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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小企业发展迅速及小企业的融资状况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相关政策的出台,新疆小企业(法人类)的数量在急剧增加。根据相关资料分析:截止2006年底,该地区注册的(法人)小企业已经发展为1万多家,经营范围涉及: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因限于小企业自身的特点:规模小、专业性强;层次少、产品单一;投资少,转产容易,吸收新技术快,管理灵活;而且多为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对劳动力的技能要求不高。小企业的发展速度很快,其经营结构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成为当地的经济中最具有活力、有生机的部分,它们在促进市场竞争、提供就业、技术创新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新疆小企业的融资情况不容乐观,融资的渠道比较单一,决大多数小企业融资基本上是通过民间信用的方式去解决。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05年11月末,法人类小企业从当地银行贷款额为994亿元,法人户为4795占小企业贷款总额的74%。从银行方面来分析:新疆小企业贷款占法人类总额的51.56%,小企业的不良贷款为59.3亿元,占法人类客户不良贷款总额的33.33%,小企业不良贷款率高达52.92%。从这些数据中我们不难分析:新疆的小企业融资状况不佳,并且小企业发展空间不大。
1.2小企业目前的融资模式
新疆小企业目前的融资模式主要是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小企业资金来源较大企业而言比较复杂。总资产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以自有资金(包括赢利留存)和民间借贷为主,由于这些小企业资金需求量少,民间借贷在此表现出积极的一面,并具有简便、快捷、灵活的特点。这部分企业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有强烈的需求,但因大部分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行为不规范,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等原因,金融机构考虑风险因素不愿发或多发放贷款,因此无法满足这部分企业的正常资金需求。因而小企业的融资模式呈现单一的渠道。以乌鲁木齐地区为例,分析区属500多家(含法人类)小企业的融资状况,有三个明显特点:
(1)资产负债率比较适中,从理论上分析,增加融资量还有一定的空间。
(2)固定资产占有率比较低,表现为增加融资时可用作抵押的资产或物品不足。
(3)该地区的银行贷款投放不均衡,银行贷款主要集中在较大规模企业上。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小企业的发展需要注入新鲜血液,虽说该地区的小企业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结构上与上世纪比较的小企业状况相比,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与内地特别是与我国的沿海南部地区的小企业相比,差距甚大。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小企业在推动新疆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2新疆小企业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2.1造成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的原因
(1)自身的条件限制了融资。
由于小企业资产规模普遍较小,盈利能力较低,表现出较低的市场竞争力,因此企业不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这成为金融机构不愿意支持信贷的重要原因之一。据调查,仅乌鲁木齐500多家小企业当中,绝大多数的小企业企业法人整治结构不完善,经营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行为不规范,财务报表不实,报表账册不全,报表数据不连续,财务信息披露不完全与信息失真;有的依据不同的需要,虽已编制不符合实际的财务报表;给银行信贷人员客观分析企业情况造成困难。这样一来,小企业需求发展时,无法从银行筹措资金,只有选择民间信用的融资模式。
2.2未建立直接的融资渠道
绝大部分小企业都缺乏诚信,成为金融机构考虑金融安全危而不愿冒风险支持其信贷。目前新疆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较少、手续费高、手续复杂,而且涉及职能部门多,较高的综合费用夹杂了小企业的筹资成本;再加上社会担保体系不健全,严格的条件和过高的收费加重了小企业的负担;放弃了对银行贷款的申请。小企业资金信贷评估体系缺乏统一性。“黑幕”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银行对企业资金信贷的客观、公正、公平的认可;社会信用环境差,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称为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因素。
2.3商业银行信贷分险控制与小企业自身发展的矛盾
商业经济下的商业银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经济个体,商业银行要在“安全性、流动性和赢利性”的基础上运营,必然对小企业贷款做出慎重考虑。
3新疆小企业融资模式的分析及发展思路
3.1对现行模式的建议
(1)调整现有的融资模式。
从大多数小企业自生的条件限定了融资模式的单一,但是小企业要发展就必然会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有效的选择融资模式,会融通或缓和小企业因资金不足而出现的问题。因此小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定位、发展战略非常重要,关系着小企业的生存。健全企业内控管理机制,积极增加自我积累,提高企业诚信度,可以拓展融资的渠道,解决恒心改造和扩大再生产是资金不足的问题。
(2)抓住机遇整合自身资源。
小企业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政策环境是其自身获得快速发展的好机遇,应该树立现代企业的理念,完善企业整治结构,整顿财务纪律;正确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树立合法的经营意识,努力防范道德风险,努力构建诚信企业,赢得银行的信任和理解,为自己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勤俭创业,不断提高自身效益,注重资本积累,增加投资,使注册资本与自身实力相一致,从而实现企业资金需求与企业经营实际相匹配。
3.2发展思路
(1)要为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经济环境。
为了支持小企业的发展,切实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国银监会于2005年7月25日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业务指导意见》,确定了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信贷应遵循的原则和要实现的目标,从政策、机制、程序和方法等诸多方面为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提供了指导性的原则。突破了银行传统的信贷管理理念,为小企业的发展搭建了一个政策平台,也为银行业改进信贷管理、优化贷款结构均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自治区在遵循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环保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前提下,给予小企业以政策保护,让小企业休养生息。还应该统筹安排,建立企业的社会信用体系,整治社会信用环境。针对小企业经营、纳税、财务、信用、守法等状况,建立一个完整的中介服务体系,供银行、担保机构等查询。探索建立小企业担保机构、建立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小企业发展基金以及小企业互助基金,完善担保功能,从财政和其他各方面筹集担保基金、充实担保风险基金,增加经济担保能力。改革和完善投融资体制,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允许各类居民向企业投资。并完善企业资产登记、评估制度,为小企业提供快捷服务。
(2)改善和加强金融服务,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央行推出有关信贷政策的前提下,制订适合针对新疆小企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指导意见和措施,并督促商业银行不断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可以考虑成立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民营金融机构,吸收小企业股份,加大对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防范信贷风险、提高经营效益与加强为小企业服务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金融发展的最终目的应是首先支持经济发展,同时保持安全性,并获得效益。
(3)充分发挥民间融资支持小企业的辅助作用。
民间借贷是一种古老的信用形式。它能在当今社会生存,并能有效发挥积极作用,自有其合理的、积极的一面。民间借贷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灵活、简便、无须抵押和担保,它在小规模企业和小企业发展早期的重要性往往超过其他融资方式;民间信贷受高利率、高风险影响,不利于政府监管,不利于形成良好的金融秩序。对民间融资活动,应在保护合法契约基础上,进行有效保护和监督,以鼓励民间投资、鼓励自主创业,营造企业创业必要的经济环境。引导民间借贷,又可解决金融机构尚无法满足的小企业的借款需求,发挥民间借贷的融资补充作用。
同时,要引导民间资金流动的规范化,允许吸收民间资金成立民间创业投资公司或民间创业投资基金,并将其作用定位于解决小企业创业资金需求和发展资金需求。
(4)规范、发展、扩大融资租赁业务范围。
融资租赁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模式,目前新疆的融资租赁市场很有潜力,它很适合小企业各个阶段的需要,与传统的银行贷款相比较,融资租赁具有明显的特点和优势:如担保安排比较简单,对小企业来说较易获得融资机会,因为资金用途直接,不易挪作他用。固定资产更新速度可以加快,因此小企业可以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取得土地、厂房,迅速引进先进的机器设备,促进技术进步。在同样条件下,安排租赁一般比贷款更快、更简单。这样有利于小企业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赢利能力,企业不必一次性全额投资,就可获得所需固定资产的使用权,从而增强资金的流动性,提高资金利用率。目前可考虑设立面向小企业的小规模融资租赁机构,解决小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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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尹晓冰,冯景雯.中小企业困难:根本原因和现实选择[J].经济问题探索,2003,(3).
1.大数据优势显著。互联网金融区别于传统金融主要特征是获取和处理利用大数据的能力较强。这为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融资需求提供了技术支撑。以阿里小微金融为例,电子商务平台商户完成订单交易后,可将企业持续经营状况、销售规模、资金回笼速度以及售后服务评价等信息进行纵向传递,能够帮助阿里金融判断资金需求方的资质和征信状况,并决定其是否能够获得贷款。2.低成本优势突出。互联网融资平台通过大数据优势,降低资金供求双方信息沟通和业务对接成本,在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同时,降低了银企双方的交易成本。随着云存储与云计算能力提高,信息的可获得率与可利用率大大提升,金融机构分析处理大数据能力进一步增强,网络融资个性化服务能力逐步提高。通过平台企业数据分析,对资金需求方的资金实力、征信状况和风险定价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主动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类贷款选择,单个企业在互联网模式下的贷款成本降到甚至只有几元。3.便利性优势明显。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微金融创新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度系数,为中小企业资金融通提供了经常性的可能,中小资本和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互联网微金融模式、方法、产品创新进程进一步加快,融资便利性更突出。
二、网络融资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及其创新机理
(一)互联网融资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
