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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定义
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是指在本企业集团负责人的领导下,在企业集团内部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集团实现其目标的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经营。
(二)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范围
在企业集团内部,除了有核心企业,还有众多的紧密层、半紧密层和协作层企业,点多面广,特别需要内部审计来加强控制和评价业绩,因此内部审计的范围必须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审计要有重点、分层次。由于集团成员在企业集团中所处的地位各不相同,对各个基层法人企业的内部审计范围也就应该有所差别,而不应一视同仁,应该按照各基层法人企业在企业集团中所处的地位进行有重点、有层次的内部审计工作。
1、核心企业:核心企业是企业集团的主体部分,是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重点,对核心企业应该进行全面审计。
2、紧密层企业:紧密层企业在企业集团中处于相对重要的位置,内部审计也应该比较全面,但比核心企业的监督范围可以适当窄一些。
3、半紧密层企业:根据半紧密层企业的特点,主要是对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成本、利润及分配的真实性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松散层企业:松散层企业与核心企业只有互惠性的协作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由彼此之间达成的契约或协议来决定的。因此,对这一类企业仅仅只对其提供协作的事项进行调查,以及对协议合同进行审计。审计的范围相对比较窄,内容也比较单一。
二、企业实施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一)实施内部审计是企业集团内部管理的需要
随着企业集团不断扩大,经济业务不断复杂,管理层次更加多样,生产经营地点日趋分散,母公司管理监督子公司的经济活动更加困难,所有这些都要求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并独立于各职能部门之外,对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办事机构的经营活动和经营状况等方面做出相对独立公正的鉴定,为企业集团管理者服务。
(二)来自外部审计和政府法令的要求
随着审计活动向深入细致发展,外部审计的业务逐渐庞大杂乱,工作越来越力不从心,一部分审计业务需要内部审计来分担。而激烈的市场竞争也要求企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将眼光向内,堵塞漏洞,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实施内部审计是企业集团治理结构优化的要求
在企业集团中,不仅各法人企业内部存在着委托关系,而且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所属职能部门之间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委托关系。这种情况下,内部约束与制衡机制就显的尤为重要,作为内部控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审计,在企业集团中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四)实施内部审计是企业集团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
完善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是扭转当前我国企业集团效益低下,帮助其走出困境的要求。当前,我国企业投入产出比例低、经济效益不佳的问题十分突出,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是企业集团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损失浪费严重。扭转这种局面的措施有很多,完善内部审计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部审计通过对产、供、销和人、财、物的经营状况和利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可以帮助集团管理者节约支出,降低成本,减少消耗,增加盈利。
三、以石油企业为例,阐述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体制有待理顺
目前中国石油企业内部审计体制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即各专业分公司、地区公司审计部门在中国石油审计部和本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审计,审计人员工资、人事管理和工作经费由各公司负担;中国石油审计部的审计人员工资、人事管理和工作经费归中国石油负担。这样的审计体制虽然有其独到的可取之处,但是不可避免的会影响到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在具体的审计工作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各单位领导从局部利益着想,为被审计单位说情或阻止部分审计结果如实反映的情况;部门、单位和个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影响审计工作的情况。
(二)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中国石油企业拥有内部审计人员2万余人,这里不乏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MBA等高级人才,加之近年来接收了很多大学毕业生,审计资源较为充足,但是就总体来看,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尚不合理(多为财会、审计、工程人员,缺乏相关的法律、金融、管理人员),学历和职称层次仍然偏低,业务骨干存在青黄不接的问题已提到议事日程,复合型人才较少(随着中国石油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涉足的海外项目也日趋增多,境外审计、IT审计等都要求审计人员不但要熟悉本专业必备的审计业务知识,而且又要熟悉外语和计算机),由此可见,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
(三)审计法律、法规、规章有待完善
中国石油企业的审计工作是依照《审计法》、《独立审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石油企业内部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作出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的依据也是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前审计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条文规定过时;条文规定不够明确;对一些财经行为的判断缺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依据等。如《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已是1987年6月16日颁布实施的,《规定》中关于财经违法行为的许多规定,如今已不适用;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规定不够明确,审计实践中存在理解差异。
(四)审计工作的任务数量有待调整
目前审计项目任务是由中国石油审计部下达、各专业分公司、地区公司领导交办(含组织部门委托)和自定组成,中国石油总部和各专业分公司、地区公司从自身的角度出发下达和交办审计项目任务,难免对各公司审计部门的人员力量、工作任务量考虑不够。如某公司审计处人数12人,2007年完成审计项目20项,审计项目完成数量在全系统中相对较多,但对该公司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审计项目审查深度不够,大部分审计项目反映查出的问题较少,审计意见内容简单。
(五)缺乏全程审计
按照审计实施过程划分,审计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三个阶段。事前审计为事中审计服务,即搞好审前调查和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其目的是指导审计实施过程;事后审计检验事中审计的结果,即撰写审计报告的质量是对审计实施过程的检验,三个审计阶段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1、事前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审前调查不充分
主要原因是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的不透彻,包括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业务流程、内控制度等方面,致使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对审计事项的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未进行初步评估,或者评估不充分,影响审计质量。
(2)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的质量不高
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是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质量直接影响整个审计工作的质量。目前影响审计实施方案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一是方案编制过于简单,审计重点不明确;二是审计内容不详细,操作性不强;三是分工不合理,审计责任分担不清晰。
2、事中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审计组对审计实施工作质量控制不严格
一是审计组成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的理解程度的差异,工作中对审计实施方案的遵循性控制不到位,甚至存在不同程度的偏离审计实施方案的问题;二是审计组内部沟通不够,主审和审计组长对审计情况不能完全掌握,存在遗漏重要审计事项或隐瞒重要审计发现形成审计风险的问题;三是个别审计人员对审计技术和方法掌握的不够熟练,没有使用补充审计程序,影响审计实施过程的工作质量。主要表现在个别审计人员对有关的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等了解掌握不够,审前准备又不充分,待到审计碰到问题时,缺少对问题的判断标准,不能熟练的运用审计技术和适当的审计方法,有效地履行审计程序,抓不住审计重点,无法深层次地披露审计发现,而其他审计人员对其审计过的内容无法再次审计,形成重要事项漏审的风险。
(2)审理机构对审计实施缺少必要的质量监督
