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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能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5 11: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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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能论文

第1篇

1.1从所属国家的阶级本质划分。从所属国家的阶级本质看,可以划分为剥削阶级历史类型国家的行政职能和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职能两大类。前者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奴隶制国家的行政职能、封建制国家的行政职能,资本主义国家的行政职能。甚至还可以作更多的划分,如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行政职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行政职能等。

1.2从作用的领域来划分。从作用的领域看,可以划分为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等。这些职能集中体现了国家在全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整体作用,因此,有人格这些职能称为行政管理的总体职能,也可以称为基本职能。1.3从管理过程和方式来划分。从行政管理的过程和方式看,可以划分为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等。这些行政职能不仅为不同类型的国家所必需,而且为不同领域的行政管理所必需。这是行政管理作为一个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为维护自身良性运转所必须具有的共同的职能。与行政管理的总体职能相对应,有的人将这些行政职能称为分部职能或者运作职能。

1.4从作用性质来划分。从作用的性质看,可以划分为统治性职能、保卫性职能、管理性职能、服务性职能等。随着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的发展,相应地,有些职能逐渐强化,有些职能逐渐弱化。

1.5从所控制的幅度来划分。从所控制的幅度来看,可以划分为高层次行政职能、中层次行政职能、低层次行政职能。

2基本职能

2.1政治职能。这是行政管理员主要的职能,从世界范围来说,任何一种类型的国家,都无不以政治职能作为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它最鲜明地反映国家的本质以及一定时期政府活动的基本方向、方式和作用。政治职能也称阶级统治职能,它是指通过行政强制力机构(加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事机关、情报机关等等),行使约束性、控制性、防御性、保卫性以及镇压性的功能。以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及内外环境,这是任何国家的行政管理都不可缺少的职能。

2.2经济职能。这是行政管理员重要的一项基本职能。从国家产生开始,就以不同方式并在不同程度上实际存在着这一经济职能。它鲜明地体现着上层建筑决定于并服务于经济基础的特性。国家的经济职能是通过国家的经济管理部门(如经济计划部门,农业、工业、商贸部门,交通部门等)对社会经济的领导、组织和管理来实现的。

2.3文化职能。这也是行政管理最古老、最主要的职能之一,只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内容和管理方式。文化职能一般是通过文化督理机构(如教育部、文化部门、科技卫生部门、体育部门等)实施领导、指导以及管理实现的。

2.4社会职能。这是行政管理内容员为广泛、丰富的一项基本职能。一般地说,凡致力于改善、保障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事业和措施,均可以包含在此概念之中。按照的观点,凡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功能,即与阶级统治职能或政治职能相对应的管理职能都称为社会职能。行政管理的社会职能一般是通过建立专门机构(如民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对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等事业实施管理来实现的。

3运作职能管理的运作职能

第2篇

关键词: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3篇

浙江大学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发展战略和“精管理,大服务”行政服务理念,结合“一流管理服务师生”主题活动,以师生员工为中心,以办事需求为向导,以办理事项为主线,以向师生员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网上办事服务为目的。通过项目建设切实让师生员工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网上办事服务,使更多的服务事项具备“一站到达、一站受理、一站办结”的功能,达到全校机关部门在线服务集成化、网络化、全程化、专业化的目标。

二、建设内容

浙江大学一站式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由物理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事项及信息化支撑系统四个部分组成,本文重点介绍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信息化支撑系统的建设。

2.1信息化支撑系统总体结构

信息化支撑系统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师生开展一站式服务的重要支撑工具,信息化支撑系统由服务网站、叫号系统及受理系统三大子系统组成。

2.2服务网站

服务网站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员可以相关服务咨询,进行运行数据统计及展示等其他功能,广大师生可通过电脑,智能终端等设备在线查询服务信息,跟踪服务事项进度,通知公告,甚至进行在线交流等。

1.信息:如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公告的,服务指南的,运行数据统计信息展示等。

2.在线交流:广大师生可访问服务网站进行在线交流。

3.服务事项跟踪查询:广大师生可访问服务网站进行和自己相关的服务事项的跟踪查询。

4.服务事项预约:广大师生可通过服务网站进行服务事项的预约,然后到办事大厅取号,进行业务办理。

2.3叫号系统

叫号系统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可任意定制灵活、复杂的业务规则;以电子排队取代传统人体排队,提高业务效率;可实现“呼叫”、“重呼”、“暂停”和“窗口转移”的操作功能;整个叫号系统按每日客流量5000人次进行设计,可以支持数十个窗口同时呼叫;号票打印采用内嵌式热敏打印机,带自动切纸,打印速度为150mm/秒,无噪音,无需色带或墨盒等;

1.办事取号:完成办事人员取号排队功能,包括:现场拍卡取号、网站预约取号及匿名取号。

2.受理叫号:通过与受理系统的对接,实现办理人员的语音和显示屏的双重呼叫。

3.电子评价:通过与受理系统的对接实现对每件受理事务的服务评价。

2.4受理系统

本系统可以提高办事效率,缩短了有关手续的办理周期,极大地方便广大师生。主要提供行政服务大厅人员进行办理事项登记、确认、统计等功能;与第三方叫号系统、校园卡无缝连接,提高办事效率。

1.上岗考勤登记:完成窗口工作人员上岗考勤登记。2.顺呼复呼:实现对办事人员的叫号。

3.服务事项办理:完成服务大厅现场即办服务事项的办理,完成待办服务事项的处理。

4.服务完毕评价:完成办事人员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评价。

5.查询统计:完成服务事项相关业务量的统计、出勤人员统计、考勤统计及办事人员来源统计等。

2.5办事大厅业务办理流程

师生抵达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后,先到服务大厅通过取号机获取业务办理的排队顺序号(拍卡取号、匿名取号和预约取号三种方式都可以),进入相应的办事大厅等待叫号(在大厅的电子屏上会显示号码顺序),当叫到号码后,到指定的窗口办理业务,窗口服务员进入系统录入办理业务的相关信息,如果是即办件,现场办理后,办事人员对服务进行评价,之后结束业务办离开。如果办理的是待办件,需要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送入窗口处理,之后可到服务网站进行查询。

