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3 06: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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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认真完成《__市关于建立和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的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检查、指导作用。坚持弘扬敬业和创新精神,提高督学队伍素质,为保障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督学目标
1、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遵循教育规律,保障教学工作常规的实施。
3、不断促进安全机制和措施的建立。
4、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5、实施素质教育,扎实开展各类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根据教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镇政府履行教育法律法规的责任,促进镇政府履行自身职能,做到发展教育的责任不推,管理教育的义务不卸,支持教育的热情不减,投入教育的经费不少。
2、学习宣传实施《教育督导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3、进一步开阔视野,本着科学的态度,拓展思路,向专家学习,向同行学习,向基层学习,向实践学习,真正把督导评估工作搞实搞活。
4、完成督学责任区(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和开展督学活动记录及材料上报工作任务。
5、完成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点:
1.加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执行课程计划、艺体、等工作的专项督查。
2、对中职学校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
3、开展一轮对责任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教育督查工作。
4、加大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督查力。
5.开展-次对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查;
6.对幼儿园常规管理督查调研。
7.素质教育随机督查。
8.完成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9、为落实省教育厅20号文件通知精神,开展一次‘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的督查。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调配、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中小学校长、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和管理校长及教职工的学年岗位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
(三)研究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拟定全区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管理指导并检查学校教育教学实施工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四)负责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检查、审核,组织协调全区各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监督、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计划管理;负责学校的基建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五)制定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配合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普高、职高等各级各类学校的有关招生工作和自学考试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统筹管理、指导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
(六)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图书、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工作;指导与管理全区校办企业、勤工俭学工作;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
(七)统一规划全区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体育训练,组织竞赛,培养、选拔优秀体育人才,研究制定竞技体育有关奖励政策,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
(八)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组织指导体育宣传,科研和教育工作,协调、组织全区重大性体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今后凡涉及到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取消的,以区政府文件为准。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教育体育局内设6个科室:
(一)办公室
做好机关内部及有关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调研、信息、机关学习、会务、文书、收发、档案、、提案办理、保密、保卫、卫生及局机关政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重要报告。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学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管理、选拔、交流、任免和奖惩工作;指导全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调配、人才流动和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考核录用和派遣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和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资晋升工作;办理本系统人员退休手续和负责日常管理;负责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年报和区直属学校党员年报工作;管理本系统的人事档案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编制本系统经费收支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指导学校年度经费计划的编制、实施,审核其会计报表;负责校长离任经济审计工作;监督教育体育经费实施情况;负责检查本系统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对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负责培训本系统财务人员;负责校舍情况的调查规划与基建项目的安排监督和验收;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办理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房改公积金等业务;负责教育年报工作。
(四)教育科(招生办公室)
负责制定普通教育及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幼儿园、学前班,管理中小学学籍,审核验发义务教育证书;协调配合普高招生,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指导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学校安全教育。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职业教育管理工作;制订并实施全区的师训规划,负责在职教师业务进修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农村成人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职工教育并负责职工教育统计;制定并组织全区青壮年扫除盲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燎原计划”,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组织实施“农民培训”计划;指导乡镇成人学校建设,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管理。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招生政策规定及实施意见;承办中专(技)在本区招生的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组档工作;负责有关试卷的接送和保密工作;负责组织普通高的报名、考试工作;负责自学考试工作;协助市招生办做好大、中专招生录取工作。