1.加速企业资金流动。资本充盈率和资金周转率是企业经营的重点,防止资金链断裂,提高资金流动性,改善资金供给结构和配置状况,是实现企业稳定、持续经营的核心所在。互联网条件下,网络平台的直接融资使中小企业摆脱传统融资模式的诸多束缚,使由来已久的资金问题得到较大程度解决,为企业进一步发展释放了活力。2.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互联网融资既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减少企业财务费用,为成本和费用节约提供了较大空间,也可以为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购进机械设备、原材料、固定资产等提供资金支撑,进一步改善企业的成本利润率和资本有机构成。3.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互联网融资可节约企业融资成本,缩短资金匹配期限,加速了资金周转,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同时,通过网络融资平台的粘连效应,能进一步扩大中小微企业市场空间、客户群规模、产品广告的影响力,长期来看,有利于推动企业持续稳定经营和生产状况改善。4.增强企业竞争实力。互联网融资便利化使得资金需求方将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到企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核心层面,进一步优化企业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各种生产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效率损失,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进和科技研发,培育核心竞争力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实力。根据中小企业协会数据,2013年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SMEDI)为95.7,比2012年提升了2.4点。其中,东、中、西部指数分别为95.4、99.6、93.2,分别上升2.1、4和1.8个点。宏观经济感受指数、综合经营指数、市场指数、劳动力指数、投入指数、效益指数分别为107.1、105.9、94.6、108.9、101.4、79.4,分别提升3.8、4.3、3.4、1.7、2和3个点,成本和资金指数分别为91.4和95.4,分别下降了1.9和0.3个点。
(二)网络融资创新主要机理
1.制度变迁激活融资创新。金融工具和服务开发创新是经常性的主要金融活动,在金融管制和风险约束收敛范式下,作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微观行为结果的金融管理制度创新成为金融市场内在发展的要求。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由于微观层次的金融管制创新极易造成信息传递路径曲折,信息扭曲度高,决策反馈敏感度差,使得微观层面的金融制度显得相对滞后,并成为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障碍,金融市场内在的金融制度创新需求不可避免。经历变迁的金融管理制度能够为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改进提供制度、政策和环境层面创新驱动,具有较强的正向外部性,互联网金融就是典型的新金融创造的自然选择。2.成本选择驱动融资创新。互联网金融创新以来,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进行创新和升级,大数据和便利化优势使得金融交易成本加速递减,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互联网融资模式下直接融资比例提高,推动交易成本选择金融制度再创新和管理结构再优化,进一步形成新的金融交易成本节约。3.风险控制倒逼融资创新。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强,内外需求不振,利率和汇率不确定性风险提高,金融收益不确定性和风险急剧上升,金融风险管理压力增大,防线管控机制倒逼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业务优化,以实现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降低。
三、对策和建议
(一)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运行
加快推进民间借贷管理新机制,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发展,防范和化解新的危机爆发。在互联网金融起步初期,中小微企业发融资困难问题仍未达到有效解决。短期内,做好民间借贷市场管理、避免新危机爆发的有效途径是实行疏堵结合,禁止“一刀切”,大力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运行,将地下融资变为地上融资。通过政府倡导成立民间借贷中心,对民间借贷实施阳光化监督和管理,可以对地下钱庄和黑市进行有效管理和规制,进一步扩大金融监管半径,提高金融风险预警能力。
(二)加强对影子银行监管
一是构建以监管主体为主,相关金融、信息、商务等部门为辅的横向合作监管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提高“一行三会”监管合力。二是强化对第三方支付和网络货币的监管责任,重点加强对网络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状况、资本充盈率、现金流状况等的监管,严格规范融资平台发展基金、保险和理财产品。三是按照中央监管要求,对于银行、证券、信托、担保、理财等主体进行有效监管,重点排查“理财资金池”潜在风险。四是利用人民银行在支付清算、征信体系方面具有监管和信息优势,重点加强对P2P融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众筹融资等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监管,推进互联网金融监测和宏观调控,完善反洗钱规则,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三)优化和整合地区网络融资资源
一是推广浙江中小企业网络融资经验,优化和整合本区域内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和互联网,采用互联网技术和手段对网络融资参与各方进行信息匹配和信用定价评级。二是实施区域层面融资统筹,搭建银-企、网-企融资直接对接机制。推动中小微企业与银行系统和网络融资平台公司对接,全流程一站式高效对接,引导银行和互联网融资平台公司不断提升网络融资技术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三是推动传统贷款与互联网技术有效结合,创新传统金融服务模式,大力整合银行以及基金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为客户开拓更多的全新贷款渠道。四是实行贷款计划申请预匹配模式。中小企业据实提出融资申请,互联网平台负责接收企业贷款申请,政府对融资双方进行第三方协调沟通,根据企业资金需求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预期进行推荐,帮助企业争取更多融资计划额度。
(四)推广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
(一)我国文化产业融资模式
(1)政府财政拨款:
文化产业在我国的发展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初级阶段,早期文化产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的“充血”。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文化产业市场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文化产业的融资偏向信贷和股票风险市场融资,政府在文化产业的直接融资虽有减弱趋势,但实际规模也在不断增大。据《文化部2013年文化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中央财政通过实施美术馆、图书馆、遗产保护等中国中央补助地方文化项目,共落实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4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其中以政府对文化事业单位的事业费和发展经费投入支出最多。据财政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文化事业费530.49亿元,比上年增加50.39亿元,人均文化事业费38.99亿元,比上年增加3.53元,增长10.0%。
(2)金融机构信贷:
从我国企业的融资结构来看,信贷融资所占的比例平均为80%,是企业最重要的融资途径之一。201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13年文化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末文化产业中长期本外币信贷余额1574亿元,同比增长近40%。2009年3月,文化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关于扶持培育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合作协议》,开创了文化系统部行合作的先河。随后文化部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相继开展合作,建立健全了部行合作机制,带动了覆盖全国的政银合作机制的建立,发挥了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和银行机构的融资融智功能,为文化企业搭建了便捷的融资渠道。
(3)股票融资:
我国文化产业企业股票融资主要分为直接上市和借壳上市两种类型。第一,直接上市,即通常所说的IPO(InitialPub-licOffering)上市,指公司通过相关部门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交易所挂牌交易实现公司上市。国内通常的企业上市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但是IPO上市过程繁琐,审核程序复杂,排队企业繁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企业结构等要求很高,在主板市场上市企业必须要满足连续三年盈利等苛刻条件,因此,通过直接上市来募集资金的主要是自身财会体系完善,具有相对资金规模的文化企业。我国A股市场文化类企业上市公司有电广传媒、歌华有线、中视传媒、华谊兄弟、时代出版等少数规模企业。第二,借壳上市(BackdoorListing),它指借助已经上市的壳公司(目标公司),将非上市的企业(认购方)的资产置入,并彻底改变上市壳公司(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乃至名称,从而实现非上市企业(认购方)的上市。借壳上市与通常的直接上市相比,上市审核较为宽松,并且也没有强制性的连续三年盈利的要求,因此,比较适合在IPO市场受限企业的上市。从2011年的《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可以得知,2010年长江传媒通过司法拍卖等途径,成功交易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华源投资发展集团共持有的华源发展约1.9亿股,占华源发展总股份的35%,借助竞拍的股份和注入资金取得上市。
(4)债券融资:
相对于传统的金融机构信贷,债券融资的直接优势在于为文化企业节省融资成本。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统计,文化企业债券融资平均发行利率为6.17%,低于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同时,发行债券与发行股票相比,债券不用抵押,成本较低、风险较小并且可控。但是,债券融资在文化企业自主融资渠道中还属于新兴的融资模式。调查显示,中国债券资本市场融资规模占社会融资结构的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但增长速度迅猛,潜力巨大,未来文化产业债券融资规模也会进一步扩大。例如,扬州工艺美术品集团和大贺文化传媒集团采取联合信用互补增级的方式,进行联合资产捆绑,发行1.5亿元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二)我国文化产业融资模式的有效性
从我国现有的四个主要文化产业融资模式来看,政府拨款和金融机构信贷在其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从2004—2011年我国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情况可以清晰地看出,除了地方财政、各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自筹资金以外,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国家预算内资金和国内贷款所占比例最大,虽然增长率在逐渐放缓,但规模仍然巨大。同时,由于我国在文化产业领域的政策限制,政府在外资进入国内文化产业方面做了种种规定,因此外商投资的规模与国家预算内资金和国内贷款相比,明显较小,但可喜的是其增长率在逐渐提高。同时,将我国文化产业现有的融资模式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融资模式相比,也可以看出我国文化产业在资金利用方面的差距。通常来说,一个国家某个产业的增加值如果占到GDP比重的5%以上,即可成为该国的支柱性产业。美国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在2011年就占到GDP总量的25%左右,日本也占到15%,英国也占大约8%。反观我国,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为3.48%,跟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在融资模式方面,与我国依赖政府拨款和金融机构信贷、缺乏资本市场融资的模式相比,欧美发达国家在政府干预层面倾向于设立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而不是直接财政拨款,这种模式有助于发挥政府的行业引导作用,而又不至于打乱文化资本市场的自我配给功能;由于银行信贷平均利率一般高于同期的债券利率,金融机构信贷在美日英法文化产业融资占比也极小;美日英法文化产业都注重融资模式的创新,重视国际市场融资,因此风险融资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下占有绝对比重;同时,外资的引进盘活了资本市场,使得文化产业能充分吸收到各国的资本。反观我国单一的文化产业融资现状,不难得出我国现有的融资模式有效性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的结论。我国政府在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上仍然是一种事业型融资方式,而非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化融资方式。而这种融资方式产生的根源,来自于我国文化产业面临的五大融资约束。
二、我国文化产业面临的融资约束
现阶段我国经济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文化产业面临着众多发展机会。但是,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文化产业具有发展时间短,产业体系不健全,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收期长,投资风险大和人力资源投资比重大等融资劣势。总的来说,我国文化产业在融资中面临着这样几大约束:
(一)文化产业中无形资产的估值困难