三、建设成效

第4篇

关键词: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内涵范畴

一、行政法学基础理论问题的提出在1978年以前,我国的行政法学研究尚处于“史前阶段”,行政法的研究几乎为空白。

1978年决定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法研究却成了法学领域最具有活力的,这得益于政府职能的转换,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和法律实践。1983年,也就是我国行政法的创建阶段,<<北京政法学院学报>>刊发了应松年教授、朱维究教授撰写的<<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探讨>>一文,此后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几乎再也没有中断过,倍受学者的关注。武汉大学周佑勇教授甚至认为,行政法基础理论的研究标志着我国行政法学已经冲破传统的规范分析,走向理性思维的发展阶段。⑴

对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的研究,已经形成了比较丰富的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管理论、控权论、平衡论、服务论、公共利益本位论、控权论、公共权力论、新控权论、控权加平衡论、控权加服务论、行政职责本位论⑵等等。这些研究,对于深化对行政法的认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这些观点当中,承载了我国行政法学者对行政法价值的考量与本质的理性探究。在行政法教材中,对这一问题的阐述也多放在“行政法的概念”一节,目的显然,为了彰显“什么是行政法”这一问题的本质所在,也就是,行政法何以为行政法?

行政法学基础理论问题的探讨,在一定程度上等价了“行政法理”的的命题,凡是一种基础理论,它对于学科的影响是全方位性的,这区别了我国早期行政法对行政法规范的分析。正是因为行政法基础理论的问题的重大性,使这一问题在行政学界有不少的争议。尽管理论成果众多,但是并没有形成一种主流的观点,也或者说没有形成流派。一元价值论强调对一个问题的正确回答只有一个,而一元价值论受到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追问,我们对于行政法学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借鉴了国外行政法研究的成果,而西方后现代主义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却又是全方位性的。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所关心的是多元价值,这些多元的价值本质上必须是异质的。⑶我们如果要形成真正的系统的行政法学体系,就必须对基础理论承载的方法论功能进行反思。

笔者认为,要对行政法的基础理论探讨,必须首先认识这一问题的内涵是什么,只有了解了问题的实质,我们才能在这一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二、行政法基础理论问题的内涵诚如以上所述,行政法基础理论对于行政法学科的影响应该是全方位的,这种全方位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行政法理”。

笔者认为,行政法基础理论至少应该回答了以下问题:

1行政法的概念,也就是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的概念是行政法学遭遇的第一个问题,如果第一个问题不能展开,或者表述含糊的话,就很难想象对行政法学研究的角度。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也表述了行政法学的价值,对实际的影响是:我们需要一门什么样的行政法学?或者说,我们所期望的行政法应该是怎样的?正因为对行政法学这个本质的问题很难全面或进行本质的阐述,有的学者刻意回避了行政法概念本质的表述,从行政法的表现形式入手进行。⑷

2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决定了行政法学研究的领域以行政法母国法国为例,最初采纳的是公共权力说,但是随着行政的发展,一些行政行为很难依据这个标准纳入法律视野,以布朗戈案件为转折,狄骥建立了的公务说,随着行政职能的扩展,传统的公共权力和公务说已经不能说明整个行政活动,于是出现了公共利益、新公共权力等多元标准说。对我们来说,这一问题的回答也直接关系到整个行政法学学科体系的建构,一个学科体系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每部分的内容应该涵盖哪些法律?例如,依据什么原理把行政诉讼法纳入行政法学体系?⑸行政程序法应该纳入哪一部分进行研究?如果缺乏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指导,行政法学只能是一些杂乱材料的堆积,行政法学研究者也只能是众多法律现象的“仓库管理员”。同时,行政法学体系应该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能兼容将来行政行为更多的不确定性发展,将一些新的行政行为及时纳入行政法律的视野,而不必忙于修正得以建构行政法学体系的基础理论。

3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应该成为行政法原则的理论支撑当今行政法学界和务实界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已经达成了很大的共识,即行政法的原则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然而这两个原则却是建立在对国外行政法比较研究的基础之上,缺乏“本土化”的理论支持,以合法性原则为例,对这一原则的理论支持仅是宪法上的“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渊源于法治原则并以后者为基础,但法治原则属于宪法原则,合法性原则属于行政法原则”⑹。以宪法原则推演出行政法原则并没有错,但是我国是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不像西方国家一样有着“契约论”和“自然法”的等理论的支撑,坦白说,我们根本没有自己独立的体系化的理念,在某种意义上,“”一词被赋予了工具性价值,单以宪法第五条来作为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理论支持未免显的有点势单力薄。

4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应当符合行政理念的发展趋势在大陆法系国家,公法私法是传统上对立的两极,但随行政职能的扩张演变,笔者认为“公法私法化”已经初露倪端,仍以法国为例,在80年代以前,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方面享有较对方合同当事人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权,包括对行政合同履行的指挥权、单方面变更合同权、合同解除权、对方违反合同的制裁权⑺,行政机关享有超出一般民事权利的权力,表现了强行政权力色彩,而在近二十年法国行政法的发展中,行政合同与往昔相比已经变的“面目全非”,“现在行政合同完全适用合同法(法国行政合同方面有公共工程特许合同,占用公产合同和公共采购合同——笔者注),行政机关与对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不再享有特权,行政机关违约必须承担责任,过去实行过错责任,现在国家更多承担无过错责任”;在近20多年的法国行政法发展中,公共服务部门也在努力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不要求政府拨款,做到自治自足,而且公众与国家独立存在⑻。还例如,传统行政法学认为行政强制的单方性、高权性、命令性、支配性,这种传统的观念源自于大陆法系国家行政行为权力性和不可处分性,而有学者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全面考虑,对参与型和互动型的行政理念的关注,对这种传统的观念进行了置疑,认为行政强并非绝对没有和解的必要性及可行性⑼。而有观点认为,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和互动发展,奠定了法治运行的基础,中国要真正走上法治,就必须重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确立多元权利基础、公权力权威和良法之治,并实现依法治国与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的回应契合⑽。有学者更指出,透过市民社会的建构逐渐确立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良性互动关系,才能避免历史上反复出现的两极摆动,推进中国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⑾。

三、行政法学基础理论中的范畴对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的范畴

笔者认为主要包括:

1现代行政理念与行政职能行政理念与行政职能的转换是行政法学领域的一个老问题,现代的行政已经从管理的行政向服务的行政转变,从命令的行政向合作的行政转变,从强权行政向弱权行政甚至非权力行政转变,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是什么内在的动力推动着行政理念与行政职能的转换?有无规律可循?

