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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风险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5 11: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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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风险论文

第1篇

1.常规模式下Copula方法的应用

如同任何新方法被应用到新的领域一样,Copula方法之于金融市场风险管理也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理论研究到具体实证中的过程。Sklar(1959)到Nelson(1998),对Copula理论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Embrochts(1999)把Copula作为相关性度量的工具,引入金融领域。Matteis(2001)详细介绍了ArehimedeanCopulas在数据建模中的应用,并运用Copula对丹麦火灾险损失进行了度量。Bouye(2000)系统介绍了Copula在金融中的一些应用。Embrechts(2003),Genest(1995)分别于模拟技术、半参数估计、参数估计对Copula的统计推断作了详细介绍。RobertoDeMatteis(2001)对Copula函数,特别是ArchimedeanCopula函数作了较为全面地总结。Romano(2002)开始用Copula进行了风险分析,计算投资组合的风险值,同时用多元函数极值通过使用MonteCarlo方法来刻画市场风险。Forbes(2002)通过对固定Copula模型来描述Copula的各种相关模式,并把这一个方法广泛地应用在金融市场上的风险管理、投资组合选择及资产定价上。Hu(2002)提出了混合Copula函数(Mixed-Copula)的概念,即把不同的Copula函数进行线性组合,这样就可以用一个Copula函数来描述具有各种相关模式的多个金融市场的相关关系了。上述文献主要从理论上探讨了Copula方法的适用性,并对Copula函数形式的选择,Copula函数的参数估计方法等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且采用金融市场的数据进行了相关实证说明,但都是在固定时间段内固定相关模式的假设下进行,没有体现出金融市场风险瞬息万变,投资组合的风险值动态变化的特征。

2.动态模式下Copula方法的应用

众所周知,金融市场投资组合面临的风险每时每刻都在波动,在模型假设固定的情况下测算往往会低估风险,因此建立动态的,能及时体现市场波动特征的模型显得更为重要。DeanFantazzini(2003)将条件Copula函数的概念引入金融市场的风险计量中,同时将Kendall秩相关系数和传统的线性相关系数分别运用于混合Copula函数模型中对美国期货市场进行分析。Patton(2001)通过研究日元/美元和英镑/美元汇率间的相关性,发现在欧元体系推出前后这两种汇率之间的相关性程度发生了显著变化。在此基础上,Patton提出引入时间参数,在二元正态分布的假设下提出了时变Copula函数来刻画金融资产。Goorbergh,Genest和Werker(2005)在Patton的基础上设计出新的动态演进方程并用在时变Copula中对期权定价进行了研究。JingZhang,DominiqueGuegan(2006)开始构造拟合优度的统计检验量来判断样本数据在进行动态Copula建模时适用的模型结构,也就是时变相关Copula模型与变结构的Copula模型的统计推断,Ane,T.andC.Labidi(2006)采用条件Copula对金融市场的溢出效应进行了分析,Bartram,S.M.,S.J.Taylor,andY-HWang(2007)采用GJR-GARCH-MA-t作为边缘分布并用GaussianCopula作为连接函数建立了动态Copula模型对欧洲股票市场数据进行了拟合,取得了较好的结果,Aas,K.,C.Czado,A.Frigessi,andH.Bakken(2008)在多元分布前提下对双形Copula建模进行了研究。二、Copula方法在我国金融市场风险测算中的应用

1.二元Copula方法的应用

Copula方法在我国起步较晚,直到张尧庭(2002)才将该方法引入我国,主要在概率统计的角度上探讨了Copula方法在金融上应用的可行性,介绍了连接函数Copula的定义、性质,连接函数导出的相关性指标等。随后韦艳华(2003,2004)结合t-GARCH模型和Copula函数,建立Copula-GARCH模型并对上海股市各板块指数收益率序列间的条件相关性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不同板块的指数收益率序列具有不同的边缘分布,各序列间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条件相关具有时变性,各序列间相关性的变化趋势极为相似。史道济、姚庆祝(2004)给出了相关结构Copula、秩相关系数Spearman与Kendalltau和尾部相关系数,以及这三个关联度量与Copula之间的关系,各个相关系数的估计方法等,并以沪、深日收盘综合指数为例,讨论了二个股市波动率的相关性,建立了一个较好的数学模型。叶五一、缪柏其、吴振翔(2006)运用ArchimedeanCopula给出了确定投资组合条件在险价值(CVaR)的方法,对欧元和日元的投资组合做了相应的风险分析,得到了二者的最小风险投资组合,并对不同置信水平下VaR和组合系数做了敏感性分析。曾健和陈俊芳(2005)运用Copula函数对上海证券市场A股与B股指数的相关结构进行分析,发现了与国外市场不同的研究结果:不论市场处于上升期或下跌期,上证A股与B股指数间均存在较强的尾部相关性。李悦、程希骏(2006)采用Copula方法分析了上证指数和恒生指数的尾部相关性。肖璨(2007)则较为全面的介绍了Copula方法应用二元情况下的建模与应用。

2.多元Copula方法的应用

只在二元情况下度量金融市场风险并不全面,现实金融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体投资人通常选择多个金融资产进行组合投资以降低投资风险,因此如何刻画多个金融资产间的相关结构,对于规避市场风险更具有现实意义,但如何将二元向多元推广依然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这是因为当变量增加时,模型的复杂程度及参数估计难度都将呈指数倍增长,针对二元方法的模型参数估计可能将不再适用,需要研究新的估计方法。

三、总结与展望

Copula方法作为一种测算技术被引入金融领域中,由于其良好的性质和对风险的准确度量受到了理论界和金融机构的广泛重视,已成为金融风险测算的一种重要方法。本文就国内外采用Copula方法对金融市场风险测算的已有研究进行了总结,可以看到对于市场风险,已有的研究经历了从理论研究到实证说明,从常规模式到动态模型,从二元基础情况到多元复杂拟合的一个过程,Copula方法对于市场风险的测算已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

第2篇

首先,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中国居民和产业对能源的需求仍会大幅上升。根据国际经验,城市化进程中的国家往往会经历人均能耗和能源强度的快速增加。从2002年开始,中国能源消费增速加剧,超出GDP增速一倍有余,2013年中国城市化率达到53.7%,而国际高收入国家已达到78%左右,即使中等收入国家标准也达到61%,说明中国未来城市化的空间还很大,因此未来整体能源消费水平也会不断上升。根据预测,中国到2030年能源需求总量将达到近60亿吨标准煤,比2013年的37.5亿吨标准煤增加近60%,占世界能源总需求的近25%。其次,中国一次能源中化石能源占比较高,在短期内化石能源的主体地位是无法轻易撼动的,未来化石燃料仍将占据能源消费的至少70%~80%。从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及品种构成上看,资源禀赋结构为明显的富煤贫油少气,同时由于未来新能源开发的长期性、不确定性和巨大风险性,使得化石燃料将长期是中国能源消费的最主要原料。因此,化石能源的长期稳定供应对中国的能源安全起到最重要的制约作用。再次,中国能源的供给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能源供给的途径主要是自产和进口,随着国民能源需求的增加,自产量和消费量之间的缺口也越来越大,用以补齐缺口的进口能源量也逐年增多。2012年中国石油自产量为207.5百万吨,进口量达到271.3百万吨,石油对外依存率达到57.1%;天然气自产量为1072亿立方米,净进口量为386亿立方米,对外依存率达到6.4%。中国能源自产和进口都面临很大的风险。自产方面,随着中国能源开采量的逐步增加,开采难度也日益增加,能源开采所需的投资也迅速攀升,使中国的能源生产面临较大的风险。进口方面,中国能源的进口,特别是石油进口较为依赖中东和非洲,由于这些地区政治原因,能源进口保障具有很大的隐患,此外,进口能源运输长期依赖马六甲海峡海运,一旦此海洋运输出现问题,中国的能源供给将面临巨大威胁。最后,能源行业的巨大投入对中国能源融资提出了巨大挑战。能源行业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在能源的前期探寻、开采和加工期对资金的需求十分巨大。随着中国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能源投资需求也出现了“井喷式”增长。据联合国机构评估,到2030年,中国为满足能源需求将需要投入资金2.3万亿美元以上。如此大的资金需求对我国能源融资金融机构和能源生产企业都是巨大的挑战。现如今中国能源融资面临融资渠道狭窄、能源企业负债率过高、融资成本高昂、能源投资效率低、规避风险能力差等问题,对中国能源金融安全提出了很大的挑战。能源安全需要实体能源经济和虚拟能源经济(能源金融)的共同保障,而中国能源金融的发展滞后,能源企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国际能源市场的定价权,能源产业都不得不承受国际能源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所带来的价格风险之痛。纵观全球能源金融市场,其市场规模和影响力日益扩大,全球能源价格波动日益加剧,中国能源企业面临巨大的成本推动的压力,金融市场被动接受全球金融财富分配,国内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国家能源安全也受到全球市场的冲击。能源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对于中国能源企业加强能源风险管理,更好地融入世界能源金融市场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然而,中国对于金融风险的预警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才正式开始,目前仍然处于刚起步阶段。因此,本文的研究集中在对能源金融风险的量化分析和预测,并对中国2002~2014的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强度作出计算和预测,希望研究结果对中国能源金融市场风险预警管理有借鉴价值。

