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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2-04-11 15:42:02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

第1篇

关键词:后续审计;监督问题;整改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

后续审计针对性较强,审计重点一般限于审计结论和决定所涉及的范围。现场审计的程序和方法与一般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基本相同,其内容包括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了解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考察审计效果;发现审计决定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发现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不当时进行复查,重新做出审计决定,弥补原来审计中的不足;根据新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相应措施,使审计工作更为有效。审计过程可以利用部门走访、个别谈话、审计测试以及检查纠正措施的记录资料等,审计和测试与前期审计程序所利用的方法基本类似。

后续审计对监督问题整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可以帮助和监督管理者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认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端正纠正问题态度,制定有效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消除经营风险,提高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性;二是可以督促管理者及时通报经营风险,对已发生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为今后经营管理铺平依法合规之路;三是可以检验前期审计建议和审计结论的准确性,针对被审计单位已经整改的问题和实施改进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重新评估,对有效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具有良好作用。

搞好后续审计工作,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熟知审计终结报告内容, 增强审计工作责任心。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后续审计前, 审计人员一是要充分做好审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认真阅读审计终结报告,关注审计要点,确定好审计目标;二是要仔细收集相关审计资料,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仔细分析研究,尤其对那些因种种原因未在审计终结报告中反映的内容,要认真查看前期审计工作底稿,核对问题风险性质;三是要认真梳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报告”,对审计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要逐项列出审计清单并认真进行分类;四是做好审计工作分工,按照问题分类责任到人,使审计工作思路清晰,现场有序。

第二,仔细研究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确定后续审计工作重点目标。目前,审计部门一般要求是: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向审计机关上报“审计整改报告”。审计整改报告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终结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发现和建议做出的答复, 是执行审计决定的一种强制性要求。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向审计部门报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是落实审计决定的具体体现。对“审计整改报告”检点可关注以下情况:一是被审计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报告整改的问题,此类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将作为后续审计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二是在阅读“审计整改报告” 时,对整改不充分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查对工作底稿,找出问题类属,分析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方法是否正确、 措施是否得当;三是认真分析未整改问题的理由是否充分,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环境等。对已经无法整改的问题是否做到了举一反三并吸取了教训,对能够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充分的问题的症结和原因所在。

第三,关注问题整改效果,防止出现层层走过场。关注已整改问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后续审计工作的重点。从以往调查了解中发现,被审计单位领导不重视,主管部门应付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是有的上级主管部门为了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上报整改情况,在未安排或看到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的情况下代为撰写整改报告的现象;二是有的被审计单位接到上级审计终结报告后,在未进行问题整改的情况下则按照报告中的审计发现逐条对应编写改进情况;三是被审计单位在整改工作中存在避重就轻、轻描淡写、敷衍了事的现象,总觉得这些问题属共性问题无关紧要,对工作没有大的影响等。这些行为不但使已有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也体现了执行力不够的问题,这也是导致为什么有些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和违法违规经营的重要原因之一。有些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整改,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影响了公司业务健康发展和依法合规经营。

第2篇

一、对审计整改的基本认识

(一)审计整改的概念和标准。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行为活动。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和审计处理的要求,审计整改应包括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的行为,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行为,以及审计机关监督审计整改的行为等。审计整改的标准是审计揭示的问题得到纠正,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审计整改的现实意义。审计整改是现代审计的重要内容。对审计查出揭示问题的整改,是现代审计的一个重要内容。即审计揭示问题向社会披露审计报告审计问题整改。如果只有审计查处阶段,而没有审计整改阶段,那么审计工作是不完整的,也就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作为政府审计,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查出的问题没有相应的跟踪整改,建制堵漏,加强管理,或者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行政过失,就不能很好地履行审计的职责。

