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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切片纺涤纶长丝的差别化从我国涤纶长丝的发展历程来看,是从常规纺到高速纺发展而来的,而我国的高速纺又是从切片纺开始的。那时生产的涤纶长丝都是普通的,然而利润率却达到100%以上,但是,随着我国PET熔体直纺长丝生产的稳定成熟,以及切片纺生产企业的急剧增加,使得切片纺涤纶普通长丝的利润率下降到只有5%左右。这就迫使切片纺的生产企业寻求一种方法来与熔体直纺的企业竞争通过研究国外化纤工业发达国家的化纤发展过程和分析当时进口的高附加值涤纶面料的纤维的组成及结构,开始了切片纺涤纶长丝的差别化的研发工作。首先投放到市场的差别化涤纶长丝是以各种异形截面的涤纶长丝开始的,然后又相继开发出有色长丝、阳离子改性长丝、异收缩混纤丝、阻燃涤纶长丝、涤锦复合纤维、海岛型复合纤维、高收缩纤维、全消光纤维、超细旦纤维(dpf≤0.3)、蓄光型复合纤维、导电型复合纤维、民用及工业用涤纶单丝等等[3]。随着各种差别化涤纶长丝的不断问世,涤纶长丝的利润率不但没有被熔体直纺普通长丝拉开,反而越来越接近,甚至最近几年里切片纺差别化涤纶长丝的利润率还超过熔体直纺普通长丝。因此目前我国切片纺的生产企业都在力所能及地生产各种差别化的产品,以争取本企业在市场中的生存空间。
1.2熔体直纺涤纶长丝的差别化熔体直纺涤纶长丝在我国问世时,由于具有生产成本低和产品品质稳定等优势一直是切片纺涤纶长丝生产企业努力追赶的目标。但是随着切片纺涤纶长丝差别化产品的不断问世及熔体直纺长丝生产量的急剧增加,使得熔体直纺涤纶长丝这些优势逐年下降,甚至现在有些切片纺差别化涤纶长丝的生产企业的经济状况还好于熔体直纺涤纶长丝的企业。为了生存,熔体直纺涤纶长丝的生产企业也不得不寻求差别化涤纶长丝的生产途径。但由于熔体直纺的特点,以及差别化涤纶长丝的需求量不会象常规品种那样大,所以熔体直纺涤纶长丝的差别化不像切片纺那样容易。因此,目前国内的熔体直纺涤纶长丝的差别化仅限于生产不同截面或不同单丝线密度的产品。2011年大连合成纤维研究设计院为日本东丽(南通)化纤有限公司熔体直纺生产线进行了6个部位的差别化改造探索并获得成功,为我国熔体直纺生产企业进行差别化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持及保障,对熔体直纺企业提高其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4]。
2涤纶工业丝的差别化
自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涤纶工业长丝行业在我国开始发展至今,涤纶工业长丝行业的生产技术及工艺取得了显著的进步。随着下游终端产品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中国涤纶工业长丝产品性能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制造设备,学习和吸收国外先进的制造技术,集成创新,使得涤纶工业丝产品的品质不断提高[5]。产量也由2003年前10年总和的大约10万t发展到2013年的年产约130万t。我国涤纶工业长丝行业如此迅猛地发展,使得涤纶工业长丝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迫使我国涤纶工业长丝生产企业又开始寻求差别化发展道路。涤纶工业长丝的差别化不同于民用涤纶长丝,它不但受下游终端产品消费结构所制约,还受下游终端产品的应用领域所制约。因为它用于工业领域,所以它没有像民用服装面料等产品要求那样广泛。目前我国涤纶工业长丝生产企业的差别化还仅限于所生产品种尽可能的多元化(线密度及应用领域)、适应下游终端产品生产工序(如:适应下游一道浸胶的预活化丝等)以及适应下游终端产品安全及标识要求的有色涤纶工业长丝这些方面。因此认为随着下游终端产品的不断开发及要求的提高,涤纶工业长丝的差别化产品会不断涌现出来,涤纶工业长丝的发展也一定会像涤纶民用长丝那样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3结语
关键词:粮食批发市场市场体系现状
粮食批发市场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为买卖双方及其人提供粮食批量交易的场地、设施及交易服务。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我国粮食批发市场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在农产品商品主要集散地、交通转运中心和消费者密集的大城市建立全国性的跨地区跨部门的大型中央粮食批发市场。二是区域粮食批发市场又称“地方粮食批发市场”,它一般设在产地。三是自由粮食批发市场,它交易的规模较小,甚至也进行少量的零售交易。
我国粮食批发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政府对粮食市场实施宏观调控的有效载体
目前,粮食批发市场成为我国储备粮轮换的市场渠道。我国储备粮在三年内必须轮换,有时还会有大量的陈化粮的销售,以前这些运营主要采取行政分配的形式,改革以后采取在粮食批发市场公开拍卖。国家和地方储备粮在批发市场竞价销售,是政府调控市场与市场发现价格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储备粮的正常管理与运作;是政府积极培育和利用市场,促进粮食有序流通的有机结合;可以减少用粮企业资金占压,缓解企业库存和流动资金紧张的现状。
