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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伦理问题。本文在对网络性质深入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网络伦理建设的具体措施,并分析了网络伦理建设新的特点。
[关键词]网络传播;网络伦理建设;网络技术;网络道德;政策法规
网络社会,是由不同的网络社区组成的一个虚拟社会,它存在的基础是网络技术。在这一虚拟的社会结构中,虽然其行为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真实的个人,但网络在技术上的特殊性使网络媒体产生了许多传统媒体未曾遇到的新问题。面对这些新的网络伦理问题,我们应针对其特殊性,在理论上加深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建设措施。
一、基本的认识前提
1.关于网络技术的性质
作为技术层面的网络,它是一个中性的工具,并无是非好坏之分。其任何正面的负面的价值延伸,都是主体操纵者——人的价值观念的体现与物化。如果你以积极进取的态度对待网络,那么它就是你实现理想、通向成功的桥梁。如果你以消极阴暗的心理对待网络,那么网络就是你走向沉沦、犯罪的独木桥。
网络巨大的负作用就是产生于使用者对科学技术的滥用、误用,产生于人类价值观念的偏离。有些人被无所不能的网络技术带来的信息便捷、物质富有、生活安逸等等表面现象所蒙蔽,对工具至上、技术决定论等等偏激观点盲目崇拜,并将眼前的功利作为最终目标追求,使自己成为技术的奴隶。网络技术上的“可行”并不等于行为上的“应该”。你能够在网上横冲直撞,甚至可以随便散发不负责的信息、随便破坏他人的电脑系统,但人的道德修养是你一切行为的最高主宰,使你不能胡作非为。只有将精神价值、人文关怀与网络技术的发展融为一体,才能真正发挥网络技术的综合优势,从而有效推动社会的高速发展。
2.关于网络道德与传统道德的关系
网络社会依存于现实社会,网络社会行为是现实社会行为的延伸,表层的数字关系所遮蔽的恰恰是深层的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在网络空间中,人虽然摆脱了诸如邻里角色、现实直观角色等现实空间中制约人的道德环境;但在超传统地域的网络范围内,人发挥作用的动机并没有变,植根于现实空间的传统道德与新型网络道德的行为者是共同的行为主体,它们两者之间并没有绝对的区别。因此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就应该是构成网络社会道德规范的重要参照。
由此看来,网络道德并非空穴来风,现实社会几千年的道德积累是它坚实的基础。事实上,人类发展到现在形成的丰富多彩的传统道德,其一般原理和基本运行机制,充分反映了人类社会活动的一般规律,网络社会既然是人类社会的生活空间,其普适性就不言而喻。因此,人类在维护网络空间秩序时必然要引入传统道德的优秀成果和富有成效的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加以协调发展,从而形成“网络社会”更高水平的新型道德。
3.关于网络伦理作用的特殊重要性
在现实社会,伦理与法制,是维持社会平衡的两大重要杠杆,而且法制的明确性、强制性,使它的作用更大于伦理的作用。而在网络社会,由于网络的隐匿性、快捷性成为网络法制的障碍,因此网络伦理建设具有更加特殊的重要意义。
网络伦理,是指人们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交流时所表现出来的各种道德关系,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媒体对象等等之间的关系。网络伦理建设,就是要在这些关系中建立一些相应的原则规范,使之成为网络媒体使用者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凝结人类高科技发展水平的网络媒体,自然也标志着人类社会进化的水平。在这样一种高度发达的社会形态中,自觉的道德规范的遵守应该更具普遍性、操作性。它不仅弥补了网络法规明显滞后于网络发展的现实,而且,即使在法规健全的情况下,它也可以起到法律所不可替代的作用。传统法律是通过强制性手段,针对严重违法行为制定出的各种惩罚性措施,因此它只能用于惩恶,而不能劝善;只规定人们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必须禁止,而没有指明什么是应该去做的、什么是鼓励去做的。道德伦理建设,则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内心信念起作用,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与内在性,不仅对不道德行为进行批评、谴责,同时也对道德行为,尤其是高尚的行为予以褒奖、鼓励,显示出文明社会中人类行为的高度自觉性,这一特点最吻合现代网络技术运行的客观规律。
二、网络伦理建设的具体措施
网络社会的整体建设,需要伦理、法制、技术、管理等多种手段齐头并进。侧重于伦理建设措施而言,由于网络伦理所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因此网络伦理建设的具体措施也需要多层面、多角度的协调配合来进行。
首先,建立健康的网络传播环境。无论网络交往如何具有隐匿性,其行为主体不外是现实社会中的真实的个人,个人道德素质的高低将决定其网络交往行为的文明程度。因此,对现实社会的公民进行相关的道德教育,如社会责任感、民族自尊心、科学人生观等等的教育,是防止网络失范行为发生的基本前提。当然,我们更应该意识到网络失范行为已严重存在,并产生着恶劣的社会影响,我们有必要对影响网络行为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如对网络传播中产生的特殊的网络文化现象、心理现象,对网络社区形成的规律及功能、作用,对特殊的网络交流方式与特殊网络交流符号系统等等进行分析,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推动网络主流文化的建设,确立以集体主义原则为主导的自主型网络道德模式。目前网上流通的信息五花八门,需要对内容积极健康的网站进行保护与宣传,确立网上正确的舆论导向。虽说网络舆论环境相对宽松,但多种声音中仍然有一个代表主流的声音。集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与大众传播于一体的网络传播,仍然体现着时代脉搏的跳动。在主流文化的引导方面,需建立网络社会健康的道德评价标准,这一标准的确立,要在全面权衡网络社会中的自由与责任、个体与群体、全球性与本土性、权利与义务等等各种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确立网络社会的终极道德目标,并将这一目标尽可能量化、细化。将其实现过程划分为上、中、下3个不同的层次,制定最优标准与最低标准的具体指标,中间标准的完善途径,利用行为范型的诱导、基准道德的推崇、基本道德的法规化等手段推动网络社会价值评价标准的确立。
其次,加速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这在控制不良信息流通方面至关重要。虽然网络道德建设的主体是人,但人在一定程度上是环境的产物,人性的脆弱是与生俱来的。面对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仅仅依靠人自身的道德修养来起作用是远远不够的,一定的技术约束也是帮助道德完善的必要手段,特别是在针对外来信息的入侵上。目前,在全球信息产业中,CPU(中央处理器)的产量美国占92%,系统软件生产量美国占86%,世界性大型数据库70%设在美国①。如果长期缺乏技术方面的有效措施,由此带来的强国对弱国的文化及意识形态的渗透,以至对弱势文化的摧毁,其后果是难以想象的。任何国家都应该有义务和能力对外来信息进行审查与控制。就网络整体发展而言,目前计算机安全技术比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要落后5到10年。随着网络道德失范及网络犯罪问题的日趋严重,各国政府及网络专家都加大了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如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反黑客技术等等。一些发达国家如美、日、德等国将信息安全技术列为国防、科研的重点,并形成相当规模的信息安全产业。而我国,由于网络技术整体发展水平的差距,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形成,因此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以及在道德建设中的重要性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再次,制定富有弹性的网络社会的政策法规与道德原则。网络社会的快速发展使相应的政策法规总是滞后产生,因此,政策规范的制定者们,要有超前的发展的眼光,对网络社会的发展趋势有一个正确的把握,为其进一步发展留有余地。同时要考虑这些政策规范的传统继承性,许多现实社会中的法规与道德原则,在网络社会中同样适用。如英国哲学家罗斯在其《正当和善》(Therightandthegood)中提出的7条基本道德义务:守信、赔偿、正义、仁慈、自修、感恩、无害等,在网络社会同样具有适用价值。网络社会的正常运行是建立在不同关系与不同层次的管理协调机制的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的,虽然网络伦理建设的重心是网众的行为自律,但他律与自律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法律的存在能帮助预防不道德和破坏行为,法律作为道德规范的基准,使得大部分人可以在此道德范围内进行他们的活动。没有界限,就很难确保没有影响和侵犯别人的情况。”②目前在网络政策法规的制定方面,由于发达国家网络建设起步较早,积累的经验也较多,因此,我们应对国内外网络道德建设的相关经验及研究成果进行系统的分析整理,对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各大网站的使用条款及服务规则等进行比较研究,对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和可能产生的利弊进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提供网络规范化运行机制的有价值的参考。目前,随着网络政策法规的陆续出台,网络社会成员的道德意识已不断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网络管理条例及网络礼仪的自觉遵守,已被越来越多的网络社会成员自觉接受。
最后,建立网络传播的全球伦理道德。网络新闻传播的载体互联网,是一个全球联通的信息传播系统,其全球联通性决定了互联网上任何一个民族的伦理道德都存在一定的局限,只有那种具有全球视野、全球观念特征,能达成某种全球共识的普世伦理范式才能成为网络社会的主导伦理模式。关于这种全球伦理模式的探讨,早在1993年,人们为了解决一些人类共同面临的人口、环境、生态、核武器等全球性问题,世界宗教组织就已发表了《全球伦理》宣言,对其内涵的探讨从那时就已开始。有的学者认为,普世伦理是“对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价值标准和人格态度的一种基本共识。”③也有的学者认为,现代道德危机四伏,解决方法就是重建一种新的普遍主义的伦理体系,追求一种最低层次的全球共识。然而在目前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利益多样化的形势下,互联网虽然在推动世界一体化的进程,但同时与之相应的散裂化趋势也在发生。新形势下的全球伦理应该是建立在各国与民族文化平等、自由、互惠的基础上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内涵丰富的伦理范式,它应该体现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的共同利益,代表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体趋势,综合现有道德的合理部分,能妥善解决网络冲突所带来的严峻社会问题的伦理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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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伦理建设的新特色