审计整改是审计质量的重要体现。审计工作质量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审计工作实施本身及审计问题查处的客观公正、无差错、无风险,也应包括审计揭示问题是否最终得到落实与纠正。只有这样才是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科学地体现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工作的质量。因此,审计问题的整改是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与体现。当然,审计整改是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审计质量越高,审计揭示的问题越彻底,建议措施具有操作性,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就越到位,就能促进被审计单位更加切合实际地从体制、机制上去解决问题,从根本上去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审计整改是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的共同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是审计监督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业务工作的程序之一。审计整改也是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监督,落实审计意见和决定的具体行为,是应尽之责。在审计整改工作中,被审计单位是主角,承担着主要任务,审计机关担负着监督、检查和评估的责任,不使审计整改流于形式。

二、审计整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普遍都十分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例如,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审计回访制度等。审计机关通过向提交政府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和受政府所托向同级人大报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都反映了审计整改的情况,各级政府也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问题。审计整改已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大部分被审计单位比较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包括主管部门在内的相关部门也能够积极配合,建立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积极主动的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但有部分单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还经常发生。

一是一些被审计单位认识不到位,重视审计,轻视审计整改。有的认为只要把应缴未缴的财政资金、税金或罚没收入上缴后就算是落实了审计决定,就算是进行了审计整改。有的被审计单位、部门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应付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

二是一些审计人员认为,审计整改是被审计单位的事情,与审计机关的关系不大。重视审计项目计划的完成和违纪资金的收缴,而未将审计整改与审计查出问题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因此,抓落实或督促审计整改的态度并不积极。有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中提出的审计意见或建议的可行性较差,具体操作性不强,造成被审计单位难以落实。

三是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审计整改到位、成效如何?缺乏评判的标准和依据。对审计整改不到位或走过程的单位、部门,缺乏相应的处理手段,没有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审计整改往往是流于形式或走走过程。

四是审计整改后续跟踪不够。由于审计机关没有专门的机构或专职人员,监督审计决定、审计意见的落实,评估审计整改的效果,使审计整改工作中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

五是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督促审计整改的机制尚未形成。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不仅仅是审计机关的责任,还应包括主管部门、监察、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参与及协调配合,以促使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使审计整改的力度和深度不断加强。

三、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改变观念,提高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提高认识,自觉地把审计整改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违规问题纠正、管理问责与督促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要督促被审计单位转变观念,树立审计整改的理念,建立单位内部审计整改责任制,纠正审计整改仅仅是财务部门任务的片面认识和做法,建立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管理部门等参加的审计整改机制,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

强化审计整改跟踪职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审计机关应当自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九十日内,了解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被审计单位超过规定时限未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报告人民政府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做出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审计法》修订后也明确了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的职责。因此,审计机关应强化整改跟踪职能,可考虑增加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审计整改成效的评估工作,探索评估工作的方法、内容,并不断深化,避免审计整改走过场。

提高审计意见或建议的操作性。要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克服照抄照搬别的单位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避免提出过于宽泛甚至无法落实的审计建议,使被审计单位难以操作,无所适从。

第3篇

(一)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各级政府每年要根据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上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审计机关每年要向本级政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受本级政府委托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结果。

(二)建立完善审计整改会议制度。政府每年要召开1至2次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机关关于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和审计整改结果的汇报,安排部署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审计、监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政务督查等有关部门及当年被审计的部门和单位参加或列席,必要时邀请纪检、组织和检察、法院等部门参加或列席。

(三)推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审计机关每年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整改情况,除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外,要通过人大、政府、审计机关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对不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通报。

(四)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立由审计、监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工商、政务督查等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督促整改机制,根据审计机关的通报,履行督促被审计单位和部门落实整改的责任。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并在30日内将整改情况函告审计机关。

第4篇

摘要:现代企业中,大多数的企业都特别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但对于审计整改却相对忽视,本文从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出发,重点分析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重点探讨推动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对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与价值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改善经营管理

企业内部审计在实践当中,已逐步突破传统的审计思路,审计重心逐渐由财务收支审计向内控管理、风险管理等综合管理审计转移。企业内部审计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切实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从而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但对于审计整改工作却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使审计整改工作存在较多问题,成为内审工作的薄弱环节,是未来内部审计工作改善的重心。

1 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2013 年8 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了新修订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近年来,许多大中型企业都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强化运行监督、自我评价、整改缺陷、完善管理体系作为内控建设的发展方向和保证。内部审计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内部控制和管理理念,完善企业治理机制的重要一环,是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益、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和有力保证。

