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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
一、投资监管概述
(一)投资监管的内容
投资监督管理是指有关监督机关和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政府的投资活动和政府管理投资的工作进行的监督管理,其实质是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权力的约束和规范,使政府的投资行为和管理投资的行为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范围内进行。
(二)投资监管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原有的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但同时,投资体制中还存在企业投资决策权没有完全落实、政府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不够规范、投资宏观调控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尽快建立健全投资制衡体系,不断强化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投资的监督和管理。
二、我国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的现状
(一)监管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
1.监管主体众多,监管不全面、不完整。
民用机场建设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监管主体众多,大到中央部委,小到地方政府。这种监管机构分散,监管效率不高。目前,对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和财政审计等部门。一个民用机场建设投资项目要接受多个监管部门的重复监督检查,既浪费监管资源,又影响监管效率。
虽然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部门和机构众多,但没有一个部门或机构对民用机场建设投资实行真正的、全面的和完整的监管。这种分头监管的局面使得各监管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性差,责任落实不到位,从而降低了投资监管的作用。
2.监督的法律依据比较多
民用机场建设过程中,各监管部门监管所依据的主要法律和规章制度比较多,但是这些法律法规都是针对民用机场建设各个阶段的,都是比较零散的,没有一个法律法规涉及到监管的全过程。
(二)民用机场建设中技术与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1.民用机场建设时间跨度长
由于民用机场建设投资大、审批环节多,因此历时较长。特别是筹建期,要经过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门、环保部门、地方政府等多部门的审批,如此繁琐的审批环节为民用机场建设单位带来沉重的人力和财力负担,也为以后建设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物价上涨导致工程成本上升等问题埋下了安全隐患。
2.民用机场建设投资前期工作考虑不全面
民用机场建设项目都进行了立项、可行性研究,也履行了报告批复程序,但有些项目仅仅是履行了建设审批程序,没有深入地从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角度进行预测,对项目的投资价值及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不够客观、科学。
3.民用机场设计分别存在设计保守或超前现象
由于对民用机场业务量预测不够准确,对民用机场规模涉及不够准确,导致设计目标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出现设计保守或超前现象。
4.预算、概算与实际投资差异较大
在民用机场建设的实践中,无论是新建或者是改扩建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中普遍存在着“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不良现象,其结果不仅影响了国家对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的宏观控制,而且给民用机场建设项目投产运营后带来了较大的财务负担。
5.机场建设工程结算不规范
在机场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一些不规范之处。比如结算资料保存不完整、费用项目重复计算、变更合同没有补充协议等。结算过程中出现的这些不规范之处至少会产生两方面不良的后果,一方面可能会助长现象的滋生;另一方面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决算的正常和按时进行。
三、完善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的措施
(一)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的保障措施
1.建立投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使政府投资监管沿着法治的轨道发展
全面落实民用机场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除了要健全监管模式,明确监管主体及职责、理顺监管流程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现行的各种法律法规比较分散,尚未对政府投资监管特别是决策责任的追究做出专门的明确界定。因此,要以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来推进政府投资的监管,用法管权、法管人、法管事,尽快构筑起政府投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2.建立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
(1)理顺管理部门职权。投资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使投资管理的权力配置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进一步强化程序和责任制度,切实加强行政的层级监督制约。
(2)加强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执行建设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审拨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进度款和尾留款,及时审批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地方审计部门可选择一定规模的项目,依法对项目实施、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概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3)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民航局会同地方管理局对项目实施进行检查和稽查,发现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突破设计概算、不按规定招标发包、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质量低劣、建设资金损失、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等、、营私舞弊的行为,对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及时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建立完善的民用机场建设投资监管体系
建立一套涵盖宏观调控管理、建设决策管理、计划控制管理、资金拨付管理、建设过程管理、后续审计考核管理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管体系,需要全面认识“工程”和“资金”之间的关系,正确判断它们之间作用力的大小,以这两条链为准绳,挖掘控制点,采用恰当的监管方式方法,并将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贯穿始终,这样才能取得最佳的监管效果(见图1)。
1.工程链监管
工程链监管是指对于民用机场建设项目流程从工程建设角度监管各阶段的合法、合理、合规性。
(1)投资决策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民用机场建设选址、项目建议合理性的审查。审查可分如下几个阶段进行:项目申报及筛选;项目立项审查;签订责任书。
(2)前期规划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民用机场建设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合理性的审查。建设单位提出民用机场总体规划,民航局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旅游事业发展情况、对外贸易发展水平、铁路、水运、高速公路等运输方式的发展水平、邻近区域民用机场情况、本地区人口统计状况等因素研究并确定民用机场建设标准。
(3)项目设计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民用机场建设初步设计的合理性、施工图设计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特别注意的是,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对造价的影响较大,应确保建设单位在综合考虑安全、功能、标准及经济等各方面要素的基础上,把有限的建设资金用到刀刃上。
(4)建设实施准备及招投标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对招投标合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如果建设实施准备及招投标阶段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不够严密、明确,在今后结算时,容易引起扯皮而影响工期及造价失控的现象。该阶段审查主要可通过审查民用机场招投标制度及管理程序作为基本考核点。
(5)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该阶段主要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是否合理。对此进行审查主要是检查建设部门是否有相应的制度与有效控制措施。比如变更立项制度,凡是与原合同量、价有变化的,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立项等。6)竣工决算阶段。该阶段主要审查民用机场建设的质量是否合格,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计等。
2.资金链监管
资金链监管是指对民用机场建设项目过程中资金拨付的合理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效率性进行监督管理。
(1)投资决策、前期规划阶段。该阶段应尽可能掌握包含土地成本、前期规划费、资金成本及管理费用(含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等)等可能发生的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费用,为后期做好项目经济评价提供数据。
(2)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尽可能地收集相关资料,对每个设计方案作出经济估算及评价,审核概算,控制造价,确定民用机场概算总投资和具体建设内容,同时确定民航基金拨付的最佳比例。
(3)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施工阶段。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偏多、工程验收不到位、监理单位监管不力等情况。因此,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变化,充分深入施工现场,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既要保证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有足够的资金,又要做到尽可能不占用过多的资金,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资金筹措的难度。
(4)竣工决算阶段。在竣工验收阶段,要检查工程监督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要核实建设成本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审定建设项目的资金结余;检查各类竣工验收时工程与概算内容的一致性、财务支出的合法性;要关注工程技术资料对执行项目概算、财务决算结果的影响程度。
(5)民用机场交付使用阶段。在民用机场交付使用阶段,要做好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在竣工决算审核的基础上,将项目的有关资料及分析结果汇总并建立数据库,为后续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提供参考。
3.实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
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需借助社会专业审计力量,将事后审计环节提前并始终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以充分发挥国家审计、行业部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合力。既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又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完整,节约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投资。
(1)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审计。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决策工作十分重要,它从根本上影响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的成本和投资效益,因此应对其进行审计。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投资决策、项目可行性研究、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概算、预算的审查;招标文件、投标标底、投标报价审查;建设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查。
(2)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审计。施工阶段的审计是民用机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重点,是堵塞漏洞、降低成本的关键环节,审计内容包括对收入、成本、费用、资金拨付金额进行核实,对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中途定性评价。
(3)建设项目结束阶段审计。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完工后,审计部门要对项目部门实际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情况进行审定,对执行企业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和规定情况进行审计。
此外,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要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制度、合同签订、质量管理、造价控制、资金使用管理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履行职责情况等重点环节重点加强审计监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审计机构要紧紧抓住资金流程这一主线,重点关注建设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紧紧抓住民用机场投资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审核这一关键控制点,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纠正并完善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
【主要参考文献】
[1]谢昭晓.关于加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监管的思考.科技信息,2007,(20).
[2]王志清,宋昕.美国民用机场投资管理体制的借鉴意义.中国民用航空,2005.(Vol.52).
[3]李艳华.多元化投资背景下的民航业监管重建.政策论坛,2005,(4).
[4]向强,黄一冈.国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特色与借鉴.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10).