“我们的时代渴望整体把握、移情作用和深度意识,这种渴望是电力技术的自然而然的附属物。在我们之前的机械工业时代,人们热情洋溢地申明个人的观点,这是自然而然的表达方式。每一种文化、每一个时代都有它喜欢的感知模式,所以它都倾向于为每个人、每件事规定一些受宠的模式。”④
虽然,网络伦理建设是现实社会伦理建设的继承与发展,但网络社会的特殊性,使其伦理建设也具有自己的新特征。这些新特征是构成新的网络伦理模式的基础,我们可以从3个方面对这些新特色进行归纳:自主性、多元性、开放性。
1.自主型道德模式
相对传统依赖型道德而言,网络道德完全是一种自主型的道德模式。基于自由互惠、全民共享原则建立起来的网络社会,人际交往具有极大的隐匿性,直面的道德舆论抨击难以企及,个体的道德自律成为正常的伦理关系得以维系的主要保障。因此,进入网络空间,只有自己决定自己的行为,只有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每一个网民行为的高度自律成为网络社会对网民的基本道德要求。
网络自主型道德模式,是一种积极进取的高层次的道德自律,它要求人们在网络实践中自觉追求高尚的道德境界,如无私的奉献精神;自觉遵守各个层面的道德规范,履行自己的道德责任;并自觉监督其他网民的违规行为,在人人自律的前提下,形成一种高度自治的理想社会。“由于电力使地球缩小,我们这个地球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村落。一切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都结合起来,以点的速度产生内爆,这就使人的责任意识提到了很高的程度。”⑤
2.多元型道德模式
与传统价值观念较为单一相比,网络道德是一种多元化的道德模式。当然,这种多元化并不是指网络社会道德的混乱无序,而是指它具有更大的包容性、更丰富的文化内涵,体现更广泛的人类利益而言。
在传统现实社会,道德虽因生产关系的多层次性而有不同的存在形式,但每一个特定社会都只能有一种居于主导地位的道德,其他道德都是处于从属、被支配地位。这种以一元为主导的道德形式,因为现实社会地域界限的明确、社会等级制度的分明而显得十分有序,并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性。但在网络社会,网络构成成分十分复杂,网络传播是一种网状式无中心的分散结构,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团体的各种道德都融会在一起,它们产生强烈的碰撞与冲突,并导致网络社会秩序一定程度的混乱。如美国电子边疆基金会发起人约翰·P·巴楼的网络无政府主义宣言:“我宣布,我们正在建构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空间与你们试图强加给我们的各种专制体制将截然不同。你们既不享有管制我们的道德权利,也没有任何使我们感到害怕的强制性手段。”等等。
为了避免社会生活的混乱局面,不同的道德选择必须制定出一些全体认同的价值判断标准,使之带有一定的权威性与主导性。目前,网络道德中,一些公认的道德规范正在逐步形成,如协作原则、全民原则、自由原则、互惠原则等等。这些原则只要能体现更广泛的全民利益、更丰富的文化内涵、更大的包容性,他们就能成为多元化、多层面的网络道德的构成要件。
3.开放型道德模式
与现实社会道德的排他性相比,网络道德是一种自由、平等、张扬个性的道德模式。
互联网联通世界各地的信息,实现最大的资源共享。在这里,没有最高的管理机构,没有等级、特权,网络上的每一个节点、每一个网民,既是网络社会的中心又是网络社会的边缘,道德主体的创造性、能动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
网络传播从根本上打破了限制人际交往的时空障碍,
“天涯若比邻”,朋友遍天下。从前,、风俗习惯、价值观念等等不同造成的各种隔阂,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难以理解,更无法交往。而网络传播满足了人们的各种好奇心,填补了知识的各类空白,简便的网络交往手段更提供了相互理解、学习、探讨的渠道。
在网络开放的交往模式之下,一方面,丰富的人类文化得到更加广泛的认同,另一方面,异质文化的冲突更加尖锐,在这种激烈的碰撞之下,合理的、优秀的、顺应时代潮流的思想意识得到发扬光大,而陈腐的、堕落的、非人性的思想意识则遭到淘汰。
网络道德的开放性就是面对各种不同道德的碰撞,使人类的道德精华得到丰富与提升。
注释:
①《报》2000.2.8
②英·尼尔·巴雷特:《数字化犯罪》P103,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③德·孔汉思·库舍尔:《全球伦理——世界宗教会议宣言》P12,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一)公共管理中环境的因素加剧了公共管理伦理缺失
公共管理的环境因素包括组织的内部环境,如对政策、财产、人员、物品等资源的调配权力。同时环境因素还包括组织的外部环境,如社会、经济和文化。一般而言,以功利化为目的的组织受到环境因素影响较多,以非功利化为目的的组织受到环境因素影响较小。公共管理组织属于非功利化组织。但是随着功利化不断向公共管理组织渗透,公共管理理论也在逐渐缺失。在社会转型时期,出现许多政府监督管理和市场都难以介入的领域。而这些领域大多为公共领域。这也使得公共领域成为腐败蔓延的场所。
(二)公共管理伦理及其建设滞后
我国公共管理伦理文化和相关的建设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虽然城市化进程推进、社会对公共服务要求迅速提升,社会对公共管理伦理建设的投入相对不足。公共管理产品的提供者只有政府使得提供渠道过于单一。而公共组织对待公共管理伦理也是以传承为主,忽略了发展。由此导致公共管理伦理缺失。
二、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对策
从目前来看,公共管理伦理缺失有一致性,更有其特殊性。治理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首要任务是监管拥有和使用公共权力的组织和个人。对其进行公共管理伦理的引导和教育。具体措施有以下三点:
(一)理清公共管理伦理的作用领域并出台相关政策
随着我国公共管理领域迅速扩大,相关单位应理清公共管理伦理作用领域,对公共管理组织和公共管理者的伦理要求明确区分。依照不同公共管理组织对社会的影响情况,出台不同的伦理考核标准和规范,提高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水平,重视公共管理伦理教育。对于公共管理者及其组织者在对待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时采取了不恰当态度这一问题,要以提高文化建设和公共管理者和组织者个人道德两方面相结合的角度下功夫,同时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强公共管理者和组织者的道德责任感和廉洁自律意识。在公共管理伦理教育阶段,要坚持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思想,将崇尚善良和公正结合起来,将公共管理者和组织者塑造成公平正义的实践者。
(二)强化公共管理伦理环境因素监管
建立健全公共管理伦理环境因素质量监管框架,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经济利益的公共管理者和组织者进行监管,建立与其职能匹配的评价机制可以有效强化公共管理伦理环境因素监管。由于社会转型期带来不同外在因素对公共管理伦理的冲击,建立与其职能匹配的评价机制可以体现出科学、民主的公共意识,能够使全体公共管理者和组织者体现出依法办事的素质,使廉洁、法治、责任、诚信深入人心,提升组织的非经济特性,减少统治性管理,提高服务型管理。
(三)树立道德模范,提速公共管理建设
由于公共管理者和组织者不提倡功利化目标,因此可以适当根据公共管理者和组织者的服务特点,通过树立道德模范、提速公共管理建设来扩大公共管理伦理的影响。同时,把完善目前存在的公共活动和建立新的公共活动结合起来。
三、结语
[关键词]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伦理;道德
工业革命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世纪中期,由于英国政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使得政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普遍把行政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政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政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行政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
一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所以,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政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政府负责。只有政府才对社会负责,政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政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政府的官员仅仅是政府的“雇员”,以至于政府的官员在政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政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政府官员一方面对政府负责,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同样,政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政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政府行政执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条件下的政府则使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
