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内部审计研究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3 15:19:56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内部审计研究论文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内部审计研究论文

第1篇

纵观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关于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之间关系的规范性研究较多。国外的研究,例如Carcello,Hermanson和Raghunandan(2005)认为,美国证监会(SEC)近年来的指引和强制性动作都反映出这样一种倾向: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和公司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内近期关于这方面的议论也很多。陈艳利、刘英明(2004)认为内部审计作为实现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内部控制的发展离不开公司治理的推动,公司治理的优化也离不开有效的内部控制作为保证。时现(2003)深人分析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出内部审计是公可治理系统的构成部分,公司治理需要内部审计的结论。张伟(2004)将内部审计定位于治理层次,认为现代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将是以风险为导向的为创造价值而开展的内部治理审计活动。毕秀玲、薛岩(2005)得出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是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的关系,内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控制和监督力量,而公司治理则决定着内审的控制环境和制度基础。乔春华,蒋苏娅(2006)指出应充分考虑内部审计师在保证有效的内部控制和健全的财务报告方面的关键作用。可以这么说,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体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支撑,而内部控制的深化创新也需要内部审计来监督。

2外部审计与公司治理

李维安(2003)指出,各国在考虑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时,都会涉及到审计监督机制的建立及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问题。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审计监督安排由外部审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两方面的内容组成。乔春华、蒋苏娅(2006)提到,会计师事务所应所有者的需要而执行独立审计的职责,但事务所是盈利组织,它有可能因利益驱动受管理层拉拢,管理层掌握着财务控制权,它可能逐步取代董事会聘任审计师,审计师失去中介的客观公正地位,破坏了决策、执行、监督有效的制衡机制。可以看出,审计伴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肖作平(2006)指出治理水平高的公司,其审计质量高于治理水平低的公司。冷洪(2007)得出目前我国公司治理机构不完善,使得原来审计中存在的委托方、被审计方与审计方三方委托关系实质上已经简化为二方关系,即由自己委托审计机构对自己进行审计,并由自己决定相关的审计费用等事项。由于审计关系的失衡,会计师事务所顺从被审计方甚至与被审计方共谋,几乎成为一种合适的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方关系的改变,破坏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必然会降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庄立(2007)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因制衡消退而对独立性的影响上。Collier和Gregory(1996)指出,审计师发现错误的能力取决于审计师自由决定合适的审计技术以及他们所实施的审计范围。因此,审计师是否独立于管理层将影响审计调查范围,进而影响审计质量。Cadbury(1992)和Ham-Pel(1998)也发现,公司治理水平的改善有助于审计师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的提高。

可以说,公司治理本身为高质量审计服务提供了较好的外部条件,降低了公司管理层对审计行为的阻碍。在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中,权力的制衡及外部的法律有助于约束公司管理层的行为,从而有助于审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

3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

3.1内部审计对外部审计的影响

审计环境的变化影响着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水平,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水平高低反过来对审计环境产生促进或制约作用。一个好的内部审计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提高是不可或缺的。在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中,随着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各种风险也相应增加,内部审计在改进公司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单位不仅可以直接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查核及监督,提出改善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有效实施,还可以协助会计师进行财务报表的查核。由此可以看到,内部审计质量的提高可以有效改善公司治理,而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又为高质量外部审计提供了好的外部条件。

冷洪(2007)指出应使内部审计进入决策层或直接向决策层负责,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从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体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支撑,而内部控制的深化创新也需要内部审计来监督。庄立(2007)提到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为外部审计更好地发挥鉴证作用提供基础,如董事长和总经理职责相分离的公司,独立审计的执行力更有效些,而且作为内部控制监管的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果也能为外部机构所共享。

具体而言,除了使外部审计更加独立之外,内部审计工作通常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确定或修改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时间,调整审计范围,协助会计师进行财务报表的查核(戴耀华、杨淑娥、张强,2007)。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制定、实施审计程序时,考虑利用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成果:首先,审计师可以通过内部审计了解内部控制;其次,审计师可以通过内部审计确定审计风险;此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过程和结果对外部审计的验证程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在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特点并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利用内部审计的结果可以大大节约审计时间,提高效率性和效果性。

3.2外部审计依赖内部审计的标准——内部审计质量

外部审计师作出依赖决定的重要标准之一是内部审计的质量。Abdel-Khalik,Snowball&Wragge认为,内部审计的报告水平(即评价客观性的标准)是决定是否受到依赖的最重要因素。Schneider则认为在依赖决定中,客观性比起审计结果执行情况(如管理者对内部审计的支持、审计跟踪等)和胜任能力(如CIA资格)而言,相对并不那么重要。Margheim发现胜任能力和审计结果执行情况的相互结合对外部审计师的时间预算有重要影响,也认为客观性在依赖决定中并不重要。Tissen&Colson利用档案资料以及实地研究数据考察外部审计师认为依赖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标准。在所考虑的12个标准中,发现内部审计的范围、内部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审计报告关系等三项标准极为重要。Margheim&Label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者诚信越高,外部审计师依赖内部审计越多,反之亦然。Campbell认为依赖决定与外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以往的合作历史有关,与企业风险无关。然而,其他研究则表明,内部审计质量因素对依赖决定的重要程度视客户企业的风险而定。

可以说,注册会计师是否依赖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环境和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人员方面的因素,与外部审计方面的主客观条件无多大关系。具体而言,决定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最主要因素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完善程度、公司治理规范程度以及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报告层次;其次按先后顺序考虑的因素是,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及影响力、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企业管理者的诚信风格、企业经营风险水平、外部审计人员与内部审计人员以往的工作关系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等(傅黎瑛,2008)。

综上可以看出,决定外部审计是否可以依赖内部审计的标准是内部审计质量。换个角度来说,内部审计的质量会影响外部审计的工作效果,影响工作目标的实现,从而影响外部审计的质量,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明显的相关性。所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内部审计是提高外部审计质量的有力途径。

参考文献

[1]傅黎瑛.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依赖的决定因素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8,(3).

[2]余宇莹.公司治理系统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吗?[J].审计研究,2007,(5).

[3]肖作平.公司治理影响审计质量吗?——来自中国资本市场的经验证据[J].管理世界,2006,(7).