一、外资保险机构在中国的发展
现代中国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开始于80年代初,最早是日本三井海上火灾保险株式会社、安田火灾海上保险株式会社等于1981年在北京正式设立代表处。[2]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了《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后,大批的境外保险机构蜂拥而至。到1995年10月底,已经有13个国家和地区的77家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在中国的北京、广州、上海、大连等地共设立了119家代表处。[3]到1999年底,这一数字又有大的发展,中国已经批准了4家中外合资报保险公司,11家外资保险公司的分公司,另有4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1家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正在筹建;[4]已经有17个国家和地区的113家外资保险机构在中国的14个城市设立了196家代表处。[5]截至1999年底,外资保险公司在华总资产达44亿元,保费收入18亿元。[6]
外资保险机构为什么对进入中国如此地热衷呢?原因有两个。一是在外资保险机构的本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都比较成熟,保险市场同样不例外。激烈竞争的结果,已经使很多的发达国家保险市场渐趋饱和,进入微利期,要想在这样的市场上取得比较大的发展是很困难的。这样,资本的本性使其竭力寻找哪怕只高一点点的利润,发达国家的很多保险机构便纷纷寻求由国内转向全球,特别是试图在还有很大开发潜力的发展中国家占有一席之地。二是中国巨大的市场吸引力。从保险深度的实际比较来看,发展中国家的保险深度大之上在4%左右。依此为标准,我国1996年度68593.8亿元的国内生产总值,应该有2743.8元的保险总需求。然而,1996年我国实际保费收入仅756亿元,还有约1969亿元的保险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可见市场之广阔。以年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计算,2000年的保险总需求将达3732.8亿元。这就使得国外各著名保险机构纷纷垂涎中国市场,想在市场的过程中占有一席之地。[7]
下面以一些具体的例子介绍外资保险机构在中国的发展经营情况。
美国友邦保险公司是第一家在中国开展经营性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199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根据《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以下三项业务:(1)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财产保险和与其有关的责任保险;(2)外国人和境内个人缴费的人身保险业务;(3)上述两项业务的再保险业务。[8]我国首先选择这家保险公司在上海营业是有原因的。美国友邦(AIA)是美国国际集团(AIG)的成员之一,该集团拥有资产总值近1150亿美元,在全球130个国家和地区设有400多家分支机构,业务网络遍及世界主要地区,在香港和东南亚,该公司也是最大的人身及产物承保公司,牢固地确立了“第一流的寿险公司”的地位。到1995年,上海友邦共有员工300多热,同时组织了一支由4000多名营业员组成的寿险营销队伍,运用AIA的工作原则和方式,把国际做法引进上海市场,在上海保险业刮起了强劲的“友邦旋风”,带动中国本土的保险企业纷纷进行了行销方式的重大变革。[9]上海友邦的经营业绩也是很显著的。被批准的第一年,1992—1993会计年度,报废总收入1928万元,到1995年,全年保费收入就达4.15亿元。1995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AIG有在广州分设了经营寿险的美国友邦保险(广州)有限公司和经营财险的美亚保险公司。[10]
英国塞奇维克咨询公司是英国最大的保险经纪人,劳埃得承保人,是欧洲最大、世界第二的保险经纪公司。早在1981年7月,该集团就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1993年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其在北京设立“塞奇维克保险与风险管理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成为最早在中国营业的外资经纪公司,也是前几年唯一有资格进行保险经纪活动的外资公司。[11]
二、对外资保险机构的监管
外资保险机构的发展中也有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数字表明,1998年境外保险机构驻华代表处、未获准入的境外保险公司、境外经纪公司及其它保险咨询顾问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月4.2亿元人民币(据称,这是一个非常保守的数字。)[12]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外资保险机构的监管显然是非常必要的。
1.有关当局已经采取的监管举措
1999年12月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成立之前,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一部分,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主管机构统一进行监管的。由于整个保险业的起步较晚,对人行来说,保险监管相对于银行监管居于次要的地位,保险监管职能客观上有被弱化的倾向。监管工作中重审批、轻管理,主要的工作是忙于审批新设企业和机构的资格与经营范围限制。而对具体的市场情形,如保险条款、非律规定是否符合保险原则和奉献水平,监管人员很少进行科学的测算与核实,致使一些保险企业自行开发的险种或者报来即批,或者根本不报批。[13]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成立后,专门负责对保险业进行监督管理。有了专门机构,有了专门人员,对保险业的监管就有所加强。保监会首先从混乱的保险中介市场的清理整顿入手。1999年3月10日、11日保监会召集在华营业的各保险公司和在华合资保险代表处负责人,召开“清理整顿保险中介市场动员会议”。1999年3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公告,严禁境外保险机构非法从事保险及其中介活动。5月10日,保监会责令英国塞奇威克保险与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有限公司停业整顿三个月。保监会指出塞奇维克存在以下问题:超范围经营,违规像集团公司上交管理费;资本金不足,高级管理人员未经有关监管部门进行资格认定,违规核销应收帐款等。9月9日,保监会通告,宣布撤销英国怡和保险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取消其首席代表的任职资格。[14]保监会的以上举措,有力地整顿了保险中介市场的混乱情况,有助于整个保险业健康地发展。2000年4月,保监会有严肃处理了北京安邦保险公司等两家保险公司;[15]2000年6月12日,保监会又宣布对三家严重违反有关保险法规的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处予以撤销。[16]
2.现有的监管法规
依法监管,是法制的一个基本要求。对外资保险机构的监管更应该如此。这方面的依据首先是《保险法》关于监管的规定。不过,保险法的规定比较原则,而且适用于整个保险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和后来的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作为监管机构,曾了不少的具体监管规定。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1999年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在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了《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0年3月了《保险公司管理办法》,这三个文件是目前对外资保险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法规。另外《境外保险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也已经完成,[17]并在《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已报国务院批准。[18]
3.监管的具体方面
(1)准入监管
一般来讲,有与保险也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各国政府对进入保险市场均有较为严格的规定,以避免由于进入者资本实力、管理经验不足而引起的保险机构的停业,导致社会的波动。从一个国家来讲,保险市场得准入应着眼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社会大众的需要。具体操作上,我们国家的《保险法》维保险业的市场准入规定了最低标准,在坚持产寿分业经营的前提下,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在特定区域内开办业务的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对外资保险机构的选择,标准一般会更高一些,要求进入本国经营的外国保险机构本身在国外的经营业绩良好,有着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信誉。外在保险机构的市场准入需经中国主管部门逐案审批,从最初批准的没够友邦等公司的情况来看,管理部门为了让进入本国的保险公司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对他们适用的标准还是很严格的。[19]但是,在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情况下,需要给与外国众多的保险公司以市场准入,适用什么样的标准还是一个尚不明确的问题。
(2)财务监管
对外资保险机构财务监管的目的在于保证该保险机构具有财务偿付能力。虽然经过审批准入的外资保险机构大都实力雄厚,但仍不能排除其经营中丧失偿付能力的可能,对其进行财务监管是十分必要的。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为此专门制定了《境外保险机构财务管理办法》,不过该办法尚未,作者也未能得其详,下面仅从一般财务监管的角度稍加分析。第一,偿付能力的标准。《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保险企业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偿付能力,保险企业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传统上,如果一家保险公司想保证足够的流动性或偿付能力,其资产总额必须超过其负债总额。这一观念1946年首先在英国推行,并坚持产线公司的资产总额必须超过其负债总额达保费收入20%多,这一标准被很多国家所接受。[20]中国具体掌握的标准上不得而知,但是保险法的之一规定在其它法律法规对外资保险机构的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是应该适用于外资保险机构的。第二,准备金。保险公司必须有足够的准备近来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制定合理的准备金是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制定准备金的标准应该考虑保单的种类和期限等,使保险人在保证有足够偿付能力的前提下还可以进行健康的、充满活力的竞争。制定出的准备金标准应该同时适用于内资和外资保险机构。第三,资金运用。投资管制是保证偿付能力和维持保险公司准备金的一个有力武器。限制某些不正当的投资风险,并相应确定保险基金投资范围与投资比例要求是很必要的。1999年末,中国保监会对保险业的投资范围特别是向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做出了规定。外资保险机构在中国其他金融部门的投资应该受到特别的注意。
(3)产品监管
由于一般人可能无法了解保险产品的实质,可能会有保险人在单方面制定条款时隐含一些不利于被保险人的责任免除条款等,对保险产品的监管就是必要的。而且,外资保险公司往往借助外国的经营经验,涉及出一些中国公众所不熟悉的新产品,对这类保险产品根据保险原则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监管就显得更为重要。第一,保险条款申报审查。在很多国家,监管机构都要求保险人必须将构成与保户之间合同关系基础的文件呈报审核,如保单、保险条款、投保书等各种保险合同要件。我国保监会也要求各保险机构包括外资保险机构将这些文件报审。第二,费率制定。有监管机构来管制费率的做法是一种消费者最终保护措施。一般来说,把费率定在最高限制内好让基本的风险有足够的保险并使保险公司有起码的利润,以确保费率足够单不过量,并不存在不合理的歧视性,而是消费者“买得其、买得到、并受公平待遇”。[21]
(4)业务监管
