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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择理论的基础奠定在一个十分简单但却很有争议的根本思想之上,即担任政府公职的是有理性的自私的人,其行为可通过分析这些公职担任者在其任期内面临的各种诱因而得到理解。这种思想的主要推论是政府的缺陷至少和市场一样严重,所以政府不一定能纠正市场错误,事实上反倒可能使之恶化。这一学说攻击了势力强大的两大学术集团所珍视的理论:一批经济学家认为政府只要采用“福利经济学”的处方就可以实现公众利益,而一批政治学家则认为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多元化竞争将为公众谋得利益。简言之,公共选择理论的宗旨是把人类行为的上述两个方面重新纳入单一的模式,该模式指出,社会行为模式的特点,是在经济市场或在政治市场活动的人采用不同方式处理人类决定的过程。一切传统模式都把经济决定视为制度的内在变化,而把政治决定视为外部因素,人们拒绝就这些外因的规律及其生产进行探讨。该模式指出:承担政治决定的结果的人应该就是选择决策者的人。这番话奠定了整个公共选择理论的基础,从此将经济学引入一个全新的境界。
首先,布坎南指出“经济人”与国家理论的困境:经济学以“经济人”的成本—收益分析作为唯一的工具,而作为政治学的国家理论则以国家代表社会利益作为分析的出发点。这两个学科的分离,使对经济行为的分析和对政府行为的分析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体系。布坎南指出,国家不是神的造物,它并没有无所不知和正确无误的天赋。因为国家仍是一种人类的组织,在这里做决定的人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差别,既不更好,也不更坏,这些人一样会犯错误。因此建立在道德神话基础之上的国家政治理论一遇上“经济人”这一现实问题便陷入难以解决的困境。为此,布坎南指出“我们必须从另一方面是利己主义和狭隘个人利益所驱使的经济人,另一方面是超凡入圣的国家这一逻辑虚构中摆脱出来,将调查市场经济的缺陷与过失的方法应用于国家和公共经济的一切部门”。这样便使所有的分析有了一个共同的出发点:经济人——当人们必须在若干取舍面前进行选择时,他们将更愿意选择那种能为自己带来较多好处的方法。这背后始终包含着人们对这一选择的费用和收益的计算,不管这一费用是明晰的还是模糊的。而将这一前提用于对微观经济和对政府行为的分析时,就会发现它所导致的后果大相径庭。布坎南正是从这里开始了对政府行为的分析。h鮽??????/p>
在这一基础上,布坎南将政府的模式归纳为三种完全不同的类型:
第一种被称之为慈善的专普摺U庵终陨缁崂约豪妫⑶野牙孀畲蠡慈褡畲蟾@魑约旱恼吣勘辏彼挚梢员3忠恢志缘娜ㄍ皇苋魏卧际2伎材先衔庵帜J街淮嬖谟诠娣毒美砺壑校捎谒懦苏我蛩厝绻惭竦淖饔茫杂美捶治鑫鞣焦艺木眯形诶砺凵媳厝皇腔拿模质抵幸惨欢ㄒ允О芏嬷铡?/p>
第二种模式被布坎南譬喻为“拥有独立利益的巨物”。在这一种模式下,政府的目标便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最大的财政收入,以满足官员的生活和权力需求等,一些不发达国家的政权就属于这种模式。对此布坎南分析,尽管这是政府权力膨胀的一种极端形式,但它至少说明有必要对政府的经济行为给予法律上的约束与监督。
第三种是西方的民主政府模式。布坎南假定全体社会成员都通过选票的形式参与政治决策,而政府的经济行为则直接受到民主投票的制约,于是政府决策的取向往往受制于公共选择这一决定性的因素。根据“经济人”这一出发点,布坎南认为,在这种民主模式中,甚至那种“巨物”也比慈善的专制者更具有现实意义。而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实际上正处在民主模式和巨物模式之间。
根据目前的经济发展,现在不少政府部门也已经认识到资源“整合”的重要性,针对资源整合问题已经达成了共识。随着有关部门的努力,资源整合虽然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财政支农资金也需要配套的支农政策给予支持,否则容易造成更大的资源消耗或降低资源的使用率。在这种情况下,对支农的财政进行大量投入也并不合适。改革开放以后,财政支农系数出现较大波动,1978年,财政系数为0.48,在2005年财政系数为0.61。但是,即便如此,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几十年农业综合开发的实践工作证实,中央财政的支农资金能够发挥较好的“杠杆资金”功能,离不开能吸引地方财政资金配套项目的配合,必需将信贷资金及时的引入,才能发挥财政资金的先导作用,才能体现金融资金具备的主体作用,从而更大范围的将两者的资源进行整合,提高农业的绩效。
二、财政与金融整合过程中需要掌握的基本原则
在对“三农”、建设新农业和小康社会建设有利的基础上,要具有宏观的战略全局和一定的前瞻眼光,要敢于进行开拓,积极的采取各项措施对财政和金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突破。首先对整合工作展开试点,在试点工作中积累经验、对整合方案中存在的错误进行及时的修正,令整合方案更具有科学性和操作性,将成功的经验进行大力的推广。遵守以下几点原则:
(一)要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整合过程中要以财政支农为基础,因为财政支农资金是财政同金融支农的重要准备。因此,需要将财政支农同金融支农作为重要的战略内容,要意识到整合是财政支农的必然趋势。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时,一定要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可偏离金融发展的特点轨道。
(二)将财政的支农资金作为先导,将金融支农资金设为金融发展的主力由于财政支农资金规模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如无偿性。因此,在对其进行整合时,要体现金融机构的主体性,政府部门应作为辅助的角色,切不可在整合的过程中过于强势,要保障金融机构在支农整合中的主导地位,令金融机构在政府部门的配合和监督下对支农项目进行审查工作和日常项目的管理工作。在到达这一目标,政府部门需要对项目进行严格的筛选,并同金融机构确定政府在扶持工作中的扶持额度及投资预算等。
(三)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多层次整合对开发性财政支农资金进行深度的整合,将有限的财政资金作为投资项目的先导,作为吸引盈利性金融资金投入的引子,由于财政资金可以对信贷资金担保或补偿,能对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的发挥提供帮助,然后对非开发性财政支农资金与金融机构进行整合,可以通过金融机构从中提供结算服务。
(四)要以支农项目为整合的平台要设立明确的资金使用目标,这是成本、收益核算的主要工作。同时需要体现金融机构在资金贷款方面的优势。以支农项目为整合的平台,能够引到市场进入合理的竞争机制,利用招标的方式筛选出支农贷款机构、期限和利率的最佳组合。政府应给予一定的配合,定期组织一些商业性投标项目,综合评比出信用、实力最强的商家,中标的金融机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展开支农业务,根据财政工作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保证和补充。
三、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的整合方式的介绍
随着经济市场的发展我们也逐渐意识到若分开对财政支农和金融支农进行改革,那么将会面临很大困难,若以宏观的整合为主导,对两者进行管理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财政支农同农民金融培训整合的介绍当前的农村金融困境是供求双方不平衡造成结果,针对这一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提高广大农民的金融意识和对资源的利用能力。有关的文献表明,金融支农的基础工作是能给广大的农民增长智慧,令其对现代的金融有宏观的认识,同时学会对金融资源进行合理的运用。具体的整合措施如下:要求专业的金融机构对农民进行具体的培训,政府可以用专项的资金进行拨款,并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二)财政支农同商业性金融支农的整合介绍将两者结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农业投入创造出更大的收益,但由于彼此间在运营的原则、机制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财政支农资金具有担保性和补偿性,属于公益性支出,同金融体系获利性烦人商业支出提供一定的担保。从而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同时也提高商业性金融机构盈利能力,适当的增加对“三农”资金的投入,可增加其盈利能力,从而实现政府、商业金融上的双赢局面。
(三)金融机构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整合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目标设为农村政策性的金融,政府部门给予一定的整合补贴或补偿,不仅有助于促进农信社的发展,还可以增强政策金融的支农力度,对财政支农的工作效率有提高作用,从而实现多领域的“双赢”局面。
(四)注重财政机构同农村增量金融机构的配合将财政支农同农村金融进行增量的整合,可对农村金融增量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整合作用。可将一部分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中,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令社会更多农村新生组织顺利的发展。
四、实施整合的整体配套机制
(一)整合时要同货币政策向协调对两者进行整合时需要相应的货币政策进行调控,要利用金融机构同支农之间的互动性,同时货币政策还要起到杠杆功效果,同时在注意两者之间的配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通过货币政策的调控吸引社会上其他的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投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并不代表要对产证收入的削减,同样也可看作财政支出的加大,也相当于给农贷进行适当的风险补偿,政府也可以试情况实行长期的所得税优惠政策。②利用对存款的准备金率及贷款利率政策加大对农信贷投放的力度。