二、能源金融风险特征

(一)能源金融能源金融风险是伴随着能源金融而生的,具体而言,能源金融具有以下3个特征。第一,能源产品正不断地金融化。美元主导下的能源体系具有不稳定的特征,能源价格随着美元以及各种金融资产而发生改变,汇率的波动以及随之产生的美元资产的波动使石油产品越来越具有金融产品的特征。第二,能源市场在不断地金融化。能源市场金融化的最典型表现是能源衍生品市场的金融投机。如石油价格问题,除了供需等因素外,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金融投机所致,使得石油本身的风险程度与金融市场之间产生挂钩和强烈的共鸣。第三,能源产业在不断地金融化。能源产业的金融化最集中的表现是能源产业开发金融投资与融资模式。当前世界油气资源主要掌握在跨国石油公司(如壳牌、美孚石油、英国石油)和国家石油公司(如中石油、中石化、Gazprom)等。这些大型石油能源公司有着先进的勘探开发技术和雄厚的资金,对产油国政策具有极大的影响力,通过多种多样的融资手段,对世界各地的能源资源进行投资。借助其在国际市场良好的信用,这些大型石油公司通过发股、发债、国际借贷等各种途径获取流动资金,管理企业的财务成本,并通过项目投资等各种方式投资于油田气田,然后通过能源金融衍生品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

(二)能源金融风险能源金融风险是指在国民经济运行中,能源行业在投资或融资过程中所面临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能源金融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典型的包括价格波动风险、能源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地缘政治风险以及海外投资竞争风险等。由上述能源金融的特点可以看出,归纳来说,能源金融风险主要具有以下4个特征。第一,能源金融风险受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较大。一方面,能源特别是油品的价格跟美元汇率波动息息相关;另一方面,能源企业通常容易受到全球能源衍生品市场波动的影响。还有,国内能源金融风险对冲的机制不完善,监管上也存在漏洞,价格发现的功能不能很好地体现出来,国内企业难以通过国内的衍生品交易对冲降低自身风险。第二,能源金融风险受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影响较大。能源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支柱行业,更加容易受到国家政策的干预,国家对能源行业的战略部署和调控都会对能源风险产生重要影响。第三,能源金融风险受国际地缘政治的影响较大。能源供给安全是各国国家战略的重心,能源的价格以及供给平衡除了市场出清等作为依据外,还是石油生产国、消费国之间博弈的结果。石油生产国对产量的管制、石油消费国对石油产地的选择以及战略储蓄,都会对国际能源金融产生剧烈影响。第四,能源金融风险还受到自然灾害、天气条件影响,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自然灾害和恶劣的天气条件将直接影响能源企业对能源的开采、运输、储藏等各个环节,通过改变供应来影响能源价格,作用到能源企业和投资者身上,此外,气候变化等导致极端气候发生的因素也会对能源的需求产生影响(如暖冬、寒潮等),进而影响能源供给平衡。能源价格供应等因素的变化会对能源企业经营效果产生深远影响,甚至还会威胁国家的能源安全。控制能源金融风险,保证能源金融安全即是要求在面临经济全球化和国内外不稳定因素等各种威胁下,国家能够成功应用各种手段将能源供给危机和能源产业发展危机控制在可调范围之内,力促能源供需正常匹配,满足能源行业各企业的融资需求,降低和防范能源企业和国际能源战略投资风险,保证能源行业投资目标顺利完成。能源金融风险的因素有很多种,而且往往相伴而生同时出现,故而能源金融体系的风险无时无刻不在,风险的逐渐演变决定了能源金融的安全也仅仅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安全,是各个层级的能源个体风险管控机制的动态均衡,能源安全的状态也是在这种动态均衡中不断适时调整。因此,以一种具体的标准来衡量能源金融风险,评价能源金融安全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也正是建立能源金融风险预警的意义所在。

三、能源金融市场风险

预警指标的选择全面的能源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是一个非常庞杂的系统,本文希望对基于市场层面的能源金融风险预警进行探索性研究。

(一)能源金融市场风险指标分析能源金融风险是可以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的风险,宏观层面的如地缘政治风险、微观层面的如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本文研究的重点是中观层面分险,即能源金融市场分险,典型的包括价格波动风险、能源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汇率风险等。虽然煤炭、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能源电力行业所面临的金融风险会根据其所处的行业有所差别,但是大体可将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分为以下两个层面:宏观经济影响风险和投融资风险。相应地,能源金融市场风险指标也同样分为宏观经济指标和投融资风险指标。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CPI定基指数、企业景气指数、货币供应量增速、财政比例以及贷款增长率等,这些指标来源局限于能源行业。

2.投融资风险指标。投融资风险受到国内外金融市场、国内外石油市场的影响,指标包括能源市场需求增速、黄金指数、美元指数、石油价格、上证指数以及银行和企业金融指数,如上证指数、资产负债率、资金成本率等,这些指标来源多元化,对能源行业的投融资风险影响很大。

(二)指标的选择对能源金融市场风险进行评价需要选择最能够反映能源金融风险的指标,通过指标的变化来判断能源金融市场风险未来的改变,为能源金融市场风险的爆发做出预警。指标的选择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一是经济发展以及能源需求对能源安全提出的要求;二是金融市场的变化对能源风险因素的影响;三是指标数据的可获得性。基于以上考虑,本文对能源金融市场风险预警指标选取以下5个,即能源需求量增速、实际GDP增速、美元指数、股指变动率、石油价格。在5个指标中,能源需求量增速和实际GDP增速体现了能源供给的情况:GDP增长迅速,为GDP提供增长的能源需求也会随之上升。能源需求量增速在统计上的数据是每年的能源消耗量,即反映了能源的供给与需求平衡的情况。股指变动和石油价格反映了国际金融市场和能源市场的形势,其变动对中国的能源安全起到重要影响。美元指数也十分重要,美元的强弱升跌都会对油价和金融市场产生影响,进而引起能源金融风险的升降。

四、模型及其应用研究

(一)基于PCA&ARMA的能源金融市场风险预警模型主成分分析法(PCA)是评价具有一定相关关系的指标组的重要方法,可以抽取各个指标的特征,以较少的变量来表征整组指标的特征,因此,本文将其应用于多指标评价的能源金融风险评价。能源金融市场风险的预警归根结底是对未来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强度的预测。在根据主成分分析法得出历年的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强度后,预测模型必须能够合理考量历史趋势,即根据过去的时间序列建立模型推算未来的风险强度。ARMA时间序列模型预测方法的核心思想便是根据现象的过去行为预测未来,故而本文选择ARMA模型预测未来的能源金融市场风险。预警模型建立的主要步骤如下:

1.指标原始数据的标准化。首先计算每列数据的均值,再用均值减去每一指标数据,最后再将其差除以原有数据的标准差。

2.计算相关系数矩阵。每个指标之间都计算其相关系数,利用相关矩阵可以进一步推算出其特征向量和特征值,从而选取确定主成分。

3.计算特征根以及特征向量,并计算一组特征根和特征向量的贡献率,将特征向量按照特征根加权。计算出特征向量Ek和特征值λk,选取λk>1的特征根和特征向量作为主成分。

4.计算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强度。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强度是衡量能源金融市场风险的指标,其值越大表示风险程度越高,根据特征向量中的各个元素作为权值,与每一年的相对应指标值相乘,可得到能源金融风险强度。

5.利用ARMA模型建立回归模型。检验能源金融市场风险是否为平稳时间序列,如果不是则需要差分后再进行回归,根据回归的结果预测未来的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强度。

(二)应用研究本文选取中国2002~2013年的相关数据对中国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强度进行计算。

1.数据说明。股指标的为标普500,美元指数按照美国洲际交易所数据,二者年度数据选取年末最后工作日数据。中国GDP增速以不变价计算,数据来源为《中国经济统计年鉴》,能源需求量增速数据来源为《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石油价格选取大庆油田年末数据。

2.主成分分析。首先对5个指标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再根据标准化后的指标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

