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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济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2 17: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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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济论文

第1篇

一、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含义

所谓自由贸易协定(FreeTradeAgrement:FT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包括独立关税地区)根据WTO相关规则,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进行的地区性贸易安排。由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约方所形成的区域称为自由贸易区。FTA的传统含义是缔约国之间相互取消货物贸易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但是最近几年的FTA出现了新的变化,其内容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而且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更多领域的相互承诺。这种广义的FTA也被称为“经济合作协定(EconomicPartnershipAgreement:EPA)”(在GATT/WTO规则中,将FTA(缔约国之间取消关税和贸易数量限制)以及关税同盟(FTA+对非缔约国实行统一关税)称为“地区贸易协定(RTA)”。本文中的FTA,除了有必要特别区别说明之处外,都包括关税同盟和具有更广泛内容的“经济合作协定(EPA)”在内)。

FTA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被纳入WTO法律框架之内的GATT第24条和根据乌拉圭回合确定的GATS第5条。但是也有一些全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FTA是依据GATT/WTO的“授权条款”建立的。根据WTO规则,FTA在并不提高对区域外的贸易障碍、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所有贸易障碍和全部谈判10年内完成等三个条件下,可以作为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成立,但是如果由于FTA的成立使针对区域外的贸易障碍有所提高,则视为违反WTO规则。根据“授权条款”建立的FTA则可以享受区别于一般FTA的更为宽松的特殊安排。

关于FTA与WTO所倡导的全球贸易自由化之间的关系,尽管存在一些不同看法,但多数人认为是一种互补、互动关系,不违背WTO规则的区域贸易安排有利于推动全球的贸易自由化。其中的原因:一是建立FTA可以为成员国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目标提供多种选择的机会;二是可以弥补WTO多边贸易体系的空白和缺陷,为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积累经验;三是有助于减少多边贸易谈判的层次、提高WTO机制的运作效率;四是对贸易伙伴的贸易保护主义可以形成牵制。

二、世界的FTA新潮流

按照WTO的统计,截止到2002年6月,向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提出申请的FTA已经达到了143个。WTO的144个成员中,绝大多数成员都至少参加了其中的一个或多个FTA,而没有同任何国家(地区)缔结FTA的WTO成员,2001年底时,包括中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台湾等少数几个经济体,但是到了2002年底时,这一数字又有所减少。目前世界上的众多FTA中,经济规模最大,区域内发达国家成员最多。在世界贸易中所占份额最高的是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和欧洲联盟(EU)。不仅如此,一个在NAFTA基础上扩展成为覆盖整个美洲地区的自由贸易区计划已经开始启动,EU的东扩也在加紧进行。

东亚地区在建立FTA方面远远落后于世界其他地区。长期以来,不但日本、韩国和中国等主要经济大国没有同任何经济体建立FTA,就连早在1992年就开始启动的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也仅仅限于根据“授权条款”形成了一种并不彻底的自由贸易安排。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近年才有所改变。2002年1月,日本和新加坡签署了“新时代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JSEPA)”,成为日本的第一个FTA。韩国与智利之间在经过长达4年的谈判之后,终于在2002年10月达成关于建立双边FTA关系的一致意见。中国与东盟之间也在2001年11月“10+3”会议期间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于2002年11月签署了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一揽子框架协议,正式确定了10年内建立FTA的目标。新加坡等东南亚地区各国的行动也明显加快。

在中日韩三国中,日本的FTA行动走在了其他国家的前边。2000年前后,日本政府大幅度调整了对外经济政策,完成了由单纯重视WTO多边合作向重视发展双边FTA关系的战略转变。主要目的在于顺应世界潮流,通过对外经济制度创新打破90年代以来的经济低迷,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并在地区合作事务中发挥更多作用。在这种政策主导下,短短几年时间,日本不但已经完成有史以来的第一个FTA(JSEPA),而且正在积极推进与东盟、墨西哥、智利、韩国等国家之间的FTA研究与磋商,甚至由民间机构出面启动了与台湾的双边FTA研究。由于农产品贸易等问题的影响,日本的FTA政策面临着国内以农业部门为代表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强大压力。为了避免激化国内矛盾,日本政府选择了一些能够回避敏感领域的对象,优先进行双边FTA谈判。从日本目前的FTA战略(参见“日本的FTA战略”(日本外务省经济局;日本外务省网页:go.jp)来看,并未将建立日本与中国之间的双边FTA列入优先考虑范围。

韩国实际上是东亚地区最早倡议加强区域内各国制度性合作,提出FTA战略构想的国家之一,并在1998年与智利开始进行建立双边FTA的政府谈判,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韩国在建立FTA方面的实质进展已经落后于日本和中国,与智利的谈判曾一度中断,直到2002年10月才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许多人认为,主要原因在于韩国国内来自农业等产业部门的反对比较强烈,政府不得不对这些压力有所顾虑。实际上对于韩国而言,在东亚范围内建立FTA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一方面希望通过引导东亚地区制度性合作进程,提高自身国际影响和地位,另一方面又担心处于中间发展水平的国内产业受到日本高技术产业和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夹击”。因此,今后韩国的政策取向仍然是一个变数。但是迫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势的强大压力,为了维持自身的长远利益,韩国政府采取更加积极和实际的FTA政策将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东南亚各国在建立FTA方面表现十分活跃。东盟一方面作为一个地区联盟,与一些国家就建立FTA问题进行研究和磋商,另一方面其主要成员采取了更加灵活的政策,分别寻求与区域外其他国家建立双边FTA的机会。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就是东盟10国与日本于2002年签署框架协议,决定就建立包括FTA在内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问题进行磋商;同时鼓励东盟成员分别与日本就双边FTA进行研究。目前除新加坡与日本的FTA(JSEPA)已经正式生效之外,泰国、菲律宾等国与日本之间已经开始进行双边FTA的研究和磋商。在东盟国家中,新加坡采取了最为积极的FTA战略,

已经先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欧盟、美国(2003年5月6日,经过两年的谈判之后,美国和新加坡在华盛顿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预计这一协定将在2004年1月正式生效)等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目前正在推进与加拿大、墨西哥、韩国之间的FTA谈判。

三、我国的FTA实践与国际经验比较

我国自从在2000年的“10+1”会议期间向东盟提出建立中国与东盟FTA的建议以来,在推进双边FTA关系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对促进东亚地区的制度性合作也产生了积极影响。2001年11月中国与东盟双方就正式启动FTA程序达成共识,决定在10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随后经过多轮政府磋商,于2002年11月签署了框架协议,就早期收获项目和不同东盟成员的关税减让时间表达成一致。如果双边谈判能够如期完成,将以高达17亿人口、2万亿美元GDP和1.3万亿美元贸易额的规模成为世界最大的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区。目前中国内地与香港作为两个关税区之间的“更紧密经济合作伙伴协定(CEP)”磋商也在进行之中。

启动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成为我国在FTA领域的一个新的实践,也是“入世”之后在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开放型经济方面的又一个重大举措。加强与东盟的制度性合作既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也有利于周边区域的繁荣与稳定,具有重要的长期性、综合性和战略性意义。但是我国的FTA尝试还仅仅是开始,与其他地区和日本、东南亚的FTA战略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首先,按照一般经验,自由贸易区对区域内成员经济增长的促进效果与其覆盖范围成正比,但是成员主体越多达成完全一致的难度同样会明显加大。相互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民族等许多问题上的差异都可能成为多边谈判的“瓶颈”。即使能够按期完成谈判程序,各方共享的自由化范围只有可能成为各方承诺范围的“公约数”,从而使FTA的本来意义大打折扣。因此,许多国家建立FTA一般都是按照“由易到难”的方式,首先从双边谈判开始。我国与东盟整体的FTA谈判,在缺乏实践经验和同时面对10个谈判对象的条件下,如果要取得预期的成果,可能需要作出相当多的让步。日本在与东盟建立FTA关系时采取了多边与双边并进的策略。一方面通过多边形成的一揽子框架协议,在建立全面制度性合作关系方面取得共识,将希望加强合作的领域全部囊括其中,为适度选择合作内容、方式和时间表留下空间。另一方面,在多边框架协议内事先写入鼓励双边合作的内容,为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和优先顺序,推进双边FTA磋商铺平了道路。实际上日本与新加坡、泰国、菲律宾之间的双边进程已经明显领先于多边,最终日本的获益将可能是各个双边FTA获益的“叠加(并集)”,而不是“公约数(交集)”效果。

其次,按照自由贸易区相关理论,由于贸易转移效应的作用,如果与经济效率高的成员建立FTA,则通过区域内贸易投资活动的扩大,有利于整体效率的提高;但如果与效率比较低的国家建立FTA,反而存在低效率商品或投资替代区域外高效率商品或投资的可能性。因此,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建立FTA,虽然有可能使发达国家的工业制成品更容易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但是由于比较优势的作用,发展中成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能够得到更大市场空间,并且有利于吸收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和投资,有助于区域整体的资源优化配置和结构升级。墨西哥在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并与欧盟签署FTA协定以来在贸易、投资和经济发展中的诸多良好表现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韩国、新加坡和东南亚主要国家急于同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发达国家建立FTA的原因也同样在于这一点。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十分落后,但是在劳动密集型产品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关系有利于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吸收合作伙伴的资本和技术要素,达到优势互补和双方要素生产效率提升的效果。

再次,选择FTA对象和确定不同组合的优先顺序是一个国家制定对外经济合作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各国基本上是按照“由易到难”的原则,从缓解国内压力、发挥互补性和追求经济利益等角度出发来选择谈判对象的。日本选择新加坡作为第一个谈判对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可以回避对方农产品可能对本国农业带来的压力,在东南亚地区发挥更大影响;选择墨西哥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日本企业产品进入墨西哥市场时与欧美企业相比的不利条件,并利用墨西哥作为NAFTA成员同时又与EU签署了FTA协定的有利条件,为日本在墨西哥投资企业产品无障碍进入欧美市场创造条件;选择韩国作为下一个伙伴则主要为了发挥贸易和技术优势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遏制中国的影响,在地区事务中掌握主导权。韩国选择智利作为第一个谈判对象,一是由于有意选择一个较小经济体进行FTA方面的尝试;二是韩国与智利季节相反,智利农产品不会对韩国同类产品构成直接威胁;三是由于智利作为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同时又与EU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这使得韩国有必要采取措施避免韩国企业在智利市场与欧美企业竞争时蒙受损失;四是为了发挥自身汽车等工业制成品的优势,开拓新的市场。东盟与中、日、韩以及美国等分别建立FTA,除了有利于东盟产品进入这些世界主要市场以扩大对外贸易之外,更重要的目的是作为零关税连接各主要市场的生产基地,有利于吸收各国直接投资、获取更多资本要素。我国目前除了正在积极推进与东盟、香港地区之间的FTA之外,尚未形成一整套清晰、立足于长远发展需要的区域多边和双边制度性合作战略与优先安排顺序。其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对于未来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和作用的足够认识,没有建立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国家战略应对体制。

四、FTA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FTA对区域内经济的影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由于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关税和贸易数量限制措施之后直接对各成员贸易发展所产生的影响;第二类是指缔结FTA之后,由于区域内生产效率提高和资本积累增加,导致各成员经济增长加快的间接效果。二者也分别被称为静态效果和动态效果。

静态效果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影响是所谓“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最早提出这些观点的是美国经济学家Viner,他在1950年曾经就关税同盟对贸易的影响进行过研究)。贸易创造效应主要指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由于交易成本下降和贸易限制取消,导致本国内高成本产品被区域内其他成员低成本商品所替代以及过去受到对方数量和高关税限制的本国低成本商品出口扩大,从而给区域内进出口双方带来更多贸易机会和经济利益。长期以来,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贸易关系得到了很大发展,但是其中一些经济体仍然保持了较高关税水平,许多产品的贸易数量限制仍然存在,反倾销等形式的贸易纠纷也时有发生。这些因素对相互贸易增长产生了很大制约,并且无益于提高区域内资源配置效率和结构升级。通过FTA,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相互之间的交易成本,刺激贸易需求增长,使各国之间的产业分工进一步趋于合理。在这种背景下,一方面,我国的许多比较优势产品将面临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从而带动相关产业的较快发展;另一方面国内市场急需、而且在充分竞争条件下无法替代生产产品的进口成本也会明显降低,从而满足国内消费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正如我国改革开放20年来的经验所表明的那样,贸易机会的增加和贸易规模的扩大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贸易转移效应”是指由于区域内交易成本的降低原有与区域外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可能被区域内成员之间的贸易所取代。目前东亚区域内贸易的比重只有30%左右,远远低于EU和NAFTA等主要FTA高达50~60%的水平。这也是各国对区域外经济依赖程度长期居高不下,容易受到外部经济波动影响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我国与FTA伙伴之间的贸易关系的增长有利于提高对外贸易的稳定性和增长潜力。

