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0 16: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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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加强环保立法的同时,适时地扩大了环保执法队伍,有力地推进了我国环保工作的进程,使我国的环保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然而,我国的环保执法人员的环保责任和个人环保保护意识还跟不上飞速发展的环保的要求。为此,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当重视和加强对环保执法人员的环保意识的教育,以增强环保执法人们的自觉性、规范性和科学性。1.科学培养环保工作人员,包括工人、技术工作人员、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使环保队伍的培育和成长建立在科学教育的基础上。2.特别要重视对在职环保人员的使用和教育工作。使他们尽可能地成为合格的环保人员。3.建立健全环保部门内的奖罚机制,严格的要求环保人员的执法行为。防止环保人员。在重视环保教育工作的同时,应当加强环保执法工作力度。
二、环保执法是环保方面的关键性工作
进入九十年代,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环保法律,各部门,各地方政府,也先后制定了地方环保法规、规章。我国环保执法的重要任务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统一监督管理,增强环保执法实效,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健全制的机制,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提交执法能力水平。十七大提出: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当前,我国环保执法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依靠法律手段,防止环境污染环境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又是一个经济问题。由于我国人口较多,自然资源分布广,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的利用律低,同时还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的发展。要落实国家环保的基本政策,必须依靠法律的手段。环保执法,是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环境问题,只有走向依法治理环境,才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只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才能有效地防止各类污染的产生。[2]具体措施如下:1.对环境环境污染有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及域开发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制度。2.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项目,或自然资源开发项目,其防治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设施必须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或使用。3.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单位,必须向环保行政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工作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污染的有关技术资料。4.对向环境排污物或超过规定的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依法征收排污费。5.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扰民突出的企业,单位实施限期治理。6.强化污染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对排污情况、污染治理情况、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7.建立污染的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8.依照法律规定,对排污单位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一)课堂教学
课堂依然是当前教学的基础,学生学习法律知识主要还是依靠从课堂上学习。但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不能仍然局限于传统的滔滔不绝的讲授,学生昏天暗地的听讲模式,要坚持与时俱进,坚持创新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思想、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将多媒体、视频资料、研讨等形式吸收到课堂。要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制作精美的教案和课件,促进学生主动参与、及时提问,课堂氛围要活跃。具体到法学课程,课堂教学既要做到宏观把握,又要做到微观深入。从宏观上理清法律课程的整体框架,做到实体和程序清楚,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从微观上重点讲解重点的相关的法律概念、理论、法条,做到学以致用、学以会用。
(二)学生自学
课堂时间毕竟有限,要获得丰富的知识,就必须培养指导学生开展自学,掌握一定的自学方法。一是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调动学生自学的积极性,给学生创造一些自学条件。根据学生的实际特点和学习要求,指导他们分门别类阅读法学经典著作和参考书籍,引导、培养学生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分享学习成果,研讨法律知识,提高学生自学的积极性,形成善于学习、善于思考的风气。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指导学生积极使用图书馆资源,教会学生如何查找书籍、报纸、杂志等资料,如何分类阅读,如何分析研究认真记录。当前,信息化时代的快速发展,网络资源已经成为学习的重要途径,要指导学生学习使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重要的综合性网络资源库,北大法宝、中国法院网等法律专业网络资源,以及westlaw等国外重要的法律资源载体,形成善学习、会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实践模块
(一)校内实践
充分利用学校内部现有的教学条件和教学资源,把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有效结合起来,大力开展校园实践教学。如利用校园网络,建立网络学习交流平台,教师与学生可利用该平台进行相关教学活动。也可以利用校园实验室,开展模拟的法学法课程教学,如法律文书的协作、模拟审判等形式。一是要丰富校内实践资源。建设好法律诊所、法律兴趣团体、法学教育实验室、模拟法庭等校内实践平台。二是要丰富校内实践形式。定期组织开展法律调研、志愿服务、法律宣传等形式的实践活动,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法律演讲、法律职业规划大赛等活动,也深受广大学生喜爱,同时也提升了学生学习时间法律课程的素质和能力。
(二)校外实践
与当地人民法院、检察院、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司法机构等签订产学合作协议,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实训基地开展实践学习。利用好大学生“三下乡”这个平台,鼓励学生利用寒假、暑假时间,开展送法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教学知识,组织学生到对口的单位进行实习,学习掌握法律职业工作实践和运作。要结合法学课程教育,学期初制定社会实践方案计划,明确社会实践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设定好实践课题、组织方式,组织带领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实践课,写好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于实践,在实践中提高学习的质量。
三、案例模块