3.ARMA模型。对表5中的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强度建立ARMA模型,设其时间序列名为index。首先根据ACF图判断index的稳定性,结果发现极其不稳定,故而对index时间序列进行差分,得到时间序列index_d。自相关和偏自相关两个图形都呈现拖尾的现象,是典型的ARMA(p,q)型的结构。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本文通过对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和风险预警基本概念的界定,提出能源金融市场风险预警的基本经济金融指标,并通过主成分分析定义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强度,计算了中国2002~2013年的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强度,应用ARMA模型对中国2014年的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强度进行预测。主要结论如下:

1.能源金融市场风险是一个综合变量,国内宏观经济指标、国际金融指标及能源相关指标都是重要影响变量,通过适当的方法,如主成分分析是可以对其进行量化分析的。结合ARMA模型,可以对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强度进行预测,进而对我国能源金融风险管理和能源安全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2.对2002~2014年中国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强度的计算和预测表明,中国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在2006年以前处于“安全”级别,此后,除在2008年短暂的恢复“安全”级别外,中国能源金融市场风险一直在上升,但仍处于“可控”的区间。当前中国的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处于较大风险区间,按照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强度的增长趋势,未来能源金融市场风险有可能进一步增加。

(二)政策思考本文实证研究表明能源金融市场风险强度的大趋势是不断增强的,因此,为确保中国能源金融市场的稳定,保障国内经济建设的正常运行,维护国家利益,中国能源金融市场需要一套针对全球金融市场的风险预警管理体系,及时高效地对风险进行管理。具体来讲,加强中国能源金融市场风险预警管理应该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

1.信息透明化是能源金融市场风险预警管理的前提。当前,中国能源信息的权威公布平台少,各地各企业分裂统计,信息整合性差,市场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灰色地带过多。与新加坡的普氏价格指数相比,中国能源信息平台仅服务于国内市场,在国际市场上缺乏影响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国对能源市场的定价权。虽然中国2006年就开始与国际能源信息署(IEA)合作,双方就国家战略石油储备与石油市场数据分享达成一致协议,但目前仍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因此,国内一方面要继续筹建一个多方参与的权威信息平台,另一方面也要积极走出国门,在国际市场上发挥作用,争取早日实现中国的能源信息透明化。

2.能源金融市场与传统金融市场的创新合作是能源金融市场风险预警管理的核心。当前,虽然发达能源金融市场在市场体系上构建了如银行、基金、债券、期货等多层次的交易市场值得中国能源金融市场借鉴,但中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能源金融市场的多元化。虽然如此,中国传统金融市场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摸索前进,在交易场所、交易制度设计和交易平台管理上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源金融市场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金融市场体系来扩大交易规模,完善交易制度。同时,金融市场有着极强的创新能力,能源金融市场借助金融市场的力量,在能源金融产品研发、交易规则设计、风险管理等方面将取得快速发展。

第3篇

新常态之一:普惠金融vs.长尾风险互联网金融虽然发展历史不长,但传统银行业已明显在向蓝海进军,逐渐开拓新的市场,互联网企业也在通过新的技术手段和产品,向传统金融领域渗透。这无疑会使“更大的人群”成为金融产品的消费者,普惠金融的前景也必将更为广阔。然而,这个“更大的人群”,将主要来自前文所说的“长尾”客户,即传统意义上的非主流市场。以授信业务为例,“长尾”客户的典型特征是信贷历史较差(或无)、创业时间较短(或尚未开始)、抵质押物较弱(或难以管理)、未来收入波动较大(或难以预测),因其不确定性较大,故难以成为传统金融业的授信支持对象。而在互联网时代,尽管大数据提供了更多、更好、更新的量化风险解决方案,在某些特定网络平台针对特定长尾人群开展的授信业务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真正实现对更大范围(长尾)客户行为的精准刻画,尚待时间、数据、技术和实践的积累。可以说,未来的金融风险将更多来自于“长尾”领域。新常态之二:创新加速vs.相争相容在长尾时代,创新来自各个层面的整合:既有来自于不同技术、不同平台、不同数据之间的整合,更有来自于不同产品、不同服务、甚至不同行业的整合,包括传统的银行、保险、证券、电信运营商、互联网电商等行业之间的融合。创新的不断加速和用户体验的不断升级将成为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新常态,其中,“宝宝”类产品就是创新与整合的突出代表,也正因如此,2013年被业界命名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以渤海银行为例,其试水互联网金融跨界产品的进程不断加快,2014年推出的“添金宝”更在宝宝军团中独树一帜。作为一款“现金管理型全自动基金理财产品”,客户签约该产品后,系统每日自动归集指定账户内的活期余额,并自动申购货币基金。当客户需要支付结算时,无需赎回基金份额,直接通过POS刷卡、ATM取现、转账、汇款等操作即可完成对外支付,不仅获得了宝宝类产品的收益,而且实现了传统银行卡的便捷。由此可以看出,金融市场的“蓝海”与“红海”之间既相竞争、相博弈,也相融合、相促进。新常态之三:安全隐忧vs.维权意识当线下的交易移至线上,数据存储在了云端,除了软件、硬件、网络的安全之外,更令人担忧的是数以亿计的个人客户的隐私安全。随着时间的推移,跨平台数据将更大范围收纳客户的身份识别信息、支付行为信息、消费习惯信息、地理位置信息、社交网络信息,甚至包括指纹与虹膜等生物识别信息,个人隐私安全的隐患及隐私维权意识的崛起将成为新常态。大数据时代,数据的应用分两个层级:第一层级是满足最初交易目的的数据应用,这个层级的信息采集和应用一般都会有比较严格的隐私保护条款;第二个层级是数据汇集后的分析应用。当来自四方八面数据相互整合起来,不但为巨大潜在商业智能挖掘创造了条件,也为个人隐私泄露带来了机会。研究表明,即使每一个数据来源都是匿名,当数据整合之后完全有可能做到对个人身份的精准识别,传统意义上的隐私可能将无所遁形。我们需要对隐私进行新的定义,并研究新的防护机制。新常态之四:损失事件vs.理念回归由于承担了更多的“长尾风险”,损失事件必然不断出现。但按照以往的经验,人们往往只接受“刚性兑付”,对于风险与收益匹配关系的理解还停留在书本上和概念上,对实际遭受的损失的认识不够,难以接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买房后,一旦房价下跌就出现“房闹”事件,以及为什么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时,对非保本浮动收益的,尽管反复强调风险,并对客户进行投资偏好测算,严格防范“误销售”,可是一旦出现损失,就会有投资者在银行门前“讨说法”的情况。同样,对于P2P,在国外大多数都是不承担信用风险的“纯平台”,而来到中国后却经历了变异,由平台承担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究其原因,还是对“高风险、高收益”的理念认识不深,或者说是对风险的“本质”认识不够直观。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为了应对风险损失事件这个新常态,风险本质的理念回归是民众的必修课。

二、互联网金融时代风险管理特点

无论是传统商业银行,还是从事金融业务的互联网企业,抑或是跨领域的金融服务提供者,都是在经营风险。没有风险,就没有收益,二者总是相伴相生。特别是在行业融合与博弈成为新常态的“长尾时代”,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仅以风险定价为例,风险经营能力强的金融企业,在准确识别和计量潜在客户风险水平的高低的基础上,能够给“好”客户提供更为优惠的服务价格;而风险经营能力较差的金融企业,由于对客户风险识别不清、计量不准,只能给客户提供一个偏向于平均水平的价格,而这对真正的“好”客户来讲,反而得不到其应得的优惠条件。因此,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好”客户会流动到风险经营能力强的金融企业,因为其为同等服务付出的成本更低;“差”客户则会选择风险经营能力差的金融企业。这就是所谓的“逆向选择”。因此,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风险管理能力依然是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可否认,互联网大数据将给金融企业带来很多思想理念和技术手段方面的变革。长尾时代,风险管理的方法需要主动应变,传统商业银行要向互联网企业积极学习和借鉴,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更加深入地了解位于“长尾”部位的新客户,并为其提供更加卓越的金融服务体验。但同时,传统银行业的风险管理理念不能丢弃,其思想精髓是经过长期实践和验证总结出来的方法体系,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不仅需要坚守,而且需要进一步发扬光大。

