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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文章首先从规模差异、结构差异和收支差异三个角度出发,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特征进行对比分析,在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主要从服务贸易的增长率、服务贸易结构、服务贸易收支和竞争力系数等方面,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趋势进行比较研究,并得出了服务贸易发展趋势仍以发达国家为主。但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将进一步发展,地位将趋于上升。
当今世界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全球经济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在一国的经济活动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已日益成为一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战略替代的工具。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特征与趋势。作为第一大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如何把握当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特征和趋势显得尤为重要。
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主要特征及其比较
1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规模差异。由于当代世界各国经济和服务贸业发展水平的严重不平衡,各国的对外服务贸易水平及在国际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实力十分悬殊,与国际商品贸易领域相比较,全球各地区和各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对称性更加突出。国际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欧洲、北美和东亚三大地区。2005年,仅欧盟25国就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44.3%。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90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为6686.05亿美元,占到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70.1%;2005年为18350.2亿美元,占到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73.6%,到2006年,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达到19876.0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72.7%。而1990年、2005年和2006年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分别为1543.5亿美元、5934.3亿美元和6697.5亿美元,分别占到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8.6%、23.8%和24.5%。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所占的份额还是相当小的。
世界服务贸易一直是以发达国家为中心而发展的。2005年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位居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在2004年和2005年稳居服务贸易进出口前五名。2005年五国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的38%。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和地区只有中国和中国香港归入发展中国家行列。
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结构差异。本文列举了五个发达国家和五个发展中国家,在美国的服务贸易结构中,2005年的运输、旅游和其他服务贸易的比例分别为:17.8%、28.8%和53.3%;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代表国中国2005年三类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0.9%、39.6%和39.5%,列举的其他国家也会有同样的贸易结构。由此可知,发达国家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主要集中在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赞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总体结构上存在明显的劣势。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旅游,旅游服务贸易额在其服务贸易总额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3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收支差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体现在总量上处于比较劣势,而且还体现在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贸易收支存在大量的逆差,而发达国家存在着大量的顺差。1980~2006年。发达国家一直保持顺差状态,且顺差增加,由1980年的161.52亿美元到2006年的179.108亿美元。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收支逆差状态严重,由1980年的逆差611.27亿美元到2006年的489.45亿美元。
具体到国别(或地区)而言,服务贸易顺差国前五名的国家(或地区)除了中国香港地区,其他四个分别依次是美国、英国、西班牙和瑞士,均为发达国家,顺差分别为646亿美元、287亿美元、259亿美元和199亿美元。
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将进一步发展。地位将趋于提升
虽然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出口明显加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本文将从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服务贸易结构、服务贸易收支状况和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四个角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比较分析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发展中国家增速迅猛。发达国家2006年的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9876亿美元,是1990年6686亿美元的Z97倍,发展中国家在2006年服务贸易出口额是1990年的4.3倍,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增长速度。从增长速度来看,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明显加快,发展中国家在2004~2006年,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分别是23.11%、16.75%和12.86%,均高于同期发达国家的增长速度。
在2003年以前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都快于发展中国家,但是从2004年起,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增长率开始大大提高,且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增长率。当然这里面有发展中国家的原来的基数比较低的原因,但仍然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的强劲势头。2服务贸易结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贸易结构均得到优化,但发展中国家转移速度慢于发达国家。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整体数据的获取存在一定的难度,本文将以服务贸易出口额为标准,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额进行排名,截取发达国家前五名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前五名为研究对象,对服务贸易结构进行比较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服务贸易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保持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稳定增长的同时,逐渐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倾斜。首先,1990年至2005年。代表发达国家的五个国家,除了法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占比有所增加外,其他四个国家在运输和旅游两项服务贸易方面均呈下降趋势,其中发达国家代表之一美国,其在运输服务贸易的占比分别由28.1%(1990)下降到17.8%(2005),旅游服务贸易的占比由37.9%(1990)下降到28.8%(2005)。而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等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的占比呈现上升趋势,同样以美国为例,美国在其他服务贸易类型的占比由34.0%(1990)上升到53.3%(2005);在代表发展中国家的五个国家中,除了韩国和中国分别在运输和旅游服务上占比有所上升外,其各类服务占比的变化总体趋势是由传统的服务贸易部门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转移。这都与世界服务贸易由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的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相吻