(五)教育督导室
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督导评估方案,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区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中小学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具体指导开展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和“两基”的巩固提高工作;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对教育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制订全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六)体育科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及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和学校积极开展体育活动;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各运动项目的训练工作和后备人才的培养,指导、组织开展竞技体育活动;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和科研工作,培训体育专业人才。
三、人员编制
区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含工勤人员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股)级职数6名。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撤销原教育文化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教育督导室(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职能划归区教育体育局机关,由局机关相关科室承担。
为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推进教育督导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发挥教育督导功能,加快建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监督保障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建立省督学责任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建立省督学责任区的意义。教育督导要为教育科学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并作为根本任务。要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开展工作,奋发有为,为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建立省督学责任区制度,就是要充分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挥省督学在督政、督教、督学中的作用,及时对教育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使教育督导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省督学责任区的划分。根据一定的行政区划设立省督学责任区,具体设定和督学责任区的组成人员另行通知。
三、省督学为督学责任区的责任督学,每个督学责任区设组长和副组长。负责组织督学责任区的省督学开展督导和调研活动。组长和副组长的任期与省督学任期同步,必要时可提前和延迟。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为每一个省督学责任区确定联络员,负责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与督学责任区之间的联络与协调工作。
四、责任督学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委托,持省《督学证》依法行使督政、督教、督学的权力,并履行以下职责:
1.对督学责任区范围内县级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随机督查;
2.对督学责任区范围内的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效果进行检查、督导。
3.对督学责任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协调发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4.对督学责任区范围内国家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等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5.对督学责任区范围内的学校办学标准的执行、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6.对督学责任区范围内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和条件保障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
7.对督学责任区范围内危及学校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督查制止,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坚决制止,并上报处理结果。
8.对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督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查。
9.完成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督学责任区要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工作计划;并定期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提交责任区督导工作报告,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责任区督学每年要开展调查研究和集体督查活动,并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递交调研和督查报告。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每年对督学责任区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六、建立督学责任区督学学习制度。督学责任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省督学的学习或联席会议,交流工作经验,促进省督学提高政策水平和督导能力。责任督学要深入基层,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严明公正,对督导结果负责。
七、督学责任区开展教育督导和调研活动,所需经费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予以补助。省督学在当地进行的督导活动所需费用,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承担。
督导在心理学上是指对长期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的职业化过程的专业指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学校督导工作计划(一)
根据学校岗位目标及工作目标与要求,为有效地引导和促进广大教师重视课堂教学,规范教学管理的各项工作,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学校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方面的重要作用,学校将围绕着“教育教学质量为第一生命线”这一中心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督导教学的全过程,使教学与常规管理常规化、深入化、精细化。为促进督导工作科学有序的进行,切切实实发挥作用,特制定岗位目标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决执行贵州省“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五严规定,树立“质量立校,质量强校”的质量意识,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动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再认真总结过去教学工作中经验与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教学督导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实行多侧面、多环节、多形式的督导,以实现对教学质量的有效控制和保障。推动良好教风,学风的建设,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目标
