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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文化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3 15: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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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文化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本文从德性知识与显性知识转化方式角度,概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的现有模式.并提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知识组织转换模式。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少数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创造并继承下来的,是整个中华民族整体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植根于各民族特定历史之中的特质文化,其特殊性和丰富性已成为民族地区乃至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资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由于受外来文化的冲击,这种资源不断受到弱化,不能发挥其资源优势,经济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富饶的贫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特殊性和濒临灭绝性,需要对其进行保护性的开发,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能够有效进行转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有不同的转换模式,对其进行研究,有助于发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成为知识资本,为少数民族成员知识共享、为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决策服务。

1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类型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是指记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并通过组织可资利用的资源。这种信息资源从形式上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物质载体信息资源;一类是非物质载体信息资源。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物质载体信息资源,又可分为少数民族文献信息资源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实物信息资源。前者包括用用汉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记录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而后者主要是民族文化的传承物(如考古遗迹和名胜古迹、民族文物、生产生活用具)。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非物质载体的信息资源,又称之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i>智力型信息资源:这类信息主要表现为储存在一些少数民族特殊人才的头脑里,他们掌握有本民族特有的文化技能。对这类信息,需要借助特殊管理模式,进行开发和利用。例如没有一纸一画的存于侗族匠人头脑的鼓楼设计。(2)口语信息资源:这一类信息是指无文字的民族,甚至是有文字民族的口耳相传,并不被现代技术设备所记录的信息。在少数民族传统的生产、生活和医疗中有大量的口授秘方,这类信息资源有很大的随机性,需要在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俗上采取特殊的方法搜集、记录、整理和存储。这类信息资源的转换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3)体语信息资源:少数民族大量的文化的传承,是靠宗教仪式、舞蹈等这些特殊的体语表现进行的,这些特殊的文化形式,是本民族成员认同的一种价值体现。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中含有大量的知识,其中既有显性知识,又有隐性知识。通过文献和实物载体记录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我们称其为显性知识,而隐性知识是指如少数民族成员中的个人经验、特殊人才的技能或蕴涵在数据库、数据仓库中的知识。

2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现有转换模式

“转换”的含义较为广泛,包括交换、重新整合、功能改变等。厉以宁在《资源转化和西部开发》一文中,指出“资源转换就是资源资本化……要把潜在的优势变成现实的优势,把潜在的资源变成现实的资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是指利用现代技术设备或管理方法,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提升为知识资源,保存和弘扬民族文化传统,充分发挥其信息资源的作用.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成知识资本。

纵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转换,其实质是系统内知识的转换。根据系统内的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的不同转换形式,可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分成下列几种转换模式:

2.1实体展示模式

实体展示模式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的一种常见模式。这种模式是通过现实展示、真实再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显性知识向显显性知识转化。实体展示模式又可分为活动展示模式和文物古迹展示模式。

2.1.1活动展示模式

从文化产生的形式来看,文化的产生离不开人的生产和生活,没有人类活动,就没有人类的文化。少数民族中的游牧文化、节日文化、宗教文化和风俗文化等活动形式,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一种综合体现,属于一种活动文化的形式,这种文化需要在活动中继承和发展,其信息资源的转换形式是一种活动方式转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活动转换方式有民族文化传承自然形成和政府组织2种方式。民族文化传承自然形成的展示模式,如侗族鼓楼修建中,徒弟向师傅学习鼓楼建筑知识的习得过程;苗族13年1次的枯藏节,通过一种悲壮的杀牛祭祖仪式来祭祀祖先的活动;每年农历的正月、二月黔东南南部侗族的萨玛节,通过祭萨活动,来增强村寨的团结、祈求五谷丰登、人畜兴旺等,这些都是属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活动展示方式。政府组织方式主要是以政府组织的各种展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庆典,例如一年一度的“中国雷山苗年文化周”、表现云南民族歌舞和民俗的《云南印象》等等。这种信息的转换方式,是民族群体成员之间获得和建立本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的过程,成员获得这种知识的关键是通过观察、模仿和亲身实践等形式使隐性知识得以传递。作为活动文化的展示方式其优点就是真实再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对于这种信息转换方式取决于受众群的多少和民族文化的自觉。而在现实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外来文化的冲击,缺少传承人,它的受众群正在不断消失,这种转换模式的发展面临挑战。要使这种模式得以继续发展,一是需政府通过一定的经费资助,鼓励有特殊文化现象的村寨开展民族传统文化活动,展示保存这种文化现象;二是把活动文化资源扩展成文化旅游、文化产品资源,扩大其受众群,让更多的受众感知和理解这种文化,使这些隐性知识在更广泛的空间传递,为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社会化创造条件;三是保护和培养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人,使传统文化得以继承和发扬。

2.1.2文物古迹展示模式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离开物质载体是不可能产生的,不可能存在的,负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称之为传承物,它包括古遗迹和名胜古迹、民族文物、生产生活用具等,对于传承物我们统称为实物信息资源。这种信息资源的转换,一是采用文物古迹实物展示;二是采用博物馆信息软件,把文物、古迹和遗址数字化形成数字产品,通过多媒体形式或基于网络平台向大众传递数字化博物馆知识资源模式。

文物古迹展示是通过在有特殊民族文化现象的地区和具有古遗迹的地方,兴建博物馆、陈列馆、古遗址展区或建立网络平台,让这些文化现象成为历史文化记忆。例如雷山朗德苗寨、黎平地坪风雨桥、台江苗族刺绣馆等。文物古迹展示作为少数民族传统信息资源的转换形式受到推崇,这种信息转换模式是一种通过收集少数民族民俗文物,对其进行解读提供信息资源的一种转换。文物展示模式是把文物及古迹中的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转化,是将隐性知识形象化和具体化的过程,转化的方式主要是实物和模型。这种模式是通过大量文物搜集,解读文物产生的年代、背景和文化现象,用显性化概念和语言将文物隐含的知识明确表达出来。这种转换方式其优点保存和保护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物,但这种转换方式取决于文物收集的多少、鉴别以及对文物的解读提供的信息资源。

2.2数据库模式

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转换,发展迅速的模式是数据库转换模式。这种模式是通过知识的融合,用各种显性化语言或符号将各种相关显性化概念进行组合、整理和系统化的过程。它是把记录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数据、文字、图片、音像资料,通过筛选、归类并数字化而建成可供查询的数字文档。目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等单位已经建设了民族文化和研究数据库50多个,涵盖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同时在因特网上还有大量的介绍一个或多个民族文化和民族研究信息的网站。一些商用数据库中也有大量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究信息资料。但由于这些数据库、网站是使用不同的硬件系统、平台与软件建设的各自独立的数据源,没有形成一个知识仓储,所以其知识转换形式是一种显性知识向显性知识的转换。

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实体展示模式、数据库模式都是一种外部形态的整合,还不能形成一种内容形式的整合,在知识转化过程中分别属于群化、外化、融合方式。知识转换过程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知识的内化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将显性知识抽象化的过程,通过归纳和提炼使显性知识被民族成员所掌握、吸收和消化,并升华成为民族成员自身的隐性知识。这个过程需建立一个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知识组织,将少数民族特殊技能人才的经验、少数民族研究专家技能或蕴涵数据库、数据仓库中的知识,通过数据挖掘、知识挖掘等技术将之发掘出来,从而提升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数量和质量,并为广大的民族成员所共享。

3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是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活和发展过程中所自主生产、享用和传递的知识体系,包括以文字形式或非文字形式保持的民俗、习惯、信仰和思维方式。在这个知识体系中有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易于表达和传递,而隐性知识通常难以表达和记录。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中的隐性知识变为显性知识需要寻找有效的方式,将难以表达的隐性知识表达出来。记录者必须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持有者的眼光来记录传统文化知识,而不仅是从研究者的视觉来对传统文化现象做出记录和解释。该方式主要是语言和符号的比喻,可以将人的直觉或心灵顿悟表达出来,因此往往通过隐喻、类推、丰富的语言想象、故事等支持转换。传统的方法是民族研究者通过实地考察和田园调查,形成研究性的论文和论著。这种知识转换是一种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显性知识向显显性知识的转换,但这些知识由于受众群少,难于在民族成员间共享,还不能形成大多数民族成员个体的知识。为此需要创建一种新的模式,使民族成员的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通过建立的显性知识向显显性知识转换的机制,使创新的知识被民族成员所共享,从而实现由个人隐性知识推动本民族的传统知识的发展,即创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

所谓少数民族传统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是在组织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民族传统文化知识进行概念关联,形成共享知识库。构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需要一般信息资源转换的基本条件,如组织机构、软件工具和系统平台、标准和关键技术等,还要满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转换的特殊条件。

3.1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组织模式需要有组织机构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完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知识组织模式的构建。知识基地的主要任务是把具有特殊文化现象的村落作为研究的中心,由此推广到整个民族社区。具体作法是通过民族研究人员长期蹲点记录或本村寨民族成员自己记录这个村落的所有生活现象,由民族研究者分析记录这些生活现象,并整理、存储、加工、研究形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库。文化信息源库建立的目的有三:一是通过信息源的数据加工,形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总库,只有一定量的资源库,才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进行隐含信息的关联和知识挖掘;二是形成系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究成果,知识基地是效进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组织的机构,它的任务,就是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显性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究成果是隐性知识显性化的直接体现;三是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概念化,人的知识获取过程,首要是对知识概念的了解和理解,然后接受知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要获得更多的受众,成为有效的资源,需要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概念化,比如说,“中国最后一个部落”,人们就会与从江的芭莎联系在一起;鼓楼、风雨桥自然与侗族联系在一起。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是其他民族无法复制的资源,这些传统文化资源蕴含着巨大的开发潜能,有着显性和隐性的经济价值。但由于这些资源长期隐藏于乡间僻野,不为外人所知,需要有意识的对这些资源概念化,让更多的人去了解,成为人们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对这些资源在概念化的基础上开发和利用,加速其知识的显性化,使之带来“取之不尽”的收益。

