一要写“散文的心”的观念是有共通之处的。我们可以把这“心”理解为蕴含于文的、富有意义的主体精神,这是决定作品审美价值的重要元素。
回顾建国后散文创作的历史,我们会发现,十七年散文虽然有着明显的关注社会、思考现实的倾向,但思想情感大多淹没于纯粹的社会生活之中,缺乏必要的、独立的创作主体人格精神。如五、六十年代“写中心”、“赶任务”、“歌颂新的生活和新的人物” 这样的散文占据着主导地位,其中不少作品呈现出一种常人难以企及的“神圣化”或背离历史现实的“伪崇高”色彩。此时散文创作虽然努力切近社会主流生活,然而大多却因思想的浅薄、情感的浮泛而显示出一份贫弱与苍白。此外,即使在当时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中,由于主体意识淡化,思想个性在有意或无意之中被遮掩,艺术创作中极为可贵而重要的主体精神在相当程度上被消解。有时乍看起来表现的是个性,但实际上共性色彩浓厚;看似抒发自我怀情,但矫饰成份居多,创作主体富于个性化的情感理想、艺术思维受到极大抑制。十七年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不少散文创作由于深受建国后散文模式的影响,仍在自觉不自觉地延续着以往的散文传统。进入新文学时期,虽然也有了一些年轻作家的散文创新,但就总体而言,散文创作仍未形成一种自觉的主体意识。到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人们在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文化撞击与交融之中思索着,在多元融合对立的现实中开始冷静定位自己的坐标。在这种背景之下,散文也开始了以新的姿态走向当代人的心理。开始由相对浅显单一的抒情、言志进入深层的思考,由感性的热情转向理性的期冀,由难以企及的“神圣”、“崇高”而切入到关联千古常人生活的文化反思。由此一种优美崇高而切近生活现实的精神品格开始渗入散文实践,散文领域日渐形成艺术创作新格局。在这个新格局当中,余秋雨散文是一个标志,它标志着一种强健的主体精神在散文创作中的确立。余秋雨由《文化苦旅》所开启的系列散文笔涉中外,它们在聚焦人类文明发展历史、探寻社会文化真善美的历程中,通过文化品位的渗透而确立了独具个性魅力的精神品格。也就是说,郁达夫所说的“散文的心”,在余秋雨散文中得到了真切的落实,也正是这个散文的“心”把他的散文推进了深远的艺术境界。
突出创作主体的心灵体验,从而强调作品的精神内涵是余秋雨散文创作的显著特征。而透过艺术创作探视创作者的心灵世界,余秋雨散文呈现给人们他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文化良知与叩问意义、价值世界的理性自觉。应当说,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文化良知与使命自觉是余秋雨强调内在精神价值的散文观形成的根源。
1.学生应该拥有发现美的眼睛,寻找生活的素材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从侧面告诉了教师一个道理,就是让学生从生活中积累素材,为写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生活的美无处不在,就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真情才是最能打动人的。学生可以和同学们约在一起经常出去走一走,体味一下生活。老师也可以组织学生去郊游,去农村体会生活。现在社会独生子女越来越普遍,学生们缺乏与外界的交流,只是单纯地上上网,聊聊天,很多东西在无形之中都被遏制了。只有相互交流,才能碰撞出思维的火花。很多奇特而实用的想法都是在相互交流中产生的。因此,教师应充分意识到这一点,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来让中学阶段的学生做他们年龄阶段该做的事情。不能把他们束缚在语文课堂中,这样才能发散学生的思维和想象力。学生应该在多姿多彩的生活中,使手、脑、眼有机结合,用心观察生活、体味生活、感悟生活、这样学生才有丰富的写作题材,才会用心抒发自己的真实情感。
2.教师应该提高自己的写作命题艺术,让学生有话可写
教师可以尽可能地带学生走进大自然,走进生活。学生的生活充实以后,就有足够的素材和生活体验来进行写作。根据具体的情境,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的不同和知识水平的不同来进行命题,让学生有话可写。教师也要拥有发现美的眼睛,发现生活中的小事件,缩小命题的范围,从而找到学生的兴奋点,让学生不仅有话可写而且乐于写作。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让学生善于观察生活中的小事,从小事中写出大作文。一名初中语文教师就善于抓住这一点来进行教学:如他偶然发现一位老师的办公桌上摆放着一盆漂亮的盆景,他就会把这盆盆景借来,再拿到教室去让学生观察,从而来引导学生进行现场版的“看图作文”。这样学生通过细心观察,便能发现它的种种特征,写起来就如鱼得水了。虽然是初中教师的案例,但对于中学教师来说,命题也是一门艺术。生活中处处有语文,处处皆语文,缺的就是你是不是善于发现别人常见事物的不同之处。
3.教师应该仔细专研教材,读懂教材,让学生掌握一种学习方式与方法
越来越多的老师语文课不好上,上作文课更是难上加难。这对很多新教师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越来越多的教师喜欢标新立异,努力找课文的亮点。其实一节课上得好与不好,关键在于读写和关键词的把握,教师应该在教材上下工夫,读懂教材,才能更好地让学生把握整体内容。新课改的实施,老师的绝对中心地位转变为教师主导,教师应该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让他们在课堂上愿意说,学会说。因此,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尽可能多让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学会思考问题。
