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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意识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5 11:25:07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危机意识论文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危机意识论文

第1篇

一、平面思维

这是议论文写作常用的思维模式,也是最平实的论述展开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可以凸显在同一平面上论述问题的角度或广度,可在段内句间施展,也可作为段落间思维模式。或列举,或选择,或比较、或对照,可作此标记的关联词语甚多。看下面一组例子:

别的且不说罢,单是学艺上的东西,近来就先送一批古董到巴黎去展览,但终“不知后事如何”.还有几位“大师”们捧着几张古画和新画,在欧洲各国一路的挂过去,叫作“发扬国光”。听说不远还要送梅兰芳博士到苏联去……(鲁迅《拿来主义》)

鲁迅先提出“送去主义”的观点,再列举三件事例来支撑这一观点。他采用“别的且不说吧,单是……还有……还要……”一组关联词语来标记思维的展开,把“送去主义”这一包袱完全抖开。

二、层递思维

这是一种注重分析深度的思维模式,这种思维来源于客观世界中事物之间的层递,还有以作者的主观视角为基点的层递,后者在议论文思维中更为多见。层递思维可用于段内句间,亦或段落之间。看实例:

甩过的不只是钱,还是满满的怨恨收起的,不只是钱,还有深深的屈辱。这哪是父子间应有的情景。(葛福安2017年中山高三期末统考下水作文《“强制赡养”难走心》)

葛老师用“不只是……还是……不只是……还有……”两组关联词语记录句间层递思维,意在强调“强制赡养难走心”。

三、因果思维

因果思维之“因果”并非现实因果,而是一种逻辑思维模式。在书面上表现为前因后果,或前果后因,关注焦点可以在“果”,也可以在“因”。写作者若能熟练驾驭因果思维模式,在论述分析上则可大做文章。

创新之路,从来都不应是急于求成,或只着眼于一方面利益的人所占领.最终找到出口的,必定是那些不断“向内求”的人。因为,内胜,方能外王。(2017年广州一模中山考生作文)

考生运用因果思维之由果溯因模式,在文末用“因为”一词标记并强调全文论点“内胜,方能外王”。

四、条件思维

条件思维模式可分为假设的条件思维、特定的条件思维和“无条件”的条件思维三种,三者都呈现出“条件――结果”的逻辑语义关系。

假设条件思维兼有假设和条件的双重特征。杜牧的《阿房宫赋》和苏洵的《六国论》都是假设条件思维的范例,他们标记这种思维模式的关联词有“使……则”和“苟……又”。看下面实例:

如果将来,我的那份“就业”让我产生辞去的冲动,我会像小朱那样,深思熟虑之后,与父母坦陈之后,做出属于自己的选择。(葛福安2017年深圳一模下水作文《如果将来,我也面临如此选择》)

葛老师先假设“将来,我的那份’就业’让我产生辞去的冲动”这么一个条件,产生的结果是“我会像小朱那样,深思熟虑之后,与父母坦陈之后,做出属于自己的选择”,表明观点,力挺“小朱”,此思维路线的标记关联词语是“如果……会……”。

五、转折思维

转折思维的语义重心一般在转折之后,这个重心只是主观思维上的侧重,而不是客观事物本身的轻重主次。故作者们经常运用这一思维模式抑前扬后,以实现需要的表达效果。转折思维包含事实转折和让步转折两种。看例子:

诚然,社会需要许许多多的“青花罐”给考古研究提供材料,给审美判断提出指引需要一枚枚勋章让我们铭记过去的苦难与辉煌,为前进之路给予坚实力量:但我们更需要一条条祖训……(2016年福建省质检卷厦门考生作文《让祖训运行于心灵轨道》)

第2篇

1.1领域性与人际距离

人独自处于室内环境中的时候,其生活与生产活动都不希望收到外界的打扰或者是妨碍,并且其活动的不同对于生理或者是心理范围与领域的要求也不一样,但总归就是一句话,人们都不希望被外来的人或者是事务打破现有的环境。室内环境中,个人也需要与其他人进行必要的交流与接触,但是人际接触的实质是要在接触对象的不同与唱歌的不同上有不同的差异。有研究者曾经用动物的环境和行为的研究为基础,提出了人际距离的理念,然后根据人际交往的密切程度的不同将人际距离进行了不同的定位,分别为密切距离、人体距离、社会距离与公众距离四个程度。其中不论何种程度,都可以根据具体的行为性质将其细分为远方相与接近相两种。也就是说,在距离比较密切的环境中,对与对方可有嗅觉和辐射热感觉为接近相;可与对方接触、握手为远方相。当然,我国民族、、性别、职业与其文化程度的不同都会影响到人际交往,也随之会影响到人际距离。因此,我们在设计的过程中,要不断的了解居住者的生活及其精神设计,然后在满足其需要,最终使其满足整个设计方案。

1.2私密性、“尽端趋向”与心理需要的和谐构建

当前人们往往将自己的居住空间作为隐私对待,这一现象普遍存在在人类社会当中。比如在某一具体的空间范围内视线、声音都是处于单方向屏蔽与隔绝的,他们只希望能够在自己的私密空间内看到更多、听到更多的东西,而不希望其他人来窥探自身任何一点内容。不仅如此,现代室内环境艺术设计还具有尽端趋向性这一特性。例如人们在日常生活当中,率先进入集体宿舍的那一个人自己首先挑选床位必然会更加愿意挑选处于房间尽头的那一个床铺,其目的在于在生活时确保受到更少的干扰。相对于就餐情况来说,在挑选座位的时候,人们都不太愿意挑选靠近门或者是人流较为频繁的地方,在餐厅中靠墙而设的座位也使得了更多的尽端的存在,进而贴近客户在就餐时人们尽端趋向的这一潜在心理,从而这也是人们为何选择这一位置的原因,正因如此我们在进行室内设计的过程中应尽量考虑客户的这一主观意向。

2环境心理学与室内环境设计的“以人为本”

