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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机械发展史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1 17: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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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机械发展史论文

第1篇

关键词:[HTK]戏剧艺术;《哈姆莱特》;艺术创作;艺术作品;中国接受史;路径整合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最近,《光明日报》(2013年9月20日)辟一整版篇幅刊登了中国现代文学馆傅光明研究员在中国科学院的演讲《哈姆雷特:一个永恒的孤独者》。作为一个莎学学者,自然为此十分兴奋。但捧读之下,既为作者的斑斓文采所折服,为作者关于“生命的孤独者”的多维思考所触动,同时也感到深深的失望与无奈。作者是以老舍研究见长的当代中国戏剧文学史研究者,也是《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的译者,同时也译有《观察中国》等书。如此良好的背景,在其演讲中却看不到《哈姆莱特》批评在中国近三十余年历史进展的信息。比如,作者斩钉截铁地断言:“莎士比亚的伟大恰恰在于,他把老旧的哈姆雷特从具有北欧海盗或中世纪色彩的复仇英雄,变成了一个崭新的文艺复兴时代温文尔雅的、高贵的人文主义者,在他身上所体现出来的那种富于理性和启蒙的人性光辉,直到今天,还在熠熠闪烁。”“《哈姆雷特》的悲剧力量恰恰在于,莎士比亚要让所有这一切的爱,都因为那个最邪恶的人形魔鬼——国王克劳迪斯,被毁灭、埋葬。”这种绝对化二元对立式解读,使我们仿佛回到了三十年前乃至五十年前。证诸目前的许多涉《哈》文章和读物,这种恍若隔世的论述仍俯拾皆是,对于哈姆莱特形象在莎学界的演化,这些作者或者不曾了解,或者置若罔闻,难寻学术积累之痕迹,这不能不说是我国学林的一大奇观。当然,这种二元对立解读的生存权利自然不应被剥夺,但是对于哈姆莱特形象在我国莎评中的根本性转型可以不做任何回应和讨论而仍可在讲坛学坛畅行,显然是一种颇为值得反思的文化现象。我认为,我国莎学在总体上尚缺乏明确的“接受史意识”,更缺乏莎剧接受路径互动与整合的系统性、整体性研究,或许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毋庸置疑,《哈姆莱特》是在世界上传播最广泛、影响最深远的文学艺术经典之一。自清末民初时期该剧传入我国以来,在我国文学艺术与文化史上也具有重要地位与广泛影响。该剧在我国的传播与接受的历史,既有与世界各国一样接受人类文学艺术瑰宝的共通性,也有基于我国特定文化背景与历史情境的特殊性,是研究中外文学艺术与文化交流及其作用与影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个案。因此,莎剧中国接受史研究,当以系统研究《哈姆莱特》的中国接受史为重中之重。但是时至今日,国内学界在这种研究上虽有一定成绩但尚属初步,多维整合的系统性、整体性研究尤其如此。鉴于戏剧文学与戏剧艺术的特殊性,一部戏剧在非同种语言之异域的跨文化传播与接受史,涉及翻译、批评(含阐释、解读)、演出(含改编性演出及影视作品)、教学等诸多方面。传播者首先是接受者,而这些特殊的接受者又同时处于与广大受众的多层面互动之中。与此同时,上述各种传播与接受方式又呈现出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作用的复杂关系,这是戏剧接受史的系统研究难度较大的客观原因。就《哈姆莱特》来说,我国大陆学界在该剧的中国“批评史”研究方面比较着力,比如孟宪强《三色堇:〈哈姆莱特〉解读》(2007)、李伟民《中国莎士比亚批评史》(2006)等著作中对此有所总结;在“翻译史”研究方面,我国港台学界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体现在周兆祥著《汉译〈哈姆雷特〉研究》(1981)、彭镜禧著《细说莎士比亚论文集》(2004)等著作之中;在“演出史”研究方面有曹树钧、孙福良著《莎士比亚在中国舞台上》(1989)、李茹茹著《莎士比亚:莎剧在中国舞台上》(2003)等著作;“教学史”方面,除了一些零星的成果外,尚无系统性成果问世。而在各种传播与接受方式的相互作用研究方面,在上述研究成果中也有所涉及,加之一些戏剧家(如、、焦菊隐、林兆华等)有一些经验之谈。近年李伟民教授“多管齐下”的全景式努力尤为值得称道,这集中体现在其《光荣与梦想:莎士比亚在中国》(2002)和《中国莎士比亚研究:莎学知音思想探析与理论建设》(2012)两部著作之中。但真正的路径互动意义上的“接受史”研究的总体局面还尚未形成。究其原因,一方面与我国有关学界长期缺乏这种“接受史”研究视角相关,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学科、界别机械划分限制了这种跨学科、跨界别研究课题的展开。“接受史”研究视角与总体构想的引入,可以为上述诸方面互动研究的系统开展提供贯通性枢纽。这种研究的系统展开,可通过对《哈姆莱特》这部文学艺术瑰宝在我国(含台港)多层面传播与接受的历史进行比较全面的考察和深入反思,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发挥这部经典巨制的多方面现实功能提供启发与借鉴。