2个人与群体在西方思想史上,我们不难发现“个人”与“群体”是许多思想家进行叙事的角度。,如共和主义阿伦特关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对立,个人自由主义的旗手哈耶克关于“个人主义”与社会的对立⑿。公民个人权利与行政权力、公民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入题都应从这个角度入手。

3公共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传统的行政法观念认为公共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的冲突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现象之一⒀,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因对宪法关于为公共利益而对征用的补偿的修改再次成为学界关注的问题,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界定的标准是什么?这个词汇给人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神秘,而法律要求的不能是很含糊的表述,任何很含糊的表述都会成为权利或权力滥用的借口。用法律给“公共利益”进行规范的表述已经显示它的必要性⒁。而且我们也需要全面对传统行政法观念中的公共利益于个人利益的关系进行分析,究竟是否公共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之间存在着不可消弭的张力?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认为道德就在于“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他说:“道德主义者不断地谴责人性中的恶,但这只能表明他们在这个问题上是多么无知。人并不恶,他们只是由其利益所驱动。道德主义的谴责自然不可能改变人性中的这种动力。需要谴责的不是人性中的恶,而是立法者的无知,因为他们总是把个人利益放在与共同利益对立的位置上。”⒂

在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问题上,应该冲破传统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对抗的这种惯性思维。我们认为行政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当某项为公共利益进行的行政任务因个人利益的阻碍而难以完成时,行政机关可以采用其他路径完成,如果采用的路径可以完成这项任务但成本过高或者除非公民个人对公共利益做出“特别牺牲”才能完成任务的话,也应该重新考量公共利益本身,公共利益是一些公共的资源,如果量化平均分配的话,公众中每个人分的的份额是否非常可观?也或者公共的利益是一种远期的利益,大部分公民个人对应该分配的这份利益不是非常急需或者近期的意义不是非常重大,这种因为公共利益做出“特别牺牲”的个人却因此遭受了重大的损失的话,那么这种“特别牺牲”应该就是非正义的。同时,公共利益也不是一元化价值的载体,是多元价值的聚合体,如果为了某一两种价值的实现而牺牲了其他的价值,那么这种“公共利益”也是非正义的。

4公民个人权利与行政权力公民个人权力应该是行政权力行使的界限,对这一点,国内和国外的行政法学都给于了应有的尊重,也是当代行政法学的轴心所在。笔者以前比较赞成以行政权为核心建构行政法学体系,但是应该注重“效率”与“公平”,功利主义代表边沁把功利原理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或最大福乐原理”,这也应该是当代行政理念之一,同时要注意被罗尔斯所批判的功利主义对“效率”和“公平”的埋没:只痴迷于社会的整体利益而漠视弱势者的自由权遭受的恶待⒃。相对于强大的行政权力,公民个人权利当属弱者。特别是我国在经济蓬勃发展,人民的物质利益快速增长的时期,我们应当特别尊重非物质方面的权益。笔者认为,应该扩大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把被行政权力侵犯的其他非人身和财产的权利纳入救济范围。超级秘书网

5与行政法行政法素有活宪法、小宪法、动态宪法之称,行政法是宪法最重要的实施法,观念、制度、价值以及制度的设置对行政的发展的作用自然也应该纳入行政法学的视野,也是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同样不可回避的问题。

6本土法律资源与国外法律资源不可否认,对国外行政法的比较研究对我国行政法学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当前我国建设的实际,要根据我国的历史传统、行政法的发展现状、以及我过当前的建设实际相结合,唯有此,才能更好地利用对国外行政法比较研究的成果,也才能更好地为我过当前的法治建设把脉,找到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发展路线。

参考目录:

⑴周佑勇:<<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反思与整和定位>>,载<<法律科学>>,1999(2)

第5篇

一、科学定位市场经济下的财政投资评审,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宏观财政

市场经济下的财政投资主要是公共性的,它直接为市场提供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等外部条件,在这种背景下,财政投资评审活动的性质和目的是为市场经济服务,其制度、内容、方式方法也要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作为公共性投资,其首要目的是服务于社会利益,而不是追求项目本身的市场赢利,其项目效益必须采用社会方式,而不是商业方式来评审。因此,公共投资效果的评价标准,就不能局限于项目本身的市场成本与收益,还必须包括项目所涉及的社会成本与所产生的社会收益。

明确服务对象,明确服务的切入点,是财政投资评审当前和今后生存与发展之本。

财政投资评审首先要为政府投资管理服务。从宏观的角度上讲,评审要站得高,要有长远眼光和宏观意识,当好政府的投资参谋和助手,为合理有效地配置和使用公共资金,提供投资信息和政策建议,减少和避免政府投资的失误;从微观的角度讲,财政投资评审要为政府投资具体项目的监管服务,行使业主对政府投资项目职能,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评审要为财政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服务。要充分体现出评审机构的财政特色,即站在财政部门的角度,利用自己拥有的专业技术力量,通过科学、规范的评审措施算细账、算实账,为财政部门安排或调整项目支出预算提供专业技术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有效性,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并为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政策建议。