在人与环境这一系统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即人,正因如此,我们在展开室内设计工作室也必须要严格遵循以人为本这一原则,确保设计工作中将人的心理需求及生理需求放在第一位。即空间设计工作必须要确保人们能够更加便捷、安全和高效的展开日常工作和学习,从而确保人们在各类环境中都能够较为顺利的获取所需信息,使得空间设计不仅能够在确保人的安全之外获得心理上的舒适感。需要注意的是,以人为本的室内设计工作必须要充分重视人类的精神层面需求。人的需求千差万别,室内设计必须要根据不同需求的人群来展开不同的审美设计,即创造出风格迥异的室内环境。由此可知,此种多元化的设计思维很难脱离人的需求存在,因此必须要在设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正是由于当前人们对于环保、简谱、自然、温馨等需求,在这一背景下多元化的审美设计走向了室内设计主流。从宏观方向来看,室内设计还应该从可持续发展的思维展开工作,并进一步将以人为本理念上升至以环境为本。同时在具体的环境设计工作时,要合理的对空间利用弹性与效率合理把握,从而在最大限度上减少空间资源的浪费、使有限的空间发挥出最大的效用。最后就是在室内环境设计中选择材料是,要尽可能的选择绿色环保的节能材料,并且使用新的工艺来完成整个设计过程,无论是处于设计中,还是设计结束之后,我们都要倡导环保节能的理念。

3结语

第3篇

(一)对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专业素养要求提高

随着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科专业的快速发展,该专业招生规模迅速扩大,各高校纷纷大力引进了一批学历层次较高、理论知识扎实、学术能力较强的专业人才补充到师资队伍中,进一步提升了师资队伍的教学科研能力。后危机时代,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型商业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对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的综合素养要求,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际贸易实践涉及营销推广、商务谈判、进出口实务等诸多环节,特别是后危机时代移动互联网经济的兴起,推动了电子商务技术在各贸易环节中的应用,如微信自营销、互联网金融支付等新手段,这就要求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要结合贸易方式的新变化拓宽自己的知识领域;其次,新技术手段的应用必定会产生新的问题,如微信自营销无法像天猫、淘宝一样看到其他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好(差)评,互联网金融支付的安全保障等问题,这就要求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深入市场和企业一线,全面了解市场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努力积累自身的实践经历,切实做好理论知识与商务实践的结合工作,为实践教学指导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对培养对象的综合能力要求提高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与蔓延,全球经贸关系、贸易壁垒、商业模式、金融安全等各方面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后危机时代,国际贸易实践教学体系的重心也逐渐向人文经贸、外语外贸、法律外贸和技术外贸方向发展,这对培养对象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文经贸方面要求学生理解主要贸易对象的人文风俗习惯、价值观、道德标准等内容;外语外贸方面要求学生精通英语,能与主要贸易伙伴进行自主交流合作与沟通,同时还要掌握第二门外语,如德语、日语、阿拉伯语,能与新兴贸易伙伴开展交流活动;后危机时代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各种形式的新型贸易壁垒层出不穷,这就要求学生熟练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等一系列常用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技术贸易方面则要求国际经贸类学生对主要产品技术信息有一定了解。总的来说,后危机时代的国际贸易实践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国际市场调研、国际贸易实务、营销推广、金融结算、物流供应等多项商务技能。

二、后危机时代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对实践教学的认识缺位

随着全球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各高校越来越重视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并根据全球贸易经济发展需要,对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实践教学体系做出了一些调整和修订,从调整结果来看,各高校普遍把外贸单证实务、国际结算操作等操作性环节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加了职业资格考试辅导(如报关员、单证员、国际商务师等)环节,以强调应用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的特点。但从产业链视角来看,国际贸易产业链一般包括:前导出口阶段(包括国际市场调研、商务文化礼仪、磋商等内容)、出口阶段(包括订单签订、组织货源、制定出口单证等内容)和后续出口阶段(包括售后服务、销售反馈、国际商务关系维护等内容)。特别是后危机时代以来,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引发了商业模式的革命性剧变,如营销方式由传统的广告推广向自营销方式转变、结算方式由传统的银行支付向互联网金融转变。传统的外贸实训体系已不符合现代国际贸易发展的需求,因此,对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实践教学的认识还应更加全面、深入,更具前瞻性。

(二)实践教学执行环节缺乏“实践性”

从现有的实践教学课程来看,大多数院校根据国际经贸发展实践,分别设置了国际经济与贸易认知实习、国际贸易运营流程分析、国际贸易从业资格辅导、国际经济与贸易综合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对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后危机时代,以移动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型商业模式迅速蔓延,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国际交易中的贸易数据挖掘和市场研究、互联网金融(融资、支付等)、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需求骤然增加,而现有的实践教学内容无法适应国际贸易产业发展和企业生产实际的要求。另外,从实践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来看缺乏“实践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与理论教学环节相比,实践教学环节课时量相对较少、时间安排相对集中,绝大多数院校一般根据任课教师的时间来安排实践教学,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其次,实践教学师资配备一般为1~2名教师/班(约40人左右),教师工作强度相对较大,无法有效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第三,部分学生学习态度不够端正,对实践教学环节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实践教学学习简单应付了事。实践教学执行环节“实践性”的缺乏严重制约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滞后

后危机时代,随着一般普通高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的转型,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全面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已成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从现有的师资队伍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院校的国际贸易专业教师大多拥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但这些教师大多都是硕(博)士毕业后直接进入高校从事教学工作,先天缺乏国际贸易业务实践的熏陶。待其进入高校工作后,作为年轻教师承担着较为繁重的理论教学任务和科研工作压力,无暇顾及国际贸易综合实务能力的提升;其次,从高校现有的教师培养机制来看,教师走进企业生产一线和贸易活动的机会少、时间短、成本高,从而造成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后天不足。另外,作为高校教师一般都具有较强的学习、应试能力,部分教师通过努力能顺利拿到相关资格证书,但国际贸易实践经验依然较为匮乏。

