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15:19:0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评职称论文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一)评价结果不准确以及形式单一化
(1)现在高职院校对课程质量的评价的传统方式,少有对课程建设等其他方面的评价,多是采用学生评教,教师或督导听课模式对课程教学质量打分进行评价。打分也存在着漏洞,从而产生不准确的地方,如评价的时间不科学,评价的分数标准不一致等等,不能准确反映课程教学效果。而教师、督导听课模式评价,往往也会因为印象、人情、面子、利益等因素影响到课程教学分数的准确性。(2)课程质量本身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包含课程教学、资源、建设等众多因素,不同类型的课程,质量评价有着不同的标准,评价形式的单一化,加上结果的不准确,会局限教师的课程建设思路、课程教学方式,降低教师的课程教学要求,可能会导致教师一味的讨好学生,反而影响了课程教学质量。
(二)评价反馈不理想
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往往以简单的分数来体现,不能反映课程的整体情况,对课程建设和教师提升教学质量的帮助不大,而且信息延迟,结果多数未公开,对教师保密,不能调动教师参与评价和建设课程的积极性[2]。学生座谈反映的课程教学问题,多数是与教师缺乏沟通的结果,如何加强与教师的沟通,教师是否进行了调整……往往后继无力了,没有措施机制保障,仅靠教师自觉完成。
2就业为导向的高职课程质量评价与监控文化内涵的优化
(1)以人为本,激励为主传统的课程质量评价与监控以管理为主,强调考核、鉴定、选拔,目的性和功利性强,给师生都施加了压力,从而忽视了评价与监控的初衷[3]。课程质量评价与监控的目的主要是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建设课程,以就业为导向,更好地促进高职技能人才培养。对教师,通过良好的沟通、鼓励及时帮助他改善改进课程教学质量,积极参与到课程建设中来;对学生,不仅挖掘他的潜力,培养他的职业技能,还要培养他的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使他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成为一个积极向上的社会人,最终实现共同进步。(2)就业导向,多元评价就业为导向不等同于一味追求就业率,促进高职学生就业;就业为导向指的是职业素养的教育,职业技能的培养,人才培养始终面向企业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4]。在这个前提下,高职课程质量评价与监控的方向可以体现多样性,是灵活多变的多元评价。
3就业为导向的高职课程质量评价与监控的优化
(一)就业为导向的高职课程质量评价机制科学实施的优化
现在,课程建设已是高职教育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对于重点专业课程往往花大力气去建设,对课程质量的评价就是对课程建设的结果做出一个科学合理的判断。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课程质量评价机制的主要就是看课程建设是否将企业所需的知识、技能、态度有机结合并融入到课程建设、人才培养中[5]。这种评价机制是合理的,评价的效果好坏,在于该评价机制能否科学的实施。以高职工科专业项目式仿真教学课程为实例,该类课程质量评价与监控机制实施的优化说明如下:全面丰富完善课程评价指标。可考虑的评价指标包括:(1)授课班级的学风、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2)项目式课程实施设计是否包含了安全作业意识、团队合作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资源利用与计划能力等关键能力;(3)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如职业道德、知识水平、自制的教具模型、多媒体教学课件、教学手段方式、课堂气氛互动等等;(4)教师对促进学生职业能力素养成长所做的工作,如与学生的沟通次数状态、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的质量、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安排等等。就业为导向,吸收企业人员加入评价。确立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课程观,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式课程建设,构建体现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课程内容体系、校企合作的教学组织运行体系,是高职课程改革的关键[7]。企业人员更注重课程教学是否培养了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使得课程质量评价系统更加开放、评价结果更加合理,有助于将课程教学和企业就业挂钩,实现教学和企业的对接。
(二)就业为导向的高职课程质量监控保障机制的优化
本文作者:姜蓉蓉工作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民技术人员在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村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有一大批拥有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为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带动作用。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在开发农村人才资源中应有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1.职称评审总量少,结构不合理。调查资料显示,农民技术人员评定职称的总人数不多,与农村人口、农村劳动力和农村技术人员队伍总数比例不尽协调,结构也不合理,且年龄结构偏大。参加职称评定的大部分为初级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学历偏低,整体知识水平低,专业结构显得单一,且大多以传统的种植和养殖业为主,但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管理及其他一些新兴行业中职称评定工作滞后。很多农村青年虽然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知识,却不愿意从事农业工作,他们不满足于祖辈沿袭下来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产生活方式到城市谋求发展。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上都是妇女老人和儿童。那些靠经验积累成长起来的农民技术人员已逐渐走向老龄化,难以继续发挥技术专长和带头作用。2.职称评定在农民技术人员中影响较小,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农民技术人员中有许多符合申报评定职称条件的人员,但要求申报评审职称的人数却比较少。一方面,由于人员比较分散,不少人长期离乡在外打工,难以获得评审职称的具体信息。另一方面,他们对农民技术职称评定不感兴趣,获得职称并不能立杆见影地为其带来明显的利益。一些农民技术人员更是片面地认为,评职称与不评职称都一样,没有什么实惠,因此参与的积极性不高。2012年,郑州市评定农村技术职称初、中、高三级总数为200多人,还不到全市农业人口的万分之一。职称评定成了政府部门“剃头挑子一头热”,并没有受到广大农民技术人员的足够重视。3.基层组织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郑州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在各县(市、区)、各乡镇的进展很不平衡。2012年参评的67人农民技师都来自二七区侯寨乡,其他县区均无人申报。一些县、乡的党政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民技术人员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上的推动作用,没有把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这项工作存在应付思想,缺乏明确的认识和工作积极性,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强调困难多,主动工作少;放任自流多,组织指导少;口头支持多,服务措施少。4.重评审、轻管理,待遇没有落实到位。重评审、轻管理是郑州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民职称评后的管理工作没有及时跟进,职称评定前后并没有什么区别,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从而影响了农民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自身能力水平、专业特长的发挥。根据河南省的有关规定,农民评上职称后可以享受参加技术培训、优先获得农业科技开发推广项目等优惠待遇,但在实际生产生活中,这些权利由谁来落实和怎样落实一直是个难题,市、县两级至今尚无落实这项工作的统一协调机构。评审中通过交谈了解到,农民多是自发组织参加业务培训讲座、业务交流来获取新科技知识,政府在这方面的支持力度远远不够,有关部门给农民评了职称,发了证书,就不闻不问了。如何把待遇落实到位,如何增强农民技术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如何把这些技术人员引导到带头致富、带领农民群众致富上来,是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亟待研究和探索的问题。5.经费不足,制约着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开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文规定农民职称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郑州市财政却没有将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没有专项资金用于农民技术人员的选拔和培养,使得相关部门和乡、镇在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因经费匮乏而显得力不从心。自2008年以来,每年的评审经费均是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办公经费中支出。组织单位要负担评委的劳务费、下乡的交通费、误餐费以及办公经费等各项开支,申报人员越多,基层组织单位的负担就越重,所以各县(市)区开展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
