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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诚信;缺失;现状;原因
“诚信”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行为规范,是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基本素质要求,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其诚信程度近年来备受质疑。惠济贫困学子的国家助学贷款的步履艰难让社会对大学生的诚信鲜见一斑。2007年8月,扬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率达到17%,违约金额高达112万,工行总部停止与扬州市6所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大学生诚信缺失对高校和社会提出一个严峻地课题。
一、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现状
大学生诚信缺失不仅指其经济失信行为,还包括在生活、学习中违反道德或犯有严重过错的行为。高校一直在教育学生要做到“明礼诚信”,但触目所及的诚信缺失现象比比皆是,而且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一)学习方面诚信缺失
1、考试作弊。考试替考、夹带、偷看等作弊在高校屡禁不止,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而且,作弊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作弊人数不断增加,形成特殊的小群体;二是出现了以赚钱为目的的“职业”,有组织、有分工、全程服务;三是作弊者的心态变得比较坦然,“麻木不仁”,孕育出畸形的作弊亚文化;四是作弊手段推陈出新,作弊工具现代化,运用手机、隐形耳麦等先进通讯工具传递答案等。
2、学术抄袭。有些学生对老师布置的(课程)论文,不是认真查阅资料、仔细钻研,而是找别人的论文采取“浆糊加剪刀”、“鼠标加键盘”的方法,拼凑出来敷衍了事,甚至有些学生就直接把别人的论文,换成自己的名字当作作业,出现很多雷同的论文,毫无创新性。论文写作本来是训练科学思维能力,掌握分析、解决问题方法,巩固所学课程知识的一个重要环节,而此种“创作”法使其意义尽失。
(二)经济活动方面诚信缺失
1、毕业后不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自20世纪90年代实行以来,为数以百万计的大学生解决了在大学的学费和住宿费来源,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很多学生毕业后就将其“遗忘”得干干净净。2007年8月8日,福建省教育厅首次在网站上公布了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学生名单,涉及福建省16所高校共121人。大学生的贷款积极,还款拖沓,将一个非常好的惠济万千学子的工程推到尴尬的境地,甚至影响了学弟学妹的助学贷款。
2、恶意欠费。部分大学生向父母要了学费不交,用来买电脑、谈恋爱、旅游、炒股、甚至赌博,能拖就拖,能欠就欠,使学校苦不堪言。手机等欠费后长期不交,更有甚者在手机卡尚存几元钱时拨打一个长时间的长途电话,然后扔掉旧卡更换新卡,恶意逃欠;信用卡透支后,不到催缴从不还账。
(三)求职就业的诚信缺失
1、求职简历的“注水”。一般来说,求职简历是用人单位选用人才的第一道关卡。不少大学生为了竞争好的工作岗位,通过夸大或造假履历来充实自己“实力”。在一些招聘会上甚至出现同一所学校同一届有数位学生会主席的荒诞事情。
2、轻诺寡信,随意毁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通过签订协议,以合同形式确定双方相互选择的权利和义务。但是,部分大学生缺乏诚信意识,“饥不择食”地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当发现条件较好的招聘单位时,就撕毁已有协议,另择高枝。使招聘单位的用人计划落空,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声誉。
(四)与人交往诚信缺失
1、人际关系虚假。主要表现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做人不真诚,势利眼。处处吹牛,夸大个人的能力;时时承诺,而从不兑现。个人交往中借钱不还,借物不归。
2、恋爱态度不严肃。当前,大学生谈恋爱现象十分普遍,有些学生能够正确对待,但也有一些学生对感情的把握缺乏正确的态度,缺少责任,更多地抱有一种游戏态度,多角恋爱。恋爱不成,轻生、伤害对方。
3、网络欺骗。信息时代,作为信息传播工具之一的网络日益融入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但是,网络在给我们带来大量资讯的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由于网络交往时人们行为的符号化,传统道德关于诚信的制约机制被弱化,撒谎、诈骗、赌博等行为是在鼠标的点击中发生的。更有甚者,有些大学生利用网络的虚拟特性,在网上信口开河虚假信息,发送电脑病毒,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了较大的危害。
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种种表现,带来了许多危害。从个人角度来说,没有养成诚信品质,不利于大学生成才;从他人角度来讲,损害其他学生的正当权益;从学校角度来看,大学生诚信缺失有损于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形象和信誉;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经济的健康运行。
二、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透析
(一)传统诚信观念作用范围与当代社会特点脱节
在我国,传统农耕生活千百年的延续,导致社会生活圈相对集中,活动范围较为固定。大多局限于亲朋、族人、乡人等有血缘、地缘关系的熟人之间。风俗习惯、社会舆论和伦理道德观念就可以很好地发挥作用,使得人们为了友好相处和长期生存与发展,不敢贸然违背诚信道德原则。在熟人和亲属之间做人做事能够做到合情合理,诚实守信,不欺诈。但现在随着全球化趋势加快,人流、物流快速交汇和流通,我们所面对的更多的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传统的诚信观面对转型中的社会显得苍白无力。
(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不良风气的影响
政治领域。少部分领导干部凭借权力贪污受贿、生活腐化堕落、搞行业不正之风等等,影响了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青年大学生与社会的联系十分紧密,政治领域的不正之风容易对大学生产生不良影响,使其产生诚信缺失。
社会经济领域。假冒伪劣、合同违约、债务拖欠、偷逃税费、走私逃汇、商业欺诈等失信现象行为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影响了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也对青年大学生产生不良影响,使一些青年大学生会缺乏诚信责任意识,做出诚信缺失的行为。
文化领域。宣传工作中的虚假报道、有偿新闻等,教育乱收费、招生黑幕、注水文凭等,学术论文的粗制滥造、假冒伪劣、抄袭剽窃等现象不利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也必然会对青年大学生产生消极影响。
(三)社会运行经济利益至上
人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产物,必然要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当代大学生作为对社会反映最敏感的群体,他们的道德现状必然要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马克思曾深刻指出:“在利益仍然保持着彻头彻尾的主观性和纯粹的利己性的时候,把利益提升为人类的纽带,就必然会造成普遍的分散状态,必然会使人们只管自己,彼此隔绝,使人类变成一堆互相排斥的原子”。受到社会这个大环境的影响,大学生也难以抵御社会中的各种负面影响,难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从而导致与社会主流道德的背离现象。
(四)高校诚信教育缺乏实效性
高校诚信教育是影响大学生诚信状况的直接因素,但当前的诚信教育缺乏实效性,主要表现为:
诚信教育内容模糊。在当前高校的诚信教育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诚信教育的内容没有明确的界定。对于诚信教育的内涵许多教师表示说不清楚,这必然影响高校诚信教育的切实有效。
诚信教育方法单一。当前多数的诚信教育停留在传统的说教上,多是通过灌输法;除去讨论法和实践法,没有发掘出更好的形式,难以起到应有的效果。
诚信教育路径狭窄、诚信教育队伍乏力也影响了诚信教育的效果。
(五)大学生缺少自身诚信修养和实践
许多大学生谈起诚信问题来口若悬河、头头是道,对作业抄袭、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也多持反对态度,但同时他们也承认失信行为就发生在自己或同学的身上。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与诚信行为不够统一,他们的实际行为和心中坚持的准则有所出入。虽然主观上觉得诚信很重要,待人处事应该以诚信为本,但在实际行为上却没有以冷静的头脑来明辨是非,认为别人都这样,我也这样无所谓了。因而导致有的大学生随波逐流,经常做些不诚信的事情。这正是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内因所在,亦是人类固有的趋利本性在失控时的外在表现。
(六)家庭教育存在误区
家庭教育中存在“重智力、轻品德”的现象,家长对孩子的功课抓得很紧,却很少顾及对孩子道德品质的教育和精神品格的塑造,导致孩子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诚信观念。
此外,对中国家庭来说,宠爱是在教育子女上的一个通病。有的长辈怕后代吃亏,平时言传身教的,是如何损人利己、如何占便宜、如何去弄虚作假、如何沽名钓誉……。因此导致其子女个性特别强,自私自利。这不能不说是失信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
三、结语
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种种表现有其相应的根源,对这些原因的深度透析有助于我们寻找到有效防范大学生诚信缺失的方法和对策。诚信在和谐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坚守诚信是每个人的最基本道德要求,更是大学生的言行准则。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扬城6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被叫停[EB/OL].
