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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是网络技术带给人类的奇异礼物,它是一个技术范畴,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一个虚拟的空间(Cyberspace)。正是这一空间浓缩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人类开辟了第二个生存空间,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正如麦克卢汉曾断言的那样,“任何技术都倾向于创造一个新的人类环境。不过,在网络社会中,同样会出现网下社会或现实社会中存在的问题,诸如道德、伦理、侵犯等,而这些都归之于网络社会道德失范名下。
关于失范的研究,具有开创性贡献的法国学者马里·居友从失范的正功能角度去理解,而我们此处的行文逻辑则是从失范的负功能开始,因为我们是将大学生网络社会道德失范看成一个社会问题,是偏离了社会常态后的一种纠偏行为,而不是着重论述大学生网络社会道德失范对社会产生的有利影响。渠敬东在总结涂尔干失范观点时认为,涂尔干的失范概念是指一种与正常现象相对的反常现象,是一种社会状态。失范的本质特征是社会整合的病态征兆,是“社会在个体身上不充分在场”的结果。不难发现,失范始终与社会常态无法分开,偏离了常态且长期运行,便概之为失范。
一、社会失范、网络社会道德失范
在探讨网络社会道德失范之前,必须先探讨社会失范的涵义。所谓社会失范,一方面指社会的价值与规范体系产生紊乱而导致功能丧失,无法指导与约束社会成员的思想与行为,使整个社会秩序呈现无序化状态;另一方面也指社会成员违背主导的社会规范的行为。这里将社会失范的定义放开了,以免把那些可能是重要的失范现象排除在外。规范瓦解与行为越轨是理解失范范畴的两个重要概念。对于“失范行为”,及“行为失范”的解析,应当同行为主体及其行为活动本身联系起来,即失范是行为主体在其行为活动过程中所作出的偏离或违背社会规范要求的行为,这里的社会规范,既包括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等一般的社会规范,也包括规章、规程和纪律等组织机构的特定规范。行为失范的直观表现,在于行为主体的行为活动偏离了社会规范所预设出的“正常运行轨迹”。行为主体走向失范、作出某种失范行为这一事实本身,也可以折射出其在观念和认识上存在的一些偏失或缺位。
网络社会源于以计算机为结点的“物的网络”与以人为结点的“人的网络”的复合。现实社会是网络社会的基础,网络社会作为现实社会的折射和反映,与现实社会共同构筑了当代人类社会。所以,网络社会仍然以现实社会中的人和人的参与作为核心要素来运行的。网络社会道德失范某种程度上需要参照现实社会的社会失范,这也是不断强调社会失范的缘由之一。
网络社会道德失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人的行为道德失范,它同时也是人的网络道德走向偏差的一种类型。它指的是网络行为主体违背了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和所应遵循的特定道德准则要求,在虚拟的电子网络空间里出现行为偏差,以及因为不适当地使用互联网络而导致道德偏差的情况。网络社会道德失范行为是人作出的一类特殊的行为,它与发生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其他失范行为,并不存在本质的差异。两者之间的不同,无非是在发生的“场域”,和展现的形态上有所体现而已。所以,网络社会道德失范的参照系是网下的社会道德,以网下社会人的道德行为准则来要求网络社会中形形的上网者,当然包括大学生。
二、大学生网络社会道德失范的行为表现
毋庸置疑,大学生是网络行为发生的重要主体之一,他们成为时代新技术和新科技的应用者和实践者,故而本文择选大学生群体来探讨网络社会道德失范,以期对整个网络社会道德失范起抛砖引玉之功效。网络社会孕育和催生了许多新的价值观念和伦理精神,重铸了当今社会的许多现代意识,如,自由与平等、信息与共享、互助与奉献、自主与创新以及开放与兼容等现代意识和伦理精神。自由与平等是网络社会的初衷,也是现实社会中人们的梦想和追求,网络社会一开始就是一个自由、平等和自治的世界,为人的个性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但是,网络社会滋生的大学生的道德行为却发人深省。
李伦在《鼠标下的德性》中指出:网络在给人们带来物质享受、交往便利和丰富信息的同时,网络行为“也带来了道德失范行为、网络犯罪、人情隔膜、情感危机、道德权威缺失和人性异化等问题。道德相对主义、无政府主义和个人主义成为网络时尚,困扰着网络文化的精神提升。信息崇拜、技术至上和工具理性导致人的价值取向的偏离。进人新世纪以来,人们开始清醒地认识到网络社会在给人类开拓生存空间、提供方便快捷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各种难以逾越的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技术层面的,也有社会层面的;既有政治层面的,也有经济层面的;既有文化层面的,也有人性层面的;既有法律层面的,也有伦理层面的。本文探讨大学生的网络社会道德问题,主要集中于他们比较习惯的网络场域,即网络游戏、BBS论坛和电子商务等,从中总结出大学生网络社会道德失范的行为表现。
其一,虚假信息与信任的缺失。在诸多BBS论坛中,大学生群体一般不会公布自己详细、真实的信息,他们以匿名人的心态公布虚假的信息,尤其是在高校BBS匿名版聊天时,这种论坛连ID账号都不再使用,每个人都是匿名的、陌生的,人处于最典型的“无标识状态”。这样,有了匿名性的遮掩,使很多信息者把BBS论坛作为发泄情绪、无聊信息和虚假信息的平台,诚信在这些大学生中荡然无存。大学生在BBS论坛中具有双面性存在,一方面在网络实名制要求下的BBS论坛,为获取一个ID,他们必须公布真实信息且相信别人也同样会真实信息;另一方面,在高校BBS匿名版中,他们却借匿名将信任置于不考虑之列,道德的窘境在信息的真实与虚假之间客观地存在着。
其二,网络犯罪行为的增加和对人起码的尊重的消失。网络犯罪行为是指利用网络技术或以此传播虚假信息从而达到占有他人物品的行为,这种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自从1994年我国发生第一例大学生张男电子邮件诈骗案以来,大学生利用网络技术盗窃和诈骗的报道屡见不鲜。如哈尔滨某大学三年级学生王某,因英语成绩始终不及格,便产生了用黑客人侵学校网站改成绩的念头。将“桂林老兵木马”程序植人到了所在大学的教务部网站中,将自己40余科成绩都改为80分以上。不仅如此,王某以修改一科大学生考试成绩要50元或100元的价格,先后为本校20余名大学生修改了成绩数据,共收取赃款13130元。大学生的网络犯罪使得彼此间起码的尊重荡然无存,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基础之一即尊重在网络社会中消失,并且进一步延伸至现实社会。
其三,网络黑客的崇拜与网络麻木。对于网络黑客行为,很多人把它纳人技术分析行列,但是,网络社会只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所以,必须从社会与人性的角度去对待网络黑客行为。黑客行为起码触犯了社会秩序的基础即安全。“正因为它(即安全)是从正常人的原始本能产生出来的,所以它可以看成是第一性的社会利益。大学生对于网络黑客行为表示出的态度令人瞳目。
2005年11月末,沈阳师范大学在沈阳市10多所高校中发起了“大学生网络文明抽样调查”,将3000份调查问卷发放到沈阳市的部分大学生手中,参与调查的包括沈阳师范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辽宁大学、东北大学等各年级的大学生。调查问卷涉及的问题除上网时间、上网喜好等基本情况外,还毫不避讳网恋、网络黄色网站、网络黑客等敏感话题。关于网络黑客的问题,表示崇拜网络黑客的被调查者竟占到74.3 %,但同时也有88.3%的被调查者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种网上犯罪,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分析一个群体,关键是看其所行,而非看其所想或所说,网络黑客在大学生中制造的崇拜氛围已经在大学生的行为模拟中表现得十分清晰,而网络黑客作为一种危害网络社会基础的行为,大学生对其表现出的崇拜恰恰说明了大学生人文素养的缺乏,网络麻木。
三、规范大学生网络社会道德的策略选择
解决网络社会道德失范必须与现实社会道德联系起来,因为网络中的行为个体扮演着双重角色,即身份制的人和匿名性的人,只有将两者统一起来,才能更好地解决大学生网络社会道德失范问题。既然网络行为仍旧是人的具有社会性的行为活动,那么,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网下,人的行为活动都应当遵循一定社会规范的要求来加以展开。
