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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服务全县人民,让群众享受到更方便,更快捷、更贴心的医保服务,县行政服务中心不断优化窗口配置,从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切入,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通过让数据多跑腿,使办事群众少跑路,扎实推动“放管服”改革。
组合窗口,业务办理零距离。结合我县实际,将县外转诊、资料录入、信息修改、慢性病、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六个窗口通过人员衔接、信息共享实现化零为整,窗口一字排开,群众办事一条龙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 的难关,窗口办理事项共9项,其中零跑路事项两项,其余全部为“最多跑一次” 事项,实现了群众办事马上办,即时办。
打破壁垒,业务办理零等待。就是要彻底打破办事群众到行政服务中心的实体“壁垒”,医保中心全体人员集思广益,从“一切为了群众”出发,打破距离壁垒,打通群众就医全国“漫游”障碍。其中医疗报销窗口已率先实施异地就医电话备案措施,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务工人员等可直接在当地就医,无需再回内乡办理手续,异地医疗转诊一个电话即可办结,本人无需到现场,真正减少群众就医负担。
灵活调整,提高效率零障碍。一是农合缴费期间,缴费群众较多,为避免群众等待时间过长,窗口人员主动做出调整,把办事群众较少的窗口临时增加缴费业务,大大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二是过年期间,返乡人口大量增加,为了解决群众不明白办什么需要到哪个窗口,跟随人流排错队的情况,增设医保咨询台,进行人员精准分流,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直好评;三是职工医保迁入中心,职工和城乡医保事项全部实现在大厅办理,方便了群众咨询和办理;四是优化审批流程,改革前群众在医院领报销单,再到中心窗口盖章进行报销,改革后,由医保局与医院进行对接,群众在医院即可完成报销,实现了群众的领跑腿。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三创四建”活动要求,全面开展“冀事办”改革,积极推行精简审批、全网流转、集成服务、审管衔接等工作举措,着力打造企业和群众办事“一门(网)受理、一章审批、一次办好”的“三个一”改革品牌,以刀刃向内的改革勇气和真抓实干的担当作为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水平。梳理编制“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细化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等,逐一编制实施细则或清单, “同一办理事项、同一审查要件、同一审查标准”,减少自由裁量空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2.清理规范变相审批。依法依规取消各种备案审定、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变相审批,对确需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分类编制清单并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开展行政许可监督评估。定期对现有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已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推动市场准入“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全面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各项要求,健全完善制度措施。着力破除市场准入中的各种隐性壁垒,对设定的不合理准入限制等列出台账,逐项推动解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5.强化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大幅压减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资格,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深化资质审批方式改革,对相关企业资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管理,持续推进企业资质办理等 “一网通办”。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二)持续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6.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依托政务服务网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行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投资项目线上核准。积极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和一般审批事项承诺制审批。开展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清理取消一批缺乏法定依据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红头文件”,形成全口径、细分类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开展投资“堵点”疏解治理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 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7.着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功能,推进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介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和各部门自建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实时共享,全面实现与平行专业系统的业务对接,审批系统应用覆盖率达到100%。大力推进联审联验和区域评估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改善市场主体体验。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书,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有关平台、系统完成对接,系统应用覆盖全市工程建设项目)
8.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进一步压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的事顶和材料。(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9.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全面执行全国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出台后严格贯彻落实。(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0.放宽服务业准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在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大幅放宽服务业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的资质、股比、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要求,大力清理在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经营条件,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人才发展等方面不合理限制,实现按市场化原则自负盈亏经营。(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三)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1.推行企业开办1日办结。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简并现场登记环节。实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推动实现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领发票、职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窗”领取全部材料。年底前,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2.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积极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扩面方案,按省工作安排,逐步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分类改革范围,重点做好“照后减证”,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等问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3.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管理事项,严格落实强制性认证制度,做好国家层面保留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下放承接工作,加大相关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四)大力推进税费清理改革