二、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平等对待学生,适当鼓励学生,激发学生兴趣
1.教师应意识到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尊重学生个体差异
教育是平等的对话,教学是交流。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就是这样做的。想一想那时候的人就有了这种觉悟,那现在为什么还出现有老师戴有色眼镜看人的现象呢?究其原因,是因为有些教师并不承认差异、尊重差异。对话的最核心的东西就是尊重、民主、平等,尊重别人是最重要的原则。教师应该意识到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个大写的人,要尊重他人的人格,要尊重差异。学生是没有差生的,只有差异。虽然他们在文化成绩方面会有所差别,但成绩差的学生并不是没有其它方面的特长。创建了阿里巴巴的马云,曾经将北大作为自己的梦想,但他最终只上了杭州师范学院,而且学习成绩从没进过前三,但他却成功了。所以,老师不应该差别对待学生。如果老师能够关爱每一个同学的成长与发展,那么他就胜利了一大半了。在有爱心、有耐心的老师面前,学生的个性能够得到充分地发展。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教师有很多,比如特级教师于永正,他“蹲下来”看学生,完全诠释了换位思考这一行为,关爱班上的每一位孩子,力求教过的学生个性得到张扬。
2.适当地鼓励可以使学生追求上进
中国对外贸易扩大给世界各国带来了诸多益处。中国物美价廉的商品输往世界各地,使中国制造的标签贴遍全世界,由此看来,中国已经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然而,惊人的经济增速背后,却引发了一系列深刻问题,中国贸易量虽然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甚至超过日本成为美国和德国之后第三个世界贸易大国,但是,外贸增加带来的仅仅只是GDP的增量,却基本没有带来产业的升级换代。
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很危险的信号,因为从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这种靠外商直接投资,国内企业代工生产以扩大出口从而拉动中国GDP增长的模式,缺乏可持续性,其脆弱性和依赖性已经越来越显现,由此可以看出,拥有自主品牌,从而占据GVC高端对于一国的可持续发展而言是多么重要。
过去GVC下的代加工模式优劣分析。
中国改革开放进行了30年,进出口贸易量、经济总量、国民收入都得到很大的提高,尤其是长三角、珠三角等外向型经济发展区域。沿海区域带发展的主要动力就是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引进外资进行加工贸易,或积极主动地接受发达国家企业的外包订单,为其进行代加工生产。
【论文关键词】 海运单 提单 UCP600 海运单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造船技术的提高与航海速度的加快而产生的一种运输单证。
它虽然已产生有30余年,但是与海运提单数百年历史相比,年轮实在短浅。由于人们对其认识生疏,加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十分完备,因此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海运单未能发挥出其应有的巨大作用。尤其是在我国,对海运单的使用率极低,我们应该了解它的特点、相关的法规以及在贸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这对于我们在贸易实践中正确地运用海运单会有很大帮助,进而促进进出口贸易的蓬勃发展。 一、海运单的产生背景 1.运输技术的提高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新科技被广泛地应用于航海领域,使船舶的安全性能大大提高,航海的速度大大地加快。集装箱运输方式的迅猛发展,世界各大港口装卸设备的现代化,使得港口的装卸效率提高,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所需的时间大大缩短。
因而经常会出现代表货物的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情况,尤其是在近洋贸易当中,这种现象就更加普遍。由于提单的制作流程冗长而复杂,造成货到而提单未到的情况,使得买方无法及时提货。这不仅给港口造成货物滞留的情况,而且也给买方增加了额外的费用和风险。为了解决这种难题,贸易界出现了银行担保提货、电放等“偏方”,这种方式不仅违反了提单“见单交货”的原则,而且还会造成在发生贸易纠纷时,当事人得不到法律保护的严重后果。海运单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它的出现在缓解了提单晚于货物到港的问题。 2.传统的以船舷为界的交货界限有所改变 20世纪70年代以来,集装箱运输方式风靡全球,被人们称之为运输史上的一次革命。随着运输技术的不断革新,特别是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方式的迅速发展,使得传统的海洋运输由以往的“港至港交货”,变为集装箱“货运站至货运站(CFS to CFS)”或“堆场至堆场(CY to CY)”,以至于发展到“卖方库门到买方库门(Door to Door)”的交货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以“船舷”为界的传统交货方式有所改变,而提单的出具仍然要等到货物上船后才能办理,这种传统的提单流转程序难以满足国际海运发展的要求。 3.推广普及电子商务的需要 电子商务是企业通过运用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网络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使得商务活动所涉及的贸易当事人,通过网络传递单证信息,从而实现商务活动的“无纸化交易”。但是由于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这一重要功能,在目前要通过电子数据传输来体现这一功能尚有一定困难。
