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5 11:25:38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道德文明论文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哈尔滨新闻网讯(实习生 张己拓 记者 初霞)评选“无人监考班级”、“行为自律班级”,做文明中学生我来捡纸,慰问孤寡老人……昨天,全省“道好人,倡文明,我做文明评论员”主题活动在哈三中举行现场会。作为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目前黑龙江省已有近40万学生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争做文明人正在校园蔚然成风。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好人”的良好品德根植于未成年人心中,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之风,11月初,黑龙江省50所中小学校率先开展了“道好人,倡文明,我做文明评论员”活动,其中包括哈市的兆麟小学、大同小学、49中学等12所学校。
活动中,这些学校普遍利用升旗仪式、晨会、校园广播、校报、校园网,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在全校营造学道德模范、评高尚品格、论文明言行的浓厚氛围。经纬小学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举办辩论赛、讨论会、小小文明评论员评比、道德歌谣竞赛;51中举办手抄报比赛和道德格言收集活动,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活动进班级、进课堂;嵩山中学举行语文学科节,通过创作对联、写作文、书法展、课本剧创作等方式,把活动融入学科教学中。
此项活动将在全省中小学校广泛推开,并向广大教师、家长拓展。
名言名句蕴含着深邃的哲理,闪耀着理性的光辉,在议论文中既可作为论点,又可作为论据,其作用之大,不可低估。
名言名句作为中心论点具有一矢中的的作用。在作文时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一个论点若用自己的语言来表达,往往拖沓冗赘,词不达意,但若能找到一句恰当的名言来替代,那就会进入柳暗花明、豁然开朗的境界,给人一种“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的感受。 若把名言名句作为文章的题目,往往能够开宗明义,统摄全篇。 例如:章炳元的《畏惧错误就是毁灭进步》一文,题目就是怀特黑德的名言,它蕴含着丰富的哲理,使文章显得观点鲜明,针对性强。好的题目能为写好下文打下良好的基础,是作文的重要一环。
名言名句还可以作为分论点使用 。如去年的高考作文,有位考生拟定的题目是《移植记忆≠获取能力》,在论述了“即使记忆真可移植,也只能是移植知识”之后,作者又灵活化用名句提出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一分论点,论述移植记忆无法提高自己的能力,即便靠移植记忆得到了某些知识,也不可能提高素质。 能力只能在实践中培养,不要妄想凭空“嫁接”!全文论述呈递进关系,结构严谨,论点明确,说服力强,真正让人领略到了名言名句的巨大作用。
在论述中引用名言名句作论据,效果显著 。因为名言名句生动形象,言简意赅,本身就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如“与善人居,如入兰芷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这一名句既可作为论点“近墨者黑”的有力论据,又能作为引子引出自己的议论、评价和感受,开拓思路,达到进一步论述的目的。如在论述“磨难,生活的馈赠”这一论点时,引用巴尔扎克的名言“不幸,是天才的进身之阶,信徒的洗礼之水,强者的无价之宝,弱者的无底之渊”。这时,我们自然会从名言中汲取力量,悟出道理,自己对这一问题的见解便接踵而至了。 此外,名言名句还是行文中的点缀,能使文章平添几分亮丽的色彩 。如的《谈骨气》一文在引用文天祥的英雄事迹论述我们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骨气的时候,引用了他的两句诗:“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诗句有力表现了文天祥大义凛然,视死如归,要把碧血丹心奉献给抗元复国事业的英雄气概。因诗句极富感染力,而增强了文章的感彩。
对于名言名句,我们要注意积累和运用 。关键是要理解,只有理解了它才能随手拈来,为我所用。 把名言名句作为论点使用时,一定要以准确为前提,不可勉强为之,以免立意失误。 把名言名句当做论据使用时,则要求我们平时在这方面的储备非常丰富,并且对其内涵把握得十分准确。这样才有可能运用得当,妙笔生花。
作为盈利的商业组织,企业是要追逐利益,但是企业无疑患了短视症,只注重自己的短期利益,忽略了广大消费者利益,这种做法行为无异于涸泽而渔、焚林而猎。
相关研究综述。
1.1 企业营销道德相关研究综述。
营销道德的相关研究于20世纪60年代始于美国,在我国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我国学者王方华、周祖成(2005)认为营销道德是营销活动中企业应遵守的伦理规范。Bartels(1967)认为营销道德是判断营销活动对与否的准则。