第2篇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工作和咨询活动,它的目的是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他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价,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这是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英文简称IIA)的最新定义,定义明确了内部审计通过确认工作和咨询活动帮助企业实现目标,可见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两大核心职能是确认和咨询,其他传统意义上讲的经济监督、评价是通过这两大功能来实现的。

1.确认职能是一种为了对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或治理过程进行独立评价而客观的审查证据的行为。例如,对财务、绩效、合规性、系统安全和应尽责任的审查等,确认不同于会计的计量及其他业务具体职责的履行,内部审计可对这些活动进行再次测试或评价,判断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2.咨询职能即提供建议以及相关的客户服务活动,这种服务的性质与范围是与客户协商确定的,目的是在内部审计师不承担管理层职责的前提下,增加价值并改进组织的治理、风险管理以及控制过程,例如顾问、建议、协调、培训等。随着市场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风险难以捉摸,集团下属企业自身判断能力的不足,以及企业各部门业务知识的狭窄,集团或企业内部咨询变得较频繁,内部审计作为独立的一方比较适合担任这一角色。

二、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一)单一领导模式

内部审计机构只对一个上级主管负责,具体又分三种情况:

1.内部审计设在决策层。也就是在董事会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职责是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策略以及总经理的任免等。在这种组织模式下,内部审计机构能够保持较高的独立性和地位。但是,由于董事会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将会影响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执行董事和内部审计师组成。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内部审计设在监督层。即将内部审计机构设在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是对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监督。监事不能兼任公司经营管理职务,没有经营管理权,因此,它不能直接服务于经营决策。监事会是制约董事会、管理层的有效机制,但对于我国国有企业以及大部分上市公司而言,目前监事会的权利和地位并不能保证其职责的有效履行,更多的时候,监事会是一种政府公共治理的形式而已。内部审计师设在监事会不仅不能强化内审的监督职能,反而会极大削弱内部审计的其他职能,如咨询服务职能,也就不能实现通过内部审计达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3.内部审计设在执行层。(1)总经理领导下的内部审计,审计机构是独立于财务部门的管理部门。这种组织模式保持了审计的独立性,也有利于通过内部审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但是这种模式难以对本级公司的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和评价。(2)由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内部审计部门与财务部门受同一人领导,独立性不是很强。(3)内部审计机构与纪检、监察部门合署办公,一般受党委书记领导,这种模式只是简单地把内部审计看作是企业经济监督部门,并没有真正认识现代内部审计的实质。

(二)双重领导模式

由于内部审计工作性质的广泛性,单一领导模式下,领导职权的有限性限制了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而与单一模式相对应的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在企业行政统一经营管理系统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在此基础上,理顺内部审计的报告关系:职能性审计报告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而行政审计报告向管理层报告。这样的双向报告关系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内部审计的各项职能,这样的组织模式是目前比较理想的模式。内部审计机构的人事管理、资源计划决策权属于审计委员会。从目前现实情况考虑,此种模式是最为科学、有效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模式,它也是IIA所倡导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模式。

内部审计机构的合理设置和职能的有效发挥,对于集团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通过构建层次分明的公司内部审计体系和对下属成员公司各有侧重的审计框架,可有效防范集团企业的内部失控,增强集团控制力,形成更有利的集团竞争力。

三、内部审计资源配置

内部审计为达到为组织增值的目的,将自身的业务扩展到公司的各个不同领域,因此内部审计部门需要由精通组织各个领域知识的专门人才组成,内部审计人员不再单以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员为主,而是知识面更加广泛,知识结构更加复合化。新西兰卫生部的内部审计长SteveBrazier认为,内部审计师需要学习专门能力,以应对行业中发生的变化,这些能力包括:(1)深刻理解客户的需要;(2)在审计工作中运用其他学科知识的能力;(3)在关键问题出现时提出建议的能力和预见可能出现的关键问题;(4)强调审计师作为创造价值的企业内部顾问的作用,这就需要内部审计人员具有多元化背景。

四、工作环境

要吸引企业中其他部门的精英到内部审计来,或者在短期内留住那些年轻有为的经理,就要使内部审计工作具有创造性和挑战性,审计人员能够获得公司其他部门的重视和尊重,并拥有气氛融洽的工作环境。为了保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不断的创造性,内部审计人员需要一个积极的工作环境,他们需要感觉到自己是公司决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种环境的创造需要整个公司的努力。

重视内部审计的作用,加强内部审计的资源配备,并不是意味着要将所有资源专属于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只是对资源的一种合理运用,将其变成大而全、小而全的特殊部门只会造成资源浪费,增加成本。总之,内部审计不是一个孤立的经济实体,而是作为一个特殊的职能部门为整个企业目标服务的,因此,不能过分追求形式上的完整性,而应该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以增加组织价值为最终目标,完善内部审计部门,合理整合内部审计资源,提高组织运营效率。

【摘要】本文主要从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和资源配备三个方面,介绍了内部审计工作如何在企业发挥作用,帮助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价值。

第3篇

企业内审人员要密切关注改制企业的清产核资业务审计,防止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出现舞弊,在审计时应关注以下问题:⑴改制方案是否经过批准;⑵审查清产核资中介机构的资质,视其有无合法资质;⑶关注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及公允性;⑷通过审计,防止改制企业突击采购、乱投资、乱发钱物、私分转移国有资产,维护改制企业资产的真实、完整;⑸防止中介机构与企业串通舞弊;⑹关注核销的资产,短少的资产要追查原因,核销应经国资委批准。问题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二)资产评估时关注的问题

企业内审人员同时还应注意资产评估各环节的工作,以防出现低估国有资产的行为。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产权的持有,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结果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核准。内部审计人员在评审改制企业的资产评估时应注意:⑴审查所聘请中介机构的资质;⑵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⑶评估的方法是否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⑷是否有政府参与操作的行为;⑸评估结果的合理性、正确性;⑹有无任意压低国有资产的行为;⑺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⑻评估后的账项调整是否正确。

(三)改制企业产权转让时应关注的问题

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家经济结构的布局和战略性调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和其他各方的权益。审查时应关注以下问题:

1、产权转让的方式不规范。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协议转让是指买卖双方在成交前就知道对方开价并就交易条件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买卖双方产权转让的出售方式,这种出售方式属于定向出售。竞价拍卖是卖方将企业产权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唯一考虑的是价格。招标出售指将企业产权卖给向卖主提出最好条件的买主,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必须从社会和经济方面提供今后使用者购买产权的一定条件(如保证职工就业,不改变企业经营范围等)。审计人员应确保企业产权转让符合法定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2、产权交易的地点不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也就是说产权交易必须全部进场。

过去,一些产权在交易过程中,因没有严格的规定,场外交易时有发生,暗箱操作难以避免。暗箱操作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途径之一。场外交易的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场外交易不公开、不透明,在转让过程中容易出现暗箱操作,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逃避银行债务,侵犯职工权益等问题;二是场外交易在转让过程中协议定价,没有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缺乏判断转让价格合理性的客观依据;三是大量场外交易,还容易产生地域、行业等人为分割,不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四是缺乏统一的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出现以多种方式侵蚀国有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资委、财政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场外交易;严禁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国有产权。

3、产权转让信息公告应关注的问题。国有产权转让前要公布产权转让公告。转让方应当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在产权转让公告中,转让方披露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⑴转让标的基本情况。⑵转让标的企业产权的构成情况。⑶产权转让行为的内容决策及批准情况。⑷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⑸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⑹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⑺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信息公告前要经过审批。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采取拍卖或者招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采取拍卖方式转让国有产权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征集受让方时一律不允许设置歧视性和排他性条款。前段时间个别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为使管理层收购得以实现,对受让方设置了种种障碍,实际上没有一家企业报名成功,至此挂牌改制也就宣告流产,最后顺利实现管理层的廉价收购。既然这些企业的管理层可以参加收购,而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那么,再让他们主持谈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显失公平。

关于管理层收购,国资委制定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明文规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需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方案的制定,由直接持有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单位,负责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

必须指出,国有企业改制要征得债权金融机构的同意,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维护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要严格防止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金融债务未落实的企业不得改制。

4、产权转让的价格过低。国有产权转让底价的确定,主要依据评估的结果,同时要考虑产权交易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因素。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国有产权的转让价格,不低于改制企业的净资产,净资产就成了一个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定价参考指标,这是一条红线。《意见》有明文规定,严禁受让方在产权转让定价、拍卖中,恶意串通、压低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5、产权转让的合同不合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应当聘请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意见》指出,严禁受让方采取欺诈、隐瞒等手段影响转让方的选择以及转让合同的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⑴转让与受让双方的名称与住所;⑵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⑶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⑷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⑸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⑹产权交割事项;⑺转让涉及的税费负担;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⑼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⑽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⑾转让和受让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第4篇

【关键词】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控制制度;管理模式

近十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的崛起和迅速发展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论文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国民经济最具生机与活力的组成部分。就飞速增长的GDP而言,民营经济是当代经济的特色所在,优势所在,也是加快中国经济发展的希望所在。但是,很多民营企业都存在着直接从非规范性的家族管理模式演化而来,缺乏系统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管理,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阻碍了民营企业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我国部分民营企业已朝规模化、公司制方向发展,并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迈进。而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发展内部审计,因此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建设势在必行。

一、转变策略,走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的审计道路(一)民营企业主应转变观念,提高对内部审计的重视。公司领导应认识到审计并不是可有可无,审计工作开展得好可以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领导者要为内审人员创造一种有利于内审人员工作的环境和氛围,通过授权让内审人员参与到公司的各种管理活动中去来推动审计的发展。(二)内审人员应更新观念,树立服务的思想,努力使内审部门成为创造价值的部门,认识内审的“增值服务”职能,内审工作既是监督也是服务,但更侧重为企业服务,突出其“内向性”。

二、以服务为导向,扩大审计范围,转移审计重点,加强风险管理审计(一)在开展审计实务时,重点突出内审的服务职能,以服务为导向设计审计内容,培育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朝着服务于组织目标实现的正确方向发展。(二)在实施财务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等营运性工作的同时,应突出战略审计和风险评估,通过内审人员加强企业对经营风险的控制,起到保证作用。(三)在企业经营的过程要改变传统的事后审计,形成以事前、事中审计为主,并以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方法。在审计涉及面上,既要对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及占用资金数额较大的购销业务进行事前审计,又要通过审计来监督、评价有关可行性理论资料、预算和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及时反馈信息以防止失误。

三、加强审计手段的多元化、先进性,建立先进的内审系统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及其在企业中的广泛应用,传统意义上的会计记录,以及整个财务运作过程逐步实现无纸化。公司管理方式也由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运用而发生深刻的变革,传统的审计手段面临新的挑战,为此企业可以购买或者开发内部审计软件,促进内部审计的智能化,为提高经济活动的分析、评价水平,可采用新的市场信息识别技术,经济活动的比较技术,以及运用经济模型和统计学原理的择优技术等,大力发展审计的服务职能。内审流程的监管范围:(一)以财务审计为基础,以管理审计为重点。民营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是一项基础工作,是进行管理审计的基础。民营企业进行财务审计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一是保证企业组织科学合理,生产流程规范运行;二是保证内部控制系统提供的信息真实及时,以便保证实现审计目标,提供决策有用性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发挥内审的管理职责,实试论提高施管理审计,达到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内审人员通过自己的工作,帮助组织成员,提高组织机构的效率,合理配置经济资源,达到企业经营的既定目标。质量审计。开展质量审计,促进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不断发展壮大,以质量求生存。ISO9000系列标准的内容几乎包括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各个方面,要达到ISO9000的标准,需要企业组织成员共同努力,对每个工序、流程、作业方式、管理模式、质检过程等进行严格控制和规范。所以内审有责任也有权威结合ISO9000搞好质量审计,提高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内审目的。

内部控制审计。民营企业目前正面临经济转型期和第三次创业的考验,民营企业的家族经营模式还没有形成一个企业家队伍,企业领导者对未来经营环境和核心竞争力的洞察力、预知力和创新力都不够敏锐,对新兴行业经验不足,定力不够。这些不利条件使得民营企业举步维艰,一旦出现投资决策、经营决策错误,就有可能出现企业现金断流,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所以民营企业目前迫切需要的是战略性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期望内审能够对组织管理的业务性质、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市场、组织的市场形象、运营机制等战略问题进行审计和评估,协助保证组织规避市场风险、获取战略优势。