(二)促进粮食价格形成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渐放开了粮食的零售市场价格,改变了以往那种粮食价格主要依靠指令性计划来确定的做法,转变为粮食的少量收购价格由政府确定,其价格更多地通过批发市场来形成。随着批发业务的发展及其信息功能的增强,按照规范化建立的粮食批发市场,除了采用由批发市场工作人员组织下的协商成交方式协商价格之外,拍卖成了交易成交的一种重要方式。由于粮食批发市场具有较大范围内集散粮食商品的功能,来自全国各地的粮食商品同场竞争,同一种粮食商品就可以通过比较,按质论价,有利于反映粮食商品价值和供求关系的价格迅速形成。粮食批发市场所产生的价格比较真实,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稳定粮食商品市场价格的作用。
(三)合理配置粮食资源
我国地域广博,各地的粮食资源千差万别,互为优势。区域间的粮食批量交易主要通过批发市场进行,批发市场成为实现粮食产区与销区联结、南粮北调、北出南进、北粮南运、北粮南储的重要渠道。粮食批发市场的信息功能对于合理配置粮食资源极为重要。粮食批发市场联接着产需两头,粮食信息来源比较多,加之粮食批发市场拥有多样化的信息传递手段,是一个良好的收集、整理、信息的场所,实际成了粮食信息中心。
我国粮食批发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粮食市场体系不完善且市场规范不完备
我国粮食市场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主产区市场和主销区市场利益没有理顺、粮食批发市场启动和市场运行的手段街接到位性差,粮食市场本身抗风险性能力较弱以及现有大型批发市场模式滞后于粮食市场外部环境变化等方面。
由于我国粮食主产区市场和主销区市场利益没有理顺,市场管理委员会、理事会基本上以主产区所在地省政府、主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构成,主办单位一般是主产区地方政府,承办单位一般是主产区粮食主管部门、粮食企业,这种构造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很难处理好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的利益关系,往往出现倾斜于主产区利益的市场政策,造成产销利益的不公正。粮食歉收年,主销区到主产区让渡利益大,主产区办的批发市场呈现繁荣景象;粮食丰收年,“卖粮难”现象严重,销粮省择购权大,主销区让渡主产区利益小,主产区办的批发市场呈现萧条现象。
(二)粮食批发市场布局不合理且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管理
由于我国粮食市场法规建设滞后,缺乏国家统一规划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导致我国粮食批发市场低水平重复建设、盲目和趋同投资建设等现象,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从而不利于粮食统一市场体系的形成。我国许多粮食批发市场不是按照经济区域而是按照行政区域布局的,层层人为造市场的做法显然违背了客观的经济规律,结果到处是市场,到处都有成交价格,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辐射范围有限。
我国对于粮食批发市场的管理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随着我国粮食批发市场与国际粮食市场逐渐接轨,迫切需要制定规范粮食交易市场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明确粮食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主要包括:批发市场资格审查制度和政府授权制度、交易商入市登记制度、交易商资格审查制度、商品质检制度、保证金制度、结算制度、出境准运制度等;国家专储粮通过批发市场吞吐轮换办法;粮食批发市场的各种职能;粮食进出口管制;粮食零售等。
(三)交易行为不规范且场内交易不活跃
现阶段我国粮食现货市场基本处于集贸市场水平,新建立的地市县粮食批发市场,由于基础设施不健全,辐射和影响力较小,有些地方的市场投资者与管理者合二为一,甚至以经营者或变相经营者的身份参于交易,市场运行缺乏公开、公正的准则规范,不仅造成场内交易不活跃,区际交易频繁、效率低,而且严重损害了市场监管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另外,一些粮食经营者行为不规范、违法、违约行为突出,在计量和质量方面,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利益;粮食加工、储存、包装、质捡方面达不到有关的标准;盗用其他经营者的商标、品牌、商号等侵权行为严重。
由于我国多数地、县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交易行为不规范,粮食批发市场的交易量较小,且交易不活跃,“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的现象同时存在。多数地、县没有规范化的粮食批发交易场所,粮食交易主要在乡、镇自发形成的混合型集贸市场进行,规模小、分布散、秩序乱,缺乏专业性。
(四)部分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功能过于单一