审理机构对审计质量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对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方面履行情况进行审理,一般停留在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发现进行核实,对审计结论的正确性进行确认层次上;对审计现场实施情况了解较少,难以对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评价,缺少对审计组审计实施的质量监督和制约。
3、事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对审计发现挖掘不够,审计报告层次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目前,影响审计报告质量的因素除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外,另外还有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职业判断能力、业务能力的高低以及对政策法规掌握的多少与否,造成对审计发现挖掘不够,审计结论不准确,难以提出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降低了审计信息的价值,影响了审计报告的层次。主要问题表现有:
(1)文书格式不规范
不少审计报告的标题写成“关于XX审计的报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统一审计文书格式的通知》曾规定标题的正确格式应为“关于对XX的审计报告”。这里,“对”字不能少,“审计报告”四个字也不能分开。排版、字体、字号等均存在不统一、不规范的现象。
(2)文字功夫不过硬
主要表现在:①用词不当。在分析某单位经营状况时,一份审计报告这样写道:“XX年,该单位费用比年初计划增长了17%。用“增长”来形容费用显然不恰当,应改为“上升”。②说多余的话。一份审计报告的结尾这样写道:“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审计组全体同志将一如既往、满怀信心地为维护公司的利益多做贡献”。这段话纯属空喊口号,与审计事项毫无关系,说了不如不说。
(3)审计定性不准确
某审计报告在对既包括超投资决算,又包括计划外工程的事实进行审计定性时,将其定为违规。这是不准确的,应分清工程是否属计划外,如果根本没有立项,那就应定性为违纪,不能含糊其辞。
(4)事实叙述不清
对某审计事实叙述时,没有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面完整地说清,而犹如蜻蜓点水、一带而过,使人看了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如一份审计报告在叙述某单位存在账外料80万元,按照XX规定,属违纪问题”。让人看后不知道这些账外料到底是什么,什么原因造成的也不清楚。
(5)前后数字不吻合
如一份审计报告在介绍某单位经营概况时这样写道:“XX年该公司实现收入7.600万元,总费用及税金5.900万元,取得利润1.500万元。但计算7.600万元减去5.900万元可知,并不等于1.500万元,正确的应为取得利润1.700万元。
(6)工作底稿不健全
在审理中还发现,一些审计项目的工作底稿没有按规定编号,也没有按审计报告的叙述顺序排列,所附证据不充分等。这样一来,就给人混乱、模糊、定性依据不充分的感觉。
四、以石油企业为例,阐述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方法
(一)建立内部审计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组织保障机制
内审的成功运作,首先需要制度健全、运行有效的公司治理。为此,应从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合理设计经理激励约束机制、实现董事长与总经理分离、明晰产权等方面强化公司治理。逐步实现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最高管理者领导,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独立于各职能部门,发挥其权威性。
2、建立审计项目负责制
建立审计项目负责制,就是要明确划分审计部门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项目负责人、审计人员各自的质量控制责任。建立项目负责制后,应选择有丰富工作经验、具有控制时间与工作能力、对其他审计人员有指导能力、和客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的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审计质量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所以项目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从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方案,到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结论落实、审计资料归档等业务的全过程负责,亲临现场承担大量的具体工作,针对审计问题及时调整审计方案,了解重大业务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对授权履行职责的结果承担责任。审计部门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也在更高层次上承担相应的质量控制责任。
3、建立审计业务督导制
建立审计业务督导制度,通过督导,可以保证审计师严格遵循专业执业标准,尽量降低审计风险。督导由项目负责人对其他审计人员的督导和审计部门负责人对审计项目的督导两部分组成。项目负责人主要对现场审计进行督导,目的是帮助审计人员了解审计的目标,督促审计人员执行审计方案,指导审计人员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确定重要性和风险水平,为审计结论取得充分可靠相关的审计证据,提出可行的审计建议。审计部门负责人的督导主要解决重大会计问题和决定重大审计问题或实施重要审计程序。
4、建立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分级复核制
审计工作底稿是反映审计成果最基本的载体,记录审计主要成果和查出的问题,为形成审计报告提供依据。审计工作底稿的取证是否完整、引用法规是否恰当、审计定性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审计报告。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完成后,在签发审计报告前,通过一定的程序、经过多层次的复核显得十分必要。在审计现场由项目负责人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审计工作底稿中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表述不清楚的底稿要求审计人员补充、修改或重新编制,并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复核后,提交给独立于审计项目的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审计人员看是否执行了审计方案、审计程序,有无重大的漏项或误差,签署意见后提交给审计部门负责人复核;审计部门负责人复核审计组是否完成审计目标、审计建议是否可行、结论和处罚是否准确等。通过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可以减少或消除人为的审计误差,可以分清审计责任,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审计报告的复核审定是审计项日质量控制的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审计组现场审计结束后起草审计报告初稿,交审理人员审核后提交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以审计部门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征求意见后,审计部门修改和完善审计报告,提交主管审计部门领导审核签发。据此,审理人员发出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
5、建立审计质量评价制度
审计项目质量评价是对审计全过程的评价。在审计开始时审计部门就向每一位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提供一份简单的“评价表”,让审计人员记录下他们认为对今后审计工作有价值的信息。如,特别有效或无效的审计程序、特别敏感的问题和时间安排等,审计结束后,将表格交给项目负责人。在后续审计前、审计结束后召开审计质量评价会。这时候审计小组对整个审计过程仍记忆犹新,因而得出的评价结果就比事后评价更为深入和全面,得出的经验教训也可以尽快运用到实践中。审计质量评价会通常由审计组成员、审计项目负责人或监督人以及审计部门负责人参加。审计评价包括对整个审计项目的评价和对审计人员的评价。对整个审计项目的评价主要包括审计方案的执行情况、审计目标的完成情况、审计工作小组的整体情况、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审计证据的质量、预期的审计发现和结果。对审计人员的评价主要包括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的效率等等,审计评价结束后写出书面的评价报告并归档。通过审计评价可以促进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总结值得以后审计工作借鉴的经验教训,并以此考核审计人员业绩。
6、、建立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计人员、项目负责人、业务督导、复核人、审计部门负责人在审计质量控制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对不履行责任的审计人员,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制定奖罚分明、责任到人的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和执行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保证,只有将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提升审计质量,有效控制审计风险