1、完善学校“低重心运行”和“扁平化管理”的管理模式,采用学校、年级组配合督查制度,发挥学校对各年级督导作用,使我校教学水平与常规管理更上新台阶。
2、通过评教活动,努力造就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具有服务于人文精神的教师群体。
3、强化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使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更上一个台阶。
三、主要工作
教学方面:
1、狠抓有备而教,各执教教师必须带着教案进入课堂,公开课教案必须交到教研组,教研组收集教导教科室,常规重点检查备课教案,保证一课一教,我们将定期与不定期的组织人员进课堂听讲,查教案,并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改变部分教师中存在的为备课而备课、备教分离、重在形式、旨在备查的备课现状,组织教师互查互评,并公布检查结果。
2、紧盯课堂,唱响“优质、高效”课堂主旋律,减轻学生“学”的负担,把自习时间归还学生。这就要求促进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效率,不断提高驾驭课堂的能力,因此我们将强化对课堂教学的“听”与“评”。
第一,加强教师之间的听课与评课,推行评课制度。评课是教学、教研工作过程中一项经常开展的活动,评课的目的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通过评课,才能把教师的听课过程中的听、看、思相互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因此学校每周将安排老师上课,组织其他老师听课,任何人不得无故请假,不参加听课。并组织老师对所听老师的课,进行认真评课,并保留相关的记录材料,以备县教育局检查。我们将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第二,组织教干推门听课,还将使用照相机机进行随堂照相,对课堂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对优点、长处提出表扬。
3、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断强化对作业的命题、批改等方面的监管,每周、每月由各教研组长、深入课堂对教师所带班级学生的周练与作业进行定期的检查。
4、为了加强学生的整体水平,努力提高边缘生的综合素质,每月定期对教师所教内容进行月考比较,在教师所带学科的班级,考试名次排前五名的班级任课教师、排名后三名的任课老师进行公示。
5、优生是学校的教学质量考评的生命线,因此提优、强生尤为重要,为了提优、强生强化学校升学质量,为此每学科在每个学期我们将举行校级的竞赛活动(包括学科竞赛、背书、默单词等一系列活动)每班上报7名学生,进行集中比赛。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及指导老师颁发证书和奖品。
常规方面:
1、环境卫生:讲究卫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优美、雅观的校园,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是学校实施环境育人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增强卫生意识,改变环境卫生,建立严谨的卫生清扫制度是学校教书育人的一个重要环节。为确保全校各年级办公室、各班教室及室外卫生的整洁美观,给全校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校校园风貌,各年级每天组织相关人员将对教室、宿舍、办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月底上报教导处,同时我们在每周抽调各年级相关人员对教室、清洁区、办公室卫生进行检查。
2、纪律: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规校纪。纪律是学习的保障,好的纪律可以使校园变得文明安全,使课堂变得有序和引人入胜。每周组织相关人员对早读课、正课时间对学生纪律进行抽查。
3、了解学生、关爱学生,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督查中发现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除通报批评外,还将上报校长室,进行教育。
4、加强与学生沟通,发挥学生在教学督导中的作用。教学效果的好坏,教学质量的高低,归根结底体现在学生身上。在教学工作中,要切实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和“以学生为本”的观念,及时整改,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高尚的师德修养,打造一批能力强、品味高,团结和谐的教师队伍。
5、其他:各年级、各部各项活动的计划及安排情况,教师签到、坐班、请假等一些的督导工作。
学校督导工作计划(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紧紧围绕学校工作目标,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将督导工作重点转向督学,服务基层,扎实开展有效督导,不断提升督导水平。
二、主要工作
1、积极做好教育督导的宣传工作。
2、按照《溆浦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操作办法》要求,切实督促学校办好这项惠民的民生工程,让全体学生和广大家长共享改革开放之成果。
3认真组织学习《溆浦县20xx年中小学绩效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各项措施,完成各项指标要求,对照《评分细则》加强督导。并在做好学校绩效目标考核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4、有效开展对学校安全、德育、教学、教研、体艺21活动的督导工作,
三、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督导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溆浦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写的《教育督导工作手册》,理解掌握教育督导的相关理论知识,明确教育督导的内容和职责,熟悉相关教育政策文件精神,
通过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督导水平,并积极做好教育督导的宣传工作。
2、做好各项大型检查的牵头、指导工作。本年主要是两项工作:一是要按要求做好我校(乡)“三项评估”数据汇总和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为迎接“三项评估”市检做好准备。二是认真落实完成《溆浦县20xx年中小学绩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指标要求,对照《评分细则》加强督导。
3、积极探索教育督导工作新模式。教育督导工作要紧紧围绕学校教学这一中心,既关注课堂教学质量,也重视课外辅导工作;既评估教师如何教,也检查学生怎样学;既督导教学一线,也检查教学管理。努力从教与学、教与管多个方面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为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提供帮助和指导。特别是要围绕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导处工作计划进行一项项落实。深入班级,强化听评课,随时抽查教师的教案、作业及批改情况,并做好情况记录。要求科任教师平时测试后到教务员处进行小考登记,并随时抽查学科测试试卷。及时与相关教师交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每星期至少听一个人的课,检查一个人的教案作业,特别是对特岗教师要加强听课、评课,并及时指导以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改革是我们的常规工作,在教导处的工作计划中都有具体实施方案,我们将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总之,通过对教学工作的指导,对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学生辅导、阶段测评质量分析等常规管理工作的督导,通过对随堂课、观摩课、示范课的及时点评、书面反馈,形成科学严谨的督导制度,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4、开展教学研究,为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献计献策,充分发挥智囊作用。督导室成员要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教学研究工作,积极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及时反馈教学督导工作信息。督导室成员还应将自己的教学经验和学术见解撰成文章,在学校交流,供全校教师学习和借鉴。