动态效果主要包括“市场扩张效应”和“促进竞争效应”。前者是指随着贸易规模的扩大,将产生生产和流通的规模效益,并带来产业集聚效果。后者是指随着区域统一市场的形成,将促进区域内垄断行业的竞争,提高生产效率。我国建立FTA可以在WTO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比较优势和自然禀赋条件,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合作伙伴,加大相互开放的程度,并通过区域市场的统一促进国内竞争。这一点对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尤其重要。

对于FTA成员国而言,贸易创造效应、市场扩张效应和促进竞争效应会带来许多正面影响,但是贸易转移效应也有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原因在于区域内的低效率产品可能会取代非成员的高效率产品。一般来说需要通过吸收高效率成员和扩大区域覆盖范围才有可能防止这一负面影响。

FTA对吸收直接投资也会产生积极作用。一是因为多数情况下FTA协定本身包括了促进相互投资的内容,有利于区域内的资本要素流动。二是从贸易与投资的关系来看,随着贸易扩大效应的显现,跨境投资活动也会增加;三是由于区域内商品跨境流通成本降低,区域外企业在区域内投资生产的产品有利于进入整个区域市场。墨西哥在这一方面已经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长期以来,周边地区成为我国吸收FDI的重要来源之一,由于资源禀赋、要素条件的不同,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互补性将长期存在,尤其是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将为其他国家的资本和技术提供转化为竞争力和现实利益的大量机会。因此,随着FTA的形成,相互之间的投资增长将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FTA对经济增长率的拉动效果是其经济影响的综合反映。常用方法是通过CGE经济模型进行模拟的基础上评估和比较FTA的经济效果。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对各种不同组合FTA效果进行模拟和比较的权威研究成果。本文将根据日本经济研究中心的模拟结果(参见(日本)日本经济研究中心《日益增加的自由贸易协定与日本的选择》2002年)分析FTA对我国经济增长的综合影响。

在该项研究中,假定存在6种组合的FTA,分别是①日本+新加坡、②日本+新加坡+韩国、③日本+新加坡+墨西哥、④日本+新加坡+墨西哥+韩国、⑤日本+新加坡+韩国+东盟+中国、⑥中国+新加坡+东盟。根据模拟结果,在不包括中国的①~④等4种组合中,仅有①组合下中国的经济增长率会出现0.01个百分点的上升,而在其他三种组合下中国的GDP增长率会下降或不变。其中④组合下日本的GDP拉动影响可能达到0.18个百分点,是四种情形中最高的;而中国的GDP会下降0.03个百分点,是四种组合中下降幅度最大的。在同时包括日本和中国的⑤组合下,中国和日本的GDP上升幅度都高于其他组合;而在不包括日本的组合⑥中,中国的GDP上升幅度为9.17个百分点,而日本GDP增长率反而可能出现0.05个百分点的下降。

根据上述模拟结果可以得到以下结论:一是如果中国不加入任何一个FTA,则多数情况下,中国的GDP增长率将会出现下降;二是中国加入任何一个FTA都会带来本国GDP增长率的上升;三是包括中国在内的FTA区域覆盖范围越大,对中国GDP增长的拉动效果越明显。其他国家同样符合这些规律。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估计仅仅是静态分析的结果,并未把投资增长的动态影响效果包括在内。一个可以预见的结果是建立FTA明显有利于我国吸收跨境直接投资的进一步增长,由此产生的投资需求增长、技术溢出和结构升级效应也将对我国的经济增长做出贡献(参见赵晋平编著《利用外资与中国经济增长》,人民出版社,2001年6月)。

从现实的选择来看,由于FTA谈判的复杂性和模型分析本身的局限性,模拟效果并不是判断FTA可行性和经济效果的唯一依据。但至少可以为我们认识与比较不同组合FTA对我国经济影响的方向、确定我国FTA战略的优先顺序和阶段性目标提供参考。五、我国的FTA战略与阶段性目标

根据以上分析,在今后20年中为了实现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长期性目标,除了积极参与WTO主导下的经济全球化,从多边贸易自由化中获益之外,还应当适应世界经济格局的新变化,通过与周边国家建立FTA的方式加强区域经济合作。这样才能回避被日益增加的FTA所“边缘化”的风险,在地区多边和双边贸易投资自由化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从中获益。因此,实施国家FTA战略首先是我国经济长期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FTA战略与改革的关系来看。“建立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是“十六大”提出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之一。根据这一观点,我国应当将逐步建立商品与要素自由流动、内外经济相互融合的开放型市场体系作为对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目标。从推动与周边国家的制度性合作(FTA)起步,首先实现区域范围内的经济融合和要素跨境自由流动,就完全有可能为达到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积累经验和创造条件。

在本世纪初的前20年中,适应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与改革需要的FTA战略应当具有以下几个阶段性目标:首先是努力促使“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CAFTA)”和“中国内地——香港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CEP〕”早日生效,以巩固我国在发展FTA实践中的最初成果;二是为了对中国+东盟之间的多边协定形成牵制和互动效果,可同时推进与新加坡、泰国等东盟主要成员的双边FTA磋商;三是积极促成中日韩三国FTA或中日、中韩双边FTA的正式磋商,以避免日韩先行建立FTA,使我国在东亚地区合作中陷于被动;四是适时启动我国与其他地区主要伙伴国的双边FTA和东亚自由贸易区(东盟+中日韩)的谈判程序;五是对未来更大范围的FTA进行国际合作研究和多边磋商。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现阶段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国家FTA战略实施指导和协调体系

目前我国缺少FTA总体战略思路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尚未形成统筹组织与协调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行动的有效机制。从一些国家的经验来看,签署FTA协定,不仅需要统筹考虑国际关系、外交政策、贸易投资制度等许多体制与政策层面的问题,而且需要系统了解选择不同合作伙伴及其合作方式对国内国际经济、政治和地区安全带来的可能影响。为此,外交部门、对外经济关系事务部门和国内产业政策部门之间的共同参与和统一协调十分重要。

(二)加强对FTA战略的系统研究

为了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和形势发展需要的FTA战略,应组成由政府官员、学者和企业代表共同参与的研究队伍,对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与特点、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问题与前景、各种可供选择的FTA方案可能对我国和地区经济产生的影响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参与WTO主导下的经济贸易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总体战略构想和步骤。在启动各种多边和双边FTA磋商程序之前,也应由专家进行可行性研究,为政府谈判提供参考。

(三)充分发挥民间机构在多边与双边合作可行性研究中的作用

根据WTO的相关规则,正式启动的FTA政府谈判必须在10年内完成。因此,为了避免中途受挫可能对相互关系造成不利影响,一些国家在政府出面进行研究和磋商之前,首先由相关各方的权威民间机构进行合作研究,并向各自政府提出政策建议。这样既可以使政府决策留有回旋余地、同时又能够有效利用民间机构的智力资源和研究成果。我国应当借鉴这些经验,鼓励具有国际合作研究能力与经验的民间机构加强和各国相应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研究,并经常保持政府部门与这些机构之间的意见沟通。

第2篇

[关键词]油公司国有民营合作方法

当前国内拥有众多的油生产企业,据不完全统计有5000家之多,而其他国家全部加起来还不足100家。众多的生产企业导致了品牌众多,盲目竞争,资源浪费,市场混乱,利润偏低。虽然企业众多,但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是国内两大油巨头,生产了90%以上的基础油原料和70%以上的成品油。民营油生产企业自身不能生产基础油原料和油添加剂,原料完全依靠外购,也主要从这两大企业采购。对于大型国有油企业来讲,民营油企业既是竞争对手,又是散油用户。大型国有企业的为了控制市场,两大企业采用了控制基础油资源的办法来遏制不断涌现的民营油生产企业,但收效不大,因这两大企业,特别是中国石油,基础油资源相对过剩,不能全部转化为成品油。另外,虽然这两大国有企业产量很大,但所生产的油产品主要为常规产品,而很多品种较为特殊的产品则难以提供。两大公司虽然都拥有研发中心,每年都能开发出不少新产品,但实际投入到生产及应用的却并不多,原因就是难以形成批量生产。本文通过对国有、民营油生产企业的特点及经营方式的综述,提出了国有与民营油生产企业有更多的合作领域,能够实现产品的分工生产与营销,起到优势互补的作用。国有企业可以为民营企业提供原料、技术及产品检测,将民营企业转变成产品深加工企业或终端生产企业,成为新产品生产试验基地,由此推动科技进步,实现互赢互利。

一、国有与民营油生产企业的特点

1.生产方面

以中国石油为例,大型国有油生产企业从原料的制备到产品的调和全部具备,拥有全套的生产过程,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而且拥有研发中心,有开发新产品的能力。民营企业,绝大部分都是调和型企业,原料依靠外购,技术力量薄弱。如果仅从这方面看,民营油企业则无法与大型国有油企业竞争。但是,大型国有油生产企业虽然实力强大,但多年来生产经营以用量较大的常规油产品为主,如车用油和常规工业用油。这些产品种类不是很多,但用量较大,已经形成了专业化生产调和。有些产品,如变压器油,调和设备必须专用,其他常用油品,也都基本固定了调和设备,避免了不同种类间的污染。调和设备的专用,调和工艺的固定,生产规模的庞大,产品质量的稳定,是大型国有油企业生产的特点。民营油企业虽然在这些方面比不上国有企业,但生产及经营方式灵活多变,能够生产国有企业所缺少的产品。

2.营销方面

国有油企业的产品由于量大面广,终端用户众多,而且分散,因此销售环节较多,大多数产品通过中间经销商销售到用户手里,经销商又有一级、二级和特约之分,只有少数大型用油企业,如汽车制造、变压器生产等,是其直供用户。

相比之下,民营油企业产量有限,用户并不普遍,销售环节较少,直供用户较多,有的民营企业就是依靠几个直供用户赖以生存。

二、油市场经营现状

大型国有企业因品牌知名度高,实力强大,而且拥有资源优势,在竞争中一直处于稳步发展状态。

民营油企业因基础油原料受控,油价的波动对其冲击影响特别明显。民营企业的经营方式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走高端之路,以生产高新产品为主;走低端之路,生产低档产品,甚至是淘汰了的产品,满足一些低档油用户的要求,以低价位参与竞争;以生产非常规油品为主,避免了与大型国有企业的竞争;以生产常规油品为主,采用低价位或灵活手段参与竞争。

究竟走高端还是走低端,生产常规油品还是非常规油品,是民营企业的选择。有的企业认为,走高端销量有限,技术难度大,而走低端销量大,见效快,能够靠走量多挣钱,所以多半民营企业采取了走低端产品的路。但是,低端产品大多是处于淘汰的产品,前景暗淡,而且越来越多的用户都感受到了使用高级油所带来的好处,使高档油这几年的销售比例持续增长。油种类繁多,据不完全统计,油的品种可达500种之多,而车用油和常规工业用油,加起来不到100种,由此可见,避开常规油品与大型国有企业竞争,生产非常规产品来弥补市场的需求是民营企业的明智之举。

2006年油品曾多次调价,而且两大企业控制基础油的销售,使很多民营油企业倒闭。但是,一些以高端产品或非常规油品种生产为主的企业却顽强地生存下来,而且走向壮大。

三、国企与民企的合作方式探讨

1.民营企业可以作为大型国有石油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试验基地

新产品的开发是科研单位的重要任务,也是企业技术力量的标志。新产品的开发要经历调研、实验室研究、中型放大试验和工业试生产阶段。中石油与中石化这些年来开发出不少新产品,申报了多项专利,而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后评为成果。但是,目前投入生产应用的只是众多的成果或专利中的一小部分,造成了技术积压的现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用户不够普遍,用量有限,市场难找;

(2)国企生产规模大,新产品不够一定的量难以投入生产;

(3)由于常规油品种类不多,生产装置数量有限,而且有些新产品的工艺要求,现有的装置难以适应;