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图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尽管公共管理者在其职业行为中用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统一了权力和法律,但权力和法律在他的职业行为中毕竟是一种客观力量。无论行使权力和执行法律或受权力支配和法律制约,这种客观力量都会对他构成压力,使他的行为选择受到约束。公共管理者怎样才能超越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呢?应当说,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和法律的地方,社会治理者都会遇到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对此,以往的社会治理者往往不得不加以接受。公共管理者采取的则是积极应对的态度。他们把公共管理这一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所拥有的、作为制度力量和体系力量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转化为个人的道德力量。这样一来,公共管理行为便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行为,而是发生在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就是说,当公共管理体系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仅属于制度和体系的时候,还只是相对于公共管理者的“客观精神”,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秉承和尊奉。一旦这种服务精神转化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标准,公共管理者也就获得了自由和自主。这时,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不再是受着某种外部力量驱使的行为,而是由他自己的意愿主使的行为。在人的一切行为中,只有道德行为是最自由、最自主的行为,职业行为亦然。
企业经营建设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经济效益,目前,很多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存在道德缺失等问题,因此,企业伦理文化建设势在必行“。企业伦理”概念和学科起源于美国,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和探索,企业伦理已经有了明确的定义。美国学者对企业伦理作出了以下总结:企业伦理是企业的道德规范准则,企业职工是道德准则规范的主要对象。但是更多学者认为:企业伦理是企业发展建设过程中应该遵循的规范,其对象是企业全体职工。企业伦理的德行内涵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企业伦理可以有效束缚企业职工的日常行为;第二,企业的生产经营受企业伦理的束缚;第三,企业伦理可以正确处理企业各建设项目之间的关系;第四,企业伦理与法律效率具有较大差异,企业伦理的作用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认知以及企业规范进行确立。
2现代企业管理中伦理文化的现状
2.1企业文化认识扭曲企业伦理文化引入到我国企业建设中的时间有限,因此,职工对企业文化的认识还存在很多问题。企业建设中具有非常强烈的个人利益意识,企业化理文化与企业建设紧密相关,但是其对个人利益却没有太大影响,所以职工通常选择置之不理或者可有可无管的态度,从而阻碍企业的发展建设,无形中也影响了自身的利益。这就是企业职工对企业文化认识的扭曲,将各种危害企业发展建设的思想,如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以及厚黑学扭曲下的“中庸之道”,融入到企业的文化建设中。在实际的发展建设中,企业中个人最大化的思想很难实现最终受益的最大化,这个观念早在“均衡理论”中就得到了论证。总之,我国企业建设中存在的扭曲思想既不利己,又危害企业的发展建设,某些管理存在问题的企业受其影响更加严重。
2.2企业伦理概念模糊传统的企业管理理念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进入21世纪以来,现代管理理念逐渐融入到企业的发展建设过程中,现代管理理念引进了我国传统的文化理念,形成了企业伦理文化。我国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以中西方文化管理哲学为出发点,企业伦理逐渐发展起来。目前,我国企业伦理文化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在实际的发展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企业伦理概念模糊的问题。由于我国企业伦理从西方企业引进,很多文化观念存在较大的差异,在不断的研究探索中,企业职工对伦理文化概念的认识仍比较模糊。
2.3企业伦理严重滞后我国企业伦理文化的形成仍处在初级阶段,很多企业在发展建设的过程中还是会受西方伦理观念的影响。我国企业本身面临着经济转型的难题,现在,又面临着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管理之间的融合问题,企业建设发展过程中的经营管理显得尤为困难。我国现代企业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绝对有保障,其“滞后性”主要表现在管理人员对企业伦理文化的认识上,传统的文化思想为企业的发展建设带来了极大的阻碍,企业整体文化处于滞后状态。
3企业伦理文化与企业管理之间的关系
3.1企业伦理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伦理文化是企业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企业文化中有一部分内容以哲学观点为主,将社会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作为企业理论文化的后盾,是企业文化中的重要载体和源泉。企业理论文化在企业的发展建设中具有促进企业文化的形成和有效束缚职工行为的重要作用,也是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伦理文化主要分为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部分,本文对其做了简单介绍。
(1)企业伦理文化与企业内部。企业伦理文化和内部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二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企业伦理文化在内部涉及的范围非常广,主要包括企业所有者和企业管理者以及全体职工之间应该共同遵守的社会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在西方国家将其称为劳资双方关系,在中国,由于管理者和员工只是分工存在差异,但是,他们都是社会的主人,以西方伦理文化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为依据,中国企业伦理文化就是借助企业管理为手段,发扬中国传统美德,从而促进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之间共同发展的、相互协作的关系。
(2)企业伦理文化与企业外部。企业伦理文化对企业外部的影响主要通过正确处理企业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而得到,正确处理企业伦理文化与企业外部之间的关系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树立正确的伦理意识,明确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引导政府和企业之间树立正确的合作关系;第二,重视社会利益对企业发展建设的影响,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第三,重视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伦理责任;第四,重视双方的共赢,正确处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3.2企业伦理文化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企业伦理文化在企业管理中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企业管理模式的发展以一定形态的企业文化为依据,为了提升企业管理工作的效益,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发展的特点创建具有企业特色的文化。在企业的发展建设中,企业伦理文化可以提升职工的积极性,为企业的发展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企业伦理文化以社会约定俗成的社会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为主,企业伦理文化不仅具有积极向上、鼓舞人心以及引导职工树立良好职业道德的作用,还能促进企业管理的发展。企业伦理文化要求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企业信誉,这就要求企业为社会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形态发生了较大的转变,传统的经营理念已经落后于现代企业的发展需求。我国企业管理强调人本管理的重要性,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企业伦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借助伦理建设的推动作用,创建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同时,从整体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3企业伦理文化的本质规定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非常多,其中环境道德是现今企业承担的最主要的社会责任。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各行各业必须把环境伦理融入到企业的伦理文化中,为企业管理提供理论基础。企业伦理文化的本质规定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是21世纪企业向可持续发展努力的必然选择。近几年“,企业公民”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同,以环境保护为出发点的企业建设也因此受到更多人的重视,企业伦理文化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其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越来越艰巨。从企业伦理文化的角度出发,企业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要求,从而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满足环境道德标准,企业发展建设必须遵守以下原则:第一,综合效益原则;第二,公平与正义原则;第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现代企业管理伦理思想要求企业在摒弃传统管理理念的前提下,结合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树立全新的行为准则,使企业管理满足现代市场的发展需求。
4结语
