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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高新技术主要是指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航天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自动化工程技术、海洋技术和生态技术等在农业上的应用[1]。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是指运用高度密集的技术、资金和知识,按照科研、开发、生产、经营一体化,开展农业产业生产。一般认为当高技术组合按国际科技产业园区的规范超过70%以上时,传统技术才被创新为高新技术。靠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提高产值的“技术生产率”在60%~80%以上,则实现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2]。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不仅需要资金、技术、人才,还需要现代化的生产设备和手段,多元化的产业体系,先进的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市场体系配合。
(二)安徽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现状
截至2012年,安徽建成各级农业示范园区101个,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895家,其中农业高新技术企业92家,企业年产值248亿元,建成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平台345个,企业技术中心56个①。从总体上看,安徽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较低:全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数仅占农业龙头企业的10%,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5.2%;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值仅占农产品加工产值的4.1%,占高新技术企业产值的2.4%;全年完成农业科研290人年,应用研究为10人年,试验284人年,全年获批农业科研专利申请29项,但无一项完成应用转化。
(三)影响安徽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原因
1、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起步较晚。我国的农业高新技术是借鉴美国的经验而兴起的,从上世纪90年代提出,到如今也就20年左右的时间,各地区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认识还不到位。目前还处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试验阶段。2、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投入不足。目前,我国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主要依赖政府投入,为政府主导型产业。安徽作为中部农业大省,经济欠发达,对农业投入较少。2012年,安徽对农业固定资产的投入为302亿元,人均不到1000元,全省用于科技研发的经费为19.5亿元,仅占GDP的1.1%②,用于农业科研的经费仅有3亿元,用于农业高新技术的研发则更少。研发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农业科技企业研发的积极性,全年农业科技专利申请数只占到全省的0.09%。3、农业高新技术人才不足。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对人才的需求较高,特别需要开拓型的高层次人才和高科技人才。据统计,我省每3万人中才有1名农业科技人员,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仅高于,居第30位。2012年全省已建或在建的农业科研机构不足百所,从事农业科学技术研发的人员只有1000余人。4、劳动力产业素养和农业产业化水平低,产业发展支撑力不够。安徽作为国家粮食生产基地,担负着国家粮食生产重任,区域内粮食播种面积大,常年遭受自然灾害,农业基础设施破坏严重,农业人口比重大,农民文化程度、产业素养低,生产方式落后,农业产业化水平低。2012年,向市场提供的农产品中,60%为初加工产品,深加工产品仅占20%多。现实的生产条件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起不到支撑作用。微观层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农业科研技术平台分布不均,科研成果应用能力差。全省具有科研能力的农业科技平台中,一半以上集中于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企业技术中心只占到16%,平均每两个高新技术企业才有一个技术中心。在农业科研成果中,80%为基础研究和试验发展,应用研究不到10%,2012年无一项农业专利成功转化。二是市场体系不健全。目前,我省市场上还没有一家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介实体,承担把科学技术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职能。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主要依靠技术交易所举办的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会,但其服务功能过于单一,缺乏连续,加之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致使农业高新技术鱼目混珠、真假难辨[3]。三是企业产业化动力不足。农业产业的特点是投资大、周期长、回报慢,导致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风险大,农业企业和农民在缺乏有效的制度激励情况下,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内生动力不足,以至于消极应对[4]。诸多原因影响着安徽农业的发展,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如何依托资源优势,发挥要素的作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安徽省农业生产要素禀赋及其差异
(一)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生产要素及其禀赋反映指标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属于知识、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结合传统生产要素理论,技术、劳动、资本、资源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基本生产要素,决定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生产。要素禀赋是农业生产活动中所需要的基本的物质条件和投入要素[5],是决定地区农业生产的基础因素,直接影响着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地区差异。各要素禀赋反映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条件。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生产要素禀赋情况分别用不同的可衡量相关指标进行反映。1、技术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核心。技术进步可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的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确立产业优势,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源动力,直接决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现。其要素禀赋反映指标为农业科技贡献率。2、劳动力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中最具最主观能动的生产要素。劳动力的素质,包括文化程度、市场意识、经营理念等,决定了劳动者能否接受和掌握高新技术产业中的新技术、新工艺,甚至新生产方式和管理方法,而这些决定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生产效果。其要素禀赋反映指标为:农业劳动生产率指数=地区农业劳动生产率/平均农业劳动生产率3、资本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重要构成。资本的投入可以促进科技进步,改扩建生产基础设施,购买先进生产设备,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而这些决定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条件。其要素禀赋反映指标为:人均劳动资本=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农业投资(地区农业投资/农业从业人口)4、自然资源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生产对象,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提供原材料,决定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资源条件。农业生产要素禀赋既是决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基础因素,也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条件的反映,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影响较大。其要素禀赋反映指标为:人均耕地面积=地区耕地面积/农业从业人口。
(二)基于要素禀赋差异的安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比较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对资本、劳动、资源的投入数量和比例要求并不明确,因此,我们选取国内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较高的北京、同处于中部的湖北、生产条件相似的河南以及相对落后的重庆,截取各地2012年农业发展的数据和“十一五”末期公布的农业科技贡献率,采用横向比较的方法,综合比较安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要素禀赋(表1)。从表1可以看出,安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生产要素禀赋不足,4个要素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具体概述为农业产业整体水平较低,劳动力产业素养低,经济欠发达,对农业投入少,农业收入低,农业科技水平较低,这些都制约了安徽农业产业化发展。通过横向比较可以看出:北京则是在耕地不足的情况下,依托资本投入和农业科技创造了领先全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近于安徽的2倍。借鉴北京的发展经验[6],构建差异化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模式,是推动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安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要素禀赋地区差异
无论从经济、地理、文化、制度等哪一方面比较,安徽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要对安徽各地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生产要素禀赋进行分析。可以假定区域内技术共享,只选择劳动、资本和自然资源3种要素,沿用农业劳动生产率指数、农业人均劳动资本和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个指标,截取安徽各地区2012年农业生产数据,进行要素禀赋差异比较(表2)。依据表2数据,通过聚类分析,可以将安徽分为4大农业生产区域:城市及郊区现代农业区,这一区域以合肥为代表,大体还包括芜湖和马鞍山2市。该区域特点是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较高,人均劳动资本全省领先,区位优势明显,交通发达,人才聚集。两淮粮食主产区,这一区域大体包括淮北(淮北、亳州、宿州、阜阳)和淮南(蚌埠、淮南和滁州)2个粮食主产区,7个地市。该区域的特点是粮食产量大,耕地资源相对较多,但常年遭受自然灾害,生产方式落后,农业人口比重大,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普遍较低。沿江优势农业区,这一区域大体包括铜陵、池州、安庆和宣城4市。该区域特点是地域特点突出,水域面积大,交通发达,农业生产基础较好,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普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均劳动资本较多,土地资源相对较少。山区特色农业区,这一区域大体包括六安和黄山2市。该区域的特点是山多地少,区域内土特产品物产丰富,土地资源稀少,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低。
