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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马克思哲学主义;唯物史观;人道尺度;历史尺度
一、人道尺度与历史尺度的统一是马克思哲学革命的实质
在的理论来源,尤其是空想社会主义和费尔巴哈哲学当中,思想家对市民社会、对资本主义奴役制度的批判和对人类幸福的向往,最终都陷入了抽象人道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一方面,他们根据理性预设人类社会的理想状态,并将其作为人道尺度衡量现实,从而得出现实“不合理”的批判性结论;另一方面,当他们想使异化现实“恢复”到理性状态时,又不得不诉诸哲学家的道德呼吁和统治阶级的良心发现。总之,从 “破”到“立”,旧哲学的方法论皆走不出抽象人道尺度的窠臼。
只有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实现哲学革命之后,被世代进步思想家孜孜以求的人道尺度,才真正填平了应然与实然的鸿沟,找到了理想现实化的道路。抽象的“理性”并不能实现世界的大同,对人类解放何以可能这一问题的回答,只能是无产阶级依据历史规律改造世界,解放自身,从而解放全人类的革命实践活动。因此,我们把马克思恩格斯哲学革命的实质称为人道尺度与历史尺度的统一。所谓人道尺度,是应然、规范、价值性范畴,主张尊重人、爱护人、以人为本、“人是人的最高本质”,其最初产生时直接针对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受奴役、受剥削的现实;所谓历史尺度,是实然、事实、真理性范畴,即科学地看待人类社会的发展,研究历史运动的规律性,从而在历史的可能性空间中选择、塑造理想生活。可见,历史尺度作为对抽象人道尺度的扬弃,内在地包含了人文关怀,是人道尺度与历史尺度的统一。
唯物史观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对前代思想成果的创造性发展,是一个动态、开放的概念系统,梳理唯物史观的形成、发展史,我们才能看到人道尺度与历史尺度相统一的生成过程。
二、历史观的历史演进——唯物史观的动态生成
的历史观经历了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转变的过程,其唯物史观又经历了提出、运用、发展诸阶段。
在《莱茵报》和《德法年鉴》时期(1842—1844年),由于现实力量的介入和思想内部的矛盾,马克思开始了其世界观转变的艰巨过程。在 1843年撰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分析了黑格尔在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上的唯心主义观点,论证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思想。但此时马克思还没有从市民社会划分出经济关系、生产关系,并且在费尔巴哈的影响下,把市民社会、国家等社会形式视为“人的本质的实现”或“人的本质的客观化”,把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政治国家视为人的本质的异化。在次年写就的《巴黎手稿》中,马克思首次较为系统地研究了资本主义经济问题,提出了著名的异化劳动思想。异化理论的隐性前提,是预设一个永恒不变的人之本性,当现实与该预设不符甚至相悖时,则为异化状态。异化的扬弃就是人向本来面目的复归。可见,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的基本思想仍未脱离近代的人本学模式。所以说,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及《巴黎手稿》之前,马克思所持的历史观本质上仍旧是唯心史观。但是,从1843年开始的、在《巴黎手稿》中全面展开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却为马克思的哲学革命提供了思想策源地。
1845年春,马克思写下了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1845年到1846年,马克思与恩格斯合作完成了《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两篇论著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在新世界观探索中发生了质的飞跃,唯物史观已经形成。在从旧世界观向新世界观的跃进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转折,并不是法国结构主义者阿尔都塞所称的神秘的“断裂”,而是马克思在其特定的理论背景和历史情境下,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所取得的伟大成果——实践观。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在对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作了概括之后指出,这是他在巴黎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以及后来在布鲁塞尔继续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总的结果”。恩格斯指出,所提供的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因此,对于初创时期的唯物史观,我们有必要分两个层次进行理解:第一,唯物史观的提出是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它使得人道尺度与历史尺度的统一成为方法论上的现实;第二,唯物史观作为方法论所生成的基本原理,是以科学假说的形态出现的,必须要在实践中予以求证。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巨著《资本论》正是这一的思想实验室。
马克思从1843年开始进行政治经济学研究,直到1883年去世为止,历时整整40年。如上文所述,唯物史观的提出是马克思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总的结果”,唯物史观的证明和运用,更是在其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具体展开、实现的。《资本论》是马克思毕生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最高成果,也是马克思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是思想体系的百科全书。《资本论》的哲学意义首先在于,它把唯物史观作为新世界观和方法论应用于一种社会形态,即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应用于一门具体科学,即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马克思说:“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马克思实现了这一目的,从而使得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得到较为充分而严格的验证。因此,列宁指出:“自从《资本论》问世以来,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是假说,而是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对于这一论述,我们同样要作辩证理解:一方面,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在资本主义经济研究中得到了确证;另一方面,需要反思或深入思考的是,方法论意义上的唯物史观,主要是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研究的成果,然而,从本质上是西欧社会发展规律的唯物史观理论出发,能否推演出普适性的历史规律?相信科学研究、拒斥抽象思辨的马克思在晚年正是陷入了这一沉思,而作为其思考成果的则是《古代社会史笔记》。马克思晚年的学术变化,有三点值得特别注意。
第一,马克思毕生的心血之作《资本论》,其后两卷却被马克思搁置不发,在他逝世之后才由恩格斯整理出版,而从这两卷可以看出,马克思的手稿并不完整,《资本论》并未杀青,他就已经转移了思考重心。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第二,虽然马克思毕生都在关注原始社会问题,但在晚年他却投入了异常巨大的研究精力,写下了大量的读书笔记。第三,马克思把视阈从西方转移到东方,探讨落后国家走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可能性问题,提出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设想。以上三点,值得每一位力图从生成、变化的发展立场来理解哲学的研究者的重视与反思。如果说,在唯物史观的初创阶段,马克思提出唯物史观的方法论、提出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假说,在唯物史观的求证和运用阶段,证明了其在资本主义社会研究中的真理性的话,那么,在唯物史观的第三阶段,即马克思重点研究古代社会和东方社会的时期,唯物史观已经在自觉反思其方法论和具体原理的双重向度。这是因为,马克思在《古代社会史笔记》中的研究思路依然坚持着人道尺度与历史尺度相统一的指向性,但在得出的具体结论中已有了重大突破,即打破了把西欧社会发展线索作为普遍历史规律的隐蔽归纳。
关键词: 马原 原著及其历史语境 回溯历史教学法
从2006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全国普通高校正式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其中“基本原理概论”(以下简称“马原”)这门课程是对原先的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原理、科学社会主义三门课程的整合。整合后的课程更有利于教师和学生把作为一个整体加以把握,从而加深对的理解,于教于学都是一次意义深远的课程改革。但是,一方面,由于在高中阶段学生已经受到了比较成功的教育,对的基本原理可谓熟谙于心。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化和普及化极为成功,基本原理已经成为人们看问题的方式,并逐渐成为一种生活常识。这就给承担“马原”课教学工作的教师提出了一个巨大的挑战:如何在原先比较成功的教育的基础上,在大学的“马原”课教育中,使这门课对学生依然具有生动性和新鲜感。
对于这个挑战,笔者认为回到原著,回到产生的历史语境中寻找答案,不失为一个有益的选择。
一、原著及其历史语境是“马原”课教学的源头活水
经典著作似乎永远都有一种神秘的魔力,不论什么时候翻开的经典著作,都像一推开窗户,马上就会刮进一股强劲的风来似的。时隔多年,者们的思想还是活的,是流动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对西方传统思想和传统哲学的巨大变革,在马克思教学中我们可以尝试再现是如何进行变革的。在的原著中,我们会首先感受到无论是的人的概念、实践的概念还是真理的概念,都对传统的人的概念、实践的概念、知识的概念进行了改造,赋予了它们新的意义。以知识概念为例,之前知识被康德定义为普遍必然性的判断,普遍性就指的是对任何人都为真,必然性指的是不受时间约束,永远为真。这种知识观显然跟传统的形而上学密不可分。启始于柏拉图的西方形而上学认为在变动不居的现实世界之上有一个不变的、永恒的理念世界。只有这个世界才配得上知识的称呼,现实世界不可能有知识,只能有意见。在西方形而上学的传统中,柏拉图的理念世界经过各种各样的改头换面出现在基督教的天堂中,康德的物自体世界中,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中。相应地,那种普遍必然性、远离尘世的知识观也延续了下来。以实践为首要和基本观点的认识论与这种认识论可谓是针锋相对。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表明知识就是关于我们这个世界的知识,真理就是关于我们这个世界的真理,知识不可能是普遍必然性的判断。真理与谬误可以相互转换,真理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现实世界在变,真理必须跟着实际走,永恒真理只是一个幻相。我相信,的变革性如果在教学中能够得到准确的传达,就一定会使学生耳目一新。