从已往的考察分析中我们发现,以美国为代表的公共管理学研究虽走过了不菲的历程,其理论建构却长期缺乏统一的哲学基础。和其他社会科学相比,公共管理研究的历史留给人们更多的印象不是知识的积累、融合与扬弃,而是不断的变化、中断或革命,多元的、经验的观念变革或差异冲突压倒了理论自身的演进逻辑。公共管理学研究没有锁定稳定的轨道,它的兴趣范围似乎是随意和无限的;它没有发展出一套方法论或主流意义上的研究纲领和范式,据此将不同的学者联系起来,便于他们之间的沟通和对话;它的研究对象或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仍模糊不清。这不仅使其无力有效应对实践及相邻学科特别是政治学对自己学科地位的挑战,难以摆脱所谓的“认同危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使公共管理学研究者的学科信仰及从业热情受到挫伤。[2]“大问题”的提出从一个角度表达了人们为摆脱此类危机或困扰所做的努力。1995年,贝恩发表了《公共管理学的大问题》一文,率先拉开“大问题”讨论的序幕。受物理学启示,贝恩认为在公共管理学领域存在三个像物理学家经常讨论的基本问题,称其为公共管理研究的“大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所谓的微观管理,即公共管理者如何打破组织运转中“程序规则———不良业绩———更多的规则”这种微观管理的循环?公共管理的不良绩效与围绕管理关系存在的主体间的相互不信任有关,这种不信任会抑制公共组织的表现,在不信任、差的工作绩效和规则制定间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如何削减内在于不同主体之间的不信任,打破微观管理中的这种循环,是公共管理学研究的一大难题。第二个问题是所谓的激励,即公共管理者如何鼓励人们努力、智慧地为达到公共目的而工作?经济学虽然将委托关系看作组织行为的中心问题,但由于它将控制而不是激励看作有效委托关系的关键,使委托范式暗含着可能偏离实际的假定①。在经济学家那里以委托人怎样控制人行为为核心的委托问题,在应用中转化成怎样避免委托人试图控制人时引起的功能失常行为问题。如果公共管理者不知道怎样更好地达到社会目标或什么目标应当被追求,如何激励公职人员以智慧而努力的方式去为公共利益而工作,便成为公共管理效率改进不能回避的又一难题。第三个问题是所谓的度量,即公共管理者如何以利于提高工作成就的方式度量他们机构的表现业绩?为了知道一个公共机构或其成员是否做了好的工作,必须界定完成什么对好的工作业绩能做出贡献,由此确定度量的对象。而确定与工作业绩内在相关的度量对象常常是困难的。当投入和产出度量不能揭示组织真正所完成的业绩时,较好的方法也许是去检查组织运作的结果或影响。在工作努力和结果的关联又不总是明显的情况下,断定组织成员工作的努力程度常变得相当困难。如何度量工作业绩以推动公共事业的发展因此成为具有挑战性的研究课题。[3]313-324在贝恩看来,上述三个问题都基于这样的假定:公共管理者和研究者的工作不仅仅是理解公共机构的行为,而且是如何改进公共机构的表现。如果研究者们能有效回答这些问题,则将为提高公共机构的绩效做出贡献。贝恩的文章发表后很快引起社会反应,纽曼(1996)和柯林(1996)的论文代表着最早的学术反应。针对贝恩的研究漏洞和操作偏好,在题为《什么使公共管理学成为科学?或“大问题”真的大吗?》一文中,纽曼倡导在哲学层面上考虑学科的大问题。认为对公共管理学大问题的揭示必须在这门学科研究最基本的层面进行,且应当揭示该学科的本质和存在动力。真正的大问题不应当是贝恩意义上的应用问题,而应当属于这类问题:什么是一个组织或公共组织的本质?公共组织如何与它的环境相关?管理一个组织意味着什么?[4]409-415在题为《民主制中的公共管理学大问题》中,柯林表达了与纽曼和贝恩皆有所不同的观点。基于公共管理与政治、法律等社会因素的密切关系,柯林认为公共管理学大问题的确立必须满足四个标准:根植于民主政治的达成;提高到社会的水平;面对集体行动手段的复杂性;强调更加有效的社会学习。在此标准下,公共管理学的大问题包括7个既是研究性也是行动性的方面:(1)什么是集体行动的手段,据此保持既向民主政治过程也向核心的社会价值负责?(2)什么是社会中集体行动的非政府角色,怎样保护和培育这种角色?(3)基于功能和地理上的政府结构之间有什么适当的权衡?(4)怎样解决国家和地方在政治舞台上的紧张局势?(5)什么样的决策可以“孤立”于正常的政治程序以使其他的理论原则可以被利用?(6)什么样的平衡在中立的能力、代表性和领导之间应当被采取?(7)如何提高社会的学习过程,改进有效选择、可替代后果、达成目标、特别是培育和发展民主政体的知识?[5]416-422
二、新研究及其特点和方法
基于人们对公共管理学学科建构的不满及理论重建的需要,围绕“大问题”的首轮之争获得了意想不到的社会反响。认识到“大问题”研究的重要和激励效应,美国《公共管理评论》不仅于2000年发表本刊编辑的专文(CamillaStivers,2000),对“大问题”研究的意义予以肯定:跨越不断增加的公共管理分支学科和特殊的读者群体,给日益碎片化和微观化的研究以根基,更好地服务于公共管理的学术和实践;[6]194-199而且在2001年开设专栏,给“大问题”研究的深入予以鼓励。柯林作为“大问题”早期争论的特殊专家,在专栏开篇中发表了《大问题对公共管理研究之重要》一文(2001),强调并阐述了“大问题”对民主社会公共管理学术研究与实践的价值。柯林认为,有效认同并处理“大问题”的最大挑战来源于我们过度关注组织运行中的工具问题。“大问题”不应集中于工具而应聚焦于公共管理对社会的后果和价值方面,公共管理怎样影响社会应当成为聚焦的中心,“大问题”应当由此论域引申出来。除了自己倡导的倾向,柯林总结了“大问题”研究在其他方向所做的工作。一些研究继续在机构组织工具层面及人管理方面开展工作,以期在微观管理方面有所发现;一些研究聚焦于公共管理的功能机制如何克服现代国家中存在的分散独立和碎片现象,以期形成更为广泛的治理、网络和行政连接的理论;一些研究将视野从人操作层次拓展至非政府组织行为对公共事务的影响;一些研究则在“治理改革”框架下将焦点置于社会行为者对公共管理人的影响。柯林在坚持自己1996年观点的同时认为,对于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来说,“大问题”的回答和提出同样重要和急迫。回答的质量随着时间的推移虽会得到改进,但有效的回答无论何时都应当是理论坚定、经验准确和可执行的。柯林重申,公共管理是人类活动的一个中心,人类需要公共管理及其机构。然而,公共管理的成功不在于工具层面,而在于它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持久价值。公共管理学的大问题必须涉及怎样使我们的社会对公民更好而不是更糟这种持久的价值方面。[7]140-143不管柯林如何呼吁,新世纪以来的“大问题”研究似乎并未朝着他期盼的方向迈进,其整体上呈现的是一种多元分散的趋向。与20世纪集中于普遍性问题的争论有所不同,认识到研究起点、观察维度对结论的影响,一些学者以方法论变化为手段,寻求公共管理大问题研究的突破。在他们看来,公共管理问题研究必须虑及管理过程依存的关系和背景。譬如,孤立地考察一种管理行为,与将其置于网络关系所得的结论是不同的,对于“大问题”的确立也因此可能相异。关注公共管理行为的依存条件,既是对象世界的客观逻辑,也是科学认识的方法论要求。艾格雷诺夫、麦圭尔(RobertAgranoff,MichaelMcGuire,2001)和卡拉汉(RichardF.Callahan,2001)的研究表达了这一倾向。与此同时,意识到普遍性和特殊性的依存关系,另一些学者将研究对象延伸或拓展到公共管理的分支学科和应用部门领域,通过对区域和具体问题的分析为普遍性大问题研究创造条件。这包含有两种学术趋向:一种趋向在寻求、总结“大问题”的过程中将研究视野延伸至公共管理学科内的分支领域,以此展示“大问题”存在的丰富内涵和微观基础,布鲁克斯(ArthruC.Brooks,2002)、库珀(TerryL.Cooper,2004)的研究大体归于这一倾向;一种趋向将“大问题”探究拓展到感性具体的应用管理部门,与此匹配的分析和观点虽不具有普适性,对普遍性问题的概括和检验却提供了一种经验支持,是公共管理研究不可或缺的论域之一。登哈特(RobertB.Denhardt,2001)、席格勒(BeverlyA.Cigler,2007)以及其他对具体公共部门管理事务的考察体现了这一研究倾向。就理论重建而言,延伸研究和方法论变化对大问题的讨论更具意义。和传统公共管理研究给人的印象一样,在对公共管理“大问题”研究的梳理中学者们已经发现,研究方式或方法论选择的过度分散有可能使公共管理学研究重蹈“认同危机”的旧辙。致力于理论重建的努力虽然使“大问题”研究者认识到了集中统一的某种重要,但远未达到贝恩设想的集中状态。相反的是,公共管理论域的“大问题”越来越多并日趋多元和分散。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是多样的,但研究方法的差异是主要原因之一。观察维度和逻辑起点的不同反映的就是方法论的一种差异。贝恩和柯林在早期争论中所以会各执己见,首先源于他们研究中选择的逻辑起点彼此不同。贝恩的研究从机构开始,因而微观组织和管理技术被赋予重要地位。柯林的研究从制度开始,民主政治、社会参与自然会被赋予更大的权重。为解决大问题研究中的分散化,卡拉汉于2001年发表了题为《公共管理“大问题”研究方法中连结与隔断的挑战》的论文,主张建立一种包容广泛、能够将不同层次的研究连接起来的新的基础或起点,用以克服单一维度或层面分析的局限。[8]493-499譬如,以社会作为研究起点或观察维度就可能具有这种包容性。社会是一个广泛系统,个人、团队、组织、制度等各种现象及其相互作用皆可有序地纳入其中。当以社会为基点考察“大问题”时,人们必须顾及社会系统中的相互作用及各种现象间的秩序与嵌套关系,对“大问题”的概括便容易趋向一致或融洽。站在社会角度看待组织与制度,以组织为起点的贝恩的研究和以制度为起点的柯林的研究便不再表现为形式上的严格冲突,而显现为本质上的交融或趋同。因为现实社会中的组织和制度是不可分割的两种行为方式。组织存在于制度之中,制度依靠组织得以建立和实施,它们皆属社会系统互惠存在的构成部分。与卡拉汉直接从方法论角度寻求改进研究的做法不同,艾格雷诺夫和麦圭尔(2001)从公共管理对象及其存在方式与背景转换维度,体现了方法论变化对“大问题”认知的影响。在他们看来,不同的管理对象应当有不同的运行规律和管理理论,基于其上的“大问题”因此也应当是不同的。如果说传统公共管理理论多以单一组织的研究为核心,则现代公共管理研究必须致力于交互作用背景下的管理问题和规律。公共网络管理提供了发现这种问题和规律的一个平台。2001年发表的《公共网络管理中的大问题》是二人基于这一观点所做的尝试。受数学学科的启示,这篇文章首先也对“大问题”研究予以充分肯定。如果说希尔伯特100多年前对未来数学研究提出待解问题被传为佳话,那么它同时也向学术研究传递了一个信息:那些悬而未决的科学问题不仅不是学科发展的障碍,而往往相反是学科活力所在的象征。公共管理学应该属于这样一个学科,它需要发现并解决属于自己的核心问题。日益凸显的公共网络管理研究是这一学科的重要构成。网络意味着对单个组织的超越,在组织群体的交织中看待并实施管理,这与传统聚焦于边界清晰的单一组织管理有所不同。当公共管理面临的不是一个机构,而是多重组织如多重政府交织的存在对象时,既难以划定清晰的边界,也难以依靠线性的组织权威和官僚层级指令,便需要建构超越传统的管理理论,建立基于网络关系基础上的新的公共管理学说。为建立这样的学说,作者提出并讨论了与公共网络管理相关的七个“大问题”:(1)是否有一个等同于传统管理程序的功能网络,在网络管理中存在相同的计划、组织、人事、指导、协调、报告、预算即POSDCORB①?(2)网络管理中的群体决策与工作中那些基于行为科学或其他学习与决策过程的方法是否相似?(3)网络提供的灵活性是否超越快速的适应或程序调整?(4)网络以什么方式采用相互的自我责任?(5)网络中与组织法律理性权威相对应的凝聚因素是什么?(6)网络中的权力如何展示,它对群体问题解决的影响是什么?(7)公共管理网络产生不曾发生的结果吗?[9]295-326
三、非营利管理研究对“大问题”的回答