3.2创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资源共享机制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隐性知识,主要是指深藏在少数民族成员中的知识、智慧和技能。这些隐性知识难于共享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具有这些知识、技能的民族成员生活在乡间,外界了解甚少,隐性知识传播空间狭窄;二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外来文化冲击,本民族的年轻成员不愿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接受和理解本民族成员的传统文化知识和技能;三是受本民族风俗习惯和价值观的影响,他们有很多智慧和技能是不愿意让外人所知晓的,甚至在本族人中都是有限制的传播。为促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资源的共享,有效的进行信息资源的转换,必须创造一种机制,使民族成员能积极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技能。一是应该有一个看得见的知识平台,使每一个民族成员和团体都能清楚地看到本民族和团体有哪些资源,哪些民族成员贡献了哪些知识资源,同时知识基地向国家和地方政府申请部分资金用于对这些民族成员提供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奖励;二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要帮助持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的民族成员、团体申请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以获得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

3.3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机构知识库

要建立有效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体系,必须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机构知识库。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机构知识库是利用网络及相关技术,依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而建立的数字化数据库,它通过数据化知识基地所搜集和整理信息资源,以及保存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和民族研究人员所产生科研成果,并将这些资源进行规范、分类、标引后,按照开放标准与相应的互操作协议,允许机构及其民族成员通过互联网来免费地获取和使用。

在知识库的建立中,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库的建立应给与高度关注。在我国少数民族中的一些特殊文化现象和文化技能是掌握在个别少数民族成员中,他们被民族文化研究者称之为这些文化的“活化石”,他们一旦离世,将会出现人亡艺绝的惨况。对这些特殊人才,要实行特殊的管理方式,由政府和相应的科研机构出资,由知识基地采用现代技术设备抢救性的记录这些智力型资源,使这些濒临灭绝的智力型信息转换成可保存的信息资源,通过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组织,动态地调整民族特殊技能人才数据库,依据知识挖掘技术自动处理数据库中大量的原始数据,从中挖掘、抽取出必然、有价值的知识元,即对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的个性化知识挖掘,然后系统对这些知识元进行关联、对比、评价,形成知识库,使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中的隐性知识显化,并为广大民族成员所共享。

3.4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领域本体

本体具有描述特殊领域知识概念和关系的能力,能够对领域概念的层次、属性和实例进行描述,提供表示和交流领域知识的词汇,在概念层次上提供词汇术语的关系集合,并对语义描述结果作进一步的约束。构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领域本体,可以形成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相关组织结构的共同理解,开展该领域的信息资源整合,使众多的少数民族文化数据源上的异构信息资源通过一套共享的术语进行重新编码、转换,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的语义检索、知识表示、自动标引、知识导航、数据挖掘和知识发现的应用研究奠定基础。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领域本体的构建,可以通过知识本领域内的专家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概念及概念词之间关系的确定,信息管理人员利用本体构建工具对知识概念的组织,而形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领域知识本体。

第2篇

1.1民族传统文化有助于塑造学生正确的道德观念。

学校教育有义务培养学生正确的道德观念,艺术教育也不例外,而且将民族传统文化贯穿于平时的教学中将更有助于学生正确道德观的塑造,比如在戏曲表演中有很多具有教育意义的故事,其中二十四孝图就是典型代表;另外音乐的学习也有很多歌颂伟大的祖国的曲子,其中《祖国你好》也很具有代表性,这些内容都能很好的起到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形成民族凝聚力的作用。

1.2民族传统文化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审美观。

传统民族文化凝聚着不同民族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的文化和智慧的结晶,而且也体现了当时人们的审美观,所以说在中学艺术教育中,学生能接触到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优秀作品能给他们带来很好的情感体验,和理解作品所蕴含价值的机会,从而提高了审美观念。

1.3民族传统文化学习有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当今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学生和教师越来越看重成绩,忽视了文化成绩外,学生还需要有其他方面的学习以及得到全面发展,所以说将民族传统文化知识贯穿于艺术教育中,能有效地改变这一局面。比如在艺术教学中,学生可以学习音乐,美术或是戏曲等课程,而其中像音乐又分为管弦乐,合唱等种类,由此这些丰富的教学体裁不仅能让学生掌握艺术课程的技巧和知识,也能了解到传统的民族文化,从而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在学习的同时锻炼自己的观察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也就间接得到了全面发展。

2、中学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教育的可行性分析

民族传统文化在艺术教育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如何将这一传统文化科学合理的贯穿到中学艺术教学中,并得到较好的效果是教学者需要思考的问题,本文认为从教师自身文化素养和教学措施两方面进行改进,能将这一举动得到实践。

2.1中学艺术教育者加强自身的民族传统文化的素养。

由于教师是学生的指引者和向导。因此,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传统文化知识的教师,能为学生学好民族传统文化提供较好的素材。一方面在平时的备课中教师要多留意民族传统文化的资料,通过上网查询或是实地考察等来丰富教学内容,能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民族传统文化的气息,像学习特定的苗族舞蹈时,教师可以利用视频,图片以及讲述舞蹈在当时所代表的意义等方面,让学生能了解苗族人民的文化,也能对舞蹈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从而在跳舞的过程中能将其韵味展现的更加淋漓尽致。另一方面教师展现自己丰富的民族文化知识和对学习传统民族文化的浓厚兴趣,能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为教师的水平会让学生有朝着这方面努力的动力,因为他们也想像教师一样得到其他人认可和肯定的目光,所以教师私底下提高自身的民族传统文化底蕴是有很有必要的。

2.2在中学艺术教学中学习传统民族文化的策略。

2.2.1重新确定艺术教学的具体目标。

无论是哪门学科都不是简单的将学科知识和技能进行传输,而是要将人格的塑造以及其他能力相结合进行教学,尤其对于艺术教学而言,更加应该将我国传统民族文化同现代艺术相结合,不要让学生只了解现在,畅想未来,忽视文化的沉淀过程和历史,比如中国画中以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为特点之一,这就是受到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思想和庄子的哲学思想影响。

2.2.2传统民族文化教学的氛围营造。

虽然艺术教育本身就含有民族文化知识成分,但由于教师和学校的重点还是集中在技巧和运用上,对民族传统文化宣传较少,也就造成了学习民族传统文化效果不佳的现象,由此加强民族传统文化的宣传是将这一举动实现的基础。比如在学校的走廊或是宣传栏中张贴具有民族文化气息的作品,像山水画,民族服饰特点等都可以被用来作为宣传题材。除此之外,学校开展以民族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或是舞蹈,音乐等形式的活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2.2.3穿插结合的教学策略。

由于在艺术教学中很多内容都是有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相关联的。因此,无论是学习舞蹈,管弦乐,还是合唱等内容,教师都可以将教学内容与其他民族传统文化进行相关联的扩充,以达到能让学生熟悉民族传统文化的目的,比如在学习苗族舞蹈时,芦笙舞是其极其既有代表意义的舞蹈,这教师在讲解芦笙舞的由来,所代表的含义时,就能穿插着讲讲类似的其他民族的舞蹈,像傣族的鼓舞也是可以在祭祀场合运用的。

2.2.4让学生感受到民族传统文化的魅力。

学生对传统文化感兴趣自然为主动的去接触它和了解它,如果教师在平时的教学中能将民族的传统文化通过小故事的形式进行描述,必定能吸引更多的学生,比如在讲解民间艺术时,讲述与当下比较流行的十字绣差不多的民间刺绣,根据历史的发展顺序用故事的形式进行介绍,并通过刺绣说明当时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从而让学生感受这些艺术的魅力。

3、结语

第3篇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变迁;阿细跳月

中图分类号:G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12)01-0040-04

Abstract: The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e heritage and develop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sports power. In the modern social market economy environment, the "A xi dancing under the moon" traditional inheritance model, such as ritual activities, self entertainment, youth villages of marriage, family influence inevitably happen different degree of variation. In the government's care and the help, "A xi dancing under the moon" inheritance of the main body into middle age by the young, the elderly and the special art display team, and to the needs of the cultural industry, in the instrument selection, music layout and action in the commercial and become more market-oriented. In the market economy in order to keep the national commercial tide, "A xi dancing under the moon" in traditional worship still guarantee the continuity and seriousness, in performances emphasized the popularization and living style, make in the modern and traditional tries to find a balance point between and, thereby, to the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e heritage and development provides an important way.

Key words: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e; inheritance; transition; A xi dancing under the moon

1 前 言

当前,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以及创建体育强国步伐的跟进,在全球化大背景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再次成为当前关注的热点。综观我国30余年的改革开放的发展,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在取得了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出现了一定的困惑。体现在:一方面许多濒临失传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地方政府的重视下以及有识之士的呼吁下得到深度挖掘而获得重生;另一方面又有诸多具有鲜明民族、农牧特征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显得难以跟上时展的步伐;可以看出,在当前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时期,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获得一定的发展生机后,又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定的发展迷茫。因此,“传承”已经成为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重要课题。所谓“传承”,意味着民族传统体育、知识和经验甚至包括历史记忆的跨世代的延展,它既指体育文化在时间上传衍的连续性,亦即历史的纵向延续性,也可用来指体育文化的传递方式。在全国林林总总的民族传统体育中,彝族古老的“阿细跳月”,因其独特的民族体育传承方式,重新焕发出的生命力和活力,在当前社会条件下,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借鉴意义。

2 研究方法

通过文献资料、田野调查、专家访谈等科研方法,走访了弥勒县西三镇可邑村、凤凰村等地方,以“阿细跳月”为案例,进行了文献梳理和现场考察,并将材料进行归纳、分析与总结。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阿细跳月”是云南彝族重要的民族风俗与体育文化活动,流行于云南弥勒、路南、泸西等地。“阿细跳月”生成于早期人类生产、劳动和生活,之所以经久不衰,就是由于阿细人世世代代的传承。

3.1 传统的传承方式

3.1.1 宗教祭神的神圣传承

“阿细跳月”早期是与祭祀联系在一起的,应该说,它最初是寄寓着阿细人的宗教情感的,这一点从可邑村的钻木取火仪式和凤凰村参与祭火到随祭火仪式的消失而分离出来的过程可以印证。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从娱神到娱人的过程,最后从宗教祭祀中分离出来,发展成娱乐性较强的活动。“归根到底,舞蹈总要追溯到宗教仪式的实际原因上,只是到了后来舞蹈才流入一个完全审美享乐主义的范围内,在那里,它失去了严肃的意义”(鲁道夫•桑纳)。

