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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多元智能理论幼儿园课程建设园本课程
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们发现我园的园本课程需要更多的理论支撑。在学习中,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霍华德·加德纳(HowardGardner)的多元智能理论所倡导的多元、开放、尊重文化差异和个体差异、重视实践效果的智能观和教育理念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我园决定在多元智能理论的指导下对原有课程从目标、内容、实施、评价等方面进行深人改革。
一、措施
在多元智能理论的指导下,我园制定了综合主题活动课程的目标和内容体系,形成了区域活动系统操作模式,创建了多元、丰富、开放的教育环境,建构了一套幼儿发展评价量表和评价方案,并创建了课程资源中心。下面主要就区域活动和评价体系进行介绍:
(一)提供多样化的区域活动
1.区域活动的设置。根据多元智能理论,我园设立了展示区、语言区、运动区、美工区、音乐区、益智区、数学区、建构区和角色区,并创设多元、丰富、开放的区域环境,引导幼儿自主活动。
2.区域材料的投放。我们坚持适合、丰富、实用、安全、卫生的原则投放区域材料,并结合教学目标和内容采用一物多用、废物利用、以物代物的办法,提高材料的利用率与教育效益。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强调材料的层次性,针对不同孩子提供不同水平的材料,以促进孩子对经验的整合和提升。
3.区域活动中教师的指导。在区域活动中,教师时刻留意观察每个孩子的活动情况,通过观察详细记录每个孩子的活动情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估,了解幼儿的强项智能和弱项智能,以便在接下来的活动中有的放矢地加以指导。
(二)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
1.评价内容的多元性。我们构建了幼儿发展评价方案,从多方面考察幼儿的活动情况,以全面衡量幼儿的发展状况,真实反映儿童的发展程度和发展方向。
2.评价视角的全面性。每个主题活动都制定了与发展目标相匹配的评价量表,在主题活动结束时逐个对幼儿进行全面的评价。这样,主题活动中教师就能全面地关注到每个幼儿各方面的表现,也为学期结束时的素质发展综合评价奠定了基础。
3.评价方法的多样性。主要采用观察法、调查访谈法和档案袋评价等方法进行评价。
4.评价者的广泛性。评价除了关注教师描述幼儿在园表现外,还将家长作为幼儿发展评价的重要方面吸纳进来,结合主题活动的开展请家长在集中培训后一对一地对幼儿进行观察、评价。
二、成效与思考
以多元智能理论指导构建园本课程实现了幼儿园、幼儿的个性化发展,提升了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一是幼儿多项智能得到和谐发展。关注幼儿个性的教育有效地促进了幼儿智能的和谐发展。通过各种渠道,我们真切地感受到幼儿的成长—自信心得到了增强,身体素质、审美情趣、探究学习能力、创造表现能力、合作能力等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在各级各类才艺展示、竞赛中都有出色的表现。
二是教师专业化水平得到质的提升。2004年以来,课题组成员近百篇论文和活动方案在相关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在各级各类教育论文评比中获奖;课题研究成果《幼儿成长记录册》在市教研室协助下出版,并在吴江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多名教师在市教育技能大赛中获奖,多名教师成长为教坛新秀、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教师。
三是幼儿园的办园内涵不断丰富。与研究进展同步,幼儿园的文化内涵、办园水平、保教质量不断提高,2004年以来,年年获得市幼儿园年度考核一等奖,并获苏州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江苏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等光荣称号,幼儿园通过幼儿发展、教师发展提升声誉和品位。
通过研究,我们形成如下思考:
(一)课程目标和内容应把幼儿的多种智能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促进了幼儿全面和谐发展
1.课程目标应注重全面性。首先,课程目标必须诈重每个幼儿的发展、尊重每个幼儿的个性,“扬长补短,全面发展”是我们对课程目标的基本追求。其次,课程目标应该面向全体,追求全体成员的全面发展。课程应该面向全体幼儿,在认识和关注不同儿童在发展水平、能力倾向、学习方式、原有经验等方面的个体差异的基础上因材施教,要在保证全体幼儿共同发展的基础上,促进每一个幼儿富有个性地发展。