我国一些粮食批发市场,尤其是那些自发形成的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经营规模较小且分散,缺乏规模效益,物流成本高,与市场经济的大市场、大流通的矛盾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市场投资主体单一,主要是私人单一投资。而单一投资带来的问题是资金不足,短期行为,严重制约交易和市场的发展;功能单一,主要作为粮食集散场所,而不是批量、原粮成品粮兼营,批发市场的其他功能更无法发挥;由于市场是自发的、私人投资的,相互之间缺乏联系和互动,各自为政,不能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削弱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交易层次、交易方式不能适应粮食大流通的需要。
许多粮食批发市场主要是作为粮食批发交易的场所,而其他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现代化粮食批发市场应有的功能还包括集散功能、结算功能、价格功能、配送功能、信息功能、质量检验功能、展示功能以及生活服务等多种功能。
加快我国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的策略(一)重视粮食批发市场的战略地位
加强我国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必须重视并确定粮食批发市场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粮食批发市场、国家对粮食的宏观控制和现代粮食企业制度三者是市场经济不可分割的主要组成部分。粮食批发市场是联系后二者的中心环节。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一定要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同时,主要粮食品种的省间大批量交易要通过政府指定的粮食批发市场进行,并吸引公私粮食企业进场交易。在粮食主产区的县以上城镇尽快建立和完善各县、各地区的粮食批发市场,不断提高批发能力,满足销区粮食批发企业和单位到产区采购粮食的要求,做到资源充足,保障供应。要加快粮食企业的改革,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强化市场管理并规范交易行为
加快市场立法,建立健全粮食市场交易规则,提供公开公正的交易场所,改善交易条件,克服目前粮食交易无章可循、零乱无序和有法不依的现象。依靠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强化市场管理,管好管住收购市场,严格实行粮食批发准入制度,积极引导和支持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单位进入市场交易,有效遏制私商粮贩的非法收购行为。同时规定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在县以上粮食市场交易和委托收购粮食的运销,赋予县以上粮食批发市场合法运销权,以增强交易吸引力。
对于粮食批发市场的发展,国家除了要制定优惠政策,繁荣市场,还必须实行统一的交易规则,管理者不参加经营,经营者不参与管理,管理与服务两分离,以保证管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经营者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还要加强粮食批发市场的整合管理,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对现有的各类粮食批发市场进行规范。对盲目建设、有场无市、经营困难的粮食批发市场,要采取兼并、关闭、转向等方式进行整合。要结合当地市场建设规划,统筹考虑粮食批发市场建设问题,可以通过土地置换调整粮食批发市场布局,但要充分利用粮食批发市场的辐射范围,以防止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
(三)加强不同层次的粮食批发市场建设
加强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既要重视全国性的大型粮食中心批发市场建设,又要加快区域和地方粮食批发市场建设。通过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改善粮食市场建设环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消除地区封锁,为创建全国性的中央粮食批发市场发展创造条件。在统一规划下,主要通过竞争和自然选择,在全国形成运作规范,功能齐全,交易集中,现货、期货、中远期合同交易都运作的覆盖全国的大型粮食中心批发市场、交易所,真正发挥粮食批发市场组织交易,集中竞价,发现价格,规范流通秩序,降低流通成本等功能,促进全国统一的大粮食流通实现,为国家调控粮食市场和吞吐储备粮食提供立足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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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非凡,施国庆,吴志华.试析我国粮食物流中心发展现状及趋势[J].经济问题,2007(02)
4.朱东红,慕艳芬.国外粮食物流发展概述及启示[J].世界农业,2007(03)
(一)国际上,从金融危机看债券市场尤其是公司债券市场的“备用轮胎”2意义。