(四)安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不同区域模式选择与重点确定
在经济欠发达、农业投入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要素禀赋不足的情况下,依据要素禀赋差异进行区域划分[7],针对不同区域,选择适用的产业化模式[8]和确定发展重点,可以为安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快速、准确地找到发力点。1、城市及郊区现代农业区该区域农业投入比重较大,科研机构和人才集中,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对较高,劳动者产业素养高。该区域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适宜采用政府主导型和企业主导型发展模式,一方面集中科研力量,开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研究;另一方面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集中一批农业生产龙头企业,通过政策、资金引导企业进行农业高新技术应用开发与生产。重点进行生物工程、基因工程、材料技术研究,着力发展生物技术产业、设施农业,力争在生物制药、有机农药、农产品的精加工、绿色蔬菜、乳制品、观光农业等方面实现产业化。2、两淮粮食主产区该区域为典型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土地资源丰富,粮食生产面积大,农业投入少,农业劳动生产率低。该区域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适宜采用政府主导型,集中科研力量进行农产品品种优化研发,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生产园区,培养农业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畜牧养殖业,力争在强筋和弱筋小麦、专用棉花、花生、大豆、玉米的种植与深加工,猪牛羊养殖与加工等方面,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3、沿江优势农业区该区域为传统粮食生产区,区域内水系发达,物产丰富,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劳动力产业素养整体较高。该区域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适宜采用混合模式和“纺锤形”发展模式,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农产品品种优化与种养殖适用技术研发,培养农业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着力发展农产品、水产品加工业,力争在水稻的种植与深加工,油菜适用栽培技术与精加工,水产品良种与无公害生产技术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4、山区特色农业区该区域山多地少,农业生产现实资源相对稀缺,但区域内土特产品品种丰富,农业劳动生产率较低。该区域适宜采用科研机构主导型和“纺锤形”发展模式。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对山区特色品种优化、栽培技术与产业化生产进行研发,着力发展土特产品生产与加工,力争在土特产良种和无公害、有机生产技术,提高单产和质量等方面,进行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除以上区域外,以亳州为重心的中药材生产也是安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之一,其适宜采用科研机构主导型和“纺锤形”发展模式。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对中药材品种优化、栽培技术、药用性质进行研发,着力发展制药工程,力争在中药生产与提炼方面形成产业化经营。
三、加快安徽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从温氏集团发展历程分析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涵义及其意义
温氏集团从集资创办到实行股份制经营,从企业创办之初提出了“科技兴场”的经营理念到与农业大学实行长久的技术创新联合,我们可以看到:农业龙头企业依据了政府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来从事农产品加工,整个经营过程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为农民提供了服务,成为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市场主体。温氏集团在推动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层次和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中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温氏集团技术创新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目标,研究、开发或引进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通过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和市场创新,不断改进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研究开发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的一系列技术经济活动。从温氏集团迅速发展中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技术创新是企业经营者对生产要素、生产条件、生产组织进行重新组合,以适应效率更高,效能更好的新的生产体系,从而获得更大利润的过程,它包括创新或引进新的技术或工艺,采用新的管理方法与组织形式。是一种能够把握市场和技术机会,正确作出产品和工艺的创新决策,并顺利实施,最终成功占领市场的能力。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依靠科技进步带动经济增长,是当今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有利于企业加强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不断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形成个性化的市场竞争优势;有利于农业参与国际、国内的分工合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有利于农业龙头企业走劳动密集型与科技密集型相结合的路子,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实现经济与科技的有效结合;有利于企业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依靠有市场和高质量的产品求发展,以形成一个良性的发展机制。培育一批带动农户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这是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科技进步的关键环节。
二、温氏集团发展过程中反映我国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状况
在温氏集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作为技术创新主体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总的来说发展态势是好的,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是农业龙头企业规模扩张很快,但效益偏低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从1985年到1989年的短短4年时间,勒竹畜牧联营公司的产量和产值都增长了600%左右,年平均增长率60%以上。温氏集团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瓶颈,从整个肉鸡生产过程来看,肉鸡育种、饲料营养、疾病防治这些关键环节都有很高的技术含量,由于肉鸡生产的特殊性决定了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普通农户经营规模不可能太大,公司面临着巨大的技术风险。而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国家作出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后,全国农村经济发展上开始着力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起步虽然较迟,但扩张势头强劲。销售收入和利税呈递增态势,农业龙头企业规模的逐步扩大,涌现出一大批重点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如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欧诗漫集团公司),从而有效地拓展农产品的加工领域,提升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水平,但从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分析,中小型企业销售利税率和净资产利润率以及经济效益水平明显低于独立核算的中小型企业。企业技术创新源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又促进企业的发展,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不高,较大程度地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二是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势头强劲,但能力不强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效果。温氏集团尽管处于成长阶段,但企业经营者着眼于长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视技术创新为企业的生命和发展的原动力,并在技术创新中不断发展壮大。上世纪90年代初,勒竹鸡场就与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系签订长期技术合作协议。无独有偶,湖州荣凯生化有限公司1999年与农业部茶叶研究所开放实验室建立技术合作关系,从茶叶中提取天然抗氧化剂——茶多酚,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化妆品等行业,公司生产的产品80%销往美国、瑞士、日本。67名企业职工中拥有技术人员12人,占18%。总资产1030万元的小企业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750万元,创利税166万元,人均创利税2.48万元。浙江新市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加大对油脂加工的科技攻关,生产工艺采用计算机程序控制,减少了煤耗,仅此一项降低了生产成本20%。长兴艾格生物有限公司开发出从鸡蛋中提取球蛋白,成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但从总体上看,温氏集团与其他农业龙头企业同样在技术创新上受到了外部环境和经济实力的影响尚处于相对弱势阶段。一方面科技型企业家匮乏,捕捉技术信息的能力较弱;另一方面企业的职工队伍没有经过严格的大工业熏陶,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职工队伍素质较低。据不完全统计:农业龙头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还不到7%,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技术人员只有163名,平均每个企业还不到2人。农业龙头企业科技人员不足,从总体上削弱了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三是农业龙头企业创新欲求强烈,但资本不足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进展。温氏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先进科技的支持。作为集团创始人的温北英先生1986年就提出了科技兴场,一方面自己努力钻研,总结出养鸡36条,另一方面积极寻找科技合作对象。但温氏集团当时尚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技术创新不只是单纯的技术概念,是经济与技术统一的,而且往往取决于一个企业的经济实力。由于受客观经济实力的限制,温氏集团引进、吸收、消化、开发新技术的困难较大,特别是金融体制改革以来,银行按商业银行模式运作,企业贷款难度增加,资金筹集的困难,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信心和能力。企业技术创新由于本身经济实力的不足和固有的弱质性,这就决定了农业技术创新不可能完全市场化,必须依靠政府予以扶持或补贴。从温氏集团技术创新上分析,尽管与前几年相比,政府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建立了一个相对宽松的外部环境,普遍重视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氛围,但政府引导和扶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资金相对较少,据有关资料分析及测算,农业发达国家投入农业研究、开发的经费一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以上,而我国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2%,尽管绝大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具有强烈的科技创新欲求,但苦于经费上的尴尬,只能将创新项目一拖再拖,严重影响到技术创新的进度。