(二)坚持依法审计,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坚持依法审计是提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为此,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必须依据国家的审计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内部审计,按照内部审计规范所规定的程序、方法、内容等开展各项审计工作,逐步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为达到这个目的,首先,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以熟练地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规范;其次,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的控制制度和激励机制以及责任制度,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行为,克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维护内部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中国石油各级审计部门应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审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审计人员熟练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义务、承担法定责任,自觉用法律规范自身行为;增强审计部门内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把法制教育与审计文化建设相结合,加强审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教育,在审计部门内部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管理、依法审计的法治氛围。
(三)坚持全程审计,降低审计风险
1、事前审计
(1)明确审计目标,细化审计内容
审计目标是指开展审计项目所要完成的任务,是审计工作的方向。审计目标因审计项目不同而不同。审计内容是指为实现审计目标需查明的具体经济事项。审计目标决定审计内容,审计内容为实现审计目标服务。细化审计内容就是要根据审计目标的要求,有选择的确定需要查明的具体的经济事项。细化审计内容应该有确定的审计范围和重点,应该与审计目标密切相关。
(2)突出审计重点
审计重点是指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大影响的审计事项。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要认真分析审前调查取得的资料,结合以往的审计成果,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线索,确定审计重点。
(3)确定审计步骤和方法
确定审计步骤和方法的原则是能够指导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具有操作性,并且能够减少随意性,避免审计资源浪费。每个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不同,决定着审计步骤和方法不同,审计步骤和方法具有多样性。由于对被审计单位情况变化较多,《审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审计步骤和方法不一定都具有适用性。在这种情况下,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审计工作方案》,进一步确定适用的审计步骤和方法。
(4)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时,应当明确审计组长、主审及审计人员各自承担的责任,建立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明确审计人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同时,主管领导或相应部门应定期检查审计项目档案,对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
2、事中审计
(1)提高对《审计工作方案》的遵循性
主要措施包括组织审计组全员参与对《审计工作方案》的编写;组织参审人员学习确定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组长或主审对《审计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纠正等。
(2)推行审计工作记录制度和工作会议制度
内部审计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目前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是,没有充分完整的审计工作记录。在长期的审计实践中,内部审计人员已习惯一般的审计取证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尽管审计取证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还存在许多不够准确、不够完整的问题,审计证据和工作底稿的复核、分析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但在内部审计人员心目中毕竟普遍有了基本的概念。
(3)加强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全面提高内审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内审队伍建设。审计人员的素质包括学识、工作经验、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这些对审计工作的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要保证和提高审计质量,就要有一批合格的、胜任的、高素质的内审人员。加强内审队伍建设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建立职业准入制度和从业资格制度。对进入内审机构的人员要严格把关,要求从业人员取得和具有与其工作相适应的专业资格,确保内审人员达到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建立内审人员职业教育和后续教育制度。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针对工作需要,系统地、有计划地组织各层次的业务培训;建立内审人员待遇和晋升制度。由于对内审人员的要求和标准越来越高,就要制定政策保证内审人员待遇的提高不低于其他部门。晋升制度也要明确执行,样才能保证内审队伍的稳定和不断壮大发展。加强内审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内审人才,是推动我国内审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4)运用现代审计技术方法,防范和控制内部审计风险
使用以制度基础审计方法为核心,兼容抽样审计法与详细审计法的审计方法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组织业务的复杂化和内部管理的科学化,其内部控制越来越健全和有效,进而就更多地需要使用制度基础审计方法。运用制度基础审计确定重点,对审计重点采取详细审计,增加审计证据数量,减少失误和差错;对非审计重点采取抽样审计法,确定合理的样本量,作出审计判断和结论。这样,克服了传统的、单一的审计方法的缺点,推动和促进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使审计主客体之间良性互动,达到既提高审计效率,又防范和控制内部审计风险的目的。用现代科学技术改进审计方法和手段。当前,要大力开发和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迅速提高内审人员计算机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开发设计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建立审计作业平台。以审计方法的创新,来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内部审计风险。
(5)培育企业文化
人是需要有一点精神的,审计人员的工作精神集中体现在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方面,既要有客观公正、求实谨慎的精神,又要有爱岗敬业,认真投入的精神。一个人的职业操守跟职业道德风貌相关,一个团队的职业操守同企业文化的形成紧密相连。良好的企业文化对于审计队伍形成高尚品德,保持旺盛的工作精神具有重要的基础保证。作为企事业单位组织和审计部门应高度重视并致力于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使审计人员处于团结和谐,创新进取的氛围中,在审计项目中才会有更多精力投入,才会焕发更多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事后审计
做好审计发现的综合分析工作,强化精品意识,提升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水平,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对审计发现进行深加工
分析加工审计发现时,不能停留在发现问题的表面,应注意问题产生的根源、注意审计发现的内在联系、注意管理和控制上的重要缺陷。经过对审计发现进行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挖掘和加工后,找出最有价值的信息,为写好审计报告服务。
(2)审计报告立意层次要高
审计报告反映的审计信息应有利于被审计单位加强内部控制,改善内部管理,有效防范和规避经营风险。切忌泛泛而论,没有深度,没有重点。
(3)审计结论准确、客观
依据审计发现得出的审计结论,一定要体现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不可携带任何感彩,表达的意思应该简洁明确,不能含糊其辞。
(4)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
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应该直接指向审计发现产生的根源,便于被审计单位从根本上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堵塞管理和控制上存在的漏洞。
1.基层审计机关通过对市场和政府失灵的治理,来促进确立规范有限的政府权力职能体系由于市场的周期性特征,加上市场经济固有的盲目性、自发性和滞后性的弊端,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停滞、通胀与衰退会给民众的生活、产业的升级和社会的稳定带来巨大的危害。市场失灵时政府的暂时性介入成为必要,而审计作为治理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基层审计机关通过常规化的审计来监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发现和防范经济运行中的潜在风险,并通过整改来纠正部门与企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规与偏差,使地方经济在预期的健康轨道上运行;在企业审计中通过约束国有企业法人的经济行为,尤其是内部管理行为,保证国有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通过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来带动整个地方经济的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通过对公共资金或资源使用的监督,有效促进政府资源配置的效率,使政府能花更少的钱办更好的事,从而间接促进政府治理市场失灵。基层审计机关通过对市场失灵的治理,可以有效地防止经济发展中的大起大落,减少经济对政府过度干预的依赖,间接地促进有限政府的建设。基层审计机关通过在审计中查处财政资金使用和国有企业经营中的违规问题,有效地威慑和惩治腐败;通过运用自身的信息和技术优势对政府各种政策制定本身的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估,以及对经济运行出现异常时迅速预警,督促地方政府及时采取积极、稳妥措施进行协调、规范和控制,防范政府失灵的发生。还可以充分利用审计人员常年接触第一手财务资料和电子数据的优势,从微观数据中提炼出企业经济运行和财政资金使用普遍性、倾向性信息,及时传递给地方党和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家治理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难题,从而有助于解决政府失灵问题。