除方法论上新的尝试,将研究对象下延到公共管理学科的分支领域,透过对分领域问题的微观考察,寻求或检验对普遍性问题的回答,是新世纪公共管理“大问题”研究的又一倾向。在此方向,布鲁克斯和库珀的研究具有一定代表性。在2002年发表的《非营利管理帮助回答公共管理的大问题》中,布鲁克斯试图通过对非营利管理问题的分析寻找公共管理“大问题”的答案。这种分析从非营利管理研究议题的分布开始,目的在于发现“大问题”集中的领域。根据《非营利管理和领导》杂志编辑丹尼斯•杨(DennisR.Young,1993,1997)对“当代非营利组织关键问题”的界定和归类,布鲁克斯考察了1993至1997年该杂志的主题及所占比例,将其概括为如下几类:委员会治理8%;行政领导8%;人力资源管理12%;财政资源7%;对变化的战略适应9%;组织结构14%;表现度量8%;其他34%。考察1990至1998年其他一些非营利问题学术杂志发文的主题,发现基本议题也多集中于以上方面。由于这些议题与贝恩的“大问题”多有重叠,通过它们可以对贝恩的“大问题”做更深的透析。[10]259-266依据贝恩的观点,公共管理部门中的委托人即被选官员不能通过规则的强化很好地管理人的行为,由此导致微观管理中不信任、更差的工作绩效和更多规则的恶性循环。在缺乏较好绩效控制技术的情况下,打破这种恶性循环需要削减不信任,这要求合理界定委托人和人的角色。布鲁克斯认为,与一般公共部门相比,非营利部门的行政等级更具模糊性。譬如,非营利董事会负责其组织高层的监管时,经常会被要求产生诸如负责筹款、协调管理等具体的功能行为,由此延伸了董事会的责任链。当董事会这样去做的时候,意味着委托人可能就是人自己。这种委托人和人角色的模糊状态会影响董事会的有效治理。为了提高非营利管理的工作效率,董事会的任务应当合理地限于政策层面。有效的非营利管理董事会倾向于与组织的日常行政无涉,它们对于操作层面事务的干预仅仅限于危机时期。这些特点与公共管理明显相似。在公共部门管理中,那些高高在上拥有决策权的委员会也常常对组织运行的官僚程序感兴趣,这不但会降低董事会的效率,还可能导致一类基于委员会介入细节而引发的危机。从中得到的教训是,董事会和委员会的操作干预都应限于危机时期,且危机干预必须是经济的。虽然非营利董事和公共部门的委托人有所区别,但二者关于微观管理的问题和答案是相似的。从非营利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消解方向可以看出,为了消减公共管理领域委托关系中的不信任,澄清委托人的使命并将其在人层次的干预限于危机情境十分重要。公共部门的雇员管理可以从非营利志愿者激励问题的分析中发现启示。雇员激励是贝恩提出的公共管理的又一个“大问题”。公务员的特殊地位使公共管理者难以像企业家那样解雇或奖励任何人;而公共管理绩效认知的困难既意味着道德约束的失控,也意味着不当激励出现的可能,并由此引发坏雇员驱逐好雇员的现象。在此背景下,考虑到公共部门较低的工资,非金钱补偿成为一种平衡机制。布鲁克斯对此的解释是:一个雇员在任何领域挣得补偿C,那里C=W+V。W代表着货币类收益如工资,V代表非金钱收益如工作满意。想象一个雇员在两份工作之间进行选择:一份是私营公司的工作,货币收入为Wp;一份是地方政府工作,货币收入为Wg。如果Wp>Wg,但是雇员选择了地方政府工作,则存在Vg>Vp,即非金钱收益在政府部门比私营部门更高。这表明公共部门对雇员的激励主要来自非金钱收益。和政府一类公共部门相比,非营利部门管理涉及一些特殊情形,如志愿者劳动力介入的货币收益为零(即W=0),他们的收益补偿全部来自非金钱力量方面(即C=V)。如果货币收益为零,激励一个人成为志愿者参与非营利性活动的动力便只能从非货币收益方面去寻找。这种非货币收益虽然大部分不能为管理者所操纵,其主要方面却可以被分离出来予以考察,它们构成激励志愿者行为的主要因素。诸如:认识到活动的意义而为社会或社区改进而工作,做有责任的公民;表达个人态度,显示对他人的关爱;学习新知识和技巧,增加职业生涯的选择机会和能力;发展领导和团队技巧,建构自我尊敬,提升或赋予生命以意义;经历新挑战,丰富自身阅历,体验积极的组织文化,享受特殊时光。这一切对志愿者来说都是与货币收益不同的奖励。在志愿行为关系中,给予者和接受者会存在一种双赢情景,志愿者在给他人带来福利的同时也提升了自己。公共部门管理中的雇员激励虽不完全等同于志愿者的招募和保留,但二者之间的部分重叠使前者可以从后者得到启示。譬如,非金钱雇佣关系在公共领域和志愿者领域应当是被认同的,认识到形式多样的非金钱收益的激励价值,在不增加费用的情况下,管理者有可能实现对非营利或公共部门工作的改进;营销大部分无形收益对招聘、保留和激励非营利或公共部门的雇员都会有所帮助。绩效度量是贝恩提出的公共管理的第三个“大问题”。对此问题的解答虽存在良好意向和努力,结果却始终不甚理想。人们致力于量化标准的发现和应用,不断强化投入产出意识,公共管理的绩效评价依旧充满模糊性。普遍认同的原因是,目标的多元化使公共部门的绩效度量难以有明确的界定和标准,也缺乏让公共管理者自己去澄清的激励。布鲁克斯认为,公共机构中也许不存在像企业生存必须维系的那种可测度的成本或利润底线。非营利管理存在类似的情形。一方面,非营利组织必须拥有并认识到它的生存底线,以避免倒闭或消亡的风险;另一方面,非营利组织也存在目标的多维或模糊性,且经常被寄托或赋予公共使命。在此状况下,发展一种绩效评估的多维方法,是度量非营利领域业绩表现的合理选择。布鲁克斯介绍了库什纳和普尔(Kushner,RolandJ.,andPeterP.Poole,1996)围绕这一问题构建的模型,该模型从4个维度界定非营利组织的业绩表现:(1)是否获得机构运作需要的充足资源或资金;(2)是否以最小成本或效率的方式产出所需要的东西;(3)是否以依据组织使命的要求达成了既定目标;(4)机构服务的顾客是否满意。在目标多元的非营利系统,这些维度都存在于一个反馈环中。例如,资源的不足既可能引起操作缺乏效率,也可能拟制承诺的目标达成或伤害选举人的满意,而这些负面效果又会引起更大的资源危机。因此,任何对这些维度的忽略都会产生对组织绩效理解的残缺。绩效考察的这种多维方法对公共部门管理富有启示。全面质量管理在政府机构的应用就具有这种多维特点,涉及对“顾客”满意、目标达成、持续改进、员工参与等多方表现的度量。比较非营利管理与公共部门的业绩表现可形成如下共识:寻求单一公共机构业绩表现的度量方法可能是不合适的;业绩表现的构成不仅包括组织的运作效率,选民满意,也包括机构资金的重组和目标的达成。这些维度存在着一种相互影响的反馈机制,忽略其中一个因素同时意味着其他方面可能存在麻烦。公共部门的绩效度量应同时在多个维度来展开。
四、延伸研究:对行政伦理“大问题”的考察
公共管理在理性意义上应当有其规范的伦理基础,但这种基础具体是什么却时常困扰着公共论域中的许多学者和实践者。2004年,库珀发表了《行政伦理的大问题:对集中研究和合作努力的需要》一文,将“大问题”研究延伸到行政伦理领域,试图对公共管理伦理的规范基础给予说明。[11]395-407对这一问题常见的非正规表述是:哪种伦理在政府行政决策中应当被采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基于宗教、政治、文化或生活经验及其他社会化经历之上有个性的伦理观点。除此之外,社会上还存在称之为“职业伦理”的行为规范,公共行政伦理既是这种规范的一部分,也是公共管理理论研究纵深发展的重要领域。库珀概括了这一领域备受关注、可视为公共伦理选择价值基础的5个议题:(1)政权价值与宪法理论。自由、平等和财产权是与此相关的规范价值。(2)公民权理论。公共行政管理代表公民,是以信托形式行使公民赋予的权力,并承担责任代替公民处理公共事务。(3)社会公平。社会公平是政府行为核心的组织原则,该原则虽从未单独成为被接受的中心,却是行政伦理主要的价值规范之一。(4)美德。美德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深奥假定,而是生活中常见的性格特点或道德现象,将其理解为行政伦理的特点之一是对理性主义的矫正。①(5)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作为政策和行政决策的终极原则发挥作用,提醒并约束公共管理行为必须代表广泛分享的人民利益而不是特殊群体的独占利益。这些具有美国特点的价值规范是否和怎样适合于其他国家令人深思。行政伦理规范的创造因国家而异吗?有没有可称之为全球行政伦理的东西?如果行政伦理是社会性建构的,当社会交往使世界正变成相互依靠的整体时,是否会出现或建构出公共行政管理的全球伦理?与此关联的公共行政伦理的一个“大问题”是:基于个别国家或地区社会基础之上的行政伦理范式在全球适用吗?库珀的回答是肯定的。早在《跨国世界的公共管理伦理》(2000)中,库珀与其合作者尤德(DianeYoder)就对这一问题给予了正面解答。他们考察了自1970年以来大量的国际条约、协定、合同、公约和项目,发现其中蕴含着一些彼此认可或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基础:自主决定、自由、真诚、信任、善始善终。这些价值观既与美国文化相吻合,也适用于其他国家或地区,只是人们常常不知道它们怎样被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所采纳。譬如,缺乏透明度产生的负面影响或破坏作用使得任何一个政府都面临压力,如果某个政府期望它的国家能够长期繁荣和稳定,就不得不增加其政治决策和公共管理的透明度。作为对政府信任的基础,透明度就可能成为全球公共管理追求的伦理价值。如果全球性价值伦理确实存在或能够为人们所重建,是否会导致多样性世界文化的破坏或同质化、西方化?库珀的回答是否定的。尽管不同文化覆盖的融合是可能的,但人们依旧可能在一个包容广泛的文化中保持其生活与行为个性,一方面富有地区特点,同时又介入全球文化。如何进行组织设计以支持伦理行为是库珀认为的公共行政伦理的第二个“大问题”。以迈欧格拉姆(Milgraam,1960)在耶鲁所做的实验和津巴多(Zimbardo,1970)在斯坦福所做的实验为例,库珀分析了层级官僚组织的两个局限:不仅在激励职员的行为方面是失败的,而且常常阻碍他们产生正确的伦理行为。譬如,在迈欧格拉姆的实验室中,不同年龄、性别、职业、宗教倾向或教育水平的受试者,在有关提示和组织文化的诱使下,多会产生抛弃个人伦理责任的异端行为,如以痛苦和危险的方式对他人实施电击。迈欧格拉姆将这种现象解释为“角色转变”,即通过心理角色的逐渐过渡,受试者从相对自治的主体存在变成了实验意志的某种工具。当人成为工具时,便不再为个人的行为承担伦理责任。津巴多的实验则发现,大学生在模拟监狱分配的角色中,很快会变成对犯人有虐待倾向的恶劣的护卫,或对其他人和护卫实施侵略性报复的囚犯。在此,护卫和犯人一样被组织中关联的角色所俘获。这些与有关文献用“组织人”、“微观政府”或“组织支配”概念刻画官僚组织对其成员行为的塑造作用十分类似。“组织人”概念(WilliamH.Whyte,1956)描述了组织成员如何忠诚地被组织所捆绑,以至于毫无疑问地依据组织的期望决定自己的行为;“微观政府”概念描述了不管伦理和法律如何规定,雇员都被要求是他们组织监督者的命令服从者;“组织支配”范式则反映了组织通过强化能够使其利益最大化的心理威胁支配它们雇员的生活,由此导致成员行为的单调或片面化。大量文献和行政伦理案例显示,组织倾向于剥夺或阻碍其工作人员坚守他们的职业良心或伦理自由。是否能够建立一个倾听并支持伦理诉求的公共组织,有赖于公共管理伦理专家和组织问题专家的合作努力。库珀提出的最后一个伦理“大问题”是,为公正起见,什么时间应该平等或不平等对待人们?传统观点认为,为了公正地对待每个人,必须同样地对待每个人。20世纪中叶后社会的多样化发展对这一观念提出挑战。公民权运动、反贫困运动、妇女运动、环境运动、学生运动以及其他伦理运动以前所未有的多元诉求迫使人们意识到,同等待人未必对每个人就是公正的。在回应多元化的公民社会及其偏好与诉求方面,基于理性化、标准化的传统观念有着名不副实的困难。客观的情形可能是,在接受以官僚机构为中心给予的服务时,许多公民经常觉得他们得到了不公正待遇。由此引出的一个伦理问题可能是,公正并不要求任何时候都同样地对待人们。在一些情况下,它要求给予相同待遇;在另一些情况下,则可能需要差别待遇。但清楚理解这两种公正方式的标准时常也是困难的。在一些案例中人们能看到公正与差别待遇如何取得一致性,譬如,公共政策涉及残疾人待遇时给予的特殊照顾,在社会心理上通常是被接受和支持的。在一些案例中,人们却茫然于明显的观念冲突,譬如,同性恋者们基于平等的观念坚持维护他们结婚的权利,要求同性恋者之间对忠诚的承诺应该被像其他人那样得到对待;持反对意见者则认为婚姻应该仅仅存在于异性之间。由此引起的激烈争论是:什么样的资格应同等对待,什么样的同等对待应该禁止?以相同方式对待每个人也许不是理想的普世价值观,但何时需要平等对待,何时需要不平等对待,则常常使人限于困惑。如果公正和平等待人不总是等价的,我们必须解决这样一些关联问题:什么时候不平等对待是公正的,什么时候平等对待是公正的?是应该标准化每一个问题,还是给予一些情况特殊考虑?假若各个方面的情况都要考虑,又如何对标准化和多样性进行综合?
