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15: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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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问题
教师在对教学大纲总体理解和把握的基础上,提出课堂上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和重要问题,创设学生想要解决问题的心理机制,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教师的创设提问是最关键的环节,一般要体现两个原则:
1.从教学大纲出发,围绕大纲中的重点提问,把重点问题解决了,教学一般重点也就掌握了,也就是先难后易的过程。
2.使基础生物化学知识与实际知识紧密联系在一起,促进学生整体思维的形成创设的问题必须呈现与日常的相关情景,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制造教学兴奋点。例如提问“为什么吃糖也会长胖?”“长跑锻炼之后为什么腿会酸?”“酸奶是不是往牛奶里面添加了酸就变成了酸奶?”“为什么饿了就感到头晕眼花?”等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二)自学思
这一阶段要求教师营造开放、轻松的学习气氛,学生采取自学的形式通览教材,理解、讨论老师所提出的题,不再仅仅在课堂中机械地对书本知识进行讲解,打破“以教师为中心”,教师的角色由“传授者”转变为“引导者”。这样就有效地降低了传统一言堂、填鸭式教学所造成的教学缺陷。问题式教学法创设疑问在先使学生能够在疑问的引导下主动地去探求和思考问题,进一步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学过程中,教师应要求学生对教材做笔记,对重点内容进行标注,对不理解的内容以“打问号”形式进行标注。同时,教师要课堂上巡视,及时帮助学生解决自学遇到的障碍,并引导学生尝试自主解答所设的问题,让学生发表他们自己对问题的看法,积极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探索精神。遇到有难点的章节,比如“三羧酸循环”、“电子传递链”,设置小组讨论,以4人对坐为宜。小组内互相提问并互相解答疑问,发挥小组的集体智慧。
(三)充分解疑
这一阶段以教师解答学生疑问为主。解答学生所提的所有问题,一方面联系现实生活着的例子,丰富课堂信息。如讲到酶原激活的时候以自身胃没有被自身胃蛋白酶溶解为例;另一方面,教授学生解答问题的方法,提高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总结收尾
教师以提问已经解决的问题为线索组织学生总结本堂课的重、难点内容,以确保学生掌握所有知识点。
二、问题式考核模式
目前,国内高校在生物化学课程的考核模式上,笔试成绩占主要部分,而课堂表现、试验成绩以及课后作业成绩等仅占很小的一部分。这就导致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对死记硬背生物化学中的重要知识点。采取随堂提问的方式,通过学生回答问题的情况,教师一方面记录学生的表现情况,另一方面可以及时地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知晓学生在知识掌握方面的不足。通过随堂提问的检查形式,能够有效地帮助高校生物化学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专业知识,提高生物化学的教学效率。
[论文关键词]案例教学;“诊所式”教学;多元化教学方式
民商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法学学科,其对案例教学是极其渴望的,如目前的民事借贷和商事借贷如何区分,民事担保和商事担保应否区别等等,都需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个案分析以分清现状、理清法理。但从现有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来看,其实质价值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所以在民商法学中如何更好地应用案例教学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应在既有经验的基础上,探求新的思路和出路。
一、角色定位——案例教学的实质价值
(一)案例教学的引进——对传统教学的批判
1.传统课堂教学的弊端
中国学生从踏入学校的那一刻开始至学生生涯结束,其接受的是以老师为主导的讲授式教学,即老师在讲台上绘声绘色地演讲,学生坐在下面不停地记笔记,没有思考,有的只是被灌输既有的学术观点、优秀成果;没有开拓创新,有的只是学生为了顺利通过期末考试,死记硬背知识点。这种传统的教育,教给学生的只是如何更好去接纳现成的东西,更好地应付考试,而不能带给学生一种将理论与实践、动脑与动手相结合的能力。
2.我国传统法学教学的不足
我国传统教学的不足在于其教授的学生多数难以应对千变万化的社会。特别是在法学教学方面,对于学习民商法学的学生来说,如果只是被动接受知识,没有实践和分析能力,那么即使是学校里面的佼佼者,在毕业面对职场公共时,也只能被称为与社会脱节的法律人。毕竟书本上的东西是有限的,它也只是前人在自己的经验上总结出来的,不像现实世界内容丰富,不断变化发展。
3.国外案例教学的价值
案例教学在世界上被广泛的应用,但是各国的案例教学的具体一些细节情况显然是不同的。例如,在美国,案例教学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即由学生总结案情,分析判例中隐含的规则;教授只是不断的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层层思考。而在德国,其练习课即相当于案例教学,由高级助教或者教授助手主持,由学生用学到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然后由主持人组织讨论并加以系统终结。虽然各国案例教学的细节不同,但是这种教育方法所体现出来的价值显然是一致的。相对于传统教学,案例教学这种新型的教学,即从设问引导分析的法学思维方式的训练,或者说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适用法律的针对问题解决的模拟演练,其价值是十分明显的。传统教学所缺乏的即为案例教学的价值,亦即问题导向的开放式、发散思维基础上的总结归纳和问题解决试案的提出。
(二)案例教学的价值——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1.教学目标——理论+实践
哈佛商学院曾把案例教学界定为“这是一种教师和学生直接参与,共同对工商管理案例或疑难问题进行讨论的教学方法,这些案例常以书面形式展现出来,它来源于实际的工商管理情景。学生在进行阅读、研究、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教师的引导进行全班讨论。”《教育大词典》认为“案例教学是高等学校在社会科学某些科类的专业教学中的一种教学方法。即通过组织学生讨论一系列的案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使学生掌握有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能力”。国内有学者认为,“所谓案例教学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以案例为基本教学材料,将学习者引入教学实践情境中,通过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多向互动,平等对话和积极研讨等方式,从而提高学习者面对复杂教育情境的决策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一系列教学方式的总和,它不仅强调教师的教,更强调学生的学,要求教师和学生的角色都要有相当大程度的转变。”
2.教学开展方式——教师+学生情景互动
法律现实主义者将法律分为“书本上的法律”和“行为上的法律”。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就是让学生拥有书本上和行为上的法律知识,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在案例教学中学生为主导,自己动手去查找大量资料,在资料查找过程中,进行总结,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例,充分地调动学生的思考能力。而老师则是一个提示评价的角色,在学生进入误区的时候给予必要的提示,在案例结束时做一个总结,评价学生们的观点。可见案例教学是能培养将理论与创新,动手与动脑结合的法律职业能力人才的必要武器。案例教学的价值是巨大的,但是前提是要运用的恰到好处,否则案例教学就会出现大量的问题。
二、问题透析——民商法案例教学与现实的冲撞
在我国实际的民商法学案例教学中,案例教学体现出了很多的问题,其价值也并未得到充分发挥。
(一)民商法学案例教学的目标价值问题