网络社会伦理问题的形成虽然有其十分复杂的原因:既有技术方面的原因,也有文化方面的原因;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既有人的因素,也有物的因素。但其关键还是“人”和“信息”的原因,其实质则是信息权利的异化问题。“互联网的最大成功不在于技术层面,而在于对人的影响。”由网络技术衍生的一切问题既源于人又必须依靠人来解决。鉴于此,规范大学生网络社会道德的诸多策略选择必须围绕个体大学生和群体大学生两个层面展开,具体策略表现为强化技术设置、注重个体建设、延伸高校引导、规范网络法律的警示与制裁功能等四个方面。
1.强化技术设里。
论文关键词:网络道德网络社会伦理
上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的精英电子学家出于为军事服务的考虑将几所大学的计算机用电缆连在了一起,起名为ARPANET,这就是我们今天称为INTERNET的鼻祖,网络的迅速发展超出了当初它的发明者的预见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了我们的社会,从70年代的试点,到80年代的发展,再到90年代的普及,网络这个以计算机为基础的庞大物理实体以其不可取代的实力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这种渐进式的改变让许多科学家有些措手不及,由这种改变也出现了通过网络这一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网络人群,构成网络社会,网络社会的出现不仅仅带来了科技上的新起点,也为社会学家们提出了全新的社会问题,人类社会进人了一个双重社会时代。不同于以往研究的人类社会,网络社会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实在,也没有相对固定的社会人群,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最大的区别在于每个个体的人在网络社会中都被转化为一个符号,一串代码,以机器的方式进行交流,除了ID地址之外没有什么可以验明正身,在网络这块面纱的掩饰之下,网络社会的活动准则与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之间出现了偏差。
综观现实社会,个人要想融人其中,接受、承认并且遵守社会道德是一个必备条件。举例来说,在一个健全的市场中信守承诺之类的现代商业道德法则,得到了绝大多数市场主体的广泛奉行,因为这是他们长期立足市场并自主活动的一种必要条件。马克思·韦伯在谈到“资本主义精神”时也曾指出只要个体涉足于市场关系之中,资本主义经济就会迫使其服从资本主义的活动准则。任何一个社会,不讲信用,恶意欺诈等不道德现象,主体活动空间必将受到压缩。然而在网络社会中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从个体作为社会成员参与之时起,就已经开始了欺骗,作为现实存在的人在网络社会中变成了一个代码,一个符号,从姓名、性别到情感、心理等诸多方面的随心所欲,都成为遵守网络行为规则的一种表现。现实社会的不道德在这里反而成为大家都认同并且都付诸实践的一种道德行为,主体的活动空间也并不因为这种现实生活中认定的不道德行为而受到压缩,相反,其活动空间扩大到整个世界。这种与现实社会道德相左的道德现象大致分为三类:
一、网络社会中的无责任现象
在网络社会中,人是一种非现实的存在,人以数字化的方式出现,因而他在现实社会中的角色及其关系在网络社会中也会发生变化,形成与现实社会中不同的主体存在方式,“人在网络中就是非现实的虚拟方式,其活动也是非现实的虚拟活动,由于这种虚拟特性造成网络社会中的个体都具有“怀疑一切”,“批判一切”的倾向,自身的不真实性导致对所联系的对象的真实性的批判,成为怀疑论者”。而这种怀疑性也就使虚拟个体认为根本不用考虑从而放弃了对其相联系的另一个虚拟个体的责任感,同时在网络社会中又没有健全的社会关系、道德关系及客观的社会道德加以要求,这种不负责任的现象成为必然。只有这种行为上升到损害现实社会中具体的某一个体或某一群体的切身利益时,行为主体才会受到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乃至法律规范的制约和审判。同时,在网络面纱之下的非现实的虚拟个体代替现实社会中的具体存在的个体思维来批判现实社会,这种批判则作用于现实社会,对现实社会造成积极或消极的影响,而这种批判则是以无责任为前提的有感而发,只要是无损现实社会的根本利益,行为主体都不用也不会考虑到现实社会的道德谴责。
二、网络杜会中的绝对自由现象
仅就自由这一要概念来说,自由是同受限制相对立的。“人只有摆脱了外在力量的限制才会感到无拘无束,才会感到自由,因此,自由就是对外在限制的摆脱”。哲学家们对于自由的这种一般含义是普遍认同的。哲学中则以积极能动的社会实践的观点来说明自由的本质,自由与客观规律是相互依存的,人不能不受到外在客观必然性的限制,完全摆脱约束,不要任何限制的绝对自由是不可能存在的。然而在网络中却有一种特殊情况我们不能不考虑,就是这个社会上的社会成员不是具体实在的人,而是代表具体实体的机器背后的数字符号。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个体,必然是要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对客观规律性认识得越准确,人的自由程度越高,而在网络社会中,对规律认识的主体是虚拟的符号,获得自由的主体也是虚拟的符号。网络社会中的规律对现实社会中的个体的限制是间接的,因而作为现实社会中的个体可以相对地摆脱网络中规律的限制,网络社会中的大部分人群认为网络社会是个大同社会,网络上的东西是共享的、无限的和自由的。网络信息是无限的,拷贝是自己的,拥有知识或信息是每一个网络个体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平等地获取、修改、下载信息而不被限制;网络信息又是自由的、完全的不受到任何权力机构的制约。因为信息的共享无限和自由,所以大多数人认为对计算机网络的访问是无限制的、完全的,对网络信息的修改、删除和窃取都是正当的,是自己的一项不可质疑的权利,是绝对自由的。由于这种大多数人普遍认同的行为,直接影响到了现实社会的经济利益,在网络发展的初期有关版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论就已经开始了,庆幸的是现今已经出现了限制这种“绝对自由”的规范和法则,然而这些规范和法则只有在行为主体对现实社会利益有所触及的时候,才能对其有所制约。
三、网络社会中的价值观扭曲现象
网络新闻媒体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失范并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而是多方面因素导致的后果。笔者把事物发展的内外因关系原理引入网络新闻媒体从业者的传播活动中,将道德失范现象的原因也分为内外两个因素:
(一)外部因素
(1)法制建设滞后,导致无法可依。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新闻事业的法律,虽然有些网络新闻媒体从业者凭借“第四权力”、“言论自由”的名义滥用媒体,但惩罚却无法可依,使得这些从业者有恃无恐,成为职业道德失范的重要原因。
(2)媒体之间竞争激烈,导致生存环境压力较大。如今,我国的媒体之间的竞争加剧,为了争夺市场、受众,媒体之间抢首发、抢独家的现象十分激烈,从业者在这样生存压力巨大的环境下,就会忘记自身的使命,从而成为赚钱的工具。
(二)内部原因
(1)网络新闻媒体行业自身的体制不完善:行业岗位混乱,权责不够明晰;人事管理的不到位,门槛越来越低,导致网络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参差不齐,这就为职业道德失范埋下了隐患;考核制度的不规范,使网络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丧失前进的动力。
(2)从业者自身有问题: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只向“钱”看齐,谋求更多的经济利益;从业者自身职业道德素质的下降,助推了媒体从业者职业道德的进一步失范现象。此外,新闻专业主义的缺失也导致网络媒体从业者对新闻客观性、公正性认识不够深入。
二、网络新闻媒体从业者职业道德失范的防范对策
网络新闻媒体事业存在的职业道德失范现象已愈演愈烈,迫切需要做出努力来遏制此现象的发生,具体防范措施为:
(一)净化网络新闻媒体行业环境
(1)完善网络新闻媒体机构的体制建设。从三方面入手:一要梳理岗位、明确全责明晰,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事。二要强化人事管理,逐渐提高从业者进入该领域的门槛,从而使网络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升。三要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加强从业队伍道德素质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道德失范现象的发生。
(2)建立健全网络新闻媒体法规。逐步完善的互联网新闻法律制度,对网络媒体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网络媒体和从业人员都自觉服从党、政府路线方针政策的制约,并接受职业道德的规范。
(二)加强网络新闻媒体从业者自身素养