(四)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薄弱

国际贸易模拟仿真教学是通过国际贸易实验室(包含虚拟进出口企业、工厂、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局、跨国银行等组织),应用相关贸易实务模拟软件,让学生扮演外贸业务流程中某一主体角色而进行的模拟实践教学。由于国际贸易模拟仿真实验室所需房屋面积和投资规模相对较大、产出效益不明显,目前,大多数高校(尤其是以理工科为背景的中西部高校),缺乏对综合性国际贸易实验室的投资热情,基本上是与其他文科专业共用实验场所,实验室建设仅仅是依托相关贸易实务模拟软件(如浙江大学恩特外贸业务管理系统、Simtrade外贸学习平台、亿学国际贸易实务综合实训中心平台等)开展国际贸易实务模拟仿真教学,实验室建设缺乏专业性、特色性和实践性。后危机时代,各高校普遍加大了对实习基地的开发力度,纷纷与企业开展实习基地建设合作。但从实习基地建设情况来看,实践教学计划中企业参与程度较低,针对实习企业国际贸易运营过程和生产经营过程的部分不足,学生在实习企业能涉及的实质性外贸活动和生产经营环节偏少,部分90后学生缺乏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指导老师对实习过程的监控较弱,另外,有部分实习基地仅仅只是挂了一个牌,缺乏真正的交流与合作,实习基地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后危机时代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过程的优化

(一)深化对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的认识

培养院校在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时应在已有外贸实践教学基础之上,以当代国际商务实践为着眼点,树立贸易产业链的“大实践”观念,即在国际贸易产业链每一环节都合理构建实践(实验)教学过程,前导外贸阶段应设置国际市场调研、商务文化礼仪、自营销管理等实践教学任务,出口阶段应设置国际商务谈判、国际电子商务贸易、互联网金融等实践教学任务,后续出口阶段应设置国际商务关系维护、物流供应链管理、国际品牌培育等实践教学任务,突破过去以外贸单证为核心的“小实践”观念。

(二)着力提升实践教学环节的“实践性”建设

后危机时代,随着智能手机终端的快速普及,移动APP(Application)的使用、互联网金融的兴起等对传统商贸模式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在开展国际贸易综合实训时,应紧密围绕国际商贸模式的新变化更新实践教学内容。首先,培养单位应针对国际商务发展的新趋势,新设贸易数据挖掘与市场研究、互联网金融、全球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分析调研环节;其次,在实践辅导中应有意识地将互联网金融、全球物流与供应链与国际结算、贸易术语、国际货运等传统国际贸易知识结合起来,让学生能独立应用国际贸易基础知识,独立分析处理国际商务中的新任务。第三,各高校教学管理单位应根据本校国际贸易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进一步做好指导教师选派、实践教学过程监控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应认真、科学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大纲,并告知院系教学管理部门和所带学生,既主动接受教学监督,又让学生明确各阶段实践计划任务。

(三)全力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

双师型教师是培养应用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的重要智力保障要素,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完善国际贸易实践教学工作的必然选择。各高校应制定出台符合本校国际贸易建设发展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制度保障体系。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聘请一批“思想素质高、专业素养好、职业经验足”的企业专家担任相关实践环节的指导老师,校内教学理论型教师应利用寒暑假深入企业一线,积极开展业务实践锻炼和学习,并努力取得与本专业(课程)相关的专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认证证书。同时,在实践指导环节上可采取“双核制”,即理论专业教师+实践技能教师的双配备策略,充分挖掘发挥其各自的比较优势,以实现师资效能最大化。

(四)加强和完善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

第4篇

关键词:利率管制利率市场化改革

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

1.理论依据。我国没有完善成熟的利率市场化理论,只能学习和借鉴西方利率理论和西方国家利率自由化和市场化经验。利率市场化的依据是“金融自由化”理论演变和发展而来。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R.J.Mckinnon)和爱德华•肖(E.S.Show)在70年代,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市场不完全、资本市场严重扭曲和患有政府对金融的“干预综合症”,影响经济发展的状况首次提出金融自由化。该理论严密地论证了金融深化与储蓄、就业与经济增长的正向关系,深刻地指出“金融压抑”(financialrepression)的危害,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欠发达是因为存在着金融压抑现象,因此主张发展中国家以金融自由化的方式实现金融深化(financialdeepening),促进经济增长。金融自由化就是针对金融抑制这种现象,减少政府干预,确立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

2.现实意义。利率市场化是针对利率管制的改革。在利率管制的情况下,管制利率通常小于均衡利率,因而会出现超额资金需求,在无法提高利率的情况下,必然出现银行业的信贷配给、寻租行为、资金黑市等扭曲资源配置的机制,结果是资金分配到效率低的部门,从而加剧了资本供给的短缺和增加了银行业的不良资产,最终可能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所以,货币当局决定实行利率市场化,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货币当局则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间接影响和决定市场利率水平,以达到货币政策目标。

二、我国利率市场化现存问题与对策

1.我国现阶段利率市场化进程存在的问题

(1)国有商业银行应对挑战的心理准备。由于体制的特殊性,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可能会遇到一些颇具“中国特色”的体制约束。而问题的严重性则在于,国有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结构并未达到完善,其行为更多倾向于非市场化,且其在资金使用方面的风险约束机制和利益推动机制尚不健全。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管理层级多、流程不够合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健全、创新与营销机制不够完善、激励不足与约束不力并存。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对于仍以利率收入为主要利润、逐步同政府脱钩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也实在难以承受。利率市场化将引起金融机构在争夺客户方面展开激烈价格竞争,最有可能出现的局面是贷款利率下浮存款利率上浮,这就意味着银行存贷款的息差大大收窄,大大压缩我国银行业的利润空间。

(2)外资银行带来的巨大挑战。外资银行带来的巨大挑战。2001年11月,中国加入了WTO,承诺在5年内全部取消对外资银行的地域限制,从这时起外资银行挑战的萌芽就开始成长。外资银行的竞争优势体现在它所经营的业务的国际化特征。外资银行有丰富的在市场经济中历练的经验,面对各种问题,可以采取更有效的方法去解决。同时,在外资银行的收入来源中,中间业务占了比较大的比例,应对利率变化风险的能力强于我国的商业银行。

(3)利率市场化改革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问题。目前,在我国利率管制条件下,利率政策承担着财政分配职能。国家可以通过规定利率水平实现区域经济平衡协调发展的目的。但利率市场化改革以后,利率将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资金将随着利率流动。国家将无法通过制定利率水平对资金在不同区域、行业和产业予以分配。