三、农业技术创新体系与温氏集团技术创新机制不适应的原因分析
农业技术创新体系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在政府的直接管理下,为传统农业技术进步与促进农业的发展起着支撑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都市农业的发展已不相适应。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温氏集团在开展技术创新的过程中不得不全面依靠自主的方式来完成,这样就直接导致了企业技术创新上获益期长,从这上面可以看出我国农业技术创新体系与温氏集团技术创新机制不适应的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是研究开发主体布局不合理。现有的农业技术创新科研所职责不明确、重点不突出,研究内容时有交叉和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内容与生产实际时有脱节,不能满足现代高科技农业发展之需要;与上游研发机构和下游推广机构联系不紧密,成果转化效率不高,在农业中的显示度不高;研究机构与业务管理和技术推广部门职责不清,协作机制不健全,所站、所处、处站之间“争饭”的现象也普遍存在,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二是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力量薄弱,难以承担新技术普及推广及农民技术培训等职能。表现为,一是乡镇农技部门人员少,结构不合理,队伍不稳定,兼职化现象严重;二是县(区)以下推广部门缺乏基本的实验基地,推广手段落后;三是缺乏知识更新,知识老化,对现代效益农业知识知之甚少。推广部门与企业、协作组织的研发推广缺乏必要的联系。
三是民间技术力量薄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协作组织重生产流通,对农村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视度不够,责任心不强,内部技术力量薄弱,对新技术的接受能力差,缺乏持续的技术支撑。
四是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创新的动力不足。研究推广体制不顺,大多为行政的附属,行政化倾向严重,外部市场机制尚未建立,内部分配、人员考核、人事等机制不活,竞争的氛围不足。
五是技术需求不旺。由于生产规模小,尽管农业企业具备科技创新的强烈欲求,但作为生产主体的农民处于传统生产习惯的影响,缺乏技术投人热情,同时由于农民自身科学文化素质低,接受能力弱,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抗风险能力弱,导致生产者的技术需求不旺。
六是投入渠道单一,投入不足。目前农业技术创新以单纯的政府投入为主,尚未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其投入少,难以满足农村企业尤其是农村龙头企业对于科技创新的需要。
七是宏观上市政府至今尚未制订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对技术创新的目标,激励机制等缺乏政策引导,导致研究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一定程度上造成技术资源的浪费。
由于以上创新体系上的不完善,严重影响了农业技术创新能力。主要表现为创新的意识不强,动力不足,创新人才奇缺,创新成果贮备不足。同时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使得农业生产单位相对来说规模较小,一般都是以农户为生产单位,农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农业技术创新既受经济规律支配,也受生物规律支配,这也是导致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不顺畅的主要因素。
四、温氏集团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实现途径
技术创新是实现温氏集团高质量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从实践看,农温氏集团技术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针对温氏集团的成功运营模式分析,温氏集团主要采用模仿创新、合作创新和自主创新等途径实现技术创新。
一是模仿创新。模仿创新是指企业通过学习、模仿率先创新者的创新思路和创新行为,吸取率先者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引进购买和破译其核心技术和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改进和完善,进一步开发。温氏集团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大批量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创新链的中后期投入主要力量,生产出性能、质量、价格方面富有竞争力的产品,以此确立自己的竞争地位,获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模仿创新是一种十分普遍的行为,是温氏集团技术创新方式的有效选择,但温氏集团模仿创新不是在原有基础上的简单重复,而是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改进新产品和新工艺,是技术嫁接与融合的过程。上世纪80年代末期,勒竹鸡场引进当时国内黄鸡最优良的品种882,通过引种接触到系统的先进养鸡技术,提高了种苗的生产技术,降低了生产成本。1991年,勒竹鸡场又引进世界优秀品种AA鸡,吸收到世界种鸡饲养的新技术。这时,勒竹鸡场也开始建立饲料分析室、疫病诊断实验室等,科学配合饲料日粮,及时准确监测与诊断疾病。通过新技术的引进与吸收,勒竹鸡场的领导者认识到技术在企业创造利润中的重要作用,更加渴望应用新技术,使产品形成了特色化、规模化、系列化生产,这就为我们在实现农业龙头企业实现技术创新上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
二是合作创新。合作创新是企业实现技术创新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之间的联合创新行为。合作创新通常以合作伙伴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资源共享或优势互补为前提,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和合作规则,合作各方在技术创新的全过程或某些环节共同投入,共同参与,共享成果,共担风险。温氏集团于1992年底,以10%的技术股力邀华南农业大学畜牧系加盟勒竹鸡场,对企业作全面的技术支持。以华南农业大学加盟温氏为标志,温氏集团进入了技术发展阶段。华南农业大学畜牧系以技术入股加盟广东温氏集团后,派出了多位技术人员进驻集团,对生产技术作了全面的改进,并且在技术研究方向上对集团进行引导与把握,对温氏集团日后能跻身行业的前排起了关键作用。与此同时,温氏集团开始向社会广纳人才,相继有大批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加盟集团,集团生产技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每一个技术指标都基本可控,技术努力方向基本明确,生产成本大幅降低。合作创新很好地实现了优势互补,极大弥补了科技创新中的不足,能够使得企业实现科技创新的整个蜕变过程。
三是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探索产生技术,攻破技术难关,并在此基础上依靠自身的能力推动创新的后续环节,完成技术的商品化,获取商业利润,达到预期目标的创新活动。具有技术突破的内生性、技术与市场方面的率先性、知识和能力支持的持久性等特点。自主创新的优点,在于技术开发方面有利于企业形成较强的技术壁垒,这种技术壁垒可通过专利保护的形式而加以巩固,并从法律上确定自主创新的垄断地位,形成企业自主的知识产权。加大科技投入,实现企业自主创新是提高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开发能力、技术含量和整体竞争能力的保证。温氏集团的技术随着科研的大规模开展而进入良性的循环,集团建立了肉鸡试验场、肉猪试验场、种鸡试验场等先进实验设施也广泛使用。集团每年从销售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科研基金用于研究开发,促使技术快速进步。集团每项关键技术都由硕士或博士把握,不但能很好地维持正常的生产,还可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开展前沿性的研究工作。他们了解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在合适的时候引进使用。因此,广东温氏集团各项技术指标均居全国前列,如4亿只肉鸡成活率达96.5%,100多万头猪料肉比达2.4:1等,这些指标都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成熟的技术保证了集团生产的连续稳定,总体生产成本为全国同行业最低,企业很具竞争力。
五、从温氏集团技术创新过程中得到的启示
从温氏集团开展技术创新的过程,我们可以发现,农业龙头企业要实现技术创新,不但要具备良好的外部环境,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建设、技术创新机制、技术联合力度和产品技术含量也是关系到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由此,从温氏集团的技术创新上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一是加大政策措施扶持力度,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营造外部环境。各级政府要把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效益农业发展水平乃至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树立抓技术创新就是抓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切实加强领导。以技术创新为主线,加大组织措施和政策扶持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组织科技力量,针对影响农产品加工产业化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开展立项论证和科技攻关,力争在短时间内开发出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农产品加工技术与新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龙头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和局限性,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予特别的关注和必要的支持,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尽快形成符合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支持体系,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别要从信贷、技术、信息和培训等方面,扶持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扶优扶强战略。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这部分农业龙头企业技改投入的力度,在企业技改投入上,可套用市政府扶持重点优势工业企业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有关政策,从技改贴息、科技创新补助、减免有关税收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扶持。以有效的制度和体制促进政府管理行为的规范,为农业龙头企业的加快发展营造高效有序的政策环境