2.课程内容应注重生活化、经验化和多元化。生活化是指课程内容主要源自幼儿周围的现实生活,注重对生活中课程内容的挖掘、选择和利用,要让幼儿在生活中学习,运用生活中的经验学习。学习主题必须贴近幼儿日常生活,渐进地贯通整个幼儿学习阶段。经验化是指课程内容必须建立在幼儿经验的基础上,让幼儿能运用已有的经验来构建新的认知经验。多元化是指课程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幼儿园内,还来源于家庭和社区,且无论是天文、地理还是动物、植物,只要是幼儿感兴趣并有发展价值和操作性的,都可作为课程内容。
(二)创设多元、开放、丰富的环境是促进幼儿智能个性化发展的最有效的途径
1.让环境成为引发幼儿探究的天地。首先,应优化有利于幼儿智能发展的整体环境。我们根据园内建筑的分布,精心设计、合理布局各景点,园内水池、沙地、草坪、绿树一应俱全,使幼儿园的一墙一角、一草一木,均能发挥其独特的教育作用。其二,开辟不同教育功能的专用活动室,发挥各专用室特有的教育功能,以促进幼儿多元化、个性化发展。其三,充分利用场地设置活动区域。根据多元智能理论,我园班班设立区域,且根据主题活动的变化随时调整、丰富区域内的材料,让幼儿在区域活动中以自主探究的活动形式探索学习,亲身体验学习带来的乐趣。:
[关键词]建构主义儿童幼儿园课程价值取向
我们在幼儿教育的研究过程中重视幼儿园课程价值取向的分析,可以使我们从较高的角度来认识课程的问题,从而更好地帮助我们在幼儿教育实践中解决各种存在的问题。本文以建构主义角度来审视我国幼儿园课程价值取向,进而对我国幼儿园课程价值取向提出了新的展望。
一、建构主义理论
20世纪80年代后期,建构主义以其惊人的速度波及各个不同的学科领域,并对其波及的各个学科领域产生不同的影响。尤其是建构主义对教育学科领域更是产生了一股非比寻常的冲击力,同时也对教育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十分重大的影响。
建构主义也被译作结构主义,它的主要观点是:认识并不是主体对于客体存在的简单的被动的反应,而是一个主动的逐渐深化的建构过程,也就是说一切知识意义都是通过内在表征过程主动建构出来的;在知识意义建构过程中,主体原有的知识经验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即一切知识意义都是随着学习环境的变化而处于不断发展之中。
建构主义认为,课程与教学是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帮助儿童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的基本途径,但是儿童是一个具有主体性的人,是一个发展变化的人和一个具体的人,单一地考虑社会的需求而不考虑儿童的需求是不可能培养出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高素质的创新人才的。所以建构主义不断强调学校的课程与教学要尽可能地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的需要,满足儿童多方面的需求,把儿童作为课程与教学的中心。正如美国教育家杜威所指出的:“学校科目相互联系的真正中心,不是科学,不是文学,不是历史,不是地理,而是儿童本身的社会活动。”
二、以建构主义角度审视幼儿园课程价值取向
“课程价值取向是人们基于对课程总的看法和认识,在制订和选择课程方案以及实施课程计划时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倾向性。”我国专门的幼儿园课程是从1904年癸卯学制的颁布开始。当时我国的幼儿园课程是一种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这种课程价值取向和建构主义的观点背离。课程主要注重以幼儿园课程来辅助家庭教育的作用,而很少为儿童的发展考虑。
2O世纪20至30年代,受到美国教育家杜威进步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我国幼儿园课程才开始注重儿童自身需要的满足,同时也注重社会的需求,主张在满足儿童的好奇心、冲动性和求知欲,激发儿童的创造力的前提下,通过儿童与自然、儿童与社会环境的互动来为社会培养真善美的主人,从而以达到促进社会民主的发展的目的。这时的我国幼儿园课程价值取向似乎开始关注儿童自身的发展需要,虽然和建构主义认为的“课程与教学是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帮助儿童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的基本途径”相似,但是却存有偏颇之处。
到了20世纪50至60年代,由于受苏联教育界的影响,我国幼儿园课程则转为更多地注重学科体系和知识结构,极力强调一切教育都应该为社会的政治经济而服务,所以注重把儿童培养成将来为社会服务的人,但是却严重了忽视对儿童个性的多样化及儿童主体性的发展。这个时期我国幼儿园课程的价值取向则是严重地偏离了建构主义的观点,只强调社会的需要而严重忽视了儿童本身的身心发展需要。