第二,原著是争辩性的著作。是在与传统思想进行激烈争辩的过程中产生的,上至古希腊的哲学家,如柏拉图,下至马克思同时代的哲学家,如施蒂纳、费尔巴哈,马克思批驳过的哲学家可谓数不胜数。可以这样说,基本上的每一个观点都是有的放矢的产物,都是先有破才有立。因此,如果能在“马原”课的教学中遵循产生每一条原理的过程进行教学,如让学生先了解马克思所批驳的点,再让学生知道马克思是怎样进行反驳的。由于在教学中还原了当年的思想交锋,所以一定可以为课堂增色不少。
当我们说到经典著作的变革性和争辩性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引入了产生的历史语境问题。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是在批判传统西方形而上学的基础上产生的。西方形而上学源远流长,上至柏拉图,中间有基督教传统,下至康德、黑格尔,可谓是大家辈出,异彩纷呈。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在讲到的基本原理的时候,如果能够联系起西方哲学史,把基本原理诞生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就必然能够加深学生对于的理解。黑格尔曾经说过一句话,老人说出来与年轻人说出来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其原因无非就是老人是在有丰富的人生阅历之后来说这句话的。中的很多基本原理,看起来似乎平淡无奇,比如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好像没有任何文化修养和哲学修养的人也弄得明白。但这样一句话其实在西方文化的丰厚的土壤中产生的,如果我们能简要地通过哲学史让学生了解到这句话是如何产生的,也许就可以把其中意味深长、意义深远的东西传达一二给他们。因此,在讲授一些基本原理的时候,我们如果能够丰富学生的文化和思想阅历,那么他们对于肯定就会有更上一层楼的理解。
实际上,注重思想的历史语境早已被学界公认为进行思想和哲学研究的一条重要原则。我们常常史论并提,说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哲学就是哲学史,无非就是对思想的历史过程和历史背景的高度重视。在高中教育阶段,由于学生才开始接触,知识面不够宽,理解能力也不高,教师如果能够让学生理解每一条原理,并能够运用原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就已经达到了教学目的。大学教育则不同,在大学,学生的求知欲强,要求更高,如果在教学中我们能史论结合,传达出每一条原理之后深厚的文化、思想背景,学生的求知欲就会得到极大的满足。
综上所述,无论是原著还是产生的历史语境,对于教学来说都是丰富的思想资源,不断的源头活水。为了方便论述,现在笔者把这种回归原著,回到历史语境,在教学中注重思想的来龙去脉的教学方式称为回溯历史教学法。
二、回溯历史教学法是对“马原”课教师的新要求
回溯历史教学法要求对的基本原理的来龙去脉有深刻的把握,必然会对承担这么课的教师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深对原著的理解。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资本论》、《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马原课”教师不但要读,而且要熟读,读透。此外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原理、科学社会主义是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这在当前编写的教材中还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在回到原著的过程中,要深刻地把握好这种有机的联系,这有利于在教学中把作为一个整体传达给学生。对整体的把握还有助于加深教师和学生对的理解。
(二)有一定西方哲学史和相关思想文化知识。由于很多“马原”课教师不是哲学专业出身的,没有得到过较好的哲学训练,要了解西方哲学史对他们来说有一定的难度。我们中国人最熟悉的西方哲学家一直以来仅有两位,一位是黑格尔,另一位就是马克思。但实际上,马克思乃是哲学博士出身,对西方哲学有很深的了解,他的博士论文写的就是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原子论的比较,这篇论文体现出了马克思很深的古典文化修养和哲学素养,马克思实际上也把这种深厚的古典文化修养和哲学素养带进了其他著作中。因此,如果缺少西方哲学的训练,在回溯历史教学法中,任课教师就只能迎难而上,补西方哲学史的课。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苛刻的要求,当前的哲学研究者越来越关注马克思与整个西方哲学传统的紧密联系,在“马原”课的教学中,这种历史性联系最好能够被体现出来。此外,西方哲学的产生、发展离不开它的思想文化北背景,“马原”教师对此也应该有所了解。
(三)能对原著和相关的西方哲学和思想文化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原著与西方思想文化固然为“马原课”提供了永不枯竭的源头活水,但由于大学生的西方思想文化修养还不够高,知识面还不够广。如果我们不能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就会让学生云里雾里。对此,笔者目前正在积极的探索之中,希望能尽快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不过一些成功的经验,让笔者对回溯历史教学法充满了信心。例如讲到矛盾的时候,为了说明矛盾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普遍性原理,笔者借鉴了茂名学院唐少莲副教授的教学经验,引入了悖论的概念,讲授了引发西方数学史上三次危机的毕达哥拉斯悖论、贝克莱悖论、罗素悖论,并举了几个通俗有趣的日常生活中的悖论,从而告诉学生:当我们想逃避矛盾,远离矛盾的时候,我们无论说话还是做事都会不可避免地陷入悖论之中,这从反面说明了逃避矛盾是不可能的,相当于用数学中的反证法来证明了矛盾普遍性的命题。
总而言之,回溯历史教学法在“马原”课的运用中,能够拓宽学生的视野,训练他们的哲学思维,同时也能产生间距化和陌生化的效果,增强该课程的生动性。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定时代的产物。对这一理论,需要结合现代条件给予再认识。在马克思理论中已包含的正确的东西需要继承,有些不足需要修正,有些则需要结合现代条件予以发展。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建立在 “劳动”这个人类本质活动基础上的价值论研究的结果,是在科学区分和严格地定义了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和价值形式、价值和价格、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价值决定和价值实现、价值决定和价值分配等诸对范畴基础上达到了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的有机统一的宏大理论体系。然而,自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以来,在过去的100多年里,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的政治、经济格局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所有这些,与马克思当时所面对的情况已有很大不同。这就需要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中央也曾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的任务,问题的提出是有针讨性的。
1.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含义
1.1价值决定。商品的价值有质和量两个方面,价值的质(即价值实体)是由人们生产商品时简单的体力劳动决定的,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体力劳动。这种劳动又有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只是劳动的量即抽象劳动,而不是劳动的质即具体劳动。价值的量(即价值大小)是由体现在商品中抽象劳动量决定的,劳动量的多少和大小则是以劳动时间来计算的。但是,商品的价值量并不决定于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在考察商品的价值量时,还必须了解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别,并把各种劳动转化为平均的或简单的劳动,作为测量价值量的统一尺度。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简单体力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1.2价值本质。商品的价值既然决定于人们生产商品时无差别的抽象劳动,而生产商品价值的抽象劳动又是可以互相比较的,这就决定了劳动量相等的商品之间可以相互交换,而商品与商品之间交换实际上就是等量劳动与等量劳动相交换。所以,价值并非商品的自然属性,而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比较劳动和交换劳动的经济或生产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
1.3价值形式。商品的价值只有在与其他商品交换时才能体现出来。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称之为交换价值,即价值形式。价值形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最后一切商品的价值都以货币来表现。以货币来表现的交换价值就是商品的价格。
1.4价值实现。商品的价值不仅必须以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且一定要卖出去以后才能够实现;商品价值实现的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即等量价值与等量价值的交换,这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也就是价值规律;但是,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价值规律总是在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形式下发生作用的。
1.5价值转化。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但剩余价值却以利润的形式表现出来;由于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资本家的竞争,资本主义利润转化成了平均利润,于是,商品的价值:c+v+m转化成了商品的生产价格:成本(c+v)十平均利润。这时,商品的价格不再围绕商品的价值上下波动,而是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了。
2.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意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意义在于解释资本家和劳动者的关系,在于说明社会的一切财富来源于劳动和劳动者,一切价值的来源在于劳动,就是资本也是来源于劳动,因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也是一种价值形式,这一点,对劳动者的剥削在马克思看来就完全说明了资本家对工人关系。虽然马克思论述资本家(企业主)在生产中的作用,但这种论述总的来讲是强调剥削、强调企业主对工人劳动的监督,对企业主在管理中作用强调不够。这一点是同当时的马克思立场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残酷剥削相连的,不应苛求马克思。但在当代条件下,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应该有所发展。
此外,按马克思的说法,除劳动之外,一切其他生产要素只是生产的前提条件,只转移价值,并不形成价值,只有劳动才形成价值;如果从全面的立场看,这一点马克思也有偏差,似乎是“唯劳动论”。无论如何,从现代生产、市场,倒可生产要素在形成价值的过程中都是不可或缺的,离开了任何一种要素,价值就不能形成,这些都是客观的,只要市场存在,就是这样的逻辑,否则市场经济就不能存在,现实的生产不能左行。