5、积极督导学校活动的开展。一切工作要出效果,都离不开活动的开展,根据学校工作思路,本年度我校将开展体操比赛、艺术节活动等多个大型活动,我们不能只重形式不讲效果,为活动而活动,要求每项活动都必须认真准备,有计划有方案,而且每套方案必须有实效性,具有可操作性,考虑要细致、全面。尤其是儿童节、国庆节、元旦等“六个节”活动的开展是为学生施展才华搭建的舞台。要真正使这些活动落到实处,使之收到实效。
6、学校文明养成教育的督导。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我校近几年来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养成教育活动,树立“养成良好习惯、成就美好人生”的育人理念,学校督导室必须继续督促该活动的有效开展,特别是三月份的寝室整顿必须督促到位,登记到位,以收到明显实效。
7、加强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8、教师健康的心理素质不仅是学生成才的根基,也是教师教书育人的前提条件,更是学校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学校督导室要加强与教师的交流,深入到教师中去,倾听教师的心声和意见,及时将教师的意见反馈到学校,为学校制定人性化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9、加强与学生的沟通,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的要求和想法。在教学督导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教学质量为中心”和“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对教学的需求,及时向任课教师和学校各部门反馈,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提高教学质量。
10、协助学校开展学期初、中、末为主的常规性教学检查工作。
11、认真填写各种检查、记载表格,搞好教学督导原始资料的积累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软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2、按时上报学校教育督导信息,并落实到人,使之成为常规性工作,要求在信息质量上不断提高。
13、完成学校临时委托的各项工作。
学校督导工作计划(三)
一、 指导思想
以打造**十大工程和创建省五星级学校,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督导室工作的指导思想。配合教务处、教科处等各职能部门,围绕学校的各项教学教改工作,充分发挥督导室的检查、督促、帮助、指导的职能。以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为原则,评价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和各教师的教学工作。促进教风好转,提升教学质量。
二、 工作目标
1、教育本处室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政策,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团结同志,热爱学生,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诚恳、热情、周到、细致、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
2、对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工作及后勤服务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对教务处、教科处、德育处、电教处、工会、团委、总务处、年级部等处室部门的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3、 规范教师的教学过程,促进教风好转,从根本上提高教学质量。
4 、促进教师的教学工作事业心、责任心的增强,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保证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5、 根据学校教师和生源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宜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现因材施教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6、在工作过程中服务于各级领导、服务于教师、服务于学生。积极提供有利于教学工作和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
7、接受县教育局的委派,及时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8、按校党委和校长室的要求,对有关处室、年级部、备课组的工作进行督察、督查、指导,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供有关部门参考。
三、 措施方法
1、 多渠道、全方位
在未来的工作中督导室的工作要在全校的教学工作中多渠道、全方位展开。体现在教学过程的各个方面,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内、课外、计划、教案、作业、听课、教研活动等。在重点针对青年教师的基础上拓展到全体教师。采取听课、检查、抽查、座谈、引导、指导等多种形式,以其获得准确的教学信息,做到有的放矢。促进教风好转,提升教学质量。
2、 紧紧把握关键教学环节在做好常规教学检查督促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期初、期中、期末、考试等关键教学环节及节假日等教师、学生容易松懈的教学环节的检查督促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在此项工作中要积极取得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与协助。
3、 监督检查与指导帮助相结合。教学监督检查的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因此,督导室工作要做到监督检查与指导帮助相结合,注重指导帮助。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课堂组织等教学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取得教师的认同,以便改进、完善、提高。规范教学过程。
4、 勤沟通多交流。勤沟通多交流这是做好督导室工作的基础。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都是多方协调共同完成的,督导室工作涉及各个教学部门,勤沟通多交流才能把工作做的更好。不但要与各教学管理部门勤沟通多交流,更要与教师勤沟通多交流、与学生勤沟通多交流。交流信息,掌握情况,协调一致,共同努力,做好各项教学工作。
5、 深入教学第一线,掌握教学全过程。督导室成员必须始终把自己置身于教学第一线,了解各个教学环节,掌握第一手资料。勇于探索,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新的教学方法、新的教学手段,做好教改研究工作。
6、 加强督导室成员的自身建设。督导室的各个成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在教学工作中以身作则,走在大家的前列。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公平公正、尽职尽责。取得广大教师的信赖,和广大教师一道做好本职工作。
四、人员分工
邓克刚:负责督导室的全面工作;制定督导室的工作计划;及时向领导汇报督导情况 ,联系校长室、校党委,结合高三年级部和英语组。
胡冰:联系教务处,结合高一年级部和化学组。
王大浪:联系教科处,结合高三年级部和数学组。
曹迎春:联系校工会,结合高二年级部和语文组。
毕士武:联系校长办,结合高一年级部音体美组。
张琼林:联系德育处,结合高三年级部和物理组。
王为民:联系电教处,结合高二年级部、生物组和信息组。
吴成:联系团委,结合高二年级部和历史组。
张娜:联系总务处,结合高一年级部和政治组、地理组。
本学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1. 对期末考试中成绩滞后的老师和班级进行跟踪视导。
2. 督导室由毕士武主任负责成立书画社团。
3. 对高一、高二、高三年级老师教学常规进行不定期检查。
4. 配合高三年级部继续对高三老师面批情况进行检查。
5. 陪同市县教研室对高三年级进行教学视导。
6. 督导室全体成员都结合一个或多个教研组,及时督查了解教研组开展教学教研工作情况。
7. 督导室全体成员本学期全部参与年级部分工和年级部管理。
8.及时按要求每两周一次向县局上报督学工作情况信息表。
9. 定时督查学校对上级工作布置的执行情况,督查了解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情况。
10. 定时督查校长及领导班子的在岗、出勤、听课、参与教研活动等情况。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大局,以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为中心,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工作主线,以现代化学校创建为工作抓手,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切实履行教育督导的各项工作职能,促进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工作