因为作为电子数据的电子提单既无法进行正本手签,又不能进行背书转让。提单的物权凭证这一功能,成了网络信息时代电子提单发展的一大障碍。因此,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主张在进出口贸易中,特别是在近洋贸易,如果能肯定货物不在路途中销售,而且到货目的港明确,积极鼓励使用海运单。因为海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这一功能,以此来实现运输单据的网上操作。 二、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 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环境的发展,国际海事委员会(Committee Maritime International CMI)于1983年制定了《关于并入海运单或其他类似单证的统一规则草案》,在1990年召开的国际海事委员会大会上进一步讨论修改并通过了《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
规则共八条,包括适用范围;常用关键术语的定义;;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货物说明;支配权;交付;效力等。该规则为海运单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海运单(Sea Waybill)是证明国际海运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据。由于海运单不可流通的特点,因此它不能等同于提单的职能,与提单相比,海运单有如下不同的特点。
1.提单具有货物收据、运输合同证明、物权凭证的三项功能,而海运单只具有提单的货物收据和 运输合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 2.提单是物权凭证,可以作成指示性抬头,通过背书进行转让,具有流通性,而且只有持有人才能提取货物。而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作指示性抬头,不能流通转让。因此,海运单上的收货人栏(Consignee)内必须详细标明具体收货人的名称、住址和其他能够辩明收货人身份的事项。提货时不需要出示海运单,但需出示提货单上标明的收货人身份证明。 3.提单有全式和简式之分,而海运单是简式单证,即它的背面不列详细条款。海运单的正面及各栏目格式与海运提单基本相同,海运单和提单都可以作成“已装船(shipped on board)”形式或“收妥备运(received for shipment)”形式。海运单背面不列详细货运条款,但载有一条可援用海运提单背面内容的条款。 4.在提单的分类中,有“记名提单”,记名提单同样不能背书转让,这与海运单相同。但它们有着本质的不同,记名提单是物权凭证,而海运单不具备这一性质。在提货时,收货人须持记名提单提货,而海运单不是提货的必需单据。
三、海运单的优越性 海运单不能背书转让,属于不可买卖的单证,不具有流通性和有价证券的性质。签发海运单的提货程序通常是:船公司在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向海运单上注明的具体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签署到货通知后退还给船务,船务根据签署过的到货通知向收货人签发提货单(Delivery Order),凭此提货单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货。当然,承运人有责任、有义务对指定收货人进行严格的核实并将货物交到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手中,因此海运单具有一定的安全性。海运单仅涉及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三方,程序简单,操作方便,有利于货物的运转。
从上述海运单流转程序可以看出,海运单提货具有快捷、简便、安全的特点,与提单相比有如下优点。 1.提货快捷 海运单项下,收货人在目的港提货时,不需要出示正本海运单,只需出示船务根据到货通知签发的提货单以及能够证明本身的证明即可提货。承运人只要小心谨慎地将货物交给海运单上所列明的收货人,就视为完成了交货义务。提货快捷对于收货人来说非常重要,能够节省货物在码头的滞期费、仓储费等开支。 2.程序简便 在单据交接程序方面,使用提单时,由于托运人必须向收货人交付全套正本提单,而提单的签发又是在货物装船之后,因而影响提了收货人的提货速度。而海运单由托运人保存,不需要向收货方提交,因此其他单据,如保险单、商业发票等,可以在装完货之后直接发给有关当事人,加快了单据的传递速度,从而能缓解近洋贸易中货到而提单不到的现象。
3.相对安全 在风险方面,采用提单时通行的做法是见单交货,如果提单丢失或被盗至使货物被冒领,承运人对此并不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的义务是凭单交货,这对收货人来讲风险较大。由于海运单的不可转让性,即使海运单丢失或被盗,拾得者或盗窃者也不能凭海运单提货,海运单的收货人明确,这就杜绝了伪造运单骗取货物的可能,从这种意义上讲,海运单是一种相对安全的凭证。 四、海运单在实际贸易运用中的问题 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尽管海运单具有快捷、简便和相对安全的优点,为托运人和收货人双方免去了诸多不便,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由于海运单出现的时间与提单相比十分短暂,在实际业务运作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以下从出口方托运人、进口方收货人以及相关银行等三方面加以论述。