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具体包括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五大流程,这五个流程环环相扣,是一个整体。在内部审计工作中,上述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无法实现审计工作的闭环管理,也就无法实现内部审计目标。前面三大流程是后面两个流程的准备,后面两个流程是前面三个流程的目的。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发现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完善内控管理,完成审计成果的落实与运用,最终实现审计目标。

由此可见,审计整改工作是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的巩固和保证。审计整改是被审计单位对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计建议进行纠正和改进的过程,以进一步完善企业制度和业务流程,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审而不改,等于没审。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只有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完成审计成果的落实与运用,审计工作才能实现闭环管理,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价值。

2 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被审计单位的认识不足,导致审计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在多数企业中,不论是被审计单位的相关领导,还是具体业务的执行人,普遍存在对内部审计及其整改工作的认识不足,往往狭隘地认为审计工作就是来查问题的,而没有认识到内部审计的最终目的是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从而对审计工作存在着一定的抵触情绪,对审计整改工作不积极、不重视。或者不进行整改;或者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即使整改了也没有整改到位。

二是审计报告的质量不高,导致审计整改工作难以落实到位。一方面,由于内部审计的综合性较强、涉及的面较广,内审人员受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的限制,所提出的审计建议没有建设性意义,操作性不强;或者在审计中,由于工作量太大,没有充分分析与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所提出的审计建议缺乏针对性。另一方面,由于在审计报告出具前后,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交流不到位,导致双方就存在的管理问题及整改建议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或者由于审计报告撰写水平的问题,重点不突出,含义模糊,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后,不能准确知悉存在的管理问题及整改要求,导致审计整改工作难以落实到位。三是跟踪、问责的力度不够,导致审计整改工作没有及时落实到位。目前,多数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人手配备不足,日常的各项审计任务繁重,在出具审计报告后,未能及时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的实际落实情况。此外,多数企业也没有建立起审计整改工作的问责制度,被审计单位是否落实内部审计整改工作,以及落实效果的好与坏,均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长此以往,在对审计整改工作又认识不足的情况下,导致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的被审计单位逐渐丧失了积极性,不积极落实整改工作的被审计单位更是一拖再拖,甚至完全放弃整改。

3 推动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创造良好的审计整改环境。首先,应提高被审计单位相关领导的思想认识,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内部审计的根本目的,以及落实整改工作的重要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促进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力推手,在实践工作中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只要领导提出要求和目标,各相关职能部门都会想方设法地保证整改工作的进度与效果。其次,要提高被审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思想认识,内审部门要利用工作机会,充分向他们宣传内审工作的性质、任务及要求,有助于取得他们对内审计工作的认知、理解与配合,也是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的关键。最后,内审部门也要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转变审计观念,审计不但要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从制度上、措施上提出完善和改进的办法,而且要及时组织开展后续审计工作,持续跟踪检查每一项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提高整改的效率和效果,促进被审计单位树立依法经营的理念,提高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内审工作的作用与价值,才能实现企业管理的有效与长效。

二是提升内审工作质量,奠定良好的审计整改基础。一方面,努力提升审计建议质量,随着内审职能向内控管理、风险管理审计方面的扩展,审计工作的综合性越来越强,内审部门应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有针对性、有计划地组织落实员工的内部学习与外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内审人员的工作能力与专业素质,在审计中不但能发现问题,而且能帮助企业更好地解决问题,提出有价值、有操作性的审计建议。另一方面,提升审计服务质量,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就突出整改导向,通过改变报告的形式,由书面文字为主变为以表格为主,将审计中所发现的各项问题及提出的整改建议以表格形式清晰、完整地列示出来,同时积极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交流,让被审计单位充分认识所存在的问题,并准确知悉整改要求,为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扎实开展后续审计工作,保证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效果。后续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为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改进效果而实施的审计。由此可见,后续审计是对前期审计成果落实情况的追踪审计,是内部审计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其重要意义在于通过详细检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的实际落实情况,来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必须扎实开展后续审计工作,持续跟踪检查每一项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针对当年度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下发继续推进整改工作的通知,并将在下一年度的后续审计中,持续进行跟踪检查,直至整改工作完全落实到位,从而加快整改进度并保证整改效果,实现审计成果向管理成果的转化。