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这些东南亚国家无一例外都缺乏一个相对有效的资本市场,融资严重依赖银行体系,短期融资(经常是外币融资)过度,期限与币种双重错配。当大量的资本流入突然逆转时,便导致货币和银行危机。在危机发生后,出现资产价格暴跌时,一个发达的公司债券市场能在银行资本基础受到急剧削弱,严重妨碍其放贷能力时,能够作为公司融资的重要渠道,及时跟进,解决企业部门的燃眉之急,进而缓解经济危机的影响。显然东南亚国家由于缺乏由债券市场提供的减震机制,没有债券市场能够为投资者提供资金转移的缓冲区域。
因此,正如戈登斯坦3所指出的那样,新兴国家防范和化解货币错配风险的措施之一就是,应优先发展本国债券市场,鼓励发展可供使用的风险对冲保值工具。金融体系的多样化可以避免金融领域的问题扩展到整个经济领域。从实践来看,危机之后,东南亚各国亡羊补牢,迅速发展了债券市场尤其是公司债券市场。例如韩国、马来西亚公司债余额占GDP比重由1997年29.5%、16.53%上升到2001年的38.2%和31.74%。而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落后。
美国在上世纪80年代初以及80年代末90年代初,曾经发生过两次银行业危机,一次因拉美债务危机而起,另一次源自商业不动产危机。在这两次危机中,美国银行部门遭受了重大损失,其资本基础受到急剧削弱,严重妨碍其放贷能力,此时,美国的债券市场在不同程度上,起到替代银行体系,为企业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就是债券市场对银行体系的备用轮胎作用。
(二)在国内,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是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拓宽企业的筹资途径、避免风险过度集中在银行体系、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工具的有利措施。
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已初具规模,但是单一资本市场结构所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如投资品种的匮乏和避险工具的缺乏,远远不能满足投资者日益增长的对不同投资品种的需求,也不能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融资中银行贷款的占比很高,银行体系承担了大量债务风险。银行资金来源短期化,资金运用长期化趋势明显,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严重。由于存在人民币升值预期,资产负债结构中的货币错配现象也逐渐显现。期限和货币的双重错配使得银行体系面临着较大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不利于整个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而公司债券的发行将风险分散到众多投资者身上,且能通过二级市场更好的识别和量化风险变化,因此,公司债券市场能比银行贷款分散更多的风险。
目前我国流动性充裕,而投资者缺乏投资途径,除了低收益的储蓄存款,只有高风险的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中间没有过渡地带,易受外部冲击的影响。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国的股票市场由熊转牛,资金大量流入股市,事实证明,非理性的操作导致了股票市场的大起大落,而一个发达的公司债券市场则能充当较好的资金转移的避风港和缓冲地带的角色。
发展公司债券市场,可以形成结构优化的资本市场,促使企业在面对更大的投融资约束时,更理性地选择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融资渠道;投资者在面对这样的市场时才能更加理性地投资和发掘资本价值。
二、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的可行性
从市场前景出发,与国际资本市场相比,我国的公司债券市场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为了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国家已经开始着手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现阶段公司债券市场发展面临着良好契机。
(一)宏观经济的持续高增长率和高储蓄率,为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
中国经济20多年的快速增长引起了世界的瞩目。尽管出现过较大的经济波动,但近年来经济保持了稳定的增长。储蓄水平不断提高,经济保持高速增长。从中长期趋势看,中国金融市场将保持一个宽松的资金环境,这必将推动公司债券市场的大发展。其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增长奠定了保持高储蓄的基础,为债券市场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其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速,预防性储蓄将增加,从而形成对债券市场稳定的中长期需求;其三:需求约束、产能过度是中国经济面临的中长期挑战,从商品市场转移出的资金将转向包括债券产品在内的金融投资;其四:随着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考核逐渐严格,银行资金运用将转向能够节约资本使用的债券投资方面,从而对债券投资形成较为强劲的需求。