1.从托运人角度看 海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签署的一种运输货物契约。根据《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托运人如果不将对货物的支配权转让,他便是惟一的有权就运输合同向承运人发出指示的当事人。他有权在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请求提取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改变收货人的名称”,从这一点来看,海运单项下运输货物,对托运人很有利。 但是,由于海运单的操作方式简便,省去了许多复杂的审单过程,货到目的港之后,根据规则第七条规定“承运人凭收货人出示的适当的身份证明交付货物”,收货人是否付款赎单,并不是提货的必要条件,这一点对托运人十分不利。从这种意义上讲,如果收货人的信誉不良,就会给出口方造成货、款两空的危险。 因此,海运单运输方式适合于和信誉良好、有长时间业务关系的老客户做的,也适合于在预付货款或一些无需担心收付货款母子公司之间做的贸易。
2.从收货人角度看 海运单运输方式对收货人的最大好处是提货快捷,可以避免近洋贸易中提货单据晚于货物到港而产生额外费用,以及因提货迟而失去商机。然而,对收货人来讲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首先,由于运输合同是出口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签订的,收货人与承运人无直接的契约关系,虽然《海运单统一规则》第三条规定:“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不仅代表自己,同时也代表收货人,并且向承运人保证他有此权限”,但这也只是一种关系。再因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所以收货人不持有海运单,一旦货物发生货损和灭失,收货人向承运人提出索赔,便会有一定的难度。这与提单相比,收货人在海运单中所受到的法律保护要脆弱许多,如果发生纠纷,往往是收货人的利益得不到充分保护。
其次,《海运单统一规则》第六条第一款规定:“ 托运人是惟一的有权就运输合同向承运人发出指示的当事人。他有权在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请求提取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改变收货人的名称”,这对收货人来说极为不利。如果托运人收到货款后,向承运人书面提出变更收货人,则原上收货人无诉讼权。 因此,在采用海运单的运输方式时,买方要在签订的贸易合同中附加一些保护自己的条款。 3.从银行角度看 海运单如果用于如托收、汇付等非信用证结汇方式下,对银行来说不存在太大的风险。而目前国际贸易中大部分的货物买卖是通过跟单信用证方式进行的,由于海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这一性质,使用海运单可能会使开证银行的利益受到损害。因为在使用海运单时,收货人无需提交海运单,根据《海运单统一规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承运人凭收货人出示适当的身份证明交付货物。”收货人向银行付款赎单并不是提货的必要条件;再加上《海运单统一规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托运人有权在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提取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改变收货人的名称,这会使开证银行的债权落空。尽管《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号)第21条已有接受海运单的规定,但在现实业务当中,银行仍然不愿意接受海运单;即使接受,势必也要给开证申请人附加一些苛刻的条件;或者在收到货款之后再付款给受益人,银行会把风险转嫁给他人。
为了保护银行的利益,目前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有一些“偏方”做法。如,在海运单上载明银行作为收货人,使开证行拥有货物的支配权,待买方付清货款后,再把收货人名改为买方等。然而,偏方毕竟是偏方,它不能代替法律法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托运人在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请求提取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更改收货人的名称这一实质问题。如果托运人收到银行的付款,而没有将收货人的名称改为买方的话,从规则的角度来看也是无可挑剔的。由于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海运单项下开证行不能取得对货物控制权。因此,海运单更适合于付款条件是预付或延期付款的不随附运输单据的贸易。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海运单作为一种新的运输机制,既有其优点,又有其不足。贸易实物界人士要充分了解海运单的优点和问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有选择地运用。比如,跨国公司的总分公司与子公司间的业务往来;结汇方式为汇付或者不随附运输单据的近洋贸易;往来已久、相互信任、关系密切的贸易伙伴间的业务等,应该选择使用海运单。