合。其次,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做一个比较,发达国家转移的速度快于发展中国家,例如,在其他服务占比项下,发达国家增加的幅度都保持在10~20百分点,而发展中国家的增幅仅为2~10百分点。
3服务贸易收支状况——发展中国家收支状况改善,逆差减少。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体现在总量上处于比较劣势。而且还体现在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贸易收支存在大量的逆差,而发达国家存在着大量的顺差。但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逆差额呈现波动减少趋势,虽然在个别年份有所扩大,如在2004年达到最大值,逆差541.88亿美元,但发展中国家逆差总体呈现逐渐缩小的态势,从1980年的逆差611.27亿美元缩小为2006年的489.45亿美元。
1教育服务贸易:教育产业化的大趋势
1.1GATS中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
教育服务是GATS中12个服务贸易部门之一,我国在加入WTO时也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了部分承诺,这表明我国已经接受了教育服务的概念并开始步入国际教育服务商贸活动的发展行列。教育服务在GATS中的出现意味着教育可以作为一种产品进行贸易,其“经济性”地位得以在国际性法规中体现,教育服务产品的“可贸易性”因为GATS而得以保障。我国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部分承诺,但不包括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服务,这意味着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在我国被予以承认。
1.2教育服务贸易是教育产业化的发展趋势
教育服务作为现代教育交流的一种形式,正催生着教育属性的变化。国家间教育交流的影响因素和根本动力已从文化力量为主到政治力量为主,再到经济力量为主的方向转变[1]。事实证明,即使在发达国家,教育服务贸易和教育产业化的发展不仅没有影响教育的公益性,反而增强了教育的竞争力。当WTO强调教育服务可以作为产品在国家之间进行贸易时,也就意味着国际上在意识领域内已经将作为公益性“事业”的教育当作了盈利性的“产业”,教育服务的“经济性”和“产业性”便成为新时期的主要关注点。中国是典型的教育大国,教育的发展也应突出其经济性,我国也应将教育当作一项产业来发展,将教育服务贸易中收取的费用再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教学条件,增加教育的“经济性”,这不仅没有改变教育的公益性[2],反而更能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和潜能。
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2.1教育支持者的博弈动机
教育的收益是社会或个人通过教育增加所获得的收益[3],是通过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而给社会或个人带来有益效果[4]。站在教育支持者的角度,教育收益也直接影响高校生源状况,继而关系学校的影响力和长远发展。当教育支持者将教育当作经济行为来考察时,教育的收益就体现为经济收益与非经济收益。教育支持者的经济和非经济收益互有影响,非经济收益往往影响一个学校的声誉,是衡量一个学校是否具有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其最终将对学校的生源和地位产生直接经济收益影响。由于教育支持者的教育收益在现实中有较大差异,如民办学校往往得不到国家财政补贴而陷入经费不足的局面,其考虑更多的是经济收益,而公办院校则考虑更多的是人才培养、引进高水平师资及提升社会地位等非经济收益,因而这种收益便成为教育支持者博弈的主要动机。
2.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
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模式之下,我国教育支持者们的国内收益显然是既定的,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差异较大,很多院校已将目光投向了国际市场,力图通过国际教育市场的开拓获取收益。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发展以政府支持为主,在市场竞争中难免出现教育服务产品供给数量少及质量不稳定现象,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在国外留学,我国成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净进口国。教育产业的发展,若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则每个人的任何行为是个人的选择,而这个选择是可以被推测的;在任何局限条件下,每个人都会一贯地争取最大的私利[5]。事实证明,发展教育服务贸易是可以增加教育收益的,无论是直接收益还是间接受益。假设:政府支持的公办学校通过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增加教育收益2个单位,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而维持现状的教育收益1个单位;市场支持的民办学校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付出的成本较大,只能收益1个单位,而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则收益0个单位,这种假设也符合目前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现状。显然在此情况下,每个支持者都有自己的占优策略,该博弈的结果是政府支持者和市场支持者都选择自己的占优策略。在教育支持者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以获取收益的博弈中,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将不断被拓展,这对每个参与者都是有利的。作为教育支持者们来说,教育的收益是其最终能否继续生存下去的根本,在教育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的中国,这意味着教育的直接经济收益将会不断减少,国内教育支持者将面临巨大的挑战,那么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提升国内教育产品质量将是一种必然。
2.3教育支持者的博弈结果
在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中,最终拓展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我国通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利用国内教育资源优势,面向国际教育市场招生,为全球提供教育服务。教育支持者在国际教育市场中的竞争更为激烈,只有竞争才会产生效率,这对一个国家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及提供多样化的教育产品也是一种激励。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教育服务产品的供给规模与质量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我国的教育支持者最终有两种表现,第一种是在竞争中不断调整策略,发挥学科优势,提升教育质量与影响力,通过与其他国家进行多样化的合作模式,提供高水平的教育产品,从而提高其经济收益和非经济收益。第二种是部分教育支持者在竞争中受挫,最终无法分得国际教育市场的一杯羹,甚至丧失国内教育市场而被淘汰。这两种表现是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也是教育支持者的最终博弈结果———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3促进我国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再思考
3.1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关键在于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育国际化的观念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教育产品,面向全球范围提供教育服务,不仅要求我国具有国际化的观念,也要在师资和学生的国际化交流、课程设置与国际接轨及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有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教育对个人来说是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与个人的未来福利有密切关系。就我国国内而言,教育产品的质量供给不平衡,这不仅表现在学科专业上的不平衡,也表现在地区分布上的不平衡。例如国内的优势教育资源往往集中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因此,如果我国在国际教育服务竞争中不注重教育质量的提升,这势必会更加依附于发达国家,人才流失更加严重,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国际教育服务,发挥自身学科和专业优势,分享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利益是我国摆脱对发达国家依赖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
3.2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应注重国家“软实力”的提升
约瑟夫•奈提出,“软实力”主要包括文化吸引力、政治感召力、塑造国际规则和决定政治议题的能力。应该注意到一个国家的文化是其软实力的重要表现,而文化的发展与传播主要依靠教育体系,我国通过拓展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使中国教育走出国门,这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意味着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我国“软实力”提升的重要纽带。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国家间文化输出和输入的媒介和载体,教育发达的欧美国家和韩国、日本等国家为吸引优秀的留学生提供大量的奖学金,这些领域的优秀学生遍布世界各地,对为其提供教育服务国家的文化具有较深的认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为其软实力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是比较欠缺的,虽然我国在国际教育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果,如孔子学院的稳步发展,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生源国,教育输入规模庞大,但在输出教育方面较为落后,引进的留学生主要集中于发展中国家,且教育输出收益不明显。