(1)提升从业者自身职业道德素质。网络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建设,最终还是要依靠从业者自身来完成。不仅要学习职业道德的相关理论,还应当严格约束自我,保证互联网新闻传播的真实,不能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做违背职业道德的事情。
(2)坚持新闻专业主义。新闻专业主义倡导的是新闻报道的公正性、客观性和中立性,强调媒介的社会责任,推崇职业化教育。网络媒体从业者应始终坚持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坚持维护正义、真理,坚持摆事实、说真话的原则,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从根本上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
(三)新闻教学体系
关键词: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现状
当网络由最初的羞羞答答发展到现在的理直气壮地走入寻常百姓家的时候,它在带给人们诸多便利的同时,更作为一项新生事物,赢得了我国的新生力量——青少年的积极关注。特别是对于青少年中的高知识高智商而又相对较为自由的群体――大学生而言,网络更是展现了其迷人的风姿。但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网络在带给大学生新知识、新信息与新思维的同时,也会夹杂着这样那样的“病毒”,高校网络道德教育问题由此产生。
一、高校网络道德教育及其价值
从某种程度上,网络已经成为了很多大学生生活的一部分,品德来源于生活,因此,网络道德教育理应成为高校德育关注的重点。
(1)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的内涵
研究网络道德教育的内涵首先要弄清网络道德的含义,所谓网络道德,就是网络社会中的社会公德,是指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专门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特殊利益关系的道德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由于道德的历史性特点,所以网络道德是生活于网络社会中的人们——所有网民都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的价值
道德作为1种价值体系和规范体系,具有调节人性与生活的使用功能。道德本身的价值即在于对人性与生活的调节与提升,高校网络道德教育也是针对大学生网络生活中的问题进行规范与引导,并在这个过程中彰显其价值。
2.1明晰学生网络道德认识
很多大学生出现这样那样的网络道德问题并非有意为之,而是由于对网络道德的模糊认识造成的。而网络道德教育恰好可以澄清大学生对网络道德的模糊认识。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网民对一些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如:仍有16%的人对网上的传闻和性内容感兴趣;有29%的人对网络黑客表示崇拜,更有40%多的人表示有机会想试一下黑客行为;网络文明工程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开展近几年,仍有1/4左右的人对此不清楚,更有7%的人认为此举可有可无。
2.2引导学生趋利避害
网络世界既丰富多彩又良莠不齐,既有鲜花也有毒草。网络道德教育的价值就在于引导学生趋利避害,在丰富的信息中善于分辨、善于“批判的吸收”。“网络社会”的诞生和发展引导着人们以更快的速度进入信息社会,面对千变万化的信息社会,大学生是否具有较强信息修养将是大学生能否成才的关键要素之一。
2.3拓展了高校德育内容与方法
网络世界是相对较新而且对高校学生有着极大影响的事物,高校德育如果无视这1现象将是不完整的。认真对待学生的网络生活并使之上升为系统的网络道德教育将会拓展高校德育内容与方法,使高校德育能够与时俱进。网络技术的自由性、超地域性的传播方式对人们的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自律性要求。
二、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现状
一直以来,人们对网络、对大学生上网否定多于肯定,指责的声音多于引导的声音,造成了网络道德教育的不良现状。
1、教育者认识模糊
网络社会的到来,使思想活跃,对新事物充满好奇与幻想的大学生欢呼雀跃。同时大学生们在网络社会中也出现了1些问题,如何对大学生这个庞大的网络使用群体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以应对网络社会给道德带来的诸多变化,应当引起每1位德育工作者的思考。
2、教育者的观念老化
学校德育的最终目的在于价值的引导,在于帮助学生自主构建道德价值体系,形成完美的人格。面对网络的挑战,学校德育应当从德育目标出发有针对性地重新设计德育内容,彻底更新道德教育观念,以适应全新的、变化中的教育环境。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网络社会改变或影响了德育过程中各种构成因素之间的关系。
3.教育者对网络道德教育不能准确把握
网络为新道德的产生奠定了物质基础,但广大的教育者并没有充分地认识网络道德呈现的新特点。由于道德的历史性的特点,所以网络道德既不能与传统道德彻底决裂,它应当包含着对传统道德中的优秀部分的充分肯定和继承,又要直面和顺应社会变迁中对道德观念的不断“吐故纳新”的现实。这就要求网络道德教育既要体现历史的内在逻辑联系,又要强调现实性和历史性的和谐统一。
三、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现状的改进途径
只有针对目前高校网络道德教育不理想的现状,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与途径,才能真正搞好高校的网络道德教育。
1.教师要转变观念
教师要转变传统的思想教育观念,充分认识青年学生接收新鲜信息的丰富性、复杂性,探讨如何利用网络平台发挥传统思想道德教育优势,如何开拓新型、多样、大学生乐于接受的网络思想道德教育模式。发挥教师的指导、主导作用,以“导”代“堵”,因势利导,帮助他们提高判断信息和选择信息的能力,帮助他们将在现实社会中积淀养成的优秀的道德品质展现在网络社会,遭遇网络道德冲突时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采取正确的行为。
2.提高教师网络道德教育的能力
只有教师驾驭网络的能力提高了,才会对网络道德实施有效引导。首先,教师必须有积极端正的工作态度,要有很强的责任心,要善于辨析网络上鱼目混珠的各种思想潮流,能主动同错误的思想作不懈的斗争;其次,必须懂得工作的方法和艺术,不是用互联网延续传统的说教,而是要运用网络进行实时多向的、直接坦诚的和平等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最后,教师必须要有一定的计算机和网络使用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地掌握网络。
3.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约束
网络道德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培养学生网络道德自律的思想与行为习惯上。但同时,也不能忽视外在的必要约束。我们在强调道德主体性的自律的同时,也要根据大学生网络道德素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建立和完善网络道德的外在约束机制,实现网络道德素质教育的社会化。首先,要制定比较完备的大学生网络行为准则,使大学生的网络行为有章可循。这些制度包括《大学生网络道德规范》、《校园网文明公约》和《大学生网络违纪处理条例》等。其次,要建立和健全大学生网络行为监督和管理机制,利用网络监控技术对登录校园网的大学生进行登记,建立校园网络责任主体与其网络行为的有迹可循的对应关系,然后由学校派专人负责对学生不良的上网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处罚。最后,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实践证明:许多事情的解决并非依靠法律手段,而是借助于舆论的力量。如果我们将网络犯罪防患于未然,这将是最为理想的效果。为此,社会媒体应该加强舆论方面的引导,用鲜活的案例教育人,使良好的网络道德意识逐步深入人心。社会各阶层人员应该主动加强自身修养,为网络道德素质的建设添砖加瓦。
总之,网络道德教育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出现的新的道德教育形式,我们只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端正态度,提高在网络环境下道德教育的能力,才能迅速扭转网络道德教育的不利局面,推动整个高校德育建设向着高效、有序的目标迈进。
参考文献:
1、孙建民:《高校校园网络德育问题的分析与对策》《教育探究》2006,4.