(二)公司债券市场面临的微观金融环境有了一定改善
公司债券市场的微观金融环境已在逐渐改善。一是投资主体不断成熟。二是监管理念和制度的创新。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例,近年来这一市场之所以产品、交易方式、工具等不断创新,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监管理念和方式的变化;三是投资者保护制度逐渐完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及保险保障基金已经设立,存款保险制度也在建立之中;四是社会信用体系逐渐改善,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获得较快进展。与此同时,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也在逐渐规范和发展,这些都为准确披露和评估公司债券的风险创造了有利条件;五是随着金融产品创新的发展,围绕公司债券信用增级以及其它风险管理手段的创新也将不断发展。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具有信用风险的产品,除了通过信息披露和评级正确揭示风险外,还可借助各种金融产品和工具管理其风险。比如,创立由各类资产支持或担保的公司债券、信用衍生产品(CDO、CDS等),就可为公司债券的风险管理提供有效手段。
(三)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的政策力度有了增强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以来,股票市场发生了制度性的变革,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而债券市场发展缓慢,与股票市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与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资本市场结构的设想是相悖的。因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指出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需要特别重视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主管部门在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下,适时推出许多鼓励和支持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的措施。其中2007年7月1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了《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为公司债券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使过去一些束缚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的制度性因素得到解决,对其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1、市场化定价,利率无限制。债券发行的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升息周期中,公司债在票面利率的设计上,具有更为广阔的创新空间。通过市场机制发现了债券发行人的信用价值,为今后公司债券科学、规范定价提供了参考。
2、发行程序简化。以往公司债券的发行需要经过额度审批和发行审核两道程序,而现在公司债的发行是由证监会主导,采取随报随批的模式,发行审批程序相对简单,审批速度较快。
3、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可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股权(资产)收购,范围较广。
4、采用了“一次核准,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时间更为宽泛。一方面可以防止资金的闲置,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另一方面,发行人可以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判断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有节奏的发行,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
5、同时在固定收益平台和竞价交易系统上市流通。固定收益平台适合机构投资者之间进行大宗债券交易,而交易所原有的交易系统具有实时、连续交易的特性,比较适合普通投资者参与债券交易。多种交易方式的有机结合,满足了不同投资者交易的偏好,可引导建立分层次市场。