什么是体育意识呢?所谓体育意识,就是人脑特有的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态度控制系统。
体育意识是相对稳定的,它主要由态度状态和体育素质构成。态度状态包括人们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认识状态、情感状态和意志状态。其中,认知状态是体育意识的源泉和基础,没有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认识,就谈不上有体育意识;情感状态和意志状态对体育意识的发生和发展,有支配和调节作用。它们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在认识到体育和体育活动的功能和效用的基础上,形成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积极体验,产生体育需要和体育行为倾向,从而构成统一的完整的态度状态。体育素质,既包括人们关于体育和体育活动的认知及其水平(即了解和熟悉程度),也包括人们关于体育和体育活动方法和技能的熟练程度,以及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接受和吸收能力。体育素质不同,人们反映体育和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就会不同。体育素质高的人,其体育意识就可能较强;体育素质低的人,其体育意识就可能较弱。
体育意识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内在性。尽管体育意识可以导致一系列的体育行为,但它本身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体育意识不等于体育行为,体育意识是内隐的,是一种内在的结构。要想了解人们的体育意识,只有通过人们的言语、表情和外显的体育行为进行分析和推断。第二,客观性。这是因为体育意识一方面是人脑这个自然物质的机能和属性,另一方面体育意识的来源是客观存在的。第三,社会性。任何人的体育意识都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通过与他人的交往和相互作用,通过社会环境持续不断的影响,通过大量的体育实践活动而逐步形成的。体育意识一经形成,就会作用于人们的体育活动,并在体育活动中不断增强。第四,能动性。体育意识能够支配和调节人们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意志和情感体验,以及其它体育心理过程;能够限制或推动人们的体育活动;能在体育活动中对自己和活动提出要求。第五,稳定性。体育意识形成后,将持续较长时间而不轻易改变。在体育意识中,有的部分已融为人格的一部分。但应该指出,在体育意识发展的初期,其态度系统还没固定(即认知、情感和意志三种状态未形成稳固的融合形式)时,它容易因新经验、新知识、新情况而改变。第六,对象性。任何体育意识都是针对体育和体育活动中的某一对象,因而它具有主体与客体的对应关系。例如,主体是个人或群体时,就是个体体育意识,或群体体育意识;客体是体育所属学科或体育活动的不同方式时,就可能是科技体育意识、竞技体育意识、群众体育意识等。第七,系统性。体育意识是一种态度控制系统,各态度之间彼此相连,紧密相关,形成有机联系,我们可以从其中的一种态度推知另外一种态度。。第八,历史制约性。这是由于体育意识的反映对象(体育和体育活动)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一定的社会体育需求和社会体育能力下产生和进行的。既然体育意识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那么,怎样判别人们有无体育意识呢?由于体育意识的构成主要是态度状态和体育素质,因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别人们是否具有体育意识。(1)是否具有一定的体育科学知识、体育活动方法和技能;(2)是否认识到体育和体育活动的功效和作用,特别是评价性认知;(3)是否具有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正向积极的情感体验,如依赖感、必要感、赞同感和支持感等;(4)是否具有体育需要和体育行为倾向。在判别时,首先要看是否具备一定的关于体育和体育活动的知识、方法、技能和评论,因为这是基础。如果已经具备,还要看是否具有正向体验和积极的意向,因为如果仅仅是对体育和体育活动有一定的认识,包括评价性认识(如体育十分重要),而没有思想和情感上接近它、接受它,在意向上为之付出努力,那么这种认识也是孤立的,还形不成体育意识。因此,只有同时具有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认识、情感体验和体育需要,才能说有体育意识。
人们有无体意识是群众体育运动成败与否的关键,努力培养和提高人们的体育意识是体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怎样培养和提高人们的体育意识呢?总的方法途径有二条,一是改变人们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态度,使之具有正向的体验和积极的态度;二是努力提高人们的体育素质,使人们更能够反映体育和体育活动。具体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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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意识是相对稳定的,它主要由态度状态和体育素质构成。态度状态包括人们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认识状态、情感状态和意志状态。其中,认知状态是体育意识的源泉和基础,没有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认识,就谈不上有体育意识;情感状态和意志状态对体育意识的发生和发展,有支配和调节作用。