二是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提供制度保障。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加快现有农业龙头企业,尤其是规模型农业龙头企业的产权制度的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进程。根据《公司法》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实际,在调整股权结构,建立出资人制度,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制,完善科学的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活力等方面进行深化和完善,加快公司制改造的步伐。对上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要努力使其成为具有规范化的公司财产组织形式,要积极探索股份制改造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对产权关联度强、产品协作关系紧密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企业之间相互换股、参股,将两家或多家农业龙头企业改造成为股份制企业,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优势产品,从而形成一批具有特色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发展的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企业人才引进培养,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提供人力支撑。技术创新是一项开创性工程,技术创新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人的因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能,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加快人才培养的力度,把培养人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通过实施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等级培训考核,举办大量“专升本”、大专证书班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以及选送到高等院校培养深造,促进管理人员提高学历,提高素质。重视对企业技术骨干和员工的培训,有条件的企业可与大专院校联合开设职高班、专科班等,通过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造就一代有文化、有知识、懂技术的新型产业工人,激发企业员工对技术创新的热情。大力引进人才,建立集聚人才的机制和环境。简化引进手续,加快职称、社保、分配等制度的改革以形成有利于吸引和集聚人才的良好氛围及政策环境;强化市场机制,主动出击招揽人才,加快人才市场建设,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优化人才资源的配置,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强农技队伍建设,搞活农技推广机制,推进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创新农技推广组织形式,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为发展效益农业和区域特色农业服务的农技推广体系。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要积极参与产业化经营,鼓励他们与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鼓励农业科研单位及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的经营,鼓励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举办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研教育培训机构和农业科技开发公司,促进农业科研与生产、科研与市场的直接结合,加快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是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提供运营平台。当前,企业技术创新正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济发展总是以技术的发展为前提,一项成功的技术必然会导致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市场结构的变化,同时又牵动着新一轮更高层次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从而推进经济的快速增长。没有技术创新,就不可能有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就不可能有新的经济增长点。任何一个企业要想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求得发展壮大,必须构筑自己的技术创新平台,但从目前情况看,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推进技术创新,完全依靠自身实力还难以做到。比较现实有效的途径是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姻”,大力开展产学研联合,借助外力推进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农业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联合,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找准定位。项目不在大小,关键在找准一个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最佳对接点,企业应该实事求是地把握适合自己的合作项目,做到合作一个,成功一个,生产一个,实现企业与科研院所的互利双赢;二要提高合作水平。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联合,须向纵深方向发展,不断提高水平,鼓励更多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科技成果折股的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实行技术和资本的有机结合,增强合作的原动力,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真正结成产学研各个环节的利益共同体;三要营造合作环境。政府要主动热情服务,积极组织协调,为双方排忧解难,创造一个宽松的合作环境,同时要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切实加大对产学研项目带头人的奖励力度,充分调动经营者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政策的鼓励,逐步形成技术创新是硬本领,加快发展是硬道理的良好氛围。
文献提出了一种以多主体的顺序“接力”为主要特征的创新模式,并称之为“接力创新”。文献[2]预测在生物制药业、生物农业、信息业、纳米业等新兴产业中广泛存在接力创新。其中,接力创新在生物制药产业的普适性已被文献[1,3-4]等证明。文献[5]验证了信息产业(主要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中也大量存在接力创新。那么,农业生物技术、纳米技术等是否也如预测的那样遵循接力创新呢?如果遵循,那么是否具有自身的特性以及为何会形成这种特性呢?这些问题尚未得到回答①。与生物制药产业相类似,生物农业产业同样建立在现代生物技术的基础上,并且是除生物制药产业以外运用现代生物技术最为广泛、发展最为迅猛的产业,也是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点产业。从理论层面看,研究农业生物技术的接力创新可以拓展接力创新的应用范围、深化和完善接力创新的相关理论。从实践层面看,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生物农业产业的发展对于促进中国农业技术现代化、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揭示农业生物技术的接力创新的特性,为中国生物农业的产业创新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可以帮助相关创新主体明确定位、科学决策,指导产业集群、创新网络、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研究。本文采取多案例研究方法,通过与生物制药技术等的接力创新进行对比,探索农业生物技术的接力创新②。下文安排如下: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提出研究变量;进行研究设计;通过案例分析得出主要发现;探讨农业生物技术接力创新的形成机理;总结研究结论和政策启示。
2文献回顾与研究变量
2.1文献回顾
接力创新的渊源可以追溯到Pavitt对“基于科学的高科技部门”的论述[6]以及国家创新系统中“基于科学的体制”[7-8]。“模式2”等理论也强调了“后现代”社会中科学研究与创新的交互作用[9],并进而形成“三螺旋”模型所描述的大学承担企业功能、企业承担学术功能的现象[10]。这些经典研究(但不限于这些研究)事实上分离出一类基于科学的创新。例如:Pisano认为科学的深度参与导致生物制药是“基于科学的商业”[11];陈劲、赵晓婷和梁靓指出生物制药等领域的创新是“基于科学的创新”[12];对纳米产业的研究也佐证了这种特性[13]。那么,这类基于科学的创新如何才能获得成功?生物制药创新研究逐步揭示出接力创新这一新型创新模式,给这个命题提供了较为完美的答案。①文献[3]提出:专家型公司是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的、专注于分子生物学研究和现代生物技术研发前端的小型生物技术企业;而核心公司是在新药的研发、生产和营销等方面具有综合组织能力的大型一体化公司。生物制药源于20世纪70年明的DNA重组技术[14],当前已成为涉及分子生物学、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遗传学、生物化学、组合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科学和纳米技术等众多科学技术的复杂体系[11]。文献[15]指出生物制药创新主要来自大学,大学、公共研究机构、盈利性公司等不同类型的组织在创新过程中建立联系、共同参与创新[16-18],大型制药公司与利用生物技术开发新药的专业化企业之间是合作关系[19]。李天柱、银路和石忠国等最早提出生物制药创新中专家型公司与核心公司之间合作的本质是两者的接力创新,技术转让、合同研究、并购、联盟等常见的合作方式其实是实现接力的具体手段[3]①。在此后的研究中,李天柱等进一步针对生物制药起源于基础科学研究的特性,将大学等公共研究机构纳入接力创新框架,提出了接力创新的完整概念,分析了“大学-专家型公司-核心公司”之间的主要接力关系和接力方式[1],并探讨了接力创新的一般规律和发生机理,比较了接力创新与合作创新(包括产学研合作)、开放式创新和二次创新等其他典型创新模式的异同及应用思路[2]。虽然接力创新概念的提出时间较晚,但是由于它对基于科学的创新具有重要价值,已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文献[5]验证了信息产业中广泛存在接力创新且它具有自身的特性;有学者运用接力创新研究了区域创新平台、新兴产业载体等[3-4,20-21]。然而,总体来看,目前关于接力创新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生物制药产业开展的,而生物农业产业等其他基于科学的产业是否遵循接力创新及其特性则尚无专门研究。
2.2研究变量
本文旨在验证前人对接力创新的推断,但是由于针对农业生物技术的类似研究尚属空白,因此本文实际上属于对农业生物技术接力创新的探索。针对这一研究目的,首先,本文将研究问题明确为“农业生物技术是否遵循接力创新,如果遵循,那么是否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及其形成机理是什么”,以避免被海量数据所“淹没”[22];其次,除了可从研究问题直接推出的研究变量外,本文并未事前指定其他变量,以防止在研究过程中束缚思想、阻碍新理论的构建;最后,本文借鉴现有文献的逻辑,但尽量保持开放心态,以免限制研究发现和产生偏差[22]。基于上述思想,根据代表性文献[1-3]铺垫的理论基础,本文利用如下变量研究农业生物技术的接力创新:1)接力创新。接力创新的本质是:能力显著异质、优势明显互补的创新主体共同参与创新,但各主体加入创新过程的时间有先有后,且它们承担不同的任务,在创新过程中地位平等、缺一不可、各司其职、很少“越界”,主体间的顺序接力推动创新获得成功。也有文献指出,在新兴技术的创新中,能力互补的创新主体通过联盟等组织间合作方式共同完成创新是一种普遍现象[23],因此不能认为只要多个主体共同参与的创新就属于接力创新。为了使研究更加严谨[24],针对接力创新变量,本文提出一个竞争性解释:农业生物技术不遵循接力创新,实际上只是采取了战略联盟等合作创新模式。2)接力关系。接力关系这一变量是参照当前接力创新最为典型的生物制药产业而提出的,其存在的前提是接力创新变量能够得到较好的解释。具体而言,农业生物技术创新过程中可能存在如下接力关系:第一,以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知识创造接力为主线;第二,以不同主体之间的知识产权接力为实现手段;第三,以金融接力为支撑,即创新过程中存在不断有新的资金加入、原有资金退出的接力现象;第四,创新过程中政府支持政策也具有与金融支撑类似的接力现象。3)接力方式。接力方式是上下游创新主体之间实现接力的具体手段。参照生物制药技术的接力创新,农业生物技术创新的主要接力方式应包括授权许可、平台技术转让、合同研究、并购、联盟等多种方式。与接力关系变量相类似,接力方式变量存在的前提也使接力创新变量得到较好的解释。
3研究设计
3.1研究边界
按照一般理解,农业生物技术是运用基因工程、发酵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及分子育种等生物技术改良动植物及微生物品种的生产性状,培育动植物及微生物新品种,生产生物农药、兽药和疫苗的新技术[25]。该定义指出,农业生物技术建立在以DNA重组为核心的现代生物技术体系的基础上,从而与其他农业技术区分开来。例如,袁隆平院士发明了“杂交水稻”技术,为中国和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该技术没有利用DNA重组及其他现代生物技术,因此不属于本文研究的农业生物技术①。