2.应对利率市场化道路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要继续完善,解决我国国有银行长期所有者虚置的现象,实现国有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激励兼容的市场化运作。按照现代企业的组织原则,重组国有银行的内部组织和机构体系。再次,建立规范透明的财会制度,强化股东、外部监管机构对会计信息的监督和。继续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强化内部利率管理部门的职能,明确管理的原则、决策程序、授权管理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建立法人集中统一的利率管理机制。

(2)增加市场利率的透明度,有效降低利率风险。放开利率管制后,各家金融机构提供的存贷款利率都是不同的,如何判断各自不同的利率水平,公众需要金融机构真实的信息披露。要建立公正、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加强利率调控和监管,规范金融机构利率行为,增加市场利率的透明度,正确引导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公众对市场利率的理性判断。出台利率风险指引,强化金融机构利率风险意识,提高利率风险管理水平。

(3)进一步拓展货币市场的深度和广度。竞争有序、品种丰富、统一高效的货币市场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基础。为此,在未来几年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建设,充分发挥货币市场功能,建立起我国以场外市场为主体、场内市场为补充的统一、高效、开放的货币市场,并以此提高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水平和市场化方式筹资能力。一是要继续扩大市场主体,提高市场成员的广泛性,促进社会资金广泛、高效、充分的流动。二是要增加市场交易品种和交易工具,满足不同层次投资者的需求,丰富市场内涵,特别是要研究并适时推出利率期权、利率掉期和利率远期协议等衍生交易品种,为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工具。三是加强市场中介制度建设,推动市场经济业务发展,提高市场流动性。

第5篇

1、要坚持重要性原则进行效益评价

由于我国目前缺乏科学、系统的效益评价体系,在实践中审计人员只能通过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依据审计事实来判断和评价,审计效益评价较为困难,审计结论容易引起争议,存在潜在的风险。为了便于审查判断,要坚持重要性原则,尽量选取利用现有法规、行业标准、运用分析论证手段可以判断的内容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成本管理和组织管理等管理学知识,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的评价方法和标准。首先,要将效益审计目标依据资金的性质和项目功能定位,分类选择相关考核评价指标,确定指标评价方法,建立适宜的效益审计指标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应从资金到位率、使用率、支出效果、项目采购方式和财务制度执行等方面来确定基本财务指标、国家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其次,要从不同的侧面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标来反映、从项目的实施对社会产生最大的宏观效益和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来确定具体的评价指标。

2、要注重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

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是效益审计的主要组成部分,以效益为导向,提高财政、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当前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新的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施行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行政事业单位大多都是一级预算的党政部门单位,所以要把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首先,应当注重抓住党政主管领导的“一支笔”。只要抓住了“一支笔”就等于抓住了效益审计的主要方面,就能通过“一支笔”促进部门单位增强预算管理的自觉性和规范性,看其预算安排的是否合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失和浪费,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经济性。其次,应当抓住重大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看其项目立项的科学性,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逐步探索项目资金使用的效率性。最后,通过对重大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的审计,检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损失浪费情况,看其是否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判断其所蕴含事业发展的潜在效益等。

第6篇

纤维艺术作为生活中的一分子,具备了坚硬、柔软、鲜艳、暗淡、宁静、活力、平直、曲折的一些不同的质感、色泽感、形态乃至肌理感等。纤维艺术在和现代人们的生存条件共处时,在符合相应的物质使用功能以及艺术审美装饰功能以外,在内容上更为丰富,风格方面更加别致,可以展现出人与环境的和谐气氛,可以体现出视觉美与触觉美的力量,还可以激发出人们对大自然浓厚的深情,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当前人们使用硬质材料所造成的生硬与冷漠,再次让人们感受到人间的真情,通过总结获得以下特点:

(一)审美特点

现代纤维艺术通过其自身独有的材料质地以及富有个性的表现特征,形成了其他艺术所无法具有的审美特点。这样的审美特点也就是通过纤维艺术的材质、色泽、形态、机理等因素在空间构成的完善性,透过视觉表达,通过人的审美标准来完成。

1.材料美

物体外形是通过其基本特点结合而成,先要取决于运用材料的差别,其次为表现形式的差别。纤维艺术的材料大多是通过动植物纤维材料、人造纤维以及实物材料所构成。所有材料都具备了各自的物理属性,通过人的感觉器官变成各自的心理感应,材质之间的物理特性的差别通过艺术家的处理后可以发生不同的美感体现,金属材质形成的空间环境让人感受到纯净感;木石材质为人们提供质朴的亲近感;织物为人们打造温馨随和感;人造纤维由于具备了弹性光亮之美,不仅可以具有柔韧的共性美,还具有不同质感的个性美。材料自然属性的不同,令艺术家在创作中变为视觉方面美的心理感应,透过适当的艺术表现,为材料的审美价值赋予特殊的意义,进而引发了及其丰富的心理效应。

2.形态美

形态美是由于物体形态在外表上给人以和谐的视觉体会。形态包含了外部形态和内部形态,外部形态指的是空间特点,通常泛指形态的外表,也就是人们所观察到的外部状态。内部形态体现出形态里各部分相互间界限的形态,也就是结构形态。外部形态和内部形态属于局部和总体、背景和前景的关系,两者相互衬托,其之间的张力在相互作用里实现平衡。外部形态的轮廓能够体现出内部形态的结构轮廓。材料质地的不同,可以转变外部及内部结构轮廓线的质感,进而丰富形态在视觉方面的美,例如竹、藤等纤维类,其一同具备的弹性张力由于外形和馁形的结构结合,构成相对鲜明的结构轮廓,从而产生了挺拔利落的形态美。质地柔和的麻、棉、毛等纤维,每个人的柔软属性对于编织不同的交织里构成了任意张力结构轮廓,以此体现出柔美和谐的形态美。对于软硬兼施的材料来讲,它对比的张力对于其他部分形态之间的表现属于曲直刚柔的形态美。