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受到西方各种先进的儿童心理理论、儿童教育理论以及儿童教育思潮的影响,我国幼儿园课程逐渐形成了以儿童为本的课程价值取向,开始重新认识课程与儿童的关系。在前期,课程价值取向有些过分强调儿童需要,而忽视社会需要。但是到后期,人们认识到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制约关系.形成了在满足儿童发展需要的同时满足社会需要的价值取向。课程不再定位于知识的灌输、技能的训练,而是更重视儿童学习的乐趣和兴趣、学会学习的能力及对知识的好奇心,注重培养儿童终身学习与发展的品质。这时期的我国幼儿园课程价值取向符合建构主义的观点,认识到儿童是幼儿园课程的中心,一切课程的设置和实施都是围绕着儿童的全面身心发展而展开的。
《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了幼儿园教育的目的和任务是“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也明确规定:“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尊重幼儿的人格与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促进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我国幼儿园课程“以儿童自身的身心全面发展为本”的价值取向。
三、我国幼儿园课程价值取向的新趋势
1.从课程来源上看
今后的幼儿园课程将会更多地来自独创的实证研究和实践总结。幼儿园课程的发展会不断地适合我国实际的国情、省情、县情、乡情,甚至是村情,充分发挥创造性的基础上,在不断学习国外先进的优秀课程理论的同时,积极开展独创的、实证的、具体的研究,创立更多的、更好的、更有效的方案。课程要体现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整合,要注重促进儿童的个性发展。因为,健全的个性体现了个人与社会的内在融合。社会的不断发展过程,也就是每一个体的个性不断完善和提升的过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从课程形式上看
今后的幼儿园课程多样化形式将会更突出。幼儿园课程形式应该从社会、经济、自然、文化等各个不同的方面出发,根据实际情况确立,必然就会形成更为多样化、多形式的幼儿园课程。因此我国幼儿园课程应立足于满足儿童的现实生活需求,构建儿童的可能生活。“可能生活可以定义为每个人所意味着去实现的生活。”可能生活沟通了现实生活与未来生活,它既不是儿童遥不可及的生活,又不是眼前的现实生活,而是一种在逻辑上存在的,人们所追求的更有人生意义和价值的生活。可能生活对儿童具有内在价值,能够给予儿童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以人文关怀,培养儿童的生活能力。
3.从课程的结构上看今后的幼儿园课程将会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完整性。在建构幼儿园课程的时候,要考虑课程有不同的逻辑顺序,因此要明确幼儿园课程的逻辑起点从而更好地建构幼儿园的课程方案,这样才会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才会更利于儿童的发展。如此以来,我国幼儿园课程今后的价值取向必定是朝着科学知识与生活世界应该是内在统一的方向努力。当代课程改革都在呼吁课程回归生活世界,谋求科学知识与生活世界的整合、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整合。这就意味着课程应挣脱“唯科学主义”的樊篱,摆脱千百年来所深陷的工具价值的地位,寻求课程对主体存在意义的提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从“学会认知”到“学会学习”,这一主题的转换意味着当代课程开始超越工具理性,转向人的意义性。学会学习,包括学会区分、判断,选择最有价值和意义的知识去学习;学会学习与思考,充分有效地求知;把知识引向人生关怀,去充盈生活与人生的智慧与经验,关注儿童的精神世界、存在意义。
4.从课程使用的角度看
今后的幼儿园课程的推出和引进不光是要具有教育性和公益性,还应该具有经济性和商业性。课程方案的推出和引进伴随找相应的经济关系和商业关系。这样将会更有利于调动更多的研究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将会使科研成果产生最大的效益,从而也就更有利于促进我国幼儿园课程的发展,最终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我国幼儿园课程的价值取向将会考虑到科研人员更多的生活需要和现实要求,从而定会更好使之更多的科研人员参与到我国幼儿园教育事业中,最终研究出对儿童更有利的各种课程,让儿童充分享受自己快乐的童年时也掌握一定的知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塑造儿童全面完整的人格,发展儿童主体性,对儿童实施全人格教育和主体性教育,在根本上统一于发展人的全面素质和终身教育。这是世界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是课程追求的共同价值,更是我国幼儿园课程价值取向最理想最合理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毛新勇.情境学习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J].外国中小学教育,1998,(5).