一是影响政治稳定,削弱公民对政治系统的信任与服从,对国家政治稳定带来不利的影响;[3]二是影响政治参与,经济利益分化会扩大人们之间、群体之间、阶层之间的利益差距,容易引发心理失衡和弱势群体的相对剥离感,诱发参与危机;[2]三是影响民众尤其是农民的政治心理。就理论而言,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应是农民政治心理变化的基本源泉,但目前与此有关的现实成果少之又少,且大多出自20世纪90年代,有些观点如“过度的经济利益分化会影响农民政治心理”[3],虽已基本达成共识,且到今天仍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解释力,但这些观点都是质性的研究,缺乏定量研究,更缺乏对比性分析,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极大的空间和契机。随着农村经济利益分化程度的加剧,农村各利益群体政治心理的变化加快、异质性增强、多元化趋势明显,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的政治情感、政治态度及政治价值观出现了较大的差异。[4]因此,要调适农民的政治心理、改造农民的政治行为,必须从他们的经济利益出发,合理引导和规范农村的利益分化,减轻农民的不平衡心理以及由此引发的“仇富”和“仇官”心态。为了深入了解农村经济利益分化是否会对农民政治心理产生以及产生多大的影响,我们进行了以问卷与访谈为主的实证调查。本次调查的数据资料来源于2011年3—7月分别在贵州省遵义县与雷山县、江苏省张家港市三个地方的村庄所作的“村民社会资本、政治信任与乡村治理绩效”的正式调查,以及2013年4—7月在江苏张家港市,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县、息烽县等地所做的补充调查。之所以选择江苏省的发达村庄和贵州省的欠发达村庄进行调查,是因为这两个地区及其村庄分别是中国最发达的东部地区和最不发达的西部地区的代表,他们之间的巨大差距与其说是经济差距,倒不如说是人文环境、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的差距。为了使调查样本更具有代表性,更易于分析,更容易形成强烈对比,调查时选取了这两个省份。为此,正式调查时先对村委会成员进行了深入的访谈。在综合村里的人口结构、政治面貌、贫富分化、学历水平以及家庭经济结构的基础上,按照3.5%左右的比例分层随机抽取了样本家庭。为了避免同质性,从所抽中的每户家庭中抽取一个成年人,他们构成了正式调查对象的最终样本。正式调查时,三村各发放问卷110份。其中,遵义LL村最终回收有效问卷92份,江苏YS村回收有效问卷100份,GN村回收有效问卷43份①,合计235份。补充调查回收有效问卷73份,其中,江苏YS村45份,贵州LL村28份。正式调查和补充调查的样本量合计308份,其中,贵州省163份,江苏省145份,调查样本的背景变量如表1所示。从表1可知,调查样本已婚的比例大大高于未婚的,汉族远远高于少数民族,学历以初中及其以上为主,政治面貌以群众为主,年龄以18~40岁的为主。上述数据表明,调查抽取的样本是时下农村社会建设中的中坚力量。
二、农村经济利益分化的现实图景:基于江苏和贵州的对比分析
在同质化程度较高的社会,国家权力体系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是深远而广泛的,几乎不存在独立的个体,人们的行为大都以集体利益为出发点,集体行动成了个体行动的代名词。因此,那时的个体大多数时候是国家权力体系的附庸,还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主体差异性和多元化。在文化多元主义日益明显与经济主体日益分化的当下,主体的差异性也随之产生。利益主体的差异性预示着当代社会中各阶层的利益分化比较明显。在当代中国,这种利益分化发生在不同的社会结构层次如城乡、地区、行业等之间,也发生在不同的所有制职工和阶层之间。[5]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近几年农村的经济利益分化问题越来越突出,但相关的定量研究却屈指可数,主要可从农村阶层分化的研究中窥知一二。对于农村阶层分化的标准,学界的观点主要有三种:一是以职业的差别作为衡量阶层分化的主要依据。陆学艺指出:“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农民已经分化为八个职业不同、利益不同、要求和欲望不同的阶层。”[6]这些阶层包括: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阶层、雇工阶层、农民知识分子阶层、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农村管理者阶层。二是以收入的高低作为分层的主要标准,将不同收入的农民分为上、中、下三个阶层。三是以社会资源的拥有情况来分层。这种类型的划分以毛丹和任强为代表,他们认为,在中国农村,社会资源分层比职业分层更有包容性和适用性,这里的社会资源包括经济资源、政治资源和人脉资源,但经济资源是主要的资源。据此,他们将农村居民划分为以下四类:上层(精英阶层)、中上层(人阶层)、中下层(普通村民)以及下层(弱势群体)。[7]从上述分层依据不难看出,职业分层与收入分层有很大的关联,职业分层甚至是以收入分层为基础的,资源分层又以经济资源为主。因此,就某种程度而言,划分农民阶层分化的主要依据还是收入水平和财富存量。收入水平是描述农民阶层分化的重要指标,主要以农民的人均年收入为衡量标准。财富存量是反映农民财产积累情况的指标,财富存量包括动产、不动产及货币储蓄。由于农村市场发育不成熟,农民的财富积累情况应主要以现金存款、住房情况和家庭耐用消费品来衡量。这其中,最易于测量的是农民经济收入状况和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因此,本文以这两个指标作为农村经济利益分化程度的主要依据。首先看农民的收入状况。由于农民的收入难以直接测量和统计,为了让农民的回答更接近真实数据,我们将农民的收入分为“农作物种植收入、养殖收入、打工收入、经商收入、政府补贴收入以及其他收入”6部分,农民的人均年收入等于上述6项收入之和与家庭户籍人数的比值。调查显示,贵州农民的人均年收入均值为5061元,江苏农民的为20988.9元,初步统计,江苏农民的人均年收入是贵州农民的4.1倍。而如果以4000元作为分档依据,分别以“4000元以下、4001~8000元、8001~12000元、12001元以上”作为农民人均年收入为“低收入、中低收入、中高收入和高收入”的依据发现,江苏和贵州农民的收入分化均比较明显,但“低收入、中低收入、中高收入和高收入”农民的比例却大相径庭。其中,贵州“高收入、中高收入、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农民的比例呈典型的金字塔形,数量依次大幅度增加,低收入农民的比例分别是中低收入、中高收入、高收入农民的2.8、3.1和3.8倍。与之相反,江苏“高收入、中高收入、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农民的比例则呈倒金字塔形,数量依次大幅度减少,高收入农民的比例分别是中高收入、中低收入、低收入农民的5.9、6.2、124.5倍。可见,无论是江苏农民,还是贵州农民,农村农民的经济利益分化均是比较明显的。至于江苏和贵州农民利益分化呈现不同特点的原因,地理位置、思想观念、历史传统、收入来源等都是其主要的原因。当然,家庭劳动力的多少也是农村经济利益分化的主要原因。这一点,访谈时多位农民和村干部均有提及。例如,调查时贵州GP乡某工作人员提到:“形成农村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力的多少、家庭劳动力的有无和强弱。一个家庭有四至五个劳动力,另一个家庭无劳动力或劳动力弱智,劳动力无或弱的家庭收入只能维持生活,甚至靠政府给的低保才能勉强维持基本生活,而四五个劳动力的家庭每人每月收入3000元,除开生活开支,一个家庭每月的存款可达万元,两到三年这个家庭就变化大了,两层房屋有了,车子有了,衣着各种高档的东西都有了,生活水平提高了,这就是形成贫富差距的原因。”收入来源和家庭劳动力多少确实有密切的关系,劳动力越多的家庭收入来源更多地以打工收入为主,劳动力越少的家庭收入来源主要以传统种养殖为主。这一点,我们的问卷调查可以证实。如表3所示。江苏农民家庭人均收入高且“高收入、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呈倒金字塔形的主要原因在于江苏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打工收入,其次是经商收入,二者合计占95.2%。而贵州农民的收入来源却是收入较低的传统种养殖收入,占45.4%,是江苏农民的9.5倍;贵州以经商为主的农民比例仅有11.8%。再看农民的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本文调查假定如果家里有耐用消费品,就赋值为1,如果没有就赋值为0,家庭耐用品的拥有程度就等于这16种家庭耐用品之和的均值,均值越接近1,家庭耐用品拥有程度越高。为此,应以0.25为分档依据,家庭耐用消费品分为低拥有、中低拥有、中高拥有、高拥有四种类型。调查显示,贵州农民以低拥有为主,比例高达65.4%,是江苏农民的19.2倍,中低拥有、中高拥有、高拥有的农民比例依次递减,其中高拥有的农民比例为0。与之相反,江苏农民的上述比例则逐次递增,高拥有的农民比例达46.6%,接近一半。仔细分析发现,贵州农民拥有最多的三件家庭耐用消费品分别是电话、电视和洗衣机,分别占92.5%、83.5%和64.7%,而拥有健身器材、空调、汽车、摄像机、照相机等奢侈耐用消费品的比例几乎为0。江苏农民电话、电视、洗衣机和电冰箱的拥有率几乎为100%,电脑、热水器和空调的拥有率均在80%以上,拥有率最低的是健身器材,比例为14.9%,对贵州农民零拥有的汽车、照相机和摄像机,江苏农民拥有的比例则分别为36.8%、52.9%和19.5%。数据和调查均表明:第一,江苏和贵州农村内部存在明显的经济利益分化。在村庄内部,农业劳动者阶层往往处于利益金字塔的底部,他们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人数众多;农民工阶层处于金字塔的中间,他们是从农民中分化出来的,以长期或短期雇工的形式出现在城市,家庭收入也以此为主;村务管理者阶层和自主经营者阶层处于金字塔的塔尖,他们是农村的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是农民中的权力拥有者和财富集中者,他们人数虽少,却垄断着农村大部分政治、经济、文化和人脉资源,这些资源的差异是农村利益分化的主要原因。第二,江苏和贵州农民在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程度上也存在较大的差距,此差距是不同地域之间农村经济利益分化的进一步补充。
三、农村经济利益分化对农民政治心理的影响
近年来,人们对农民政治心理变迁的研究日益增多。研究表明,在实行以来的当代社会,农民的政治人格由依附、封闭、单维走向独立、自主、开放和多维,农民的政治态度由冷漠、情绪化走向理性,农民的政治意识由村民意识、臣民意识走向公民意识,农民的政治理念中有了自由、平等、竞争、权利、法治、效能等现代民主制度中的概念。[8]尽管如此,农民的迷信和政治怀旧心理,政治参与的功利心理、盲从心理、冷淡心理以及依赖家族和宗族的政治心理、反权威的逆反心理等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9]正因为如此,农民政治心理制约着我国现代民主政治生活,对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在参政主体、参政形式、参政时间、参政组织原则和组织方式等方面带来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这表明农民政治心理的变迁对民主政治进程的作用不可小视,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必须将农民培育为具有责任意识的现代公民。囿于指标的限制,下面拟从三个方面分析农村经济利益分化对农民政治心理的影响。
1.农村经济利益分化对农民政治信任心理的影响