3.肌理美

纤维材料由于质感的差别,才可以进行人为加工处理,引发了一些具有历史性的美的视觉体会———肌理。这也是此类肌理美缔造的纤维艺术碰触空间。其一,肌理美属于视觉形态。其具备的物质倾向性张力在各自组织结构里的穿行延展属于打造肌理美的表现方式,而且还会对人们在心理方面有所影响,视觉形态在肌理方面的体会以及材料构成的富有内涵的心里体会。其二,肌理美的不同质量感。其与颜色、光影、形式以及关联方面和人们的心理体会融为一体的美感,一类有别于屋里定义方面的质量。色泽暗淡、反光、表面皮肤粗糙,构成严重的心理障碍。

4.色彩美

色彩美的缔造应当是通过美感体会为根本,将创造总体空间色泽的审美内心需求以及和谐色调空间为己任。现代艺术在色彩美方面,是透过纤维艺术本身的色泽体现以及纤维艺术体现来完成不同层面的和谐。

5.空间美

纤维艺术作品不论是二维还是三维空间状态,其状态、色泽、肌理等都与周遭空间的因素产生联系,艺术家一定对此进行平衡,且令人们在视觉的心理方面引发审美联想,如此才可以最终完成总体空间美。

6.表层审美

其特点为对形式美伊苏的结合体会,包含了人们对纤维艺术作品的视觉形态在形、光、肌理、色泽等视觉因素方面的初步判断与基本体会。现代纤维艺术则通过自身的材质肌理以及特有的个性所体现的形式,结合成为艺术的审美特性。

7.深层审美

不论是现代室内设计还是纤维艺术,都对人们的心理造成影响,这样文化系统包含了人们对文脉的认同感,以及城市环境的连续性以及渗透性,或者将民族性、地域性、时代性的特征展现出来。

(二)空间媒介特点

相关人士层为现代室内设计给予了一个定义,建筑空间属于一个穿越了经济过程,也就是四处走动且改变位置,在相继的空间发展里的作用,透过感受运动的顺序逐步获得激烈的感受其通过纤维材料为媒介,构造的物质体现以及精神体现。

二、纤维艺术在现代室内设计中的应用

现代纤维艺术身为室内设计的主要构成内容,在室内环境里具有非常关键的地位,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令空间更为丰富,还可以和建筑内部空间的照明、颜色、材质构成一个琐碎的,并且可以同建筑内部空间的材质、色彩以及照明相结合,让人们的艺术氛围与建筑设计里相结合,进而令建筑内部环境更为温暖,并缔造出较为丰富的人性空间。由于审美情趣的持续提高,纤维艺术逐渐被人们所关注,纤维艺术品多余空间环境的束缚有着较大的作用。纤维艺术品由于材质丰富、色泽鲜艳,且建筑用材大部分构成了明显的对比。不论是平面还是例题,都能够更加人性化,打造出丰富多彩的人生。纤维艺术品通过软性材料进行硬性控制,再次打造建筑空间里的人文形象,且不忘填补人们在精神方面的需求,形象且活泼的色泽,令温暖的人性化艺术氛围与室内空间有效结合。

三、结束语

第7篇

关键词:当事人违约;损害赔偿;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的义务后,另一方当事人可采用多种补救办法,其中损害赔偿就是公约违约补救制度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补救办法,损害赔偿额的确定与当事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合理确定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具有重要意义。公约第74条确定了损害赔偿额的一般规则,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条进行解析:

一、概述

公约第74条规定了在受损一方当事人有权获得损害赔偿的情况下适用于各种情况的一般规则,它的适用并不只限于宣告合同无效。

(一)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因当事人采取其他补救办法受影响

根据公约第45条和第61条规定,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他在合同和本公约中的任何义务”,那么受损方可以按照第74-77条规定要求损害赔偿,且这种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他行使其他补救办法的权利而丧失。也就是说,即使他已采取了其他补救办法或宣告合同无效,他仍可要求违约一方给予损害赔偿。

(二)责任构成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在确定民事责任时,大陆法系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只有存在过错时才构成违约。英美法系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即构成违约。由于公约规定损害赔偿条件时没有要求违约方具有主观过错,因此公约执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换言之,除发生某种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障碍,在满足第79、80条的规定的条件下,可免除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外,任何当事人违反合同和公约规定义务均构成违约,不得以无故意违约动机或过失作为免责根据。①

(三)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采用补偿原则

世界各国在确定损害赔偿额的基本原则方面有不同规定,总的来说分为两种理论,一种是补偿原则,一种是惩罚原则。从公约的立法历史来看,公约草案第70条(公约第74条对应条款)规定:受损一方当事人应得到“违约损害的损失额相等的赔偿,其中包括利润的损失”,这揭示出公约规定损害赔偿的目的是使受损一方当事人处于合同如期履行时本应有的经济地位。可见公约采用了补偿原则,明确这一原则对实践中不同情形下确定损害赔偿范围具有重要意义。

二、损害赔偿额的确定

(一)损害赔偿额的范围——全额赔偿

1.损失的基本分类

各国法中有不同的关于损失分类的方法,其中大陆法系国家对损失的基本分类是实际损失和所失利益,如《法国民法典》第1149条规定:对债权人的损害赔偿,一般应包括债权人所受现实的损害和所失可获得利益。实际损失是指现有财产或利益的毁损、减少或灭失,所失利益指本应得到而未能得到的利益。英美法系国家对损失的基本分类是期待利益损失和信赖利益损失,期待利益损失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期应从合同中获得的利益和好处的损失,信赖利益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信赖另一方当事人允诺而付出的各种代价和费用。此外,美国法中还将损失分为间接损失和附带损失。虽然各国对损失的分类及名称略有不同,其内涵宽窄不同,但也有相互重叠一致的地方,如所失利益基本相当于期待利益损失,实际损失既可能为信赖利益损失,也可能为期待利益损失,如卖方为履行合同租用船舶,后来买方宣布他不再履行合同,卖方预先为履行合同支出的租赁费在大陆法属实际损失,在英美法中属信赖利益损失。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方以高于合同价格购买替代物,则这种损失在大陆法属于实际损失,在英美法属于期待利益损失。②

