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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税税收;征收管理;问题;对策
一、税收及其意义简介
税收征收是指国家税务机构依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应纳税的纳税人进行税款征缴,并将税收收入统一国库的行为,这一行为的完成需要税务机构与纳税人两方的积极合作、密切配合来完成,我国税收的表现方式有查账征收、核定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等。
税收征收是税务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完成程度直接代表着税务管理的质量,顺利完成税收征收工作是一系列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事项得以开展的前提和基础。
二、我国地税税收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广大纳税人及税务工作者认真贯彻国家税收政策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税收收入正逐年上升,地税收入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也在不断增长,然而税收收入的增长并不意味着税务管理水平的同步上升,纳税人纳税基础意识薄弱等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以及“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带来的新型现实问题都将影响着目前我国税务工作的实质进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票管理
在历史、社会、法制等多方面的影响制约下,我国公民的整体纳税意识有待提高,自觉纳税意识的培养更是偏离很大,部分消费者在付款后索要发票的观念不强,很多中小商家和企业在消费者索要发票时以收据代替发票,或者以打折的形式应付消费者,以达到逃避税收的目的,个别纳税者在工商税务登记办理上缺乏主动意识,游离于税法之外,少数纳税者财务核算制度不健全、少计收入、多计成本、变造发票、使用虚假发票,税票、恶意拖欠税款等多种手段以达到少缴、不缴税款的目的,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二)税源种类
受“营改增”的税务政策影响,营业税作为地税的主体税种正渐渐退出历史舞台,目前地税的主体税源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其余都是印花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一些小税种规模小、税源分散。地税税种有的是对特定的应税行为征税,有的涉及所得环节,有的涉及财产项目的,种类多而且流程复杂,税源的管理难度较大。在国家“保增长、调结构”的总体要求下,我国中央与地方出台了各项经济改革政策,不断变更的企业经济运营模式和改制、重组、转让等复杂多样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都给地税实际税收工作带来监管难度。
(三)技术支撑
我国已经进入了互联网+的时代,充分运用网络科技的神奇魅力开展工作是一项与时俱进的工作模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税务信息资源,各个部门信息共享、实时监控、横向发展等综合治理税收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上升空间,在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方面尚未实现既定的目标。
(四)人员构成
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面临诸多问题,需要妥善处理、积极应对。税收工作是一项需要全面理论知识的综合性实践工作,将财务、管理法律等学术领域应用于税收征管实际工作,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拓展税务工作者的综合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是关键。我国目前各级地税机构的工作者中,普遍存在掌握财税知识的人员较多,精通会计、经济法、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比较稀缺,这种人才结构的构建很难适应不断提高要求的现代税收征管工作步伐。
三、针对我国地税征收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加大税收宣传
我国公民整体纳税意识薄弱,更需要我们加大税法宣传、拓宽宣传渠道,以多种形式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在“营改增”这一重大税制改革时期,地税工作的各有关部门更应该加大对政策咨询服务和纳税辅导工作的开展力度,加强税法和有关业务的宣传,及时把税制变革的相关政策传达给基层纳税人,避免因知识缺乏信息不对称等构成税收违法、违章,同时也要使纳税人从思想观念上深刻认识到依法纳税与每个公民利益的关系,变被动纳税为积极主动申报纳税,配合税务部门的征收管理,建立完善的发票管理体系,加强发票管理,使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大幅提高。
(二)结合地方实际
地税各级机关在开展实际税收征收工作中要结合当地办税业务量、办税条件、办税环境等实际情况,依据纳税人的合理的具体需求,选择适当方式加强国税、地税合作服务,为有效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提高办税服务效能、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应我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等需求,需要强大的财政资金作保障,而地方税收是财政收入最主要、最稳定、最可靠的来源。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牢牢把握实施税收管理的工作重点,找准需密切关注的主体税种、行业和发展潜力较大的行业。完善现阶段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完善税源的调查制度,明确管理体制,强化税源管理。
(三)强化信息技术
税收管理需要依托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成立信息数据库,充分掌握纳税人申报、经营、税款缴纳进程等实际情况,对各类的信息进行分析和比对,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构建统一的数据分析信息平台,加强征收、管理、稽查三项主要税收工作内容的相互合作、促进和完善,构建合理的税收保证流程和基本内容的有效衔接。实现内外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达到税收业务与信息技术的高度融合,进而大力推进信息管税。
(四)完善内部管理
完善税务工作制度,加大执行力度,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税务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开展培训项目,根据不同岗位进行税收法规、财务知识、计算机运用、公文写作等方面培训,鼓励地税工作者参加注册、职称及司法等各类相关考试,提高理论水平。定期实施岗位交流,通过不同的岗位实质接触,全面提高综合业务水平和实际问题的处理能力。充分发挥地税征收过程中全员参与的作用,提升征管水平,从各方面为国家和地方财政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提高服务理念
我国政府目前正在倡导服务型办税理念,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税务机构为指导宗旨,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为终级目标,推行分类服务,提升纳税服务层次。纳税人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群体,不同纳税人的个性需求也不尽相同,对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服务。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实施分类辅导、分类服务。充分满足纳税人的基本需求的同时,为不同纳税人提供差异,不断拓宽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对纳税人分类管理,全面评估纳税人的具体状况,使服务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提高服务水平。