利益与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密切相关。正如罗素•哈丁所言:“信任可简单地界定为暗含的利益,即在信任关系中,你的利益暗含我的利益,因而我信任你意味着我期望你会为了我的利益行事”[10]。马克•E.沃伦也曾指出:“当一个人信任时,他假定在信任者和被信任者之间存在共享的或共同的利益。”[10]4这里的意思很明了,共同的利益是缔结双方或多方信任关系的核心与关键。有调查表明,农村利益分化是形成农民政治信任阶层分化的根本原因:“普通农民阶层对政府和政治系统的价值判断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其现实利益是否得到应有尊重,而农村精英阶层对政府的信任感则表现得较为复杂:一方面由于受益于体制性权力,而对国家和政府产生信任和依赖;另一方面却因为利益冲突,而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产生质疑和不安。”[11]这表明,利益分化是影响农民政府信任阶层分化的主要因素。那么,作为经济利益分化的主要衡量指标,农民的收入分化会对政府的整体信任心理产生什么影响呢?考虑到我们已在多篇文章中分析了农民政府信任的层级差异及其影响因素,此处就将政府信任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来对待,即下述分析时选取的是“农民对政府的整体信任程度”的单项选择题而非其它。为此,调查时,我们将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分为“很不信任、不太信任、一般信任、比较信任和十分信任”五档,并分别赋值“1~5”分。为了更有效地表达,对政府信任数据的处理策略是:将3分及其以下的界定为“低信任”,将3分以上的界定为“高信任”,具体结果如表5所示。从表5可知,整体而言,大部分农民对政府的整体信任处于高信任状态,比例高达88.1%,是低信任农民的7.4倍。具体来说:第一,中高收入农民对政府的整体信任最高,高信任比例达94.9%;第二,农民的收入越高,对政府持高信任状态的比例就越高。可见,农民的收入情况与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基本呈正相关关系,即农民的收入状况越高,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就越高。为了进一步检验农民的收入与农民对政府的信任之间到底存在多大的关联,以农民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为自变量,以处理后的农民对政府的整体信任情况为因变量,进行逻辑斯蒂回归。结果显示,尽管农民的收入情况与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基本呈正相关关系,但这种相关并不具有统计学上的显著性,因为他们之间的显著性水平为0.218,大于0.05。尽管如此,从Exp(B)值即发生比可知,中低收入、中高收入、高收入农民对政府高信任的发生比分别是低收入农民的1.153、3.828和2.046倍,也就是说,高收入农民对高信任政府的发生比越高。
2.农村经济利益分化对农民政治选举心理的影响
选举参与是农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根据参与的态度,可将其分为“积极参与和消极参与”;根据参与的心理,可将其分为“主动参与和被动参与”。一般而言,积极参与意味着主动参与,消极参与意味着被动参与。至于影响选举参与的因素,利益则起着关键的作用。正如徐勇所言:“民主选举背后有复杂的变数,其中,利益和体制最应引起重视”[12]。于建嵘也指出:“在因乡村选举而进行的利益博弈中,处于不同结构位置的国家利益、社区利益、个人利益及家庭利益,都可通过“习惯”来表达,进而影响甚至决定乡村选举的结果。”[13]可以说,“利益是村民参与选举的决定性动机,利益关系影响着村民参加选举的形态,利益相关度则决定着村民参加选举的程度。”[14]正因为利益对农民的选举参与如此重要,农村经济利益分化对农民选举参与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影响表现为:农民是积极参与选举还是消极参与,是主动参与还是被动参与。为此,我们做了相应的调查。调查显示,整体而言,农民参与村干部选举时的心理都比较消极和被动,比例高达63%,是积极参与选举农民总数的1.7倍,其中,中低收入农民积极参与选举的比例最低,仅为19.1%,仅为高收入农民积极参与的44.5%。仔细分析发现,农民的收入分层对其积极选举参与心理的影响并不呈正相关关系,而是呈“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结构,即低收入农民和高收入农民积极参与村干部选举的比例最高,达40%以上。这说明,收入分化对农民选举参与心理的影响是不稳定的,低收入和高收入农民积极参与的比例高于中间收入群体。
3.农村经济利益分化对农民参与心理的影响
在经济利益分化的政治时代,作为一种整合社会经济利益的有效机制,参与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然而,由于政治制度化程度低,人们的参与热情若不能得到及时释放和有效满足,必将大大增强其挫败感,进而引发“参与危机”,诱发社会动荡。[15]因此,通过量化的方法了解农村经济利益分化对农民参与心理的影响,具有重要的意义。囿于调查内容和篇幅的限制,此处主要探讨农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心理。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心理仍然有积极心理和消极心理之分。整体而言,农民是倾向于比较消极地参与公共事务的,百分比为56.3%,比积极参与的农民比例高12.6%。具体而言,农民的收入情况与其参与公共事务的心理是呈正比的,即农民的收入越高越倾向于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其中,高收入农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比例分别比低收入农民、中低收入农民、中高收入农民高14%、24%、35.9%。这表明,农民的收入水平与其参与公共事务的程度呈正比。那么,农民的收入情况对其参与公共事务的心理到底有多大的影响呢?为此,进行了逻辑斯蒂回归。结果显示,农民的家庭收入与其对社会组织的参与情况在0.001的水平上呈显著性;从NagelkerkeR2系数来看,农民的收入情况对其参与农村社会组织的影响达11.8%;从发生比即Exp(B)值可知,中低收入、中高收入、高收入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组织的发生比分别是低收入农民的1.767、2.672和4.716倍(详见表9)。也就是说,农民的收入情况是影响其参与公共事务的显著因素。
四、结论与建议
一、财政的本质既然不同社会制度下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有相同之处,那么,从国家对市场经济的角度看,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国情、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的财政也是具有共性的。西方经济学中的财政是"publicfinance",finance本身的含义有许多,可以译为金融、财务、资金,公共的资金即为财政。只是为了与我国的财政作出区别,才将其译为“公共财政”。所以公共财政和国家财政二者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至于社会主义财政支出以前以生产型为主,主要是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当时的经济体制所决定的。而“publicfinance”作为一种现代财政学也是经历过不同经济阶段的发展而形成的。在早期的资本主义经济中,财政支出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是较小的,这与那时提倡国家采取自由放任政策是密切相关的。随着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发展和激化,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维持经济发展和克服日益频繁的经济危机,同时为了防止社会动荡愈演愈烈,才不得不设法提高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由此而导致财政支出的日益膨胀。应当看到从生产型过渡到现代财政学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正符合19世纪德国经济学家阿道夫。瓦格纳著名的“瓦格纳法则”,即,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公共部门的相对规模也会提高。
西方经济学家将财政学视为一门关于公共部门的政治经济学,旨在描述和分析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他们所说的“公共部门”,指的是与私人部门相区别的另一个经济部门。这里的“公共”,主要就是政府。这对于我们很有借鉴意义。将政府作为一个经济部门,有利于提高政府各项经济行为的效率,按照市场规则来规范政府,同时又加强了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所以研究市场经济下规范的财政理论不必冠以中国两个字,也无须加上社会主义的定语。因为财政是为国家服务的,而经济体制又制约着财政的存在形式,所以不论是任何国家、任何经济体制,它必然要经历市场经济下的财政这一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
二、财政存在的必要性1.从政治、经济的角度认识财政存在的必要性财政的发展与政治经济的发展是紧密联系的。财政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只要国家还存在,财政就必然存在,即使说法可能会有改变,其含义仍然是相同的。政府掌握着一系列可使用的政策工具,财政是其中的一种,它具有其它政策工具如直接控制、管制、控制企业、货币和债务政策等无法比拟的优势。另外,财政作为一种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必然要受到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所以财政一端与经济联系,一端与政治联系。
2.市场经济下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市场上的一切经济行为按照价格机制运作。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可以通过供求双方的自发调节,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佳状态,即所谓的“帕累托效率”。问题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毕竟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状态,在现实生活中完全竞争市场所需的必要条件不可能同时完全具备。而只要缺少一个条件,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方面就有可能出现运转失灵。导致市场运转失灵的基本原因在于价格信号并非总是能充分地反映社会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成本。尤其是共用品的价格市场不能决定,所以只能由政府来为其定价。此外市场还存在着其它一些失灵情况。下面首先来看共用品理论。
(1)共用品理论共用品是市场机制发生失灵的一个重要领域。西方经济学认为经济分为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私人部门提供的产品叫做私用品,公共部门提供的产品叫做共用品。共用品不限于物质产品,更主要的是指各种公共服务,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精神产品。由于私人部门只追求利益及大化,这些产品的公益性较强,所以私人部门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提供的。
共用品理论对于市场经济下如何提高政府的效率有很重要的意义。它赋予政府提供的共用品以价格。使得等价交换的原则最终适用于共用品,将公共服务与个人纳税等价起来。使得有效利用资源这样一个私人经济原则运用于共用品经济中。
(2)市场失灵的其它方面微观经济领域的失灵一是外部效应。即某些个人或厂商的经济行为影响了他人或厂商。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由于市场主要以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对于带来外部效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供给不是过多就是不足。其原因在于私人边际效益同社会边际效益或成本是不一致的,所以政府应当对外部效应进行矫正。二是不完全竞争的存在。不完全竞争是指某些垄断行业的存在阻碍着竞争。当一个企业可以通过减少其所出售的物品的供给量,从而使的物品的出售价格高于该种物品的边际生产成本时,就发生了所谓“垄断”。垄断者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办法是将其产量确定在边际效益等于其私人边际成本的水平上。这会造成社会净效益的损失。如果能通过政府部门的干预,强迫垄断者增加产量,使价格降至同社会边际成本相等的水平,便可因此获得失去的那部分损失。所以政府有责任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保护有效竞争,排除垄断对资源有效配置的扭曲。