三、大数据:机会与陷阱仅一步之遥

互联网和大数据革命性地降低了批量获取尾部客户的成本,使长尾时代的到来成为了可能。谈到大数据,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商业智能和无限商机,但实际应用中,要对其持有客观和理性的态度,技术方面更要谨防“大数据陷阱”。大数据分析和挖掘算法可以帮助金融企业找出很多潜藏在数据里的“规律”,但这只是商业智能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值得引起高度关注的是,数据量大不一定就是好事。一方面,当数据量从几十条变为几百条、几千条、上万条甚至更大时,很多微弱相关的变量会在大数据里变得显著相关,很多实际并无关联的变量会呈现相关的表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加甄别地盲从于数据挖掘的结论,往往造成模型运行中的偏差,或加速模型本身区分能力的退化。这方面的案例很多,基本都是过度挖掘的结果。另一方面,大数据不仅仅是“大”,更要求“全”,即不同领域、不同来源的数据需要进行整合汇集,这也意味着数据种类和形态变得更为多样和复杂。然而,数据“全”是一把双刃剑,既赋予了数据挖掘无尽的想象空间,也带来了数据质量的良莠不齐。特别是互联网“全民造数”时代,数据应用者必须审慎区分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即哪些属于客户真实的交易数据,哪些则可能属于客户在好奇心理驱动下的“试试看”行为。因此,数据挖掘要谨防“伪规律”。防范大数据滑入“陷阱”要做到三个尊重。一是尊重数据质量,在充分了解数据来源、意义和规则的基础上,做好数据质量的甄别、纠正和取舍;二是尊重小数据时代的统计分析规范,如合理抽样、充分验证等,并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严格的实验设计,以确定因果关系的存在性;三是尊重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专家经验,不能唯数据或唯挖掘,而是要在数据分析和应用的全流程引入专业经验,并对模型规则进行合理的经济学解释。

四、金融企业践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

对于金融企业来讲,互联网金融时代依然要面对信用、市场、流动性、操作、科技、战略、声誉等常规风险,与过去相比,虽无本质区别,却有量的差异。要求金融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组织架构、操作流程、系统工具、企业文化和人员队伍。重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一是客户选择与风险偏好管理,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并把风险与收益的最优平衡作为经营管理的最终目标;二是信息对称与“全流程”管理,确保在业务的完整生命周期内充分了解客户的风险状况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缓释措施;三是数据应用与风险计量能力,将专家经验与基于大数据的风险分析进行有效结合,精准计算和预测客户风险;四是资本约束与风险文化建设,按照巴塞尔协议的基本理念和方法体系,完善与各类风险相对应的资产管理,并建立与之相对应的风险文化体系,确保各项风险管理工作在前、中、后台得到有效落实。以渤海银行为例,其开业之初即构建了全面、垂直、独立的风险管理模式,并在经营管理实践中按照巴塞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和理念逐步完善了适应本土管理实际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风险偏好政策和风险管理流程,对于所面临的每一种主要风险,均通过“四眼原则、双线报告”建立矩阵式风险报告体系和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不断加大研究和开发力度,持续提高风险分析、信息管理、计量工具、系统等量化风险管理基础能力,持续推进风险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品质提升;业务发展方面,不以放松风险管理为代价换取短期发展,不脱离风险管理实际盲目扩张,资产质量始终保持同业领先水平。专业人才培养方面,以“锻炼和培养一支职业操守好、专业水平高的风险管理队伍”为目标,注重开辟立足长效的风险管理人员培养机制,开展深入、立体、全方位、渗透式的风险管理培训。文化建设方面,注重在风险管理实践中培养和塑造独具特色的风险文化,提炼出以“专业、责任、规范、创新”为基础的风险文化理念,并力求使之成为凝聚力量、规范行为、推动持续稳健发展的“无形之手”。上述措施无疑将为渤海银行在互联网时代的“蓝海”航行保驾护航。

五、监管与创新间的辩证平衡

监管与创新向来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有效的监管是保障健康创新和金融安全的必要条件,但如果监管过度,则会扼杀创新于摇篮。监管的重点,首先是风险。长尾时代,由于行业之间跨界渗透、金融交易的数字化和虚拟化,以及金融消费群体的实质性扩大,金融风险在企业之间、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的传染性将更加显著,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也更加显著,局部的信用风险、科技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都可能会以声誉风险为媒介,并以流动性风险为表现,快速波及整个企业,直至全行业。因此,风险管理不再是某一家或每一家金融企业自己的事,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如何防范类似P2P平台卷款跑路的风险事件?如何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国家金融体系的整体安全?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顶层设计与关键制度安排,相关法律法规、风险隔离制度、资本约束制度、流动性备付制度、民间借贷阳光化等都需尽快建立健全,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二是行业自律与准入资格管理,要在重新定义“金融行业”的基础上,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负面清单管理,并着重加强企业从业门槛制度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确保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三是信用评分与征信体系完善,要尽快建立起更大范围的诚信体系,有效提高新兴业态下借款主体的违约成本,并运用数据优势,积极拓展跨领域数据整合,基于信用历史、交易行为、诚信记录,甚至社交网络信息,开发通用评分,帮助授信企业更好地识别和计量客户风险;四是信息披露与市场纪律监督,金融企业要自觉接受市场监督,规范化地披露相关信息,不仅包括金融企业的自身经营管理情况和风险状况,而且包括其业务所涉及的具体产品和具体借款人风险和收益状况的披露,帮助金融消费者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五是风险教育与金融知识普及,要将“普惠金融”与“普及教育”两项工程同步推进,确保金融消费者理解风险与收益的匹配关系,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投资决策能力。

第4篇

【摘要】本文以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类别为切入点,分析了我国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金融衍生产品;风险;风险防范

近年来,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交易品种迅速增加。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降低了金融基础产品的市场风险,增强了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但由于其自身的特点,金融衍生产品也创造了新的风险。一些触目惊心的金融事件往往与金融衍生产品密切相关。如2008年9月爆发的次贷危机被认为是美国自二战以来所经历的最严重的危机。目前,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如何正确认识风险,加强风险控制,对于促进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类别

金融衍生产品是指从货币、利率、股票等传统的基础金融产品衍生发展而来的,包括远期、期货、期权、互换等在内的金融合约。作为—种金融产品,金融衍生产品同样具有一般金融产品所具有的风险,但是由于风险结构的复杂性以及交易的高杠杆性,使得其蕴含着更大的风险。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分类,与金融衍生交易相关的基本风险通常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市场风险

由于金融衍生产品是由基础产品派生而来,其价值在相当程度上受制于相应的基础金融产品,因此所谓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基础产品价格波动所可能导致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人亏损的风险。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衍生产品价格的变动更为敏感,多采用杠杆交易方式,跨期交易又使未来的产品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市场风险是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经常面对的一种风险,相对其标的资产,金融衍生产品的市场风险更为突出。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方违约或无力履行合约的风险,是场外衍生产品交易的一种主要风险。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手风险,指衍生合约交易的一方可能出现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另一类是发行者风险,指标的资产的发行方出现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三)流动性风险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涉及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有两种类型:市场流动性风险与资金流动性风险。其中,市场流动性风险与特定的产品或市场有关,是由于缺乏合约交易对手而无法变现或平仓的风险,主要发生在场外衍生产品市场中;而资金流动性风险与交易的资金有关,是交易一方因为流动资金的不足,造成合约到期时无法履行支付义务,或者无法按合约要求追加保证金,从而被迫平仓,造成巨额亏损的风险。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于不当或失败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因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由于操作风险是由主观因素所引发,所以本质上属于管理问题。此类风险在衍生产品交易中危险性极大。在世界金融发展史上,由于操作风险导致一些具有悠久历史和相当资金实力的金融机构损失惨重的例子屡屡发生,巴林银行破产事件就堪称金融衍生产品操作失败的经典案例。

(五)法律风险

在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活动中,由于交易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而无法履行或者合约订立不当等原因引起的风险是法律风险。在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导致在衍生产品交易中发生的亏损,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有相当部分是源于法律风险。

二、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状况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等经济主体迫切需要通过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回避各类资产价格波动的风险。20世纪90年代初,金融衍生产品开始在中国市场出现。1992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了我国第一个金融衍生产品国债期货,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和相应的风险控制经验,爆发了“327”事件,最终于1995年被取消;海南证券交易报价中心在1993年推出深股指数期货,则由于市场规模太小在当年即被叫停;中国人民银行于1997年了《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允许中国银行首家试点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正式颁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制定了专门的办法;2005年股市权证和债券远期交易正式推出,标志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建立;2006年我国首家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成立;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了《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有关事宜的通知》,正式启动利率互换业务;2009年《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出台,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总体而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呈现出稳步快速发展的局面,但与国际发达市场相比,还尚有距离。从产品类型看,虽然基本涵盖了远期、期货、掉期、期权这四类衍生产品的基础形式,但仍没有在国际市场交易活跃的利率期权、权益类与商品类等场外衍生产品;从交易量看,我国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量还很低,以利率互换为例,据《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交易名义本金分别为4121.5亿元,同比增长90.07%,但其所占全球市场余额的比例还很小;从市场的发展来看,尚处于初级阶段,场内市场还未正式交易,场外市场规模有限,尚不能满足金融市场参与者的风险防范和投资需求。

三、我国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成因分析

作为一把“双刃剑”,金融衍生产品能够规避金融市场的风险,但由于其杠杆性以及定价复杂的特点,也有可能将会带来更大的风险。我国金融衍生产品起步较晚,由于各种外部条件制约及金融衍生产品的自身特性,可能引发风险,出现一系列问题。