世界水论坛是由非政府组织世界水理事会举办的定期水资源政策讲坛,第一届世界水论坛于1997年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办。本届论坛经过了两年的筹备,世界水理事会向大会提交了《世界水展望棗使水成为每个人关注的事情》,非政府网络组织“全球水伙伴”向大会提交了《实现水安全:行动框架》。
在为期6天的水论坛上,来自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代表对未来25年的水资源形势、政府在水管理中的作用与水资源政策进行了深入研讨。代表们普遍认为,目前全球人类缺乏安全与充足的饮用水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水资源以及提供与支撑水资源的相关的生态系统面临着来自污染、生态系统破坏、气候变迁等方面的威胁。因此全球水资源工作者面对全球水安全的共同挑战。这一挑战主要体现在7个方面:满足水资源的基本需求,保证食物供应,保护生态系统,共享水资源,控制灾害,赋予水以经济价值以及合理管理水资源。代表们希望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尽快采取行动,保护21世纪全球水安全。
提交这次会议的两份文件《世界水展望》和《行动框架》,对自1977年马尔德拉普拉塔会议以来的一系列与水有关的国际会议制定的国际水资源政策进行了全面总结。主要政策有:
①1977年马尔德拉普拉塔会议上倡导的马尔德拉普拉塔行动,开始了对全球淡水资源的全面评估。
②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环发大会通过的联合国《21世纪议程》第18章《保护淡水资源的质量和供应:水资源开发、管理和利用的综合性方法》,提出了淡水资源的7个工作领域,即水资源综合开发与管理,水资源评价,水资源、水质和水生态系统保护,饮用水的供应与卫生,水与可持续的城市发展,可持续的粮食生产及农村发展用水,气候变化对水资源的影响。
③1992年都柏林水与可持续发展会议通过的《都柏林宣言》形成了国际水资源政策框架,为实现水资源综合管理,《都柏林宣言》提出了消除贫困与疾病、防治自然灾害、水资源保护与再利用、可持续的城市发展、农业生产与农村用水、保护水生态环境、解决与水有关的纠纷、水资源综合管理的实施环境、知识基础、能力建设等10方面的行动。这套政策框架在以后的一系列与水有关的国际会议上得到完善和发展。
总起来看,国际水资源政策的核心就是提倡建立流域范围内水资源统一综合管理。水资源管理的目标是:使每一个人都获得安全饮用水和足够的水资源,利用单位水量生产更多的食物,保护人类和所有生物赖以生存的水环境和水生态系统。
水资源统一综合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①淡水是一种有限的和脆弱的资源,对于维持生命、发展和环境都至关重要。
②在所有竞争性利用中,水都具有经济价值,应当把水视为商品。
③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应该提倡公众参与的方式,在各级管理中都应该有用户、规划人员和决策者的共同参与。
④要发挥妇女在水资源供应、管理与保护中的核心作用。
在这次海牙会议上,世界水理事会认为保护21世纪全球水安全应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行动:
①以流域为单元对水土资源实行综合系统管理,包括建立公众参与的体制框架和充分的信息交流。
②政府加强对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体制、方法和社会影响等的研究。
③对所有的水服务实行全成本定价,同时为低收入社区和个人提供补贴,使用水户参与对水的管理。
1现行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1994年确立的企业所得税体系,由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构成,十年来,我国国民经济的经济基础、宏观和微观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内、外资)组织机构、规模、类型、性质发生了改变,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目前企业所得税制及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与市场经济不适应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税收功能性作用的发挥,不利于企业发展,不利于发挥税收杠杆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企业所得税征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说明。
(1)现行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不规范,无法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存在弊端,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税法不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不平等性,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公平,所得税政策具有多变性,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规定复杂,纳税调整繁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界定不清晰,不同行业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税负差异比较大,无法真正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此,必须进行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
(2)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多,不利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无法真正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太多,既有产业政策方面的,也有区域政策方面的;既有内资企业方面的,也有外资企业方面的;既有鼓励投资优惠政策,也有抑制投资优惠政策,这种过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进行必要的清理、调整、减并、取消。“税收优惠政策不宜过多,其作用范围应当加以明确限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优惠政策永远是一种辅的调节手段,其功能在于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和残缺”.否则,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无法真正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无法对国家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