3.知识经济时代劳动价值论面临的挑战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是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邹寸创造价值的劳动主要是直接生产过程的体力劳动,资本家获取利润的主要来源是产业工人的剩余劳动。但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知识、技术、信息的发展日益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一个不同于工业经济的时代一一知识经济时代已悄然而来。
所谓知识经济时代,就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The Knowledge Economy)通俗地说就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TheKnowledge-based Economy)。所述的知识,包括人类迄今为止所创造的一切知识,最重要的部分是科学技术、管理及行为科学知识。工业经济和农业经济,虽然也离不开知识,但总的说来,经济的增长取决于能源、原材料和劳动力,即以物质为基础。
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科技发展引起了生产力广泛而深刻的变革,生产具有大型化、智能化、网络化、全球化的特点。与此同时,生产劳动的形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科技进步、经营管理、信息咨询等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脑力劳动在生产劳动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这些都远远超过了马克思所处时代的生产力水平和所能够论及的范围。
3.1科技革命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劳动的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现代的科技劳动、管理劳动和服务劳动。其中,科技不仅作用于生产,而且涌现出大量的高科技产 业;管理不仅有企业的微观经济管理,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而且有介于两者之间的行业管理或中介组织管理;服务不仅有为生活提供的服务,而且越来越多地为生产提供服务。劳动形态的变化导致财富的构成也发生重大转移:价值构成的主体已经不是工业经济时代的体力劳动创造的价值,而是知识经济时代一大批智能型劳动者创造的价值;管理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在价值形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服务劳动不仅构成了财富的主要来源,而且积聚了大量的劳动人口。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服务业创造的价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60%-70%,服务业的劳动人口占就业人口的70%以上。劳动形态和财富构成的重大变化,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劳动的内涵是什么?活劳动作为价值创造的惟一源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是否有了新的变化?劳动的形态和财富的构成发生了哪些变化?哪一种劳动创造的价值最大?如何增加国家的财富?
3.2企业高度自动化带来的劳动减少和价值迅速增加的问题。知识经济时代,由于智能化、自动化的发展,社会生产呈现出无人化的趋势,“无人工厂”、“无人商店”成为知识经济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工人人数大大减少,劳动时间也大大缩短,大批工人脱离生产过程,而利润却成倍增长。一些未来学家预测随着生产的自动化,管理的科学化,通讯的网络化,在不久的将来,自动化机器体系就能完全取代人们的物质生产劳动。乌尔里希·贝克指出:职业劳动总量在急剧减少,我们正在快步跑向一个没有劳动的资本主义,而且在世界上所有后工业国家都是如此。然而,劳动的减少却导致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剩余价值大大增加。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准一源泉是工人的活劳动,劳动增加,价值就增加,劳动减少,价值就降低。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就业人数呈下降趋势,工人的工作时间也不断缩短,而利润和剩余价值却越来越大,剩余价值率越来越高。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这个问题上显然难以自圆其说。这是否意味着劳动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小,增大了的价值源泉不再是劳动?这无疑是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面临的另一个重大挑战。
3.3无形资产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问题。知识经济以知识、信息等智力成果为基础构成的无形资产投人为主,企业的真正价值更多地取决于公司雇员头脑里和数据库里的主意、见解和信息,以及其控制的专利,而不是取决于公司拥有的卡车、流水线和其他有形资产。当然知识经济也需要资金投人,但是对于高技术产业甚至是风险资金投人,如果没有更多的信息、知识、智力的投人,它就不是高技术产业。据统计,美国有些企业的无形资产比例高达60%,知识投人超过了物质投人,企业经济活动的非物质化日益明显,知识在生产中起了越来越大的作用。无形资产的升值也将带来社会价值的变化,拥有更多知识的人获得更高报酬,知识强国的产出增加。直接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来分析解答“知识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相比较,哪一个创造的价值量更大”的问题时,也会得出自相矛盾的两个结论。 4.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遭到挑战、陷入困境,这是勿庸置疑的社会现实,其原因既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身方面的,也有时展方面的。主要集中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知识经济时代之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从一般意义上看,解决这一矛盾有两种基本思路可供选择:一是改变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社会现实,使之适应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二是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使之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社会现实。前者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那是“削足适履”之举;后者才是唯一可行之路。这是因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作为时代的产物,具有自身的历史局限性和内容上的不足之处,它们在马克思那个时代是潜在地、隐性地存在着的,因而并不影响整个科学理论对时代特征的反映,甚至还会有利于整个科学理论对社会现实的分析;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它们将会逐渐显现出来进而成为一种现实的、显性的存在,此时若不克服之,那么将会使整个科学理论难以适应新时代的经济社会之现实,在直接运用这一科学理论的基本原理来解释新时代的经济社会现实时,就会出现难以自圆其说和自相矛盾的现象,导致整个科学理论在新时代陷人困境。因此,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逐步克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身的局限性和补充其内容上的不足,使之发展为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新理论形态,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科学理论之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时展的客观要求,也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具有的“与时俱进”品格的具体体现。
然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出困境的出路何在,或者说,如何才能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走出困境?如何才能永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科学理论所应有的生命力?如何才能克服其历史局限性和补充其内容上的不足?这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对此,笔者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出困境之出路的基本路径应当包括以下几道程序:
4.1寻找并确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出困境的突破口。由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陷人困境的具体表现,主要集中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知识经济时代之经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因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出困境的这一突破口,就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之社会现实的矛盾问题,突出地表现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所遇到的不能正面解答的各种现实问题,特别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解释时难以自圆其说和自相矛盾的问题。换言之,如果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解释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社会现实问题时能够作出科学的、合理的解释,没有遇到“自相矛盾”和“不能自圆其说”的现实问题,那么也就不存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陷人困境的问题了。