3.3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需处理好效益与体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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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论文我国服务贸易的问题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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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定义根据韩玉军(2009)、刘东升(2005)、汪素芹(2008)的定义,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提供者从一国境内通过商业现场或自然人现场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取外汇收入的过程。对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定义目前学界还存在着争议,但细究来看,各类定义实质相似。蔡春林(2008)认为“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是指不断修改和调整管理服务商品流动、服务要素的市场准入的法律及规章制度,降低进行服务贸易的壁垒,从而创造出开放和竞争程度更高的服务贸易的交易制度和环境的过程”。
1.2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态势徐纪彬(2013)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尤其是在”二战”后的科技革命的影响下,整个社会的生产力空前提高,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浪潮由服务业发展水平高的发达国家逐渐渗入到发展中国家,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是各国必然的选择。傅京燕(2001)强调了90年代以来签署的GATS《、全球金融服务协议》以及《全球电信自由化协议》这三大协议极大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并预测到未来服务贸易极有可能成为推动国际贸易乃至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1.3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
1.3.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自由化程度加深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迎来了其发展的黄金期。1970~1980年这十年期间,全球的国际服务贸易出口额由710亿美元跃升到3673亿美元,而进出口总额则更是惊人地高达7702亿美元。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万亿美元大关在80年代中期得以实现。90年代后,国际服务贸易总额依然呈增加趋势,1994年,数值已经超过2万亿美元,不过这段时间服务贸易增速有所减缓。21世纪后,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持续走高,2002年的总额为31607亿美元,2010年这一数字已经高达72037亿美元,占同年国际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
1.3.2国际服务贸易涉及领域进一步拓宽“二战”之后的第三次产业革命极大地丰富了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领域。国际服务贸易的行业由”二战”前的以劳务的输出输入为主转变为”二战”后以金融、电信、旅游等信息产业领域为主。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服务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地位日益突出。近几年,又有许多新兴服务行业在市场中出现,它们绝大多数都是从传统的制造业中分离出来的,其领域主要集中在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可以预见,未来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领域将会进一步拓宽。
1.3.3发达国家的国际服务贸易水平显著高于发展中国家由于各国经济实力的差距,不同国家服务贸易水平呈现出较大的差距。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以北美、欧洲等地的发达国家为主,这些国家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科研技术能力都远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出口、进口总额前十位中发达国家均占九席。当然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服务贸易崛起势头强劲,不可忽略其未来发展潜力。
2中国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及现状
2.1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我国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在不断扩大。在1982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仅为44亿美元,此时的国际服务贸易增速大约在9.6%。到20世纪末的1999年,进出口总额在这十几年间增长了13倍,达到了572亿美元,增速超过20%。我国在加入WTO后,这一数字的规模更是持续增多。2003年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2007年这一数字达到2509亿美元,2010年已经高达3624亿美元,跃居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第四位,在此期间的增速大约为年均20%。在不到30年的时间内,我国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惊人地增长了84倍,而国际服务贸易的增长率也高于同时期的世界平均增速。
2.2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首先,从行业结构来看,我国的优势产业依然停留在传统的旅游、运输行业,而如金融、通信、保险等技术、知识密集型行业的贸易发展在我国仍然滞后。近年来,虽然新兴服务贸易在我国发展较快,在出口份额中上升较快,但还是显著低于进口份额,可见仍处于劣势。其次,从发展的地区差异性来看,东中部地区由于临海、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等原因服务贸易发展程度高,而相对偏远落后的西部地区所占份额较小。
2.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长期以来,我国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立法严重滞后,更有部分领域的法律法规基本可视为空白,相关的运行、监督仅依靠政府职能部分的规章和文件,难以形成完整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及完善的配套法规。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商业银行法》《、注册会计师法》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推动了该领域立法的完善,但其中具体的规定、条款与国际规则存在差距,可操作性不强。我国应加强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规范国际服务贸易市场。
3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的影响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趋势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服务贸易企业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必寝食难安,需看到机遇与挑战同时存在。
3.1服务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机遇
3.1.1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服务贸易自由化必然会吸引大批国外服务企业涌进中国,外国投资将提供大量的国内就业机会。尤其是十后,提出中国经济“新常态”,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引进外资使国内经济下滑、下岗工人增多的局面有所缓解。
3.1.2有利于本国技术、管理模式的提升一般来说,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推进有利于国内市场制度的完善,这将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背景,而这往往会吸引外资的涌入。外资企业往往拥有先进的管理模式与科研技术,本国企业通过这种强大的外部性,相对便捷地学习模仿、取长补短,进而增加本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1.3增强国内服务行业的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我国往往出于对国内经济安全、经济稳定的考虑,对金融、能源等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实行较多的管制措施,使得这些领域长期呈现垄断经营。这无疑会带来经济效益的损失,以致目前企业普遍反映融资贵、融资难,消费者反映电信等行业收费项目多、乱收费。服务贸易自由化意味着国内市场的对外开放,这有利于打破国内的垄断局面,迫使国内服务企业加入到国际竞争中来,这不但会带来服务质量的提高,更有利于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
3.1.4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发达国家的服务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在其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据了过半比重。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必然会加强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我国正好趁此机会学习发达国家发展服务贸易的经验,学习他们成熟的经济、法律制度,使我国在发展的服务贸易道路中少走弯路。近年来,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了大量的劳动、资本密集型服务业投资,我国也趁此机会获得了“世界工厂”的称号,接下来我国应该继续抓住机遇,进行产业升级,争取从“世界工厂”转型为“世界创新工厂”。
3.2服务贸易自由化带来的挑战