2.公约规定的损失分类及确定损害赔偿额的原则

公约第74条第1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可见,公约的规定在文字上是与大陆法相近的。这句话可用一个简单的公式表示:

损害赔偿额=实际损失+利润损失

由此看出,公约在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方面采取的是全额赔偿,这与公约规定损害赔偿的目的也是相符的。在实践中,实际损失具有直接性、直观性、易于计算性,举证相对较容易。而利润损失因可能还没有发生而比较难以举证,但对于每一笔交易,其合理利润应该是可以计算出来的,因此利润损失应具有确实性,应当是可以合理预见的,如果提出这一要求的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也得不到法庭或仲裁庭支持。③值得注意的是,在确定损害赔偿额时,受损一方当事人已提出赔偿利润损失情况下,应当将受损一方当事人为获取利润而必须支出的费用予以扣减。如卖方通过合同价与时价之差计算利润损失,则在确定损害赔偿额时不必再将企业日常管理费计入其中,因为这些费用是获取利润必须支出的费用。“某人不得纯粹主张交易的好处,而不承受其坏处,……如果原告对这些好处获得赔偿的同时,又将它们的成本转嫁给被告,这是不合适的。”④

尽管这一句仅作原则性规定,没有对如何计算损害赔偿额提供具体方法,实践中对于各种费用和支出是否应计入损害赔偿额内仍有争议,但正如Honnold教授所言,“第74条建立的这一标准是简洁的,又是强有力的”,法庭和仲裁庭只要依案件具体情况、紧扣公约规定损害赔偿目的——使受损一方当事人处于合同如期履行时本应有的经济情况、充分考虑受损一方因违约而额外支出和节省的各种费用,该句的信息就足以使其合理确定损害赔偿额。

(二)损害赔偿的限制——可预见性原则

1.可预见性原则

公约第74条第2句规定了对受损一方可得损害赔偿额的限制,即“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或理应预料的可能损失”,这就是各国法中普遍存在的“可预见性”原则,这种原则的确立是非常合理的,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能预测到合同的风险,即能计算出若不履行合同,将承担多大的责任。该原则是由1854年英国Hadleyv.Baxendale案确立的,该案确立了限制损害赔偿范围的两项原则:一是这种损失必须是可以公平合理地认为依照事物的一般过程系由违约情事自然发生的;或二是这种损失必须合理推定为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曾预料到的违约的可能后果。⑤也就是说,在买卖双方未就货物的特殊目的、风险作出约定的通常情况下,违约与损害后果之间的联系是一个与违约方具有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同等情况下凭常识就可以判断的。但是如果需要对货物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目的作出保证时,则只有在这种特殊情况事先声明,被双方理解的情况下,才可推定违约方能合理预见,如买方为一零售商时,卖方对其将货物转卖给第二买方是可以合理预见的,而当买方为一生产单位时,违约卖方在不知其与第二买方合同条款下,对买方从与第二买方合同中取得利润无法预见。应当指出的是,根据已有判例,这里所指的“可预见”针对的是违反合同的可能后果,而不是是否出现违反合同的情形或违反合同的类型,且公约第74条没有要求提供损害的具体细节或可预见损害的准确数额。⑥

此外,除了可预见性原则外,公约第77条所确立的“减轻损失”原则作为损害赔偿的限制性原则也已得到普遍承认,受损一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否则违约方可要求从损害赔偿额中扣除本应可以避免的损失。

2.案例

由于可预见性原则对违约方权利保护十分重要,而其本身又有一定的抽象性,下面用一案例说明该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美国一卖方与墨西哥一买方于2003年12月签订了关于3150磅经认证的嫁接覆盆子用的砧木买卖合同,由于这些砧木不足以种植74亩,于是买方用这些经认证的砧木繁殖了新的植株,种植后产出的果实易碎且畸形。买方向美国地区法院要求损害赔偿,卖方认为双方就要件事实不存在真正争点而申请即决裁判。

卖方主张:买方对经认证的砧木进行了繁殖,新的而非原来的植株产出的果实畸形,且被卖往另一家农场的同一代砧木同预期一样生长,因此买方不能证明砧木在交付时就存在缺陷;即使能证明,买方的损害赔偿也应由不可预见受到限制,因为根据公约第74条,买方得到的损害赔偿限于订立合同时卖方基于已知或应知事实对违约预料或理应预料的后果。而商业覆盆子种植农场的标准做法是将经认证的砧木直接种到土地上,在墨西哥行业标准是每亩种植用砧木300磅,卖方卖出的砧木仅够种11亩。买方违反了行业标准,对砧木进行繁殖,这时造成的损失是卖方不能预见的,即使卖方应当损害赔偿也应仅限于11亩而非74亩造成的损失。

买方反驳:用经认证的砧木繁殖新的植株再用于种植是墨西哥的行业惯例,且他用的繁殖方法是墨西哥覆盆子行业的标准做法,新植株是原砧木的精确复本,因此原砧木存在缺陷;此外,买方指出卖方清楚他将种植74亩的意图,而他购买的砧木只够种植11亩,因此卖方对于买方将繁殖砧木且由此造成的损失是可以预见的。

卖方对买方的反驳作出回应:在对经认证的砧木繁殖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情况,新一代的植株可能已不再拥有原植株的主要特点了,而且买方也不能够证明为何果实易碎畸形,因为可能有很多因素如土壤、疾病、气候等会影响果实生长;另外,双方订约时买方并没有告知他繁殖的意图——他只说了将种植74亩,双方订约的电子邮件显示买方将还会寻找其他的砧木货源。因此基于买方向卖方表达的是要种植而非繁殖,推定卖方基于墨西哥的行业惯例理应预料到是没有根据的,由此卖方对超过11亩的损失是没有预见的。⑦

笔者同意卖方的观点,买卖双方未就货物的特殊用途作出约定时,卖方对于因此造成的损失是不可预见的。最终,法院支持了卖方的观点,认为买方没有证明货物在交付时存在缺陷,批准即决裁判申请。

三、我国《合同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7章第113条对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作了一般性规定,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不再区分国内国外合同,实施严格责任、全额补偿原则,并以可预见性对损害赔偿加以限制,与公约规定基本一致。

注释:

①王追林.国际贸易法律与实务.武汉大学出版式社.2006年版.第160页.