(一)案例分析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将司法实践中的大量案例分类归纳,与相关的知识相对应,在项目教学过程中组织学生研讨,运用案例施教。传统的教学方法是老师讲、学生听,学到的知识缺乏生动形象的理解。在案例教学种,学生拿到案例后,先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查阅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相关的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这个过程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而且要学生自己去思考、去创造,学到的是生动活泼的知识,是活生生的法律知识,是结合社会生活的法律知识。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案例的甄选是至关重要的前提。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结合正在学习的法律课程和知识点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关的案例。案例要有典型性,最好是经典案例,部门法选择国内的案例较为合适。要重视收集整理教学案例,将常用的案例纳入教学案例库,并及时更新,便于教学过程中长期使用。要拓展案例收集渠道,深入公检法部门、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行业,收集实实在在的案例。
(二)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一直被各法学院广泛采用,是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在各种实践性教学方法中,模拟法庭教学法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设定法律情景,采取模拟法庭的形式,将学生分为原告、被告、法官以及辅岗位,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模拟法庭教学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模拟法律实践的场所和机会,通过模拟法庭教学使学生在未进入社会从事法律职业前,学习掌握了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了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在模拟的诉讼环境中熟悉、掌握具体的审判过程,较直接地面对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检验掌握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了学生法律知识运用、分析解决法律问题和法律文书的写作等能力,缩短了法学教学与法律工作实践的距离,使学生较深刻地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助于长期学习能力的提高。
(三)法庭旁听
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学生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旁听法律案件的审理,将课堂转移到法庭,面对面观摩学习审判活动。法庭旁听的人员一般不能太多,也可以将法庭引入课堂,协调法院将审判放在学校的模拟法庭开庭审理,组织学生现场观摩学习,可以使更多的学生都能亲密接触法律审判活动,提高法律实践能力。笔者在实践教学中,也多次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庭审过程,回来后要求学生写心得体会和对今后学习法律知识的感想。
不少学生反应,通过旁听庭审,不仅亲身体验到了法律的严肃性、法庭庭审的威严性,也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法律知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及法庭的运行程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学到了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和课堂上没有学懂的知识。一些毕业后到法院工作的学生也普遍反映,通过旁听审判,及早熟悉了法律职业,能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
(一)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欠缺在当前的高中教育工作中,针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还是呈现出一种过于形式化。在高中的教学当中,学生基本都是处于青少年时期,而学校又是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环境,但是在当前的学校教育当中,相对于其他的教学课程,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远远没有达到指标,学校对法制教育的工作根本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即使目前社会各界都开始认识到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是传统型的应试教育体系还是无法完全抹去,学生的学习成绩以及学校的升学率仍然是老师和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虽然学校当中的一些教育工作认为学生的法制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却没有足够的能力和权限去改变这一状况,因为在法制教育的工作中需要真实的纳入到学校教学的大纲体系当中,在学校的课程安排上,有的只是在政治的课堂上稍有体现,或者是在课余的时间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还有的学校根本就没有对学生开放相关的法制教育课程。在法制课程的所使用的教材方面,当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制教育教材系列,除了在初中所开设的《思想政治》课程意外,在小学和高中都没有非常正式的法治教材。所以使得小学和高中乃至大学当中,在法制教学的模式过于形式化,很多学校都是走走形式,一学期开展一次法制教育课,这种形式基本无法达到法制教育的应有效果。
(二)法制教育的质量低下在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师资队伍缺乏专业性,任课教师在法制教学的水平上有很大的差异性,学生在学习法律教育知识方面的热情不够高涨。当前的法制课程,任课教师很多都是以带班的形式上来的政治教师,甚至还有的是由班主任或者是学校教学的领导来兼职,很多的教师还从来没有接触过相关的法律教育,还有一部分的教师虽然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是缺乏一些相关的实践经验,很大程度上都是要依靠自身对教材的理解和自学,当遇到教材意外的问题时就会感到无从下手,有的甚至无法对学生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这样就大大降低了教学质量,还有的学校教学聘请懂得专业法制教学的人员来担当副校长,这样就可以兼职学校的法制教育课程,但是由于个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实际的实施情况并不能很好的满足学校法制教学的空缺,使得法制教学课程完全变成了单纯的知识讲授,学生对法制教育也没有任何的热情可言。
(三)法制教育的管理缺少整体性在学校的法制教学当中,因为缺少较为硬性的任务或者是硬性的指标,所以也就缺少清楚明了的职责和具体的目标,造成了法制课的达不到实际的效果。同时,在学校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当中因为缺少整体性措施以及和学生的家庭。社会的环境不能达到有机结合,学生在脱离学校教学环境之后,主要是处于家庭和社会的环境当中,而且现在很多的家长将孩子的教育工作完全的寄托在学校方面,很少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各方面的教育,即使做到了一定程度的教育,那也是很少见和片面的。在脱离了学校和家庭两大环境下的学生,智能通过社会的大环境来对其进行约束,这就造成了法制教育工作出现了严重的脱节和诸多教育死角的显现。
二、对学校法制教育所存在的问题的解决路径探讨
学生是祖国未来发展的基础,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希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避免青少年出现违法犯罪的状况,这单单是提升青少年的本身的素质,保证青少年健康发展和成长的需求,同时也是为了振兴和发扬我们民族的重要决策。针对如何把握好青少年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我们大致分为以下几年对策:
(一)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加强学校教学的法制建设要充分开展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升青少年在法律的意识以及法制的观念,为了降低和避免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保证青少年的健康的发展和成长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管理部门和学生的家长要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引起充分的重视,在教育行政的主管部门需要制定出一套具体的教学管理措施,将法制教学的工作纳入到法制化管理的形式中,要充分的设立起专业的法制教育机构,真正做到有人教、有人管的效果,同时还要加强对法制教学的检查和推进的力度。