3.2.1威胁国内部分服务行业的生存发展从贸易的比较优势来看,发达国家的优势服务贸易产业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的优势产业则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就发展前景来看,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消费品的需求也呈现出高品质、高个性化的特点,而劳动密集型产品在这方面的优势难敌知识、技术密集型产品,因此从长远来说,我国部分传统服务贸易行业难以在国际市场中保持竞争力。我国的服务贸易虽然近几年发展迅速,但仍处于起步阶段,而此刻推进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会使得中国在未来的国际分工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3.2.2使得国内经济的稳定性受到冲击在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前,我国的国内经济主要由国内市场的走势决定,在国家宏观调控的管控下,国内经济运行总体来说波动不大,不会出现较大的经济危机。而推动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之后,就意味着中国经济卷入到世界经济的大流中,世界经济无论繁荣还是衰退都会相应地对国内经济产生相当大的影响,这无疑会影响我国经济的稳定性。而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势必大大增加我国的经济风险。除此之外,我国的服务贸易相较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实力不强,使得逆差一直很高,若其超过我国货物出口的顺差,则会导致我国经常性收支项目的失衡,进而也会影响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4针对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影响所能采取的对策
4.1大力发展本国服务业,为服务贸易奠定基础首先,要认识到国际服务贸易在未来国际竞争中的重要地位。国家要继续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政策适度向第三产业倾斜。其次,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特别是私有制已经不仅仅是公有制的重要补充,更是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要快速发展服务业就必须依靠非公有制的力量,只有充分调动社会生产的积极性,才能够促进服务业服务质量的提高、服务方式的创新、服务产品的丰富。
论文摘要:当代国际经济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服务贸易的高速发展。在我国加入WTO后,逐步开放服务业的过程中,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遇到了一系列问题。文章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的分析,进而提出了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今后发展的建议。
长期以来。国际贸易中都是以货物贸易占据绝对主导的地位。但自从1971年OECD组织在东京回合的报告中首次提出服务贸易的概念,随后作为多哈发展议程的重要议题,1994年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的初始性的政策框架看来,服务贸易正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事实也表明,近年来国际服务贸易呈现出较快的增长,国际服务贸易额(包括服务出口和服务进口)从1980年的762.8亿美元上升到2004年的4222亿美元(按当年价)。年均递增7.4%,高于货物贸易同期6.5%的增长速度。相应地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包括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比重从1980年的15.7%上升到2004年的18.5%,服务贸易额接近物品贸易额的1/4。
一、有关概念
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经济行为。服务贸易按其发生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提供要素的服务贸易,人员和商品移动引起的服务贸易,还有物化服务的贸易。所以国际服务贸易就是指跨越国界进行服务贸易的商业行为。学术界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狭义定义是:当一国(地区)的劳动力向另一国(地区)的消费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时,并相应获得外汇收入的全过程,便构成服务的出口;相对于服务的出口,一国(地区)消费者购买他国(地区)劳动力提供服务的过程,形成服务的进口。
根据1994年4月在摩洛哥正式签署生效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ST)中,对服务贸易的范围和定义的规定,确认下列四种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都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范畴。第一。过境支付,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强调买卖双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第二,境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特点在于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第三,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要求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此为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为重要的方式;第四,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务。但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世贸组织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将服务贸易分为11大类,如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等。
二、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数额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展。其中,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新产业、新部门不断涌现,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面向世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随着开放步伐的加快,形成了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格局。以上可以概括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取得的成绩,但是我们还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不少棘手的问题。
1、规模较小,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并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但是无论在“质”或者“量”上都很难与发达国家匹敌。2006年,我国的进出口总额为17606.9亿美元,贸易进出口均排名世界第三名,贸易顺兰为1774.8亿美元,世界排名第一,而服务贸易仍然是逆差89.1亿美元。可以推测。一旦货物贸易出现逆差,那么肯定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实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迫在眉睫。
2、结构不合理。中国服务贸易的优势部门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等传统领域。其出口占中国服务出口的一半以上,而金融、保险、计算机等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很低。这种现象肯定会制约我国今后的国际服务贸易向技术、知识密集型转变。
3、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连渐减少。我国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由此制定了加快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但是我国的劳动力“比较优势”还有待探讨。因为在现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力的比较优势重点体现在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水平和高新技术的应用能力上。服务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否则就难以提供有高附加值的服务。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发现,从事金融保险业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不足1%。因此,我国如果不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鼓励创新型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现有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就会在国际竞争的浪潮中逐渐丧失。
4、国内立法、管理滞后。服务贸易壁垒除了传统贸易壁垒以外,新型的贸易壁垒如制度性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壁垒。我国先后颁布了《对外贸易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系列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这些法律法规较抽象,可操作性较差,一些条文与国际规定不太吻合。并且,针对外国对我国的服务贸易设置壁垒、实行歧视性待遇等现象。法律中未有相关保护措施可寻,这无疑会使我国企业的利益受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立法确实存在着较大差距,未形成完整体系,甚至不少领域至今仍是空白。