2、晁霞.诚信教育——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新课题[J].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6(12).
3、福建公布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学生名单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唯有背好诚信的行囊,才能步履平稳的踏过人生的一道道坎坷,走向辉煌的历程。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诚信的议论文高一,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诚信的议论文1“诚”是一种品质,“信”是一种评价。诚信可以体现出每个人的品格,也是一个人立身于社会的资本。诚信时刻都在我们的身边,它体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学习中、工作中。
生活中,只有讲诚信的人,才能广泛的交友;学习中,诚实的人他的成绩才会踏踏实实地上升;工作中,只有诚实的人,才会事业有成。
生活实践中,我经常答应别人的要求,我也经常能做到,我是一个非常重视诚信的人。我讨厌不诚实的行为。初三的假期中,老师答应带我们出去郊游。我们很高心。三天之后在学校集合。但是,就在那天,下着倾盆大雨,我们都没有去,只有我们的班主任,他一个人去了,我们都没有做到诚实守信,将老师一人留在学校等我们。足足等了三个多小时,这让我们十分惭愧,又十分地敬仰,中够我们敬仰一生。我的班主任是一个及其守诚信的人。无论什么事,只要他答应,就能办到。这次活动,我悟出了一个真理,那就是做人要做一个守诚信的人。诚信是中华民族的根,是我们世世代代的做人之本。
诚信在生活中既显得平凡又显得普通,它不像金钱那样有诱惑力。也没有多么的娇媚。诚信是一种品质,当自己做错事时,能主动站出来承认错误就是诚信的表现。
我国古代,就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话,讲的也是诚信。鼎盛唐朝,康乾盛世,还有今日的中国,能在世界中举世瞩目,其原因就是应为守“诚信”,我国正是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才使我国赢得了世界的尊重。
在日本的公司中,诚信经营是每个公司的经营理念。日本的餐馆也一样,餐具每用一次,都要洗七遍,是日本餐馆中的规定。他们都是非常注重“诚信”二字的。
当今世界我们新一代的青年人,更应该注重“诚信”二字。因为诚信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立足之本,我们更应该注重诚信二字。我们也因该时刻铭记着罗曼罗兰所说的“有了诚信,人生的小船才不会被金钱荣誉的大海所吞没。”
让诚信永远留在我们的身边,作为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准则,永远铭记在我们的心里。让我们的生活因为诚信而更加美丽。
诚信的议论文2“吴静,100分,第一名!”当老师喊出这句话时,我心里很高兴:原来同学说的是真的!今天第一节课,我们进行数学考试。考试一结束,我就迫不及待地和周围的同学对起了答案。可没对几道,洋溢在我脸上的笑容就一下子僵住了:怎么能忘画直角符号哪?这下可完了,唾手可得的100分又要和我说再见了!
课间操上,我还在埋怨自己的粗心大意。可不久,却听到一个学生嚷嚷道:“吴静是班里的第一名,的100分!”这个消息在班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在一声声“祝贺”声中,我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难道老师没看出错误,给了满分?错误那么明显,不可能!
上午第三节是品德课。我心不在焉地翻着书,心里反反复复想着这件“好事”该怎么办?想了一节课,头都想疼了,可还是没有想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只是希望那个同学看错了。
可到了下午第一节课,我最后的希望彻底破灭了。在同学们羡慕的目光中,我拿着100分的卷子不知所措地到座位上。当我仔细地查着卷子时,发现错题旁画着鲜艳的红钩钩。老师果然没有发现我的错误。
100分就握在自己的手上。只要我动动笔,在那个不起眼的地方描一下,把错误改过来,这个梦想就可以实现了,而且没有人会怀疑。有了100分,回家就可以实现任何愿望,更重要的是我的虚荣心会得到满足。
可是,这100分根本不该属于我呀!如果我拥有了它,那和作弊又有什么两样?荣誉的光环固然美丽,可想到是“偷”来的荣誉,倒让我感觉像是失去了什么似的,心里空荡荡的……终于,当老师再次表扬我时,我鼓足勇气,捧起那“珍贵”的100分,向讲台走去……
那天放学,我前所未有地激动,因为在诚信和荣誉面前,虽然有过矛盾,可很庆幸,我最终选择了前者,心里是那样坦然和轻松。
诚信的议论文3泱泱古国,悠悠华夏。五千年的历史轨迹,五千年的文化传承。五千年的风霜雨雪没有将龙的传人的那些优良传统埋没,而是历久弥新,薪尽火传,古人推崇诚信者,今人厚爱诚信者,历史选择诚信者。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仁者,发乎礼,义者,发乎情,止乎心,正乎身。在儒家看来,行仁施义的先决条件为内心的向善,所谓勤心诚意者也。心中信守诚信,方能宁静安心,进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行义者亦应以诚信为本。义之所存,诚信存之也,读《大学》《中庸》,一字以蔽之,诚也,诚包罗万象,诚信是它的具体体现。
在滚滚而来,浩荡而去的历史长河中,涌现出的诚信者比比皆是,荆轲于“风萧萧兮易水寒”中作别太子丹,壮士一去,只为报知遇之恩,虽蹈死地亦无怨无悔。伍子胥逃离楚国,得吴王重用,答应替他报仇,从此伍子胥尽心辅佐,纵然之后受猜忌可仍然不改忠心。陶朱公荡舟西湖之上,得以“千金散尽还复来”的秘诀便是诚信经商,后世徽商,晋商皆履行了这一原则,才有了商行的繁荣昌盛。
诚信在心,将诚信发挥在经商致富中,可以家财万贯;将诚信延伸到安身立命上,可以后世传颂;将诚信拓展到八荒六合,四海之内,则可万民归心,顺天地阴阳、法四季轮回,运之则五岳震荡,百川奔涌,诸侯朝服,天下匡正。屈原被发行呤泽畔时,叹“举世皆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他愤恨那些“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他忠君恋阙,心系国家,屈子一跃,一河碧水为之激荡,千载令名不朽。刘邦入守关中,之所以可以深得民心,在于履行约法三章,秋毫无犯,刘备跨有荆益,保其岩阻之碍,与邻国交好,于内则治民,诚信于民,是以三分天下;李世民深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他对百姓有诚信,天下人拥他,他便要对万千黎民百姓谋福祉,是以创造了“贞观之治”……凡此种种,皆言诚信为人立身之本,天道酬诚信。
因此,传承民族的美好品质,将诚信贯穿在身心中,用诚信指导我们为人处事,则人生得以绚烂,事业得以辉煌!
谨记,天道酬诚信,诚信伴我一路前行。
诚信的议论文4古语常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悠悠五千年的中华历史,沉淀出了厚重的历史文化,如果说忠孝是成人首责,那么诚信就是为人之本。一个时常失信的人,他的人生可以说是失败的人生。
生命中不可丢弃的财富就是诚信,没有了诚信,你所拥有的一切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如过眼云烟,终会随风而逝。有一则寓言中的年轻人在海中遇难,他以一样精神换取上帝的帮助。如愿,他平安到达了一个经济繁华的城市,开始了他的事业,却久久没人和他交易——因为他抛弃了诚信。在许多人看来诚信并没财富来得重要,但他们忘了,没有诚信,即便现下财富再多,欺骗会把它压榨的一分不剩。丢弃了诚信,就像本该属于天空的雄鹰放弃自己翅膀,等待它的只有死亡。因为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试想,濒临倒闭的海尔公司,如果没有厂长张瑞敏举着沉重的铁锤用诚信砸毁76台冰箱带给顾客的欺骗,怎会有海尔现今的成功。如若他们没有秉着“真诚到永远”的信念,诚信对待每一位顾客,怎会有这般具影响力的傲人佳绩。是诚信创写了历史佳绩,是诚信树立了张瑞敏的厂长威严!有如此诚信之人,但也不乏可笑的愚昧之徒,为搏美人一笑,周幽王以国家为赌注,以诚信为笑料,数次烽火戏诸侯,终落得国破人亡的结果。参天大树挺拔耸立,靠的是深扎大地的根的默默支撑;凌云高楼气势撼人,来自厚重坚硬的基石无语的支撑;而人铮铮铁骨能傲然独立,靠的就是诚信这根脊梁的支撑!