3.1.2 自我娱乐的自发传承

祭神是人类早期对自然极度依赖的表现,随着人类逐渐摆脱自然的束缚,娱神功能也在不断地退化,相对而言,娱人功能逐渐显现出来,占据了人们的日常生活。“阿细跳月”脱离了祭祀场合,原本在祭祀过程中既娱神又娱人的娱乐功能转化为专娱人的单一娱乐功能。在传统彝族阿细人的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阿细跳月”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群众性的体育文化项目,男女老少都参与,参与面广,互动性强。阿细人从小就在耳濡目染中自然学成,“我们阿细人天生就会跳月”的说话并不夸张。

3.1.3 男女婚恋的本能传承

在传统社会里,“阿细跳月”主要是男女青年交际的工具。“阿细跳月”节奏明快,舞姿粗犷奔放,有老人舞和青年舞。老人舞弹的是小三弦,舞步轻慢稳重。青年舞则热情激越,是男女青年沟通感情,选择对象的自娱活动。每当节日或农闲,邻近村寨未婚的成年男女青年先约定聚会的时间地点,届时,如一方失约,另一方则于路中用石头压上树枝,表示“压魂”(魂是彝族对生命的诠释),被压一方须说明原委,道歉并得到谅解,可再订日期。这种约会,甲村来男,乙村只能来女。相会前,女方在林中梳妆打扮,故意磨时间,男方明知女方在梳妆,也故意把短笛吹得短促,把大三弦弹得急迫,一方急,一方缓,别有一番情趣。就在笛悠弦扬时,女方拍着清脆的掌声跳出树林,在草坪上列队与男方欢歌起舞,曲调合着舞步,弦声扣着心声,间或爆发“哦!哦!”的吼声。在载歌载舞中,寻找称心如意的伴侣,然后变换队形,一男一女对舞。由于“阿细跳月”舞蹈强度大,尤其是男青年肩挎四五公斤重的大三弦,弹、唱、跳、旋,常常跳得满头大汗,但颇具感召力的“阿细跳月”,一代又一代,一年又一年,吸引着青年男女尽兴尽情通宵达旦地进行。在男女交往的过程中,“阿细跳月”被潜移默化地传递、传承着。而现在,由于社会环境、生活方式的影响,阿细青年婚恋方式发生改变,传统的靠跳月为中介的婚恋方式逐渐被遗弃,致使“阿细跳月”的主要传承功能也在逐渐消失。

3.1.4 村落家庭的熏陶传承

传承涉及到“传”和“承”两个连续的动作,其主导都是人。无论是传还是承,都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传承人是传承的主体,承载和传递了整个民族的文化。传承人又分为群体传承(村落、家庭等)和个体传承(长辈等)。群体传承人就是整个民族内部所有民众。家庭是“阿细跳月”传承的首要途径,通过长辈的言传身教,使他们从祖辈、父母那里得知“阿细跳月”的传说、历史、发展变化,学习相关乐器的弹奏、制作,从而使阿细跳月这一古老文化在家庭中得到直接的传承。凤凰村里 50 多岁的老人都表示,在他们年轻时,也就是上世纪 60、70 年代,父母一定会在孩子,特别是男孩子长到 10 岁以后,就开始着为孩子制作三弦、笛子等乐器,他们自己也会学习做三弦。

3.2 传承方式的变迁

可以说,任何形式的体育文化成果都是时代的产物,都根植于具体的时空条件,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特有的底色和痕迹,随着时代的变迁,背景和重点的转换,都会使其适用性、针对性和意义价值大打折扣。而通过传承创新,将传统体育文化的核心要义加以重新阐释,赋予新的时代含义,使它们发生质的飞跃而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达到一种新境界,以便更能深刻反映事物的发展规律,更能强烈反映实践和时代的要求。通过修正、完善和改造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思想、观念、理论和价值体系,实现内容和形式的自我超越,使之能与时偕行,与世界潮流同步,唯有如此,才能保持传统体育文化形态持久而旺盛的生命力。

3.2.1 传承主体的变迁

任何一种民间文化,在流传的过程中,只有符合时展,顺应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才能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并为国家与社会所认可。换言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不仅受民族文化和民众生活的影响和制约,还受到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掌控。在现代社会,政府在民族文化的传承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其扶持与推动作用,往往在短时间内能够使民族文化的发展蒸蒸日上。阿细跳月自然也不例外。

3.2.1.1 政府对“阿细跳月”传承的推进

在文化政策和文化旅游热的带动下,弥勒县政府和文化部门大力宣传“阿细跳月”,特别重视“阿细跳月”的继承和发展。在“阿细跳月”的传播、民族艺人培养和组织、音乐舞蹈的改进和创新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弥勒县文化馆、图书馆以及西一、西二、西三镇相关文化部门收列了有关“阿细跳月”的音乐材料、舞蹈材料,对舞蹈及艺人状况进行了一些整理和研究,编写了相关书籍,还制作刻录了 CD、DVD、VCD 等影视材料。弥勒电视台利用电视媒体的优势,每天定时插播介绍“阿细跳月”的影视片段,让人们从电视中就能领略“阿细跳月”的风采。

3.2.1.2 传承人的变迁

“阿细跳月”是产生并流传于阿细民众中的群体艺术,创作者是群体民众,传承者也是全体民众。它历经数百年不变,完全得力于阿细民众对它的热爱和珍视。一直以来,阿细青年是传承的中坚力量,是手持“接力棒”的大多数。然而,今天的阿细青年却不再是传承的主要群体,扮演传承角色的多是中年人、老年人以及专门的文艺表演队。

“在稍稍发达的社会,文化分层突出,社会文化的整体性时间里在个体文化的特色之上,并由无数个不完整的个体组成。个体的变迁将会导致亚文化的产生或变迁。”

“现在的青年人多向往外边的世界,不屑于整天在家打打跳跳。”可邑村一位老人和年轻人谈起时说。个人本是构成村落的基本元素,也是构建文化的基本要素,个人的行为选择和行为方向将会牵动着村落文化的发展。青年们行为的变化,导致“阿细跳月”传承的变更。由于传承个体的发展变迁,导致“阿细跳月”传承群体的不断流失。在政府及基层村组织的干预下,采取各种方案促进“阿细跳月”的传承,其中的一个方法就是加强对中年传承人的塑造。传承人的培养是当今保留正在消失和即将消失的民族文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可喜的是,阿西人已经充分意识到这个问题,因此也积极响应,避免后继无人的困境。

由于少有自发进行的“阿细跳月”娱乐活动,年轻人失去了耳濡目染的条件,传承变为以文艺队、文化室的特别教授方式进行。即由特定的某一个或是几个传承人对部分年轻人进行传授,以前的集体传承已然不复存在。对于青年来说,学习舞蹈的方式不再是在社交活动中的自学实践,而是通过文化室的专门教授和训练。现在的学习,接受的是文艺队对传统“阿细跳月”编排后的动作,目的是适应舞台表演。

3.2.2 传承心态的变迁

阿细跳月是阿西人的文化瑰宝,在阿细的传统社会里,阿细人出于本能的热爱,将“阿细跳月”看成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上个世纪80、90 年代,社会发生了转型,阿细地区与外界经济文化交流增加,当地一部分汉族以有色眼光来看待“阿细跳月”,致使一部分阿细青年对自己的民族舞蹈失去信心,认为是落后的、粗野的,并有意识地放弃了“阿细跳月”,从而致使阿细跳月的“文化认同”受到挑战。“文化认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最有意义的东西”(亨廷顿)。文化认同是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重要基础,而且是最深层的基础。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作为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重要基础的文化认同、价值认同不仅没有失去意义,而且成为综合国力竞争中最重要的“软实力”。本世纪以来,国家文化政策有了偏向,重视文化艺术的建设,加之民俗旅游热潮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将眼光投向了民族原生态文化艺术,“阿细跳月”在此之中受到广泛关注,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自此,“阿细跳月”这一传统的歌舞又重新引起了阿细青年人学习的兴趣。只不过,这种兴趣不再完全是为了生活本质的需要,更多趋向于生活需求的功利。

现在的“阿细跳月”,除了每年祭祀时的仪式外,更多时候是作为一种舞台表演而出现的,参与“阿细跳月”可以有一定的经济收益。如可邑村与文化旅游联系的非常紧密,每周都会为大量的游客进行文化表演,包括进寨时的敬酒和歌舞表演,祭祀地方的钻木取火和阿西表演,会餐时的敬酒等歌舞等,无不体现出鲜明的彝族风格和文化特色,游客不知不觉陶醉其中,甚至流连忘返。再如凤凰村文艺队经常出外表演,每年都会到民族村表演,县上、镇上的任何活动的开幕以及接待外宾事项,凤凰村的“阿细跳月”队都会参加。平时各村有什么喜事,比如建新房、孩子满月、结婚等,也会有人请文艺队去表演。

正是由于存在一定诱惑,外出打工以及赋闲在家的阿细青年又愿意加入到跳月队。最为主要的是,当演出所得到的费用远远超出在家务农及外出打工的收入时,阿细年轻人的热情自然就高涨起来。在这样心态的驱动下,青年人愿意学、而且希望学好“阿细跳月”。凤凰村文艺队长毕仕福也说:“现在村里人不会经常跳了,我们那个时候,从小跟在父母身边,经常在村里跳月,看着看着就会了,不用别人教。现在不行了,由于跳月不经常搞,所以那些小孩都没多少机会学,平时在家父母也不可能无缘无故地教小孩,所以现在的很多阿细年轻人会是会跳,但跳得不是很好,如今村里有专门的文艺队,小伙子们可以跟着学,但有的小伙子还不愿意学呢。”