评审要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财政支出项目内容十分广泛,特别是建设性项目之间差异大、建设周期长、项目效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要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技术优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财政支出的建设性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为政府合理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责范围,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微观市场

财政投资评审活动将大大提高财政投资的效率,其内容涉及到方方面面,多就投资项目本身的效率来评审,考核项目本身的活动情况、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更侧重于微观经济,而不是投资所产生的宏观经济效应。虽然项目的评价涉及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但仍然是围绕着项目本身来进行的。

评审工作要从驾轻就熟的政府指令性方式中解脱出来,学习运用市场知识和手段,积极地从制度和方法上研究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前提下的新思路、新方法,引入政府投资项目公众参与和专家评审机制,加大决策咨询力度,以适应政府投资管理的需要。

要保证建设工期、质量和成本支出,防止欺诈行为;要在审查环节杜绝缺项、漏项、少报工程量,避免中标后再结算中补报工程差额的“钓鱼”现象。

在项目决策设计阶段,要参与审查拟建项目的设计方案,设备选型和投资估算;审查初步设计概算,进行项目经济评价,从经济技术角度协助设计优化。在工程承发包阶段,要参与编制招标文件、制定合同条款、审定标底;在项目实施阶段应跟踪审查设备、材料订货、工程预算、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查变更和付款签证、审核相关索赔等;在竣工验收阶段,重点审查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的余款额只有在评审后才能确认。

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有较高的透明度,本着实事求是、机会均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财政投资评审既掌握着社会平均消耗量,又了解建筑市场价格信息,使之有可能形成一个较为客观的社会标准。这样一方面可以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从严掌握评审,另一方面又能够尊重客观实际,避免内部人操纵招投标的形式和结果。

加快建立财政投资评审信息系统,有利于及时掌握建筑市场价格信息,通过充分积累和分析工程造价资料,有效利用过去的数据来预测未来市场变化和投资趋势,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的精度,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政府投资。

工程量清单讲价是一种技术性

三、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切实有效地发挥财政职能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范运作,发挥其在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中的职能作用,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评审机制,做到与财政职能的充分结合与紧密链接。

基建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具有工作量大,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充分利用评审中心的专业技术力量和技术手段,配合财政部门搞好建设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使基建项目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从而强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与国库支付相互协调配合,对集中支付项目资金应按基本建设计划拨款、按基本建设程序拨款、按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拨款和按基本建设工程进度拨款的“四按”原则进行监督,实行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使财政部门对项目进展情况心中有效,合理控制和调整项目资金的流量、流向,提高基建项目预算执行和国库支付工作的准确性,从而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基建项目及大型修缮项目的预、决算评审工作。通过评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为财政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和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控制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提供依据,使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与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相衔接。

评审直接表现为财政性投资项目支出的核减,而更重要的是通过评审工作,积累和分析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数据和资料,从单位工程造价、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投资利润率、建设周期等指标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客观评价,为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准确信息和依据。

通过对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合理确定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成本和各项费用支出,达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目的。对擅自超标准、超规模、超预算形成的资金缺口,财政一律不予认账,切实硬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法》的严肃性。

项目单位依据评审中心审定的固定资产移交表和竣工决算批复文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手续。

财政投资评审系统经过近年来的发展,为财政部门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很多问题仍直接制约着财政投资评审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财政职能还要关注以下几点:

1.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实现依法评审。目前投资评审在涉及微观范畴内的业务范围、管理制度、运转流程等,并没有法律依据,这就造成了评审工作的不规范性与不确定性,因此制定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法律法规,可以使财政投资评审系统形成统一、规范、有序的行为规范。

2.以调整机构性质为切入点,使评审机构真正履行财政职能。把评审机构定性为行政系统或者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赋予其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和监督的财政职能,这样可以有效地回避“评审中心是中介机构”这一争论,使评审机构真正公平、公正的履行其财政信贷并不能够满足农户的资金需求,小额信贷供需不平衡是制约农村金融健康发展的重要瓶颈。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自然风险大,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农业的生产方式还是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这一生产方式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而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是以农业生产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户,农业生产效益是农户偿债能力的重要保证,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信贷资金就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当地开展小额信贷的农村信用社将面临灾难性的损失,影响其继续开展业职能。

3.以提高评审质量为切入点,提升投资评审工作的科学性。评审质量是财政投资评审的生命线。目前,全国投资评审行业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评审报告质量参差不齐,格式各不相同,势必造成委托者在比较、决策时的困难。制定统一规范,明确行业标准,不仅有利于比较,对比,而且有利于建立项目绩效评价体系,为昀终的财政投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第6篇

若要使交易费用在整个社会看来变的更小,唯一的方法是引入新的局限条件,这一情况就是制度的变迁。制度的作用就是帮助制度的制定者使其自身面临的交易费用降到更少。市场是一种制度,由私人来配置资源;政府也是一种制度,是出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努力。市场和政府在降低交易费用的努力上拥有各自的比较优势,取决于对各自交易费用节约的比较。地方政府的执政行为千差万别,但在本质上以经济学的眼光去看待都属于对降低交易费用的选择,因此,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强弱就体现在对社会交易费用节约的多少。如果一个地方政府对社会交易费用的节约越多,那么它的执政能力就越强,反之就越弱。

以下就从真实世界中的具体案例开始,采用经济学知识分析这一问题。

案例:公共品投资。由于公共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属性(或准公共品具备其中的一条属性),因而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对消费公共品的个体收费困难(非排他性),所以这项工作应该由政府完成,比如国防。但是,仅就地方政府而言,有多少公共品其意义能够与国防等同从而非政府投资不可呢?要知道地方政府投资所依赖的资金也无非是纳税人上缴的税金,同样数量的货币,是由民间经济力量来支配还是由政府来支配经济效率更高呢?由于民间所掌握的市场信息要比政府充分,且“花自己的钱比花别人的钱要细心”,在非公共品领域的投资上市场相比政府具有比较优势,所以政府的投资就其可以选择的范围应该集中在公共品投资上。