完善郑州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的对策
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来看,各方面都需要对农村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都需要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思想道德水平。因此,要站在战略的高度,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入农村,深入实际,大力宣传,广泛听取基层人才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农民职称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努力使我们的工作切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意愿。同时,要充分认识职能部门在农民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中所肩负的历史责任,自觉地把做好新农村建设人才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制定优惠政策,完善激励措施,增强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吸引力。针对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应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完善各种激励措施。一是制定农民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农民技术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民技术人员,要以村为单位进行登记;乡(镇)建立农民技术人员资源信息库,实行微机动态管理;县(市)、区要把农民技术人员信息纳入人才网站管理,为乡土人才的培养、使用、流动和培训等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二是提高农民技术人员的政治待遇。建立严格的考评办法,支持特别优秀的高中级农民技术人员参选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吸收有特殊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进入基层党委、政府和农技推广队伍,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建立政府表彰制度。积极开展对农村优秀人才的宣传表彰活动,组织、人事、农业、宣传、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分项或联合发文表彰有特殊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大力宣扬农村成才致富的典型,彰显农民技术人员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提升有特殊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的社会影响。四是完善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政府的公信力,协调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在审批办证、立项、土地、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为农民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五是搞好技术培训。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聘请专家举办农业新技术、新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组织“实用技术专家服务团”或“科学技术宣讲团”定期开展专家咨询、上门指导,利用农业院校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社会化、开放式教育培训服务网络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内容,有计划地开展农民实用技术人才综合素质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其在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沟通城乡经济、加快农村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六是解决经费问题。市、县两级对发展经济投入较多,而对支撑其发展的人才开发工作却投入较少,目前,经费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开展,政府应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农民技术人员的选拔和培养,并列入财政预算,以保证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3.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搭建工作平台,做到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把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都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抓好落实,取得实效。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做到有职责、有人员、有目标、有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农民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体系,使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牵头抓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政策完善配套工作,提供一些更具体更直接的待遇,让农民有盼头、有奔头。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农民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等工作,引导农民技术人员利用好职称,发挥土专家的优势,走上致富之路。有效的激励和引导机制建立了,职称评审才能受到农民的追捧,促使他们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从而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约束理论;瓶颈;建设项目;奎寿命周期成本
一、引言
如何实施有效的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主要课题。约束理论(Theory0fConstraints,TOC)是由以色列物理学家、企业管理顾问戈德拉特博士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是在其开创的优化生产技术OPT(optimizedproductiontechnology)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管理哲学。该理论提出了在制造业的生产过程中定义和消除制约因素的一些规范方法,以支持生产的持续改进。后来该理论还逐渐成为开发特定管理技术的一种思想方法。戈德拉特在其《目标》中,首次将TOC应用到生产运作管理中,对单项目进行计划以缩短项目的工期和实施简单的项目管理。同时,这也是戈德拉特的另一著名企业管理小说《关键链》(cfifiealChain)的主体。并且,在该著作的最后一章还提到了TOC在安排并行项目的共享资源方面的应用。随后发展出关键链项目管理法。关键链项目管理法找出了人们在项目管理中的错误假设与误区,用“关键链”取代传统的“关键路径”。实现了项目管理理念与方法的重大突破。
目前,国内很多学者也对这一领域进行了研究。一方面,对TOC在项目时间管理和多项环境中应用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另一方面,开展了TOC在项目管理其他方面的应用,如项目的风险管理。
二、TOC的基本思想和核心内容
约束理论把企业看着一个完整的系统,整个系统的绩效通常有少数因数决定的,这些因数就是系统的制约因数,认为任何一个系统至少都会有一个制约因素TOC称为“瓶颈”(BottleActivity)。犹如一条由许多个环组成的环链的强度一样,正是各种的制约因素限制了企业的产出。因此,要想提高整个系统的产出,必须尽可能识别和打破企业在实现其目标的过程中现存的或潜伏的约束,使企业的改进方向和改进策略明确化,从而获得持续改善。改善系统只需改善系统的瓶颈,不需改善系统的所有环节,改善非瓶颈的环节对增进系统的功能是不起作用的,是对企业资源的浪费。这些少数的瓶颈形成企业经营的关键链。
TOC的核心是管理限制系统功能的瓶颈活动,任何一个系统都至少有一个瓶颈。所以,TOC由以下一系列过程组成:识别系统的瓶颈,在资源限制条件下管理系统的运行,最后达到调配资源缓解系统瓶颈的目的。这是一个循环的过程,因为系统的瓶颈始终是存在的,当缓解了一个瓶颈后,这个系统的运行会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在这个水平上,系统又会遇到一个或者更多的瓶颈。所以,对瓶颈的管理是循环的过程,最终是系统更好的运行。概括起来,TOC以下面五个步骤为焦点:(1)识别系统的瓶颈;(2)决定怎样挖掘制约因素的潜能;(3)让其他的决策服从或者服务于上面的决定;(4)改进系统的瓶颈;(5)如果上面的瓶颈被缓解,回到第一步,千万不要让管理的惰性引发系统的瓶颈。TOC强调的是找出系统的主要矛盾,主张改善瓶颈环节的功能,因而对于不紧迫的非瓶颈环节可以暂缓考虑。
三、建设项目成本管理的相关内容