1、全力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工作。一是督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责任和落实情况,看是否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议程,并对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其结果纳入乡镇教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根据文件安排和要求,对五个工作专班工作进程及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看是否认真落实方案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三是督查各学校对教育局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资料信息库建设情况。四是加大力度筹建基层学校、乡镇中心和教育督导室三级信息库,每学期进行一次汇总,了解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状况,为市政府、教育局为学校投入、师资调配、下达招生计划等提供第一手资料,通过督查,为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步、基本标准的实现和稳步推进取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2、继续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深入贯彻落实《省义务教育条例》,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修建完善“普九”年检和复查工作制度,严格“普九”工作复查程序,突出“普及程度”这一工作重点,规范“普九”档案资料。上半年,重点抽查相关学校文化户口册更新和异动手续是否完备、真实。下半年,在各学校自查基础上,重点抽查3-5个乡镇,检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并上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接受上级对我市“普九”工作的抽查。
3、加大学校现代化创建力度。一是制定下发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方案和基本标准。二是组织督学开展调研,摸清第一批创建学校目前现状、现有条件与标准的差距,形成调研报告,报送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三是帮助指导学校学习现代化学校创建方案,研究标准、组织实施。四是按照现代化学校项目建设规划安排,组织督学进行评估验收。
4、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乡镇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一是在市委、政府两办的领导下,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两办和效能考核办公室。二是抓好上级部门对我市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的筹备工作,确保进入市各县市区前列,达到优秀等奖。
5、加强随访性督导和专项督查。围绕全市教育工作中心,积极开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导,重点开展初中学校落实课程计划及执行情况,学校办实验班、重点班的情况,学生营养工程实施及寄宿制学生生活设施改造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学校进一步落实课程计划,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育人质量。
6、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的自身建设,提升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学习和培训,定期组织督学参与相关督政督学活动,进一步完善督导责任区制度。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采用请进来、走出去,集中学习和分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专兼职督学加强业务理论及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督导水准和执法能力。
(二)进一步规范执政行为。完善和落实督导工作规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原则,使督导评估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权威性。
第二条国家教育委员会聘任的督学,应当具备《教育督导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心于教育督导工作;
(二)熟悉基础教育;
(三)曾担任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的;
(四)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退(离)休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第三条国家教育委员会聘任的督学具有以下工作职责:
(一)参加国家教育委员会组织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作的督导;
(二)参与国家教育委员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有关文件的拟定工作;
(三)对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改革提出建议;
(四)可接受邀请,参加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督导活动;
(五)完成国家教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从省、部级干部中聘任督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名商中央组织部,征得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由国家教育委员会选聘。从厅(局)级干部中聘任督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与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商议后,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由国家教育委员会选聘。
第五条国家教育委员会聘任的督学的任期为两年。期满后根据个人情况及工作需要,可连续聘任。
第六条聘任的督学具有与专职督学同等的职权。
第七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邀请国家教育委员会聘任的督学参加有关会议,提供有关文件、信息和资料。
第八条国家教育委员会聘任的督学参加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组织的督导活动,所需的费用以及在京所需的必要工作条件,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国家教育委员会聘任的督学参加当地组织的督导活动所需费用,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承担。
第九条各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支持国家教育委员会聘任的督学的工作,为其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5日,完成年度“对县督导”整改及年度区教育工作督评估自评工作
1、乡镇和有关教育职能单位自评整改时间:自评的过程也是整改的过程,因此,整改工作贯穿自评工作的始终。自发文之日起至8月26日,各单位务必根据“对县督导”的评估标准,对照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认真制订本单位年度“对县督导”整改工作计划及年度本单位“对县督导”自评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第一阶段自评整改等工作。
年9月6日起。
第二阶段 年9月6日至10月20日,完成年度区教育工作督评估自评工作
1、乡镇和有关教育职能单位自评时间:自年9月6日至年9月30日,完成整改、自评、汇总上报等工作。
年10月20日至年10月25日。