在我国,案例教学是对传统教学批判和对国外教学经验借鉴的产物。然而我国对引进来的案例教学的定位却偏离了原有的位置。在现今,我国高校虽然认识到案例教学给法学教育带来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却没有吸取到精华,只是一种表象,其实未能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只是为了更好地说明所讲内容,老师采用中间穿插小案例的形式来阐述问题。这种中间穿插式案例教学的确有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但完全错位了案例教学的价值定位。民商法学案例教学要达到的目的,是使学生动口动手动脑,充分发挥自己的思考力,预期达到一种对话式的教学,以学生为主导,老师是一个中立的评价者。即以卓越法律人才为教学目标,多方位多角度地培养学生,从学术研究、课堂教学、法律实践三个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从知识、思维和实践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地培养。
(二)案例教学的选材问题
案例教学,其首先考虑的应该是案例。
1.案例的选择问题。如何选择一个案例,既可以引发学生的积极性,又能很好地说明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这在案例教学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但在我国,相比于判例法的美国,案例来源选择受到很大局限。法院判决书显然是选择案例的绝佳途径,但我国并没有强制规定法院必须公开每一个判决;而法院公开的判决,又都是有选择性的,因此,案例来源相对有限。
2.案例与知识点的衔接问题。在我国高校的案例教学中,大多数案例来源于教课书,它们大部分是作者根据自己的思考和设计编写的,并不能很好地涵盖和深入每一个知识点。而法院的判决书,对学生来说,又是一个固定版本,学生通过判决书在得到真实案情的同时,也注意到了法院的判决结果,这在无形中固定了学生的思路,使学生往往只是从法官判决的角度去理解案例背后的法理,不利于启发学生思维。
(三)案例教学的教学方法问题
案例教学要求学生在课前做大量的准备,包括根据教师选择的案例,查找相关资料,分析和总结案例。它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开拓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案例教学仍然是书面式的教学,仍然是象牙塔里的实践。面对千变万化的现实社会,复杂多样的法律关系,层出不穷的纠纷,难以固定的立法、修法以及适用法律等,象牙塔里的学生,在案例教学的课堂上,只是身在情景再现中。例如在模拟法庭这种案例教学中,学生们只是在课下反复地模拟排练进而在课堂上发挥。纵然有些教师很好地应用了案例教学法,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的一点是,案例教学只是情景创设,纸上谈兵对学生来说依然是无实战的教学方式。
三、出路探寻——多元化教学方式的探思
在我国,案例教学本可期待的价值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因此在探寻民商法学案例教学的出路时,我们一方面应极大地发挥案例教学的价值,将其作为深化理论知识的工具;另一方面,可以尝试引入美国的“诊所式”教学,作为理论与实践衔接的桥梁,以求培养出“应用型、复合型、实践性”的卓越法律人才。
(一)“诊所式”教学方法的引入
“诊所式”教学方法,顾名思义,就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进行教学,强调教师要创造条件,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法律实践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从而缩小法律理论教育与法律职业技能的距离,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和提高职业道德水准。笔者预期将“诊所式”教学作为理论与实践衔接的桥梁,即将案例教学归属于传授“书本上的法律”的教学方式,即是通过情景创设让学生学习理论与实践知识,而将“诊所式”教学作为案例教学的补充,作为传授“行为上的法律”的教学方式。
在高校中,开设“诊所式”教学课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与法律援救中心合作,高校可以将经过案例学习的大三大四或者研二的学生,送到合作的法律援救中心。在法律援救中心,学生真正地作为法律人,可以亲身接待当事人,参加案例研讨和庭审等等。并且在法律援救中心,学生将由法律事务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带领学习。
2.高校自己成立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或者义务法律事务所。如武汉大学成立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在该中心服务的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依法维护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民告官”等社会弱者的合法权益。学生亲身接待咨询,回复信件和电话,诉讼,并且组织街头法律宣传教育等等。
3.与知名公司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基地如与证券公司、上市公司等合作。在公司企业的法务部门实习中学生可以参与公司章程制定,在一些证券公司更有机会了解实践中公司如何成功上市等。
这些课程使学生获得课堂上无法传递的知识,并充分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对学生法律道德思想情操也进行了深化和熏陶。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要求学生们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念、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在“诊所式”教学中,学生在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弱者保护中心,自愿无偿地帮助社会困难群体,并可能经常看到社会上一些不平等的事情,在这样的环境的熏陶下,学生们就会在自己的思想中不自觉添上的正义感与社会责任感。
(二)民商法学案例教学的重构
对民商法学案例教学法预期的目标是,训练学生法律思维方法,教授学生法律内容,更注重教会学生法律推理的方法,即像法律职业人那样思考。
1.对教师的要求
运用案例教学实施对学生的能力培养, 教师要相应地实现从传统教学中的“主讲人”到“组织引导者”这一角色的转变。案例教学法对教师的素质要求很高,教师在案例教学中要完成从划分专题选择案例提前布置任务层层设问、启发思维总结归纳等几项明确的任务,每一项都不容忽视。
(1)对于教授法学课程的教师来说,其可以按照课时,将本学期所开课程分为几个专题,针对这些专题进行系统的教授。按照相关专题,教师要选择好与专题知识点相符合的案例,案例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视听资料等,但要注意案例应有针对性、典型性和疑难性。教师将选择好的案例和资料,提前交给学生预习准备,并应有硬性的要求,如要求每个学生写案例分析报告,或者就该专题的某个方面写出自己理解思考的小论文。
(2)在课堂中,教师应将案例作为理论知识深化的工具,研究分析完案例后,学生必定要从该案例中收获很多。教师在课堂中处于引导作用,可以提前将学生分成小组形式,课上,让每个小组代表作课前预习思考的汇报发言。然后,老师可以就理论知识背景做个简短介绍。再针对学生的思考发言提出层层深入的问题,并让每位学生都参与问题讨论。每个问题最后教师都可以做一下有关此问题的前沿观点介绍。
2.对学生的要求
案例教学其价值最终体现来源学生对其参与的的积极性。因此案例教学对学生的要求很高。
(1)课前预习,学生要阅读上文中教师交给的相关资料,然而学生却不是简单地进行阅读,要在阅读材料案例中,不停地思考,发现疑问,然后带着这种阅读的成果,在课上与老师同学进行交流探讨。那么这样一个阅读思考和探讨的过程就形成一个理论深化过程。
(2)对于在课堂中,学生的积极表现,是使课堂不至于冷场的前提。提高学生课上发言的积极性,除了从学生兴趣入手外,应该制定严格的成绩评定制度,即将课堂表现作为学生成绩的主要评定标准,可以将课堂表现列为70%,考试成绩列为30%,甚至不用考试将课堂表现列为80%,平时的案例报告或者小论文列为20%。这样一来,学生就没有偷懒的机会,同时也给那些害羞不善表达的同学一定的动力。
(三)构建多元化教学方法的几点问题
1.引入“诊所式”教学出现的问题。
“诊所式”教学,是实践教学的重要来源。但在实行“诊所式”教学时不可避免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教育经费问题。在“诊所式”教学的基地,学生开展的是义务法律帮助,没有任何的收入来源,如何维持基地运行,经费来源是个重要问题。现有已开办“诊所式”教学的学校,解决经费的来源除了学校自己拨款,主要是与国际学校开展合作项目,得到国际支援。因此,今后在开办“诊所式”教学时,除了以上两种方式,国家应当予以支持,这是一种法学教学的改革,旨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毫无疑问,政府应予以财政上的支持。