(一)监管体系尚待完善

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主要由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和外汇管理局来实施,监管主体过于分散,完整的市场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如果监管缺位,将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就暴露了场外衍生产品由于监管缺失而产生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及雷曼清盘等一连串事件的严重后果。虽然2007年中金所与上证所、深证所等机构签署了跨市场监管协作协议,在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联合监管迈出了重要一步,但银证期保的联合监管依然任重道远,如何加强协调,既要防止监管真空,又要减少重复监管,还需要不断探索。

(二)法律制度还不健全

要保障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有序运行,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银监会于2004年颁布实施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法规。之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系列文本等制度的陆续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风险管理制度,降低了法律风险。但总体看来,我国现行的与金融衍生产品有关的法规,基本上为部门规章,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各监管机构针对具体的衍生产品制定的,缺少统一的有关金融衍生产品的国家法律。以期货市场为例,中国的期货行业正在迅速崛起,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商品期货交易市场,而《期货法》至今还未出台。因此,与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相比,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略有滞后,由于缺乏衍生产品交易和风险管理的相关指引,不能适应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的需要。

(三)内部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随着金融衍生产品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各类机构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参与程度也在不断提高,但我国企业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认识和管理存在严重不足。2008年下半年以来,连续爆出中信泰富155亿元港元巨亏、国航亏损人民币68亿元等事件。作为独立交易主体,这些中央企业在参与海外衍生产品交易中,由于自身的风险控制措施的漏洞,贸然使用复杂的场外衍生产品,违规建仓,导致了风险失控,在股权、商品、外汇市场出现投资亏损。

四、我国金融衍生产品风险防范的措施

在金融体系日益国际化和市场化的趋势下,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在我国快速发展。金融危机的爆发也给我国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防范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建立健全高度协同的市场监管体系

由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有跨市场、跨行业的特点,需要有关监管部门的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建立一个较完善的监管体系。首先,为保证投资者利益,有必要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之间建立监管协调机制,通过信息的共享,协调监管职责,提高政府监管的效率和水平。其次,加强交易所和行业自律组织之间的联合监管,针对不同种类的金融衍生产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使交易者的市场行为受到有效的约束和规范。此外,还应加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国际监管与合作统一,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总之,通过政府统一监管,确保在市场管理、交易法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一致性,保证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

为了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我国有必要加强金融衍生产品法律法规的建设。第一,在立法方面,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性和复杂性,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金融衍生产品设立专门性法律,出台统一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法》,以保证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规范、稳定发展。第二,制定和完善有关金融衍生产品创新的法律。创新赋予了金融衍生产品旺盛的生命力,也带来了风险。因此,对于创新应该在方案上充分论证,有法律依据,并具有严密的监控措施。第三,制定有关衍生金融产品风险管理的法律,使风险管理主体的职责分工、管理程序、规则的制定都受到相应的法律约束和指引,为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

(三)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为防范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避免出现重大风险和过失,交易主体应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1.积极完善内部控制。一方面,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明确奖惩制度,将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另一方面,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形成合理高效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对交易程序严格控制,实行前台交易与后台管理相脱离,对交易员的权限进行明确的限定,建立高效独立的信息通道。

2.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管理。首先,应设立独立的风险监控部门。由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有很高的风险性与投机性,参与交易者应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风险。其次,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流程。全面准确度量与评估风险,限定风险承担水平,并适时监控,对风险管理流程定期检查,以便有效地管理风险。比如对于市场风险可用风险价值方法来度量,利用分散化降低信用风险,借助完善的内部管理并健全交易程序减少操作风险;通过深入地研究和分析相关法律法规,有效管理和降低法律风险。此外,估计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下的风险状况,建立预警机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以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孙连军.浅谈金融衍生产品及其发展[J].经济研究导刊,2008(2):65-66.

[2]万正晓,张晓静.金融衍生产品及其在中国的应用[J].生产力研究,2008(13):42-44.

[3]郑秀君.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业务现状分析及启示[J].特区经济,2008(11):80-83.

[4]谢群,武本建,谢婷.略谈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管理[J].工业技术经济,2008(7):156-157.

第5篇

【关键词】POT;APARCH-M;动态风险;杠杆效应

近年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使得各国金融市场产生大幅波动,让人们广泛意识到对金融机构等实施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因此,对金融市场极端情形下的损失风险的估计和预测是研究者和各投资者关注的焦点。VaR(Value at Risk)技术正是这样一种定量工具,目前已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为全球金融市场、电力市场及石油市场广泛采用[1-2]。但是VaR只是市场处于正常变动下市场风险的有效测度,它不能处理金融市场处于极端价格变动的情形,如股市崩盘等,并且它自身不是一致性风险度量工具[3]。而ES(Expected Shortfall)是度量损失超过VaR的期望损失,能较好度量极端风险,并且它是一致性风险度量[3-4],于是论文将ES作为VaR的一个补充。在传统的风险度量模型中一般考虑的是整个收益率的分布,常用正态分布、t分布、混合正态分布、Laplace分布等来描述。而极值理论(Extreme Value Theory)描述的是分布的尾部行为,故而近年来热衷于将极值用于风险度量研究中[2-7]。

目前,国内外对极值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条件极值的风险度量和应用上[3-7]。条件极值模型主要是将极值理论中的POT(Peaks Over Threshold)模型与波动模型结合。在国内,极值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余力[5]和陈守东[6]等的研究结果表明动态VaR比静态VaR度量更准确;但上述文献中都没考虑金融资产收益率波动的杠杆效应,即非对称性。林宇[7]则通过非对称波动模型与极值模型结合度量风险,测试结果较准确。但他们的研究都忽略了金融资产收益中包含了对风险的补偿,即金融资产收益率与资产风险具有密切的关系。为了反映出这种关系,Engle等1987年提出了GARCH-M模型[9]。陈泽中[9]将GARCH-M模型和EGARCH模型结合起来,分析了我国股市波动的特点。实证结果表明,我国股市存在明显的杠杆效应,且收益率与波动性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为了更准确地度量金融市场风险,论文采用更一般的APARCH模型来描述收益率序列的波动,并充分考虑了金融市场的收益率与风险的正相关关系。将极值理论中的POT模型与APARCH-M模型结合,提出了基于POT-APARCH-M的风险度量模型。

1.APARCH-M模型与极值理论中的POT模型

1.1 APARCH-M模型

在针对金融时间序列波动性的建模中,Bollerslev在ARCH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广义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这正是我们目前研究比较多的GARCH模型。GARCH模型是ARCH模型的重要扩展,然而GARCH模型并不能完全反映金融市场波动的特征,特别是其中的杠杆效应。于是Ding,Granger和Engle在1993提出了一个非对称的GARCH模型,即APARCH(asymmetric power ARCH)模型[11]。该模型是个归纳性较强的模型,它将多种ARCH模型和GARCH模型作为其特例,其中包括了TS-GARCH模型,GJR-GARCH模型,Log-GARCH模型,TARCH模型,NARCH模型等[10]。APARCH模型不仅包含了一般GARCH模型的特点,而且还可以捕捉金融市场的杠杆效应。设是股票每日价格的对数收益率序列,满足严格平稳性,且服从APARCH(p,q)过程,则可以由下式表达:

(1)式为均值方程,其中为条件均值,为残差;(2)式中的为条件方差,为标准化残差,是服从均值为0,方差为1的独立同分布序列;(3)式为波动方程,其中参数,,,,,,反映冲击的杠杆效应。

由于金融资产风险的变化对收益的影响,高的收益往往伴随着高的风险,即是资产的收益率会依赖于它的波动。为刻画这种现象,1987年,Engle、Lilien和Robins提出了GARCH-M模型,其中“M”表示收益率的条件均值为GARCH[8]。此时,条件均值可以表示为:

上式中的和为常数,参数叫做风险溢价参数,为正值意味着收益率与它的波动正相关。

于是将(4)式代入到(1)式中,就可以得到APARCH-M模型,即

3.算例分析

3.1 模型参数估计及动态VaR和ES估计

论文选取深证综合指数从2003年12月10日到2011年1月20日的每日收盘价,共1729个数据。取2003年12月10日到2010年1月7日的每日收盘价共1479个数据,用来估计模型的参数;2010年1月8日以后共250个数据用来后验测试。数据来源于大智慧股票软件。深证综指的日损失序列定义为,其中为时收盘价。论文所有的数据处理和分析都在Eviews5.0和R软件下进行的。