动议审计。对经批准立项的举报项目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临时要求的审计项目进行查证和处理。四、把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纳入国家审计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范围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还是一个还不很成熟的事物,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因此要使民企在进行自我完善的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也要和职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等一些外部团体进行学习。要严格规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程序,赋予民营企业内审机构必要的审计权限和审计手段,国家审计机关或内审协会要制定内部审计准则,统一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审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问题;措施

经过20余年改革与发展,中国证券公司已取得全球瞩目的成就。据报道,中国证券业2006年上半年收入231亿元,纯利123亿元,中国证券业在近年将会实现盈利,扭转前几年的亏损局面。但中国的证券业还处在非常关键的阶段,资本市场的发展任重而道远。中国证券市场持续低迷,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缺乏信心,尚未形成完善的、稳定的运营机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监管部门应重视对证券公司的审计监管,而证券公司更要加强内部审计,以保证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健康与持续地高效运行。

一、加强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是经济稳健发展的迫切需要

证券公司属于高风险行业。近几年,中国证券公司已出现透支挪用资金、法人投资者以个人名义炒股、编报虚假申报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一些违法、违规行为。2002年以前,我国高风险证券公司被处置还属于个案,2002年8月以后,由于市场低迷,证券公司连续几年出现全行业亏损,多年积累起来的风险集中爆发,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处置的证券公司数量急剧上升。到2006年7月,不足4年时间就有34家高风险证券公司被处置,证券公司面临行业建立以来的第一次系统性危机。在证券违法犯罪案件中,证券经营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超过半数,显示在证券公司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同时,自身的内部控制有待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2008年4月23日,国务院总理签发国务院522、523号令,《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21世纪国内证券公司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在重新“洗牌”中经受到严峻的挑战。如何防范和化解风险,既是监管机构必须考虑的问题,也是证券公司不能回避的责任。《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133条规定,“证券公司应设立监督检查部门或岗位,独立履行合规检查、财务稽核、业务稽核、风险控制等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提出内部控制缺陷的改进建议并敦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改进。”约束、自律作为证券公司获得良好信誉的前提,也是券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操胜券的法宝。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是对公司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的监督,目的是防范风险,纠正违规,加强内部控制,保障证券公司健康发展。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于公司的规范经营负有重要责任,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程度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的长期生存与稳健发展。因此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已成证券公司当务之急。

二、我国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现状与问题

目前,证券公司普遍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但内部审计工作现状与其重要性并不相适应,内部审计还远没发挥其应有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范围有限,未覆盖到各部门、各环节。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实施全方位审计,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审计范围并没有覆盖各部门、各环节。例如,有的证券公司只注重对营业部和分支机构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的监督,而未涉及到对公司总部的重点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审计,如投资部、资产管理部、财务部等。有的证券公司虽然开展了针对这些部门的审计,但在审计实施及出具审计报告时有所顾忌,不能客观反映真实情况。总体来说,内部审计部门代表公司对下属营业部的稽核审计工作比较容易开展,对总部其他同级部门或投资部等重要部门实施审计则有一定难度。

(二)内部审计重视财务、淡化管理。证券公司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运转过程中极易发生各种风险,近年以来被处置的高风险证券公司数量之多史无前例。而我国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大多将主要精力放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及监督上,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内部审计的职责集中在“查错防弊”上,很少对公司管理做出分析、评价和提出管理建议。事实上,证券公司发生或产生错误与舞弊等问题不限于财务部门,更多的是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也并不仅限于“查错防弊”。把审计重点局限于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上,不利于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

(三)重事后检查,轻事前、事中控制。内部审计部门在事后监督检查,主要是财务数据的检查方面比较到位,而在事前和事中控制方面所起的作用还远远不够。事后检查只能发现已经发生的问题,而如何防微杜渐、亡羊补牢才是问题解决的关键。严格来说,制定、执行制度并不是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工作,但内部审计人员由于工作的关系,可以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的资料,有机会了解内部控制方面的薄弱环节,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重在事后发现问题,忽视了对可能产生的风险或不安全隐患的防范与分析,对于事前、事中控制的关注远远不够。

(四)内部审计技术落后,审计效率不高。综合治理后,证券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业务种类不断增加,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而部分证券公司审计手段比较单一,基本上还是采用现场审计方式。证券公司规模扩大后,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数量不足以及财力、物力的限制,使得内部审计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甚至会影响到审计报告的及时性。现有审计手段远不能适应业务活动的节奏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审计效率不高,严重制约了内部审计监督评价和提供增值服务的作用。三、影响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制约因素

(一)内部审计部门缺少应有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灵魂,也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条件。内部审计人员只有具备应有的独立性,才能客观地实施审计,才能作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评价。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中,对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地位作了明确规定,核心内容有3条:内部审计机构应置于组织内部的较高层次,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强弱,主要取决于其隶属关系和领导层次的高低,领导层次越高,独立性和权威性越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直接向组织内的最高决策层负责并报告工作,从而保证内部审计活动的实施;内部审计活动不受其他职能部门或个人的干扰。同时,按照规定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证券公司其他部门,对公司所有部门、所有环节实施监督。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部门虽然名义上归董事会领导,与内部其他部门处于基本平级的地位,内部审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晋升等还要受制于公司其他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的缺失必然会导致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二)对于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急需深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重新修订并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项为了增加价值和改善运营所进行的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运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新定义中突出内部审计的“咨询”、“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功能。这种内部审计不同于传统的“监督导向型”内部审计,而被称之为“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从现实来看,证券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多是在实践中摸索和成长起来的,内部审计的理论基础并不扎实,对于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不够全面。在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部门往往重监督评价,轻控制和服务。主要审计力量集中在财务数据的事后检查方面,对于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不够重视。在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发挥服务职能方面的作用非常有限。

(三)非现场稽核手段应用不够充分。证券公司目前内部审计手段还比较落后,基本上采用现场稽核方式。综合治理完成后,证券公司数量减少,规模扩大,营业网点不断增加,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量越来越大,传统审计手段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的要求。近年来,证券公司逐渐建立了集中的交易监控系统和集中的财务监控系统,通过将交易监控和财务监控连通运作,实现了交易数据和财务数据的互相核对。环境的改变为非现场稽核审计的实施提供了便利的条件,非现场稽核手段应用不充分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效率和效果。非现场稽核成为了证券公司在现阶段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研究课题。

