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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艺美学理论话语学科逻辑文化现象
1980年全国首届美学会议上胡经之提出“文艺美学”,2001年国家教育部在山东人学设重点研究基地“文艺美学研究中心”,20多年来,文艺美学己成为中国1980年代以来文化演进中的一种“重要”的理论话语、一种“认真”的学术建构、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对文艺美学,应怎样看待和定位,论说甚多,公案末了,但以上三个方面不由让我想起了三个——也许不很恰当的词——绝、怪、玄。
一、作为一种理论话语的文艺美学
文艺美学表现为一种理论话语,是一绝。理论是从古典到现代的一种西方正统的学术把握方式。话语则是西方后现代和各非西方文化的学术把握方式对西方正统学术来说,要称得上理论,必须要符合二个条件:有一批基本概念;这些概念的定义是明确的,逻辑是一贯的;这些概念按照逻辑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理论是与非理论相区别来确立自己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的。而话语则不管言说形式上的严格性,只要有真知灼见,可以是以理论的逻辑的学术的形式,也可以为闲谈的零散的悖论的形式文艺美学在中国虽然是在谈论一种理论,但山于文艺美学的言说,从形式严格性上说有一定问题,但又正因为成问题而造就它的深刻性和丰富性(这是“绝’之一,这一点将山后而两节来细说)因此,最好将之看成一种话语当然它不是一种一般的话语,而是一种理论话语。
前面讲了,文艺美学一词由胡经之作为理论概念提出,但其背后是北京大学的整个美学和文艺学的学术倾向,朱光潜认为美学是艺术理论,哲学系美学研究团队,扬辛、叶朗、阎国忠等都认为,美学是以艺术为中心的北京人学的美学丛书以“文艺美学丛书”为名,丛书自1980年代初出现到现在,有近20余种。中国文艺学的重镇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文艺理论室,老资格的学术带头人钱中文和杜书瀛,都是文艺美学的支持者和论述者,前者的《文艺美学:文艺科学新的增长点))(2001)后者的《文艺美学原理》(1992)集中地表达了对文艺美学的理论思考中国文艺学的另一重镇北京师范人学中文系文艺理论室占据了文艺理论的教学主流,以童庆炳为首的理论团队编写的种种文艺理论,认为文学首先是审美意识形态,实际上是把文艺美学作为文艺理论的核心山东人学拿下了文艺美学基地,其学术带头人曾繁仁和谭好哲当然以文艺美学为已任,前者写了《中国文艺美学学科的产生及其发展》(2001},后者著有《论文艺美学的学科交义性与综合性》(2001)文艺美学的光芒不但在上述的中心闪耀,而四射向全国的要津中国艺术研究院王朝闻主编了“艺术美学丛书”由多家出版社分出了10余种,辽宁大学土向峰主编有《文艺美学辞典》(1987},四川大学王士德有《文艺美学论集》(1985),浙江大学王元骧写了《文艺美学之我见》(2001)……以上是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活跃在文学理论界的一代,改革开放后毕业的新一代学人,如王一川、王岳川、陈炎、土德胜、姚文放等,都是文艺美学话语的参与者和者。文艺美学不但在文学理论圈中热热闹闹,而且向相关领域播散:于是有了中国古代的文艺美学(如张少康《古典文艺美学论稿》1988,皮朝纲《中国古代文艺美学概》1986),西方的文艺美学(如冯宪光《西方文艺美学思想》1988],马列的文艺美学(如刘文斌《文艺美学研究》1996,董学文编著《的文艺美学活动》(1995)……以上这些学人为代表的言说,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关于文艺美学的理论话语。最令人感兴趣的是,这样的人物,这样的著述,在这样的一个时间长度和空间范围里,仍然没有一对文艺美学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理论界说,也没有使文艺美学在学术的机构化中得到逻辑一致的表述。正如土德胜的论文标题所揭示的:《文艺美学:定位的困难及其问题》(2000)这不由得使人感到,在文艺美学的理论话语里,纠缠了中国现代学术体系中的一些共性的问题。这里着重讲两个方面,一是纯学术体系的,即关于文艺美学的学术定位问题,二是学术与决定学术之如此的实践关系,是什么样的实践活动使这一学科缘起,发展、流变。
二、作为学科定位的文艺美学
先看一看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现实状况,日前中国的学术管理体系里,与文艺美学相关的学科定位有三,一是文艺美学是中国语言文学(一级)下面的文艺学(二级)下面的一个方向(三级)。二是艺术类(一级)下面的艺术学(二级)下而有艺术美学(三级),三是哲学(一级)下面的美学(二级)下面没有文艺(或艺术)美学,只有美学原理,中国美学史,西方美学史(二级)从这一现状中,不让人想起一个字:怪。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之怪,首先表现为概念逻辑的困难,其次是学术管理与学术体系的矛盾,然后是学科划分与学术体系整体的冲突
概念逻辑是文艺美学遇到的第一个困难,这一困难有比中国学术史复杂的学术史和文化史的背景文艺美学的两个来源文艺和美学在历史上都不是洁白的首先是文艺和艺术这两个词的绞缠。文艺,本是文学与艺术,文艺并列可以用来指一切艺术。艺术有两种用法,一是狭义,不包括文学,是广义,包括文学,因此就广义而言,文艺就是艺术。文艺理论,就是艺术理论。无论哪一方而讲,文艺学作为中国语言文学下面的二级学科都是一个概念错误,应该是文学学。文艺学——正如钱中文先生指出——其俄文原文就是文学学,文学学不符合汉语习惯,改成英文常用的“文学理论”就很好,偏偏改成文艺,一字之差,逻辑不通同样在文学学(或文学理论)下而的二级学科应该是文学美学(两个学字汉语上又很别拗)艺术学从学术管理的区分性来说,从文学中区分出来之后,应是一个狭义,是除了文学之外的艺术学,同理,艺术美学,是Ix_别于文学美学的艺术美学当然从学术体系的整一性来说,艺术美学可以也应该是包括文学于其中广义的艺术美学,史有利于学术逻辑和教学逻辑。但把艺术区分为一门文学和其它七门艺术合一的艺术,与学术逻辑较少关系,而是教育和学术现实状况决定的,从教学和研究的机构、规模、人数等因素着眼,文学一块,其它艺术共一块是合理的文学自一块,文学美学也可自成体系从这里返回去看,己经早现了文艺美学话语中的一个有趣的现象,人讲文艺美学的人,都是搞文学理论的人虽然文艺美学这一名称让他们在出言写作的不少时候把文学外的其它艺术包含了进来,但实际上山于自己的专业所限,对其它艺术的涉及是不多的,理解也是不深的为什么不就讲文学美学呢?文艺美学这一词汇使他们不知不觉地受到了巫术式的影响?把文学理论定义成文艺学是中国现代学术体系上的第一个概念定义错误,由此而下的文艺美学是一个附属错误,虽然文艺美学一词本身没有错,但在如此一个学术体系下却错了。
二是文艺与美学的关系。美学的定义本就很为复杂,但在西方它基本有三种定义方式,1、美学是关于美的学问,它以审美对象为中心来研究美;2、美学是以审美经验为中心的学问,它通过美感来研究美;3、美学是艺术哲学,艺术的目的是追求美,研究艺术就是研究美,只有艺术是典型和纯粹的美,其它所谓自然美、社会美等等,作为美是暂时的,不纯的,而且它们的美的基本性质己经包含在艺术中了。美感主要是对艺术之感,审美经验主要体现为艺术经验。研究艺术同时就把握住了美感和其它的美。因此,美学就是艺术哲学。按照西方学术对美学的第三种定义,文艺美学就是艺术哲学,也就是美学。中国1980年代以来其学术主流认为美学包括三个方面,审美对象、美感、艺术。文艺美学就等于美学中的艺术部分。这样文艺美学与美学的概念冲突来源于两个学术传统和中国现代学术体系划分。从学术传统上讲,文艺学是前苏联关于文学理论的概念,艺术是西方美学的概念,中国现代学术体系把文艺学划在中文,美学放在哲学,文艺学中的文艺美学与美学中的艺术本是一回事,却变成了两个概念。而且文艺学下面的文艺美学,美学下面的艺术,艺术学下而的艺术美学,都是一回事,在中国学术体系中成了三个概念,分属三个不同的二级学科下而的三级学科。这一理论和概念上的混乱不能完全怪学术体系的建立者。美学的发展状况、学术真理与学术管理的矛盾要负点责任。
美学是世界学术体系中最难的学问之一其难首先表现在,世界上每个文化都知道美,但却很难形成关于美的学问。美是至广的,在什么地方都能遇上美的问题,美又是至高的,美总是与宇宙的最高者相连,美的本质一直与哲学的根本问题相关,与宗教的最高实在相关,与人类学的基础相关。而美的学问则意味着要把美按照学术体系的方式将美的问题学科化。美学的困难,就在于美的客观本性与美学的学科化的张力之中虽然美学很难,但美确实处处皆有,人人皆知人的有限智慧使人很难知道美是什么,但人的求知本能又摧使人偏要想去知道什么是美。因此,在改革开放的中国,我们看到了这一现象:人虽然讲不好美学,却又一定要去讲美学自1980年代末以来,美学的学科定位就成为一个论题,肖到现在还有这方而的论文在发表这个问题来自两方面,一是美学自身的学术本性,二是学术体系的定位要求就前者来说,美学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从总的性质上说,理论上的真、善、美的并列,教育方针上的德、智、体、美并列,意味着美具有最高的总括性;从美学的分布看,哲学系、中文系、新闻系、各类艺术(美术、音乐、建筑、工艺)系、服装、广告等等,都配有美学的专一业课程。而各普通院校,也有美学作为普通选修课从这一方而来说,美学不适于在现代的学科分类体系找到自己的恰当位置这种找不到恰当位置的学科,姑且借现成术语,谓之跨学科但这“跨”不象西方学界的“跨”是学科进展和思维方式变化的结果,现代学术体系发展有两个趋势,一个趋势是细分,学科越分越细,现代型的专家也越来越专,所专的领域越来越小而细、专、小虽然是必然的、必要的,但带来的缺点也是明显的,从而现代学术的发展又产生了另一个与细、专、小形成张力的另一趋向,就是跨学科,所谓跨学科,就是把好些相关学科中的一些部分组合起来,形成一个新学科这样现代学术的发展,一方面是有不断地“细分”,另一方面又是在不断的“综合”。但美学的跨学科却是一个从古延续到今的老题。而对这一个老题,作为一个国家的学术体系,一定要把美学放在一个位置上才好进行学术管理。这样在我国,美学就成了哲学下而的二级学科。只要明白对于很多跨学科的知识体来说,其学科定位在于学术本性与学术管理相互间冲突与协调的结果,关于美学学科定位的讨论基本上只有学术管理的意义。但这种学科管理体系要真正有利于美学学科的健康发展,最好在美学各分散部分(哲学、文学、艺术、建筑、服装、广告,等等)之问有一个沟通和协调机构。美学的管理如何真正起到促进美学的发展,是一个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美学成为哲学的二级学科,是学术管理而对一个美学的跨学科性质时的无奈,当然,如何在这种无奈中把工作做得史好一点,还是极需讨论的
文艺美学的产生还来源于中西文化在艺术本质认识上的差异,西方人认为,艺术的本质是追求美,因此艺术哲学(或艺术理论)本身就是美学,至少就是艺术(文艺)美学,中国传统讲究文以载道,艺以传道,由前苏联学术而来的中国改革开放前的学术都很强调学术的政治性。因此艺术(文艺)理论人于艺术(文艺)美学。与改革开放前的学术体系强调学术的政治性不同,改变开放后的学术转型更强调学术的科学性如果说,在中国语境中,文艺(学)理论可以包含很强的政治性,那么,文艺美学则突出了文艺自身的性质因此,文艺美学在中国的崛起,是与中国文化的学术转型密不可分的
三、作为文化现象的文艺美学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政治统帅一切,改革开放首先就是突破政治统帅一切,什么是最少政治性而又最有正当性的思想呢?美学,因此,1980年代兴起的美学热,文化原因大于学术原因。文艺美学就是这场巨大的美学热中的一个主要因素。为什么不是艺术美学而是文艺美学呢?在中国学术界里,各个艺术领域都偏重于创作,文学由于以文字为媒介,本就多观念的成分,文学领域从来是创作与理论并重的,艺术界多创作者而文学界多理论家,正好文艺理论被命名为文艺学,美学具有广博性,文学理论用文艺学来命名,正好暗合于文学理论的通向美学,于是文艺美学的大旗树了起来。虽然正如第一节所列,摇旗呐喊的都是搞文学理论的文艺美学作为一种理论话语虽然有着明显的术语混乱,但其传达的理论信息和文化信息是十分明晰的文艺美学虽以学科的而日出现,却有着文化的象征意义而且就是从学科建设的角度看,它也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文艺美学虽然山搞文学理论的人提出,跨越了学科边界,但正是这一跨越,使从文学理论发动的转型,带动了整个艺术领域的观念转型,而且影响了整个文化的观念转型因此,文艺美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充满了历史的玄机可以称得上一个“玄”字。
文艺美学在文化转型中产生,无论从学术的严格性上有着怎样的概念含混,但在具体的文化语境中却恰好最有利于文学理论自身的学科转型,与政治意识形态关联最密切的文艺理论,要摆脱与自己的学术本性无本质关联的政治性,回归自已的学科本性,文艺美学的提出,确实名正言顺,文学的本性就是它的审美特征让文学理论从政治学回到美学正是中国1980年代以来文学理论学科转型的主要轨迹,2001年教育部成立了两个文艺学重点基地,作为全国文艺学学科的带头单位,一是北京师范人学,一是山东人学,前者的文艺学理论,认为文艺是审美的意识形态,后者名称就是文艺美学从1980至两个基地的建立,可以说,文学理论的学科转型在根本观念上己经完成。正因为在基本层面上的观念转型业己完成,在新基础上的学理建构才显得重要起来文艺美学不但作为一个学科在现代学术体系的学科建设中暴:露出了自己在学理上和概念上的矛盾性,而且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中国文化转型的潮去潮来中也越来越早现出自已在学理上和文化上悖论性先讲后一方而文艺美学的出现和成潮在于它突出了文学理论的本质,从文艺美学出发,使文学理论走上了自已的正路,山于文学在中国文化里从先秦以来和从现代性以来都是最重要和最中心的学问之一,文学的回归正路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整个文化转型具有重要的影响,文艺美学也因这一功劳而声名人振但中国文化转型的进程在世界经济科技文化转型的人背景中日新月异,电子传媒,文化工业,人众文化成了社会文化舞台上新的文化明星文学理论告别政治的同时也失去了自已的政治高位,电子时代又使文学使去了印刷时代所具有的美学高位文艺美学使文学理论回归本位在文化转型的初期具有文化的先锋作用,但当文化转型在电子传媒和人众文化的进一步飞跃中,文学理论回归到文艺美学反而失去了自已的文化先锋功能文艺美学所突出的审美特性虽然是文艺的本质性的东西,但不是文学理论的全部审美突出了文学的本位,但文学又不是只有一个本位,文学是与整个社会/文化/历史相关联的,因此,文学不是只能从审美方而进行研究,还可以从其它相关方而,如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文化学、历史学等等,进行研究但文艺美学这个名称不利于这种跨越本位的多学科研究,而文艺美学曾有的文化先锋性又使其想继续扮演文化先锋,于是文艺美学的宣传者纷纷要把文艺美学变成具有文化先锋性的学科。胡经之(1989),钱中文(2001)、曾繁仁(2001),谭好哲(2001)等,都要求文艺美学而对实践,面向文化的多向性,实现交叉性和综合性。这样的言说,从文艺美学在学术体系中的学科定位和学理逻辑来说,很是勉强,但从文艺美学曾有的文化先锋功能来说,又一以贯之,非常逻辑.而且体现了文艺美学言说者对时代的洞察和对现实的敏锐,也符合中国文化自古以来文学理论就F有的人文关怀。文艺美学从其产生起,就有二重功能,一是学科转型,一是文化先锋,因此,它既是一种学科建设,又是一种文化现象,前者必须要逻辑严格方能最后完成,后者往往因为含混而获,得现实的成功。从逻辑上说,文艺(文学)美学是文学理论的本位,文学社会学、文学批评、又学心理学、大众文学、文学政治学……才是文学理论与其它领域的关联。一定要求文艺美学与其它领域关联,那么,它是坚决不与其它领域关联而升腾到审美的纯度,而以一种更高的境界与之关联,而不是直接的、感性的、具体地与之关联。一旦文艺美学要直接地具体地与其它领域关联,它都会变成不是文艺美学,不管它用不用文艺美学这一商标。再从文化现象的角度来看学科动向,中国文艺学有三个重点学科,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前两个同时拥有重点基地的重点学科点,一方面标举“美学(审美)”商标,受学科逻辑的制约,另一方面又受文化逻辑的推动,编织着新说。而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学则在文化先锋这一逻辑的推动下决定告别文艺美学走向文化研究,其学术带头人金元浦说:“世纪之交的中国文学与文学研究则发生了‘文化的转向’不同于20世纪80年代文学发生的由中心到边缘的‘三级抛离’——走向审美、走向文本、走向内在规律的总体趋势,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学与文艺研究正在迅速地走向社会、走向历史、走向文化。”[1]也就是,走向读图时代,走向人众文化,走向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20世纪80年代‘回到文学自身’的趋势相反,文学的文化研究是‘走出文学自身’探索。”[2]从文化先锋的逻辑看,就可以理解今天的“文化研究”与过去的“文艺美学”一脉相承,也可以文艺美学论者要超越自己的概念内涵去而向社会、历史、文化的内在动机。