(二)教学内容要丰富多样化各个学校需对第二课堂以及社会环境中的实践活动加以充分的运用,对学生实施较为直观和生动的法制教育课程。例如给学生播放相应的法制教育宣传片或者是法治电影以及专题广播等等,多在学校举办法制教育的各种各样的法制知识有奖问答,带领学生去参观监狱的环境,组织学生模拟和演习真实的法庭,去聆听和刑事、行政、民事以及经济方面相关的审理过程,请正法部门的干警来对学生进行法制课程的讲授,让学生从根本上提升法制观念的心理的重视程度。
(三)教学要趋向规范化在法制教学的国产容纳观众需要彻底落实《有关基础教育和发展的规定》、《关于深度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管理意见》以及《关于深度规范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意见》等要求,提升中小学在法制课程中的建设,深度改革和不断完善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要将法制教学的内容纳入到教育大纲当中,对具体的课程内容进行有效的规划,力争在升学考试当中参入相关的法制知识的考核[4]。(四)教学的整体质量需要不断的提升学校需要对相关的法制任课教师、法制监理教师以及班主任等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讲解和培训,并且需要对法制教育课程配备专业的法律教师,不断发展和壮大法制教育的规模。于此同时,在教学方面需要平等对待各个科目,并将法制教学课程列入到正规的考试纲要当中。
三、结语
二、任职特点:兼课多,课务忙,没有职称压力
香港的中小学教师兼教学科不分主次,新聘体育教师兼教语文或数学在香港是很正常的事情。香港中小学现行五天或长短周五天半教学日,中小学教师每周课时数可达30多节,每天5~6节课,还有其他的课务。经常可以看到教师背个大大的包,里边有各种不同的学科教学用品,急急忙忙换教室。学校教师办公室白天几乎无人,学生放学以后下班前后的时间,办公室里才有教师伏案工作。虽然忙,教师们因为职业稳定,收入高,大多数心态很好。
还有,香港的中小学教师不能兼“有偿家教”,补习学校和考试培训类学校的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分类清楚,若违规收费会导致被解聘。
香港的教师薪水有年资的不同,新入职教师与老教师收入差距比较大。由于没有教师职称,学校里教师之间的关系比较平和,不会为此而竞争,教学基本上属于“单干”,主要是教师个人教学经验的积累,也不重视教育科研。近几年,香港教育统筹局也在推广中小学新课程,不断推广观课文化,过去教师间互相不观课、不重视教育科研的现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教师们渐渐开始互相听课切磋教学经验。值得一提的是,香港中小学教师从事教育科研的认真态度,他们申报科研课题,一定是个人愿意投入,喜欢研究课题。申请课题当然有研究经费,一般是一笔可观的数字,但是这与教师的个人收入无关,学校和教师热情投入教育科研就是为了追求教育理想。
三、个人发展:重进修,重学历,重才能
香港中小学和办学团体比较重视非学术的进修培训和联谊活动。学校教师的活动,如假日“行山”(远足爬山,在香港叫做行山),暑期旅游,节日聚餐等等,这些活动经费实行AA制,教师踊跃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大多数不是教育学术类的活动,比如请管理专家作讲座讲管理方法,开展团体游戏活动,音乐唱诗等等,教师自愿报名参加。香港中小学教师的学校文化生活丰富,工作忙,联谊活动多,而学术进修则是教师个人的事情。
教育学术类活动,有办学团体办的,有大学办的,有政府有关部门办的。政府部门办的教育学术活动、经验分享会,免费报名参加。有的学术团体办的活动需付费参加,有的教育培训进修要收费,教师可以向学校有关专项经费申请资助,资助费用一般很少,大部分费用需要教师个人自理。香港的中小学教师大多数积极参与这类活动,自己掏钱听学术讲座和业务进修。因为自愿参加且付费,所以与会认真,教育学术活动会场的氛围往往很好,讨论常常很热烈。
香港是一个重学历的社会。新受聘教师学历不同,薪水的起点不同。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一边工作,一边在学习。香港的大学为中小学教师提供教育硕士、教育博士等学历教育课程。
召开法律知识方面的主题班会,进行普法教育。用知识竞赛,分组比赛的方式,让学生说出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让学生明白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从入学教育开始,直至毕业,将发生在身边或者网络上热议的事情搬到班会上,做到一事一议,联系实际,涉及自身,达到教育深度的最大化。
2.旁听庭审活动
利用社会资源,扩大社会环境熏陶作用。和本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走进法庭,近距离地观摩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特别是和青少年教育有关的案例,让参加庭审的学生们受到教育,得到启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3.法制节目交流
在早自习、自习课、政治课上播放法制节目。如《大家看法》、《普法栏目剧》《今日说法》《法律讲坛》《大家说法》《今日开庭》《政法报道》《法治第一线》《法制民生》等优秀法制节目,拓宽学生的法治视野,夯实学生的法律知识、激发学生学法兴趣,使学生明确是非,吸取教训,加深印象,受到启发。
4.晨读法治新闻
带领学生利用早自习时间晨读法治新闻。新闻报纸这种普法教育主要是通过法制新闻报道的方式实行的。在媒体的宣传和推动下,掀起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兴趣,利用好新闻这一有效的工具,扎实有效的推进法制教育的进程。作为班主任,随时注意搜集这方面的新闻材料,有针对性地选用。特别是养成一种习惯,在班级形成一种制度,对学生的法律修养将会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5.发挥网络作用
现代网络已走入千家万户,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成为学生学习生活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作为“上网一族”,对网络格外关注。其具有资源共享、虚实结合、生动直观、互动交流、渗透性强等诸多特点。要想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影响力,真正营造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吸引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切实做好班主任法制教育工作,就一定要利用好互联网这个有力的平台。可以说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教育中,既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又能产生消极的影响。正确引导学生。学校教育者需顺时适势、因势利导、趋利弊害,在法制教育中合理利用网络,丰富视野、拓宽眼界,开辟学校法律教育新空间。
6.走上街道宣传
组织职专学生在人流密集的街道开展以“共创和谐家乡,从身边做起”为主题的志愿活动。在这样的活动中,让学生们运用自己已经掌握的法律知识进行宣讲活动,表达构建和谐家乡的决心,并以发放普法宣传单的方式呼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普法,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创和谐美好家乡。在这项工作准备过程中,学生心中的很多法律知识便会更明确更清晰更扎实;在宣传教育他人的过程中又使学生自身得到净化升华。
7.模拟法庭实践
组织职专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利用班会时间在教室里“开庭”———比如围绕某校园失窃案进行庭审,法官、公诉人、书记员、证人、被告和法警等均由学生们扮演,按照真实法庭的程序进行模拟演示,通过“模拟法庭”让学生们在体验和参与中加深了解法庭审理程序和相关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或者根据实时社会上新近发生的广受大家瞩目的刑事案件进行模拟开庭,引发思路,开阔视野,受到教育。
8.学习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带领学生学习基本的民用法律文书的撰写,达到一般民用法律文书自行书写的程度。这项学习,可以和语文作文课相融合,和“街头宣传”“模拟法庭”相结合。语文课,把这一项当做应用文进行小作文训练。街头宣传,遇到市民咨询有所需求,鼓励学生予以帮助,教师从中给予指导。“模拟法庭”涉及法律文书环节时指导学生认真书写,反复推敲,一丝不苟,实实在在让学生得到训练提高。
9结语
法制教育课程的设置,必须服务于法制教育的理念和法制教育课的本质。法制教育的理念要求将法制教育课从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知识化教育中解放出来,设置成独立的法律基础和法律技能的教育课。职业院校法制教育的本质是以广大在校学生为对象,以法治和法律为内容,以培养其法律素质、传授法律技能为目的,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主旨,展开的教学活动,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三者的合一。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要从注重学法转变为注重用法。职业院校的法制教育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和法律知识(法律技能),主要应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通过一定量的法学理论教育,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在思想上树立起法律权威;通过讲解和介绍宪法,了解宪法是民主制度的产物,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结合不同专业,有选择地向学生介绍一些与专业密切相关的部门法,培养学生守法、护法、用法的知识技能和自觉意识。目前,不同类别的职业院校整齐划一地以开设一门法律基础课,由于课时少,内容庞杂繁多,教授者,犹如蜻蜓点水,匆忙赶进度,只能是简单地进行一系列知识罗列和堆积;学习者往往疲于应付,死记硬背,应付过关考试,师生都苦不堪言。这显然有悖于法制教育的真实目的。在法制教育的内容选择上,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业及各校的侧重点需要,除进行宪法、刑法、民法等大法的一般性普及外,还开设一些与各校专业(行业)相关、与各类学生受体相通的法律课程,使法制教育贴近学生的生活,融入学生的内在性需要。