事实上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行为,属于一种降低交易费用的选择,这是因为,政府对公共品投资所需的资金来自于公民对税收的交纳,这就相当于私人(对应不同的民间经济力量)联合起来委托政府进行了一项经济活动而不是他们选择自己进行这项经济活动。

如果私人直接出资提供公共品,由于公共品非排他性,对消费个体监督的费用颇高以至于无法对其实行收费,因此提供公共品的私人放弃了对消费个体收费的权利。但是如果放弃的本身能够带来一项收益并足以弥补因为放弃而产生的成本,那么公共品完全可以由私人来提供。例如,在自助餐中,买方只需要支付一笔固定的金额,对食物就可以尽取所需,直到消费者边际效用为零。卖方承担提供“自助餐”的义务,那么会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因此自助餐所提供的“免费”食物具备了非竞争性,已成为准公共物品,但它却是由私人提供。消费者享用的食物来自卖方付出成本的获取,因而如此“免费”的行为对卖方而言是放弃了对应的收费从而属于成本,但另一方面,卖方因为不用操心顾客具体需求从而节约了对菜品的整理、监督等费用,后者对交易费用的节省大于前者对交易费用的支出,所以私人才愿意并且提供这种(准)公共品。

“自助餐”的案例提供了一种思路,虽然公共品由于非排他性而难以收费,但是如果对其的提供能够伴随着对另一种交易费用的节约,并且后者大于前者,那么公共品就完全可以由私人来提供(蕴涵着私人提供公共品对自身有利可图并且符合效率)。如果因为难以收费而放弃的收益(交易费用)大于对另一种交易费用的节约,那么由政府来提供公共品就是有效率的。

因此,对公共品的提供面临着两难冲突,即提供公共品希望放弃的收益越小越好,而对其它交易费用的节约越多越好,解决这一两难冲突的关键就在于对交易费用放弃与节约的比较。到底由私人还是由政府提供公共品在于谁对交易费用的节约更有利。如果对某一种公共品的提供私人将比地方政府更有利于对社会交易费用的节约,而地方政府却执意要承担起对该公共品的供给,无疑是执政能力低的表现。

如何判断到底是私人还是政府供给某一公共品更有效率呢?我们认为,市场是甄别这一信息的最有效率的制度。地方政府将自身的主要职能定位在维护法治并接受其监督、保证市场健康合理的运行,这样私人会通过成本收益决策自行决定是否提供某项公共品。剩下的一些私人所不愿意提供的公共品,如果确实为社会所需,那么自然应该由地方政府来提供,这个时候政府提供公共品对交易费用的节约一定大于如果由私人提供时对交易费用的节约,因此是有效率的。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地方政府的具体行为都是出于对交易费用的节约的努力。所谓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就是指降低社会(地方经济事务)中交易费用的能力。如果一个政府某行为选择不过是为了降低内部某些人的交易费用,伴随而来的代价却是社会整体交易费用的提高,并且后者大于前者(例如腐败),那么它在执政能力上还有很大的改进的空间。对于社会中的稀缺的资源,到底是由市场还是由政府来配置,并非是一个规范的、必然的问题,而是取决于对它们各自节约的交易费用的比较。正如本文开头所陈述之意,一个执政能力强的地方政府,会将其不具备比较优势的资源配置领域交由市场,执政能力强所换取的收益就是地方经济的繁荣。因此,本文全部的经济学分析最后给出一个推论:如果对不同的地方政府之间相互比较,谁管辖范围内由市场配置的资源所占的分额越多,那么经济也就越繁荣,它的执政能力就最强。正如本文标题说言,该推论因为能够观测从而可以在真实世界中接受证伪,以正“实证”之名。

第7篇

内容摘要: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链环节,将会有较多的大型企业进入,分享其利润并构成竞争关系,其市场结构也由原先的垄断市场结构演变为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西部作为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的市场、技术条件不同于发达的沿海地区,从而导致新兴产业生命周期的变异和市场结构形成、演变的独特规律。实践证明,西部地区产业发展的市场结构模式只是市场结构范式的具体运用。

新兴产业指新技术产业化形成的产业。近年来,西部地区新兴产业经历了一个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过程,同时其市场、技术、资金、政策环境等方面都独具特色,但它们的成长道路折射出了西部许多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这使西部同一产业内不同技术链环节的市场结构与中东部差异很大,进而使产业生命周期理论对西部新兴产业市场结构丧失了相当的解释力。

西部地区产业发展不仅仅是个微观市场结构问题,而是关系整个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重大问题。在熊彼特批判完全竞争模式的缺陷及在信息不对称理论得到广泛认同后,市场完全竞争理论仅仅作为一种理想的但不切合实际的市场发展模式。而对于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范式的研究,实际上是关于完全垄断范式和寡头垄断范式,也将成为西部地区新兴产业发展模式选择的争论。

西部地区新兴产业市场结构特征分析

西部新兴产业内部层次明显,因技术、市场、资金、人才、政策环境等多方面的特殊性,战略环节导入期较长,形成垄断市场结构,而非战略环节分散竞争,而且不具备重要的研发技术,因此竞争力差,具体表现为:

(一)市场不确定性降低

产业技术创新的开发,能否商业化运作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缺少有关特定市场未来发展方向的相关信息,市场发展更难以预测。西部地区新兴产业发展滞后于发达国家或地区,其需求对象及市场发展方向都相当明确,因而市场不确定性减少。

(二)市场容量大

西部地区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人们收入快速增加,国内市场规模迅速扩张,潜力巨大,同时对新兴产业,国家或地方政府有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以避免国外产品的冲击。

(三)产业链复杂

新兴产业包含着围绕特定产品或服务所开展的一系列生产或服务活动,存在上下游的链接关系,并形成了一个彼此紧密联系的产业链网络体系,其中支撑产业活动的关键技术的链接即核心技术链,它是支撑核心产业链运行和发展的基础。核心元件技术是指产业中核心元件的开发与设计技术,而产品架构技术指那些在终端产品实现过程中所使用的系统设计技术和重要组装技术(洪勇等,2007)。