[2]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杭州大学教育系.现代西方资产阶级教育思想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
“园本课程”是指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指导,以幼儿园自己的环境和条件为基础,以幼儿的现实需要和学习兴趣为出发点,以幼儿园教师为开发主体,幼儿园、社区和家长等多方共同参与构建的幼儿园课程。
一、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有了正确的教育理念作指导,我们的园本课程的发展便有了可靠的依据,所进行的教学活动也能取得最好的预期效果,最大限度地促进幼儿发展。在当今社会,学前教育工作不及义务教育工作为社会各界所重视,幼儿教师多是技能型人才,总体学历水平与义务教育的各级教育单位相比相差很多,较低的学历降低了教师自我学习与提高的能力,幼儿园及社会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幼儿教师理论素养的培养和技能教法的训练,幼儿园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和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职称论文。
其次就是教师的终身学习问题,每一个人都在不断地变化发展中,尤其教师这一特殊职业,许多知识也是有时代性的,被不同的时代赋予不同的意义,这就要求教师传授给幼儿的知识应该是与时俱进的。幼儿园可以定期地组织教师交流学习,或者组织骨干教师到学前教育工作发展好的幼儿园参加学习,使教师的思想认识水平得到提高,让她们持有正确的、符合时代精神的教育理念,能够真正地撑起学前教育事业的这片天。
二、优化教师工作环境和教师参与幼儿园课程管理的机制
教师在幼儿园教学活动中起着无人能及的作用,与此同时,她们所承受的压力也很大,社会与幼儿园强加给教师的负担也很重,教师身心疲惫以致没有精力去创新,没有时间去学习、思考更有价值的教育理念,从而也没有动力去探索与研究更适合幼儿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
幼儿园要实行科学、有序的管理,在正确的办园思想的指导下,争取减轻幼儿教师的压力,为她们创设严谨而又宽松、求实又有创新空间的工作环境,给教师足够的空间和自。教师才能充分发挥她们的创造能力并全身心地投入到幼儿教育的事业中。
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幼儿园、家长和社区要给幼儿教师的工作大力的支持,教育幼儿并不单是幼儿教师的责任,幼儿教师、幼儿、家长和社会都是孩子成长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家长对幼儿园功能的认识局限于识字、保育等,只注重短期利益,忽略了孩子的长远发展,这样会给教师施加很大的压力,对幼儿教师的教育理念的形成会产生负面的影响。幼儿园及幼儿教师应该积极地和家长、社区力量等沟通,让他们及时了解育儿新动态,及孩子的新发展,共同来促进孩子全面和谐持续发展。
政府和有关的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要为幼教工作者解决后顾之忧,使她们能专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才能有时间、有精力去学习并接受新的教育理念并施行它。
四、不断汲取新的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
教师教育理念的形成不能单纯地依靠家长和社会的支持等外部因素,教师的自身努力同样不可或缺。除了积极接受园里的培训和与其他幼儿园的交流等,教师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利用周围所有可利用的资源,努力学习、汲取新的教育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水平,能够在实践中发现不足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
此外,教师应该相信自己的能力,大胆进行教学活动的设计和实施。幼儿教师不能使自己的思想禁闭,应该积极主动地与其他教师交流想法,扬长避短,不断使自己更加完善。
五、增强自我反思意识,在教学行动中优化教育理念
自我反思是教师以自我的对话,反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回顾,而是反省、思考、探索和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幼儿园在对教师进行教育的过程中,要加强培养教师的自我反思意识,教师教育理念的形成不是一个简单的直线过程,而是一个永远没有终点的螺旋式上升的循环过程,优秀教学活动的形成也是一个不断被实践、反思、改进的过程,教师需要在教学行动中优化教育理念。
教师的教育理念是要经受时间和实践检验的。随着教学工作的开展,教师要用自己的教育理念来指导自己的教学活动,并在活动中进一步检验自己的教育理念,在实践、反思、再改进的过程中,幼儿教师也要不断增强自我反思意识,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与行为,进而进行调整与修正,从实践中上升到理论层面,由理论指导实践而不断地提升自己,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以促进自己教学能力的提高,推进幼教事业的发展。
总之,在发展适合本地区幼儿的园本课程的趋势下,幼儿教师作为课程开发的主体,其符合时代的适宜教育理念可以大大推进课程改革的进程与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1]陈时见,严仲连.论幼儿园的园本课程开发[J].学前教育研究.2001.
[2]虞永平.园本课程建设之我见.教育科学研究[J].2004,05.