(2)师资来源问题。“诊所式”教学虽然类似于放羊式的教学但是也不能缺乏老师的指导。但是在高校中,一般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教师是很少的,而教师的科研任务很重,加上教学任务,就很难再分身从事“诊所式”教学基地的指导任务。所以可以考虑从律师事务所招聘一些兼职实践导师,主要从事在幕后给予学生指导的工作。甚者高校和公司企业合作开办实习基地,从而是整个法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成为学生的实践导师。
2.实施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
构建案例教学,首先就需要对高校传统教育制度进行改革,即高校“进门”难,“出门”容易现象的改变。这一现象导致的一个严重问题是,进入大学后的学生,出现懈怠迷茫,甚至只想混个文凭,使学生缺乏主动学习的动力。这个问题必将导致,在课堂教学中,经常出现冷场,学生积极性不高的现象。上述案例教学其价值实现,就必须依靠活跃的课堂气氛。因此高校将“出门”的门槛拉高,将课堂上表现作为成绩评定标准,如果学生不积极应对,课前不做大量准备,那么他就会挂科,而将挂科与毕业的标准挂上钩,挂上一门课学生就毕不了业,这样就会督促学生努力配合老师搞好学习。再者大班教学问题,要发挥案例教学的实质意义,小班教学是毋庸置疑的,然而这就对高校师资力量提出了考验,而在中国法学教育出现尴尬境地的今天,相应的缩小法学教育的招生数量,不失为一个良策。
提高教学质量特别是实践教学质量,是应用型专业努力的基本目标。法学属于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所以其教学应该重点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目前,我国大部分地方高校都开设了法学专业。但是,由于内外因素的影响,地方高校法学专业普遍存在学生法律思维弱化、实务操作能力欠缺等突出问题,优化实践教学机制是提高法学专业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根本路径。
一、加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意义分析
(一)发挥地方高校培养优势的需要
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应根据所在区域发展需要和自身培养能力等因素,找到适合自己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目标定位,而不能盲目跟从重点大学。加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实践教学,强化实践教学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是有效彰显地方高校培养比较优势,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规格,主动适应社会对法律人才多远需求的必然之路。充分利用地方高校在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优势,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是发挥地方高校培养优势的必然选择。
(二)提高地方高校法学专业教学质量的需要
法学实践教学既可以检阅、修正和巩固已有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又有利于形塑法学专业思维、强化法律职业伦理修养,更有利于训练法律专业学生的应用能力,因而是提高法学专业人才综合素质的有效方式。〔2〕优化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机制,必将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力和法律职业能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从而推进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三)推进地方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方式转型的需要
当前,地方高校法学教育普遍沿承传统学院式教学模式,对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重视不够,使学生毕业后既难以与大牌法学院毕业生在专业理论、学术能力上相竞争,又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磨练才能适应基层法律工作。立足地面向广泛而多元的基层社会,顺应社会现实需求,优化实践教学保障体系,强化法律实践能力培养,增强直接服务基层的能力,这样才能凝练自己特色,实现法律人才培养方式转型,更好服务于基层社会建设。
(四)推进地方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
地方法治是国家法治建设、长治久安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法学实践教学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核心内容,而基层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基本品质就是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技能。〔3〕提高法学专业人才实践教学强度与质量是地方高校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可以推动地方高校法学专业转型发展和提高整体层次,促进基层社会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地方社会法治与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实践教学方案不合理
目前,许多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与实践教学定位存在不明确、不切实际等问题,无法以此引领实践教学保障机制的建设。其次,大部分高校法学专业人才教学培养方案中对实践教学时间安排明显不合理,导致大多数情况下实践教学流于形式,教学效果不佳。下面以法学专业毕业实习为例:首先,毕业实习安排的时间短,大多为3-4个月。其次,实习一般限于阅卷、装卷、帮实习老师干些递送材料等杂活,实习内容过于单调,学生缺乏实习兴趣,觉得通过实习学不到东西。〔4〕毕业实习是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核心环节,也是综合培养学生实务能力的关键所在。从毕业实习存在的问题可以充分发现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方案及培养机制的不合理性。
(二)实践教学安排与教学方法不科学
目前,许多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形式之间缺乏连贯性,在实践教学培养目标定位、教学环节、实践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缺乏整体设计,导致实践教学缺乏整体性、连贯性和系统性。其次,部分地方高校没有按照法学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践能力发展规律来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随意调整安排等问题。其次,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方法也不科学,大多数采取类似于理论教学的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轻视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实战化,轻视全部学生的参与,导致部分实践教学沦为精英教学,难以起到普遍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的作用。
(三)实践教学评价与监控机制不健全
目前,大部分地方高校较为重视高校法学专业实践作用与实施,但轻视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虽然地方高校大都建立了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但普遍存在目标定位模糊、零散碎片化、制度建设滞后、监控效果不佳、效果评价机制缺乏、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四)实践师资队伍不适应
从整体来看,地方高校大部分法学专业教师是从学校走向学校,缺乏必要的社会与法律实践经验,指导学生实践教学能力不强。而法律实务部门的指导老师大部分缺乏必要的高校教育教学理论,也缺乏担任实践教学方法培训。而且,实务部门的指导教师本身实务案件多,更是缺乏提供学生实践教学质量的内在动力。可见,大部分地方高校的实践教学教师存在不适应越来越重要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发展需要。
三、优化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机制的对策