从我国情况来看,文化产业包含众多门类,尤其是核心层、层中的无形资产,比如商誉、频道资源、栏目品牌、节目形式和内容等在估值上面存在着众多约束。首先,我国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不完善,比如市场价值法在评估中由于无形资产市场价格的不确定,导致确定价格时的偏差。国内著作权及版权的评估、登记、交易流转的保护机制尚不健全,资产评估机构对版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缺乏科学统一的评估标准。其次,无形资产评估也没有较为完善的文化产业知识产权评估体系,评估中的监管不足,因此,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时的阻力增加。
(二)文化产业的投融资结构不合理,系统性融资能力不足
从现阶段的文化发展投融资现状来看,投融资主体主要是政府和大型国有和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居民代表的民间资本在文化发展中虽有投入,但比重较小,不是主要的投融资主体。同时,我国政府在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上仍然是一种事业型融资方式,而非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化融资方式。政府对单一文化行业的政策支持会干扰文化市场的运转,有时会导致融资市场无法合理配置资源。从投融资客体上来看,现阶段我国的文化企业大都属于小微企业,缺乏信用评级,而现有融资渠道主要适用于信用评级较高的大型文化企业和国有文化企业,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度小,这是当前我国文化产业融资中的一个显著问题。在政府财政拨款方面,大型文化企业和国有文化企业也占用了相当多的份额,从而导致中小文化企业的资金供给不足,甚至资金链断裂从而使得中小文化企业的发展障碍重重。
(三)融资渠道狭窄甚至不畅,资本的投入机制不成熟,信贷配给不足
一方面,我国现有的文化产业融资方式最主要的方面还是依赖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国有的文化产业还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缺乏在资本市场上的直接和间接融资。同时有限的财政资金面对日益增长的文化企业融资需求,产生巨大的文化企业资金缺口。另一方面,我国文化企业自身的融资财会体系也不健全,在融资方面缺乏必要的信用,这导致其在资本市场上没有话语权。大多数文化企业都是依靠有限的自有资金进行发展,社会其他资金进入文化产业的积极性不高,融资渠道狭窄,限制了企业的融资方式和规模。
(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基础配套体系不完善
首先,文化产业法律体系不完善,文化与金融合作摩擦显著,影响了融资的积极性。其次,产权交易平台在文化产业融资中难以发挥其融资中介的作用,上交所深交所的产权市场功能尚未发挥,还存在诸多问题。再次,我国主板市场门槛很高,在一定程度上只是为国有和大规模的文化企业融资所服务的,一般规模的文化企业根本难以达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通过我国主板上市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同时净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要大于30%,并且成立时间要在3年以上,连续3年盈利等。针对中小文化企业的创业板也对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年增长率有明确的要求,大多数中小文化企业望而却步。
(五)文化金融创新程度仍旧不足
面对我国文化产业融资规模的大幅度增加,我国也产生了诸如版权质押融资、版权信托融资等新兴融资模式,融资对象也呈现多样化趋势,第三方乃至第四方的参与和担保也使得文化企业的融资变得逐渐容易。但是,相对于欧美传统文化产业强国,我国文化产业融资模式仍然呈现较为单一的劣势。在资本市场和外资利用方面,我国仍然有较大差距。
三、发展文化金融解决文化产业的融资约束
总的来说,现阶段政府财政拨款仍然是不可或缺的融资模式,政府导向也在一定程度上调控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银行信贷作为一种传统的融资模式,基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其规模也会不断扩大。风险融资和债券融资由于受我国资本市场不健全的限制,现阶段对我国文化产业融资的影响相对较小。为此,结合2014年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解决文化产业融资约束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积极鼓励文化企业通过上市等其他融资模式筹措资金
现阶段我国文化产业以政府为导向的模式在初期对文化企业弥补资金短缺、管理资金头寸等方面产生了积极效果,但随着文化产业市场化进程加快,我国文化产业也急需建立一套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部门联合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平台,向文化企业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拓宽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为此,要积极开展文化产业交流博览会,为有发展潜力的文化产品开辟融资途径,吸引天使投资人的目光;在中小文化企业融资方面,要在债券市场推行文化产业私募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普及和推广,充分发挥债券融资的灵活性,为中小文化企业融资开辟捷径;适当降低文化企业的上市门槛,给予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的便利条件;鼓励我国文化企业走出去,通过价优质高的文化产品吸引外商投资;同时,政府调控文化企业不一定要降低预算内资金的额度,而可以将预算内资金不直接投向文化企业,转而设立完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文化创业基金,相应地对不同类型的文化企业采取不同额度的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基金作为融资主客体之间的纽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融资主体信息的不透明和融资客体的信息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是唯一的一支国家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由财政部、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及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联合发起,总规模达200亿元。但现阶段基金累计投资金额仅为20亿元,虽然对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作为国家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领域还较为狭窄,规模还较小。为此,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需要增加其专业性,扩展投资的视野,向二级市场等商业项目多的领域进行投资。
(二)建立文化产业高效的评估机制和专业的文化金融合作体系,保证文化产业资金链通畅
政府层面上,对各个文化产业类型的文化产品进行分类,对现阶段濒临消亡且文化意味深厚的文化产品应以专项财政扶持资金、担保贴息等方式以政府行政手段支持保护;对还处在萌芽时期并且未来发展潜力巨大的文化产品,应该给予政府拨款等直接引导,确保生产该文化产品的企业发展逐渐步入正轨;对已经具备完善的财会体系和有一定规模的优势文化企业,应鼓励其充分利用资本风险市场进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融资。同时,制定差别化税收政策,适当减少文化企业的赋税或直接补贴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对处在萌芽期、发展期或成熟期的文化企业区别看待。金融机构层面上,对文化产业的贷款利率可以依据其营业状况、未来发展前景或负债率等相应降低;对文化企业的信贷评估应从“物权控制”转向“未来现金流”的控制,创新新型知识产权、收益权质押融资工具,扩大对文化产业的信贷范围;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登记、流转等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或收益权融资等信贷创新业务,培育规范并且高效的无形资产流转市场;完善文化产业保险职能,增加文化产业保险品种,在试点险种和试点公司的反馈和建议下推出更具有特色和更加专业的险种。
(三)加强文化与金融合作创新,在现有的经验上开发新型文化产业融资模式
ABS即资产证券化是以项目的资产作为基础,以资产预期收益作为金融保证,通过担保机构的信用增级,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模式。一般参与ABS融资的主体包括:项目发起人、特设机构SPV、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证券公司以及投资者等。ABS融资模式优势具体分析如下:
(一)ABS融资模式便于实施
运作过程中,只有项目发起人、特设机构SPV、证券公司、投资者等少数几个主体。ABS融资模式结构比较简单,涉及环节少,各方关系明确,融资成本相应降低。参与ABS融资的投资者数量多,投资风险易于分散。而且在债券发行期,项目发起人对项目仍拥有决策权和运营权,避免了外部因素对项目实施干扰,等资产收益还本付息完成,项目的所有权还是归于项目发起人,可以保证对项目实际的运营控制,这样有效规避了因所有权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二)ABS融资风险较低
ABS模式的核心在于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交易结构,项目发起人由于将证券化资产出售给SPV,从而保证了风险隔离,即把项目的偿还能力与项目发起人资信能力分离,保证了项目发起人一旦破产,但是资产池中的资产不会被列入破产清算,通过这种方式,资产与原始权益人之间就实现了破产隔离。这样ABS融资风险就与项目发起人的风险无关,只与可证券化资产本身相关。而且通过专业化的特设机构SPV,可以减少资金的浪费以及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三)ABS融资交易主体明确
其中项目发起人、特设机构SPV、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证券公司等在我国都能找到。项目发起人可以是具有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资产企业或机构。对于特设机构SPV,我国现在已有不少资产证券化的机构,尤其是信托机构的大量产生,所以可以成立特设信托机构SPV。信用增级是指运用有效的手段和金融工具来确保债务人按时支付债务本息,来提高资产证券化交易的质量和安全性。信用增级机构一般是由金融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来承担。我国也在2009年成立了首家专业债券信用增级机构———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CBIC)。对于信用评级机构,截至2007年,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已经有100家左右,信用担保机构的数量更多。
二、低碳建筑ABS融资模式运作
(一)低碳建筑交易市场
开发商必须通过低碳建筑消费市场而取得的销售收入作为可预期的收益的重要部分,这关系该低碳建筑项目是否能够进行ABS融资模式。低碳建筑消费市场主要由开发商和消费者组成。开发商根据市场需求,推出定位准确的产品出售给消费者而取得资金和信息反馈。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直接影响低碳建筑的销售。作为低碳建筑产品的供应者,开发商必须重视对产品质量和品质的把握,通过产品的积极推广,引导消费者选择偏好,使得低碳意识深入人心,培养人们低碳的生活方式,使其产生对低碳建筑产品的需求。低碳建筑与传统建筑相比,虽然在购买时一次性投资要大于传统建筑,但在使用过程中,低费用使低碳建筑在全寿命期内的总成本降低,为消费者带来了经济上的节约,且低碳建筑比传统建筑更具有舒适度和健康性。
(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根据低碳建筑的特征,引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是为了项目提供可预期的稳定收入。低碳建筑技术含量高且未来资金风险比普通建筑项目大,需要大量资金作为保证。碳排放权交易是《京都协定书》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以国际公法为依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希望通过市场机制来有效地调节温室气体在全球的排放总量,相互交易的双方达成共识,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作为一种有价资产进行交易,排放多者多交钱,排放少者少交钱,排放多者可以通过向排放少者提供资金和技术来换取排放权,以促进节能减排。在低碳建筑全寿命期内,碳排放量分为建造过程碳排放量、使用中碳排放量和拆除阶段碳放排量。在保证减排的前提下,依据一般建筑和低碳建筑碳排放量来设置碳排放配额,该配额应该设定在偏低水平,有利于激励普通建筑碳排放量的减少。根据国外经验,项目碳排放配额可依据建筑面积或建筑空间大小来计算。显然,低碳建筑的碳排放量要低于配额水平,其开发商可以将该部分出售给碳排放权交易平台。交易平台会根据碳排放权市场需求,为低碳建筑开发商找到买家,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买家向低碳建筑开发商支付购权款。通过这种模式,对于碳排放量大的企业或项目,不得不为其生产付出更多的代价,有利促使其通过技术改革,来改变目前高碳排放的现状。
(三)ABS融资市场
(1)开发商作为项目发起人,根据资金需求的情况,结合对现金流的预测,确定资产证券化目标和收费权益,开发商将通过将出售碳排放权而获取购权款以及房屋出售的收入来组建成低碳建筑项目的资产池。
(2)依据低碳建筑的特点以及我国金融与建筑行业现状,低碳建筑ABS融资模式的原始权益人可以委托信托机构成立并且管理特设信托机构SPV。
(3)特设信托机构SPV成立后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根据合同,将低碳建筑项目资产转交给SPV,并且要实现“真实出售”。此时,SPV拥有对移交的低碳建筑项目所有权。
(4)SPV向信用评级申请对ABS证券进行内部评级,信用评级机构根据审查各种合同和文件,对证券进行考核评价,给出内部评级结果。
(5)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SPV必须提高ABS证券的信用等级,目的是提高低碳建筑ABS证券的流动性与安全性,降低融资成本。信用增级必须要做到,一是“破产隔离”,开发商的信用风险对低碳建筑投资收益的影响。二是必须进行担保,通过担保公司向投资人保证SPV按期履行ABS证券还本付息的义务,如果违约,则由担保公司来支付ABS证券的本息。