二 依据笔者的初步研究,中国《哈姆莱特》接受史可大致分为如下五个历史时期:一、19世纪末至20世纪20年代;二、20年代至40年代;三、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四、“”十年;五、“”结束至今。其港学界的接受史分期又可相对独立。研究应以《哈姆莱特》在中国的“翻译史”、“批评史”、“演出史”、“教学史”研究为基础,改变将各种传播与接受方式分立研究的传统模式,着力考察该剧传入以来各个历史时期各种传播与接受方式的历史发展与相互作用。在研究的总体路径上,可主要运用历史考察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兼采当代接受理论、历史情境分析及其他各种研究方法之长。可首先考察并确定各个历史时期的《哈姆莱特》之接受的标志性事件,继而围绕这些事件展开实证研究,揭示该历史时期《哈姆莱特》之接受的特点及发展趋向,说明其在中国文学艺术与文化发展史上的作用与影响;既通过深入分析把握各个阶段的特殊性,又在国外文学艺术之中国接受方面获得一些一般性结论。显然,这种研究的重心,当在于各个历史时期多种传播与接受方式的互动研究,但这种互动研究以进一步深入进行各种分立研究为前提,故需要进一步深入把握学界以往各种分立研究的成果,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在史论两方面将研究推向前进。而目前研究难点在于学界以往研究比较薄弱的“演出史”、“教学史”方面,需要组织力量展开规模较大的实际考察与系统分析。就戏剧文学与艺术接受史而言,局限于翻译史与批评史研究是具有片面性的,“演出史”(包括舞台演出与影视作品)和“教学史”在接受史上都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此,需要下大气力改变在这两方面研究上的薄弱局面,从而为全面把握《哈姆莱特》接受史奠定扎实的基础。在这样的基础上,应着力阐明我国各历史时期《哈姆莱特》之接受与我国各时期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的深层关联,揭示其在我国各时期产生独特影响的历史根据,充分展示出这部世界经典悲剧在具体历史情境中发挥作用的一般规律与特殊机理。不过,这种研究不应对各个时期的接受史研究平均使用力量,而应在考察前四个时期《哈姆莱特》接受史的基础上,把研究重心放在改革开放以来多元认知背景逐渐形成的条件下对这部名作之接受史的多层面、多角度考察方面,力求加以立体、动态、整体性把握。除《哈姆莱特》本剧的接受史之外,同时亦应对其当代的一些衍生作品的中国接受史加以探讨,如后现代戏剧《罗森格兰兹与吉尔登司吞死了》,《哈姆莱特》剧情延伸小说《葛楚德与克劳狄斯》等,因为这些作品代表了作者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哈》剧的新理解,它们传入中国之后也产生了重要影响,也是研究《哈姆莱特》中国接受史所不应忽视的。作为一部悲剧文学巨制,《哈姆莱特》在中国的接受史既有其作为大悲剧的一般作用机理,即通过揭示人类在抗争各种生存灾难与不幸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具有共通性的心理境况,使作品受众于震撼灵魂的悲剧中得到情感净化与心灵升华;同时,作为西方文艺复兴转型时期的一部人文主义名作,《哈》剧的传播与接受又适应了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特殊需要,发挥了其独特功能。我们应在对这种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历史情境下的功能转变给出有说服力的实然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应然视角的深入、系统探讨,为在“以人为本”已成为时代强音的新时期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发挥这部人文主义名作及其他莎士比亚戏剧在我国的现实作用,为推动我国戏剧文学艺术的发展及其社会文化功能的发挥,提供有益的借鉴。以“以人为本”为内核的广义人文主义理念,我曾概括为如下两个基本点:一、以人(而非神、物)为核心的世界观与人生观;二、对人的尊严与价值的普适性肯定。而《哈姆莱特》的价值绝不是由于塑造了一个高大全的“人文主义者”哈姆莱特,而是由于通过对一系列圆形人物的精心刻画,最为集中、最为经典地体现了这样的人文主义理念,而这种理念在我国当下特定的历史文化语境中具有极为重要与根本的弘扬价值。这是笔者长期致力于《哈姆莱特》研究系列工作①的主要思想诉求,也是提出《哈姆莱特》中国接受史研究构想的基本思想背景。