(一)完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基于地方高校法律人才培养优势与地方法治建设的时代背景,地方高校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面向地方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极为科学。其次,在地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方案中完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设置。一是在理论教学中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融合,适当增加课程理论教学中的实训教学环节,通过课程教学提高学生的实务能力训练路径。二是适当压缩理论课程教学课时,增加法律实务,法律谈判技能等实践教学课程和教学时间。三是加强实践教学力度,在必修课之外建立理论与实践选修课模块。
(二)构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质量标准
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协商、谈判能力、辩论技巧和方法、法律文书制作能力,制定规则能力,证据运用能力等。每种能力的培养有不同的知识、技能和实践方式及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等。地方高校应科学界定法律人才实践能力的构成和培养标准,针对性地对每种实践能力设置实践教学方案、教学环节与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三)保障实践教学安排系统性
地方高校应依据地方应用型卓越法学专业人才能力需求,在实践能力培养标准指导下,强化实践教学课程设置规范化。将实践教学课程分为见识性实践教学、专项实践和综合性实践教学,并按照以循序渐进的原则优化实践教学的联系和互动关系,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与程序开设实践教学课程,以保障实践教学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五)改进实践教学方法
地方高校应依据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类型、培养质量标准与学生实践能力状况,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研究性教学、参与式教学、诊所教学等多种实践教学方法,并教学经费、教师晋升支持等方面不断健全激励机制,以促进校师重视实践教学,从教学责任和完善制度等层面加强实践教学约束机制建设。
(四)优化“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地方高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加强现有教师队伍的实践教学能力培养与提高。一是可通过支持专任教师到法律实务挂职锻炼、参与办案、考取法律资格证书、从事法律实务兼职等方式,提高其法律实务能力与实践教学水平。二是可通过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法律实践部门专家担任兼职理论教师,并通过加强其教学理论培训等形式提高其法学实践教学理论素养。其次,可建立法学专业学生校内与校外教师协作指导机制,由其共同制定实践课程体系、教学计划和毕业论文选题等,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克服理论与实践的隔离问题。
(六)健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地方高校应在系统分析法学专业人才实践技能培养要求和质量标准基础上,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以此对不同年级的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进行评价与改进指导。并以实践教学质量的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为重点,抓住社会调查、庭审观摩、模拟审批、法律援助、实习实训、法律诊所、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重要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点,健全决策与指挥、评价与诊断、信息反馈、激励约束及保障等运行系统等,协同推进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七)加强实践教学建设
实践教学基地是法学院校与实务部门双方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充分发展实践基地对于实践教学方法运用和实践教学效果起到提高的作用,是实践教学改革的基本路径。地方高校首先应加强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功能建设,健全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在实践操作技能示范、训练与实战的教学功能,充分发挥其检验学生实务能力和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质量方面的作用。法学专业应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以方便两者的紧密联系和实践教学的检查监督。再次,强化实践基地教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基地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保障基地实践教学健康与有序推进。
问题教学法,就是设计问题串联课堂,让师生在问题中通过双边互动教学知识。历史新课标明确要求学生应“初步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解释、评价历史事实;能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搜集和整理史料,提取信息,用以思考和解决新情境中的问题。”有位教育家说过:“教学的艺术全在于如何恰当地提出问题和巧妙地引导学生作答。”可见,提问技能在教学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就形式而言,历史学科课堂教学中可设计以下几种问题:一、延伸型问题。即由已经了解或掌握的历史状况,设计问题进一步延伸和展开。如:在《法律的起源》一课中,在同学们基本了解了法律的来源后,展示中西方思想家对于法律的起源不同的观点。设计问题,为什么有些思想家却对此提出大不一样的观点呢?这就要求学生从中西方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然后总结。在《海洋文明》一课中,学生了解希腊和罗马地理、经济等特点后,这些特征与海洋文明中的民主政治有什么关系?每一堂课都要有一定难度和深度的问题让学生思考,这类提问则能体现这个要求。它是培养学生深入理解,综合思维能力的重要方式。但此种问题对普通学生来说,难度偏大,几十分钟的课堂如果多用,势必影响基本任务的完成。二是体验型问题。即让学生置身于特定的历史情境中,去体会历史人物的思想和情感或者感受历史情景别的社会现象。在《美国独立战争》一课中,当了解北美人民本受英国殖民统治,后来争取到了民族独立,请同学们设想,假如你身处这种情况下,应该设计怎样一种政治制度确保人民的自由和权利,从而体会到华盛顿,杰菲逊等杰出人物高超的政治智慧和高尚人格。在《》一课中,《》签定后,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面对灾难深重的国家,作为一个有爱国心的中国人,要思考中国应该走一条怎样的自救之路,发展之路。可允许或提起其他同学对发言同学的发问和质疑。三是讨论型问题。将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以截然不同,尖锐对立的两种观点呈现出来,让学生去选择,去讨论,去阐述。在《经济全球化》一课中,区域集团化和经济全球化两者之间是相互对立还是相互融合?应如何处理其关系。在《军事技术》一课中,战争究竟推动历史前进还是阻碍历史进步?学生有阐述自己观点,对人的看法进行完善和辩驳的能力,两种观点针锋相对,课堂上学生争论的场景历历在目。四是整合型问题。即让学生通过观察一些图片,图表,文字材料,音像资料等,回答问题。如在《服饰》一课中,通过投影让学生观看中国少数民族服装、中山装、清朝官服补子、法官服、护士服、妇女小鞋等服饰图片后,提问,影响服饰发展的因素有那些呢?在《法律的起源》一课中,通过投影让学生了解两河流域的《汉穆拉比法典》、古埃及的成文法典、古希腊的《格尔蒂法典》、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中国的《法经》、印度的《摩奴法典》的一些主要规定后,提问,早期法律特点是什么?借此培养学生从史料中获取有效信息,并进行合理归纳和分类,进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也成为二期课改历史学科新课标要求学生培养的一项主要能力。五是反问型。即运用逆向思维的方法设计问题。在《》一课中,如果没有林则徐的禁烟运动,英国是不是不会入侵中国?在《欧洲战争策源地的形成》一课中,如果没有希特勒,德国会不会成为法西斯国家?