四是加强与财务部门的合作,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及时落实。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与财务部门通力合作,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的推动力度。内部审计部门将定稿的审计报告发给财务部门,由其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审计问题、落实审计建议,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出详细的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包括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拟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完成时间等;然后再由财务部门根据本整改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督办,对未按整改工作方案所规定的时间完成审计整改工作的职能部门进行提醒、督促,并定期汇总审计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反馈给内部审计部门;最后由审计部门根据财务部门反馈的审计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后续审计,集中检查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效果。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与财务部门加强合作,加大日常督办与集中检查的力度,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五是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问责制度,提高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积极性。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是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层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考核制度,把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评价领导班子履行经济责任和考核单位年度经营管理业绩的内容,与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薪金挂钩。企业中组织考核的部门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的后续审计结果,对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拒不整改、屡查屡犯的,按照企业的考核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整改及时且整改效果较好的,按照企业的考核规定给予相关人员奖励。实行审计整改问责制,提高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作为现代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很多企业因审计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使内部审计工作无法实现闭环管理,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价值。为此,期望越来越多的企业能把内审工作改善的重心放到审计整改工作上,充分重视内部审计整改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推动内部审计整改工作,以更好地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价值与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2013 年8 月.

第5篇

【关键词】后续审计;目标作用;环节

一、后续审计的目标和作用

依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后续审计》,后续审计是指审计机构或审计组织为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包括审计意见和建议等)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而开展的审计。后续审计实质上是审计工作的往后延续,是审计机构或组织在对其已经审计完毕的被审计单位在上一次审计的基础上,就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的行为。

后续审计的目标从属于审计的目标,是实现组织内部既定控制目标和确保控制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其具体审计目标看,应当包括:(1)充分性,即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结论所揭示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是否能够达到降低控制风险并实现控制目标的需要;(2)有效性,即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手段能不能够有效地降低控制风险,如果不能降低风险,就说明所采取整改手段缺乏有效性;(3)合理性,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有没有采取恰当、合理的措施进行纠正,合理保证类似情况不再发生且满足成本效益原则;(4)及时性,即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结论所采取的行动和措施是否适时,能否及时堵塞漏洞并改善控制。

后续审计的任务是由其目标所决定的。依据目标,后续审计的主要任务包括:(1)检查了解并核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所明确需要整改的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2)检查了解审计组织在审计结论中所提出的可增加经济效益审计建议的实现程度,被审计单位是否采取积极行动推动其实现;(3)了解并确定审计结论中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如果不切实际或不具有可行性,或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审计结论的实施时,则应明确告知被审计单位;(4)了解被审计单位有否存在隐瞒行为,以便继续审计。

后续审计在审计实务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审计结论。审计现场工作结束后,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审计结论的要求对审计发现进行整改或纠正,这其中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审计人员也是不知情的,这就要求审计组织追踪审查。后续审计不仅是审计人员对审计结论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的有效手段,也能够发挥督促审计决定执行和落实纠正措施的作用。

(2)有利于发挥其监督和服务的载体作用。后续审计既体现审计监督的职能,也体现了服务的职能。后续审计既检查被审计单位审计结论的执行情况,体现监督职能,也评价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措施实施效果,为被审计单位发展服务,也促进审计机构和组织实现转型的目的。

(3)有利于检验审计工作质量。后续审计,是对审计结论的执行情况检查,也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验,有利于评价审计工作水平。通过对审计结论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回访,可以促使审计组织在下达审计结论时要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要使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也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4)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审计反馈机制。后续审计不仅要让审计组织了解审计结论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所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切实可行,还要让了解被审计单位在执行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是否存在需要补审等。这样建立了另外一个信息沟通渠道,也完善了审计信息的反馈。

(5)有利于保证审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后续审计能使被审单位重视审计工作。一方面,改进部分单位对审计结论的权威性认识不足;另一方面,也保证审计建议能够落到实处,强化审计的监督体系,促使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的重视,维护审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后续审计工作的程序