3.2研究方法
案例研究最适合于研究“怎么样”(how)和“为什么”(why)的问题[24]。案例研究以案例为基础,从中归纳产生理论,理论的产生完全根植并升华于案例内或案例间的构念之间的关系及这些关系所蕴含的逻辑论点[26]。案例研究可分为单案例研究和多案例研究[27],其中多案例研究在有效性和普适性方面比单案例研究更具优势[28-29],特别是当多个案例同时指向同一结论时,案例研究的有效性更会显著提高[24]。本文对农业生物技术接力创新的探索正属于“how”和“why”的问题,适合于采用案例研究方法。考虑到归纳理论的有效性,本文采用多案例研究方法。
3.3数据收集
案例研究中常用的数据来源包括文献、档案记录、访谈、直接观察、参与性观察和实物证据[30],本文采用文献分析作为数据收集方法。数据收集按照下面步骤进行:第一阶段,研读有关行业报告和资讯收集,找出已进入商业化阶段的农业生物技术。在这一阶段,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司编写的《中国生物产业发展报告》等权威报告、生物谷②等专业网站提供了最初的筛选范围。第二阶段,针对收集到的农业生物技术名录,广泛收集其技术创新过程的信息,获得大量零散的技术创新片段。在这一阶段,除了论文、研究报告等文献外,维基百科③、谷歌、果壳网④等网站也是丰富信息的重要来源⑤。第三阶段,使用三角验证法确认数据的质量,即研究者可利用多重证据来源和多重研究方法以减少偏见的影响[31]。第四阶段,将经过验证的创新案例片段进行拼接,从而得到完整的案例。在收集数据资料的过程中,笔者还建立了案例档案和证据链以保证案例质量。不可否认,诸如文献分析这种二手数据收集方法与访谈法、观察法等相比确实并非最优选择,这是在现有研究条件约束下所做出的一种满意决策。由于本文是从总体上对农业生物技术创新进行研究,不以研究每个案例的微观过程为目的,因此通过上述过程收集的案例资料可以满足研究要求。待条件成熟时,再进一步利用一手资料验证本文研究。3.4案例简介多案例研究所需的案例一般以4~10个为宜[22],所选取的案例要具有较大的典型性和极端性,并具有独特的研究价值[32]。本文选择表1中的8个案例作为研究对象。案例选择主要基于3个标准:一是尽可能广泛覆盖生物农业的相关领域,以提高研究结论的普适性;二是尽量针对典型的农业生物技术及企业,以提高案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三是在满足前两个标准的前提下,尽量采用涉及中国企业的案例,以增加对中国的指导价值。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拼接案例受到数据来源的限制,因此肯定还有其他典型案例无法得到,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文的研究质量,但笔者认为表1中的案例已可以较好地满足研究需要。
4研究发现
4.1农业生物技术接力创新的特性
表1中的案例具有一个共同特征:一项农业生物技术创新的全过程主要表现为,不同企业先后加入创新过程,分别完成创新链上不同环节的任务,创新是通过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接力传递而逐步推进的。这一特征与接力创新的本质是一致的,因此可确定接力创新是农业生物技术的重要创新模式。例如,NaturalIndustries公司在成功研发了生物抗虫害技术后于2012年被诺维信公司(Novozymes)收购,诺维信公司将此技术应用于水果、蔬菜等农作物种植市场。在这项创新中,NaturalIndustries承担上游的研发任务,诺维信公司在NaturalIndustries的基础上继续完成商业化,属于典型的接力创新;在诺维信公司和孟山都公司(Monsanto)的联盟中,诺维信公司负责研究提高抗病虫害能力、作物产量和土壤肥力的生物土壤改良技术,孟山都公司在诺维信公司研发的基础上完成田间试验、注册与商品化,这也是典型的接力创新;孟山都公司收购Asgrow、Holden等公司的目的是利用这些公司的市场网络将其玉米、大豆等转基因育种技术推向美国、比利时等国家的市场,本质上是孟山都公司完成上游的技术研发、Asgrow等公司完成下游的商业化,这也是接力创新的具体表现。表1中的其他案例也遵循类似的接力创新模式。事实上,笔者所收集的案例数量远超表1中的案例数量,只是很多案例因不够完整、不够具体或不够典型等而未被纳入分析,但其中很多案例也表现出上下游创新主体顺序接力的特性。必须承认,表1中的案例确实存在多个创新主体参与并广泛运用联盟、并购等合作方式的事实,但本质上还是上游主体完成其承担的任务后,像接力赛跑那样传递给下游主体继续开展后续任务,因此属于接力创新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合作创新,变量1的竞争性解释可以排除,对生物农业中广泛存在接力创新现象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但是,与生物制药技术等相比,农业生物技术的接力创新表现出自身的显著特性。1)农业生物技术的接力创新主要发生在转基因作物、生物防护等领域,而在生物农药、兽药和疫苗等领域出现得较少。即便在转基因作物等接力创新的易发领域,接力创新也是最近10余年才逐步兴起的,一些生物农业巨头曾独自在这些领域取得了成功,如孟山都公司推出了保铃抗虫棉花等。因此,笔者认为,接力创新是农业生物技术创新的新趋势,该发现修正了文献[1]的结论———文献[1]曾推测生物农业应像生物制药业那样普遍遵循接力创新模式。2)文献[1]和文献[2]指出,生物制药技术的创新基本上遵循“大学—专家型公司—核心公司”(如忽略掉大学,则为“专家型公司—核心公司”)顺序接力的单一模式。但是,农业生物技术的接力创新明显分化为3类(如表1所示):第一类,专家型公司与核心公司的接力,如“NaturalIndustries-诺维信”和“TJTechnologies-诺维信”,这与生物制药技术的接力创新基本一致;第二类,核心公司与核心公司的接力,如“诺维信—孟山都”、“孟山都—礼来(EliLilly)”及“孟山都—拜尔作物科学(Bayer)”,这与生物制药技术的接力创新有差异较大;第三类,核心公司与其他中小公司的接力,如“孟山都-Asgrow、Holden”、“孟山都—中国种子集团、河北中业集团”及“杜邦先锋(Dupont)—山东登海种业”,这与生物制药技术的接力创新恰好相反。3)农业生物技术的接力创新极少涉及大学,或者说鲜有直接利用大学科学发现的情况———这进一步修正了文献[1]的结论。文献[1]曾猜想,农业生物技术与生物制药技术一样,创新应直接建立在大学科研的基础上。同时,农业生物技术创新对专家型公司的依赖相对较弱,很多重要技术都是核心公司研发的。理论上讲,农业生物技术与生物制药技术一样,其前端研发工作最适合由专家型公司承担,但这一特性并未得到案例的支持。
4.2接力关系
农业生物技术创新中的接力关系大体上符合变量定义中对接力关系的陈述,但又有不同表现。1)以知识创造接力为主线。接力创新的本质是通过上下游创新主体之间的顺序接力,逐步完成创新中最基本的知识创造过程[1]。已证明农业生物技术的创新遵循接力创新模式,因此创新生态系统必然围绕知识创造及其顺利接力进行构建。例如,在“诺维信—孟山都”的接力创新案例中,诺维信公司将自己研发的土壤改良技术知识传递给孟山都公司,由孟山都公司继续创造田间试验、注册及商业化等方面的知识。表1中的其他案例也是如此,不再赘述。2)以知识产权接力为手段。在接力创新中,知识产权也是一个与知识创造协同发展的接力过程,知识产权转移成为创新主体实现接力的手段。在这一点上,农业生物技术的接力创新符合接力创新的一般规律[1](具体的接力方式详见下文分析)。3)对金融支撑的接力需求不强。接力创新对金融支撑通常有强烈的需求,如生物制药需要公共财政、天使投资者、风险投资、核心公司、资本市场等复杂资金接力支撑整个创新过程[1]。在农业生物技术的第一类接力创新中,位于创新链上游的专家型公司主要依靠风险投资和公共财政的资金,在创新任务被传递到核心公司后主要依靠核心公司的资金和资本市场的资金,因此整个过程表现出一定的金融支撑接力性质。在农业生物技术的第二类和第三类接力创新中,整个创新过程都主要依靠核心公司的资金和资本市场的资金,金融支撑接力的特性并不显著。总体来看,虽然农业生物技术创新面临高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投入巨大、周期漫长,但是对金融支撑接力的需求却不强烈———这与接力创新的现有理论相比可谓大相径庭。4)强烈依赖政策支持接力。政府政策在农业生物技术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以转基因作物为例:实验室研究阶段需要有利于转基因实验、动植物新品种专利保护等方面的政策;育种研究阶段需要政府开放对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试验管制、大规模田间试验审批等方面的政策;更突出的是,生产和商业化阶段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申报审批、品种审定和证书发放、大规模种植许可及国际贸易管制等一系列有利政策。只有在创新的不同阶段分别配置合适的政策且各政策之间无缝衔接,才能为农业生物技术创新奠定良好基础,任一环节上的政策变化都可能给创新造成重大影响。2012年欧盟质疑孟山都公司的“NK603”转基因玉米的安全性,曾造成孟山都公司所有的转基因作物都面临被欧盟禁止的威胁。政府政策对新兴产业创新普遍具有重要意义[33],但是像农业生物技术这样对政策支持接力的依赖如此之高是罕见的。
4.3接力方式
农业生物技术的3类接力创新具有相对稳定的接力方式,不像生物制药创新的接力方式那样动态复杂。下面针对3类接力创新分别论述。在第一类接力创新中,上下游企业间的接力方式主要是并购。通常是下游的核心公司并购上游的专家型农业生物技术公司,这与生物制药创新中专家型公司整体出售这一接力方式的相似度较高。采用这种接力方式的一般情况是,上游企业提出创意且技术研发已成型,而下游企业拥有田间试验、申报审批、市场推广等一系列加速技术商业化的能力,且下游企业的营销网络和顾客基础规模较大,能使技术在商业化环节发挥更大价值。同时,上游的专家型公司大都是借助风险投资创办的,通过并购可获得较高的企业价值溢价,风险投资愿意推动这样的并购;而下游的核心供公司则拥有充足资金可为并购支付较高价格。诺维信公司收购NaturalIndus-tries和TJTechnologies都属于这种情形。在第二类接力创新中,上下游企业间的接力方式包括联盟、技术转让、授权许可等,这些方式的本质都是通过签订某种契约将知识产权从上游企业传递到下游企业,我们统称为协议合作。协议合作普遍发生在核心公司之间,一般是上游的核心公司提出研发创意且完成基础研究和实验开发,而下游的核心公司完成申报审批、市场推广等商业化工作。其中,如果采用联盟方式,则会按照企业对创新的贡献预先约定好利益分配办法,上下游企业通过分割创新的终端收益获得各自的回报。“诺维信—孟山都”的接力创新联盟即是如此;如果采用技术转让或授权许可,那么上游企业通常事先划定下游企业使用技术的范围和条件,上游企业除了获得一笔技术转让费(或技术许可的门槛费)外,通常还能在未来创新成功后获得从创新收益中分成的权利。孟山都公司将其转基因抗除草剂大豆技术许可给拜耳作物科学就采用了这种方式。在第三类接力创新中,上下游企业间的接力方式包括股权收购、合资等途径,我们统称为资产联结。使用资产联结这一名词是因为这种接力方式一般发生在上游企业为核心公司而下游企业规模较小的情况下,核心公司掌控全部技术研发及田间试验、申报审批等后期创新工作,但在最终拓展市场(尤其是拓展国际市场)时面临较大障碍,因此以股权收购或合资方式控制下游企业,借助下游企业拥有的市场网络以及对特定市场熟悉等优势加速技术创新扩散。这种情形与第一类接力创新中核心公司收购上游专家型公司的方向恰好相反、目的也不同,为区别方便称之为资产联结。杜邦先锋与山东登海种业合资成立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将其转基因玉米种子推向中国市场就是以资产联结方式实现创新接力的实际反映。此外,接力方式变量中包含的合同研究、平台技术转让等典型接力方式并未在生物农业产业中发现相应的案例,这也反映出农业生物技术接力创新的不同之处。
4.4其他发现
除了上述基于3个变量得到的发现外,笔者在研究过程中还发现中国企业在农业生物技术创新中主要参与第三类接力创新,基本上是承接跨国公司已研发成功的技术并将之拓展至中国市场。从企业创新管理的角度看,中国企业采取这种方式可以规避生物技术研发的高度不确定性和风险,且可获得相应的创新收益。然而,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中国生物农业发展的角度看,这种接力创新愈演愈烈可能使中国企业逐渐丧失自主研发的动力和热情,并使中国生物农业的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5农业生物技术接力创新的形成机理
以转基因作物为例的农业生物技术创新过程可抽象为图1。图1农业生物技术的创新过程(以转基因作物该过程由上游的实验室研究、中游的育种研究和下游的大规模生产与商业化3个序贯相连的阶段构成,每一阶段又可细分为更多阶段。3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和所需能力存在显著差异:实验室研究的目标是克隆目的基因,创造转基因作物品系,因此基础研究能力在这一阶段最为关键②;育种研究的目标是开发育种工艺和方法,并通过小规模田间种植试验对工艺方法和安全性进行检验(试验面积约为100m2),这一阶段也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成分,但更接近生产技术和工艺的研发;规模生产和商业化阶段的目标是,通过大规模田间释放试验确定稳定的育种技术和工艺,并对试验成功的作物品系进行申报审批和开展商业推广,因此,除了研发能力外,对政府的公关能力和商业化能力也至关重要。平均而言,农业生物技术的创新周期长达13年、投入超过1.3亿美元。其中,创新链上游的实验室研究能否成功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创新链下游的大规模生产和商业化面临的风险同样惊人,尤其是能否通过品种审批具有巨大的不确定性,整个创新周期中约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时间用于通过政府审批,平均审批费用超过3500万美元。此外,商业性推广还面临不同国家在政策、社会和国际贸易方面的严格壁垒[34]。农业生物技术创新的过程和特点与接力创新发生的一般规律十分吻合[2]。具体而言,受规模、资金、公关能力和市场网络等因素的限制,专家型的农业生物技术公司基本上不具备完成整个农业生物技术创新的能力,也无力承担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尤其是下游风险),因此通常聚焦于从事创新中前段的实验室研究或育种研究,或在创新后段的商业推广、大规模种植等环节参与进来,因此此时不确定性已很低。孟山都、诺维信这类核心公司拥有完成整个创新过程的能力,但创新的不同阶段所需的能力存在较大差异,由核心公司独自完成创新仍是低效率的。特别是在实验室研究环节,核心公司的能力有时明显弱于专家型公司。而在创新后端,单独一家核心公司———不论其规模和影响力如何巨大———突破不同国家的政策、社会及国际贸易等方面的障碍都显得力不从心。因此,根据农业生物技术创新在不同阶段的特点,由优势能力各异的企业分别承担创新任务,通过接力合作推动创新成功无疑是更好的选择。