第三阶段 迎接省、市对我区教育工作“对县督导”评估工作,市政府拟在年11月份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省政府将在年月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迎评工作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年月26日至30日,省政府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为期5天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不容乐观。全区教育工作基础薄弱,事业发展各指标中部分指标达不到要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5号)文中明确规定:“对不合格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一年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黄牌警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我区教育工作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务必充分认识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务必针对本单位的实际问题及时做好自查自纠、补缺补漏等整改工作,并切实做好省级督导存在问题的整改及年度和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是确保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一项重要举措。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各乡镇、各教育职能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乡镇、各教育职能单位有人员变动的,应根据政办〔〕15号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充实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设评估办人员,并认真制订自评工作计划,协调有关事宜,开展日常工作。确保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一项常规性、制度化的工作。各乡镇、各职能单位每年在制定教育工作计划时,应当根据督导评估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并督促对照指标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力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切实整改,认真自评。各单位要根据《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的要求,做到:一是根据对应的指标要求,核清基础数据,查找问题与原因所在,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改项目到位;二是认真做好年度和年度自评整改工作。自评工作要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30号)等文件精神,对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政办〔〕74号)文中的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两个年度自评整改工作。
(四)加强督查,促进落实。区委、区政府将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督查小组对各阶段自评工作进行督查,促进各阶段自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时完成自评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对不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工作重点
(一)各乡镇
1、要进一步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入学、控辍保学等工作,要与各行政村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制定保障适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乡规民约。完成适龄人口就学取证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积极配合区残联做好本乡镇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普查、鉴定工作。认真做好年度和年度履行教育工作的总结。(各阶段主要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附件3)
2、重新核实3~24周岁人口基数。一是核准户籍人口基数(参照附件4核实,并打印遗漏的适龄人口名册,在以乡镇为单位按年龄组,村的顺序统一编造序号)。二是核准未申报户口和外来常住人口基数。避免学龄人口漏登、错登等现象,确保各种表册卡数据相符。
3、文化户口册重建工作。即对上面已核定的各类适龄人口基数重新用《3-24周岁适龄人口接受教育情况登记表》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用电脑打印,并按年龄组、村的顺序统一编造序号(与电脑打印的《户籍人口花名册》序号相同)。
4、分别填报《年区 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及相关报表的过渡表。
5、认真做好15-24周岁户籍中文化程度更改工作。并认真做好核实更改后的统计工作(详见附件5)。
6、认真做好各种备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区教育职能单位
1、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体,在做好本单位自评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教育职能部门和辖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年月26-30日,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有困难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重点协调区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残联、文体局、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职能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工作。
(2)督促学校做好组织入学和动员辍学生返校,要与各校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
(3)核清各类学校的基础数据。对照评估标准要求,核准各种基础数据。同时,为了帮助乡镇做好辖区内在学生取证和文化户口的滚动登记工作,还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核清辖区内“户籍人口”就学基础数据;二是核清辖区内“未申报户籍人口”基础数据;三是核清接收外县区人口就学基础数据。要求各类学校把本辖区外的学生分别用《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汇总表》按年级、乡镇、行政村、年龄段归类造册及时送给本乡镇或辖区内各乡镇,作为乡镇文化户口的滚动登录的依据。同时报送区教育督导室1份。
(4)继续加强对学校的管理。促进学校重视自评工作,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和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来开展自评和迎评工作。
(5)协调区公安分局做好15-24周岁人口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对在我区就学的15-24周岁人口文化程度进行全面摸底、认定。以后每年均提供各类学校毕业生信息,协调区公安分局或有关单位及时输入户籍人口中“文化程度”信息栏,并做好核实更改后的汇总统计等工作(详见附件5)。
(6)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区教育局要根据指标要求,为区政府提供或协调提供相关的备查材料。
2、区财政局
根据省督导评估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继续逐步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并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
3、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要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年度、年度自评、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4、区残联
区残联要会同各乡镇、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对全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普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并及时汇总、统计。
5、区公安分局
要求各派出所及时为乡镇重新核实3-24周岁户籍人口花名册;及时做好15-24周户籍人口中的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四、上报材料
1、乡镇人民政府应上报材料:年度教育工作总结(、年度各一式2份);《年度区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一式八本;《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中的事业发展表1—表5相应的各种过渡表(含各村)一式二本。