论文摘要: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工具,已成为当代青少年获取知识和各种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时青少年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启迪智慧等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虚拟社会化作为网络发展的衍生物也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化范式,对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加强虚拟社会化进程中的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规范其网络道德行为,成为思想政治工作及青少年道德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工具,已成为当代青少年获取知识和各种信息的重要渠道,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着积极的作用。从发展趋势上看,网络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青少年的重要生存和生活方式,成为他们社会化的又一广阔空间。虚拟社会化作为青少年社会化的新范式,随着网络的发展应运而生。我们在充分享受网络带给我们的便利时也不能忽略虚拟社会化进程中出.现的种种网络道德问题。近年,越来越多的网络道德行为失范间题,不仅直接危害着网络的正常有序运行,对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也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加强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确保其虚拟社会化进程的顺利进行。
一、虚拟社会化的含义及特点
在人的社会化的过程中,按照施化者的性质,我们可以将“人的社会化”分为真实社会化和虚拟社会化。真实社会化是传统的社会化范式,是在家庭、同辈群体、学校和传统大众传媒中进行的社会化,其主要特征是施化者的真实性、确定性及受化者的被动性比较明显。虚拟社会化是在电子传媒尤其是网络中的社会化。从当前的发展趋势上讲,现代青年对网络的依赖性将越来越强,虚拟社会化作为信息时代不可避免的衍生物将会对青少年的发展起到极其深刻的推动作用,而青少年作为上网群体的主力军自然会受到更强有力的冲击。具体而言,作为一种与传统社会化范式(真实社会化)迥异的社会化机制,虚拟社会化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虚拟社会化范式中的施化者具有虚拟性,即对青少年社会化产生巨大影响的施化者由真实社会变成了虚拟的网络社会,这就决定了施化者自身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这一特点使得青少年在虚拟社会化进程中更加顺利地实现社会化的核心内容—对社会角色的扮演。社会化的核心内容是学习扮演社会角色,即依照社会对人的要求和标准学会承担特定的社会角色,实现角色期待与角色整合。作为施化者的虚拟网络空间为青少年提供了角色扮演的极好场所。青少年在虚拟环境中以戏剧化的交往行为来体会不同角色的需求和情感,在角色预演和角色换位中正确理解角色内涵、缓解角色紧张、解决角色冲突,而这一切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便是虚拟社会化中施化者的虚拟性,是它为青少年顺利实施角色转换提供了反复实践的机会。
其次,虚拟社会化范式中的社会互动呈现出新的面貌。与真实社会化相比,虚拟空间里的社会互动,有助于青少年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拓展社会化范围。青少年要实现自身的社会化,必须首先使自己融人一定的既有社会关系中去,以满足各种社会需要。网络作为一种先进工具和更为广泛公开的媒体,通过全方位、多层次、高速度的信息传输为青少年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社会交流机会,使青少年的社会化一开始便突破传统的时空局限,从而得到空前的延伸和发展。在虚拟社会这一特殊的交往环境中,青少年会随着网络信息的流动以“点对面,’的交流方式将自己融会到“无线”的网络群体之中,社会接触范围成倍增大,更有助于青少年建立新型社会关系,拓展自身的社会化范围。
再次,虚拟社会化的个性化内容,使青少年自我实现的受化方式得到了增强。社会化不仅是一个把人模式化的过程,更是一个使人积极实现其个性化的过程。在虚拟社会化条件下,个体具有更多的选择自主性。受化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社会化方式。这种自主选择其实也是青少年社会化从传统的教化向自我社会化的转化的体现。可以说,虚拟社会化的“受化”方式,使青少年的主体能动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使“自我实现”的趋势得到增强。
最后,在虚拟社会化进程中行为方式的社会化与角色规范的社会化脱节。在无强制性约束力的虚拟空间里,青少年的角色认同出现了真实社会化进程中不曾有过的巨大困难。青少年正处于情感体验和情绪大震荡的时期,在此过程中,他们必须将自己置于现实的人际互动中实现对自己行为方式的规范,并完成对于自己所扮演社会角色的任职。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互动方式、情感交流方式、角色转换方式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虚拟社会化极大影响了青少年的人际互动方式,使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往关系被脱离现实的人际关系所替代,久而久之便造成了现实人际交往的障碍,导致社会互动受阻,使得青少年行为方式的社会化与角色规范的社会化严重脱节。他们在虚拟社会中无法找到正确的行为规范和角色整合模式,无法依照社会对人的要求和标准学会承担特定的社会角色,遵循正确的交往行为方式。
二、虚拟社会化进程中的青少年网络道德现状
虚拟社会化对青少年现有的道德认知、情感、意志、行为等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这种冲击的恶的一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道德观念的淡化
在互联网中,网民们以“虚拟身份”进行网络交往,而不必承担任何社会责任,这就为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提供了繁衍的土壤。有学者称21世纪为“道德方面采取相对主义的世纪”。其实无论是道德相对主义还是无政府主义,都是青少年网络道德观念淡化的体现,其实质都可以归结为个人主义。这种网络世界里的个人主义,随着虚拟社会化的推进呈现出不断蔓延的趋势,许多青少年都受其蒙蔽、欺骗、蛊惑。
(二)道德心理的弱化
虚拟社会化在消除了人们交流、沟通的地域、时间限制的同时,疏远了人际情感,弱化了人的道德心理,最终将有可能导致人际关系的疏远、淡漠与紧张,造成个体对于现实社会中他人生存状况的漠不关心。这种道德心理的弱化对于网民自己也无疑是一种“慢性自杀”。这种道德心理弱化现象在青少年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这对于青少年的社会化进程造成了极大的障碍。
(三)道德人格的异化
伴随着网络而生的“网络成瘾”、“网络心理障碍症”引发了青少年的人格障碍,造成了青年社会化的人格缺陷。所谓“网络成瘾”,指网民完全沉溺于数字化的在线空间中不能自拔,使得青少年不能有效实现客观世界和虚拟世界之间的角色转换,因而形成心理错位和行动失调问题。正因为网络为人提供了变换角色的机会,青少年常常会产生角色认同危机或角色混淆,造成自身的角色迷失或双重人格。 (四)道德认知的混乱
青少年社会化的内涵包孕着他所处民族、国家特有的文化价值观、思维方式、情绪体验,但因特网中大量的西方文化垃圾很容易促使尚处于世界观、道德观认知期的青少年模糊自己对本民族文化的确认,对传统道德观念的认知,这就使得民族文化中有价值的主流意识形态倾向也慢慢被消解和融化,由此可能导致民族凝聚力的下降和青少年在道德认知上的混乱、冲突.、迷失。
(五)道德行为的失范
当网络以.其方便、快捷、高效的优势迅速普及时,网络空间的道德现状却异常混乱。传统道德在全球性、全方位、开放性的“网络社会”面前显出了它在某些方面的无能为力。现实伦理关系中大多为面对面的直接关系,道德规范的实施主要借助于社会舆论的监督和人们内心的道德自律来实现,因此人们的道德行为在外界制约和内在约束共同作用下自觉服从于传统道德规范。而网络社会中,这种外在的“道德制约”和内在的道德自觉之间的统一被自由、无序的网络秩序所打破,网络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体现出其间接作用性。这种情况下,道德对人的约束力越来越依赖于人内心的道德信念,直接道德舆论抨击难以像在现实中一样起作用。与此同时,新的网络领域里又尚未形成新的统一的道德规范,大量的网上行为处于既不受既有道德规范的制约,又无新道德规范可依的状态,加上青少年自身好奇心强、自控能力弱等特点,从而诱发了大量的失范行为。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精神垃圾、网络言行随意放纵、网络价值观模糊等。
三、在虚拟社会化进程中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推动网络道德建设
当代.青少年网络道德现状不容乐观,加强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提高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的时效性已经成为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任务。无论从网络发展状况还是从青少年自身特点等方面讲,加强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都有其必要性。
网络道德是现实社会中既有道德的延伸,又具备与既有道德不同的许多特点和规律,因此,我们在进行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必须针对其特点,遵循其规律,坚持一定的基本原则,使青少年能够树立起正确的网络道德观。
实施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应采取以下方法。