新兴产业内部不同技术环节市场结构的变动趋势

西部地区正处于经济转型阶段,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环节的结构性进入壁垒将发生变化,表现为:

承接产业转移给西部带来了巨大的技术转让和直接投资,但发达国家或地区努力保持技术垄断和技术优势,牢牢把握住其核心技术。当西部产业某一环节的技术突破时,我国东部或发达国家为了继续获取超额利润,将被迫转让部分核心技术。

资本积累不断增加。资本短缺曾经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随着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及近年产业转移的不断增加,西部金融形势发生巨大的改变,一些大型企业也能够较容易地获得廉价的银行信贷资金,资本约束大为减轻,部分产业甚至出现资本过剩现象。知识技术的溢出效应。知识技术的传播、扩散及增值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种趋势,主要因为新兴产业技术势差的普遍存在,从势位高的组织向外扩散,创新技术也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不断伸展,加上西部企业缺乏成熟的技术保护机制,加速了技术的扩散。

市场需求因素。随着产业的发展,其商品将不断成熟,市场容量也不断增加,人们对该产业的技术、顾客、产品开发、竞争者情况等也有了确切的感知。另外,为了避开关税壁垒、反倾销及地方行政制约,规模企业可能会在西部直接投资建立生产企业,进一步提升市场的知名度及需求。

与世界先进企业相比,西部地区企业还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实现技术垄断;它们也难以像发达国家优势企业那样,生产出相互兼容的第二代产品,增加用户的转换成本,对两代产品实施捆绑销售(吴照云、余焕新,2008)。因此,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链环节,将会有较多的大型企业进入,分享其利润并构成竞争关系,其市场结构也由原先的垄断市场结构演变为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而非核心环节也发生巨变,企业向集团化、集群化方向发展,竞争形态也由分散走向寡头。

西部地方政府在新兴产业市场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一)对新兴产业核心环节给予大力扶持

新兴产业核心环节肩负着振兴西部民族工业的使命,同时顶着技术创新的压力,应该受到重视,给予技术方面的扶持,比如,建设和完善科研基础设施对这类企业开放的机制,加速科技资源向这类企业的流动等。西部地区的新兴产业核心环节不仅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也是资金密集型的,因此特别需要资金和人才的支撑,如政府财政投入、企业自身的研发投入、风险投资资金等。例如广西区政府通过完善和规范市场,完善中介服务,动员大量社会资金投入高技术产业领域。

(二)对新兴产业非核心环节给予适当的引导

对于新兴产业中的非核心技术环节,政府有必要对其给予及时和必要的引导,避免其低水平重复建设、无序竞争的局面,而发展产业集群是解决此类问题的一个重要选择。产业集群,是指特定的领域里相互联系的公司和机构在地理位置上的集中,建立在社会关系和网络基础之上,形成上、中、下游结构完整,支持产业体系健全,具有灵活机动等特性的有机体系。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规划,引导进入新兴产业非核心环节上企业形成产业集聚,进而形成集群。

(三)明确市场规则

核心环节获得的高额垄断利润,会诱使众多厂商进入该环节。因此,政府要采取相应政策措施,防止产业进入成长期的混乱,如政府对特定新兴产业的企业进入和退出行为作出明确的规范。对进入进行管制是为避免厂商的过度进入导致过度和低效的竞争,降低退出壁垒是为经营不善的厂商提供一条正常、高效和低成本地转移配置不当资源的途径(杨蕙馨,2000)。

(四)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和引导

西部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中国有制占据主体地位,而以国有制为主体的大公司和大集团,一方面容易造成政企不分,另一方面由于产权单一,不易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限的提供公司持续发展资金的能力,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未来扩张能力(牛文等,2006)。相反,民营企业却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因此,西部地方政府应在税收、资金、技术等方面给民营企业一定的扶持,引导创建合适的组织形式,拓展发展空间。

(五)推动企业优化重组

推动企业优化重组,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增强与国际规模企业竞争的实力。国际规模企业,在各自保持自身独立发展的同时适时进行重组与联合,优势互补已成为国外企业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手段之一。而西部新兴产业,无论零部件生产企业还是整个产品生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技术交流合作不多,更别提重组与联合。因此,地方政府应在促进新兴产业企业之间的合作、专业化分工方面有所作为。

参考文献:

1.吴照云,余焕新.中国新兴产业市场结构演变规律探究—以有机硅产业为例[J].中国工业经济,2008(12)

2.杨蕙馨.从进入退出角度看中国产业组织的合理化[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1)

3.陆奇斌等.中国市场结构和市场绩效关系实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4(10)

4.孙天法.中国产业发展的市场结构选择[J].中国工业经济,2006(1)

第8篇

    一、会议的基本特点

    由于每届会议的时间、地点、背景、主题、举办方等各不相同,因此,每届会议都各有特色。本次会议共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亚洲学者与官员参与程度高

    亚洲参会代表占代表总量的近三分之一,其中我国参与代表也明显多于往年;有超过一半的发言代表来自亚洲。与此同时,亚洲代表也比以前更为活跃地参与研讨,其他各洲代表对亚洲行政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也更为关注。亚洲代表之所以有比较高的热情参与本次会议,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亚洲各国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实践经验与比较深入的改革反思;二是本次会议在印尼召开,亚洲代表的参会成本相对较低。