4.2坚持以实际问题为中心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则,以积极的态度紧紧围绕知识经济时代的现实问题,考察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局限性和在内容上的不足之处,找准其“症结”之所在。因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社会现实的矛盾问题,只是现象层面上的问题,因此还必须透过现象找到产生这一矛盾问题的“症结”之所在。这是解决这一矛盾问题进而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走出困境的关键,因为只有通过考察分析与这一矛盾问题相关联的各种经济现象,才能寻找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陷人困境的原因,才能做到“对症下药”。那么,其“症结”是什么呢?概括地讲,就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局限性和在内容上的不足之处,它的产生既有时展原因,又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身的原因。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战争和革命”是世界主题,工业经济是其主要经济形式,科技与经济相分离是其突出特征,“简单性”科学认知图式和研究方法是其科学背景。这是“症结”产生的时代背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马克思在创立劳动价值论时,进行了如下的科学抽象和科学处理为了科学研究的需要,将复杂劳动如以脑力付出为主的科技劳动“简化”为简单劳动,“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来处理。为了突出重点和抓主要矛盾,将价值的生产仅仅限定在“物质生产领域”,而“忽视”了“精神生产领域”特别是“科技生产领域”的价值创造。为了当时革命的需要,将从事以体力劳动付出为主的工人阶级作为价值创造的主体,而将包括科技人员在内的知识分子放在价值创造的“次要”位置上。由上述三个方面的原因所决定,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中主要考察物质生产部门的以体力付出为主的简单劳动与价值的关系,而没有系统具体地研究“精神生产领域”特别是“科技生产领域”的以脑力付出为主的劳动一一科学技术、管理与价值的关系。这便是“症结”及其产生的原因之所在。
4.3在找准“症结”的基础上,要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时代走出困境,还必须解决如何“对症下药”的问题。要做到“对症下药”,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1、要明确其“症结”产生的时代背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突出地表现在:从马克思所处的时展到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主题,科技与经济、科技知识的生产与经济活动已经达到了一体化的紧密程度,知识经济已经初见端倪并得到迅速发展,科学技术已经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首要因素,现代科技尤其是高新科技的产业化形成了大量的科技知识密集型的高新科技产业。只有明确时代背景的深刻变化,才能为“对症下药提供现实的基础。2、要研究“对症下药”的操作之法。在上述这样的新时代背景下,应当将马克思在当时“简化掉”的、“忽略掉”的、“被放在次要位置上”的因素凸现出来,考察它们与价值创造的关系。概言之,就是要将价值的生产从“物质生产领域”,拓展到“精神生产领域”特别是“科技生产领域”,将价值创造的主体从在企业现场进行生产劳动的“狭义的工人阶级”,扩展到包括不一定在企业现场操作的科技人员在内的“广义的工人阶级”,将以复杂的脑力付出为主的科技劳动凸现出来,考察它与价值创造的关系等。
4.4要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出困境,还必须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加以发展,建构起与知识经济时代相适应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新理论一一现代科技劳动价值论。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将马克思在当时对物质生产领域的价值创造问题、一般生产劳动与价值创造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成果称之为劳动价值论,即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那么我们在知识经济时代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对科技生产领域的价值创造问题、科技劳动与价值创造的关系问题等进行研究,万侧戮起的“新马克巴劳动价值论”,就是科技劳动价值论。
民法理论的几个不足透析 民法理论的几个不足透析 民法理论的几个不足透析
立法者和执法者的主观思想状态不无意义。恩格斯进一步指出:“经济关系反映为法原则,也同样必然使这种关系倒置过来。这种反映的发生过程,是活动者所意识不到的;法学家以为他是凭着先验的原理来活动,然而这只不过是经济的反映而已。这样一来,一切都倒置过来了。而这种颠倒—它在被认清以前是构成我们称之为思想观点的东西的—又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并且能在某种限度内改变它,我以为这是不言而喻的。”最后,我们还是引用恩格斯所举的、在民法中占有重要位置的继承权为例来说明民法与经济的关系。他说:“以家庭的同一发展阶段为前提的继承权的基础就是经济的。尽管如此,也很难证明:例如在英国立遗嘱的绝对自由,在法国对这种自由的严格限制,在一切细节上都只是出于经济的原因。但是二者都反过来对经济起着很大的作用,因为二者都对财产的分配有影响。”。由上述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对民法与经济的关系,是由静态关系到动态关系的认识。这一点很重要。某些机械地理解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的认识,某些割裂民法与经济的联系,或者颠倒二者的关系,把法看成独立的内在之物的看法,都是不正确的。因此,恩格斯指出历史的发展是经济和法律(尾法当然占重要地位)、法律和其他上层建筑之间的交互作用的结果。法律的发展除了与经济和其他上层建筑的交互作用外,还必须保持自身体系内部的和谐一致。这个问题恩格斯在《致康?施米特的信》中已深入分析过,前已提及。所以,我们在弄清这些关系之后,也同时要看到民法的外部关系和作用,要研究民法自身运动的规律,兼及这些与外部的相互关系,才能对其本质与作用有较全面的认识。
一百年以前马克思、恩格斯从法的一般理论到民法理论,作出如上述的精辟论断,至今读起来犹觉获益非浅。究其原因,是他们并不仅就法律现象作出某种解释,而是对其本质和作用进行深入而透彻的考察和研究,找到了物质生活关系这一深刻的根源,又进一步从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作用,由静态分析到动态分析,从而能够系统而全面地给出法科学和民法科学的基本原理。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天的国际社会已非百年前可比,各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和历史状况也大大变化,法科学包括民法科学也有所发展;但是,由于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论述揭示了民法的本质和作用;所以在当今时代用以考察和研究民法问题仍不失为有力的工具。在西方社会,长期以来形形的法学理论和学说都没能完满解释法的本质和作用,当然也没法对民法间题作出任何说明。诸如社会学法学派强调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或效果以及各种社会因素对法的影响,然而并没能从根本上说明法与社会生活的深刻联系和相互影响,表面的、片断的理解最终要导致不正确的结论。至于象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继承黑格尔关于法是文明现象的观点,提出法律准则是根据不同时间、地点的文明条件确定的;心理法学派将法的基础最终归结为心理因素,则是走得更远了。古典自然法学派从人的理性、人性、人的权利去强调私有财产权和契约自由等等,则纯粹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说教,披上“学说”外衣而已。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专门就民法理论写过着作,上述基本原理大都散见于一些论文中,但是,并不失其理论的完整性。如果对之进行一番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这些基本原理豁然可见。本文仅作些初步探讨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对民法的本质和作用等的论述,至今仍有现实意义。长期以来,人们对传统民法的认识停留在固定的观念上,马克思、恩格斯对罗马法的评价着重在它促进简单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有的立法者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一般到特殊、从共性到个性对民法的把握成功地起到发展生产的作用,这丝毫不意味着主张墨守成规,这和人文主义法学派认为罗马法的人类法律的基本渊源毫无共同之处。我国近十年民法理论研究较为活跃,注意到了民法与商品经济的关系,但也受到某些机械观念的影响。民法理论并不限于经典作家对民法的直接论述,而应包括他们对商品经济的有关论述,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正确掌握民法的某些基本原理。马克思曾经指出,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现象,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只知道这些生产方式所共有的抽象的商品流通的范畴,还是根本不能了解这些生产方式的不同特征,也不能对这些生产方式作出判断。要使民法促进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发展,就要知道民法共有的、抽象的范畴,也要知道特殊的、具体的范畴。所以,我们应开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民法表现形式,要借鉴有用的经验也不能囿于陈规。在民法与经济法的划分与关系上花太大力气,甚至把两者对立起来,只能妨碍各自的发展。现在有了《民法通则》,但它不是民法的唯一表现形式,某些配套法规尚胭如,这使调整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造成一些困难。例如,对民事主体(经济法律关系本质上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定,作为法人的公司就必须有公司法,但却迟迟未出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也制定得太晚,虽然在此之前有过一些工商企业和公司的管理规定,但都不过是解决登记程序而已。然而实体规定一什么是公司、应具备什么设立条件,其组织、营运、解散等等却没有,只有登记程序规定是不能遏止种种不合法公司的。当前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要用行政命令,也要用法律形式,尤其不应忽视民法形式,当然也不排斥行政、经济法律形式。近几年国家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通知或指示已不只一次,为什么仍未收效?无法可依,尤其是民法形式的忽视,是原因之一。如果不加快公司立法,五花八门的所谓公司、行政性公司和劣质公司还会变相出现。会司立法使它能在经济活动中以民事主体的资格出现,促进其积极作用而限制其消极作用,才能从根本上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在关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和调整方法问题上,调整商品经济关系似较易被理解,而同时调整某些非商品经济关系,曾不被人理解。殊不知民法同时调整某些非商品经济关系并非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结合调整方法,正是注意到两种关系的有机联系,从对财产关系的调整出发,可使和谐一致。因为经济关系最终要落到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这一民事法律关系上。