14.全面落实国家减税优惠政策。放宽欠税及滞纳金同时缴纳限制,减半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需缴纳的部分地方税种。积极应对肺炎疫情,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或预缴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允许一次性扣除新设备成本。(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5.推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持续整治物流堆场、熏蒸消毒等领域的乱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单个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压减至400美元以内。持续清理货运和客运杂费,降低收费标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保税物流中心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6.继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推广“信易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收费问题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进一步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融资负担。(牵头单位:人行支行、市金融办;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7.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专项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特别是“红顶中介”乱收费行为,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推动降低偏高收费。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6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年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检查。(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接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改革任务)
(五)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18.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清理、修订不符合《条例》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我市的贯彻文件制定与不合要求文件清理工作,8月底前完成;《条例》贯彻落实工作,长期推进)
19.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对照我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配合省级部门逐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引导督促作用。(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0.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完善政府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常态化联系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回应市场主体诉求。(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1.强化法治保障,根据“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程,及时修订完善滞后于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2.加大政务失信行为治理力度。持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各类企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的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问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人行支行;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3.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问题长效机制,督促拖欠主体对每笔欠款制定偿还措施和办法,逐月推动落实。拖欠账款除存在分歧或司法审理程序尚未终结的情况外,确保无分歧欠款当年年底前应清尽清。(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部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4.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探索依据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等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推行联合抽查,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实现部门间、部门内部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5.提升重点监管能力和水平。对重点领城、重点行业实行严格管控,加强质量监管,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医疗器械、化妆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等领域监管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6.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力推进信用五级平台“一张网”建设,编制公开《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20年版)》,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进信用报告结果异地互认。依法规范失信行为和失信联合惩戒认定范围、标准和程序,根据省级奖惩措施清单,细化完善我市奖惩措施清单,推动联合奖惩落地。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修复和信息主体异议申诉等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人行支行;责任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7.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建立完善相关风险预警模型,加强监管对象信用分类,逐步构建与“互联网+”相适应的监管体系。依托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全流程记录监管情况,不断强化大数据在风险预警中的应用,提升监管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8.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及时制止“一刀切”等行为,对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大幅减少检查频次。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抓紧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基本实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具有执法职能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9.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各部门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关于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歧视性规定和做法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0.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研究落实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细则,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参与配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建设,实施在线即时监测和实时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诚信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1.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种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性规定,防止随意附加各种意向性限制条件,查处并通报一批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2.清理规范招投标领域制度文件。全面梳理市级自行制定的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整、修订、废止等意见,更新我市《现行有效的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强化招投标监督监管,建立健全联合监管、协同监管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3.加快建设并联通各级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推动国库支付系统与政府采购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同一平台支付款项等功能,构建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全上网、全覆盖、全透明的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向市场主体及时无偿提供所有依法公开的各类政府采购信息。扩大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预留30%以上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建设联通电子采购平台工作,按照省级部署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采购改革,2020年底前完成)