营销道德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形成期(20世纪60年代~20世纪70年代),1974年11月美国堪萨斯大学哲学系和商学院共同发起召开了首届全美企业伦理学研讨会,标志着企业伦理学的产生。第二,成长期(20世纪80年代),该阶段研究范围从传统营销深入到服务营销中。研究国家从美国扩展到其他经济发达国家。研究重点在营销道德评价模型的研究。
第三,全面发展期(20世纪90年代至今),此阶段研究地区进一步扩展到发展中国家,数理统计、模糊数学和计算机技术被应用到研究中。
1.2 顾客忠诚相关研究综述。
Copeland(1923)把忠诚的概念引入商业领域,自此学者们开始对顾客忠诚进行了大量研究。对其定义分为态度忠诚论、行为忠诚论和综合论三种。持有态度忠诚论的学者认为顾客忠诚是情感态度的忠诚,是顾客对产品或服务的积极取向、和向他人推荐的意愿。持有行为忠诚论的学者认为忠诚体现在行为上,而非情感上,主要体现在消费者的重复购买次数、忠诚行为持续的时间及购买比例。持有综合论的学者认为是在较高态度忠诚趋向上的重复购买行为。
顾客忠诚的影响因素,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产品或服务质量,Zeithaml认为,服务质量与支付更高价格的意愿和在价格上涨情况下保持忠诚之间是呈正相关。第二,顾客满意,Cardozo认为顾客满意会带动再购买行为。第三,关系信任,顾客认为相比较竞争对手,接受某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更安全可靠。第四,转换成本,顾客从一个供应商转向其他供应商所要面临的一次性成本。
舞者在跳舞时要保证身体端正、舞姿优美。一般情况下为男士领舞,为了维护人格的尊严,领舞与伴舞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双方胸部应有30厘米左右间隔。在跳舞过程中,男女双方都要表情自然,不可凝望对方很长的时间。注意事项还有如下几项:男士注意不可把女士的手捏得太紧,不可把整个手掌全贴在女士的腰上,在跳舞时不能与女舞伴过分亲密。做旋转动作时动作要温柔,不能把女士拖来扯去。女士在跳舞时也要注意与男舞伴保持相应的距离,例如不要把双手套在男士的脖子上,更不能把头部主动俯靠在男方的肩上。
二、体育舞蹈礼仪的训练过程
(一)阐释舞蹈与礼仪的关系,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礼仪意识
首先,就是要注意个人的行为举止,因为它真实地反映了一个人的素质、受教育的程度、能够被人信任的程度等。不论相貌的美丑,只要你举止端庄文雅、落落大方,就会获得他人的好感。尽管有些人相貌一般,甚至有生理缺陷,但是他拥有礼仪魅力,也能给人留下深刻而良好的印象。哲学家培根有句名言:“相貌的美高于色泽的美,而秀雅合适的动作美又高于相貌的美,这是美的精华。”举止就是不会说话的“语言”,就是展示一个人才华和修养的重要体现,就是文明礼仪的外在形态。所以,恰到好处的举止,不仅塑造了一个好形象,在关键时刻更能帮助一个人走向成功。在学生开始学习体育舞蹈时就要养成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的意识,努力提升自己的舞蹈水平和文明礼仪行为。
(二)教学过程中教师举止言行要以礼仪规范为标准
“亲其师,信其道”寓意着良好的师德形象。为人师表必须做好榜样的示范作用,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教育中以身作则,注意体育舞蹈礼仪,进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详细地说,体育舞蹈教师的日常行为都会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所以教师的举止言行、仪表服饰、神态气质甚至习性,都要以礼仪规范为标准。为此,体育舞蹈教师应从一点一滴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一切不健康的言行。首先,时时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其次,教师的服饰也要大方得体,要合乎体育舞蹈运动特点。在进行体育舞蹈教学时要精神饱满、举止大方。第三,将“以学生为本”的服务理念落实到教学活动中来,要做到平等教学。教学中树立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学生的教学思想。第四,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动作示范时不仅要到位、优美、还要有感染力。只有这样才会带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欲望。最后,教师还要正确理解素质教育的概念,让每一个学生真正成为素质教育的受益者。还应理性认识自身知识结构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充电,在教学中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
(三)言谈举止实训法
1.形体训练人的形体美靠先天条件不能达到完美,一般都要通过先天条件和后天的努力来实现。即使是先天条件不优秀的人,在经过后天的形体训练之后也可以达到形体美。作为年青一代的大学生,特别是学习体育舞蹈的大学生,更要重视形体的训练。为了学生的形体美,教师要在体育舞蹈的实际教学中进行一系列形体礼仪的训练。这些系统的形态礼仪训练内容包括头部、身体和四肢的姿态以及学生们站立与行走姿态等。当然,仅仅进行上述形态礼仪训练是不够的,在进行这些训练的同时还要全面配合好体育舞蹈的基本知识和音乐旋律,基本知识除了理论之外,还有体育舞蹈的基本步伐、动作等,只有形体训练与体育舞蹈完美结合,才会逐步提高学生的形体美、姿态美。