所以,恩格斯以继承权为例,指出像遗嘱的立法方式即使有绝对自由和严格限制的区别,却都因其对财产分配有影响而反过来对经济起到作用。众所周知,封建土地所有制上产生的继承制度对该所有制的作用是显然的。拘泥于法的部门划分或法的调整对象的绝对单一化而忘却法的目的和作用,就可能贬低民法的作用,不能有效地开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民法表现形式。民法对经济关系的反作用也不容忽视。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注意到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作用,而未充分认识民法对之的调整作用,尤其是对民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方法(作用方式)。这指的是两方面的意义:一是民法可以其特有的调整方法从另一个方面对经济关系调整,以与经济法协调;一是民法对非商品经济关系的调整,由于其与商品经济关系的有机联系而在调整经济关系上达到和谐一致”。前者必须完善民事基本法规,不能满足于现有的《民法通则》,同时应重视配套法规。例如民法上担保法律制度对商事活动或经济法律关系的调整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已不能满足现实要求。有关的基本规定仅见于《民法通则》的个别条文,巫应有专门法规以便为经济法中的特别规定提供基础。例如,国际惯例中担保贷款采持续性担保(ContinuingGuarantee),在不超过担保额度和期限的条件下,主合同(原合问,变更不必一一经担保人同意,这既为商业活动提供迅速方便又不失担保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而我国《境内机构提供外汇担保的暂行管理办法》直到前年仍规定值权人与债务人“如未经担保人同意修改原合同,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将自行解除”,未能区分民事与商事的不同特点,原因之一在于民法特有的对经济作用未能在立法上得到体现。后者必须来个观念上的改变,即认为民事仅仅是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即以婚姻家庭的法律调整状况来说,几年来出现的“第三者插足”现象,其对社会的、经济的、秩序的影响,虽说是潜在的、间接的却是不可忽视的。在运用民法的反作用原理时要兼顾及这二个方面。公司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其出现使得近代商品经济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发展,法律给以承认而规范之,使它发挥积极作用而限制其消极作用。在西方国家是通过被视为民法特别法或商法的公司法来实现的。这是例证。关于反作用的方式,恩格斯已指出三种情况,第三种方式可能产生第一或第二两种效果之一。这都不意味着反作用的作用方式的消极意义。我国因贬治以前的“管”、“卡”而走向放任,几至失控。事实上,限制不等于不是积极作用,放任也未必都起积极作用。外国民商法中某些规定是放中有管,恰到好处,值得借鉴。而近年来在立法中未恰当掌握反作用原理,出现一些弊端,如企业承包、租赁经营问题则应引以为戒。作为思想理论体系对社会科学包括法学的指导意义,由上述关于民法学基本理论的介绍可见一斑。本文仅就其中一些问题作初步探究,旨在抛传引玉。
论文关键词:理论课;教学模式;综述
理论课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阵地,历来党和国家对高校理论课都高度重视。近年来随着经济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理论教学中的一些问题渐渐暴露出来,学术界对理论课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获得了很多学术成果。本文对1998年以来理论课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分析并加以总结,力求全面展示学术界的研究状况,为更多致力于研究该学科的学术界朋友及广大教师提供一个参考。
一、资料来源与资料分析
本论文的研究资料来源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年限为1998年一2009年,以“理论课”为检索词进行模糊检索,共查阅212篇论文,其中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篇。从文章数肇看,平均每年约有2040篇。但是在较高等级期刊发表的论文数量不多,核心期刊论文数量更少。研究内容涉及了马克思理论课各个方而,但是重复研究也较多。从综合的期刊等级和研究内容来看,虽然论文数很多,但研究深度还远远不够。研究方法主要采用了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实证分析的论文较少,约占总论文数量的10%左右,近几年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二、理论课研究成果综述
1998年至今,理论课研究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从“98教改”方案实施到2002年为第一阶段。这一时期丰_要针对教改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但时间较短,研究还处于摸索阶段。从2003年至2006年为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高校理论课的各种问题逐渐显现,促使研究更加广泛深入。从“05教改”至今为研究的第三阶段。“05教改”在总结1998年以来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对课程体系和内容进行了调整,解决了教材内容重复等问题,并且添加了体现时代要求的内容,更加适了高校教学的需要,但是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理论课的教学效果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高校理论课的教学效果,成为目前研究的主要方向。理论课研究分述如下。
1理论课困境的根源
关于理论课困境的成因,分析最为广泛具体。造成理论课困境的原因众多,但可以归纳成三个主要方面:第一,教学方丽。包括:教材内容重复,这个问题在“05教改”后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教学方式陈旧,“灌输”式教育已经不符合目前高校教学的要求;随着近年来高校的扩招,从事理论课的专职教师数量不足,致使众多高校采取大班上课的方式,教师不能很好地控制课堂秩序,间接影响了教学效果;青年教师队伍迅速扩大,青年教师那论功底薄弱,知识储备不足,教学方式单一,也影响了教学质。第二,理论课在高校教学中的地位。研究者普遍认为,各个高校大都存在表而匕的重视与实践中的忽视的情况各高校普遍重视专业教育,而忽视那论课,认为德育对提升高校地位和学生就业没有太大的帮助。各个高校普遍出现精简理论课学时的倾向以及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坪论课实际地位的下降,阻碍了对该学科进一步探索与创颟。第三,大学生对理论课的情感。现在部分学生对理论课存在抵触情绪,在课堂上出现被动应付、编造理由请假甚至逃课等现象。
以上三方而因素相互交织共同作用,导致了目前理论课的困境。教育方而因素和理论课的地位问题,学术界基本已经达成共识,而关于学生对马克思丰义理论课情感问题,研究的还较少。事实告诉我们,教学是一个教者与学者互动的双边过程,现在尤为提倡以学生为丰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单纯解决了教育因素和地位问题没有提升学者的积极性,也很难达到教育的同的。此,关于学生对理论课情感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
2.理论课的教学目标和基本原则
理论课的教学目标在《关于高校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通知中有明确的规定:“两课”教学的根本目标是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为建设有中因特包利: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方向,增强抵制错误思潮和拜金丰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学术界对此教育目标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是从宏观理论课的教学目标的规定。具体地讲,理论课的教学目标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培养的学生人文素质和培养大学生问题素质。第二种观点认为,理论课教学目标缺乏准确而科学的定位。这种宏观的抽象的理论描述,在国家、政党的层面是适合的也是必要的,但是缺少层次性的细化环节,落实到各个具体主体时必然缺乏操作性而显得无所适从,在学校与教师的层面是模糊的。尤其对于学生来说,显得很遥远、很渺茫,他们从中得到的信息是理论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有关,与自己的现实生活相距甚远。掌握理论知识,变成理论课的唯一目的,脱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失去了理论与大学生的内在结合点,也不能揭示出理论对大学生现实生活的指导作用。
学术界广泛认为,理论联系实际是理论课的根本原则。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从实践中产生,又服务于实践,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又指导社会实践。理论课作为宣传理论的主要工具,必须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教学过程中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使学生掌握的基本啜理和科学分析的方法,从而能运用来分析社会问题,指导社会实践。 转贴于 在教学过程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原则,首先,需要讲透理论,使学生充分理解理论的内涵,这是完成教学目标的基本要求;其次,根据课程内容需要精心选择案例,使实际和原理有机结合,应用原理分析实际问题,二者不能脱节。也可以直接提出实际问题,以案例带出理论,根据所讲理论进行分析,通过分析使学生掌握理论。
3理论课的教学模式
理论课一直采用“灌输”、“注入”式的教学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教学模式已经不再适合教学的要求。近年来,各高校都逐渐开始对理论课的教学模式进行探索,形成了几种创新教学模式和方法,主要有:对话式比较式教学、开放式教学、互动式教学、问题式教学、研究性教学、案例式教学等。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研究性教学、对话式比较式教学。这两种教学模式囊括了其他教学模式和方法的优点,形成了独立完整的教学体系。研究式教学是当今世界主流的教学模式,将其运用刘理论课还处于起步阶段,其基本观点是认为学生学习的过程与科学家研究的过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教育者应建立一种合适的体系,采用一种合适的模式,激励、引导和帮助学生去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并在探究的过程中获取知识、训练技能、培养能力和创新的思维方式。发展个性,使学生知识、道德、智能、体能等均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和发展。学术界一致认为,研究性教学模式是以学生及其探究式学习为主体,以培养和提高他们研究与创新能力为目标,很好地体现了指导与自主、规定与开放、统一与多样、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的教育指导思想。河北经贸大学学者宋志勋提出了对话式教学和比较式教学模式。并形成完整的教学体系。这种教学模式的核心是:探求和把握基本原理与学生所关注的热点问题的交融点,其关键是提出学生所关心的自身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并结合课程需要,运用基本原理分析解决,与学生对话交`使学生掌握运用基本原理分析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兴趣。
沈阳医学院学者朱红等提出了理论全程教育的思想,强调把理论课渗透到大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以理论教育为轴心,带动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的联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这一模式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研究者较少,具体方案还有待深化。
4理论课的杜会实践课研究