(4)由于销售系统内产品种类都已固定,新产品不能及时纳入,不能像常规产品那样正常销售运作。

鉴于上述国企、民企的特点,以及新产品开发生产的诸多问题,中石油和中石化可以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的民营油生产企业,转让生产技术,提供原料及技术指导,作为新产品的试验生产基地,而且可以在该基地完成新产品的中型放大试验和工业试生产阶段,同时还可以依靠民营企业灵活的销售手段及其销售渠道来推广销售新产品。

2.民营企业可以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分支生产机构

即使是常规油产品,大型国有企业也难以保证随时提供所有的品种,只能保证用量大的一些产品,仍有部分产品不能保证随时有货,需要时也要提交计划安排生产,甚至需要生产厂专门调制,难以满足用户的需求。因此国有油企业,也可以将部分产品委托民营企业生产,以保证及时供货。

3.民营企业作可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异地油品生产及分装基地

成品油通常以包装油形式发送,运费较高,还容易破损,为此大型国有企业如中国石油,在北京等地建有分装厂,从而缩短了包装油的运输距离,减少了破损。但提高生产能力或建立更多的分装厂,将会受到资金和占地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果选择一些实力较好的民营企业,作为异地生产或分装基地,将节省大量的运输成本,同时也避免了因新建厂而投入的人力、物力与财力。

4.民营企业可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经销商

中国石油与中国石化都发展了大批的经销商,但这些经销商大都为销售型的,不具备生产能力。民营油企业则有较多的直供用户,或有着更细致的销售渠道。如果依托这些民营企业生产产品,可利用其销售系统增强自己的销售能力,或者是等于拥有了更多的直供用户。

5.民营企业可作为仓储配送基地

为确保及时供货,在用户所在区域设置仓储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越来越多的企业用户要求实行零库存,随时用油随时购买,等于将库存转移到了供油方,迫使供油方必须加大仓储配送能力。但增加仓储必然要花费大量资金,而民营生产企业多数都具有较大的库容量,如果能将其作为生产分支机构,就可以充分利用其仓储能力,更好地为用户配送油品。

6.作为问题油品的处理基地

成品油必须经检测合格才能出厂,但油品在储运过程中,有可能混入杂质和水分,或者是某些指标出厂时合格,但经过一定时期的存放或运输,有可能变差,用户不能接收。发生这类情况,只能退货换货,给供油方造成很大的麻烦。问题油品还要拉回厂里处理,又要发生运费。如果能将问题油品送入就近的民营调和厂处理,将是一种较好的方法。如果有自己在当地设置的生产厂,就可将问题油品重新处理合格后销售。

7.应用户的要求对油品质量进行适当地调整

大型油生产厂生产的油品,都是按照有关质量标准生产的,配方与调和工艺都是固定的。而有些用户,因自身设备的特殊条件,有时会对油品质量提出一些额外的要求,如要求更低的倾点、更优的抗乳化性或抗泡沫性,以及对液压油和汽轮机油高清洁度的要求等,对于这种情况,中石油或中石化的大批量生产装置就难以满足要求。但民营生产厂,就可以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油品进行调整来满足用户的需求。

四、结束语

总之,油种类繁多,生产和销售领域广阔,为众多的油生产企业提供了商机。民营油生产企业,应该依靠技术,依靠自身的优势,与中国石油或中国石化这样的大型企业密切配合,是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明智选择。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虽然控制着资源和技术,但应该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将其转化为自己的生产终端,实现双赢互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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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一、FTAs的基本目的及其与WTO之间的关系

FTA的最初表现和基础模式是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TradeAgreement)。有时,FTA和RTA也表示基于相应贸易协定的自由贸易区或准自由贸易区。世界RTAs和FTAs的基本目的都是推动不同关税区之间的贸易自由化.众所周知,WTO的基本使命也是推动世界贸易自由化,而贸易自由化的核心内容就是关税税率降减,WTO促使关税税率降减的方式表现有二:

一是在某一历史时刻,WTO既定成员间形成新协议。协议会要求所有成员的某些具体贸易品关税税率一同变小或者趋向于零。在实际操作上,税率降减的幅度、时间、产品类别等要求只会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群体之间表现出某些程度不大的差别。

二是接纳某一关税主体成为WTO的新成员。此前,这位关税主体要与原WTO成员之间就加入条件,主要是关税税率削减的步骤和程度进行协商。如果最后由WTO老成员投票决定同意加入,则经过这一过程,这一关税主体与原有老关税主体之间的贸易关税税率会得到降低,最终也是趋向于零。

就以上第一个谈判过程而言,现在的WTO已有147个成员,要让这147个谈判主体达成一致或准一致的协议交易成本比较高(根据WTO章程,关税削减协议要求全体一致;其他协议有的只可最低降至2/3同意)。WTO多边框架在协议形成上面临“人多嘴杂”的麻烦。1999年西雅图回合谈判没有达成共同协议,2003年9月14日WTO墨西哥坎昆谈判的失败都是这种困难的表现。就第二个谈判过程而言,目前大约还有26个关税主体在申请加入WTO。WTO接纳新成员的历史表明,特别是当一个关税主体经济地位重要并且还与某些重要老成员之间有着复杂的经济、政治战略利益瓜葛时,入世谈判会显得旷日持久,比如我国入世进程就显得相对较长。

既为了绕开WTO多边协议的困难,同时也是为了另外开辟途径推动贸易自由化,各国逐渐从实践中探索出了FTAs。FTA是由若干个关税主体相互结合,在世界局部,面向全部或大部分相互贸易的商品,规划和实施关税削减以及贸易便利化。由于谈判成员数比WTO成员数目少得多,谈判进入更加自愿,因此谈判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所以,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世界签署的RTAs和FTAs的数目不断攀升。1990年以前,世界上所有进入实施阶段的RTAs(如果按下文概念方式,应该说是FTAs)数目不过27项,但在1990—1994年、1995—1999年、2000—2002年这三个时期,全世界进入实施的RTAs数目分别为29、60和30个。截至2002年12月,总共有259项RTAs在GATT/WTO登记备案,其中有176项已处于实施阶段。

就促进贸易自由化来说,FTAs与WTO之间的关系表现出两面性:一方面是相互“竞争”和替代的关系。WTO成员达成协议的困难促使人们更积极地从事FTAs的工作;而一旦FTAs的形成使相关成员的贸易促进目标能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那么他们利用WTO框架推动贸易自由化的意愿强度和精力投入都会受到削弱。反之,人们也不会立意通过FTA来解决那些能很容易在WTO框架内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是相互补充和促进的关系。FTAs兴起会促使与WTO相关的各方行为主体更加积极地利用WTO解决FTAs解决不了的问题,如知识产权、技术标准、非关税贸易壁垒等问题。而且FTAs促成的世界贸易自由化新水平也可能为WTO工作的开展提供新起点。这样,FTAs与WTO之间最终会形成共存、共促关系。

二、FTAs及相关经济工作兴起对世界经济与政治进程的影响与意义

首先,FTAs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流通费用,通过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通过推动新FTAs产生,最终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关税是国际贸易进行中发生的一种特殊交易成本。RTAs和FTAs会使这种交易成本大幅降低,并使它在不长的时间内趋向于零。RTAs和FTAs还使贸易者与所选择的贸易伙伴之间的物理距离拉近,由此节约了运输费用。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流通费用,FTAs能够大幅促进内部成员之间的贸易。这种促进作用在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上都得到了体现。

欧洲经济共同体。1957—1968年间,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成员一直是法国、比利时、卢森堡、荷兰、意大利六国。1959年1月,欧洲经济共同体首次实现降低内部关税。1968年7月,共同体内部关税完全取消。在1958—1968年期间,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间的内部贸易额增至原来的四倍,年均增长17%,大大高于当时各成员国的国际贸易总量的增长率。以法国为例,这一时期全部国际贸易总量的年均增长率在9%左右,全部资本主义体系国际贸易年均增长率大致也处于这一水平。

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的形成历时较短。NAFTA于1994年初启动第一轮关税削减。有关研究表明,1994年前9个月与1993年同期相比,美国与加拿大、墨西哥之间的贸易增长率大约是与非NAFTA国际贸易增长率的2倍。1980年,北美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中区域内部出口占34%,1996和2002年分别上升至49%和56%。

当然,成员间贸易可能会对成员与非成员间贸易发生替代效应并在短期内使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有减少的倾向,人们一般称这种影响为贸易转移或贸易替代。然而,全球贸易总成本毕竟得到降低,由此全球贸易量整体上有望增加。不仅如此,这种贸易替代效应会促使贸易受替代关税主体也积极地与贸易伙伴尽快达成FTAs,由此促使世界贸易总成本进一步降低。而且,如果受替代者应对积极,替代效应影响并不大。有关人士曾经针对NAFTA的建立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EU对美国的出口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总体影响很小,受到较大影响的产品种类非常少。

其次,FTAs促进了国际投资,并且起到了优化世界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的效果。

RTAs和FTAs对国际投资的促进和对产业组织的优化作用也是明显的:(1)影响跨国公司外国直接投资(FDI)区位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无关税市场规模的大小。与无FTA时由多个关税区组成的市场格局相对比,FTA会使自由市场规模大为扩充,这无疑会促进某一FTA非成员国跨国公司对FTA成员的投资。(2)FTA使得区域内企业在区域内的劳动力、自然资源、资本投向的地理选择决策再也不会受关税因素拖累。FTA实施时,区域内企业会重新从成本最低化的目标出发,考虑通过再投资对劳动力、物质资本、自然资源的地理分布进行再选择。由此,FTA实施会促使区域内FDI有所增长。(3)FTA形成后,取消关税保护促使企业在产品市场、要素资源方面重新布局,提升了企业素质,改善了产业组织形态。

以上促进作用在EU和NAFTA都得到了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体现。

欧共体(EC,EU前身)。1981—1987年间,欧共体各国FDI流入占世界FDI流入量的比率一直稳定在28%左右,但在1993年初形成统一市场的预期下,1987、1988、1989、1990、1991各年欧共体各国FDI流入占世界总流入量的比率分别为28%、36%、41%、49%和50%,呈持续、大幅增长态势。1993年及以后,欧盟所占比例下降,1996年后维持在27%左右。1987-1991年间,欧共体FDI流入比率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世界跨国公司,特别是欧洲内部的跨国公司已经形成了新的大市场预期,它们要按照大市场要求进行产业组织优化,FDI实现的主要方式是企业并购,而欧共体FDI的流入量主要来源于欧共体内部。

当然,由于欧共体原有成员国(1986年前欧共体有10个成员国)之间很早就实现了零关税贸易,1993年初,欧共体主要是在共同要素市场建设上取得成就。因此,1981—1987年间,外部对欧共体和欧共体内部的FDI加速上升相当程度也是因为资本、劳动力流动自由、便利化的作用,而并不完全是FTA影响。但是,FTA作用不可忽视:(1)西班牙和葡萄牙是于1986年新近加入EC并逐步与EC原成员国实施FTA的。(2)1990年两德统一也扩充了欧共体FTA的范围。(3)当时欧洲各国都知道,欧共体还会逐渐吸纳原来EFTA的成员加入,事实上原EFTA成员奥地利、芬兰和瑞典后来也确实于1996年加入了EU,在当时,这至少意味着EC的FTA成员规模将会得到扩充,这种预期还特别导致瑞典等原EFTA成员国的跨国公司在1985-1991年问在EC各国掀起并购,其目的是要趁早在EC大市场内部建立企业发展基地。同时,EU各国也在积极开展对原EFTA各国的投资。在1985—1989年间,当时进出EFTA各国的FDI总流进/出量中有51%是来自/去往EU各国。(4)在1993年以前,EC就已经在和波兰等东欧国家开展接纳谈判,由此,国际社会当时出现了一种对欧洲经济区(EEA)的预期,而欧洲经济区首先是一种比EC范围更大的FTA区域。

北关自由贸易区。美国是世界上经济规模最大的国家,NAFTA对其FDI流入量的影响难以分离和辨识;我们可从1994年前后流入墨西哥的FDI数量变化上一窥端隅。有关实证研究表明,和其他非NAFTA经济体系相比,墨西哥人均FDI流入、FDI占GDP的比重在1994年前后均有大幅上升,其中美国作为FDI来源地的份额有所上升,但来自NAFTA以外经济体系的FDI增长程度也非常可观。从NAFTA形成后对区域内FDI流向和数量的影响上看,最明显地表现在美国棉纺产业大规模转移到要素成本相对低廉的墨西哥,以及美国和加拿大汽车产业的一体化进程再度得以深化这两个方面。