②李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评释.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07-308页.

③张丽英.国际贸易法专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48页.

④虞汪日.国际商事合同违约损害赔偿计算若干问题探讨.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27(3).第112页.

第8篇

关键词:集中核算 事业单位 问题

事业单位是指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的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带有一定的社会公益色彩,事业单位是中国早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产物,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事业单位的改革也随之进行,事业单位改革要适应时展的需要,紧跟当今国内外发展形势,更好的履行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当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主要以集中核算方式为主,集中核算方式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加强会计监督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会计集中核算更能发挥它的作用,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一、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意义

(一)提高了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提高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使单位的会计核算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进行,严格遵守会计流程。针对一些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做假账、私设外帐等问题,会计集中核算方式可以有效防止这些问题的发生,各个部门的账目纳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提高了单位预算管理和预算资金使用水平

事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方式后,单位各个部门的收支通过统一的会计核算账户进行,大大提高了对预算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水平,杜绝乱支乱报、等现象发生,利用规范的会计核算流程减少了会计漏洞,提高了核算水平,加强了预算资金的使用率,有利于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的进行,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水平。

(三)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增加单位收益

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所有部门的资金使用都经过统一账户进行,有利于资金的合理配置,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水平,降低资金沉淀率,加强单位对账户的监督。由于事业单位的经费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国家,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提高了国家对事业单位资金的监督水平,减少了资金浪费,加强单位资金收支的监管,有利于国家更好的实施宏观调控,杜绝挤占、挪用公款等现象的发生,有效遏制现象,减少财务管理漏洞,促进事业单位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财务会计的集中核算本意是为了加强财务、资金的集中管理而设的,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它必然在初始阶段存在不完善和不合理的地方。笔者认为,具体有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地方。

(一)责任的不明确所带来的“三不管”现象

事业单位实施了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会计核算中心认为自身负责现金收付和传递会计凭证,结保部门负责账务监督和核算,结保部门认为核算部门会监督账目,不需要自身再进行审核,相互之间责任划分不明确,造成了监督漏洞,有可能出现新的腐败现象。加上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并不健全,各部门的财政资金没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所以强化单位收支管理的范围有限,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减少了财政资金的浪费,优化单位资金的合理配置,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促进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对预算支出的控制力、约束力缺乏

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预算单位对资金支配权不变,各财务审批事项由单位负责人负最终责任,但是资金支付权转移到核算中心,核算中心要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面的监管。在事业单位各部门资金使用中,账目标准不一样,相互之间账目科目存在差异,使得核算中心在进行实际监管时存在一定困难,无法进行有效核算。一些部门通过设立各种账目,为本部门人员发放福利,损害了事业单位的利益,也是现行政策不允许的。事业单位应该建立统一的账目标准,有利于核算中心进行监督管理,加强会计核算,减少私设账目现象的发生,提高整个单位的资金管理水平。在实行集中核算之后,核算中心接受资金支付的根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与预算指标不一致的支付申请,核算中心有权拒绝,增强了单位资金的预算约束作用。事业单位在进行预算编制时,支出预算要细化到每个部门及每个项目,核算中心就根据细编的预算指标办理各项资金支付。而目前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实行部门预算工作还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支出方面的随意性仍然存在,预算对支出的控制和约束力度不够,因此单位的预算指标要进一步细化、综合,才能发挥预算对支出的控制和约束力度。

(三)核算中心的超负荷工作

一般来说,一个地级市有200-300家行政事业单位,有近400-600个会计人员,现在由40-60个人员编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接管其会计核算及管理工作,其工作量可想而知。如果核算中心人员长期超负荷的工作,势必造成诸多不良的后果。从各地会计核算中心的运行情况开看,都存在核算中心人员少、工作繁重,报账人员等待时间过长的情况。无形之中降低了核算中心的工作效率,影响了会计工作的质量,不利于单位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此外,核算中心由于工作量大,也会使得会计人员对单据的审核质量下降,审核不严,从而造成资产的流失和浪费。每次到年末,核算中心的工作异常繁忙,核算人员忙于资金支付工作,忽视核算工作,降低了核算的准确性,影响了会计核算中心的核算效率,不利于核算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基层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事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对单位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和监督,各事业单位内部不设账目,也没有会计人员,只设置报账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报账工作。如前文所述,这会因为责任不明确,造成“三不管”。并且,更严重的是,许多基层单位,由于没有认识到报账员的重要性,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较低,无法适应单位会计工作的要求,甚至出现“一人多岗”现象的发生,影响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基层事业单位的报账员的素质不高,会出现执行年度财政预算和计划任务不严,财务管理缺乏的局面。

三、事业单位提高会计集中核算水平的政策建议

(一)注重会计职能从核算性向管理型的转化

目前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不能仅仅将会计核算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更要重视核算中心的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目前,核算中心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但它不仅有一个记账核算的职能,更有预算执行信息反馈和控制职能。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可以严格控制各统管单位的用款进度。核算中心要强调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超计划用款。

(二)部门预算逐步细化

事业单位要建立统一的账目科目标准,在进行预算编制时,要具体细化到每个部门的每个项目,使得核算中心依据预算指标工作。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设立标准业务流程,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适当延长预算编制的时间,将一些不确定性因素考虑在内,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预算编制的制定到预算编制的执行,核算部门要进行全程监督,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在单位内部加强会计核算的宣传,提高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核算意识,为会计核算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促进集中核算的顺利实施,提高单位的核算水平,有利于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提高,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有关要求,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三)合理处理好会计人员和会计主体的关系。

会计人员和会计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因此会计主体具有逃避会计人员监督的激励。会计主体是会计为之服务的对象,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就是事业单位。由于采用不同的会计管理模式,而会计人员可能是会计主体内部的管理人员即单位会计模式,也可能是外部人员即会计核算中心和会计委派模式。实行会计核算中心和会计委派模式,需要处理好会计人员与会计主体的关系,否则会计人员很容易被派人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架空,无法深人细致地了解单位的业务活动,也就无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控制。