【关键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化
1996年4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议题, 同时强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教育硕士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得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1]采取这一措施的目的是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但是,2005年我国普通中小学专任教师数10036万人,而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习的人数,1997年不足200人,到2001年才突破5000人,达到6262人;再到2004年(2005年入学)方突破万人大关,达到10422人,2005、2006年稳定在1.1万余人;截止到2007年3月,累计录取约6万人。到2006年,获得教育硕士学位人数仅约2.5万人。由此可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发展规模与我国教师队伍规模是远远不成比例的,即人们对教育硕士在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的作用方面认识还有待于提高。
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提出《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对教师专业化作出了明确说明,提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的、持续的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 1994年我国实施的《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第一次从法律角度确认了教师的专业地位。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职业具有自己的独特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有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既包括学科专业性,也包括教育专业性:国家有教师教育的专门机构、专门教育内容和措施;国家有对教师资格和教师教育机构的认定制度和管理制度。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推进教师工作的专业化和发展的专业化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一、教师工作专业化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体现教师学科专业水平的重要标志
教育硕士作为一种专业学位,它对于促进和提高教师的质量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的运行和发展合乎教育的规律。教育硕士作为中小学教师高层次在职教育的最佳形式,为教师提高学科专业水平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途径。
通过进行教育硕士的学习,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已成为基础教育教师及管理人员担任较高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也是教师实现终身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
从报考资格及招生对象上看,教育硕士招生条件规定了报考者要具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若不具有学士学位者,除满足前者条件外,还需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中学一级或相当职称,由此,保证了生源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且招生对象仅限于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专业课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中具有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这样,就保证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师专门性。
从考试形式和招生录取上看,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其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课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这样就保证了考试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录取时,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分数线和招生名额,并结合考生的报考条件、工作业绩等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特别是根据考生的工作业绩,体现了教师的专业水平在录取时的重要性。
从学习过程和学位论文上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课程学习为主,教学安排上既有培养规格的统一要求,又针对不同学科人员的特点,根据不同专业及方向,分类指导,在加强理论课和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育硕士的学位论文选题需联系实际,结合教师的本职工作,对不同的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提出解决办法,对论文的评价着重于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解决相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文化水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主要以课程学习为主,培养目标为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能从事较高水平中学相关学科教学的骨干教师。培养规格为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文化和专业基础好,具有较高的教育学和教学论素养,在相关学科教学方面视野开阔、现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研究能力,且能比较熟练的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因此,在相关专业及方向的课程设置上,均满足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这样的培养要求将会有力的提高教师的文化水平。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有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育人能力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要求,在加强理论课和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要切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即着重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解决相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对教师来说,就是提高教学水平和育人的能力。因此,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要求学员必须开展研究性的实践工作,在实践结束时,需要提交教案及相关的教学评价。论文的选题也必须以实际教学中重点的实际问题为主,其学位论文的评审必须有一位从事中学教学工作、具有相当职称的教师参加。通过加强对学员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将会大大提高学员的教学和育人能力。