宏观经济领域的失灵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方面的失灵,不仅表现在微观经济领域,宏观经济领域同样存在着市场失灵的现象。从微观上考察,资源配置的效率是可以运用帕累托效率准则来评判的。但是,若将该准则推广到宏观,则有些不够用了。宏观经济领域资源配置效率即宏观经济效率的评判,还需要借助于其它的指标。这就是就业、物价水平和经济增长。而自发的市场机制并不能自行趋向于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适度的经济增长。市场机制在实现宏观经济水平方面的失灵主要表现在收入分配的不公和经济的波动与失衡。为此,唯有政府担负起对宏观经济的管理职能,经济才有可能获得稳定的增长。
三、市场经济下财政职能的界定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首先应以市场对经济的调节为主,以达到资源最充分有效的利用。在市场机制能够完全解决好的领域,政府就没必要再介入。只有当市场发生失灵时政府才应该介入其中,不过政府介入的最终目标仍是为了维护或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使经济中资源配置的效率达到最大化。而政府干预市场最有效的一种手段便是财政。那么财政的职能也应该界定在市场机制失灵的范围内。财政的收支范围是根据政府职能范围而确定的。因此这里实质上界定财政的职能就是确定政府职能范围的大小。它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资源配置职能。也可以称其为提供共用品的职能。因为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主要是体现在共用品的提供上。共用品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它不能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否则就会发生休谟早在1740年就指出过的所谓“公共的悲剧”。其次财政履行资源配置的职能是由
于外部效应的存在。此外还有不完全竞争状态的存在。当发生这些情况时也有必要通过政府的财政手段对现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其实现最大价值和最有效的利用。
在现实的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不存在脱离生产关系的生产方式。一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必然有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体现其中;反过来,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也只能存在于一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之中,而不能够存在于其外。按照这样的理解,手推磨的生产方式,是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同时,封建社会封建地主和农民的有一定人身依附关系的特有的生产关系也就蕴含在这种生产方式之中。同样,蒸汽磨的生产方式,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表标志,同时,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建和雇佣工人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也就包含在这种方式之中。与此相适应,揭示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其直接的研究对象就是手推磨的生产方式。同样,揭示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其直接的研究对象就是蒸汽磨的生产方式。
二、广义生产关系学说
第二种派别经济学家的观点是则认为,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生产方式理解为生产关系,即一定生产资料基础之上的社会生产关系(包括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我们知道,在学术界,“广义”的规范性范式是内涵规定性少,外延范围大。然而,这里定义的“广义”更像是“总和或综合”的意义。如果真的要给广义生产关系下定义,也只能是适用于一切社会经济形态的定义,即一定历史阶段的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经济关系,进一步地,如果“广义的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构成的经济关系系统,那么,前者与后者就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我们不妨看看《资本论》序言中的经典语句“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里的“生产方式”是“广义的生产关系”,从而句子前后成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但是,引文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后面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并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这个定义抹杀了“相适应”一词的内在逻辑关系。所以说,某些学者用“广义生产关系”代替“生产方式”是不正确的,不符合马克思原意的。如果承认生产方式具有自然和社会二重属性,也就是承认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那么《资本论》序言中的那句话在逻辑上是可行的,因为这里的生产方式绝不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简单加总,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是一个新事物。
三、生产的自然形式和社会形式的辩证统一
众人皆知,任何生产都是由生产的主体—劳动者和生产的客体—生产资料构成的或者说任何生产总是劳动者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借助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的经济活动,所以说,生产方式,即生产的方式,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有机结合形式或者说是生产要素(经典的三要素论)的结合形式。显然,这是最一般、最抽象意义下的生产方式,适用于任何社会经济形态(社会经济类型)。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经济形态的特殊性表现在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特定的结合方式上,这里的结合既有技术形式的结合,与生产力相关;又有社会形式的结合,与生产关系相关。实际上,既然商品经济时期的生产活动总是通过社会分工进行的,那么这个历史阶段的人们的生产活动必然发生两方面的关系:一是自然关系,表现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技术方式;二是社会(生产)关系,表现为劳动的社会组织方式。因此,生产方式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具有二重属性:自然属性-反映生产力的内容和社会属性-反映生产关系的内容。既然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属性的内容,所以也就不存在生产关系可以脱离生产方式而独立存在的问题了。
马克思曾说,“在一定的生产方式本身中具有其活生生的现实性,这种生产方式既表现为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又表现为他们对无机自然界的一定的实际的关系。”运用生产方式二重性原理不难看出,“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在现象形态或者说在形式上表现的是劳动或生产的自然形式的变化,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自然形式或技术条件的演变,反映了劳动的自然形式的内容。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这些“形式”的变化,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隶属”发展为“劳动对资本的实际隶属”,反映了劳动的社会形式的内容。
“协作—工场手工业—机器大工业”的演变过程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逐渐建立过程,是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向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转变过程,是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矛盾升级的过程,是生产社会化和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的过程。因此,这个演变过程不仅有物的自然的关系,还有人的关系,而且后者是本质的、最重要的。它们表面上是生产工具的更新换代—手工到大机器,表面上是生产力方面的内容,其背后却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的内容。因此,这正是马克思的历史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的体现,马克思总是运用由现象到本质,由形式到实质的方法论剖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如果抛弃了这个方法论,就会犯割裂生产方式或劳动方式二重性的错误,从而使得《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研究方向偏离正确轨道。
四、总结
(一)当前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存在的问题
教科书是学校教学的主要工具,是教师授课的重要客体,高质量的教科书作用有二:既能保证学校教学环节的有序开展,又能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就当前情况而言,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质量存在不少问题。