6、债券条款设计创新。债券可以对条款设计创新,比如设置回售条款,因此为投资者提供了较大的操作空间,提升了债券的价值,提高了债券的吸引力。
7、可以免担保。原来《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前应提供保证担保,但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免予担保的除外。担保工作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后,方可发行债券。”而现在公司债发行无强制性规定。
长江电力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在2007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长江电力公司债的顺利发行和上市标志着公司债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三、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的建议
上文中探讨了发展公司债券市场的必要性以及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的新契机。但是是不是就意味着公司债券市场发展一定能够成功呢?我们看到,虽然在发行制度上,现行法规已经极大地改变了过去受束缚的局面,改善了一些过去导致公司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因素。但是仍然需要制度创新来解决债券的偿付和流动性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解决:一是继续加快国债市场发展,建立一个健全的基准市场,完善基准收益率曲线。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约束机制,发展更多的合格发债主体。三是培育投资者队伍,引进专业机构投资者。四是加快固定收益平台建设,完善做市商机制,建立分层次市场,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五是完善信用评级体系,鼓励本土评级机构的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面临着一个较好的时机,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可以改变我国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风险过度集中在银行体系、企业融资渠道匮乏、资本市场结构不健全的局面,因此探讨其发展是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
注:
1由于在80年代我国的公司制度处于一个初创阶段,用得更多的是企业这个概念,因此,发行的债券也叫企业债券。而经济发展到今天,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我国公司债券的发展开始步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业界和学术界都越来越多地使用公司债的名称,因此在本论文中,对两者不做区分,统一用公司债券这个名称。
2格林斯潘于2000年创造了一个经常被引用的比喻,因债券市场在银行体系瘫痪时可以发挥替补作用,将其称为“备用轮胎”(sparetyre)。
3戈登斯坦:《货币错配:新兴市场国家的困境与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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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戈登斯坦.《货币错配:新兴市场国家的困境与对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摘要:欧洲开拓市场水电发展创造机遇
在电力发电、传输、分配方面世界各地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公司重组,政府机构改革,电力市场发展而且正在发展,电作为一种商品可以自由买卖。在许多情况下,公有电力公司和私人电力公司变化最大,随着规章定价制度的取消,利润不再有保证,同时,创造利润的能力也不再受限制。对水电行业,市场自由化创造了同样的风险和机会,风险在于各行各业的公司,假如随着时间的过去,其生产成本高于收入,那么公司将失败;相反,相对于获得的收入,其生产成本持续走低,就可以实现利润。
这篇文章是一套系列性丛书的开始,这套丛书着重讨论了世界上几个国家和地区的电力行业重组和自由化情况以及这些变化对水力发电的影响。
丛书从关注欧洲电力部门的自由化开始,在九十年代几种自由化的形式出现时,其动力是1996年的欧洲联盟电力规程,规程要求各成员国到2000年2月前开放本国28%的电力市场份额、到2003年比例达到33%。所有15个成员国尽管不是同一步伐但都已经开始市场化(成员国是摘要:奥地利、瑞士、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
为电力市场自由化的各种努力及电力规程的迅即效果是九十年代中期斯坦的纳维亚半岛电力供给统一市场的建立,这导致欧洲出现许多提供现货、期货及衍生合约的新市场。而且,在西班牙、英国组成了许多活跃的不断变化的电力联营。在欧洲,公司间电网容量的分配和传输线路标准已经或正在建立,市场发展迅速,欧洲正在改革其基础设施及合法机构来支持更多积极的跨边界商业活动。