一支泠泠金步摇,可将一头乌丝装饰得金光闪耀;一抹浓厚胭脂粉,可将一脸岁月沧桑掩盖得光鲜艳丽;一袭华丽金缕衣,可将一身单调点缀得花枝招展。可光艳的外表永远只能表于外,无法成为自身内在的魅力。人们自信的认为,外表的华丽定能夺得他人青睐的目光,而内在的美与丑无伤大雅,然而一味的做足“面子”工程,只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其最终得来的结论只有一个——中看不中用!诚信于人是渗透人的灵魂的美德,是为人之本。人生本就是一张纯洁无暇的白纸,任你在其中挥毫泼墨,欺骗就是败笔的斑斑墨迹,可将一幅画卷毁坏,因为当木已成舟,就无物可遮掩它的瑕疵了。
诚信的议论文5大家都知道真诚是一种心灵的开放,而诚信就是社会的支撑点,是社会的生命之灯。
孔子早在古时就说过:“民无信不立。”可见,“诚信”二字早在古时就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固然,诚信的缺失对于一个人而言更是一种人性之莫大悲哀。人要讲信义,说一是一,说二就是二,俗语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程颐也曾说过“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对事情要负责与对人守信是统一的。对人守信落实到行动上,就是一种对事负责的态度。对事负责是对人守信的具体表现,只有对人守信的人,才能对事负责;只有做到对事负责,才使对人守信得以真正落实,而不是一句空话。拉罗什富科说过“意志薄弱的人,一定不会诚实。”出尔反尔的事多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少了,信任没了,诚实还有何用呢?于是,信少,诚少,诚信自然也就少了。
而关于诚信的话题,我开始觉得沉重,我觉得现在的我们的确生存在一个缺乏诚信的时代,这种现象的出现,在我看来是人们对物质的依赖,说简单一些,一个字——钱。莎士比亚说过“失去了诚信,就等同于敌人毁灭了自己。”人们似乎可以为了钱,为了生存,抛弃一切钱买不到的东西,比如诚信,比如友谊,比如灵魂,但是我认为这种背叛诚信的行为,也终究会因为抛弃诚信而反被社会抛弃。那“三鹿奶粉”血一样的教训,不禁让我至今还心有余悸。
(一)地位不明确
保险人虽然是为保险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的是合同,明确的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劳动合同。保险人拥有自己的客户群,并不依附于保险公司,自己也是老板,不算是公司的员工,也无法享受公司为职工提供的社会保险和各种福利,从某种程度上讲可以称之为自由职业者。保险人虽然接受保险公司的培训,但是因其不是公司正式员工的编制,其合法权益不能完全得到保障,出现问题责任难以落实。但他们却是营销的主力,因而,在销售保单的时候受到的约束力不强,个人短期行为明显,也使得保险人的社会认同感在某种程度上大大降低。
(二)人员素质低
我国对保险人实行就业准人制度,即每一保险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这一职业。然而现实是,保监会曾于2003年降低从业门槛,只要初中学历就可报考人员资格,从业考试合格率得到了大幅提高。“门槛”的降低使很多人可以进入这个行业,于是大量的下岗工人,或是家庭妇女,或是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的人都可以去到保险公司。这样做的后果是,保费收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就涉及到专业的保险问题时,因为从业人员素质有限,很难做到“最大诚信”。
(三)激励措施不当
按照我国制度规定,保险人佣金不得超过实际保费收入的8%,这一制度对保险人有着激励和约束作用。而现在这种制度并不能激励保险人。从被保险人的利益出发,只要能卖出一笔保单,人就有收人,因而保险人流动性很强。人在转换保险公司时,没有对续期佣金的牵挂,而一份寿险保险期限往往长达二三十年,人流动频繁,影响了客户对保险公司的印象。往往受利益驱使难免会出现人故意诱导、欺骗被保险人的现象,使人的诚信度大打折扣。
(四)对保险人法律的监管体系存在漏洞
目前,我国对保险法人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实际上,保险属于商事,这与民事有明显的区别,但是我国实行民商合一,没有独立的商法典,而民法通则中没有专门关于商事的规定,这显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险法》虽然几经修改,但仍然不能适应保险业快速发展的状况,在很多方面都缺乏法律依据或实施细则,如虽设专章规定保险人制度,增加了关于对保险人违法行为实施制约和处罚的条文,但内容却仅限于原则性规定,在实践中也缺乏可操作性。对于保险人的法律地位,保险关系的建立,保险的授权及其方式,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保险人的基本行为规范等事项都未作具体的规定,更谈不上对保险人实行有效的制约与监管。
二、解决保险中不“诚信”问题的措施
(一)明确定位保险人的地位
鉴于我国对保险人的管理还未走上正轨,虽然保险人属于自由职业者,但是保险人对保险人的管理有其必要性,将保险人定位于自由职业者有利于保证其独立平等性。对保险人可以设定人的福利,并对业绩优良的人实行奖励,开展各种竞赛,建立稳定、持续的晋升和激励机制,物质的激励会使得他们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结合起来。二)改革佣金制度,减少道德风险
对现有的保险人佣金制度进行改革,严格各类保险人的佣金制度。适当降低首期佣金支付率,提高续保期佣金比率,促使人提高后续服务,增加投保人满意度。对从事保险业务的新手和长期从事业务的保险营销人员,提取不同比例的佣金。也可以考虑从佣金中提取部分作为每月固定的收入,或作为底薪以保持人队伍的稳定性,促使保险营销人员向职业化方向发展。此外,保险人大部分都是原失业或未就业人员,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国家应从税收制度上给予扶持。国内一些省份的地方保监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步骤地适当上调营业税的起征点,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保险人税负过重的问题,有利于促进保险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保险人有必要根据观测到的营销业绩变量,设计一个激励合同对人进行奖惩,以促使人选择有利于保险人的“诚信”行为。
(三)提高人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适当提高保险人准入门槛,运用各种综合的评价指标考核、选聘人,把好营销员的“入门关”与“质量关”。目前的人资格考试过于简单化,只注重人资格考试的成绩,忽视对营销人员教育程度、实际经验和职业道德等多方面的素质要求。因此,应该改革现有的资格考试制度,开展系列化的保险营销执业资格考试。首先有一个基本的资格考试,获得资格的人可以销售最基本的保险产品。然后,针对不同的险种、不同阶段的营销人员,有不同的培训、考试,从业人员可结合自身的特点由低级到高级发展自己的职业生涯。此外,保险人培训和继续教育作用也不容忽视,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探索建设人继续教育网络,并将继续教育试点逐步推广;同时,建立保险人退出机制,对于未达到培训目标,且工作态度恶劣的人,取消与之签订的合同,另聘优秀人。
(四)完善对保险人员的制约体系
对人等级评定制度建设,监管部门应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尽快建立人的信息和查询系统。同时,行业自律组织也要发挥相应的作用,行业内部要通过自律组织加强协作力度,充分实现信息共享,完善行业,对违规违纪人员公示,改善保险业展业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而且严重的还要将其驱逐出保险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需要建立行业统一的信用评级标准,对优秀的人进行宣传和表扬,从正面引导人树立诚信意识、规范行业行为。
三、结语
保险行业的“诚信”工作,尤其是保险人的“诚信”问题,关于到一个国家经济的良性发展问题。保险行业的从业人员、监管部门都应当足够重视这一问题,规范行业标准使保险行业在健康的轨道上发展。
[论文摘要]随着《保险诚信读本》的出台,我国保险业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确保保险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加强保险诚信建设。本文对我国保险市场诚信现状及建设提出了建议。
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保险学会正在为《保险诚信读本》做最后的审编工作。据了解,此举是为落实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提出的“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确保保险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加强保险诚信建设”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
一、诚信对保险业的重要意义
诚信是保险业存在的基础,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在保险活动中,诚实守信是对保险交易对方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尊重,也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尊重,诚信的缺失最终也会使失信者的利益遭到损失。可以说,不诚信就没有信誉,就没有保险业的长期持续发展。
1.诚信是保险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保险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保险产品是一种典型的无形产品,是以保险公司的信用向客户所做出的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承诺。因而,保险公司是否诚实、守信用,在保险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中起着很大的作用,消费者只会向其认为有信用的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只有诚信,才能为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才能增强竞争实力,为更广泛地进入市场、扩大交易创造条件。