后续审计一般要经过以下6个环节:

(1)依据被审计单位的回复资料,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审计回复资料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做出答复。审计组织在进行后续审计前,应首先查阅被审计单位的回复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初步明白已经整改的内容和未整改的部分内容。

(2)对照审计结论,详细审阅、对比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资料。审计人员需要对照审计结论文书,并将之与回复资料进行对比,详细、深入了解审计整改情况。这时,应特别关注以下几种情况:审计回复不充分的、被审计单位有异议或理解有误之处、被审计单位将不采取纠正措施或无法整改的部分。

(3)编制后续审计工作方案。在编制后续审计方案时,要注意后续审计的内容。审计的内容不仅要包括已经整改落实的内容,对被审计单位“语焉不详”的内容或回复资料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应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在方案中,还应包括对重大的审计意见整改措施和实施现场的跟踪审计方案。

(4)开展后续审计工作。开展后续审计工作一般以现场审计效果更好。后续审计主要依据被审计单位回复资料、审计结论等文件,逐一核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这一阶段尤其应了解被审计单位在回复资料中“语焉不详”的内容,实际了解整改情况;对被审计单位未整改或存在争议、异议的部分,不仅要了解被审计单位未整改、争议、异议的原因,还要注意了解审计结论本身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向适当的人员进行汇报。如审计结论本身不合理或不具有可行性,应该免于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责任。

在经过后续审计的必要程序和内容后,审计组织对已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对被审计单位已经实施或正准备实施纠正行动后的情况进行再评估判断。必要时,还可以进行再一次的后续审计。

(5)编写后续审计报告。审计组织在完成后续审计后,根据后续审计情况,编写后续审计报告。后续审计报告是对后续审计的工作总结,也是对审计工作效果的总结。后续审计报告要重点介绍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进行评价,还要对被审计单位存在争议、异议的部分进行分析,如有对审计组织的建议,也可在后续报告中予以适当反映或形成专题报告向适当的层次汇报。后续审计报告在报送适当的层级人员审阅后,如无异议,则可宣告该审计项目结束。

(6)整理资料,完善审计档案。后续审计资料包括: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有关事项的往来信件的复印件;后续审计中会议、电话联系、文件审阅、计算等工作的记录;审计回复以及传达或讨论纠正措施的往来文件的记录;向被审计单位做出的对预计纠正措施的意见和指出审计回复中存在不足的有关信件等等。后续审计工作记录是重要的审计资料,应将其整理好,并纳入审计项目归档管理,以便索引。

参考文献

[1]葛晓天.内部审计职能转变探讨[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5,(2).

第6篇

一、国际治理中审计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审计整改的效率低下

当前的审计整改工作中出现了整改效率低下,无法充分体现政府审计工作的指导作用。首先,当前的审计工作完成后,还需要再经过审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领导签字等环节,一般需要1~2个月来完成该审计流程,对于特殊的审计项目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其次,需要进行整改的工作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未必能够完成整改工作,并且也不具备相应的证据可以使整改时间延长,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整改工作的进行,导致整改工作的效率大打折扣。

(二)审计整改效果的不突出

首先,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检查的问题并不重视,在整改期间只是完成了表面上的整改工作,并没有深入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其次,被审计部门只是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但是没有相应的后续整改计划,导致每年的审计工作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整改,不利于审计整改计划的全面实施。最后,被审计单位并没有站在企业长期发展的高度看待企业的审计整改工作,对于出现的问题进行暂时整改只是为了应付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工作,企业的后续发展收不到审计整改的成效。

(三)审计整改的责任追究尚未落实

由于政府审计机关对于被审计单位中的出现的问题只是勒令其进行相应整改,并没有深入开展责任追究,导致一些被审计单位对于出现的问题不够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也得不到有效实施。对于这种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力度缺乏警示性的审计整改工作将直接造成部分单位无视相关审计整改制度,并且出现屡查屡犯的现象。