2、区教育局应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汇报》(领导讲话);《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表》(审核时、年度各1份)。
3、区财政局提供上报的材料:教育经费与管理中的相关报表、自评表;年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区教育督导室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年度、年度)。
5、区残联应提供的材料:提供适龄残儿童花名册,按乡镇、年龄、类别分别造册、统计。
6、其他职能单位(即自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供年度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总结(各2份)。
1.教育督导是我国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的重要前提;是确保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保证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实现的强有力的法制监督和制度监督。
2.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督导是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实施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重要手段,是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在现代教育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改进管理方式,做到教育行政管理体系中“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
3.教育督导是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力保障。教育督导对落实基础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实现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监督、激励和保障作用。我市进一步深化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继续推动教育健康持续发展,需要教育督导的监督和指导。
各镇(乡)政府和教育行政及其他有关单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自觉接受“督政”、“督教”、“督学”,重视督导建议,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依法治教中的作用,特别是要发挥教育督导在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名市、实现更高水平教育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开创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和工作机制
4.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教育督导的基本任务是:认真履行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围绕基础教育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实行督政与督教、督学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平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坚持基础教育的改革创新、提升内涵,保障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坚持“三教统筹”,保障农村教育服务“三农”职能。
5.健全并完善对镇(乡)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根据上级督导部门的工作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对镇(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要求,健全并完善对镇(乡)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
6.建立健全对镇(乡)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督导制度。根据教育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对镇(乡)教育管理办公室完成年度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任务,解决当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导,提高镇(乡)教育行政机构的工作水平,推进镇(乡)教育行政机构进一步规范教育资源配置,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7.健全并完善素质教育督导制度。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把规范学校办学、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中心任务。要制定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教育教学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学校、教师评价标准。要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齐开足课程,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思想,执行《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促进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要建立县域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督导监测制度,制定县域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监测标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督导监测的针对性,加大对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薄弱环节的督导。要认真做好中小学综合督导工作,积极开展中小学发展性督导的实践和研究。
8.加强专项督导检查和专项督导调研。教育督导部门要紧紧围绕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教育重点工作,年度中心工作和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专项督导调研,分析工作态势,提出工作建议,为推动这些问题的逐步解决发挥积极作用。
当前,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与筹措、幼儿园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幼儿教师待遇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对职业教育战略地位的落实、事业发展、布局结构、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落实职教经费等情况的专项督导调研,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水平和层次的提高。
9.建立市督学责任区制度。根据学段和行政区划确定市督学教育督导责任区,市督学对责任区内的学校日常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情况,并按照工作职责,提出处理意见和工作建议。
10.建立并健全基础教育督导的导向、制约和激励机制,强化奖惩制度。各镇(乡)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教育决策时,要充分听取教育督导部门的意见。要重视督导结果的运用,将督导结果作为政绩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问责制度。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督导活动,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反馈督导结果,下发整改意见书。重要督导活动要向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改进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市政府同意,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实施跟踪督查和回访督导,形成化解重点、难点问题的工作机制。对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个别单位和当事人要追究责任,依法处罚。对于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11.不断创新教育督导工作运行机制,探索教育督导工作新方法。认真总结督导工作经验,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各类各项教育督导工作规程,将教育督导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注重联系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突出重点,增强预见性,注重过程督导和提前督导,坚持督政与督教、督学相结合,坚持监督与指导相结合,坚持督查与整改相结合。建立和健全教育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督促和引导下级政府、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增强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