(四)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较低,复合型人才匮乏。目前,我国大部分证券公司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准入标准和考核机制,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要求不明确,难以保证内部审计队伍的素质。内部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通晓财会知识、审计理论、法律知识,还必须掌握电脑知识,并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当前相当一部分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电脑知识,业务知识面较窄,加上日常工作相当繁忙,缺乏专业培训,专业能力下降,不适应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任务要求的需要。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复合型人才,影响了内部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改进我国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只有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并在证券公司内部位于比较高的层次,才能确保内部审计意见、结论和建议的公正、客观、权威和有效,真正发挥公司最高决策层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为保证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仅是名义上,实质上内部审计机构也要置于董事会或监事会领导下,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直接对董事会或监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评价与考核,要直接由董事会或监会事决定。内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项目计划、人员计划及财务预算要提交最高管理层和董事会备案。内部审计机构每年一次或在必要时多次向最高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二)全面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与权威性。内部审计作为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中监督、反馈系统的核心,客观上要求内部审计为公司提供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如果内部审计仍局限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就无法满足这个要求。因此,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必须从传统的“查错防弊”转向为公司内部的管理、决策及效益服务。内部审计的职责应从审查和监督向评价与咨询方面拓展,其作业范围不应当局限于财务领域,而应扩展到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三)充分利用非现场稽核审计手段。限于现场审计的成本、人力等方面的制约,现场审计和检查的频率不可能很高,一般一年一次或者更长,这种频率目前无法满足风险管理的要求。随着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电子化、网络化程度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通过采集被审计单位柜台系统、财务系统、日常监控系统以及被审计单位历年审计的历史数据等信息,借助内部网络查询、筛选、记录、分析等,对被审单位实施非现场稽核审计。覆盖全面的公司内部网络,可为有效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证券公司营业部开展非现场稽核审计创造条件。

利用信息系统手段可以在以下几方面进行非现场稽核。首先,可以利用各种监控系统作为现场审计的辅助手段。在实施审计之前,可以利用公司内部网络,对于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进行事先分析,确定审计重点,这将大大节约现场审计的时间,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其次,可以利用内部网络以及各监控系统进行专项稽核审计,对于业务和财务的一些专项检查,不必亲自到现场审计,通过各内部系统就可以得到所需的数据和资料。另外,根据内部审计需要,一切可以在非现场审计的数据和非数据信息都可以根据需要纳入非现场审计系统。

(四)建设德能兼优的高素质内部审计队伍。首先,要制订内部审计人员任职资格标准。内部审计人员在思想上,要有很强的敬业精神,恪守客观、公正、廉洁的原则;在专业上,要有扎实的基本功,熟悉证券知识和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操作流程,掌握金融法规政策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熟练运用电脑的基本技能。在能力上,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同时还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以便于跟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进行交流与合作。其次,要改善内部审计人员结构。由于内部审计领域的扩展和审计层次的提升,原来单纯的财务人员结构已不能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内部审计部门不仅需要财务会计专门人才,也需要具备经济学、管理学知识的专门人才。因此,必须要配备实践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企业管理、经济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多元化的内部审计队伍。再次,还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培训工作,使内部审计人员及时更新知识,掌握新的技能和方法。重视和加强包括会计、审计在内的各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为广博、坚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其能适应和处理不同类型业务及复杂问题,从而为决策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与建议。为实施非现场稽核以及远程审计的需要,尤其要加强审计人员计算机知识与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审计人员计算机审计水平,培养一支具有一定的业务审计水平,又掌握计算机审计等技术的复合型审计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王丽榕,试论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缺失原因及应对措施[J]会计之友,2008,(10)

[2]杨婧,现代内部审计主要方法的运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11)

[3]李学柔内部审计转型浅析[J],财会通讯,2007,(5)

第6篇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涵义比较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一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这定义比较笼统和抽象,只是简单提及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没有具体解释什么是独立性,什么是客观性,也没有对损害独立性或客观性的情形予以列举,更没有说明发生损害情形后应如何披露。我国内部审计协会实施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给予了明确的解释: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不存在影响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的状态。独立性一般指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保持公正、不偏不倚的精神状态。客观性一般指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能够促进内部审计人员客观性的提高。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属性准则1100号”规定:内部审计活动应该独立,内部审计师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到客观。并进一步解释: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体现为机构的独立性和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机构的独立性是指审计执行主管在机构内应向能使内部审计活动实现其职责的阶层报告,即内部审计在组织地位上的独立。机构独立性的标志是内部审计活动在确定内部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师应有公正的态度,避免利益冲突,即内部审计人员精神上的独立。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关系是,独立性可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正和不偏不倚的判断意见,这对审计工作的恰当开展是必不可少的。而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要通过机构的状况和客观性来获得,内部审计师的客观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机构独立性的实现。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外延依照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2001年提出的内部审计最新定义,认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目的是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从而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比较中外内部审计的定义可以发现,其中最大的差别在于我国内部审计仍处于财务审计向管理审计过渡阶段,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是监督与评价,内部审计的目标主要是防弊兴利,内部审计所提供的是以审查和评价组织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为主要活动的保证,没有涉及咨询,这也是由我国内部审计实务发展水平和现状所决定的。IIA作为内部审计职业的国际性组织,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内部审计实务经验,经过深入的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已制定了一整套科学、完善的职业实务准则框架,并适时提出了内部审计最新定义,恰当地反映了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的最新发展。根据IIA的定义,内部审计的主要目标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防弊和兴利而是价值增值,内部审计不仅是一种保证活动,也是一种咨询活动,将内部审计的服务领域由审计领域延伸至咨询领域,内部审计通过对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以实现价值增值。