二、影响审计整改的因素

(一)审计整改缺乏相应的整改制度

目前,我国的审计制度建立还不完善,缺乏完善的整改措施。首先,审计机关没有建立完善的审计报告制度,对于需要进行工作整改的单位,在整改工作完成后,没有将相应的审计整改情况交到审计负责部门,不利于妥善监督审计工作的后续进展。其次,缺乏相关的审计整改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考核中没有纳入相关的整改知识考核,导致整改工作不彻底,留下审计工作上的遗漏。

(二)审计人员的工作观念陈旧

在当前的审计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审计,轻整改”的观念,甚至认为审计工作就是进行审查监督,对于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与自己的工作没有直接关系,缺乏正确的审计观念指导。并且在审计部门还存在非常明显的工作人员能力不足的现象,主要是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有限,缺乏大量的专业的审计人员,所以应该不断更新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加强对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树立正确的审计工作服务理念,才可以更加有效的提高审计部门的工作效率。

(三)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不重视

被审计单位最关心的是企业的考核指标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对于审计机关提出的管理项目和要求并不重视,甚至会采取随意应付、消极懈怠的处理方式,对于整改工作无法落实到实处。被审计单位即使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审计整改,但是其管理层也未必能够进行整改报告的仔细研究,对于整改中的问题不能做到监督的作用,忽视审计整改对于企业发展的意义。

三、加强审计整改,提高审计质量的策略

(一)加强审计相关人员的整改意识

对于审计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言,应该树立为企业的服务的思想,改变传统的审计观念,积极落实审计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不但要经常增加自身的专业审计知识,还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请教专业人士,提出更加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审计整改方案,并积极协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完成审计整改工作。

对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言,要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对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性,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促进整改工作的有效实施,并坚持将整改工作落实到实处,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地方要及时进行调整,不断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与审计部门形成良好的监督督促关系,协助并配合审计单位的审计工作,促进企业经济的健康运行。

(二)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法

为了更加有效的促进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必须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新的整改方法,使之有效的运用于被审计单位的问题整改过程中[3]。首先,审计工作部门在形成审计报告的初稿时,应该加强与被审计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并要求被审计部门严格制定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制度,并明确整改工作的相关负责人,督促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对于审计中出现的整改方案,需要审计部门分配到个人任务,严格监督被审计部门的整改情况,做到每件整改工作都要具体落实,并收到最终的整改报告。

(三)增强国家审计独立性

影响国家审计的因素不仅包括体制问题,而且还包括审计人员问题。所以,应该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者独立性,具体在工资、人事晋升、审计部门关系等领域体现出来,应该实行定期轮岗体制,以降低束缚人际关系的程度,除此之外,还应该行政与业务晋升渠道提供给审计人员,确保审计人员工资待遇可观性,以提升审计工作的声誉,同时还应该树立国家审计工作者守法意识与责任心,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第7篇

[关键词]审计整改;管理目标;采取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5-0111-02

1 前 言

审计整改是审计后续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帮助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被审计单位和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强化审计整改,一方面可以借此减少各种风险、控制漏洞、治理缺陷,另一方面还可以将一些有价值的审计信息作用于单位的内部控制活动,从而完善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因此审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

2 内部审计整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六五四台经历了从1995年的更新改造到西新工程二期、三期,每个项目投资额都达到了国家审计的范围,期间十年财政部先后三次委派北京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台的工程项目进行财务竣工决算的审计,他们提出的审计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一针见血,审计结论专业、到位、通俗易懂,通过和他们的业务沟通和交流,开阔了思路和眼界,学到了很多在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从那以后才懂得审计整改起到了对被审计单位各项工作梳理作用,以及对被审计单位的财会人员、内审人员的以后工作的指导意义。但在目前形势下审计整改意见面临很多的困惑:

(1) 一些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人员对审计整改意识弱化甚至空缺,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时有发生。在实践中,有的审计单位对象认为审计报告送达后,此项审计工作已经结束。认识不到位,未将审计整改放在重要位置,内部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对象都在同一单位,有碍于熟人、朋友、同事的情面,怕得罪人,有为难情绪。有的被审计部门或个人表面上赞同审计的意见或建议并承诺予以整改,但事实上却对审计整改的事项拖延、推诿。目前存在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常常发生滞后现象,不能发挥为组织部门选拔提供依据的作用,这种客观事实更加弱化了被审计单位执行整改的意识。