二、法制教育教材的改革
除了《法律基础》主教材外,各职业院校还可以根据本系统、本校的专业和对应的职业的特点,结合与之相关的部门法的内容,简明扼要地编著对主课程具有辅助、补充作用的选修课教材。配合学生就业和创业的需要,可加以《劳动法》、《合同法》或有关工商、金融、会计等部门规章的重要内容,作为《法律基础》课的深化和延伸,以利于进一步提高学生步入社会的用法能力,这才算是达到《法律基础》的教学目的。为了不使必修和选择课的教材陷入抽象无趣的地步,也可以在辅助教材的下半部分收编一些教学案例,这些案例具有以下特征:
(1)能充分体现法律或部门法的基本原理;
(2)结合学生的专业和未来就业的职业特点,以相应的部门法的基本规范和运用规则为内容;
(3)配合当前的时势特点,增加反映当前青年人的普遍诉求,或者代表了与专业相关的该部门法发展变化的新趋势的内容。现行教材中的一些常见的法律名词,完全可以放在案例中加以注释的方式,让学生们能够在理解中实际运用它,而不必死记硬背大量的名词;这一来,教材的编排体例就搞活了。这样编排的教材,不可能不受到学生的欢迎,且完全可以作为其职业和专业化法律素质培训的选择课。经对职业院校的特点就是职业性较强,学生实习和实际工作的机会较多,在法制教育中,应充分利用职业院校的这一特点,围绕学生所学专业的特征以及职业预期,在开展普及型法律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法制教育层面,创新教育模式,应当开办部分与各专业职业发展相关、高职学生普遍关心的课程,可以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加学生对专业相关法律的关注,使法制教育贴近学生的需求,融入职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例如,对于物流专业的学生,如果能够开设《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国际商法》等课程,将对学生法律知识积累、法律素养提高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对于轮船航海等专业的学生,开设《交通法》、《海商法》、《国际法》等课程,对于财政金融专业的学生开设《金融法》《税法》等课程,这些将有助于他们提高就业能力。只有让高职学生切身体会到法律对他们学习、就业甚至一生的影响,他们才能够保持对学习法律的高度热情,进一步促进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自身实际职业能力。
三、法制教育教学方式的革新
(一)组织模拟法庭。这个做法以往就有,但调查显示学生们仍热衷这个方式,因为其参与性和综合功能比较强的缘故,在采用这个方式时,要注意选择适当的案例,对非法律专业学生而言,选择理论难度不大、受人们关注的典型案例或与现时代年轻人关系密切的案件会比较容易发挥。同时,应注重教师的指导作用,可以对案件程序和理论要点作剧本式的安排,以增强其表现力和表演功能,显现出模拟法庭的参与性和观赏性。
(二)讨论式教学。这个关键要有好的、大家关注并容易产生不同见解的题目。讨论的形式可以灵活多变,老师事先作一些必要的提示,也可以要求分组讨论中选派代表做总结发言。
(三)开辟第二课堂。这是最灵活、最多样化的尝试,比如组织大家到相关的法庭旁听一些大案、要案,参观监狱,组织下乡普法,在重大节日在校园内外宣传展开法律咨询活动,组织法律社团和校园法律援助机构,开辟法制园地宣传栏等,师生共同携手丰富校园的法律与文化活动,都能令人感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的氛围。
(四)组织法官、检察官和法学专家开设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如果配合适当的主题,比如宣传新法的诞生、重大的法律制度的变革,这样做法效果会更佳。其频次以每学期二至三次为适宜。以上方式可以齐头并进、多管齐下,也可以着重采用其中的二三种方式展开,教师们可以根据本校的教学条件和学生群体的不同爱好选择性地适用。五、建设优良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在当前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制教育课合并的情形下,法制教育课的师资队伍得不到保障,非法律专业学位的老师任课的比例居高不下,还有大量的以政治教员和辅导员兼任的情况,情形不容乐观。这些非专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得到再提高的机会不足,教师队伍整体的专业素质提升的速度偏缓,远远不能满足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深化和创新的需求,这是现状。建设优良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一方面应从法律专业人士和法律学位应届毕业生中招聘适用人才,确保法制教育课教师的学历和专业水平,这是居于第一位的。其次就是教师队伍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遇问题;当然,在全面实现法制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化之前,这是必要的权宜之计。第三,也应注意教师队伍年龄与教学经验、法学专业学位与法律实践经验的搭配,利于教师群体共同提高。第四,在有条件的院校,可组建法学课教研组,共同研讨开拓高职院校的法制课教学,发挥教师队伍的集体力量。
四、结语
(一)德胜鲁班木工学校的项目分析
根据陈孝彬等人对学校基本情况的分析模式,我们从中引用了几个基本的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的服务类型、数量德胜鲁班木工学校是休宁县人民政府在“十五”期间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是由苏州德胜洋楼有限公司与休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联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德胜洋楼有限公司以及木工行业发展需要的、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品德优良的应用型人才。学校规模维持在两个班级,平均每个班50人左右,只设一个专业。生源主要来自黄山市农村的初中毕业生,近几年全国各地都有生源涌入。每年学生人数维持在100人左右,至今已有千余人进入了全国各地的木工行业。
2.学校的组织结构木工学校与休宁县第一职高同在一个校园,实行“一校两制”。即在同一个校园实行两种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机制。木工学校归德胜管理,办学经费和实习场所由德胜公司提供;教育理念、招生方式、课程设置、教材编写与选择、教学计划、考试考核等都由德胜确定;课程由德胜选定教师实施,实训教官由德胜选派。
3.学校的建筑、设备、设施学校有774平方米的木工实训车间(60个工位,可供120个学生同时操作)、50个木工操作台、100套手工木工工具、120平方米的实训车间、3间标准教室、2间计算机教室,设置学生活动中心及中等规模的体育场。
4.学校的教职工校长汪丽庆是休宁县第一职高的老教师,同时兼任木工学校的校长。德胜公司每月一次派遣加拿大英语教师,向学生传授国际经济形势、科技信息。教师都是来自当地以及从外地聘请来的德高望重的木匠。另外,德胜公司每月都会有由培训中心主任担任总督学进行日常教学视察。
(二)德胜鲁班木工学校的办学优势分析
优势包括:一是学校教育业绩的优势。木工学校的办学定位与休宁县的林业大县产业优势紧密相联,充分利用本地的优秀木工,发扬继承徽派木工手艺,并加强同国际职业教育的交流。山区走出的优秀匠士能吃苦、职业技能扎实,深受木工市场的青睐,就业率基本保持在100%。学校治学严谨,不仅教会学生技能,而且教导如何做人。二是内部素质和活动过程的优势。学生与教师之间形成“恩师”的师生情,维系学校与学生之间关系的不仅是日常的教学活动,还有各种各样的实训机会、考察机会、家长会制度、毕业典礼制度。学校始终秉承平民教育的办学思想,立足学生家庭,帮助学生成才、成人。学校强化学生的技能优势,保证每一名学生都能顺利就业,建立了一支能发扬徽派建筑等本土文化魅力的人才队伍。三是学校独特的竞争力。木工学校选择了扎根休宁徽州本土文化,又开展了目前繁荣的社会建筑、房地产行业所需的木工技能培训。北京大学纪念馆八仙桌、电视剧《大祠堂》全套木质家具,以及中美文化交流文化赠品都是木工学校学生的作品。学生依托长江平民教育基金会以及黄山市政府牵头支持,利用了徽文化的力量及德胜洋楼有限公司的海外背景,积极走向海外市场。劣势是学校办学规模过小,地理位置偏狭,社会影响力不大。社会对“匠士”的各种偏见仍然存在,当地政府对学校的支持力度不稳定。教育经费筹集的渠道单一,主要由长江平民教育基金会支付,难以理清德胜公司、木工学校、长江平民教育基金会之间的关系。
(三)德胜鲁班木工学校的治学内容分析
笔者通过对其教学安排、教学管理、考核奖惩等治学内容进行分析发现,德胜鲁班木工学校不仅在学校基本情况项目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在治学上也存在诸多值得其他乡村职业学校学习的内容。