(6)SPV将低碳建筑ABS证券给证券公司来发行。双方按照协议,证券公司采取代销的方式向资本市场中的投资者发行ABS证券。由于ABS证券具有很好的信用等级,在发行条件上拥有优势性。证券发行后,证券公司将通过发行证券所取得的收入给SPV,SPV再将这部分除去佣金外的收入支付给开发商,为低碳建筑的提供资金。
三、低碳建筑融资建议
(一)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民间资本为非政府资本,是指民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中属于私人股份和其他形式所有私人资本。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民间资本也在不断积累并同社会资本促进经济增长,但民间资本存在着投资的市场空间相对狭隘,行业准入门槛高,民间资本运作经营规范性差,民间资本保障制度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如今民间资本投资方向主要是耗能高、污染性严重、技术水平低等行业,另外一部分属于投机资本,比如前些年各地的“炒房”现象等。政府应通过改革和完善市场机制来为民间资本的投资开拓广阔空间,促进民间资本进入以低能效、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低碳建筑融资市场,为低碳建筑的开发寻求长期和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财政税收政策加大力度
政府在低碳建筑等节能型建筑的财政支付比重较低,主要把有限的资金投向成本低、见效快的建筑。针对低碳建筑的税收优惠手段可以采取:一种是相关税费减免,另外一种是碳排放税。税费的减免,能让投资者感受到成本的降低,如土地供应方面进行政策倾斜,减少土地增值税等,降低开发成本,降低售价以便更能被消费者所接受。通过征收碳排放税,可以将高碳排放企业的税收奖励给低碳排放企业。财政补贴政策通常用于国家大力提倡和需要重点扶持的产业,因此对于具有公共性质的低碳建筑的推广也同样适用。
(三)政府通过金融机构给予支持
以贷款优惠来解决低碳建筑的资金筹集问题,通过对低碳建筑投资这用于研发和建设方面发生的贷款利息提供部分或全部补贴,对低碳建筑开发商降低贷款利率,从而降低投资者的资金成本,减轻其还贷的负担,降低贷款门槛,贷款优惠方面可以拓宽投资者的融资渠道。对购买低碳建筑的消费者在一次性支付和按揭贷款利息方面也给以相关支持。
(四)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
河北融资担保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担保机构资质较弱
河北省现有的282家担保机构中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上的仅有20家,截至2008年3月末,累计担保总额仅占小企业贷款余额的13.3%,远不能满足企业信贷需求。除省级担保机构外,市、县级担保机构担保资金平均不到1000万元,最少的只有区区200万元,即便足额放大5倍,担保总额度仍在千万以内。如此的资金实力根本无法正常开展担保业务,同时,也无法与银行建立其认同的信用关系。所以,只有153家企业开展了担保业务,近一半机构未真正开展业务,闲置资金高达10亿元。此外,担保资金放大比例小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全省79.4亿元的担保资金总额累计担保总额190亿元,放大比例只有1∶2.4。只有放大3倍才能盈亏平衡,小于3倍就要赔钱。目前两倍的放大率几乎让许多担保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所以大部分担保机构宁可资本闲置也不愿介入担保。
(二)担保机构担保条件苛刻
担保机构都以公司形式存在,为中小企业担保的根本目的不是盈利,而是帮扶其融资,但担保公司毕竟是一个经济实体,尤其是民营担保公司必须保证自己能够获取一定的利润才有从事担保业务的动力。担保机构利润主要来自于企业交付的费用,一般企业要交纳贷款金额3%的担保手续费,还要扣除贷款金额10%作为保证金。许多中小企业无法同时承受银行贷款利息和担保公司费用的双重高昂融资成本,只有望资兴叹。担保公司作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的一般保证人或连带保证人,为了避免自己代替中小企业陷入债务泥潭,要求担保融资的企业或者有可靠的资产作保障(有些比向银行贷款的条件还要高),或者企业本身资信良好。那些资信无法得到准确评估、缺乏担保资产的企业往往被拒担保门外。然而,恰恰是这些企业无法在银行获得融资,才需要担保。担保公司的门槛如此之高,将彻底破灭中小企业融资的希望。
(三)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运作不畅
评价机构与企业脱节。据石家庄市中小企业局发展改革处反馈的信息,石家庄市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自2004年成立至今,只在全市组织过两次企业评选。定期评价机制尚未形成。委员会并不是一个常设机构,是否进行评审何时进行评审,取决于召集人的意愿和是否能够将十几个组成部门召集齐全。信息库建制粗陋。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中小企业局以及各地市等应该公布企业信用的官方网站没有公布获得优良信用的企业名单;或者即便公布了部分企业名单,但仅有企业名称、法定代表和信用代码的寥寥数字信息,评定信用优良的年份、企业资产、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一概全无。
河北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
(一)自身缺陷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
中小企业先天营养不良,致其难逃自生自灭的命运。首先,中小企业实物资产少且流动性较差,一般来说负债能力有限。调查显示,70%的小企业因为缺乏可以抵押或质押的资产而成为其获得银行贷款最大的障碍。其次,中小企业资信状况不佳,大部分中小企业未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家族化粗放式经营管理普遍,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一半以上的企业财务管理不健全,六成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都是3B或3B以下,缺乏有效的财务报表,信息透明度极低,使得金融机构与小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再次,大部分中小企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竞争激烈,企业进入和退出的频率较高,经营稳定性差。
(二)银行重利避险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直接原因
较大的融资风险使银行高筑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为了防范信贷资金风险,银行基本上对中小企业不发放信用贷款,仅发放抵押担保贷款。企业要想取得贷款必须承担资产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担保手续费以及合同认定费、质保金等相关费用。各银行以综合考虑、覆盖风险、差别定价、适时调整为基本原则,对小企业贷款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的政策,上浮幅度不等。调查显示,近五成的小企业认为贷款利率偏高。
关于构建河北中小企业新型融资担保模式的思考
(一)构建“一体两翼多元”的信用担保体系
河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框架“一体两翼多元”,即以政策性担保为主体,商业性、互助式会员制担保为两翼,逐步实现覆盖全省的省、市、县担保与再担保、经济性质多元化构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由政府全资担保机构、政府参股担保机构、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组成。政府全资和参股的担保机构属政策性、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担保机构;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由会员企业出资组成,是只对会员提供封闭式担保贷款服务的会员制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是民间投资组建,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通过与担保机构开展授信再担保、增信再担保、联保再担保和异地互保再担保等再担保业务,增强各类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能力,分散和控制信用担保系统风险。
(二)推行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和联保贷款模式
1.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模式。第一步,由政府财政拨款建立会员制担保机构启动资金。该笔资金在有条件的地市创建会员制担保机构,一旦会员制担保机构成长壮大后,启动资金退出,流转投入到其他地市会员制担保机构的创建工作。第二步,在全省成长型中小企业中选择10—20家优质中小企业组建成立河北首家会员制担保公司,作为试点。第三步,在实践基础上,在全省推广会员制担保。由省中小企业局或省担保协会牵头,对工业比较集中的开发区、示园范区,发起设立会员制担保机构。地市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有条件的县(区)试点。产业比较集中的可以组织龙头、重点企业发起设立以行业为主的担保机构。
2.联保贷款模式。中小企业联保贷款是一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的贷款产品,由3家或3家以上企业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间协商确定授信额度,共同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企业之间实现风险共担。当联合体中有任意一家企业无法归还贷款,联合体其他企业需要共同替他偿还所有贷款本息。这种联合体由3至10个企业组成,每个企业的贷款额度从2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由于申请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和质押,不需要担保企业进行信用担保,定会受到众多中小企业的青睐。河北银行业可因地制宜的开展不同的联保贷款模式。在大的地市,银行可以开展网络联保贷款。借助网络,中小企业通过四种方式形成联合体,包括网上自动匹配、有人带头发起、银行进行撮合、线下互相交流等。在一些县乡,农村合作银行开展无须借助网络的小企业联保贷款,联保人数一般为3~5人,多个借款人最高贷款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三)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第一,开展中小企业定期资信评估。通过各级中小企业局将参评条件按照行政区划,由各级地方政府对口部门责令中小企业积极申报需求信息,将征集的信息统一提交各级信用评估委员会,定期评审。第二,建立中小企业动态信用信息数据库。对所有评定等级的中小企业建立信用信息库,包含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法定代表人、注册资产、经营范围、纳税额度等信息,在河北省商务厅网站和中小企业局网站公布,提供可供查询的开放式渠道。第三,完善企业的守信褒扬与失信惩戒机制。企业的信用与担保机构和银行的业务相衔接,对资信等级高的中小企业,登记审核机构应简化年检手续,逐步实行备案制;担保机构和银行可与之签订合作协议,提供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范围内简化担保、贷款手续。对于失信企业,将其打入各种融资方式的黑名单,使其被市场自动淘汰,或者促其强化信用观念、履约守信。
参考文献:
1.刘志红.关于对河北省小企业金融服务情况的调查报告.中国金融界网,2008
关键词:电影产业;制片融资;新型模式;资本
引言
研究背景与意义
电影作为一门艺术形式,凭借着其独特的视听特性和审美情趣,为人们创造着非凡的文化艺术享受。但同时又作为一种高度市场化的产业类型,电影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依赖于成熟的技术系统和完善的产业结构,实现从制片、发行到放映三大环节良性的循环运转,这就自然而然的使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对各种资源的投入都有着非常之高的要求。尤其是作为电影产业链条上必不可缺的制片融资环节,对资本的运作更是已然成为了决定一部电影成功与否的重要前提和必要条件。
熟悉电影制作和营销的人都知道,电影是一个风险性极高的行业,是人才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相结合的产业,具有经济外部性大、无形资产比重大、消费形式内容化、流通过程技术化和法制化等特点。如何能够同时做到减少成本、扩大收益和控制风险,是任何投资者都不能轻视的三个基本问题,这就要求电影产业的发展在加强艺术水准和价值创造的同时,还必须将立足点放在提高制片融资环节的多元化、市场化、规模化和法制化程度上,大力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机制,为电影产业化的深入发展注入新鲜活力。
在改革开放下的社会主义中国,电影已经成为文化娱乐产品供给与消费的一个主要构成部分,通过几代电影人的共同努力,电影市场在近几年里开始呈现出繁荣之态,电影票房屡创新高,呈现出“井喷式”增长:2007年中国电影总票房为33.27亿元,2008年为43.41亿元,2009年更是突破了60亿元。然而中国电影产业发展速度严重滞后于实际需求仍然是不争的事实,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电影产业投融资供需长期不均衡,根源在于中国电影产业融资机制不畅,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态的融资模式单一、传统,缺乏创新,特别是中小型电影公司融资渠道仍然非常狭窄,企业信用欠缺,社会资金对于国内电影业的信心不足,政府配套政策尚待改进等。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各大电影制作、发行、放映机构无不将视野立足于如何扩大融资渠道方面,尤其是近年来中国正在如火如荼逐步推进中的广播影视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可谓是焦点性的新闻,一次又一次的出现在媒体报道中。其他一些新的融资模式也正在植入行业发展的轨迹,这都促使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影制片融资体系的逐步形成,无疑是对腾飞中的中国电影产业带来新的生命力。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如何能够不断融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富有创造性的开拓以金融贷款、私募股权基金、上市融资等为代表的新型融资模式,已然成为摆在中国电影人面前事关未来的核心问题。因此,针对于中国电影制片新型融资模式的研究对优化中国电影制片融资机制、逐步完善人才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相结合的中国电影产业链都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第一章中国电影制片新型融资模式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1.1发展背景