一、小学语文促进学生道德生命成长的重要价值
小学语文学科具备道德唤醒的基本功能,能满足小学阶段学生的道德教化需求。首先,小学语文课程渗透了丰富的道德案例,有助于学生认识道德、关注道德、体验道德,通过接纳道德知识,对自身行为进行反思与规范,逐渐培养道德观念与道德判断力,鲜明的人文属性意味着语文学科以人为本的基本特征,而道德即是建立在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之上,语文学科对人性的表达与理解充满了对人精神价值的关注以及使人向善的正面力量,能达到小学生道德教育的目的。另外,认知心理学认为,人的生命包括生理生命、心理生命以及社会生命三部分,除了生理生命,心理生命与社会生命都包括道德成分,学生道德成长与生命质量提升的关系在于道德赋予生命以意义,即道德教育我们除了爱自己还要懂得爱别人,从而获得充满温情的生命关系。对此,小学语文基于德育内容对学生生命质量的提升表现为以下内容:第一,生理层面的生命质量提升,例如安全教育、自尊教育、自爱教育等等;第二,心理层面的生命质量提升,例如坚强勇敢、谦虚宽容、勤奋上进、自信感恩等等;第三,社会层面的生命质量提升,例如奉献精神、关爱他人、善于合作、乐于助人、学会交往、追求正义等等。因此,小学语文不仅是知识的载体,还是小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载体,其基于道德因素的融入,激励小学生正确认识生命内涵,促进小学生遵循生命成长的自然规律,呵护小学生心理与精神发展的和谐圆满。
二、小学语文促进学生道德生命成长的教学案例
小学语文教育促进学生道德生命成长的基本途径,是让学生感知生命的力量,并基于道德体验认知生命的意义,对此教师可以设计主题教育活动。例如笔者曾经让学生归类总结小学语文教材中出现过的残疾人题材,向他们提出了三个重要问题:第一,小学语文教材中出现过哪些残疾人?第二,这些残疾人向我们展示的是什么样的形象?第三,你对他们有什么看法,从中获得了什么启示?第一问题考察的是学生对教材内容的熟悉度,学生需要亲自去归纳与提炼素材,从全新的角度探究课文,最后的结果是低年级的小学生找到了《送给盲婆婆的蝈蝈》中的“盲婆婆”、《微笑着面对一切》中的“桑兰”;中年级的小学生找到了《番茄太阳》中的“女青年”、《给予是快乐的》中的“弟弟”;高年级的小学生找到了《轮椅上的霍金》中的“史蒂芬·霍金”、《海伦·凯勒》中的“海伦·凯勒”等等。这些人物个个都形象鲜明、充满强烈的生命感染力,学生在对残疾人形象的审视中能很快捕捉到他们身上散发的人格魅力,例如霍金克服生命缺陷致力于科学研究、阿炳的眼睛坏了却仍然对音乐充满向往,除了与命运抗争的顽强精神使学生深受感染,亦不乏让人肃然起敬的道德号召力,例如《别饿坏了那匹马》中的残疾青年,为了让“我”不用付钱而心安理得的看书,叮嘱“我”每天为他送马草,其实他根本就没有马。这样的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是何其渺小,但美好的人性力量一旦被发现,又是怎样地光芒四射!学生从普通的甚至显得卑微的小人物身上感受到的道德震撼比一切说教都要管用,如此经由第一个问题和第二个问题的分析、归纳与情感体验,教师再让学生展开对第三个问题的讨论、发言,就能收获意想不到的惊喜。例如在课前笔者问学生什么是生命的力量,他们往往含糊其辞,现在却会举例告诉你:“霍金坐在轮椅上只有三个指头会动,却写出了伟大的《时间简史》,这就是生命的力量!”问他们什么是道德,他们也会明确地回答:“道德就是求真、求善、求美的心。”可见,小学语文生命道德教育的真谛是:让道德去唤醒道德,让爱去启迪爱。
总之,教育之功不在于训练学生谋得职业,而是在激励学生涉猎知识的同时对自身的人格、品行等精神维度亦有所追求,小学教育在小学生“成人”过程中的最大作用是唤醒小学生的道德意识。然而,单纯的道德教育并不足以培植小学生的道德基础,将道德置于生命的真实存在中才会起到撼动人心的教育力量。对此,语文以其独有的人文情怀与生命体验素材成为首选学科,其卓越的道德浸润价值不仅能审美,还可立人,本文主张以语文学科内容为载体,以美引真、以真储善,帮助小学生认识道德赋予生命的意义,从而呵护学生精神发展的和谐圆满,推动学生的道德生命成长。
参考文献:
内容提要:人的一生从生到死切实地渗透着很多法律的问题。现代医学的革命,将克隆人、基因技术、器官移植等人类从未面临过的问题带入我们的生活;现代文明中私人权利意识的发展,将生育权、隐私权、悼念权等带入我们的生活,这些新的医疗技术和新的权利意识的出现,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困惑与思考。但是,某项科技进步最终是否真正有益于人类,关键在于人类如何对待和应用它,在于从一开始就将其纳入严格的规范化管理之中,而不能因为暂时看来不合乎情理而因噎废食。于此,法律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个生命的诞生对于父母和子女都是一生的一件大事,但在民法上似乎是并不那么重要,似乎只是在权利能力的产生上才有讨论的意义,学者关注的也并不多,然而近来的实践却告诉我们,对于宣称“是一部人法[1]的民法而言,这是一个不容忽视且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重要领域。围绕着生命的孕育和出生存在着所谓生育权的问题、人工生殖中试管婴儿的法律地位问题、代孕协议引发法律纠纷问题、胎盘和脐带血的归属和处分问题等,这些都值得我们民法学者认真对待。
一、谁享有生育权?如何解决生育权纠纷?