第三,FTAs是实现全世界产品贸易自由化、产品市场一体化、生产过程一体化的一个重要步骤。

实际上,尽管FTAs推动世界产品贸易完全自由化的路径形态难以精确预料,但我们可以判断出一个大致的过程。目前,全球大型RTAs已经初步确立,即EU(欧洲圈)、ASEAN+3(亚洲圈)、AFTA(美洲圈)三足鼎立的架构,而这三个顶点之间也已初步建立“RTA+RTA”的联络机制或合作设想。

——就亚洲圈与欧洲圈的联系而言,目前ASEAN与EU已经提议谈判建立自贸协议。

——就亚洲圈与美洲圈而言,亚太经合组织(APEC)是推动亚美自贸区的良好架构机制。

——至于欧洲圈与美洲圈的联系,早在1998年3月,欧盟委员会就向欧盟部长理事会提交《新跨大西洋市场计划》,该计划提出最终形成囊括欧美两洲的“大西洋自由贸易区”。

可以预见,世界几大自由贸易“山头”也被自由贸易“桥梁”连通起来后,世界自由贸易的最终实现也就为时不远了。世界贸易自由化意味着全球产品市场完全一体化。正如EU、NAFTA的经历所表明的,产品市场一体化还会促进跨国公司按照新市场格局重新配置生产要素,从而实现区域生产过程一体化。

第四,FTAs能够推动成员间经济合作关系在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上继续得到发展深化,由此可能对区域共同货币、世界共同货币的产生,对世界各国经济利益共同性的强化,乃至对世界政治以和平方式实现一体化的进程产生积极影响。

我们从EU发展进程中看到这样一种过程路径:部分产品贸易自由化一全部产品贸易自由化与共同产品市场一关税同盟一资本、劳动力流动自由化和共同要素市场一共同货币一对成员国外交政策进行必要协调。尽管面临诸多困难,国际社会还是普遍认为欧盟最终会向政治深入一体化迈出实质性步伐。从主体意愿上看,欧盟一体化的深入反映出欧洲各国,其中主要是德法两大国对战争和敌对所带来的痛苦的反省。反过来看,一旦行为主体基于这种反省态度转而产生通过新合作框架开展互利互惠活动的动机,他们一步步进入如上合作步骤也是自然而然的,因为每一步的迈出都有未来利益作为动机基础。对所有成员而言,这既是一个合作博弈局面的形成,也是一个帕累托改善实现的过程。

如上所述,当今世界的FTAs方兴未艾;对照欧盟发展历程,如此众多的FTAs也有将世界各大区域引向更深入经济合作关系的趋势。如果当今国际社会也普遍具有通过经济合作而不是战争过程来谋取利益的共识,那为什么不能由此推论,FTAs以及以FTA为基础的多种区域经济合作方式的兴起最终不仅会导致全球贸易完全自由化和促成世界共同产品市场,而且还将进一步促使世界共同要素市场、共同货币形成,乃至再对世界统一政治架构的产生和完善产生积极影响呢?反思这两年FTAs在全球兴起,至少表明国际社会实际上正开始“启动”这种共识。

目前,全球各RTAs和FTAs的短期目标还是在世界局部推动形成共同产品市场,这是世界近200个关税主体之间在产品交易上的复杂利益关系的一种反映和表达。综上分析,在这种多局部“产品市场单圈”格局的基础上,正启动发生着以下3种运动进程:

第一种,局部“产品市场单圈”之间的边界在消解和扩张。

第二种,在这些局部“产品市场单圈”基础上形成局部“要素市场单圈、货币单圈、政治单圈”。

第三种,局部“要素市场单圈、货币单圈、政治单圈”之间的边界消解和扩张。

其中,第三种进程只是“态势微露”,因为我们除了看到EU货币联盟通过吸纳新成员扩张外,还没有看到两个货币联盟合并的提议。国际社会如何能够在当前格局基础上将整个世界融汇形成一圈产品市场、一圈要素市场、一圈共同货币、一圈政治架构,这一过程会花费多长时间,将取决于全球所有关税主体之间在所有产品交易、要素交换、货币选择、政治互动等过程上面种类更多、联系更复杂的彼此消长和相互关联,取决于各种当事主体对这种消长和关联的感受和反应。

因此,我们既从FTAs兴起中看到世界经济与政治一体化的曙光,也感受到它的艰难,并体会到它形成的可能路径的多样性和难以预见性。

三、中国应对FTAs兴起的战略与对策

包括我国在内的亚洲各国启动RTAs和FTAs的动作相对较迟。在对FTAs发展趋势和重要意义有所认识的基础上,我们要重视FTAs的有关工作。应该将FTAs当作一项新的外经战略来规划、开展和实施。

首先,积极通过有关合作架构,与周边国家缔结RTAs。从我国利益出发,促进我国所在的RTAs和FTAs通过与其他FTAs合并或通过增加成员而得到扩张。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继续开展的工作包括:(1)促进ASEAN+3尽快达成协议。(2)促进以上海合作组织为基础的“中亚自由贸易区”尽快达成协议。(3)在适当时机,推动ASEAN+3、中亚自由贸易区、南亚自由贸易区合并谈判,或通过其他途径,促使“亚洲自由贸易区”早日成形,注意在亚洲自由贸易区中发挥我国应有的影响力。(4)积极关注亚洲与欧洲之间、亚洲与美洲之间大型FTAs协议动态,发挥我国影响力。按照对我国有利、时机恰当的原则,积极促成“亚欧自由贸易关系”、“亚美自由贸易关系”的形成。(5)在亚欧、亚美两大世界自由贸易协议尚未形成之前,积极促成亚欧、亚美有关关税主体之间的局部自由贸易框架,推进亚欧、亚美相互联络。

其次,与我国目前正在实施的多项外经、外交、政治战略相结合,积极开展与有关FTAs和关税主体缔结“单对多”、“单对单”的FTAs。

就与其他外经、外交、政治战略结合而言,我国应注意的事项包括:(1)与外贸市场多元化战略相结合。我国目前还未和任何中东、非洲等关税主体缔结FTA,若世界FTAs继续蓬勃发展,我国和这些区域的外贸有被边缘化的危险。因此,应该在这些地区中挑选某些对我国外贸地位重要或具有一定国际经济地位的关税主体,如中东的以色列、非洲的南非等,进行FTAs提议和商谈。(2)与国际资源战略角度相结合。我国有必要选择某些石油、特殊金属矿生产地关税主体开展互利互惠的贸易自由化谈判。(3)与引进来战略和走出去战略相结合。我国要置身于更大规模的无关税市场,以提升引资区位优势。我国产业有必要置身于一个更大的“无边界”市场,以实现素质提升和组织优势。因此,在承受能力得到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国有必要选择恰当时机,尽早与EU、NAF-TA或美洲自贸区等大型RTAs以单对多的方式缔结FTAs。实际上,这多项工作的实际意义、事前规划、具体操作和我国加入WTO不无类似之处。

第三,从我国利益出发,基于我国经济实力,积极引导我国所在的RTAs和FTAs的合作方式向关税同盟、共同市场、货币同盟、政治合作的方向转变。

欧元的诞生便利了欧盟各国的货物交易和要素流动,同时也开始显现出与美元分庭抗礼的趋势。亚洲各国如果不以FTAs为起点逐渐在共同货币这一点上组成同盟,它们将面临诸多挑战,如相互之间产品与要素交易成本高昂;继续使用美元或欧元作为相互交易的国际货币,也就意味着还要向美国、欧洲“缴纳”铸币税;亚洲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势必还会经常面临国际游资的投机性攻击。因此,在亚洲地区实现共同市场和货币同盟应成为我们的工作目标。但我们也应意识到,亚洲各关税主体的政治分歧、情况差异、独立意识、领土矛盾比欧洲各国大得多,将FTAs向货币同盟推进面临的阻力也更大,要解决的问题更棘手。

第四,密切监控全球FTAs推动世界产品市场、要素市场、货币种类一体化的动态,关注这些一体化对我国经济运行,对世界各方政治态度和世界政治格局的影响,研究对策,主动应对。

第4篇

一、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含义

所谓自由贸易协定(FreeTradeAgrement:FT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包括独立关税地区)根据WTO相关规则,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进行的地区性贸易安排。由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约方所形成的区域称为自由贸易区。FTA的传统含义是缔约国之间相互取消货物贸易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但是最近几年的FTA出现了新的变化,其内容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而且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更多领域的相互承诺。这种广义的FTA也被称为“经济合作协定(EconomicPartnershipAgreement:EPA)”(在GATT/WTO规则中,将FTA(缔约国之间取消关税和贸易数量限制)以及关税同盟(FTA+对非缔约国实行统一关税)称为“地区贸易协定(RTA)”。本文中的FTA,除了有必要特别区别说明之处外,都包括关税同盟和具有更广泛内容的“经济合作协定(EPA)”在内)。

FTA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被纳入WTO法律框架之内的GATT第24条和根据乌拉圭回合确定的GATS第5条。但是也有一些全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FTA是依据GATT/WTO的“授权条款”建立的。根据WTO规则,FTA在并不提高对区域外的贸易障碍、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所有贸易障碍和全部谈判10年内完成等三个条件下,可以作为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成立,但是如果由于FTA的成立使针对区域外的贸易障碍有所提高,则视为违反WTO规则。根据“授权条款”建立的FTA则可以享受区别于一般FTA的更为宽松的特殊安排。

关于FTA与WTO所倡导的全球贸易自由化之间的关系,尽管存在一些不同看法,但多数人认为是一种互补、互动关系,不违背WTO规则的区域贸易安排有利于推动全球的贸易自由化。其中的原因:一是建立FTA可以为成员国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目标提供多种选择的机会;二是可以弥补WTO多边贸易体系的空白和缺陷,为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积累经验;三是有助于减少多边贸易谈判的层次、提高WTO机制的运作效率;四是对贸易伙伴的贸易保护主义可以形成牵制。

二、世界的FTA新潮流

按照WTO的统计,截止到2002年6月,向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提出申请的FTA已经达到了143个。WTO的144个成员中,绝大多数成员都至少参加了其中的一个或多个FTA,而没有同任何国家(地区)缔结FTA的WTO成员,2001年底时,包括中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台湾等少数几个经济体,但是到了2002年底时,这一数字又有所减少。目前世界上的众多FTA中,经济规模最大,区域内发达国家成员最多。在世界贸易中所占份额最高的是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和欧洲联盟(EU)。不仅如此,一个在NAFTA基础上扩展成为覆盖整个美洲地区的自由贸易区计划已经开始启动,EU的东扩也在加紧进行。

东亚地区在建立FTA方面远远落后于世界其他地区。长期以来,不但日本、韩国和中国等主要经济大国没有同任何经济体建立FTA,就连早在1992年就开始启动的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也仅仅限于根据“授权条款”形成了一种并不彻底的自由贸易安排。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近年才有所改变。2002年1月,日本和新加坡签署了“新时代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JSEPA)”,成为日本的第一个FTA。韩国与智利之间在经过长达4年的谈判之后,终于在2002年10月达成关于建立双边FTA关系的一致意见。中国与东盟之间也在2001年11月“10+3”会议期间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于2002年11月签署了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一揽子框架协议,正式确定了10年内建立FTA的目标。新加坡等东南亚地区各国的行动也明显加快。

在中日韩三国中,日本的FTA行动走在了其他国家的前边。2000年前后,日本政府大幅度调整了对外经济政策,完成了由单纯重视WTO多边合作向重视发展双边FTA关系的战略转变。主要目的在于顺应世界潮流,通过对外经济制度创新打破90年代以来的经济低迷,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并在地区合作事务中发挥更多作用。在这种政策主导下,短短几年时间,日本不但已经完成有史以来的第一个FTA(JSEPA),而且正在积极推进与东盟、墨西哥、智利、韩国等国家之间的FTA研究与磋商,甚至由民间机构出面启动了与台湾的双边FTA研究。由于农产品贸易等问题的影响,日本的FTA政策面临着国内以农业部门为代表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强大压力。为了避免激化国内矛盾,日本政府选择了一些能够回避敏感领域的对象,优先进行双边FTA谈判。从日本目前的FTA战略(参见“日本的FTA战略”(日本外务省经济局;日本外务省网页:go.jp)来看,并未将建立日本与中国之间的双边FTA列入优先考虑范围。