3.2.3 阿细跳月自身音乐、舞蹈的变迁

在现代社会发展变迁和舞台表演需要的刺激下,为了迎合大部分人的审美需求,“阿细跳月”自身也发生了改变。从舞蹈动作的整体来看,“阿细跳月”分为音乐和舞蹈两个部分。在乐器方面,从最初的小三弦到现在的大三弦,增加了声音的震撼度和影响力,各村寨可自由发挥,只要旋律相似,节奏是 5 拍子,歌词可自由撰写。这样使得“阿细跳月”更具艺术特色和审美倾向,各村寨可根据村民的审美情趣编写歌词。有的地方为了配合现代舞台演出,尤其是大型舞台演出,还以现代电声乐进行配乐,从而取代了表演者的乐器吹奏,另外就是在歌词调子的组合加工上,更加适应舞台表演。在舞蹈表现方面,各村寨文艺队也可以融合、分解百年流传下来的各“阿细跳月”舞蹈动作,使一支舞蹈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组合形式,从而在不同的村落社会中呈现出不同的表演样式。为适应舞台表演,在继承传统集体圆圈舞的基础上,改编成为艺术加工的舞台表演形式;将传统舞蹈的动作加快,手部拍掌、弹跳、转身的方式转变,舞蹈动作更加轻快温柔;再者就是以人数取胜,制造欢乐、气势磅礴的气氛,尤其是在现场的表演过程中,邀请更多的观众和游客加入,进行现场同乐以及即兴演出,使现场的欢乐氛围达到。

如在凤凰村“阿细跳月”的舞台展演中,女演员们已经将拍手、踢脚、转身等这样的动作表现得轻柔、明快,显示出与传统集体性共舞的差别。这样的改编主要为了迎合现代舞台审美的标准和审美视角,与传统靠力量营造欢乐气氛的表现方式迥然不同。

3.3 传承方式变迁的现代审视

在当代全球化、多元化的文化背景下,中国已经步入市场经济中,最明显的特征是民众的消费水平和文化需求在日益提高。当现代社会需要将“阿细跳月”传出村外,而大众传媒又把各种时尚元素带到村里时,村民的生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尤其是大批游客的到来,村民的娱乐方式和内容发生改变,并且形成了新的娱乐习惯,顺应了依靠视听娱乐的当今文化消费的趋势。而为了市场化的需求,取悦于观众和游客,阿细跳月在音乐的配器与选择上、舞蹈动作的编排上都尽可能向舞台化转移,舞美的设计等方面尽可能满足观众。可以说,走向消费市场,成为文化消费品,充当建构地方文化和经济的文化产品,已经使阿细跳月这一文化品牌成为地方新的经济增长点,受到当地政府和民众的大力扶持和追捧。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阿细跳月是否可以传承民族文化?

3.3.1 在功利与本能之间如何保持阿细跳月的民族性

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影响下,阿细跳月的传承不可避免的带有一定的功利性。于是,就产生一个问题,当为了迎合市场的需求而进行文化传承时,这种文化的延续会不会因为市场的不景气而产生中断?慢慢舞台化的“阿细跳月”在展演过程中,其文化传承的功能会不会弱化?一旦功利丧失,阿西人是否还有继续传承阿细跳月的热情与动力?也许是认识到这一问题,基层的村组织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如在彝族春节的民俗活动中,村民小组及文化队共同组织的文艺汇演,把外出打工、工作而过年回家的人聚拢在一起,为促进村民之间的相互交流提供了极好的条件。当村民都聚在广场上时,集体意识和共同的民族价值观念必然适情而生。虽然村民站在一起不是“跳月”,但是大家眼里看到的,耳朵听到的仍然是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舞台化的表演和文化互动体验形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彝族民众和村落进行有效整合,凝聚民族情感,激发对阿细跳月的热爱。

3.3.2 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如何保持阿细跳月的民族性

不可否认的是,阿细跳月之所以历经千年而不中断,在于它的民族性和文化性,在于对本民族的文化认同性,彝族文化始终是阿细跳月的“根”与“源”。为了做到与社会、时展的同步性,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有必要进行大胆的革新,从音乐配器到动作编排,大量引进外来的文化因素,在使其符合表演性的同时,更要注意“矫枉过正”,不能为了迎合市场的需求和观众的需要,一味的进行“创新”,传统的内容却是越来越少。如果离开原生态的民间体育文化越远,阿细跳月就有可能迷失方向,在继续发展的道路上难以找到合适的土壤供其养分,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失去群众基础。可喜的是,在彝族庄严的祭祀活动中,阿细跳月传统的舞蹈形式又被原汁原味地保留下来,在小三弦清亮、优美的配乐下,动作虽然简单朴实无华,但整个祭祀活动显得庄严而肃穆,似乎在那一刻,所有阿西人的心又被重新贴在一起,所有的华丽浮躁的外表都逐渐的退去,原生态的阿细跳月将今天的阿西人与祖先又紧紧的连在一起,成为一种无法割舍的民族情感和纽带。

4 结 语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总是处于不断发展的动态变化之中,它自身的传承和延续并非对传统的简单“复制”,而是处于持续的发展变迁之中。古老的阿细跳月,由于社会的变迁和时代的冲击,传统的祭祀传承模式、娱乐传承模式、婚恋传承模式、家庭村落传承模式都不可避免的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异,尤其是在当今市场经济的社会环境下,在深度开发民族文化旅游的热潮中,阿细跳月的传承在很大程度上都发生了改变。而为了达到传承、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要求,政府加大了对阿细跳月传承工作的推进,使得传承的主体由青年人变成了中年人、老年人以及专门的文艺表演队,而为了舞台表演的需要以及迎合观众和游客的口味,阿细跳月在乐器选择、音乐编排和动作改编等方面,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而使阿细跳月成为目前民族文化旅游热潮中的一颗奇葩。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现代社会的影响下,过多的现代因素、尤其是市场商业因素被植入进来,在商业利益和功利面前,在传统礼仪与现代创新之间,如何保持传统体育文化的民族性,如何在传承过程中保证本民族文化的延续性,也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变迁问题摆在人们的面前。而保证民族传统礼仪的延续性和严肃性、增加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群众化与生活化,在传统文化与现代元素之间,阿细跳月的文化传承无疑在寻找一条平衡点,以此架起传统与现代之间的一所桥梁,使古老的彝族文化能够得以跨过商业大潮的冲击,在市场经济的社会环境中重新获得新生,从而也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一条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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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克利福德•格尔兹(美).文化的解释[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第4篇

道家思想对现代社会生活中人的内心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世事无常的平静对待和对思想境界的追求,是化解在巨大生活压力下当代人心理压力的有效途径。佛家文化是东汉时期传入我国的外来文化,它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因其在思想上奉劝人们进行自我忍耐和自我欲望的压抑和约束,而受到中国封建统治阶级的推崇。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大兴土木广建佛教寺院,使得佛教文化在民间广泛流传并产生深远影响。“佛教主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人的本性即是佛性,人人都有佛性,但无明的人会执迷不悟,觉悟的人才明心见性。任何尘俗中人都可顿悟成佛,超凡入圣。”佛教文化的思想核心是“禅”。佛教修行的最高目标的实现,并不是得到了神灵的帮助和救赎,佛教修行的最高境界是人们对自我心灵的认识和对自己欲望的修正,是自我的救赎和顿悟。文化具有民族性和继承性,一种文化的产生和繁衍一定发生在一定的地域内,并在同一民族中流传。同一地域的人们长久以来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民族风俗习惯和生活习惯。文化正是这一风俗和社会生活形成的基石。同时,在风俗习惯和社会生活的流传和延续的过程中,文化也得到了传承和发展。同一地域的人们将文化代代流传下来,使文化具有民族性和继承性的特点。同时在文化的流传过程中,这一民族和地域的人们也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民族心理特点。

二、传统文化影响下的民族心理

1.以和为贵,追求和谐之美在汉代,儒家作为统治者所推崇的思想,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主导思想。它“以伦理来组织社会,以道德来代替宗教,以礼俗来代替法律”的“以和为贵”的儒家思想,被广泛渗透进中国人的生活之中,时至今日,我们仍然以“追求和谐”为社会发展目标,对和谐之美的追求是所有中国人内心深处的心声。几千年来,中国的传统思想中都渗透着对“和”的追求。“家和万事兴”“和和美美”都用来形容中国人的幸福。著名作家冰心曾经说过,“美的真谛应该是和谐。这种和谐体现在人身上,就造就了人的美;表现在物上,就造就了物的美;融汇在环境中,就造就了环境的美”。可见,中国人对美的理解和对和谐之美的追求已通过中国人生活的点点滴滴表现出来。

2.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从“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谈起,《论语·子罕》中记载,“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里的“逝者”包罗万象,可以是天地自然,也可以是人与社会生活。也就是说世间万物就这么逝去着,日夜不停歇。这种“生生不息”的思想观念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人的内心深处,并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优良品质。在永不停歇的运动中,我们逐渐理解了发展的意义,学会了用奋斗和顽强的精神坚持着对未来的执著。“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百折不挠”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孔子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反侵略斗争激发了人们自强不息的精神力量,使自强不息的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传统的文化和社会生活为民族心理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使“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永久流传。

3.强烈的民族认同感在中国人的心里,国家是一个庞大的家庭,它是由无数小家组合而成。在中国人的传统理念中,将对小家的和谐、安定和团结的追求同样赋予给国家。人们对家庭的认识和理解,上升为对国家的认识和理解。从追求小家的和谐以及对小家的这一范围的认同上升为对国家和谐的追求和对国家这一集体概念的认同。对于国家和谐、安定团结的认同和追求,加强了国家的民族凝聚力,使人们的心灵产生了强烈的民族认同感。人们浓厚的爱国情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条件。而中国人强烈的民族认同感的形成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分不开。

三、传统文化心理对民族音乐的影响

第5篇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文化资源;价值;开发

1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内涵

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是适应本民族的特点而形成发展的,都具有独立的民族性格和社会意识,在其一代又一代自我复制的历史渊源中,不断承接外来影响而有所变异,逐步形成并充实本民族的文化积淀。民族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思想文化三个层次,是一个民族几千年知识的积累和经验的总结,是这个民族财富的历史积淀,具有丰富的内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传统伦理道德所体现的与自然、与人和社会和谐共处的思想以及重人格的观念,形成了中国人独特的体育价值观。