业务监管的目的是保护社会公众免受保险人的不合法或不到的行为所带来的不合理待遇,并保护公平竞争。第一,分业经营。与当今世界银行、证券、保险日益走向混业经营的趋势不同,我国不但强调各金融行业分业经营,在保险业内部也强调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分业经营。《保险法》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这一规定也适用于外资保险机构。1995年,AIG在广州设立分公司的时候,就分设了经营寿险的美国友邦保险(广州)有限公司和经营财险的美亚保险公司。[22]第二,合同的定理和旅行。保险业开展业务活动可能存在三个渠道:保险经纪人、保险人、和直销业务员。对保险业务秩序的监管就是通过对经纪人、人、与业务员的执照管理和业务活动监管达到的。我国《保险法》第二章对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坐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并于1996年了《保险人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修订为《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1998年2月又了《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对这些主体的任职资格、业务活动等做出了法律规定。但是,中国保险业最混乱的地方就是保险中介市场,特别是经纪人市场。外资保险机构由于缺乏本地资源,就招募了大批业务员、保险经纪人,但对这些人管理上往往跟不上,造成了中介市场混乱。一些未获批准进入市场的外资保险机构也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中国市场的经营活动中来。从本文第一部分介绍的整治情况,我们就可以看出这种监管是多么必要了。
三、完善对外资保险机构监管的建议
1.关于统一监管
统一监管是指保险监督委员会对国内和外资保险机构实施统一的监管,在监管上不再去分内自与外资,都适用一样的法律,实施同样的标准。这是许多外资保险机构的愿望,也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监管要求。一家外资保险机构驻北京代表处的首席代表指出:作为外国保险公司关心的问题首先就是对外资保险机构不应设置特殊的法规和规定。获准在中国营业的外国保险公司应该和中国国内的保险公司一样遵守相同的法律和规定,如果特殊规定太多,整个法律体系就会变得透明度不高。[23]在这样的市场也不利于开展充分的市场竞争,中国保险业也就不能够尽快走向成熟、走向世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根据关贸总协定的有关规定和原则,仍然将内资外资保险机构明确地区别开来实施不同的法律和监管标准,也将是不被允许的。在世界贸易组织开始谈判金融服务自由化协议的时候,给与国外、国内公司相同的待遇就被认为是一个关键因素。[24]1997年12月达成的《金融服务协议》在市场准入和平等待遇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特别是在保险行业。[25]市场开放的结果必将是统一的监管,统一的监管将带来公平的竞争环境。实际上,中国已经在某些方面实施了内资外资的统一监管,整体的统一监管计划似乎也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步伐的加快而变得很有希望。2000年3月颁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就没有区别内外资企业而同样适用。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呈递已近一年的《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至今尚未获得国务院的批准似乎也可以说明一些问题。[26]
2.关于放松监管
在国际上,减少对保险业管制的呼声越来越高,“所有新兴市场的监管者都意识到了改进其监管制度的必要性”。[27]特别是欧盟的“欧洲1992”计划实施后给欧盟各国保险市场带来的巨大变化和成功,更使全球出现了放松对保险业监管的呼声。1994年7月1日起,欧盟建立统一大市场的第三代决议开始实施,这些决议关于保险行业的三个核心部分是统一欧洲共同体的营业执照、实施本国监管原则、取消对保险业的高度监管。欧盟各国开始把对保险公司的监管限制在对偿付能力的监管上,保险任何被保险人可以自由协商保险价格和保险条款,过去通常实施的获得事先批准的要求已经不复存在。减少监管思想的逐步实施使欧洲保险市场进一步一体化,许多国家尚不发达的保险市场得到了迅速开发。[28]那么,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需不需要跟随这股国际潮流呢?在中国的外资保险机构也有些人提出了适当放松监管的要求,前面提到的那位外资保险机构北京代表处的负责人就希望“进入中国的外国保险公司应该自主决定经营多少保险产品”。[29]本文作者认为,由于中国保险市场的真正形成实践还很短,在改革前,中国的保险公司更像是一种官办的事业,而不是市场主体。在目前中国保险各个方面都还很落后的情况下,不宜放松监管。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还不知道怎么监管,市场刚刚形成,还很混乱。也许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清理之后,形成了比较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在某些方面如保险产品的设计等上面,可以适当放松监管,更多地让市场的力量说话。但是,在目前阶段,我们应该研究欧美国家保险监管的经验和教训,以便日后为我所用。
3.关于行业自律
保险行业监管是保险监管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它是依靠各保险组织共同达成的自律协议,相互监督、按规经营的一种形式。实践证明,它对维护保险经营秩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英国,就主要依靠行为自律管理,维系了保险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安全。我国也出现了一些行业自发组织的自律,如1997年上半年,北京、福建、湖北、山东等地纷纷成立保险同业自律组织,制定公约,防止不正当竞争;1997年9月,全国13家中资保险公司的负责人汇集北京,签署了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的保险行业公约。[30]本文作者也认为,组织全国性的保险机构自律组织并将外资保险机构纳入其内,让这种更具弹性和活力机制在市场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下承担某些监管和风险防范职能,是可行的,也是符合统一监管的发展方向和要求的。至于让外资保险机构自性组织自律阻止则是不可取的,这样无异于加剧本来就不够统一的保险市场。
关键词:民间融资管理对策
一、当前我国民间融资的基本情况
(一)我国民间融资的现状及特点
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经济的日渐活跃,私营经济日益发展壮大,民间融资亦以各种形式发展起来。由于民间融资本身固有的隐蔽性特点,人们很难确切地了解它的实际规模。2005年7月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在出席“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发展高层论坛”时说,根据央行调查统计司以民间融资的调查推算,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的6.96%左右,占本外币贷款的5.92%左右。
(二)民间融资形成的原因分析
1资金需求的因素分析:
(1)随着经济多元化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快速加快,要保持这样的增长态势,没有充裕的资金支持是很难持续的。
(2)中小企业自身制度上的缺陷,增加了企业规范运作与银行信贷管理之间的矛盾。财务制度不规范,导致商业银行无法对其经营活动的风险、成果做出准确判断。抵押担保条件落实困难,无法达到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要求。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持久性较差,给商业银行贷款的风险管理增加压力。
(3)正规的金融产品不够丰富,资本市场不景气,导致银行存款外流。除了低收益的银行存款,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有限,收益率偏低;资本市场不景气,股票、债券、租赁、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产品匮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投资需要,尤其是大部分小城市和县城的金融市场仍然处在较低的发展阶段,在资金趋利性和民间金融市场信息相对透明的情况下,有投资能力的居民只能在民间金融市场上寻找出路,将银行存款转为民间融资。
2、银行制度因素分析:
(1)融资准入的门槛较高。从直接融资来看,主板上市的门槛较高,中小企业很难达到上市标准。对中小企业板市场,证监会在高成长性方面做出了市场定位,对拟进入的中小企业上市资格审查更为严格,且相关费用比较高,使之不可能为众多的中小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服务。与股票市场类似,债券市场也基本上没有向中小企业开放。在间接融资方面,大部分企业在遇到资金困难时首先想到“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或“通过正规金融市场融资”;但是,银行贷款条件基本要求高、贷款手续复杂、资金到位时间长,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银行贷款的需求。因此,当正规金融体系无法满足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时,他们不得不寻找非正式融资渠道。
(2)信贷资源配置有较大限制。一是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向大型企业和国家重点项目倾斜,而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供给不足。政策性银行目前的投资重点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和大型项目上。由于政策性金融债券为其近年来主要筹资渠道,受还本付息的约束,该行难以在资金投放向上倾斜。二是金融机构设置缺位。近年来,各国有商业银行对县城的营业机构进行了大规模的撤并,县域贷款业务呈萎缩状态。现有的中小金融机构资金实力有限,资金供给能力与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3)金融服务有较大限制。一是行业信贷政策对中小企业有严格的限制。中小企业一般融资需求大多在200万元以下,频率一般是大型企业的3-5倍,贷款属于零售性质;由于贷款业务要严格按程序办手续比较烦琐,管理难度较大,从营销成本和效率考虑,国有商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大都不愿意承办这类业务。二是商业银行没有把票据融资业务作为主要资产业务,发展与市场需求有较大差距。三是边贸结算服务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形成了较大数额的现金在银行体外循环。
二、民间融资的经济影响
(一)民间融资的积极作用
1、支持了经济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例如温州地区,1999~2003年,民间资本投资总额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平均为61.9%,一般是国有投资额的2倍、外商投资额的20倍,民间资本已经成为温州最主要的投资主体。
2、遵循市场规则配置资源,客观上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有积极作用。一是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于拾遗补缺、方便生活、促进生产、扩大就业、迅速提高我国落后的生产力水平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二是促进了产业产品创新,推动了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和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一定程度地转变了我国区域经济结构趋同的趋势。
3、为民间资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投资渠道,拓展了经济增长的空间,提高了资金利用的效率。民间融资从某种意义上是填补了正规金融业的缺失,并向正规金融业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挑战。这种挑战对于敦促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加快改革和创新的步伐,具有正面作用,同时民间借贷方便、快捷以及市场化利率的优势,也为银行、信用社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4、随行就市的民间融资利率,合乎利率市场化的变化趋势。灵活多样的民间融资利率均属市场利率,它们较真实地反映出一定时间和空间内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资金价格,发挥了利率的杠杆功能,调动了资金的组织者和供给者的积极性,有效地调节资金的流向和流量,使民间资金的经济功能得以充分发挥。民间融资的利率水平,对国家利率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同时对于处在市场化进程中的银行产品的市场定价,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二)民间融资的负面影响
由于体外循环资金所具有的隐蔽性、自发性、盲目性、投机性和非规范性等特点,难于监管,必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隐患,给社会经济政治带来不利的影响。
1、影响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由于体外循环资金的自发性、盲目性、逐利性以及民间融资主体生产经营和管理素质所限,使大部分资金的流向多为进入门槛低、短期内能看到收益的行业。这类行业的相当一部分是属于高能耗、高污染和技术水平低的行业和项目。2、体外循环资金积聚形成规模巨大的投机力量,有可能导致经济发展失衡。近些年来,民间资金的积聚已经形成不可忽视的投机力量,巨额投机资金兴风作浪已对我国造成重大影响。如股票市场庞大的私募基金,背后都有体外循环资金的作用。又如已被大众所熟知的温州炒房团,使各地的房价都有明显的升高。