近年来,中国电影产业化进入飞速发展阶段,投资和消费市场日益繁荣,票房竞争异常激烈,电影创收保持持续快速的增长,这得益于数字技术的推广、市场营销理念的深化、商业大片和类型电影模式的开发探索以及国有电影集团和民营电影公司资本运作的日益成熟,中国电影已正式迈入资本时代。
首先,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电影政策的进一步开放,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的准入门槛大大降低,中国电影产业融资多元化格局慢慢形成,融资结构得到优化升级,以银行信贷、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为代表的新型融资模式成为影视制作行业新的流行语。
其次,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除了国有电影集团依然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外,民营电影企业和文化多媒体制作机构借助繁荣的市场环境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华谊兄弟、新画面、保利博纳、光线传媒等几家拥有雄厚资金和制作营销经验的民营电影制作公司显示出超强的实力,在国产电影的票房收入和后产品开发上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再次,市场运作成为推动电影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引擎,遵循市场规律是进一步促进中国电影繁荣的基石。国家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给中国电影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并进一步带动电影商业化转型的顺利推进。
最后,国内电影制作水平和营销观念得到了提高与创新,更多的电影制作、营销人才开始崭露头角,具有艺术和商业素养兼备的复合型制片人才在电影制作中占据着越发突出的地位。
1.2发展现状
自2006年以来,我国电影产业融资领域出现了诸多新宠儿,从一定程度上给发展中的中国电影产业打开了市场化的大门,具体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2.1渠道多元化、模式综合化
在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思路指导下,中国电影制片领域的融资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特别是具有创新意义的新型融资模式被逐渐的适用,既活跃了电影资本市场,也使得传统的融资渠道得以拓宽。大量海内外的企业投资、风险投资、金融贷款、广告投入、版权预售、个人融资、政府出资、间接赞助和电影基金赞助等新旧模式的综合运用,促成混合资金运作为目前我国电影融资的主要形式。
1.2.2民营资本活力日渐增强
民营资本已成为中国电影产值持续增长所不可取代的贡献力量,且仍不断的对产业化进程发挥着更为深刻的作用。华谊兄弟、保利华亿、新画面等大型民营电影企业,始终保持着对电影产业发展积极探索的姿态,尝试适用各种新型融资模式移植国内市场的可能性,并凭借其相比于国有大型电影集团更为自由、灵活的募资运作手段和营销能力,给电影业创造着一个又一个的惊喜,未来定将以更为强势的步伐引领中国电影走向世界,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1.2.3业外资本强效介入
近年来,中国电影投融资的一大亮点就是业外资本的强效介入和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与当年房地产、小商品制造业为代表的纯粹业外身份相比,目前进入的这些新公司不仅在自己所处的行业都是个中翘楚,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背景与电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无论是来自手机视频行业,网络游戏行业还是广告业,电影对他们而言不仅仅是一门严谨的生意,而且是他们计划中更大的“娱乐内容事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和当年热衷“玩票”的业外资本相比,今天的这群新入行者头脑冷静、野心勃勃。
1.2.4集团上市成趋势
随着政策的不断开放及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国内电影集团上市再次涌现一股热潮。2009年11月,华谊兄弟获准正式在创业板上市,成为中国影视制作第一股,受到了各大机构和股民的追捧,一上市便募资12亿元之多,使得原本就处在风口浪尖上的华谊兄弟霎时间成为中国电影产业最受瞩目的骄子。就在同一年保利博纳也完成了第二轮1亿元融资,计划于2010年完成登陆美国纽约交易所的壮举,而中影、上影、西影、光线等也都纷纷加快了上市的步伐。电影巨头们正通过他们的努力使得中国电影融资体系发生实质性变化,意味着中国电影行业不再处于封闭的环境中,而发展到了资本运作的阶段。
1.3与传统融资模式的比较分析
以往的中国电影制度格局中,不同生产主体、不同类型的电影制作资金,基本上是以传统的政府电影专项资金、影视互济基金、进口片发行收入提成、重大题材影片专项补助等各种或明或暗形式给予直接或间接投入以及企业的自有资金投入。
而以金融信贷、风险投资基金、上市融资为代表的新型融资模式则是在产业政策进一步开放的背景下,电影制作与资本市场充分结合,良性互动的产物,逐步实现影片版权或股权的证券化,具有方式灵活化、资本规模化、渠道多元化等特点。
但新型融资模式在中国作为刚刚起步的发展形态,依然不可避免电影的高风险性,所以需要有完善的风险保障体系,对电影制作、发行、放映机构必然有着极高的准入门槛。加之其对电影企业制作能力和品牌信用的高标准,使得新型融资模式在不同规模的企业之间不具备可复制性,因此往往让很多中小企业望而却步。中影集团、上影集团、华谊兄弟、保利华亿等不仅有着优势明显的生产能力,同时巨大的片库资源和固定资产,也为它们利用新型融资模式提供了充足的保障。
1.4现存主要问题
1.4.1整体发展程度仍较低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冷静的看到,中国电影仍处于产业化发展初期,与电影产业成熟的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具有创新意义的新型融资模式开发利用的还不够成熟,在产业整体融资模式中所占比重较小,且回报模式较为单一,新型融资模式在行业内均不具有普遍性和广泛适用性;电影业虽然已经成为金融资本关注的领域,但就目前而言,金融资本以及一些创投基金、风投基金对中国电影的介入,大多仅限于具体的电影项目和电影制作层面,真正成规模的推动产业整合和业务扩展的战略性投资还基本没有,且中国电影业与国际上电影制作投资的主力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基金等的合作就更属少数;作为投融资主体的中国电影企业仍然处在品牌创建阶段,整体而言,在资本市场上的吸引力十分有限。
1.4.2行业内部发展不均衡
从中国电影业内部来看,由于新型融资模式存在着较大的市场风险,对电影的商业投资回报率以及预期票房收入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因而其主要适用于企业信用和品牌名誉度高的大型的国有电影集团和诸如华谊兄弟、保利华亿、新画面这类具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和影视制作资源的民营公司,而在中小型电影公司中可复制性较低。广大中小电影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加上其自身市场营销理念落后、抗风险能力差、经营活动不透明、财务信息非公开性及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使其很难从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获得信任,也就很难从中得到资金支持。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甚至扩大电影制作主体之间的发展差距,加深融资结构的不平衡,从根本上必将不利于中国电影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换言之,中国电影产业融资体系发展的瓶颈与其说是如何创新与开拓新型融资模式,倒不如说是应该通过何种方式将新型融资模式在各中小型电影制作公司中得以推广和创造性利用。
1.4.3法制构建不健全
新型融资模式在中国才刚刚出现,各项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体系构建十分不完善,致使国际和行业外资本对于投资电影行业仍显信心不足,一座适用于中国电影产业化的融资平台依然在孕育之中。目前,我国电影产业的信贷风险保障体系从《夜宴》开始才刚刚起步,在整条产业链条中还没有形成气候,这就不能保证不受国家总体金融形势波动的影响,稳定性、安全性得不到保障,就不可能从根源上维护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4.4人才储备供不应求
熟悉电影产品特性与国内外市场行情的复合型融资管理人才的缺乏也给新型融资模式的拓展带来人力资源方面的限制。一方面,我国传统影视教育对电影投融资领域的忽视是人才欠缺的一大原因,目前仅有北京电影学院等少数几所院校开设有影视投资学的课程和研究方向,其中很多也才是刚刚起步。另一方面,即便是接受过相关电影投融资教育的人走出校门后也需要长期的实践工作才能慢慢积累起融资实际经验,这无疑都会导致中国电影高级管理人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呈现出供不应求的情况。
1.4.5新型融资模式自身存在负面作用
冷静的电影人已经看到,通过新型融资模式吸收的大量商业资本对于中国电影产业的良性发展也不是不存在弊端的,资本追逐高利润的负面影响正逐渐暴露出来,尤其表现在对电影艺术的发展产生负面的牵制作用。过分追逐高利润的商业大片和娱乐类型片在内容上趋于同质化、缺乏诚意和新意,造成了一定电影观众的流失,加之新媒体的强烈冲击,都对中国电影产业未来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
第二章中国电影制片新型融资模式的利用与开发
近年来电影产业迅猛发展,扩张带来的急切融资需求也逐步彰显,中国正以积极的姿态启动全新的融资规划。而在取得不俗成绩的同时,中国电影人们也在孜孜不倦的思考着如何将星火之势烧成燎原。目前,新型电影制片融资模式在中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2.1银行信贷融资
在中国电影产业逐渐走向产业化、规模化、集团化的同时,亦推动着中国电影资本时代的进程。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形式下,一些传统行业中的大型企业收缩投资,信贷有效需求并不旺盛,而在影业热潮之中,银行似乎找到了文化企业信贷投放新的出口。纵观电影产业发达的国家,金融信贷资本无不在其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进行生产或扩大再生产,一般都离不开银行的信贷支持。电影坚持走产业化路线,就必定离不开银行信贷,其不仅可以减少融资成本,提高资本使用率,同时也能一定程度上避免股本融资中过多股东对电影制作的过分干预。目前在我国,金融机构正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进入电影行业,为优质电影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其中最活跃的是银行信贷融资。
2.1.1银行信贷融资的主要模式及特点
目前银行贷款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抵押贷款,就是制片公司用实物,比如房子和汽车,来作为抵押品,还可以以公司的不动产例如摄影棚等相应的建筑物和器材设备来借贷,那些具有历史积累的影业公司还可以对公司的片库进行价值评估,并以片库资源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借贷;另一种是质押贷款,制片公司将影片未来的发行、放映版权通过第三方担保,抵押给银行,获得银行贷款。无论是抵押贷款还是质押贷款无不要求借贷的电影制作公司具有充足的实力,这种实力具体就表现在公司及其所生产影片的营收上。
银行信贷的积极作用除了为企业提供大量制作资金外,还将会对影片后期营销推广和海外市场拓展、电影公司不断完善自身资本核算与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起到深远的意义,这也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电影市场运作与资本运营之路上关键支撑点的因由所在。
2.2.2我国发展银行信贷融资的现状
随着中国电影业的发展和壮大,银行开始关注行业内的佼佼者。2005年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和香港寰亚电影公司共同投资的《夜宴》以版权抵押的方式获得深圳发展银行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打响了民营文化企业向银行贷款拍摄制作电影的第一枪。紧接着的2006年,由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投资的《满城尽带黄金甲》获得了香港渣打银行约为1000万美元的金融资本支持,实现将金融资本融资的触角拓宽到境外,而且这次成功的信贷融资的意义,不仅为新画面带来了充足的制作资金,国际大型商业银行的参与也将对影片未来的商业推广和收益获取大有帮助。
银行信贷融资初获成功之后,近几年招商银行、广州发展银行、北京银行等也相继高调“触电”,大大繁荣了电影资本市场,给具有大制作规格的电影产品注入充足的资金保障,银行版权质押贷款模式得到推广以来,各大民营影视公司纷纷扩大信贷资本融资规模。尤其是2009年华谊兄弟和保利博纳各自从工商银行募得贷款,促成了中国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首次介入民营文化产业的标志性事件。时至今日,几大电影集团或民营制作公司都已经把银行融资这条线打通了。
受到这种模式显著成效的鼓舞,银行业相互间的竞争也随即日益激烈化。北京银行的举措和步伐成为近年来银行大举进军影视业的一大亮点。2008年5月,北京银行为华谊兄弟提供1亿元的打包贷款,开创了国内版权质押融资先例。紧接着同年7月,北京银行又与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北京光线传媒有限公司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分别为两家影视民营公司提供1亿元的贷款支持。据统计,自2008年北京市启动创意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工作以来,在文化创意金融市场中,北京银行发放的文化创意企业贷款占金融机构发放总额的90%以上。2009年,北京银行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签订了以50亿元授信为主要内容的合作协议,先后为华谊兄弟、光线传媒、保利博纳等娱乐公司提供商业贷款。几年来,北京银行先后与中国电影集团、华谊兄弟、光线传媒、万达院线、橙天娱乐、派格太合、禹田文化等280余户高成长性文化创意企业客户建立合作关系,这充分显现出以北京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对中国电影行业的逐步认可,客观上加速催化了中国电影资本时代的繁荣。