第2篇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市场制度、街巷制度的探源,分析这两种制度之下典型的两座城市——唐长安和宋东京。在市场制度在向街巷制度的转型过程中,城市形态发生了相应的演变,这是一种革命性的变革。本文对这种演变进行了思考,并且对其深层内因进行了分析。

1.市场制度向街巷制度的转型

1.1 市场制度的演进

市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因为人们需要交换所以有市。进入奴隶社会以后,为了奴隶主贵族进行商品交换的需要,西周城邑中出现了固定的集中市场。这种市只是宫市,只为君主的生活服务,在王城制度中,它与宫、朝、祖、社一道成为城的结构元素之一,这个时期它对城市没有什么实质的影响。

至春秋战国,由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市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市开始为市民服务了。相应的,市的规模与组织也发生了变化。但是市的形制仍然沿袭西周,即集中商业区。

这个时期市场的演进是由奴隶社会时期的“宫市”向各阶层居民的公共交换场所的转化,附于宫的“后市”变成了城市独立的集中商业区。

1.2 市场制度向街巷制度的转型

在中唐出现了破坏市的迹像,这跟工业生产迅速发展、商品经济繁荣有着最根本的联系。正是这种变化引起了市场的变化。市场因为过于狭小,是不能够适应这种变化的,管理也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旧的城市规划制度的矛盾,集中地反映在市制中,扩大市场成为一种必然要求。这些要求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城市中表现日益明显,在晚唐更出现了许多对市场制度破坏的事件:首先是坊内设店以及穿越坊墙面对大街开门(坊店因为营业而这么做),与市场问题有较大的联系;其次是出现夜市。就全国而言,哪里商品经济繁荣,哪里市制改革就快,例如大都会扬州。以往市里严格区分,且对市有严格的交易时间限制的制度完全被破坏了。

五代时期,市场制度瓦解了:临街盖店成为合法,坊内亦设邸店。后周开始承认居民面街而居的合法性。在市的营造上也只是放好街巷红线,划定一些特殊建筑的地段,即听任老百姓随便营造。

北宋中叶则是市坊制度彻底崩溃的时代。宋初欲沿袭市场旧制,但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各阶层都卷入了这场大潮之中,特别是权贵的经商活动,他们在东京城中大量经营邸店,侵占街道。另外,在中央集权政策下,东京集中了大量军队,农民也大量涌入城市。巨大的人口压力之下,对给养和物质供应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东西两市无法应付,于是在汴河两岸兴起了许多行市,并逐渐在全城扩展。而整个东京奢侈的城市生活也使例如商店、酒楼、饭馆、瓦子等一大批商业、服务业项目涌现出来,沿街分布,最终市制彻底崩溃了,街巷制度形成了。

这一次的变化,使得市场制度下的独立功能区变成了街巷制度下的商业网络系统,是城市的一种革新、发展,引起了城市总体分区的变化,革新了旧的城市总体规划之格局。

2.市场制度向街巷制度转型下的城市形态演变

2.1 市场制度下的城市形态——以唐长安为例

整个唐长安城由宫城、皇城和外城构成,它们都是相对独立的单元。除去宫城和皇城(事实上它们对普通居民只是一个封闭的大地块而没有实际意义),外城是由市和坊构成。但是无论是市市之间、坊坊之间,还是市坊之间,它们都是相互孤立的。在这些地块单元中,市是占地面积最大的,约100ha左右。外城就是由墙围合起来、30-100ha的市坊地块构成。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唐长安城,这座城市似乎不应该是一座百万人口、世界第一的大城市,而将其称为一个居住小区更合适,至少从功能结构来说,唐长安更像。只是这个居住小区放大了1000倍左右而已。在这个放大的小区里面,人们在交通不发达的时代最远的要出行5km以上才能到市场购得其所需。同时,居民在出行时,扑入眼帘的只有笔直的大道、森严的市或坊墙和十字路口。可以想像,整个城市景观是非常之单调的。