2.基层审计机关重点关注民生工程,推行审计结果公开,以此建设阳光、和谐政府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社保、扶贫、科技、教育、“三农”等关系民生民权的资金大量投入,地方政府在一线花钱与办事,直接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的分配与使用的权力,在缺乏制约、监督与信息的情况下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为了个人和部门利益而违法乱纪的诱因,进而出现大量的寻租、腐败、低效、投资决定和政策选择失当等政府失灵的症状。因此,审计机关通过监督制约、建言献策来防治政府失灵就显得尤为必要。从2003年实行审计结果公开以来,基层审计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通过管好民生工作的资金,重点关注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公开审计结果报告,既促进政府行政透明化,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从而达到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全面推动阳光政府建设,使基层审计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将有限的资源真正能用到需要的人手中,也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
3.基层审计机关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完善监督机制,建设廉洁、务实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一种有效手段,在新的形势下,对基层审计机关的工作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要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效,必须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在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报告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可视审计结果,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的性质等情况区别对待。视情况分别由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审计部门督促单位(部门)整改,对涉嫌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进行立案。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做到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审计的预防、警示、惩处等功能,从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实现对公权力的去恶扬善、因势利导,为建立廉洁、务实的政府发挥应有作用。
1.1审计专业性不强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是医院管理的组成部分,然而现在很多医院的内部审计工作还比较初级,专业知识尚比较缺乏;很多内部审计人员都不具备专业背景,大多是由会计转行而来。虽然会计对财务管理认识较为深刻,实践能力较强,但是在审计的设计、分析等方面却还略显不足,导致医院的内部审计工作存在很大的缺陷。
1.2审计的权威性不足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有很大的关系。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医院的内部审计部门缺乏足够的处理权限,这样就对其审计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限制。虽然审计人员拥有一定的权力,但是当遇到比较重大问题的时候,由于缺乏足够的权威性,被审计对象对其缺乏敬畏心理,这样就导致内部审计的效果不尽理想。
1.3审计工作过于表面
落实工作说来简单,但是目前在实际的工作中却难以实现,很多医院内部审计部门都过度追求表面工程,这样就导致工作的本质被忽略。内部审计部门不但不注重目标的量化、表格的建立,对数据的保存、文章的完成也不重视。这样的工作只是为了“走过场”,不但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浪费了时间、精力,对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没有好处。
1.4人员素质比较低下
内部审计工作专业性比较强,在医院的管理工作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要完成内部审计工作,就需要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但是,由于很多医院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定位不清晰,致使内部审计人员的甄选较为随意,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的培训和继续学习滞后,导致医院的内部审计工作基础薄弱,在实际的内部审计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纰漏。
2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对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要解决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就需要提出相应的对策。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完善人才甄选制度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在医院的管理工作中占据重要的位置,为了提高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就需要完善医院的人才甄选制度,不但要确保人才的专业素质过硬,还要对其人生观、价值观进行审核。在实际的审核中,要制定详细的选拔计划与恒定标准,采取公开、透明的选拔方式,注重单位人员的认可,这样才能更好地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使审计工作在众人的支持下开展。
2.2加强内部审计管理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医院的内部审计面临着诸多的挑战,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提升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效果有很大的作用。制度化管理不但能够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和权利,而且还能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可行性,避免造成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的失误。
2.3明确审计部门地位
要想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就需要确保其权威性,使其独立地位得到更好的保证。以目前的管理理念来看,内部审计部门是独立的部门,只有充分发挥其独立性,才能更好地制约医院的其他部门,保证医院的内部控制效果。如果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权威性,那么其存在的必要性也将受到质疑,为此,医院应该赋予内部审计部门一定的处置权,使其权威性得到保障,这样才能使医院的内部审计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2.4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执行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内部审计人员,为此,医院要制定相关的奖励机制以更好地激励员工,如工作补贴、福利待遇等。医院内部审计人员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加强自身的知识学习,逐步提高工作效率,发挥自身的优势,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努力建立一个良性的循环。这样,一方面医院对内部审计人员的重视得到了回报,另一方面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稳步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也得以提升。
3总结
(一)认识不明确,理解有偏颇
我国多数中小企业对企业审计认识不清,很多企业认为审计是给别人看的,找个声誉好的会计事务所出具一份审计报告,能够通过金融机构的融资审核就行;审计了财务就会带来更多的税务支出;内部审计就是个形式,起不到什么作用,可有可无;加之我国多数中小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企业没有良好的贯彻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财务工作人员多为由企业所有者的近亲担任,审计会增加内部不信任感甚至导致矛盾;审计就是在生产经营中增加一个不必要的流程,增加经营成本和人力资本;更有甚者认为内部审计就是让员工去找老板的麻烦;部分审计人员也认为自己的工作并不重要,走个过场就行,别给自己和单位找不痛快。
(二)审计无保障,工作开展难
在很多中小企业中内部审计不是独立部门,没有制度依据和工作支持,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没有保障;有的企业审计设立在财务部门之中,人员由财务部门的人员兼职,不能独立开展工作,只是在需要时临时抽调,应负场面,审计变成了自己查账;内部审计从业人员不具备审计资质或者应有的知识和技能,审计工作无法达目的;审计结果和出具的报告难以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问题,更提不出改进建议,失去审计的意义,不为企业所有者信任;有部分企业的财务管理混乱,无法提供审计所需的真实、完善信息,导致审计风险;内部审计结果本身不具备公信力,导致审计工作既不能服务于企业的融资需要,又不能为经营管理提供可行性建议,为决策提供咨询;尴尬的处境和不明确的作用是中小企业审计难以发挥作用的症结所在;内部审计工作局限在对财务数据的查证上,缺乏事前了解、调查经济活动的前沿,没有参与经济活动管理过程,难以发现问题;当涉及下属单位的绩效考核、年薪兑现等切身利益时,就淡化管理审计,使工作具有片面性。
(三)制度不健全,作用难发挥