一方面,文艺美学是一个学科,应该在现代学术体系中有自己的学科逻辑,另方面它又是一种文化现象,应该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作用现实,而向文化。文艺美学如何从这两个一直相互纠缠的方而摆脱出来,既完成学科的建设,又找到自己作用现实和面向文化的恰当方式,困难尚多,道路还长。但是只有当这两方而都得到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定位,有关文艺美学的理论话语才会清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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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把休闲置于审美的层面进行探讨是基于人类审美活动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及其具有的解放自我、释放自我的性质。休闲美学在以人为本的终极关怀下真实地关注着人类的生存,展现出高扬生命、个性解放的审美特征。它支撑和守护着人类的精神生活的家园,有助于克服不良文化的侵蚀,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世纪之交的中国正经历着人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再一次定位。休闲美学则从人的生存价值、生存内蕴方面探讨人的健康积极的生命意义,赋予休闲娱乐以审美的特性,从而改变传统的社会生活方式。但是,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休闲生活空间的拓展,加之西方文化中的消极因素与传统中的某些不良休闲方式共同造成了休闲生活中的负面影响。它在社会生活丰富多彩的同时,又使得人们日益陷入休闲时代的精神困境之中,即人的彻底的“异化”——平面化、单面化、物化。其表现是认为休闲就是单纯的享受,因而沉沦于感性的世界,一味追逐和贪图感性享乐,失去对艺术和人生的理性思考与深刻把握。人们在感官的极度满足中,心甘情愿地作了感性的奴隶,不知不觉地丧失了判断能力、思考能力和批判能力,休闲真实意义就被物欲横流的社会大环境歪曲掉了。因此,如何休闲便成了社会学者与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
一
如果说康德在关于“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著名命题中,审美形式的“无目的性”与功利的“合目的性”只在不可究诘的“先验共通感”中得到统一的话,那么休闲与审美则在人的生命意义中实实在在地合为一体了:“无目的”,休闲活动只是形成了纯粹的娱乐消遣形式,而其以审美的意蕴带给人的身心愉悦和轻松闲适则体现出其“合目的性”,即把人的无意识活动提升到有意识的认识高度,在有意识的层面又获得了无意识的精神境界。换言之,人们在休闲活动中,并未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要求或想要怎么样;但一旦进入一系列的休闲活动中,一种健康的积极的休闲心态往往又给予人快适,让人获得生命的真实感、自由自在感,这就是休闲美学中审美形式下的休闲。问题是在休闲美学中如何将休闲活动融入到审美感知中去,使其合目的性得以彰显。作为一种知觉感应,审美感知的最初形式包含着感性和理性两个方面,即对事物的外部形式的感触和人在不同场合中的情绪体验。李泽厚先生认为,我们不妨“让感觉本身充分地享受形式方面的这些东西,并把主观方面的各种心理因素如感情、想象、意念、愿望、期待等等,自觉或不自觉地投入其中。”〔1〕游历名山大川之际,听松涛阵阵,观野鹤散步,赏云海雾天,养人之“浩然之气”;深谷丛山,古木浓荫,给人一种幽深、恬静、清新的环境气氛;当我们处在蝉噪树阴、鸟鸣深壑、树静山幽的境地,会顿觉神志清爽;这就是一种审美感知。这种感知既是对自然现象的审美特征和价值的反映,也是我们的感受的能动性和自由的表现。而且当一定的主观感受成为体悟美的多样性的一种能力、兴趣和需要后,其必然作用于新的审美活动,产生更高层次的审美效果。可以想象得到,对触及我们感官的外部事物缺乏了激情,是不可“自觉或不自觉”地真正领悟到风景的秀丽,更不用谈休闲的积极意义了。
因此,休闲活动实际上是一种体验生活的活动,在这个活动过程中,要求休闲者对事物的审美感知具备健康的心理、正确的认识。休闲美学所倡导的,是要让休闲生活从无目的的形式渗透到合目的的生命体验中去,使其体现出高尚的、积极的审美价值,激扬人类生命活动的更高层次的价值和意义。
二
黑格尔说,“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它让对象保持它的自由和无限,不把它作为有利于有限需要和意图的工具而起占有欲和加以利用。”〔2〕休闲本身就带有无历利性,而休闲美学是使人在无功利的审美活动中赢得生命的更新和发展。在人的生命活动过程中,追求自由是人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必备的条件,它肯定了人生存的本质。休闲的特征就在于摆脱束缚的限制而获得解放。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按人的意志行事,是人所幻想和追求的。社会的进步同时意味着人能从自然中获得更多闲暇时间和的自由,并且有更充分的条件发展自己的个性,实现自我价值。因而审美总是自由的,正如高尔泰先生将美定义为“自由的象征”。但是在今天,在科学技术的进步与社会日趋现代化的进程中,人的全面发展却被逐渐遏制,出现了马尔库塞提出的“单维人”的危险;人类的生产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对人的自由自觉的有意识有意志的本性的肯定,而是一种否定。在劳动中,人没有幸福感,他不是自由自在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反而使自己的肉体受到折磨受到摧残。所以,历史迫切的要求从人的生存空间开拓出一条借以健康发展的道路。休闲的审美价值就是一种倡导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将人从技术理性时代的压抑中解放出来,获得个体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如果我们在休闲阅读时,赋诗集邮,遨游书海,养成对知识的热爱,感受文化的熏陶;在休闲娱乐中,琴棋书画,唱歌跳舞,形成一种乐观向上的心境,那么,从审美的视角来说,这样的休闲活动则可能由之进入超世俗超功利的自由自在的精神状态,由此而获得身心的怡然和升华。
三
休闲美学的实践首先需要休闲者具有休闲审美的资禀与休闲的审美视角。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休闲者必须要有健全的审美感官,因为它可以感触到美的感性形式。以休闲活动的整个过程来看,这仅仅是休闲者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审美感官,指的是人能够参与审美活动的生理器官。审美活动中的对象化包括了人的实践的对象化和意识的对象化两种形式。存在于审美领域的意识对象化更为普遍,因为它直接参与了审美活动,而于审美活动中进行艺术作品创作的仅是少数人,大多数人则是审美欣赏者。那么,审美感官不健全的审美欣赏者他们不可能把相关领域的审美客体转化为审美对象,审美活动就不能激发出美感,无美感可言。
其二,休闲者还得有一定的文化素养与思想内涵,这直接关系到休闲者的审美心胸问题。审美心胸是一种空明澄澈的胸怀,它来源于涤除心灵在日常生活中充斥的感念与知性观念,用庄子的话说就是“坐忘”,忘掉了礼乐、仁义才能同于大通;用陆九渊的话说就是“剥落”,剥落得一番就是一番清明。孔子的“知者乐水,仁者乐山”(《论语·雍也》)就是人在自然景观的欣赏中显现出来的审美心胸。虽然它含有一层“比德”的深意,但更包含着欣赏者的思想意识形态。“知者”、“仁者”与“山”、“水”的观照恰恰形成了人与自然的相通,没有思想内涵的人何尝有如此之境界呢?由此,只有审美心胸是积极的、乐观向上的,才能有助于心灵的净化,达到休闲的更高层面。
其三,休闲者在现实社会生活的基础上,应拥有高尚的审美理想,这是休闲活动的最高境界。现代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说,“看来只有一个人类的终级价值,一个所有人都追求的遥远目标。这个目标就是使人的潜能现实化,也就是说,使这个人成为有完美人性的成为这个人能够成为的一切。”〔3〕审美理想就是这个遥远目标的具体呈现,人类的实践活动总是力图依据现实条件使这些潜能成为现实。理想总是潜在地导引人们体验瞬间的“现在”,使其得到诗意的呈现;同理,审美理想也就导引着人的审美体验。审美活动中,不仅存在理想的潜在引导,而且有理想的直接体现,它营造出一个被称为“第二自然”的乌托邦。尽管乌托邦不能直接改变人现实生存的缺陷,但能给人以精神寄托,并且指引人改造现实的方向。休闲美学的审美理想,勿庸置疑地为人的生存现状开辟了一条走向完美的康庄大道。这个目标虽然遥远,在人的终级关怀中,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使人感发出心中的理想,摆脱了尘封,保持着鲜活。
休闲美学的旨归是通过审美的方式来揭示出休闲蕴涵的人本意义和人的生命价值,赋予休闲真正的含义,促使人们在日常生活的休闲活动中践行其趋于完美的生命实践。
综上所述,在审美视角下的休闲活动将休闲升华到审美的层面,通过休闲娱乐使人们的感性把握能力与理性思考得到滋养和陶冶,使人们形成对生活的正确的审美态度,从而体现出休闲的审美价值并提升人们对休闲生活的审美理想和审美观念并规范着人们自身的行为方式。它支撑和守护着人类的精神生活的家园,促进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样的休闲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休闲。这也正是休闲美学所追求的和应当达到的目的,体现了人在物质满足的同时对生活质量和精神生活的不懈追求。参考文献:
〔1〕李泽厚.美学三论[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
[关键词]宋明理学思想大潮泰州学派平民主义美学
一、宋明理学的重大转折
在中国思想史上,明中叶是比较热闹的一段。其间宋明理学发生了重大的转折,从程朱理学走向陆王心学,在哲学上则是从理本论走向了心本论。
程颢、程颐、朱熹持理本论,以“天理”为宇宙本体,认为万事万物都是从“天理”中派生出来,如二程说:“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这个“天理”是不生不灭、不增不减、无始无终的,在天地产生之前它就有了,在天地消亡之后它仍存在。朱熹说:“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且如万一山河大地都陷了,毕竟理却只在这里。”可见,程、朱所说“天理”颇似于黑格尔所说的“理念”。在程、朱看来。“天理”即伦理道德,它是先验的、既定的,天理流行,伦理道德无往而不在,二程说:“人伦者,天理也。”朱熹说:“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朱熹又将理称为“太极”,他认为,天道、四时、人道之中皆有太极:“以天道言之。为元亨利贞;以四时言之,为春夏秋冬;以人道言之,为仁义礼智。”既然如此,那么天理与人心便不能判然分开,心是理,理是心,理与心一,心与理一。程颢说:“心是理,理是心”,“理与心一”。从而人心之动即天理之行,自然合乎伦理道德,朱熹说:“性即理也,在心唤作性。在事唤作理。”“事亲之诚,以明事天之道。”值得注意的是。程、朱的观点也不是铁板一块、毫无龃龉之处,如在理归于心还是心归于理的问题上,二程便存在分歧,程颢主张理归于心,一再强调“万物皆备于我”,他说:“万物皆备于我’,不独人尔,物皆然,都自这里出去。”程颐则主张心归于理:“观物理,于察己之理明,则无往而不识矣。”可见,程颐倾向于理本论,进而延伸出朱熹的理学观念;程颞则开始倾向于心本论,进而开启了陆九渊、王阳明的心学观念。
陆九渊、王阳明转而持心本论。陆、王也谈理,所谓“塞天地一理耳”,“天理只是一个”。但他们所说的“理”只不过是“心”的代名词而已。陆九渊宣称:“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王阳明说:“心即道,道即天,知心则知道知天”,“心之本体即是天理”,可见陆、王不是将宇宙本体归于天理,而是归于人心。陆、王也讲“心即理”,但与程、朱迥异其趣。陆九渊所说“心即理”有两层含义,一是心为天理之所寓:“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二是心为天理之所从出:“万物森然于方寸之间,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此理。”王阳明从陆氏心学又向前发展了,一是着力发挥心为理之所从出之义,二是更多运用排除法阐发心外无理之义。他说:“虚灵不昧,众理具而万事出。心外无理,心外无事。”“夫物理不外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他还将人不学而能、不虑而得的本心称为“良知”,认为良知即天理,天地之间万事万物之理都是从良知中抽绎出来:“良知是造化的精灵,这些精灵,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从此出,真是与物无对。”在陆、王看来,天理惟一,而人心即天理,那么,此心此理便是普天下皆然的,既为古今之人所同具,亦为四海之人所共有,即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而忠孝节义之类伦理道德即发自这普天下相同相通的人心,因而本无少缺、不假外求,人人都能自然而又自觉地遵从和践行。陆九渊说:“收拾精神,自作主宰,‘万物皆备于我’,有何欠缺?当恻隐时自然恻隐。当羞恶时自然羞恶,当宽裕温柔时自然宽裕温柔,当发强刚毅时自然发强刚毅。”王阳明说:“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可见与程、朱恰成对照,陆、王推崇的“心”与康德所说的“先验共通感”十分相似。
质言之,从程朱理学到陆王心学,在总体上是从理本论转向心本论,其中又包含两个方面的转折,一是从伦理的本体化转向心理的本体化;二是从心理的伦理化转向伦理的心理化。程、朱是将伦理道德奉为亘古不变的天理,认为人的仁义礼智之心皆从天理中派生出来;而陆、王则将人心视为至高无上的本体,认为人心本身完备自足,天地万物由此得以化育,人伦道德由此得以生发,心外无理。心外无物。毋庸置疑,这一思想逆转意义十分重大、十分深刻,它第一次系统地将人心提升到宇宙本体的地位,同时也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尽管陆王心学对于人、对于人心的理解仍然不脱浓重的伦理主义色彩,在这一点上与程朱理学可谓一脉相承,但其从客体到主体的本体论置换,对于程朱理学的理本论却起到了有力的消解作用。以往在被程朱理学神圣化、神秘化、宗教化的“天理”面前,人心是十分渺小、无足轻重的,如今一切颠倒了过来。不仅发现了人,而且发现了人心,更发现了人的个性。展示了丰富、复杂的精神世界,犹如发现了新大陆。虽然陆、王仍时时祖述先秦儒家思孟学派的思想,但只是借古人的衣冠演出现时的活剧,在其对于先懦思想的重新解读和别样阐释之中分明已透露出趋向近代的消息。
二、泰州学派的崛起
泰州学派就是在这样的思想学术背景前崛起。