同样,我国现行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也存在着很多缺陷,比如行业垄断、责权不明等。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高速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对服务贸易的限制逐步放宽,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1990-200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新的服务部门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实物生产部门转移到服务生产部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内容越来越丰富和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内容上看,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推进,一些新兴的服务产业迅速崛起,进入服务贸易领域。倒如金融、保险、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它们的发展远远快于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结构上看,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一直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的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旅游等)在发展中呈下降
趋势。而兴起的服务部门(如通讯、保险、金融等)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因此,贸易结构的优化正是体现在,世界服务贸易的部门结构已经从以自然经济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为主,逐步转向以资本密集型和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中呈现出的不平衡性。在地区分布上,服务贸易大国基本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还很不发达,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由此造成发展的地区分布不平衡。2007年,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西班牙、中国、意大利、荷兰、爱尔兰;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依次是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中国、意大利、西班牙、爱尔兰和荷兰。这些国家主要集中分布在西欧和北美。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存在高额顺差。不能忽视的是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的趋势,这样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尤其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明显加快。资料表明,1990-1998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12%,高于发达国家年均增速1倍以上。其中东亚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中发展最为迅速,中国、中国香港和韩国都已经进入2004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前20名。
国际服务贸易在行业分布上也较不平衡,金额较大的贸易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
另外,在产品结构方面的不平衡表现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发达国家不断把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业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只让发展中国家从事最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自己却依托人力资本牢牢把控高附加值的生产环节。
3、贸易壁垒的日趋隐蔽化。1994年GATS的诞生,第一次为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了体制上的安排与保障,各成员方加快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1997年WTO相继达成《全球基础电信协定》、《信息技术协定》、《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定》三项协议,再一次显示了势不可挡的自由化趋势。服务自由化趋势遍及各个服务行业,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鉴于服务贸易不易征收关税等特点。各国政府一般通过制定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标准制度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进入和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或者政府对本国服务的出口采取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目的在于使本国的服务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
4、突出的知识密集化趋势。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改变了服务的不可储存性、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的局限。银行、医疗等原需要直接接触的服务业,现在均可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借助于通信卫星和国际网络,国际服务贸易大大拓宽了其外延;知识和技术为服务领域创造了新的贸易机会,需要大量服务投入的新行业不断涌现。
“知识就是力量”,人力资本是决定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本既可以造成各国服务业生产技术的绝对差异或相对差异,又可以造成生产要素比例的差别,形成不同的资源配置。
四、发展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建议
1、加大对服务业投资,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我国的服务业整体出口规模较小,水平较低。首先,必须增强我国在国际服务出口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大投资在于添置服务业发展所必需的各种基础设施、商业设施以及配套设施。其次,大力发展旅游业、劳务输出、饮食业等传统优势行业,扬长避短也是明智之举。
2、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发展新型服务业。我国的服务产业主要集中在旅游和运输上,大概要占到服务贸易总额的56%以上。与此相比,在金融、保险、通讯等新兴的服务贸易行业在我国所占比重不足8%。这说明我国在新型的服务产业上,技术和知识的发展有待加强。第一。我们可以用现代的经营方式和服务知识运用于传统的服务产业,重点改造交通运输、餐饮等瓶颈行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运营效率。第二,积极开拓技术型、知识型服务业,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的创新机制,加速服务贸易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转变。
3、完善国内各项法律法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服务贸易立法工作滞后,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存在着覆盖面窄、内容不规范、与国际惯例相冲突等诸多问题。所以,我国政府首先应该对已经建立起来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进行全面的审核和修改。使其符合WTO的要求,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国际争端。其次,对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尚未制定的法律法规,应该尽快填补这些空白。最后,要增强对我国国内行业造成损失事件的预见性,及早保护,避免伤害。
论文摘要:文章首先从规模差异、结构差异和收支差异三个角度出发,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特征进行对比分析,在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主要从服务贸易的增长率、服务贸易结构、服务贸易收支和竞争力系数等方面,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趋势进行比较研究,并得出了服务贸易发展趋势仍以发达国家为主。但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将进一步发展,地位将趋于上升。
当今世界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全球经济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在一国的经济活动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已日益成为一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战略替代的工具。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特征与趋势。作为第一大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如何把握当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特征和趋势显得尤为重要。
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主要特征及其比较