它们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在认识到体育和体育活动的功能和效用的基础上,形成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积极体验,产生体育需要和体育行为倾向,从而构成统一的完整的态度状态。体育素质,既包括人们关于体育和体育活动的认知及其水平(即了解和熟悉程度),也包括人们关于体育和体育活动方法和技能的熟练程度,以及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接受和吸收能力。体育素质不同,人们反映体育和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就会不同。体育素质高的人,其体育意识就可能较强;体育素质低的人,其体育意识就可能较弱。
体育意识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内在性。尽管体育意识可以导致一系列的体育行为,但它本身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体育意识不等于体育行为,体育意识是内隐的,是一种内在的结构。要想了解人们的体育意识,只有通过人们的言语、表情和外显的体育行为进行分析和推断。第二,客观性。这是因为体育意识一方面是人脑这个自然物质的机能和属性,另一方面体育意识的来源是客观存在的。第三,社会性。任何人的体育意识都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通过与他人的交往和相互作用,通过社会环境持续不断的影响,通过大量的体育实践活动而逐步形成的。体育意识一经形成,就会作用于人们的体育活动,并在体育活动中不断增强。第四,能动性。体育意识能够支配和调节人们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意志和情感体验,以及其它体育心理过程;能够限制或推动人们的体育活动;能在体育活动中对自己和活动提出要求。第五,稳定性。体育意识形成后,将持续较长时间而不轻易改变。在体育意识中,有的部分已融为人格的一部分。但应该指出,在体育意识发展的初期,其态度系统还没固定(即认知、情感和意志三种状态未形成稳固的融合形式)时,它容易因新经验、新知识、新情况而改变。第六,对象性。任何体育意识都是针对体育和体育活动中的某一对象,因而它具有主体与客体的对应关系。例如,主体是个人或群体时,就是个体体育意识,或群体体育意识;客体是体育所属学科或体育活动的不同方式时,就可能是科技体育意识、竞技体育意识、群众体育意识等。第七,系统性。体育意识是一种态度控制系统,各态度之间彼此相连,紧密相关,形成有机联系,我们可以从其中的一种态度推知另外一种态度。。第八,历史制约性。这是由于体育意识的反映对象(体育和体育活动)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一定的社会体育需求和社会体育能力下产生和进行的。
既然体育意识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那么,怎样判别人们有无体育意识呢?由于体育意识的构成主要是态度状态和体育素质,因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别人们是否具有体育意识。(1)是否具有一定的体育科学知识、体育活动方法和技能;(2)是否认识到体育和体育活动的功效和作用,特别是评价性认知;(3)是否具有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正向积极的情感体验,如依赖感、必要感、赞同感和支持感等;(4)是否具有体育需要和体育行为倾向。在判别时,首先要看是否具备一定的关于体育和体育活动的知识、方法、技能和评论,因为这是基础。如果已经具备,还要看是否具有正向体验和积极的意向,因为如果仅仅是对体育和体育活动有一定的认识,包括评价性认识(如体育十分重要),而没有思想和情感上接近它、接受它,在意向上为之付出努力,那么这种认识也是孤立的,还形不成体育意识。因此,只有同时具有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认识、情感体验和体育需要,才能说有体育意识。
人们有无体意识是群众体育运动成败与否的关键,努力培养和提高人们的体育意识是体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怎样培养和提高人们的体育意识呢?总的方法途径有二条,一是改变人们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态度,使之具有正向的体验和积极的态度;二是努力提高人们的体育素质,使人们更能够反映体育和体育活动。具体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要开展并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并提高体育认知。体育宣传主要是制造积极的舆论和气氛,使人们产生对体育和体育活动及其效能和作用的感性认识和良好的情感体验,还可以鼓励人们产生暂时的体育行为。若这时再向人们灌输相当的体育科学知识,就有可能使人们意识到体育和体育活动能给他们带来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动力和活力,使他们的体育行为长期化、经常化和固定化。体育宣传的渠道和方式方法很多,如广播、电视、报刊、报告会等等在进行体育宣传时,一定要针对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方法,循序渐进,做到与对象的心理状态和接受能力相符合。体育教育就是给人们以体育科学知识,形成对体育的理性认识,同时结合一定的体育实践活动,培养人们的体育活动技能。根据教育对象不同,体育教育应有不同的方式方法。例如,对少年儿童施以体育启蒙教育,对成年人施以体育技能教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