泰州学派的创立,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既继承了王学的心本论哲学,又在信口谈解、随意发挥中将王学的种种基本命题片面化、极端化。泰州学派的创始人王艮,就以特立独行、不拘成说而被世人目为怪魁,其种种奇言异见中也不乏对其师说的违拗和背离。对此历来多有记载:“艮本狂士,往往驾师说之上。持论益高远。出入于二氏。”“泰州、龙溪时时不满其师说,益启瞿昙之秘而归之师,盖跻阳明而为禅矣。”王艮的这一做法,无疑对泰州学派日后的演变具有定向的作用。
泰州学派在王学后学诸派系中算是人多势众、影响远播的,据袁承业编《明儒王心斋先生弟子师承表》,以王艮为宗师,泰州学派的学脉主要有五传,计487人,可谓从者如云,极一时之盛。不过可以肯定这是一张不完整的名单。在王艮之后王氏宗族内有王栋、王襞传其薪火,比较著名的门人弟子还有颜钧、罗汝芳、何心隐、李贽、焦嬷等人。他们对王艮思想作进一步引申、发挥,变本加厉、踵事增华,彰显了六经注我、自由阐发的主体精神。他们时时激扬起思想界的波澜,也时时招来卫道士的讥评,这种在思想上带有偏激倾向的勇猛作风不仅体现在王艮、颜钧、何心隐等布衣士子身上,而且在拥有士大夫身份的罗汝芳、李贽、焦珐等人身上亦轻重不同地有所体现。他们深厚的学养、精湛的思理为新锐而激烈的思想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使得泰州学派无拘无束的自由思考日益精致化和广泛化。他们还深得禅学三昧,公开阐扬三教合一,将儒释道三教会通这一旧题翻出了新花样,宋明理学传统始终固守的视佛老为异端的排斥、打压完全被抛弃。以“道”为中心点,儒道释的界限模糊了。思想在庞杂中酝酿了自由率性,话语在喧闹中承载了肆无忌惮。就连以博学享誉士林的焦嬷,也被四库馆臣诋毁为“妄诞”之徒。“乖忤正经。有伤圣教”的指责更是见诸纸端。这种杂引异说、穿凿附会、为我所用的自由阐发风气在学派中人的推波助澜下,将儒学传统一点点拨离正轨,因此黄宗羲说:“王门惟心斋氏盛传其说,从不学不虑之旨,转而标之日‘自然’,日‘学乐’,末流衍蔓,浸为小人之无忌惮。”“泰州之后,其人多能赤手以搏龙蛇,传至颜山农、何心隐一派,遂复非名教之所能羁络矣。”不妨说正是由王艮作始而其后学相沿成习的这种各取所需、随意曲解的冶学态度,一点一点地引起了王学的蜕变,最终导致了王学的消解。因此王学的流传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泰州学派对其成败两面都起到了关键作用。对此还是黄宗羲说得中肯:“阳明先生之学,有泰州、龙溪而风行天下,亦因泰州、龙溪而渐失其传。”王学既因其后学的传播推广而得以彰明,又因其后学的分化变异而归于解体。
三、王艮与王阳明
王艮的学说思想大多取源于阳明心学并有新的发挥,仔细比对两者的著述,王艮所论大多是王阳明讨论过的,也都是阳明心学的基本问题,但王艮并不拘泥于阳明之成说,往往别有一番诠解,在本体论、致知论、社会政治论等方面都迥异其趣,总的说来,凸显了一种平民性、民间性的价值取向。
在本体问题上。王艮与王阳明都对人表示尊重。但王阳明以“心”为本,偏重于心灵,偏重于人的精神存在。他说过:。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王阳明所说的“心”以及“良知”主要指人的伦理道德观念,它是一种先验的预设,王阳明称之为“虚灵”、“精灵”、“灵明”。玄之又玄,让人难以捉摸,远离百姓日用,也就与常人关系不大。
如果说王阳明持心本论的话,那么王艮则持身本论。王艮在接受阳明心学的基础上,主张以“身”为本,偏重于人身,偏重于人的物质存在。他说:“吾身为天地万物之本也。”在王艮看来,身是人的生命存在的物质形态,惟有存身,才是立天下之大本,身之不存,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在王艮的著述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乃是相关的字眼:尊身、修身、保身、爱身、敬身、守身、安身。这里王艮不仅是凭着哲学家的理性,而且是凭着百姓大众的素朴感情揭示了一条大道至理,即保存生命、延续生命是人的合理要求和正当权益。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因此,人之一身,理应得到重视,得到推崇。在理学家中,将“身”与“道”相提并论者不多。在身与心、灵与肉之间,人们更加看重的往往是心灵、精神,而不是肉体、人身,总是认为心灵、精神更加接近道之本体,而肉体、人身则与道体相离相悖。如王阳明说:“只为世上人都把生身命子看得来太重,不问当死不当死,定要宛转委曲保全,以此把天理却丢去了。忍心害理,何者不为。若违了天理,便与禽兽无异,便偷生在世上百千年,也不过做了千百年的禽兽。”就是说,为了弘道彰理,应不惜弃生危身;如果为了保身全生而背道害理,则与禽兽无异。王艮却不同,他把“身”与“道”看成同一个东西,同样置于至尊的地位加以推崇,形成了与众不同的尊身论。这就将宋明理学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使得宋明理学这样一条发展脉络得到清晰的彰显:即从“理本论”走向了“心本论”,又走向了“身本论”。
在致知的问题上,王艮与王阳明都持普遍人性论立场。认为良知良能,人人固有,不分圣愚。王阳明说:“良知之在人心,无间于圣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但他又认为,在致良知的问题上,圣愚还是有差别的,只有圣人能够致良知。而愚夫愚妇却难以做到。这是因为人的气质清浊粹驳不同,圣人之心如明镜,常人之心如昏镜,常人之心被私欲所遮蔽,斑垢驳杂,这就妨碍了致良知。因此他说:“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但惟圣人能致良知。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所由分也。”在他看来,常人之心“须痛加刮磨一番,尽去其驳蚀”,才有可能致良知。
本,冶世教化良,生民可比屋而封;乱世教化恶,生民可比屋而诛,一切都取决于教化的作用。王艮用此典,寄寓着对于远古尧舜时代的追慕,同时也强调了对于民众进行教化的重要性。这与他一贯的主张和践行相一致,王艮一直将尧舜时代奉为大同之世、理想社会,也一直在积极地推行平民教育。王艮还进一步肯定下层民众与知能行,知学体道的禀赋和悟性,认为这正是构筑大同世界的坚实的社会基础、丰厚的精神土壤,他这样说:“愚夫愚妇皆知所以为学,而不至于人人君子,比屋可封未之有也。”这段话与上引王阳明的说法何其相似,但又相去甚远,相比之下,较之王阳明的大同理想更多了一层平民主义的色彩。
然而王艮却明确肯定愚夫愚妇、寻常百姓也能致良知,他说:“人之天分有不同,论学则不必论天分”,这正与王阳明“我辈致知,只是各随分限所及”,“与人论学,亦须随人分限所及”等说法相扦格。从这一前提出发,王艮提出:“愚夫愚妇与知能行便是道”,“此学既明,致天下尧舜之世,只是家常事一。据《年谱》载,王艮嘉靖三年甲申从阳明居会稽时,“多指百姓日用以发明良知之学,大意谓百姓日用条理处,即是圣人条理处。圣人知,便不失;百姓不知,便会失”。王艮一再强调致良知的契机在于“百姓日用”、“家常事”之中,而所谓“百姓日用”、“家常事”本来就是交织着人情世故、与性望扯不断的,这就与王阳明的致知论有了明显的分歧。
在社会政治问题上,王艮与王阳明都抱有“大同”思想,构想某种乌托邦理想。王阳明认为,大同世界的到来有待于大人君子的出现:“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但他认为,这种“万物一体之念”终究建立在“致良知”的基础上,“世之君子,惟务致其良知,则自能公是非,同好恶,视人犹己,视国犹家,而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求天下无治,不可得矣”。就是说,人只有“致良知”,才能做到“公是非,同好恶,视人犹己,视国犹家”,从而达到天下大治;否则就无从生成“万物一体之念”,也就谈不上天下大治了。依其在致良知问题上的圣愚之分。可知王阳明所向往的天下大冶只是圣贤君子之业,而非愚夫愚妇之事,所以这种大同理想仍然是无法实现的。
王艮一再表达对于那种“人人君子,比屋可封”的理想境界的向往:“夫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一物不获其所,即己之不获其所也,务使获所而后已。是故人人君子,比屋可封,天地位而万物育,此予之志也。”所谓“比屋可封”,出于西汉陆贾的《新语·无为》,原文为“尧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纣之民,可比屋而诛者,教化使然也。”意思是说,教化为导民之
四、泰州学派的平民主义美学对于启蒙文艺思潮的先导意义
王艮的思想学说非常丰富,归纳起来大致有格物、尊身、百姓日用、良知、理欲、乐学、简易、变通趋时、大人君子等问题。而其中每一个问题都与美学有关,都贯穿着一种平民主义精神,它们构成了王艮平民主义美学的重要内涵。王艮的美学思想对于泰州学派后学乃至明清学者产生了深刻影响。尽管王艮的美学思想很少涉及文学艺术,对佛、道两家持否定态度,其美学倾向与趣味往往不在对于美学现象的评说中流露出来,更多是在对于儒家经典的阐释中衍生出来,其生平行状与著述风格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其美学思想还带有某种神秘主义色彩,但是,从总的说来。王艮平民主义美学的主旨可以归结为三点:一是以人为本,二是以身为本,三是以民为本。而他推行“乐学”,肯定人的“良知天性”,主张“不袭时位”,倡言“大人造命”等,则是为实现这一主旨而采用的方法和途径。这里不消一一细说,只拟论述王艮在“性理”问题上的创获,具有对于泰州学派后学叛逆思想的激发作用以及对于明中叶以后启蒙文艺思潮的先导意义。
宋明理学也称“性理之学”,此学中无人不谈“性理”,但每个人谈的又往往不一样。二程所说的“理”即天理,这是客观存在的宇宙最高本体;天理降于人则为“性”。所以二程说:“性即是理”,“斯理也,成之在人则为性”。朱熹赞同二程的意见,声称“伊川‘性即理也’四字,颠扑不破”。而他所说的“天命之性”也就是指的天理。王阳明就不同了,他以心为本体,将“理”从人心之外搬进了人心之内,从大宇宙搬进了小宇宙,在他看来。这个心体,也就是。性”,它包含天理于自身之中:“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理岂外于吾心邪?”后来王阳明讲“良知”,将良知视为“心之本体”,也称之为“天命之性”,从而确认“良知即是天理”。
王艮延传了王阳明的思想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他致力做的一件事就是在“良知”的基点上将“性”与“理”统一起来。首先,王艮认为,良知为天地万物之本原,既是其天性所由生,又是天理所从出。在王艮看来,良知是与生俱来的天性,天然生成的人性,他有时就使用“良知天性”的说法,也常常将“良知”与“人性”互换使用(按:王阳明没有这样的用法,《王文成公全书》中“天性”一词出现凡8处,无一例与“良知”连用;“人性”一词出现凡2处,无一例与“良知”相涉)。良知天性潜伏着理智和能力的因子,因此人能够做到不虑而知、不学而能,这完全是天然自有之理在起作用,因此他又常常使用“天理良知”的说法。在题为《天理良知说》的一文中他这样说:“天理者,天然自有之理也。良知者,不虑而知、不学而能者也。惟其不虑而知、不学而能。所以为天然自有之理;惟其天然自有之理,所以不虑而知、不学而能也。”这般烦琐绕人的表述,无非是想说明。良知与天理之间是一种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这样。一方面“良知”与“天性”是同一性的,另一方面“良知”与“天理”又是一体化的,从而“天性”与“天理”是本然相通的。
其次,良知是无待无求的,它并不依赖其他条件,它与它自身相统一,生来就是完满自足、独立不倚的,它不会因外在条件和情况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本性。他说:“良知天性,往古来今人人俱足,人伦日用之间举措之耳。所谓大行不加,穷居不损,分定故也。”良知也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与鸢飞鱼跃一样活泼泼地,它的发展无须借助外力,仅靠其内因的作用就够了:“良知一点,分分明明,停停当当,不用安排思索。”王艮认为,如果种种人伦日用是立意做作、人为安排的结果,那就有悖于良知的本义,违背了天然自有之理,走向了事情的反面,因为立意做作、人为安排最终通向人欲,与良知天性相互外在。王艮说:“凡人为,皆是作伪”,“才欲安排如何,便是人欲”,“只心有所向,便是欲。有所见,便是妄”。即便是那些合乎伦理道德准则的言行举止,一旦是靠人力做出来的,也不免有夹带私欲之嫌。例如《中庸》所说“戒慎恐惧”,原话是:“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是说君子。慎独”,尤其要在别人看不到、听不见的地方下功夫。王艮肯定“慎独”的重要性,但认为“戒慎恐惧,莫离却不睹不闻。不然便入于有所戒慎、有所恐惧矣”。就是说,如果“戒慎恐惧”是追于外部约束人为做出来的,那就不可取了。又如“真实”,王艮认为,良知本身就是真实的,如果“真实”是勉强做出来的,那就恰恰不真实了。也就不符合良知的本性了:“盖良知原自无不真实,而真实者,未必合良知之妙也。”又如“庄敬持养”,王艮说:“中也,良知也,性也,一也。识得此理,则现现成成,自自在在。即此不失,便是‘庄敬’;即此常存。便是‘持养’。真体不须防检。不识此理,‘庄敬’未免着意。才着意,便是私心。”就是说,情感未发时的持中状态、良知、天性,原本是一回事,如果识得此理,便自然做到“庄敬持养”;如果不识此理,“庄敬持养”便夹杂着意欲和私心而失去自身了。对于以上诸端,王艮得出的结论是:“人性上不可添一物”。他有一首诗也这样写道:“知得良知却是谁,良知原有不须知。而今只有良知在,没有良知之外知。”总之,在王艮看来,天然自有之理为良知天性内在所固有,良知天性乃是凭着天然自有之理而活动,此外人为添加的任何东西,都非良知天性之本然。必须指出的是,王艮对于“人欲”的排斥态度,明显留有宋明理学的思想痕迹。再次,良知天性凭借其天然自有之理而存在、而活动,充满了美的意味。王艮有一段“语录”说:“‘虚明之至,无物不覆,反求诸身,把柄在手。’合观此数语,便是宇宙在我,万化生身矣。”。这是引用陈献章《陈白沙集》中的诗句,但有意无意作了两处修改,一是将“高明”改为“虚明”;二是将“无方”改为“无物”。已如上述,“虚明”在王阳明心学中就是指“良知”。王艮在这里用以说明,宇宙万物生于我心、出自良知,因此反身内求是最合理、最有把握的,只有我心良知才能派生出万化流行的大千世界。这是一个充满生机、欣欣向荣的世界,一个满眼春色、美不胜收的世界,正如他在另一处所说:“率此良知,乐与人同,便是充拓得开,天地变化草木蕃。”王艮还在他的诗作中对于良知流行天地、纲纪万物的壮观景象作了深情的讴歌:
若要人间积雪融,须从腊底转东风。三阳
到处闻啼鸟,一气周流见远鸿。今日梅花才吐
白,不时杏蕊又舒红。化工生意无穷尽,雨霁云
收只太空。对于诗中所用“东风”、“三阳”、“一气”、“化工”、“太空”等本体性、终极性的概念不能作通常的理解。而是可以将其读作“良知天性”或“天理良知”的,这是宇宙天地之间生命的源泉、精神的根柢,也是美的渊薮。
总之,王艮对于良知天性的论述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良知天性是独立自在、完备自足的,它具有丰富的内涵,可以作种种引申和扩展;其二,良知天性的活动内含着天然自有之理,体现着天然自有之理的作用。如果顺着这两点的逻辑作进一步推理的话,那么就可以说,只要是人的天性所固有,而且是符合天然自有之理的。都是正当、合理的,都是值得肯定的。这一推论无疑为对于“性理”问题的进一步阐释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为泰州学派日后思想启蒙的进一步深化埋下了伏笔。而王艮的后学王襞、颜钧、罗汝芳、何心隐、李贽等恰恰从中找到了一种转机。
关键词:城市设计城市形态美学环境
一艺术范畴
1“真”的城市形态
城市形态指的是城市的空间、建筑、环境与人所共同形成的整体的构成关系。它直接反映了一座城市的结构形式和类型特点,反映了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历史图式,反映了城市的文化特征[1]。
总结城市形态研究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看到,真的城市形态并不是单一的,而是拼贴式的,是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化积淀的会合;真的城市形态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历史的变化而产生渐进式、碎片式的变化,通过这种渐变,既可以保持城市文化的延续,又能不断地更新;在城市形态的图底关系中,虚体形态(城市空间)往往比实体形态(城市建筑)更重要。