1.概念。1950年,美国在对可靠性的研究过程中,全寿命周期成本概念就已经萌芽。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又称建设项目寿命周期,是指建设项目从其开始到寿命结束的时间。对于建设项目的寿命周期的研究和界定,主要有物理寿命。功能寿命、法律寿命和经济寿命。一般经济寿命短于法律寿命;在不考虑意外情况的前提下,由于科技的发展、施工质量、设计水平的提高,建筑物的物理寿命一般长于法律寿命,功能寿命由于业主发展要求、技术更新速度、施工质量等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寿命周期的选择不仅影响到成本的构成项目,而且影响到成本计算年限的长短。从经济的角度考虑,建设项目的寿命周期应是经济寿命。建设项目的寿命周期成本,即是建设项目在其经济寿命周期内发生的所有费用。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项目从构思到拆除的全寿命周期过程,主要可以分为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建造阶段(包括设计和施工阶段)、项目使用与维护阶段、项目拆除阶段。广义的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即是基于全社会的角度,在建设项目的经济寿命周期内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公众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狭义的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是指一个建设项目在其寿命周期内自身折现货币成本。本文主要针对广义的项目寿命周期成本。
2.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构成。按阶段划分,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包括项目决策、设计、建造、使用维修和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汇总各阶段建设项目费用,从而得到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按阶段划分建设项目寿命周期成本。由于建设项目各阶段是相互关联的,所以在寿命周期成本评价时,不但要评价和优化寿命周期各阶段自身费用的支出,还需关注各阶段对项目寿命期后续阶段的影响。
按照成本构成要素划分,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包括建筑材料全寿命周期成本、建筑设备全寿命周期成本、人力资源全寿命周期成本、寿命周期管理成本要素。建筑材料全寿命周期成本是建筑材料从原材料的采集、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到回收报废这一寿命周期内的所有费用。建筑设备全寿命周期成本指设备的设计生产成本和设备使用维修成本的总和。人力资源全寿命周期成本是由建设项目在其寿命周期内支配并加以开发的、依附于员工个体的,对建设项目效益和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劳动能力的总和。寿命周期管理成本是指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所产生的费用,它包括建设管理费和建安管理费,其中建设管理费是建设项目总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建安管理费是施工单位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对建设项目的寿命周期成本控制是通过各个要素寿命周期成本控制和各个阶段成本控制相结合的方式。这就避免了现有的成本控制法的缺陷:针对某一阶段的成本控制,割裂了建设项目各个阶段成本的内在联系;对建设项目运行成本不够重视,导致目前国家的一些重点工程出现竣工移交时没有单位接受,原因在于这些项目的日常维护费用很高,有的高达几千万元。寿命周期成本控制的目标是实现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最优,对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进行控制和管理的意义在于:可以实现全寿命周期成本的优化,尤其是一些大型项目,既要考虑建造成本,更应该考虑使用和维护成本;通过对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内各阶段和各个制约因素的分析,系统地找出成本控制的措施,可以综合考虑项目的初始成本和未来成本,可以实现建设项目寿命周期内的资源节约;有助于实现我国建筑业“绿色化”战略。
四、基于TOC的项目寿命周期成本模型
1.识别瓶颈阶段和识别瓶颈因素。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管理的目的就是尽量降低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成本。由于建设项目经历各个阶段,寿命周期成本等于各阶段成本之和。但是,寿命周期成本并不是各阶段成本的简单相加,特别是前阶段发生的成本往往影响后面阶段,要使总的成本最低,必须从全局的角度出发,优化各个阶段的成本。从对全寿命成本影响角度看,各阶段的影响程度不同,有的阶段成本对全局成本影响很大,制约着整个项目的投入和效益,按TOC理论,则可以称此阶段为寿命周期成本的瓶颈阶段。如果在此阶段成本控制得较好(不是指本阶段的成本很低),那么对实现成本最低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比如,项目的决策阶段,相对于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的其他后续阶段来讲,其对项目的寿命成本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为决策一旦失误,那么所有的投资成为无效投资,我国这样的无效投资占总投资额的10%以上,西方发达国家的无效投资不足1%,而决策阶段所需投入的费用只占项目寿命周期成本的很小比例,对此阶段的成本控制重点不是控制该阶段发生的实际成本大小,而应该看中该阶段成果的准确性。因此,决策阶段应是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第一瓶颈阶段。而设计阶段就应该是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第二个瓶颈阶段。因为设计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项目质量和使用功能,也直接影响着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一旦项目做出决策后,设计最终形成的方案和图纸对建筑实体的施工和业主将来的运行使用具有重要影响。由于工程量由设计决定,因此,设计决定了建筑在建造阶段的各种要素成本,建筑功能设计是否恰当适用,又会对建筑投入使用后运行成本构成影响。因此,设计阶段也应该是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的又一瓶颈阶段。施工阶段的质量好坏又直接影响着运营的安全和效率的高低。因此,这也是一个瓶颈阶段。
从成本构成要素来说,项目寿命周期成本控制重点应该是管理,管理成本是项目寿命周期成本的一部分,但控制的着眼点不是管理成本的大小,而是管理本身,管理出效益,良好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机制是降低项目寿命周期成本的有力手段,管理成本占项目成本的比例很小,但对其他要素成本却影响很大,设计阶段是影响项目成本的关键阶段,设计质量的好坏却取决于管理。施工阶段是成本大量发生阶段,通过加强管理,能够减少材料的浪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施工质量,既降低了施工阶段的成本,也能提前投产使用产生效益和降低使用成本。所以,管理成本应是各阶段成本的瓶颈因素。
2.挖潜潜力,制定如何应用系统限制。对于决策阶段,其潜力在于:(1)建立合理的决策机制。这一点针对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而言十分必要。实践中一些决策的典型案例,往往都伴随有盲目决策、决策机制不合理的问题。建立合理的决策机制属于优化的组织措施。建立合理的决策机制包括:在项目管理班子中落实项目优化决策的组织形式和人员;确定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编制各阶段的优化管理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根据优化需要聘请专家。(2)做好可行性研究。就是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并做出判断和决定,可行性研究对项目投资影响达到90%以上。所以,应认真作好可行性研究,加深可行性研究的深度,提高寿命周期成本估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合理确定项目的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最终从多个可行性方案中选择全寿命周期成本最小的方案,实现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对于设计阶段,其目标是在执行决策意图的前提下,将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委托给设计方,在合同的约束下,通过设计阶段的各项工作达到本阶段成本优化的同时,实现全寿命周期成本的协同优化。设计成本和由设计阶段产生的全寿命成本的双重优化是设计阶段成本优化的总体目标。其潜力就在于优选设计单位,合理确定设计费用,对设计方案开展价值工程等,从多个设计方案中选择满足功能而寿命成本低的方案,拟定设计合同,加强设计过程的管理,控制设计费用的支出,尤其应对项目方案寿命周期成本优化。建设项目一般按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大型项目还需进行总体设计。总体设计是为了解决总体开发方案和建设项目总体部署等重大问题,优化的潜力在于生产工艺的安排先进、合理,达到设计的生产规模、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能源需求合理、建设投资在投资的限额以内,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得到优化。对于施工阶段,如何挖潜施工阶段的成本制约因素:①优化施工组织设计。②合理编制和及时检查调整施工进度计划。③加强对工程量和材料量价的控制。④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管理。