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觉醒,近年来关于生育权的纠纷屡屡见诸于报端,关于生育权的呼声也是此起彼伏,这其中有的是概念的炒作,有的则让我们感到有学理和规定的不足,有待于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发展:
(一)单身母亲的生育权
单身母亲是否享有生育权,赞成的理由有如下三点:首先,无论从自然属性还是从社会属性来看,人的生育权都是公民基本权利的核心内容,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法律的权利。生育作为生命继续存在、得以延续的前提,从宏观上讲,保证人类生生不息、不断向前发展;从微观上讲,使得一个人对生命的寄托得以实现。其次,个人选择终生独身,这是生活方式选择的自由,但不应该就此剥夺其做母亲的权利,允许单身女性通过合法的技术手段生育自己的孩子,体现了对女性的尊重。再次,对于公民权利而言,是“法无明令禁止即自由”,既然没有立法禁止单身母亲的生育权,就应该当然地认为单身女性可以享有生育权,而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就非常明确地规定了“公民有生育的权利”,立法者并没有把独身的人排除在外。
否定者则认为生育权的背后还有孩子的生存权,在尊重女性的同时,还要考虑单亲孩子未来的成长,如果单纯保证单身女性的生育权,那么孩子拥有完整家庭、得到父爱、享受同等家庭教育的权利又如何保证?任何人都有享受各种权利的自由,但前提是在不影响他人权利的条件下。保护了单身妇女的生育权,却会侵犯了孩子享受父爱的权利;同时,保证了单身妇女的生育权,就不可避免面临着单身男子的生育权的保证问题,单身男子是否可以寻找代孕母亲?单身母亲在日后结婚,是否会导致男方丧失生育亲自子女的机会,如允许女方再生,则又会增加计划生育的难度。另外,还可能引起的法律问题是,如果决定生育的这个独身女性在孩子尚未长大成人时意外死亡,孩子该由谁抚养?其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是否该承担一定的抚养责任?又比如,生理父亲年老体衰之际,需要孩子赡养,这个孩子是否该履行赡养义务?而且,孩子有权知道父亲是谁,这种知情权又如何处置?
2002年11月1日起,《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生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但是,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并不是依靠一个立法就能解决的,这是一种全新的观念,对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家庭模式和社会道德观念的冲击是非常大的。中国社会目前有没有发展到这一步?社会相关配套措施是否准备好了?这都是必须思考的问题。其次,在法律的具体规定上,也有很多问题需要考虑:如允许了主观上希望单身生育的妇女的生育权,对于那些被动受孕的妇女是否也应该允许?单身生育的方式是否可以自由选择?男子的单身生育权是否也应该保护?最后,还需要相关的配套措施来对这样的法律规制做出配合来解决相应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如单身女性抚养孩子有没有社会机构的支持和社会福利的保证;对于的使用要按照国家卫生部的严格规定,采取双盲的办法,即捐精者不知将被何人采用,受孕者不知用的是何人的,医学辅助生殖机构的人员对的来源要做到严格保密;单身母亲的结婚权;单身母亲再婚后如何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等。
(二)夫妻或同居关系的双方未采取避孕措施导致怀孕
这种情况指的是夫妻或同居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由一方采取避孕措施,但实际上这一方并没有采取而导致怀孕的情形。对这样的事实似乎无须法律介入,然而其中存在很大的法律规范和研究的空间。邵建东教授编著的《德国民法总则编典型判例17则评析》的第一个判例就是探讨由女方服用避孕药之约定的效力。[2]这里存在的问题首先是,这样约定的协议效力如何?其次,需要采取避孕措施的一方是男方还是女方是否会有不同?再次,因此而产下的子女由谁抚养?在判决损害赔偿的时候,如何赔偿,能够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完全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吗?对孩子的监护的权利和义务如何行使和履行?
对于这种协议的效力,按照合同自由的原则,应当认定是属于有效的合同,但是这种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金钱赔偿,赔偿的数额大小如何规制?在判决赔偿的时候,法院是否需要考虑子女出生以后的抚养费的负担?