城市具有了真的形态,就具备了创造美感的基本条件。一个城市如果结构合理,我们便说它在美学原则上体现了合规律性。它能够为人们提供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各种基本需求条件,就能为人们的审美活动构筑广阔的舞台,从而在美的层面体现出城市设计美的合目的性来;一个城市如果形象真实,具有独特的感染力,在心理功能上就具有了认知的基础。城市的艺术形象是城市形态美的外在表现,它是人们接受美和培养美的媒介,是社会生活的本质反映,同时也是规划师、设计师和建筑师思想情感的表现和表达。
有些城市具有诱人的形象条件,吸引了大量的观光客,但生活在其中的居民却认为城市的结构有问题,生活不便,所谓的吸引力纯粹是一种城市的作秀表演;有的城市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却备感亲切、温馨,居民不肆张扬,乐得逍遥。在这样的城市中待得稍微久一些,你就能感受到恬静、舒适带来的愉悦和。很多欧洲城市和我国江南的一些中小城市之所以让人难忘,原因恐怕就在这里。这就说明了一个城市美的问题:高层林立、“现代化形象”突出的城市未必就能给人们带来美感,而结构合理的城市却可以让人得到美的享受。也就是说,城市形态的真,必须要首先做到结构合理,然后再考虑在真实的形态下去塑造形象。只有惹眼的形象,而这种形象与城市的结构完全脱节,那这个城市的形态就属于不真,而不真的城市是无法创造美的。
2“善”的城市环境
我们这里所说的城市环境,主要指的是城市的文脉环境。
城市的文脉,是城市赖以存在的背景,是与城市的内在本质相关联的那些背景。一切决定城市的产生、发展及城市形态的显性或隐性的东西,都可以列入城市文脉的范畴。城市的显性形态是由那些可见的要素组成,包括人、建筑、景观以及环境中的各种要素;而城市的隐性形态指的则是那些对城市的形成与发展有着潜在的深刻影响的因素,比如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以及社会习俗、心理行为等。显性的形态,看得见,摸得着,能够体验,可以感知,特别是城市中公共领域的形态,它的使用和体验,决定着对城市形态和空间的感知,强烈地影响着对城市的使用;隐性的形态是设计者所不能控制的,它受文化形态和自然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很复杂。凯文·林奇指出,认知是城市生活的基础,城市设计应以满足人们的认知要求为目标。人是城市景象的一部分,城市形象是人的一切感受的合成,因此,我们必须将建筑、城市与人的知觉三者拉近,放在文化与哲学的高度加以看待,强调人与环境的统一[2]。
善的城市环境除了要在文脉环境上为人们创造连续的、可以使人感受到历史变迁和生活场景变化的文化背景之外,还要为人们创造一个可以从容应对生活的功能背景。如果一个城市功能不健全,效率低、质量差,而消耗又大,就无法满足居住在其中的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那又如何能满足他们的精神生活需求呢?有些城市和地区,虽有着良好的环境资源,但是连衣、食、住、行等基本条件都无法保证,人们也就没有心情去欣赏这些美。城市应为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也就无法体现城市环境美的合目的性,因而也就无法满足人们对美的事物的欲求。
3“美”的城市意象
艺术的创造,首先需要构思。而构思的中心,就在于建构意象、经营意象,其目的还是要实现审美意象。审美意象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设计者对实际生活的体验,对人类生活价值的感悟。
人类对城市的建设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具有自觉的审美意识的。当然,城市不是作为一件纯粹的艺术品而存在的,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城市的艺术要求也越来越高。从艺术的创作角度讲,城市设计关注的多为城市环境艺术的组合,关注街道、广场、建筑、园林、雕塑等元素的相互关系,确立它们之间的组合方式,并将它们的美体现出来,表达出来。
在艺术构思中,意与象如何结合为意象,是创作者要解决的最基本的矛盾。“象”是客体对象的映像,无论是直接感知的映象,回忆过去而来的表象,还是由联想而来的印象,尽管各自的清晰度不一样,但都要求符合客体对象,要按照客体的外在尺度来再现对象,要求真实。“意”则是艺术家、设计者主体自身的意向。主体依照自己的意向来感知、改造客体对象,把客体的外在尺度和主体的内在尺度统一起来,按照美的规律把意与象结合为审美意象。
美的城市意象从一定意义上说,取决于设计师对审美意象的建构。创造一个什么样的意象世界,决定于设计师的审美意向,生活中充满了真、善、美,同时也存在着无数的假、恶、丑。好的城市形态塑造,应该是能够激发起人们对真、善、美的审美,设计师的审美意向直接和审美理想、审美观念相联系,而审美理想和审美观念处于审美心理结构的中心,对审美意象的经营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
城市形态、城市环境、城市意象是城市设计美学艺术范畴的三个主要方面。真的城市形态是人们认知城市的基础;善的城市环境是实现美的合目的性的关键;而美的城市意象表述的是城市形态的艺术创造与情感体验。总之,城市的艺术形象不是城市各个要素的简单拼合,而是从整体上进行系统的艺术处理。因此,一个好的城市形态,应该是真、善、美高度统一的艺术综合体。
二物化结构
1自然要素
既然城市处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那么城市的规划与设计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在自然状态与人工物之间建立起和谐、融洽的关系。由于平原、峡谷、盆地、丘陵、滨水地区等的自然环境状况不同,城市形态的构成手法与美学意境也不尽相同。城市设计应把有特色的自然景观突显出来,包括峭壁、山峰、高原、河流、湖泊、地平线上的连绵轮廓等。这些特征景观是城市建筑形式的补充,应当最大限度地保持其自然状态。
园林艺术是城市形态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城市风景区、公园、绿化等。城市设计美学不但要研究园林艺术的特征和基本规律,还要探讨园林艺术与民族文化传统和审美意识的关系。城市园林绿化的作用和价值是多方面的,在城市形态的构成和环境美化中,园林绿化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公园、绿地、绿化带、林阴道等,除了它们自身的生态作用之外,对于营造城市景观、丰富城市色彩、提供休闲场所、创造舒适环境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现代城市建设中,如何使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协调统一起来,注意保护自然环境并不断开拓城市自然景观,使生活环境更接近于大自然,已成为城市设计者的重要课题之一。解决好这个问题,不仅有助于创造出富有特色的城市景观,使城市环境美大为增色,而且有利于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平衡。
2人工要素
城市空间是城市特性和特征的物质表现,是城市中最易识别、最易记忆的部分,是城市魅力的展示场所。人们对城市的认知往往是通过对城市空间的认知来实现的。“城市空间与建筑空间一样,可能是相对独立的整体空间,也可能是相互有联系的序列空间。与建筑空间不同,在城市空间中后者占主导地位。它是由不同功能、不同面积、不同形态的各种空间如广场、街道、园林、绿地、居住庭院等相互交织的具有一定体系的序列。”[3]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城市空间的设计主要应考虑的就是秩序问题。
建筑是城市人工环境和人文景观的主体,是构成城市形态的基本要素。城市环境与乡村环境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建筑的高度密集,这是形成城市景观特色的主要部分。沙里宁干脆说:“城市设计基本上是一个建筑问题。”可见建筑在组成城市形态和城市景观的诸要素中占据了核心的地位。建筑实体对于城市整体美的贡献不在于建筑个体,而在于建筑群体和空间的组合。沙里宁在分析了欧洲中世纪著名城市和它们的建筑设计之后得出结论:这些城镇之所以能形成如此生动、美好的面貌,不是仅靠多建漂亮的房屋,而是得益于这些房屋在形式上的相互协调[4]。现代建筑从整体观念提出:不但建筑个体的形象要尽善尽美,而且建筑与建筑之间、建筑与整体空间环境之间也要和谐统一。城市建筑设计要根据城市形态的总体要求,仔细推敲城市空间的比例、尺度、序列和建筑群的色彩、高低、体形、质感和韵律等,遵循统一、变化、协调的美学原则,创造既统一又有变化的城市建筑艺术美。通过对建筑实体负责任的设计,可以成功创造出任何形式的城市空间。
环境艺术,顾名思义包括环境和艺术两个方面,是利用各种艺术方式和技术手段,对实体环境进行总体艺术设计,以创造空间形态美的一种综合艺术。它的创作一方面是依托实体环境,从实体环境出发;另一方面又要将实体环境艺术化,以创造出某种艺术氛围或艺术境界,从而使城市实用功能与审美功能达到统一。按艺术原则进行城市建设,按艺术方式改造环境,就是环境艺术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城市环境艺术几乎涉及所有物质形态的环境构成要素,诸如自然景观、建筑艺术、园林艺术、雕塑艺术、壁画艺术、工艺美术、广告装饰等等。但是,环境艺术并不是这些构成要素和门类艺术的简单叠加,而是以人为中心,以创造空间形态美为目的,将各种要素和艺术手段有机地结合和统一起来。
3社会要素
城市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会聚着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积淀。历史不仅仅只出现在教科书中,更反映在有生命、有形体、有质感的城市中。作为城市发展的象征、历史文脉的体现和文化特色的反映,对观赏者、游览者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审美作用。保护历史文化遗存是城市开发建设和改造中急需重视的一个问题。
城市是以人为主体的一个集约人口、集约经济、集约科学、集约文化的空间系统,是一定地域中的经济实体、政治社会实体、科学文化实体的统一。城市设计美学与城市社会生活紧紧相连,密不可分,应从审美角度研究城市的日常生活、人际关系、行为规范的问题,以及它们与城市设计、城市建设的关系,探讨城市社会美的构成和城市社会生活的审美价值标准。
城市大众既是城市生产和生活的主体,也是城市审美活动、审美关系的主体。他们不但参与城市形态美的欣赏,从优美的城市环境和生活中得到美的享受,而且也参与美的创造。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居民大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也会越来越高。同时,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使城市居民的社会闲暇时间总量以及闲暇休憩在社会总时间量中的比重不断增加,从而为居民按照个人兴趣参加各种文化娱乐、艺术、体育等审美活动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因此,城市设计美学既要研究作为审美对象的城市形态的客观存在,也要研究作为审美主体的城市居民的审美意识、审美心理。城市大众的审美意识包括在城市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所形成的审美理想、审美观念、审美标准、审美情趣和审美需求等。它们是城市大众在感受、认知、欣赏和创造城市形态美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同时又反过来对城市形态美的欣赏和创造起支配作用。
三观念体系
1环境美论
我们常常会因为一幅画、一张明信片或一幅照片惊叹自然的美,而当你真正身临其境时往往会觉得失望。这是因为,在先验的意义上,人们对自然美的感知给予了一种理论化的图式,把自然美恒定为一个概念,其结果必然是相反。自然美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观念,对它的审美感知应当是一种分析的结果,而不是先验的标准。
环境的艺术性需要自然的要素,也需要人工的要素来实现。为打破传统上生活与艺术相隔离的状态,需要创造出一种能使观众有如置身其中的艺术环境。这也对现代环境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城市园林化思想的提出和城市园林艺术的发展,环境设计以及大地景观规划等学科的进展,都从不同的方面促进了环境艺术观的形成和发展。
环境艺术与人的生活空间是结合在一起的,人的行为的改变会带来视点的改变,由此形成的空间环境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并具有了时间的顺序。这样,空间不再是三维的形式,而将以四维的形式出现,环境艺术因而就同时具有了时间和空间的序列。随着审美主体欣赏角度和视点的变化,在静态和动态的发展关系中,环境艺术就会表现出多样变化的形式和形象。
2空间美论
美是一种整体的和谐,城市空间的美体现在空间的各组成部分——自然环境、园林绿化、建筑、小品、雕塑、壁画、装饰艺术、广告艺术等的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上。城市各构成要素之间的有机协调组合是形成城市环境整体美的重要条件。
首先,整体观体现在对场所精神的理解和传承上。只有当空间从它所处的历史事件、社会文化、人类活动等特定条件中获得了文脉意义时,它才能被称之为场所[5];其次,整体观表现为对城市空间可变化形态的控制。城市不可能停留在固定的形态上永久不变,“拼贴”是一种必然。在这种变化和拼贴的过程中,城市需要有一些固定不变的东西存在,它们是城市认知的关键点;最后,整体观是城市空间特征的统一和协调意识。很显然,没有特色的城市,哪里能谈得上美呢?
人的行为是从感觉、知觉、认知到空间行为的一系列过程,而不是简单地指人的外显行为。例如知觉和认知虽不是外显行为,却是人们认识和使用空间的重要因素,人们对空间环境的审美过程也主要在视知觉中进行,因此,建立正确的行为观对空间环境的创造将会起到有益的帮助作用。人对空间的体验和感知程度也就决定了空间创造的成功与失败。
行为体验是人们形成环境意象的唯一途径。积极的行为体验能够有助于人们形成头脑中的认知地图,了解空间的意义;能够扩大和深化人们的活动范围,增加人们对环境的信赖感和依附感,鼓励人们相互交流,减轻环境的压力,并积极参与到环境的改造之中去。积极的行为体验可以激发联想,拓展人们的思维空间,并密切环境与行为的互动关系。
3生活美论
我们常常会听到人们对不同城市的评价,比如野蛮、粗俗、文雅、得体、素质高等等。其实这些词语描述的都是城市居民在文化观念和文化程度上的差异。城市居民既是城市生产和生活的主体,也是城市审美活动的主体。他们不但是城市美的欣赏者,也是城市美的创造者。因此,城市居民的文化水平会直接影响到城市形态美的创造。
优美生活的体验要求城市居民首先要具备良好的审美意识,这样才能感知到城市环境、城市空间和城市生活的美之所在。而审美意识的形成关键在于教育和培养。城市审美教育是通过城市的审美和艺术活动来陶冶人的情感、美化人的心灵。它和城市的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是相辅相成的,对提高城市居民的文化素质、铸造城市居民的性格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艺术的表现还要依靠创作者的感觉、想像、情感和对艺术的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设计师、建筑师就等同于艺术家,他们必须深入现实生活,获得深刻的社会体验和生活体验,在这种体验中去发掘美,才能把生活中的美加以提炼、凝聚,同时加上丰富的情感,从而创作出艺术的典型形象,使人们得到美的享受。这既符合一般的艺术规律,也同样符合城市的艺术创造[6]。
参考文献
[1]LynchK.GoodCityForm.Boston:TheMITPress,1985.