3、以高利贷形式存在的不规范民间融资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高利贷多盛行于贫困的农村,而农民借款多用于生活所需。有些地区,有的因讨债发生斗殴致伤,还有的与黑恶势力结合,暴力讨债,影响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多在亲友之间,常因利益关系导致亲友之间发生一些矛盾,再加上借贷手续不规范,违约情况发生时,纠纷难以解决,引发各种突发事件,不利于社会和谐。
4、体外循环资金的存在严重干扰了金融秩序和金融市场。自发的、无规则的民间金融行为,严重冲击了金融市场的秩序。民间自由利率的不完全性和逐利性,使金融市场反映失真,对正规金融体系的影响很大。
5、形成影响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经营的隐患。从前面的论述中可知,体外循环资金并不是完全脱离正规金融体系的,有相当一部分与正规金融体系存在各种各样的关系,会给正规金融机构带来某种可能的损害。一部分企业或个人受利益驱使,利用银行贷款转贷民企或放高利贷套利,使银行资金游离到银行体外循环,潜在的风险更大。
三、对民间融资的管理对策及建议
虽然体外循环资金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也促进了我国的经济起发展,但它毕竟缺少法律约束,它的存在和发展,不利于我国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其不利因素对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和宏观金融调控是一种冲击,甚至会导致经济和社会一定程度或一定区域的动荡。因此,必须将体外循环资金纳入宏观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范围内。
1、完善政策供给,大力优化金融产业布局
我国目前缺乏对个体、私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以及金融产业布局不合理,使得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农民等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是资金体外循环形成和活跃的制度性原因。首先要实现金融服务的多层次和差异化,完善政策和制度供给,建立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需要的投融资渠道和制度,对个体、私营经济开放资本市场。其次要积极创新中小企业债务融资的工具,使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可以从债券市场上得到筹融资机会。再次要创建风险投资公司或产业、行业风险投资基金,并采取措施逐步使私募基金合法化。实行“高风险高收益”的民间金融服务,为敢担风险者提供投资渠道,为中小民营企业的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2、培育诚信法治的市场,改善金融环境
要将体民间融资纳入正常轨道,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促进全社会共同努力,建设一个法制和诚信的市场。要建立健全个人和中小企业征信体系,促进个人和企业遵纪守法,注重信誉。建立和完善包括以政府为主体的担保体系、以金融机构出资为主的商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互助型担保体系。
3、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测和监督
当前,即使采取措施成立正式的民间金融组织,让中小企业贷款获得正规渠道,让各阶层的金融服务都得到覆盖,民间借贷形式因其主体为亲友的特点,仍然会存在,仍然可能发生各种纠纷。因此,亟须制定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同时将其纳入国家金融监管的范围。界定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的界限,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对非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以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4、商业银行要改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中小企业
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应将为中小企业服务作为自身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
5、加强宏观调控,抑制过渡投机
国家在实施产业政策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进程中,要充分认识市场投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破坏力,注意观察投机资金动向,遏制过度投机造成的经济动荡。
6、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保持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要建立一套体系监测民间融资资金,同时要求正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切实的金融服务,关键之一是利率市场化。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借贷主体的成本收益,灵活确定利率,是体外民间融资发展的一个优势;正规金融机构只有借鉴民间融资的定价方式,才能取得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课题组.我国体外循环资金的基本状况及其管理对策.金融论坛2006年第3期
2.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课题组.体外循环资金及对区域经济金融的影响.金融论坛2006年第1期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愈加突出,但是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研究却与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不相匹配。本文讨论了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种类并分析了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存在问题。本文还就完善配套法规、提升建管机构独立性、强化监管体系统筹等方面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提出了相应措施。
关键词: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问题分析;对策建议
作者:李亚慧1 刘一鸣2 李瑞峰3(1.内蒙古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研究所 2.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3.内蒙古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一、人力资源市场概述
(一)人力资源市场。
传统的劳动力市场,是体现经济运行规律,按照市场机制来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从而实现劳动力合理配置的场合。在传统的劳动力市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务市场中,主要是体力劳动者从中寻找职业机会。发展到现在,不少城市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低端劳动力也从中寻找职业。
而人力资源市场,在狭义上讲,是将劳动力看做一种商品来进行买卖和交换的地点;在广义上说,是劳动力交换场所、机制和关系的综合概念,是劳动力拥有者出卖劳动力和劳动力需求者以物质交换为手段得到劳动力,并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场所。除此之外,人力资源市场还要履行调控监管、公共服务和市场配置服务的职能,囊括了劳动者从求职、就业、培训、退休到用人单位招聘、福利待遇、劳动安全的全过程,并且还涉及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以及劳动关系调节、社会保障、劳动立法等诸多方面。
从上述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传统的劳动力市场的服务维度是简单的,因此监管也是简单的。而人力资源市场涵盖内容复杂,考虑维度较多,在监管上也是复杂的,需要下力气去做的。
(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
与人力资源市场相一致,其中的监管同样存在狭义以及广义层面上的解释。狭义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是指对参与劳动力交换过程双方以及发生劳动力交换地点的监管。包括了对劳动力资质条件求职结果等、用人单位招聘资质、用工环境等和交换场所日常事务及安全等的微观层次的监管。而广义上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则是涵盖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从进入到劳动力市场到退出劳动力市场所有行为,以及劳动关系调解、立法、跨区域人才流动等方方面面的监督和管理。并且侧重于构建一个公平、合理的人力资源市场是广义上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目标。本篇论文讨论的主要是几点:首先是在整体层面上监管的主体涵盖了政府以及非政府方面,其次就是在微观层面之上监管部门具体的职能以及目标针对,最后就是按照人力资源市场的覆盖性所决定的监管需要囊括到的一系列因素。
二、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发展现状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形成了人力资源市场,因此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形成的。主要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到21世纪初,在这一阶段中,我国的人力资源市场仍然是以劳动力市场为主,对其的监管主要是侧重于日常的一些事务性的监管过程中,履行监管义务的主要是劳动部门下设的劳动监察大队,每年定时定点的到劳动力市场上巡视并负责调节劳资纠纷等问题。
第二阶段是2001年至今,政府的角色从办市场向管市场转变,随之而来的一系列的政府改革措施,客观上促进了现代人力资源市场的行程和完善,促进了人力资源的跨区域流动,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行程。在这一阶段,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从日常的事务性监管,朝向劳资矛盾调节、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法律的调研而制定等宏观层面进行。在这一阶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了主要责任。责任主体的提升,使得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地位、程度和范围有了较大改善,在客观上讲,一个成熟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已初具雏形。
(一)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职能。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能。现阶段我国对于国内人力资源市场进行主要监管工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就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其在日常的监管之中基本是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来进行行政层面上的决策、执法以及监管的一系列职能。在这之中涵盖到了几项内容。首先需要对于进入市场的准入标准进行监管,包含了对于用人单位、第三方机构以及劳动人员的资质审核;其次就是针对招聘以及第三方中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进行监管;然后是对于一系列合同行为进行监管;另外就是对于劳务用工的整体过程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此外还需要负责劳务纠纷的相关协调以及仲裁;最后就是需要进行案件监察督办。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能。这一部门是国务院方面对于市场进行具体监管以及执法的下属部门,其肩负的职能就包含了这几项:对于市场的主体方进行资格审查以及信息登记;对于不具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和处理;督促劳务中介各个机构依法运营;对于市场之中一系列交易进行监管;对于相关部门的资质进行定期的审查以及管理;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打击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3.其他部门监管职责。在前文之中提到的两项机构以外,还有一系列部门也肩负着监管人力资源市场的职能。举例来说物价部门就需要针对第三方中介的各个机构的一系列收费行为以及具体标准进行审查管理;安监局需要监管劳动人员的职业以及个人健康安全是否得到保障;公安系统需要监管劳动人员在不同地区的相关事项,并进行治安维护以及犯罪打击。
(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内容。