34.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强化乡镇统一指挥、统筹协调职责,组建统一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除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依法依规单独履行监管职责的执法职能外,其他监管执法职能原则上全部整合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依法依规赋予执法权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七)全面深化社会事业改革
35.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指导有关单位加快完善内部管理,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各类过程性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探索扩大中小学校办学等自。(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6.调动社会力量扩大优质服务供给。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家政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加强服务业标准与认证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更好惠及人民群众。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牵头负责;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7.优化医保报销和结算服务。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公布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继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够直接结算。对社会办医在医疗保障定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上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使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进入基本医保和异地结算定点,扩大医疗保障定点覆盖面。(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8.持续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效能。全面清理取消水、电、气、暖等服务的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督促相关企业对确需保留的收费事项实行清单公示。推进水、电、气、暖报装“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一站式”办理和网上办理,优化办理水、电、气、暖涉及的占掘路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将水、气、暖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推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容缺受理、前置咨询服务等措施,将用户参与环节压减为用户申请、现场踏勘、安装接通3个,供水、燃气、热力报装申请材料压减至1份,供水、燃气设施报装均压减至4个工作日以内,无外线工程用户立即装表开通,供暖设施报装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均不包括方案设计、施工、验收、合同签订、行政审批办理等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市供电公司;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9.持续深化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加快推广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技术,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规范公证服务收费,提升服务效率。深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革,释放公证服务活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八)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40.进一步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探索扩大乡镇市场准入、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权限,强化服务站点与平台建设,推行“一站式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推动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全覆盖,将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影响面广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办理或代办。持续改进窗口服务,完善和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举措。(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各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41.探索推行“百事通”改革。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研究制定推动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改革实施意见,选取准入准营、资质资格、生产生活等企业和群众高频办事场景,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网上和大厅办事标准统一、数据同源、流程衔接、用户共享,再造办事流程、规范审批标准、取消重复材料、压减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2.大力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完善落实政务数据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联通共享与共用协调机制,将更多数据纳入共享范围。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要素,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强化对信息数据的综合治理与安全管控。(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3.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各部门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系统间数据交换共享和业务协同,基本解决“专网林立”、“二次录入”等问题。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力争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推广应用“冀时办”2.0版,实现大厅事项“冀时办”中预约办理、提交材料、进度查询。(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4.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办理结果电子化、标准化。加强电子签章在证照、正式文件等办理结果中的应用,力争实现网上办事结果100%电子化。进一步推广住建领域取消纸质证照、实现电子化领用的经验做法,深化其他行业电子证照应用,明确电子证照法律效力,实现电子证照在办事申请、审批办结、资格核验等环节的全面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5.加快整合建设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市级、联通省级,实现一号对外。统筹强化热线办理督导考核,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6.建立健全“好差评”评价制度。进一步抓好《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贯彻落实,加快平台应用,强化“差评”整治,建立问题解决、整改反馈、长效落实工作机制,将评价结果及投诉落实情况结入考核范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7.加快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全部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企业买卖房屋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8.进一步提升纳税便利化水平。依托全国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电子发票开具服务,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推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纳税人办税事项、纳税时间压减20%以上,推动更多办税事项一次办结。(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49.进一步清理规范证明事项。