(2) 通过审计整改对问题的责任追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业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抵触情绪。一些业务部门的干部职工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内部审计部门的检查就是查问题、找麻烦。审计部门发现问题责任落实和追究后,审计披露的问题会影响部门和个人的评价和考核,严重的还会受到行政处分,甚至触犯法律等,同时还要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在组织实施审计发现问题责任落实和追究的过程中,有些规章制度可能理解得不够到位,提出的意见建议有时不够准确,不通俗易懂,很自然地会使被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部门的检查不支持。

(3) 大多数内部审计人员缺乏开展责任追究所必需的专业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审计发现问题责任落实和追究工作关系到被审计者的评价和考核,涉及行政事业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纪检监察制度等,是一项政策性极强、对业务能力要求很高的工作。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一方面应该对所审计的业务工作有一定的了解,能够明白问题发生的来龙去脉,能够确定应该负主要责任的关键点和人物;另一方面应该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处罚意见。目前大多数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形同虚设,由于大多数内审人员都是兼职的,既没有相对的独立性,也不经常参与单位的经济活动,也缺乏实务经验和必需的专业知识,经常被单位领导忽视其工作职能和职责。尽管近几年内部审计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新的提高,但是与现代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对照,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4) 对内部审计整改的标准和效果缺乏评判依据。实践中,对审计整改不到位或走过场的单位、部门,缺乏相应的处理手段,没有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对未严格执行审计建议或决定的被审计部门,有指导督办的责任,却无作出处理或者提请作出强制执行的权力,整改的决定权仍在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手中。

(5) 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督促审计整改的机制尚未形成,在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很少单位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分管人事的领导,组织人事部门、财务、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在审计整改的督办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现阶段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深,整改程序不顺,效率不高,内部审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还待有效加强。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不仅仅是审计部门和被审计部门的共同责任,还应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财务,组织人事、资产管理、后勤等部门的参与及协调配合,使审计整改的力度和深度不断加强。

3 有效加强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3.1 改变观念,提高审计整改的自觉性

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要提高认识,将违规问题纠正,管理问责与督促被审计单位将审计和整改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内部审计部门应注重服务和帮助业务部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使其意识到审计工作是管理层和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者,从而提高审计整改的自觉性。要探索建立单位内部审计整改责任制,建立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管理部门等参加的审计整改机制。提高单位各级领导和职工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为审计发现问题责任落实和追究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在内部审计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当好单位的经济“卫士”和“参谋”作用。

3.2 要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督办机制

在审计发现问题要进行适度的参与,发挥职责赋予的检查、评价、建议和报告的权力。被审计单位要逐级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抓好整改。业务管理部门要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从制度上对违规违纪行为予以约束,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加大审计处理处罚力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内部审计问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并把它作为衡量整改工作是否符合标准的重要内容。另外要建立审计整改责任移交制度,实施审计整改工作激励奖惩机制,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指导性和实效性。

3.3 提高审计意见或建议的操作性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与体现。内部审计部门要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在审计发现问题责任认定和提出处理建议的过程中尽量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保证审计发现问题责任落实和追究的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审计报告中文字、措辞的运用要准确到位。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要针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情况,切实可行。内部审计部门要深化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的时限,细化整改的相关内容,制定整改任务进度表,增强被审计单位对整改工作的信心和操作性。

3.4 适度进行公告审计整改结果推动审计整改

审计整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一个连续性的工程,在公告审计结果的同时,适度公开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是推动审计整改的有效途径。排除保密项目和工程,可以借鉴住房审计结果公告的做法,尝试在一定范围内逐步推行审计结果以及后续整改进度的公告制度。可以先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整改的情况先进行分类汇总,再以情况通报或者简报等方式向内部公众公告。这样做既满足公众知情权,又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也增强了审计透明度,有利于促进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

3.5 开展审计回访和后续审计

这样做有利于了解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是否得当,效果是否显著,确保审计成果的落实。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被审计部门或个人进行定期审计回访,如发现被审计对象未执行审计整改的,应查明其原因,并督促其整改与落实。同时积极对被审计部门或个人进行“帮促”工作,帮助他们加强整改,提高管理水平,对整改效果明显的部门或个人可以通报表扬,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认真做好督促工作甚至通报批评和处理,以提高审计权威,确保审计整改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苏珊·斯维茨尔.后萨奥时代的内部审计报告[M]. 王光远,译.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8.