通过Eviews5.0软件计算得到损失序列的基本统计特征见表1,括号内为p值。

从表1中可以看出该损失序列尖峰厚尾,且不对称,呈现右偏情形;单位根ADF检验结果表明在1%的置信水平下该序列不存在单位根,即损失序列是平稳的;Ljung-Box统计量Q(5)、Q(10)表明该序列有一定的自相关性,Q2(5)、Q2(10)表明损失序列的平方自相关,从而该损失序列具有很强的ARCH效应。根据前面的分析使用APARCH(1,1)-M-t模型对深证综指样本内损失序列建模,并用最大似然估计对参数进行估计,估计结果见表2。

模型拟合后,对其残差进行ARCH检验,其检验统计量LM(6)的p值为0.99,从而可以判定残差没有异方差性。标准化后的残差序列均值几乎为0,方差也十分接近于1,基本可以看成是标准残差序列。然后对其进行相关性检验,Q(5)=24.301(0),从而可以认为其是独立序列。标准化后的残差序列的阈值,MEF(超额均值函数)确定如下图1所示。从图1中可以看出阈值在1.8左右,然后结合McNeil和Frey对比Hill方法、历史模拟法等方法,发现选择5%左右的极值数据使用GPD估计效果较好,于是阈值可以确定为1.806,接下来对超过阈值的部分进行GPD拟合,结果如图2所示。从图上看出拟合效果相当好,并且作出其QQ分位图,如下图3所示。于是可以用GPD分布对极值建模,参数估计结果为,。

3.2 模型检验

为了考察风险度量模型的预测效果,常采用Kupiec的失败次数检验方法。其基本思想是:在置信水平为P的条件下,在第t日估计出第t+1日的风险值和,对于第t+1日的实际损失,如果估计出的,那么就认为风险估计值在第t+1日是失败的,并计数一次。最后将失败次数比上考察的总次数得到失败率。对于ES的估计也是采用同样的方法。如果失败率远大于,则认为是低估了风险,反之则是高估了风险。只有失败率接近,风险度量方法才被认为相对可靠。论文还将此模型检验结果与EGARCH-M-POT模型,APARCH-POT模型检验结果进行了对比,从而可以看出此模型的优越性。

从上表2深证综指的后验测试结果可以看出,在99%置信水平下,这三种模型预测的效果是一样的,但在97%置信水平下,基于POT-APARCH-M和POT-EGARCH-M模型预测效果是一样地优于基于POT-APARCH的,从而表明了考虑收益与风险正相关对于金融市场风险的度量更加合理。在95%的置信水平下,基于POT-APARCH-M模型预测的效果是最好的,因为它是失败率是最接近5%,从而表明考虑更一般的APARCH模型来描述收益率的波动比EGARCH更合理。而通过计算ES的失败率结果在高置信水平下,ES的失败率都为零,从而表明ES相比VaR是更为保守的风险度量。

4.结论

论文建立了基于极值理论的POT-APARCH-M-t的动态风险度量模型,用来度量金融市场风险。在描述金融市场波动特征时,采用更一般的APARCH模型。结果表明它比EGARCH模型更优越。在金融市场中往往高的收益伴随着高的风险,即收益与风险是负相关的,从而将APARCH模型与GARCH-M结合。经过深证综指风险度量结果表明损失与风险是负相关的,并且更准确地度量风险。而在度量空头风险时,通过检验表明,在高置信水平下,ES过于保守,从而可以看出收益率的右尾较薄。论文只是对收益率分布上尾极端风险进行了度量,当然还可以对下尾极端风险进行度量,论文在阈值选取时,带有一定的主观性,阈值准确的选择方法一直是现在要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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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ekiros S.D.,Georgoutsos D.A.Estimation of Val-ue-at-Risk by extreme value and conventional method:a comparative evaluation of their predictive performa-nce[J].Int.Fin.Markets,Inst.and Money,2005(15):209-228.

[3]Artzner P.,Delbaen,Eber J.M.,and Heath D.Coher-ent Measures of Risk[J].Mathematical Finance,1999(9):20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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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余力,张勇.应用极值分布理论的VaR和CVaR估计[J].求索,2010(4):64-66.

[6]陈守东,孔繁利,胡铮洋.基于极值分布理论的VaR与ES度量[J].数量经济技术研究,2007(3):1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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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陈泽忠,杨启智,胡金泉.中国股票市场的波动性研究――EGARCH-M模型的应用[J].决策借鉴,2000,13(5):24-27.

[10]张世英,樊智.协整理论与波动模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第6篇

关键词:房地产金融;风险;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自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以来,国内房地产市场受到来自国内尤其国际动荡局势的影响,出现融资困难、资金链中断及资金回收困难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借此分析国内房地产面临的金融风险,以期合理规避房地产金融风险,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热点话题。

一、国内房地产金融风险原因

(一)房地产金融体制尚不完善。相对比于发达国家完备的金融市场体系,我国房地产金融体制尚不完善。目前,我国为单一的银行为房地产商提供贷款和信托机构向房地产业提供信托资金,银行的利率调整及贷款机制和国家的政策风险都会影响房产业的稳定发展。

(二)房地产金融市场资金融通效率低下。通过银行筹集的资金,大多数房地产商将其存放于银行,银行又无法及时将大量资金提供给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造成一定时间内资金浪费及闲置,成为最终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承担者。国内尚未建立一套完备的投资融资的金融体系,因而存在一定的资金融通效率低下的问题。

(三)房地产金融信息不对称。房地产金融市场具有资金需求多、周期长等特点,使得房地产面临的风险加大。当房地产市场繁荣时,将有大量房地产商加入其中,不惜高额利率贷款进行投资,一旦市场出现动荡或不稳定情绪上升时,尤其房地产商资金链中途中断时,房地产商将无力按时还款,银行业与房地产商中间的不透明即信息传递失效,将极易造成房地产金融风险。

(四)政府宏观管理失效。房地产业作为影响居民生活及市场稳定的重要行业,其稳定性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实施及管理者,肩负着审查房地产商资质及规范金融行业合理贷款的重要任务,我国政府尤其地方政府大力引资,放松监管,造成一些资信不佳的地产商进入投资,尤其当地银行贷款管理失控,将容易引发房地产金融风险。

二、国内房地产金融风险判断

根据国内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特点及原因分析,国内主要面临以下几类房地产金融风险:

(一)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风险给房地产开发商、消费者进而给提供房地产金融服务的商业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由于房地产具有非常强烈的投机性质,一旦整个市场出现难以承受的泡沫,将导致房价大跌,引起房地产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倒闭,进而导致银行大量坏账产生。

(二)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指银行与房地产商在利率出现不利波动时所面对的风险。这种风险不仅会直接影响影响其资产负债表,更会影响其获利水平。一旦贷款利率上升房产商面临还款压力加大,银行业将承受更大的资金回收压力。

(三)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由于借款人履约能力的下降,无力偿还或不愿意偿还,导致银行业坏账的出现。主要由于贷款前对借款人资信审查不足或失误造成的,也可能是贷款发放后企业经营状况变化造成的。

(四)操作风险。操作风险主要是因为业务流程不健全而引起的银行工作人员在工作上的偏差,导致的损失。房地产金融的操作风险包括房地产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不健全、业务操作失误、房地产资金转账结算中的风险等。

三、国内房地产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构架

(一)营造良好的国内房地产金融市场宏观体系

1.国家要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一方面,政府要严格监管土地交易,规范土地交易秩序,实行土地供给有偿,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竞争机制。另一方面,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对企业违反行业规章制度加大惩罚力度,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最后,政府要规范房地产金融秩序,加大对银行业的监管力度,制定正确的监管方针和策略,将房地产市场状况以及信息,进行定期的公开和披露。

2.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建立多元融资渠道。引导国内房地产投资商加快发展,以进行直接投资,降低贷款风险,此外,夸大房地产商的融资渠道,发展房地产信托行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从而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3.努力建立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转移制度。一方面,大力开发新的融资工具,推动房地产金融市场创新转移风险,建立保险机构,降低融资风险,另一方面,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对房地产金融机构进行创新,提高其市场适应能力,通过金融机构间合作分工,有效降低风险,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二)构建良好的国内房地产金融市场微观体系

1.加强贷款额度及风险控制,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一方面,银行作为企业法人,要加强内部建设,推动自身体制改革,严格按照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放贷,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贷款风险评估机制,对风险指数进行控制,有效降低风险,通过对企业评估,做到合理放贷,按时回收。此外,加强对内部员工培训,有利于对其良好的约束,使其严格遵守银行内部规定,降低房地产金融的风险。

2.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将强行业内监管。不仅银行内部,银行间要建立一套便捷的信息沟通系统,通过及时传递信息,为其内部控制提供信息支持,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良好沟通基础上,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完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从而有利于整个行业稳定发展。

3.建立房地产金融绩效评估机制。通过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机制,可以有效地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通过评估机制的建立,可以使银行加强自我监控,及时查清不良资产,并严格控制风险。还可以引进外部评估机构,对内部地产贷款进行公证评价,帮助建立稳定的房地产金融机制。

4.开发新的放贷品种,开拓市场业务的同时,有效降低风险。由于目前我国银行贷款品种单一,为此商业银行应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推出新品种,吸引消费者投资,进而推动房地产金融风险管理的多样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邢学良.房地产金融风险及防范[D].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4,12.