1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规模差异。由于当代世界各国经济和服务贸业发展水平的严重不平衡,各国的对外服务贸易水平及在国际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实力十分悬殊,与国际商品贸易领域相比较,全球各地区和各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对称性更加突出。国际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欧洲、北美和东亚三大地区。2005年,仅欧盟25国就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44.3%。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90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为6686.05亿美元,占到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70.1%;2005年为18350.2亿美元,占到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73.6%,到2006年,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达到19876.0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72.7%。而1990年、2005年和2006年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分别为1543.5亿美元、5934.3亿美元和6697.5亿美元,分别占到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8.6%、23.8%和24.5%。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所占的份额还是相当小的。
世界服务贸易一直是以发达国家为中心而发展的。2005年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位居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在2004年和2005年稳居服务贸易进出口前五名。
2005年五国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的38%。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和地区只有中国和中国香港归入发展中国家行列。
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结构差异。本文列举了五个发达国家和五个发展中国家,在美国的服务贸易结构中,2005年的运输、旅游和其他服务贸易的比例分别为:17.8%、28.8%和53.3%;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代表国中国2005年三类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0.9%、39.6%和39.5%,列举的其他国家也会有同样的贸易结构。由此可知,发达国家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主要集中在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赞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总体结构上存在明显的劣势。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旅游,旅游服务贸易额在其服务贸易总额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3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收支差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体现在总量上处于比较劣势,而且还体现在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贸易收支存在大量的逆差,而发达国家存在着大量的顺差。1980~2006年。发达国家一直保持顺差状态,且顺差增加,由1980年的161.52亿美元到2006年的179.108亿美元。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收支逆差状态严重,由1980年的逆差611.27亿美元到2006年的489.45亿美元。
具体到国别(或地区)而言,服务贸易顺差国前五名的国家(或地区)除了中国香港地区,其他四个分别依次是美国、英国、西班牙和瑞士,均为发达国家,顺差分别为646亿美元、287亿美元、259亿美元和199亿美元。
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将进一步发展。地位将趋于提升
虽然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出口明显加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本文将从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服务贸易结构、服务贸易收支状况和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四个角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比较分析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发展中国家增速迅猛。发达国家2006年的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9876亿美元,是1990年6686亿美元的Z97倍,发展中国家在2006年服务贸易出口额是1990年的4.3倍,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增长速度。从增长速度来看,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明显加快,发展中国家在2004~2006年,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分别是23.11%、16.75%和12.86%,均高于同期发达国家的增长速度。
在2003年以前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都快于发展中国家,但是从2004年起,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增长率开始大大提高,且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增长率。当然这里面有发展中国家的原来的基数比较低的原因,但仍然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的强劲势头。
2服务贸易结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贸易结构均得到优化,但发展中国家转移速度慢于发达国家。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整体数据的获取存在一定的难度,本文将以服务贸易出口额为标准,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额进行排名,截取发达国家前五名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前五名为研究对象,对服务贸易结构进行比较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服务贸易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保持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稳定增长的同时,逐渐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倾斜。首先,1990年至2005年。代表发达国家的五个国家,除了法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占比有所增加外,其他四个国家在运输和旅游两项服务贸易方面均呈下降趋势,其中发达国家代表之一美国,其在运输服务贸易的占比分别由28.1%(1990)下降到17.8%(2005),旅游服务贸易的占比由37.9%(1990)下降到28.8%(2005)。而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等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的占比呈现上升趋势,同样以美国为例,美国在其他服务贸易类型的占比由34.0%(1990)上升到53.3%(2005);在代表发展中国家的五个国家中,除了韩国和中国分别在运输和旅游服务上占比有所上升外,其各类服务占比的变化总体趋势是由传统的服务贸易部门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转移。这都与世界服务贸易由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的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相吻合。其次,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做一个比较,发达国家转移的速度快于发展中国家,例如,在其他服务占比项下,发达国家增加的幅度都保持在10~20百分点,而发展中国家的增幅仅为2~10百分点。
3服务贸易收支状况——发展中国家收支状况改善,逆差减少。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体现在总量上处于比较劣势。而且还体现在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贸易收支存在大量的逆差,而发达国家存在着大量的顺差。但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逆差额呈现波动减少趋势,虽然在个别年份有所扩大,如在2004年达到最大值,逆差541.88亿美元,但发展中国家逆差总体呈现逐渐缩小的态势,从1980年的逆差611.27亿美元缩小为2006年的489.45亿美元。
一、交易费用与国际服务贸易的负相关关系
国际服务贸易是国际分工和专业化生产的产物。分工和专业化一方面提高了生产服务的效率,增加了国际服务产品,另一方面,又使得人们为了“消费多样性”的需要,通过市场与他人进行服务与产品或服务与服务的交换,并产生相应的交易费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情况就取决于服务产品在分工与专业化之后所带来的好处与其因为交换而产生的交易费用之间的力量对比。
通过有关模型分析,我们知道交易费用越小(即交易效率越高),服务消费者从分工中得到的净好处就越多,其购买服务的愿望就越强烈,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就越快;反之,当交易费用很大时,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就会受到约束。交易费用的大小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情况成负相关关系。
二、国际服务贸易交易费用的影响因素分析
市场交易受交易费用的影响,而交易费用产生的基本原因是经济个体之间信息不对称、不完备及其利益冲突。国际服务贸易亦是如此。但是,国际服务贸易中的交易费用要受到一些特殊因素的影响,例如:贸易的标的物——服务具有一些独特的性质,一国政府总是倾向于保护本国服务业、限制国外服务提供等等。
(一)服务的特征对国际服务贸易交易费用的影响