韩国实际上是东亚地区最早倡议加强区域内各国制度性合作,提出FTA战略构想的国家之一,并在1998年与智利开始进行建立双边FTA的政府谈判,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韩国在建立FTA方面的实质进展已经落后于日本和中国,与智利的谈判曾一度中断,直到2002年10月才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许多人认为,主要原因在于韩国国内来自农业等产业部门的反对比较强烈,政府不得不对这些压力有所顾虑。实际上对于韩国而言,在东亚范围内建立FTA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一方面希望通过引导东亚地区制度性合作进程,提高自身国际影响和地位,另一方面又担心处于中间发展水平的国内产业受到日本高技术产业和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夹击”。因此,今后韩国的政策取向仍然是一个变数。但是迫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势的强大压力,为了维持自身的长远利益,韩国政府采取更加积极和实际的FTA政策将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东南亚各国在建立FTA方面表现十分活跃。东盟一方面作为一个地区联盟,与一些国家就建立FTA问题进行研究和磋商,另一方面其主要成员采取了更加灵活的政策,分别寻求与区域外其他国家建立双边FTA的机会。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就是东盟10国与日本于2002年签署框架协议,决定就建立包括FTA在内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问题进行磋商;同时鼓励东盟成员分别与日本就双边FTA进行研究。目前除新加坡与日本的FTA(JSEPA)已经正式生效之外,泰国、菲律宾等国与日本之间已经开始进行双边FTA的研究和磋商。在东盟国家中,新加坡采取了最为积极的FTA战略,

已经先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欧盟、美国(2003年5月6日,经过两年的谈判之后,美国和新加坡在华盛顿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预计这一协定将在2004年1月正式生效)等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目前正在推进与加拿大、墨西哥、韩国之间的FTA谈判。

三、我国的FTA实践与国际经验比较

我国自从在2000年的“10+1”会议期间向东盟提出建立中国与东盟FTA的建议以来,在推进双边FTA关系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对促进东亚地区的制度性合作也产生了积极影响。2001年11月中国与东盟双方就正式启动FTA程序达成共识,决定在10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随后经过多轮政府磋商,于2002年11月签署了框架协议,就早期收获项目和不同东盟成员的关税减让时间表达成一致。如果双边谈判能够如期完成,将以高达17亿人口、2万亿美元GDP和1.3万亿美元贸易额的规模成为世界最大的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区。目前中国内地与香港作为两个关税区之间的“更紧密经济合作伙伴协定(CEP)”磋商也在进行之中。

启动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成为我国在FTA领域的一个新的实践,也是“入世”之后在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开放型经济方面的又一个重大举措。加强与东盟的制度性合作既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也有利于周边区域的繁荣与稳定,具有重要的长期性、综合性和战略性意义。但是我国的FTA尝试还仅仅是开始,与其他地区和日本、东南亚的FTA战略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首先,按照一般经验,自由贸易区对区域内成员经济增长的促进效果与其覆盖范围成正比,但是成员主体越多达成完全一致的难度同样会明显加大。相互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民族等许多问题上的差异都可能成为多边谈判的“瓶颈”。即使能够按期完成谈判程序,各方共享的自由化范围只有可能成为各方承诺范围的“公约数”,从而使FTA的本来意义大打折扣。因此,许多国家建立FTA一般都是按照“由易到难”的方式,首先从双边谈判开始。我国与东盟整体的FTA谈判,在缺乏实践经验和同时面对10个谈判对象的条件下,如果要取得预期的成果,可能需要作出相当多的让步。日本在与东盟建立FTA关系时采取了多边与双边并进的策略。一方面通过多边形成的一揽子框架协议,在建立全面制度性合作关系方面取得共识,将希望加强合作的领域全部囊括其中,为适度选择合作内容、方式和时间表留下空间。另一方面,在多边框架协议内事先写入鼓励双边合作的内容,为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和优先顺序,推进双边FTA磋商铺平了道路。实际上日本与新加坡、泰国、菲律宾之间的双边进程已经明显领先于多边,最终日本的获益将可能是各个双边FTA获益的“叠加(并集)”,而不是“公约数(交集)”效果。

其次,按照自由贸易区相关理论,由于贸易转移效应的作用,如果与经济效率高的成员建立FTA,则通过区域内贸易投资活动的扩大,有利于整体效率的提高;但如果与效率比较低的国家建立FTA,反而存在低效率商品或投资替代区域外高效率商品或投资的可能性。因此,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建立FTA,虽然有可能使发达国家的工业制成品更容易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但是由于比较优势的作用,发展中成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能够得到更大市场空间,并且有利于吸收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和投资,有助于区域整体的资源优化配置和结构升级。墨西哥在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并与欧盟签署FTA协定以来在贸易、投资和经济发展中的诸多良好表现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韩国、新加坡和东南亚主要国家急于同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发达国家建立FTA的原因也同样在于这一点。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十分落后,但是在劳动密集型产品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关系有利于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吸收合作伙伴的资本和技术要素,达到优势互补和双方要素生产效率提升的效果。

再次,选择FTA对象和确定不同组合的优先顺序是一个国家制定对外经济合作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各国基本上是按照“由易到难”的原则,从缓解国内压力、发挥互补性和追求经济利益等角度出发来选择谈判对象的。日本选择新加坡作为第一个谈判对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可以回避对方农产品可能对本国农业带来的压力,在东南亚地区发挥更大影响;选择墨西哥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日本企业产品进入墨西哥市场时与欧美企业相比的不利条件,并利用墨西哥作为NAFTA成员同时又与EU签署了FTA协定的有利条件,为日本在墨西哥投资企业产品无障碍进入欧美市场创造条件;选择韩国作为下一个伙伴则主要为了发挥贸易和技术优势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遏制中国的影响,在地区事务中掌握主导权。韩国选择智利作为第一个谈判对象,一是由于有意选择一个较小经济体进行FTA方面的尝试;二是韩国与智利季节相反,智利农产品不会对韩国同类产品构成直接威胁;三是由于智利作为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同时又与EU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这使得韩国有必要采取措施避免韩国企业在智利市场与欧美企业竞争时蒙受损失;四是为了发挥自身汽车等工业制成品的优势,开拓新的市场。东盟与中、日、韩以及美国等分别建立FTA,除了有利于东盟产品进入这些世界主要市场以扩大对外贸易之外,更重要的目的是作为零关税连接各主要市场的生产基地,有利于吸收各国直接投资、获取更多资本要素。我国目前除了正在积极推进与东盟、香港地区之间的FTA之外,尚未形成一整套清晰、立足于长远发展需要的区域多边和双边制度性合作战略与优先安排顺序。其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对于未来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和作用的足够认识,没有建立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国家战略应对体制。

四、FTA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FTA对区域内经济的影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由于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关税和贸易数量限制措施之后直接对各成员贸易发展所产生的影响;第二类是指缔结FTA之后,由于区域内生产效率提高和资本积累增加,导致各成员经济增长加快的间接效果。二者也分别被称为静态效果和动态效果。

静态效果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影响是所谓“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最早提出这些观点的是美国经济学家Viner,他在1950年曾经就关税同盟对贸易的影响进行过研究)。贸易创造效应主要指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由于交易成本下降和贸易限制取消,导致本国内高成本产品被区域内其他成员低成本商品所替代以及过去受到对方数量和高关税限制的本国低成本商品出口扩大,从而给区域内进出口双方带来更多贸易机会和经济利益。长期以来,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贸易关系得到了很大发展,但是其中一些经济体仍然保持了较高关税水平,许多产品的贸易数量限制仍然存在,反倾销等形式的贸易纠纷也时有发生。这些因素对相互贸易增长产生了很大制约,并且无益于提高区域内资源配置效率和结构升级。通过FTA,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相互之间的交易成本,刺激贸易需求增长,使各国之间的产业分工进一步趋于合理。在这种背景下,一方面,我国的许多比较优势产品将面临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从而带动相关产业的较快发展;另一方面国内市场急需、而且在充分竞争条件下无法替代生产产品的

进口成本也会明显降低,从而满足国内消费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正如我国改革开放20年来的经验所表明的那样,贸易机会的增加和贸易规模的扩大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贸易转移效应”是指由于区域内交易成本的降低原有与区域外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可能被区域内成员之间的贸易所取代。目前东亚区域内贸易的比重只有30%左右,远远低于EU和NAFTA等主要FTA高达50~60%的水平。这也是各国对区域外经济依赖程度长期居高不下,容易受到外部经济波动影响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我国与FTA伙伴之间的贸易关系的增长有利于提高对外贸易的稳定性和增长潜力。

动态效果主要包括“市场扩张效应”和“促进竞争效应”。前者是指随着贸易规模的扩大,将产生生产和流通的规模效益,并带来产业集聚效果。后者是指随着区域统一市场的形成,将促进区域内垄断行业的竞争,提高生产效率。我国建立FTA可以在WTO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比较优势和自然禀赋条件,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合作伙伴,加大相互开放的程度,并通过区域市场的统一促进国内竞争。这一点对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尤其重要。

对于FTA成员国而言,贸易创造效应、市场扩张效应和促进竞争效应会带来许多正面影响,但是贸易转移效应也有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原因在于区域内的低效率产品可能会取代非成员的高效率产品。一般来说需要通过吸收高效率成员和扩大区域覆盖范围才有可能防止这一负面影响。

FTA对吸收直接投资也会产生积极作用。一是因为多数情况下FTA协定本身包括了促进相互投资的内容,有利于区域内的资本要素流动。二是从贸易与投资的关系来看,随着贸易扩大效应的显现,跨境投资活动也会增加;三是由于区域内商品跨境流通成本降低,区域外企业在区域内投资生产的产品有利于进入整个区域市场。墨西哥在这一方面已经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长期以来,周边地区成为我国吸收FDI的重要来源之一,由于资源禀赋、要素条件的不同,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互补性将长期存在,尤其是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将为其他国家的资本和技术提供转化为竞争力和现实利益的大量机会。因此,随着FTA的形成,相互之间的投资增长将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FTA对经济增长率的拉动效果是其经济影响的综合反映。常用方法是通过CGE经济模型进行模拟的基础上评估和比较FTA的经济效果。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对各种不同组合FTA效果进行模拟和比较的权威研究成果。本文将根据日本经济研究中心的模拟结果(参见(日本)日本经济研究中心《日益增加的自由贸易协定与日本的选择》2002年)分析FTA对我国经济增长的综合影响。

在该项研究中,假定存在6种组合的FTA,分别是①日本+新加坡、②日本+新加坡+韩国、③日本+新加坡+墨西哥、④日本+新加坡+墨西哥+韩国、⑤日本+新加坡+韩国+东盟+中国、⑥中国+新加坡+东盟。根据模拟结果,在不包括中国的①~④等4种组合中,仅有①组合下中国的经济增长率会出现0.01个百分点的上升,而在其他三种组合下中国的GDP增长率会下降或不变。其中④组合下日本的GDP拉动影响可能达到0.18个百分点,是四种情形中最高的;而中国的GDP会下降0.03个百分点,是四种组合中下降幅度最大的。在同时包括日本和中国的⑤组合下,中国和日本的GDP上升幅度都高于其他组合;而在不包括日本的组合⑥中,中国的GDP上升幅度为9.17个百分点,而日本GDP增长率反而可能出现0.05个百分点的下降。

根据上述模拟结果可以得到以下结论:一是如果中国不加入任何一个FTA,则多数情况下,中国的GDP增长率将会出现下降;二是中国加入任何一个FTA都会带来本国GDP增长率的上升;三是包括中国在内的FTA区域覆盖范围越大,对中国GDP增长的拉动效果越明显。其他国家同样符合这些规律。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估计仅仅是静态分析的结果,并未把投资增长的动态影响效果包括在内。一个可以预见的结果是建立FTA明显有利于我国吸收跨境直接投资的进一步增长,由此产生的投资需求增长、技术溢出和结构升级效应也将对我国的经济增长做出贡献(参见赵晋平编著《利用外资与中国经济增长》,人民出版社,2001年6月)。

从现实的选择来看,由于FTA谈判的复杂性和模型分析本身的局限性,模拟效果并不是判断FTA可行性和经济效果的唯一依据。但至少可以为我们认识与比较不同组合FTA对我国经济影响的方向、确定我国FTA战略的优先顺序和阶段性目标提供参考。五、我国的FTA战略与阶段性目标