总而言之,虽然事业单位的集中会计核算方式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实行集中核算方式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是适应国内外环境变化的需要,是提高国家宏观调控水平的需要。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提高单位会计核算水平,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优化单位资金的合理配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的浪费,杜绝现象的发生,提高预算资金的执行水平,加强对事业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

参考文献:

[1]王菁.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应注意的问题[J].辽宁经济,2005;7

[2]程伟.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现状研究[J].现代商业,2009;8

第9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核算 问题对策

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核算问题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即为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严格依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目前,国内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尚未涉及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相关问题,实际操作过程中,事业单位未严格依照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原值予以计提折旧。通常情况下,事业单位确定净资产时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该核算方式具有诸多不足之处,其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第一,净资产虚增。在固定资产发生磨损的情况下,若固定基金仍依据账面原值予以反映,将导致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指标无法准确反映出资产的实际生产能力状况,从而造成净资产虚增;第二,价值背离。固定资产使用时间越长,其账面价值与现时净值的差额越大;第三,成本核算不完整。事业单位若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则业务活动成本不涉及计提折旧费用,以至于成本不完整。此形势下,如果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将使得事业成本虚增,不利于事业单位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2、购置固定资产

根据会计制度之规定,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需以资产来源渠道为依据进行列支,并通过会计分录予以反映:固定资产入账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支付相关款项时,借记“事业支出”、“专款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采用上述方式进行会计处理时存在一些弊端,其主要表现在:(1)两组会计分录之间不存在勾稽关系,难以准确反映业务内涵。因会计分录是一种硬性规定,所以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仅做付款分录,忽略了固定资产入账分录,由此形成账外资产,以至于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浪费;(2)运用银行存款购置固定资产,并未减少资产,而是实现了资产形态上的转变。以借记“事业支出”为例,其的发生使得事业单位费用支出虚增,在期末需要将费用支出转入“事业结余”账户中,因事业单位结余分配涉及到费用支出,由此又使得事业单位结余虚增,这一现象严重不符合真实性原则。

(二)无形资产核算问题

1、无形资产核算体系不完善,难以准确反映、记录事业单位财务状况

根据会计制度之规定,应在受益期对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予以平均摊销,之后分期计入经营支出。而对于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应将其一次摊销,之后计入事业支出。实践表明,会计制度中关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相关规定是科学合理的、可行的,而对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相关规定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证实。其原因在于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进行无形资产核算,其通常以贷记、借记“无形资产”科目的形式转入“事业支出”,其中当期“无形资产”账户余额为零,由此以来,将导致会计报表中难以真实地反映、记录无形资产。

2、难以满足事业单位利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需求

根据会计制度之规定,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无形资产时,需以双方确定的价值为依据,借记“对外投资”科目,需以账面原价为依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需以其差额为依据,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需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依据,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对于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来说,其取得无形资产后,需将其一次摊销,之后计入事业支出中,此时无形资产账户余额为零。同时,该单位应用无形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时,以制度规定为依据,借记“对外投资”科目,以账面原价为依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此过程中将出现两大问题:一方面由于对外投资时无形资产账户余额为零,因此以账面原价为依据确定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原价的方法不确定;另一方面造成“无形资产”科目中形成有贷方金额无借方金额的现象,这种现象不符合无形资产账户期末余额为借方的相关规定。

(三)事业单位结余的问题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之规定,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即为事业单位净资产,其包含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及专用基金等。

专用基金。专用基金是指依照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其包括医疗基金、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等。

修购基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提取修购基金时,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借记“事业支出”,因上述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已完成贷记“银行存款”,借记“事业支出”,由此导致固定资产价值两次列入支出,以至于事业单位支出虚增。

相关税务。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需依据国家税法规定,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缴纳所得税,其会计分录表现为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之规定,所得税即为企业为获取更多的利润而发生的费用,其会计分录表现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上述会计分录难以准确反映出事业单位实际支出状况。

二、改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相关建议

(一)健全和落实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制度

事业单位成本水平直接关系到单位的经济利益和竞争能力。伴随着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与壮大,实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将成本核算引入事业单位已是必然趋势,因此,事业单位应打破传统一味以营利为目的的弊端,致力于提升事业单位投资效益至上,不断完善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制度;其次,事业单位为有效把握自身各项经营状况和收益能力,事业单位必须建立起经营成本核算制度,立足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着手于成本核算,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事业单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关注报表信息,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监管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主要是 《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明细表》、《支出明细表》以及《往来明细表》,这些报表无一例外都是时期报表,只能反映某一时期财务状况,而不能反映某一时点财务信息,建议编报现金流量表,并提供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时点财务分析指标。强化对事业单位应收、应付账款、借入款项的监管。为防止资产、负债账面与实际严重不符,应认真分析每一笔应收款项性质,如果属于资本性支出而临时性借款,待工程完工或设备购买结束后及时结清账目,并转入支出等有关会计科目;如不能及时结清,应在会计报表备注加以说明。

个人临时性借款应及时结清,不能及时还款的应订立还款计划。对借入款项和应付款项应分清显性负债和隐性负债,对由于借款或融资必须负担的利息支出应确认为隐性债务,每月计算余额并在会计报表备注中加以说明,以免形成每月收支严重不平衡。对于事业单位确因某些需要借款或融资的应经过政府部门批准、财政部门备案,以防止其可能出现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还款而最终变为财政埋单。建议借鉴引入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关联交易披露信息制度。

(三)建立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使用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要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管机制。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各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督促,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和效率。二是建立结余资金管理与预算执行管理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补和收回资金等方式,鼓励部门和单位按预算规定及时有效执行,避免形成大量的结余资金。三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对于专项资金结余,纳入下年度部门预算,科学合理安排专项结余资金的支出。

参考文献:

[1]梁吉鹏.案例教学: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J].科教文汇(下旬刊).2010(02)

[2]高丽达.试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管的现状与改进策略[J].现代商业.2010(05)

[3]郑伟.加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J].中国经贸导刊.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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