(三)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与外延问的联系通过探讨中外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与外延的规定和解释,可以认为,中外对内部审计独立性内涵的界定以及对机构独立性与内部审计师客观性关系的理解上渐趋一致,即都认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应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二是内部审计师个人的客观性。机构的独立性主要是指地位上的独立,是保障内审机构“独立”履行其职责的首要条件。只有当内审机构具有独立从事审计活动所要求的良好的组织地位,才能确保内部审计活动在确定内部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内部审计师的审计行为不受限制,审计意见或决定得到实施,审计建议得到适当采纳。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对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地位的明确规定,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核心:一是内部审计机构应置于组织内部的一个较高层次。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强弱主要取决于其隶属关系和领导层次的高低,理想的情况是在行政上隶属于最高管理层(首席执行官或总经理),在业务上隶属于董事会或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接受其业务指导并向其报告业务工作;二是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拥有行使职责所必备的充分的权力,如保证广泛的审计范围、依据审计建议采取适当的行动,与组织最高决策层直接交流信息等;三是内部审计活动不受其他职能部门或个人的干扰,要求内部审计师应该取得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支持,这样才能得到被审计者的合作,在不受干扰的条件下开展工作。在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外延方面,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规定和指导已延伸至咨询领域,这也是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目前尚无法达到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完善,将咨询服务纳入内部审计活动必将成为我国内部审计准则所要面临的新课题。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及其披露比较

(一)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因素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没有列举可能损害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因素或情形,也没有说明发生损害情形后应如何披露和处理。但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活动前,应主动对其客观性进行评估,一般可以采用以下步骤:首先识别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因素;其次评估这些因素影响的严重性;再次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采取措施降低这些因素的影响;最后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有关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同时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提出了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形态:内部审计人员审查和评价自己以前负责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密切的私人关系;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有长期合作关系;内部审计人员对于被审计单位或其管理层存有文化、种族或性别上的歧视;内部审计人员对于审计项目存有认识上的偏见;内部审计人员遭受来自机构内部和外部的压力;内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等。内部审计人员一旦识别了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因素后,应对这些因素的严重性进行评估,并考虑是否已存在降低其影响的措施。当发现存在严重损害客观性的因素时,应及时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在客观性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应及时向董事会最管理层报告披露客观性受损的具体情况。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以属性准则形式作出强制性规定:无论独立性或客观性是表面上还是事实上受损,都应将损害的具体情况向有关方面披露,披露的性质取决于损害的具体情况。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形态包括:内部审计师应避免评价其以前负责的具体运营工作,如果审计师对其在上一年度负责的运营活动提供保证,客观性就会受到损害;对审计执行主管负责的工作提供保证服务时,应由独立于内部审计活动以外的有关方面进行监督;内部审计师可以提供与以前负责过的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在内部审计师本人可能损害所要提供的咨询服务的独立性时,内部审计师在接受这项工作之前,应向客户说明情况。为了给内部审计师提供更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实务公告还对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某些形态加以进一步解释并给出应对措施,旨在帮助内部审计师作出合理判断。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披露一旦发生独立性或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认为应该予以披露。实务公告提供如下披露的办法:如果已经出现或经合理推断认为可能出现利益冲突和偏见的情况,内部审计师应该向审计执行主管进行报告,审计执行主管应该重新指派审计师;审计范围界限是对内部审计部门的一种限制,该界限妨碍审计部门实现其目标和计划。审计范围的界限可能使章程所规定的审计范围,使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活动中接触与开展审计业务相关的记录、人员和实物财产,经批准的审计工作项目计划、必要审计程序的实施,经批准人员配置计划和财务预算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治理机构报告审计范围的界限及其潜在影响;审计执行主管应该考虑就原来已经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它治理机构报告并通过的范围界限,再次向其报告是否合适。如果机构、委员会、高级管理层或其他方面有变动,可能尤其需要进行这种报告。由此可见,中外内部审计准则关于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形态及其披露的规定既有相似之外亦有不少差别。相似主要表现在:两者都对损害内部审计师客观性的形态给予了总结,并且都认为一旦发生独立性或客观性受损情形时,应向有关方面予以报告或披露。差别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两者列举的损害内部审计独立性或客观性的具体形态有所不同。我国内部审计准则只是作出了简单的描述,而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不仅列举了有关形态,还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并提供指导性意见,因此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在如何披露损害形态方面,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只是笼统提出:当发现存在严重损害客观性的因素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及时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客观性受损的情况。在客观性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及时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披露客观性受损的具体情况。这既没有指明区分客观性损害程度的标准或者哪种形态属于客观性的严重损害,也没有指明何种损害形态应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报告,何种损害形态应向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何种损害形态则应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以及应采用哪种形式报告,从而显得过于抽象,不利于内部审计人员操作。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提出的披露对象包括审计执行主管、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其它治理结构,披露的层次明显较高。这是因为国外内部审计机构普遍隶属于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具有较高的组织地位和权威性。另外,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准则还明确指出何种形态下应向审计执行主管报告,何种形态下则需进一步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其它治理结构报告,且报告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三、内部审计独立性建议比较

(一)我国关于实现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建议在如何确保机构独立性方面,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给出如下建议:内部审计机构应隶属于组织的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并取得其支持,以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由组织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经过适当的程序确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直接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负责;内部审计机构应通过内部审计章程的制定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范围,并报经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批准,以确保内部审计活动不受到组织内其它部门的干涉和限制;内部审计机构应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提交审计报告及工作报告,并在日常工作中与其保持有效的沟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有权出席或参加由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举行的与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治理程序等有关的会议,并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保证客观性: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及专业胜任能力;增派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并进行适当分工;采用工作轮换的方式安排审计项目及审计小组;建立适当、有效的激励机制;制定并实施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停止执行有关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报告。

第7篇

(一)评价内容COSO内部控制框架将内部控制归纳为内控环境、风险评估、内控活动、信息沟通、监督评价五要素,这五个要素在内部控制中相互作用,为组织持续稳健运行提供保障,具体评价内容如表1。

(二)评价对象商业银行具有分支机构发达、业务多元的特征,特殊的管理架构与经营模式决定了其内控评价对象应涵盖机构单元与业务单元两个方面:从机构单元来看,审计对象可以是某一级经营机构,如总行(一级法人)、一级分行、二级分行等不同层级的机构,层级不同,管理权限、经营范围均有不同;从业务单元来看,业务分类为公司类存款、个人存款、中间业务、银行卡业务、电子渠道业务、财务管理、会计管理、综合管理等。

(三)评价方式通过查阅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具体实施细则机构系统图解,访谈相关人员,查阅前期审计结论等途径,按业务规模适当抽取样本,初步了解判断被审计机构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运行情况以及效果。