1.教学方法与实训时间的安排为了使学生掌握扎实技能,学校采用陶行知先生倡导的“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方式,相继开设了徽州传统木工专业理论知识科目,向学生讲解木匠基础知识和用图操作技巧,纠正学生实习中出现的误区和不足,从练习劈、刨、锯、划线、凿眼、拼板等基础技能着手,继而学习制做方凳、长条凳、子孙椅、床架等传统家庭生活设施。同时,学校的教学科目设施明确规定文化课与实训课的时间比例为3∶7。实训时间70%,给予学生大量时间在一线平台操作。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使学生熟练掌握木工所必须的基本技能。
2.严厉的教官负责制、鲜活的学区责任制及“小先生制”所有教官在上岗前都必须保证,85%以上的毕业生能够独立制作八仙桌和太师椅,15%的毕业生的结业成绩是优秀。如达不到此标准,教官必须主动引咎辞职。学生学习木匠工艺的各个工序均须在教官的观察和指导下进行,保证学生获得扎实的木工基本技能和严谨的学习态度。此外,学校根据学生的自我选择及教官的建议,在木工学校实训期间,将学生分成5个学区,一个教官负责一个学区,每个学区确定一两名学生任该区的小组长,5个学区开展教学竞赛活动。通过这种学生与学生之间、小组与小组之间的良性比赛,使学生在集体的学习活动中增进知识,提高人际交往的能力。为锻炼学生的自理能力,学校引入陶行知先生倡导的“小先生制”,营造一个学生学艺的影响力场。师兄师弟之间相互学习,不仅促进了学生技艺的进步,还促进了师兄弟之间心理上的契合,激发共同学习手艺的乐趣。同时也是一种补偿性机制,解决了教师人数欠缺和学生异常活跃的矛盾,对学生产生积极的自我影响。
3.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末位淘汰制规则。新生入学后须向教师和教官保证:自觉遵守学校设置的学生准则,同意学校实行末位淘汰制。如果学生在校期间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课业或生活不积极,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则对该生实行处罚,除去其担当的职位、奖学金,甚至开除学籍。其二,奖助学金条例。思想道德考核和技能考核各占50分,实行每天一考核、每月一评价、每学期一次总结性评价。对于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由小组组长每天统分,结果交给教官计入一周的统计。奖助学金规定不同学期的奖学金获得率都不一样;奖学金等级设置为第一级奖学金、第二级奖学金、第三级奖学金,三级比重按5∶3∶2设置。其三,课程考核学分制。从第一学期到第四学期期末的考试作品分别为徽州古典方凳、流线型合角方凳、檀木八仙桌、实木太师椅,最后的结业考试是由德胜洋楼公司派出的督学对学生制作的工艺品进行逐件评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在学校的展览馆展出。通过严格按分考核确定学生的学习是否达到了出师的标准,是否能够制作满足社会要求和木工制作流程的作品。其四,独特的毕业考核。德胜木工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考试是要求学生能够独立制作一张八仙桌和两把太师椅。由德胜公司派出的督学担任主考官,对学生的毕业作品分步骤进行严格、细致、公正的考核与打分。根据其在校表现及个人的兴趣与意愿,学校将毕业作品优秀的毕业生推荐给各著名的建筑公司。
二、德胜鲁班木工学校的办学新思路
(一)“匠士”学位的首创
职业教育的教育体系针对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较之普通教育没有特别鲜明的学位倾向。它所培养的学生基本上都是直接与社会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在办学中,该校创造性地探索出了职业教育学位教育的新形式———“匠士”,丰富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学位制度。“匠士”同时可以给社会上异常火热的高等教育注入新的活力,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拥有一门出色的技能,同样可以在社会上立足。
(二)校、企、政府、基金会的联合
县域职业教育的发展首先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特别是要发挥最了解地方教育需求、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的基层地方政府的作用。同时,职业教育应以就业导向为中心,面向市场办学,培养企业需要的合格人才,发挥私人办学的力量优势,积极吸纳非盈利性的教育基金会的介入。德胜鲁班木工学校正是在休宁县政府、休宁县第一职业高中、德胜洋楼公司、长江平民教育基金会四者的合力办学的典型。
(三)外企注入资金办学
县域职业教育的确也存在着与企业联合办学的模式,但绝大多数都是与国内的企业合作办学,鲜有与国外企业联合办学。中西部的职业教育就更缺少与国际上知名企业和教育集团合作办学的机会。休宁德胜鲁班木工学校依托具有美国背景的苏州德胜洋楼公司,扩大了学校在国际上的知名度。
(四)国、校、企三级课程开发
学校除开设国家中职教育的必修课程外,德胜公司自编《木工理论与实践》教材并实施教学,总裁聂圣哲先生编写《现代木结构》《班门弄斧》等书作为学生学习的教材,并且配备了专职的计算机教师教授学生计算机知识。另外,学校组织教师、德胜公司高管,参照国家制定的中职生思想品德教育的基本内容及企业自身的实际,编写了《道德修业》等书,使学生具备必要的职业道德。
(五)严把生源关
在选拔生源方面,学校校长亲自在休宁山区寻找,且招生条件严苛:必须是能吃苦的农民的孩子,必须诚实守信、不赌博、不抽烟。因为学校的学生大多数都是来自乡下的贫困家庭,木工学校管理层重新认定职业教育的福利属性,给予学生更多的优惠,在国家已有的对中职学生的优惠政策上,继续补助贫困学生。
三、反思与展望
(一)反思
教育不仅要培养卓越的政治家、经济学家、科学家,而且还需要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千千万万的高素质的劳动者。《纲要》指出:“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当前形势下,县域职业教育的发展、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区域经济的有效发展都离不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乡村职业学校独特的办学路子和社会上各种优秀的办学力量。从该校的办学历史可以看出,政府作为办学的主导者,真正发挥了资源配置、信息引导的协调作用,把优秀的外资企业、具有浓厚的徽州特色文化的木工手艺、现代化的教学方法结合起来,联合办学,共同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职业教育优势劳务品牌。在当前社会,人们对城乡二元化体制的诟病,对教育公平的疾呼都表明,在基础教育均等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县域职业教育发展关乎整个教育系统的健康发展,关乎整个社会的公平问题,关乎社会和谐。木工学校丰富了县域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同时也应该思考其不足之处。
1.学生缺乏继续升学的机会职业教育并不是教育系统的终结,中等职业教育应该建立与高等职业院校或普通本科院校的衔接机制。目前,国家通过职业生综合能力大赛选拔出优秀的职校生,并且给他们提供直接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机会。这种做法使具有真实技能的职校生能够接受更深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基础知识学习。德胜鲁班木工学校的培养模式忽略了那些想继续接受优质教育的学生的求学需要,集中进行木工技能的培训可能弱化了普通基础知识的吸取,不利于毕业生综合素质的形成。
2.急需改善的社会人才观职业教育缺乏社会吸引力,表面上看是教育问题,实质上却是社会人才观的问题。传统的人才观依然影响着受教育者个人(家庭)对教育类型的选择,导致目前的普通高中、高等院校招生规模急剧增加,脱离了社会人才需求的结构。尽管徽州木匠身怀绝技,但社会认可度仅存在极个别领域。所以,面对职业教育招生难的问题,我们该反思的是整个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本质。
3.“双师型”师资建设问题由于职业师范教育缺少关于木工类的教师,所以木工学校办学过程中吸取的教师都是地道的木匠出身,而真正从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毕业的师资缺乏,限制了学校办学规模的继续扩大与教学的规范化。针对这个问题,应该与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加强联系,共同培养能够担当教学任务的优秀教师,可以适当将学生送入职业学院深造,形成“学生—技师—教师”的良性循环。
4.“匠士”职业学位的难言之隐在现实社会上,木工是个让人不大看得起的工种。尽管“匠士”一方面产生了良好的职业教育导向,纠正了传统工艺卑微、文凭至上、人才消费的偏见。但是,“匠士”仅仅是民间办学的尝试,未得到教育部门正式的认可,其学历含金量并未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从本质上说,“匠士”并未实质性改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偏见,也并未转变人们对木工工种是否具备优秀技能的传统质疑。
(二)发展展望