服务与货物相比,具有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不可储存性及异质性。这使对服务的质量评价与对货物的质量评价很不相同。在国际货物贸易中,货物的质量评价通常有一定的指标,在交易前进口方以掌握货物的形状、重量、规格、性能等较为完整的质量信息,对货物的效用预期一般比较准确。但是,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服务是一种缺乏直观的、具体的存在形态的商品,而大多数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又是同时进行的,只有在服务生产与消费完成之后才能真正确定服务的质量和所能带来的效用(而且,有些服务所能带来的效用必须经过一段比较长的时间才能知道,例如:国际广告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这就使国际服务贸易所需的交易费用受到影响。
1、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价费用比较高。市场交易的定价依据一般是:交易可能带来的效用及交易标的物的市场需求状况——这两者都与交易标的物的质量有关。这样,在服务的质量评价困难的情况下,服务的进口方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必须在定价前对服务的特点、服务出口方生产服务商品的技术条件和人力条件、服务出口方生产服务商品的质量稳定性和信誉状况等等信息进行收集。而且,这些信息的收集又会因服务的无形性而非常困难。这就产生了国际服务贸易中比较高的定价费用。
2、国际服务贸易的谈判费用和订立合约的费用比较高。这是由服务的进口方与出口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在任何一项交易中,都可能存在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但是,服务的无形性使国际服务贸易中的进口方更加难于了解出口方所拥有的关于特定服务的知识,从而加剧了这种信息的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易引起机会主义行为(如:欺蒙拐骗等)。这就使服务进口方(信息少的一方)不信任服务出口方(拥有隐秘信息的一方)。为了能最终订立合约,服务的进、出口双方需要进行艰苦的谈判,以确保自己的利益没有因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受到损害,谈判的费用和订立合约的费用因此而加大。更糟的情况是:如果服务进口方认为服务出口方“欺骗”的可能性很大,并坚持按该服务的市场平均生产效率来估算“公平”的交易条件,而服务出口方的实际生产效率是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则原本可以互利的交易就会由于欺骗的可能性和缺乏相互信任而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近似地认为国际服务贸易的谈判费用和订立合约的费用是无穷大的(这种情况又被称为“机会主义行为造成的内生交易费用”)。
3、国际服务贸易中交易偏离一致性时产生的费用比较高。交易偏离一致性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不适应成本、再次讨价还价成本、惩罚违约行为的成本等。有些服务贸易的不适应成本是比较高的,例如:国际海运服务的误期会极大影响季节性商品的销售;市场研究及公共观点调查服务的不全面可能导致公司决策的失败等等——而服务的无形性、服务信息的不对称性似乎是倾向于加大这种不适应成本发生的可能性。再次讨价还价的成本与前述的谈判情形类似。惩罚违约行为的成本则同样要受服务特征的影响。因为在惩罚违约行为之前首先要判断“违约”的发生与否。而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判断“违约”是否发生的难度一般比在货物贸易中要来得大。原因是:在货物贸易中,进口方可以要求出口方邮寄样本或对货物的各项指标做出详细的描述,以作为交易后检验出口方是否严格履行合约的凭证,并使出现贸易纠纷时的申诉比较容易进行。但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服务的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和不可储存性使对“违约”的判断缺乏直接的依据,对“违约”是否发生、“违约”的程度如何等问题将更大程度上依赖于进、出口方的主观判断,这就给纠纷的申诉、举证和裁决带来了困难,从而使惩罚违约行为的成本相应提高。
(二)服务贸易壁垒对国际服务贸易交易费用的影响
服务贸易壁垒指一国政府对国外生产的服务销售所设置的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一国政府除了直接限制某些服务产品或服务生产者的进入外,还经常使用各种歧视性的规定来间接限制服务的进口。直接或间接的壁垒形式对国际服务贸易的交易费用都会产生影响。
1、垄断下非人格市价的影响。直接的市场准入限制容易造成本国企业对服务贸易领域的垄断,即某些服务的出口业务只能由国内特定企业来完成(例如,要求国外的厂商在向本国出口某些特定产品时必须向本国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或必须通过指定银行进行结算)。而垄断易导致服务贸易的非人格市价。所谓非人格市价,是指在市场上对任何人都一样的价格。当一国内某项服务被垄断之后,国外的服务需求方失去了讨价还价的可能,因此,当他需要该项服务时,无论其实际议价能力如何,都只能按该国垄断者的统一定价来进口服务。这对服务贸易的交易费用将产生双重影响。一方面,服务进口方如果愿意接受服务出口方的垄断定价,就只能将价格视为参数,因而不必再在争夺贸易利益上打主意,服务贸易中发现交易价格的费用、谈判和订立交易合约的费用都能够大大减少(但这种交易费用减少的利益几乎完全为服务出口方所独占);另一方面,服务进口方如果不愿意接受服务出口方的垄断定价,则交易就会因毫无回旋余地而无法进行下去,这时的交易费用实际上是趋于无穷大的。
2、歧视性规定的影响。歧视性规定包括:要求外国的服务出口方获得规定的专业证书,或规定其提供服务时使用的设备必须达到型号、尺寸等指标的要求等。这些规定对国际服务贸易交易费用的影响也是双重的。一方面,外国企业若满足了这些技术标准并获得了向本国出口服务的资格,其服务的质量一般会较为良好和稳定。根据这一信息,本国企业在向其进口服务时就可以节省下考察服务质量的交易费用。另一方面,外国的服务出口方在寻找交易对象时却必须收集交易对象所在国有关技术限制的信息,并产生相应的交易费用。此外,这些技术标准也加大了服务出口方的生产费用,服务出口方有提高服务价格的需要——而这是与服务进口方的利益相互冲突的。贸易双方的谈判费用和订立合约的费用可能因此而提高。
三、关于减少国际服务贸易交易费用的思考
由于交易费用与国际服务贸易成负相关关系,且有各种因素使这些交易费用比较大,因此,要进一步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就有必要采取各种措施来减少这些交易费用。下面的分析将说明减少这些交易费用的可能性。
(一)良好企业形象的作用。国际服务贸易中交易费用主要是由进、出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造成的。如果服务出口方能够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使服务进口方愿意信任其传递的信息(即认为出口方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来损害进口方贸易利益的可能性很小),则上述的大部分交易费用就可能得到节约。而良好的企业形象除了可以通过长期优质、稳定地提供服务来加以培育外,还应该利用博弈中“分离均衡”的原理,积极地向服务消费者发送“好企业”的信号。例如,通过现代国际营销手段,采取适当的广告及人员推销策略;采取“先提供服务,后收钱”的做法等。由于只有经营实力强、服务提供可靠的企业才有能力采取上述做法,因此这些做法就有可能形成消费者借以判断“好企业”、“坏企业”的甄别信号。良好的企业形象可以因此而更快地树立,并更好地发挥其减少服务贸易中交易费用的作用。在这一方面,跨国服务企业具有明显的优势。这也说明:这些跨国服务企业在与东道国企业竞争时往往能够获胜的原因可能不仅是其较好的服务质量,还应在于其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服务技术改进与创新的作用。技术的改进与创新将为服务生产的进一步分工创造条件;而分工和专业化的程度越高,其服务质量的优越性和稳定性就越有保障;并且,当这些更先进的技术被普遍使用时,服务的异质性(即同一服务产品由不同的人来生产或提供给不同的消费者时的质量差别)将可能得到限制,服务产品有可能趋于标准化,服务的质量就可能更容易测量。这样,原本因质量评价问题而额外产生的定价费用、谈判费用、惩罚违约行为的费用等都可能大大减少,并最终减少服务贸易中的总交易费用。
(三)制度安排的作用。制度安排是指遵循着同一规则的交易活动的集合。它是“利益互相抗衡的个人之间的交易活动的收敛,是交易活动这种博弈的集体稳定对策”(盛洪,1992)。通过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地减少国际服务贸易中的交易费用。目前,区域内服务贸易的制度安排有:欧盟资本、人员、服务和商品统一市场的建立,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等。而范围更广泛的国际间制度安排的实践当为WTO下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即GATS)。GATS的贡献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GATS促进了服务贸易领域的竞争。GATS主张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并规定各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履行其承诺的市场准入表;对于可能“抑制竞争从而限制服务贸易”的商业惯例,“应任何其他成员的请求,应就取消上述的商业惯例与其进行磋商”(GATS第九条)。同时,GATS还规定:服务贸易理事会应通过其建立的适当机构,制定任何必要的纪律,以“确保有关资格要求和程度、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的措施不至于构成不必要的服务贸易壁垒”(GATS第四条)。GATS的这些规定对于保障服务贸易领域的自由竞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竞争的充分程度和交易费用的高低是相关的。竞争的充分程度越大,交易费用越低。充分竞争使得服务贸易中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使进、出口双方都节约了大量有关价格形成、避免欺诈、讨价还价以及保证信用等的费用。
2、GATS促进了服务贸易中法律信息的公开化。GATS规定各成员有遵守透明度原则的义务,即:应公布“所有普遍适用的有关或影响本协定实施的措施”及“一成员为签字方的涉及或影响服务贸易的国际协定”,并且“应立即或至少每年一次向服务贸易理事会通报其显著影响本协定下已作具体承诺的服务贸易的新的法律、规章或行政指示或对现行法律、规章或行政指示的任何修改”(GATS第三条)。GATS还规定“成员在实施其对服务提供者的批准、许可或证明的标准时,其给予承认的方式不得成为国家间实行歧视的手段,或对服务贸易构成隐蔽的限制”(GATS第七条)。GATS的规定有利于服务贸易的当事人对可能影响其贸易的措施、对各种贸易壁垒的存在形式及其影响程度等信息拥有比较充分的知情权。这样,服务贸易的当事人就可以提高其收集相关法律信息的效率,节约其因此而花费的交易费用。
1出口市场占有率。服务贸易出口市场份额,即一个国家或地区服务出口额和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之比,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市场的比例。比率越高,出口竞争力越强。分析结果表明,浙江省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很低。在1996年的0.013%,但只有0.11%,到2005年,一个小,但逐年稳步上升的趋势,2013年达到0.43%。如果其中一个最具竞争力的旅游和运输等行业,在其他行业,如金融、保险、咨询、计算机信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服务小世界出口份额。浙江省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主要集中在劳务输出、交通服务、旅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和其他地区的传统。