[2]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3]刘霞.关于内部审计规模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财务月刊,2009(6).

第8篇

一、切实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成为行政执法的难点。国务院、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级政府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因此,各街镇(工业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狠抓审计整改的落实,在全区营造一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执行审计整改工作“五项制度”

搞好审计整改工作,必须要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保证。因此,全区各街镇(工业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审计整改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五项制度”,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整改情况报告制度。一是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审计局报告审计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二是区审计局要不定期地向区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三是每年年底前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综合情况。通过以上报告制度的落实,使区人大、区政府及时准确了解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并以此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区纪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审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落实1名联络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列席。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联席会议每季召开1次,由区审计局通报审计整改情况,提出协调解决审计整改的相关问题的建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审计整改工作相关问题,区纪监委、区委组织部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用的日常信息。

(三)整改进度督查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及区纪监委督查审计整改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查结果,促使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对涉及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要协调沟通,促使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并将督查、查处结果反馈区审计局。

(四)整改责任问责制度。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包括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由区纪监委、审计局在这三个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具体操作上,还可采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意问责、媒体新闻问责等形式。

(五)整改结果公开制度。区审计局要在继续做好审前公示的基础上,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审计整改情况,促使被审计对象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充分运用社会力量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公开方式主要包括:一是在被审计单位公布审计整改情况;二是在区政府网站上审计整改信息;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典型,并对那些拒不整改和屡查屡犯的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批评。

三、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

审计整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各街镇(工业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审计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及时了解审计整改情况,认真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确保审计整改取得预期效果。

(一)抓好审计法制建设,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依法治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将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纳入全区“五五”普法内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民审计法制意识,促进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和建议有效落实。

(二)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把审计成果提升到更高层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听取区审计局意见,对审计查出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地分析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制定或者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防止、遏制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

第9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意见和建议是指审计机关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查出违反财经法律法规以及管理不规范等行为,提出的对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的审计意见和审计整改建议。

第三条区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由区审计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督办。区财政、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负责协助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

第四条实行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办、组织、监察、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整改情况,提出协调解决审计意见建议整改关问题的建议,并对被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五条区审计局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第六条区审计局及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依据下列审计文书,督促和办理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

(一)向区政府提交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在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中查出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

(三)根据审计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书;

(四)发现案件线索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审计移送处理书;

(五)区审计部门依照审计程序查出问题下达的其他有关审计文书。

第七条区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

第八条区审计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应当依法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问题,应当依法作出审计移送处理书,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区审计部门对发现的应当依法由有关主管部门纠正和处理的问题,应当依法作出审计建议书。

第十条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决定,并将依法应当缴纳的款项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有关规定缴入关账户。涉及追缴税款、滞纳金或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的,除被审计单位已准备缴纳以及区审计部门认为被审计单位能够落实外,区审计部门在对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决定书的同时,应当抄送给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建议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地税、国税等部门及时收缴落实,并于60日内将协助办理落实情况书面通知区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决定执行期内书面向区审计部门报告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第十二条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被审计单位,与同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区审计部门可建议财政部门在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时抵缴,或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计决定事项。

第十三条区审计部门向有关部门发送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依法予以办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有关部门认为不能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审计机关,并退回移送资料。

第十四条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对审计移送处理书不予办理的,区审计部门应当提请区政府或建议监察机关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区审计局应当将审计重要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列入政府督查范围,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十六条对审计意见建议整改实行问责制度,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意见建议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

第十七条组织部门应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存入干部管理档案,作为干部提拔、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存入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档案。

第十八条区审计部门对各部门单位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依法予以公告,充分运用社会力量督促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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