在建立审计单位或设立了审计岗位的中小企业中,很多单位在审计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审计的参与度不高,很多部门和员工不配合审计工作;领导层对审计结果的利用不充分,难以实现以审计促管理的目的;发现问题不是设法推诿、掩盖,就是“炒鱿鱼”了事;没有从根本上分析症结,完善管理。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结合自己多年工作经验给出以下建议:
(一)正确认识,全员参与
从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开始,自上而下推行内审工作,端正对内部审计的态度,正确认识内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明确内审的职责;改变错误认知,真正把内审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过程,发挥内部审计的过程监督、风险控制、决策咨询服务、效率评价作用。全员参与不是大家都来审计,而是全员支持审计工作,为之提供全面、完善、详实的资料和信息;主动咨询,发挥审计的服务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认真落实,实现流程改进、效率提升、管理优化的目的。这就要求企业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具备清醒的头脑和较高的管理素养,同时也是促进企业管理者主动学习,不断更新观念,提升自身素质;促使全体员工主动关注、融入企业,与企业共成长。
(二)建立机制,保证良好运行
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以使之直接隶属最高决策层。比如董事会,直接对其负责;保证审计的独立性,使内部审计工作做到独立、公正、客观;同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率。制定内部审计流程和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好奖惩,最好与经营绩效挂钩;促使全体人员配合审计工作;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本着查漏补缺、完善管理、提升效能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冷静处理,不能简单粗暴,不能依据未定性的结论做出有碍内部和谐的决定,更不能借机生事。
(三)提升从业者素质,实现提升管理,服务企业发展的目标
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的个人素质对审计有很大的影响,是其履职的保证。就当前中小企业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而言,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企业需要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一方面要引进人才,特别是专业技能人才——注册会计师,这是内部审计得以实现的基础之一;另一方面要培养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这是他们为企业提供高质量审计成果、深入发现分析问题,综合分析行业发展、社会环境、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为企业提供咨询建议,促进企业完善管理,提升竞争力的保证。
(四)引进企业内审工作外包机制
对于很多中小企业来说,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培养专业的、高素质的内审员确有难度。由于企业的规模、发展状态(企业的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区间)等原因,许多企业不能拥有自己的内审机构和团队,又要保证内审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实施内部审计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内审外包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中小企业的首选,它解决了中小企业成立内审团队的经费、人员、工作流程、工作效率、独立性等一系列问题,为中小企业带来了便利的内审服务;甚至延伸合作,为企业出具具有高诚信度的审计报告,为中小企业融资带来便利。
三、结语
摘要:羁押关涉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世界各国都时逮捕之后的审前羁押予以严格规制,主要体现为设置了时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制度。独立、公正的审前羁押主体、司法审查的正当程序性、犯罪嫌疑人享有基本的诉讼权利等是该制度的主要内涵。我国的审前羁押司法审查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引言
审前羁押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有关国家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审判前剥夺其人身自由,于特定场所予以关押的一项强制措施。从广义上讲,羁押既包括逮捕这一强制行为,也包括逮捕之后的关押。狭义上讲,仅指后者,它具有职权性、特定性、预防性和时限性等特征。现代各国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伪造或毁灭证据、报复证人以及继续对社会实施侵害,均对审前羁押作了详备的法律规定。然而,基于国家权力的有限性及其运行的正当性的基本理念,基于制度下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受任意侵犯等民主、法治的价值观,现代各国均将审前羁押制度的重心放在防止滥用权力和保障公民自由上,除了对羁押的实体性条件进行明确规定外,对羁押程序也作了严格的规制,其中对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乃是整个羁押制度的核心。司法审查中的主体、司法审查的正当性程序、犯罪嫌疑人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等方面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司法审查制度是否公正的关键。
二、审前羁押司法审查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在西方主要国家,逮捕是迫使犯罪嫌疑人到案的刑事强制措施,逮捕与羁押相互独立,它不是逮捕的必然延伸。逮捕后是否应羁押犯罪嫌疑人应当受到司法官员的司法审查,此谓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由于法律文化、诉讼模式、诉讼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两大法系国家在司法官员、司法审查内容、犯罪嫌疑人在司法审查中的诉讼权利等方面各具特色,即使属同一法系的国家在这些方面也不完全一致。
在美国,无论是联邦警察还是各州的警察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后,都必须无必要延误地将被逮捕人带至离警察局最近的联邦治安法官或州地方法官面前,由后者传讯犯罪嫌疑人出庭,这就是美国刑事诉讼中的第一次出庭(thefirstappearance)。这次出庭由警察、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共同参加,以抗辩的方式进行,法官所要进行的工作是:告知被逮捕人的权利,如保持沉默和接受律师帮助的权利;对逮捕所要求的合理根据进行审查;决定实施羁押或者释放被逮捕人或决定保释。尽管“无不必要延误”的确切含义不甚明了,但是如果超过六个小时仍未将被逮捕人解送至法官前接受询问,是考虑被告人认罪交待是否自愿的一个重要因素。
英国刑事诉讼对审前羁押的法律规制非常严格。侦查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必须将后者交给羁押警察看管,警察只能短时间地拘留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一般为36小时。时间届满后,如果认为有必要继续羁押,警察必须向治安法院提出申请。在控辩双方的共同参与下,治安法官举行专门的听审对羁押申请进行审查。在听审中,治安法官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律师帮助权等诉讼权利,并且亲自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的意见,审查逮捕是否存在合理的根据,控辩双方相互就是否羁押问题进行对席辩论,然后由治安法官做出是否实施审前羁押的裁决。
法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警察应当“不延误地”将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送交逮捕令所指定的看守所,并在拘禁该人24小时内,将其移交签发逮捕令的预审法官接受讯问。预审法官讯问嫌疑人的审查程序采用言词形式。在审查程序中,嫌疑人享有律师帮助权等诉讼权利。在控辩双方辩论以及听取被审查人的陈述后,由预审法官做出是否羁押的裁断。可见,预审法官的主要职能是追诉犯罪,行使侦查权;同时,他还决定审前是否羁押,即行使司法权。鉴于预审法官在诉讼职能上存在不可克服的冲突和矛盾及过于强大的权力,法国于200()年6月15日颁布的法律修改了《刑事诉讼法》,设置了“自由与羁押法官”,其目的是限制预审法官相对过大的权力,对先行羁押这一强制措施实行双重监督,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先行羁押措施一般是在预审法官和自由与羁押法官均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法国做出上述修改后,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更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也更能体现程序正义价值。
与英美不同,德国法中有一种法官先行签发羁押命令的制度。一般说来,对那些具备法定羁押理由的嫌疑人,经检察官申请,侦查法官可以不经过逮捕程序而直接签发书面的羁押命令。当然,在法定特殊情况下,如果法官无法与检察官及时进行联系,并且延迟签发就会造成危险的,法官也可以依职权主动签发逮捕令。羁押命令是警察、检察官对嫌疑人实施逮捕的司法授权书。它必须载明被捕者的情况、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以及行为的时间、地点、犯罪行为的法定要件及相应的刑法条款,还要说明能够证实行为犯罪嫌疑和逮捕理由的事实。司法警察在执行逮捕(不论是依据羁押命令实施逮捕还是暂时逮捕)之后,必须毫不迟延地将被捕的嫌疑人提交给管辖案件的法官。这种提交嫌疑人的行为最迟不得超过逮捕后的第二天结束之时。具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届时无法向逮捕地的地方法院法官提交的,警察也可以向最近的地方法院法官提交嫌疑人,最迟不得超过逮捕后的第二天。对于被提交的嫌疑人,法官应当毫不迟延地进行讯问,至迟不得超过提交后的第二天。讯问时,法官须告知嫌疑人有关的诉讼权利,给予嫌疑人提出辩解的机会,并且就是否继续羁押问题作出决定。但在讯问时,警察和检察官均不在场。一般来说,法官经过审查,发现羁押的理由仍然存在的,会继续维持羁押命令,但要告知嫌疑人提起抗告或其他法律救济的权利。相反,如果发现羁押无正当理由或者羁押的理由已经变得不复存在的,法官会立即撤销羁押命令,将嫌疑人予以释放。德国的侦查法官除了接受控方的申请实施司法审查之外,有时“不告也理”,依职权主动审查审前羁押的合法性。