2.2私募股权基金融资
在中国市场状况下,本土电影基金刚刚起步,相关政策在2007年才制定出来,对于风险莫测的电影丛林,建立产业基金尚心有余力不足。而像中国电影基金会这样国家代表的公募基金对于繁荣中国的电影创意市场毕竟能量相当有限,因此私募基金就成为电影产业新型融资模式拓展的一大热门选择。
2.2.1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及优势
建立专业电影基金是有着明显优势的融资方式,只有专业基金、商业银行和投资机构共同合作,实现资源整合,才能给中国电影的发展带来一次全新的化学反应。中国电影网总裁王国伟说:“中国电影产业蕴藏着巨大的商业机会,而私募基金投资电影产业有着多种优势。”
私募股权基金是指以私募方式募集资金,长期投资于企业股权或项目权益的集合投资形式。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所具有的高风险与高回报的特性与电影项目十分相似,加上一部电影的运作周期也非常适合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周期,因此,私募股权基金最近十年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并对电影等文化产业带来了深刻的影响。随着中国电影产业的爆发式增长,私募股权基金将成我国电影制片融资领域的新宠。
私募股权基金之所以受到电影业如此的青睐,主要是因为其不同于投资单个电影项目的游资,它会对影片全程进行监督,帮助制片、发行、推广部门合理调配资金,避免资金的滥用。另外,电影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者往往都具有相当丰富的电影从业经验,同时又具备金融背景,因而会善于运用合理的投资方式和恰当的金融工具避免电影项目的风险失控,保证其稳定的投产回报。
私募股权基金除了能吸纳资金,更重要的是它引入了一整套制片预算方案、审计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方对资金使用的有力监管,从而保证了严格的成本控制,这对充满潜在商机的中国电影业来说,优势极其明显。在基金管理体系下,可以依靠专家团队的经验和技巧优选项目和创作人员,并通过多种组合方式获取稳健收益、分担风险。此外,还可以通过规模效应取得同国际大片商合作的机会,从而打入全球市场。
2.2.2我国发展私募股权基金的现状
在中国电影市场呈现繁荣,竞争日益激烈之际,对于资本更加高效科学的利用,实现在控制成本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私募股权基金融资势必成为中国各大电影集团发展壮大的有力利器。
目前活跃在中国影视界的私募基金主要有:IDG新媒体基金、由中影集团等发起的中华电影基金、红杉资本、软银、A3国际亚洲电影基金、韦恩斯坦(TWC)亚洲电影基金、“铁池”私募电影基金、“UD#1”电影基金等。此外,汉能、易凯等私募股权基金以及海外的影业公司和大型投行也在密切关注其中的投资机会。
国内各民营电影企业在体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灵活地探索着私募股权基金融资在中国适用的可能性。自2006年,华谊兄弟成功募集到以马云为代表的1200万美元境内外资金后,第二年又引入以江南春为首的2000万美元的境内外投资,从而完成第三轮私募,为其上市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2009年,保利博纳第二轮融资成功,融资额将高达3000万美元,在这个融资过程中,私募资本的力量可以说功不可没。此外,光线传媒等公司也正在积极进行上市前的私募。
2.3上市融资
2.3.1上市融资的特点及要求
上市是中国电影企业的最佳融资构想,华谊兄弟总裁王中军曾表示,在融资方面会把上市作为首选项。上市融资相比其他新兴融资模式而言,更加透明、更加公众化,有更开放的融资渠道。通过向社会公募资金,达到充分的市场化运作,在短期内既可以融得大量资金,同时也意味着投资者有更多机会分享电影行业在消费升级过程中快速成长的投资机会。
计划上市的电影公司,需要引入严格的财务审计制度,财务必须规范化,公司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具体表现就是制片方要提高水平,提升制作环节的流程管理,特别是健全预算制度。在这方面,国内的民营电影公司中华谊兄弟、保利博纳和光线传媒等公司已经逐渐引入审计制度。
但上市融资未必对中国电影企业都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特别是对于大多数中小型企业而言,要谨慎对待,不能盲目跟风启动上市计划,否则不但不会给企业的融资带来效益,还会加剧风险。在上市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有效的寻求政府专项资金的帮助或银行贷款以及各路基金的支持,才是更好的出路。
2.3.2国内电影企业上市融资现状
2009年11月,华谊兄弟获准正式在创业板上市,募资获得的12亿元,除了将继续巩固现有业务外,公司还计划进一步拓展电影国际业务、影院广告业务和品牌授权业务等,这对于一直走在了中国文化产业融资的最前沿的华谊兄弟来说,无疑是使企业的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华谊兄弟的成功上市对正在蓬勃发展的中国电影产业来说也是一种极大的激励,中影集团、上影集团、保利博纳、光线传媒等也已加速了上市步伐,中国电影企业在品牌理念和经营模式上正发生着实质变化。
上海电影集一年多的酝酿,已经做出上市计划的内部方案,准备于A股上市,计划上市不少于10亿元。国内发行巨头保利博纳内部整改完成后期望能在2010年赴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光线传媒计划两轮融资5亿元后转战A股,计划最早明年在国内A股上市。以上这些企业由于受到近期世界经济形式和国内相应政策体制的制约,上市计划被迫暂且放缓。但是,对于这些占据着行业龙头地位,掌握着优势资源,盈利状况也比较可观的大型电影集团来说,上市融资是它们扩大规模,完善供应链的必然选择,成功上市必将是水到渠成事情。
2.3.3中影集团上市的重要作用
中影集团作为中国电影行业的旗舰,是中国电影文化领域体制改革和行业经营绝对的领先者,其资产规模超过28亿元,旗下拥有13个全资子公司,1个电影频道,34个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不仅覆盖电影制片、制作、发行放映、影院投资等各个环节,还涉及频道、动画、音像、地产、物业等多个行业,是集电影制片、发行、海外推广、对外合作为一体的“电影巨无霸”,在中国电影业界具有垄断性地位。国家中影数字制作基地的投入使用,更是加大了中影吸引各路战略投资的把握。但其实,中影的上市之路并非一片坦途。
早在2004年初,中影集团就开始计划在香港上市,后因“避免引入外资进入内地娱乐业”的条规限制而被管理层叫停。中影集团性质特殊,融资很容易引进外资甚至改变控股方,而当时国家明确限制外资进入内地媒体业和娱乐业,所以中影上市一事暂且搁浅。到2007年,政策松动,中影集团董事长韩三平宣布重启中影上市计划,各相关机构和分析师早已进驻中影。2009年初韩三平在公开场合宣布中影将会在A股上市。
中影集团上市融资不但能使自身实现跨越式发展,还能壮大媒体行业的市值规模,有助提高电影行业整体投资吸引力。如果说华谊兄弟上市创业板是作为电影产业进入资本化运作时代的信号,那么中影上市A股的计划如果能够实现将会带动一批国有或民营的电影公司走上上市融资之路,无疑会成为中国电影实现产业化宏伟蓝图的里程碑。
2.4利用电影片库资源融资
老电影赚取新利润,这是利用电影片库资源融资的新型模式。在现如今这个影视娱乐“内容为王”的时代,只要手握可观的影像产品就可以产生源源不断的利润。
中国电影百年以来已生产出2万多部的作品,特别是建国以来制作的电影在观众心目当中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电影频道收视率较高的往往是这些影片。电影厂特别是原中国三大电影制片厂北京、上海、长春的影片片库至少有千部以上的,盘活片库可为他们筹集可观的资金,不仅每年可以出售电视播映权、DVD版权,也可出售其他媒介物的版权。同时还可以将片库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借贷,这比利用影视公司的地产及其他物质做抵押物借贷更受银行的欢迎,因为片库的价值每年都在增值,银行的风险就会大大降低。
2006年,拥有强大电影片库资源的中国电影集团与版权公司源泉达成协议,中影出售500部影片无线增值版权,源泉获取了以电影影音素材制作各类型的手机短片、铃声、IVR产品的权利,而这些影片均是来自中影公司片库中的老电影,此类新媒体业务的深度开发,已形成中国电影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利用片库还可以进行简单的资本运作,聘请资产评估公司对现有片库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此折合成一定数量的股份与现金持有者联合成立电影制作公司或其他娱乐游戏或互联网公司。目前互联网及娱乐游戏等多媒体资讯服务公司深受风险投资机构的青睐,是股市的热门板块,这些娱乐公司能够在相应的股市板块中上市,进而创设各大规模的筹资平台,实现多种新型融资模式的良性互动与整合利用。
2.5后产品开发融资
版权交易在中国还是个尚待开发的巨大金矿,长达50年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使得电影后衍生产品可以异常丰富,如《赤壁》游戏,《功夫熊猫》衍生品等都为制片方赚取不少的资金收益。一部影片在影院上映发行的收入是有限的,但是电影后产品开发的收入往往可以达到一部电影票房收入的2至4倍。收费电视、无线电视播映、音像市场是今后中国电影业重要的利润增长点,这种收入每年都会产生,特别是随着新的媒介物IPTV、手机的不断出现,电影产品将为版权所有者创造出更大的收益。
早在2002年,中影集团就成立了后电影开发分公司,核心业务为影视节目特别是经典影片的出版、发行,以及电影产品附加值的开发,力图全方位开拓电影产业,发掘电影除院线放映以外的下游产值。此外,作为WAEA会员的中影后电影开发分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航空娱乐节目供应商,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等大型航空企业有稳定而密切的合作关系。2007年,后电影开发、出版、发行影视音像节目35部,为航空、铁路、公路等移动节目播放项目提供有偿播放节目40余部,开展手机铃声、网络开发等新媒体业务。
2.6版权预售融资
电影版权是电影集团或制作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具有流动性差,变现周期长,更新换代的速度较快等特点,在影片投入制作或发行上映之前,片商通过向海内外的发行公司和放映公司预售发行权、放映权,收取定金或“保底发行金”可以募得大量资金,并能加快资金的回笼,以支持影片的制作所需。
2006年,投资两千万美元的华谊兄弟古装大片《夜宴》,仅在亚洲的版权预售就已经收回了一半以上的投资成本,整个海外版权的预售情况也超过预期。吴宇森导演的《赤壁》在开拍之前就已完成80%海外版权的预售,其中日本的版权预售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也创下了华语电影在日本预售的最高版权收入。2008年,还在制作当中的电影《梅兰芳》先后同日本、韩国签订了销售协议,创下当时中国本土电影海外版权销售的价格新高。
2.7广告融资
新型的广告融资是电影制作资金筹集的重要来源之一,是特定的电影产品与特定的商业广告通过富有成效的创意而形成的特殊的经济纽带。
通过广告来获取赞助资金,对于电影业来说并不算什么新鲜事。但近几年来大量广告出现在电影放映前或干脆植入影片之中的现象,却在评论界和观众当中引起了持续的热议。但毋庸置疑的是,广告作为一种传统融资手段为不断适应中国电影市场和行业的发展,做着诸多积极的变化,发展成了具有良好效益的新型融资模式。
在电影市场中,广告通常分为硬广告(映前贴片广告)及软广告(植入式广告),而一部影片能否有广告客户关键在于影片本身是否具有品牌影响力。尤其是隐秘性较强的植入式广告,这种借助电影剧情的需求,通过巧妙点题,树立品牌产品的形象,以达到形象传播或品牌促销目的手段,最近几年在中国大陆可谓是方兴未艾。虽然广告这种融资方式有可能对观众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可以扩大影片的投资,减轻了经营风险,从现实意义来看是有益于中国电影营收能力的提高。
冯小刚可谓是中国电影植入式广告的最重要的导演,他的电影从《手机》到《非诚勿扰》都成功地采用了这种融资方式。特别是《非诚勿扰》,在电影尚未放映的情况下,植入式广告收入就达2000多万元,几乎达到影片制作费的一半。2010年4月上映的《杜拉拉升职记》更是凭借其时尚的主题,大量植入软广告,保证了制作成本的有效控制。当然,这种融资方式能否成功取决于影片的品牌影响力与其受众面的广度,而对于挑剔的观众而言,植入式广告能否与剧情达到水融才是这种融资方式能够长久发展的关键。
第三章国外电影制片新型融资模式中的启发
纵观世界各国电影产业的走向,融资方式的多元化是支撑电影大国的产业蓬勃发展的基石。为了推动本国电影不断融入资本市场,不少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和扶持政策,积极拓宽新型融资模式,推动本国产业链条的有机运转。同时越来越多的行业外资金大量涌入电影产业,尤其是第三方融资、私募基金和避险基金等越来越多地开始涉足电影项目。
3.1美国好莱坞电影保证人制度
美国电影在世界电影业的霸主地位无以伦比,有着完备的融资模式,融资方式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更加规范化、系统化。
在美国,电影制作已形成包括制片商、发行商、投资商和保证人四位一体完善健全的融资体系。制片商首先与发行商签订发行协议,据此制片商同意按照商定的技术规格制作影片并如期将其交付给发行商,而发行商则获准在合同规定的地域和时限内完成影片发行工作;作为回报,发行商同意在影片制作完成并交付后向制片商支付发行预付款。同时,在发行协议签订之后,制片商将就影片制作所需的资金向投资商(通常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寻求短期贷款,并用发行协议中制片商享有的收取发行预付款的权利作为抵押。投资商则为了降低制作无法完成的风险而要求制片商就影片的制作完成提供担保(见图2)。这样也就形成了好莱坞电影融资模式中最为独特的角色——保证人,其一般由保险公司或电影专业人士担当。
保证人对影片的制作过程进行严密监控,通过每天汇报制片的进展状况,每周汇报制片的开支状况,走访制片现场等形式来确保影片按照商定的时间、技术规格和预算完成,并根据发行协议按时交付给发行人。因此,保证人必须十分熟悉影片制作的各个环节,并且有能力在提供保证前就对被保证影片的剧本质量、预算资金的筹集状况、影片拍摄时间表的合理性以及影片制作人员的能力进行评估。
这种融资模式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了制片商对于资金的需求,同时树立起一座资金使用的防火墙将投资商可能承担的商业风险降到了最低,投资回报率得以稳步增长,这就为外界资金越来越多的进入电影投融资领域敞开了一扇大门。
对于正大力发展银行信贷、私募股权等新型制片融资模式的中国电影产业来说,信用保障体系仍不健全是不争的事实,大量的行业外资本仍对进入电影投融资领域持观望态度,资本主要局限于具有实力保障和营收能力的大型电影企业,绝大多数中小型电影企业对于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还比较弱。因此,为进一步改进中小型电影企业融资手段,实现业界信息对等化,赢得更多金融机构对其的信任,发展好莱坞的保证人制度就对中国电影产业未来的结构优化升级有着现实的借鉴意义。