设计问题要追求科学,提问讲究技巧。需注意以下几点:问题的表述务必准确清楚,针对性强,避免摸棱两可,表意模糊的语句。不然,学生不知从何下手,既耽搁了宝贵的课堂时间,又挫伤学生学习积极性。要提适合学生能力的问题。这就要求教师充分了解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设计问题时尽量切合其实际,有些问题为了检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基本理解,那设计问题时要倾向于一般同学的状况;有些问题则为提高其分析能力和培养其思维方式,则需注意所提问题是否与学生已经掌握的概念和事实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而且这种联系能被学生“感觉到”。有些复杂的问题问题还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有梯度的设问。问题的设计需难易结合,分布得当。一堂课,不能成为仅仅几个同学表现的舞台,要面向全体;也要注意每一堂课中不同层次的同学在前后半节课都应有锻炼的机会。
【关键词】历史教学问题教学法
问题教学法源远流长,古希腊就有了问题教学法。20世纪初,杜威曾提倡过问题教学。五六十年代开始,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世界性课程改革运动的开展和思维心理学研究的深入,问题教学法受到广泛关注,成为当代教学法中的一朵奇葩。那么,问题教学法核心是什么?中学历史课堂教学能否引入这种方法?怎样在中学历史课中开展问题教学?本文试图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问题教学法引入的必要性
首先,问题教学法的引入是培养新型人才的客观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未来社会对人的要求越来越高。研究者预言新时代所需要的新型人才应当是具有综合素质的人。这种人才不但应具有良好的德、智、体、美、劳基础,而且要有很强的创造和适应的能力。实践表明,问题教学法对培养、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特别是创造性思维能力,是行之有效的。
其次,问题教学法的引入是适应高考历史改革和中学历史教学改革的必然之举。近几年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历史试卷明显加大改革力度。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大大提高了考查学生历史思维能力的题目在试卷中所占的比例。据比较权威的统计,1991-1992年此类题约占30%,到1995年,已达到80%左右。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仍然使用旧的一套“注入式”,“填鸭式”的方法进行教学,把点点滴滴的历史知识和教科书上现成的结论灌输给学生,是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大教改力度,注重引入类似问题教学法一类的侧重启迪思维、培养能力的教学方法。
其三,问题教学法的引入也是落实《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要求,培养学生能力的有效途径。“大纲”明确规定:中学历史教学,要求学生掌握基础的历史知识,了解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逐步培养学生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以及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问题教学法的基本精神与“大纲”要求是一致的,就是旨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启发引导学生主动获取、探究知识和思考问题,从而使学生通过掌握知识提高能力、发展智力。
二、问题教学法在历史教学中的运用
问题教学法的核心是问题情境。它包括:(1)问题情境及其主要成份;(2)问题情境的分类;(3)问题情境的设置;(4)问题情境——诊断智力发展水平和评价教学效果的手段等基本内容。本文着重谈历史教学中问题情境设置的基本方式。问题教学法的创立者总结出一条作为主要的教学原理的问题情境的基本途径:促使学生原有的知识与必须掌握的新知识发生激烈冲突,使学生意识中的矛盾激化,从而产生问题情境。依据这一基本途径,在中学历史教学中可通过下列方式设置问题情境。
1.通过对有关的趣味史实的叙述创设问题情境。在讲授《唐朝的衰落》一章时,我向学生出示了一组唐朝人口增减资料:
A.唐中宗神龙元年(705年)37,140,000人。
B.唐玄宗开元十四年(726年)41,419,712人。
C.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52,919,309人。
D.唐肃宗乾元三年(760年)16,990,309人。
E.唐穆宗长庆元年(821年)15,762,432人。然后,提出下列问题:(1)从A至C阶段人口增长的原因是什么?(2)由于什么事件导致C至D阶段人口急剧下降?该事件的原因及后果各是什么?(3)从D至E阶段为何人口继续下降?通过这些问题的设置,引发学生思考,进而通过分析使学生认识到唐玄宗前期由于政治比较清明,经济繁荣,人口增长;后期由于统治腐败,导致安史之乱、藩镇割据,使社会生产破坏、人民流离失所,人口锐减。可见,政治稳定是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前提。
2.通过实物、图片、模型展示等直观手段创设问题情境。如讲北京人的体质特征,我们可以把仿制的北京人的头像模型带入课堂,让学生仔细观察,并与现代人比较,学生就会很快回答并掌握“北京人的基本体质特征”这一问题。再如讲埃及金字塔时,教师可引导学生观察《建造金字塔》插图,并适时提问从这幅图你想到什么?学生从图上具体形象,如230万块磨光的石块、金字塔的精密度、监工手中的鞭子、奴隶的暴死等,就能认识到金字塔不仅是古埃及人民血汗和智慧的结晶,是世界建筑史上的奇迹,而且是奴隶和农民被残酷奴役的历史见证。
3.通过课文本身所包含的矛盾事实创设问题情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章,引言中提到“”结束以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课本讲历史意义时又说,“标志着中国历史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这两者是否矛盾?通过组织学生开展讨论,使大家明确:“”结束,的确使中国十年的动乱局面得到终结,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入新时期,但当时指导思想上的一些错误并没有及时纠正,只有到,才作出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伟大决策,可见,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此外,教师还可以对学生学习中产生的典型、普通的错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设置最有利于学生思维发展的问题情境,有时还可以通过当场试验或演示的方法,设置问题情境。
三、问题情境设置的基本原则
问题情境的设置方式尽管是多种多样的,但都必须遵循三条基本原则。
1.必须有概括性的新颖的和未知的东西。这是问题情境的难度标志。要使问题具有新颖性,就不能简单地根据答案直接提问,必须换个角度,换个方法,才能设计出新颖的问题。
未知的东西的最大特点是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在问题教学中,教师通过设置问题情境,组织学生对未知东西的探索,使学生有可能掌握比在一般教学中获得更概括的知识。
2.必须能够激起学生学习新东西的愿望和需要。即要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H·A·多勃洛留波夫说:“当学生乐意学习的时候就比被迫强制学习轻松得多,有效得多。”
如何创设问题情境呢?