2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指数是指一个国家的商品出口占全国出口商品的总成本中所占的份额,和世界这类商品出口占的比例占总成本的商品出口世界各地。分析发现,RCA指数在1996-2013年浙江省低于最低标准是0.8,这一现象表明,浙江省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薄弱,这与浙江省服务贸易出口结构有关。
二、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1.变量的选择。基于比较优势理论和迈克尔•波特的“钻石模型”,结合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可量化,可以正确反映了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因素的变量模型。服务贸易出口为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的附加值服务,货物贸易出口,以1996-2013年的年度数据为初始数据集。
2.模型的建立。根据上文所确定的变量初步建立如下计量模型:(1)其中,SEt表示服务业的出口额,SVt表示服务业的增加值;GEt代表货物的出口额,SEt、GEt均按当年的平均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3.时间序列的单位根检验。由于经济时间序列数据经常表现出非平稳性,直接进行回归容易出现“伪回归”现象。因此,本文检验变量平稳性采用的是ADF检验法,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表中的n代表无常数项或无趋势项)。
三、结语
浙江服务业的发展,加快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的影响服务业发展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水平是非常重要的。浙江省服务业跟上世界服务产业和服务市场的步伐,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的技术水平,服务产业发展真正的基础建立在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如运输、商务旅行等。
影响浙江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上述计量模型只是对部分因素进行了分析。综合考虑实证分析的结果的基础上提出下列几条建议:
第一,发展浙江服务业,加快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的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影响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是非常重要的。服务行业的浙江省跟上世界的步伐服务行业和服务市场的变化,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的技术等级、服务产业发展真正建立在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的基础。
第二,加强协调,对服务贸易的支持,制造货物贸易对服务贸易竞争力。浙江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可以充分挖掘服务贸易商品贸易机会,加强支持服务的输出,帮助开发海外市场服务。
金融服务贸易涵盖金融服务贸易和保险服务贸易两个方面,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金融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缺陷。保险服务贸易额占比较大。对比十多年来金融服务贸易和保险服务贸易的总额,可以发现保险业务对金融服务贸易有非常显著的贡献,行业内存在严重的比例失金融服务贸易出口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5%,进口占总额的7.8%,总额占服务贸易总额6.2%。2014年,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出口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5%,进口占总额的7.3%,总额占服务贸易总额6.5%。这是因为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底子薄,结构尚不合理,后期仍有很大发展潜力。另外,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规模和质量存在很大差距,我国金融服务贸易总额占全球主要经济体服务贸易总额比重很小,目前还无法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相提并论,即使与新兴经济体也存在一定差距。一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程度用该国金融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来衡量,由此计算出的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2010—2013年维持在0.33%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较大的差距。
二、提升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1.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促进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
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高需要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和健全的法律制度,国家主管部门应该健全这样一套制度,促进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并对违规行为公开处罚,使金融服务机构的运营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断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与质量,为金融服务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为增强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提供法律和制度支持。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出台一些鼓励金融服务部门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的发展政策,让其健康有序地发展,通过参与国际市场储备,对外谈判等方式为金融服务贸易发展和出口争取更为有利的市场环境,使金融企业与世界市场接轨。在经济刺激计划的以及可能的经济刺激投资中,要有计划、有提升地向金融企业倾斜,增强其硬件设施及软件装备,夯实其基础,为金融服务贸易提供一片供其茁壮成长的沃土。
2“.互联网+金融咨询”
加大资金投入,利用最新科技手段,正视金融服务贸易信息咨询的重要性,通过设立专门机构或建立相应网站、提供专门热线服务的方式,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政策咨询、风险提示、信息咨询、经济走势及对策建议等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使得各个金融服务贸易企业能尽快了解世界现状,调整自我发展方向并逐步缩小差距,提升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3.创新金融服务贸易产品
提升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基础性因素是不断创新金融服务贸易产品。我国的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上与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来进行金融服务创新,研发高技术含量的金融服务贸易平台,开拓有市场价值的、知识技术含量高的金融服务贸易产品,来满足国际国内市场客户的需求。根据波特的“钻石理论”,影响服务竞争力的生产要素中的人力资本要素尤为重要,并提供了层层的创新理念。创新金融服务贸易产品的关键是具有提供金融服务贸易创新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富有金融实战经验和服务贸易知识,掌握世界金融市场产品运作,精通金融外语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升金融服务贸易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势在必行。国家层面上应加大对高层次金融人才的教育投入,培养金融专才对服务业务、创新技能的敏感性和能力;企业层面上建立一套多元有效的员工培训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为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输送合格人才。
4.促进金融服务贸易的有效需求
金融服务贸易的需求包括进口需求和出口需求,目前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需求远远小于进口需求,解决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需求更为迫切,我国居民对服务消费特别是金融服务的消费特别低,消费结构单一对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抑制作用,增加居民收入,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拓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的市场规模,促进金融服务贸易的有效需求。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需求,直接影响我国金融机构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额,做好外资企业入对我国金融需求的调查工作,在金融服务机构给每一家外资企业建立信息资料档案,方便金融机构及时做出答复。同时,还可以通过拓宽海外市场来增加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需求,实现中国金融机构在海外市场本土化经营,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还可以并购海外金融机构,实现员工的本土化,并借助员工本土化的有力条件,大力开展金融业务,拓宽金融服务对象,拓宽金融服务方式,促进金融服务贸易的有效需求。
5.大力发展相关性支持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