1.政治经济学课本内容陈旧,版本不一。从目前我国高等院校政治经济学课本的使用来看,主要分为:自主编写课本和经济学系列课本两个种类。例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就属于前一类课本,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经济学系列教科书,以《政治经济学教程》为例,则属于后一类课本。同时,对比教科书的内容,我们不难发现,个别章节虽然顺序不同,但总体上还是沿用着传统教科书的内容,并没有太多的新东西,尤其是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精华的内容,在编写教材的过程中仅仅对重要理论进行了原始解读,而对其内容的创新理解甚少。因此,现有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存在着版本不一且内容陈旧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政治经济学教学工作的有效展开。
2.教科书内容与实践联系不紧密。梳理目前高校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存在着一个共同的诟病———内容陈旧且版本不一,而且授课教师基本上会按照教材的体系和内容开展教学活动,而教材实例较少,与实际联系不紧密,学生们对教学的实际作用存在困惑,教学效率大打折扣,最终形成了厌学的恶性循环。虽然,各大高校会勤换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但同样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新版教科书与旧版相比,无非在个别地方增加了一些简单阅读,但在实用性方面同旧版并无两样。换汤不换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科书内容与实践联系不紧密的问题。
(二)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出现了新式的“照本宣科”。多媒体教学的特点是信息量大、时间节省、图文并茂等,可以将文字、图表、声音、动画、视频等高度集成于学生的教学中。随着多媒体等教学手段的运用,部分教师为了省事,在授课中出现了新式的“照本宣科”,照着电脑念,而不是讲,电脑内容繁多,学生应接不暇。
2.考核方式单一,限制了教学活动的灵活性。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进一步改革,新的学分制考核制度的不断推行,部分课程的学习有所压缩,尤其是政治经济学课程,课时压缩得更为厉害,可是课时压缩而内容在增多,这时考核的方式还是以前的考试内容,这样教学活动比较死板。教师需要在讲授课程的时候更多的考虑学生最终考试的问题,授课就成了只讲重点,不顾细节,形成了尽量在有限的课上时间讲解考试将会涉及的重点内容,久而久之便走向了应试教育的误区,学用联系成了空谈,教育的目的无从谈起,忽视对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最终使学生长期以来养成了是考试的内容就学,不是考试内容的就不学,这是典型的“应试教育”,失去了教育的本意。
(三)学生学习积极性
不高学生在学习政治经济学过程中,积极性不高。研究表明,有很多因素影响着学生学习政治经济学的积极性,但从课程本身来说,主要表现为:一是认识方面存在误区。很多学生(包括部分政治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并不了解政治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尤其是理科学生,更是简单地将政治经济学理解为“政治+经济”,以死记硬背来达到通过考试的目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学生学习这一基础理论经济学的目的。二是与其他专业课相比,政治经济学的实用性不强。政治经济学与其他课程不同,其理论逻辑性比较强,而且分析与叙述方法也较复杂。只有在学习并理解了其基础理论之后,才能对其进行有效应用。目前的现状是,学生不仅不能快捷有效的应用理论,而且认为政治经济学这门课程对自身的用处或就业没太大用处,故而不重视对该课程的学习。
二、我国政治经济学教学探索
(一)改革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即以新内容代替旧内容,在教学内容方面做到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当然,教学内容的改革主要可以通过新知识的增加、旧知识的删减。当然,改革必须得围绕强化和贴近实际的主线,严格遵循客观规律,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探索政治经济学教学新模式。以往的教学内容是对马克思相关理论的总结性讲授,对学生在理解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方面形成了某种误导,导致学生误认为经济的差异就是意识形态的差异。所以说,政治经济学内容改革要使学生真正学习到预期的知识,重点对劳动价值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垄断资本主义及剩余价值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
(二)改革教学方法
教学的方法对于学生学习意义重大,所以教学方法首先需要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理论联系实际是科学的重要理论观点,理论紧密联系实际,需要高校不断增强教与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高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密切联系当代的实际,仔细分析是否适用于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认真比较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的优缺点,积极总结好的教学方法,尤其应当学习和借鉴这些先进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模式。
(三)深化教师理论功底
创新教学方法分析当前形势,虽然网络授课、远程培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高校老师仍将会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起主导作用。因此,要提高政治经济学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授课教师的理论水平、教学技术和科研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学校要加大对于教师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下达合理的科研任务,督促教师为高校授课不断学习和研究,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于完成任务好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对于不按规定教学,完成不好的教师进行一定的处罚,从而激励其更好地开展教学和科研。另一方面,政治经济学和其他学科一样,是理论课程,如何才能使理论更好地被学生所理解和运用,那就必须要与实际相结合,科学告诉我们,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可以指导实践,理论只有与实践相结合才能促进生产和生活的不断进步。
(四)改革考核方式
政治经济学论文3000字(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视域下的宏观调控理论论文
一、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主要内容
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是政治经济学经典巨著《资本论》的核心理论之一,这一理论深入地阐释了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及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实现条件。社会总资本是单个资本的总和。“各个单个资本的循环是互相交错的,是互为前提、互为条件的,而且正是在这种交错中形成社会总资本的运动。”社会总资本的运动不仅包含着保障生产消费的资本的流通,还包含着保障个人消费的一般商品流通。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以考察社会总产品的实现问题为核心,即如何实现价值补偿(社会总产品的价值由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和实物补偿(社会总产品的价值由货币形式转化为物质产品和服务)的问题。
社会总资本在一定时期内执行的结果即为社会总产品。马克思将社会总产品按用途分为生产资料部类Ⅰ和生活资料部类Ⅱ两大部类,按价值构成分为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剩余价值m三大部分。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要想实现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就要保证全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发展,可用公式表述为:
I(c+v+m)=Ic+IIc
II(c+v+m)=I(v+m)+II(v+m)
实现条件I(v+m)=IIc
简单再生产是积累的一个现实因素,是扩大再生产的物质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蕴含着扩大再生产的巨大潜力。通过上述公式可以显而易见的推导出I(c+v+m)+II(c+v+m)=Ic+IIc+I(v+m)+II(v+m),由此可见,全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消费资料之间的总供给、总需求只有保持数值和比例上的平衡,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开展。
马克思认为,同样的在扩大再生产条件下,要想实现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就要保证全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发展,可用公式表述为:
I(c+v+m)=Ic+I(Δc)+IIc+II(Δc)
II(c+v+m)=I(v+Δv+m/x)+II(v+Δv+m/x)
实现条件I(v+m)>IIc
扩大再生产是对简单再生产的发展与扩充,I(v+m)>IIc表明不能完全实现对生产资料部类和生活资料部类的等价交换,即扩大再生产过程中要存在多余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通过上述公式可以显而易见的推导出I(v+Δv+m/x)=II(c+Δc),由此可见,全社会生产的生产资料、消费资料之间的总供给、总需求只有保持数值和比例上的平衡,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开展。