一、传统教学理念分析
以知识为中心的教学设计认为,学习的本质是一个复杂的知识加工处理过程,这个过程包括感知、记忆、比较、分析、综合等心理操作,教学设计要符合这种知识处理规律。因此,教学设计的重点应放在如何将知识和技能加以分解,使之符合一定的加工顺序,同时以一定的媒体形式呈现出来,以利于知识处理,即教学设计的重点是知识的加工与处理。由于这种教学设计理念只关注知识的处理,因而被称为以知识为中心的教学设计。在这种教学设计中,教师被看作是知识的主要来源,因此,也称为以“教”为中心的教学设计。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建构主义理论风靡全球。建构主义理论强调人类的知识不是“纯客观”的,不是他人传授的,而是在与外部环境的交互过程中自己建构的。因而,建构主义者认为,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要给学生控制和管理自己学习的权利。教师的主要任务是为学生提供学习的环境,学生是学习环境的主人,教师只是学生的辅导者。由于以建构主义理论为基础的教学设计强调教学要以学生为中心,因此,又被称为以“学”为中心的教学设计。
以“教”为中心的教学设计只重视教师传授的知识,没有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出来,其结果是,教师一味传授,学生被动接受。以“学”为中心的教学设计过度相信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使学生无法获得较为系统的知识体系,其结果是,学生自我探索,无法得到教师及时有效的知识传授。即以“教”为中心的教学设计和以“学”为中心的教学设计都存在明显缺陷,两者都过分强调教与学的某个方面,而将教与学割裂开来。
二、行为理论的教学体系设计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20世纪90年代末,西方国家开始以行为理论作为教学设计的理论框架。行为理论是在20世纪40年代由Leont’ev根据前苏联著名心理学家和教育理论家维果斯基的文化-历史心理学理论发展而来的。行为理论属于交叉学科理论,研究特定文化历史背景下人的行为活动,最早被前苏联应用于残疾儿童的教育和设备控制面板的人性化设计。在20世纪90年代,BonnieNardi等人将行为理论引入美国等西方国家。行为理论的哲学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其基本思想是,人类行为是人与社会和物理环境所造就的事物之间的双向交互过程,人类行为的产生来自于主观人与客观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和不断发展之中。行为理论认为,在教学中,应将学生与知识统一起来,实现学生与知识的双向交互,最终达到主体与客体的辨证统一。
行为理论通过构造行为系统来实现,行为系统包含三个核心元素和三个环境元素,三个核心元素是主体、团体和客体,三个环境元素是工具、规则和劳动分工。环境元素为核心元素提供其赖以存在的环境,构成核心元素之间的联系。在核心元素中,主体是行为的执行者,是行为系统中的个体要素。客体是主体加工处理的对象。团体是指行为发生时行为主体所在的群体。行为理论认为,人类的行为必须以工具为媒介,包括现实工具和抽象工具。对于学生来说,现实工具可以是语言、教材、媒体或互联网等;抽象工具可以是某种思考方法、某种解题规则等。工具将行为主体与客体联系起来。规则是客体需要依赖和遵循的法律、标准、规范、政策、策略、伦理道德、文化传统等,是主体与团体之间联系的纽带。劳动分工是团体内部为完成某种任务而采取的组织管理策略,通过劳动分工将单个主体、团体和客体联系起来。
三、财务管理案例教学的核心元素设计
在财务管理案例教学中,核心元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团体三个部分。其中,主体是参与案例教学的学生,客体是教学案例,团体是主体学生所在的学习小组。
(一)主体的设计学生是行为系统中的主体,教师主要起引导和控制作用。在财务管理案例教学中,尤其要强调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这是由财务管理课程的特点所决定的。
其一,与其他课程相比,财务管理课程理论在许多方面都与我国现实存在显著差异。如筹资理论认为,股权筹资方式筹资成本最高,但在现实中,我国绝大多数公司会首选股权筹资。这种理论与现实的差异,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公司治理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健全等有密切关系。仅仅依靠教师讲授书本知识和案例,学生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很难理解这种差异。
其二,很多财务管理教学案例没有唯一的答案,站在不同利益人的角度,会作出不同的财务管理决策。如对于公司利润分配,站在股东的角度,当公司有好的投资机会时,股东希望尽量不分配现金股利;当股东自身有好的投资机会或者希望尽早收回投资降低风险时,会要求公司尽可能多地分配现金股利。站在债权人的角度,则不希望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因为公司现金流出会降低债务的保障倍数。对于此类问题的学习,仅仅通过教师的讲授,学生很难真正掌握问题的本质。将学生分为不同小组,扮演不同利益人,使学生像相关决策者一样身临其境地思考问题,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真正实现教学目标。
(二)客体的设计对案例教学来说,案例设计要遵循时效性、广泛性、亲和性原则。时效性强调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信息媒体掌握当前的热点经济问题和经济事件,用最新事件作为教学案例,这样有利于激发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热情。同时,财务管理的理论和内容也在不断发展,过于陈旧的案例不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财务管理理论和实务。广泛性强调案例来源要广泛,包括来源范围广泛和来源途径广泛。来源范围广泛,指从古、今、中、外全部空间和时间范围寻找教学案例;来源途径广泛,指不仅可以通过互联网、报纸、专业期刊和一般杂志寻找教学案例,还可以将学生经历的经济事件作为教学案例,如对MBA学生所在单位发生的经济事件进行适当修改,作为财务管理教学案例。从长远来看,学校可以考虑建立校内共享的财务管理案例库,并制定一些鼓励政策,支持教师参与企业合作,实行产、学、研相结合,企业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案例,学校为企业经济管理工作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案。亲和性指财务管理教学案例要尽量来自学生所能接触到的现实问题,让学生对案例有亲切感,认为案例有实际意义,从而有兴趣了解和分析它。如在进行资金时间价值教学时,可以用购房者按揭贷款作为案例,让学生运用复利和年金知识计算购房者在全部还款期内实际还款额的现值,与直接用现金购房方案相比较,对两种购房方案进行比较分析。
(三)团体的设计教学中,可以将学生所在的班级作为一个学习团体,也可以将班级划分为若干个小组作为学习团体。对于案例教学来说,将班级划分为若干小组作为学习团体会更有效率。因为小组讨论是一个集思广益的过程,既有利于分工协作,又有利于督促和带动学习积极性不高的学生主动参与,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为了提高课堂效率,可以在各小组内部初步讨论后,要求各小组选派代表发言,并要求学生在课后以小组为单位撰写案例分析报告,使学生通过对案例的进一步思考和总结,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至于小组人数,可根据课时多少、案例大小、具体分工来确定。既可以让学生自由组合,也可以按照学生的学习成绩、性格特点搭配,或者按照住宿相近、方便学习的原则划分学习小组。教师在分组时要注意各小组学生之间的能力差别不能过大,每个小组都有能力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人员的安排要有利于对案例的学习和讨论。
四、财务管理案例教学的环境元素设计
环境元素包括规则、工具和分工。环境元素的任务是根据主体的需要,提供主体搜集和加工客体的工具,对团体进行恰当的分工,并为整个案例教学顺利进行提供规则支持。
(一)工具的设计案例教学过程需要借助工具来完成,根据对学习者所能够提供的支持,工具可以分为效能工具、认知工具和交流工具三类。效能工具可以帮助学习者提高学习效率,如字处理软件、作图工具、搜索引擎、教学多媒体等。认知工具可以帮助学习者发展思维能力,如语义网络工具、数据库、专家系统等。交流工具可以支持师生之间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如基于internet的email和聊天工具等。财务管理课程与宏观经济和行业经济的变化、与微观企业的行为关系甚为密切。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各行业都发生了重大变革,使财务管理领域不断出现新事物和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从国内、国际全面有效地发掘更新、更有说服力的财务管理教学案例。因此,基于互联网的工具在财务管理案例教学中显得尤为重要。
(二)分工的设计在财务管理案例教学中,课堂讨论和发言通常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容易滋生某些学生的“搭便车”行为。为了尽可能减少这种情况,可以采取合理安排小组成员、制定相应检查和处罚规则等监督和约束措施。如检查小组每个成员的笔记,要求每个成员都要在课堂讨论时发言,对课下讨论要求有记录,对偷懒行为给予惩处等。这样,通过小组间的合理安排、小组内部的合理分工,以及有效的规则来消除学生“搭便车”行为。
(三)规则的设计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应制定一定的规则,来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引导、激励和约束。这种规则既包括针对个人或者团体的行为规范,也包括案例教学的激励考核制度。教师可以将学生成绩与其所在小组成绩和个人表现挂钩,分别赋予小组成绩和个人表现一定的权重,计算学生成绩。增加小组成绩的权重,有利于鼓励学生的团队合作;增加个人表现的权重,有利于激励学生在课堂上自我表现的积极性。因此,教师应根据学生特点制定规则,引导学生行为。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通过人际交往来影响和引导学生管理自己的学习活动,并且可以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成为小组学习的参与者。同时,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分组,帮助小组实现内部分工,为案例教学提供规则,并向学生传授使用工具的方法。这样,教师就完全融入到案例教学的行为理论体系之中。
参考文献:
[1]梁国萍、黄亿虹、曹筱春:《论财务管理案例教学法》,《财会通讯》(学术版)2006年第1期。
[2]刘淑莲:《关于财务管理专业课程构建与实施的几个问题》,《会计研究》2005年第12期。
[3]田祥宇:《论财务管理教学中的案例教学》,《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语文学科不同于其它学科,语文教学必须突出工具性的教学特点,这应该为广大中学语文教师接受。然而,从当前语文教学与语文研究领域反映出来的问题看,实在不能令人满意。其中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以课堂为中心,就课堂论教学,就课堂论质量。对课堂教学的深入研究有助于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研究课堂教学原则上无可非议,问题在于如何改变当前这种单一的课堂教学形式,如何让课堂教学为全面提高语文教学质量服务。语文教学研究的主攻方向如果不在全面提高学生语言运用能力上,语文教学质量的提高则始终是一句空话。
一、语文学科的工具性质决定语文运用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是中学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
培养与提高中学生语文运用能力为我国老一代语文教育家倡导并身体力行,夏丐尊先生的孙女夏弘福的文章《我国现代语文教育家——叶圣陶、夏丐尊、朱自清》(见《中学语文教学》1995年第3期)就提到,这三位语文教育家反复强调“语言是一种工具。工具是用来达到某个目的的。”“学语文为的是用,就是所谓学以致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出发点在‘知’,而终极点在‘行’”。“理解是必要的,但理解之后必须能够运用。”这些话归结起来即是视语文为一种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工具,工具应该掌握并熟练运用,掌握并熟悉语文这门工具,就可以达到人际社会间思想交流这一目的。当然,这种交流可以表现为口头的、书面的,还可表现为手势语言。中学生学语文,目的在于通过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学习传递信息,交流思想。因此,口语表达的学习与训练,书面语言表达的学习与训练,亦即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应视作中学语文教学的头等大事来抓,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与提高是中学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
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单靠课堂教学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在有限的时间与范围内,面对各种类型的学生,语文教师即使使出浑身解数,也难让数十名学生个个张口,人人动笔。课堂这一教学形式用得好,当然可以调动起部分或大部分学生积极思维,也可通过范文导读,给学生某些借鉴,但单靠课堂这一教学形式,满足千千万万青少年口语表达、书面语言表达能力提高的需要,这无疑是天方夜谭。长期以来,语文教学质量提高缓慢,误区之一即把课堂语文摆在重要地位来推崇、实践,其结果,以讹传讹、误人误己。
拙著《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与提高是初中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见《中学语文》1994年7-8期,《教与学》1994年第9期)就九年义务教育初中语文教学性质、任务作了探讨,提出初中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并提高学生语言运用能力,课程教材研究所庄文中先生近日在《关于制订高中语文教学大纲的思考》(见《中学语文教学》1995年第3期)一文中就高中语文的性质提出再深入认识的思考,其思考是基于“当前”,要制订与初中教学大纲(即《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相衔接的面向21世纪高中语文教学大纲。庄文中就高中语文性质的思考表述为两点:“语文是人们交流思想的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语文是人们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最重要的交际工具”。由这两点思考,庄文进一步提出了高中学段语文的教学要求:
1.具有较敏捷的语文交际能力和较高的语言素养;
2.具有较强的现代文阅读能力、写作能力;
3.具有一定的文学鉴赏能力;
4.具有初步阅读浅易文言文的能力;
5.具有独立自学语文的能力;
6.具有与语文相关的文化常识。
庄文中先生的《思考》一文,就高中学段语文的性质、任务及教学要求作出了具体的思考,语言的交际功能是庄先生思考的核心。如果按庄先生思考的内容来要求教学,语文教学任务的完成,单靠课堂是万万办不到的。即从篇章而论,一年几十篇,三年不过百余篇,中学六年也超不出三百篇,量不足,质又何以保证?教师课堂教得再好,学生胸中墨点过少,窥一斑岂能见全豹?吸收与表达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大量的吸收(生活实践与阅读),表达能力的提高仍然是一句空话。
阅读吸收仅仅是一方面的考虑,语文水平的提高,除阅读外,还涉及社会的实践及自然景象的观察诸多问题。社会实践、自然景象的观察、自然科技、人文知识的获取、传统文化的吸收与新时期文化的思索……这些,仅靠有限的课堂教学,如何能够完成?