但是,农业生物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又使其接力创新具有如下自身的特性:1)农业生物技术体系庞大、涉及领域较多,不同细分领域存在一定差异。我们观察到,一些农业生物技术(如生物农药技术、兽药技术等)的研发难度不像转基因作物那样大,其创新风险相对较低,尤其是遭受的政府管制相对宽松。这些技术的创新可能在一家规模较大的公司内部或采取其他合作创新方式即可完成,因此农业生物技术接力创新的发生范围不如生物制药技术那样普遍。同时,根据我们的不完全观察,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早期,专门从事农业生物技术研究的专家型公司相对较少,因此孟山都等核心公司只能自己开展技术研发并完成创新过程。近十几年来,从事农业生物技术研发的专家型公司的数量开始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最近10余年接力创新(尤其是第一类接力创新)在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才大规模兴起的原因。2)生物制药技术创新所需的异质性能力严格分布在不同的创新主体中,只能采取“大学—专家型公司—核心公司”的接力方式[1]。而农业生物技术创新所需能力的分化并不像生物制药技术创新那样严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阶段有目的、有选择地配置不同类型的创新主体,这加速了接力创新的分化。有些技术研发专家型公司的能力突出,而商业化能力掌握在核心公司手中,从而形成第一类接力创新。例如,对于“TJTechnologies—诺维信”的接力创新,诺维信公司的副总裁Videbk表示:“TJTech-nologies的生物解决方案提高了作物产量、业内领先,可与诺维信形成互补”。有些技术的研发能力掌握在一家核心公司手中,而商业化能力掌握在另一家核心公司手中,从而形成了第二类接力创新。例如,对于“诺维信—孟山都”的接力创新,诺维信公司的首席执行官Nielsen认为,这“很好地将诺维信的微生物研发能力与孟山都的田间试验和商业化能力结合起来”,而孟山都公司的首席技术官Fraley认为,“这是技术推向成熟发展的催化剂”。还有一些技术从研发到商业化的能力都掌握核心公司手中,但在技术扩散过程中运用其他公司的资源和网络更易克服市场拓展过程中的障碍,从而形成了第三类接力创新。例如,山东登海种业的规模远小于杜邦先锋,但前者在开发中国市场时却具备杜邦先锋所没有的本土化优势。3)大学科研更热衷于针对人类健康医疗的研究(如干细胞等),直接满足生物农业创新需要的最新前沿科学成果相对较少。这造成农业生物技术创新只能更多地利用相对成熟的现代生命科学发现,大学主要提供基础理论和基本的技术手段,所给予的是间接支持。这可以解释为何在农业生物技术创新中大学进入接力环节的案例较为罕见。而生物制药技术创新的前端离不开大学的参与,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生物制药的研发不仅直接建立在大学科研的基础上,而且大学也乐于为生物制药提供直接可用的最新成果。此外,由于大学科研更重视人类健康医疗,因此大学衍生的专家型公司聚焦于农业生物技术的就相对较少。这可以解释农业生物技术接力创新对专家型公司的依赖性不强的现实,其实质是缺乏可以依赖的专家型公司。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生物农业的其他特点,可进一步解释农业生物技术接力创新的其他特性。就接力关系而言,农业生物技术创新对资金的需求无疑是巨大的。由于仅有一部分新技术是由专家型公司开发的,很多农业生物技术都是由核心公司负责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的,因此核心公司的资金实力、从资本市场融资的能力完全可以支撑整个创新过程。这造成农业生物技术创新对金融支撑接力的依赖远低于生物制药技术。但是,农业生物技术(尤其是转基因作物)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社会争议的焦点,更是政府严格监管的对象。针对转基因生物的政策法规不仅严格,而且相关政策法规密集地分布于从实验室研究到商业化的各个环节,政策变动对于创新进程而言可能是致命的,这种特性导致农业生物技术创新高度依赖政府支持政策的接力。就接力方式而言,在第一类接力创新中,核心公司理论上也可以像生物制药技术创新那样采取协议研究、平台技术转让、授权许可等方式从专家型公司那里获得技术,但是表1中的案例全部采用并购方式。我们认为,这是核心公司出于对风险规避的考虑。在我们观察到的农业生物技术创新案例中,核心公司并购的专家型公司均为已成功完成技术研发甚至开始初步商业化的公司,这使得核心公司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商业化的不确定性大为降低。虽然并购需要付出较高的溢价,但是可一并得到新技术和专家型公司的技术平台、研发团队等重要的创新资源,能够显著提高核心公司的吸收能力,给技术的商业化进程提供技术保障。如果采用协议研究,那么核心公司一般需要在研发前期就介入,这不仅要支付给专家型公司一笔固定费用,而且要依据技术研发进程支付里程金,并可能需要在商业化成功后付给专家型公司以一定比例的利益分成,更重要的是技术研发能否成功仍是不确定的。如果采用平台技术转让、授权许可等方式,核心公司除了要一次性付出固定费用及未来商业化成功后的利益分成外,所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在商业化过程中很难得到专家型公司的专有技术能力的保障。在第二类接力创新中,上下游企业为势均力敌的核心公司,并购这种接力方式很难被双方接受,协议合作自然成为更明智的选择。第三类接力创新采用资产联结实现接力,主要是因为核心公司要掌控商业化过程。中种迪卡公司总经理汪泓在谈到与孟山都公司的合资时曾表示:“商业育种企业必须保证从育种、制种到销售全过程不脱节,否则企业的运营风险很大”。但是,下游的小公司本身不拥有核心技术,并购这类公司往往不符合核心公司的战略,技术转让、授权许可等接力方式在控制方面又面临风险,此时资产联结就成为较好的折中选择。
6结语
6.1研究结论
本研究发现,接力创新是农业生物技术创新的最新趋势,其形成机理遵循接力创新的一般规律。农业生物技术创新管理应以接力创新为理论指导,同时重点考虑本文所揭示的一些特性,主要包括:第一,农业生物技术的接力创新主要发生在转基因作物、生物防护技术等领域,并分化为“专家型公司-核心公司”“核心公司—核心公司”及“核心公司-其他小公司”3种类型,且接力链条的前端极少涉及大学,创新过程对专家型公司依赖不强,核心公司在农业生物技术创新中发挥很大作用;第二,农业生物技术的接力创新对金融支撑接力的需求并不强烈,但高度依赖政策支持接力;第三,农业生物技术的接力创新主要采用并购、协议合作和资产联结等方式实现接力,而合同研究、平台技术转让等典型的接力方式则罕有出现。农业生物技术的接力创新之所以会形成自身特性的原因是:首先,农业生物技术的不同细分领域存在差异,即有些领域迫切需要接力创新,而有些领域的需求不大明显;其次,农业生物技术创新所需能力的分化并不严重,可根据创新的实际情况在不同阶段有目的、有选择地配置不同类型的创新主体,这加速了接力创新类型的分化;最后,大学科研中直接针对生物农业的最新前沿成果相对较少,因此无法将大学纳入接力创新链条,由大学衍生的专家型公司较少承担前端的技术研发任务。上述这些因素进一步造成农业生物技术创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核心公司,而核心公司自身的能力决定了创新对金融支撑接力的依赖不强。然而,由于转基因作物等农业生物技术具有高度敏感性,因此政府对之严格管制,这致使其创新过程非常依赖政策支持的接力。而在具体的接力过程中,为了规避技术研发、商业化等环节面临的各种风险,并购、协议合作和资产联结成为主要的接力方式。
6.2政策启示
关键词:生态农业;推广;创新
生态农业是指运用生态学原理,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思想指导下,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起来的多层次,多功能的综合农业生产体系。随着工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许多国家的农业走上了高投入,高产出的道路,也就是投入大量的能源,农业动机械、化肥和农药等,以获得农业的高产。这种做法,实现了农业高产的同时,也造成了能源和资源的大量消耗以及严重的环境污染。而新型生态农业,能在有限的土地空间,创造出更具效益的农业价值,既能对农业发展起着增长作用,解决现面临的“三农”问题,又能对生态环境起着保护作用,实现农业对生态平衡的效益作用。并朝着资源多功能分配和利用,循环式发展,多种产业共同受益的方向发展。所以中国要实现农业现代化,新型生态农业的发展程度是个衡量尺度。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便开始了生态农业的建设,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新型生态农业还需不断深入发展,遍及各个县市。
我国生态农业经过20多年的推广历程,依然处于试点阶段,可以说生态农业在我国的推广步履缓慢,这其中既有内部因素的制约,也有外部因素的影响。本文着重分析生态农业推广缓慢的技术创新内因。
推广学认为,影响一项创新被采用速度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创新的特性。这里所讲的创新特性强调的是指潜在采用者对创新特性的认识,或者说是潜在采用者所感知到的创新特性,而非技术专家或行为变革者所理解的创新特性。要想推广我国的生态农业,必须先了解它的技术创新特性。研究表明,影响创新采用的创新特性主要相对优越性、相容性、复杂性、可实验性和可观察性。
1、生态农业的相对优越性
所谓相对优越性,是指一项创新的采用较未采用前的状况的改进程度。创新优越性与创新采用率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即潜在采用者感到创新的优越性越明显,其采用创新的可能性就越大。所谓生态农业的相对优越性指的是生态农业与以往其他农业(传统农业、石油农业)的相对优越程度。下面主要从效益性因素来分析。
这里所说的效益性因素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我国当前的生态农业的试点来看,生态农业的三个效益是较为明显的。
我国1993年开始建立的51个生态农业示范县经过5年的实践,取得了比预期更好的效果。首先是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据有关资料统计,51个县中实施生态农业建设的,1994~1997年平均年增长分别为8.4%、7.2%和6.8%,比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分别高2.2%、0.6%和1.5%。其次是显著改善了生态环境。经过5年的努力,试点期间水土流失治理率达73.4%,土地荒漠化治理率达60.5%,森林覆盖率大幅度提高。其三是推动了农村社会的进步,拓宽了农林牧渔各业的生产领域,缓解了新的就业压力。
但是,生态农业与其他农业生产模式相比,在经济效益上的优越性并不突出。在全国2400多个生态村和生态试点中,几乎没有一个村镇经济发展水平能在当地居于首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者居多。纵观我国所有的亿元村镇,均是靠大力发展乡镇工业致富的。而追求生态建设的村镇,主要力量都放在了改土造田、林网建设、太阳能建设、沼气利用、生物链建设上了,工业往往发展不快,或者被有意加以控制。因此,在现阶段,由于各种限制,生态农业的生态效益还无法“显化”为丰厚的经济效益,它主要是综合效益明显,远期效益突出,而农民是最讲实惠的,他们只看重经济效益,而且是只看重近期的经济效益,并以此单项指标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南,从而大大缩小了农民对生态农业优越性的实际体验。
2、生态农业的相容性
相容性是指潜在采用者认为创新与其需要、既有的观念、以往及现在的经验等相适合的程度。从创新采用导致的不确定性而言,相容性越高,意味着采用创新的不确定性越小,从而对采用者的冲击越小,不至于受太大的抵制。一般来说,相容性往往会影响潜在采用者对创新的认可。
就目前来说,我国广大地区的农民对生态农业知识知之甚少,对常规农业存在难以割舍的恋旧情结,再加上我国农业的总体利益较低,农民们从心理上认为农业不能使自己致富,因而对生态农业持怀疑态度,没有情感上的需求。一方面是因为常规现代化农业从50年代起就开始宣传,已对农业科技人员、管理者和农民起到较深的潜移默化作用,人们一讲农业现代化就自然想起“四化”,对“四化”可能引起的副作用不熟悉,对全球现今的新发展不了解,习惯性认识有意无意地阻碍着人们对生态农业的认同。另一方面,生态农业毕竟是一种新的农业生产方式,很多人并不了解它的实质内涵、它的优越性和他的技术要求,推动起来也容易被动和盲目。此外,我国生态农业研究和实践上处于起步阶段,理论上的阐述比较复杂,科技研究还不够深入,实践效果的定量分析和描述也很不够,尤其是未总结出一套让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短时间内就出效益的生态农业实用技术,这些也是影响生态农业相容性的原因。
3、生态农业的复杂性