二、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是宏观调控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的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说明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是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条件。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所揭示的客观经济规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同样适用,通过对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研究不难发现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由于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盲目性,难以保障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国家进行干预和调控。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存在着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从而确保以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为基础的宏观经济正常运行的问题。面对我国当前产能过剩、经济结构不合理、区域发展不协调以及有效需求不足等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为保障总供给和总需求二者之间的平衡,国家进行了供给管理和需求管理,但需求管理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难以解决长期经济结构失衡的问题;缺乏强制性难以产生有力的调控效果;错误地认为市场机制可以自动解决资源配置的问题。故而要正确地处理好供给管理和需求管理二者之间的关系,从我国当下的经济实际来看,从供给端发力迫在眉睫。
以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为基础来分析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状况,相应地,宏观调控方式的选择也要依据马克思的相关经济理论和所处的经济大背景以及实际进行。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就需要把计划和市场结合起来,在尊重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发挥好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实施宏观调控要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厘清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政府应该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基点,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并且宏观调控手段实现的全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不仅仅是指价值量上的机械相等,而是一种动态的平衡,一种集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和国际收支平衡为一体的整体平衡,才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最终实现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以及国际收支平衡的宏观调控目标。
三、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指导宏观调控的现实意义
(一)强化了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科学价值
依据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所指出的要想使社会生产顺利进行,就必须保证全社会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实现动态平衡。参照这一政治经济学原理,有助于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提高生产资料的有效供给,便于实现社会生产的协调发展。社会宏观经济的合理运行,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这一原理蕴含着丰富的理性逻辑演绎体系。通过这一系列的逻辑演绎体系得出要以“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共同协调社会经济运行状况,这种理性逻辑演绎体系有助于把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现象简化为易于分析推理的公式,这对于我国宏观调控的安排与布局都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为我国的宏观调控提供了方法论层面的指导。形成了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智慧的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体制,强化了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科学价值。
(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政治经济学和当代中国经济实际相结合的成果,同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需要对我国宏观调控的理论体系进行研究。通过对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研究,结合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的实践经验,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理论体系。与西方国家的宏观调控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观调控机制能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而西方却以私有制为基础,寻求资产阶级利益的最大化,片面的追求GDP的增长。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理论作为政治经济学在中国的延伸和发展,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不是无源之水,只有把马克思的经典经济理论贯彻落实到我国的经济社会实践中来,才能实现马克思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创新性发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三)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增长
新常态下,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逐步转为中高速;经济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逐步转为质量高效型;经济发展动力由依靠资源、劳动力逐步转为创新驱动。必须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概念是对宏观经济政策思路的全新认知,也进一步指明了今后宏观经济政策的着力点以及落脚点。供给侧改革尽管意味着宏观着力点发生调整,但并不代表全盘颠覆所有经济改革的举措,而是一系列改革举措更明晰、更具体的表达方式,从而有助于带动改革红利更快释放出来。这些举措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普遍原则,同时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使得市场经济的长处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都得到了充分发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了我国的国民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消除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相结合的障碍,形成了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的良性循环。
政治经济学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治经济学探究论文
摘要:本文从供给侧改革和供给学派的理论差异入手,从社会商品部类的平衡角度和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角度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了探究,从而得到了立足于实际,发展中高端生产力、提振科技创新的结论。以期能够由远及近的保证我国市场能够繁荣稳定。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治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1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20)03-0-01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依旧放在解放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深化改革以推进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减少低端生产或无效供给,发展振兴有效的中高端产业供给能力,在维持供给结构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的前提下,尽全力提高商品的生产能力。经由政策手段、科技创新、实业经济等措施,以解决我国供给侧现存问题。
一、供给侧改革与西方供给学派的不同
1.西方供给学派的现有观点
西方供给学派片面性的强调供给可以创造需求,意图从单纯的供给方面推动经济政治的发展[1]。增加供给和生产动力,最终使用的手段就是减税政策,通过振兴人民储蓄理财的积极性。西方供给学派的思路不能说完全错误,但是过分突出税率在经济中的错误,特别是注重供给侧而对需求侧市场的忽视,只能说是一种完全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理论。例如在今天如果生产大量的机械打字机,是很少有收藏家和猎奇者之外的市场存在的[2]。
2.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我国现行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立足于政府干预的基础上,在考量社会需求的前提下,保证供给方面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完整性,从而发挥政府经济部门在市场调控和生产资料配置上的领导作用,从而以其在周期性微调的情况下发挥长效的经济振兴作用。
二、社会总商品部类平衡角度的改革研究
社会总产品能够分为两类:其一为能够进入或必须进入生产消费之中的生产资料商品,其二为进入个人消费领域的生活资料商品[3]。在商品部类的平衡性上,生产资料商品需要向生活自理商品提供生产资料,生活商品则必须向生产商品提供消费资料,其中的平衡关系是社会生产消费的基础。举例来说,工人需要买菜做饭来维持工作,生产出的商品换得工资来进行买菜做饭。这之间的比例是维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生产率不变的前提下,扩大生产需要雇佣更多的工人,从而使得工厂能够消化更多的生产资料;但是更多的工人需要企业维持更高的人力成本,让工人能够消费更多的消费商品。如果生产紧缩,或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生产率大幅度跃进,就会出现供给拥塞的情况,这时的工厂倘若进行人力优化,工人失业或薪水降低,同样也会降低消费商品的需求,造成更大规模的供给拥塞现象。为了避免这种链式经济反应,需要保持平衡稳定的供给侧和市场需求之间的比例关系。马克思在社会总商品再生产理论的宗旨思想就是部类比例平衡。为了维持市场处于出清状态,控制再生产和部类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才能够使经济进入稳定发展阶段[4]。