省级证明事项清单出台后,组织各部门制定公布我市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进“一照通办”“一证通办”,梳理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事项,以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为依托,实现信息一次采集、部门共享,减少额外证明和重复提交材料。(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其他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把“放管服”改革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抓紧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项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具体举措、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项任务的第一牵头单位(第36项“共同牵头负责单位”均视为第一牵头单位)要及时梳理汇总改革进展,并于每月20日前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二)搞好统筹协调。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各专题组、保障组要深化政策研究,积极推动各项改革举措有序实施。各牵头单位要对承担的改革任务认真履责,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积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行动计划2019年分工方案》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深入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现将我县2019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顺利划转设在县行政审批局,召开了县深化“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方案研讨会,制定了《蔚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行动计划2019年分工方案》,明确了2019年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对蔚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进行了调整。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认真对各单位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哪些、做哪些、如何管、如何做等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
(三)不断优化政府服务。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深化政务平台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证难问题,透明规范业务操作,着力解决“互相推诿、流程模糊”等问题。
(四)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接落实国务院、省、市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充分发挥经济开发区对全县经济建设的窗口、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清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标准化提升工程;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规范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管理模式;进一步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编制县行政审批局划转事项指导目录;开展服务窗口质量提升行动,完善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全程代办等制度;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制度。
(五)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优化新办企业办税程序,发票领取时间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超过1个工作日;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0.5个工作日;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大力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工商登记、公章备案、发票领购、银行开户等涉企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推行“一表统一填报、一网信息共享、承诺限时办结、反馈办件信息”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模式;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取消企业账户许可,对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提高企业开户便利度,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六)大力开展税费清理改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各项降成本政策,采取针对性、系统性措施,合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税费、融资、物流、社保等成本;全面落实国家减税优惠政策;贯彻国家、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对现行的政府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能放则放、能降则降,确保收费项目“只减不增”;加强收费项目清单“一张网”建设,健全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进一步降低物流运输成本,落实“绿色通道”等各类免费优惠政策。
(七)全面深化社会事业改革。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开展公用事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四医”联动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扎实推进医联体建设;持续推动大学生村医项目;完善医保支付制度。
(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切实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和监管力度,保持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期盼,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机构进展缓慢。目前,我县中介服务市场不成熟,中介服务市场承接能力不足,中介服务与行政机关利益关联,中介服务主体缺少,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等。
(二)工作推进进度较为迟缓。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管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根据县审改办有关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XX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方案》(【2020】1号)和《XX市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0】2号)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查找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按照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提升统一工作部署自上而下对国务院、省政府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逐级认领、修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库,并进一步进行优化提升,共梳理完善事项53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18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服务事项6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
二是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正在按照省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为了实现规定时间节点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我们联合技术单位,对规划工作进行分解,结合时间进行工作倒排,细化到每周工作安排,及时沟通联系,争取早日高质量、高要求完成XX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冀自然资规[2020] 4 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行政审批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业务对接,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2020年5月1日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行政审批局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同时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助力项目审批一次办妥。