“文化资源”是从文化的功能上说的,意味着它是一种可支配的资源,可以对拥有它的主体产生影响并制约其活动方式及活动的广度,这是它作为一种资源的重要方面。考虑到文化的内涵,可以将“文化资源”分为三个层次:一、社会心理和精神气质的层次,即观念层次,主要体现为哲学、宗教和道德的层面;二、文化生产的层次,体现为各类文化活动,大致包括文化艺术和自然科学技术的生产两大类;三、文化品的层次,包括各种器物和成品,文化品是可以直接供各主体消费的对象[2]。上述文化的三个层次的界限是相对的,它们之间也互相依赖,紧密联系。传统体育文化资源既包括作为中华民族主流文化的民族传统体育,也应涵括非主流的汉民族以及少数民族体育活动[3]。它是在特定的地域环境、地域条件、地域文化背景下随着现代生活的发展而出现的。它可以以一定物质实体为载体,也可以是一些纯粹人类精神文化的东西,有形的载体和无形的精神文化内容相互依赖,相互渗透,具有明显的时代性、民族性和艺术性[4]。为此,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内涵中,既有物质层面的传统运动项目,运动器械、设备、服饰、壁画、出土文物等,也有精神层面的民俗文化、组织文化以及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中的价值观念及规律。

2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特征

2.1 种类的多样性和包容性

中国民族体育文化以“仁”为核心思想,蕴涵丰富的东方哲学、宗教、道德、医学、习俗、艺术等社会文化因素,它以保健性、表演性为基本模式,以崇高人的内在气质、品格、精神修养为价值取向[5],它凝结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精神,作为一种文化类型,它拥有自身的内核和特征,拥有它的合理性和价值。我国民族体育产生于民间,流传于民间,据《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志》统计,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种类多达977种,其中,汉民族的项目有301种,其他55个民族的体育项目多达676种。它们的延续与发展,无不与不同民族的语言习俗、岁时节日、生活习惯、伦理道德、宗教信仰、行为准则、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思想意识、心态感情等联系在一起。

2.2 内容的民俗性

民俗是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又是处于中下层地位的人民大众所创造的文化,毕业论文是各民族文化的基础和主体之一[7]。在民族传统文化中,对民族最具凝聚力的要算民俗文化。它不仅将朝夕相处的民族成员凝聚在一起,而且还能将分散于各地,甚至五大洲具有相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也团结在一起。风俗习惯既受到民族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地域因素的制约,地域经济、政治、宗教、语言的长期影响,互相依赖,铸成多姿多色共存共荣的民俗特征。据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于2000年1月19日公布调查结果显示,端午、中秋、春节仍然是百姓重视、影响最大的传统节日。舞龙、高跷、狮子、太平鼓等娱乐体育活动成为超越时代存在的一种符号和民族传统。

2.3 文化的同质性

中国是一个以儒家文化为思想基础的古老东方大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立发展、自成体系的文化系统,具有华夏文化同质性的特征。中国文化重人伦、重道德思想深深地影响到中国的传统体育运动,人们习惯于和谐、宁静及相对稳定的生活方式,而不热衷于带有冒险、冲突和对抗性的竞争活动,因此在传统体育中竞技运动并不居于主要地位,而以个人的修身养性为主,保健术在整个体育中占有较大比重,其典型项目是导引、气功、武术、太极拳等。

3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价值归位

3.1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价值整合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是一个民族的魂,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而民族精神又深深地植根于民族文化之中。民族传统体育之所以经久不衰,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由于它具有不可忽视的当代价值,拥有适合其生存的环境,显现出中华民族体育自身的文化传承价值。

文化不仅是人类生存的精神家园,也是一种可供人类持续发展的资源。文化是有继承性的,但是光有继承而无创新,文化也就失去了活力。特别是处于全球化时代的中华民族,在政治上已经站立起来了,经济上也将在世界上占有重要一席,但在文化上能否立起来,关键在于文化上的创新。党的十六大强调“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国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当今世界文化的发展需要文化的多元化,需要保护不同的文化群落和文化生态,因为只有不同文化的互识、互补、互证,硕士论文 才能促进人类文化的发展[8]。民族文化的差异构成了世界文化的丰富多彩及其多元化的特点。国际奥委会2000年委员会提交的改革方案指出:“未来的奥林匹克运动必须是多元化的又是跨文化的。”无数历史事实证明,一种文化形态的发展速度及发展水平取决于它与其他文化的碰撞、交流与融合,取决于它能利用的文化资源的丰富程度。文化资源越多样,越丰富,其发展就越迅速,越健康。作为13亿人口的大国,我们将承办2008年奥运会,为此,我们要深入挖掘“人文奥运”的内涵,向世界展示五千年的华夏文明,促进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彰显中华民族崇尚和平、和谐,愿与世界各国人民共创美好未来的信心和能力。如果说文化是“人文奥运”的核心内涵的话,那么,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将是中国实现人文奥运的基石。中国民族传统体育能够延续至今,完全依赖于她自身的民族文化资质和功能价值。她的历史性、传统性、民族性、健身娱乐性等,使她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9]。因此,中国传统体育文化要立足于世界体育之林,首先要做到文化自觉。教授为“文化自觉”作的定义是: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要有自知之明。有了这种文化自觉,方可在文化转型期取得自主能力,方可得中国传统文化积极参与多元化世界文化之构建。与此相应的是传统体育文化也要自觉地实现现代转换,以抛弃民族传统体育中不适合奥林匹克全球化的消极、落后的东西。针对“文化自觉”,首先对以“武术为代表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有一个历史的、实事求是的认识和评价,挖掘中华体育文化的真精神,反省我们自身文化所存在的缺陷,并把优秀文化呈献给人类社会,赋予传统体育一种理性和人文主义精神。其次,随着奥林匹克全球化的持续,不同的文化越来越多地交汇在一起,人类文明是由不同的民族,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域中分别发展起来的,因而必然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风格和样式。民族传统体育也需要推广和传承,让国际社会广泛认知,用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去丰富奥林匹克文化,为奥林匹克运动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3.2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价值回归

传统体育文化的生存发展是一个动态平衡过程,它需要与时代变化的韵律合拍,只有不断调整自己的价值取向,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其一,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传播民族传统文化,开展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增强各民族人民的团结进步,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等有着直接而密不可分的关系;其二,传统体育文化资源是剖析体育起源和发展各阶段诸形态的活化石[13],是挖掘和创造新的体育项目和形式的源泉,是一笔特殊的无形文化遗产;其三,传统体育文化资源是中华民族在特定的政治、经济、地理、文化等生活条件下所形成的一种民族文化,具有独特的价值与特征,具有非常丰富的内容,是一笔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中国传统文化不但主张和,而且提倡和而不同,强调统一之中的差异、和谐之中的多样,在寻求一致的同时包容个别性,对于奥林匹克精神中西方文化对世界其他地区弱势文化的强势压迫与侵犯,是一个很好的回应与补充。今天,奥林匹克文化更应强调不同文化的和谐交流与对话,尊重文化身份、文化个性、文化多元化,这在全球化时代有着重大意义。

4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开发策略

4.1 注重优先性

随着我国现代化的高速进程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遇到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很多民族民间文化资源遇到或正在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医学论文 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推行的“单边主义”,导致了不同文化地域思维方式和文化价值的冲突,奥林匹克全球化在削弱民族传统体育的同时,奥林匹克的“共同体”现象日益加剧。特别在与奥林匹克文化的横向交流与传播中,东西方的不同社会形态和民族文化背景,造成了体育价值观和体育伦理观等方面的冲突。然而,在奥林匹克全球化的过程中,不同文化系统之间的彼此影响和相互渗透并不是自愿的,更不是等值的。为此,需要唤起人们对体育文化价值的重新认识,以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体育文化传统。

一个民族的文化,绝不仅仅具有一种符号象征的意义,而是民族存在的内在基础,是维系民族生命的根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一个有广泛含义的范畴,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和行为实践的创造物,其核心是民族的传统文化和价值观。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多民族文化的相互交融和渗透,民族传统体育的功能已经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至今已具备了多重的社会功能和史实价值。奥林匹克全球化绝不意味着民族文化、特别是民族归宿感的消除,因为没有本土性就没有全球性。首先要更加重视中华文化源流中合理的内核挖掘,重新定位和认识中华传统体育文化的现代涵义。其次,必须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资源进行现代诠释,使我们在理论探讨和行动实践上更为清晰和明确方向。为此,应充分发掘和利用民族传统体育具有的民族文化特征,优先建立、健全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转化机制,因地制宜地开发和利用各种资源,要将体育文化资源的调查、发掘、保护同民族文化的弘扬与发展结合起来。

转贴于 4.2 注重层次性、适应性

我国民族地区地域辽阔,历史悠久,各民族风俗各异,民俗风情资源相当丰富。各个民族都具有自身独特的文化特点,其鲜明的民俗民风是维系民族发展的内核。当今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已经不是孤立的体育文化现象,它已融入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之中,创造性、开拓性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生命力。