3.令其他阶段资源迁就瓶颈,创造瓶颈的改进条件,即令后续阶段迁就前面的阶段,服从前面的决策和要求。设计阶段按照决策定的总体方案、规模、建设标准、项目组成和工艺流程进行,施工阶段迁就遵循设计的意图。包括占地面积、项目的选址、材料和设备、施工要求各专业配合等,使用阶段各设施的使用和维修,按照设计的要求而定。
4.改进整个寿命周期成本的瓶颈,通过充分挖掘制约因素的潜力和其他阶段的迁就,使制约因素得到改进。
5.实施第四步后,如果现有的瓶颈得到缓解,回到第一步发现新的瓶颈,不断地循环,寻找下一瓶颈阶段和其瓶颈因素,形成动态的成本控制过程。当各阶段成本计划均实现后,还不能达到寿命成本最优时,还可以对各阶段的成本计划进行适当的调整优化。
1.1价值工程原理价值是单位成本中功能的体现,其中价值、功能和成本的关系可以用式(1)表示:价值与功能成正比,与成本成反比。因此,确定价值的关键在于功能与成本的确定。
1.2工程管理评价中的功能
1.2.1功能包含的项目不同的工程管理方式不一定相同,但所有的工程管理都有一个共性,就是工作内容都包含投资控制(F1)、进度控制(F2)、质量控制(F3)、安全控制(F4)、合同管理(F5)、信息化管理(F6)和协调能力(F7)七项工作,因此,项目管理功能的好坏都是由上述7项内容决定的。
1.2.2功能评价标准评价工程管理的好坏,在于各项工作内容达到了预定目标,还是未达到预定目标或者超额完成预定目标。为了避免评价人员的主观判断对评价结果的影响,评价标准应尽可能的客观。具体可采用表1所示标准。
1.2.3功能权重系数价值工程具有系统性,各个功能项目在功能中的权重是不同的,功能中各项目的权重的计算方法有很多种,具体可参考王乃静主编的《价值工程概论》[6]。因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因此,投资控制(F1)、进度控制(F2)、质量控制(F3)是三项基本内容[7],在功能中的权重较大,结合以往工程经验,可测得工程管理各项功能权重系数如表2。
1.2.4功能评价系数结合各功能项得分情况,确定工程管理评价中功能评价系数Fij。
1.3工程管理评价中的成本
1.3.1成本评标标准工程管理是人力、物力和财力共同投入的过程,整个管理阶段投入的管理费用总和就是成本。应注意,该成本不能和功能中的投资混淆,投资是工程建设成本,运用价值工程原理分析工程管理中的成本是工程管理成本。成本评价标准见表3。
1.3.2成本评价系数结合工程管理评价成本得分情况,确定成本评价系数Cj。式中:cj为第j个项目管理成本得分。
1.4价值评价系数根据价值工程原理可知,第j项工程的价值评价系数Vij可用式(4)表示。
1.5价值比较通过上述步骤确定了每项工程的价值评价系数,对比各工程的价值评价系数,价值系数的大小反映了工程管理的好坏。
2实例分析
某工程共分为5个标段建设,各标段完工后情况如表4。首先根据式(2)和式(3)分析各标段工程管理的功能及成本评价系数如表5。其次根据式(4)计算各标段价值评价系数如表6。最后进行价值比较,价值评价系数越高,工程管理越好,反之工程管理越差。通过表6各标段综合评价系数可以看出,标段3工程管理最好,标段5工程管理最差。
3结语
关键词:公平;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文化自觉;构建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高校学术评价和资源有效配置的一项核心制度安排。这项制度安排,一方面关乎学术评价和资源配置的公正合理性;另一方面也涉及教师的学术诉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因此,对其进行理论探讨,不仅有助于对教师内心感受及行为的有效预测和疏导,而且有利于促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一、公平:作为动机的概念表述
公平,作为比较(公平)理论的核心概念,是指组织行为学、制度经济学意义上的动机,即制度对于人的内心感受和行为的影响。根据基于动机的公平理论,公平可分为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
1.分配公平。它是指教师对资源配置(分配)结果的公平感受。从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来讲,这种分配公平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判断而产生的内心感受:一是职称评审最终结果是否存在把不该评上的教师评上了,二是职称评审最终结果是否存在把该评上的教师却没有评上。假如职称评审结果没有出现以上两种情况,则是公平的。否则,就是不公平的。这是一种传统的分配公平。而现代公平则是一种比较,即当一个人取得了报酬以后,他不仅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绝对量,而且关心自己所得报酬的相对量。所谓相对量是指个人所付出的劳动及所得到的报酬与他人进行横向比较所得到的结果,也指个人目前付出的劳动与自己过去的劳动进行纵向比较所得到的结果。很显然,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分配公平主要是后者,即个人目前付出的劳动与自己过去劳动进行纵向比较所得到的结果。
2.程序公平。它是指“人们只要具有过程控制的权利,不管最终评审结果是否对自己有利,公平感都会显著增加”;“当人们认识到用来制定关于结果的分配方面的决策程序是公平的时候,他们会受到更多的激励,会更卖力地工作”。综上所述,程序公平的核心和前提是指决策的参与权,即人们只要参与了决策过程,哪怕结果(分配)是不公平的,也会认为是公平的。而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程序公平,只是一种形式的程序公平,还不是实质的程序公平。所谓形式的程序公平,是指制度程序设计和运作,关注的是制度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如申报条件是否实行科学量化,论著评审是否实行盲评盲审,评审专家挑选是否实行随机抽选,评审结果表决是否采用无记名投票等等。而对评审过程中教师如何参与和监督?评审结果是否当场公开?教师是否具有获悉评审的知情权和申诉权等等,并没有太多关注和重视。然而,后者恰恰是实质的程序公平。
3.互动公平。它是指在程序实施过程中,关注程序的执行者对待员工的态度、方式等,以及对员工的公平知觉影响。互动公平可分解为人际公平和信息公平。人际公映的是员工被那些与执行程序和决策结果有关的当权者以礼相待和尊重的程度;信息公平是指向员工传递有关信息,解释为什么采取某种分配程序和为什么是这样的分配结果的程度。就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来说,这种互动公平只是近几年作为人本管理的合理内容而进入管理者视野的。在传统社会,管理者凭藉权力制定制度和规定,似乎是天经地义的;而教师对制度的服从、执行,也似乎顺理成章。然而,现代管理强调的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教师)之间讲究人格的平等,而且管理与服务,是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管理。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人际公平中的平等、尊重,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文本意义的表述,信息公平中信息不公平不对称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公平:作为问题视角的制度分析
把公平纳入到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之中,这是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内在要求。但这种制度设计和安排,内在地存在一些制度本身无法克服和弥补的公平问题。
1.“效率优先”中的公平有限。制度或分配制度,“是社会博弈的规则,是人们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的框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现行社会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这是因为我国是贫穷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首要的任务是创造财富,而不是分配。因此,在分配关系处理上,效率是第一位的,公平是第二位的。没有效率,就谈不上公平。“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短缺的背景下,可能保证效率比保证公平更为重要。而效率通常是公平的基础,一种配置要公平就必须是有效率的。”目前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以效率优先或效率为基础的一种分配制度。我们应该承认,这种分配制度是现阶段一种比较公平的高校教师分配制度。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这种公平有限,是以效率优先或以效率为基础或前提的。这就意味着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公平并不具有第一意义,或者说,公平并不具有独立意义。在高校教师分配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即使把这种公平作为一种理念来设计,其制度安排上也必然存在公平有限或不公平的问题。
同时,现今分配制度包括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属于终极分配制度。效率是优先了,而公平很少兼顾。
2.“竞争配置”中的公平缺失。教授作为宝贵稀缺的社会资源,通过相互竞争而获得,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和社会公平的体现。“只要能够使社会所有成员总效用最大化,这就是公平的。而这种效用的最大化,如果通过绝对平均主义,只能是一种空谈,那么竞争毋庸置疑就是一种相对公平的选择。虽然个别的政策性倾斜可能有助于局部地区或个人能够更加逼近他们理想的公平,但是,这不能为整体上的竞争性的资源配置提供否定依据。确实如此,总体上我们应该对这种竞争性的资源配置方式持肯定的态度。但我们也不得不看到,这种”竞争配置“也还存在很多问题。目前国内外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基本上采用差额竞争配置方式,即竞争者不管是优异的,还是平庸者,都统一采取差额竞争配置方式,也就是说即使竞争双方学术上都已经达到教授的水平,由于差额竞争,其结果只能是彼上此下,或彼下此上。这是一种典型的现代”囚徒博弈“。显然,是不公平的。现代竞争,是一种全方位、立体式的竞争。要在竞争中取胜,只具备一种资源或一种实力,是很难在竞争中取胜的。假如”竞争配置“不能为学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使之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那么这种制度还能说公平吗?