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逐渐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讲就是一种法治经济,市场主体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和平稳运行的必要保障。纵观我国的传统法律教育模式,其已经很难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人们也越来越对高校法律教育的改革倾注了非常大的关注度。我国高校法律教育的特点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相分离
从属性上来看,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规范中调整、约束人们行为以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从善与恶、好与坏的角度,通过人们内心的价值判断标准、传统习惯以及社会舆论来约束和调整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法律则是利用强制性来规范、确保人们行为的合规合法,保障社会的有序发展。道德和法律互相补充、相辅相成,不可偏颇。道德强调的是自律,将被动的遵守变成主动约束。法律强调的是他律,其通过强制性和威慑性约束人们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道德和法律运用不同的约束形式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从本质上看,道德和法律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在我国传统教育中,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通常是被割裂开来,往往偏重于道德修养教育,因此很难使学生持续性地形成稳定的法律信仰,而这又会反过来对道德认识产生负面的作用,最终影响个人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法律学科课程和法律活动课程相分离
中国传统的学校教育,特别看重学科课程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而忽视活动课程的作用,认为活动课程会扰乱在正常的教学秩序,而且还与应试教育的教学模式不相符。因此,在我国高校的法律教育中,学科课程的比重大大超过了活动课程,有些甚至都没有开设相应的活动课程。高校法律教育老师,往往只重视对法律理论知识的讲解和传授,而忽略对学生法律素质以及相关能力的有效培养。在法律教学过程中只注重学生对法律知识认知,学生往往都是被动接受和死记硬背法律知识的,对相关法律问题和法律情景的分析涉及过少,师生间缺乏互动。但是归根结底,法律都是要解决现实问题的,教师只阐述某一具体规定,而未能让学生掌握和领会该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的话,一旦学生遇到真实情况的发生,如果缺乏具体的明文规定,往往会束手无策、无法灵活应用,甚至造成学生自身的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
(三)法律教学避重就轻,对法律运用能力的培养力度不足
长久以来,因为我国古代法制的特点,程序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人们往往只知道实体而不知道程序,将程序法视作实体法的附属品,可有可无。受此影响,在我国高校法律教学实践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现象普遍存在,在高校法律教学实践中,教师为了迎合学生的兴趣和营造良好的课堂气氛,往往会有意识地增加更多的实体法的内容以及相关案例,占用了本该是学习程序法的时间,另外因为学生没有真正进入社会,也未曾经历过相应的法律执行程序,因此学生对程序法的感知会更加的模糊。这就导致高校法律教育的成效有所影响,使得学生难以形成系统性的法律基础知识,进而影响了学生对法律实际运用的能力的有效培养。
(四)法律教学偏向义务本位,权利意识的培养力度不够
从我国法治观的发展演化历程来看,我国的法治观还是侧重于“义务”的规定,强调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社会控制。在我国传统的高校法律教育实践中,仍然还残存着义务本位思想的影子,具体表现在法律教育内容编排上,往往强调学生的守法教育,而忽视对学生用法能力、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的培养。在以义务本位思想为指导的高校法律教育过程中,教学主体即老师是以预先设定学生是“恶”的前提下开展相关教学活动的,其教学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课堂的法律教育活动,使学生知道不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这种教学活动几乎完全抹杀了学生在法律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忽视了学生对于相关法律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应用,对增强学生的法律素质产生加大的负面作用,甚至会造成学生对法律的片面理解从而产生不良的情绪。
二、高校法律教育的素质教育发展新取向
现代化已经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的时展节奏,经济建设要有现代化的思想,相应地教育也应当有现代化的理念和策略,在人们思想观念向现代化不断转变的同时,社会的法治建设也要走向现代化。现阶段我国高校法律教育已经出现了在要求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和规范的同时,注重对学生情感价值观目标培养,通过引导和鼓励学生开展法律实践体验,使学生在遵守法律、守护法律、运用法律的前提下,对法律内涵和法治精神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促进更多的人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去的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发展新趋势。高校法律教育的理念发生了重大的革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逐渐致力于学生法律主体意识的觉醒和法律素质的全面培养
法律意识指的是人们对于法律现象的想法、观点、心理反应等的总称。作为将来市场经济的主体,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是当代大学生未来立足社会的必要条件。据有关调查显示,现阶段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大学生在出现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后能够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够诉诸法律。学生已逐渐将法律知识、思维以及信念融入自己的主体范围之内,将被动转化为主动,进而养成良好的法律运用能力和法律信仰,从而使得学生法律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逐渐致力于对法律刚性特征与现实社会纷繁复杂性之间的调和
众所周知,法律是具备强制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就像俗语讲的“法律是完全没有感情的”,但是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却与法律的刚性之间往往会出现差异和不适用的地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法律的制定、执行、监督等提出了与之相适应的更高的要求。这同时也要求在高校法律教育过程中,要致力于向学生讲解法律的刚性和实际社会情况的多变性之间的协调,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律运用的灵活处理。
(三)致力于法律理论教育和学生实践的有效结合
单纯的法律理论知识的灌输对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素质的养成是不足的,尤其是对学生正确运用法律能力的培养是远远不够的。现代高校法律教育新理念要求教师重视学生对法律理论知识的实践运用,在实践运用的过程中对法律理论知识加深体会和掌握,进而有效地提高学生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维的活跃度,对高校法律教学课堂学习进行巩固和补充,进而达到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的目标。
三、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具体实施策略
法律素质教育导向下的高校法律教育,最终是要依靠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具体方法和策略得以实现,要以科学有效的方式和方法,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增强,形成正确的法律体会、法律情感以及法律信仰,进而提升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从而达到高效法律素质教育的最终育人的目标。
(一)将法律情感教育逐步融入高校法律教育中