首先,从社会的角度来讲,应该尽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这是一件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事业。我们应当尽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整合传统道德资源。从广博的传统道德文化中汲取营养,完善既有的道德体系,对青少年进行传统的道德文化教育,增强青少年对于民族文化、传统道德的认同感,确保他们即便是处在网络空间中也能以固有的自律意识,做到遵守网络道德规范。除此之外,还应该实施网络道德规范化和网络管理法律化,以有效而成熟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来约束学生的网络交往行为,形成传统文化与当代中国实际相互兼容、行之有效的网络道德教育体系。
其次,从学校的角度来讲,应该尽快更新观念,构建适应网络时代的学校德育模式,建立完善的网络行为监督机制。当网络以突飞猛进的速度发展时,我们的学校德育体系也必须顺应时代的潮流,作相应的改变和完善。因此,我们必须树立起新的道德教育观念,充分注意学生的主体性,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德育工作,丰富学校道德教育内容,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能力和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另外,必须加强网络教育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网络水平,加强对学生网络行为和网络道德发展的指导,使学生在教育传播者的示范作用下,树立起正确的道德观。
(一)网络时代教师道德观面临的冲击当今信息技术时代下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交往的重要媒介,涉及的内容广泛,信息量庞大,汇聚了全球不同地区,不同种族,不同文化的信息,形成了比以往更全面的全球化的网络环境。而这种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大融合,既包含了有益于人的全面发展的信息,又包含了腐朽异化的有害思想,就像一把双刃剑,深刻的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交往方式。CNNIN的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91亿,较2012年底增加2656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4.1%,学生群体是网民中规模最大的职业群体,占比为26.8%。就学历而言,大专文凭的人数占9.4%,而大学本科及以上的人数占10.9%。[1]大学生作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生力量正处在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阶段,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是引导支持着社会建设的方向和基础。因此很多高校都加强了大学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研究如何运用此平台在网络环境下对大学生更好的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提高其实效性,网络信息平台已成为新时代的教育因素与载体。因此,高校教师如何面对新的时代挑战,运用优势技术条件开展有效地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将是亟需研究讨论的重要课题。同时,对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人师表”,身教是育人的第一要素。目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有待提高,例如:言传与身教不一,将商品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切向钱看的观念,带到学校和课堂,处理同事关系、师生关系、教学关系等出现了不纯洁现象。二有的教师缺乏敬业精神,不去研究网络上的新观点,而是就书本知识而教书,学生的对于学生的思想动向不加理会,让学生体会不到教师的知识更新,使教师威信降低,同时也对学生的思想、信念、世界观带来诸多负面影响,造成学生对理想和信念的质疑和动摇。
(二)网络时代对教师职业技能的影响知识和信息更细的速度加快,各种新知识和信息纷至沓来,使社会处于一个信息大爆炸的多样化的环境中。对教师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形成了巨大的挑战。主要表现在缺乏创新意识和缺乏终身学习的理念。知识经济时代,教师的教材已不再是学生专业知识唯一来源,教学大纲要求掌握的知识对学生而言不都是全新的知识,因为讯多爱钻研的学生,早已经在网络上获取了一部分知识;这样对于教师知识结构单一以及所传授的学问的滞后性就是一大挑战,由于课堂无法吸引学生,一些教师又缺乏终生学习的理念,不能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重建知识体系,因而就不能有效向学生传播最新的信息。其次表现为教育学习的互动实效性缺乏。作为教育的主导性要素的教师,不了解学生在课外时间通过网络信息平台的网络、QQ、电子邮件、视频、教学软件等方式也能方便地与教师交流学习,探讨问题,能改变了传统课堂单纯的灌输知识,教学效率不高的思想品德教育方式。有些教师认为,听课是学生任务,教师在课堂上传授的教材知识学生自然就该听,由于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应该有足够的自制力与思维能力,所以没有必要过多地考虑教学方法问题。以至于在现实中、在网络上经常看到老师和学生之间互相指责,老师感叹大学生一代不如一代,批评如今的大学生不求上进、学风很差,是来混文凭的。而大学生形容有些课堂教学,老师讲课枯燥干巴、味同嚼蜡,学生听课呆若木鸡。
二、网络时代提高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措施
(一)知识无国界,但是教师是有国界的新时代,面临着网络的巨大信息量冲击,每位教师都要帮助学生对信息学会取舍,同时,自身也要自律。要懂得什么信息是对学生身心有益的,什么是有害的。帮助学生明辨是非,用正能量引导学生,激励学生;同时,也要学会用反面教材启发学生,引导学生用正确的世界观理解问题,处理问题。
(二)教师要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网络时代要求人们不断创新,教师肩负着传播文明、开发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的使命。只有具备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的教师,才能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育,培养学生的创造力。这就要求教师打破常规,突破传统观念,学习他人并超越他人,同时不断超越、锻炼自己,使自己具有较强的心理成熟度、敏锐的思维力、广阔的视野、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新信息,不保守、不武断;有广博的知识、精湛的业务,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具备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实践能力;有崇高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和真挚的教育情感,用自己的充沛的精力和热情,鼓励学生求异创新,给予学生正确的教育引导。
(三)教师必须具备渊博的学识教学实施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是实现教学设计方案的能力。现代教育观念指导下的教学实施能力不同于传统教育中单纯的讲授能力和答疑能力,而是强调各个学科的相互整合、从单一的知识传递变为重视问题解决、强调学校教学与社会的连续性、强调对学生进行生存能力和创造性的培养。因此现代教学实施能力不仅包括讲解能力和答疑能力,同时更加重视对基于问题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指导能力。其中包括:网络时代的教学评价,不同与传统的课堂教学的评价,具有一些特点和困难。如何全面的、综合的考虑和检查内容设定、学生有什么新的想法、如何得出结论、建立什么假设等问题,因此要求教师具有综合评价能力。教师以问题为导向,包括整理学生的各种数据,按照整理的结果,重点评价学生解决问题的过程。还应该决定评价的标准和评价的项目,结合网络收集的数据,直接提问学生,从学生的答案和评价的数据中进行评价。使用语言能力教师不能忽略的事是对言语交流策略,尤其是网络语言,现代化的学生,由于上网频繁,所以网络语言相对熟稔,而很多教师,对网络语言却是不以为然,相反,言语知识贫乏,如果具有有效网络语言的知识,也就有了交流策略,同样能够实现意思的沟通。因此,内容(言语知识)与使用内容的策略知识都是十分重要的。把内容和方法有机结合起来的能力就是对教师的新要求。这种能力可以把丰富的知识用学生熟悉的语言进行交流,就能很好的的解决教学问题,如果此方面的知识不足,就需要进一步学习,这也是教师重要的工作,也才能更好地教给学生内容和方法两方面的知识。而在传统课堂教学中,往往是把对内容的理解作为重点进行教学的。
(一)大学生网络道德养成教育的内涵
网络道德作为道德教育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的规律性,网络道德是网络行为主体在使用网络时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具备的道德素质,以及由于使用网络而形成的伦理关系,是网络空间的社会公德,是调节网络空间中各种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大学生网络道德是评价、规范大学生群体在网络空间的道德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养成教育遵循养习成德的教育规律,推崇尚行习动的教育模式,通过行为习惯的培养使道德实现内化和升华。亚里士多德说过:“德性基于天性,成于习惯。”孔子提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可见,德性的培育和德行的塑造,在于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是一种道德教育方法,它是由包括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者,根据大学生道德发展规律进行的网络道德和网络素质的教育,并通过对大学生网络行为进行反复训练,使之形成稳定的网络行为习惯,从而将网络道德规范内化为大学生的道德心理结构,并最终形成稳定的网络道德品质。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的养成教育的特征