3.”学术主导“中的公平失衡。高校是一个学术组织,教授又是一种学术称谓,因此建立”学术主导“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应该说是公平的。但问题是”学术主导“中的学术指什么?什么样的学术才是主导的?博耶在《学术反思》报告中认为,学术活动意味着参与研究,但作为学者的大学教师,他们的工作还意味着寻求学科之间的相互联系,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架设桥梁,并把自己的知识有效地传授给学生。据此,他提出了四种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学术形式———发现的学术、综合的学术、应用的学术和教学的学术。博耶的新学术观,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但在高校特别是层次比较高的大学,并没有接受博耶的新学术观,还基本上以发现的学术作为学术评价的依据。如国际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了解或评价一个科研人员学术水平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请他列出近期在国际上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及科研机构也正在将量化的学术标准用于评价科技人员的学术水平,并用作职称晋升及奖励的参考。如对于从事基础研究人员强调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论文入选SCI及同行引用的情况。可见,世界各国高校教师学术评价制度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仍然以”发现的学术“为主导。这种学术评价制度或者说教师职称评价制度,对于从事”应用的学术“、”教学的学术“的教师来说,是极不公平的。致使那些从事这些学术活动的教师,终身评不上教授甚至是副教授。可见,”学术主导“(实质是以”发现的学术“为主导)的学术评价制度和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存在公平问题的。
三、公平:作为价值承载的制度构建
价值承载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特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从根本上来说,主要承载的是一种文化价值。这种文化价值,关注的是制度的动机,即制度对人的态度、情感、人格、精神的内心感受。因此,作为价值承载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构建,就是应从文化价值角度进行制度构建。
1.从教师的内心感受上进行构建。传统经济时期,人们把制度(包括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等同于”政治“,只强调”执行“和”服从“。至于制度对于教师的内心感受,是不太顾及的。其结果是制度与人缺乏互动。从教师的内心感受上进行构建,就是制度设计和安排从关注制度外在政治到关注制度内在主体———教师的转变,即关注制度对教师的态度、情感、人格、精神等内心感受和影响,并根据其内心感受和影响的程度进行动态调整,使制度与教师内心感受和影响保持一种互动,从而提高制度对教师的内心感受和行为导向的激励功效。如在”程序公平“、”互动公平“方面,首先考虑教师的内心感受和影响,可设立职称评审教师的”温馨提示“电子信箱,使教师能及时获悉与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等信息,以达到信息沟通与互动的目的;其次设立教师职称评审的接待制度,学校人事部门要热情接待教师对职称评审政策、规定的咨询,解答教师提出的疑难问题等;再次建立教师职称评审的回避制度,以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竞争。在”分配公平“方面,不是简单地公布职称评审的结果,而应从教师特别是未被评审通过的教师内心感受上多思考,出台一些相关制度,如教师职称评审的知情权制度、教师职称评审监督制度和教师职称评审申诉制。这些制度的建立,能给未被评上的教师有一种说法,或者提供一个释放和宣泄情绪的空间。
2.从教师的个体特质上进行构建。高校教师虽在一个由不同学科、不同专业聚集的学术环境里工作,但由于所从事的学科专业的不同和教师个体兴趣爱好的差异,因而教师个体特质也表现为千差万别。在高校,虽然教师承担与大学职能和功能相关的任务,但具体到每一位教师来说,会根据自己的个体特质进行选择,或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然后,无论是教学、科研,还是社会服务,都是专业化很强的工作,因而工作绩效评价侧重点是有不同的。如从事教学的教师,其绩效主要体现在知识传播上;从事科研的教师,其绩效主要体现在知识创新上;从事社会服务的教师,其绩效主要体现在服务质量和效率上。因此,我们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必须根据教师的不同个体特质,从传统统一管理向现代分类管理进行转变。这种分类管理的制度,可分为分层分类管理和分学科专业管理。一是分层分类管理,即把教师分成教学型、研究型、教学研究型,并根据不同类型教师承担的任务进行考核和职称晋升。对教学型教师,只要能做到高效传播知识,并在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方面成绩突出,即使没有参与基础研究,仍然可以晋升教授;对研究型教师,只要在本学科本领域知识创新取得标志性的成果,教学上达到基本要求,就可以晋升教授;对教学研究型教师,则根据教学研究型或研究教学型的不同要求,提出一个综合的晋升标准。只要达到这个标准,就可以晋升。二是分学科分专业管理。学科专业是分门别类的,不同学科专业的差异性很大。因此,学术评价和职称晋升标准,必须以学科专业为单元进行设立。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最低分,全校不应统一,也不可能统一,但可以根据不同学科专业情况,提出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基本要求,包括最低分,并作为不同学科专业申报晋升教授的参考依据。
3.从教师”文化自觉“上进行构建。尽管我们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力求做到公平,但事实上是很难达到的。可见,想单纯依赖制度达到或解决制度公平,不太现实。因此,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应跳出”职称“的怪圈,积极倡导和营造提升教师学术抱负水平的文化自觉。这样,反而会更有助于解决教师的职称问题。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发展的趋向“。高校的文化自觉,重在精神追求和内心的提升,是教师对真、善、美的追求,但并不是反对和否定教师的物质需求。高校教师作为社会人,应该具有社会人对精神和物质需求的一般特性。但高校教师是社会中文化层次较高的群体,因此在精神与物质的需求上表现出与社会群体不同的特性。有研究表明:教师的各种需求先后排序分别是:创造和成就的需求;自尊和荣誉的需求;学习与发展的需求;自主与公平竞争的需求;社会交往的需求;物质丰富性的需求。显然,教师对精神需求是第一位的,而对物质需求是最低的。这种对物质需求的超越性,恰恰是倡导和营造提升教师学术抱负水平文化自觉的最佳切入点。事实证明,教师一旦形成这种文化自觉后,”就会有一种崇高的精神追求和坚定的信念,恒久不迁,锲而不舍,毫不动摇,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会坚定不移地向前走,直到理想实现“。只有当教师把真善美作为人生追求的目标,把学术作为终生追求的事业,”只问是非,不计利害“,为学术而学术,那么他们在学术上修得”正果“的同时,也会意外地获得工作的”副产品“(教授)。制度公平的实现,其实也可以殊途同归。
参考文献
[1]周浩,龙立荣。分配公正、程序公正、互动公正影响效果的差异[J]。心理学报,2005(05)。
[2]刘越,王彦。从精神压力的实证研究探悉高校教师的组织公平感[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4)。
[3]刘亚,龙立荣,等。组织公平感对组织效果变量的影响[J]。管理世界,2003(03)。
[4]诺思。制度变迁理论纲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2.
[5]平狄克,鲁宾费尔德。微观经济学: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467.