法律情感是指人们对法律现象、法律法规所持有的情绪反馈以及形成的有关体验。大学生的法律情感,只有通过特定的法律知识的学习、逐渐的内化,才能真正培养起来。一个学生是否具有正确、坚定的法律信仰,能够在充分理解法律知识的额基础上信任法律,进而在主体性作用下对法律加以灵活运用,是衡量一个学生具备法律素质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要在高校法律教学的具体过程中,明确法律情感教育的培养思路,尽量将法律情感教育有机地融入到整个法律教学过程中去,才能真正地提高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实效性,才能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的科学、健康的发展模式。
(二)将个性教育逐步融入高校基础法律教育中
高校素质教育就是要把学生培养成综合素质全面协调发展的人,综合素质全面协调发展,离不开对学生个性的培养和个人潜能的挖掘。个性发展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是内在统一的,个性发展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强调对学生个性以及潜能的挖掘、发展,摒弃了传统教育中的平均主义,根除了教学内容单一、教学形式固定、教学方法老旧等弊病。素质教育理念引导下的高校法律教育,就是要充分重视个性教育的思维的融入,根据学生具体的情况,因材施教,善于利用不同学生对法律学习过程中的不同兴趣和特长,从而真正有效地提高学生整体的遵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使学生养成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能力。
(三)不断丰富高校法律素质教育方式
一、职业教育特别是高中阶段和高中后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以及大量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这是21世纪相当长时期我国人力结构和教育结构调整时必须考虑的关键环节,它的发展关系到行业和企业的生存、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建设的全局。
(一)21世纪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的高速发展,必将对我国人力结构和教育结构体系产生重大影响,这种影响的表现之一,就是对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初中级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我们国家目前并在相当长时期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对21世纪的挑战,我们面临着加快实现工业化和迎接知识经济的双重任务。从经济发展形态来说,目前全国实质上是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以及处在萌芽状态的知识经济等多种状态并存的状况。不同的行业、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产品的技术含量、生产组织方式、自动化机械化程度都很不相同,对人才的层次、规格、类型的要求也是多样化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的需求,是我们研究教育结构体系的重要依据。最近,我们组织了8个包括农业、电子、电力、冶金、建筑、铁道、商业、金融等不同的行业领导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专家,研究分析各个系统人才的整体结构,并且注意他们合理的配比关系。结果表明,科学家(包括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以及能进入世界高新技术前沿攻坚和不断开拓新的领域的科技带头人以及高级管理人才,在行业和企业发展中起统帅、引导作用,这类人才在人才总量中虽然只占少数,但他们的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我国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水平,乃至国家的综合国力水准,目前这方面的人才不足,已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研究我国教育结构体系和人才培养,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生产的发展和提高,还需要有相当数量的在产品研究开发和生产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应用型人才。这些人才的培养,在当前仍然还是我国教育结构中的薄弱部分,它使我国大量先进技术只能停留于样品、展品而无法转化为产品。同时,任何时期也不能忽视劳动者也即大量操作人员的培养。人们可以从外国买到科研成果,但买不到生产的质量,这是靠生产者的技术、知识和正确的劳动态度创造来的。在这方面,本文拟多用一点篇幅。以农业生产为例,全国种植业生产的人力结构,目前仍以两亿农户为主,以家庭经营为主要特征。当然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农户家庭也发生很大变化,根据调查,按农户的经营规模、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大体可以划分为四种类型:(1)企业型农民。这些农户从事的农业生产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程度较高,他们所受的文化与专业教育的程度也较高,大部分是中专和大专生。这是未来农业劳动者发展的方向,但是现在为数还很少,仅占10%左右。(2)技术经营型农民。这些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较高,产品有较大的专业性和商品性,接受新技术能力强,是农村采用新技术和进行专业生产联合体的骨干。这类农民的素质,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和技术操作及经营能力。1998年这类农民的数量约占20.2%。(3)初级技术农民。他们具有当地农业生产的一般知识和掌握一般的生产技术,能在上述科技示范户的带动下,较快地采用新技术、新成果。这类农民应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并经过一定的农业推广培训和应用技术的学习与实践。此类农民在相当一段时期仍是多数。(4)普通农民。是指较多地使用传统生产经验和知识技术的生产劳动者,目前一般是小学毕业或文盲。其数量将逐年减少,到2010年都应达到初级技术农民水平。1999年,我国农业劳动者中,具有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9.5%(其中小学文化程度及文盲半文盲占46.75%)。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如日本,农民中受过高中阶段和高中后教育的已达80%以上。在提高我国农业劳动者素质方面,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存在着巨大的需求。
(二)从我国各行业现有人力结构学历水平来看,初中及以下阶段学历层次从业人员还占较大比重,对发展高中阶段和高中后职业教育存在着巨大的需求。
据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在全国6.79亿从业人口中,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的比例占73%左右,同时还存在10%左右的文盲率。这两者所占比例高达83%。以铁路运输系统为例,到1997年底,受过大专、中专、技工等专业技术系统训练的仅占26.5%;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员仍高达42.3%以上。因此,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提高在职人员的素质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对发展各种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出了巨大的需求。
从当今世界情况看,根据1998年世界经合组织(OECD)28个国家和亚太经合组织11个国家共39个国家的统计资料,初中后分流(即高中阶段教育分为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两种)的国家和地区有29个,包括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荷兰、挪威、葡萄牙、波兰、俄罗斯、西班牙、瑞典、瑞士、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韩国等等;高中后分流的国家有4个,包括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小学后分流的国家有5个,包括爱尔兰、墨西哥、菲律宾、智利、巴布亚新几内亚(其中智利、巴布亚新几内亚小学教育的学制为八年)。这些都说明,当前世界许多发达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需求。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如果忽视或者削弱中等职业教育将会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
二、大力发展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是当前和相当长时期我国教育结构体系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紧迫任务。