四是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目前我局通过结合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报件材料等措施,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办理压缩至3个工作日。设立了企业办证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同时与各银行加强沟通交流,齐心协力,携手创新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办理方式方法,力争将“一网通办”工作精准落实落地,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
五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平台。严格按照各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部署,及时将许可、处罚、检查等事项清单,发生事项结果信息录入平台,实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的速度上较为缓慢,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还有待加强。
二是多个平台重复录入,不同的平台所需要的资料清单也不一致,平台的对接也只是端口的对接,在内容、形式、要求、标准扔难事项一窗办结和“一网通办”
三是对机关各股室的学习培训、沟通交流、存在问题的研究方面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努力学习改革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改革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勇于担当,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进完成 “放管服”改革工作目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一是根据《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主要任务,制定我局2021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进一步梳理、清理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细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
三是严格规范审批事项流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各环节做好相关工作,对案卷及时做好整理归档,做到有卷可查、有法可依。
一、存在问题
一是自放管服改革以来,各地区改革试点层出不强,机构改革尤最。然改革过程中各地独立探索,设立部门均不同,无法实现上下统一,甚至同市不同县区部门设置均不一致,改革过渡期直接影响工作效力。
二是行政许可权限下放迅速。然权限高度集中,迅速下放过程中,出现政策监管对接不畅,承接能力严重不足,政策法律修改滞后。例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取消行政许可,然对应的《环评法》、《大气法》、《水法》已我修改完成,《噪声法》于2019年1月1日修订完成,《固废法》仍在修改中,直接导致建设项目验收需多部门、多批次验收,极大地增加企业验收成本和负担,导致监管部门无从下手。
三是各系统网络平台、权限、层级对接不畅,各部门各系统网络无法整合,单打独斗,同样信息需填报多个网络平台,严重影响工作进度,交叉明显。
二、建议
一是上级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在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统
一机构设置。
二是加强权限承接能力建设,特别是基层能力建设。
三是整合网络平台,实现一网通。
一、念好“三字”经,做实“放管服”
(一)提高“放”的含金量,不断激发市场活力。聚焦经济转调发展和社会需求,把市场发展需求、企业意见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作为减权放权的重点,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除障碍。
一是精简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县区通用目录标准,扎实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规范调整,共保留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49项;县级权力事项从2014年4446项精简到3225项,压减27.5%,以政府的权力瘦身和短痛换来市场的活力提升。
二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对中介服务机构和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机构与政府审批部门全部脱钩,建立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只保留28项。筛选10家规模较大、业务水平好、社会信用度高的中介机构,组建中介服务超市,提供招投标、企业登记、房产交易、劳保等60多项服务,2016年完成公共服务4000余件,切实方便了企业和群众。
三是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将134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取消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积极落实“三证合一”改革,累计核发、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000余本;完成“五证合一”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落实工商审批权限下放,把农民合作社、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权限下放到乡镇,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营商环境得到有力有效改善。2016年,全县新增市场经营主体5628家,其中企业961家、个体工商户444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2家。
(二)提升“管”的有效性,进一步规范了市场运行。在“放”的同时更加注重下放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使“放权”和“接棒”之间衔接顺畅,确保基层部门“接得住、贯得下、用得好”。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按照“权责统一、权责对等”的原则,制定了《蒙阴县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县直41个审批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办法,构建起“清单式管理”制度框架,从制度上规范了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库、异常信息库、随机抽查事项库、单位名录库”四库,打造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在农业、交通、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8个领域进行了随机抽查。
二是规范监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按照事中事后监管的“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为44家行政许可单位分配信息查询平台用户名密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落实“双告知”制度应急过渡期间政务服务平台管理、部门间涉企信息双向推送和互联共享、信息查询认领等相关职责。
三是强化信用监管,规范市场主体。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通过实施企业年报、双随机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等制度,强化信用约束。2016年对全县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个体工商户405户,企业94家;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企业9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4家。同时加强了对补报年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市场主体的跟踪管理工作,引导企业提高信用意识,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三)提高“服”的满意度,释放更多改革红利。把提升服务效能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最终落脚点,下大力气打造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建设,减少办事环节,简化服务手续,最大程度提升服务水平,让改革红利真正变成惠民红利。
一是完善县乡便民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实施三次集中改造,实现场地、人员、设施、制度四配套、四达标;对企业注郧、投资审批区、行政许可区、公共资源交易区、农村产权交易区进行优化调整,开通快速审批通道,编制大厅审批事项目录194项,实现“一个大厅全办结”“一次完成登记取件”。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整合便民服务资源,把分散在县直派驻乡镇各单位的服务事项和乡镇散落在各办、中心的服务事项及人员集中到便民服务大厅,筛选入驻事项,编制服务事项清单,为群众提供经管、社保、计生、农村产权交易等10多项便民服务。科学设置村级便民服务站点,依据服务人口多少、服务半径大小、服务距离远近等因素,依托综合社区和中心村等居民集中居住点,综合建设便民服务站点116处,选齐配强村级服务代办员136人,直接为群众提供审批代办、信息技术等便民服务,建成乡村便民服务网络,打通了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精简服务流程提效能。规范了38个审批部门行政许可科设置,集中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编制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234套,印制一次性告知单2万份。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制、并联审批等制度,证照办理及审批时限缩短46.9%,实现了办事效率的成倍提升,有力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二、强化问题导向,着力查找短板