根据以上分析,在今后20年中为了实现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长期性目标,除了积极参与WTO主导下的经济全球化,从多边贸易自由化中获益之外,还应当适应世界经济格局的新变化,通过与周边国家建立FTA的方式加强区域经济合作。这样才能回避被日益增加的FTA所“边缘化”的风险,在地区多边和双边贸易投资自由化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从中获益。因此,实施国家FTA战略首先是我国经济长期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FTA战略与改革的关系来看。“建立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是“十六大”提出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之一。根据这一观点,我国应当将逐步建立商品与要素自由流动、内外经济相互融合的开放型市场体系作为对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目标。从推动与周边国家的制度性合作(FTA)起步,首先实现区域范围内的经济融合和要素跨境自由流动,就完全有可能为达到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积累经验和创造条件。

在本世纪初的前20年中,适应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与改革需要的FTA战略应当具有以下几个阶段性目标:首先是努力促使“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CAFTA)”和“中国内地——香港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CEP〕”早日生效,以巩固我国在发展FTA实践中的最初成果;二是为了对中国+东盟之间的多边协定形成牵制和互动效果,可同时推进与新加坡、泰国等东盟主要成员的双边FTA磋商;三是积极促成中日韩三国FTA或中日、中韩双边FTA的正式磋商,以避免日韩先行建立FTA,使我国在东亚地区合作中陷于被动;四是适时启动我国与其他地区主要伙伴国的双边FTA和东亚自由贸易区(东盟+中日韩)的谈判程序;五是对未来更大范围的FTA进行国际合作研究和多边磋商。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现阶段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国家FTA战略实施指导和协调体系

目前我国缺少FTA总体战略思路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尚未形成统筹组织与协调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行动的有效机制。从一些国家的经验来看,签署FTA协定,不仅需要统筹考虑国际关系、外交政策、贸易投资制度等许多体制与政策层面的问题,而且需要系统了解选择不同合作伙伴及其合作方式对国内国际经济、政治和地区安全带来的可能影响。为此,外交部门、对外经济关系事务部门和国内产业政策部门之间的共同参与和统一协调十分重要。

(二)加强

对FTA战略的系统研究

为了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和形势发展需要的FTA战略,应组成由政府官员、学者和企业代表共同参与的研究队伍,对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与特点、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问题与前景、各种可供选择的FTA方案可能对我国和地区经济产生的影响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参与WTO主导下的经济贸易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总体战略构想和步骤。在启动各种多边和双边FTA磋商程序之前,也应由专家进行可行性研究,为政府谈判提供参考。

(三)充分发挥民间机构在多边与双边合作可行性研究中的作用

根据WTO的相关规则,正式启动的FTA政府谈判必须在10年内完成。因此,为了避免中途受挫可能对相互关系造成不利影响,一些国家在政府出面进行研究和磋商之前,首先由相关各方的权威民间机构进行合作研究,并向各自政府提出政策建议。这样既可以使政府决策留有回旋余地、同时又能够有效利用民间机构的智力资源和研究成果。我国应当借鉴这些经验,鼓励具有国际合作研究能力与经验的民间机构加强和各国相应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研究,并经常保持政府部门与这些机构之间的意见沟通。

第5篇

摘要:依据IMF数据库和《中国统计年鉴》1982-2005年我国GDP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实际完成额的数据,进行计量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对外经济合作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正相关关系,应继续推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充分利用对外经济合作来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

关键词:对外经济合作;经济增长;协整关系

1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本文采用IMF数据库和《中国统计年鉴》的历年数据,对中国1982-2005年的对外经济合作(FEC)和经济增长(GDP)等时间序列进行经济计量实证分析,检验对外经济合作和我国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1)单位根检验。对GDP和对外经济合作完成额(FEC)数列进行平稳性的ADF检验,结果见下表:

说明:(1)D(*)表示对变量的一阶差分;(2)检验类型括号中的C表示检验平稳性时估计方程中的常数项,0表示不含常数项;T表示时间趋势项,0表示不含时间趋势项;最后一项表示自回归滞后的长度。

由表2可知,GDP和FEC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都没有通过平稳性检验,即他们都是非平稳序列;他们的一阶差分在5%的显著水平下也没有通过平稳性检验;而二阶差分在1%的显著水平下都通过平稳性检验,说明这些变量具有二阶单整性Ⅰ(2)。

(2)协整检验。根据协整理论,如果一组非平稳时间序列存在一个平稳的线性组合,即该组合不具有随机趋势,那么这组序列就是协整的,从长期看这些序列具有均衡关系。协整检验从检验的对象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基于回归系数的协整检验,如Johansen协整检验。另一种是基于回归残差的协整检验,如CRDW检验,DF检验和ADF检验等。本文将采用Engle和Granger(1987)提出的协整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显示,u^t序列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接受不存在单位根的结论,因此可以确定u^t为平稳序列,

即u^t∽Ⅰ(0)。上述结果表明:GDP和FEC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3)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计量经济模型的建立过程,本质上是用回归分析工具处理一个经济变量对其他经济变量的依存性问题,但并不能有效说明该经济变量与其他经济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文利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方法就中国对外经济合作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单向检验,检验结果见表4。

经上述检验可知,中国对外经济合作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两种格兰杰因果关系:(1)FEC的变化是GDP变动的原因;(2)GDP的变化是FEC变动的原因。

2结论及政策建议

从以上分析来看,中国对外经济合作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正相关关系,一方面,对外经济合作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增长,另一方面,我国的经济增长又会推动对外经济合作。

为了使我国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必须从以下方面推动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

(1)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主要分布在亚洲,同时近年来,中国和非洲之间的联系逐步加强,非洲已经成为了中国对外经济合作联系最为紧密的第二大洲。要想促进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开拓国外新市场,在发展亚洲、非洲和欧洲对外经济合作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拉丁美洲、北美洲和大洋州的经济合作。

(2)在国际工程承包方面,资金短缺,规模小,市场范围窄、管理水平低仍然是困扰中国公司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对于中国公司而言,要扩大对外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提高层次,减少过度分散带来的不利影响。一方面,要求中小企业间实行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另一方面政府应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大型承包企业兼并中小企业,鼓励中小承包企业相互合并、联合与资产置换。与此同时,中国公司也应该正视现实,拓宽融资渠道,改善管理水平,更广泛地开拓国际市场,使自己在竞争中求得发展。

(3)在劳务合作方面,应该在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我国劳务输出的层次,扩大国际市场分额,提高人员素质。要不断扩大我国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外向型人才队伍,因此,企业除了要通过各种培训方式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外,也应该把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战略规划,制定出具体的目标、计划和实施措施。

(4)要逐步重视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援助。我国统计年鉴的对外经济合作中,只包括了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三项,随着对外经济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对外投资与对外经济援助也要引起高度地重视。

(5)企业之间强强联合,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经济合作。

参考文献

[1]张国清.对外经济合作在贸易结构调整中的作用[J].国际经济合作,2004,(9).

[2]李军.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的新发展[J].外交学院学报,2003,(2).

第6篇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货币合作已经得到来自经济学家和各国政策制定者们的越来越高的重视。早在1978年的波恩峰会上,七国集团就已经达成了一套非常详备的合作方案,使我们不能再对该领域内的重要进展无动于衷。在研究中我们常常将货币政策合作(PolicyCooperation)和货币政策协调(PolicyCoodination)交替使用,用以指称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货币决策机构或决策当局之间某种形式的合作关系。对国际货币合作的基础和有效性问题,从来都存在广泛的争议,支持者麦金农和威廉姆森宣称,目前国际货币体系中无节制的汇率浮动对国内宏观经济管理和物价稳定非常不利,而一国货币政策的目标恰恰是宏观经济和通货的稳定,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并不是目标本身而仅仅是达成目标的手段,对开放经济体而言,有效的国际货币合作值得优先追求。而反对者则阵容更强大,国内稳定是汇率稳定的前提条件已根深蒂固,哈伯勒等则将支持者的论点反转过来,声称应该优先考虑国内的货币稳定,唯其如此这些国家才有能力遵循一种更稳定和更富有预见性的汇率政策,进行国际货币合作才有起码的基础。至今,如何形成有效的国际货币合作机制,并防范其向逆效合作滑落仍是国际经济学有待探索的前治理论。

一、国际货币台作的原因:市场溢出和政策溢出

如果我们承认全球化导致各国在货币经济领域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日益加深,那么一国资本市场的异常波动就可能影响和波及国际资本市场,而国际资本市场危机也可能无法充分隔疫而困扰国内资本市场,这通常被称为市场的“溢出”和“溢入”(MarketSPill-over)。一国货币政策也既可能传递到也可能受制于它国的货币政策,这通常被称为政策的溢出和溢入(PolicySpill-over)。显然市场或政策溢出及相关命题都仅对开放经济体才有意义。鉴于对全球资本市场和对国际货币体系的管辖权的归属模糊不清,人们试图通过国际货币合作来降低上述溢出效应。

基于“货币政策溢出”的国际货币合作理论的代表人物有库珀等。经济全球化的加深导致只有小型开放经济才可以基本不考虑政策的溢出效应,而大国在制订货币金融政策时,就不能不事先考虑相互间的政策溢出并进行政策协调。一般认为,政策溢出效应主要通过贸易渠道和资本流动渠道传递。以贸易渠道为例,一国紧缩性货币政策可能导致进口需求的下降,而其政策溢出则给予其主要贸易伙伴一个外源性需求紧缩;以资本流动渠道为例,一国紧缩性货币政策意味着本币利率上升,而政策溢出则导致向这个国家的资本流动,他国因资本外流而有意外紧缩。库珀的大致结论是:在开放经济下如果不考虑货币合作,则一国政策效能将大为削弱。此后库里,列文和维达里斯等(1987)研究了近年浮动汇率制发展历程后指出,各国力图确保它们宏观政策的独立性可能对世界经济具有破坏性,溢出效应的存在说明各国可以通过国际货币合作来分享合作体系带来福利增进。富兰克尔的基本思路是:所谓政策溢出,是指在经济相互依存不断加深时,一国的政策行为将影响别国的福利函数,而它国的政策行为同样将影响本国福利函数的达成,因此各国彼此割裂和相互冲突的货币政策是不可取的,必须通过货币合作降低整体福利损失,富兰克尔尤其主张以建立起较大的货币区(CurrencyBloc)来作为国际货币合作的手段。

基于“资本市场溢出”的国际货币合作理论的代表人物归功于蒙代尔,他分别讨论了在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下,资本流动带来的溢出效应,以及一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搭配问题。目前基于市场溢出的货币政策合作大致有以下几种思路:一是主张国际货币合作可以降低市场和汇率的不确定性,即浮动汇率制在确保了各国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同时,并不能完全隔疫资本市场的溢出效应,其频繁波动反过来将削弱各国货币政策的效能,各国让渡部分货币进行合作可以降低外汇市场和汇率的不确定性,并最终使货币合作参与者受益;二是主张国际货币合作应该有恰当的水平和方式。S.汉和C.瑞因哈特等认为,估计在1992年时,1.7个百分点的利率差才会因溢出效应而引起货币市场间的波动,而现在0.7个百分点的利率差即可达到类似效果,甚至股票市场等其它资本市场的溢出效应也在增加,因此各国必须在会计准则、银行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适当的国际货币合作。可见,各国产生在货币领域进行合作的初衷,就在于通过货币合作降低政策或市场的溢出效应,并改善本国货币政策的效能及资本市场的稳健性。

二、国际货币合作的霸权稳定论

基于霸权稳定结构的货币合作理论的始作佣者可能是金德尔伯格(P.C.Kindleberger),霸权稳定论(HegemonicStabilityTheory)并非由金氏提出,而是另一位学者克欧亨尼(R.Keohane)提出的,但金德尔伯格首先将其运用到国际货币合作领域。在其《1929-1939世界性经济萧条》一书中,金氏认为在国际货币领域需要一个霸主以杜绝政策或市场溢出效应,霸主的作用不仅仅局限于充当发行世界货币和充当全球最后贷款人角色,也应为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发挥作用。但除了霸主和附从者之间以霸权稳定结构维持国际货币秩序之外,金氏甚至否认其他形式的国际货币合作的有效性。1973年正是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之际,但金德尔伯格仍然坚称霸权稳定结构是唯一途径,实在具有讽刺意义。此后,克拉斯纳(S.Krasner)和吉尔芬(R.Gilpin)等对霸权稳定论进行了发展。一般来说,霸权稳定结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关键国具有足够的经济规模,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居于主导地位;2、他国相对于关键国地位的明显逊色和对关键国地位的不言自明的普遍默示;3、体系创立伊始关键国通货稳定,且附从国认为其自身货币政策相对于关键国货币政策的从属性和被动性未对自身利益构成威胁;4、霸权体系内的成员存在一定水平的经济发展趋同性。而霸权合作体系则具有一下特点:1、霸权体系的货币合作体现为霸主决定霸权体系的货币政策,其他附从国认同和接受,一旦默示的接受性受到怀疑,霸权结构就从稳定向非稳蜕变;2、霸权体系的货币合作通过制度予以维持和协调;3、霸权必须能够产生类似“公共产品”的收益以抵补附从国牺牲货币政策独立性的成本,当霸权稳定结构的合作收益趋于枯竭时,该体系就将崩溃。