(一)由于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普及以及我国正处于初中、高中和大学阶段学龄人口的高峰,发展高中阶段和高中后各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显得更为紧迫。
去年初中在校生已达到5811万。根据1999年当年的统计资料,全国有1589万初中毕业生,尽管当年普通高中招生增长10.23%,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共招生779万,其中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83万,将近1/2。特别是高等学校当年招生年增长率高达47%。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还有810万初中毕业生(占初中毕业生总数50%以上)和174.5万高中毕业生,不能升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和高等学校,需要在就业前进行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因此发展高中阶段和高中后职业教育的任务将是十分艰巨和繁重的。
(二)在业人员和非在业人员的职业培训任务将十分繁重。
前面已经谈到全国6.98亿从业人口文化程度总体上较低的状况。另外,据1995年的统计资料,全国尚有近两亿16岁以上不在业的劳动力人口,约有1500万人有寻找工作的要求。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要求,以及他们不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进行有针对性的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不仅有利于他们个人的生存、发展和提高,而且对促进各行各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对发展和改革职业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发展和改革职业教育首先要转变对人才的观念。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但究竟什么是人才?则有不同的人才观。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9年5月编制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划分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这些不同类别的职业活动都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相互关联、相互服务、不可缺少的社会活动,并都具有相当长时期的稳定性、规范性和群体性。这些不同的职业岗位对人才的知识和能力结构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同志最近强调指出: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对我们当前正在进行的教育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是有深刻意义的。对所有的儿童、青少年和社会成员来说,只要对社会对人民有强烈的责任心,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无论在哪一行,都会成为对社会对人民有益的人,都会对社会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成为人们尊敬的人才。有位教育家总结数十年教育工作的经验说,“人人有才,人无全才,扬长避短,人人成才”。我认为是说的很有道理的。树立新的人才观,首先是我们教育部门的任务。当今世界,在教育观上正在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化或者革命。教育的空间已由学校扩展到家庭、社区以及工作场所,教育的时限已由在学校学习,延续为每个人的一生。教育的价值不再仅是培育少数“精英”,而在于能否为各种不同潜能的人提供平等的、能最大限度地开发自己才能的机会和途径,把成才之路铺在每个人的脚下。教育观念的转变是教育改革的先导,发展职业教育也是如此。
(二)随着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和学习的终身化,职业教育也面临新的挑战。
为了使职业教育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职业学校的办学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方法,应当进行改革。这里我想突出强调两个问题。
(1)要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和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办出特色。首先要对学生进行择业观的教育,使学生有面向生产、服务第一线,做有觉悟、有技术能力的劳动者和各类技术、管理、服务人员的志向和意识;要大力加强和企业以及实际工作部门的紧密联系和结合;在教学工作中重视对学生的技术能力特别是新技术能力的培训。
(2)根据当前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和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变化比较大的特点,要根据终身教育的思想,进行重大的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特别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不断更新自己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他们一生的工作接收继续培训和学习,打下牢固的基础。
(三)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沟通、融合和衔接,努力构建和发展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社会成员对学习多样化需求的终身教育体系。
从世界范围看,许多国家从初中阶段开始,就把职业指导作为学生的必修课。1991年6月美国劳工部发表了《2000年的美国,要求学校做什么样的工作》的报告。该委员会对所有学校和学生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无论直接参加工作的学生,还是计划进一步接受教育的学生都应获取五种基本能力(合理利用与支配各类资源的能力、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获取并利用信息的能力、综合与系统分析能力、运用各种技术的能力)和三部分基础(基本技能、思维能力和个性品质)。对这八项都制订了详细明确的标准。这份报告反映了美国用人部门对包括普通高中学生学习的要求。不少国家的初别是普通高中都相当普遍地开设各种职业选修课,以满足一部分学生进入社会的需要。同时,在许多国家的教育体系中,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有经过中间教育机构的文化补习,进入上一级学校学习的机会;普通高中的毕业生也有通过一定的教育机构的培训进入社会就业的机会。逐步缩小中等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与职业学校的差距是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这对我国来说,可能是一个相当长期的发展过程,但是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沟通和衔接,对我们来说则是十分紧迫的。
(四)积极发展非正规(非学历)职业教育。
我国当前初中和高中后教育结构存在某些混乱,同社会需求存在某些不相适应的问题之一是教育结构中过于学历化的倾向,加之教育管理又常常以学历教育规范各类教育,这就促使许多本应由非学历教育承担的教育培训采取了学历教育的形式,造成了教育结构的混乱和教育资源的浪费。大量事实表明:在社会从业人员中,需要在初中或高中毕业文化基础上通过正规学历教育就业的只是一部分,相当数量的则只需要通过非学历教育培训。我国江苏阳光集团、三毛集团是我国最大的现代化的毛纺集团之一,企业的装备都是从国外引进的最先进的自动化设备,年销售额连续几年都在一亿元以上,从人员构成来说,三毛集团职工6000人,其中生产第一线工人有5000人,据这个企业的总经理说,由于设备自动化程度很高,对工人在操作上的要求比较简单,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初中毕业生经过三个月培训,就可以上岗。这个总经理诙谐地说,如果招大学毕业生做这个工作,不仅对这些学生是大才小用,而且这个企业也会因生产者没有积极性而倒闭。同时,随着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终身教育思想的实施,社会对教育的需求更为广泛和多样,单一的学历教育不可能满足日益增加的社会教育需求。在普及基本教育的基础上,着重发展各种非学历非正规教育,是适应社会对教育多样化和终身学习需求的必然趋势,应该确立其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五)计算机、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为发展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并为构建和发展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沟通和衔接、社会化、多样化的终身教育体系,提供了难得的良好机遇。我们应当抓住这个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