[2]LynchK.TheImageoftheCity.Boston:TheMITPress,1985.
[3]金广君.图解城市设计.哈尔滨: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
[4]沙里宁.城市——它的发展衰败与未来.顾启源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
艺术创作要有科学的理论体系作为指导和支撑,美学是指导艺术创作的理论依据,而古代儒家的美学思想、道家的美学观点和佛教禅宗的美学感悟是我国古典美学体系的源头活水。研究和发展中国传统美学思想,对于建立适应新时期艺术创作的美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古典美学;书画艺术;儒家;道家;佛禅
几千年来,我国儒家、道家、佛教禅宗对美的认识、思考和论述,是汇成我国古典美学理论体系的源头活水,它滋润着中国古典艺术特别是书画艺术的根系,使之绽放出绚丽多姿的奇葩。我们回味“源头之水”,旨在促进新时期艺术审美理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一、儒家的美学思想
儒家群体以孔孟为代表,他们有很多关于审美的论断,略举一二便可窥见一斑。
其一就是孔子在老子区别理解“美”和“善”的基础上,倡导人们在艺术实践中把“美”和“善”统一起来。这就使得艺术审美有了极强的哲学辩证思想。《论语》中有两段记载说明了孔子的这个思想:
《阳货》:“子日:‘礼云礼云,玉帛
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八佾》:“子日:人而不仁,如礼
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前一段记载是说,“乐”作为一种审美的艺术,不只是悦耳的钟鼓之声,它还要符合“仁”的要求,要包含道德的内容。后一段记载是说,一个人如果不仁,“乐”对他就没有意义了。这两段记载都强调了同一思想:在“乐”(艺术)中,“美”和“善”必须统一起来。
笔者十分赞同北大教授、著名美学家叶朗对孔子关于“美”和“善”相统一的解释:“美”与“善”的统一,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美”是形式,“善”是内容。艺术的形式应该是“美”的,而内容应该是“善”的。
中国书画艺术的创作正体现了孔子的这种美学思想。
王羲之《兰亭序》的艺术成就为世人公认,这幅“天下第一行书”是“美”和“善”完美统一的代表。从艺术表现形式上去体味,书圣用笔有藏有露,侧笔取势,起承转合,笔意畅达且自然精妙,结体变化多姿,匠心独运,风格古朴,神韵典雅。从内容和主题上去欣赏,文人墨客少长成集、群贤毕至,曲水流觞、饮酒赋诗,观天察地、畅叙幽情,兴谈人生之感慨,悲论生死之虚诞。这种雅集真是千年美事时过难求,这种感怀方为大彻大悟令人明心醒事。这是一幅形式和内容亦即“美”与“善”统一得尽善尽美的不朽之作。
宋人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从形式角度去欣赏,长卷幅面承载着一河两岸景色,简练的笔触、流畅的线条勾勒出千百人物情态,通幅构图主次分明、虚实相生,通过市井的繁华表现当时国泰民安的主题。丰富的内容只有长卷的幅面才能承载,众多的人物只有简练的笔触才能清晰再现,宽阔的幅面只有巧谋篇、妙布局才能使繁华得以再现,形式与内容(“美”和“善”)在这里得到了完美的统一。
其二是孟子关于“共同美感”的论述。他在《孟子·告子上》中说:“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这段话说明一个人所共知的道理:人人都有相同的感觉器官,所以人人都有共同的美感。孟子的论述符合人的生理本能,符合人类对所品所见所闻等一切事物的审美共同感觉。当然,由于孟子所处时代的局限,他不了解人的美感不仅具有共同性,而且具有差异性(时代差异、民族差异和个体差异),但单从中国书画艺术的角度去理解,他的“共同美感”观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就书法创作而言,作品的观者尽管身份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不同、喜好和情趣不同,但他们对于书法美的感悟、评判都建立在一个“共同美感”的基础之上。假如我们把王羲之的《兰亭序》和刚入校门的六龄学童的初次写字作业放在一起作比较性试验,让接受过初级文化教育的人来评判二者的优劣,可以断言,没有人说王羲之的《兰亭序》不美,也没有人说六龄学童的初次作业不难看,这是人们对于艺术的“共同美感”使然。由此可见,评判和欣赏中国书画艺术是依据世人公认的“共同美感”的审美原则进行的。可以说。孟子是这个审美原则的第一起草人。
对绘画艺术的评判也是如此,这里就不做赘述了。仅从上面谈到的孔、孟两大家的精辟论述,我们就可体会到中国古典美学中儒学的成分及其对后世书画艺术创作的重大影响。
二、道家的美学观点
老子的美学思想是中国美学史的起点,是老庄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子提出的“道”、“气”、“象”、“有”、“无”、“虚”、“实”、“玄鉴”、“自然”等对于中国古典哲学和美学形成自己的体系和特点产生了极其巨大的影响。其中“有”、“无”、“虚”、“实”学说对中国书画艺术创作中的章法布局起着点石成金的作用。
《老子》曰:“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认为,“有”和“无”构成了宇宙万物,如:地为有,天为无,地因天存,天因地在,缺其一则无另物;就现象界来说,世间万物都是“无”和“有”的统一,或者说是“虚”和“实”的统一,统一即是美的境界。老子的这个美学论断被应用于中国书画的创作之中,使中国书画艺术创作在章法布局上有了可供遵循的原则。
“虚”和“实”,是中国书画创作中时时要体现的两个方面,它们在概念理解上是对立的。但在艺术创作过程中,作者能巧妙地、合理地将它们进行调和使之达到有机而完美的统一,这正是对老子美学思想的践行。
中国画不同于西洋画,单从画面形式的表层意义上看,它对构图的要求相当高,要通过多种方法(如:知白守黑、虚实相生等)使观众的视觉与感知达到平衡;从艺术审美的深层次来品味,它要体现作者的美学素养乃至启迪观众的思维并从中得到教益,撩动观众的情绪并从中享受愉悦。所以,在构图上要求虚与实相得益彰,体现老子美学思想的精髓。具体地说,比如一幅梅花的构图,如果不懂得虚实相生的道理,将繁枝密朵布满整个幅面,该虚未虚,当实未实。不分主次,不论层次,满目繁花,处处枝条,令人眼花缭乱而不知重点,观众看后必定兴味索然,评价不高。
中国书法是世界艺术宝库中的一朵奇葩,它用抽象的线条语言传情达意。相对来说,虽然书法不如具象的中国画那样通俗易懂,但书画同源,在某些方面书法与中国画有诸多相似点。清代书法家兼书法理论家包世臣在其《艺舟双楫》中讲到,他曾受到邓石如的启发,邓在谈到书法的章法布局时说:“字画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透风,常计白以当黑,奇趣乃出。”这段话谈到中国传统艺术书法和绘画中的一个重要观点——“计白以当黑”,他倡导的做法就是在绘画的构图和书法的章法之中做到“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透风”。这正是对老子“虚实相生”美学观点的继承和实践。在书画创作中践行这个观点,不使幅面安排得过满过挤,留出必要的空白给人以想象的余地,虚实相生而使画面更显空灵、更有生气。在通常情况下。对悬于展厅的一幅书法作品就其整体来看,欣赏者们不会用很多的时间从微观上考察书写者用笔的正误与否、点画的精到与否、线条的精致与否、结字的合理与否,更多地是从宏观上衡量作品的几个重要要素,如风格神韵、章法布局等,而章法布局的重中之重就在于“虚”与“实”的辩证处理上,该疏则疏,该密则密。
三、佛教禅宗的美学感悟
中国传统书画艺术是多学科、多门类学问的集大成者。不只儒家、道家的审美观对中国书画艺术有着重要的影响,千百年来,佛教禅宗的美学感悟也对中国书画艺术的创作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们很难从历史的故纸堆里找到佛禅美学感悟的具体表述文字,但能从可以见到的只言片语和佛禅信徒的艺术实践和论艺言语中归纳出佛禅美学感悟的大概。佛禅崇尚精神生活,追求最崇高的境界、最透彻的觉悟、最正确的真理,这是被凡夫俗子视为玄妙学问的大智大慧。佛禅是怎样看待世间万事万物、以怎样的思维方式来达到自己的最高追求呢?其实就一个字:悟。怎样悟?——苦行、戒律、禁欲、禅定!在这些清规戒律的约束下讲求强制的修炼和对佛法的自悟。
古代中国书画艺术的践行者们受佛禅感悟的影响,并在对万事万物的体察和研究中“悟”出了书画艺术美学的玄机,他们或信佛体事,或参禅悟理,把对自然、对社会、对人生、对世事的感悟运用于书画创作过程中,使笔下之作蕴含佛禅思想的玄机妙理。历史上有很多书法大家本身就是佛禅高僧,他们以佛禅的思维方式研究书法,以苦行精神习练书法;还有为数不少的士大夫书家或与禅僧有密切的交往、深厚的友谊,或在禅学上有精深的研究。这样的实例许多朝代都有。
杨隋(炀帝)以前就有智果、怀仁等僧人把书法当作修炼自身的功夫来做:怀仁历二十年集王字成《千字文》;智永历三十年写《千字文》800本广赠各寺院。
唐初书家虞世南撰《笔髓论》,其中谈到书法时说:“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取”,“必在澄心运思至微妙之间。神应思彻”。其中“必须心悟”、“澄心运思”和“神应思彻”强调的就是,要按佛禅的要求在苦练中自悟书理;中唐书家怀素本身就是佛禅中人,他的大草书法无疑是从禅悟中变出新貌的;晚唐的僧人书家释亚栖基于自己的顿悟认识到一个从未被人发现的重要规律——“凡书通则变”——这里的“通”作“通晓”解,“通晓”即彻悟,说的是只要彻悟了书法的玄机就能变出属于自己的书体来。“若执法不变,纵能人石三分,亦被号为书奴,终非自立之体,是书家之大要”。他的这段论述正是禅悟的结晶,一语道破自悟通变、创新自立的玄妙。
宋代大书画家、文学家坡与僧人佛印过从甚密是人所共知的,他非寺中人,却通佛家理,并使自己的书画作品散发出佛禅境界的香火味。佛禅思想对坡文学艺术创作的影响可从黄庭坚对他的评价中看出。黄庭坚说坡的诗、书、文具有脱尽凡俗的禅意;其实黄庭坚本人也笃信禅宗,自言“是僧有发,似俗无空,非梦中梦,见身外身”,难怪他评说坡时用禅家语以譬喻,也难怪他的书法尤其是他的行、草书脱尽唐法,尽显宋意。
不仅宋代不少书画中渗透着佛禅思想,宋以后的许多艺术美学观点也在佛禅的影响下形成。后人有言: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那么,宋尚何“意”?说到底是尚禅意,即借书画来表达他们对世事万物的别样感悟,把功名利禄、冷暖炎凉置之度外,让心灵进入幽、深、清、远、淡泊、宁静的境界。
明代书画家董其昌也是著名的禅宗居士,自名其书斋为“画禅室”,他作书画喜用淡墨,章法安排力求简约疏朗,这分明是在寻求一种清谈绝俗的境界。他也常常以禅理论书论画。
清代的石涛、山人等,无心求媚以迎合时俗,笔下的画有荒寒、空寂、冷漠的禅境。笔下的字也是冷漠于世、简疏于情,同样是禅意的清苦意境,但又透出难得的清新。
民国初年,禅意书画仍为有识者所继承,不仅有人在佛禅感悟和至高精神境界的启发下创造了空灵缥缈、远离尘世般的书画艺术。还有一些自鸣清高的文人墨客也从佛禅感悟中汲取营养,为自己的艺术创作寻求虚净自足的意境。
南朝时期以注重文学形式创新为特征的形式主义文学思潮,根源于当时哲学思维方式的转变引发的对语言价值的探索,玄学和佛教哲学的建构都倚重于语言策略(经典再诠释、清谈、译经、梵呗唱导等
)。受其影响,当时文人形成了重视文学语言形式审美价值的文学本体观念,认为文学是“言之业”,文学创新的关键是语言形式的创新。这种形式主义美学倾向促进了诗的近体化与赋、文的骈化,以
及文体研究的深入、形式批评范畴的形成,并促成了中国古代诗文创作与批评中的形式美学传统。
南朝时期的作家“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文心雕龙?明诗》),文学创作和文学思想方面都有凸现形式的倾向。齐梁及隋唐以来,以讫近代,由于儒
家宗经载道文学观的影响,对上述倾向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晚近以来的文学史研究者多称之为“形式主义”①,并持否定态度。在文体、语言形式日益受到文学研究重视的今天,如何从文学本体意识
建构的角度重新审视这一现象?如何评价所谓“形式主义”?这似乎很少有人注意到的②。本文认为,南朝“形式主义”文学思潮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导致新的文学本体论形成的哲学、语言学背景。玄学
的勃兴和佛教的本土化进程,导致了哲学家从经典语言再诠释入手的对此前儒家哲学的颠覆。汉译佛经,重建经典,清谈玄理,梵呗唱导等促使文士空前重视语言。“文”、“笔”之辩,“四声”的理
论概括在创作中运用等现象,标志着经学的载道、史学的叙述等功能从文学语言中分离出去,语言的审美功能、文学的本体得以澄清,形成了文学为“言之业”的观念。这必然以理念和经验的方式去影
响当时和后来,促成诗、赋、文的创作与批评方面的形式美学传统。
一南朝文学形式美学倾向的哲学基础
弄清南朝文学的形式美学倾向的成因和它导致的结果,是重新认识这一现象的关键所在。概括而言,其形成受到了玄学哲学在思维上的语言策略和南朝后期儒、玄、佛合流趋势中,佛经翻译对语言
与文体的探索风气的直接影响,因而有着深刻的哲学思想变革的背景。
众所周知,东晋南朝时期,社会文化较西晋有很大的变化。从根本上说,先秦以来中国哲学在实践中体味哲理的思维方式,在玄学哲学中发生了趋向于形而上学的转变。正是这一转变,使具体的社
会规范与人间秩序的合理性受到了质疑和追问,世界万物的终极性问题被凸现出来。汤用彤曾指出,从汉末到魏晋,思想和议论从“具体人事”到“抽象玄理”的演进是学问演进的必然趋势③。宇宙万
物、社会伦常等实体性问题不再是哲学家关注的中心,宇宙的本原与终极的依据就成了核心话题,而“有”与“无”、“言”与“意”就成了思想史的关键性词语。思想界形成了热衷于探讨宇宙本原等
形而上问题的风气。依照哲学发展的一般规律性,哲学思想的形而上学倾向,必然会引发人们对于表达思想的工具——语言的重新认知。
这一时期士人思想空前活跃,挣脱了一尊儒学与一统帝国文化统治的十字转换思维角度,从群体转向个体,从共性转向个性……生动地显示了时人对于宇宙间物质多样性法则的特殊注意。这种致思
趋向,引发了人们对于两汉以来掩蔽于经学羽翼,桎梏于儒学一统格局的文化各门类的全新认识,从而推动文学、艺术乃至史学进入本体独立发展的轨道④。玄学哲学的语言策略,即玄学家通过对传统
经典的重新诠释活动而完成对玄学哲学体系的建构。玄学家大多借助于对经典(儒家经典如《论语》、《周易》等,道家经典如《老子》、《庄子》等)的再诠释而阐明己说。玄学在对儒、道思想和佛
教思想的批判与调和中,发展了文士的语言逻辑思辨能力,并把语言从业已僵化的形式(儒家经典章句注疏)和内容(礼教)中彻底解放出来,使之成为玄学体认世界和自身的重要媒介。梅洛?庞蒂说:
“只有通过语言的媒介,我才能把握住自己的思维和自己的实存。”⑤玄学家正是借助于语言这一媒介,经过对经典语义层面的颠覆,进行对传统哲学观的改造。
玄学清谈的形而上学特征,导致哲学对语言问题的高度关注;后期玄学甚至发展到不重视谈论的内容,而专注于其语言形式⑥。谈者出言须“辞约而旨达”,言语特别注重简约,要能片言析理⑦。
玄学不再是处于原创阶段的思想,真诚的哲理思索意味逐渐淡化,更多的是作为语言训练式的思辨游戏和表达人生态度的文学演练。
东晋以后的援佛入玄和佛教的进一步本土化,使“礼教”与“性情”之争、儒学与玄学之争终于以彼此和解告终,推动大规模的汉译佛经以及梵呗诵经活动。宋文帝立儒、玄、文、史四馆;宋明帝
立儒、道、文、史、阴阳五部。齐武帝、梁武帝等君主都推崇佛教,支持译经、说法及唱导诵赞活动⑧,上层文人如谢灵运、颜延之、沈约、王融、张融等都热心参与。译经文体常在不失原义的前提下
,采用汉文学的形式⑨。梵呗与唱导歌赞,俱为佛法传入以后产生的宗教诗歌,它们的句式略同于佛偈,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据载南朝时有些唱导师在斋会上从事唱导,竞能连续咏唱出一长串
五、七言歌赞。他们宣唱的歌辞体制铺张恢廓,声音贯若连珠,往往达到使听者忘倦的程度,具有很强的文学色彩⑩。这从声韵、词汇、语法、及文体风格等诸多方面影响及于文学文体11。
玄学哲学所使用“寄言出意”、“得意忘言”的方法,是通过有限的言象世界把握无限的世界本体。佛教本土化的关键也倚重于语言策略12。南朝文人主要以诠释、谈说、论辩、译经、著述等语言
活动为策略对“有无”、“形神”等命题进行逻辑推论。可见思想界的革命实际上是从语言的革命开始,又是以语言功能的分化与廓清为终结的。在这一人潮流中,以诗赋为主的文学的本体特点,从语
言形式的角度得到了越来越明晰的界定。文学语言没有了载道宗经、叙事记言的种种束缚,进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于是形成了以文学语言形式的