根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并且根据《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出生后的子女应当由其父母抚养。对于某方违反约定而意外出生的孩子而言,任何一方作为实质的父母亲,都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必须履行婚姻法上父母亲应对孩子尽到的义务。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损害赔偿约定,不能适用于孩子。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承担连带责任,不会因为双方生育前有任何不愉快、甚至是债务不履行而有任何不同。
然而往往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不愿意要孩子,真正的难题乃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如何面对日后的生活,如何得到一个幸福、关爱的家庭是我们在思考民法问题的同时需要重视和解决的。
(三)未经对方同意,女方私自堕胎
1.男子有生育权吗?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由此人们引申出“男人有了生育权”的论断,即公民不分性别均有生育权,孩子是夫妻两个人的,任何一方不能单独享有决定孩子出生与否的权利。因此,按新法规,男方要求女方履行生育义务,女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应拒绝。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生育或采取欺骗手段如婚前隐瞒不育病史、私自堕胎[3]等,男方有权得到司法救助。
但是确认男方的生育权必然要面临与女方的权利冲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也可理解为:夫妻之一方有生育或不生育的权利。既然男性有生育权,女性也有生育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更新,有的人不想要孩子或者不想早要孩子,但可能另一方配偶希望要孩子,而且希望早生,这时候会发生权利的冲突。而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具有不生育的自由。如果认为女方私自堕胎就是侵犯男方的生育权从而不允许女方进行堕胎,无疑也侵犯了女方的自由。
笔者认为,对是否生育这个问题,只要不违背有关计划生育的强制规定,夫妻双方也可以做出某种约定和协商。比如,可以约定婚后生育与否以及何时生育以及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生几个孩子等事项。这些事前的约定有利于化解由于这个问题引起的夫妻矛盾,也有利于在诉讼中作为一种裁判的依据。女方如果与男方曾有生育的合意,那么其私自堕胎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男方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2.医院是否会“侵犯生育权”?
一些计划生育机构和医疗单位,为了规避所谓“生育权”纠纷,避免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在不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单独享有生育权或不生育权(主要是女性的不生育权)的诉讼压力,纷纷修改人流手术的签字程序———要求丈夫在流产手术上签字。
医院这个规定虽然情有可原,但却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是对妇女生育权利的侵犯,因为《妇女权益保障法》里已明确规定“妇女有按照自己意愿决定不生育的自由”;妻子可以无需对方签字,就有中止妊娠的自由;如硬要签字才给做手术,就构成了侵权。而且这个规定也会引起其他方面的问题,如对于某些未婚的女性来说,是否也需要征得男性的同意才可以流产?对于那些已婚但却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了性关系而意外怀孕的女性来说,医院需要丈夫签字就更让她们为难。因此,这样的规定不能成为一种强制性的规定,最多可以作为一种备案,即使没有男方的签字,医疗机构也不能拒绝提供人流手术的服务。
在一般的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如果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规定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或故意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应承担额外的侵权责任,否则将有可能导致违背医疗宗旨结果的出现。因为医疗机构作为特殊的服务机构,对病人的生理健康(有时包括部分心理健康)提供医疗服务,它满足患者自身的合法医疗需求,保障患者的权利和利益,这是其宗旨所在。按照合同债法关系上义务群理论的分类,医疗合同中医方所负有的义务同样可以类型化为: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4]具体而言,医方的主给付义务是为患者提供诊断和治疗的义务;从给付义务包括说明义务、保存病历的义务等;附随义务则包括保密义务、照顾、保护病人等义务。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医方无论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医疗合同的特殊约定或者是诚实信用原则都是以对患者本人提供诊疗服务为其宗旨,并不负有保障患者外他人与医疗活动无直接关系[5]的权益,如男方的生育权,医方也并不会因此而承担“侵犯他人生育权的责任”。如果要求它考虑患者外其他人的权利和利益而拒绝就诊患者的医疗需求,就违背了医疗活动的宗旨。
一、提升市民素质对构建和谐文明城市的意义
1、市民素质体现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市民作为城市的主体,市民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这个城市的形象,体现着城市的品位。城市的文明程度对城市的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指标。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征程中,和谐文明是城市发展的追求,同时城市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城市的经济水平也和城市的文明程度息息相关。关于城市形象的印象因素细细分析有不少,在众多的因素中,城市的主体――市民的作用是关键性因素之一,这里谈到的市民,主要涉及的是市民的素质。那么市民的素质都包含哪些呢?在本文中,市民的素质不仅指市民的文化素养,精神风貌,还包括市民的工作作风,这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市民通过其素质体现着城市的文明,彰显着城市的形象,为城市的文明建设做贡献,也体现着他们的建设成果。假如说,某个城市的市民素质很低,那么你能想象得到这个城市在文明程度方面会很高么?!