大学生网络道德的养成教育,重点在于网络道德意识的养成和良好网络行为习惯的养成,解决大学生在网络空间知行分离或者知行背离的情况,做到“知、行、信”的统一。大学生网络道德养成教育具有如下特征:一是规范性。网络道德规范包括网络道德认知和网络道德行为的规范,明确网络道德标准;通过对网络行为的规范,不断强化网络道德认知;大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认同网络道德规范的约束,并将其转化为自身行为。二是实践性。网络道德养成教育把大学生网络行为教育作为开端,遵循了个体道德从行为经习惯至品德的规律,使大学生在网络道德实践中积累道德品质。三是复杂性。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决定了他强烈的自主意识,而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包容性、隐蔽性、信息的海量性等特点,使网络道德养成教育面临多种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的冲击,网络行为难以实时性地监督和约束,使网络道德养成教育的复杂性增加。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养成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网络道德养成教育存在认知偏差
“在网络等新媒体空间里,大学生多以匿名或化名的方式交流,言行无法规范,真实性无法保证,甚至可以公开承认和认可交往者的虚假言论。大学生网络道德养成教育存在认知偏差,主要体现在教育理念缺位、错位或重视不足。有的高校教师本身对网络道德认知缺乏,对网络道德养成教育重视不足;有的高校往往将网络道德教育简单地归于思想政治教育,忽略了网络道德教育的特殊性;有的家庭长期以来重视学生的成绩而忽视行为习惯的培养,对学生的网络言行或置之不理或缺乏正确的教育方法;有的学生存在着“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与道德不沾边”,“网络与道德无关,网络使用是技术问题,无关道德”等错误认识;社会的网络道德体系正在构建过程中,尚未形成统一的、清晰的道德规范,传统道德观念、社会文化习俗等影响了网络道德的形成和发展。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养成教育实际效果较差
当前,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效果较差,主要表现是大学生道德认知模糊,意志不强,知行脱节。一些大学生对某些道德是非认识模糊,如有些学生对于“人肉搜索”持肯定赞扬的态度,有些认为“黑客”的行为“很酷”;有些大学生虽然对网络道德形成了一定的认识,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却降低了对自己的道德标准,表现出知而不行,知而错行的知行分离现象;如大学生认为“使用不文明语言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些人在受到语言攻击时难以自制,经常以不文明的语言还击。目前有些高校开始进行网络道德教育,但是很多学生仅仅把它作为学习的另一种知识或者一门课程来看待,没有认识到在网络活动中要践行道德规范,塑造良好的道德行为。大学生崇尚自我和个性表达的心理特征,是大学生心理发展的必然,但是网络世界并不存在“完全”的自由,网络行为同样要受到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大学生网络不道德行为折射出的是大学生追求个性表达而欠缺自律精神的不足之处。
(三)大学生网络道德养成教育环境不如人意
良莠不齐的社会教育因素制约了网络道德养成教育的开展,首先,网络环境急需净化,我国网络空间的法律监督不到位,网络行业的自律机制还未完全形成,对网络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可操作性,网络执法效果不明显。其次,家庭对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缺失,父母与孩子之间沟通不畅,对孩子在网络上的言行教育引导不足,监管不到位。最后,侧重功利教育的学校教育环境影响。西方的品格教育理论就认为校园文化氛围是构成道德养成教育的重要内容。某些高校对学生网络不道德行为说教多,考核落实的少,比如对学生日常作业的网络抄袭行为,学校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由功利主义而衍生出的道德相对论、道德功利论影响了校园文化氛围,对大学生网络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意向也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大学生网络道德养成教育的对策
(一)深入促进大学生网络道德内化
网络道德意识通过内化为道德主体的道德结构,才能对道德主体形成持之有效的行为指导和精神支撑。首先,树立大学生正确的网络道德认知。教育者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引导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通过组织学生讨论、辩论,培养大学生对正确道德价值观的追求志趣,使学生在全方位的互动交流中加深对网络道德的理解;通过对网络道德事件进行案例分析,组织大学生进行讨论,就特别有助于澄清道德认识,养成正确的网络道德意识。其次,强化大学生网络行为训练,要依据大学生的思想行为特点和心理特征,多采用主体式、引导式的训练方式,即在一个创设的良好情境中,有意识地引导大学生进行自主、自发、自我的行为训练。对于已经形成的不良网络行为习惯,可以通过惩罚和负强化的方法进行训练,达到矫正不良行为的目的,使网络行为习惯向着正确的轨道发展。如利用新媒体交互性的特点,思想政治教育交互平台包括论坛、专家点评、师生话等互动性较强的栏目,在重大思想理论问题上要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抵制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还可以通过创设网络聊天时发生冲突的情景,引导大学生学会宽容对待,并且采用适合自己的文明方式解决冲突,避免使用不文明语言。最后,提高大学生网络道德修养水平,大学生提升自身网络道德修养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促进道德意识转化为道德行为实践的重要活动。大学生已经具备了自我评价的能力,在网络道德养成教育过程中,要注重启发大学生运用“慎独”、“省察克治”等自我修养之道,提高网络道德修养水平。
(二)构建大学生家庭网络道德教育模式
构建科学的家庭网络道德养成教育模式,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首先,转变教育理念。父母要正确处理网络与网络道德的关系,父母不能因为害怕孩子沉迷网络游戏、浏览黄色网站而禁止孩子接触网络,而是要注意如何引导孩子正确使用网络,培养孩子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其次,要注意教育引导的方式。对学生网络行为的监管要形成常态化,父母应经常与孩子沟通,与孩子共同分析交流对网络不道德行为的看法和认识,要主动关注孩子网络行为,当发现网络行为有偏离时,不能简单粗暴地制止,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要指出存在的问题,还应监督孩子纠正,当发现孩子浏览一些不健康的信息时要及时制止,指出行为的危害及后果,教育孩子如何抵制不良信息的侵扰,必要时,在电脑中加装不良网站过滤软件,建立绿色屏障。最后,家长要建立与学校主动沟通交流的新模式。家长要变被动地“被告知”为主动地“去了解”,对在教育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孩子的表现,要及时反馈到学校,争取学校的支持和帮助。
(三)提升学校网络道德养成教育能力
首先,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养成教育形式的探索。高校应增设与网络道德养成教育相关的课程,如开设计算机信息伦理课等,在现有的课堂教学基础上,增加相关的网络道德养成教育内容。如在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引入网络道德养成教育的新内容。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改变以往德育的传统方法,灵活采用价值澄清法、故事判断启迪法等多种方法启发、诱导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的认知学习,如对某些热点网络道德问题进行师生讨论,或展开课堂辩论,引导学生在自由民主的氛围中表达自己的观点,从而使教学行为更加有的放矢;采用课堂情景剧模拟网络失范行为,使学生在接近现实的环境中真切感受网络行为失范带来的困扰和麻烦,培养学生强烈的道德情感。学校可以开展有针对性的网络道德规范阶段教育活动。教育内容可以包括网络礼仪教育、网络诚信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等。如对理工科专业的学生,要注重网络安全教育,防止学生利用自己的技术专长做出有违道德和法律的事。其次,推动高校网络道德教育实践途径的多元化。要对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实践活动要进行统筹规划安排,网上活动和网下活动相结合、学校活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多方位进行网络道德养成教育。重视大学生校园实践活动。高校通过开展网络道德方面的讲座、辩论赛、演讲、讨论会等活动,开通多个渠道,培养大学生理性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道德的网络行为。要注意发挥大学社团等学生组织的辅助作用。通过朋辈之间的正面影响和带动,营造良好行为养成环境。组织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参加网络文明公约宣传活动、走进社区、中小学宣传网络道德的相关知识,既锻炼了大学生的能力,又强化了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认识。最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队伍建设。高校要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将思想政治教育课的专职教师、班主任和辅导员、专业的网络人才、网络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紧密地结合起来,发挥他们的所长,互相协调合作,发挥合力效应。