    (二)政府职责、能力与治理模式是研讨重点

    新公共管理运动初期,公共行政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以政府职能与角色定位、治理模式构建为重点。此后,管理与服务技术、工具的科学化成为研究与探讨的热点。近年来,人们对新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反思不断深化,而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又使这种反思全面升温。在公共行政实践领域,以追求公共价值为主要目标的协同行政与公平行政逐渐受到重视,逆市场化、民营化和分权化以及源于此的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能力建设成为一种新潮流,而在国际行政科学研究领域,对政府职责、能力与治理模式重构的探讨再次成为热点,且超越“政府规模”视角、“能力适度”成为研究重点。在三个分议题中,第一个分议题,即以重理政府责任与角色为核心的公共行为再审视成为提交论文最多的议题,共收到论文49篇,占论文总量的45%,而第二、第三议题中的相当一部分论文,也从政府如何履行职责、更好履行职责的角度阐述了政府在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应具备的能力。

    (三)实证研究成果是主体

    关注实践发展,提升实践经验,推动公共行政理论发展,是国际行政科学学会的使命。近年来,参会论文对公共行政改革实践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本次会议依然如此,其突出表现就是绝大多数发言论文以案例分析、改革经验总结为主要内容。纵观发言论文以及大会交流研讨的总体情况,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新公共管理改革实践的反思与审视;二是对协同行政与公平行政改革实践的经验总结。这两个关注点的形成清楚地表明,各国的公共行政改革实践仍处于相对活跃的发展时期,公共行政理论也处于否定之否定的持续演进时期。

    (四)更为关注国际比较

    目前,全球化(区域化)与民族化是公共行政发展的两个重要维度,全球化(区域化)使公共行政的国际协同、合作与借鉴更为必要与急迫,民族化则使公共行政的个性需求与比较优势更为凸显。正因如此,国际比较逐步成为国际行政科学领域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相关成果不仅成为探索国际行政科学发展规律的有效基础,也成为各国公共行政实践领域开展国际合作与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可靠依据。本次会议比较研究持续升温:一是使用比较方法进行分析的论文比重明显大于往届;二是比较的对象主体更为多元,不仅有传统的双边比较,更有广泛的多边比较;三是比较的内容更为广泛,不仅有管理方法即工具层面的比较,还有治理结构即管理体制、历史文化传统与民族偏好层面的比较;四是比较的交流更为深入,不仅有彼此实践与学术成果的相互展示,更有基于共同关注问题的观点交流与碰撞。

    (五)公共行政实践领域与理论研究领域的互动明显

    公共行政理论指导并引领公共行政实践发展是国际行政科学学会的一贯追求。公共行政实践与理论的良性互动在公共行政改革时期表现尤为明显,新公共管理运动时期如此,后新公共管理时期同样如此。后新公共管理时代的公共行政实践需要有别于新公共管理思潮的行政改革理论浮出水面。以此为背景,近年来,国际行政科学学会的会议呈现出学者与官员共同关注、学实互动日益深入、官员更为急迫地探求实践指导的态势。本届会议,这种态势更为突出,政府官员的参与程度明显提高;学者更为关注改革经验总结。

    二、会议主要观点

    全球金融危机使公共行政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与分议题,对新公共管理的反思以及基于此的对政府角色、公共治理、行政文化和政府能力建设等问题的探讨都更为系统深入,其核心思想就是应强化政府作用,重视文化公共行政的影响,加强政府能力建设和公共治理结构优化。

    (一)政府角色需要重新定位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责任有限,其职能是“掌舵”而不是“划桨”,其活动内容是提供市场做不了也做不好的服务,即提供具有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推动下,很多国家认为“小政府”是一种理想模式,相信小政府和基于市场的改革会强化政府治理能力。因此,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期间,很多国家开展了以市场为导向、缩小政府规模的行政改革。但对市场过度依赖,对社会公平一定程度的忽视,已经蕴涵着政府治理能力的危机。全球金融危机使“市场导向型政府”饱受质疑,政府职责和角色再次被重新界定。与会代表认为,新公共管理改革所倡导的“小政府”,不是适合于所有国家的万能钥匙,也不是国家能力和稳定的保证;政府的职能范围、规模和结构,取决于国家的历史背景和制度能力,每个国家都应该找到适合自己的改革路径。

    (二)民营化需要重新评估

    在新公共管理时期,民营化是政府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过去的十年,新公共管理利用市场化的管理技术提高效率,市场在政府公共服务提供中的作用逐渐上升。公共选择理论认为,自由主义政策会提高政策实施效率;通过民营化,私人企业参与公共服务提供,私有化通过减少政府作用提高效益;即使在市场失灵、政府干预合法化的情况下,私有化也能带来经济效益。因此,民营化的发展和不断增加的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使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中的角色发生了极大变化。但目前,民营化已经受到广泛质疑,逆民营化正在进行之中。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许多国家已经开始将公共服务外包逐渐收回,美国“9·11”事件之后,民营的机场安检已经收归政府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因此,在未来的公共行政改革制度设计中,要充分考虑民营化的负面影响,探索新的替代政策。

    (三)公众回应性需要进一步强化

    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多元治理、良政成为公共行政的新理念,政府不再是管理公共事务的唯一主体,包括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在内的多元主体参与到政府管理中来。许多人相信,这种多元主体治理在促进区域发展方面是一种强有力的战略模式。实际上,为实现区域发展目标尤其是社会福利,每个主体,包括政府、私营部门和社团,都有其可以分享和合作的优势。然而,一些主体可能存在个体或集团利益,其腐败或者寻租行为会削弱区域发展。为解决这个问题,与会代表认为,在后新公共管理时期,应建设良好的公共政府和合作政府;回应性治理应成为这一时期的新概念;政府管理应更加多元,人民应被授予更多权利;应以更强调责任、协作、参与为前提,重构公共行政中的多方合作关系。

    (四)政府职能与能力需要重构

    基于对新公共管理思想与实践的反思,面对新的公共行政环境,与会代表普遍认同政府职能与能力必须重构的观点。具体而言,很多与会代表认为,进入后新公共管理时代,在全球化和本土化的双重压力下,各国政府的能力重构应重点考虑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强化政府公共性。面对新的变革,政府要强化代表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保证社会公平、维护发展环境等方面的职责,要成为促进社会融合和促使各类主体达成共同使命的领导者、参与公共管理与服务的各类主体的合作伙伴和支持者、合作与协作集体中的行为激励者与约束者。