[6]赵军。高等教育公平:一个制度分析的视角[J]。复旦教育论坛,2009(02)。
[7]顾建民,董小燕。美国高校的学术反思与学术评价[J]。高等教育研究,2002(03)。
[8]刘庆生,肖莉凤。高校要创建自由、公正与公平竞争的学术氛围[J]。中国高等教育,2000(23)。
[关键词]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效度;专门用途英语测试;阅读测试
一、引言
自1978年以来,随着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日益频繁,中国政府对英语的教与学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以下简称职称英语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于1999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级英语考试。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通过该考试才能获得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对这样一项与职称挂钩的全国范围内的英语考试进行质量调查和分析,不仅对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及单位具有重要意义。对社会也将产生广泛的影响。
二、理论基础
现有的职称英语考试共分三个专业类别:综合类、理工类和卫生类,每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各分A、B、c三个等级。该考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因此,本文首先需要详细论述专门用途英语测试、阅读测试以及效度、信度等测试质量标准的有关文献资料,在此理论基础上对职称英语考试进行效度研究。
2.1专门用途英语测试
与专门用途英语或专用英语(EnglishfDrSpecificPurposes:ESP)相对的是通用英语(EnglishforGeoeral;EGP),两者的区别纵乎在于目的不同——是“专用”还是“通用”。但事实上,用相对的概念来区分专用英语和通用英语必然会导致两者的界线不明。Hutchinson和waters(2002:53)明确指出,区分两者的不是目的的不同而是对目的的意识,也就是对学习者需求的意识(theawaremeasoftheneed)。其实,早在1980年Robinson就认为,对学习者需求的注意(attentiontotheneedsoftheleamer)肯定是。专用英语“定义中的一个关键要素。
这种对目的或需求的意识决定了专门用途英语测试考查的是应试者使用语言实现其专门目的的能力,即语言交际能力。很明显,应试者的需求不同,他(她)所应具备的交际能力也相应的不同,那么,专用英语测试的内容和方式也应有所不同——任何一次测试都应是为需求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应试者专门设计的。测试的设计者的最初工作必须是对应试者的语言交际需求。或称目语真实使用情况(Targetlangungeuse)进行分祈和确定。然后测试内容(包括语域、语体、主题、语言技能等)、测试任务、评分标准的确定都应建立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之上。测试的整个设计过程需要语言专家和专用英语使用领域的专家之间的密切合作。
2.2阅读测试
阅读是一个过程,例如,Hedge(2002)将阅读过程描述为一个有目的的(purpossful)、阅读材料与读者的背景知识相互作用的(intemctive)、读者对阅读材料作出评价的(critical)过程。阅读也可以被看作是这一过程的结果——理解,例如,Nuttall(2002)强调,阅读的关键在于理解——从阅读材料中获得意义(makesenseofthetext)。阅读是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对这个过程进行测试显然是非常困难的,而对其结果进行考查则容易得多(A1-deroen,2000:3—7)在考查阅读理解时,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阅读是有目的的活动,测试者应考查读者为了达到阅读目的对阅读材料是否有充分的理解(adeqllaleunde—tanding);二是不同读者的背景知识会有差异,不同的知识系统与阅读材料相互作用以及不同读者作出自己评价的过程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测试者应认识到可能有一种以上的理懈是可以接受的。
在影响阅读测试的诸多因素中。有三个主要因素:阋读技能、阋读材料2.3测试质量标准B”hmaIl和Palmer(1999)从六个方面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如何评估测试质量,这六大质量标准是:信度(reliability)、效度(validity)、真实性(authenticity)、互动性(intersctiveness)、冲击(impact)、实用性(practicality)。其中,信度和效度是保证测试质量的两个主要的标准。
信度是考试分数的基本质量,如果测试成绩具有稳定性,那么这样的测试是有信度的。具体地说,同样的考试或平行卷考试对同样的应试者分两次进行,如果两次考试的分数接近,考试是有信度的,但如果两次的分数相差太大,考试就缺乏信度。效度强调的是考试分数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测试者的测试目的。也就是说,如果测试的内容与测试者想要测试的内容不一致时,这个考试的效度是低的,甚至是没有效度的。Bachman和Palmer(1999:23)认为,信度是效度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因此,设计出对路的考试内容是关键,在此基础上应尽可能地提高测试信度。
三、分析与评价
基于以上所述,笔者认为,对职称英语考试进行效度研究实际上主要是具体分析考试内容是否反映了应试者的目的语真实使用情况。尤其是他们的阅读需求。信度是效度的必要条件。对它的评价也不可忽视。
3.1分析
笔者参照职称英语考试大纲,从近几年的试卷中具体了解到了考试内容和任务:职称英语考试中的不同专业的区分在于阅读材料的不同,不同的等级表示阅读材料的难度和阅读量的大小,而其它方面的设计是一样的。
3.1.1效度
职称英语考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这种不分专业、不分等级考查相同能力的做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下面笔者从三个方面来分析现行的阅读考试:
a.阅读技能
根据职称英语考试大纲。应试者应具备六种阅读技能。如果这反映了应试者的实际需求。那就意味着参加各级各类考试的人员在现实生活中所需求的阅读技能是完全一样的,很明显这是不可能的。
b.阅读材料
不同专业、不同等级的职称英语考试所选择的阅读材料是不同的,但是这些材料也不能完全反映出应试者平时使用英语的真实情况。笔者发现了以下凡个问题:
问题1.阅读材料在试卷上的呈现方式体现不出文章类型,如书籍、杂志、报纸、文件、信函或电子邮件等;
问题2.阅读材料中插有某些英语词汇的汉语解释;
问题3.职称英语考试要求应试者能够理解本专业或一般的英语书面材料,因此选择了一些主题与专业相关的文章,但是笔者细读内容之后发现,这些文章大多写的是科普知识,明显与应试者的真实阅读情境不符。
其实。这个问题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考试只分三个专业类别,所选的阅读材料不可能太专业化。
c.阅读任务
职称英语考试有六个题型:词汇选项、阅读判断、概括大意与完成句子、阅读理解、补全短文和完形填空。而在现实生活中,应试者不大可能会碰到第一、第五、第六种阅读任务。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答题方式:应试者从头到尾只需选择就行。首先,这种测试方式不符合现实。而且选择题存在助“猜”的潜势,可能考查不出真正的阅读理解能力。
此外,各级各类的职称英语考试全是以60为及格分数,这个统一的分数线无法反映出不同行业中的不同等级的应试者在真实语言情境中完成蒯读任务时所需的不同程度。
3.1.2信度
因为笔者不可能对相同的应试者进行两次同样的职称英语考试或平行卷考试,所以这里对信度的分析中,笔者将重点放在评分标准上。职称英语考试中全部是客观题,这就决定了评分的客观性,整个评分过程丝毫不会受到阅卷者主观判断的影响,得出的分数应该具有相当的稳定性。
3.2评价
职称英语考试分类别、分等级,从表面上来看,设计者是考虑了应试者实际需求的,而且客观的评分过程也可能使考试有比较高的信度。但是,上面笔者所进行的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的分析已经说明了该考试的效度比较低,因此,该测试手段质量不高、意义不大。
四、建议
职称英语考试的设计者有必要采取一些有力措施提高测试的效度,但同时也不可忽视信度。设计者要开发真实考试模式,真正测到想要测的能力。能从考试结果中了解和预测应试者在真实情境中的语言能力。显然。
对应试者的语言交际需求的分析是关键,这样的需求分析需要设计者、应试者、该领域的专家等的参与。
在这里,笔者就现行的阅读考试提出几点具体的建议:
a.设计者应尽可能充分建考虑应试者不同的阅读需求,这样的需求分析在每次考试之前都要进行,因为应试者的需求不是一成不变的。
在本文中。由于有限的水平和能力,笔者未能对阅读文章的难度进行分析。实际上,文章的难度是一个复杂的问题,mderson(2000:74)指出。在很多情况下,难度并不能够被绝对地确定下来,测试者可以从应试者的目的语使用情境中选择真实的阅读材料。
b.选取的阅读材料要真实,设计者不必在文中提供汉语解释,因为应试者可以使用词典。设计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考试时间的长短。
c.测试中的阅读任务要尽可能地真实。不过,要测试情境与真实情境相一致是相当困难的,对此,Robin(1980:79)通过引用波哥大研讨会(BogotaSemimr)报告中的内容提出,这种任务型语言测试的操作可以是非正式的——在真实生活中,让考查对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得到测试。
d.应试者应有机会表达个人的观点和态度。主观题的存在要求评分标准的制定要准确、细致,阅读考试的评分标准的制定应围绕所测的阅读能力,面非写作能力,笔者甚至认为。应试者也可用自己的母语来回答主观题。此外,对阅卷者的培训和监督一定要严格。当然,为了提高信度,客观题也许可以不要放完全排除。设计者可以采取措施阻止”猜“的行为,如选错答案比不选答案扣分要多。
上文中提到过职称英语考试只分三个专业类别,有些闯题是不可避免的。笔者感觉到,如果划分的专业越多,考试的效度就可能越高。其实,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专门用途英语测试只能是为一个应试者而设计的,因为每一个人的语言真实使用情境都是不尽相同的。
通讯员崔源
本报济南1月6日讯 6日,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顺应国家职称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方向,济南职称评审制度将做进一步调整,职称评审意见明确提出: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未按新核准岗位等级开展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将不予核准职称申报数额。