2.诚信是保险市场活力的信心指数。保险市场上失信行为的扩大化以及诚信制度的缺位,会增加保险交易的风险,使保险行为主体对保险市场缺乏信心,阻碍保险交易向纵深发展,甚至使保险市场在较长时期处于低迷状态。可以说,保险市场疲软的原因在于诚信不足。一方面,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人的不诚信,影响到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市场的信心;另一方面,被保险人及其关系人、保险人的违信行为,也损害了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交易行为的信心。
3.保险经营活动的特殊性要求保险双方最大诚信。保险市场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相对于被保险方,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信息是不充分的;相对于保险人,被保险方对保险条款的信息也是不充分的。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交易成本增大,可能出现道德风险并直接损害保险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只有最大限度地诚实守信,才能降低保险市场的交易成本,保证保险业的发展。
二、我国保险市场诚信缺失情况的主要表现
近十几年,是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十几年,也是问题不断暴露的十几年,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我国保险市场诚信缺失现象严重。诚信问题,也由一元性转变为二元性。
1.保险供给者的诚信缺失。保险供给者即保险市场上提供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过去十几年,我国保险业一直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由于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缺乏及保险业务的专业性强,使保险消费者处在信息不对称的博弈中,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难以了解保险公司及保险条款的真实情况,只能凭借主观印象及保险人的介绍做出判断,客观上为保险公司的失信行为创造了条件;另外一些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隐瞒、欺骗,不及时履行甚至拒不履行赔付义务,违规经营,恶性竞争等都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声誉。此外,从宏观层面来讲,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积累风险过大,寿险公司的“利差损”问题,也是不诚信的重要表现。
2.保险消费者的诚信缺失。保险消费者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其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在投保时和索赔时,逆选择和道德风险是其主要表现。一些投保人在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使保险公司难以根据投保标的的风险状况确定是否承保、应该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有些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或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增大了保险标的及社会财富的损害,增加了保险人理赔的成本。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保险骗赔案件平均比英美等保险发达国家要高出一倍。
3.保险中介者的诚信缺失。保险中介者包括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等。其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在其业务中欺骗、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阻碍或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我国则较多地表现为保险人的诚信缺失。不少保险人在获得更多手续费的利益驱动下,片面夸大保险产品的增值功能,回避说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甚至误导投保人,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引起保险消费者的普遍不满,更导致了整个保险业失信于社会,严重损害保险业的声誉。
4.保险人之间的诚信缺失。保险业的整体形象和竞争优势有赖于所有保险公司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共同维护。但在现实经营中,以邻为壑的情形却时有发生。有的保险人为了争揽业务,不惜违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行业自律协议,变相降低费率、提高手续费。有的保险人在分保过程中,有意隐瞒和原保险标的有关的某些风险。有的保险业务员在展业时,常常视同行为冤家,标榜自己,贬损他人。这样的相互排挤损害更不利于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
三、构建中国保险业诚信制度的思路
当保险业的诚信缺失升级为诚信危机时,就会使保险交易成本大大增加,缩小保险交易的范围,使保险市场的行为主体难以正常地沟通和交往,使保险市场缺乏正常运行的基础。因此,应该从多方面来构建中国保险业的诚信环境。
1.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健全保险监管机制,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和健全的诚信法律制度。保险市场主体在从事保险活动时,往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丧失理性而违背诚信原则,因而必须借助于制度的外在强制力——明晰的产权制度及健全的法律制度,从而引导人们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保险交易主体进行决策的一个关键就是行为结果的置信性。如果有法律提供的硬约束,交易主体就会确信一旦做出不诚信行为,将遭到法律的制裁,其后果是确定的,这种法律产生的威慑力迫使交易主体理性地放弃欺骗行为。中国保监会作为保险市场的监管主体,应通过监管加大执行力度,鼓励、引导诚信行为,并与司法机关配合,依法惩治失信行为,促进保险诚信制度的建立。
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进保险行业内部规范化建设,建立良性有序的竞争市场。在一个粗放经营、恶性竞争的保险市场,产险公司靠高手续费、低费率抢夺市场,寿险公司夸大产品的投资而忽视保障功能,这两种行为都没有有效满足客户的风险需求。因此要建立起保险行业的自律制度,通过同业公会、行业协会等组织协调和平衡市场主体利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并要加强行业间的沟通与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建立反保险欺诈和调查机构,有效地打击了保险犯罪,建立良性有序的竞争市场,有效地避免诚信缺失行为。
3.重视核保核赔环节,推动保险公司技术进步,形成立体调查网络。核保是对保险标的风险的前期筛选,做好核保工作对控制好道德风险问题和逆选择有重要的意义。理赔处理环节是保险公司防范保险欺诈的最后关口,理赔专业技术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风险防范的质量,理赔员要严把每一个关口,提高防欺诈、反欺诈的能力。我们应该重视核保核赔环节,促进核保核赔技术进步,改善理赔调查的内外部环境,形成立体调查的网络,有效地防范和减少保险欺诈所造成的风险,推动保险市场的诚信。
4.建立社会个人信用账户,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快信用评级制度的建设。通过信用评级制度的建设及信息披露,促使保险市场主体始终诚实守信用,认真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并要注意与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实行的评级标准、技术等方面的对接,吸收国外先进的评级办法并结合我国实际,形成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制度。要把分散的反映保险机构和个人的诚信状况的资料和数据进行联网管理或整合,实现诚信信息的资源共享。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监督成本,极大地提高交易的效率,促进资源合理分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政治都有举世瞩目的成就,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让更多的中国人富裕起来,但也应该看到的是,有很多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了自己,急功近利,言而无信在日常交易中频频出现,客观上导致人与人之间互不信任,相互欺骗,社会诚信度下降,人们开始怀疑一切。这种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充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因为市场经济是由市场主导生产,而不是由政府强制,让市场主导经济发展这种情况下,能够极大的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但同时也容易诱发人的贪欲,求利心理。特别是当个别人在牺牲了诚信能够换取经济上的最大利益后,就会引发更多人的效仿,不诚信会渐渐向社会各个领域渗透。另外中国的传统文化由于长时间受封建意识的影响,人真实的欲望难以表达,谄媚常常换来好处,诚信却令人处处吃亏的思想根深蒂固,进而使社会诚信度失衡。而不诚信的最大后果就是交易难,交易成本高,交易风险大,经济发展缓慢。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公证的作用就尤其的突显出来,也正是这样的情况才使更多的人们把希望寄托与公证。公证能够给人放心,而法律所赋予公证的三大效力更是努力把风险降到了最低:
第一、证据效力。公证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一旦涉及诉讼,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将“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列为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之一。
第二、强制执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必经过诉讼程序。
第三、法律要件效力。即法律、法规规定或国际惯例或当事人约定必须办理公证的法律行为若不履行公证程序,则该项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不具备法律效力。公证书是国际交往中各国公认的文书,它不同于一般文书,具有效力上的公示性、公信性以及适用上的普通性、跨越性。公证文书的出具,体现了不应被怀疑的诚信原则,体现在对当事人事实的一种真诚的记录。它的信誉就是公证文书在社会上的公信力,并且其效力遍于全世界。
如此有力的效力让公证成为人们信赖的标志,公证成了繁杂的交易中能够让人安心的一块净土。但同时也是一些不法之徒千方百计想要利用的工具,公证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会与不诚信的人打交道,如有些审办涉外公证的当事人办理假学历,假经历、假亲属、假结婚等;还有的当事人拿着假公章、假营业执照、假证件申办经济合同公证。也有经过公证的经济合同一方当事人擅自违约,如借款人不按期还款。在一些招投标活动中有的招标单位企图以公证为幌子,事先内定中标单位等等。作为预防性的法律证明机构,公证肩负着对被证明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调查、审查、把关工作,是预防纠纷的一道重要防线,而这道防线的巩固凭的就是评价诚信的公证人的诚信。
然而近年来,尤其是当武汉体彩舞弊案和西安宝马案之后,公证业的诚信受到空前的质疑。不知不觉中,公证这个靠信用吃饭的行业,开始面对诚信的流失。自公证机构改革以后,公证机构不再是国家机关,而是自负盈亏的事业法人和中介机构。进入市场以后的公证机构,既要行使国家的公共证明权利,又要填饱自己的肚子;一方面要坚守诚信原则,一方面又要忍受利益的诱惑。可是,利益要求最终会决定行为方式,加之无相应立法,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一暂就是二十多年,公证法迟迟不能出台,使公证行为本身就缺法可依,导致公证机构可以随意拿作为国家公权的国家证明权作换取部门利益的筹码,参与非法利益的再分配,甚至做腐败和作弊的帮凶,完全背离了公证的初衷,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加剧了社会的不诚信度。导致这样的结果,也就是国家证明权成为商品的主要原因是:
公证市场化导致国家公共证明权利成为商品;由于从前的行政体制下的公证机构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将其转制为自负盈亏的社会中介组织,然而改革并不是要把公证处完全推向市场,公证行为完全市场化运做,那样势必导致公证业如菜市场,国家证明权如白菜土豆般交费即与。
公证处管辖范围不明,公证处之间竞争激烈致使公信力下降;曾经一度出现没有出不了的证,什么处女公证,整容公证,爱情公证,绝食公证,只要在我的公证处办理,就绝对配合当事人的请求,服务周到,价格低廉。为的就是争取案源,与其他公证处竞争。也就是说,蛋糕只有一块,谁的“服务”好,吃到的就多,而不是分割好给每人,慢慢消化。
公证业务无法定与非法定之分,统统归于当事人自愿,公证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如果不去努力迎合当事人的需求,就难得到当事人的认可,更难得到这笔业务。看一些地方公证处网站上刊登的公证人员为争取业务而奔波的文章,宛如一般商品的推销,这既是公证业的无奈,也是法律界的无奈。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日前在安徽调研司法行政工作时表示,中国的公证应当实行实质公证,不能市场化。张福森指出,公证市场化,必然与公证制度的基本定性相悖,也会带来过度竞争,导致公证的公信力下降,进而危及公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必须注意防范和坚决制止。他认为,公证机构的设置、布局和公证人员的执业准入,不能由市场说了算,司法行政部门要代表国家进行调控,并发挥主导作用。要坚决遏制公证机构通过回扣、协办费等手段争揽证源的不正当竞争。
诚信正是在市场竞争中流失的,或者可以说有市场经济的地方就有丧失诚信的条件,而作为建立和巩固诚信原则的公证制度,应该立足于市场经济,又不可自身市场化,如球场上的裁判,不能参与角逐,但又不能离开球场,这样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又不至于偏袒任何一方。公证机构虽然不是裁判,却永远是各种交易的见证人。既要射门,又要吹哨的裁判没见过,将公证处定性为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事业机构,却又指望其执行国家职能、发挥监督作用,也同样是鱼与熊掌兼得的美丽幻想。
面对市场经济下的诚信流失,笔者认为应当由以下方式来固本防失:
第一、进一步完善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在即将出台的《公证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明确法定“必须公证”事项,把公证的业务来源在法律上加以强制,同时也是诚信保障在立法上的表现。也只有先以立法的方式确定“必须公证”,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公证的公正;
第二、明确公证机构性质,即使为事业机构或合伙制,也不能简单的推向市场,要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明确责任,从行政管理角度确保公证的行为严谨;
第三、规范证据搜集制度,同时注意公证机构对于证据搜集硬件设施的保障,减少失误,在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公证的证据合法有效;
第四、加强公证人员素质建设,推进公证员职业化进程。诚信更多的还是要依靠公证员的自身素质,只有公证员爱岗敬业,坚持法律与事实,才能在工作中作到诚信为本;
一信用:一种经济关系
信用是就交往关系而言的,用于经济领域,就是指经济交易的关系。这种信用不是从道德诚信开始的,也不是从竞争中产生的,而是从商品交换活动中产生的,是商品交换活动和货币流通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马克思说:“信用作为本质的、发达的生产关系,也只有在以资本或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流通中才会历史的出现。”[1](P534)马克思在阐述早期资本主义信用时指出,商业信用是从劳动力买卖开始的。因为资本主义首先需要在市场上购买劳动力,劳动力的价格是在契约订立时确定的,而工人在拿到工资前就已经消耗了相当长时间(如周末、月末等)的劳动力,资本家是在买到劳动力并使用一段时间之后才付给工人工资的,因而劳动力的让度和价值的实现之间就有个时间差,这就构成了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一种信贷关系。马克思说商业信用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当然,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前也有信用关系存在,但那是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不同的。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商业信用是从事再生产的资本所有者互相提供的信用。这种信用是相互的,作为契约维系的商品或货币借贷就是债务和债权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每个人都一面提供信用,一面又接受信用;每个人的支付能力同时就取决于另一个人的支付能力;每个人既有要求信用的权利,同时又有履行信用的义务。在这种关系中,信用体现的就是一种经济关系;从整个信用体系来看,信用就是体现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速度的巨大调节器。当然,作为商品形态变化的过渡桥梁,信用也是再生产不同阶段转移的媒介;从对待责任、义务和支付资本的限度来说,信用又是兑现承诺、合同、契约的可靠程度;就其商业目的来说,也可以说信用是实现交换价值的手段。
从经济制度上来看,信用的作用是极其巨大的。这里不说信用的两重性,只从它的积极作用来说:第一,通过信用可以使全部复杂的经济活动主体和社会关系联系起来,使市场经济、流通过程各个环节上的人都以信用为媒介而存在和活动。第二,通过信用可以节约货币,加速货币流通、资本运动和资本形态变化的速度,从而加快社会再生产的进程。第三,通过信用可以调节公私、公公、私私的矛盾,促成资本所有者的联合,使分散的、孤立的资本形成社会资本,形成联合的股份资本。第四,通过信用可以加速社会生产力的物质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使这二者作为新生产形式的物质基础,推动世界资本运动完成其历史使命。因此,可以说信用作为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是整个商品生产和资本运动的灵魂。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它具有经济规律的性质。当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信用必然从经济领域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去,从而也获得更多的伦理意义。