1.监管市场准入资质。政府相关部门针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的准入资质监管,主要就是对于相关的各个主体的资质进行审核并确定准入或者是禁入。这项监管有着两个方面的目标。首先就是在经济视角之下,对于市场之中的供给以及需求进行一种有机的均衡调节并确保资源进行配置的效率。另外就是为了确保公共群体的利益。这一监管主要涵盖的内容就是针对第三方劳务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交易所在场所的相关许可、企业是否具备招聘许可以及劳动人员是否具有进入人力市场的资质。
2.监管日常运营行为。在人力资源市场之中,主要受到监管的运营行为有三项。首先就是对于市场之中任一主体为了自身利益通过不当手段进行竞争,导致了其他主体方应有利益受损,打乱了市场运行的行为;其次就是任一方面给出的产品或者是某项服务造成了消费者合法的相关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最后就是对于公共层面的利益以及安全造成了损害的行为。针对这一系列人力资源市场之中进行的一系列运营行为进行的监管工作是由数个部门来共同完成的。
3.监管劳务用工整体过程。对于人力资源市场之中劳务用工整体过程的监管涵义就是针对用人单位在于劳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之后是否遵循先关法规政策、劳动人员职业以及个人安全权益是否得到保证进行监管,如果在这之中发现违反法规的相关行为与需要进行惩处的一种监管行为。这种监管职责现阶段石油劳保监察局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督察局两家机构负责。前者主要负责的内容就是:对于劳务相关的法规政策进行宣传,并监督用人单位做到落实;对于用人单位法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受理一系列劳务相关的举报投诉;对于违反法规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后者的主要职责内容就是:对于安全生产相关的一系列法规政策进行规划制定,同时督促相关方面做到准确落实;对于相关一系列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审查以及指导;对于一些违反相关法规政策的方面进行依法处理。
(三)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手段。
在人力资源市场之中针对进入准许标准的监管主要是分成两个类别。首先就是事前监管,举例来说要针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资助条件进行审查;对于特定类别的机构作出限制;对于交易承载媒介属于无形物质的相关标准进行规定等。另外就是时候的审查,距离来说要对于已经进入的各个机构进行定期的再次审查;对于没有取得许可也未作登记的组织以及个人进行依法处理等。在这种监管行为之中,使用的各项手段就集中在:行政层面的准许以及登记、进入市场前的批准、定期的审查监督、对于各项标准进行设定、对于资质进行评估分级、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必要的强制性措施以及依法进行的行政惩处等。
三、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问题
(一)配套法规不健全。
在人力资源市场之中为了能够充分有效的确保劳动人员的切身利益能够得到依法实现,配套的监管法规体系的建设完善无疑是具有极为重要的关键性意义的。在这一配套的法规制度之中一系列的条例规制是能够确保劳动人员相关的一系列权益能够最终实现的关键保证。然而现阶段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过程之中,对于配套的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建设十分的不健全,这体现在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监管体系配套的法规之中处于确保劳务关系具有足够稳定性的目的,会出现一系列解雇保护相关的条目,尽管现阶段在相关劳务法规之中对于用人单位在解雇之中所涉及的事由做出了禁止,但还不够全面。举例来说,很多会引发用人单位针对劳务人员出现憎恨情绪并加以报复而出现的一系列事由就没有涵盖其中,劳动人员对于用人单位一系列违法的命令不作出执行、对其违反法规的事项进行投诉举报、参加到与用人单位利益出现冲突的其他组织之中等等,均会造成这种报复性的解雇行为。
其次就是针对劳动报酬结算方面的法规不完善。现阶段监管体系的配套法规之中规定了针对全日制的劳动人员,用人单位需要以月为单位及时进行劳务报酬结算;针对非全日制工作性质的劳动人员,进行报酬结算的单次周期也需要控制在15天之内。然而在实际情况之中,劳动人员报酬结算普遍出现的现象就是要等到次月劳动人员才可以收到前一个月的报酬结算,用人单位也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进行拖延。这样的现象进而导致了劳动人员难以及时有效地取得自身应有的劳务报酬,是一种对于劳动人员报酬获取权以及辞职自由权的侵害。
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相配套实行的法规体制之中存在不健全这一弊端是受到多项因素影响造成的,在这之中,最为本质的因素就在于法规制定过程之中,更多的是将关注点放在了用人单位方面所拥有的运营自由以及用人自主的相关权益的确保这种立法考量实际上是受到国内现在所处的经济环境所影响的。在当下国内最为主要的企业群体就是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这类型的企业在运营过程之中会受到众多因素的阻碍局限,如果在用人以及劳务报酬方面限制过量很可能会加重其负担,产生不利影响。但是这种考虑应该是适度的,过分的关注于此,却忽视了劳动人员的个体权益,无疑就会造成法规体制的不均衡、不健全,阻碍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建设完善。
(二)监管机构缺少足够的独立性。
现阶段国内的人力资源市场之中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进行人力资源以及相关社保政策的管理以及制定,承担着不断优化完善公共就业的相关服务体制、改善劳动收入分配体制以及对于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管的一系列职责。因此这一部门就同时兼顾了政策的宏观层面之上的规划制定,以及市场整体的监管职责,他自身行政以及监管相互融合的特性下的结构形式是极具代表性的。然而受到这一结构形式的影响,哪怕于部门之内进行独立的一个监管机构的设置,也会因为层级关系的层层局限,而导致其应有的独立性消失。监管机构也许就会因为过度的关注与宏观角度的利益权衡却忽略了在微观角度之上监管工作的客观性以及公正性;监管机构内部的一系列人事任免以及机构运营的经费因为受到行政层级的领导以及整体预算的限制,也会大大影响到部门的独立性。
(三)监管体系配套机制不健全。
对于人力资源市场进行一系列监管工作,覆盖到的范围极广、工作链非常的长,如果仅仅依靠一个部门来进行所有任务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工作需要由数个部门一起进行,将各自优势相互融合互补,达到相互的工作职员以及权责制衡。现阶段国内针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的监管工作是一种分权的模式,人力资源市场之中的主管部门所具备的上述监管职能和剩余的各个部门所具备的市场监管职能相互之间是分离开的。
这样的监管机制之下,就会出现监管职能难以做到统一领导,整体统筹协调上存在不协调不健全的情况。这样就会进一步造成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之中存在有盲区以及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误后对于责任相互推诿等等问题。举例来说,人力资源市场相关的监管工作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劳动保护以及职业健康。近些年来各式各样的新型行业不断出现,很多对于劳动人员的生理以及心理上的潜在危害不断凸显,在劳动保护的监管上需要开展更多新的内容,然而监管机构却并没能够对此投入足够的关注。这样的现象在反映出了当下时兴的劳动保护监管机制不能够匹配时代进步下的新的需求的同时,也一样反映出了监管工作的不力。而这一现象的产生因素最主要的就在于监管体系之中的职能分割问题,难以站在人力资源的全局化角度之上,结合社会整体发展以及新型职业的产生具体情况,对于人力资源市场之中的一系列监管工作进行有效的统筹规划。
四、建设完善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议
(一)完善配套法规体制。
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能够有效建设并充分完善就需要一个健全的完善的配套法规体制作为保障。对于配套法规体制的完善优化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
首先就是在现在实行的法规制度整体结构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进行相关专项的具有问题针对性的细分法规以及制度的规划制定以及实施,对于人力资源整体监管、第三方劳务派遣、部分非正规就业行为、就业过程中各项歧视、一系列职业培训等部门进行专门的法规制定以及落实。
此外就是针对社会发展过程之中不断出现的新的情况变化进行及时有效的新的配套法规的规划制定,对于现有的法规内容进行科学有效的内容增加或者条例调整,做到与实际的人力资源市场诉求相吻合匹配。
(二)提升监管机构独立性。
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完善需要监管机构具有足够的独立性才能够最终实现,在这方面国外的发达国家已经发展的较为成熟,但综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因为正处于一种制度转轨的阶段之内,缺少足够的市场竞争性,也没有一个有效的机制进行制衡,所以对于发达国家的已有经验是不能够直接借鉴的。我国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实施,具体集中在两点。
首先就是要建设起一个由行政主管部门所下属管理的具有足够独立性的监管机构,在内部设立的各个监管机构与要做到与其监管目标所属组织相互的独立分离。要着手规划制定一个有效科学的机制来充分保证监管机构具有足够的独立性来进行职权行使,保证监管机构在行政层面之上不会受到干预,尤其要确保监管机构之中能够拥有对于人事以及经费两方面的独立性。
另外就是由国务院来进行管辖的负责监管体系之中各职能之间相互统筹协调工作的机构组织,对于不同部门之间针对人力资源市场所具备的监管职能进行有机的协调统筹,这一机构同样需要在结构形式、人事任免以及运营经费方面具有足够的独立性。
(三)强化监管体系统筹力。
目前还需要着重进行的一项工作就是在维持现有的机构结构的基础之上,对于人力资源市场组织监管体系的各项职能进行统一化的管理。首先就要不断推进法治进程,对于人力资源市场之中的主管部门针对市场监管所具有的统筹协调管理的职权进行充分明确,并设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协同机制。另外就是针对必须通过数个部门来一同进行管理以及执法的一系列监管职能,在法治程序的规定之下,对于其具体的分工进行科学有效、清晰明确的确定,将共同监管的职能结构整理明确。此外针对人力资源市场之中劳动人员切身的安全以及身心健康进行的监管,可以参考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来进行完善。
(四)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全球范围之内市场经济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市场调节以及政府监管这两项市场监管手段都不可避免地有着不同程度的局限性,所以在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过程之中,非常必要的一点就是要通过社会监管机制来进行补充。社会监管机制之中的主体方涵盖了不同行业之中的而自律性组织、各种形式的媒体、社会群众以及各项社会机构。社会监管机制尽管并不能够拥有政府监管机制所具备的法治强制性以及权威力,仍然能够通过其群体繁多、覆盖广阔的特性,对于人力资源市场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最为真实有效以及及时的反应,能够充分填充市场调节以及政府监管工作之中的漏洞部分。
社会监管机制的建设以及进一步的深化发展主要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首先需要对于政府的职能做出进一步的变更,将政府手中掌握的一部分行业管理的相关权力进行下放,进而帮助行业之中的各个自律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帮助行业自律这一制度的最终形成。另外就是需要建设完善社会监管所需要的整体制度环境,将社会监管所需要的各项渠道进行有效疏通,建设发展社会监管的信息交流平台,科学合理的设计社会监管整体程序。
(五)加强行业协会作用。
西方发达人力资源市场国家的监管体系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监管部门是来自于非政府方的行业协会。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中,行业协会可以协调会员单位展开就业服务和培养行业自律。因此,我国应当加强行业社会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中的地位。现阶段我国行业协会多数在于提出行业标准和举办一些行业比赛之类的工作,较少参与到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中来,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是存在弊端的。
五、结论