金德尔伯格等提出的霸权稳定结构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克欧亨尼随后提出了后霸权合作论。最早运用霸权稳定结构一词的克欧亨尼在其《霸权衰落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倾轧》中指出:“霸权性合作并不构成唯一可能的合作方式”,“霸权后合作也是可能的”,他指出后霸权稳定结构(Post-HegemonicStabilityTheory)的特征是:1、从逻辑上看,霸权不是寡头合作体系中出现货币合作的必要条件,而后霸权体系则是大国间的寡头合作博弈过程,大国间“可以自己提供集体利益”;2、不管是否属于霸权性质,国际体系所依赖的是共同的或互补的利益关系,频繁的政策和市场溢出将促使货币合作的规模和程度更深更广,尽管着重寡头合作的信誉是可质疑的;3、霸权体制本身具有惯性,霸权的衰落并不意味着合作体系的消亡,但体系中霸主将受到寡头的挑战,从而导致霸权稳定结构向后霸权合作体系渐变。此后库纳(R.Copper)、艾治格林(B.Eichengreen)等一起发展了后霸权合作理论。他们将国家分为两类,一类是小型开放经济体,对于它们,其参与国际货币合作的可能选择只有两种对角选择(TwoCornerSolu-tions),要么保持彻底的浮动汇率制度,要么通过钉住单一货币或货币局制度(CurrencyBoardSystem)固定其汇率。这也被形象地比喻为“暴风雨中的风叶”理论,一个国家的汇率安排就好象风叶一样,在金融全球化的暴风雨中,除了将风叶和风车完全脱钩,让风叶随风而转之外,就只有把风叶和风车完全固定,让风叶和风车静止不动。另一类是大国经济,对于它们,没有一国在货币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国际货币事务必须通过合作来解决。这潜在地反映了世界多极化的趋势,此方面典型的例子是西方七国集团的政策合作体系。

从全球角度观察,霸权和后霸权的货币合作模型可以用以下模型概括。如假定全球由n国组成,且各国均有自己的货币和中央银行,并通过固定彼此之间的汇率建立货币体系,假定第n国的货币汇率为1,用Si表示i国货币相对于第n国货币的汇率,Fi是i国用本币表示的外汇储备变动,由于全球国际收支差额必为零,则有:S1F1+S2F2十S3F3+……Sn-1Fn-1十Fn=0。为了维持该系统的相容性,第n国必须既不为其国际收支变动Fn规定独立的目标,也不应干预市场,以试图确定S1、S2、S3、Sn-1中的任何一个汇率,结果第n国的唯一选择,就是采取“有益疏忽”政策,把Fn作为国际货币体系的“残差”来决定。因此包含n国成员为了维持汇率和系统的相容性,其可能的路径只有三种:第一种是后霸权合作体系。在n-1国选择其对于第n种货币的汇率并自主国际收支时,第n国必须成为和体系中其他寡头采取合作姿态的“无为的霸主”,放弃其国际收支和汇率政策的自主性;或者相反,第n国执行独立的货币政策,而其余n-1因为维持对n国货币的稳定,它介1的国际收支和本币供给被动地由n国的货币政策所决定,n国成为要求其余附从国服从霸主的“稳定的霸主”。第二种是霸权稳定结构,即在S1、S2、S3,Sn-1、Sn等被货币同盟所确定时,为维持系统相容,各国必须建立区域内的中央银行,并授权它以统一的货币政策保证S1F1+S2F2十S3F3+……Sn-1Fn-1十Fn=0的条件;或者至少在货币政策、汇率和国际收支方面进行非常密切的政策协调,这正是欧盟的德洛尔解法(Delors’SApproach)。第三种,为n国引入第n+1个约束变量,即“外部驻锚”(ExternalArchor),这样n-1个汇率和外部驻锚的价格是外生的,第n种货币供给才可能成为内生,系统方才具有相容性。但既然全球是n国组成的,故已不可能引入第n+1个约束变量,这种解法只有在n国是趋于货币同盟而不是全球货币联盟时才可能存在。

三、国际货币台作的博弈分析论

在国际货币合作分析中引入博弈论工具的代表人物是滨田宏一(Y.Hamada)等。从广义上讲,国际经济政策协调在货币领域的表现,指“各国充分考虑国际经济联系,有意以互利的方式调整各自经济政策”的过程,而国际货币合作则是政策协调在货币领域的表现,这一过程在协调范围上有较大的可伸缩性,滨田定一(Y.Hamada,1985)用博弈论直观地说明了两国条件下的政策协调过程。下图中,横轴代表国1的政策工具I1;,越右表示国1相对货币政策越为宽松的财政政策;竖轴代表国2的政策工具I2,越上表示国2相对货币政策越为宽松的财政政策。{U*}是国1的具有同等福利程度的无差异曲线的集合,即在每一条无差异曲线U*1;上各点的福利是相同的,但距离最佳福利点B*越远的无差异曲线所表示的福利程度越低,即U*i+1<u*i;类似地,{U^i}表示国2具有同等福利点程度的无差异曲线的集合,B^表示国2的最佳福利点,并且在图中依然有U^i+1<U^;成立。由图可知,滨田宏一分析的依据是相对于一定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越宽松的国家越能获益。

如果不存在政策溢出效应,则各国的无差异曲线可能是直线。在图中,国1的无差异曲线(包括最佳福利点)表现为一系列垂线,而国2的无差异曲线(同样也包括最佳福利点)表现为一系列水平线。这意味着两国自己的政策不会造成对对方的影响,即每一国最优政策的选择是独立于别国最优政策的,各国不必考虑对方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就能够制定自己的政策以达到最优福利安排。此时各国没有必要展开国际货币合作。但现实中无政策溢出几乎是不可想象的,经济全球化程度越深,一国政策对别国福利的影响更加显著,表现在图上则是使两国原本为直线的无差异曲线变为围绕各自最佳福利点的椭圆形曲线。此时只有使两国无差异曲线相切的货币政策才是有效的,在切点上的政策实现了帕累托最优。因为此时一国福利的改进必须以牺牲另一国福利为代价,这些切点构成的曲线如图所示就是连接两国最佳福利点的契约线B*B^。契约线上的点所代表的政策是国1国2协调的结果。故从博养论角度看,各国必须进行货币合作。

问题是,如果各国拒绝合作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先以国1为分析对象。如果缺乏合作,则对国1而言,国2的政策就是一个既定的函数,其造成的福利结果表现为一条条水平的无差异曲线U^i,由于政策的外部性的客观存在,国1的无差异曲线呈椭圆形曲线。所以,对每一个U^i,国1必须选择一种政策,使得自己的无差异曲线U*i;与水平线U^i相切,切点组成的轨迹构成直线R*,这就是不合作时国1的对策函数。类似地,对国2来说,国1的无差异曲线U*i为一组垂直线,国2为使本国福利最大化必使自己的政策所决定的无差异曲线在与U*i有接触的前提下尽量接近本国的福利最佳点,也即是取与每条垂直的U*i相切的U^i,切点构成的直线R^就是不合作时国2的对策函数。博弈的最终结果是使两国福利的取值在各自反映函数R*和地的交点N上达到稳定。N点是一个稳定的纳什均衡点(NashPoint)。从图一上我们看到,这一点所对应的政策是无效率的,它代表的福利比契约线上进行适当的国际货币合作所对应的任意一点都更远离帕累托最优状态。这说明,在存在政策溢出的前提下,进行国际货币合作将有助于改进参加协调国的福利。

四、国际货币合作的两难:有效合作和逆效合作

除了霸权和后霸权货币合作理论、货币合作的博弈理论之外,还存在其他一些国际货币合作的理论流派,但国际货币合作并不总是有效的,有时反而是无效甚至逆效的。所谓有效的货币合作(ProductiveCooperation),是指成员们通过规则协调或随机协调来参与货币合作时,货币合作的福利产出不仅可以抵销各国所付出的货币政策独立性部分丧失的成本,还可以完全或部分抵销政策和市场溢出带来的损失;所谓逆效的货币合作(Counter-ProductiveCooPeration),是指随着国际经济格局和货币秩序的变迁,货币合作的福利产出逐步下降,当下降到不足以抵补各国所付出的货币政策独立性部分丧失的成本时,货币合作就成为逆效的,此时各国参与货币合作不仅没有降低市场和政策的溢出性,反而还付出了货币政策独立性受损的代价,结果合作不如不合作,原有国际货币合作的制度安排或随机安排在惯性消失后崩溃。人们就不得不经常对货币合作作出评估,以判定其是有效的或逆效的。

基于成本收益法来判定货币合作属于有效或逆效的代表人物是的欧迪兹(G.Oudiz)、J萨克斯(J.Sachs)和罗高天(K.Rogoff)等人。对国际货币合作可能带来的收益并不表示乐观。其开创性研究表明,1984-1986年间,美日德三大国从完全和充分的货币与财政政策协调中的获益还不到GDP的1.5%。这样的结果显然并不能令政策协调的支持者满意。而罗高夫则指出如果政府在货币合作过程中放松了对通货膨胀型货币扩张的约束,那么国际货币合作不仅不能改进福利反而可能使参与国福利降低。在此基础上,列文(P.Levine)&居里(D.Currie1987)通过使用OECD互连模型的两集团简化版本研究了无信誉政策的不稳定性,指出不讲信誉的政策容易导致过度通货膨胀,从而使福利呈现不升反降的趋势。

基于博弈论来判定货币合作属于有效或逆效的代表人物有滨田宏一和克莱恩(B.Klein)和莱福勒(F.Leffler)等。从博弈论角度观察,货币合作成为逆效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搭便车行为。为防止政策溢出,各国采取合作可能改善各国的福利函数,但是货币合作是有成本的,如果合作体系本身缺乏制度化的监督机制,那么合作带来的福利增进就成为类似公共物品的东西,那么货币合作将可能因搭便车行为缺乏制约而失败,即合作为逆效合作。二是国际货币合作的持续性和可置信度问题。由于政府间的货币合作往往时分时合,矛盾重重,因此私人部门对其可持续性持怀疑态度,这在对汇率的联合干预方面尤其突出。

第7篇

1.1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模式多样、分布广泛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我国的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也随之拥有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组织模式杜洋、分布广泛的特点特逐渐凸显出来。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多达15万个,其领域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林业、运输业、加工业以及销售服务行业等。这种全方面的发展模式对农村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但由于现阶段我国农村合作组织仍处于起步阶段,资本尚未成熟,运行模式也没有得以最终确定,并且在资源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这对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较大的影响。

1.2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推动了新农村建设进程

农村合作经济在建设初期对农村的经济发展形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1)有利于形成规模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农村合作经济主要是以农村当地的特产为主要的经营产品,将农村内部经济串联成一条有序的经济生产链条,逐渐的扩大经营范围,形成规模化经营模式,对农村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与传统的农村经济经营模式相比,更加系统化、一体化,对农村经济起到整体的带动效果,从而也提高了农村经济的市场竞争力。(2)带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由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逐步形成,使得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得到了科学化的整合和调整,对农户的生产动力以及劳作热情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外“,公司+农户”的一体化经营模式使得农户亲身投入到农产品加工、生产、规模化经营体系中去,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有较大的帮助。(3)降低了经济发展成本,实现了自由民主的自治制度。农村合作经济从生产到加工再到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大大降低了其中的经济发展成本,并且带动了该地区的连带经济增长。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对农村合作经济的政策干预,农村合作经济形成了村民自治制度,在经营和管理上更加的自由民主。这样的自治模式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2.1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农户参与率低,辐射能力不强