一、由实验现象创设问题情境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以实验为基础是化学教育最本质的特征。化学实验本身就是一种很好的问题教学情境,千变万化的实验现象让学生惊奇、诧异和不解。它会使学生对知识产生浓厚的兴趣,渴望对新知识的获得和探究。在上化学的第一节课时,我以“魔棒点灯”、“空杯生烟”、“烧不坏的手帕”、自制“葡萄酒”等趣味实验,作为开场白,一下子让学生喜欢上了化学学科的学习。再比如在讲《中和反应》时,让学生先做实验,在氢氧化钠溶液里滴加无色的酚酞试液,会发现酚酞变成了红色,这时学生能用上节刚刚学过的碱的知识来解释。让他们继续滴加另一种液体(盐酸),结果溶液的颜色逐渐减退,直至变成了原来的无色。为什么滴加盐酸后溶液的颜色由红变无,学生的思维矛盾自然而然的产生了,于是学习的兴趣立刻高涨。
二、由生活知识创设问题情境
学习的本身是为了应用,能把实际生活中的例子与化学知识相联系,也是创设问题情境的一种方法。例如。在学习一氧化碳的性质时,引导学生回忆一个熟悉的怪现象:烧开的水不小心泼在煤炉的火焰上,炉火不但没有减弱,反而窜出一股火苗使得燃烧更旺,这是什么原因呢?又如,在学习溶液的某些性质时,可探讨这样一个问题:在严寒的冬季,厨房里的水结冰了,而盐水、食醋却不会结冰,这是为什么呢?例如,讲铁在氧气中燃烧生成黑色的四氧化三铁时,教师问:“新买来的铁锅是什么颜色的?使用一段时间后的铁锅又是什么颜色的?你知道为什么吗?学完这一知识后,你会自己找到答案的……”,这种由实际应用创设的问题情境,最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学生会感到化学是有用的,化学就在身边,接下来学生的学习一定是兴趣盎然。
三、由趣闻轶事创设问题情境
每一种元素的发现,每一种物质的得到及推广应用,都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其中都蕴藏着丰富的生动感人的故事。结合教材,讲述一些生动有趣的化学史,化学家轶事,引人入胜,使学生进入良好的学习、思维的情境中,增强学生的理解效果和记忆效果。介绍居里夫人与镭等,再如:讲解磷的性质时,首先给同学们讲了二战期间盟军为了炸掉德国军队一个戒备森严的军火库,在人不靠近的条件下,就无法炸掉,这时盟军就利用了在老鼠身上涂白磷的CS2溶液,让不起眼的老鼠完成了这项艰巨的任务。学生听完故事后,兴奋,一方面为设计者的聪慧而惊叹,另一方面又急于想知道其中的奥妙。这时因势利导,传授相关的知识,效果特别好。
四、由多种媒体创设问题情境
形、声、色的感官刺激,不仅使课堂气氛轻松愉快,易激起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还可以使抽象的概念具体化,深奥的道理形象化,枯燥的知识趣味化。从信息论角度看,利用直观教具,尤其是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更有利于信息的传播和吸收。现代化教学手段主要包括幻灯、投影、录音、电视、电影、计算机等多媒体教学手段,这些手段和传统的教学媒体相比,具有形声性、展现性、先进性、高效性等特点,它能有效地利用图像、声音、色彩等形式来传递教学信息,使教学内容能较好地接近客观实际。例如神州六号的成功发射是我国高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教师可搜集有关神州六号发射方面的录像和图片资料,并在初中化学复习课上进行展示,生动形象的资料必将对学生的感观产生强烈刺激。教师可适时提出思考题。这些题目把氢燃料的利用、空气中的粉尘污染、碱的通性、化学方程式的配平等诸多旧知识点在一个新鲜的情境中呈现在学生面前,大多数学生经过思考都能顺利完成。在这样生动活泼的情境中进行复习,必然能使学生对旧知识产生新鲜感,避免了简单机械的重复,大大提高了复习效率。
五、由错误再现创设问题情境
教师应用启发式教学法引导学生学习,首先就要启发学生观察物理现象,该物理现象将是学生要探究学习的方向.教师可应用问题启发的方法、故事启发的方法、多媒体启发的方法引导学生学习.不管教师用哪种方法启发学生学习,其启发的重心就是要让学生对物理现象产生兴趣.以教师引导学生学习《化学能与电能的转化》这一节课的知识为例,一名教师给学生讲了一个故事:物理学家伽伐尼在解剖青蛙的时候,把青蛙放在铜制的解剖盆上,它用一把铁制的解剖刀去解剖青蛙时,发现死去的青蛙抽搐起来.伽伐尼刚开始的时候,以为生物中会存在一种特别的能量,它能在某种环境中被激发出来,伽伐尼为了证明生物中存在这种能量,就将实验环境改为木质的解析盆,依然使用铁制的解剖刀解剖死青蛙,此时伽伐尼却发现死去的青蛙不会再抽搐.经过数次实验以后,伽伐尼发现只有使用两种不同的铁器才能使死去的青蛙产生抽搐的现象.教师给学生讲完这个故事以后,引导学生自己思考:这个故事可能发生吗?学生听到这个故事以后,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开始思考.学生觉得这个故事绝对不可能存在灵异现象,也就是不可能存在“生物能”这种概念,理由是如果存在生物能,不应该换了一个解剖环境以后“生物能”的现象就不存在了.死青蛙会出现抽搐现象,应该是铜和铁之间产生了一种反应,导至产生电能,因为青蛙本身是导电的,如果铜和铁之间能出现电能,那么电流通过死青蛙的躯体,它是能够产生抽搐现象的.学生通过教师的引导得到了一个化学推测,学生在一边接受教师的启发,一边思考化学问题时,就会了解到这一次将要探索的化学问题.教师要启发学生探索化学问题,就要巧妙地创造情境,让学生对情境中的化学问题产生兴趣,从而找到自己想要探索的化学事物.