探索为焦点的“形式主义”文学思潮,确立了语言形式在文学艺术中的主导地位。沈约、王融、刘勰、钟嵘、萧绎、箫纲等人以文学语言形式的演变为尺度考察、评价此前及当时的文学,并建立了
以形式为主要视点的文学观,并提出了对诗赋创作的具体要求。
二形式美学观照下的
文学观、语言观
南朝哲学思维的语言策略,促使文士在创作中对语言潜在表现功能的进一步发掘。在先秦学术的“自家争鸣”和秦汉以来文学创作积累的经验的基础上,受玄学思辨及佛经的转译等风气的影响,南
朝文人对语言和社会文化、思想情感的表达之关系有了充分的认识。汉语的语法特点、表现功能在和梵文的对比中更加明确。
玄学讲“寄言出意”,佛教也以为“非言无以畅义”。“言意”关系是重要的玄学命题。王弼、荀粲一派及佛家虽认为语言只不过是表达手段,但意的表达义不得不依靠语言。所以他们虽然在理论
上讲“得意忘言”、“不落言筌”,认为“名”“言”皆非实相,但实际仍很重视语言。欧阳建、王导等主言能尽意论的一派则充分肯定语言对哲学实践的重要性,认为是语言给了人认知世界的契机。
欧阳建《言尽意论》云:
理得于心,非言不畅;物定于彼,非名不辩。言不畅志,则无以相接;名不辩物,则鉴识不显。鉴识显而名品殊,言称接而情志畅……名逐物而迁,言因理而变。此犹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
与为二矣。
这段话十分精辟地说明了语言和思想情感的依存关系:理得于心,非言不畅,二者犹如形影,不能分割。王导“过江左,止道声无哀乐、养生、言尽意三理而已”,这是东晋南朝文人清谈经常涉及
的论题。
南朝后期佛教盛行,语言问题也是僧人及文士探讨的重要问题。僧肇曰:“斯则无名之法,故非言所能言也。言虽不能言,然非言无以传。是以对人终日言,而未尝言也。”13慧远亦云:“非言无
以畅一诣之感。”14释僧从佛经翻译的经验出发,进一步深入地探讨了上述问题。其《梵汉译经同异记》云:
夫神理无声,因言辞以写意;言辞无迹,缘文字以图音。故字为言蹄,言为理筌;音义合符,不可偏失。是以文字应用,弥纶宇宙。虽迹系翰墨,而理契乎神。15
作者从语言运用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这些结论,十分深刻地揭示了语言在人认识世界中“弥纶宁宙”的重大作用。
受上述语言重要性的表述启发,南朝文学观和语言观的建构呈现出明显的形式主义倾向:
首先,文学为“言之业”,语言形式的创新是文学创新的关键。南齐张融《海赋序》云:“盖言之用也,情矣形乎!使天(夫)形寅(演)内敷,情敷外寅(演)者,言之业也。”16张融认为,文学
语言的作用,就是给情感以表现形式。作家的创作就是为所抒发的情感寻找适当的表现形式。文学为“言之业”,即语言形式为文学本体的核心要素。
其次,语言形式的创新,是文体创新的关键。张融谓“大文岂有常体,但以有体为常,正当使常有其体。”17张氏自谓“吾昔嗜僧言,多肆法辩”,故“属辞多出,比事不羁,不阡不陌,非途非路
耳。”因为受玄佛语言观之启发、影响而善于创为新体,故其著文作诗方可“文体英绝,变而屡奇”18。
刘勰批评南朝辞人一味追求文学语言形式的创新:“自近代词人,率好诡巧,原其为体……似难而实无他术也,反正而已……效奇之法,必颠倒文句,上字而抑下,中字而出外,回互不常,则新色
耳”(《文心雕龙?定势》)。由此反观,可见近代文人好奇求新的关键在于语言姿态、体式的创新,即所谓颠倒文句等手段。这些手段正是佛经译文文体的特点,受其启发,近代辞人才在诗赋创作中追
求句法的伸缩自如、句中语序的灵活性及语言的反正好奇等。
刘勰对语言形式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性,以及语言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也有正面的论述:“物沿耳目,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王元化指出:
所谓“物沿耳目,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是对于语言与思想关系问题的根本观点。他在分析具体作品时,也同样贯彻了这种主张。《物色篇》称《诗经》“皎日慧星,一言穷理
,参差沃若,两字穷形”,清楚地说明了语言文字是可以穷理穷形的。……从言尽意观点出发,必然认为文学艺术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19
刘勰显然也是十分重视语言形式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作用的,这也与南朝文学本体观念日益清晰化的背景相一致。而其观点的来源仍然是玄学的言能尽意论。
再次,诗、赋、骈文的语言形式技巧主要围绕“骈偶”的修辞手段展开。联语在楚辞体中即已形成,但正式从形式技巧理论的角度提出这一概念则是在南朝。沈约论诗赋格律的安排技巧说:“一简
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20“一简之内”“两句之中”即指联而言。又说:“宫商之声有五,文字之别累万……十字之文,颠倒相配,字不过十,巧历已不能尽
……”21“十字之文”,则是五言诗的
“联”。一联中子句的语词单位及组合方式十分灵活,富于弹性。
除此之外,诗、赋、骈文创作中以修辞为造句中心。句中语序比较灵活,其词序随表达需要而定22。造句也很强调节奏,追求语言本身的音乐性,以诵读是否上口为准23。这样在表达效果的统帅下
,形成丰富多彩的句型模式。
因为更多地来自于创作实践,所以南朝形式主义文学语言观带有浓厚经验性和实践色彩,常常体现在为文的篇法、句法、字法、笔法、格律、词藻等具体规范的表述当中,很少象西方形式美学那样
将文学语言技巧上升到哲学的层面,从世界观的高度概括语言的审美本质。但这只是中国形式美学自身的特点所在。
三形式美学倾向在文学创作中的实践
以上简单说明了南朝士人对于文学语言形式的探索,这是文学创作凸现形式的主要基点。诗、赋、骈文等的语体模式的建构,实际上就是汉语诗性表现潜质的逐步澄清。前人认为,形式主义的弊病
是大多数作品“内容的空泛病态”和“形式的堆砌浮肿”24,这是对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作品“在字句本身的形式上求超越前人”,“几乎全力用来努力于裁对隶事出有因的工整”25。因而在创作上
,尤其是在艺术形式的革新上超越了前人。
如果分析形式主义思潮造成的诗、赋及骈文在整体上的艺术创新和境界的提升,就会发现它也不是一无是处。南朝诗歌是近体诗形成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尤其是齐梁诗歌的格律化、骈偶化等形式美
学特征为近体诗之奠基。这方面已有论著专门探讨26,兹不辞费。此处拟以赋为例说明在形式主义文学思潮在形式的创新和意境的提升方面取得的实绩。
《文心雕龙?诠赋》对赋的文体风格进行了理论概括:“物以情观,故辞必巧丽。丽辞雅义,符采相胜,如组织之品朱紫,画绘之著玄黄,文虽新而有质,色虽糅而有本,此立赋之大体也。”主张赋
要睹物兴情,语言形式要“巧丽”。其实到刘勰的时代,赋的抒情化,与言辞形式的“巧丽”倾向已很明显。可视为对理论探索的回应。具体说,就是赋的骈偶化、律化和诗化现象。关于前两种倾向,
前人有明确的表述。明代吴讷《文章辨体序说》云:“三国六朝之赋,一代工于一代。辞愈上则情愈短而味愈浅……至晋陆士衡辈《文赋》等作,已用俳体。流至潘岳,首尾绝俳。迨沈休文等出,四声
八病起,而俳体又入于律矣。徐庾继出,又复隔句对联,以为骈四俪六,簇事对偶,以为博物洽闻;有辞无情,义亡体失。”赋至南朝而辞愈工,是正确的,而就此认为一定是“辞愈工则情愈短”,却
不尽然。南朝的一些赋在状物抒情方面的细腻、深切程度明显超过汉魏,而且在体制形式上的变革也完全不同于汉魏,日趋精致与新奇。前人不能摆脱载道宗经、讽谏美刺的文学思想的局限,所以在评
价南朝文学时,对其有所指责是可以理解的。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赋》云:“夫俳赋尚辞,而失于情,故读之者无兴起之趣,不可以言则已”。《群书备考?赋》也说南朝赋“比偶为工,新声竞爽,
词赋之漫衍,陆、谢、江、鲍之波渐也”。这时赋的创作在用典、句法、声律等形式因素上用力,并逐渐波及到赋的字句锤炼,谋篇布局。清王芑孙《读赋卮言?谋篇》云:“赋最重发端。汉魏晋三朝,
意思朴略,颇同轨辙,齐梁间始有标新立异者。”程廷祚《骚赋论》指出南朝赋的精于炼字说:“宋齐以下,义取其纤,词尚其巧,奏新声于士女杂坐之列,演角觚于椎髻左之场。”这些近乎反面的
评价,恰恰说明南朝赋在语言形式方面的竭尽才力和勇于创新。
“文律运周,日新其业。变则其久,通则不乏。……望今制奇,参古定法。”27正是在这种变通的形式主义思潮的推动下,南朝赋的文学境界与艺术感染力也较汉魏时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南北朝
的抒情小赋大多具有“诗化”的倾向,追求情境契合和意境的营造28,这都是形式主义倾向的必然产物。
在审美标准多元化的今天,文学研究也应适应时展的要求,采取多元化的视角。载道宗经不再是今天文学研究者必须要恪守的惟一的批评标准。因此对南朝文学的形式主义倾向,应给予重新评
价。形式主义美学家英国的克莱夫?贝尔认为:“‘有意味的形式''''是艺术品的根本性质”。“对纯形式的观赏使我们产生了一种如痴如狂的,并感到自己完全超脱了与生活有关的一切观念……可以
假设说,使我们产生审美的感情是由创造形式的艺术家通过我们观赏的形式传导给我们的”29。形式是审美活动的起始点,形式本身就是审美对象。当我们面对南朝诗、赋及骈文等文学作品时,首
先打动我们的正是那雕绘满眼、音韵流利的纯形式的美。形式主义美学只强调“有意味的形式”,虽然有其片面性30,但对研究南朝及后世作家重视艺术形式的创新、艺术本体的方面具有启示作用。
文学作品的形式,是一种寄寓着作家美感的精神的外化形态。古罗马美学家普罗提诺认为,石块与石雕的不同不是“石料”本身,而是艺术家赋予了石头以理式(形式),形式中已注入了艺术家的
创造和生气,本身就是美的显现31。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说文章“弥患凡旧,若无新变,不能代雄”。对当时文士来说,因
为生活体验的相对贫弱,若从内容方面追求“新变”,不啻登天之难。因此他们把注意力和才力倾注于形式创新这相对易于达成的一途,实际上带有一定的必然性。就这一点来说,此时文士努力追
求的,实际上是一个可以等同于“文学”概念的“有意味的形式”。这种形式的文学,在当时达到使“世俗喜其忘倦”的程度,说明了文学一旦摆脱了束缚之后散发的巨大魅力。
四形式美学对文体探索的影响
南朝的文学的形式美倾向的重要价值,还表现为对文体研究的影响。当时大多数重要文人都参与文体问题讨论,更加细致地辨别和探索文学文体的实质问题。这种风气的形成,除了文体自身日趋丰
富的原因之外,南朝佛经翻译对译经语言形式和译经文体的理论对文人论文的影响也不可低估。
首先,文体分类方面较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以代表性的著作来看,《文选》的分文体为三十七类,是在总结前人文体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时代的要求提出来的32。《文心雕龙》则将文体分为三
十五种,各种之下,子类繁多,共论及文体七十八类之多,分析十分细致33。比起此前《独断》、《典论?论文》、《文赋》等文体分类理论,要完备得多。这与当时文学文体与应用文体的发展状况是相
适应的。
其次,对各种文体的特征、演变的研究更加深入。《文心雕龙》五十篇,其中文体论部分占二十篇,详论文体三十三种。以其论证之详尽、之赅备而言,《文心雕龙》的文体论可谓我国古代文体论
发展的高峰。更为重要的是,此时还出现了专论某一文体的文体论专书(如《诗品》的专论诗歌即是)和专论某种文体在不同时期的不同特征的专论(如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等)。从研究的视角来
看,既有对文体问题的共时性研究,以明确不同文体之间的异同;也有对同一文体的历时性研究,探索文体演变中关键性因素与社会文化的互动规律。这些论著在论文体方面都已涉及到现代文体学的许
多核心内容,表现得具有相当的科学性。
再次,对文学文体的语体风格的描述更清晰,对其创作规律的总结更系统。当时文学文体主要有诗、赋及其它各体文章。对诗、赋、骈文文体语言形式特征的探讨,主要集中在语言形式的“文”“
质”构成方面。王运熙先生指出:文与质在中国中古时期是一对重要的文学概念,绝大多数场合指作品语言的文华与质朴和以此为基础的作品整体风貌。南朝刘勰、钟嵘均主张作品应以文质兼备为理想
标准,其具体化则是文采与明朗刚健的风骨相结合。萧统、萧纲、萧绎等人虽更重视文采,主张“诗赋欲丽”,但均以文质彬彬为批评标准34。诗赋欲丽之说,发端于曹丕,到南朝时有了更为丰富的内
涵,成为各代文学批评语境中的主流话语35。西晋以来形成的译经文体理论探索至南朝时期走向成熟,普遍为僧众及文士认可,佛经传译对译经文体的讨论也主要集中在文质问题上。如鸠摩罗什谈译经
即云“两释异音,交辩文质”36。慧皎评安世高所译文体“辩而不华,质而不野,凡在读者,皆而不倦焉”37。慧远论译经文体亦云:“静寻由来,以求其体,则知圣人依方设训,文质殊体。若以文应
质,则疑者众;以质应文,则悦者寡……令文质有体,义无所越。”38这些关于文质问题的深层次讨论,影响到文坛上不同流派对诗歌语言形式及表现艺术的讨论39。南朝梁代文坛即有趋新、守旧与折
衷之别40。其差异也表现在他们对于魏晋以来形成的诗歌的“丽”的文体特征有不同的看法,也即文质问题的看法。趋新派以萧纲、萧绎、徐陵、庾信等为代表,追求形式华美,讲究声律、对偶,注意
篇章结构,喜欢摆脱常规,自出“新意”。守旧派以萧衍、裴子野、刘之遴等为代表,主张诗歌创作要熔铸经典语言,追求典雅壮丽的风格。折衷派则以刘勰为代表,主张应“资故实”、“酌新声”,
“斟酌乎质文之间,而括乎雅俗之际”(《文心雕龙?通变》),撷取两派之长,避免其短,写出既“典”且“华”的作品。
“丽”本是主要偏重诗赋形式的,根据当时文人的表述来看,它具体指“文翰”、“文采”、“采藻”、“声”、“体裁”等语言形式的特征。如刘勰说“宋代逸才,辞翰林萃”(《文心雕龙?才略
》),特指文采;沈约说“爰逮宋氏,颜谢腾声。灵运之兴会飙举,延年之体裁明密”(《宋书?谢灵运传论》),特指语体和声韵;萧子显则云“颜、谢并起,乃各擅奇;休、鲍后出,咸亦标世。朱蓝
共妍,不相祖述”(《齐书?文学传论》),则指词藻而言。此外如江淹的《杂体诗序》、裴子野的《雕虫论》等都细致地讨论了诗歌文体或语言形式方面的问题。
除此之外,形式主义思潮对文体的关注还体现在新文体的创造方面。以诗歌为例,南朝文士普遍认为“若无新变,不能代雄”,故十分注意于对诗歌表现艺术的努力探索,在诗体上不断创新:从个
体风格方面说,有所谓“何逊体”、“吴均体”等;从语言形式方面,有所谓“永明体”、“宫体”,可谓新体叠出。这方面前人所论甚为详赡,兹不赘述。
由上所述之文体分类、文学文体特征研究以及文体风格描述的细化趋势来看,形式主义美学倾向所引发的文体探索在深度和广度上,无疑是超越前代的。五形式批评范畴的建立南朝文学的形式主义
美学倾向的影响,还表现为这一时期文学批评方面形式批评范畴的建立。换言之,就是文学批评实践和理论从基本方法和范畴的建构方面,在不割裂形式与社会文化内容的前提下,普遍表现出对文学语
言形式的重视。和西方形式主义批评过分倚重文学作品语言结构的静态、孤立分析的方法相比41,表现出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整体观。
首先,建立了释名彰义,原始表末,敷理举统,考镜源流的文体研究模式。在东汉以来文体大备的情况下,晋代挚虞的《文章流别志论》和李充的《翰林论》在分别文章体制风格的基础上探讨各体
文章源流。南朝时期,最具代表性的著作《文心雕龙》42,依其《序志》所述,其著作动机是不满于当时“文体解散”,“离本弥甚,将遂讹滥”的局面,想弥补论文体“未能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
”的缺陷。从《明诗》到《书记》二十篇,通过对文体及作家的分析综合对相关文体的发生发展的历史进行“原始以表末”的描述。不仅如此,其批评标准主要也是在结合时代背景的前提下,侧重于形
式与结构。其批评方法则是《别录》及《汉书?艺文志》以来形成的“考镜源流”的方法43。钟嵘《诗品》的著述动机,也主要是不满于魏晋以来论文“皆就谈文体,而不显优劣”的情况,而要品第古今
诗人的高下及其诗体风格的源流。钟氏所用的批评方法,主要有比较批评法、历史批评法、摘句法、本事批评法、知人论世批评法、形象喻示批评法等44。而其批评的标准,也是在重视诗歌内容的前提
下,强调其形式及艺术表现手法。《诗品》品第诗家,多用“体”、“文体”、“辞”、“语”、“辞采”等范畴,就是最好的说明。这就具有相当的科学性和现代意味。
其次,形成了以句法为核心的文体批评标准。以《文心雕龙》为例,如《明诗篇》云:
故铺观列代……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至于三六杂言,则出自篇什;离合之发,则明于图谶;回文所兴,则道原为始;联句共韵,则柏梁余制。巨细或殊,情理同致。
刘勰立足当时系统总结了此前以诗歌的句式特点为准讨论诗体的理论,并用之于批评实践,表现出重视诗歌语言的形式批评理念。《乐府篇》论音乐和歌词的配合,指出增损歌词、确定句法对于乐