吕叔湘先生认为,语文教学存在少慢差费的主要原因,其一是把语文教学限制在狭小的课堂内、有限的课本内。吕老的认识何等深刻,何等切中要害!语文教学及其研究如不能走出“课堂语文”误区,长此以往就会远离社会发展的实际(特别是信息社会的信息交流),“千秋功罪”,何必留与“后人评说”!
二、语文的工具功能决定生活积累是提高语文教学质量的
重要途径
面对当前中学语文教学现状,如何改变语文教学长期存在的少慢差费面貌?走出狭窄的课堂教学天地,深入社会,深入生活,在社会生活中观察积累应该说是提高语文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课堂是教学的基本形式,但不是唯一形式。通过课堂教学这一形式,有效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获取语文学习的必要知识和方法,完成某些范围的语文训练(含测试),特别是通过范文学习,让学生领悟文章思想脉络、精巧布局、精当用语、写作特色,这些都是必要的。不少地方对当前课堂教学还进行过许多有效的改革实验。然而,“骐骥一跃,志在千里”,无千里之志则无千里之马,狭窄的课堂天地终难开扩学生眼界。语文教改的关键在于如何把狭窄的课堂教学引入社会实践与生活实践中,变“课堂语文”为“生活语文”的宗旨正在把语文学习与生活实践紧密联系起来,让学生在广泛的社会实践与生活实践中吸取生活素材与语文素材,提高学生的语言实际运用能力。
生活与语文的关系是源头与活水的关系,正如人教社给国家教委初中语文教材送审报告提到的那样,“学习语文,既要导流,又要开源,源在生活之中。”人教社语文一室在介绍九年义务教育初中语文第一册时也提到,“语文与生活(广义)的关系有两方面:一是反映,语文是用来反映摹写生活的;一是服务,语文是服务于生活的。反映与服务紧密相联,从此达到人们互相交际的目的。”
语文既是一门基础工具课,语文的功能在于解决人们交际中的语言运用与变化问题,那么在生活实际中,人们必须具有一定的语文基础才能达到互相交流的目的。因此,生活实践(阅读是间接的生活实践)中积累语言素材是语文学习或者说提高语言运用能力的重要途径。学习语言的途径除书本外,生活中积累应该是至为重要的。
九年义务教育初中语文教材的编排体现了生活与语文密切联系这一特色。新教材以生活为编排线索,从吸收(反映)与表达(服务)两方面较好地解决了语文与生活两者的关系。“语文是用来反映摹写生活的”,因此广泛阅读生活气息浓郁的课文,深入生活广泛积累语言素材有助于学生语文运用能力的提高;“语文是服务于生活的”,语文的学习完全在于适应各种场合的思想交流,这就有助于学生增强语文表达忠于生活、表现生产的意识,从认识与运用两方面全面提高语文水平。
收益管理能支配我们生活
乘坐同一航班、同等级座位的乘客,购买机票的价格却不尽相同,有的甚至相差一倍或者更多;入住同一饭店,同样级别的客房,房价却大不相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购买或预订机票/客房的时间不同。午夜时长途电话的资费或者用电收费要比白天便宜很多。在同一餐馆用餐,午餐时打八折,晚餐时却没有任何折扣。以上所罗列的现象,每天都发生在我们周围。实际上,这些行业都在自觉不自觉、或多或少地应用一种先进的管理方法一一收益管理(N)N。
收益管理理论最早起源于美国航空业。在1978年《解除航空公司管制法》颁布以前,美国政府制定了统一的国内票价,根据飞行的距离来衡量航空业的平均成本,所有航空公司的航班只要是飞行距离相同,都必须执行相同的票价。1978年以后,伴随着价格管制的解除,收益管理应运而生。当时出现了一家新的航空公司——人民捷运公司,推出了低价机票。一些大航空公司,如美洲和联合航空公司为了与人民捷运公司竞争,将一部分座位以低价出售,但同时将剩余的座位仍然以高价出售。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既吸引了人捷公司那些价格敏感型的顾客,同时又没有失去高价顾客,结果大量人捷的顾客转投大航空公司,人捷最终破产。人捷公司前主席DonaldBurr认为,人捷公司破产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收益管理系统。
收益管理在饭店业、汽车出租业、航运业、影剧院业、广播电视业和公用事业等行业同样获得了成功。应用收益管理的企业,在没有重大支出的情况下,收益增加了3%-7%,利润增加了50%-l00%。甚至有人认为:“那些忽视应用收益管理使收益和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将失去竞争力。”《华尔街杂志》认为在目前出现的商业策略中,收益管理是排在第一位的,并称收益管理为一种有待探索、前途光明的实践。
收益管理的适用条件
随着收益管理理论的成熟,人们在很多行业中应用收益管理。事实上要把任何经济部门排除在收益管理的市场魔力之外,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尽管如此,收益管理在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中应用最为有效:
产品无法储存(易腐烂的存货清单)。存货是很多企业缓解供求矛盾的重要手段,但是有些行业没有存货,因为他们所经营的产品是无法储存的。也就是说这些产品如果不能在给定的时间内售出,产品的价值便消失了,同时通过销售产品获得收益的机会也随之永远的消失了。最具代表性的行业就是服务业,不可储存性是服务业最重要的特性之一。
相对固定的生产能力(相对固定的容量)。很多行业的生产能力是刚性的,在短期内无法根据供求情况改变自己产品的产量。也可以说在短期内增加生产能力是不可能的,或者成本十分昂贵。
需求随时间而变化(时间变量要求)。需求曲线随时间、日期、季节的不同而呈波动。收益管理可以通过不同的价格策略平滑需求曲线。
高固定成本,低可变成本(高度固定成本,低变量成本)。最初的投资十分巨大,但是每额外销售一单位产品的可变成本却很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产品可以提前预订(前进保留)。通常是通过预订系统来完成的,综合其他技术预测和控制需求,从而制定价格。
可以细分的市场(segmentable市场)。产品的购买者,可以根据对产品特性的需要或价格敏感程度的不同而细分为不同的群体。
事实上不是所有的行业都具备以上全部特征。具有前三个特征的行业更加需要收益管理,收益管理的作用也更加明显;而后三个特征可以说是应用收益管理的必要条件,没有这些特征几乎无法应用收益管理。
饭店业的特点
了解了收益管理的适用条件,让我们看看饭店业是否具有这些特征。
产品无法储存。饭店最主要的产品就是客房,或者说是向顾客提供住宿的服务。如果一间客房在某一天没有销售出去,那么其在这一天被使用和为饭店创造收益的机会就永远地消失了。
相对固定的生产能力。饭店所拥有的客房数量在短期内是固定的,建造新的客房在短期内是不可能的,而且投资十分巨大。
需求随时间而变化。任何一家饭店都有淡季、平季、旺季之分。有的受所在城市旅游资源的特性的影响,如在冬季大多数饭店进入淡季,而哈尔滨的饭店却迎来了旺季;有的受公共假期的影响,如在“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各地饭店的客房都变得紧俏起来;还有的受一些特殊事件的影响,如云南的世界博览会、大连的服装节。
高固定成本,低可变成本。饭店的固定资产投资巨大,大多在几千万元、几个亿,甚至十几个亿左右;而销售一间客房的变动成本,如水电消耗、备品的成本、打扫费用等,一般不会超过几十元。与高昂的固定成本相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产品可以提前预订。预订是饭店客房销售最重要的手段,这一点无须任何解释。
可以细分的市场。与航空业相同,饭店的顾客至少可以分为两种——商务/公务旅游者(以下简称商务旅游者)和休闲度假旅游者。
饭店业以上的特点使饭店的管理和经营面临许多其他行业所没有的问题。由于饭店的需求随时间而变化,时而高、时而低。需求较低时,大量的客房无法销售出去,更重要的是这些客房是无法储存的产品,创造收益的机会在那个夜晚消失了;当客房需求高涨时,又由于生产能力的固定无法满足全部的需求,潜在的收益又失去了。如何平衡供给和需求间的矛盾一直是饭店业的重要课题。同时饭店高固定成本、低可变成本的成本结构让饭店经营者在淡季时有了降价的余地;饭店的预订工作使饭店可以更有效地控制和分配客房资源;可以细分的市场为经营者提供了差异定价的基础。
总之,一方面饭店业对收益管理的需要更为迫切;另一方面饭店业又具备了应用收益管理的必要条件。在国际上饭店业也是继航空业主后,收益管理应用最为广泛的行业。
收益管理的定价方法
饭店业传统的定价方法有目标利润法、随行就市法、千分之一法、折扣定价法等等,这些定价方法的依据是利润、成本、竞争或需求。收益管理采用的差异定价方法是一种新的更有效的方法。差异定价策略就是根据顾客不同的需求特征和价格弹性向顾客执行不同的价格标准。这种定价策略采用了一种客人划分标准,这些标准是一些合理的原则和限制性条件。在这种划分标准下,顾客就能根据自己的需求、消费方式及愿意接受的价格水平而将自己划分到合适的房价类别中去。这种划分标准,如提前预订的时间长短、是否退还保证金等等。这些标准一方面使那些对价格比较敏感的顾客享受低价,当然他们对客房的选择余地也很小;另一方面那些愿意付全价的顾客可以随意地挑选自己所喜爱的房间。这种划分标准的重要作用在于:饭店在向一个细分市场的顾客销售打折客房的同时,又能保证另一个细分市场的收入不会减少。这种定价中有所区别的策略也很容易向顾客解释。每种房价都有其合理性。运用房价区分系统,饭店就能对它所有的客房进行收益管理。这种区别定价的缺点是它比其他的定价方法更难管理,它要求饭店建立复杂的预订系统和收益管理系统。
市场细分是趋势。这种方法中,对不同的客人采用不同的价格标准,这样不仅能获得更多的收入,而且能使更多的客人满意。这种观念是许多行业确定价格的基础,价格细分方法的关键是要批准那些将“愿意并且能够消费得起的客人”和“为了使价格低一点而愿意改变自己消费方式的客人”区分开的标准,并据此制定有效的细分策略(如航空公司只对周末愿意在目的地停留的顾客提供优惠机票就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饭店的房客至少可以分为两类:即商务旅游者和休闲度假旅游者(见表1)。这两类顾客的目的和要求很多,且各不相同;根据这些顾客的消费特点,又可以将这些客人重新组合。任何一位顾客的购买决策都是在不同的条件(不同的时间、地点和旅行目的)下做出的。
充分利用顾客的这些消费特点,收益管理的市场策略力图通过创新的房价和一揽子服务增加来自价格弹性高的细分市场(即休闲度假旅游者所在的市场)的收入,同时确保来自价格弹性较低的细分市场的收入不至于减少。