二、教师发展专业化
l、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教师学历水平提高的重要途径
世界各国如今都普遍延长了职前教师教育的时间。小学教师已普遍要求在完成l2年左右的基础教育后再接受4年职前教育达到大学本科层次,毕业论文中学教师一般还要多读l一2年,达到研究生学历。随着教师要应对的挑战越来越多,今后延长学制、提高学历要求的倾向可能更甚。例如在美国,联邦没有要求教师必须有硕士学位,但有一些州要求教师在上岗后一段时间内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大多数是教育硕士而不是所教学科的硕士;日本1949年《教育职员资格法》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一级资格证是以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作为基本资格,二级资格证是以短期大学取得准学士学位作为基本资格。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必须有二级以上许可证,高中教师要必须有一级许可证。早在1988年日本文部省对《教育职员资格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增设以“硕士”学位为基本资格的专修资格证,这样就逐步把教师的学历水平提高到大学本科以上。据日本文部科学省2004年的统计数据,日本高中教师中取得硕士学位的有l1%。
目前,我国现行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合格学历(分别为中师、大专、大学本科)已达到较高水平,根据教育部(200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2005年,我国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水平分别达到98.62%、95.22%、83.46%。其中专科以上小学教师现在达到56.3%,本科以上的初中教师达到35.3%,研究生学历的高中教师达到1.2%,这种状况与发达国家的水平差距是显而易见的,也是远远不能满足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为此,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教师培训的重要渠道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开始有计划地、大规模地培训中小学教师,主要方式是通过教师脱产进修、业余函授、合格证达标、自学考试、短期培训等形式培训教师,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改革开放初期教师紧缺、素质不高的状况。但是,培训的目标主要还是弥补教师学历不足的问题,使学历不合格的教师达到合格水平,也就是学历的补偿问题。虽然在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尝试以提高教师能力为取向的教师培训模式,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培训的观念与方式脱节,忽视教师已有的教育背景等。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较好的解决了这些问题。它明确了学习的目的是提高教师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对在实际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另一方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根据中小学课程设置情况及管理工作需要,设置了教育管理、学科教学、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科学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六个专业,学科教学(语文、数学)等l7个专业方向。作为一种新型的学位教育,教育硕士学位是一种具有教师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它在学位设置的依据、具体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与规格、培养的途径和方式方面与教育学硕士学位有明显的不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为基础教育战线教育工作者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一条有效渠道,正如教育界的专家所指出的,“这在我国教育史上还是第一次”,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三、教师专业化丰富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学内容
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共同组成了教师的专业素质的基本内涵。其中,专业知识是教师专业化的基础;专业能力是教师专业化区别于其他专业的具体表现,是教师专业化的核心;专业精神是教师专业化的动力。这三个方面在教师专业素质结构中是缺一不可的有机统一体。[5 ]
l、专业知识是指教师应具备以学科知识为主的本体性知识。以教育科学与心理科学为主的条件性知识。以及在教育教学活动及过程中生成的实践性知识。三类知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体现出教师的从教能力。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在教师教育期间的课程设置一直围绕核心专业学科开展,因而教师的知识结构比例失调,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尽管我们不能仅仅凭借知识来评判教师专业的发展程度,但其专业能力必然受制于他们所具有的专业领域的知识技能基础,并且教师教育的课程开发、培训方案开发等都与之密切相关。因此,教师知识基础欠缺是当前教师专业化过程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这些现象促使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课程设置时,特地将《教育学原理》、《教学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现代教育技术》等课程作为必修的专业课程来开设,同时开设与各自学科紧密结合的专业必修和选修课程,增强教师的专业知识。
2、专业能力是指作为教师必须具备专业特殊能力。
国内外关于教师素质的研究表明,教师专业能力是影响教育教学效果的决定因素,或者说,教师专业能力与其工作效果有较高的正相关。在诸多的教师专业能力中,职称论文 困扰和制约教师专业化成长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教师的教育研究能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与教师职业的研究性质密切关联。具有研究的意识与需要、知识与能力是所有专业人员的共同特征。“教师即研究者”几乎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同义语,已经成为教师专业化发展运动中的一个重要观念。而是否具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又成为区分一个教师是专业教师还是非专业教师的根本标志。因此,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明确提出要培养教师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研究的能力”,并通过实践和学位论文培养教师的意识和能力。
3、专业精神是保证。著名教育家叶澜教授认为,教师