府诗的意义,认为乐府“声来被辞,辞繁难节”,歌辞形式因素很重要45。《诠赋篇》探讨赋的源流也十分重视赋的语言形式和结构因素。这种代表着一代风气的形式主义,在其创作论和批评论中表现
得更为突出,如《情采篇》论述文学作品构成说:“故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声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从“文”的本义来看,“情文”、“形文”和“声文
”均侧重于语言形式的概念46。
此外,《熔裁》、《声律》、《章句》、《丽辞》、《比兴》、《夸饰》、《事类》、《炼字》等篇,还详细论述了文学创作中形式和结构的问题,包括语词搭配、句法结构、调声制韵、隶事用典
结构剪裁等多方面。构建了从总结语言运用出发揭示文学创作常法的颇具现代特点的理论模式。亦以文学的语言形式和结构,即所谓形文、声文和情文为文学创作和批评的出发点。
再次,树立了以语言形式为标准的文学与非文学的观念。中国古代文学与非文学的存在着交叉现象,仅凭内容很难划分其界限。贯穿整个中古时期的“文”、“笔”之辨的核心,是作品语言的有韵
与否47。这个主要从语言形式为出发点探讨文学与非文学界限的尝试,既照顾到古代文学的实际,解决了文体划分的难题,同时也表现出形式为先的文学思想,体现出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民族特色。
总之,形式是一切认知和审美活动的起始点,一定的内容总是会外在地表现为特定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作品的语言形式、结构就是文学作品的本体显现。从这一角度看,南朝文学批评思
想中有意凸现形式的倾向是具有科学性的。
东晋南朝时期的形式主义文学思潮的实质是思想、哲学的剧变所引发的对于语言功能的自觉意识,其具体表现是诗、赋、文的骈偶化、律化倾向;形式主义思潮的结果是文学的语言质素被充分地呈
现,本体得到确立。借用俄国形式主义的代表人物罗曼?雅格布逊的话说:“形式主义”“这种说法造成一种不变的、完美的教条的错觉,这个含糊不清和令人不解的标签,是那些对分析语言的诗歌功能
进行诋毁的人提出来的。”48南朝形式主义文学思想是有其自身价值的,不应否定或漠视它。
注释:
①形式主义(formalism)这个概念,是由瑞士语言哲学家索绪尔首先提出的,受其语言哲学的影响,在20世纪一、二十年代在俄国形成形式主义美学思潮。其代表人物雅格布逊等人认为“文学性”
是指文字中的形式与语言结构,他们致力于论证这个“文学性”,以作为评价文学的标准。这一流派的思想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迅速传到欧洲各国,出现了布拉格学派、结构主义等重要的美学和批
评流派。这一流派的主张虽有偏颇,但对于文学本体论的探索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中国文学研究中的“形式主义”特指创作中过分注重形式技巧的唯美主义倾向,与西方文艺理论中的“形式主义”略
有不问。
②就笔者所见,一般的文学史著作和相关论著对此大都一笔带过或避而不谈。袁济喜从美学角度出发提出形式美的论点,并且对其价值有明确的评价。见袁著《六朝美学》第九章“形式美理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41—358页。赵《西方形式美学——关于形式的美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三章“中国形式美学与‘道''''”对中国形式美学的理论形态作了简要概括。但
因论题所限,对于南朝形式美学的成因、具体内容、重要影响等尚未作专门研究。
③参汤用彤《读人物志》,《汤用彤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④葛兆光《玄意幽远——公元三世纪的思想转变》,《中国思想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18—340贝。
⑤转引自涂纪亮《现代西方语言哲学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84页。
⑥汤用彤认为玄学的发展可以粗略分为四期:“(一)正始时期,在理论上多以《周易》、《老子》为根据,用何晏、王弼作代表。(二)元康时期,在思想上多受《庄子》学的影响,‘激烈派''''的
思想流行。(三)永嘉时期,至少一部分人士上承正始时期‘温和派''''的态度,而有‘新庄学'''',以向秀、郭象为代表。(四)东晋时期,亦可称‘佛学时期''''。”见《汤用彤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3
年版,第304页。
⑦如《世说新语?赏誉篇》注引《晋阳秋》说:“乐广善以约言厌人心,其所不知,默如也。太尉王夷甫、光禄大夫裴叔则能清言,常曰:‘与乐君言,觉其简至,吾等皆烦。''''”
⑧参方立天《梁武帝萧衍与佛教》,刊《世界宗教研究》1981年第4集。
⑨孙昌武《佛教与中国文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⑩陈允吉《古典文学佛教溯缘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8页。
11参梁启超《佛学研究十八篇?翻译文学与佛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重印本,第197—201页;陈寅恪《四声三问》,收《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12《持世经?本事品》说:“善知诸法实相,亦善分别一切法、文辞、章句。”龙树《大智度论》云:“是若波罗蜜因语言文字章句可得其义,是故佛以般若经卷殷勤嘱累阿难……语言能持义如是,
若失语言,则义不可得。”
13见《般若无知论》,《肇论吴中集解》。
14《与隐士刘遗民等书》,《广弘明集》卷二十七上。15见《出三藏记集》卷一。
16见《南齐书》本传,引文据中华书局点校本卷四十一“校勘记”引黄侃校记。此段文字的解释参郁沅、张明高之说。见所编《魏晋南北朝文论选》张融条之“附札”,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
第289页。
17张融《门律自序》,见《南齐书?张融传》,引文据中华书局点校本。
18《南齐书?张融传》引张融语。
19见王元化《文心雕龙讲疏》附录部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20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引文据中华书局标点本。21沈约《答陆厥书》,见《南齐书?陆厥传》。
22郭绍虞《骈文文法初探》,收《照隅室语言文字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88—419页。
23参启功《汉语现象论丛》,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52页。
2425王瑶《中古文学史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重印本。
26详参刘跃进《门阀士族与永明文学》,三联书店1996年版。
27《文心雕龙?通变?赞》。
28参拙文《南朝赋的诗化倾向的文体学思考》,刊《文学评论》2001年第5期。
29贝尔《艺术》,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4页。30参朱立元、张德兴《西方美学通史》第六卷(上),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198—211页。
31普罗提诺《九章集》第一部分第二节,见伍蠡甫主编《西方文论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第138页。
32穆克宏《萧统〈文选〉三题》,《昭明文选研究论文集》,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
33罗宗强《刘勰文体论识微》,刊《文心雕龙学刊》第6辑。
34参王运熙《文质论与中国中古文学批评》,刊《文学遗产》2002年第5期。
35参张方《说丽》,见其《中国诗学的基本观念》,东方
出版社1999年版,第73—86页。36僧睿《大品经序》,《出三藏记集》卷八。
37梁释慧皎《高僧传》卷一,汤用彤校注,中华书局1992年版。
38《大智度论钞序》,《出三藏记集》卷十。
39蒋述卓指出佛经翻译于东晋刘宋为盛,对于译经文体的讨论也有偏于质(直译)、偏于文(意译)、折中(文质相兼)三派之别,梁代文论三派与此有关。见其《佛经传译与中古文学思潮》,江
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页。
40周勋初《梁代文论三派述要》,载《中华文史论从》第5辑,中华书局1964年版。
41朱立元、张德兴《西方美学通史?二十世纪美学》第六章、第七章,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42除《文心雕龙》之外,刘宋傅亮的《续文章志》、邱渊之的《文章录》、颜峻的《诗例录》、沈约的《宋世文章志》与《文苑》、任《文章始》、张率《文衡》、姚察的《续文章志》等,均以选
文录诗、以立范式为目的。由此也可看出南朝人对文学语言形式的重视。43傅刚曾以“始”、“源”、“本”为关键词,对《文心雕龙》中使用“考镜源流”的方法探讨文体的实践进行总结,得14例,
说明“考镜源流”是刘勰论文体的主要方法。参傅著《〈昭明文选〉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6—57页。
44参曹旭《诗品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7月版)第141—167页。张伯伟《钟嵘诗品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3月版)概括钟氏批评方法为:品第高下、推寻源流、较量同异、博喻意象
、知人论世、寻章摘句六种。其中对推寻源流的方法及其对后世诗文批评的影响论述尤详。
45参杨明师《释〈文心雕龙?乐府〉中的几个问题——兼谈刘勰的思想方法》,刊《文学遗产》2000年第2期。
46参张法令《中西美学与文化精神》第七章“文与形式及其深入:中西审美对象结构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61—175页。
关键词:瓦当形神皆备美学内涵
据文献记载,瓦的出现是在母系社会进入父系社会以后的事。瓦作为中国古代建筑材料,是中国建筑史划时代的进步。瓦的实物最早见于西周早期遗址。中国古代的瓦分为板瓦和筒瓦两种。在房屋的顶部覆瓦时,相对宽大的板瓦先顺次仰置于屋顶,然后再以相对弧度较窄的筒瓦覆扣于板瓦与板瓦纵向相接的缝上。在最接近屋檐的最下的一个筒瓦头部有一个下垂的半圆或圆形部分,即瓦当,俗称瓦头。瓦当是瓦最出彩的部分。瓦当解决了屋顶防雨水问题,它的主要功能是起防风雨浸蚀、蔽护屋檐、延长建筑物寿命,又起美化装饰屋檐的作用。瓦当的实物最早见于西周中晚期陕西扶风召陈遗址。从考古资料看,汉代瓦当出土数量最多,形式最为丰富,质量最高,是我国古代瓦当艺术中的独一无二的珍品,汉代瓦当主要出土于陕西、河南和山东三省,其中陕西西安一带尤多,来自于建筑遗址、烧窑、灰坑及墓葬中,其最珍贵之处是它的实用与美观,功能与装饰的完美统一。
西汉自“文景之治”后,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之说。商业走向繁荣,经济得到极大的复苏,故建筑方面也取得了很多重要进展,西汉宫廷楼台秉承周、秦、楚遗风,气势宏伟雄壮,如长乐宫、未央宫、明光宫以及上林苑,各抱地势,连属成群,华丽豪奢,建筑规模宏大。这些为瓦当艺术在汉代大放异彩奠定了广阔的发展基础。而在这些建筑上必会配用造型精巧和意义深远的瓦当以显示皇家的气息与威严,从而构成了独具汉代民族特色的建筑风格。瓦当一方面是建筑实用品,同时又是一种装饰工艺品,故其自身所包含的上层社会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又在不自觉中成为上层阶级弘扬社会伦理、政治抱负、政治功绩和艺术偏好的附属品。汉代瓦当题材十分丰富,人文与自然并存,神话与现实并存,抽象与写实并存,其题材丰富、造型优美、结构多变,形神皆备的特点不仅体现了古人杰出的艺术技巧,同时也折射出高超的艺术成就和美学内涵。
一、题材丰富
虽然汉代盛行儒学和经学,且儒家遵从的“成教化、助人伦”的思想被规定为从文学到绘画和音乐等广大艺术领域的功利职责,但是汉代的艺术创作的特点恰恰没有被这一思想束缚。汉代先贤的艺术嗅觉极其敏锐,艺术感悟极其深远。汉代瓦当选择的题材丰富多彩,取材几乎囊括了天上、地下、神话世界、人间生活的各个部分。瓦当题材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图案纹瓦当、图像纹瓦当和文字纹瓦当。
1.图案纹主要有卷云纹、水纹、植物纹等,这类纹饰是对现实生活中具体形象的高度概括、提炼和抽象。图案已脱离其具体直观形象,是对自然中的行云流水、树木花草程式化的写意,既是生活的图案,又是纯粹的图案,它运用简略的几何线条描写勾勒,线条本身不断地产生新的生命力,具有抽象的美。
2.图像纹主要有四神纹、鹿纹、鱼纹、龙凤图腾纹、人物纹等。这类纹饰继承了周秦的风格,但不同于周秦狰狞的美,它变得更为自由、活泼、开放。如“鹿纹”瓦当就有鸣鹿、奔鹿、双鹿等不同的题材,形式自然。而1956年西安汉长城遗址出土“四神纹”瓦当气韵生动,形式大胆,想象力丰富,堪为精品。这类题材的瓦当,既是对动物形体的崇拜,又是对生命活力的向往,具有自然的美和浪漫的美。
3.文字纹在汉代最具时代特色,占有突出的地位,内容丰富,词藻极为朴实。其内容有吉祥颂祷之辞、纪实记录之词、趋利避害之语等。字数从一到数十不等,绝大多数为阳文。如祝福和祈愿之用,有“长生无极”“延年益寿昌”“与天无极”“万岁未央”等;记录标示之用,有标明建筑物的名称,如“长乐”“未央”“上林”等,分别表示“长乐宫”“未央宫”“上林苑”等汉建筑;表明官职之用,有“上林农官”“都司空”等;表示墓葬名称的,有“高祖万世”“长陵西神”“殷氏冢当”等;表示歌功颂德的,有“汉并天下”“单于天降”等。文字纹瓦当是汉代的主流,大都采用缪篆进行书写,气息高古,其高超的书法价值被历代文人墨客推崇。书画同源,瓦当书法是中国独有的艺术种类和审美现象,书法中美化的线条比彩陶纹饰的抽象几何纹还要更为自由,文字纹多样化的线的曲直运动和空间构造,表现和表达出种种形体姿态、情感、意趣的气势力量。汉代文字瓦当是中国文字瓦当艺术的集大成者,它运用文字线条的伸缩,形成一种变化无穷的美的旋律,具有印章和书法古典美。
二、造型优美
西周早期的瓦当是素面的,呈半圆形,称半规瓦,秦代的瓦当由半圆发展为全圆形。而汉代,流行用圆瓦当。汉代瓦当的制作较战国时期更为兴盛。瓦当,也是筒瓦的附件,瓦头一般呈圆形或半圆形。汉瓦当在成熟期的制作是当面和筒瓦为整体结构,一次成型。汉代瓦当实际上是指一种灰色或半灰色陶制品,人们常用“秦砖汉瓦”来形容那秦汉两代在建筑材料方面的成就。所谓秦砖,是指秦代炉火纯青的空心砖技术及质检技术;所渭汉瓦,是汉代独特的瓦当制作技术和造型艺术。通常瓦当的制作主要有几个步骤:制瓦当坯、续制筒瓦、切割晾干、焙烧。有花纹和文字的瓦当的制作方法,都是先刻出木模(阳纹),然后用木模压制出泥制瓦当纹(阴纹)。将瓦当范放入窑内烧好取出,便可使用。故而汉代瓦当很少有生硬的刀痕,极富弹力,朴素之中蕴藏着浑厚而沉稳的艺术风格,这种艺术风格与汉代的制陶工艺有一定的联系。汉著名的宫廷楼宇,大多有烧制砖瓦的陶窑,进行专门设计和生产。圆弧造型既是建筑力学性能的考虑,又是一种富有动感和韵律美的造型,作为纹饰造型的背景和映衬,能更加突出整个画面方圆结合的呼应和统一,能够增强艺术形象的整体性的美感。
三、结构多变
汉代瓦当纹饰很讲究整体的造型,通常采用中轴对称结构、螺旋结构、发射结构、自由结构等造型,这些都体现出不同的美学内涵和文化价值。
1.中轴对称结构
中轴对称结构呈现对称之美,这里是指等量等形、等量不等形、等形不等量等美学范畴。古今中外,许多古城、皇宫、民宅、陵墓,也多是左右相对。这种空间位置的对称性设计,是对大自然的有机模仿,在这种模仿中人类得到感官的愉悦和情操的陶冶,进而产生有益于人的身心健康的审美感受。汉代瓦当以中轴线或中心点为支撑,向上下左右配置相同或相近形状和大小的纹饰,使整个画面既统一对称、庄重大方,又富有节奏和韵律。所出土的瓦当如“树木双兽”,是典型的中轴对称结构,以抽象的树木为明显的中轴对称线,也有无明显中轴线的对称结构,如中轴树木的一边为一兽,另一边为一人,这是等量不等形,属于对称中的不对称,不对称中的对称。而大多数的卷云纹瓦当一般都是对称结构,以当心为中心点,上下左右分作对称界格,每一界格为一单元重复一个连续图案。主次、疏密都独具匠心,其线条变幻莫测,又给这种对称结构增添一种飞扬流动的美感。
2.螺旋结构