(3)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差异性,加大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的难度,不利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由于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存在着差异性,使得会计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必须把会计税前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递延法、负债法)。这就要求税收征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核算技能,或者会计人员要熟悉纳税申报业务,然而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无论是企业还是税务征收机关,具备这种复合型知识人才数量太少。事实上,会计政策与税法政策差异性影响着征纳双方的主体利益。一方面“表现在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管理与稽查上,现在的税务工作人员,不太熟悉新的会计准则、制度和政策,面对大量的政策差异项目,时常出现征管错误或稽查失误,或者错征、多征税款,损害纳税人的利益”,另一方面“表现在企业财会人员的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上,大多数的企业财会人员,或者能做到规范会计核算,但不能做到准确申报纳税,因而招致各种税收处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损失,或者为做到准确申报纳税而不在规范会计核算,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4)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法单一、手段落后,专业管理人员知识老化,税收征管信息化的程度不高,综合管理基础薄弱,漏征漏管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企业所得税是一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纳税调整项目多、计算复杂的税种,所以要想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效能,确保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的质量和科学规范,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素质的所得税管理人员及先进的征收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充分运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税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和平台,全面加强综合征管基础性建设工作,要加强税收征管信息资源优化和配置,及时保持国税、地税、工商、金融、企业等部门的协调,以保持税收征管的信息畅通。然而目前的情况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方法、手段落后,专业人员数量少,知识陈旧,征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薄弱,原有的制度、规章、办法等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客观需求,税收征管应用型软件的开发和使用存在一定问题,不利于所得税征管工作的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5)税收成本较高,税收征管效率较低,税收资源结构的配置有待优化。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由于专业管理人员知识老化、业务不精、管理的方法手段落后、税务机关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税务工作效率低下、税务经费使用效率不高、税收资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等因素的影响,所以企业所得税税收成本较高,税收征管效率较低,已严重影响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必须切实采取各种措施,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合理配置税收资源结构。
(6)企业所得税税源动态监控体系不完善,税源信息不完整,不同程度存在税收流失。由于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源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工作不规范,不同类型企业规模、性质、组织结构、信誉等级存在差异性,企业同国税、地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协调不畅,税务资源信息不共享,税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科学,国税、地税征税范围划分不清等原因,造成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不力,税源信息不真实、不完善,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税收流失现象,必须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先进的监控手段,对纳税人的开业、变更、停业歇业及生产经营的各种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纳税人信息可靠、真实及纳税人户籍管理规范化。
2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改革对策
(1)合并“两税”,构建新型的法人所得税体系,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由于两套所得税制度在税收政策的优惠、税前扣除范围标准及有关实务的具体处理方面,存在着差异,使得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同,内资企业的税收负担要高于外资企业,使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处于一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不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必须合并“两税”,建立一种新型法人所得税制度,这是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核心所在。“这不是名称的简单改变,而是科学界定纳税人的需要,这可以解决长期以来企业所得税以‘企业’界定纳税人,法律依据不足,难以划分清楚的问题,法人所得税确定,以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界定清晰,对法人征收所得税,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则用个人所得税进行调节,这就便于建立法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两税协调配合的所得税税制结构”.
(2)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现行的内外资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存着较大的差异。国家为吸引外资,促进我国经济全面发展,在全面优惠的基础上,又在区域性方面给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给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主要体现在产业政策优惠方面,而且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税负差异性较大。这种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平等性,直接导致内外资企业税收负担的不平等性,违背税收的公平原则。随着法人所得税的构建,要对现有的内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取消、减并、倾斜、公平”的原则进行调整。首先取消、减并一些优惠政策,其次,为了鼓励对国家基础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及重点区域进行投资,国家要制定倾斜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国家应实行产业政策为主,区域政策为辅
,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相结合的优惠原则,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基本相同的优惠待遇”.