3.2韩国电影网络融资模式
近年来,韩国电影业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多元化且大胆创新的融资模式是其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数字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韩国出现的利用互联网来筹措制作资金的方式,受到了业界人士称赞和投资者的追捧。
早在1999年,韩国便出现了电影网民基金,第一个吃螃蟹,为喜剧片《茅趸王》建立网民基金接受网民投资,最终从464名网民手中筹集7.75万美元投资,约占影片预算的5%,投资者回报收益率高达97%。目前韩国票房好的商业大片都曾建立网民基金,有的基金甚至不到1分钟就被抢购一空。
网络融资的成功并不是偶然,这得益于其具有很高的透明度,以此赢得投资者广泛的信任。电影制作公司先在互联网上公开项目剧本或详尽的商业策划,让广大投资者了解该项目的盈利能力和盈利前景,并借此评估投资风险。项目运作过程中,每个投资者都会实时掌握影片制作与运营的信息,电影发行之后,投资者还会收到每周票房报告。也就是说,投资者从决策到收获都是在充分了解制作公司的必要信息的前提下进行的。这自然离不开一个专业的团队来进行实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公司的信誉度也至关重要。
网络融资的确是灵活性非常高的集资方式,但是对于产业化道路构建不完善的中国而言,其开拓的难度实际上是比较大的,企业和投资者的风险就目前而言都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为此,从韩国的经验启示我们,我国要发展网络融资模式,首先应以完善法制规范和安全措施为前提,而对于各大电影制作公司而言,努力建设自身的信誉度和品牌影响力也是重要的保证。
第四章中国电影制片新型融资模式的意义和发展建议
4.1发展新型融资模式的积极意义
大力发展中国电影制片新型融资模式对于处于跨越式发展时期的中国电影产业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信贷融资、私募股权基金、上市融资等新型模式使资本对推动电影产业化发展带来更为深刻的影响,促进电影市场的商业化转型,既扩展了融资渠道、降低投资风险、完善电影项目的评估与测算,也在融资的过程中同时激活电影的营销手段,拉动票房增长,促进中国电影大片时代的成长。
其次,凭借其多元、灵活的融资手段,新型融资模式在积极推进电影体制改革的同时,还起到规范制作流程,完善创收机制的作用,利用制片环节的蓬勃发展扩大产业链向中下游延伸。
再次,各种新型融资模式不断给电影集团和大型民营电影企业发展带来更宽阔的舞台,也给中国多数中小影视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进一步促进电影产业的资源整合。
最后,大量境外资本进入中国电影市场,一方面加深国际合作,使投融资主体更全方位的了解借鉴国外先进的融资经验;一方面帮助中国电影走向世界,更多的优秀中国电影得以借助多元化的平台进入海外市场,为中国电影国际化奠定基石。
4.2对未来的几点建议
在资本给中国电影带来深刻影响的今天,融资渠道及融资模式的多样化,有赖于持续稳健的电影产业政策和市场的投资主体的多样化,有赖于一个健全完备的投融资体制,有赖于电影市场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及电影市场的繁荣。
4.2.1积极发挥政府调控作用
政府要从战略全局出发,将眼光放在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使得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配置,为此才能更好地促进融资渠道的开拓和创新。
而从现实意义而言,政府要以不断促进中国电影产业的繁荣为宗旨,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政策,通过改善电影市场运作环境,鼓励更多投资人和制作、营销人才进入电影行业,通过税收减免政策对投入电影基金的私人和社会机构投资者采取更加主动的鼓励态度;支持建立并完善电影基金融资模式,活跃贷款贴息、委托银行联合贷款、战略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的整合利用。
各种新型电影融资模式在我国才刚刚起步,这就需要作为电影行业规范者的政府,致力于进一步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为电影市场的资本运作建立起一个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积极建立起行业信用体系和金融信贷保障制度,使各种新型融资模式不断法制化、规范化,特别是在版权抵押、质押权的行使方面。
此外,电影人才是整个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必须通过高等教育或实战来大力培养电影新型融资领域具有市场前瞻力,良好投资眼光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并为其尽快成熟提供更多机遇。
4.2.2大型电影集团或民营电影企业主导作用
在目前中国融资渠道有限,电影产品差异性不够的情况下,作为行业领头羊的各大型电影集团或民营电影企业应该致力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真正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并进一步扩大与有关金融机构的配合,以具有良好盈利前景的电影制作项目吸纳投资者。电影制作项目必须有详实周密的市场调查报告,吸引具有市场号召力的导演及演员,努力争取跨国销售的市场前景,还要制定风险较小的经营策略,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完备的法律、财务、业绩报告等。
大型电影集团或民营电影企业有义务努力携手建立起中国电影版权评估体系,这对于完善银行信贷、私募股权基金、版权预售等新型融资模式,保证金融机构和投资人的权益,培养其对电影产业的信心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需要在体制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借鉴国外产业化运作的经验,大力发展专业化的电影信托公司,运用科学的手段进行版权评估,提高电影产业风险控制能力,并积极向产业外延伸价值。
此外,为进一步拓宽新型融资渠道,大中型电影制作公司还可以把电影消费者(观众)、电影制作公司、金融机构充分结合起来,利用股本融资与借贷融资相融合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例如通过成立一个面向个人投资者的电影制作基金,来吸纳个人投资者甚至于普通电影观众的低额投资。如果观众个人投资于基金,基金则会根据电影票房按照一定的比率做出回馈,一旦电影票房不错或者一切顺利,每一位曾进行投资的观众都能得到一笔可观的回馈款项。这种模式的意义不仅在于能够激活融资渠道,更重要是在更多的投资主体中建立起一种广泛的参与电影工作的意识,这就在电影融资的同时也进行了电影的营销。
4.2.3开拓中小型企业创新模式
中国电影产业融资体系发展的瓶颈除了如何进一步创新与开拓新型融资模式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合理有效的机制将新型融资模式在各大中小型电影制作公司得以推广和延伸,这当然离不开政府和大型电影集团或民营公司的鼎力支持,建立起一个良性互动、活跃健康的行业发展环境。同时也需要中小型电影企业充分发挥创新精神,对各种新型融资模式加以改良革新,综合运用,挖掘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融资轨迹。
由于中小电影公司没有大型电影集团公司具有的“硬通货”,为突破这一瓶颈,让独立制作人和中小公司能够利用银行借贷方式来融资,还势必需要积极发展融资服务机构,指导各中小企业融资,汇总和传递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以自身资产为中小企业向银行担保,负责所融资金短期资金的安排和长期资金的分配,配合金融机构的资金监管等。融资服务机构可以是由产业链条上核心电影企业发起,有稳定合作关系的各中小电影企业入股的公司或者是由核心企业分离出的部门对其进行管理,甚至可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作为担保公司。
此外,在法律规范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中小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尝试发展网络融资等新型模式。
综上所述,我们要充分借鉴电影产业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积极的利用各种新型融资模式来吸引更多、更专业的投资资金,实现规模经济的发展;在进一步完善产业内部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深同金融产业的战略融合,获得稳定强大的本土融资平台;疏通扩大社会融资渠道,逐步优化融资结构,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国有资本为引导、以民营和国际资本为主”的融资机制,以坚定的步伐走中国电影市场化、产业化、集团化之路,最终建立并完善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融资体系。
结语
通过以上的阐述,我们有理由相信,属于中国电影产业的资本时代已经拉开了大幕。相对于过去只能由政府拨款和国营制片厂投资的时代来说,中国电影新型融资模式得到了一定成效的发展。但电影人们仍该冷静的看到,与世界其他电影产业成熟的国家相比,我们的融资方式仍比较传统、单一,银行贷款、私募股权基金、上市融资、版权预售、网络融资方式等方式仍处于探索阶段;且呈现出新型融资模式在行业内各大中、小、型企业间比例失衡、差距进一步扩大等不良迹象。未来,我们仍将在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市场里谋求生存,能否实现产业链各环节的联动式发展还有一路漫长的路要走。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满怀信心的期待,身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环境之下的中国电影产业,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因为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无论现在还是未来,电影融资模式的现代、科学与否都将不可避免的成为电影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杠杆,而恰是这一点,勤奋的中国电影人们正矢志不渝的追求和不懈努力着,共同迎接着一个辉煌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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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人力资源会计在应用中首先必须解决人力资源会计计量对象的界定范围。人力资源的特性决定了其具有主观能动性、高度流动性和不确定性。人力资源所有者让渡其产权加入企业,既不能说明让渡产权的内容,也不能说明人力资源所有者应享有的权益,因此,需要以契约的形式进行约定,当人力资源所有者与企业约定不将其所有权让渡给企业时,表现为企业的一个雇员按约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向另一方提供有限的人力资源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以获得工资作为其在参与组织活动过程中的消耗补偿。当人力资源所有者与契约方约定以人力资源为股权,以股东身份加入企业时,人力资源所有者就与其他物质资本所有者一样,不得随意从企业撤出,从而避免了人力资源所有者流动而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在企业经营期间,人力资源所有者作为股东,享有企业剩余价值的分配,并承担企业经营亏损和破产清算的责任。
二金融企业人力资源会计的核算
金融企业实施人力资源会计,应把具备某种技能、能为企业经营活动贡献力量、能给企业创造财富的员工作为核算的对象。不同岗位所要求的员工能力不同,岗位职责不同,在对人员进行人力资源考核与评价时所涉及的考核指标和方法也有所不同。因此,根据金融企业的组织结构及其对员工的人力资源考核评价系统提供的信息建立的人力资源会计体系才具备一定的可行性与可信度。在金融企业人力资源会计核算时,应根据员工签订的契约所约定的工作岗位及工作特点进行划分,将人力资源会计的核算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成本会计模式计量的人力资源价值,另一部分是按照权益模式计量的人才资源价值。
1.按照成本会计模式
计量的人力资源价值这部分人力资源价值是按历史成本进行的。人力资源会计把人力资源支出所认定的费用中的一部分列作期间成本,把另一部分列为资产,在以后的会计年度中按人力资源所提供的未来服务的效益进行分期摊销。是对取得、开发、使用、替代人力资源等方面所引起的成本核算,对企业决策者提供相关的人力资源成本信息。因此,在人力资源会计中,通常将人力资源的成本分为以下类别:
(1)取得成本
指企业在取得所需人力资源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支出,主要包括招募、选拔、录用和安置等成本。招募成本是指为了吸引求职者而发生的成本,包括招聘过程中产生的材料、人工和劳务支出。选拨成本是指招聘工作正式开始后接见、测验以及处理申请人资料的管理费用,主要是由笔试、面试、体检、调查等环节产生的成本。录用和安置成本是指录用人员后将其安排到适当工作岗位所发生的成本。
(2)开发成本
它是指为使所招聘的员工达到预期水平和技能而付出的代价。主要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成本、脱产培训成本和定向培训成本。
(3)使用成本
指企业对员工在劳动过程中消耗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而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使用成本是为了维持人力资源进行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对使用劳动力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工资、津贴、福利等。
(4)保障成本
指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各类社会保险费,包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
(5)离职成本
主要指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发生的遣散费、诉讼费等。在计量人力资源价值时,这部分成本是全体员工都涉及的。
2.按照权益模式计量的人才资源价值