二、对比实验给予学生启发
学生进入学习情境以后,会对化学问题展开联想,然后结合自己学习的知识、自己的生活经验得到一个推测,然而此时学生不知道自己的推测是否正确.教师要引导学生探索化学问题,就要引导学生掌握一套科学的思维方式,让学生学会用科学的方法思考问题.以教师引导学生学习《化学能与电能的转化》这一节课的知识为例,学生在教师创作的情境中思考,他们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得到一个化学答案.他们认为将两个能量不同的铁器放在液体中会产生分子位移的现象,这就产生了电能,这个故事描述的是金属产生电能的现象,而不是动物本身存在生物能.此时教师可引导学生思考,伽伐尼用两种不同的实验来探索青蛙会抽搐是因为生物本身存在“生物能”,还是有别的能量作用在青蛙身上,那么,我们又该如何探索应用金属的化学性质能否产生电能呢?学生经过教师的启发,将能理解到要证明自己的化学猜想,就要用对比实验来证明.学生经过思考,设计出以下的实验:人的身体是以电解质的形式存在的,那么,将两种不同的金属放在青蛙的两端可以视为放在电解质的两端.那么可以先实验,将两种金属放在电解质中会出现怎样的现象呢?实验1:将锌片和铜片平行的放进电解质中,不让两者接触,观察化学反应.学生通过观察会发现锌片的表面出现气泡了,而铜片的表面没有气泡.学生经过思索得到化学反应方程式为:Zn+2H???4 Zn2++H2↑,学生认为铜无法与稀硫酸产生反应.实验2:完成实验1后,让锌片和铜片接触,观察化学反应.学生看到铜片四周也开始出现气泡,学生依铜与稀硫酸不能产生化学反应的结果可以推测到铜片周围的气泡是从锌上移过来的.即铜与锌接触,锌产生的分子能量会转移到铜身上.实验3:用导线连接锌片和铜片,将电流接在锌片和铜片之间,电流表开始转动,由此可见,锌铜这两种金属若被连接,它们在电解质中就能产生电能.
三、总结数据给予学生启发
学生通过对比实验,能够推测出化学现象产生的原因,教师还需用启发的教学方法让学生观察化学现象产生的规律.教师若要让学生发现化学现象产生的规律,就需要引导学生学会用科学的方法记录化学实验中产生的数据.以教师引导学生学习《化学能与电能的转化》这一节课的知识为例,教师引导学生学习化学能转为电能必须具备的条件.教师引导学生用清晰的逻辑思维记录实验数据、整理实验数据。 教师在开展化学教学时,要用科学数据整理的方法启发学生找到化学现象产生的规律,让学生能够自主地掌握化学知识.
四、总结
[关键词]英语教学 提问式 启发式教学 定向 设悬
[中图分类号]H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8-0215-02
提问,在教学中占有很重要的作用。课堂提问是英语语言教学中一个广泛应用的技巧,是锻炼学生听说能力和英语思维能力的重要手段。教师在讲解中适当地插入一些提问,可以有效地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既可以起到锻炼学生思维与听说能力的作用,又可以起到组织教学的作用。它是深入的阶梯,是长进的桥梁,是触发的引信,是觉悟的契机。提问作为启发式教学的一种方法,几乎在每一节英语课堂教学中都应用,提问效果的好坏,已成为一堂英语课成败的关键。本文就英语教学中的“提问式”教学方法,结合个人教学体会谈以下粗浅看法。
一、英语教学中提问式教学方法的作用
(一)激发作用
在英语教学中提问能起到激发学生思维的作用。加涅指出:“离开了学者的动机不能引起学习。”同样,离开了教师的激发,动机也只能处于潜伏状态。当一个人具有一定的动机时,人体内部必然出现一种张力系统。提问能触及学生心理,使学生产生疑难之情,困惑之感,从而引起思想上的波澜。当学生的思维还没有启动的时候,教师的提问会使学生产生悬疑,从而开启思维机器去主动寻求答案;当学生的思维积极向前推动去攻克难点的时候,教师的提问会帮助他们开辟新的通道,接通新的联系,产生顿悟的突破;当学生要对思考过的问题进行整理的时候,教师的提问会使学生的思维有条理的收拢,得到圆满的结论。好的提问不断激发学生和教师一起思索,一起破门而入,登堂入室,去探求“所以然”的秘密。这样的提问,不仅能传授知识,而且能开发智力。
(二)定向作用
思维是从问题开始的。教师的提问可以把学生立体思维活动引向被问的认知对象,被引向的认识对象就形成一种推动行为走向对象的排斥力。思维活动只能在提问的条件和要求的限定范围内进行,有经验的教师对讲课中的提问,事先都有设计,当学生注意力分散的时候,他巧妙的提问把它集中起来。当学生的注意力持续地集中到某一点产生疲劳感的时候,他又能用巧妙的问题把他它引开。从而使听课疏密相间,张弛结合,以保证学生听讲的兴趣经久不衰,起到制约思维活动发展方向的作用。
(三)设悬作用
提问至少有两种思维方法:一种是辐合思维,即向着某个有明确公认答案的问题发展,这使提问具有上述的定向作用;另一种是设悬思维,它虽然不像讲评词,但是为了吸引学生,设悬也是必要的。问题提出来,学生急需知道个究竟,教师却不着急,甚至有时还预示两种或多种答案,使学生暂处于莫衷一是的境地。直到问题解决了,学生才能放下这颗心,但教师却又来一个问题。就这样,在设悬和释疑的矛盾中讲完了一堂课。有时临下课时再提出一个问题,以起到“且听下回分解”的作用。听这样的课,简直就是一种艺术享受。
(四)反馈作用
讲课中的提问,还有反馈调解作用。讲课中提出的问题,教师都必须给予明确解答。有时是教师自己回答,有时是让学生回答,这样可以当堂检验学生理解和掌握的程度。教师根据提问的效果,可以明了学生听课和理解的程度,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调整补充甚至原先的课堂设计,使教与学提问与回答同步进行,满足学生理解讲课知识的目的。教学相长,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提问式教学方法的种类
提问的方法很多,结合成人的心理特点和思维特点,这里只介绍多维型提问的种类。具有多指向多结果的提问,叫多维思维提问。它使学生心理过程朝着不同的方向,因而产生着不同的反应。它易于避免思维的模式化,有利于培养学生思维的广阔性、灵活性、批判性、深刻性。
(一)引疑式提问
教师拂去教材表面的无疑性而从字里行间把问题找出来,叫引疑式提问。无疑而引,出于学生的意料之外。“这是为什么?”产生求答欲。于是调动了学生多方面思考问题的积极性,无疑而问。思维没有起点,问而不疑没有思维的动力,引疑而问促使学生的思维更加专注和主动。
(二)跳板式提问
以问题做跳板探索问题以外的答案,叫跳板式提问。问题的答案不是在问题的矛盾双方中加以选择,又不能按题而答,于是激发了学生进行思维时所需要的那种心理上的不协调与不安的程度,这种跳板式提问使学生通过对矛盾复杂性的思考,培养了学生思维的整分能力,避免思维简单认同性。
(三)转换式提问
问题由主问和分问组成,分问是对主问常规性答案的再问。这样,常规性答案成为正向思维,而对常规性答案的再问成为反向思维,这种结合形成转换式提问,它使思维既要改变原来正向思维的部分结果,而又不能局限于这种改变,既不能不改变又不能全改变。因而这种提问要求人们用发展变化的眼光来探讨事物的内在规律性,而不能按图索骥。思维具有性,惟此才会有独创性。
(四)树状式提问
从大的方面提出个别问题来,针对个别性问题又提出平行的几个方面来,平行性的方面又提出正反面形成如树状,这叫树状式提问。树状式提问是制定事物或某个方面所具有的各种因素属性的定性分析法的具体应用,是通向更深入地认识整体的道路。能从某一个方面中悟出全部新的方面、特征和部分来,进而认识某问题中的每一部分。
以上这些提问法,并不是各自孤立起来的,在实际英语教学中,这些形式往往是结合起来使用的,逐一提出分析的目的只是为了叙述的方便与分析的准确。