大的消费生产部类进入平衡阶段,也就意味着各个细分部类也进入了合理的平衡比例,保证在各个小类之中的生产和需求达到了平衡,这样才能够维持整个社会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之间的正常运转。如果某些小类出现了产品过剩,另一些小类出现了产品不足的现象,对整个社会都是一种严重的生产资料浪费,甚至会影响经济的平稳运转。
部类供需不平衡是我国当前经济所面临的问题,产能失衡是过去经济飞速发展所遗留下来的合理问题。但是如钢铁、煤炭、石化方面产能严重拥塞,重工业领域产能过剩非常严重,因为技术问题,生产效率也较为低下。但是一些轻工业、新兴产业的产能仍然不足,民生经济无法得到足够的生产资料,发展部分受限。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前苏联就面临着国防与民生经济的严重失衡,并且最终导致了社会的巨大混乱。这种最深层次的产品部类供需失衡,仍然需要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大化的警惕。
三、社会主义经济本质角度的改革
社会主义经济是存在计划特征的市场经济,是在政府部分干预下的自主经济。当前世界,除朝鲜、香港与美国外,全部国家或地区都使用带有政府管控调节的市场经济进行发展。从社会主义的本质出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以最大限度的解放生产力为目标,提高生产资料的配置效率和产出结构,提升全要素的生产率,适应当前社会不断发展的人民需求和国家福利。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之中,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涵盖了多个方面。从长效角度分析,科技创新和创新驱动的生产力发展是唯一出路。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無论是货币经济、资本经济或许可以得到短期的效果,但是都无法在长效上与科技经济比拟,这才是发展生产力的根本方法;中期角度分析,促使低端生产力转型为中高端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从而制定创新型的产业计划从而发展生产力是核心步骤;中短期的角度分析,由政府主导的经济活动可以有效的防治这些年经济发展过快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市场经济问题,维护生产力的不失衡是主要任务。因此,从微小市场入手,建立完整的中高端产业链,淘汰低端产能,振兴教育,提振创新,从宏观经济态势梳理当前形势下的微观小循环是由近及远的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法。
一、国家的存在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
财政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国家在出现后,它并不进行生产。然而,为了维持它自身的存在和运转,国家又必须从国民收入中分到一块来满足自己的需要。由于国家不进行生产,它不可能通过交换的形式来获取它所需的社会产品,它所拥有并能加以运用的,只有强制性政治权力。国家凭借强制性的政治权力参加社会产品的分配,就是原始的税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国家为了维持自身存在和运转消耗社会产品的过程,就是财政支出。因此,国家的存在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只要国家存在,财政就能够存在;只要国家存在,财政就必然存在。财政的存在,只需要国家这个唯一的前提。可以说,财政是国家内生的一种东西。从古代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国家,到现代的计划经济国家,无不如此。在执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中,国家仍然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与财政的这种存在必要性相关的是财政筹集收入的职能。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得到了扩展。
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市场上的一切经济行为都是按照价格机制运作。古典经济学家们认为,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可以通过供求双方的自发调节,使资源配置和社会生产达到最优状态,即所谓的“帕累托最优”。如果情况真是这样,财政的作用就应该只限于筹集政府收入,它存在的必要性也就只是源于国家的存在。但是,我们看到,现实情况并不是这么理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对财政存在必要性的认识还应该更进一步。问题主要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只是经济学研究中的一种理想,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具备形成完全竞争市场所需的全部条件。而只要有某一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上就有可能出现失灵。
西方经济学家对市场失灵现象进行了分析,认为导致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的根本原因在于价格信号并非总是能如实反映社会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成本。具体来说,市场失灵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是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领域。西方经济学认为产品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萨缪尔森在其《公共支出的纯理论》(ThePureTheoryofPublicExpenditure)一文中给出了公共产品的定义:纯粹的公共产品指的是这样的物品或劳务,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物品或劳务消费的减少。西方经济学家根据萨缪尔森的定义,总结了公共产品相对于私人产品的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由于公共产品具有上述特征,市场对公共产品的生产进行资源配置时,就会出现失灵的现象。一般来说,由于“免费搭车”现象的存在,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公共产品的生产量是不足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应该设法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
2、外部效应
所谓外部效应,是指私人边际成本和社会边际成本之间或私人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效益之间的非一致性。即某些个人或厂商的经济行为影响了他人或厂商。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由于私人经济主体主要以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对于带有外部效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供给不是过多就是不足。外部效应除了影响社会经济效率之外,由于外部效应导致的成本或报酬分担不合理,它也会妨碍社会的公平。所以政府应当对外部效应进行矫正,将外部的成本或报酬内部化,使带有外部效应的产品的生产数量改变到合理的水平。
3、垄断
当一个企业可以通过减少其产品的供给,使其产品的售价高于边际生产成本时,就形成了垄断。由于垄断者能够操纵市场价格,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办法是将其产量确定在产品边际效益等于边际生产成本的水平上。结果是造成市场上该产品的供给量不足,价格偏高,造成社会效率的损失。对此,政府部门应该进行干预,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保护有效竞争,排除垄断对资源有效配置的扭曲,强迫或鼓励垄断者增加产量,降低价格,使该产品的售价等于其社会边际成本,以避免社会效率的损失。还有一些行业的规模效应很明显,如果政府不加干预,就会自然形成垄断。对这种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也应该及时加以干预,也可以划归政府来经营。
4、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
信息经济学的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掌握的信息总是不完全的,要获得更多的信息,需要付出“信息搜寻”成本;此外,市场在交易中总是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一方总是比另一方有着更多的信息或有着更低的信息搜寻成本。由于市场经济主体在交易中总是根据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作出决策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市场失灵,资源配置偏离帕雷托最优。
5、宏观经济领域的失灵
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方面的失灵,不仅在微观经济中表现为上述偏离帕雷托最优的情况,市场失灵同样也反映在宏观经济领域中。对宏观经济领域中资源配置效率的考察所依据的指标主要有:就业水平、物价水平和经济增长状况。但自发的市场机制并不能自行趋向于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适度的经济增长。市场失灵在宏观经济领域中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不公和经济波动与失衡。为此,政府也必须对经济进行调控。
但在现实中,市场失灵并没有使市场经济制度崩溃,经济学家们普遍认为,在现实中应该有一条挽救市场失灵的途径。其中,除了认为应由政府干预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观点之外,还有一些经济学家主张通过扩大市场覆盖面(即市场完全化)和提高市场效率来挽救市场失灵,但在实践中都是不成功的。西方经济学家在对多种解决市场失灵的方法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要优化资源配置,必须由政府进行干预。这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存在必要性的又一体现。
于其他手段相比,财政手段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中具有以下优势:
1、财政手段比较灵活,税率和补贴额可以根据外部性情况及时加以调整。
2、财政手段的管理费用低,避免了产权界定和市场交易的巨大费用。