(四)评价工具以审计对象机构单元和业务单元为评价对象,以测试表的方式搭建量化评价模型,开展内部控制初评。1.对业务单元逐一评价以公司类贷款业务单元为例,假定内控五要素的评分权重如表2。长,内部制衡关系复杂,对内部控制措施设计的要求较高,故对内部控制措施要素设定最高权重。假设内部控制措施先按满分100分设计控制要点,所得分值按照60%的权重进行折算得分,再与其余四要素评分求和,评价公式为:Yi=Ai+Bi+Ci+Di+Zi*60%。Y为某业务单元内控评分;A、B、C、D分别为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四要素的分项评分;Z为内部控制措施要素分项评分。其中:Max(Ai+Bi+Ci+Di)=40;Max(Zi)=100;Max(Yi)=100。参考内控五要素权重及其所包含的内容,结合所评价业务单元的经营特点,可以考虑按表3格式设计测试表。2.对机构单元的汇总评价机构单元评价建立在业务单元评价的基础上,以某一种特定的量化计分形成对审计对象(机构单元)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假定开展的是一项综合性审计,针对审计对象的所有业务,鉴于当前商业银行业务均衡发展的整体思路,可以考虑以算术平均的方式确定审计对象最终的内部控制得分。3.确定评价等级参考银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对内控状况进行等级分类,从高到低分为五级,不同等级按百分制对应一定分值。基于量化评价模型对审计事项和审计对象内部控制的评分最终可以转换为对内部控制的定性描述,帮助审计人员合理判断内控水平,从而考虑如何选择后续审计策略。

二、基于内控量化评价的商业银行内审增值策略选择

通过对内控五要素的量化评价,可以直观了解审计对象或某一类、一项业务的内部控制状况,找到内控的薄弱环节,有利于循着内控缺陷分析的方向选择审计策略。

(一)根据内控初评结果选择测试路径内部控制初步评分与等级的初步划分,能帮助审计人员形成内控可信赖程度的基本判断,参考“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的原理,有利于合理选择审计测试方案。(1)高信赖程度,内控评级90分以上(一级以上),以符合性测试为主。内控可高度信任,说明审计对象具有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并且均能有效发挥作用,业务循环过程和会计记录发生错弊的可能性很小。此时审计组对审计对象制定的制度、办法、流程、对其提供的财务报表、业务台账、档案资料以及业务基础数据均采取信任态度。审计人员基于一定的审计风险控制标准,可以用统计抽样的方式继续确定少量样本,进一步判断是否存在控制设计不够合理或执行不够严谨的可能,以促进内控体系优化与运行效率的提高。(2)中等信赖程度,内控评级70-89分(二、三级),有重点地开展实质性测试。中等信赖说明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缺陷或薄弱环节,或内部控制较为健全合理,但实际执行不力,影响了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此时,审计人员可根据内控评价模型的量化评价结果,重点针对低分单元与低分环节开展实质性测试;同时应避免对审计对象提供资料的过度依赖,要合理利用第三方信息形成证据的相互印证,敏锐捕捉薄弱控制环节下隐藏的违规或风险,通过推动内控促进潜在风险的化解。(3)低信赖程度,内控评级69分以下(四级及以下),更加全面的实质性测试。低水平的内部控制,说明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设计不合理,且多数执行无效,造成大部分业务管理失控,会计记录差错频繁。审计人员应扩大抽样,通过对多数业务、多数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将审计风险控制在一定水平。要参考舞弊审计的思路,参照第三方标准与最佳操作范例,尽可能揭示低控制水平下的高风险,督促审计对象调整经营管理策略,从环境建设的角度启动内控重建。

(二)从内控的视角分析与揭示问题审计人员基于对内控的初步判断,可以更好地把握审计测试的重点;通过揭示薄弱控制背后的风险事项,又能形成对内控缺陷判断的事实支撑。所以,审计应始终着眼于内控分析与改进,争取审计对象的认同与应对。审计工作底稿应以分析内控缺陷为主要内容,应该着重强调两个环节。一是从内控分析的角度规范审计工作底稿。其目的在于由表及里揭示问题全貌。审计工作底稿应包括五个方面的基本要素,即状况、差异、原因、影响、建议。通过逐一阐述,反映问题的表象与实质,指出后续改进的方向,是实现审计增值的重要工具

第8篇

关键词: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

内部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处于极其重要又特殊的地位,它是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查与评价内部控制的主要手段。有效的内部审计可以形成对企业强有力的约束力,可以通过事前预测、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为企业经营者提供及时有效的管理决策信息,从而推动和促进企业利益的实现。然而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现状却不容乐观,突出的表现在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差,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不明确,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为了满足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需要,本文试图对如何完善企业内部审计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一定的探讨。

1提高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从理论上讲,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一般是指内部审计的过程始终不受外来或内在因素的干扰或控制,审计结果能够客观反映被审计对象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外部审计一样,独立性亦是内部审计的灵魂,是内部审计最本质的要求,反映了内部审计的本质特征。但是就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来看,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都是由财务部门的人员兼任,这种设置模式有利于内部审计直接服务于企业的经营决策,但是却不利于提高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对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由于企业对内部审计作用认识的偏差以及对内部审计的规范缺乏统一标准,导致我国内部审计在机构设置上存在多种模式,但是这些模式存在一个共同点就是内部审计人员很多都是有企业具体经营管理人员兼任的比较多,这种机构设置模式极大的妨碍了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发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内部审计人员在组织关系上独立于或者不隶属于组织机构中其他的职能部门,让审计人员在部门关系上与被审计部门的相关业务活动尽量分离;除此以外,还应该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具有较高的权威和地位,从而实现内部审计人员自由的,不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客观的实施审计业务。

2明确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

内部审计本身的地位和属性决定了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职能定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督职能,这是内部审计的最基本职能。主要是监督企业各项经济活动是否具有合法性和合规性;监督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经济性和效益性,以及其经济活动是否与经营目标相一致,并检查各项经济活动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等以及企业的内部管理是否有效,控制制度是否合理。二是评价职能,内部审计的评价职能是由监督职能派生出来的另一种职能,它包括评定和建议两个部分。例如,内审人员通过审核检查,评定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评定企业的各项会计资料及其他经济资料是否真实、可靠,评定各项资源的利用是否合理和有效等等;并根据评定的结果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三是咨询服务职能。内部审计提供的咨询服务主要表现在通过开展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可以掌握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通过对内控系统的检查评估,发现内控制度的缺陷和漏洞,分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偏差和失误,解剖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等就我国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发挥而言,我国内部审计最初是作为国家审计的必要补充部分而设立并接受国家审计的领导和监督,因此长期以来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的重心局限于财务收支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就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现实需要而言,我国内部审计应将职能定位于管理审计,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核心,将监督和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提供增值服务相结合。内部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处于极其重要而又特殊的地位,是其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督与评价内部控制其他部分的主要力量,因而在强化内部控制方面应当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3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化建设