国内现在实行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不可否认的对于国家的整体发展、政经体制的深化改革、经济环境秩序的维护等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程度之上的贡献,然而这一体系整体来说仍然属于一种初始状态,完善性不足,体系之中有着种种弊端,阻碍了进一步的深化发展。本篇文章对于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以及完善做出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对于现阶段实行的监管体系的主要内容结构、存在的一系列弊端做出了充分的研究分析,并针对监管体系现阶段存有的一系列问题应该如何改进完善提供了建议对策,以期能够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最终建设完善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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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毕小军:《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问题及策略研究》,沈阳大学2015年学位论文。
[3]来有为、袁东明:《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状况、问题及政策建议》,载于《生产力研究》2014年第2期,第89~93页。
【关键字】:搜索引擎关键字单字词短语句子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第14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的调查报告,截止到2004年6月30日,中国的上网用户已达到8700万,在用户使用的各种网络服务中,搜索引擎列第二位,其被使用的频率仅次于电子邮件[1]。这一数据显示搜索服务市场有巨大的潜在商业利益。从使用者的角度来说,用户不管是在雅虎、新浪、搜狐的分类目录里查找信息,还是在google、百度、中国搜索等专业的搜索引擎网站上搜索信息,都离不开关键词语,即通常所说的搜索引擎中的关键字。
可以说关键字是用户与搜索引擎对话的直接语言,搜索引擎如果没有关键字,庞大的网络信息就无法接近;真正需要的信息也只能是望网络信息这个海洋而兴叹。搜索引擎中的关键字,与图书馆的索引目录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显然,搜索引擎通过关键字的搜索提供了比图书馆更多的信息,如果掌握了使用关键字的技巧,结合各不同搜索引擎的搜索语法,则搜索引擎给用户带来的海量信息的方便程度、快捷程度则要远远超越传统的图书馆。但究竟什么是关键字,搜索引擎里的关键字究竟有那些特征,如何针对不同的搜索内容,合理快捷的搜索信息,怕就不是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通俗来说,关键字就是在搜索引擎网站页面的输入框里所要输入的文字,通常人类的各种自然语言构成搜索引擎的关键字。如果粗略的对关键字进行分类的话,每一种有文字的语言从理论上都构成搜索引擎的关键字,如英文、中文、法文、德文、俄文、西班牙文、日文等关键字,有只支持一种语言的搜索,比如国内的中国搜索基本以支持中文搜索为主,有的支持数种语言,比如通过百度可以搜索到中英文两种语言的信息,国外的teoma可支持10种语言,wisenut可支持25种不同的语言,而google更是可以支持34种语言。
搜索引擎公司通过分析用户使用的字、词组、短语、句子的内容、种类、频率,可以直接分析用户网上的搜索行为,揭示用户对网上信息的兴趣所在。并把这些有用的信息提供给广告主,广告主依据自身的需要,可以向搜索引擎公司购买某个或某几个关键字,以期用户在用这些关键字搜索时,能在搜索结果页面展示自己企业的广告信息。这种作为搜索引擎的关键字广告越来越被商家所接受,从这个角度来分,关键字可以分为可商用的关键字和非商用的关键字,比如"英语培训"这个关键字就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对那些英语培训机构有很大的吸引力,事实上,当用户用这个词在google上搜索时,同一搜索结果页面的右侧区域从上到下列有八家公司;百度也用有商业价值的关键字进行搜索结果的"竟价排名"。相反,一些关键字则因为太普通或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商业联想,就不具有商业价值,比如走路、吃饭、穿衣、坐车等等。
搜索引擎关键字除了按语种和有无商业价值进行划分外,从网络用户具体搜索时的行为看,关键字还可按不同的划分标准区别。在实际应用中,搜索引擎中的关键字可以按语言要素的大小、关键字的使用频率、关键字的内容、搜索的文件类型四个标准来划分。
一、按语言要素的大小,搜索关键字包括的种类有:
1、单字,是一种自然语言的基本构成单位,比如英文中的game、book、idea、welcome等,中文中的鞋、书、想、棒等。单字是关键字的基本构成单位,也是最小的搜索关键字。
2、词,在搜索引擎里指一种自然语言中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字构成的关键字,如:searchengine、keyword、marketingresearch、服装、学生、拖拉机、英语学习等。
3、短语:由一种自然语言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成分构成的关键字,但还没构成一句完整的话。比如:最好的大学、英语的学习方法、互联网络具有、学生喜欢。用短语进行搜索,用户往往能找到更加准确的相关信息。4、句子:由一种自然语言中完整的一句话进行搜索时构成的关键字。比如:什么是搜索引擎、互联网通讯的原理是什么、怎样提高word的使用技巧,等等。当然,这种用自然语言进行的智能搜索,目前的效果还强差人意。美国的askjeeves搜索引擎支持提问方式的句子搜索,但搜索结果的相关性不能令人满意。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单字,在语法上往往起代词、介词、助词、虚词的作用,在一些搜索引擎里往往做忽略处理,比如在google里用中文的"地、得、的、了、之、吗"等进行搜索时,会被提示没有列入搜索范围,同样英文中?quot;i、www、com、the、of、in、is、are、was、that"等也被作为忽略关键字。如果用短语或句子进行搜索时,所在的短语或句子包括这些字符,则可以通过特殊的搜索语法进行强制搜索,比如,在google里,可以对这个短语或句子添加引号。
二、按关键字的使用频率,关键字可以分为:
1、常用关键字:是一种自然语言中最常用的而且是人们日常生活进行沟通经常使用的部分,常用关键字可以是单字、词、短语、句子。用户搜索通常都用常用关键字进行搜索。
2、高频关键字:是指用户进行搜索时经常频繁使用的字词,而且依社会群体、阶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比如对大学生群体,在搜索引擎里出现的高频关键字可能会是:考研、出国、留学、托福、就业等,而对一个已有身孕的妇女,高频关键字更可能出现的是:胎教、宝宝、孕期保健之类的词汇。3、热门关键字:是指在一定时期被网络用户普遍搜索的字词,该热门关键字反映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比如:倒萨、非典、SARS、神五、奥运等。百度的搜索风云榜,就有热门搜索top50;或反映一个群体关注的热点,同样是百度的搜索风云榜,就有十大影视作品风云榜、十大美女风云榜、十大IT品牌风云榜、十大数码产品风云榜等二十几个,这种热门关键字的排行根据不同主题依次列出。
三、按关键字的属性特征来划分,关键字可以分为:
1、专有名词:指人名、地名、品牌名称、或其它事物的专有名词,如NBA、GMAT、北京、张柏芝、西湖、中国移动、清华大学等等,百度的搜索风云排行榜所依据的关键字多数就是专有名词这一类型,如软件名、游戏名、风景名胜名、大学名、富豪名、汽车名、IT品牌名、数码产品名等等。
2、普通名词:包括在前面所说的除专有名词之外的单字、词之中。
3、错别字:是指网络用户在使用关键字进行搜索时,输入拼写错误的关键字。用英文进行搜索时,一些搜索引擎对错误有纠偏功能,比如在google中想搜索的关键字是freehand,结果却输入成feerhand,并按这个输入进行了搜索,英文中当然没有feer这个字,在返回的结果页面,搜索引擎会问用户是否找的是freehand。或者在百度里搜"一心一意",结果输成"一新一意",百度搜索引擎一方面会把含有"一新一意"这一关键字的页面返回来,同时,也会问用户要找的是否是"一心一意"。
四、按搜索的不同文件类型,关键字还可以划分成:
1、搜索超文本标置语言(html)网页的关键字:搜索时,可使用单字、词、短语、句子进行搜索,但用短语或句子往往更能得到精确的结果。因为用户搜索网站,强调的是搜索结果的相关度,即搜索的质量,而不是数量。目前的互联网站点已多不胜数,截止到2003年底,光中国就有近60万个万维站点。用一两个单字、词往往不能查到很精确的网站。
2、搜索文本文档的关键字:搜索时,可使用单字、词、短语、句子进行搜索,从搜索的效果来看,以单字和词为主的搜索效果较好,并且可以配合使用专有名词。这样,会使搜索的范围扩大,能返回更多的搜索结果。目前网络上存在的文档类型主要有doc、pdf、txt、ppt、zip等。与搜索html页面不同,搜索这类文件,需要一定的搜索语法,比如在google里就可以用filetype这个语法加关键词进行搜索。如要搜doc格式的包括"电子商务"关键字的文件,可在google搜索输入框里输入:filetype:doc电子商务。北京大学的天网搜索引擎有专门的文件搜索分类。
3、搜索多媒体文件的关键字:包括图片、声音、动画、视频文件等。搜索时,可使用单字、词,以名词为主,可以是专有名词,也可以是一般名词。多媒体信息是互联网上的重要资源,而且随着计算机、网络和通讯软硬件性能的提高,这部分资源呈现出加速增长的趋势。不少搜索引擎对这部分资源进行单独分类,google有"图象"的分类,百度有"MP3"、"图片"的分类,中国搜索有"图片"、"MP3"和"flash"的分类。还有专门的这类搜索引擎,比如:英文网站中搜索视频的altavista;中文网站中搜索动画和声音的sogua等。
除了以上四种分类,在实际搜索中还可以按不同专题进行划分:比如购物、游戏、软件、人、大学等,一般是以单字、词、短语为主,在实际操作中,更多的是以专有名词的形式出现。比如要买某一品牌的电脑,可直接用其品牌名称进行搜索。门户网站雅虎有人员搜索,google目前提供专门的购物搜索和大学搜索,但尚不支持中文。天网支持产品搜索,而8848目前则把自己标榜为全球最大中文购物搜索引擎,可搜索网上的800多万件商品。
与网络信息对话的工具越来越依赖搜索引擎,而与搜索引擎对话要靠关键字。搜索引擎既被一般网络用户使用,也被商业界普遍看好。但不管是哪一方,对这个对话的语言"关键字"都不应该轻易放过,它不象表面看来的那么简单。通过更好运用搜索关键字,同时掌握各相关搜索引擎的搜索语法,普通个人可以极大的提高搜索效率,在最短的时间找到相关信息;商家则可发掘搜索关键字巨大的商业价值,这个价值通过关键字广告,可能体现在短期的销售增长上,更可能是长期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上。
摘要:随着计算机、通信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已成为图书馆建设的主流和趋势。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历史和现状;然后,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措施。
中图分类号:G25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88(2011)05-0118-02
1 我国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历史和现状
我国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经历了长期的渐进过程。1957年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图书协调方案》促成了文献信息资源共享进程的飞跃,但由于种种原因,此方案没有贯彻下去。20世纪80年代以后,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得到恢复,各省市陆续恢复中心图书馆委员会,并逐步组织和开展了一些诸如协调采购、馆际互借等共享工作。1987年,由文化部、国家科委、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国防科工委、中国社会科学院等15部委联合成立全国部际图书情报工作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组织了全国文献信息资源调查和布局的研究工作,为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奠定了基础。90年代,全国一些重要文献信息工作机构和学术组织纷纷以会议的、协议的形式就文献信息资源共享问题的理论与实践进行探讨和尝试。上海、北京等地及高校图书馆等图书馆事业较发达的地区和系统在共建共享建设中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
仅就此而言,无论共享的基本模式、组织机构及实际协作方式等均没有对1957年《全国图书协调方案》有实质性的突破。纵观共建共享的进程,20世纪后20年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共建共享提供了新的理念基础和工作方式,使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呈现新的发展趋势。
2 我国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体制问题
多年来,我国图书馆管理体制存在着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结构性缺陷,缺乏一个统一的协调机制。一般来说,人们情愿于纵向服从,即服从上级,不情愿横向服从,即服从平级。因此当开展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活动时,首先要成立跨系统的协调机构。由民间自发成立的协调机构没有强制性的行政权力,也就是缺乏行政权威。这样,当某些成员馆为了自身利益发生不符合协作组织章程的行为时,协调机构显得无能为力。
2.2 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目前,由于我国图书情报在进行业务标准化建设时缺乏统一的调控和规划,大部分图书馆都是根据自己的标准来完成数据库的建设。在对文献信息资源的分类、著录、标引等方面,也缺乏统一规范。这样在馆际数据交换过程中,容易造成数据不兼容、系统之间无法沟通等问题。
2.3 缺乏制度保障
我国图书馆界相继制定了一些馆际活动的规则,对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些规则要么过于简单,要么过于严格,不能很好地规范共建共享活动,严重影响了图书馆参与共建共享的积极性。例如,一些图书馆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终止合作,法律或制度没有相应的应对措施,致使共建共享很难形成稳定的有效合作机制。