【关键词】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内容;现实思考
一、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
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形成是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积淀而成的。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深刻剖析,最终在《资本论》中完成了对于经济危机发生根源的阐述。另外,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创立可以追溯到19世纪60年代的《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对经济危机理论做出全面解答,并在此创立了科学的系统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理论。同时,马克思还认为,造成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发生的实质不是简单的生产过剩,其危机实质在于生产的相对过剩。生产相对过剩,是一种相对于劳动人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的过剩。社会生产出的产品并没有被广大劳动人民消化吸收,而是显得过剩,这种情况下,生产出来的产品卖不出去,实质上留有大量剩余,继而为经济危机埋下伏笔。
二、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内容
第一,经济危机产生的根源。马克思认为经济危机根源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具体说根源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这样一来,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愈发尖锐,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经济危机的爆发。马克思认为,第二,经济危机的现实性。在当代世界经济关系中,危机的这两种可能性形式,取得了新的现实性形式,货币危机也转化为金融危机,并凸显为经济危机的新特征。回顾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之路,可以看到,他认为:在封建社会不会发生经济危机,但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已经存在危机的两种形式的可能性。第一,商品形态变化本身出现了买和卖的分离,这种分离使原来相统一的 W-G 和G-W之间的统一。“要通过强制的方法实现……要通过强加在它们的彼此独立性上的暴力来完成。危机无非是生产过程中已经彼此独立的阶段强制地实现统一”。种种事例表明,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认为的经济危机,只有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才能形成,在其它形式的经济环境中,很难形成波及范围较大的危机。因此,马克思认为,经济危机属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独特现象,想要彻底消除经济危机,只能是消灭资本主义;第三,经济危机的表现形式。“在危机期间,发生一种在过去一切时代看来都好像是荒唐现象的社会瘟疫,即生产过剩的瘟疫。”这是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表现形式的描述。过去的经济危机发生时,其表现形式与现在有所不同,或轻或重,这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具有直接的联系。现在,全球发生的经济危机,表现出来为大众所看到的现象依然是商品的大量滞销,闲置的生产资料,企业、银行、商场的倒闭和破产以及激增的失业人员。伴随着这些现象随之而来的是物价的飞涨、信用关系遭到严重破坏,整个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秩序极度混乱,股票市场、证券交易等方面受到巨大威胁。这些现象背后显现出来的本质依旧是相对于社会实际消费能力的生产过剩,即生产的相对过剩。
三、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现实思考
2008年,一定是会被载入资本主义经济历史中的一年。这一年,美国首先爆发次贷危机(即次级房贷危机)。随后在资本主义国家大面积地爆发,并且经过资本主义国家的内部传播逐渐波及世界其它各国,由此导致世界经济的疲软。这场经济危机是从2006年春季开始逐步显现的。截至到目前,这次危机仍然是国际上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从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入手,我们可以看到,这场经济危机的实质仍然是生产的相对过剩。首先,在美国社会中,存在收入水平相差较大的问题,而社会中的中低收入者占总人口的绝大部分,这部分人需要安家的房屋,同时需要购入生活必需品,但是,由于收入的限制,导致其购买力匮乏。其次,社会范围内,大部分过剩的房产资源需要售卖,信贷中介在此时发挥作用,将购买者与购买物联系起来。此时,金融机构充当了无担保的中介。但是由于社会购买能力无法满足房产的过剩消费,加上货币链条的中断,最终导致美国信用危机的爆发,不但冲击了国际金融领域,还冲击了国际实体经济的发展。也是从这场危机开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读马克思的《资本论》,他们在这部书中找到了自己想到的答案,并为降低危机的可能性后果努力着。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代表国家,我国在2008年或多或少的受到了这次危机的影响。如何利用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来更好的解决危机后的问题,成为我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第一,缩孝收入分配差距,实现公平正义,提高社会实体购买力。这是解决经济危机的关键点之一,因为只有让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差距缩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一些由此引起的问题;第二,加强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防范金融风险,不能单纯依靠政府来解决,整个金融业应该从自身做起,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三,调整产业结构,降低出口依赖。我国是一个出口依赖略显严重的国家,这在经济危机发生时,对我国的冲击巨大,所以,只有切实调整产业结构,增强竞争力,才能在发生经济危机时平稳度过,免受巨大损失。
参考文献
[1] 周雨风.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启示[J].决策参考,2006.
[2] 顾海良.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当代意义[J].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
[3] 霍其辉.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及其当代价值[D].新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论文摘要:在宗教学领域里,马克思继承了费尔巴哈宗教观中的优秀成果,并克服了其旧有的本体论思维方式,科学的阐明了宗教产生的要源及本质,从而实现了宗教批判的革命转向。本文试从二者宗教思想的区别中,说明马克思在宗教批判上所实现的革命性变革,从而更好地理解马克思本人的宗教思想。在宗教问题上,费尔巴哈的宗教观为马克思开辟了宗教批判的新方向,使得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彻底地在宗教学领域内发生了深刻的革命性变革。马克思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对费尔巴哈宗教观的人本主义哲学依据进行了批判,可以说,马克思对于宗教的批判远远的超越了费尔巴哈,并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上对宗教的本质作出了深刻的解释。
一、宗教批判的依据—对于人的思考
费尔巴哈宗教观的哲学基础是其人本主义的世界观,马克思正是从此入手指出,费尔巴哈的主要缺陷就是他把人从社会中孤立出来,看作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之外的东西”,仅把人看作是生物学上的人,而没有认识到人的社会属性。马克思说: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费尔巴哈却撇开历史的进程孤立地考察宗教,假定出抽象的人,把人的本质理解为抽象的类的共同性。费尔巴哈在把宗教的本质还原为人的本质之后,就停下了脚步,他既没有进一步揭示出宗教产生的深刻社会历史原因。马克思指出:“反宗教的批判的依据就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那些没有获得自己或者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但人并不是抽象地栖息于世界之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了的世界观,因为它的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这里,马克思既肯定了费尔巴哈关于人创造宗教的功绩,又指明了他不了解人的社会性,因而不了解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的缺陷,并且进而得出新结论。由于马克思正确解决了人的本质问题,找到了宗教产生的深刻社会原因,就为自己的宗教思想奠定了唯物史观的坚实基础,从而远远超在费尔巴哈前面去。
二、宗教产生的根源
马克思对宗教产生的根源也作了进一步的挖掘,他认为宗教产生和存在的真正根源不是人们的愚昧和无知,而是产生愚昧和无知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与费尔巴哈强调的“感性的人”不同,马克思始终把感性活动作为人本质的基础,人们只有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从事生产活动,才能充分地享受自己的“类生活”。然而,事实上自从私有制产生以来人就不能按照自己的目的去自由地从事生产活动,生产过程带有强制性。于是,劳动与人相异化,而私有财产正是这种异化的产物。“这种劳动的异己性完全表现在: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马克思同意费尔巴哈关于“宗教是本质的异化”的界定,但对于“异化”的理解却是大不相同。马克思认为宗教产生的根源当然是异化,但这种异化绝不是象费尔巴哈所认为的那样发生在人的精神领域,而是发生在生产领域中劳动的异化。而宗教虽然不象劳动产品那样直接由生产过程产生,但它却是使私有财产生产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必要保障,是异化生产的附产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专门论述了宗教与异化劳动的关系。“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生产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因此,宗教真正产生的社会原因是异化的发生,而其前提却是现实的生产活动领域中发生了异化,即类生产活动被异化为私有财产的生产活动。由此可知,马克思认为,宗教产生的根源只能在人本身中去寻找,必须以人构成的世俗世界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单靠纯粹的理论批判是不行的。只有进行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即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推翻旧的剥削制度,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宗教得以产生和存在的社会根源。可见马克思通过宗教批判得出的鲜明的革命结论,是费尔巴哈所望尘莫及的。