第一层次,通常是在长期的社会发展和文化发展中形成的独具特色的认知(包括知识、道德和宗教)传统、思维方式、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精神面貌等等,它是无形的。因此这种资源是无形的。2003年少林寺启动了少林功夫申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这在我国文化界、宗教界以及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第二层次,即文化生产的层次,主要指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与体育产品。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资源丰富,形式多样,依照项目的内容、功能、形态,过滤筛选确定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开发价值,不断将成熟的民族体育项目推广,以实现传统体育文化的现代转换。“健身气功·五禽戏”是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适应新时期的发展,委托上海体育学院严格按照科研课题方式编创的健身新功法,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影响。第三层次,即文化品的层次,主要指人们的生活中体现民俗风情的一些活动。由于受民族因素、地域、经济、政治、宗教、语言的长期影响,互相依赖,传统体育文化铸成了多姿多彩共存共荣的地域民俗特征。1995年国家旅游局举办了“中国民俗风情游”大型活动,依托已有的风格独特的民俗节庆,为传承中华文明取得了较大的影响。当前,许多地区非常重视民族传统节日,以体现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竞赛和娱乐表演活动作为传统节日的重要内容,成为民族地区全民健身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制定适宜的文化政策刺激、激励、促进、创造民族地区新文化价值的扩展,唤醒人们对新文化价值的需求。为使资源的筛选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在选择资源的过程中必须反映当地的文化特点,以突出民族化和地方传统格调,进一步反映社会的发展需要和进步方向,形成区域内的优势。政府和社会应该利用这些民族传统文化来培养民族感情,重拾文化自信以及民族认同感,实现文化上自然的传承。例如,湖北屈原国际龙舟节,以端午节、屈原、龙舟为主题找准了民俗文化最为活跃的资源,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龙舟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4.3 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自20世纪中期开始,文化和经济一体化的世界潮流开创了文化经济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新时代。花木兰是中国历史上的巾帼英雄,而迪斯尼公司则用这个素材拍摄了动画大片《花木兰》,并融汇了大量的中国古典文化资料,又将这张“中国牌”打向世界市场,仅在上海的票房就达230多万元。在欧美,体育旅游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市场,瑞士仅滑雪旅游一项,每年接待外国游客1 500万人次,创汇70亿美元[14]。拥有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云南省,2002年旅游收入为200亿人民币,而到2004年旅游收入攀升到360亿元。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4大旅游客源输出国,第1大旅游目的国,将有1.57亿国际旅游者到中国旅游,又有2.5亿以上的中国人到各地旅游。预料到2006年全球旅游消费将支出4.1万亿美元,占居民个人总消费支出的12%[15]。

当今的体育,已经不是一种孤立的体育文化现象,它已融入到了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之中。职称论文 因此,要站在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高度上,制定对民族体育文化产业的财政投入,优惠政策,在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体育产业不仅要把资源开发的范围扩大,而且要改变资源的配置方式,加强对民族传统体育的宣传力度。转变观念,把优质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向市场,提高自我造血的功能和产业化水平。在此基础上,利用民族传统体育本身具有的健身、娱乐、教育、竞技性,为全民健身提供服务。

4.4 注重发展

民族传统体育不仅承载着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和伦理价值观念,而且构成了现时代体育文化建设的空间。随着中国发展步入小康阶段,社会消费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假日经济、休闲经济、观光旅游、健身娱乐业应运而生,迅速成长,给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可持续发展”是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首先诠释的观念,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中,经济发展并不是终极目的,社会的进步、人的全面发展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在当代世界,面临由工业文明带来的全球性危机,每一种文化都有义务从自身的传统出发,积极寻求克服危机的途径。奥林匹克全球化绝不意味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消解,没有人文精神的调治,当下社会的发展只可能是畸形的,单向度的,平面化的。在一个人类生态受到巨大破坏的当今时代,自然和人的和谐的共存与发展,也成为奥林匹克紧迫的课题。对此,我们应深入发掘传统理性,展开对人性、对体育的哲学上的判断和思考,排除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努力适应一个技术先进的社会,而又不放弃千百年中形成的文化传统,对人类共同的文化和精神财富做出自己独立的思考和诠释[16]。保护民族文化遗产,是党和政府及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加快立法,树立对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保护的法制观念,福建省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这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政府应树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安全防范意识,应从社会发展、民族未来积极倡导、培育民族精神,发扬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部分和精髓,珍视传统,才能形成我们的文化向往力。

5 结束语

一种民族文化尽管有其自恰的、相对稳定的结构系统,但这一系统并不是先验的、永恒不变的,它本身就是一个既不断建构又不断解构的过程[17]。我们应站在全人类文化的高度,从人性与人生的需要,以及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和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来认识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意义和价值,从各民族传统文化中发掘出有利于实现“奥林匹克文化共同发展”的资源,中国传统的一天人、合知行、兼内外的和谐自然观,将对奥林匹克竞技文化作出生动的补充,与自然和谐,与人类自身和谐相处,成为社会走向现代和谐的思维基点,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开发应体现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的共同进步,体现人性的回归和社会化进程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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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儒家思想是关注人心灵和社会和谐的思想体系。孔子是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强调道德教化的重要作用,并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型,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行政立法和道德修养的思想。维护礼制并且提倡德治是儒家思想的基本原则,并因此受到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统治者的拥护被长期奉为正统思想。继孔子之后,孟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出现在历史舞台上。孟子主张,在政治统治上施行“仁政”,并提出了人人皆有“恻隐之心”的观点,他认为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着一份共同的怜悯之心,称为“恻隐之心”,这份心情不是表现于人的外在表现中,而是需要通过人们自觉的自我认知去开发和体验。儒家思想强调对心灵的探索和对自我道德方面的约束,并通过自我认知的过程逐渐体会内心深处的“恻隐之心”。“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正是要我们通过对自我的认识和探索去感受天地之道、宇宙之道。道家文化在中国古代思想界,虽然没有儒家思想那样曾一度处于统治地位,但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仍是浓墨重彩的一笔。道家文化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道家思想强调超凡脱俗的精神境界,追求人的精神上的自由。通过对心灵不断地进行内在的自我发掘和认识,以达到自我心灵的超脱和精神境界的提升。道家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思想。“道家心理思想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注重人的心理平衡,即使身心不受侵扰,一切是非冷暖、世态炎凉,一并听之任之,顺其自然,‘得不足喜,失不足忧’,以其‘因’‘顺’‘和’的处世态度来将老子‘无为而无所不为’‘柔弱胜刚强’的原则进一步开化为生死由之、以不变应万变的心理定势,这便是道家心理思想的主旨所在。”道家思想对现代社会生活中人的内心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世事无常的平静对待和对思想境界的追求,是化解在巨大生活压力下当代人心理压力的有效途径。佛家文化是东汉时期传入我国的外来文化,它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因其在思想上奉劝人们进行自我忍耐和自我欲望的压抑和约束,而受到中国封建统治阶级的推崇。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大兴土木广建佛教寺院,使得佛教文化在民间广泛流传并产生深远影响。“佛教主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人的本性即是佛性,人人都有佛性,但无明的人会执迷不悟,觉悟的人才明心见性。任何尘俗中人都可顿悟成佛,超凡入圣。”佛教文化的思想核心是“禅”。佛教修行的最高目标的实现,并不是得到了神灵的帮助和救赎,佛教修行的最高境界是人们对自我心灵的认识和对自己欲望的修正,是自我的救赎和顿悟。文化具有民族性和继承性,一种文化的产生和繁衍一定发生在一定的地域内,并在同一民族中流传。同一地域的人们长久以来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民族风俗习惯和生活习惯。文化正是这一风俗和社会生活形成的基石。同时,在风俗习惯和社会生活的流传和延续的过程中,文化也得到了传承和发展。同一地域的人们将文化代代流传下来,使文化具有民族性和继承性的特点。同时在文化的流传过程中,这一民族和地域的人们也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民族心理特点。

二、传统文化影响下的民族心理

(一)以和为贵,追求和谐之美

在汉代,儒家作为统治者所推崇的思想,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主导思想。它“以伦理来组织社会,以道德来代替宗教,以礼俗来代替法律”的“以和为贵”的儒家思想,被广泛渗透进中国人的生活之中,时至今日,我们仍然以“追求和谐”为社会发展目标,对和谐之美的追求是所有中国人内心深处的心声。几千年来,中国的传统思想中都渗透着对“和”的追求。“家和万事兴”“和和美美”都用来形容中国人的幸福。著名作家冰心曾经说过,“美的真谛应该是和谐。这种和谐体现在人身上,就造就了人的美;表现在物上,就造就了物的美;融汇在环境中,就造就了环境的美”。可见,中国人对美的理解和对和谐之美的追求已通过中国人生活的点点滴滴表现出来。

(二)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

从“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谈起,《论语?子罕》中记载,“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里的“逝者”包罗万象,可以是天地自然,也可以是人与社会生活。也就是说世间万物就这么逝去着,日夜不停歇。这种“生生不息”的思想观念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人的内心深处,并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优良品质。在永不停歇的运动中,我们逐渐理解了发展的意义,学会了用奋斗和顽强的精神坚持着对未来的执著。“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百折不挠”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孔子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反侵略斗争激发了人们自强不息的精神力量,使自强不息的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传统的文化和社会生活为民族心理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使“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永久流传。

(三)强烈的民族认同感

在中国人的心里,国家是一个庞大的家庭,它是由无数小家组合而成。在中国人的传统理念中,将对小家的和谐、安定和团结的追求同样赋予给国家。人们对家庭的认识和理解,上升为对国家的认识和理解。从追求小家的和谐以及对小家的这一范围的认同上升为对国家和谐的追求和对国家这一集体概念的认同。对于国家和谐、安定团结的认同和追求,加强了国家的民族凝聚力,使人们的心灵产生了强烈的民族认同感。人们浓厚的爱国情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条件。而中国人强烈的民族认同感的形成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分不开。

三、传统文化、心理对民族音乐的影响

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伴随着历史的过程逐渐形成这一民族独有的心理特点。在这一心理特点的影响下,会形成这一民族独有的音乐等多种艺术。意识是对客观生活的反映,它来源于人们对于生活的认识。而音乐又来源于意识,是人在主观意识的推动下创作出来的。音乐艺术是对客观生活和创作者主观情感的反映,传统文化在音乐艺术的创作中逐渐体现出来。传统文化影响了人的价值观念和情感走向,从而决定了音乐创作的风格和走向。也就是说,任何音乐作品都是由人通过自己的意识创造出来的,但这个创造的过程实际上又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在音乐创作的主题和思想境界上,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和对个体的“超我”的追求,使音乐随着文化的变迁而不断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文化也在经历着推陈出新的过程。在宝贵的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发展的过程中,一直都伴随着新的文化和思想的注入。传统文化的潺潺溪流正在汇纳百川,注入新鲜血液并不断发展成为波涛澎湃的大河。在传统文化得以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受其深刻影响的音乐艺术也在经历着成长和发展。从原始文化背景下,原始人类的欢呼和打击石器的声音,到封建社会文化背景下华丽的《霓裳羽衣曲》,从少数民族传统的原生态歌曲,到民族音乐对国外音乐的吸纳,音乐的发展始终伴随着文化的发展。文化是音乐成长和发展的沃土,是音乐赖以生存的环境。音乐的发展不能离开文化和社会环境这一大的背景而存在。