(一)下放权力承接难度大。近几年国务院和省级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多,县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和业务量骤增。但是,受人员编制紧缺、专业人员缺乏等条件限制,许多部门审批能力不足,推行“三集中、三到位”难度大,导致个别下放事项承接不好;有些行政审批环节县级无法完成,导致运行不畅。比如县质监部门的计量许可业务,每项计量许可业务的流程较多,县局只有受理和许可两项权限,其中的技术审查、人员考核等环节仍需由市级技术机构(市计量检定所)进行,企业需市县两级来回跑,影响了服务效率。
(二)重放轻管难以长效。主要体现在:一是监管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在上下级协调监管方面,个别上级业务部门在监管中的工作计划、抽查结果不能及时向县级部门通报,致使县级部门在制定抽检计划和开展抽查工作中存在重复投入人力物力现象;在同级监管方面,个别领域联合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在推行联合执法过程中,缺乏有效协调配合机制。二是县级在推行双随机抽查方面缺乏典型经验和有效措施,一些单位的双随机抽查还停留在初始阶段,找不到有效措施。比如数据平台的建设、随机软件的开发、公开程序等。
(三)优化服务功课未做实。一是县级网上审批还处在起步阶段,在线投资审批平台也大都是二次录入,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二是审批时限缩减还未达到群众期盼。例如,在规划审批、图纸审查等方面还存在程序过繁的问题。三是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竞争,导致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服务群众的能力不够,在释放改革红利的过程中,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三、探讨渠道方法,化解难题助发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放管服”工作,还需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县级审批能力建设。一是着力加强审批人员队伍建设。在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同时,要调整审批部门编制配置,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不断强化对基层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进一步提高基层审批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接得好。二是要适当加强资金、技术、设备的同步下放,最大程度改善基层审批工作条件。三是提高下放审批权限含金量。凡是群众和市场需求迫切、县级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的审批事项要尽量放,凡是基层接不住、市场和群众基本无需求的事项尽量不放。四是完善审批工作上下联动机制,畅通上下级审批工作信息渠道,增加工作透明度。
(二)着力做好监管文章。要让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市场的同时还要加强市场监管,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推广应用现代化、信息化监管措施和动态化随机抽查方式,突出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等信用监管制度,落实信用约束。完善联动监管机制,在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过程中,在农业、交通、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事项库、执法人员库,减少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以政府的权力瘦身和短痛换来市场的活力提升和群众满意度的提高。
(三)提升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服务能力。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与行政机关的脱钩,加大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力度,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在环保、消防、建设规划等领域建立技术评估专家组,为项目审批、企业技术指导、服务把好关。
2.五个“为”: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3.行政职权: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是各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行使,行政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4.权责清单:以清单的形式列出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和对应的责任。
5.负面清单:以清单方式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6.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7.营改增: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
8.内部审批: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是仅面对其他机关或者面对行政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而不面对社会的行政行为,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9.多规合一: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县(市)一本规划,解决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便于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
10.“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府部门在进行市场行为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11.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12.红顶中介:是一种腐败现象,指政府官员通过形形的手续、关卡、资质、认证,蚕食行政审批权红利。
13.减证便民: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公平互信、公序良俗”的原则,通过精简取消、替代、转化等方式,对实施审批、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证明进行清理,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规范。
14.先照后证:先申领营业执照后再办理有关许可证,创业者只需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
15.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发放的多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市场准入。
16.一照一码: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7.事中事后监管: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先照后证”改革,减少前置审批事项环节,理清市场监管责任,完善协调监管机制,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8.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打破“信息孤岛”,逐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审批功能,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依据“互联网+”模式,以受审分离为标准,努力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前台统一受理、后台综合审批、信息全流程网上传递,最终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办事”。
19.并联审批: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实行由一个中心(部门或窗口)协调、组织各责任部门同步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
20.5A政务服务模式:“5A”是Anyone、Anytime、Anywhere、Anyway、Anything五个英文单词首字母的组合,代表着全体服务对象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选择合适的方式获取各项服务。
21.两集中两到位: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22.“AB”岗制度: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的工作岗位均设A、B两个岗位。A岗位人员因故离岗时,B岗人员及时顶替,确保窗口不出现缺岗问题,不影响窗口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
23.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理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时限、程序、期限、所需的全部资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