2、市民素?|关系到一个城市发展的前景
这是一个科技、经济各方面发展都很迅速的年代,得益于时代的发展,人也在全面发展,而且在当前发展的过程中人的作用也更加凸显,更加重要。城市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市民,高素质的市民对城市的发展程度要求也更高。相关部门的调查表明,在众多影响经济发展的因素中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明显。所以为了促进城市的发展,必须要提高市民的素质,为城市的发展储备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做好城市发展的人才保障工作。这是城市发展的需求,也是促进城市发展的基础。
二、现代市民应该具备的素质
1、文化素质
市民在文化范畴内所具备的比较稳定的内在品质被称之为文化素质。其不仅包含在学校掌握的理论知识,还包含自己所了解的文学、历史以及哲学方面的知识。市民素质中最主要的部分就是市民文化素质,并且它还会影响到其他素质。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现阶段知识代表着财富,人们也更加认同知识就是力量的观点,人的智慧以及知识推动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各界一致认为学习是不断创新的源动力。所以,当下市民需要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以此来顺应时代的发展。
2、道德素质
市民在道德范畴内的品质被称为道德素质,能够反映出人的道德行为水平以及道德认识,不仅包含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世界观,还包含职业道德以及社会公德等。市民素质的核心便是道德素质。当下,社会处于一个转型阶段,随着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人们在不知不觉中用经济指标来衡量个人成败,社会各界用对“个人利益”是否有利来衡量所有,人们的道德行为失去应有的规范,因而出现了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以及享乐主义。在此情况下,要想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就需要提高市民的道德品质,这样能够确保市场经济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
三、提升市民道德水平,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的途径
1、指导市民建立道德信念
每个人都有其自己独特的性格,那么其道德标准也有所不同,因此应该采取不同的措施来提升道德能力,要结合实际情况提高个人素质,不能做出揠苗助长的事情,当然,也不能够毫无原则的将标准降低,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认识到承担道德责任的重要性与意义,然后主动选择合适的方式来建立道德标准。如果就众多市民来说,需要参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条例,把“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团结友善”当作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但是,党员干部在以上条例的基础上还需要增加一条“为人民服务”的条例。
2、积极开展惠民活动,获得市民的认同
第一,积极建设惠民服务体系。例如,本省建设的惠民服务体系主要遵循以下几个方面:“保基本、抓重点、促平衡、高品质”,逐渐提高城市公共服务的范围以及共给能力,保证社会保障工作能够全面开展,确保发展成果可以使所有民众受惠。第二,采取相关措施建设文明的服务体系,为自主创业的市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促使政务服务逐渐深入到人民群众中,而不是只在政府大院发挥作用,走进群众当众,了解群众需求,有针对性的满足其需求,逐渐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第三,建设高效率的社会治安体系,进一步加深本省平安建设,将安全作为生产过程的第一要务,对于违法行为严惩不贷,逐渐提高市民的安全感。采取以上措施,为市民打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进而在和谐环境的影响下提升市民的道德素质,构建文明城市。
四、结论
[关键词]引导山区中学生名著阅读
《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倡少做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鼓励学生自主选择阅读材料。”读名著是提高语文水平的重要途径,可以从中获得很多有益的启示。正如所说:读《三国演义》,可以领略到诸葛亮口战群儒的风采;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能领悟到人生的真谛和生命的意义;读《西游记》能学习孙悟空的疾恶如仇……许多名著内容丰富,结构巧妙,情节精彩,主题深刻,是文学之精华。因此我认为:教师如能引导学生到名著里遨游,让名著知识伴随学生,定有利于学生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活跃思维,陶冶情操,发展能力。可在经济落后,条件较差的山区中学,老师应怎样引导好山区学生进行名著阅读呢?这是重要而又难执行的任务。下面,谈谈我在此方面探索出的一点思考与方法。
一、根据现状要创建阅读名著条件
1.山区中学生名著阅读的现状