(四)净化网络道德养成教育社会网络环境
论文关键词:网络道德伦理教育;供给驱动;需要驱动
《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已经颁布四周年,这一纲要的出台及其实施,对网络道德伦理教育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但是就现实情况来看,网络中的道德伦理失范现象依然不容乐观,如一些青少年受网上黄色内容的影响,进行性犯罪;轻信滥交网友;沉迷网络游戏;道德伦理认知模糊,等等。这些都说明网络道德伦理教育相对于网络技术本身的发展速度来说,是不相协调甚至是远远滞后的。
“需求驱动”和“供给驱动”通常用于远程教育发展研究,表明远程教育的发展趋势正从传统的、被动培训的“供给驱动式”转变为以自身需求驱动学习愿望的“需求驱动式”教育。网络道德伦理教育是远程教育的一个范畴,这种教育范式的转变同样适用。我国目前网民数量有近一亿之众,主力军是青少年。随着网络技术进一步发展,这个人群将会越来越大,由此决定了网络道德伦理的对象主要是青少年。而当下的网络道德伦理教育仍然停留在“供给驱动”模式,即为了教育而教育,沿袭传统的道德教育范式,脱离对网络现实的充分分析,如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供给制度一样,将传统的道德伦理教育内容与方式,仅在表面冠以“网络”二字的包装,就一厢情愿地灌输给青少年。然而网络德育的良性发展和进行,是应该以受教育者的现实需求为依托和前提的。有了需求,才有市场。换句话说,要将网络道德伦理教育进行到底,必需明确实施网络德育的“需求”,然后才能施以良方,从过去低层次的“供给驱动”模式向现代教育的“需求驱动”模式转化。
一、网络德育:正确看待“需求”
需求是网络道德伦理教育得以进行的催化剂与助燃剂,为网络德育提供了市场。以需求驱动网络道德伦理教育,首先要明确“需求”,分析究竟是什么需要因素“驱动”着网络道德伦理教育。
1.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需求
教育以人为本,网络道德伦理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广大青少年。从青少年的身心发展来看,需要经历一个道德伦理结构的重组期。这个重组期突出表现为道德伦理的独立性和道德伦理的动荡性,具体表现为因青年期所具有的自主性(自我教育、自我选择、自我组合为主)等基本特点而凸显的道德的自立性和不成熟性。这说明,青少年的道德伦理认知尚未得以具备、形成,还处在一个逐步内化的过程之中。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网络用户,其精神世界是跟网络信息的交换融在一起的,自然地,网络道德就成了社会道德的在虚拟环境下的真实延伸。对于心智尚处于低级或初级发展阶段的青少年来说,他们过早地感受到甚或已有了成人化的行为和思想(这在心理学中称为“内模仿”,他们会模仿、效仿成人,而透过网络看到的成人世界,则正成了他们一个“模仿源”,久而久之,不再是单纯的心理历程,青少年的社会道德伦理观就随着网络世界的跳跃式发展而跳跃式地成长。这种“网络早熟”与其应有的成长阶段不相协调,导致他们不能成功地在网络与现实这两种情境中切换角色,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网络德育就显得越发迫切。
2.时代与教育发展的需求
网络道德伦理教育是学校德育在形式上的延伸和程度上的深化。在网络时代里,无论是新兴的远程教育还是传统的学校教育,网络德育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影响着教育的效果,制约着教育目的的实现。教育的模式在改变,相应的德育也应当有所改变。网络时代的学校德育应该是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发扬传统德育的优点,吸纳和借鉴网络的优势,形成新时期的网络德育体系。
3.社会和谐发展的需求
党和国家目前正在大力倡导的社会发展和谐观,是一个包含了多元极的完整意义上的社会和谐。网络社会也需要和谐。道德伦理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调节着人与人之间、社会与个人之间关系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当网络作为现代多元化社会的一个元极出现后,网络环境中的伦理道德自然而然也就成为社会公共伦理道德的一个组成部分,用于调整虚拟情境下,人与人乃至与社会的关系。因此,网络道德伦理教育也就成为社会稳定和持续地和谐发展的“蓄水池”。
4.网络技术发展的需求
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当,将给人们带来无穷的利益,相反,会为其所累。人们把互联网称为一个虚拟世界,但在一定意义上讲,这种说法不是很准确。在看似虚拟的网络的背后,实际上进行操作的还是活生生的实体—人。技术本身并无正负之分,所产生的影响取决于技术的使用者,而网络道德伦理正是约束和“互联”这些使用者的纽带,因此,网络技术赖以“生存”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网络道德伦理的正确形成。
二、对症下药:从“供给驱动”到‘需求驱动”
当网络技术发展为我们的生活与工作带来便利与快捷时,我们也必须清楚:网络道德伦理的文明与否,也是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衡量标志之一。网络道德的提高与发展,需要许多相关环节和要素的协同运作。网络德育由“供给驱动”模式逐渐向“需求驱动”模式的转变,应重视如下环节和要素:
(一)学生,“要我做”和“我要做”
无论是成人还是青少年,他们的行为都是以一定的需求为驱动的,许多孩子喜欢或沉迷于网络游戏,都是他现实生活当中的一种反映或者他内心深处的一种需求。曾经有社科学者做过调查,发现容易有网瘾的小学生是在现实生活中挫折比较多的,或成绩不好,或人际问题,经常受到家长和老师的批评,但是在网络游戏当中会获得成功,从虚拟成功当中,他获得一种做人的自尊。在青少年阶段,道德成长是处在模仿模拟的阶段,他通过模仿来学习别人的行为,形成对事物的认知,而成人不道德网络行为的影响,则会造成他们对网络的片面认识,迷失自我。他们会用在网络环境中感受到的虚拟、失范了的道德伦理准则去衡量现实生活,甚至将其付诸于现实。这就需要让广大青少年认清自己的需求,明白我需要什么,我要做什么。
网络是真实世界的一个部分,然而网络环境还是不同于现实情境的,网络德育也不能仅仅停留在认识的基础上,更主要的是要引导学生掌握思想观点和道德规范,增强对复杂事物的分辨能力以解决道德价值观问题。让青少年学生在虚拟环境下发挥个性、彰显自我的同时,能够以现实的道德标准衡量网络情境中的行为,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遵循社会公共道德伦理准则。所以,要启发和强化青少年自我意识和主体观念,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把正确的社会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需要,让他们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自觉地运用道德规范去识别网络环境下自己的行为和发生在身边的事件,并进行正确的道德评价,这样才能真正地履行包括网络在内的社会道德伦理义务。这是网络道德伦理教育的核心内容,也是德育适应网络社会的必然选择。
(二)教师,“要我教”和“我要教”
学校是进行网络道德伦理教育的重要场所,教师是网络道德伦理教育的实施者和建设者。对于德育,许多人头脑中还存在着“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的观念,特别是网络德育,依旧用传统的、不合时宜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来进行,并没有把网络道德伦理教育切实地作为自己的一项需求。青少年在学校没有受到良好氛围的感染,从教师那里没有得到应有的教育,网络德育因何收效不大也就不言而喻了。
从学校方面,应该有这样一个认识:网络道德伦理教育是时代的需要,更是学校教育本身发展的需求。作为青少年迈向社会前的“练兵场”,为其构建一个规范的道德伦理教育平台是十分必要的,比如让互联网丰富的资源扩展学校的德育内容;更新德育的形式、手段和途径;精心设计网络德育活动,发展学生个性;开展网络心理辅导,以及制定符合自己学校的网络道德规范等。学校教育要十分重视网络道德伦理教育,把这项工作摆在首当其冲的位置上,而不是为了分数增长忽略了人格成长,让学生分不清现实和虚幻,变成网络中的盲人和智障。
为此,在网络德育一线的教师,要把进行网络道德伦理教育作为自己的一种自觉需求,认识到网络道德伦理不仅是针对学生的,更是衡量现代教师合格与否的重要指标。作为网络技术使用者,教师要有先进的科技道德伦理观,如尊重网络知识版权,不随意抄袭、剿窃他人著作,在网络中与他人交往时洁身自爱等;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要有与时俱进的德育理念,在教育学生前,先要上好自己的德育课,转变观念,以全新的视角,正确看待网络环境中的道德伦理关系,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为学生作好道德表率、榜样作用。需要指出的是,进行网络德育的最佳途径是教师把网络道德伦理价值内化在具体的教学中,将知识传播与网络道德伦理素养的培养紧密结合到学科教学中去,亦即要将作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重要内容的网络道德伦理,视为一项“知识与技能”,与其它学科知识在学习和掌握中进行整合、贯穿,并使网络道德伦理教育“过程”化和“方法”化,从而真正地做到“我要教”。
(三)家庭,不要把需求变为障碍
家长,是要求网络道德伦理教育呼声最高的。他们无时无刻不在关心自己孩子的成长,当前青少年网络行为失范现象十分普遍,他们的反应也是最强烈的。但就现有状况看,家长在这方面的教育上,是高需求低效果。究其主要原因,是方法不得当。家庭是进行德育的第一基地,大部分家长面对自己的孩子网络道德伦理失范时,往往采用强硬手段,殊不知德育第一原则是引导。因此,家长在进行网络德育时:
(1)“降低”身份、调节心态,体验在网络环境中孩子行为背后的真实需求,便于发现失范时,加以正确输导,成为青少年正确网络道德伦理观念形成的“领航员”。