第7篇

【论文关键词】衍生工具;风险;成因;防范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经济及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入发展,新的衍生工具品种不断涌现,这在给金融机构及企业带来丰厚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大的风险。由衍生工具而引起的各种危机使得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它的作用,也给相关从业人员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衍生工具的会计概念

衍生工具是在原生金融工具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新兴金融工具。与此相对应,衍生工具市场与原生金融市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衍生工具是在原生金融工具高度发展的前提下金融创新的产物。

1.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对衍生工具的定义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SFAS119中定义了衍生工具,是期货合约、远期合约、互换和期权合约以及类似的金融工具,如利率上限与下限和固定利率借款义务(承诺)等。

2.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衍生工具的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关于衍生工具的定义是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中得以确定的,衍生工具指具有以下特征的金融工具:一是其价值随特定利率、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证券价格、商品价格、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二是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条件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其它类型合同相比,要求较少的净投;三是在未来日期结算。

3.我国对衍生工具的定义

2006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它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由于国内的资本市场相对比较封闭,衍生工具又是新兴产品。因此,在对衍生工具定义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完全一致。

二、衍生工具的风险

(一)衍生工具风险的种类

衍生工具作为一种避险工具的同时,本身也存在风险。在通常情况下,衍生工具的风险被定义为衍生工具未来收益的不稳定程度。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衍生工具因交易失败而导致巨额亏损的事件相继发生,导致国内外金融市场动荡不已,衍生工具的风险一时成为全球经济界、金融界乃至新闻媒介讨论的热门话题。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94年7月27日发表《衍生产品风险管理指南》,把衍生工具的风险类型归为五类:

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基础金融工具(如股票指数、利率、汇率)价格发生变化,进而给衍生金融交易带来损失的一种风险。市场风险是最普遍的风险,各种衍生工具都存在此种风险。其原因在于:每一种衍生工具的交易都以对基础金融产品价格变化的预测为基础,当实际价格的变化方向或波动幅度与交易人员的预测出现差异时,会随之带来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在衍生工具交易中,因交易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引起的风险。衍生工具的信用风险主要源于场外交易,这是因为对于场内交易,由于交易所对于交易行为有严格的履约、对冲、保证等制度约束,因而一般不存在信用风险;对于场外交易,由于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产生信用风险的可能性较大。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衍生工具持有者无法在衍生金融市场上找到出货或平仓机会所造成的风险。衍生工具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与市场状况有关的市场流动性风险,即由于缺乏合约对手而无法变现或平仓的风险。一类是与总的资金状况有关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即交易方因为流动资金不足,当合约到期时,无法履行支付义务,被迫申请破产,或者无法按合约要求追加保证金,被迫平仓,造成巨额亏损的风险。

4.营运风险。营运风险是指因内部管理不善、清算系统故障、操作失误以及人为因素等原因而带来损失的风险,这些失误本质上均属于管理问题。这种由于企业内部管理失误、人为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交易人员在做出交易决策时出现故意的错误或非故意的失误,从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风险。

5.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指因合约在法律上的缺陷或无法履行而导致损失的风险。衍生工具的法律风险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于市场的过快发展造成的。目前,衍生金融交易的增长大大快于市场建设的其它方面,由于衍生工具属新型金融工具,各方面的法律法规都不健全,无法可依和无例可循的情况时常会出现。

(二)衍生工具风险的成因

1.衍生工具自身的特征

(1)衍生性。衍生工具是在基础金融工具上“衍生”出来的,其价值与基础金融工具有较高的相关性,本身就面临着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它还是基于未来的交易,与基础金融工具比较对价格变动更为敏感,波动幅度更大。

(2)杠杆性。衍生工具交易不需要初始净投资,一般只需要支付少量的保证金或者权利金就可签订远期大额合约或互换不同的金融工具。其交易具有极大的杠杆作用,基础工具价格的轻微变动都可能造成巨额的损失。尤其是出现交易一方违约的情况时,巨大的交易额会引起整个市场的履约风险。

(3)品种的多样性和结构的复杂性。衍生工具不断创新,结构越来越复杂,操作难度大,一些专业的交易者对其都很难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普通的交易更难驾驭,无疑增加风险。

2.金融监管存在困难

(1)作为一种创新产品,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导致监管的相对滞后。即衍生金融产品类别不断增多且难以区分,使资产流动性增强,模糊了各金融企业的界限,加大金融监管难度,其副作用构成了金融企业和整个金融体制潜在的威胁。

(2)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各国金融市场的逐渐开放,形成了全时区、全方位的一体化的国际金融市场,衍生工具的投资者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和投机,追逐高收益和高流动性,在一定程度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3)衍生工具的交易属于银行的表外业务,相关的业务没有得到真实、准确的反映和披露。它可以绕过巴塞尔协议对银行最低资本的要求,不必增加资本即可提高银行的盈利率,并且不会影响资产负债表的状况,客观上滋生了出于盈利目的进行的投机,加剧了整个市场的潜在风险,使传统的监管手段越来越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3.内控机制不完善

企业内部控制的好坏与金融工具风险密不可分。如果企业内部控制良好,对各项衍生工具的交易有全面的监督,出现亏损时能及时防止情况的进一步恶化,就能够将风险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相反,如果缺少相关的内部控制,对投资者和交易员的各项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将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

三、衍生工具风险的防范

(一)加强内部控制

1.完善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在衍生工具市场上,监管客体的内部控制是金融监管的基础,是防范金融风险最主要最基本的防线。就我国很多衍生工具交易亏损事件而言,其根本原因都是内部控制上存在漏洞,如内部控制机制不严、内控机制执行不力等等。

2.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实现衍生工具风险控制的关键所在。内部控制是风险管理各部门在职能上的分工,做到既互相监督又互相补充、支持,使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稳健地进行。企业的内部控制应做好以下几点:明确树立各阶层人员的权力和责任;清晰明确的内部分工;完整明确的组织架构;详尽的工作手册;可靠的交易记录和报告系统。

3.实施全面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指企业的稽核部门对其各部门及有关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内部审计需以内部控制原则为准绳,做好以下几点:担任审计衍生工具的审计员一定要对衍生工具有足够的认识,识别内部控制的弱点和系统上的不足;提供改进这些弱点的建议,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审计衍生工具的业务。

(二)加强外部监管

1.加强对从事衍生工具交易的金融机构的监管。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严格区分银行业务和非银行业务,控制金融机构业务交叉程度。规范从事交易的金融机构的最低资本额,确定风险承担额,对金融机构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现场与非现场的检查,形成有效的控制和约束机制。

2.加强政府的依法监管。政府对于衍生工具的监管应是宏观的、全局的和基础性的。政府对衍生工具市场进行监管,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市场的竞争性、高效性和流动性,为市场管理创造一个有法可依、有纪可守、有章可循的有利环境,以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保证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3.加强交易所的自我管理。衍生工具市场是一种组织化的有序市场,其中,最基本、最基层的管理机构是交易所。交易所是进行衍生工具交易的基本场所,交易所的自我管理是指交易所通过制订各种规则来规范其交易活动。在衍生工具监管体系中,交易所的自我管理是整个市场监管的核心内容,它为行业管理和政府监管提供可靠的基础,对保护市场的竞争性、高效性和流动性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其他措施

1.建立稳定有序的金融市场。国外衍生工具市场发展实践证明,一个有序的衍生工具市场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市场制度的适应性、市场交易的公正性、市场运作的规范性以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性。衍生工具市场只有达到上述条件,才能赢得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衍生工具市场才能得以发展。

第8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体系

本文系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我省农村地区金融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批准号:L11CJY037)部分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分析——以辽宁省为例

收录日期:2012年12月21日

一、辽宁省农村金融需求和供给分析

(一)辽宁省农村金融需求分析。一是农户的金融需求。农户融资最重要的原因是维持生产和经营费用;二是农村企业的金融需求。农村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资金缺乏问题是主要的制约因素;三是农村公共体系的金融需求。农村科教文卫建设需求数量巨大的资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本要求是提升农民素质,在基础教育体系、职业培训体系等多方面需要金融市场提供充足的资金。辽宁省形成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是以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主、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这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四是农村基础设施的金融需求。水利化、机械化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金融市场提供资金。