12.落实教育督导机构,明确教育督导职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代表市政府履行督政、督教、督学职能,对本市镇(乡)政府及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实行行政监督,履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以及验收、考核等职责。
【关键词】责任区;督学工作;侧重点;微思考
长期以来,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决策总是在一些基层学校难以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加班加点、乱收费、体罚学生,为教不公、为教不廉等问题时常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由此,我们所追求的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等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强化教育督导工作,责任区督学如何发挥其作用,是新时期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
思考一、督学要具备复合型的综合能力
《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对督学任职条件的要求是很高的,每位督学要有独立地监督、评估、指导能力,要有课程改革的真知灼见,要有沟通协调能力,要有咨询服务意识,要有研究反思习惯。以往教育督导的常规形式是集体组织、定期督导。这种督导形式在促进学校工作上总体是粗线条的,不能面对面地解决基层遇到的具体问题。为了有效地避免以“面”为主、泛泛而谈的“原则督导”,实现“点”对“点”的指导与服务,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帮助学校更好地开展工作。要求督学要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地去工作,要坚持原则,求真求实地去工作,严肃认真、清正清廉地去工作。成为“组织信任,师生赞赏,学校敬畏,社会认可”的专业人才,时时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一是对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二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也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对学校管理与学校发展、队伍建设与教师发展、教育教学与学生发展进行指导,督促学校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四是及时推介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五是帮助和指导学校(幼儿园)找准发展定位,制订和完善学校(幼儿园)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引导学校(幼儿园)发展特色,形成品牌,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园)。
思考二、督学要按规范化的程序开展工作
在整个督导过程中,督学必须做到:一是督导前认真准备。要明确督导任务和目标,制定督导方案。二是督导中依法依规进行。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账目、随堂听课、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实地察看等多种方式对学校(幼儿园)各方面情况进行督查,查看常态下的学校(园)管理和教学秩序,了解课程计划执行情况、学校作息时间、体育活动时间、教师行为、考试行为、用书管理等情况,及时纠正学校(园)的办学行为。避免预先通知的督导检查的局限性。排除虚假因素,避免形式主义,防止没有标准、漫无目的的随意进行。三是督导后及时反馈报告。检查完毕后,如实填写督导检查记录单,单独或集中及时向督导学校(园)反馈督查意见。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还要适时回访督导,跟踪督查学校(园)整改的进度,直至问题完全整改到位。
思考三、督学要与学校(园)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
在督导过程中,积极倡导督学与被督导学校(幼儿园)建立“平等、合作、互信”的双主体的伙伴关系。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的激励、指导作用,充分尊重、信任、理解被督导学校(园),尽力为对方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帮助。让被督导学校(园)真正体验到督导给自身发展带来的好处,从而获得校(园)长、教师真心实意的拥护和支持、形成“督”与“被督”的心理共鸣,使督导过程在双方相互切磋,相互合作的和谐氛围中进行,要坚持以促进为主,以实践为主,以服务为主。督导工作对督评对象,具有激励效果。我们必须坚持以激励为主,促进为主,营造出一个先进更先进,先进帮后进,后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注重实践,少干预多参与,知行统一,坚持多听、多看、多调查、多思考、多总结,用敏锐的嗅觉捕捉各种有用的信息,经过认真分析梳理提供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充分尊重学校(园)办学的主体性,鼓励学校(园)自主发展,帮助学校(园)改进工作。坚持以服务为主,服务于教师,服务于学校(园)。全面掌握学校情况后尽最大限度给予支持和帮助,为老师减压,为学校(园)减负。
思考四、督学要正确把握好“督”与“导”的度
教育督导既“督”又“导”,“督”是原则方向,目标要求,“导”是过程行为,方法途径,以“导”的形式来实现“督”,以“督”的力度来促进“导”。具体工作中要正确地把握分寸,导得过多、过细很可能会影响学校(园)的主动性,削弱学校(园)的独立性,尤其是凭一己之见、脱离校(园)情的“导”,既于“督”无补,又招致学校(园)反感。督学要做到从学校(园)发展的需要出发,督前摸底、动员,促进,督中调查、评估,指导,督后通报、帮扶抓落实。根据学校(园)的实际情况展开科学合理的“导”,做到“导”不越职、“导”不越位。科学引导,以确保督评对象,弱的转强,差的转优。要在督导评估中找到立足点,形成一套科学评价的工作流程。将督导程序、结果的运用、信息程式化,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之外形成一套独立、不受干扰的运作模式,做到“跳出教育督教育,跳出教育评教育”,真正体现教育督导评估的宏观与公正,使被督导学校(园)通过督导评估找准自己工作努力的方向,为今后工作树立一面镜子,对于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予以整改;对于成功的做法,认真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扬长避短,日臻完善,真正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督导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责任督学坚持“服务发展,寓导于督”的理念,发挥好“预警和指导”职能,走近教师、走近学生,与师生建立平等、民主的合作关系,成为校长、教师的良师益友;走入课堂、走入教学,深层次地关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走向社会、走向家长,耐心倾听他们对教育的意见和建议;走进情境、走进现场,了解危及师生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处理并报告有关情况,在督导过程中发现学校好的做法和经验应及时宣传推介。如:一些学校确立“绿色质量”理念,实行学生课业负担总量控制;落实市“五严”规定,学校(园)试行内部督导制;针对外来民工子女家长因工作忙而疏于子女管理的特点,部分学校暑期行政值班人员赴附近露天水域巡视,劝告学生不下河塘游泳,有效杜绝暑期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等等。
总之,要让每一位责任区督学都感到“督学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从事督学工作必须熟悉教育政策、法规,熟悉学校管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深厚的专业素养,擅长教育科研。只有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不断的给学校传递新信息,输入正能量,才能更好地帮助学校发挥优势,突出特色,使“督”和“导”在更深层次上、更高效度上展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