事业单位不能超过岗位数额报职称
据了解,1993年济南市率先在全国实行评聘分开,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脱钩。根据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有关部门要求,事业单位要在核准的岗位数额内实行按岗申报制度,今后不再进行超过岗位数额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随着岗位管理制度的实施和完善,今后事业单位将根据岗位需求组织推荐申报参加评审人选,即单位缺什么岗位(专业)补什么岗位(专业),将“岗位与评价相结合、岗位与使用相结合”。
据介绍,按岗申报制度的实施,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从事业发展需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明确本单位主、辅系列岗位分布,根据岗位空缺,本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不能再“随意”申报,须申报与本单位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就不能参加申报评审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基层人员论文仅作参考
今年职称评审将加大用人单位推荐权,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呈报部门审核的推荐申报程序进行。在推荐人选时,要通过量化赋分、民主推荐等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合理确定参加投票人员范围,把民主评议结果作为推荐人选的重要依据。其中,形不成差额推荐的单位,推荐人选同意票数应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事业单位推荐晋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方案须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同时,完善评审标准。将品德、能力和业绩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主要标准,把平时工作量、工作业绩作为评审重要依据。分类调整论文、科研成果条件。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主要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将论文、论著、科研成果作为必要条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适度提高其质量要求。对其他专业,要根据专业特点降低或取消量化赋分权重,特别是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论文、科研成果仅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条件。
专业考试改为每两年组织一次
(一)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的核心要义为建设过程
城市建设法治化实施往往显现于系列城市法治建设规划、规划的实施以及城市政府执行结果相关监督措施的达成过程中。相关评价更多地作为一种绩效考核方式,通过确立相关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指标并基于此展开具体评价工作,进而从评价组织、评价技术、评价内容3个方面来实现对城市法治建设过程的广覆盖、全流程考核。这种考核更多地关注相关制度建设的实然成效以及从应然转进为实然的“要求-评价之主客体互动过程”①,其核心要义在于城市法治建设过程考核。相关城市法治建设评价指标编制工作,应作为城市政府针对所在城市法治建设具体举措而主导推动的一项专门工作,其更强调就法治建设具体工作本身展开评价,而非就所在城市的法治水平予以衡量。故而相关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指标既应是法治建设评价的具体标准,也应成为城市法治建设的具体任务方向与达致建设目标的基本手段。
(二)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的终极目的为全面法治化
构建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的终极目的在于推动城市法治建设进程而实现城市治理全面法治化。城市建设法治化考核评价应围绕涉及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之法治化相关制度建设和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具体问题这2个方面展开,并“要以创建法治城市活动为主导,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②。考核评价的内容既应指向城市法治建设的具体工作层面,还应关涉指引具体工作之法治思维的价值取向层面。故而设计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时既要确保评价体系本身设计在建设目标、基本要素、考核指标权重等方面的科学性;还要强调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性,将城市法治建设评价结果具体适用于所在城市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让全面法治化的实现程度与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业绩衡量直接关联。
二、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的基本原则
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作为一种规范体系,在构建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以确保各类考核评价具体工作在基本观念、功能、目标上保持相对一致。
(一)统一性与地方性相结合
首先,构建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应遵循的统一性原则在于实现整体法治中国建设评价体系与局部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在内在逻辑上的相对一致。城市法治建设深深植根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它是一个在概念和逻辑上达致统一、自恰的周延命题,是法治中国建设在不同地方、不同城市的具体呈现。当前已经“形成了法治指标评估、大公开与阳光政务、打黑除恶、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与控制等法治城市建设模式”③。立足于差异化法治城市建设模式开展城市法治建设评价的同时,具体的城市法治建设评价体制机制不能与全国性评价体制机制相矛盾,必须符合后者的基本精神与要求。其次,构建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应遵循的地方性原则在于整体法治建设评价一般规律须与局部城市法治建设评价实践达致有机统一。在法治建设评价普适性一般规律指引下开展所在城市法治建设评价工作,还应强调对不同城市、个别地方之特殊规律的具体依循。开展城市法治建设评价应着眼于所在城市法治建设中的具体问题,以实事求是的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客观评价达成系列城市法治建设规划、规划的实施以及城市政府执行结果相关监督措施之各项具体工作,推动所在城市治理实现全面法治化。
(二)系统性与开放性并重
首先,构建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应遵循的系统性原则在于相关评价既应涵盖城市法治建设的全部领域,又应涉及城市法治建设的各个构成要素。在把握所在城市法治建设宏观大局而开展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工作同时,还应注重设定正当、合理的实施评价之具体步骤与程序环节。应通过有序的评价流程设定推动城市法治建设实现科学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并在实践中依据系列城市法治建设规划步步推进,方能取得城市法治化治理的整体最佳效果。在某个领域、具体环节的“单兵突进”式、“运动”式评价或许可取得一时之效而实现某方面城市法治建设工作的即时整顿、改观,但忽视评价工作整体协调性的做法终究难以谋求城市法治建设工作全方位、长远的发展。“此情形下只能走渐进式法治发展道路,不能也不太可能一蹴而就”①。故而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应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稳扎稳打、步步推进、不断积累,方能取得成效。其次,构建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应遵循的开放性原则在于强调循序渐进地开展相关评价工作的同时还应注重引入其他国家和地区城市法治建设评价的有益经验。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应以开放的姿态,批判性借鉴和吸收各类既有经验,进而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模式。当然引入、借鉴不应是全盘照搬的,应立足于系统性原则,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础上采取逐步国际化、本土化的策略。实现中国式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的兼收并蓄、推陈出新,甚至回馈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实践而提供中国经验与参考模式,“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世界政治和国家发展模式,进一步丰富全球法制现代化发展模式的多样性,为人类政治和法律文明的发展作出新贡献”②。
(三)领导机制与工作机制相协调