划分标准
收益管理的定价策略即差异定价其实质就是价格歧视(pricediscrimination)——销售同一商品而对不同消费者收取不同价格的行为。价格歧视分为三种:
一级价格歧视,将每一单位产品都以可能的最高价格出售。
二级价格歧视,根据顾客购买产品的数量,执行不同的价格。
三级价格歧视,将顾客划分为不同的群体,对不同的群体收取不同的价格。
按照收益管理收益最大化的思想,一级价格歧视最为理想,但是一级价格歧视在现实中是很难实现的。一级价格歧视只在少数文物或工艺品拍卖时才有类似情况。二级价格歧视常常体现为两步收费制和数量折扣,在实际经营中比较常见。实际上收益管理的定价策略最接近三级价格歧视。既然是价格歧视就必须对“套利”现象高度重视。套利(arbitrage),厂商对部分顾客实行低价,他们就将其商品倒手,卖给那些无论如何也要付高价的顾客,这个过程叫套利。如果不能有效的防止套利活动,价格歧视就无法实行。由于饭店产品的不可转移性,出现套利的可能性很小。这样饭店实行差异定价时所要防止的“套利”行为就转变成如何防止高价目标市场的顾客按低价标准进行购买的问题了。因而如何制定有效的划分标准和限制条件就变得至关重要了。
通过采用划分标准和其他的限制性房价政策,饭店可以尽可能地增加在目标市场的营业收入,同时避免来自高价细分市场的收入减少。航空公司采用的“周末逗留”要求就是一个极好的划分标准。这种标准将休闲旅游者(一般愿意在周末逗留)和商务旅游者(一般不愿在周末逗留,希望办完事就走)成功地区分开来。
限制条件不能太苛刻,否则会阻碍目标群体的购买:但同时又不能太宽松,不然会让属于其他细分市场的顾客享受到不应该享受的优惠。关于如何制定限制条件,波音公司在l982年进行了一项研究。商务旅游者和休闲度假旅游者对不同层次限制条件的反应各不相同,表2对这些不同的反应进行了比较。如果将这些结果作为分析的基础,就会发观一条主要的规律:限制条件越高,在以新方式获得的收入中,将会有更多的收益,而影响高价业务的可能性也越小。
差异定价策略带来的问题
道德问题。仅仅根据顾客提前预订的时间不同或者是否预付房费,就向顾客收取不同的价格,这样做道德吗?很多员工会对这一问题感到疑惑。要正确理解这种作法,就要明确这样—种观念:一间提前30天就已经售出的房间和一间顾客抵达当天才售出的房间不是同—种商品。同样不退预付款的限制条件,实际上将顾客不能如约出现的风险转嫁给了顾客。既然顾客愿意替饭店承担风险,那么这间客房与那些有可能被取消预订的客房也不是同一种商品。饭店向这样的客人提供一些优惠也就顺理成章了。
谁在资助谁?商务旅游者所支付的房费总是比休闲旅游者高出很多,因而人们都认为是商务旅游者在“资助”休闲旅游者。事实上并非如此,租售一间客房的变动成本很低,房价中超过变动成本的部分都被用来弥补高昂的固定成本。因而额外以任何价位出售的客房都能增加饭店的收入。因此,通过向休闲旅游者以优惠价格出售客房而获得的收入就能够有效地阻止房价的上涨。从这个意义上说反而是后者在资助前者,至少是二者在“互相资助”。
客人抱怨。很明显,实行差异定价将面临客人的不满和抱怨,尤其是当客人不能满足打折条件时更为突出。事实上实行差异房价所面临的问题并不比现在未进行合理组织的房价系统所面临的问题更多。尽管这样将增加管理的难度,但却可以通过预订人员、销售人员对客人进行解释。只要划分标准和限制条件清晰合理,很容易就取得顾客的理解。总之,经济学的需求和供给理论要求饭店必须使用细分价格,以取得最大的收入。
收益管理定价思想的重要两点
是否只有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才是合理的价格。传统的定价理论认为,合理的价格就是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收益管理的观点告诉我们,只要你的价格可以被市场接受它就是合理的,不论它有多高。
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基本要求就是依法行政。我国是法制国家,随着法律的不断发展健全,法制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基本任务就是要依法行政。
(一)要把握市场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
应用法律来规范我国经济市场的主体条件,用监管的意识加强和改进对各类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制度和年检制度,要严格登记和管理许可证等,从准入的方向上规范指导工商业的发展。对完全符合规定、达到条件的主体应给予一定的帮扶和指导;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涉及的企业要实行绿色通道等支持。同时,应对市场的退出机制进行完善,对不符合规定和条件的非法企业进行整顿和取缔,从源头上为工商事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要规范经济市场的交易行为
对我国日益发展的经济市场,工商行政管理首先应做好市场监管的工作,推进市场流通机制的改革,根据我国有关政策的规定,对各行各业的市场秩序进行监管和整顿,保持良好的市场秩序;其次应当规范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深入打假,反对不正当的经营模式和竞争机制,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及其他商户的诚信积极性,使市场稳定良好地发展;最后应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支持良性的文化方式,规范广告传媒市场,并且维护好各个企业的商标权。
(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
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就是执法,以此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要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使各类商户有法必依,达到规范经济市场交易行为的目的。首先,要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使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执法首先要懂法学法,只有自己学好了法律规范,才能更好地约束他人。其次,要加强工商管理立法,不断研究当前市场上新出现的情况和新问题,对其进行调研,在恰当的时机提出立法的建议,完善我国工商管理的法制体系。
二、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基本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基本要求就是深入研究当前的工商理论,要在态度、内容、方法、风气上深入研究,要特别重视理论的研究,加强实践,推动发展。
(一)深入推进理论的研究
在理论上深入研究就是为实践指明道路。我国的工商管理发展历程反复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永远都离不开理论的指导,要想深入发展,必须增强对理论的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从零起步,至今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然而,从指导实践的层面来看,这些理论体系还需要进一步扩充,对理论的研究和发展应当永无止境。要认识到理论的创新对实践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不断地用研究的成果丰富工商管理的理论,促进工商事业的发展进步。
(二)破解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难题
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我们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和实践永远不能割裂脱节。当前应把握好工商业方方面面的特点和环境,发现其亟需解决的各种难题,提出好的解决方法,结合实际,运用试点到当前的社会发展中。更应当深入对群众的了解,深入市场内部,把握好研究的重点,在实践中丰富理论研究,针对不同的难题提出攻克的方法,使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发展更有深度,更具现实意义。
(三)研究工商管理现象的内涵和规律
工商管理理论的研究是一个严肃的课题,要求我们要时刻端正态度,形成良好的研究风气。开展真实有效的社会调查研究,切实反映当前的社会情况,不能止于表面的了解,要深入问题内部,事无巨细,方方面面地对各种工商管理的现象进行归纳整理,从中找到一定的规律与研究的思路,防止走马观花的研究,要使研究的成果朴实有效,关于工商管理现象的内涵和规律的研究要能够深入人心,使基层的工作人员有认同感。
三、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根本目的
(一)用理论提高工商人才队伍素质
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最大目的就是使理论的研究能更好地为工商管理的队伍和相关人才所用,即武装干部的思想。理论直接关系到管理水平的高低。根据现实情况形成的管理理论要不断地灌输到工商管理队伍中去,使队伍中的干部能及时了解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发展并将其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使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研究真正惠及大众。在此过程中更要保证干部不断提高学习能力,不断深入实际,不断用理论来指导实践,更应培养一批高水平的人才骨干来领导整个工商管理队伍,使工商管理事业更好地发展。
(二)用理论引导实践,推动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