专业精神是教师做好本质工作的重要保证,它是教师教育人格和伦理的组成。其内涵包括:“认识教师从事的是关系到社会发展和民族国家未来,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价值和每个家庭的希望与幸福的重要的事业,形成对事业的责任感、崇高感;具有以敬业和为人类及其文明发展奉献自己为特征的专业精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其出发点就是培养“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目的是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基础教育骨干教师”。所有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必须服务于基础教育战线。
四、教师专业化有利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
跨入新世纪,教师专业发展在促使中小学生成长、保障基础教育进步方面,被看成是比任何时期都关键的重要因素。人们对教育专业所期望的,是能使教师工作专业化,使教师超越能干的教书匠而成为专业的教育家。我国2l世纪的教师教育,需要以教师专业化为改革取向,以培养适应2l世纪教育教学需要的专门人才,满足我国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在社会、政府提高教师专业地位的同时,教师主体本身更应坚定专业信念,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与服务品质,以赢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人士的信赖与认同。所有这些需求与期望,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无论是生源条件、政策引导、社会需求等均给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广阔的发展空问。因此,教师的专业化进程有利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
总之,我们可以看出,教师作为一种专门职业,教师的发展是一个专业化的过程,是社会发展、职业分化的自然结果和必然要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作为一种新生的教师培养方式,为教师的专业化进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我国教师教育的发展,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前进。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1996125号)[Z].199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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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妇女就业机会不平等的现状
我国虽然已经从立法和行政执法等方面为保护妇女的劳动权益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上的保障,但在现实生活中,各种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现象依然层出不穷。妇女就业难目前已成为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女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妇女的就业机会和从事职业的岗位往往比男子要少,较男性承受更大的压力。许多女大学生在毕业求职过程中都会遇到性别歧视问题。据2002年江苏省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80%的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曾因性别原因遭到用人单位拒绝,其中34.3%的女生有过多次被拒绝的经历。“性别歧视”成为女大学生求职中的首要的和最大的障碍,[1]而且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2007年3月,《济南时报》与山东人才网联合推出“女大学生求职调查”,调查数据显示,被调查者中,认为性别歧视“比较严重”的占52.8%,认为“不太严重”和“不存在”的分别占44.4%和2.8%。[2]许多用人单位为了回避《劳动法》中关于不得辞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的规定,不愿意雇佣妇女,或者在雇佣时对男女求职者采取不平等的标准。目前,妇女与男性之间在就业状况上有着显著差异,妇女就业率比男性低17%,而失业率更是比男性高1倍。在40至49岁年龄段的妇女中,每3人就有1人失业,就业和再就业形势最为紧迫。而对于处在最佳劳动年龄的30至39岁年龄段的妇女群体,失业或待业的比例高达25.5%。妇女失业出现年轻化的趋势,从学校毕业不久的2l至29岁年龄段出现了14.4%的失业妇女。[3]232。总之,目前我国妇女谋求职业时受歧视的现象相当突出。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各企业竞相压低人工成本,职称论文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加剧,如果没有足以遏制就业歧视的对策,对妇女的就业歧视就会日益严重,这将直接危及妇女的劳动权。劳动权是实现妇女生存权、参政议政权和发展权的重要保障。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是劳动者谋生的手段。如果妇女的就业权不能实现,将直接危及其生存权,生存权没有保障,其他人权将失去根基。[3]234
二、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妇女就业成本比男性高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就业市场的主要矛盾。中国是人口大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全国现有下岗失业人员约l300万人,2005年新增劳动力、复员转业军人、高校毕业生等需要就业人员约l100万人,两者相加,城镇需要安排就业的人数多达2400万人,按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8%左右,在现有经济结构状况下,能够安排的只有1000多万人,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是1400万人左右。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日益突出。这几类矛盾交织在一起,使得解决就业问题的难度相当大。就业机会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劳动力过剩的状态使得劳动力“买方市场”长期存在,劳动者由此处于弱势地位,相对于男性劳动者来说,妇女劳动者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因为特殊的生理原因,《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妇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随意辞退女职工,同时应给予产假,并依法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这样,对雇主而言,将从两个方面影响其成本:首先,女工休假期间既不创造价值,却要依法享有一定的工资.这相应增加了其成本;其次,在此期间,原有的职位必须有其他人来填补,这既要付工资,又有可能要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用,而雇佣男性就不会存在这一问题。所以,为避免成本增加影响利润,企业就会尽量减女的雇佣。[4]150-151
(二)保护性劳动立法中存在着性别偏见