第7篇

(一)科研机构层面

从科研机构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方面进行考虑,其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在实际的生活中研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科研人员一般都分布在大城市的高校或是科研机构,基层这方面的人才有很大的欠缺,这给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工作带来了很多的困难。尽管地方的科研人员或是管理者置身于当地的传统文化中,但是由于其知识水平的局限性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行很好地保护,并且很难肩负起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事业的研究。此外由于大部分科研人员很少对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考察,这样也就使得科研人员无法掌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真实情况,给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在我国的很多博物馆或是纪念馆中缺乏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方面的资料,这样也说明了我国在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方面的保护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好传统的体育文化,需要培养更多的研究人员,并对当地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情况进行很好地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二)法律法规层面

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对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十一五”规划中指出需要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方面的人才,加强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力度,通过在不同地区根据民族文化的实际,建立相应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培训基地,对濒临消失的传统体育要进行保护。此外还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中使用的器材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得到保护的前提下更好地发展。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方面的规范还不够明确,没有针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建立相应的法规,如在《关于加强对非物质文化保护的工作意见》中并没有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保护工作进行详细的论述,这也给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仅是提到了需要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扶持以及加强对少数民族体育人才方面的培养,但是针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问题没有进行考虑。由上可见,我国目前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多问题,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做到有法可依。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应坚持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具有形式多样性的特点,其中涉及到很多的体育项目,并且每个体育项目的价值是没有办法进行估量的,有的对民族文化的影响可能相对较小,但是有的可能直接影响到一个民族的文化发展方向。为了保护好我们的民族文化需要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保护和传承,这就需要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搜集和整理,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全面地了解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再将其中有价值的传统体育进行整理,吸取其中的精华部分,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不受到影响。

(二)重点性原则

在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保护的过程中,我们不可能做得面面俱到,也不可能对所有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或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进行全面保护,必须坚持重点性原则。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主要目的是使具有文化价值和实用价值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得到很好地保护,并且使其能够健康地发展,但是其中并不是所有的体育项目都可以得到很好地发展,这还需要结合时展的需要,以及是否更加具有民族特色,符合现代社会的标准,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才是需要保护以及发展的对象,只有这样明确需要保护的对象,再加强对其保护,才能使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更好地发展。

(三)民俗原则

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具有民俗的特点,因此其体育文化是其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民俗对于一个民族文化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不同的民俗将会形成不同的民族文化,在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传承的过程中,如果只是对其中体育部分进行保护,而忽略其中的民俗特点将会使得体育文化的传承失去其意义,因此在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过程中应该保留民俗的特点,这样才使得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更加有意义。

(四)整体性原则

在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保护时需要考虑到整体性原则,因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生于所存在的自然环境、周围的社会环境以及当地人们的精神信仰。随着民族文化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也在不断地超越这些因素并且在不断地影响这些因素。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以及精神信仰这些因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并决定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方向以及特点,与体育形式共同构成了一个整体,因此在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整体性的原则。

(五)人本性原则

针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要充分认识到其民族性特征,保护活动应该依靠少数民族地区当地群众,少数民族群众对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具有最浓厚的感情,因为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态度以及精神方面的需求都会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在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注重少数民族群众在其中的作用,遵循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追求,并且在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协调文化保护与商业盈利以及资源的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在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只有将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观点考虑在内,才能更好地实现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

(六)现实性原则

在发展以及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过程中必须符合时展的需求,将其中不合理的部分去除,保留其中的合理部分,并且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创造出新的文化元素。此外,还需要保护其中的民俗特点,适应当代人们的思想观念以及价值取向,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更好地被大家所接受,并且坚持这样的原则也是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中所必须做到的。

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措施

(一)构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分级保护体系

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需要根据不同的区域建立不同的保护体系,主要是根据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来进行分级,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国家、省级、市级以及县级。在个等级中有不同的保护重点,这样将会帮助相关部门更加有针对性地根据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级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这对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的保护以及发展有很大帮助。这四个等级中的国家级主要是由文化部牵头,体育部门以及其他的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其中主要是由体育总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保护,涉及到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审计以及资助等内容。

(二)进行数字化整理与编目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涉及到的项目众多,这就需要对所有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行挖掘以及整理,这是一项非常艰巨也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在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整理的过程中,最好采用计算机进行处理以及编目,因为这是最科学的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方法。采用数字化的方法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处理以及分析,这样可以帮助工作人员更加方便、快捷地掌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保护的现状,也有利于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相关资源的保存,对于以后的科研或是在教学中使用都将会有很大的好处。在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整理以及编目中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需要成立专门的小组,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整理;第二,需要从人力、物力以及财力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支持,这也是保证传统体育文化保护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第三,任务明确以及做好具体分工。这就需要对基层工作深入开展,全面了解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相关信息,将这些信息进行汇总再进行编目,这样才能保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更好地开展以及得到保护。

(三)打造民族地区特色体育文化旅游品牌

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或者要想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解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就应该大力打造少数民族特色体育品牌,通过打造体育文化旅游品牌等形式来增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吸引力,进而强化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宣传。当外来游客到少数民族地区体验少数民族特色体育文化旅游时,他们自然就可以更好地认识和了解少数民族地区的体育文化,从而形成文化传承与文化宣传的相互促进和良性发展。当然,在以旅游开发的形式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尊重民族地区群众的生活习惯,尽可能沿袭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最本真的内容成分,避免误传、误导,要从传承的视角坚持保护的理念进行适当的开发,才能实现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真正保护。

(四)开发学校体育文化教育资源

保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需要借助一定的文化力,这种文化力作用主要是借助学校的教育来实现。现在很多外来文化对民族传统文化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就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民族文化受到冲击,通过学校加强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识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都适合在学校进行教学,因此在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引入学校的过程中需要进行一定的选择。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引进学校一般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高等学校将引进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编成相关的教材,并在学校成立相关的专业;另一种是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应该根据当地的文化特点,将其中一些优秀的传统体育文化纳入教材课本,由此扩大其文化宣传面,提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影响力,这样可以增强少数民族学生对当地文化的认同感,并且可以激发学生们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豪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教育价值。

(五)开展民族地区传统体育竞赛娱乐活动

第8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习惯法;法律文化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6)24-0069-02

自秦朝建立以来,中国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境内的各民族间一直保持着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联系与交流,互相之间进行着学习、借鉴和融合。同时,少数民族保留了自己的传统文化特质,从而使我国的法律文化体现出多元性的特征。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主要通过习惯法的方式存在并发挥其作用,是国家法之外的客观存在,是国家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正如千叶正士所言:“不认真对待法律的社会文化基础,就不可能成功地实现法律的现代化。”对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特质的研究和探索,是认识和理解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部分。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特质进行论证和总结。

一、少数民族法律文化以习惯法为核心内容

习惯法是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为本民族所信守的部分观念形态和约定俗成的群众生活模式的规范,它一般靠盟约等方式来调整个人之间和部落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以达到维护本地区社会秩序的目的。习惯法是少数民族社会的基本行为范式,特别是在纠纷解决、维护社会秩序等领域具有主导性、持续性。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制定法不是至高无上和无所不包的,而仅仅为治理的手段之一,甚至处于次要的地位。少数民族地区这种立足于社会和谐并强调人的习惯道德力量的特殊的传统法律文化,形成了以少数民族习惯法为主的“民风有序” “路不拾遗” “憎恨偷窃” 的法律文化观念。首先,习惯法的形成是由习惯演变升华而来。瑶族的民谣有:“石牌(习惯法)大过天。”彝族民谣说:“山林有清泉,彝家有尔比(习惯法)。说话一条线,尔比是银针。”其次,习惯法与当地当时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习惯、意识形态有密切的关系。再次,同样的道理,居住在林区的群众,有保护利用树林确定林权的习惯法。缺水地区,特别注重用水灌溉的习惯法。习惯法有的源远流长,世代相传,有的公众认可,视为神圣。这种传统的力量和意志,个人的权威是很难使它改变的。

二、少数民族法律文化以禁忌、习俗为具体体现

民俗、禁忌是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已经内化为少数民族生活的一部分。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少数民族习俗禁忌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为了保护少数民族聚居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实现民族的长远发展,许多少数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很多保护环境的日常生活禁忌,这些禁忌规范制约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交往。生活在云南的布朗族、阿昌族、怒族、独龙族等,他们都有相关的狩猎规则和禁忌,他们一般忌春天狩猎,忌捕猎怀崽、产崽和哺乳期的动物;藏族和蒙古族实行的轮牧制度,有效地防止了过度放牧的出现,藏族还禁止打死猴、鱼、蛇、青蛙等;纳西族通过村民大会推举德高望重的老人组成“老民会”,制定全村的村规民约,他们指定专人组成管山员或看苗员,对有乱砍滥伐、破坏庄稼等行为的人,由“老民会”依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罚,还禁止在水源旁大小便,禁止在河里洗尿布,禁止向河里扔垃圾废物,禁止堵塞水源,夏季他们会进行封山,禁止毁林开荒等。

第二,少数民族习俗、禁忌调整人们之间的交往。少数民族习俗、禁忌在人们的交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宗教活动、婚丧嫁娶、节日庆典、农耕习俗到饮食习惯等,都有各类礼俗活动。例如内容丰富的饮食禁忌:藏族忌食乌鸦、秃鹰等动物,认为它们吃动物和人的尸体,具有神性;另外,藏族还忌食鸟、骡、马、驴等,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动物的生理机能与人相近,食用了这些动物的肉会影响人的特性;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忌食大肉;苗族忌吃狗肉等。总体上,饮食禁忌是人类社会最早的生存防范意识和行为准则,破坏食物禁忌就会影响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正如卡西尔所言:“禁忌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唯一的社会约束和义务体系,它是整个社会秩序的基石,社会体系中没有哪个方面不是靠特殊的禁忌来调节和管理的。”少数民族还有风格各异的丧葬习俗。例如藏族的天葬、火葬、水葬、树葬和土葬等,这些丧葬习俗反映了藏传佛教对他们的影响;回族则禁止火葬,采用土葬,回族的土葬不用棺椁,不起坟头等。这些禁忌、习俗和人们的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以社会、家庭、宗族关系为主的强有力的多维度调整少数民族交往的法律文化传统。