3、财政手段在技术上比界定产权、扩大市场覆盖面更易于操作。
三。市场经济体制中财政职能的界定
根据上述对财政存在必要性的分析,可以得出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财政所应具有的职能。市场经济体制下,对经济的调节应以市场机制为主,在市场机制能够完成资源有效配置的领域,政府就没必要介入。只有发生市场失灵时,政府才应该介入其中。但政府介入的最终目的仍是为了维护或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财政作为政
府干预市场的手段之一,它的职能也只能限定在市场失灵的范围内。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职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资源配置职能。
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主要体现在提供公共产品上。公共产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它难以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只能有财政来进行供给。其次,财政履行资源配置的职能还可以实现外部效应的内部化,并解决垄断的问题。
2、收入分配职能。
我们在前面提到,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所决定的初次分配状况极不公平。这样客观上就要求社会有一种有助于实现公平的再分配机制。市场本身不能提供这种再分配机制,只有依靠政府以非市场的财政手段来完成这一任务。在这一点上,财政可以说天然地具有作为进行再分配工具的有利条件——强制课税权。这使得财政可以大规模地介入国民收入分配,通过税制设计上的巧妙安排,如征收累进的所得税,把资金从那些收入偏高的人们手中征集上来,然后,再通过各种类型的转移性支出项目,如医疗保险、食品券补贴等,把资金转移给那些收入偏低的人们。
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的内涵可以从三个方面分析:
1.从绝对公平到相对公平
众所周知,传统观念上的法律所界定的公平是“绝对公平”,主张义务与权利分配的绝对的平等和自由,所有的市场主体适用于同一规则和制度,不考虑个人特有的其他禀赋和状况。而经济法所追求的实质正义和公平则是在考虑个人的特殊处境和状况差异,区别权利和义务分配的相对公平。
2.从局部公平到整体公平
局部公平顾名思义,是指一定范围区间内的公平。局部公平限定在一定的群体或者一定的区域之内。整体公平则是全部范围的公平,着眼于全社会,以社会整体的利益作为公平正义的评判准则。经济法着眼全社会的整体利益,规制市场主体的行为,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从现实公平到长远公平
和谐社会,讲求长远利益及现实利益的权衡取舍。在公平问题上,同时适用这一规则。单纯看重现实公平,极易导致对资源环境的过度开发和破坏,损害长远公平。经济法的基本理念是讲求长远公平,一系列的相关法律规制和约束旨在促进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在保障现实公平的前提下,不损害长远利益长远公平。
二、经济法实质正义的意义
经济法的实质正义做到了从绝对正义向相对正义,局部正义到全体正义,当前正义向长远正义的过渡,不再只是以一个单纯的标准来分配权利义务,恒定正义和公平,而是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个体所在的不同状况分配权利义务,也不再只是单纯的着眼某个特殊群体,特殊部分的利益,而是以全民族的利益为出发点来判定公平正义,不再目光短浅的只注重现实正义,而是着眼于长远的公平和正义,坚持可持续的策略和眼光。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的实现有诸多方面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经济法追求的实质正义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保障弱势群体利益的作用。经济法实质正义的相对正义,在分析不同个体所面临的不同禀赋的情况下,对不同个体进行不同的权利义务的分配,在这种权衡中可以做到对弱势群体的倾斜。经济法的实质正义,使得弱势群体在残酷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得到了一定的关注和庇佑。另一反面,经济法的实质正义对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起到一定的作用。经济法主要是调节市场经济制度下的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持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并且经济法实质正义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准则,相关法规制度对于收入分配的调节,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以长远正义为追求,所有这些都遵循了可持续长远的发展观,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经济法实质正义的实现
(一)经济法实质正义的实现机制
1.经济法实质正义的实现依赖于政府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着眼于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忽视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个体的利益。市场经济存在的弊端诸如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容易带来经济产业结构问题、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贫富差距等一系列与社会公平正义相违背的恶劣后果,并且如果仅凭市场自发调节,放任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是没有办法解决上述问题的,也就没办法实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实质正义。所以,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的干预也就是宏观政策调控发挥作用,促进实质正义的实现。宏观调控政策协调经济活动下的各种矛盾,消除影响实质正义实现的不利因素。比如,政府利用税收财政政策进行财富的再分配,缩小收入差距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制定税收产业政策进行产业引导,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2.经济法实质正义的实现依赖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实现实质正义必须要加以调节的主体。需要增强和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考虑社会效益,促进企业在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作用,响应国家政策,优化企业产业结构。另外,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完善职工权利保障制度,企业福利制度,使得企业在增加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方面发挥作用。
3.经济法实质正义的实现依赖于立法、执法、司法机制
经济法实质正义实现不仅依赖于政府和企业,同时也需要立法、执法、司法机制的支撑。立法机制对实现实质正义的影响是主要是权利义务分配方面。立法机制权利义务分配是实质正义的起点,立法过程中对于经济主体需要进行分析和判断,并以此做出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依据个体的不同特质和差异,进行权利义务的倾斜实现不同的分配,以实现经济法下的相对公平而不是单纯的绝对公平。立法机制是实质正义的起点,进行权利义务分配之后,需要执法体制发挥作用,将这些法律规章应用于社会实践。执法活动主动的进行行为干预,对于违反相关法律的经济主体进行直接处罚和约束,譬如,执法质量检查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查处,对于垄断行为的判罚,极大的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保证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有效的执法活动是促进实质正义实现的重要机制。司法机制作为法律发挥作用的最后一个环节,同样也对实质正义有着重要的作用。法官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审判和诉讼机制都对司法活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进而对实质公平产生很大的影响。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加强法官队伍的知识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建设专门且完备的审判机制和多元的诉讼机制,发挥司法机制在实现实质正义方面应有的作用。
(二)经济法实质正义实现过程中的阻碍
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政府和企业团体的共同努力,只有当政府的干预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机制共同发挥作用,互补互助,相互促进时,才能更好的促进实质正义的实现。政府的宏观调控,全局干预是可以化解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些弊端和缺陷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但是政府的宏观调控的实现也是需要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相关政府部门往往消极疲软,不能很好的发挥自身的作用,也就不能发挥政府干预对于促进经济法实质正义的作用。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的实现还依赖于市场主体的相关企业、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企业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对于实质正义的实现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很多企业为了追求收益最大化,忽视相关市场交易规则,无视竞争,进行大规模的垄断经营,更有甚者,生产一些质量不过关的产品投放市场,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极大的损害。一些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带来较大的负外部性,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会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运行带来不利影响,直接影响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的实现。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