从前面我们分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分布来看,当前我国的合作经济组织大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规模小,能够达到成百上千会员,具有一定影响规模的合作经济组织很少。而这些小规模的合作经济组织未能真正实行产、供、销一体化,合作经济组织给农民带来的收益不明显,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依然相对较弱,抵制市场风险的能力也较差。而从全国范围来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集中在沿海和有合作基础的省区,一些省区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几乎是空白。即使在发展较快的省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参加率也不高,有的农户甚至还没有听说过这样一个组织。

2.2合作经济组织缺乏各种管理和科技人才

从调研的情况看,有专业技术和经营组织能力的经济能人是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但我国传统上重工轻农,以农养工,造成人们普遍轻视农业和农业教育,一些管理技术和科技人才不愿意服务于农业企业,甚至连农业院校培养的专门农业人才也不愿意到农村服务。很多合作组织的成员都来自于农民,农村中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能凝聚和带领农民共同闯市场的能人少。虽然基层政府,涉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拥有较多的知识资源,但实际上他们对合作社知识也缺乏深入了解,缺乏相应的市场经济活动能力和经验,对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和管理也常感心有余而力不足。

2.3政府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不够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中弱者的联合,是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组织,西方国家为了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作用。在我国,由于政府引导不到位,导致部分农户对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高,对合作行为表现不积极,存在“搭便车”心理和观望心理。而一些政府部门的官员对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少地区的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中不能很好地履行政府的职能,存在着宏观层面支持不明显、微观层面干预过多的现象。

3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对策

3.1创办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面对工商企业和其他服务组织的竞争,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充分发挥根植于农民,了解农民需求的优势,逐步由技术交流、生产服务向生产服务、市场销售等综合发展,向产、加、销一体化的经济实体型转变,通过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在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实现农产品的多次增值,使合作经济组织及社员获得更多利益。同时,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也要积极为非社员提供服务,通过其经营范围的扩大,不仅能够增加收入,而且能够增强对农户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3.2加强人才培养,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智力支持

农民是合作经济的主体,他们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思想文化水平对合作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因些,我们要对农民及时进行教育引导,用成功范例做示范,激发农民自觉加入合作组织。另外,我们要通过定期文化培训和有针对性的知识讲座和技术传授,全面提高农民素质,为促进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3.3建立高效民主的内部管理体制,增强对社员的凝聚力

当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效率低下,其主要原因在于组织内部成员素质低以及组织内部管理章程不完善,导致部分社员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从而损害了广大社员的利益。

3.4加大政府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由农民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我服务组织,其性质决定了它对内服务是无偿或低偿的,对外服务代表其成员的共同利益,经营成员自己生产的产品,是对内服务的延伸和扩展。因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经营、赢利返还等行为,与商业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利润分配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在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加大扶持力度。

第8篇

论文内容摘要:本文研究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双高外向联合驱动模式。并指出通过政府职能作用的合理定位;完善市场、强化市场的引导作用;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发挥开放经济对农民合作组织的诱致性拉动作用,共同推动农民合作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完善,是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有效途径。

农业的现代化离不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要充分体现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经济效益,改变农民在农产品市场的弱势地位,提高农业的成本效率和交易效率。通过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农民的议价能力,吸收更多的农民加入组织,改变以往的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减少交易的频率,降低农民交易成本,将农产品市场从以往的完全竞争市场向区域的卖方垄断竞争市场转变,增加农民分享市场经济收益的份额。

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是把传统农业改造成现代农业,实现工业化(杨永华,2007),而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我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推动力,是促进农业增收增效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趋势良好,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给予其发展提供了大力的政策支持、立法保障和经济支持。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农民的综合素质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外部发展环境仍不完善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文献综述

(一)国外相关研究

合作经济思想起源于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其三大代表人物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分别对合作经济思想做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并推动了合作化运动的实践。圣西门提出在合作中应该按照个人能力和贡献分配的思想;傅立叶构建了“法郎吉”和谐社会,充分肯定合作对生产力促进的作用,认为协作制度能使产量增加三倍。在欧文“新和谐公社”的理想社会中,他强调重视专业合作组织。在吸收空想社会主义合作思想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合作是一种生产关系。在农业生产上的合作,马克思主要是把合作制作为改造农民的社会主义经济形式,是实现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的一种手段(王庆,2008)。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在这些农业合作社中,收入分配要以按劳分配作为基本原则,必须“把各个农户联合为合作社,以便在这种合作社内愈来愈多地消除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并把这些合作社逐渐变成与全国大生产合作社拥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组成部分”。

西方学者对于合作经济理论的研究不断深入创新,融入了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经济学、交易费用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博弈论等新内容,从不同侧面论证了合作社存在的合理性和现实性。俄罗斯“社会农学”创始人恰亚诺夫主张家庭农场制,通过分析农民家庭结构对农民农场组织的影响,提出家庭结构决定了家庭经济活动规模的上限和下限,在数量和质量上影响农场的组织状况(恰亚诺夫,1996)。科斯、威廉姆森等的交易费用理论提出通过交易主体(农户)以合作组织形式降低交易成本,将交易成本内部化,提高交易效率。

(二)国内相关研究

目前,关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模式的研究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成有无依托主体的角度,分为依托型和无依托型(苑鹏,2001;郭红东,2002);二是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范围的角度,分为生产主体型、流通服务主体型和综合型的合作经济(刘劲松,2004)。现阶段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的模式选择主要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模式、社区农民协会模式和股份制合作模式等(向东梅、陈德,2006)。

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的途径,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分为市场自发式模式与政府主导式模式。认为市场自发式实际上就是在市场作用下自发形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而政府推动型与社会改造型都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即自下而上的农民自发组织形成和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型(刑晓燕)。

制度创新理论提出了制度创新的模式大致可分为诱致性制度创新和强制性制度创新。强制性制度创新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及实行,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或者政府,如国企改革。而诱致性制度创新指的是现行制度创新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创新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其主体是个体或者特定的组织,如。从对制度创新的需求与供给的分析来看,只有当制度创新需求者新的要求与上层决策者的收益预期趋于一致时,制度创新的新均衡才会形成。

我国各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各有不同,东部地区主要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中部地区主要是能人牵头型、西部地区主要是政府主导型模式(王新利、李世武,2007)。吴素芳(2008)对宁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中,提出政府推动的外生型发展模式、“专业大户+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支部+协会+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股份合作的组织发展模式等。

双高外向驱动型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问题,而目前我国更多的是农户与其他经济主体联合进入市场的合作行为模式,常见的是“公司+农户”模式,但该模式存在如下缺陷:多数契约为附和契约、买方垄断、企业违约现象时有发生等。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又可以分为能人牵头型、龙头企业带动型、政府部门带动型等。按运行机制,可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分为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三大类型(黄祖辉、徐旭初,200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需要内外机制的共同推动,尤其是社会政策的支持是第一位的(杨团等,2007)。

双高外向驱动型模式综合考虑市场、政府以及对外开放经济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模式的驱动作用,重点突出开放经济对农民合作组织的诱致性拉动作用,通过市场驱动、政府推动和开放经济拉动联合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快速有效发展,是在二维度整合模型基础上拓展的三维度模型。李燕萍,涂乙冬(2009)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构建了市场调节、政府宏观调控的二维度整合模型,将其发展模式分为:双低驱动型、市场驱动型、政府驱动型和双高驱动型。认为双低驱动型模式与经济发展呈高度负相关关系,而市场驱动型模式与经济发展水平呈高度正相关关系。他们主张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必须依靠市场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二者的共同作用。

双高驱动模式是建立在市场制度比较完善以及政府职能高效的基础上的理想模式。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在从双低驱动模式向市场驱动型或者是政府推动型模式转变,最终达到双高驱动型模式,但是双高驱动型模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很少。该模式结合了“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要求政府在各种税收、金融、土地流转、制度、法规上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足够的扶持力度和发展环境,加强对合作经营管理的监督。同时要求市场机制比较完善,通过价格杠杆诱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上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发展模式并遵循内部治理机制,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使社员总福利达到最优。

双高外向联合驱动型模式(见图1)是在双高驱动模式的基础上,加大市场的开放程度,实行走出去的策略,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国内市场提高其知名度,打造知名品牌,并逐步走出国内市场,增加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同时,还要实行引进来的策略,即通过不断开放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吸收国外知名企业加入组织,形成一个跨国跨区域的大型合作组织。

结论和建议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选择应该与该区域的资源禀赋相匹配。资源禀赋不仅会影响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模式的组织的规范程度、结构的联结度,还会影响到组织的行为边界等方面。如果经济资源充裕、人力资源优良、市场规模较大,则倾向采用规范度高、结构紧密、统一实施管理与协调的实体性组织模式来运作经营;如果地区的经济资源约束较强、人力素质偏低、市场发育迟缓,则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的模式应采取灵活、规范度低、结构松散的、规模较小的组织类型;后者通过持续的发展和积累,在其经济能力和组织达到一定水平和规模时,存在向前者转化的组织行为动机。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模式选择不仅要充分考虑资源禀赋、资产专用性等因素,更应走有中国特色的混合模式。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合作社的成功经验,既要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也要增加市场的作用力,同时也有必要投身于国际市场,不断发展壮大。政府应该加强对合作组织的立法建设、扶持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于我国地区差别较大,统一的发展模式反而不利于地方农业经济的发展,应该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区域的比较优势,选择理性的发展模式,完善其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在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区域,应该选择政府驱动型模式,并逐步过度到“双高驱动模式”,从而进一步发展为“双高外向驱动模式”。而在外部环境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区域,尤其是外向型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应该选择市场驱动型模式,达到“双高外向驱动模式”,充分利用外资优势,引入外资企业加盟,拓展国外市场。积极鼓励相邻地区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打破区域的界限,促进规模经营的实现,拓宽组织的活动空间和服务功能。

参考文献:

1.杨永华.发展经济学流派研究.人民出版社,2007

2.韩俊.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上海远东出版社,2007

3.孙亚范.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4.李燕萍,涂乙冬.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研究——一个二维度整合模型.理论月刊,2009

5.王新利,李世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分析.农业经济问题,2007

6.韩俊.调查中国农村.中国发展出版社,2009

第9篇

1.建立校企合作组织机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校企合作管理机制

利用交通职业院校的行业优势,以行业为依托,分析公路、水路建设中对景观设计人才需求状况,并与相关企业建立合作机构,使校企合作有成员、有项目、有媒介、有管理,保证校企合作长期稳定的进行。建立包括专家咨询、培训、教学参观、顶岗实习、对外技术服务等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以交通行业为依托,找准合作契机,抓住合作的切入点,建立适合交通行业企业的运行机制,保障校企合作深度发展。通过协商,校企双方都建立实现校企长期合作的合同和制度,使得校企双方权利与义务落实到位。

2.校企深度融合,建立校企资源共享平台

实现人力资源、场地、设备、项目资源的互补与共享。企业通过校企合作选择优秀的高职人才加入企业员工队伍,利用学校资源、交通行业资源,进行科研项目研发和工程项目合作。校企共同制定具有交通特色专业教学改革方案,加强交通特色教育,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教学改革方案。比如对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实训、毕业设计安排等进行调整以适应交通行业工程项目实际,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校企合作,将项目研发和工程项目与教学相结合,提高教师、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专业能力和科研能力。

3.通过校企合作

与企业共同建设校内设计、研发、培训基地。依托学校的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场所设备等资源,吸引企业投资,在校内建设具有设计能力的实训场所,为学生实训、企业员工培训、工程设计等提供便利条件。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共同建立设计所。采取共同对外承揽业务的方式参与社会服务,构建与社会接轨的平台,构建学生稳定的真实项目的实训平台。

4.依托企业资源创建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

学校积极介入到行业中去,在合作企业内建立实训场所,扩大专业办学的视野,促进专业课程改革,使专业教学快速适应社会需求,减轻学院专业实训场所建设的资金负担,扩充学生实训内容,通过学校和企业共同参加科研项目,提高企业和学校的科研能力,开发工程项目的能力,提高学校教师和企业员工素质,促使学院和企业都得到益处。

5.以交通行业为依托,积极开展项目合作

共同开发完成科研项目、工程项目,是校企合作的桥梁纽带,实现校企优势互补。这种合作形式既保障了教师能够参与生产实践,又对企业技术、资金、设备等方面提供了补充。学生通过参与项目的执行,调动了学习的积极性,开发了创造力,锻炼了实践技能。通过建立校企资源共享平台,共同完成了生产、设计、研发、培训。

二、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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