三、少数民族法律文化具有极强的乡土性和鲜明的民族性

习惯法是熟人社会中形成的“地方性知识”,少数民族习惯法形成于乡土的熟人社会,具有典型的农业社会的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少数民族习惯法围绕少数民族乡土社会中的婚丧嫁娶、生产生活等日常事务,以符合当地传统的简便而又易于操作的行为模式和规范方式,引导人们行使自己的行为,由此来维护本地区或本民族社会关系的稳定,确保人们生命、财产和家庭的稳定,同时保护当地环境和公共财产不受外界侵犯。

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是伴随着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而来,为少数民族民众反复使用后所逐渐选择、认同和积累的,其根植于民族的精神观念和社会生活中,反映了少数民族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变迁,同时体现了少数民族的思想感情、心理发展等。绝大多数少数民族成员受本民族法律文化的影响,在处理问题是会选择他们本民族的习惯法进行解决,离开少数民族,习惯法就不具有存在的土壤和使用的前提。

四、少数民族法律文化具有厚重的宗教性

我国的少数民族几乎全民信教,尽管各民族信仰的教别和教派不同,是少数民族行使自己行为的主导和核心,任何民族成员都不得对其侵犯和亵渎。而且,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宗教教义在世俗社会的体现,甚至习惯法仅仅是为了强调和明确宗教教义而存在。例如,藏族习惯法中藏传佛教教义教规占绝大多数,而且习惯法不得与藏传佛教进行相悖;信仰伊斯兰教的伊斯兰民族,他们的习惯法内容更是严格遵照《古兰经》的规定,甚至是《古兰经》的重复和照搬。这种以宗教为主导的习惯法文化的特殊作用在于,引导民族成员尊崇宗教的神圣与权威,通过宗教来治理社会,试图建立“无诉”和“息争”的行为模式和价值取向。在社会生活中,他们排斥一切与宗教精神不相符合的思想和行为。在这种文化下,法律似乎有些多余,作用显然是有限的。因而形成了薄法厚教的少数民族法律文化特质。

五、正确对待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习惯法在民族地区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地位,但国家法也是非常重要的存在,合理协调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和国家法法律文化之间的关系,要求我们要正_对待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

中国历代统治者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政策基本采取“和而不同”的策略,避免“一刀切”,让少数民族按自己的“民情土俗”进行管理和自治,基本形成了少数民族习惯法和国家法并举分治的基本原则,并且形成了国家法和民族习惯法相互转化的良性互动。

当前,在法学界还有一股质疑法律多元的声音,认为少数民族习惯法是落后的,不利于我国的法制统一,应当在民族地区强行推行国家法律,甚至有学者站在国家法律统一的立场上,认为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存在是对国家法制统一的破坏。实际上,这种否定论并不了解法律多元理论的背景和发展趋势,仅仅是一种望文生义的批评而已。苏力教授认为,法律多元现象不但存在于古代、近代,而且还存在于现代。在当代,既然法律多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我们就不能想当然地人为消除它,要让习惯法与国家法优势互补,共同服务于法治社会。国家法应当给习惯法留下一定的空间来调整社会关系,习惯法也应当表现出对国家法应有的尊重,不能太偏离国家法的原则和精神,否则会被国家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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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关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特征方面的研究,文献资料整理发现,常见的观点主要有: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看,它具有技巧性、艺术性、观赏性、娱乐性、游戏性和趣味性等特征;从体育史学的角度来看,具有民族性、传统性、时代性、地域性、民俗性等特征;从项目特点的角度来看,多以竞技为主、与生产密切结合、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独特的民族风格、地理传播性、高度的综合性和突出的季节性等特征。相关学者从不同角度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如倪依克、胡小明(2006)认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具有活态性、地域性、民俗性、群体性等特征,这和他们在前文对定义的界定是一致的;任莲香(2008)认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具有民族经济的制约性,民族文化的多类型、多元化、多样性和亲和力等特征,该研究主要从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两个角度进行了分析,体现了一定的新意。还有其他学者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内涵、特征和价值体系进行了研究,认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具有种类的多样性和包容性、分布的地域性、文化的同质性、民俗性和娱乐性等特征。

就目前来说,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定义和特征等问题,还没有达成共识。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缺乏重要基础学科(如母学科民族学、文化学和人类学等等)的相关理论支撑。例如,人类学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研究的重要基础学科,目前在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研究中,很多学者仅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一些原始资源、素材、现象进行表面化的描述,很少有人从人类学理论的原理与视角进行深度的分析和探究,很难发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与本质特征,制约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理论研究与发展。因此,必须要从人类学等基础学科的视角研究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问题。例如,可以从体育人类学角度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分析,研究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在全人类体育中的共同文化要素,探寻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生、演进、发展和传播的原因与方式等等;另外,还必须要借助现代的先进理论和方法走现代化之路,综合运用体育学、文化学、美学、历史学和民族学,甚至经济学的知识来进行全面合理的理论构建和技术整合,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全面走向世界打好理论基础。

2发展研究

大约有60%的文献都是关于此方面的研究。代表性的是白晋湘教授(2003)分析了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西方竞技体育文化的冲突与互补,对两者的对立统一进行了理论分析,并指出了两者矛盾存在对各自健康发展的价值等等,该研究借助了马克思主要哲学基本原理的三大规律之一即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进行的,具有一定的高度。其他观点主要有:黄涛(2006)认为,未来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概括为以下主要趋势:一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物质特征将被弱化,精神特征将被强化,民族性内涵将被丰富;二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统特征与时代特点将互补共存;三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多元性特征将和世界性特征融合。刘远航(2006)指出,弘扬和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既符合各民族人民感情的需要,又能够起到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作用,同时对奥林匹克运动的完善和发展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任莲香(2008)认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趋势是,将从区域性封闭形式向广泛性全球化方向传播,并与其他民族体育和民族文化相融合,走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道路。刘大铎(2011)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必然要吸收外来西方体育文化,才能得到发展,才能融入现代社会,这说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现代体育文化的有机结合,将成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今后发展的重要趋势。姜广义(2011)提出,孔子学院作为当今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强势输出提供了路径和载体,体现孔子文化精髓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不仅为孔子学院的发展充实了内涵,而且也解决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输出瓶颈问题。刘小学(2012)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北欧传播的受众特征的调查,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国外的顺利传播提供了理论支持与数据支撑。

张祝平(2012)从太极文化的角度指出,太极文化作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复兴的典范,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传播,提出了太极文化的健康发展必须要遵循文化自觉的准则,必须紧密依托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积极主动地走向世界,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并要紧密结合时代的发展,对自身的文化进行必要的修正与完善等观点。在文化体系多元化的今天,妥善处理好本土文化与异域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等文化冲突与融合之间的关系,合理解决好太极文化自身的继承和创新问题,是太极文化当前所亟待解决的重点领域。卢伟芬、邢志杰(2012)研究了文化认同语境下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状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变异,并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模式进行建构,根据建构框架分析了新形势下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过程中的困境,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可见,当前的研究侧重于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方面的研究,体现了国民的忧患意识和强国愿望。实际上,在人类文化日益趋向世界性与民族性的21世纪,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一方面,必须像崔乐泉博士(2001)所强调的:要采取立足于本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向世界体育文化开放的战略。例如,北京奥运会的筹办和举办,大大加快了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民族化定位和全球化传播就是最好的例证;另一方面,必须要大力加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学校的普及和提高,必须要和教育进行有机结合。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学校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面镜子,这对传播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建设校园体育文化十分重要。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具有健身、娱乐、教育和激励等功能,无不闪烁着文化的光芒,教化的强大,这对学生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自信心的培养,对于学生人文素质的提高等等,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是培养中华民族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生的根本所在之一。因此,教育主管部门要把促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校园的事情当成是提高综合国力、文化软实力、国民体质健康水平和促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政治任务来抓。实际上,如果没有学校体育教育的土壤,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就难以继承和发展。在韩国,几乎所有学校都开设跆拳道课程,基本上每10个韩国学生,就有7个是学过跆拳道的,现在已经吸引了我国青少年的积极参与;而我国的目前情况是,每1000个孩子里面也难以找到1个学过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武术)的。另外,国家武术研究院的调查还显示,有70.3%的学校没有开设武术课,这非常值得我们反思。令人欣慰的是,我国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例如,新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就已经明确指出,要“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实际上,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应该以自己独特的育人方式在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可以通过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运动训练和竞赛等形式对师生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从而体现着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主观愿望和文化品位,这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普及化的必由之路。可见,学校不仅是传承和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重要基地,也是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3产业研究

文化产业是发展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关系着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发展。这正如同志(1940)所指出的那样:“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可见,文化产业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经济形态,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因此,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所占的比重已经越来越大,被称为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我国必须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可见,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大局中的独特地位将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加强。在学术研究层面,将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作为产业进行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且多与当地民族风格和节日风情结合在一起。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国内外有关体育文化产业发展的报道和研究中,都缺乏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发展的关注,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由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属于无形文化,是隐藏在民族内部的文化珍珠,因此,必须要尽快将其产业化,即将其部分有形化,这就必须依据文化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大力拓展这个原本局限于无形文化的范围。吴健等人(2007)通过实证考察方式从文化层面对重庆市少数民族主要群居区的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分布特征、历史形成与文化内涵等方面进行调研和分析,并从体育文化多元化发展的角度阐述其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社会价值;进一步探讨了民族传统体育对拉动旅游产业的作用,以及如何开发体育文化资源等,为促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一体化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

我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到2015年,我国体育产业增加值将超过4000亿,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将超过0.7%,从业人员将超过400万。可见,随着我国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强国战略目标的提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作为一种多元化的,兼健身、休闲和娱乐于一体的文化产业,必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最佳时机,从而促进体育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纵观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相关研究还发现,当前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一是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的内涵和外延的认识还不够清晰,相关理论研究薄弱;二是对其影响因素的研究缺乏科学性论证。除了上述理论研究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理论研究,如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研究,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创新途径研究,北京奥运会的筹办和举办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影响研究等等。

4研究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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