有种看法,把信用仅仅看作道德状况,因而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缺乏信任。其实,冷静地想想就可以明白,我们的市场经济是有信用的,它的信用作为经济关系是伴随着市场体制的建立而形成的,也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步的。没有信用,市场经济是不可能存在和正常运转的。拿一个大城市来说,如上海,每天平均证券交易额达到132亿元,每天有6.3亿元存款存入中资金融机构,有3.56亿元从这些金融机构中贷出,每天收入保险市场的保费达6800万元,每天的市民消费要用掉5.5亿元。(注:参见《解放日报》2002年7月21日“上海‘一日’一文”)试想,如果没有稳定的信用关系和信用制度,上海的金融还能运转、人民还能正常生活一天吗?其实,我们每个人每天到大小商店去买东西,货币稳定,消费正常,都是靠基本的公共信用和市场交易信用保证的。在再生产过程的全部联系都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现实社会中,只要信用突然停止,整个社会的经济危机就必然会发生。如果没有这样的市场交换信用,我们就只好回到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活中去了。
当然,我国正处在转型过程中的市场经济,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信用短缺问题,急需解决。据调查资料:目前我国企业之间逾期应收款平均比发达国家高约20倍。在每年订立的约40亿分合同中,完全履约的只有一半,经济纠纷案件占去了法院工作量的半数以上。至于经济交往中的种种不守信用的行为更是屡见不鲜。存在这种状况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有社会的原因,也有个人的原因。但是,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不但必须讲信用,而且一刻也不能停止信用运转的调节器。世界上所有的大企业、跨国公司,之所以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一个基本的原因就在于,它们在企业和顾客、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国家之间建立了稳定的信用关系,以优质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取得了广泛的、良好的信誉。这就是我们加入WTO所面临的挑战。它告诉我们:解决社会信用问题,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务之急。
二诚信:一种道德规范
诚信是一个道德概念,就是诚实、守信的意思。诚者,信也;信者,诚也。两个字本是同义的,但根本之义在于善心,也就是北宋大儒张载所说:“诚善于心之谓信”。在经济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通过契约形成信用关系并不等于就有了道德的诚信,因此这种关系只是在外部经济利益和契约法的强制下形成的,其动机和目的是为了增殖的货币,即马克思所说,其“动机和决定的目的是把G转化为G+ΔG”[2](P365)。在这里,资本的运动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对资本所有者个人发生的作用,就构成了资本所有者个人意识中的动机。如果撇开这个经济人的头脑,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如果在履行契约的实践中,当事人在追求交换价值的同时,以各自的意志成善于心,公平正义,诚实守信,那就表现为当事人应有的诚信之德,也可以说是出于道德良好。诚信作为道德规范的本质,在于道德主体的心善,品德正。
诚实、守信是指主体的主观方面,在经济活动中,它体现为主体内在的行为动机和良心。作为个人的主观意志,它是任性的,带有偶然性,虽然通过信用承诺和契约使个人的主观意志客观化,形成了共同意志,订立了契约,但是由于个人的主观性和任性,还仍然可能在信用双方的心里埋藏着失信和不法,信用的实现仍然可能受到破坏。所以,即使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了信用制度,它本身也还是有两重性:一方面它会有力地推动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运转,保证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它又可能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即用剥削的办法发财致富,发展成为更大的赌博欺诈制度。所以,有了信用制度也还要重视道德诚信的作用。(确切地说,诚信体现在个体身上称为德或品德,诚信作为道德规范属于社会道德意识形式。)
不过,信用作为一种制度,总的说来并不取决于个别资本所有者的善意或恶意,因为“自由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对每个资本家起作用[3](P300),不守信用者必定失掉商机,受到惩罚,甚至破产。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早期资本主义发财经的那些琐细哄骗和欺诈手段就逐渐被比较人道、比较诚信的手段所代替,商业道德也就必然发展到一个新水平。就这里的道德诚信而论,它是派生的、第二性的。之所以发生这种变化,并不是由于这些人的道德良心发现,而是经济规律本身使然。
可见,信用与诚信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大体说来,信用体现的是双方共同意志建立的客观关系,诚信体现的是信用者诚实守信的德性和人格。在经济交易中,两者都关系到同一的经济内容和实际利益,但各自的着力点不同。交易的客观信用关系要求个人(法人)要有诚信,个人(法人)的诚信则维系着信用关系,而信用关系和制度就构成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强制维持市场信用关系和制度的是法律,非强制维系这种关系和制度的是道德。个人或企业遵照法律和道德讲信用,做到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就会在商界和社会上获得好的信誉,成为“信得过企业”或“信得过企业家”。信用要求诚信,信用和诚信赢得信誉,这就是经济市场和企业健康发展的逻辑。
我们平常说一个人“守信用”,而不说他“守诚信”;说“健全信用制度”,而不说“健全诚信制度”,就因为这两个词的涵义是所不同。当然,当我们说要“讲诚信”、“讲信用”时,两者也都有讲道德的要求,二者也有相通的道德涵义。因为讲信用必然包含讲诚信的要求,否则社会信用体系就失去了道德主体的支持,信用制度的存在和作用就难以保证。
总之,我认为不要单从信用主体的主观方面去理解信用,不能只把信用理解为道德概念,那样就会缺乏从客观的经济规律方面对信用的把握;但是也不应把诚信说成是客观经济关系,那样就会模糊道德与经济的区别,或用马克思的话说,是“从确定的物质事实领域搬到或多或少是不确定的意见和感觉的领域中”。[4](P170)
当然,利益是人类教师。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会逐渐体会到讲诚信、守信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做失信和违法的行为是愚蠢的。双赢来自信用和诚信。应当说,在中国传统道德中不乏诚信的倡导,但是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才会更深刻地体会到诚信的意义,养成诚信的品德,不断地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三讨论:诚信不是经济规律
有学者认为,诚信是经济规律或带有经济规律性。其根据是恩格斯的一段话。这段话说:“现代政治经济学的规律之一……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愈发展,它就愈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琐细的哄骗和欺诈手段……的确,这些狡猾手腕在大市场上已经不合算了,那里时间就是金钱,那里商业道德必然发展到一定水平,其所以如此,并不是出于伦理的狂然,而纯粹是为了不白费时间和劳动。”作者认为这段话贯穿一个思想:“诚信是现代经济规律。”其实,这是对恩格斯的话的误解。
从行文看,恩格斯所说的“政治经济学的规律之一”的内容,是在“就是:”后面的整段文章阐发的,而不只是这一大段话的第一句。恩格斯的这一大段话的中心意思是讲,现代资本主义的发财之道有了变化,从原来的哄骗欺诈手段转变为注意时间和劳动的节约,从而使商业道德也达到了一个新水平;也可以说是讲经济发展和商业道德的关系。恩格斯说这里有一条政治经济学的规律。这个经济规律是什么呢?可以简单地概括为:经济发展必然引起商业道德的变化。具体地说就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再用早期的那些哄骗和欺诈手段已经不行了,而要采取改良的或与此相反的手段,讲诚信,因此商业道德随之发展到一个新水平。恩格斯在这一段话里虽然没有直接使用“诚信”这个概念,但从“哄骗和欺诈”推想出其反面“诚信”,大体是不错的。这样概括恩格斯所说的经济规律是否合适还可以商量,但是由此得不出“诚信是现代经济规律”的结论。因为:
第一,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从来都没有把道德说成经济,或把经济说成道德。他们强调经济和道德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但从来没有说过道德能够成为经济规律。恩格斯在这段话里所说的“商业道德”,当然是包括诚信在内的商业道德。可以说商业道德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也可以说诚信是这种变化、发展中的重要因素,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不能因此而得出商业道德就是经济规律的结论。
第二,这一大段话的最后一句说:“在英国,在工厂主对待工人的关系上也发生了同样的变化。”什么变化呢?就是:工厂主感到靠着对工人进行琐细偷窃的办法来互相竞争已经不合算了,事业的发展已经不允许再使用这些低劣的谋取金钱的手段了。拥资百万的工厂主有比在这些小算盘上浪费时间更为重要的事情要做。于是,工厂主实行了一些改良措施,尤其是大工厂主们还学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默认工联的存在和力量,等等。与此同时,大工业也有了某些“道德准则”。恩格斯说,“所有这些对正义和仁爱的让步,事实上只是资本加速积聚于少数人手中和消灭那些没有这种额外收入就不能维持下去的小竞争者的一种手段。”
很清楚,这里所说的“同样的变化”,就是指上面所说的由于现代大工业的发展引起发财手段的变化,从而引起道德的发展。这里说的“道德准则”、“对正义和仁爱的让步”,都是说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引起了赚钱手段的变化,从而使资本主义道德也有所进步。就是说,后面这一大段话,同样是在叙述经济发展引起道德变化的经济规律。
再进一步分析,为什么必然会发生这样的变化?恩格斯认为,那不是由于资本家的“伦理狂热”,而是客观经济的原因,迫使资本主义从哄骗、欺诈、低劣的谋财之道趋向于诚信和对仁义让步,他们这样做“纯粹是为了不白费时间和劳动”。