三、在英语课堂上运用提问式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英语课堂提问是英语教学中师生双边活动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形式之一。教师通过提问引导学生最初的反应和回答,再通过相应的对话和交流,引出教师希望得到的答案,并对学生的回答予以分析和评价。其中教师可用来提问的方法虽然很多,但必须运用的好。
首先,不能滥用。提问,要问到关键处,问到点子上,问出水平,不能搞一些俗套。像什么“Yes or No?”“Right or Wrong?”这样问答的方式,虽有些作用,但用常了学生就会不动脑筋地回答问题,所以还是尽量避免。另外,提问可以又多又少,但不能太多,没有必要设问的地方就不要硬问。
其次,提问要恰当,提问的内容要准确,提问的内容能不能使学生产生疑问?能在哪些地方产生疑问?都有哪些答法?事先都要叫准,提问要有这种定向性,不能设一些不疑之问或莫名之问。提问的深浅程度也要恰当,要能引起全班同学的关注,不能只激发少数人,而使大多数无动于衷。提问中释疑的火候也要恰当。一般地说,教师不要急于把结论告诉学生,要让学生充分地思考,解答讨论甚至争执,学生的思辨能力就是在这种实践中提高的。没有经验的教师往往沉不住气,急于去交“底”,致使提问的效果有所减弱。但是,释疑不能拖得太久,那样会使学生神经疲劳,甚至兴趣索然。所以,这个火候也要有灵活性。提问,必须事先设计好,整个讲课共有几问?问些什么?在什么地方问?采用什么方式问?答案是什么?这些都要精心设计。要估计到各种情况,切忌随意问,信口问。但是,英语教学又不可以完全拘泥于原设计,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要根据现场反馈回来的信息,作必要的调整,而不能固执于自己的偏见。如:学生明明答对了,但与教师事先设计的答案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应该立即修正原设计,表扬学生的创造性,而不应该默守原答案,一问再问,硬逼学生就范,因此提问也应实行“变式原则”。
总之,在英语课堂上,教师要时刻明确课堂提问的作用在于: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的思维,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提供反馈信息。教师应正确把握提问时机,巧妙设问,及时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对每位学生的听、说、读、写都要进行全面的培养。另外,教师在使用提问的方法时不应过于盲目,应随时注意学生注意力和情绪的变化,正确把握提问时机,及时提问,并选择最能切合实际需要的提问方法。保持学生的有意注意,只有这样,才能使“提问式”教学方法真正在英语教学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章兼中.外语教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
一、问题教学法的内涵
问题教学法是指在语文教学过程中以问题为基本形式,为提高学生的基本素养,将问题设计贯穿整个教学过程,促使学生自主寻求、探索问题,最终找到解决问题方法的思维过程。在探索思维过程中,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将认知过程深化成自主探究再创造的过程,进而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问题探索意识。问题教学法强调要充分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不断优化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语文。
二、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的现状问题
1.阅读训练模式重教材知识点
传统阅读训练模式过于偏重教材阅读训练语文知识点,忽视培养学生对文本整体感受的把握以及对整体的思维能力。语文课堂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双向情感互动,而传统教学中,教师将完整的阅读内容分层逐句分析讲解,把阅读式内容转变成了知识点教学,忽略了学生感悟文章的能力,靠“填鸭式”教育让学生死记硬背知识点,不去思考分析问题,从而降低了小学生的理解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教学设计根本不符合课程标准。
2.教师过分掌控课堂,师生缺乏有效互动
长期以来,受应试考试的影响,教师怕耽误教学进程,一直在?n堂上“唱独角戏”,害怕来用问题教学,学生会浪费教学时间,拖慢教学进程,导致课堂一直以教师的“讲”为主。由于小学生生性好动,在教师沉醉于“滔滔不绝”时,学生无法在语文课堂上集中精神,导致学生对语文产生懈怠感,更不利于阅读教学的发展。
3.流于形式的学生学习探究
新课改中要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将课堂归还于学生,但教师还是要坚守自己的岗位,起到有效的引导者的作用。有的教师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盲目追求新目标,在教学中放任学生自己去探究学习,教师的引导作用完全被“淘汰”掉,课堂毫无秩序,教学毫无目标可言,使语文阅读教学起不到预期的效果。
三、阅读教学法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的有效应用
有效运用阅读教学需要教师根据文本教材内容,引导学生拟定具有探索性意义的问题运用阅读教学法,具体实施方法有:
1.鼓励学生质疑,引导学生自主探究
问题教学法的运用是教师在语文阅读教学中根据文本提供的材料,以提出问题为主,运用多种教学形式创设阅读课堂环境。通过教师的引导,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学习的能力,养成独立分析、处理、解决问题的习惯。在此过程中,既培养了学生独立学习的能力,还训练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综合运用语文知识的能力。
2.合作探究,加强生生交流
新课程改革要求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教师可制定适合学生探究的文本内容,设定预期教学目标,让学生分小组合作交流,共同解决阅读中的问题。既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能力,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又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让学生独立思考,勇于实践,自觉发展语文阅读素养。
3.适时引导,和学生共同成长
问题教学法侧重学生自主探索,充当“主角”的角色,而教师充当引导者的角色。教师要适时引导学生梳理解题思路,以保证学生的自主探索能够顺利有效地进行。教师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进一步整理思路,让学生明晰自我的探究目标,进行实践操作,独立思索,从而解决问题。此过程是教学相长的过程,促进师生共同成长。
4.问题启发方式多样化,助力学生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