在采用混合型诉讼模式的意大利刑事诉讼中,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应当尽快将其交给检察官。检察官经过审查,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立即释放,符合条件应当逮捕的必须在24小时内交给有管辖权的预审法官,由其在48小时内做出裁决。同样是混合式模式的日本采取了逮捕与羁押相分离的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建立了针对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制度。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应解送给检察官,在后者审查之后的72小时内,嫌疑人必须被带至法官面前。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由检察官逮捕的,后者应在48小时之内交给法官审查。法官在审查时单独讯问嫌疑人,告知其诉讼权利,并决定是否实施审前羁押,警察、检察官都不到场。
在英美法系国家,负责审查逮捕的合法性和决定是否实施审前羁押的官员是法官。法官在控方提出申请的前提下,通过抗辩式的听审程序决定羁押问题,法官不仅要审查控方的指控,还必须亲自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注重正当程序,它们认为限制和剥夺犯罪嫌人的人身自由必须由处于中立、公正地位的法官进行裁断,并且应给予犯罪嫌疑人申辩和质疑的机会,因此审前羁押的审查程序是公开的、控辩对抗式的;另外,犯罪嫌疑人还应享有一系列的诉讼权利,如沉默权、律师帮助权等。大陆法系国家虽然在诉讼模式、法律文化等方面与英美法系国家差别较大,但基于制衡侦查权和保护人权的考虑,多数国家将逮捕后是否实施审前羁押的问题交给预审法官或者侦查法官裁断。在传统上,法国的预审法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足,但经过改革之后,自由与羁押法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了基本的保障,后者更多地承担了决定审前羁押的职责。法、德两国的审前羁押司法审查程序与英美法系国家渐渐趋近。混合式诉讼模式国家的审前羁押主体也是法官,审查程序也更多地采用了控辩对抗。但是德国和日本的审查程序显然体现了职权主义的色彩,因为它们的审查程序保留了法官的讯问制度,而且程序的对抗性不如英美法系国家。
近些年来,我国学界只对法德等几个代表性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介绍颇多,而对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如瑞士、保加利亚等国的审前羁押立法和实践则涉及甚少。从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来看,并非所有大陆法系国家的审前羁押司法审查都由法官决定。以1979年的theSchiesserv.Switzerland一案为例,该案申诉人Schiesser因为盗窃罪而被追诉,根据瑞士刑事诉讼法,决定审前羁押问题的是地区检察官,Schiesser指控瑞士因其地区检察官不是公约第5条第3款规定的“由法律授权行使司法权的官员”并同时提供了以下两项理由:其一,地区检察官在某些案件中充当公诉人;其二,地区检察官从属于检察长(院),而后者又从属于司法部和苏黎世州政府。而且在刑事案件中,地区检察官有权在独任法官和地区法院审理轻微罪和轻罪案件中作为公诉人出庭,在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由检察长履行公诉之职。地区检察官启动侦查和实施侦查应受到检察长的监督,检察长有权对前者发出指令并要求其告知每一重罪。司法部和苏黎世州政府可以要求检察长提交启动和实施刑事诉讼程序的报告和对后者发出特别指示。但司法实践表明检察长已经有30年没有对地区检察官在个案中做出的羁押发出过指令。该案的检察官独立地作出了审前羁押决定,也没有参与该案的后续程序。因此,欧洲人权法院在裁决中认为,该案中地区检察官在其权限内作为侦查机构介人诉讼,并独立地考虑是否指控和羁押申诉人Schiesser,前者没有行使人的职权,即既没有也没有在审判中代表机构出庭,因此他没有同时行使侦查权和权。地区检察官是在检察长没有予以帮助或者监督的情况下独自听审了申诉人,既然没有受到外界的影响也没有和其他机构商量,那么地区检察官显然是根据法律的授权独立行使司法权的。这就说明,检察官并非天然就不能决定审前羁押问题,如果做出审前羁押决定的检察官不参与案件的等后续程序,而且在做出审前羁押裁决时没有受到其上级的非法干预,那么该检察官就是相当于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法官。如此看来,由法官或者中立而公正的检察官决定审前羁押是当今世界认同的两种主体。一些有关刑事诉讼的地区性公约和国际公约也反映了这点。如欧洲议会于1950年11月4日在罗马签署的《欧洲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又称《欧洲人权公约》)第5条第3款规定,依照本条第1款C项的规定而被逮捕获拘留的任何人应当立即送交法官或其他被法律授权行使司法权的官员,并应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受审或在审判前释放;释放必须以担保出庭受审为条件。1966年12月16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受到刑事指控的被羁押者应当及时地带到法官面前或其他被授权行使司法权的官员面前,被羁押者有权启动法律程序,向司法机关对羁押的合法性提出异议,经司法机关审查,如果认为羁押是非法的,被羁押者应释放。这两个公约中所指的其他被法律授权行使司法权的官员应当包含了检察官。另外,司法审查程序应当符合正当程序理念、犯罪嫌疑人享有基本的诉讼权利已成为审前羁押司法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我国审前羁押司法审查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拘留意味着14天到37天的短期羁押,决定拘留的机关是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是追诉犯罪的机关,由侦查人员自行决定拘留问题显然违背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在我国,逮捕与羁押一体,羁押是逮捕的逻辑延伸,逮捕所依据的理由往往成为羁押被告人的理由。羁押也无需法院批准,法院不介人审前羁押。在我国,绝大多数的逮捕是由负责追诉的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的,一方面,法律未赋予被追诉人在人民检察院做出批准逮捕决定时在场陈述自己意见的机会与权利,另一方面,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天然带有追诉倾向,这种倾向难以保证其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做出逮捕决定。阎在押人对羁押决定不服,只能向采取或批准羁押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提出申请,但无权向法院提出申请。检察官在审查是否逮捕时,往往以警察的书面指控为依据,检察官并不听取犯罪嫌疑人关于审前羁押问题的意见和质疑,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就做出裁决。而且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禁止审查羁押合法性的检察官在和审判程序中承担之职。由此可见,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审前羁押官员不具有独立地位。由于犯罪嫌疑人法律素养普遍较低,他们中的很多人又请不起律师,加之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还不十分健全,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请不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享有免费的律师帮助权,这样,犯罪嫌疑人只能孤独地面对检察官仅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做出的审前羁押决定。因此,从理论上说,我国逮捕后的司法审查仅仅是单向的行政性审查,不具备刑事诉讼的三方诉讼结构,与正当程序理念尚有一定的差距。
关键词:建筑问题 渗漏 措施
1、房屋渗漏的原因分析
1.1屋面
1.1.1山墙和女儿墙泛水部位的渗漏应在屋面对应室内的渗水位置查看,很容易找到山墙、女儿墙与钢筋混凝土屋面板连接泛水部位的裂缝。该裂缝与屋面平行,其渗水原因主要有2个:一是材料方面。由于这2种材料的温度线膨胀系数不同(砖砌体的温度线膨胀系数与混凝土的温度线膨胀系数二者相差将近一倍),在相同的温度下,使砖砌体和混凝土的变形值不同,而在其连接部位就产生裂缝。但在处理渗漏时,常常发现施工并没按要求进行。比如。在山墙、女儿墙连接处的防水层没有做成圆弧形,有的防水层在连接处没有做到位,有的填嵌不严密不牢固,形成裂缝渗水的多发部位。
1.1.2屋面天沟和檐沟和落水口的渗漏在现场察看时,经常发现屋而天沟檐沟的纵向坡度太小,有的甚至有倒坡现象,有的落水口高于沟面,这就使屋面天沟、檐沟排水不畅或积水,因而产生渗水。另外,施工时落水口的短管没有紧贴基层,落水口没有采用密封材料封口,做防水层时又增设附加层,这些都会造成渗水。
1.1.3变形缝的渗漏最常见发生渗水的是采用铁皮顶盖的变形缝,原因是有的镀锌铁皮顶盖未能按流水方向搭接或接口未加焊,也有少数变形缝渗水是防水层卷材未断开被拉裂,有的是变形缝未加干铺卷材封盖或加了而未达到规定要求,有的是未做附加层等原因而产生渗水。
1.1.4穿过屋面管道的渗漏穿过屋面管道的渗水经常出现在卫生间排气管、保温层排气管和厨卫间的排烟道。也有的是基层还没处理好就做防水层及其他构造层,造成构造层与管壁连接处发生裂缝,形成雨水渗漏通道
1.1.5屋面板渗漏屋面板渗水原因查找较为困难,往往是在维修时挖开了才能找到真正的原因。屋面板渗漏有由于结构裂缝、结构体不密实、防水材料失效等原因所造成。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多数原因是由于屋面防水层与保温层关系没有处理好而产生。
1.2洗手间洗手间渗水主要是施工与材料的原因,或卫生器具排水口与排水管连接的质量问题造成的。
如:大小便器、地漏下水管、上水开关、水龙头等,排水立管未预埋防水套管,‘毛坯’洗手间在装修时钻洞损坏暗埋管,使用的塑料或铝塑复合管质量差等。
1.3外墙外墙贴砖。特别是在空心砖外墙贴砖而忽略底层抹灰,或外墙铝合金窗与墙接口处出现渗水。
2、防治措施
从上述渗漏的现象及其原因分析的情况看,渗漏涉及到材料、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所以要防治,必须是全过程的综合防治。
2.1屋面渗漏的防治
2.1.1加强屋面构造层施工质量管理屋面构造施工时必须按工序分层分项进行检查和验收,做好检查验收的记录并整理归档。要改变以往靠班组自检的做法,在分项验收中应有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验收并签证。
2.1.2山墙和女儿墙渗漏对于山墙、女儿墙部位的渗漏,建议设计在结构上加强屋面与山墙、女儿墙的拉结增加拉结钢筋。
2.1.3天沟和檐沟及变形缝等渗漏渗漏原因虽各有不同,但也有共同之处,如坡度太小,收口处不密实而产生渗水。所以建议在天沟、檐沟、变形缝的施工时适当增大其坡度(>2%),在做防水层时都应增设附加层,并采用密封材料嵌填收口处。
2.1.4屋面穿管漏水除了按要求做出圆弧和高台外,也应先进行放水检查,再做防水层,注意做好泛水。
综上所述,对于钢筋混凝土屋面来说,防止渗漏,主要应注意混凝土的振捣应密实。其次,施工过程中应防止出现施工缝。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应共同进行1次漏水检查,如发现渗漏水,必须查清位置,处理合格并签证后,才能进行屋面抹面和防水层施工,以便形成一道结构防水层。