“纯粹是为了不白费时间和劳动”这句话很重要。正是这句话深刻地说明了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点出了制约着道德的经济规律的实质。马克思说:“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是时间的节约。正象单个人必须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以适当的比例获得知识或满足对他的活动所提出的各种要求,社会必须合理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因此,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5](P120)马克思把它简化为如下的公式:“真正的经济——节约—是劳动时间的节约……。而这种节约就等于发展生产力。”[6](P107)“真正的节约—经济=劳动时间的节约=生产力的发展。”[6](P619)在这个问题上,恩格斯与马克思是完全一致的。恩格斯所说的经济规律是否是指时间和劳动的规律,还可以再研究,但是可以肯定恩格斯所说的经济规律绝不是道德的诚信。
要寻求伦理的客观规律性是很有意义的,许多谈论诚信的文章都忽略了这个方面。但是,这个客观方面是什么,应当怎样表述,却是值得斟酌的。问题在于把握信用与诚信的区别。一般说来,在经济领域,信用体现的是经济关系,诚信体现的是道德良心。如果从客观经济规律上看问题,那么可以说,体现经济规律的是作为经济关系的信用,而不是作为道德良心的诚信。诚信的本质在于心善,不能说“诚信的本质在于经济规律”。
关键词:企业;诚信;信用体系
在市场经济中,诚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生产力,也是现代高度发达、高度文明的市场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只有在经营活动中遵守诚信理念,才能使企业高效益地可持续发展。如果一个企业缺乏诚信理念,在经营活动中损害了客户的利益,那么虽然可能在短时期内获得一定的利益,但是从长期利益角度来看,它则是一种自我毁灭。实际上,诚信理念是企业存亡与兴衰的试金石。但是,我国目前的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存在很多问题,亟待完善。
一、企业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
在中国目前的经济转型过程中,企业的诚信缺失现象大量存在,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
1.生产领域:⑴炮制虚假概念,蛊惑消费者。对一些高科技行业企业而言,一个新的概念似乎就代表了技术的领先和产品的独特,但其中的很多往往是虚假和错误的概念,例如前些年出现的所谓“健康空调”、“数字电视”玩的都是一些概念,一方面有些概念根本就不成熟就急于抛向市场,另外一方面有些技术缺乏相关技术部门的鉴定,并不能带给消费者实际的利益。⑵偷工减料,欺骗消费者。小企业、小作坊盛行模仿和造假,一些大企业却擅长偷工减料,从而降低成本.对于那些食品、饮料产品不出现问题也许还属侥幸,一旦质量问题被曝光,企业将面临生死抉择。⑶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在2000年全国打假联合行动中,查获的假冒伪劣主要商品多达70多种,从食品、药品、卷烟、到化妆品、棉花、服装,到家用电器、汽车配件、劣质钢材、计算机、航天飞机零部件等应有尽有。
2.销售领域:⑴虚假承诺,不实宣传。广告是企业与消费者沟通的桥梁,但由于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夸大宣传等问题导致的消费者投诉现象却日益增多。当广告中宣传的内容与实际出现较大偏差时,消费者就会对企业产生不信赖,企业的信誉将受到损失。⑵偷换概念,制造假象。在商业领域,竞争的加剧导致商家进入“促销战”的怪圈。如今的商家越来越精明,在很多诱惑巨大的促销背后却是一个接一个的陷阱,消费者按照商家事先设定好的规则购物,最终却发现商家承诺的那些优惠在某种程度上不过是一种文字游戏而己。⑶包装上做手脚。目前社会上送礼盛行,有的企业借助收礼人的“虚荣”心理,在华丽的包装下面却是劣质,甚至过期的产品,坑骗消费者,这种华而不实的做法短期内可能会为企业带来收益,但企业损害的却是长期的发展。
3.企业之间:⑴贷款和债务拖欠日趋严重。据专业机构统计分析,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逾期应收帐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在我国,这一比例高达5%以上,而且这比例被远远低估。在国企改革深化的过程中,改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比比皆是,而企业间的“三角债”问题则愈演愈烈。而且拖欠势头正在向银行利息、国家税收方向发展,成为目前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种瘟疫。⑵信用方式退化。在欧美国家中,信用关系已被应用到几乎所有的支付活动和交易过程,企业间的信用支付方式已占到80%以上,纯粹的现金交易方式已越来越少。而我国国内企业却宁愿放弃大量订单和客户,不肯采取客户提出的任何信用交易方式,交易方式向现金交易方式、以货易货等原始交易方式退化。
二、造成企业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1.企业价值观的逐利性。企业价值观的逐利性是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主要内在原因。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经济利益的主体,其最终目的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和永续存在性,诚信建设也离不开对赢利的追求和对社会成本的权衡。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欠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核心价值观。惟利是图、金钱至上的经营理念支配了企业的行为,利令智昏,使其丧失了职业道德。他们只盯着短期利益,根本不懂“君子生财,取之有道”,不懂诚信是企业的最大战略,不懂诚信是永远可靠的资本。
2.新旧体制转型过程中,市场制度和产权机制的不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企业逐步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逐步取得主导地位。但是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新旧体制的摩擦和市场监管的权利真空,转型期不成熟的市场制度成为企业信用缺失的导火索。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许多经济主体置信用于不顾,肆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逃废债务,拖欠贷款及任意毁约,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订立的经济合同大约有40亿份,但合同的履约率仅有6%左右。与此相应,企业上当受骗,经济纠纷频繁发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交易的实质就是产权交换。明确的所有权制度和公平合理的交换是市场游戏运行的前提。目前,国有企业逐渐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但是由于企业和银行的产权改革都没有到位,大多数国有企业仍然要靠银行信用维持,造成亏损严重,信用恶化。即使当前我国在进行市场化改革,相当多的决策者的利益与他所决策的企业的信誉之间也没有长远的关系,对未来收益也不具有分享权,追求眼前的利益就是决策者最优的选择,从而失去诚信的动机。
3.企业信用法制的不健全。当前,我国已实施的法律中,《民法通则》、《票据法》、《合同法》、《担保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但从整体看,有关企业信用体系的规范授信、平等授信、保护隐私等方而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无法对企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规范和约束,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现象相当严重。如一些地方的基层法院受当地政府的行政干预,在司法中存在随意性和不公正性,损害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诚信文化的策略
1.树立企业诚信的理念,建设诚信文化。企业的信用度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是市场对企业的认可程度,是社会的接受程度。从占至今,没有一项事业能够建立在无诚不信的沙滩之上。要在企业内部创造一种诚信至上的文化氛围,使全体员工时时处处关注诚信,并把不断加强企业诚信的可能性付诸实践。这种关注和实践,虽然也离不开制度的规范作用,但最好能够是文化规范的结果,即把诚实信用、义利兼容的原则贯穿于整个的企业文化建设,就像血管一样流向躯体的各处神经末梢。它是一种企业精神的内核,也是一种企业的价值取向。使企业自觉形成一种重合同、守信用的社会风气,塑造良好的企业信用文化。
2.构建以产权为基础的企业信用体系。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从商品市场的买卖到资本市场的借贷,从要素市场的交易到证券市场的支付等,无不体现有信用。目前我国由于体制原因和人们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商业信用等尚未很好建立。同时,企业信用体系的完善,必须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结合起来。当前我国正在进行企业改制,企业将真正成为享有独立的财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这有利于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企业的财产权益,促进生产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必须尊重私有企业的财产权,承认私有企业及其所有者的合法存在,承认并保护他们的财产,赋予他们公平合理的法律地位。