(2)与学校和老师保持必要的沟通,及时将孩子的心理动态进行交换,掌握详实的信息,努力构建一个进行网络德育的家校互动平台。
(3)家长是孩子人生中的“第一老师”,大人的行为会直接影响孩子道德观念的养成。这就需要家长约束自我,为孩子当好模仿对象,而不是横加干涉,并把责任推给学校和社会。
(四)社会,小需求转换为大作为
时下,宣传网络道德伦理的网站、书籍屡见不鲜,并呈上升态势。其实,道德伦理教育的渠道很多,网络中的文化、娱乐、体育甚至游戏都可以成为道德教育的载体。但重要的不是数量的多少,应在于质量和方法的使用。这是因为,传统德育的内容很多趋于教条化,与青少年的实际生活相差甚远,吸引不了他们的注意。所以,将死板的说教德育贴近生活,德育内容与方法的形象化、生动化是十分必要的。
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缩影和真实反映,网络行为也和其它社会行为一样,也需要制定必要的规范,并逐步纳人法制进程。为此,搭建一个合理、有序、健康的网络道德伦理框架,用来满足不同个体和群体的不同需求,将小需求转换为大作为,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步骤。
论文关键词 道德认知 网络伦理 行为主体 解决措施
随着社会发展,网络伦理问题也呈现出新的类型和特点,由于网络伦理自身的特性,导致其与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认知存在很大的差异,出现双重标准,引发一系列的网络伦理问题,导致网络道德失范。网络环境及网络主体对网络道德认知有很大的影响,本文主要基于道德认知角度,对网络伦理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了网络道德认知在解决网络伦理问题、规范网络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以期提高网络主体的道德修养,净化网络环境,构建网络伦理规范体系。
一、道德认知对网络伦理的影响
(一)道德认知是网络伦理形成的基础
网络技术、人与网络社会、人与人间的关系是构成网络伦理道德的三大要素,人们主动加入到网络交往活动中,在网络技术的作用下,这些交往活动将不同地区的人们联系起来,从而形成网络社会。现实伦理和网络伦理的主体都是人,网络只是一种载体,伦理道德的主体并不是网络。在网络环境中,人们通过网络技术进行交流,网络道德的本质就是人在网络活动中的具备的道德规范,网络主体道德观念的形成、发展都建立在道德认知的基础上形成的,只有做好道德认知培养工作,才能形成健康的网络伦理道德观。
(二)网络伦理影响着道德认知的形成
网络社会作为现实社会的延伸,管理模式比较松散,缺乏监管机制,自由性强,仅依靠道德自律来规范人们的言行,因此必须要重视人们道德认知能力的培养,提高人们的道德自律能力。在网络社会中如果缺失道德自律能力和道德责任感,必然会导致网络社会混乱。网络伦理的自律性要求人们必须加强对自身道德能力的培养,根据道德自律原则来约束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思想。
网络虚拟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在这个自由、平等的社会中,各地文化和多种道德观相并存,多源性的网络道德必然会引发道德冲突,改变甚至同化了传统理论观念,网络社会陷入失范、混乱无序的状态。此外还会影响人们的网络道德观,对道德主体认知产生种种影响而造成的矛盾冲突,导致人们的道德感受和行为产生偏差,因此必须要正确的引导人们道德认知,不要因为网络道德多样性而导致人们道德认识混乱,避免网络伦理问题的出现。
二、网络伦理问题的现实表征
(一)道德意识的冲突与裂变
1.道德虚无主义和个人主义盛行
人们在网络虚拟空间中能够相对自由的发表言论,充分释放内心的想法,强调自我,展现个性,人们在网络空间的表现在更大程度上接近于真实的自己。但是由于网络社会的自由无政府和无中心特点明显,网络行为主体将自己作为网络道德行为的判断者,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忽视法律和社会传统规范,使得道德虚无主义和个人主义盛行。
2.缺失道德责任感
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认知在网络社会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网络社会环境中,人们通过网络信息技术进行一系列的虚拟交往。隐匿性、虚拟性和互动性是网络空间最大的特点,从而使得传统伦理对人们交往活动的约束力减弱。人们在网络社会释放自己在现实生活中隐藏的本性,降低对自身道德的要求,沉迷与网络中虚拟的身份,道德认知能力下降,从而导致网络主体丧失道德责任感。
3.主体情绪浮躁及文化霸权主义蔓延
网络社会对多种信息的监控力度较弱,缺乏对信息者的限制,不断产生大量的网络信息,让人们眼花缭乱,网络行为主体长期受网络资讯的影响,很容易产生精神上的焦虑、疲乏,最终使人们迷失自我,导致主体情绪浮躁。另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在网络信息交流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占据大多数的信息资源,西方国家的信息输出量较大,便于向其他国家传递本国的意识形态及价值观,从而导致文化扩张,形成文化霸权主义。
(二)道德行为的脱轨和失范
1.网络犯罪现象猖獗
信息技术是网络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在社会科学技术不断改革更新的飞速变化中网络技术也不断经历着飞跃式的变化,然而网络安全管理和防护功能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步伐,进而导致网络漏洞的出现,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不良的犯罪平台,网络信息安全问题频频出现,屡治不止。不法分子根据网络特点和缺陷借助一定的网络工具和先进技术对他人的网络系统进行破坏和侵犯,诸如病毒传播,盗取和篡改信息等,造成个人或者政府等部门重要信息的泄露和破坏,带来不良影响和巨大的损失。还有一部分网络犯罪组织借助网络平台利用论坛,贴吧,邮件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传播电脑病毒、发送垃圾邮件破坏系统或散播谣言等举动,由此来达到这些组织既定的商业或政治目的,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巨大不便,也阻碍了社会的和谐顺利的发展和繁荣,是值得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
2.网络言行随意放纵
网络社会同现实社会不同的是,其不存在真实的主体,人们的言行不会受到社会舆论和监督的影响,主体间的约束力降低,人们不必担心是否符合传统伦理道德的标准,使人们长期压制的欲望、本能和冲动得到释放,追求快乐最大。人们的外在行为规范及社会道德的不受限制,网络行为主体就会出现为所欲为、不负责任的不道德行为。
三、解决网络伦理问题的措施
(一)传承和发展传统伦理内涵,将网络伦理和实现传统伦理结合起来
网络社会依靠网络伦理制定一系列的规范措施,其在传统理论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和传统伦理而形成了网络伦理体系,同传统伦理体系有着紧密的联系。在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并不意味着完全摒弃传统理论体系,其在构建网络伦理体系的过程中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们必须恪守传统伦理道德,在继承中扬弃,在扬弃中发展。要基于网络伦理的基本特征,对传统伦理道德的传承中要注意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吸收原有的运行机制,整合传统伦理资源,不断探究和创新,发现新的网络伦理元素,使网络伦理体系的建设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促进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侧重人的全面发展,调整网络技术和人的关系
传统伦理道德指的是指导人们行为的观念,是处理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过程中应遵循的准则,能够维持社会秩序,是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基础,体现出定型化、体系化和制度化的特点。同传统伦理不同,网络主体的道德认知水平直接影响着网络伦理规范的发挥,具有非定型化和非制度化的特点。解决网络伦理问题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要以人为本,将网络主体作为重点,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科技发展与人的发展的有机结合,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保证信息与网络安全的网络伦理规范体系的构建,有效的解决网络伦理问题。具备了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水平的网络主体能够约束自己的言行,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网络社会,维护网络用户的合法利益。
(三)坚守人文道德,体现人文情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作为网络的主体,人们要严格遵守和发扬人类社会所普遍推崇的人文操守及其基本规范,传承人文凝聚精神,提升人文道德涵养和道德认知水平,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人文涵养,有效的避免人性在数字化和符号化的虚拟网络社会中被扭曲和异化的情况。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客观的评判各种道德现象,形成正确的道德态度和意识,提高道德自律能力,坚守自己的准则,抵制各种侵蚀和诱惑,鄙视不洁、不善、不义、不道德的行径,不接触不道德、不合理的事物,不随波逐流,发扬人的尊严价值,不断提高自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彰显人文关怀。
(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定制符合我国国情的针对性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