(3)法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由于内外资企业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方面存在着:税前扣除标准及范围、资产的税务处理方法、税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方面的差异性,所以现行的内外资企业所得额的计算既不规范,又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必将引起内外资企业在税收负担上的不公平性,使内外资企业所提供的纳税信息方面不具有可比性,无法真实考核内外资企业的盈利水平和运营绩效,也给国家税收征管带来了一定难度。内外资企业“两税”合并后,构建了统一的法人所得税体系,必须按照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形势及世界所得税改革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法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构成及计算有关规定。
(4)改进税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加强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建设,降低税收征管成本,优化税收资源结构,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1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含量的征管手段和方法,构建税收征管信息化平台,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根据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及市场经济的需要,要采用先进的税收征管方法理念和手段,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要依托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的两级集中处理,使信息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和部门,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以征管业务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子系统的应用软件,要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以业务流程为主线,梳理、整合、优化、规范征管业务流程,利用信息技术和其他技术对税务机关的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行方式进行重大或根本改造,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合理、严密、高效”.
2优化税收资源配置,降低税收征管成本。目前,我国有些基层税务分局(所),税收征管支出与征收税收收入的总量不成比例,征收成本较高,或者随着CTAIS上线后,基层税务局(所)业务量大幅度减少,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巨大浪费,税收资源配置不当,征管效率低下。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根据税收征收环境和条件的变化,科学设置税务征收机构,重新界定职责范围,合理分流人员,使税务机关的人力、物力、财力达到最优化的配置,建立和健全税收征管的激励机制、考评机制和约束机制,对税务机关征管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促使税务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3切实做好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税收征管工作的程序、办法、职责、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绩效的考评体系及考评量化指标内涵,合理界定税收征收方式及征收范围,以规范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这是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确保税收征管工作效能的基础和条件。
(5)建立和完善税源监控和纳税服务体系,提高征管水平,减少税收流失。
1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规范纳税服务工作行为,使税收征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我国现行税收服务体系不完善,纳税服务水平低,内容单一,信息化程度弱,纳税服务意识淡薄,已严重影响税收征管质量和效能,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对税收征管服务体系的客观要求,面对税收征管新的信息环境和条件,必须重新健全和完善税收服务体系,规范税收服务工作行为。
第一,“采取现代化的信息手段,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在纳税手段上,推行多元化的申报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的申报服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税收信息网络建设,真正实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划拨、税务咨询、政策查询等业务的网络化服务,真正实现税收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要完善税收服务的考评机制,将税收服务纳入征管质量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使纳税服务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对税收服务考核和日常监控,量化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和调动税务人员优化税收服务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第三,“提升税收服务的层次,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的方便,这只是税收服务的一个方面,税收服务还必须包括为各个经济主体提供税收帮助,以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2完善税源监控体系,提高税源监控信息化管理水平,减少税收流失。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基础性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税源监控的职责范围、办法、规程、内涵等基础性规范问题,应加强同工商、金融、外贸、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使税源信息具有及时性、全面性、客观性,保证税源信息真实可靠,做到信息畅通,信息共享,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高科技手段,搭建税源监控信息化平台,不断提高税源监控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出现漏征漏管现象,减少税收流失。
参考文献:
翟志华。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改革[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4,(2):24~28