三、宗教的社会功能
[论文摘要] 20世纪50年代随着战后经济的迅速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用传统的经济理论难以解释和说清的“经济之谜”,实质是人力资本理论和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关系。深刻认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是破解“理论之谜”的关键。
一、经济发展中“迷思”
20世纪50年代随着战后经济的迅速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用传统的经济理论难以解释和说清的“经济之谜”,这些“经济之谜”对西方经济学来说简直是灾难性的困难和挑战。这些“经济之谜”主要表现在这样八个方面:
1.“现代经济增长之谜”。20世纪50年代,一些美国经济学家在对美国经济增长的研究中发现了一个令人困惑的现象,即美国的产出增长率远远超过了生产要素的投入增长率,但根据传统的增长理论,两者应该相等,因为产出的增长只取决于资本和劳动力数量的增加。那么,是什么导致了产出增长超过投入增长的这部分“余值”(residual)?在经济增长之源中究竟漏掉了什么?面对这种现象,传统的增长理论走入了困境,因为它不能对此做出合理的解释。
2.“库茨涅茨之谜”。美国的著名经济学家库茨涅茨在对美国的资本形成的研究中发现,在美国经济增长的同时,其资本形成的速度却下降了。这意味着相对于国民收入的增长,美国的净资本形成却在减少。这一发现与美国这个历来被认为是资本高度密集的国家的储蓄与资本的作用相矛盾,从而使传统的资本理论再次受到质疑。
3.“里昂梯夫之谜”。美国是一个资本充裕的国家,根据流行的比较利益贸易理论,其出口应该是以资本密集型的产品为主。但是,根据里昂梯夫对美国1947年贸易要素的构成和结构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却恰恰相反。美国出口的大部分产品并不是资本密集型的产品,而是劳动密集型的产品。理论与实际相矛盾,原因何在?
4.“工人收入增长之谜”。自50年代以来,美国和西方国家工人实际收入水平普遍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与此同时,劳动工时却大大缩短了。这种变化似乎为凯恩斯的消费不足理论提供了注脚,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似乎也得到了验证。但问题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变化?
如果说这是一种趋势,那么其必然性何在?这又是传统经济学理论难以回答的问题。
5.“个人收入分配平均化趋势之谜”。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个人收入统计资料表明:进入20世纪以后,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这些国家的个人收入分配之间的差别呈现出逐步缩小的趋势。而无论是从累进税制,还是从公共转移支付,均难以对此做出合理的解释。在这个趋势中,一定存在着某种或某些深层次的原因和必然性,等待着经济学家们进行挖掘。
6.“马尔萨斯困惑之迷”。马尔萨斯19世纪出版的《人口原理》指出:在一定的技术和资源条件下,世界人口按几何级数增长,而食物等生活资料则按算术级数增长,故将导致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下降。事实是,20世纪人口比19世纪增长了好几倍,人们的生活水平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大为提高。这是为什么?
7.“资源短缺型国家现代化之迷”。物资是发展的基础。一般认为,资源短缺国家是难以实现现代化的。但是像没有煤炭、石油、铁矿石的日本、丹麦、瑞士,也都实现了现代化,这又是为什么呢?
8.“战后战败国崛起之迷”。日本、西德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几乎被夷为平地的战败国。机器、设备、厂房荡然无存,但是在战后二三十年里,这两个国家的经济却令人惊异地崛起了,这其中又有什么奥秘?
现代经济发展之迷,形成对传统的古典经济学派理论的严重挑战。而人力资本理论却能使现代经济发展之迷迎刃而解,用人力资本理论解释现代经济发展之迷,揭示令人如此迷惑不解的经济增长和扑朔迷离的大国兴衰,可以一言以蔽之,“主要源于人力资本存量的增加”。现代人力资本理论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学分析工具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从概念、结论和思路都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明的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的基本原理和思路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正是这些相似之处构成了两大理论关系的“理论之谜”。
二、“理论之谜”的实质是人力资本理论和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关系
关于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美国经济学家索罗在其1957年的“技术进步与总量生产函数”的著名论文中,对美国1909—1949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是,在人均产出的增长率中,人均资本贡献仅占1/8,而7/8则归因于技术进步,这就是所谓的“索罗技术进步残差”。正是这一残差引起了不少经济学家的关注。
为了揭示“索罗残差”存在的秘密。舒尔茨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将“索罗残差”的存在归结为由教育等人力资本投资所产生的知识效应。保罗·罗迈尔则把知识因素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来考虑。舒尔茨与罗迈尔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探索“索罗残差”存在原因的。前者强调的是通过教育途径所传播的作为外生变量的公共知识与准公共知识对“索罗残差”存在及其扩张的意义;后者强调的是在劳动者与其他要素相互作用过程中内生的专业性、特殊性知识对“索罗残差”存在及其扩张的意义。
卢卡斯将人力资本作为独立因素纳入经济增长模型,运用更加细微的、个量的分析方法,将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和索罗的技术进步理论结合起来,具体化为“专业化的人力资本”,指出这是经济增长的原动力,从而揭示出人力资本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但不论是舒尔茨的人力资本投资理论还是索罗的“技术进步残差”,不论是罗迈尔的“内生的特殊性知识”还是卢卡斯的“专业化的人力资本”,他们的这些理论和概念又明显受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影响。
论文摘要:第三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从业人员已成为社会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的劳动究竟能否创造价值,是近年来劳动价值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之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前提,深化对使用价值、价值、生产性劳动等基本范畴的认识,对第三产业的劳动进行具体分析,对于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产业获得了巨大发展.其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成为创造社会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满足人民生活需求的重要力量,在社会总劳动中,第三产业中的劳动也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三产业的兴旺发达,已成为现代化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其产值在发达国家中已达6096-7096 如何客观评价第三产业在价值创造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三产业的劳动是不是生产劳动,哪些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创造价值?作为政治经济学基石的劳动价值论必须反映这种现实,充分重视第三产业中劳动的作用。就这一问题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对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促进我国第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第三产业的界定及其崛起对劳动价值论形成的挑战
所谓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外的其他行业,主要包括流通部门,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为提高科学文化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具体包括:公共事业(供电、供气、供水、运
输、邮电等);金融保险业(银行、信托、保险等);商业(批货、零售等)潍修保养;服务业(饮食、旅游、娱乐、洗理等);教科文卫事业;中介服务和信息服务等。简单地讲,第三产业就是工农两大基本物质生产部门以外的服务于物质生产和人们生活的非物质生产部门。
在当代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第三产业为整个社会提供各方面服务或劳务的功能越来越突出,我国第三产业的占GDP的比重也由1978年的23.7%增加到33 96,就业比重也由12.1%增加到26.996,第三产业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的同时,也给劳动价值论带来了一系列函待研究的新问题。由于马克思是着重从物质生产领域来研究劳动是如何创造商品价值的,他认为流通过程只是价值的实现,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主要指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因此许多人认为,只有第一、第二产业的劳动才是生产性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而第三产业属“非物质生产部门”,第三产业的劳动只是为第一、第二产业及人们的生活提供服务,不创造价值。而事实上第三产业创造的价值在社会总价值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如果把众多的第三产业的劳动者划人不创造价值的非生产劳动者范围,会出现一个难以解决的理论与实践的矛盾:伴随经济的发展,物质财富越来越多,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创造价值的劳动越来越少,这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
二、根据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正确认识第三产业部分领域价值创造的问题
第三产业的出现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坚持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完全可以对第三产业做出规定。当今社会中,社会生产和社会分工不断发展,许多新的并能创造大量财富的部门不断涌现,社会财富的增长既有物质方面的,又有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我们今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确立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面对的情况和研究的间题有很大不同,我们必须正视第三产业的崛起形成的新的经济现象和经济关系,在坚持“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前提下,参照马克思在考察物质生产领域时提出的原则,结合服务领域的实际情况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对第三产业创造价值的劳动加以具体分析研究,才能得出正确结论。