首先,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领导机制是构建相关评价体系的前提。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直接关涉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和城市建设法治化的具体相对人对城市法治建设成效的满意度。开展相关评价工作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力量来推动。“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才能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巩固党的执政地位”③故而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中的领导机制应是所在城市党委及上级党委领导下的分工合作制,在党委领导推动下完成上级职能部门审核监督评价与同级职能部门交叉互评。充分运用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去影响、推动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工作的具体开展。其次,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工作机制是构建相关评价体系的关键。“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④开展相关评价工作应运用法治方式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类评价主体的职责权限,实行责任追究制以形成有效工作合力。由于城市建设法治化本身既是以一个整体形象展现出来,又是由各具体部分和领域的法治状况来构成。“既包括法治的理论、思想、观念、意识、思维方式等精神性的隐性存在形式,又包括法治的种种规范、制度与组织架构等物质性的显性存在形式,还包括了通过社会秩序为直观面貌体现出来的法治的动态实践状况及其实际社会效果”①。故而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工作机制设定还应坚持宏观设计与微观展开、整体推进与部分落实的协调与统一。所在城市地方党委、政府必须就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工作做出长远规划和宏观设计,以确定相关评价工作欲达致的城市建设法治化之基本目标,进而通过开放、多元的评价工作而凝聚所在城市建设法治化的广泛社会共识。
三、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体系的主要内容
各地城市建设法治化的实践事项虽不尽相同,但评价体系大体上可从评价组织、评价技术、评价内容这3个方面来具体设定。
(一)评价组织
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的组织体系应与政府绩效评价组织体系是互通互联的。皆可从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流程与结果应用这4个方面来予以设定。其一,评价主体设定。可分为内部评价主体与外部评价主体。内部评价主体来自组织开展城市法治建设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上级职能部门审核监督评价与同级职能部门交叉互评2个方面,考核结果权重比各占50%。外部评价主体来自市民、舆论媒体、非政府公共组织等城市法治建设的具体相对人,包括定额问卷随机匿名评分与各方代表听证会公评2个方面,问卷匿名评分可设定更高的考核结果权重比。其二,评价对象设定。评价对象即为承担城市法治建设职责的所在城市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作人员。不同对象就系列城市法治建设规划、规划的实施以及城市政府执行结果相关监督措施的达成情况,依职能分工、职责权限分别承担相应的考核责任。其三,评价流程设定。评价流程即实施评价的具体步骤与程序环节。设定正当、合理的评价流程本身就是政府绩效评价的应有之义,应强调总体评价流程简单化、透明化,具体步骤环节设定凸显可操作性、便捷性与低成本性。不能因过于繁复的评价流程设定给评价主体、评价对象增加不必要的工作负担与经费开支。可通过评价流程信息化、数据化、共享化,切实提升评价工作效率。其四,结果应用设定。评价结果固然重要,且必须与评价对象的绩效考核直接挂钩。但是评价本身只是手段而非目的,评价结果的应用还需包括结果反馈,及时将评价结果、问题所在、原因分析等信息返回给评价对象,促成各类评价对象后续城市法治建设工作实效逐步改观才是推进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工作的初衷。
(二)评价技术
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的相关技术手段应包括指标体系、指标权重、指标评分、评价周期与技术路径等要素。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的指标体系必须反映所在城市法治建设的内在本质和价值要求,“符合被评价对象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指标名称、涵义、内容、计算范围、计量单位、计算方法、指标数量、指标权重等符合科学原则的要求”②。“执政指标、立法指标、行政指标、司法指标、普法指标、基层民主指标、经济法治指标、法律服务指标、社会管理指标、监督指标”③这10个一级指标可参考列为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的具体方面,就其达成情况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层级分析法、数据包络分析法、模糊数学分析法、神经网络分析等工具”④来设定相应指标权重、指标评分、评价周期与技术路径。具体而言,设定城市建设法治化评价技术应围绕下列事项展开:其一,所在城市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实施系列城市法治建设规划相关职责的作为(投入与产出)情况;其二,评价重过程、重增量变化甚于结果,应特别强调评价周期内相关指标的前后变化量;其三,规划的实施及城市政府执行结果相关监督措施的达成有其滞后性,评价周期不应恪守传统的年度考核,可实施跨年考核或3年左右的阶段性考核;其四,评价过程应是开放、多元的,相关技术元数据、源代码在充分尊重、保护相关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可向公众适当开放参与技术设计、技术升级的空间。
(三)评价内容
一、打破神秘感,增加透明度
在高校,职称改革工作必须打破神秘感,做到该公开的公开。因为它是一件十分敏感的事,牵动着每个教职员工的心。人们十分愿意了解凡与职称改革有关的问题。进入评审范围的人,更想知道自己能否评得上。因此人们就设法到处打听,打听的情况有真有假,做出的分析和结论也有对有错,在人们思想当中就会形成这样那样的思想间题,结果给职称改革工作增加了难度。因此,打破神秘感,增加透明度,做到能公开的公开,暂时不能公开的,向大家说明情况,十分必要。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应该公开:
(一)职称改革的文件公开。职改工作一开始就需要把中央、省的有关文件,向学校各系、各单位的领导原文传达,将省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原原本本地讲清楚。有些重要文件,或某些文件的有关部分,可翻印出来,发到各系各有关单位,便于负责同志们传达贯彻和加深对文件的理解。被评审人员吃透了文件精神,就会用文件去对照自己,哪些方面自己够条件哪些地方自己欠缺,都会心中有数。这样做,同时也起到了教职员工监督学校在执行政策方面有无差错的作用。在职改中,遇到文件中尚未涉及,但学校存在的问题,都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请示的结果也应及时在各系各单位领导中公开,及时传达给群众。群众掌握了文件精神,学校又严格按文件办事,在职改过程中,出问题就会少,工作进展就会顺利。
(二)岗位数额和进入评审范围的人数公开。职改工作中,本次晋升多少个正高、副高、中级,是大家非常关心的。对此应做到公开。在公开岗位数额的同时,也要把学校经汇总后各系、各单位的情况,进入评审范围的人数加以公开。两个数字摆出来,被评审人员就会考虑自己的情况,他人的情况,何人通过无问题,何人是边沿人物,何人根本无望,自己属于什么情况,都会有个概略分析。当然,在这时明知自己条件差点,碰碰运气者有之,但碰不上就算了,觉得理所当然,怨言也少了。根据岗位数额,各单位往学校推荐人选,就能本着好中选优,优中选尖子的原则办理。
因为被评审人都有了较多的分析,有的人获得通过当然高兴通不过去,觉得学校所做的工作符合文件精神,心情也就很快得到平和,反之,大家对岗位数额一概不知,就会形成乱打听,更因为思想准备不足,通小过乃·思想扭弯的时间也会加长,给学校增加很多工作星。
(三)职称改革工作的日程公开。职称改革上作一开始,就应把日程安排好,便务系、各单位领导、教职员工,知道哪一天干什么这样领导心里有数,被评审者哪天于什么也清楚,上作有条不紊,既加快工作进度,又防止了领导和被评审人员的忙乱和误事。
(四)学科组和评委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开了令孕科组和校评委会,投票表决后,作人员应当场统计,当场宣布己获以仁票的通过人员名单。被评审人得知了自己的情况,不再到处打听。使学校稳而有序。
二、让被评审人到会陈述
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为较全面厂解被评审人员的情况,让被评审人到学科组或评委会陈述的办法是个好办法。被评审人能在评委会或学科组讲一讲自己的成绩,让评审人员了解自己,他们会感到机会难得,也是晋升职称关键的一步,会认真对待。被评审人员到会上讲一讲,对评审成员了解被评审人员实属必要。陈述时间的长短,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宜过长。
这样做可表现出如下几点好处:
(一)被评审者到评委会或学科组陈述目己的情说,因时间短,要求他们必须讲的集中、精炼、清楚明白,把自己任现职以来的主要思想表现和业绩情况都概述出来。因此,评审人听后印象深刻。并为评审人员对被评审人员进行对比分析,提供了很有利的条件。
从而能够较好地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尖子,避免一了对被评审者情况一了解不全面,而做出片面结论,得出不理想的结果。
(二)被评审者到会陈述,不是单个人自已在那里讲,而是除了评委或学科组成员外,还有同学科组的其他被评审人参加听和讲。谁的成绩大,业绩突出不仅评委们听见了,被评审者们也都听见了。会上,他们自己通过与别人比较,大体知道自己排行第儿,估计出自己能否通过。成绩稍差的人,也会暗下决心,今后要抓紧时间,积极努力,争取大的成绩。实际上,通过这一讲,交流情况,同时提高了大家的竞争意识,进一步鼓了大家的干劲。
(三)校评委或学科组成员一般都有校领导、系单位的负责人在内,他们听了被评审者们的陈述,对学校各系、各单位专业技术队伍有了进一步了解。几年来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如何,出了哪些成果,当前的问题在哪里,将来怎样改进学校的卫作,怎样进一步关心培养知识分子,等等,都有了不少感性材料,做到了心中有数。
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职称改革工作的好坏,党委、校长的重视是关键,是保证。但学校如何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对某些焦点、难点问题的具体规定,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