一、水政执法案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案卷收集不齐全,归档不及时
水政执法案卷不但有一般文书档案的性能,同时具有法律文书的法律凭证性能,所以其齐全完整尤为重要。在目前的管理过程中,水政执法档案存在管理分散、缺失不全问题。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一是我市水政执法队伍的横向指导、纵向监管的职责不清,市水政监察综合执法支队与其它水利业务部门、科室管理、执法有交叉。各水利业务部门有的自行处理、自行立卷归档;有的直接融合到了业务工作中,没有形成专门的水政执法档案。二是秦皇岛市市级水政执法队伍与各区、县的水政执法队伍的纵向监管职责不明确,造成区、县执法队伍各自处罚、各自管理立卷。同时处罚完毕后不能及时主动向市水政执法支队档案室移交,造成水政执法案卷在各业务科室和区、县均有散落,对集中保管、提供利用造成困难。
2、卷内文件排列不规范,材料有缺失
秦皇岛市的水政执法案卷目前案卷状况是有单独排列的、有按文书档案属性排列的、也有单独排列与文书档案属性相结合排列的;同时存在结论、决定、结案处理性文件与依据材料不分先后,随意穿插排列的;有的案卷还存在材料不齐、证据材料缺失等问题,这些造成收集上来的案卷有很多各不相同,为今后的查找利用造成隐患。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水政执法档案保管分散、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没有针对水政执法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在实际工作中,水政执法档案证据资料缺失造成的危害已逐渐显现。去年的一起水政处罚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对海港区水政监察支队的水土保持处罚款项不服,向法院提讼。在应诉过程中,水政执法部门在水政执法案卷中查找不到该地方被建成建筑物前植被状况原貌照片,只有文字记录,很难有说服力,(因为处罚力度是根据原地点原水土损失程度决定的)。由于卷内缺少损害前水政执法人员现场取证照片,使水政部门的应诉工作产生了极大难度。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执法人员档案意识不强,只注重水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和结果,而没有档案积累意识。
3、卷内文件填写问题突出
在对收集上来的水政执法案卷进行整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的执法文书字迹潦草,用圆珠笔书写;有的有随意涂改的现象;有的案卷送达回证中没有当事人的签字;个别案卷承办人及领导审批签字是机打的;询问笔录中没有注明“记录属实”字样;有的询问笔录只有一名执法人员签字;有的案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中被告人签字时间早于发案时间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因为水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不过硬,档案知识缺乏造成的。因为水政执法案卷的法律文书凭证的特性,很多材料不能随便补充、修改,这样对案卷质量造成了很大影响。
二、加强水政执法档案管理的对策
1、理顺管理体制,促进水政执法档案统一、系统管理
在目前存在的水政执法档案管理问题中,重要的源头因素就是由于水政执法机构的管理机制不顺畅,造成移交、归档混乱。由于市、区、县水政执法机构之间管理权限交叉重叠,纵向职权划分不清,造成水政执法档案处于多头管理状态。同时很多保管单位不能对相关的执法档案内容进行及时补充,使水政执法档案依据性缺乏。所以建立顺畅、清晰、明确的水行政执法管理体制,不仅是水政执法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水政档案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
2、建立水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促进水政执法档案规范化管理
制定水政执法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是做好水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规范管理者行为的主要手段。在我市现有水政档案存在的问题中,我们看到卷内文件目录与卷内文书名称不一致、文书装订不整齐,排列不规范、无目录等问题屡屡出现。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因为没有统一的“水政档案管理制度”来制约立卷归档工作,而是由基层档案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凭借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一般文书档案的知识来管理而造成的。要想使水政执法档案更好地服务于水政执法工作,必须健全机制,全市水务系统实施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样本,按照统一的“水政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搜集、整理、归档、立卷,遵循一致的案卷样式、装订格式、排列顺序。
3、全面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档案意识
加强水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培训,不但是水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也是水政执法档案管理的必然要求。水行政执法人员不熟悉水行政处罚的业务知识,是造成水行政处罚案卷上述问题的一个基本原因。如案卷中有被处罚文书与缴款文书主体不一致现象;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不同的法律文书中对违法事实的基本要素记述不一致;询问笔录中缺少“以上情况属实”“和我说的一样”的意思表示;授权委托书制度不规范;时间倒置,处罚决定书日期和水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或决定日期不一致等。同时,个别执法人员档案意识缺乏,只重实体,认为只要把违法事实查清了,追究了当事人的违法责任就行了,不注重问题材料的形成和积累。水政执法档案记录了水政执法人员依法管水的具体过程,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因此,执法人员必须增强档案管理意识,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业务知识,自觉遵守,身体力行。
4、加强水政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首先,要选择政治素质较好,熟悉档案管理工作,懂得水政法律法规,热心于水政执法工作和责任心较强的执法人员担任水政执法档案的管理人员。同时,要加强学习培训。水政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档案管理技术的新发展,都对水政档案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档案管理人员既要掌握水政法律法规、水政执法程序和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又要学会档案的实际操作技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同时还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适应电子文件档案的管理需要,随时注重自己整体素质的完善提高,这样才能适应新时期水政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