目前山区中学生在名著阅读中存在令人忧虑的现象。主要表现为:⑴教学资源缺乏,不能满足学生阅读的需求。经调查,学生除了作文选之外,其他书少得可怜,有的甚至一本都没有。多数学生的父母长期外出大工,无法直接对孩子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山区镇连一家正规的书店都没有,就是想买书、租书,也没地方。⑵很多家长和部分教师只热衷于教科书,只重视考试成绩,忽视了学生课外名著阅读教育或不允许学生阅读课外书籍;⑶缺乏兴趣。大多数学生喜欢听流行歌曲、看动画片、看球赛或电视剧。而对名著却不感兴趣,不想看。⑷缺乏引导,名著难以理解,特别是半懂不懂的文言文名著和外国名著,许多青少年无所适从。
因此,对于山区中学生的课外阅读问题,我们在高度重视之余更应明确: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学生加以正确引导,通过有效途径,来开辟学生学习的新天地,开拓学习知识的新领域。
2.利用一切资源,创建阅读名著条件
⑴是以学校的图书室为主要阵地,鼓励学生到读书室借名著来阅读;⑵建立班级图书角,让学生找或借,凑几十本书。学生就可以有书可读了;⑶利用上网查看。个别同学家有电脑的,并提醒学生上健康的网站如:教育服务网等;⑷争取家长的支持。与家长联系,如:用至家长信,让家长了解阅读名著的好处,赢得家长的支持,尽量为子女提供名著书籍与阅读时间。
二、培养兴趣,使名著阅读成为学生的强烈愿望
“兴趣意味着自我活动。”要让学生乐于读,自愿读,把名著阅读作为自己学习、生活的需要,才能使其成为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有效途径。
1.教师和同学推荐名著的好片断读给大家听,或选取一些合乎学生心理特点的影片看,如《真假美猴王》、《醉打蒋门神》等。让大家去感受其中的情节。创造机会让同学们自己把喜欢的名著阅读材料向同学们介绍。这样做有利于发挥他们的主动性,还可起到促进大家多读书,发挥读好书的作用,形成榜样和竞争的力量的氛围。
2.为了鼓励学生进行名著阅读,在课堂教学中,经常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运用歇后语、名言警句、人物介绍和名著知识竞赛等。形成学生学习强烈的心理动机,从而引发学生阅读名著兴趣。
3.开展名著阅读比赛和成果展览。我设计了以小组为单位的“课外阅读评比表”,一月进行一次小结,一学期进行总结,看谁读得多,看哪个小组读得多,并做到持之以恒。可以借用活动课等时间,让学生通过朗读、背诵、知识竞赛、讲故事、谈读后感、讲与课文相关的知识等形式汇报阅读的成果,以检验大家的阅读效果。这样,既可检查学生名著阅读的效果,也可激发学生名著阅读的热情,又能让学生主动、自觉的阅读名著。
三、指导学生阅读名著的方法
1.轻松读得,富有实效。培根在《论求知》中说过,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书只须知其中梗概即可,而对于少数好书,则要精读,细读,反复地读。我们也可对名著阅读的方法大体分为两种,即略读和精读。略读,就是简略地读,涉猎性地读。要引导学生学会通过看目录、读故事梗概和抓其中片断读等方法来了解图书、文章的大意,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取有用的信息。则要采用精读的方法。精读,可以理解为积累性的阅读或探究性的阅读,更注重内容的内化和运用。精读时应引导学生采用品读、背诵、摘录、等方法促进对精读内容的理解、积累乃至运用。精读和略读并不是各自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精读往往建立在略读的基础之上。如《朝花夕拾》一本书,常常是先浏览一番其中的十篇作品,通过逐步了解、感知才会发现其中是否有值得精读的内容。比如当读到某段话对自己人生有很大启迪时,就可以细细品读,深入感悟;如果读到描写百草园景物的十分优美的语句,对自己习作有帮助,不妨把它摘录下来,背一背。这样,略读和精读有机结合起来,既能保证有较大的阅读量,又能确保阅读的效果。
2.制作读书卡。⑴作摘抄。将读物中的作者、主要人物及性格,精彩情节、名言警句、分类地抄在卡片上。经过选择、抄录,这些材料就成了自己的财富,以便日后查阅、使用。⑵作批注。随读随在字里行间加上各种符号,在正文、两旁加批注,以助理解和记忆。⑶作笔记。这是与写作练习结合的一种方法。阅读后,写出提要(或提纲)、读后感等,把阅读所得加以提炼、概括、系统、引申,最后整理成一本本的读书笔记,如《随感录》、《名言警句》等。这样从中真实地感受到阅读的快乐,提高文学素养。学生就可在阅读的质和量上协调发展。
总之,山区语文教师应正确引领学生进行名著阅读,把通向语文知识名著宝库的钥匙交给学生,引领学生逐步学会打开这扇知识的大门,让名著伴随学生左右,体验名著阅读的乐趣,使山区学子从中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和语文能力,并养成终身读书的习惯,从而收益终身。
参考文献:
[1]张俊.如何引导中学生进行课外阅读.
[2]魏海松.如何引导学生进行课外阅读.
关键词:传教士;印刷媒体;文字传教
中图分类号:G239.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2-0184-02
我国近、现代的社会变革、经济发展、文化活跃,无一不是由于广泛流传的新兴出版物所引起与促成的。受时局所迫,早期来华传教士无法直接传教,他们致力于各项文化活动,客观上推动了中国近代教育、出版、印刷和医学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但他们的终极目标都是为了传播基督教,并且在传播的过程中流露出西方文明优于中国文明的心态。
一、早期来华的传教士对印刷媒体的重视