按照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具体安排部署,吉木萨尔县民政局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主题,以制度改革为主线,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协同推进,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登记、婚姻登记等领域中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努力做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抓好“一个关键”。加强组织领导,吉木萨尔县民政局始终坚持谋在先、想在前,认真履行抓总责任,并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了责任。具体工作由党组书记向月华同志亲自抓,亲自督导,各个科室按照自己的工作业务认真进行分析查找,力求把能放开的坚决放开,并使我们的服务及时能够跟进,服好务。
二是做好“一个重点”。夯实阵地基础,紧紧围绕“为民、务实、便捷、高效”这一主题,对照事项清单,梳理民政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了群众“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的便民服务目标。根据县政资局有关梳理、细化“最多跑一次”的具体要求,县民政局立即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有专人负责,统筹有关业务科室,再一次的对民政部门的所有涉及到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进行了再梳理,细化了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并进行了公示,方便群众办理有关事项,切实达到只跑一次腿、只进一个门、办结所有事的目的。比如,我们简化了养老机构的审批程序,有原来的审批简化为备案,大大降低了养老机构的时间成本。在具体运作中,我们对新申请的养老机构,在确保房屋建筑安全、场所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两优化一简化一提速”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前置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为养老机构申办设立许可提供便利和支持,保证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等工作高质量进行,进一步优化了养老服务领域营商环境。另外我们在婚姻登记领域中,我们提出了“婚登服务多作为,群众办证少跑腿”的工作目标。按规定,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其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婚姻登记部门的,需到婚姻档案保管部门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以往群众来补办结婚证时,需先到档案局调取档案并复印证明材料,再回到登记处办理证件,有些群众住在乡下村里,找到档案局后查完档案再来补办往往要跑好几趟,交通成本也不低。现在,我们在婚姻登记处登录档案管理系统,输入要查询的夫妻双方的姓名,即可检索出所要查询的结婚登记档案信息,方便又快捷。当事人补领婚姻登记证再也不用来回跑,只要凭有效证件就可以在政务中心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窗口直接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一站式办理。
三是突出“一个亮点”。即:精准为民服务。坚持把“办事流程精确、办事地点精准”作为提升便民服务质量的重要原则,对群众日常服务审批事项、资料目录、办事流程、办理地点等,通过政务公开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群众进行了广泛宣传,制作发放了便民服务手册,随时为群众提供办理咨询服务,基本实现了群众“事先准备、一趟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我们先后在4.15全民安全教育日,5月份宪法宣传月,以及“5.20”新人扎推办理婚姻登记等重大时间节点上,印制了民政部门放管服的业务范围,业务类型等宣传手册、宣传展板等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切实做到了服务精准,办事流程精准,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放管服给他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方便。
四是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简化优化网上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建立完善网上审批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我们将对民政部门所有涉及到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所需的材料、办理流程、表格,以及法定办理时限和承诺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都在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极大方便了办理群众,同时也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是做到强化宣传,营造“放管服”改革良好氛围。要求把经验做法信息的报送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形成改革良好氛围。同时,通过不断拓宽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广泛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厚氛围,提高公众对“放管服”改革的知晓度。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吉木萨尔县民政局广大干部职工将按照宁可让民政工作人员多作为,也要让群众少跑路、好办事的工作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进一步做好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
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制度落实,按照方案及监管办法,科学制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建立并维护好“一单两库”。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希望大家喜欢!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了《推行服务型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等制度,推行服务型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方案”,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运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涉企信息,探索建立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红黑榜”制度、双公示工作方案、“诚信阜阳”宣传月专题活动实施方案、“诚信阜阳”评选活动等方案,及时向市信用办报送双公示信息、信用信息,完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信息的录入工作。
(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通过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录入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完成统一证照(批文)上报工作,通过FTP工具上传政务共享信息。
(五)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认真做好2019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要件,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六)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申请材料多、办事难”问题,全面提高行政效能,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更加方便。通过专项行动,清理材料15项,保留材料99项,精简率13.16%。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较少,基层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专业性强,监管队伍不仅需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性工作经验,基层监管队伍的专业性技术性能力培训需加强。二是数据共享方面。信息资源分布多头化,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还需完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需进一步上下协同,政务信息数据共享方面还需省市县共同规划、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按照统一标准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进一步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二)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制度落实,按照方案及监管办法,科学制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建立并维护好“一单两库”。要夯实抽查基础,在全面实行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工作体制机制,全量归集政府部门产生的涉企信息,尽快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