首先,马克思认为,商品是用来进行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商品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们的需要,可以是实物形态的,也可以是非实物形态的,其区别只是在于前者可以具有离开生产者和消费者而独立的形式,后者则是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同时存在。根据马克思对商品及其具有的二因素的分析,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第三产业虽然不提供有形的物质产品,但提供的服务都直接或间接服务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提供的非实物劳动成果服务产品是可以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同可以交换劳动的物质产品一样,具有商品的二因素:一是使用价值,各种服务能够满足人们不同的生产和生活需要,例如,信息服务能够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教育活动能够满足人们提高素质的需要等等。二是价值,各种服务都是人的劳动付出,其价值实体是人类一般劳动的凝结,属于生产劳动。
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劳动的范围从物质生产部门向非物质生产部门扩展。生产劳动是生产的具体劳动和生产的抽象劳动这两重性的统一,这种生产劳动不仅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马克思理论的生产劳动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二是创造价值和直接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他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角度对生产劳动和生产工人的范围做了规定,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它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为资本自行增值服务的工人,才是生产工人。生产劳动包括物质产品生产领域的一切劳动,以及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中延续的劳动(如包装、保管等劳动)和相关的各种生产性劳务(如货物运输等)。但马克思并没有绝对排斥从事其他活动的都不创造价值。在他所处的时代,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很小,对于萌芽状态的服务业,马克思把它直接归人工业。但生产劳动是个历史范畴,生产力水平确定了构成生产劳动的劳动具体形式,生产关系状态进一步确定了这些具体劳动形式中构成生产劳动的个别劳动的范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产品的概念和生产领域的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需要根据时代的发展扩大生产劳动的范围,将生产力水平、生产关系状况、生产劳动的二重性统一考察,认识到生产劳动的范围不再限于生产物体产品的劳动,而是也包含大量的生产无形物质产品的劳动,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应该是能够满足劳动者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劳动,即符合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
第三,第三产业的劳动是“总体劳动”的组成部分,从业者是“总体工人”的一部分。从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论证看,创造价值的劳动最初表现为直接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劳动,后来随着劳动过程本身协作性质的发展,出现了总体工人和总体劳动。关于总体工人,马克思曾几次作过分析。总体工人是相对个体生产者提出的一个概念,马克思指出:“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职能就够了。总体工人中的直接生产者、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生产商品,共同创造价值,在简单协作中,个体工人正在向总体工人转化,产品成为许多人协同劳动的结果。现代生产条件下,凡参与社会化生产过程的一切成员,包括直接从事社会化商品生产的生产工人和间接参与社会化商品生产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是总体工人的组成部分,执行不同职能,他们的劳动作为总体劳动的一部分,是生产性劳动,并创造价值,这是社会化商品生产发展的一般规律。第三产业的从业者是构成社会“总体工人”的一个重要部分,第三产业的劳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所必须的劳动,同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一样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
总之,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分析的是物质生产领域内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商品价值只表现为物质产品的商品的价值,但并不排斥《资本论》第二、三、四卷中把生产劳动的外延扩展到商业、邮电、交通,扩展到精神产品生产和劳务生产领域。马克思确认服务劳动成果的产品属性,以及对服务使用价值及其功能的提示,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非实物劳动成果与实物劳动成果一样,都能满足人的需要,非实物劳动成果应该纳人社会产品的范围,其运动形式的使用价值也是社会财富的组成部分,仅以是否生产有形商品来判定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观点,是不符合马克思对于商品及其二因素、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的分析以及整个劳动价值论的。
三、关于第三产业创造价值的劳动的具体分析
第三产业所包含的劳动涉及生活的各方面,或提供劳务或提供服务,服务产品作为用于交换的商品,服务价值是由服务劳动的凝结性、社会性和抽象性决定的,但第三产业中既有创造价值的劳动,又有不创造价值的劳动,要作具体分析,大体上可划分为几个层次:
(1)第三产业中具有物质生产性质的劳动和属于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继续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比如城市公用事业中从事供水、供电、供气等工作的职工的劳动,运输业中从事货运工作的劳动以及商业活动中从事商品的分类、包装、保管、运输等工作的劳动,因为运输费用、保管费用都是生产性费用,这些费用要加进商品价格,是商品出售价格的一种加价,所以创造价值。
(2)科学工作者的劳动是复杂的脑力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其价值通过科研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表现出来。比如教师的劳动,实际也是科学劳动的一部分,通过他的劳动,传播、继承、发展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并通过培养出来的具有各种不同的专门知识和技术的劳动者即人才,得以保存,教师的劳动凝结为各种专业技术人才的劳动能力,成为劳动力价值的重要构成部分。
(3)第三产业中的服务劳动要区分为不同层次:商业、银行、保险、物资供应、广告等行业,主要为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服务,这类劳动一般来说不创造价值;为人们生活消费提供服务的劳动既创造社会使用价值,也创造价值,这类服务实质上是商品如旅馆、旅游、保育、医疗等;同时兼有生产与服务二重性的服务劳动,如公共交通、邮电通讯、饮食等行业,这类劳动也创造价值。
(4)文化艺术、教育、体育等部门的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这些服务劳动本身具有社会使用价值,能够保持和提高劳动能力,也能创造价值,其价值凝结在接受服务的劳动者的身体中,并通过这些接受服务的劳动者的劳动得到实现,可以加人到劳动力的再生产费用即劳动力价值之中。
(5)国家党政机关、国防、监察政法部门等公务员、军队、警察的劳动不创造价值。他们的劳动尽管是社会所需要的,但属于马克思讲的“服务的结果不是可以出卖的商品”的那种劳动,这些部门是绝对垄断性的,不能以劳动与其他行业的劳动相交换,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主要使用者。
第三产业究竟能否创造价值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要从创造价值的角度去认识第三产业,要把第三产业中从事商品生产、创造价值的劳动和其他方面的活动、不创造价值的劳动严格区别开来,充分认识第三产业中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凡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为社会提供有用服务,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而且只是花费在社会必要的时间上,都是创造价值的劳动。
四、研究第三产业的价值创造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启示
第三产业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在我国主要工农产品相对过剩,仅靠数量扩张带动经济增长的余地已不大的情况下,第三产业的发展将对我国的经济增长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据统计,大量服务行业的增长率对未来若干年内经济的增长有较强的刺激作用,其弹性值达到1. 78,即这一部门1%的增长率,会使国民经济增长1.7896,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的份额还会不断扩大,其经济增长率的弹性值也会逐步扩大。马克思关于第三产业的理论提示,对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
(1)树立新的产品观和产业观,既要重视生产,又要重视流通。在我国,要以服务产品为对象确立新的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观,打破传统经济理论以“物质产品”为中心划分社会再生产领域的观点,把流通作为实现商品价值、创造商品价值的必要环节,大力发展营销网络和营销市场,培植更多更好的商业品牌,扩展市场内涵,构筑劳动力、资金、科技产品和生产资料良性流动与配置的市场体系,全面提高我国商品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多的比较效益。
(2)保持第三产业的发展与第一、二产业相适应。既要重视第一、二产业,又要重视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生产的服务产品、使用价值和社会财富具有非实物性、非储存性、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第三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还可以调整经济结构,完善经济环境,为社会财富的增长作出了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