基于女性特殊的生理特点,工作总结国家制定了很多专门保护妇女劳动者的法律,比如,《劳动法》第59条、《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规定了妇女禁忌从事的一些劳动;还有《劳动法》和一些法规中关于“四期”保护的规定。这些规定限制妇女在经期从事某些工作,有些法律则是有关孕妇夜班和休息的规定。法律禁止妇女从事某些对身体有难度的工作。妇女不得从事对身体有害的工作,支撑这些法律的原理认为,妇女不像男性那样在生理上那样适合同样的工作机会。于是,通过法律设防以阻止妇女进入传统上非妇女从事的职业。这些法律法规的确在计划经济时代对保护女性劳动者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从计划走向了市场,从政府统管一切走向了企业拥有很大的自。当企业在计算自己的成本的时候就会觉得雇用女性职工有很多的条条框框,而且还要提假、哺乳时间和一些特别措施。因此在录用时更偏好于男性,把妇女置于劳动市场的不利位置。在经济和政治转型期,要求雇主给妇女提供特别照顾的责任转换成了雇主雇佣妇女的障碍,当对劳动力需要降低时,它又成为雇主裁减女雇员的诱因。更进一步的是,如果没有一个公正的实施这些法律的机制,推行这些法律只会增加妇女在寻求雇佣时的负担。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关注中国高度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妇女的经济状况,认为在劳动力市场上对妇女过度保护而不是提供平等的机会,会形成妇女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的额外障碍。
(三)生育保障制度滞后
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建立起来的生育保险制度,在维护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该传统的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建立在企业或单位保障的基础上,女职工各项保险待遇完全由企业或单位来支付。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女职工的生育价值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背离,客观上造成了女职工集中的企业与女职工较少的企业负担不均,把本应社会共同承担的“生育”成本,完全由单位来承担,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虽然早在1994年底,劳动部就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开始生育保险社会化改革,但是进展十分缓慢,社会统筹覆盖范围有限,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相比较,同期生育保险参加的人数较少。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层次也较低,基金无法在大范围调剂,使生育保险难以起到互助互济、均衡负担的作用。其中有些条款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关待遇规定不一致。而且因其在执行中存在支付水平过低、结余过高等问题,未能从根本上减轻企业负担,反而造成有些企业和女职工负担加重,影响了生育保险作用的发挥,企业不愿招用女工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当前,生育保险制度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如何进一步加以完善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四)传统的社会性别意识的影响
社会性别是指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妇女或男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英语论文性别是男女之间的生理区别,具有自然属性,而社会性别具有社会属性。世界各国的人们对妇女和男性形成了不同的社会性别意识。在中国,遗留的封建意识和长期的计划经济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观念。如“三从四得”、“男尊女卑”影响,使很多人认为妇女就应该依附于男人,“男人以事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这些观念综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我国传统的社会性别意识。它严重的阻碍着妇女与男性平等的步入社会就业领域。
三、关于促进妇女就业机会平等的法律应对措施
(一)严格实施现行的有关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使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国现行的有关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虽存在一定的缺陷并有待于完善,但毕竟已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为主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在内的初步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为主体的促进男女就业平等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都规定了妇女享有和男子一样的劳动就业权。如《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1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该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立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把法律落到实处。因此,我们要严格实施现行的有关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严格遵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行政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并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广大妇女对相关法律的了解,提高她们的维权意识,妇女遭受就业歧视的不良现象就会大大减少。
(二)转变立法思路,修改现行立法中不利于妇女就业的有关规定,并增强可操作性
目前我国关于两性就业平等的立法依据仍主要局限于强调男女两性之间存在的生理性别差异,将妇女置于弱者的保护地位,轻视基于社会性别的平等权利和社会地位的保护。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许多生产活动对人们体力的需要减弱,对智力需求不断加大,从而使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别,在现实的经济活动和劳动过程中逐步缩小。因此,要建立两性平等就业的法律制度,首先要转变立法思路,将对妇女的偏见置于一边,从提供和创造平等的就业机会着手,消除立法中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如放弃对女性进入某些行业的强制性禁止规定,赋予女性自主选择权。在宪法和以后的民法典中重申男女平等、平等就业权的基本人权地位;其次还可以在立法中补充男性的家庭责任。抚养小孩、关心老人、照顾家庭是全社会男女共同的责任。与家庭和孩子有关的福利不应只针对女性规定,而应同时针对两性规定。中国的劳动法赋予了女性很多福利政策,如产假和哺乳假的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建立哺乳室、幼儿园及托儿所等设施。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立法者将照顾家庭和孩子的责任理所当然地加到了女性的身上,通过法律形式把用人单位建立托儿所产生的经济成本强加于女性。结果,用人单位认为这些设施的建造成本是女性所带来的,自然就不愿意雇佣女性,女性成了这种保护性立法的牺牲者。
(三)建立、健全生育保障制度,将生育成本社会化
妇女的生育行为不仅仅属于个人行为,更是对国家和民族有利的社会行为。留学生论文妇女生育行为的这种社会性,以及女职工因生育行为可能给自身劳动生涯带来的各种劳动风险,客观上要求所有企业均衡地承担女职工生育保险费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征收的女职工福利保障费,要由所有企业共同负担,这样聘用女工的企业就不会因为负担女职工的福利费用而比其他企业增加额外的负担;也可以按累进办法给聘用女职工的企业适当的税收减免。企业聘用女职工越多,享受的税收减免也越多,并把这一条款纳入税法中,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用人单位对妇女的排斥心理。而在社会化统筹生育保险的条件下,企业能够相对准确地评价男女雇员的劳动能力,有助于实现男女就业机会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