2.2洗手间管道和地面渗漏的防治首先要把好备品、备件关。即在施工中加强检查样品。为防止地漏管道和大便器渗漏水,下水管穿过楼板的封堵,应作为一道工序检查签证,合格后才允许进行地面施工。对于蹲式下卧安装的大便器,除检查下水管封堵外。尚需通过试水,检查结构是否漏水。一定要在结构和封管处不出现渗漏水时,才允许安装蹲式大便器,这样即使大便器破碎或接口处渗水,也不至于渗入楼下
2.3外墙渗漏的防治对于外墙施工中留下的孔洞、框架填充墙的顶部、空心砖外墙的竖缝,首先需进行堵洞和勾缝,并作为一道工序来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予以抹灰。墙面抹灰分为两道:第1道采用1:3水泥砂浆,第2道采用1:2的水泥砂浆(均用细砂作集料)。2道抹灰的间隔时间为2-3d,间隔时间过短,基层砂浆尚未收缩,会影响效果。为使窗洞缝隙水不渗到墙体或室内,应在安装铝合金窗框前,在窗台及窗洞两侧抹一道1:2.5厚度为20mm的水泥防水砂浆,并向外找坡,经监理检查签证后,再安装窗框。
关键词:中国传统服饰,文化内涵,审美意蕴,时尚服饰设计
人类作为智能化生命,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其永无止境的进取性,以自身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来愉悦人世生活,促进每个人的充分自由发展,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这是一个承传延续的生命演绎历程。作为人类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当代服饰文化理应遵循这种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精神。服饰的文化意义在于适应自然环境以满足生存需要、方便生活日用以便利身体活动、美化身姿体态以娱悦身心健康、显示社会身份以表征社会角色等。作为人体的延伸,服饰还能够表现出穿着者的长处和特点,极富魅力地表现个性、欲望和心理特征。为此,服饰设计不仅要切合现时美观大方的流行趋势,使其富有突出的个性表现力,体认穿着者的心理特征和观赏者的趋同心态,而且应将传统服饰文化融入其中,凸显其生命蕴涵和审美意蕴,将传统与时尚有机融合。惟有如此,方能真正营造出有底蕴的时尚服饰文化。
一、中国传统服饰的文化内涵
服饰是人类生活要素和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需要,并代表着一定时期的文化。服装的款式设计、面料选用、颜色组合等,均记录着特定时期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状况,反映着人们的思想文化、宗教信仰、审美观念。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服饰的文化内涵极其丰富,具有明快的风格与和谐统一的心理追求,其独特的五色体系和风格表现形式成为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基调。中国传统服饰具有适中、和谐的“情理美”和追求意境的“含蓄美”。现代中国服装设计要继承中国传统服饰“谐调”、“统一”的审美原则,把传统服饰文化中的实用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融入现代服装设计,结合时尚理念和设计原则,在创新中实现传统与时尚的完美融通。设计师只有在立足传统的基础上来把握时尚,才能真正拓展中国服饰文化的发展空间。
人类作为智能化生命,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其永无止境的进取性,以自身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来愉悦人世生活,促进每个人的充分自由发展,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这是一个承传延续的生命演绎历程。作为人类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当代服饰文化理应遵循这种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精神。服饰的文化意义在于适应自然环境以满足生存需要、方便生活日用以便利身体活动、美化身姿体态以娱悦身心健康、显示社会身份以表征社会角色等。作为人体的延伸,服饰还能够表现出穿着者的长处和特点,极富魅力地表现个性、欲望和心理特征。为此,服饰设计不仅要切合现时美观大方的流行趋势,使其富有突出的个性表现力,体认穿着者的心理特征和观赏者的趋同心态,而且应将传统服饰文化融入其中,凸显其生命蕴涵和审美意蕴,将传统与时尚有机融合。惟有如此,方能真正营造出有底蕴的时尚服饰文化。
一、中国传统服饰的文化内涵
服饰是人类生活要素和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需要,并代表着一定时期的文化。Www.133229.cOm服装的款式设计、面料选用、颜色组合等,均记录着特定时期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状况,反映着人们的思想文化、宗教信仰、审美观念。
中国传统服饰文化不是一种孤立存在的文化现象,它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体,也是附着于物质载体之上的主体美的物化形态,既主张象征表意性又倡导审美愉悦性,既注重形式美的创造又崇尚情感意念的表达,使内涵意义与表现形式完美统一,以情景交融、意象统一之美来展示民族美学的生命艺术品位。f”以中国传统服饰文化中的颜色为例,其文化内涵亦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而演变,并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民族性和时代性审美特征。中华传统服饰文化的生活色彩浓郁,它以等级标识为主要体征,并被赋予特定的伦理意义,如商代将取于自然的青蓝、赤红、黄、白、黑五种颜色视作尊贵色彩,规定只有奴隶主和贵族阶层的着装才能使用这些颜色,且“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髓,黑与青谓之献,五彩备谓之绣”。此外,将五色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认知方式相结合,与五行等相对应,构成了所谓“五方正色”的图式,并根据五行相生相克的原理推衍出“五德终始说”,将之与生命道德联系在一起,如商以金德王、尚白色,周以火德王、尚红色,秦以水德王、尚黑色等。先秦之后,到了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服饰色彩作为政治伦理的外在形态直接被用来“别上下、明贵贱”,成为统治阶级等级差别的标志性象征,而黄色和龙纹则成为皇帝的专用色和王权的象征。在封建等级制度的高压和儒家礼教思想的双重作用下,色彩的应用已脱离自然的物质属性及其本来意义而被赋予了浓厚的政治伦理色彩。可见,中国传统服饰的文化内涵极其丰富,它出干对自然和生命的无限崇拜以及对等级标识的刻意表述而呈现出明快的色彩风格与和谐统一的心理追求,整体效果既赏心悦目又简单大方,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五色体系和风格表现方式,成为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基调。
人类创造的世界是一个文化的王国,文化伴随着人类生命的进程而发展,并在社会的进步中发挥着巨大作用。服饰文化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统一。一方面,服饰是文化重要的构成要素,文化的发展刺激着人们对服饰的需求;另一方面,人们对服饰的需求又丰富了文化的内涵,把文化对自然的改造与人的自身培养及生命审美联系在了一起,最终促进了社会的发展。著名人类学家佛朗慈·波阿斯在《原始艺术》中指出:“追求艺术表现和优雅的外观,是人类的共性。可以说,在古代社会中,许多人已经感觉到美化生活的必要,他们的意识,要比文明了的后代敏锐得多,强烈得多。在人类历史的演变进程中,服装对于人类已不仅仅限于遮体御寒,还能满足人们在其他方面的心理需要和生命体认,如中国古代的北方游牧民族的猎手用猎物的牙齿、蹄爪、羽毛或尾巴装饰在自己衣物上,以显示其英勇无敌或地位崇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衣服的质料、颜色、式样及附属装饰越来越与整个社会心态和个性心理相呼应,服饰本身作为一种信息符号,能够传达时代风尚、文化特色以及个人的文化教养、知识水平、风度气质与社会角色方面的信息。衣服被视为人的“第二皮肤”,它能够反映出一个人尤其是女性的个性和心理状态。美国服装学家布兰奇·佩尼在(世界服装史》中写道:“将一种鲜花戴在头上,或者以酸梅果汁把双唇染上红色的第一位姑娘,必定有她自己的审美观点……女性服装的质料、色彩、缝制以及与服装相匹配的佩饰能够加强女性自身身份及在特定场合的自信心、风度、竞争力量。
二、中国传统服饰的审美意蕴
1.适中、和谐的“情理美”
中国传统服饰的含蓄婉约与中国人和平、知足、中庸的取向相一致。儒家“中庸”之“中”、华夏“中国”之“中”,皆强调“不过分而和谐”,这在中国传统服饰文化中有明显体现。中国传统民族服装既不像西服那般可精确勾勒人体,又不同于古希腊、古罗马那样用一块布随意地披挂或缠裹于身上,而是采取“半适体”的样式,即倡导一种包藏又不局限人体的若即若离的含蓄美。究其原因,“平和性情”自古以来就作为一种美德为中华民族的先辈所推崇,所谓“人生但须果腹耳,此外尽属奢靡”,追求幸福的真谛是“精神快乐休闲,胜干物质进步”。这反映在服饰文化中就是讲究随意、闲适、和谐,没有过分的突出、夸张和刻意的造型,于恬淡之中给人一种含蓄、平和而神秘的美感。中国传统服装的制作者(裁缝)在设计和制作服装的过程中凭借直觉与经验,于“适体”中呈现的是一种含蓄的“情理美”,而非西方那种以数理为基础的精确到尺寸的“理性美”。
2.追求意境的“含蓄美”
“含蓄”属中国传统文学艺术美的范畴,这一手法通常将作者的情感表达寓于作品的形象和意境之中,以达到启发联想、耐人回味之艺术效果,彰显“情中有景,景外含情”的艺术境界。这类似于中国画中的写意手法,即不豺着于对事物的客观再现,而强调欣赏某种朦胧的含蓄美,在虚实关系上偏重于对“虚”的张扬。引入到服饰文化的艺术创作中,就是设计者特别注重“不着迹象、超逸灵动”之美,不刻意追求数字上的精确性或纯形式的客观美感,而是崇尚用无穷的意象美含蓄地表现情感。如用宽衣大袍、中规中矩的样式或写实与变体相结合的动物、几何纹样、花草枝、藤蔓纹等具有抽象和寓意的服饰图案来传达一种与政治或伦理的关联意向。
汉初之“袍”被作为礼服,一般多为大袖,袖口部分收紧缩小,紧窄部分为“祛”,袖身宽大部分为“袂”,所谓“张袂成荫”就是形象化的描述;而魏晋时期的“竹林七贤”,其画像人物皆穿着宽敞的衣衫,衫领敞开,袒露胸怀,或赤足,或散发,无羁放荡,张扬着崇尚虚无、轻蔑礼法的人生品性,给世人以高山流水般随性自然的审美意境。中国传统的女性服装旗袍,是传统服饰文化与现代时尚设计完美结合的典范,它造型完美、结构适体、内外和谐,是兼收并蓄中西服饰特色的近代中国女性的标准服装,是中华服饰文化的代表,在女装舞台上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旗袍的设计表面上不温不火,实质上内涵丰富、意蕴幽远,达到了形式与内容的完美融通。光滑的质感和简洁的造型表现出流畅明快的线条与和谐一体的气韵,展示出东方女子温柔、典雅之美。这种气韵不仅展于外表,而且沉于内心。穿上旗袍,既能衬托出东方女性优美的身段,又能显示出其幽雅的心境和悠闲的生活节奏,充分展示出中国传统服饰的含蓄美,呈现出一种宛若自然生命律动的朦胧佳境。
三、中国服饰文化的承传拓展
1.继承:拓展传统服饰文化的基础