2.4 缺乏经济支持
目前,我国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发展缓慢,资金短缺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在原华东地区高校期刊协作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全国高校图书馆期刊协作网就出现过上述现象。该协作网当初的宗旨是减少份数,不减少品种。为此特别规定参加协作网的成员不能随意消减本馆订购的网内唯一的期刊品种,然而随着外文原版期刊价格的不断上涨,很多成员馆无力订购所分担的价格较高的品种,只能削减或停止。
2.5 知识产权问题
传统图书馆开展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活动时,没有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这是因为世界各国在本国的著作权法中都制定了“合理使用”制度。这一制度为图书馆开展印刷、缩微、音像等类型文献的馆际互借、复制等共享活动提供了著作权法允许的合理使用保障。
然而在网络环境下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必然要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一是共享电子期刊的知识产权问题。图书馆在购买电子期刊时都有明确的使用权限,一般只能在校园网或图书馆局域网上使用,电子期刊在网络环境下极易传播,所以很容易超出这个权限,从而受到出版商的指控。二是数字图书馆建设中对非电子文献进行数字化的知识产权问题。当今国内外学术界和司法界普遍认为作品数字化是复制行为,而复制是著作权人的一项专有权,因此未经权利人许可而对作品进行数字化就要承担侵权责任。图书馆馆藏文献数字化的图书数量庞大,都要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工作量相当大。
2.6 图书馆员业务素质问题
网络环境下,编目人员不仅要掌握编目、分类和主题标引等专业知识,还要掌握计算机知识、联机编目和网络通信知识。而传统图书馆编目人员在专业知识方面对分类、编目知识掌握得比较好,但缺乏网络信息主题标引知识,而且,网络信息资源主题标引的难度比分类标引大得多。在计算机知识及网络通讯方面,编目人员的知识更欠缺。因而,提高馆员的网络信息方面的素质迫在眉睫。
3 加强我国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措施
3.1 建立权威的管理组织机构
在全国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具有权威性的领导管理机构,统筹全国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的布局、分配和使用,全面协调我国图书馆之间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制定措施督促各图书馆资源的共建共享。例如:定期组织共建共享工作会议,要求各图书馆汇报本馆的建设进程;把共建共享作为评估高校图书馆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制定措施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这样才能切实保障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顺利开展。
3.2 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是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因此,必须建立有约束力和规范力的标准和规范,并切实按其规定执行。(1)实现编目工作的标准化。只有各馆的数据格式统一标准,才能实现数据的转换、交换、兼容和不同系统资源的共享。(2)实现数据库检索的标准化。各馆应尽量使用统一的图书管理软件,减少因为软件不兼容而造成的问题。
3.3 强化馆藏文献数据库的特色建设
在我国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过程中,要统筹规划,合理分工,划分重点文献保护范围,减少重复和遗漏收藏。一方面是,别人做了的数据,自己就不做,尽可能利用国家图书馆发行的标准数据库套录,避免因重复建设带来人力、物力的浪费和低水平的重复劳动。另一方面,图书馆应大力开展地方资料、特色馆藏等专题文献数据库,只有独具特色的数据才能赢得较高的网络访问频率。这是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效益的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的模式。
3.4 多渠道筹集经费,保证经济支持
充足的连续的资金投入,是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要保障这个基本条件,仅仅依靠图书馆的经费是远远不够的,要做到多渠道筹集经费。首先,向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对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投入,并做到专款专用。其次,各图书馆应该积极自筹资金,争取社会各界对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资金投入。
3.5 注重知识产权问题
图书馆在大力加强资源共建共享的过程中,要深入探讨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的方式和途径。使国家再修订著作权法时,既能考虑著作权人和出版商的利益,也能考虑广大读者和用户的利益,尽可能扩大图书馆合理使用的权限。同时,图书馆也要积极参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并参与国际版权立法,明确图书馆合理使用的范围,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从而避免侵权,减少知识产权的争执。
3.6 提高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素质
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必须有优秀的图书馆工作人员来保障。图书馆工作人员要熟悉本馆馆藏资源情况,通晓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务知识;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了解掌握图书馆现代化信息技术,熟悉网络上的各种数据库,掌握检索方法和检索技巧,准确判断信息质量及利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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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问题情境 自我管理 创新能力
知识经济时代呼唤创新人才,而创新人才的培养需要有创新教育的支撑。传统的教育把学生看成知识的容器,教学的过程是“灌”和“填”,使得师生处于高度紧张而机械的知识传授中,严重阻碍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采用“问题情境”教学法可以克服传统教学法的上述弊端。
所谓“问题情境”教学法,是指把学生视为课堂教学的主体,教师将与课程有关的内容或某个实际问题直接或者通过多媒体手段呈现给学生,精心创设一种问题情景,使学生得到感官刺激,情感被激发,从而产生解释某种现象或问题的冲动与欲望;在此基础上,通过教师的启发和引导,鼓励学生通过课堂讨论和课下搜集资料加以综合而提出独到的解决方案,从而培养他们创造性思考问题的个性以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近几年,笔者把“问题情境”教学法应用于自我管理学导论课的教学,对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他们创造性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一、合理创设问题情境
人的思维活动永远是从问题开始的,疑问是引起思维的第一步。早在2000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就认为“思维自惊奇和疑问开始”。我国学者朱熹也说:“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实践证明,疑问、矛盾、问题是思维的“启发剂”,它能使学生的求知欲由潜伏状态转入活跃状态,是开启学生思维器官的钥匙。
笔者常常从下述两方面来创设问题情境:
1.设置学习“障碍”
平铺直叙的讲课形式会使学生感到乏味。因此,要想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就必须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教材内容,巧妙地设置“障碍”。
例如,笔者在讲授“认识自我”这一节内容时,先分析了影响自我发展的36种消极因素,强调了其中的“贪多求快”因素是每个人一生中都要十分警惕的成长陷阱,连著名的政治家、企业家也不能例外;在此基础上,笔者以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因“贪多求快”而推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引发了目前的经营困境为例,提出“假如你是海尔的首席执行官,若你不采用多元化战略,那么你有何良策把海尔做大做强呢?”借此营造一种环境,让学生站在领导者的角度来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启发学生综合运用管理理论知识,寻求最有效的途径,这样既将所学的零散的理论知识有机地组合起来,又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锻炼学生分析、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2.引发认知冲突
认知冲突是学生产生过程性需要的诱因。所谓认知冲突,就是学生原有的知识经验与新的学习任务之间的矛盾冲突。学生在学习新知识之前,头脑已经有了某种认知结构,他总是试图以这种原有的认知结构来同化新知识,一旦新旧知识出现差异,就会在认知心理上爆发认知冲突。认知冲突的产生迫使学生产生解决这一冲突的需求,从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探索心向。在这种情况下,学生的主体作用就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
例如,笔者在讲授“包容他人”时,先提出“一个人有知识、有能力,能吃苦耐劳,具有真诚与善良的优秀品质,这样的好人一定会受到单位的重用吗?”对于这样的提问,学生由于受习惯思维定势的影响,他们必然会做出肯定回答,此时教师不妨“泼一下冷水”,回答:“不一定。”学生惊疑之余,势必带着“为什么”的急切心理而去听课、寻求答案。笔者乘势推波助澜,导入新课,从“包容他人”的内涵着手,并结合学生们熟悉的企业Google搜索引擎靠自己“包容他人”的能力,从微软挖走有个性的IT业管理天才李开复而取得成功的事例进行讲述,易于让学生突破原有知识的局限,接受新知识,极大地调动了学生思维的积极性,把学生由单纯处于知识接受器的被动学习状态转变成为了获取知识而主动学习的状态,提高了教学效果。
二、激发学生参与提问
“问题情境”创设的教学目标,就是要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因此,教师在组织课堂教学时,必须科学、合理设计教学过程,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并注重优化师生关系,激发学生参与课堂提问。
心理学研究表明,师生间民主平等、亲切和谐的关系,有利于形成师生间各抒己见、自由争论、畅所欲言的活动情景,从而激发学生勇于探索、大胆求异的精神状态,形成浓厚的“问题意识”。因此,课堂教学中,笔者意识到要坚持这样一个原则,即教师的主导作用应当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在创设“问题情境”时,一方面,要做到坚持学生主体地位不动摇。学生是教学的中心,设计的“问题情境”要充分估计到学生会怎样思考、怎样提问、怎样回答,给学生以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避免轻率否定,不做简单结论,禁止粗暴武断,以免挫伤学生的自信心;另一方面,教师在创设“问题情境”时,要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前提条件,让学生在“情境”中积极探求真理。
三、引导学生参与调研
“问题情境”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多方面素质和实践与创新能力。因此,对于课堂上学生们提出的问题,笔者一般只回答一部分,而故意留下一段“空白”,通过课下作用和分组调研的形式让学生自己去思考、去探讨和体会。
为解决课堂上教师留下的“空白”,学生们往往会主动参与、亲历实践、深度探究,并启动思维,搜寻头脑中已有知识,对其重新分析、理解,从而对知识的掌握更为深刻。另一方面,解决问题的欲望还会使他们去查阅资料,请教别人,这就使他们的知识得以丰富和扩充,并在积极的解决问题的思索、探求过程中,使零星的知识变得系统有序,使原有的知识结构更为完善、合理,提高了建构知识的能力。此外,他们还学会了如何调查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并逐步培养了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等,为今后的知识摄取创造了有利条件。与此同时,学生通过课下自学也活跃了思维,促进其主动学习,独立思考,钻研问题,从而可以有效地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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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蔡敏.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习兴趣.中国林业教育,1999,(5):40.
[3]吴兴柏.创设问题情境,优化课堂教学.教育科学研究,2004,(1):42-43.