天道崇美,螺旋在大自然中到处存在,通常体现自然美。这些美丽的形状具有一种神秘的规律性,与周围杂乱无章的世界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汉葵纹瓦当主要采用这种结构,葵纹花纹从运动状态向左右旋转,在几何轮廓内花瓣互相承接,强调追求内在的律动。整个画面活泼洗练,朴实美观,具有强烈的韵律感和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
3.发射结构
发射呈现一种扩散或收敛之美,指围绕着一个中心,形态均匀向四周扩展或向中心收缩。发射也是自然界常见的形式,表示各个方向的力均衡作用。有一些云纹瓦以当心为中心,向四面八方伸出辐射线,以简练的线条刻画出强辐射的图式。其结构匀称稳定,又魅力四射,光芒普照,象征着圆满。
4.自由结构
在汉代的瓦当艺术中,自由结构是一种重要的造型结构,造型舒展自由,不拘一格。文字纹瓦当和动物图像纹瓦当主要采用此类结构。自由结构脱离了对称、螺旋、发射、比例、和谐、层次、节奏等形式规律。布局依形的大小或多少而变,有一种活泼生动的美。如文字纹瓦当“万岁”,打破了静止的结构空间,点画调匀,线条上下均平,左右相顾,相互映带,气宇轩昂,精神洒脱。其气势铺天盖地,占去画面绝大部分,以不对称的灵活构图烘托出形象的动感,以浓重、粗拙的笔法渲染出一种单纯、烂漫的情怀,它与后世的轻巧灵活之美完全不同,也不追求浮华、奇丽,整个画面显示出朴实庄重和古拙的美。
一大部分汉动物图像纹饰也是这种任意结构,有一个主体纹饰满幅而来。特别是王莽时代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瓦当,形式自由,堪称代表。四神是古代传说中的四方神,其中青龙能呼风唤雨,象征东方、左方、春天,为四神之首。朱雀是理想中的吉鸟,象征南方、下方、夏天。白虎象征西方、右方、秋天。玄武是龟和蛇的组合变化图案,象征着北方、上方、冬天。四神同时被认为是四种颜色的象征,即蓝(青)、红(朱)、白、黑(玄)。瓦当四神图案都有一个明显的中心,即乳钉,它与雄厚的边栏形成呼应,在体例上给人以庄重的美。围绕瓦当四神图案这个中心,纹样稳定、丰满,富丽充盈,动静相生。
四、形神皆备
先秦的孔子和儒家强调礼乐文章,强调艺术的政治教化作用。汉代官方宗教神学体系则把儒家的这种美学发展成为神秘主义的美学。到魏晋南北朝,则出现了一种新的倾向,强调观赏自然本身的美,强调艺术要通向自然之道。而汉代是从先秦发展到魏晋南北朝的过渡环节。刘安的《淮南子》与王充的《论衡》是两汉时期重要哲学著作,包含有丰富的美学思想,发挥了老子的哲学思想,以对抗和批判汉代官方的宗教神学体系。故王充自己也认为,他的天道自然的思想“虽违儒家之说,合黄老之义也”。《淮南子》中“元气论”强调:“天地合气,万物自生。”(《自然篇》)《论衡》中“形神论”则强调:“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一失位,则三者伤矣。”(《原道训》)元气论”和“形神论”皆认为物质是气息、精神的载体;精神、意境是物质面貌的反映。“元气论”和“形神论”思想对后世哲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也对当时的文化艺术产生了很深的影响。
汉瓦当是充满着非凡活力和旺盛生命力的异常热闹世界。古人以艺术特有的敏感触觉,在极其有限的空间内容纳社会生活中政治的、经济的、艺术的、文化思想的、宗教的各种内容。从现已出土的汉瓦当资料来看,其中体现了汉“形神皆备”的美学思想。
汉代与西周、先秦的审美不同,西周、先秦是图腾和氏族符号崇拜,崇尚神秘的与狰狞的美。西周、先秦瓦当呈现的是饕餮纹、夔龙纹、蟠螭纹、鹿纹、虎纹等。如鹿纹,秦国先民蜚廉因在狩猎捕鹿中善奔跑而成为秦族首领,鹿就成为秦族部落的图腾。秦人对动物观察十分细心,在瓦当表现手法上高超奇绝。瓦当上有矫健的奔鹿、机警的卧鹿、温情的子母鹿等,全都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是秦人对先祖的崇敬与鹿的怀念。汉代主张“论贵是而不务实”“养实者不育华”。王充论艺术时有“真”“善”“美”三层境界,强调“真美”。汉代瓦当正是洗尽铅华,还原朴素、自然的真美。汉代瓦当中植物纹、动物纹、人纹、卷云纹和水纹等活生生的形象,这是古人心仪自然,怀抱自然的体现。而四神纹瓦当则是因为四神常与时间、节气、方位、星宿、阴阳相连,人必须借助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来达到人神感应、灵魂升天,这也体现了形神相依的思想。
汉代文字纹构图样式丰富,在汉文字瓦当中表现为不同的字数不同的布局,有无界格、二界格、三界格、四界格等,如“关”“上林”“长生无极”“长乐未央”“与天长久”“寿老无极”等。文字瓦当常采用缪篆的形式与圆形边界结合,计白守黑,并考虑到文字的阅读序列,字与字之间的笔画空间借用和谐一致的思想。多元、自由、得体的空间划分能力比较成熟,瓦当上的文字井然有序,毫不散乱,每一个汉字造型的线条分布自称秩序,因而造成了不整齐中的整齐和整饬不乱的韵律。线条的粗细节奏与形态节奏有效地保证了当心和圆形边界的均衡与稳定,线条并非僵硬的模型,更多的是生命的律动,这显然已经达到了高超的书法与篆刻的水平,而且体现了书法的本体美感,是书法中形神皆备思想的体现。
参考文献:
[1]叶朗.中国美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2]郑奇.中国绘画对偶范畴论.江苏美术出版社,1998.
[3]田自秉.中国工艺美术史.东方出版中心,1999.
【论文摘要】本文就体育教学中的体育与美育的关系、体育的美育功能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在体育教学中应从教学目的与内容、教学组织与安排、教学场地与器材等方面实施美育。
体育教学体育和美育都是全面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均属于社会现象,它们的发展和社会教育的发展是紧密联系的。从培养人的角度上来讲,体育主要是培养人的健壮体格,美育主要是形成人的审美风貌。所以说美是体育的内涵,体育始终与美育联系在一起。体育是育人为健,而健是美的物质基础,美又是健的生动客观反映,健和美两者犹如形和影一样不可分离。作为一名体育教育工作者,应把形体美、运动美、体育美等美育更好地实施于体育教学之中,并通过体育教学这块育人之美的阵地,教育与培养人的形体美、心灵美和美,从而增强青少年及广大人民群众表达美、观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1.体育与美育的关系
美育和体育都是教育的组成部分,体育是美育的基础,美育也参与并渗透于体育之中。在体育中,人体和人体的运动以其美的形式进入审美领域,使运动者在亲身操作的运动中,积累了审美经验,形成并发展了审美心理结构。同时,体育文化的各种形态都含有教育的因素,成为审美教育的内容。
2.体育的美育功能
2.1强身健体的锻炼功能
体育运动可以从形态与技能上完美身体,使人肌肉发达,举止大方,青春焕发,使人体魄健康强壮,体形匀称健美。
2.2精神美的升华功能
体育运动有进取、竞争、对抗、承担负荷、战胜艰难困苦和经受胜败考验等特点,可以锻炼人的思想、意志和道德品质。
2.3技巧美的激励功能
体育中精湛的技巧与身体美、精神美交相辉映,形成一个体育健儿的完美形象。这些运动中的技巧、战术,把各种精湛的运动绘成动人的画卷,编就成美妙的诗篇,无不诱发青年学生对技巧美的向往,使他们产生模仿的欲望。而在学生的日常体育活动中,体育教师完美、正确、成功的动作技术示范,也同样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2.4不拘一格的创新功能
在体育教学中,创新是“硬道理”。新则趣、新则美、新则灵。世界跳高记录的不断刷新,与跳高技术从跨越式、剪式、滚式、俯卧式直到背跃式的创新密不可分。体育运动创新产生的美能激发学生的内在潜力,使学生能接受新经验,改变对体育运动的认识,进而向往体育运动的创新美,产生从事体育运动的新动力。
3.体育教学中美育的实施
3.1教师应是教学中美的使者
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起着非常重要的主导作用,教师的魅力美将对学生产生无形的影响。教师的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形象美。二是着装典雅仪表美。三是内在修养美。四是心灵美和行为美。因此,在体育教学中实施美育要求教师有高度的涵养,优美的风度,一丝不苟的教学态度,创造一个和谐、融洽、真诚的课堂气氛,从而激发学生对体育教学的情感,并赢得学生对教师的尊敬与尊重。
关键词 文艺美学 美学 文艺学 学科定位
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wwW.lw881.com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
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
一
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
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
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
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
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
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
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世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 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
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
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
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
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
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
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
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
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
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二
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
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
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
《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
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
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
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
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
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
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
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 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 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三 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
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
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 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
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
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 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 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
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
1. 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
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
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
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
3. 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
4. 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
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
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
"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
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
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
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
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 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注释:
①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
② 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③ 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
④ 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⑤ 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⑥ 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 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
⑧ 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
⑨ 在这一方面,当代思想家怀特海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体系化是最无关紧要的","体系化是通过源于科学专业化的方法而进行的普遍性的批判,它预设了一个原初观念的封闭集合",因而造成了"所有有限系统中固有的狭隘性"。(《思想方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