复杂性是指一项创新被认为难以理解和使用的程度。一般说来,创新越易于理解和使用,其被采用的可能性也就较大。复杂性和采用者对自身能力的评估都是一种主观感觉。一种创新的复杂性越高,自觉可以领会和使用该创新的人就越少,因此人们采用创新的可能性也就越低从总体上讲,我国生态农业比较复杂难以理解。首先,生态农业的系统既是一个复合生态系统,又是一个松散的集合体,有多重时空上的相对独立的组分组成,这些组分按一定的比例组合在一起,或构成时间上的延续,或得到空间上的互补。其次,在食物链设计上,试验的农业生物数量和种类、物质和能量投入的最佳值、生产管理条件等都要从实践中获得数据加以分析,拿出科学的依据,而这无疑是一个艰辛和复杂的过程。其三,生态农业的原理、原则过于抽象,难于为大多数农民所掌握。例如,何为农业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如何协调系统和组分间的关系?如何充分发挥系统的组织作用等等问题,这都是很难掌握的。最后,生态农业强调的是对现有的技术的优化组合,这是生态农业的创新之处,但过多的利用现有技术往往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即生态农业同其他农业形式没有什么区别。同时,由于生态农业的技术支持系统不过硬,缺乏具体的优化组合技术,又受系统复杂多样性的影响,如何在实际生产中实现技术的有效组合仍是一个难以把握的问题。如农业资源保护增殖技术、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农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等都比较抽象难懂,再加上农民的知识水平有限,要真正掌握生态农业的技术可以说是非常困难。
4、生态农业的可实验性
可实验性是指用户在正式采用创新前对创新性能所能试验、考察的可能性。由于采用创新的决策过程是一个需要不断消除不确定性和风险感的过程,即使是有限度的实验或使用,也能够使用户对创新的特点和功能有一个实在的感觉,帮助消除诸多担忧和疑虑,从而有利于创新的扩散,因此,创新的可实验性越强,创新的采用率越高,它们之间有正向的相关关系。总体上讲,我国的生态农业的可实验性较差。由于生态农业是一个涉及多学科技术的生产体系,技术种类需要多而且整合起来还比较复杂,且短期内不易见效益,单靠农民现有的知识水平难以消化和掌握,更别提单独操作和实验了。特别是对生态农业的早期采纳者来说,它们对生态农业可实验性特别看重,因为它们可参考的经验不多,他们可以借鉴的通常只有从大众媒体获得的有关生态农业的一般知识。因此,他们常常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感,对采用可实验性较差的生态农业可以说是慎之又慎。从宏观上来说,对于一个生态农业示范县或省,生态农业是一个涉及多学科多部门的事业,建设面广,综合性强,单纯靠某一个部门的力量是难以奏效的,生态农业必须在政府的领导下,把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结合起来,按照各自的业务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一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农民采用生态农业的积极性,以弥补生态农业可实验性较差的不足。
5、生态农业的可察性
可察性是指创新的采用结果对其他人来说显而易见的程度。有些创新被采用后不易为人所知,有些创新的采用则一目了然,尽人所知,通常,对大多数创新来说,可察性是和其采用率呈正相关关系。
由于生态农业毕竟是农业,无论是生产过程或是最终产品,外观上和其他农业的区别不大,其效益具有滞后性,因而,导致其可察性在短时间内不够明显。各种生态农业类型1999年比1995年粮食产量增长幅度远没有环境效益的增幅大,单从粮食产量这种可察性方面来看,生态农业的可察性就比较低。不过,近年来,我国大力宣传和发展生态农业,特别是51个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成功,生态农业与其他农业相比,可察性有所提高。
从当前的农业生产来看,新型生态农业已有所体现与发展。林下养殖酒是一个典型例子,将养殖业与林业种植相结合。改变了过去仅仅以林业为主或仅仅以养殖为主的单一生产结构,形成了具有多种物质循环的关系和物质多级利用的农业生态系统。首先,养殖业规模不断扩大,使得副产品在林业中得到普遍利用,这使得养殖产业而带来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又开发了林业生产。
加大农业产业结构向生态农业的调整力度,将能很有效的解决目前所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说农村劳动力外流,由于农村土地有限,收入少,使得许多青壮年外出打工,导致在农村自给自足的传统观念很普通。如果新型生态农业在各乡镇各村发展起来,不仅仅是现有的粮食种植为主,同时,蔬菜、花卉、烟叶、果树等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充分利用种植业与饲养业以及其他有利产业结合发展,使人民真正走上“小康”富裕之路。
1.1缺乏突破和创新
农村的经济收入来源单一,自然条件的恶化、生产生活的变化和不定的市场前景导致农民在生产经营方式中采取稳抓稳打、稳中求胜的心理。他们承担不起失败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此在接受新技术的时候瞻前顾后,谨言慎行,而这种求稳心理也束缚了农村发展的脚步。
1.2跟随心理明显
从众心理通俗来说就是随大流,大家一起做一件事会减轻内心的不安全感。比如一项新技术在推广时,明明很感兴趣,但是得不到大家的认同,内心孤立无援,很难下定决心去采用。相反,如果大家都去接受并采用,即使自己没有条件也愿意一起尝试。
1.3现实心理
由于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一项新技术是否可行仅仅靠以往的经验或是其他家的实践来判断可行与否,而一次的失败就可能被永远的否定。这种所谓的现实心理影响了农民的决定,只考虑短期利益,对于推广具有长期效益的技术非常不利。
2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农民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2.1农民自身素质
2.1.1文化素质因素。
农民的文化素质反映了农民科技水平的高低,既与增收相联系也影响着农民对农业技术推广所产生的兴趣。现在,我国的农民文化水平处于整体偏低的状态,与西方国家甚至是城市的差距都很大,不同区域的分布也不平衡。
2.1.2科技素质因素。
科技素质是指农民对科学知识、技术、经验所达到的程度,是农民素质的重要部分。随着国家“科技兴农”的发展战略的推出,农民的科技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基础较差,与我国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标准仍然具有一定的差距。
2.1.3思想道德素质因素。
思想道德即是农民自身的思想、理念和道德方面的统称,制约了农村的经济的发展。农民普遍法律意识淡薄、生态意识差、思想守旧、小农思想占据上风,常常会表现出消极的负面的情绪。
2.2农村社会环境
2.2.1经济环境因素。
在历史的发展变革浪潮下,小农意识在我国农村始终是深刻的存在,并且在相当长时间的时间内占有统治地位。加上采用家庭联产承包制的生产方式,传统的民族劣性比如散漫、拖拉、缺少责任心和改革创新的勇气在小农经济的土壤中成为发展新农村经济的束缚。
2.2.2政治环境因素。
中国是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而这种、特权文化对今天的经济发展影响至今。刚刚建立的农村基层政权在初期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农民没有民主意识,因此具有这种消极的、封闭的、怀疑的态度。
2.2.3文化环境因素。
农村的文化环境受到长期封建文化思想的影响,加之经济发展的制约,形成了固定传统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小农文化、家族观念占据主导。大多数的农民都处于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的生活状态。
2.2.4教育环境因素。
由于经济发展的区域间的不平衡,中国的教育发展也不为平衡,导致农民素质较低,城乡差异逐渐加大,农村的教育资源匮乏,农民的子女得不到良好的教育,文盲也都集中在农村。
3调适农民心理,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效率
首先根据对农民心理分析,依据心理学和行为心理学的相关原理,对农民在接受新技术推广过程中的心理变化分阶段研究,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调适。首先要根据市场的要求和农民的需要选择好容易被农民所认同的推广项目。其次,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科技宣传的力度,使农民对新技术逐渐的了解并能够接受新知识的教育。再次,采用互动性强的推广手段,以切实的感受打动农民,从内心接受新技术的推广,提高推广的效率。最后,通过建立完善的结构和推广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区示范产业的功能,以真正可实现的效益增加农民的收入。
4结语
1.1示范推广的持续性
按照示范中心项目设计,项目建成后的3年内,中国政府向受援国政府提供无偿援助,用于维持示范中心的正常运行,发挥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等公益,开展技术合作。3年技术合作结束后,中国政府不再提供援助资金,而是依靠项目实施单位以示范中心为依托开展商业化经营获取利润,用以弥补示范中心继续发挥公益的运行成本。这就意味着,3年技术合作结束后示范推广的可持续,首先取决于项目实施单位能否通过商业化经营获取利润,其次取决于获取的利润能否用于示范推广等公益的持续发挥。从对14个示范中心的监测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示范推广的可持续性不容乐观。一方面,从示范中心项目的功能、内容和规模看,项目实施单位不仅很难通过示范中心自身的经营实现收支平衡,也很难在短期内通过商业化经营实现盈利。没有资金支持,示范中心技术推广活动的开展难以为继。另一方面,部分项目实施单位争取项目时的承诺已开始缩水,政府援款结束后,企业既不会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承担公益性任务,又没有在非洲投资合作的长远打算,示范中心试验、示范、推广等公益的可持续发挥受到严重挑战。
1.2品种技术的适用性
1.2.1品种的适用性
在已建成的首批14个示范中心中,试验示范最多的是水稻、玉米种植,其目的是通过对比试验,筛选出高产、优质、抗逆性强、适应性广的新品种应用于受援国生产当中。但是我们忽略了示范品种在受援国的适用性问题。比如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在高肥、精耕细作条件下具有生长和产量优势,中方习惯于将其种植技术传授给发展中国家。但是,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成本较高,亲本不宜传授,在受援国大范围推广比较困难也不现实。一些非洲国家政府明确表示,不提倡种植杂交系列,理由是制种受制于人,没有自主生产能力。另外,为鼓励农户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受援国政府往往对水稻、玉米、小麦等种子实行补贴政策,相对于从中方企业购买杂交种子而言,本地常规种子的价格要低得多。加之杂交水稻、玉米种植需要化肥、农药等投入,成本较大,农户因经济条件有限无力购买,也影响杂交品种在非洲的推广。因此,在非洲国家开展杂交品种推广的适用性问题值得考虑。
1.2.2技术的适用性
受援国当地对中国农业技术的接受程度、应用效果等是中国援助效果的重要体现。若农业技术难以被受援国农户采用,以技术合作为主的农业援助模式将无法实现预期效果。在已建成的示范中心中,有的示范推广了全程机械化耕作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等。这些技术机械化程度高、技术难度大、劳动强度高、投入成本大,在非洲推广起来比较困难。相反,一些看似普通的种植技术,如撒直播技术和水稻人工移栽技术相对于机插秧而言,虽然机械化程度较低,但具有省工省力、节本高效等生产优势,受到当地农民的欢迎。玉米种植的“宽窄栽培、隔行去雄、追拔节肥”等栽培管理技术,具有成本低、容易学、简单实用的特点,也受到受援国的欢迎和认可。由此可见,适用非洲的农业技术将成为援非农业示范中心项目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
1.3技术推广的有效性
援助的效果一直是国际援助关心的焦点问题。2005年的《巴黎宣言》中详细规定了有助于改善援助质量、提高援助效果的框架和内容,提出了提高援助有效性的5项基本原则。其中“重成果原则”对于示范中心的技术推广尤为重要,即受援国和援助国都应重视对援助实效和成果的衡量与管理。要提高援助的有效性,必须依靠援助国与受援国双方的努力,不能忽视受援国主体作用的发挥。示范中心作为中国政府援助的农业技术合作项目,其主要目标是示范推广中国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为受援国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如果仅仅依靠项目实施单位选派的农业技术人员“单打独斗”去实现这一目标显然不可能。但事实上,大多示范中心都与当地政府、科研院所、推广机构以及国际组织等联系不密切甚不联系,有的甚至还将有合作意愿的当地部门拒之门外。由于缺乏有效沟通而得不到受援国政府的有力支持,有的示范中心很多公益性活动难以开展,有的示范中心存在农业培训招生难、农业技术推广难的问题。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得不到有效推广,严重影响了示范中心公益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中国农业援助项目的声誉。
2援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技术推广的几点建议
要使援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持续发挥技术示范推广作用,就应该从中外政府、项目实施单位等3方入手,加以改进。
2.1对中国政府而言
一是充分考虑农业生产的特性,根据环境条件的不同对示范中心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不搞一刀切。综合考虑经济基础、农业资源、市场空间、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政治外交等因素,研究确定继续给予政府援款支持的示范中心,使其持续发挥示范推广作用。二是协助项目实施单位顺利进入自主经营期,代表中方尽快与受援国政府就示范中心的合作经营进行磋商,明确其法律地位和经营使用的责权利关系,为企业投资合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为示范中心开展技术推广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三是构建农业援外管理体系,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专业部门以及援助项目实施单位之间的责权关系,加强对示范中心的监管,使示范中心更好地发挥示范推广作用。