最先把西方铅活字印刷术传到中国的是 19 世纪初期英国基督教传教士马礼逊,他是基督教新教派到中国传教的第一人。由于当时我国实行禁教政策,根据清政府“禁止西人传教,查出论死,入教者发极边”的命令,因此,早期来华的传教士在中国的传教工作并没有取得什么进展。后来,马礼逊和其助手英国人米怜认识到,仅靠口头说教并不能对中国深厚的儒家文化造成什么冲击,而且在各方面都会受到中国官吏的阻挠,因此,他们向伦敦差会提出了一系列传教方针,其中之一就是出版书籍报刊。在传教士看来,文字传教是向中国传播基督福音的最快捷、最有效的方法。米怜曾说道:“不管以何种洗练的语言来表达,在传播人或有关神的知识上,印刷媒体显然要比其他媒体更占优势。作为加深理解的手段,中文书籍之重要性也许要比其他传播媒体还要大。”英国浸礼会传教士李提摩太也认为,印刷的书刊比口头的讲道对中国士大夫更合适,借文字来宣传基督教比其他方法较能直接接触更多的人,也接触的更快、更有效。为了传教的需要,马礼逊派米怜和中国人梁发、蔡高到马六甲设立印刷所,印刷宗教宣髌罚并在 1819 年第一次用活字印成了中文《圣经》,这也是最早的中文新式铅印书籍。1843 年,英国伦敦会传教士麦都思在上海创办了墨海书馆,该书馆使用以牛为动力的机器印制图书,这是外国在中国设立的最早的近代出版印刷机构,也是中国近代第一家铅印出版机构。另外,该馆出版的《六合丛刊》也是我国最早的铅印杂志之一。
在近代基督教传教士来华之前,中国还没有一本公开刊行、能供公众阅读的中文圣经译本,这就成为传教士来华传教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传教士建立出版印刷机构的最重要的原因。其次,传教士要与中国的官员接触,深入民间传道,就要精通中文,而要翻译、出版中文圣经和各种宗教读物,就需要借助字典、词汇等工具书才能完成。当然,这也同国内禁教政策有关,在欧洲会汉语的人极少,而在中国,教授汉语是一件杀头的事情,所以,要让后人到中国传教或通商取得更多的语言便利,在华传教士有责任编撰华英工具书。再次,在近代来华的传教士中,大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他们来到中国的目的,一个是传教,另一个就是宣传西方的科学技术。早在 18 世纪,法国的传教士就编纂了大量关于中国古文化的著作,而中国古代哲学、伦理学以及文化、艺术早期在欧洲的传播,也为欧美国家的民主革命提供了新的思想武器。近代,随着传教士所设立的出版机构出版的大量关于西方学术、文化和科技著作在中国的传播,对于处在转型期的中国来说,也起了很大促进作用。
二、来华的传教士的文字播道
中国是一个文化悠久、长期闭关自守的国家,西方传教士深知,在文化上要想同化、征服这个国家,只能采用最简易、最广泛、最能改变人们灵魂的工具――出版报刊来征服中国人。因为这是“一个更迅速的办法”,“别的方法可以使成千的人改变头脑,而文字宣传则可以使成百万的人改变头脑”。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在《给英驻上海领事白利兰的信》中说:“只要控制住在中国出版的主要报刊,我们就控制到了这个国家的头和背脊骨。”帝国主义者为了从精神上奴役中国人民,他们在中国建立出版机关。近代西方传教士在中国设立的出版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即由传教士独立创办经营的出版机构,如格致书室;专门出版传教图书的出版机构,如美华书馆;服务于帝国主义侵华势力的出版机构,如广学会。
传教的过程可以看成是传教士―传教媒介―受传者这样一个过程。基督教新教入华以马礼逊1807年来华为开端。马礼逊译《圣经》、编字典、办报刊、设印刷所,终其一生致力于基督教文字工作。而马礼逊的文字传教策略多为后来的传教士所效仿。从传教媒介看,当时的传教士所采用的除文字布道,还有通过口头布道、教育、医疗、慈善等方式,相比之下,文字传教更有其独特的优势。第一,汉字的广泛应用性,使文字作品可以在大范围内流传。英国传教士米怜曾这样说道:“我发现中国的方言非常之多,而且语音各异,常常无法互相交谈,唯一的办法是可以写中文字和别人交流。”第二,文字作品的渗透性可以到达传教士所不能到达的区域。广泛使用印刷品来传播知识,会比教师的说教传播得广泛。第三,文字作品自身所具有的问文化性可以更深刻地改变一个社会。
为了让中国民众接受基督教,来华传教士试图出版宣扬西方思想文化和科学知识的书刊,从观念上改变中国人。因为清政府的限教政策,新教传教士曾在广州隐居。他们发现中国官方直至民间有着强烈的天朝自大的心理,强烈地感受到了中国人看不起外国人的心态。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传教士裨治文等人在1834年发起创办 “益智会”。顾名思义,目的就是要向中国人传播“实用”的知识,以帮助中国取得知识进步和社会进步,将西方近代科学文明作为基督教文明的一部分,介绍给中国人。“益智会”出版了一部分中国书籍,包括郭实猎的《古今万国纲鉴》、《万国地理全集》,裨治文的《美理哥合省国志略》、《广州方言中文文选》,以及后期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等等。裨治文编写的《美理哥合省国志略》是第一本中文美国史著作。裨治文在书中塑造一个可与大清媲美的富强、广袤、文明的美国形象,为中国人正确认识美国奠定了基础。裨治文在书中表达了美国作为西方国家的代表,文明程度之所以不逊于中国,得益于西方基督教文明。而他在书中表达了“四海为一家”的意愿,目的在于瓦解中国人的“天下”、“中国”和“四夷”观念,使中国人抛开大中华文化优越感而接受基督教的信仰。
传教士利用多种方式进行文字传教,也使中国的文献形式逐渐多样化。近代报纸和期刊因其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价格低廉的特点而被传教士引入到中国。报纸和期刊在中国得到快速发展,并逐渐成为传播领域的重要媒介,打破了图书媒介一统天下的局面。而且报纸、杂志更以通俗易懂的内容受到广大民众的欢迎,推进了大众传媒时代的到来。
近代西方传教士在华所进行的文字传教工作,客观上直接催生了中国新闻出版业,并影响了出版业的方方面面。据梁启超《西学书目表》统计,时期出版的350部西书中,外国人翻译的139部,中外学者合作翻译的123部,中国人翻译的只有38部。而这些外国人大都是传教士。随着西学的传播,中国的知识分子也开始主动参与引进西学,并逐渐成为主要力量。随着中国民族意识的觉醒,20世纪初中国民营出版业纷纷崛起,在文化传播上逐渐掌握了自,传教士的作用逐渐退居次要地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