(二)辽宁省农村金融供给分析。一是农村合作机构是农村金融信贷的主要供给者,农信社占全省农业贷款余额绝对比重;二是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发展迅速;三是政府财政资金供给。由于农业弱质,国家需要给予农业一定补贴,支农财政资金相对于需求而言,略显不足;四是农业的自我积累资金。这部分资金多数用于农业生产,但其规模大小要受到收入情况的制约;五是社会关系和高利贷。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关系型资金借款无法满足需求;六是一些国际融资和企业借贷。

二、辽宁省农村金融市场现状分析

(一)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功能弱化。由于政策调增,农业发展银行目前信贷业务主要集中在国有粮油面流通环节,仅在农产品收购方面发挥作用,业务功能单一,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业务上仅处于起步阶段。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分支机构大量萎缩,撤并效益较差的贫困地区基层网点,转投大城市和回报率较高的城镇。

(二)农村信贷利率高,资金外流数额逐年增大。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在融资过程中需要相应的担保,但农村担保主体匮乏、担保能力有限,使得农村金融在融资过程中丧失了有效担保机制。同时,农业保险覆盖面狭窄,无法有效分散农业风险,这些都推高了农业信贷的资金利率;另一方面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村贷款难的问题突出,资金无法满足辽宁农业产业结构和产业化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非正规金融缺乏必要的规范。就功能而言,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目前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完全处于市场自由发展的放任状态,使得政府缺乏必要的监管;再有由于法律框架建设问题,其除了面对一般金融机构共同面对的市场风险外,还要面对得不到市场保护的非市场风险。

三、制约农村金融供给的原因分析

(一)农村信用环境的缺失。信用环境存在问题较多。主要是金融机构贷款逾期过高,企业间互相拖欠债务普遍,以劣充优、以次充好和欺诈失信等严重冲击着商业信用关系和消费信用关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其全部贷款的比率为25%。作为社会信用的个人部分,信用观念淡薄;同时还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由于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无法考察客户信用程度,更不能对其实行监控,从而给银行增加了信用风险。

(二)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市场交易各方的博弈失衡,影响博弈的公平和公正,使得市场对资源配置出现低效率。在农村金融市场上,银行对借款人资金运用的目的、风险及还款能力等信息无法准确获知,财务制度和信用体制不完善也使得借款人无法向银行传递准确的借款信息,使得金融机构处于信息的劣势一方,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通过惜贷或者提高贷款利率来规避风险,压缩了信贷供给量。

四、完善辽宁省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注重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优化、体系健全和深度拓展。辽宁农村金融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发展较慢、结构失衡,亟待进一步拓展和优化。规范和发展银行借贷市场和证券市场,国有商业银行要办成真正的现代商业银行,依法自主借贷,扩大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的贷款,增加银行借贷市场份额。证券市场主要是培育乡镇企业和农村中小企业,使那些具有一定规模、富有特色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及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改制包装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进行融资。

(二)建立真正适应农村金融需求、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深化改革商业银行机构,国有商业银行应按照现代商业银行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造,从而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和人格化,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而在农村的机构应按照效益为原则,自主进行机构撤并或重组,逐步退出效益低的农村金融市场。农业发展银行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改善资金来源结构,提高自身筹资能力,增强服务农业的实力。

(三)完善农村保险体系。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探索建立农村银保互动机制,适时引入“小额信贷”+“小额保险”的双驱模式。在农村小额信贷审批环节,将农户的保单质押纳入有效的贷款担保物范围,建立好相关的风险防范机制。发展多元化的保险供给主体,建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可由政府出资,但保持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由商业保险公司兼营农业保险业务,充分利用其专业的资源和经营技术;引进在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上比较成功的外资保险公司,以吸收其在农业保险方面的先进管理经验;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体系,逐步把农业保险业务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使其成为政策性保险,由政府进行相应的财税支持。

主要参考文献:

[1]郭菊兰.农村金融市场建设与解决筹资难对策研究.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

第9篇

关键词: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的防范;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7-00-01

当前对于金融风险与金融法律的研究主要在三个基本层面上:一是法律制度、金融风险与金融发展这三者之间的相关性;二是契约执行的双向动力问题,即契约双方的信用意识问题与司法执行对于债权人的权力保护问题;三是有关于法律的完善,金融相关法律应该有一个发展方向,只有在减少制度漏洞的情况下才能更有效的降低金融风险,从而达到促进金融发展的目的。

一、法律制度与金融发展的相关性问题

世界银行(2001)界定法律是“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金融运行质量和金融安全的重要依据[1]。La Porta、L・pez-de-Silanes、Shleifer和Vishny(1997,1998)利用世界的49个国家数据,就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与金融风险以及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专题研究,然后得出了“股东权利保护与上市公司数量、股票融资额度正相关;债权人保护则与银行信贷和债券融资的规模正相关。”的基本结论。而Lveine、Loayza和Beck(2000)则在论文中进一步提出了“法律保护有助于支持金融市场发展”的基本思想。根据上述代表性研究的共同分析逻辑可以看出,债权人或者投资者的权利保护和金融风险是根据法律的完善程度来决定的。所以相关法律同样也决定了金融交易倾向。除此之外,契约执行与产权的保护问题也与金融市场有着极大的关系。Keynes(1923)有一条著名的断论便是:“合同的无条件绝对履行,……是革命的真正父母[2]。

二、中国目前金融风险状况

所谓的金融风险指的是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变化以及市场波动、汇率变动、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问题,造成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过程中会存在资金、财产和信誉方面遭受损失。金融风险主要有经营性风险、制度性风险、宏观风险和微观风险等。而在巴塞尔银行则将金融风险划分为八类,即信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等。而我国有关巴塞尔银行划分的这八类风险也都存在,只是风险的严重程度不同,其中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跨市场、跨行业金融风险这三类风险比较突出。

其中信用风险是我国现在金融业所面临的最主要风险。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活动室贷款和投资。当金融机构准备与投资对象或者借款人进行合作的时候,必须先要对这二者的信用水平做出判断。然而往往有关信息并非绝对对称,所以金融机构并不能总是准确的做出判断。由于市场风险的存在以及各类问题的不确定性,投资对象和借款人的信用水平有可能会下降。所以金融机构面临着交易对象可能无力履约的主要风险,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信用风险。经营过程中,金融机构不能对发生问题的金融资金进行及时的界定,未能建立专项准备金核销不良资产,并且没有及时停止计提利息收入的情况下,会导致金融机构的有效资产虚增,直接影响了其机构未来的稳健经营。

随着金融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以及金融机构自身不断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的双方努力下,近几年我国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趋于好转,不良贷款的绝对量和相对水平都开始呈现出下降趋势。其次,我国新一轮经济扩张中贷款增幅加大也同样导致了不良资产的下降。

相对于传统贷款而言,房地产贷款的收益稳定,所以银行都积极发展房地产贷款业务。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一点,我国银行房地产贷款起步才几年,所积累的历史数据不能对中长期贷款的违约率水平作出有效的判断。另外我国经济正直景气期,部分掩盖了一些房地产贷款业务的隐藏风险。我们要认识到,一个国家的经济景气状况就像潮汐,有起有落。就目前而言,中国的经济一旦进入下调期,随之而来的便是房地产贷款违约率水平的上升。目前中国经济开始放缓,而房价也达到峰值,开始出现下滑现象。房贷的金融风险正在加大,因此各金融机构应该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合理放贷。

三、金融立法的价值取向

我国的金融改革和发展进入了加速向前推进的阶段,针对金融风险以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政府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虽然并不能根本上消除金融风险,但是却可以缓解金融机构过度冒险,也是减少制度性风险的重要手段。而想要让金融系达到稳定运行,与其国内良好的法律环境息息相关。

金融立法要有科学的立法价值取向,即针对不同的金融发展阶段产生与之相对应的金融立法价值取向。同时政府也要鼓励市场进行金融创新和金融改革,但是同时也要要求金融机构对自己进行自我约束。因此金融立法工作重点应该放在推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金融创新模式、利用市场自律监管以及提高金融监督管理。第一,统筹、科学和全局地做好金融立法工作,在制定金融体系规则的同时,既要讲究上位法下位法之间的和谐关系,又要使得同层法律规则相互协调,同时还要预留法律空间给予金融业未来发展需要。第二要把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作为金融立法的基本指导思想,保护其基本利益才能更好的护卫金融机构信誉。第三是持之以恒做好金融法律相关研究工作,将经济和法律进行有机的结合,同时也对金融法律关系做出创新,使得法律从理论层次走向实务层面。

四、结语

就本文所提出的观点中,笔者认为,各相关主体的行为规范性决定了金融运行的质量。只有完善的金融法律才能够建立良好的金融市场,让金融行业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而金融法律制度可以及时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进行规范和调整,具备一定的约束性和引导性,使得政府可以更好的宏观调控市场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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