3.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已成当务之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应该有效发挥政府的作用,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与协调,建立个人与企业的证信系统。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信用管理的先进经验,尽快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并逐步扩展个人基本账户,有序实现社会保障的个人基本账户与税收账户、收入账户、银行账户等并轨,使个人所有信用资料集中于一个固定的编码上。充分利用工商、财政、银行、质检、审计、司法部门的现有资料和已有的系统,出台强制性的数据收集政策,以较低的成本迅速建立技术先进、覆盖面广、可靠性强、权威性高、相对完善的企业和个人公共信息数据库。
4.完善诚信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我国企业信用体系,必须制定信用法律法规,尽快形成较为完整的信用法律体系。当前我国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都有涉及诚信的内容,但规定得很不整,需要对有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要加强信用立法,尽快制定《企业信用法》、《消费信用保护法》、《征信管理条例》、《信用披露条例》等专门的信用法律法规,为有关机构在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的搜集、评级、服务等方而提供法律支持和依据,使信用服务有法可依。
在征信国家良好的征信服务总是和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相结合的。我国虽然尚未有全国性的征信体系,但各个地方己纷纷先行试点建立地方性的征信体系。比如2001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试行企业信用查询系统,并下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系统管理办法》。到2002年7月,试运行期间,己有346家企业和60名自然人被登上“黑名单”。甘肃、江苏、浙江等省都打算建设地方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在经济与社会交往关系中,只要查一下有关信息数据库,某个企业或个人的诚信状况一目了然,使守信者道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这将对诚信体系的建设起激励和鞭策作用。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我们一定能建立起一种合理、合法、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
参考文献:
1.会计审计工作中的诚信问题。一个企业的经营过程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一般情况下,多数企业会严格按照规章来办事,但是个别企业中仍然存在着严重的诚信问题:第一,个别企业盲目追求自身利益,粉饰财务报表和体系,利用各种技术和手段将真实的财务报表隐瞒,用一份虚假的报表来迷惑大众以达到自己追求利益的目的,这就出现了财务报表与实际不符的现象。第二,会计审计中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较低,在财务工作中造成财务信息失真。这种情况会严重影响和制约着企业会计工作的质量,最终为企业管理决策中存在重大过失埋下隐患。
2.诚信的重要性。我国坚持市场经济为主、宏观调控为辅的经济模式,市场经济追求自由,自由环境下会出现很多的问题,诚信是保障经济能够自由健康发展下去的重要原则。会计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种经济得到运行和应用都离不开会计,若是诚信问题出现在会计工作中,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必然是不可估量的。会计行业是对诚信要求最为严格的行业,若是会计行业中失去了诚信,那么独立的审计工作就无从谈起了。我国现在的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如果说,会计师事务所与评估方、审计单位一味迎合,抛掉自己的专业素养,只顾自身的利益,不能如实评估实际资产诚信价值,制作出虚假的审计报告,这不但损害了会计行业的诚实信誉,还会损害到国家利益。
目前看来,我国的会计行业的确出现了所谓的诚信危机,并且已经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会计师出具虚假的会计信息不仅仅对自身有利,对被审计单位也是有利的,所以说这种诚信问题是被审计单位默认的,他们喜欢这样的审计报告。在这个恶性循环当中,受益的是当事人双方,受损害的外部企业和社会。因此,这是恶性循环得以长存的道理所在。
二、会计审计诚信价值的博弈理论
经济学领域有一种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并且有着深远影响的方法论,即博弈论。博弈论主要集中在博弈双方或多方就彼此之间存在的对抗、冲突等进行讨论。市场经济运行原理也可以通过博弈论来进行解释,市场经济的每一个参与者都可以看作是博弈论中的一个主体,不同的主体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但是这些主体所掌握的信息量是不尽相同的。就经济发达的地区而言,市场经济机制相对成熟,信息流量大,流转速度也快,不同的主体之间掌握的信息量也可以更加对称。此时,博弈的结果是呈现均衡趋势的。但是在经济相对不发达甚至落后的地区,市场经济体制是不完善的,信息量很小,信息流转速度慢且相对闭塞。此时,博弈的结果就要取决于各个主体掌握的信息量的大小,谁的信息量大且有效,谁就是这场博弈的胜出者,非对称信息也是通过这种形式表现出来。
三、审计与被审计单位的状况分析
[关键词]知名品牌诚信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品牌的竞争。品牌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传递企业对消费者的承诺,知名品牌更以忠诚消费者、为消费者创造超额价值为己任,诚信是知名品牌核心价值的根本原则。国际知名品牌企业都非常重视诚信。如日本松下奉行“科技为先、质量保证、信誉第一、服务一流、热忱欢迎国内外客户惠顾”的经营理念;中国海尔也以“忠诚到永远”的服务宗旨赢得国际知名品牌盛誉。而在经济全球化、市场全球共享带来商品极大繁荣、竞争白热化的市场环境下,品牌要在市场竞争中稳操胜券,首要条件是要建树诚信的良好形象并使其在消费者心中牢牢扎根。
在我国有大量优秀的知名品牌,但近日来三鹿等乳制品品牌问题频频曝光,也反映出部分企业和品牌诚信缺失。众所周知,三鹿等问题乳制品都是中国著名品牌,他们为消费者追捧爱戴,为何失信于消费者?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三个:
一是经营观念问题。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现在也仍然处在市场经济起步时期,企业既有目光短浅的小农意识,又残留有简易商品经济见利忘义不法商人的陋习影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经营的远大谋略智慧,把目光局限于短期利益,不重视品牌的重要性或保持品牌意识不够,缺少对诚信作用的认识和正确经营观念的树立。
二是经营管理问题。企业盲目追求规模扩张,但缺乏配套的供应链体系、现代管理手段、完备的技术及生产模式。如一些问题乳制品企业为扩大经营,增设原料奶收购点直接或委托收购牛奶,拓宽供应渠道使原材料来源复杂化,加之检验手段落后、把关不严或没有精力和金钱来负担因收购站点的增多而增加的检测开销,为问题奶的进入打开了通道,从而影响整个企业商品质量和危及到品牌形象。
三是政府扶持知名品牌的政策缺陷。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免检和名牌管理制度,对由相关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的产品可确定为免检,名牌在有效期(3年)内,免于各类检查。该政策出台目的为扶优扶强,打破基于地方保护主义而形成的质量壁垒,但政策特殊化也淡化了对名牌企业行为的监督,客观上为企业问题产品出笼提供了庇护。
四是缺乏有效社会监督体系。地方质检机构不能依法定期普查商品,把关不严,对问题奶视而不见视而不问,直至任其泛滥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甚至夺去生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加之国家对公民维权的教育和倡导不够,缺少群众的力量监督企业的行为和产品的质量。国家的免检和名牌产品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质量问题,早年光明的“回炉奶”、“早产奶”,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质检监督体系缺乏有效运作。
我国处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力督企业和品牌诚信,努力创建知名品牌既是自身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也是直面国际市场竞争挑战的需要。品牌诚信需从源头抓起,具体可从下述方面入手1.加强教育,提高企业经营素质。面对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唯有加强企业的诚信经营观念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状。全国普及诚信教育,学习国际知名品牌诚信建设经验,构建以实现消费者利益为指导的战略思想,对企业产品的一系列环节把好关,开展从管理者到普通员工的素质培训,建立诚信和谐的人文氛围,实现企业内部、企业间、企业与消费者等的诚信合作。从经营观念的转变指导经营管理,从而提高企业经营素质。
2.实事求是,构建现代管理体系。企业最难能可贵的是分析自身实际情况和当前经济环境大背景,基于此制定可实行的企业经营战略和贯穿企业整体的现代管理体系。凭实力,构建合适规模;讲合作,完善供应渠道;重质量,严把质检关口;求发展,改进生产技术;重反馈,维护消费权益;讲诚信,建设企业品牌。制定从原材料的购进到产品最终的销售等一系列环节的严格操作规范,真正把产品质量看作是产业发展的生命线,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塑造品牌诚信,以品牌带动产品,实现良好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