    2.加强政府对社会和公民的保护。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制度体系和经济社会条件,但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都必须承担如下职责,即加强对公民和社会的保护,加强教育、培训、社会保障,消除性别歧视,保护弱势群体,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愿望。

    3.政府要着力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政府要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上避免过度追求效率,以社会公正、公共利益、社会责任等作为价值标准评估公共服务,保证公共服务受益者的公共服务可获得性,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

    4.通过管理创新提高政府管理能力。通过平衡记分卡、业务流程再造等方式,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质量。以公众满意度为重要参照,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追求整体协同绩效。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立管理与服务规范和标准体系。

第9篇

[关键词] 论文;增长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673-7210(2007)05(c)-167-02

科研论文是科学研究活动的主要产出形式,科研机构的数量和质量可以反映该机构的整体技术实力和医疗水平。本文想通过对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基础研究科室过去6年发表的论文进行分类统计,从论文的增长数量和幅度分析挖掘医院今后具有潜力的一类科室,来进一步提高医院论文产出。

1 分类方法

将我院科室按照是否直接为患者服务、科室有无病房等因素分成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基础科室和行政管理科室。临床科室包括外科、内科、放疗科、中医科、介入科等有病房的科室,医技科室包括病理科、超声科、医学影像科、核医学科等提供检查且无病房的科室,基础科室主要包括几个不直接面向患者服务的基础研究科室,行政科室包括科研处、医务处、教学办、护理部等职能科室。

将我院2001-2006年发表的论文按照SCI收录期刊和国内期刊分类,对SCI收录期刊论文统计影响因子大于3的篇数,并累计当年发表SCI论文的总影响因子,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则按照核心期刊和非核心期刊分类。

2情况

2.1总数情况(表1)

表12001-2006年我院总数情况表(篇)

可以看出,2001-2006年总数,我院除基础科室年发表数目相对稳定外,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科室年均有所增长。其中行政科室数目相对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而言增长明显(图1)。

图12001-2006年我院总数分科趋势图

2.2国内核心期刊情况(表2)

表22001-2006年我院发表国内核心期刊论文情况(篇)

从2001-2006年我院发表国内核心期刊论文数来看,临床科室和管理科室增长趋势明显,基础科室有缓慢减少的趋势,医技科室2001-2005年增长趋势明显,2006年较2005年呈现下降的趋势(图2)。

图22001-2006年我院发表国内核心期刊论文分科趋势图

2.3SCI收录期刊情况(表3、4、5)

表32001-2006年我院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情况(例)

表42001-2006年我院发表SCI收录影响因子>3期刊论文情况(例)

从2001-2006年我院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数来看,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增长趋势非常显著,医技科室还实现了SCI收录论文从无到有的转变,基础科室SCI收录论文总数保持稳定,但影响因子>3的SCI收录期刊论文增长趋势非常显著,行政科室始终没有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过论文(图3、4、5)。

从2001-2006年我院发表的SCI收录论文每年总影响因子变化趋势看,基础科室和临床科室增长趋势明显,医技科室从2003年开始一直保持在10左右。

图32001-2006年我院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分科趋势图

图42001-2006年我院发表SCI收录影响因子>3期刊论文分类趋势图

图52001-2006年我院发表SCI收录论文每年总影响因子趋势图

2.4年人均情况(表6)

表6 2001-2006年按人员分类的情况

可以看出,从2001-2006年,我院基础科室年人均数为0.988,医技科室和临床科室分别为0.810和0.614,行政科室人均数远低于基础、医技和临床科室,只有0.108。

从年人均SCI论文篇数和年人均占有影响因子数可以看出,基础科室约为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的6倍,远高于其在年人均论文总数上的比例。

图62001-2006年年人均情况图

3结果

我院2001-2006年情况总体表现增长趋势,临床科室数量与质量均明显提高,基础科室数量稳定,SCI收录影响因子>3期刊数量增长明显,表明质量有所提高,医技科室有所增长,且实现了SCI收录论文的零突破,行政科室国内论文增长趋势明显,但始终没有在SCI收录期刊。

从图6可以看出,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的年人均数与基础科室差别不是很显著,因此从数量来看提高的潜力不大,但年人均发表SCI论文篇数和年人均占有影响因子数都远远低于基础科室,有很大的潜力可挖。行政科室年人均数远低于其他科室,也有很大的潜力可挖,但应充分考虑行政科室人员学历构成较低等客观因素影响。

4 讨论

国际上通常以SCI收录的论文数量和被引证情况来评价在国家规模上各国基础研究的实力和水平;国内则主要以科技统计源期刊即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来评价各个科研单位基础研究实力及在国内所处的学术地位。因此,每年在高影响因子的杂志上发表的高水平的论文数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国家的许多管理部门在进行科研基金、科研项目的审批,国家博士和硕士授予点的评估中都把高水平论文的发表情况作为重要的参考指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还采用查询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美国SCI和EI的方法,以便于评审专家对杰出青年基金申请者的学术水平进行全面评价。所以鼓励科技人员撰写高质量的论文,扩大科技人员对杂志影响力的认识,并有意识的向高影响因子的杂志投稿,能扩大单位的学术影响,获得较高的科研声誉,形成较大的竞争优势[1]。

依据我院2001-2006年情况分析,我院今后应继续在管理上下功夫,加强临床医技科室和基础科室间合作交流与沟通、导向性加大对我院优势科室的科研基金资助力度、选择性对非优势科室进行扶持、针对性的进行科研思路和中英文论文写作培训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总结科研和医疗工作,积极投稿核心期刊和SCI收录期刊。对于行政科室,进行行政管理类讲座和培训,鼓励向国内期刊尤其是核心期刊投稿,应是可行之道。

[参考文献]

[1]王锦梅,王玉民.利用影响因子对公开实施分级奖励的初步尝试[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01,14(3):16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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