关键词: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质量监控体系 构建方法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检验学校整体教育质量的重要方面和手段,也是在校大学生从学校学习阶段走向社会前的一次十分重要的综合训练和实践机会,是学校整个教学工作中的极其重要的环节。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由于管理不严、规则不细、制约和监控体系不完善而存在很多问题,应该加强毕业论文环节的科学管理,把过程制度化和科学化,形成有效的监控体系[1―2]。下面从三个方面谈谈构建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的方法。
一、重视毕业论文的遴选导师、选题和开题工作
1.导师的遴选。毕业论文指导,指导老师是关键。指导老师应该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丰富的科研经验和认真的指导精神。首先,指导老师需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经学院领导批准的教师、科研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其次,指导老师应在搞好教学的同时,加强自身学术素养,积累实践经验和能力;再次,指导老师应保证对每位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两次,应在选题、选材、构思、查询资料、拟写提纲诸多环节进行全面指导,并抓好论文修改工作。为使学生得到教师足够的指导,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8人。若指导老师不足,则可以外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人员。
另外可以在高年级学生中建立导师制,使学生明确毕业论文的性质和目的、任务及作用,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教学科研工作,当好导师的小助手。导师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注重对学生的主体意识、应用创新能力、专业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教育,为全面开展毕业论文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选题。论文的选题遵循导师指定与自我选题相结合的原则,论文题目应一人一题,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用型、调查研究型及理论型题目均占一定比例。指导老师根据自己承担的科研课题或实际教学情况,初步拟订毕业论文题目、大致研究方向及其具体内容和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和学术兴趣撰写自荐书,阐述自己已具备哪些知识基础、兴趣所长和实际能力,希望做什么方向或类型的题目,等等,递交给相关教研室或专业系,进行双向选择。为让毕业生尽早了解毕业论文课题,及早投入资料收集与准备工作中,指导老师在第七学期初即应向学生公布自己拟定的毕业论文课题,学生选择自己感兴趣及就业工作需要的课题,也可以跟老师商定自我选题。
3.开题。开题报告是学生在完成选题、资料收集、文献综述撰写、研究方案设计等工作后撰写,然后进行开题报告答辩。开题是论文写作的关键步骤,可根据研究方向采取集体开题的方式。各小组指导老师集体对选题进行评估,从研究方向、技术路线等严格把关,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研究方法应注意创新性和前沿性。对选题资料不全的要求补充,选题不当的要求及时更改或由指导老师帮助重新选题。教师通过开题的学生撰写开题报告,由导师签字认可、存档。开题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论文题目和论文主要内容。
二、加强毕业论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在毕业论文的教学管理中,应建立三种监督管理机制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质量。
1.以指导老师和学生相互监管为主的监督体系。指导老师既是指导者又是监管者,监管学生的文献查阅、实验方案设计、实验过程、数据处理、写作进度和审阅学生论文等。学生则负责监管指导老师的指导工作,对辅导及与学生见面的频率、解答学生的疑问、检查学生实验工作等指导过程进行记录。
2.以二级学院、专业系为主的质量管理和监控机制。二级学院、专业系以微观管理为重点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规章制度,并从细节上重点管理;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各专业的特点确定具体管理细则、行动方案与工作安排为主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的指标与体制,比如定期检查制度、检查指标和细则、学生请假制度等。
3.校级教学管理与监控机制。学校对毕业设计工作以宏观管理为主,组建督导小组,分阶段、分级别地对论文工作进行监督。主要从三方面展开工作:(1)规范毕业设计(论文),负责编写与修订各类管理文件,让学生及指导老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监管和检查毕业论文实施过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初期检查(主要检查任务的下达及开题报告)、中期检查(主要检查毕业论文进度)及后期检查(主要检查论文的撰写格式);(3)建立毕业设计的评估与激励机制,进行毕业设计的教学质量评估、优秀毕业设计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建立科学的毕业论文评价体系
我们认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从平时表现、论文质量、答辩成绩进行全面考核,最终成绩应由这三部分成绩加权得到。在评价时要实行一定比例的淘汰率,对那些不重视论文撰写的学生起到威慑作用,从而提高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
1.平时表现。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过程中的整体表现评定,比如工作态度是否端正认真,基本概念是否清楚,理论基础及专业知识是否扎实,查阅文献和综合运用的能力、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小,等等。
2.论文质量。指导老师就工作量是否饱满、论文撰写格式是否规范、语言表述是否通顺、理论研究是否合理等方面严把质量关,给出公正的成绩。虽然指导老师对学生的整个毕业论文过程了如指掌,对毕业论文的打分较为公正合理,但容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还必须有交叉评阅成绩。评阅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设计的正确性、方案的可行性、论证的严密性和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成绩。
3.答辩成绩。毕业答辩成绩是整个毕业设计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综合能力与水平的集中体现,可以从答辩准备、观点陈述、语言表达、问题回应等指标来衡量。由学生自由阐述15分钟,再由答辩教师提问,学生作答。观点陈述可体现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舞台表现力等;问题回应可体现学生的反应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对设计内容的理解程度等。答辩中实行指导老师答辩回避制,如果指导老师参加自己指导的学生论文答辩,其他答辩组成员碍于指导老师的情面,答辩时就往往不愿提深刻、尖锐的问题,使论文答辩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特别是如果论文质量与指导老师的业绩挂钩,指导老师无疑就会偏袒自己指导的学生,论文答辩可能就会出现“走过场”现象。
论文答辩完成后要对学生论文和导师指导两方面进行评估。学生方面,评选出优秀毕业论文,由学院结集成册,供以后参考或展出;论文质量不合乎要求的学生推迟答辩或不予答辩,修改后再予以安排。导师方面,主要依据学生论文质量和指导记录进行,作为下一轮导师遴选的依据,对优秀的指导老师进行表彰和鼓励,指导不力或态度不认真的导师要予以提醒或剔除出指导老师行列。
四、结语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作为最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它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是培养学生理论知识的综合应用与创新能力。只要学生加强认识、扎实落实,教师精心指导、强化职责,管理部门细化管理、全面监控、科学评价,毕业设计(论文)就可以在人才培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蕾.基于全面质量管理的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管理体系构建[J].科技资讯,2010,28:229-230.
关键词:毕业设计;数学类专业;教育研究;理工科院校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38-0207-02
一、引言
毕业设计是数学类专业本科教育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培养本科生的创新能力、科研素养、提高本科生对所学数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很多高校数学类专业的本科毕业设计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得不到应有的培养、锻炼,这必然会影响到数学类专业本科生的培养质量。
已有一些文献考虑了数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设计的相关问题。[1][2]等探讨了如何改进高师数学专业本科生的毕业设计,[3][4]等分析了数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设计的选题构成。本文以华东理工大学数学系本科毕业设计为例,分析了(理工科院校)数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开设本科毕设课、毕业论文部分盲审等改进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以多年来指导数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设计的实践为基础,结合华东理工大学数学系近年来本科毕业设计的现状,作者发现(理工科院校)数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设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学生、指导教师不够重视本科毕业设计
本科毕业设计是本科教育的最后一个环节,其成绩与学生的就业、再深造关系不大,很多学生都认为只要过关即可,没有认真对待。学校对毕业设计的考核不严格,也是学生、指导教师忽视该环节的原因之一。
(二)学生的基础不扎实
由于数学学科的逻辑性、抽象性比较强,因此要想学好必须付出努力。然而,一部分学生进入大学后,觉得可以完全放松了,没有目标,学习懒散,自我管理能力不强,从而没有学好数学学科的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以至于毕业设计时力不从心,文献看不懂,理论分析、数值实验都有困难。
(三)本科毕业设计与就业、考研时间冲突
本科毕业设计大多从第七、八学期开始,此时正是学生找工作、考研的关键时间。学生真正用于毕业论文的时间很少。
(四)选题不适合学生
有些毕业设计的题目太难或太简单,太难的题目学生很难完成,太简单的题目不能有效地培养、锻炼学生的科研能力。此外,毕业设计的题目大多是导师指定的,一部分学生对毕业设计的选题不感兴趣。
三、改进措施
针对数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设计中出现的问题,作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加强本科毕业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由于数学学科的抽象性、科学性,因此要想较好地完成数学系本科毕业论文,必须尽早做好前期准备与积累。作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教师在授课时,要加强对课程背景、应用的介绍,努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学好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为做好毕业论文奠定基础。
2.开设文献检索课程,让学生学会使用常见的中文、英文数据库查阅所需的资料与文献。
3.在某些课程尤其是专业课程的考核中设置Project环节,锻炼学生查阅文献、撰写小论文的能力。
4.第五学期开设关于毕业设计的介绍说明会,向学生说明毕业设计的意义,基本步骤,需要的基本知识与能力等,从而使学生从思想上重视毕业论文,也可以早做准备。
(二)提前毕业设计的时间,选择合适的时机,开始毕业论文
本科生毕业设计大部分从第七或第八学期开始,此时正值学生考研、找工作,严重占用了毕业论文的时间。因此,可以适当提前开始毕业论文的时间,在第四学期后,选择合适的时间,开始毕业论文。具体地,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任课教师尤其是专业课教师,应努力将教学与科研结合,介绍一些相关的科研问题以及研究状况,上课期间多引导学生思考,提出合适的问题。如果学生有兴趣,则可以此为基础,开展毕业设计。
2.在三年级开设学术讲座,请各位老师尤其是研究生导师介绍相关的学科前沿问题及研究现状,有兴趣的学生则可以加入老师的研究小组,尽早开始毕业设计。
3.多鼓励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或数学建模活动,以此为基础,完成毕业设计。
(三)在第七、第八学期开设毕业设计课程
毕业设计期间,学生无统一管理,如一盘散沙,是毕业论文流于形式的重要原因。如果开设毕业设计课程,加强平时管理,会大大改善学生平时不努力,答辩前临时粘贴拼凑论文的现象。
由于毕业设计选题的任意性,因此该课程的任课教师可依据学科方向,每个方向选择1个老师,由这些老师共同任课。作者认为,该课程的授课内容应包括:毕业设计的意义,撰写数学论文的方法,常见的英文数学词汇,学生轮流汇报毕业设计进展。
(四)完善毕业论文的选题模式、健全评阅与答辩制度,加强毕业论文的监管
以华东理工大学数学系为例,毕业论文的选题遵循双向选择的原则。通常首先由教师给出题目,学生进行选择。然而由于本科生的知识结构有限,往往对所给题目的方向不了解,只是稀里糊涂地选择。因此,在选题前最好由老师对自己的题目进行介绍,便于学生选择,也会有利于后续的毕业设计工作。此外,为了保证毕业设计题目难度适中,各教研室应对本教研室的毕业设计题目进行审核,依据理工科院校数学系学生的知识结构,去掉太难或太简单的题目。
为了保证毕业论文评分的公平、公正,毕业论文的评阅应由院系统一按照学生的论文方向指定教师,还需要在制度上约束评审老师,杜绝应付行为。此外,要严肃评阅、答辩纪律,对于完成情况较差的学生,应延缓答辩。
学校对于毕业论文的监管力度应加强。虽然多数学校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检查,但往往仅限于检查论文的格式。为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学校最好每年抽查一部分毕业论文进行校外盲审。
参考文献:
[1]刘小松.高师数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论析[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3(2):54-55.
[2]栾庆芳.关于高师数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若干思考[J].合肥师范学院学报,2008,26(3):25-28.
[3]李开慧.关于高师数学教育专业学生毕业论文选题引起的思考[J].数学教育学报,2010,19(1):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