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建设对于提高审计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很多企业由于忽视对内部审计规范化与制度化建设,导致内审项目质量不高,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性较大,审计过程不连贯、审计底稿不规范、审计报告定性不准、文字粗糙,所有这些都与没有认真执行相关内部审计规范制度有很大的关系。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是有差异的,如何保证每个审计人员所进行的测试和报告都是高质量的呢?国际一流审计事务所的经验是建立一套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内部审计制度。

第9篇

【关键词】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完善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的民营经济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民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必须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有效监督提出更高的要求。内部审计作为民营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民营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和改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维护民营企业的安全经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完善我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1.1完善内部审计是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现代内部审计是随着企业管理层次的增多和管理人员控制范围的扩大,基于内部经济监督和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管理层次增多,企业进行管理的跨度和难度增加。这就需要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加强对日常经营活动的检查,客观评价经营管理者的管理绩效,对经营管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通过效益审计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1.2完善内部审计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管理模式逐步由家族式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为了明确各自的权责,要求企业内部形成一种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便成为实施这一监督机制的有力手段。企业管理层借助内部审计对企业各职能部门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和评价。

2.我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历程较短。在创业之初,内部审计大多不被重视。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依靠个人的能力和家族成员来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家族制的管理开始弱化,引发种种问题,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开始产生。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迫使民营企业向管理要效益,向技术进步要效益,向优化资源配置要效益,向调整产品结构要效益,向降低成本费用要效益。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逐渐成为主要的职能,开始把更多的精力集中于评价系统的效益和效果,审计的重点开始由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效益审计转移。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随着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中已逐步得到了认可和推行,但内部审计机构是企业出于自身特点设立的,由于民营企业自身的局限性以及所面临的制度、政策和法律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内部审计还存在许多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2.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混乱我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设立不同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设立,它缺乏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以及法律法规的管理和约束。我国的民营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已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企业,其机构设置也不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形式多种多样,方法各不相同,导致企业内部审计关系不顺,工作职责不清,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弱化,使整个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难以总体规划和全面安排,致使内部审计工作处于无序状态。

2.2家族式管理模式对内部审计的制约很多民营企业都实行家族制管理模式,企业的管理当局既是财产的所有者又是财产的经营者,加之企业内部存在很复杂的人际关系,影响了内部审计的作用和职能的发挥。另一方由于缺乏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的家族成员往往被安排于重要岗位,容易造成“内部人审内部人”的状况,严重损害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大大降低了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影响了内部审计的审计质量。

2.3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内部审计人员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审计、财会方面的知识,通晓所在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和所在行业的现代经营管理方法与技巧,同时,还应有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民营企业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常由创始人或他们的亲信担任。他们多数不懂审计,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同时,很多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是从财务部门或其他部门抽派的,有的审计人员往往还兼任其他职位。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

2.4审计的重点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目前多数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主要以开展财务审计为主,很少涉及企业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经济效益等领域,缺少全方位的宏观思维。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环境和投资主体都发生了变化,这就需要民营企业将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管理效益审计上来。

3.完善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对策

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已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促使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更好地发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需要提出具体措施解决问题,从而促进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完善与发展。

3.1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明确职责权限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直接影响到审计职能的发挥。民营企业首先需要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将其纳入企业的内部监督体系。同时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使企业的内部审计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对于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可以将内部审计工作可通过投标方式向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发包,企业设立内部审计长,以监督审计业务的执行。对于实行公司制的民营企业,可以单独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与经理层同级,帮助经理及时考核下级各职能部门的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管理层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对经理层负责。这样有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

3.2减小家族式管理模式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影响产权结构的多元化使得民营企业更加注重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要求杜绝不能胜任内审工作的家庭成员或亲信们担任审计部门的负责人或从事审计工作。同时随着企业的发展,经营业务的增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模式就成为必然。制定公正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充分调动内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工作质量。

3.3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民营企业要顺利完成各项内部审计工作,达到预定的审计目标,必须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要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3.3.1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上岗资格的获取条件。可参照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建立注册内部审计师制度的做法,在民营企业中进行严格考试选拔,选择高素质的人员进行内部审计工作。

3.3.2改善内部审计人员的结构。由于内部审计范围和内容的拓展和审计层次的提高,原来单纯的财会人员结构已不能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必须配备具有多种技术、掌握企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专业人才[13]。

3.3.3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要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使其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同时也要重视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可通过内部审计协会学习和借鉴先进的内部审计实践经验,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此外,国家审计机关和内审协会也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要从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需求出发,改进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方法,增强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的针对性。

3.4转移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应该充分体现出内部审计“内向性”特点,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各项审计活动,为实现企业目标服务,为企业增加价值服务。内部审计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保证企业财产安全完整更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作用,完善企业管理体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协助和保证企业实现目标。为了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要特别注重管理效益审计。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必须突破传统的审计思路把审计重点逐步向管理效益审计转移。在审计目标上,要立足于财务收支,着眼改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挖掘企业内部潜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审计内容上,要立足于会计、统计等各方面的资料的检查,重在作科学全面地分析、评价民营企业的综合效益;在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上,由侧重审查支出的合理性,发展到对支出与效果的全面审查比较,以此来评价企业内部的各项支出是否能取得相应的效果,从而促进资源的最优配置,有效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审计方式上,由被动审计转向“参与式”审计,即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努力与被审计对象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合作关系,共同分析问题的原因所在,探讨解决对策或改进措施,以管理创新为基础,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的。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对企业的持续发展已显得越来越重要。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必须在审计内容、审计方式及审计机制上不断创新,全面开展管理效益审计和风险评估,帮助企业规避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何红玲,庞颜玲.我国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广西大学学报,2007,(29).

[2]黄怡芝.浅析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6,(4).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