2.2对受援国政府而言
一方面应发挥自主作用,制定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优先领域和项目清单,明确农业技术的薄弱环节和技术需求,借助示范中心解决农业发展中关键性技术问题,使援助资金得到有效运用。另一方面应充分认识并参与示范中心的管理和技术推广,将示范中心纳入其政府的农业发展战略、研究机制以及技术推广体系中,建立良好的内外合作研究机制,重视品种、技术试验成果,充分利用本国技术推广机构,借助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将中国的优良技术通过当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以推广。
2.3对项目实施单位而言
1.信息技术对灾害的预防
信息技术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农产品在生长时所出现的各种状况,这样可以提前的预防、控制到灾害带来的威胁。对于农作物灾害的预防能够降低经济损失。还可以建设一个信息化系统,对于农作物的生长过程作出详细的记录,这样能够了解灾害出现的原因,提高农作物的产量。
2.信息技术帮助生产技术和经营
信息技术对于现在先进的农业技术的发展和经营管理形式有很大的影响。信息技术对于农业机械化管理有一定的帮助,利用各种机械设备帮助农业的发展。信息技术可以通过多媒体和网络来帮助传递一些农作物的信息,这样可以及时地了解到农民真正的需求,可以将先进的技术迅速地传递给各地。因为很多地方的交通不是多么的便利,这样可以通过网络直接获得。利用信息技术来帮助建立一个专业的经营管理模式,这样能够降低成本,帮助农民及时地生产。
二、信息技术在农业机械化中的实际应用
1.电子设备体系
电子信息技术是现在的新技术,可以监控机械设备内部出现的实时情况,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机械的情况,但是我国现在的机械设备还不够完善,因此不断完善机械设备极为重要。而我国现在对于收割机这些小型设备的发展,还是非常顺利的。这些小型设备对信息技术的利用率在不断的提高。智能化也在不断的发展,网络化也在不断的发展,当然还有就是散布式管理在不断的发展。计算机的智能化控制也是一项,这是一个具有独立接口的信息解决和掌控能力、规范设计。
2.整体通讯技术
由于现在智能化不断的发展,信息技术对于电子控制单元的发展也在不断提高。电子控制的规范化、适用化都在不断地加强电子机械的发展。就像是各种机械的驾驶室是一个操作空间,但是驾驶室的电子控制设备的规范化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在驾驶室通过和室内电子设备终端的联系,能够显示各种机型之间的联系。还有就是这两种对接物套用的是光纤电缆或者是双绞线。另外就是机械相互间的通信联系,可以完成各种不同的机械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分享。还有就是能够准时地接收系统的多种指示,从而进行准确的操作。
3.信息技术对机械的支持
电子信息技术是我国目前比较受欢迎的技术,它的主要内容就是探究高科技信息的出现、搜集、转化和传输,电子信息技术大多数都是由电脑的硬件和软件或者是网络来进行普及的。现如今国内的科学技术水平突飞猛进,对于人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较大的改变,不但是在生活层面进行推广,还在农牧业层面也有较大的应用,例如在农业机械设备的使用上电子信息技术就有了比较广泛的使用,不仅使土地的使用效率得到较大的提升,还使农业生产的效益有了很大的提高,积极的推动了我国农业发展进程。
2在农业机械中使用电子信息技术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中国是世界上的农业大国,农业经济的收益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根本。自改革开放至今,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导致人均耕地面积占有率逐年下降,这对农业经济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在二十一世纪后期我国提出了优质、高产、高效的农业发展标准。要想使新世纪的农业发展标准得以实现就一定要在生产技术上进行变革,因此电子信息技术也就有了应用的空间,电子信息技术是一种新型的科学技术,它主要是进行探究高科技信息储存和应用。最近几年以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电子信息技术已经逐渐的应用到农业生产中来,在农业建设中电子信息技术的呈现主要是依靠电脑、通讯设备以及互联网来实现的,使我国的农业技术创新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为今后现代化农业建设夯实了基础,尤其是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到农业机械建设的领域,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使农业的科学技术含量明显的提升。在农业机械化的领域里电子信息技术得到了普遍的应用,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建设步伐,然而在农业机械化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问题:第一,没有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投入的成本比较小。通常情况下,电子信息技术是比较高端的技术,尤其是表现在农业机械化的使用上,需要有比较高精尖的实验机械和资金进行注入,与此同时还要有具有专业素质的技术性人才来从事农业机械的操作。就目前农业机械化的进展情况来看,我国对于农业机械化的重视程度还是比较的靠后,这就会给农业机械的进程带来不良的影响,造成电子信息技术不能在农业机械中得到普遍的推广。第二,没有完全的重视电子信息技术在农业机械里的使用。现如今部分的企业和领导层逐渐的意识到电子信息技术对于农业机械的有利影响,它可以促进农业机械的不断进步,然而在使用电子信息技术的时候也会造成一些不利的影响,现在应用到农业上的电子信息技术也只是简单的天气预报和农业信息的传播。如今对于电子信息技术在农业机械里的使用还不是完全的关注,农业机械建设缺少了对于电子信息技术的探究和科研,这就造成了电子信息技术不能够较好的反映农业机械化的进程。从另一个层面上也表现出我国的电子信息技术和国外的先进技术相差较大,这就要求我国要加快推进电子信息技术在农业机械中的使用。
3电子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的特点
3.1农机机械总线通信技术
伴随着农业建设里拖拉机的使用频率不断的增加,所有的农业机械也都得到了普遍的推广,此时就要求农业机械要具有优良的设计性能。通常情况下,在农业机械的操作间里要依据机器型号的不同组装不一样的智能化服务终端,使用技术先进的光缆来作为通讯的主线路,设计出比较标准的连接口来连接全部的机械设备和电子掌控部件,这就可以确保所有的机械设备都可以和核心处理器实行信息的更换,可以随时的接收到有关的信息指令,使农业机械和组成构件可以进行信息的传递和转化,促进农业机械和电脑设备的高效贯通,真正的实现电子信息技术信息化。
3.2农业技术内部电子装备
目前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设备都向着智能化和信息化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大中型的拖拉机机械都已经安装了标准的电子控制部件,也就是说它们都已经拥有了单独的电脑控制智能管理器,对于不一样的外部环境制作出适合的电脑控制设备,它们拥有科学的端口。在农业技术发达的国家,电子信息技术已经在大型的农业设备里发挥了比较关键的作用,它们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和电子管理系统,所有的机械设备都有属于自己的处理器和电子监控体系,操作室的显示器可以发出指令来对工作间的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管,还能够连接外部信息,对于总监控体系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可以对系统设备进行不断的更新。
3.3注重人和机械设备的配合
农业机械设备在进行施工的时候都要有工作人员来进行作业,目前农业机械设备操作室的操作盘慢慢的被电子监控设备所取代,智能化的电子终端逐渐取代单纯的数字显示,改变了过去人和机械的简单配合,使人和机械的配合感受逐渐的向良性的方向发展。目前智能显示的关键界面由液晶显示器来呈现,使用了比较高端的机器和掌控设备,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虚拟控制技艺,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需要来挑选适合自己的终端。智能化的终端能够把数据库的信息、图片、视频和语音等信息放到储存卡里进行存储,可以把这些信息带到所有的地方提供软件制作,具有很好的携带性和实用性。
3.4管理决策与机群调度技术
目前,许多的发达国家已经把农业作业电脑设备和农业施工的机械设施间使用无线通信设备创建信息交换的管理信息系统,这样就会把农业作业的现场和农业机械管理总控制室进行较好的对接,总控制室的电脑可以直接的掌握所有的农场的机械终端工作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需要来高效的整合管理农业机械设备。农场里的电脑控制终端里储存了许多的农业高科技技术知识,创建农场管理层的领导体系可以较好的掌控农场的所有信息,使用互联网对农场的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出台适合农场实际情况的决策,使农场朝着健康、科学的方向发展。无线通信设备可以随时反馈农场机械设备的工作情况,一旦出现机械故障可以立即反馈到农场总控制室,这样就可以随时的对机械故障进行消除。使用电脑可以准确的分析许多的农场信息,有利于高效的管理农场,使农场的生产效益可以得到较大的提升,使农场的农作物产量得到较大的提高,从而使农场的效益得到最大化的提高。
4结论
1.1自然环境恶劣由于历史原因,四川地区位于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带,自然灾害频发。四川地区地貌特征多以山地、高山、高原为主,由于如此复杂的地形,导致其水土流失严重,不仅制约了畜牧业的发展,而且经常出现局部沙尘等恶劣天气。特殊的地形还经常引发地震灾害和冰雹、雷电、大风、暴风雪等气象灾害以及泥石流等衍生灾害。这不仅是四川地区贫困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其发展新型现代农业必须突破的自然难题。
1.2农村基础建设薄弱,环境污染较为严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污染环境比较严重。其主要表现在:四川地区大部分地方处在边远山区,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导致交通不便、信息不灵,致使农民对新型现代农业技术知识的匮乏,阻碍了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步伐;在这些贫困地区农业机械化程度低,牛耕作业普遍;同时,农村污染较为严重,如许多农户没有用上卫生厕所;农村卫生院设施条件普遍较差。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着四川地区现代化农业技术的发展。
1.3农民综合素质较低由于历史原因,四川地区的文盲和半文盲基本上集中在农村,这些人接受科技知识和应用技术的能力很差,综合素质发展进程比全国水平落后好几年。近几年四川地区的农民虽然人均纯收入有所提高,但其收入水平比城镇居民相差甚远。由于农民收入水平低,有限财力难以支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致使经济增长缓慢,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由此可见,农民综合素质低导致经济发展速度缓慢是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障碍。
1.4农民受教育程度低,观念落后由于历史原因、近似封闭的生活环境、习俗文化以及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致使一些农民综合素质相对较低,这些保留着封闭生活传统和方式的农民对现代科学农业技术的接受需要一个较长的适应过程。四川地区由于农村大量身强体壮和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农民外出打工,而留守人员大都是文盲、半文盲以及一些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孩子,这些人知识缺乏,种田不科学。这些低素质的人群成为影响新型现代农业技术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由于受教育程度低的原因,农民思想保守,观念封闭导致这些人排斥新型的、先进的、科学的农业技术推广知识和信息。
1.5政府扶持力度不够,“三农”投入严重不足对于四川地区而言,发展新型现代农业技术的最大障碍是各级党政府的领导同志对现代农业技术的认识不到位。四川地区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成负增长,政府在制定农业发展战略和提供配套设施等方面工作进展速度远远跟不上新农村发展的速度。政府还在补充、修改和完善农业政策和规章制度等方面投入进展缓慢。虽然每年都有少量的资金投入,但相对农村的需求来说,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严重落后,在偏远的农村则尤为突出。政府在“三农”政策中投入力度的不足间接的制约了四川地区在新型现代农业技术推广。
2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