2.2 街巷制度下的城市形态——以宋东京为例

宋东京则呈现出完全不同的一幅城市景象:商店均临街建置,由肆发展而来的行业街市,成了商业网之主干,如马行街、牛行街,以及一些金银彩帛交易行业街。散布的铺店、发达的服务业也纳入商业体系之中,成为一些基层网点,如茶楼、酒肆、瓦子等人们日常休闲娱乐场所,布局在城廓各处。交通要冲的主要街道更是商肆云集,形成繁华闹市,这些闹市是综合性中心商业区,还有定期集市市场商业网由行业街市、综合性中心商业区、一些基层网点组成。此外,还有繁荣的夜市。

这个阶段下的城市形态不再单调了:沿街的商店店主会想尽办法来通过一些引人注意的手段,如建筑物的立面、醒目的标志物,来吸引顾客。这些客观上都使得城市景观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丰富景象。显然,这种变化带来的绝不仅仅是视觉上的不同,而更是对城市居民生活的一种质的提升,居民出行不再需要“长途跋涉”,可以就近完成日常生活的采购需要,也可以去较远的专业型的行业街。这更是大大加强了整个城市的交流。

这一变化是对城市分区布局的一种革命性变革,宫城区东侧就出现了闹市区,改变了以往分阶级、按职业组织聚居体制,打乱了居住分区布局,不同阶级、职业杂处,权贵府邸也置于一片闹市之中了。

3.城市形态演变的实质及深层内因

3.1 市场制度下城市形态的实质——市场与城市是点和面的关系

在我国古代城市中历来是重视功能分区的,尽管这种分区是极其机械简单的。实质上就是将城市分为政治区(皇城和宫城)和经济区(外城)两大主要分区。在像唐长安这么巨大的城市中,全程面积达84平方公里,而市场仅仅只以两个地块而存在。市场与城市实质上只是一种点和面的关系。这种点面关系是绝不能形成一种有机系统的,因而城市在没有一种要素将其联系起来的话,它将是没有活力的。城市有政治中心(皇城和宫城)、经济中心(市场),但是这些中心都是彼此孤立的,即使是作为外城的经济中心也因为单一的市场制度而不能将整个外城有机联系起来。要么是单纯的市场交换活动,要么是单纯的居住生活,人们缺少坊内之外的交流。坊与坊、市与市、坊与市都是单调而缺乏联系的独立个体。

3.2 街巷制度下城市形态的实质——街巷与城市是点、线和面的关系

在街巷制度下,点既包括在一些交通要点形成的一些节点、集中点(市场也包括在其中),也包括散落在各处的零售单位。线由商业街、巷组成,它绵延的距离比较长,既有专业的行业街市,也有一些出售各种物品的商业街。其在空间功能布局是这样的:在城市的重要地段有大市场、商业街,而在坊间坊内同样有一些小商业街、小市场,乃至一些零售的店铺。只要有需要,这些店铺就会在哪里出现。这样街巷制度就是一个体系了,联系着整个城市,使得城市成为一个有机体系,也成为一个人们得以相互交流的载体了。同时,这些街巷也大大丰富了城市的景观。人们一出坊间看到的不再只是道路、坊墙了。城市风貌打破了市垣、坊垣的重重分割。

就街坊制度这个角度来讲,实质上现代城市仍然只是在这个制度之下发生量变:商业越加发达了,城市也变大更庞大了,但是城市不还是街巷制度下的表现形态吗?

3.3 城市形态演变的深层内因

中国古代城市的城市形态具有强烈的政治印迹的。战国时代出现了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市场制度也正是这个时期登上了历史的舞台。这种制度是从一种纯政治的角度去考虑城市规划的:为了安全,为了便于管理,为了防民。

在商品经济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之后,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大大加强,沿袭1000多年的市场制度便在这种外在动力之下,便在其最顶峰时期让位于街巷制度了。这种城市形态演变的必然规律其实质就是经济规律在物质上的外在表现。

所以说,城市形态的深层演变内因是政治权威向经济规律的低头,至少可以说由单纯的政治角度来规划城市发展到了由政治和经济共同制约城市规划的阶段。

4.结语

从市场制度下的市场与城市的点、面关系发展到街巷制度下的街巷与城市点、线、面关系,它使城市由一种畸形的形态向一种健康有机的形态过渡,城市形态经历了一种革命性的变革,这正好说明了这种变革顽强的生命力,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

参考文献:

[1]董鉴泓.中国古代城市建设.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8.11:107-109.

[2]田银生.城市发展史讲义.华南理工大学:25-28.

[3]贺业钜.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史.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3:475-491,500-507.

[4]贺业钜.考工记营国制度研究.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5.3: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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