按照劳动者权益会计模式的计量人才资源价值时,可根据实践的需要对金融企业的人力资源进行层次划分,对不同层次的人力资源采取相应的核算模式。对人力资源进行层次划分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由于员工所处的职位影响着人力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处于高层的员工受教育程度较高,社会、家庭及个人投资的价值较多,人力资本的价值量较大,对其进行核算是为了保证其价值的完整性。二是普通员工创造的价值受到高层员工的影响。劳动者创造收益的大小受组织方式的影响,而组织方式又取决于高层管理者的决策,所以员工创造收益的一部分也是高导管理者创造的收益。三是从激励的角度看。劳动者权益会计最大的优点就在于通过核算劳动者的贡献,按贡献尺度进行分配,将贡献和所得清楚而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可以更好地实现有效激励。
(1)一般从业型人力资源的核算
一般从业型人力资源主要从事简单劳动,创造力较低,对企业剩余价值的贡献较少。只需双方约定,以一方提供的工资、奖金等补偿成本获得另一方人力资源使用权即可。从人力资源会计对象的特点来看,该类型人员拥有劳动力,在对该层次人员核算时可从权责发生制的角度借鉴成本会计模式计量其取得、开发和维持成本。
(2)管理技术型人力资源核算
该类型主体是从事创新工作且劳动成果很难度量的人力资源所有者,他们掌握着金融企业的核心发展能力,对金融企业竞争力的影响较大。金融企业实质上控制了这类人力资源的使用权,而不具备所有权,金融企业控制了其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而确认为资产。因此对此类人力资源的核算,适合采用价值模式进行核算。一方面应根据其产出价值来计量其价值,以作为企业的人力资产,同时相应地确认一项负债;另一方面该类型人力资源所有者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或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因此取得成本往往较高,且在知识更新较快的时代,对该类型人员的培训开发支出将会使企业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基于重要性原则考虑,企业应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事项予以核算和反映。
(3)高层决策型人力资源的核算
造船行业既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又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产业关联度大、创造就业机会多等特点,造船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稳定社会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世界主要造船国如日本、韩国等,都把造船业作为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政府通过政策性融资等手段大力支持造船业的发展。我国造船业凭借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造船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下,近二十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制造行业。
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重点支持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的政策性银行,支持船舶出口也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成立八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始终把支持我国船舶出口作为出口信贷的工作重点之一。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信贷业务累计对船舶出口发放贷款434亿元人民币,占同期放款总金额的23%;办理船舶出口的对外担保22.5亿美元,占担保总金额的74%;共计支持了包括超大型油轮、大舱口集装箱船、液化石油气船、化学品船、高速水翼船和自卸船等在内的各种出口船舶708艘,总吨位1767万吨,合同总金额121亿美元。同时,为贯彻国家鼓励国轮国造的政策,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内销远洋船舶的建造也提供了少量的出口卖方信贷支持。目前,国内的大中型造船企业基本上都是我们的客户,中国进出口银行近年来对我国船舶出口的支持率已经达到90%,与广大造船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八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对船舶出口提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促进了造船工业及其上游行业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帮助相关行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我国船舶出口连续数年居世界船舶出口第三位的成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目前,我国造船业的发展既存在优势也面临困难。从优势来看,一是我国造船业技术力量较强,管理水平较高,不仅可以建造一般大型船舶,而且能够建造30万吨级超大型油轮,造船的质量和服务都能满足船东的需求。二是我国人力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造船具有价格竞争优势。三是与其他国家一样,我国船舶出口得到了政府在出口退税和出口信贷等方面的支持。我国造船业虽然与韩国、日本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但发展速度快,潜力巨大,发达国家的不少船东预言,未来世界船舶建造的主要市场将转到中国,中国很有希望成为世界第一造船大国。从面临的困难看,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造船业国际化水平的提高,世界船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际市场船价降低,我国造船成本提高,船舶出口难度加大。船舶出口如不能保持稳定增长,或者出现下降趋势,势必极大地影响造船业的发展,并将对拉动经济增长和解决社会就业问题产生很大影响。我们应该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支持造船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我国船舶出口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使我国早日成为世界第一流的造船和船舶出口大国。
二、借鉴国际经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
近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主要利用出口卖方信贷支持我国船舶出口的同时,借鉴国际同类机构的通行做法,为我国船舶出口提供了出口买方信贷支持。向船东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是国际上通行的船舶融资方式。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一般贷款相比,买方信贷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等特点,为造船企业、船东和融资银行所普遍接受。去年11月和今年4月,我们先后向挪威索莫盖斯有限公司和温特盖斯有限公司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支持他们从我国进口四艘8删立方米液化石油气船和两艘1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船,反响很好,受到出口企业和国外船东的欢迎,这两笔贷款成为我们运用买方信贷支持我国船舶出口的有益尝试。
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有两个明显的优势:一是向购买我国船舶的外国船东提供出口买方信贷,可以增强对船东的吸引力,提高我国出口船舶的竞争力。国外船东、船舶融资和中介服务机构普遍看好中国造船业的发展,他们希望能够在为船舶及相关贸易提供融资与服务方面加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合作,并得到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支持。我们向挪威斯考根海运集团提供买方信贷后,在国际上引起积极反响,一些国际知名船运公司和船东对我们向船舶出口提供买方信贷等融资服务很感兴趣,纷纷前来咨询,表示愿意探讨具体的合作项目。事实证明,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能够有效地增强我国造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让国外船东作借款人,可以解决国内造船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和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从船舶建造到出口收汇,整个过程所需资金量大、占用时间长,如果单纯使用出口卖方信贷,会加大船舶制造和出口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使企业承担一定的出口收汇风险。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也增加了船舶出口企业持续获得贷款和担保的难度。出口买方信贷免除了由造船企业直接承担的长期负债,不仅可以改善国内船厂的资产负债状况,解决他们贷款难及寻求担保难的问题,也解除了企业船舶出口后存在收汇风险的后顾之忧。
中国进出口银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有不少有利条件。首先是所需外汇资金有保证。建行初期,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外汇营运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曾通过为国外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方式支持船舶出口。现在,国家外汇储备比较充裕,作为支持资本性货物出口的国家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以通过购汇等方式补充外汇营运资金,因此,运用买方信贷业务支持船舶出口所需的外汇资金来源充足。其次是贷款风险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中国进出口银行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船舶出口融资业务,对中国船舶市场和造船企业的状况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与国外著名船东和融资机构也有比较广泛的联系。目前,我们已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船舶出口信贷风险管理制度,船舶贷款的信贷资产质量也比较高,不良贷款比率低于其他行业的水平。在对船舶出口提供买方信贷时,我们可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加强对借款人、担保人的信用评估,控制和防范船舶建造风险。可以说,我国运用买方信贷方式支持船舶出口的条件已经成熟,只要各方共同努力,买方信贷应该也能够在我国船舶出口融资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并逐步发展成为我国主要的船舶出口融资方式。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同时发挥出口卖方信贷和出口买方信贷的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进一步加大对船舶出口的支持力度。
三、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几点意见
中国进出口银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发展这项业务,加大利用买方信贷对船舶出口的支持。
一是充分利用中国进出口银行政策性金融业务品种齐全、功能强大等优势,为船舶出口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根据企业的需要,在船厂交船前我们可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同时提供所需的履约和预付款等保函服务,满足企业在建造船舶中对资金的需求;在交船后根据船东及担保情况,或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或继续提供出口卖方信贷,使造船企业和船东得到全方位的融资服务。我们鼓励造船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买方信贷方式进行融资。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国外有关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国内船舶出口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以利用自身优势,请国外金融机构继续为我行出口买方信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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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运用买方信贷业务
供担保,还可利用这些机构长期从事船舶融资的经验,借助它们广泛的客户网络,为国内企业提供国际市场的相关信息。此外,对采用国外船用设备和材料、在中国制造并出口的船舶,可探讨由中外双方分别提供出口信贷,进行联合融资。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开展利用国外买方信贷进口国外造船设备的转贷业务,以支持国内造船企业更新设备,提高造船能力。要通过上述广泛的合作与交流,扩大我国船舶建造项目订单的来源,为国内船舶出口企业争取更多的市场机会。
三是加强对船舶融资担保方式的调研,有效地控制船舶融资风险。目前,中国进出口银行船舶融资模式还主要建立在银行信用担保基础上,我们要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在船舶抵押担保基础上的融资模式,以降低船东的融资成本,有效地控制船舶融资风险,扩大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规模。此外,我们将借鉴国外有关金融及中介机构在控制船舶融资风险方面的成功经验,改善船舶融资的风险评估办法,更加有效地支持我国船舶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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