中国素有“衣冠王国”的美誉。纵观华夏服饰文明的发展史可知,“谐调”、“统一”是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真谛。自中国服饰文化诞生伊始,就遵循着理物取暖与审美表现、标识显示与象征表达、个性突出与喜庆吉祥相结合的制作原则,以最大限度地达到服饰与自然、服饰与社会、服饰与人群的和谐统一,而情景交融、意象统一更是中国传统服饰文化最珍贵的审美品质。比如,作为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基本元素,“标示突出文化”同主要应用于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对等级尊卑、行业职别、年龄性别的标示和意念表达上,从原始部落首领与狩猎功臣的服饰标示到封建帝王的官服标示,从文官武官的服饰标示到现代军装、职业装、晚礼服的服饰标示等,均彰显着其“标示突出文化”的审美底蕴。当然,中国传统服饰文化承载着传统儒家中庸观,受政治因素的影响颇深;而20世纪中期的“绿色”服装覆盖全国,“军干装”及其灰色基调也使中国服饰呈现简单划一的窘况。然而,中国传统服饰文化中占数千年发展主流的是“谐调”、“统一”的服饰文化,理应将之发扬光大,诸如以原色表现为主的大气而豪放的色彩文化,以追求内涵意义与表现形式圆满统一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服饰与自然、社会、人群协调一致的完美原则,以民俗吉祥意象为特征的表现形式等,现代中国的服饰文化都应予以承传拓展。
2.创新:传统与时尚的完美融通
在当代中国,传统服饰与时尚设计的审美融通对提高服装的文化附加值、满足时尚消费需求、缔造民族特色品牌、开拓国内外市场具有特殊意义。全球化时代的服装产业竞争日趋激烈,各国服装设计师在服装设计中都很注重对本国传统文化元素的借用,以张扬本国服饰文化和民族特色。目前,中国现代服装设计整体上还存在着设计理念落后、创意不够、没能把传统服饰文化的精髓融入现代服装设计之中等问题;加之国外品牌纷纷涌入,国内又缺乏与之抗衡的品牌,使中国的服装设计在国内、国际竞争中均处于不利地位,严重影响了中国服装业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当务之急是在借鉴传统文化符号的基础上,将传统与时尚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将之从表面符号的简单借用提升到对服饰文化内涵的审美体认与表征阴,创立自己的服装品牌,发展中国传统元素与现代时尚设计和谐融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服饰文化。
实现传统服饰文化与现代时尚设计的完美融通,实质就是一种在继承传统服饰文化基础上的创新。这种创新首先须领会传统文化,否则创新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即设计师要在精神文化层面上把握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精神理念,将我国传统文化元素与各种时尚理念、理论资源加以整合,把传统服饰文化中的实用价值、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创造性地融入现代服装设计,丰富其文化蕴意,提升产品的文化附加值,防止对传统元素符号化、表面化的简单组合或图解式、猎奇式的样品展览。好的服装设计创意是设计师在把握了传统服饰文化理念之后,结合时尚理念和设计原则,对传统文化积累、消化并感悟的一种自然情感表述,而不是现买现卖、照猫画虎。河南“丙戌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活动中展示的服装就非常具有文化价值。拜祖服装系列大多采用的是中性的流行色系列,颜色迥异、面料粗朴,以金色缎带镶边;纽扣的设计则采用盘扣样式,其金属材质与服装面料及服装的金边质地形成细腻的对比;袖口翻边采用缎织纹路,既有古朴特点又有现代的工艺形式。整个设计将传统元素与时尚设计完美结合,加之祭祖大典本身的特殊意义,可谓形式与内容完全融合在一起,取得了极佳的艺术效果。所以,当代中国的时尚服饰设计应该分析研究传统服饰的配色及制作规律,理解、感悟传统服饰文化的深厚、博大与凝重,并使之巧妙地运用到现代服装设计中来,加之挑花、刺绣、蜡染、扎染、手绘、编织、织花、抽纱等现代工艺,并结合时代流行趋势与时代特征,将继承传统与探索创新有机结合,这样才能创造出既有时代感又有民族神韵的服装。
四、结语
【关键词】二十四节气申报 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历法的国家之一,“二十四节气”(twenty-four solar terms)就是我国古人概括总结出的一套天文气象历法。起源于黄河流域,是一种用来指导农事活动的补充历法,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距今有二千七百多年了,却仍在影响和指导着我们的生活。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事活动是围绕太阳运行情况来进行的,二十四节气就是根据太阳在黄道(即地球绕太阳公转的轨道)上的位置来划分的。因此二十四节气能反映季节的变化,指导农事活动,影响着千家万户的衣食住行。
一、二十四节气的来历和划分
早在春秋战国时代,我国古人中就有了日南至、日北至的概念。随后人们根据日月运行的位置和天气及动、植物生长等自然现象的相互关系,把一年平分为二十四等份,并且给每等份取了个专有名称,这就是二十四节气。到战国后期成书的《吕氏春秋》“十二月纪”中,就有了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等八个节气名称。这八个节气表明了季节的转换,清楚地划分出一年的四季。到了西汉时期《淮南子》一书的时候,就有了和现代完全一样的二十四节气的名称。
二十四节气从属农历,但却是根据太阳的位置来划分的。即根据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从“春分”点(黄经0°,此刻太阳垂直照射赤道)出发,每前进15°为一个节气,也就是把黄道分成24个等份,每等份各占黄经15°。运行一周(360°)又回到春分点,为一回归年,即为24个节气。由于太阳通过每等份所需的时间几乎相等,因此二十四节气每年在阳历中的日期是相对固定的,上半年在每月的6日、21日前后,下半年在每月的8日、23日前后。
二、二十四节气名称的含义
从二十四节气的命名可以看出,节气的划分充分考虑了季节、气候、物候等自然现象的变化。其中:
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合称“四立”,“立”即开始的意思,是用来反映季节的变化,是一年四个季节的开始,这样就将一年划分为春、夏、秋、冬四个季节。
春分、秋分、夏至、冬至是从天文角度来划分的,反映了太阳高度变化的转折点。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具有非常明显的季风性和大陆性气候,各地天气气候差异巨大,因此不同地区的四季变化也有很大差异。
小暑、大暑、处暑、小寒、大寒等五个节气反映气温的变化,用来表示一年中不同时期寒热程度。
雨水、谷雨、小雪、大雪四个节气反映了降水现象,表明降雨、降雪的时间和强度。
白露、寒露、霜降三个节气表面上反映的是水汽凝结、凝华现象,但实质上反映出了气温逐渐下降的过程和程度。
小满、芒种则反映有关作物的成熟和收成情况。
惊蛰、清明反映的是自然物候现象,尤其是惊蛰,它用天上初雷和地下蛰虫的复苏,来预示春天的回归。
为了便于记忆,人们把它编成节气歌,歌诀如下:
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
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上半年来六廿一,下半年是八廿三
每月两节日期定,最多相差一两天
三、二十四节气的现实意义
1.民俗文化的有效载体
“寒食春过半,花浓鸟复娇;从来禁火日,会接清明朝”。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俗文化大国,由于我国民族众多,地域广阔,各地因气候、地理和人们生活生产方式的不同,形成了一个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景象。我国的民俗文化,在整体保持中华特色的同时,各地各民族又有着极大的差异性,有关的国际专家认为,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具有文化多样性的国度,中国传统民俗与二十四节气息息相关,每一节气因地区的不同,都会有不同的民俗活动,从傣家新年的泼水,到黄河流域的清明禁火,从古代的帝王之家的迎春大典,到每一地每一族不同风俗的婚丧嫁娶,无不浸透着古朴的民风。在我国总结民俗活动的谚语更是多的不胜枚举,像“冬至饺子,夏至面”、“清明风筝谷雨花”等,都是非常恰当的总结。
清明节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同时又是我国的一个传统节日。“清”表示百草发芽,“明”表示春光明媚。“清明”表示春末时节气候渐暖,气温升高,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种瓜点豆”之说。清明节作为我国的一个传统节日始于周代,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清明节是一个祭祀祖先的节日,传统活动为扫墓。2006年5月20日,该民俗节日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在气象上的应用
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在每年的每一个节气到来之日,都会进行这一方面的气象与传统知识的普及。无论现代科学技术如何发达,二十四节气在我国气象上的指导意义都不会降低。从中可以看出,有的表明季节,有的表明温度、降雨、露、霜等气候。
反映四季转换的有:立春、立夏、立秋、立冬
反映日照长短的有:春分、秋分、夏至、冬至
直接反映温度的有:小暑、大暑、处暑、小寒、大寒
直接反映降水的有:雨水、谷雨、小雪、大雪
反映物候现象的有:惊蛰、清明、小满、芒种
3.在农事活动上的应用
二十四节气是我国劳动人长期对天文、气象、物侯进行观测、探索、总结的结果,是我国劳动人民独有的伟大科技成果,在广大农村开展农事活动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如:谷雨节气,雨生百谷,故名“谷雨”。许多作物在此节气前后即开始种植。常言道:“谷雨前好种棉,谷雨后好种豆”。芒种节气,“芒”是指麦类等有芒作物已经成熟,开始收割;“种”是指晚谷、黍、稷等作物开始播种,正是最忙碌的农事季节。
虽然二十四节气起源于黄河流域,但我国各地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地利用二十四节气,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如二十四节气农事歌就有“种田无定例,全靠看节气。立春阳气转,雨水沿河边。惊蛰乌鸦叫,春分滴水干。清明忙种粟,谷雨种大田。立夏鹅毛住,小满雀来全。芒种大家乐,夏至不着棉。小暑不算热,大暑在伏天。立秋忙打垫,处暑动刀镰。白露快割地,秋分无生田。寒露不算冷,霜降变了天。立冬先封地,小雪河封严。大雪交冬月,冬至数九天。小寒忙买办,大寒要过年。”等。
四、二十四节气申遗的重要意义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从上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来看,二十四节气完全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要求。
1.传统文化的有续继承
二十四节气将天文、物候、农事完美结合,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千百年来一直被我国人民所沿用,至今仍在影响和指导着我们的生活,二十四节气与时光相伴时刻关照着我们,关照着中华民族的发展和繁衍。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将其发扬光大,传承下去。
2.传统文化的有力保护
二十四节气是我国的国粹,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二十四节气,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走向世界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