这些变化对水电来说是个机会,尤其是为那些水力发电机装机容量或水库库容巨大的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机遇。
在欧洲水库库容分布的较为平均,然而,水库的周期来水量、地区间温度变化和社会经济因素差异是电力行业间大量电能以轮转方式交易的动机,然而,实际的电网结构和地理上电厂的分布不答应欧洲电力部门成为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而是一个垄断市场(即市场由少数几个生产商控制)。
能源生产商已表示出抓住电力市场自由化提供的机会的愿望,并且组织自己面对自由化带来的风险。在下面的章节,我们将讨论欧洲五个国家为达到自由所做的努力。这五个国家是英国、德国、意大利、法国和西班牙。(作者注摘要:西欧斯坦的纳维亚半岛国家的能源自由化将在稍后的章节讨论。)
1.英格兰和威尔士摘要:新贸易协议
1990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电力工业私有化,导致的市场协议——英格兰和威尔士联营——将重点放在发电上。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发电份额中仅有一小部分是传统的水电(容量154.25MW,约占总发电量的0.5%),位于苏格兰和北威尔士的大型抽水蓄能电站提供了重要的峰期电能。(英国大部分传统的水电——1207MW——位于苏格兰,在那里自由化并非一个焦点,尽管政府正在考虑和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贸易协议进行一些形式的合并)在最初的英格兰和威尔士联营,生产商提交复杂的报价,这些报价根据成本的不断变化来实现一个价值等级(最低成本的可优先上网使用),根据这个优异的需求可以提前布置生产来满足需求。根据大多数生产商的最大盈余生产成本,建立了半小时价格。额外的购买数量仅仅是为了保证生产的持续,其数量依靠于生产量的过剩等,过剩的生产能力越小,生产收益越高。
一些关键的参和者认为这种最初的联营结构留给生产商权利过多,生产商可以通过缩小生产量来操纵价格,这种价格被提前确定的事实导致了电力市场和英国天然气市场间的复杂化,使其几乎实时运行。结果是摘要:天然气生产商可以提前影响电力价格,然后,假如价格适宜,可以马上在天然气市场上出售天然气,这种状况增加了生产和需求之间短期平衡的复杂性。而且,电力市场结构没有赋予生产商生产义务,假如生产商减少生产量,联营体系除了布置额外的、昂贵的生产外几乎没有其他的选择。联营结构的新问题也影响了消费者对竞争市场的价格结构的信心,因此,需要一种新的市场结构来克服这些缺点。
2001年3月,英国石油电力市场协调官员和贸易工业部开始执行新电力贸易协议(NETA),迅速改变了生产商和供给商之间的电力贸易,NETA结构和联营结构间的显著不同在于需求一方积极参和市场,另一个不同点在于“生产者自分配”概念,即生产商自己分配电力设备来满足电力零售商合同式的需求。
大多数贸易出现在期货市场和电能交换,参和的生产和需求双方的级别在“平衡机制”阶段(实时前3.5小时)作为“最终的通知”(FPN)提交给系统操作者方,假如生产商有确定的生产量,则供给商必须预期每半小时所需的电量并签署合同购买适当的电量。
提交FPN是为了为参和双方描述地理位置以使其可以自我分配,生产方希望生产比FPN更多的电力(而供给方则希望消费更少的电力),或者相反,供给更少电力而消费更多,每个报价都描述了一个确定的FPN偏差和相应的市场价格,反映了平衡机制参和偏离FPN而取得的收益。对照先前的联营机制——联营机制是按照最优的定购计划布置确定的生产任务来满足需求并以此分配生产,新机制分配指令直接下发给生产商,指导其迅速调整生产来保证满足需求。
在NETA机制中,系统操作方——全国高压输电线网——协调市场参和方自然地理位置和系统平衡机制需求之间的分歧,除了接受出价解决电力不平衡外,系统操作方还接受出价来调整输出量/需求量来维持供给的平安性。
准确猜测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所有的交易都是严格的,这就是说,一旦一个电力合同(无论是生产方或消费方)无法履行,偏离了合同要求,惩罚办法将马上实施。任何背离了合同的参和方都将视为“不平衡”并支付两个不平衡价格中的一个,“系统购买价格”用于那些比合同规定消费的多或生产的少的用户或生产商,“系统出售价格”用于比合同约定消费的少或生产的多的用户或生产商。
全国高压输电线网不得不采用不平衡价格来平衡系统,因此,不平衡价格,很大程度上依靠参和方为增加或减少他们的生产量或供给量所接受的价格。
目前,系统购买价格偏高,为避免支付这个费用,大多数供给商有意地订购比他们预期需要更多的电量,然而,生产商必须布置提供所有合同要求的电量,这样全国高压输电线网不得不进行调解以减少生产输出量,这种情形系统称之为“超出”,反之,全国高压输电线网需要采取行动增加生产输出量,系统称之为“短缺”。
为利于控制平衡机制,全国高压输电线网拥有“期货交易”的能力,这意味着签定合同买卖将来输送的电能,通常,通过期货交易获得的价格要优于短期通过要价获得的价格,这些降低了全国高压输电线网平衡系统所需的费用。另外,一个经协调方同意的激励布置,将平衡系统的费用减至最小,因而受到的奖励。
有时在生产和需求平衡中出现了忽然变化(例如一个流行的电视节目结束时,上百万人同时转换频道),并不是所有的生产商可以提供这种必要的“瞬间储备”服务,而瞬间储备的价格也比较昂贵,这使得威尔士两个抽水蓄能电站从中获益,第一水电公司所属的1740MW的迪诺威格电站和360MW的范思特尼格电站,可以在一分钟内向电网输入数百兆瓦特的电能。
同时,英国少量传统的水电几乎都专门用于高峰期电价最高时。在英国自由化电力市场,传统的水电和抽水蓄能电站如1740MW的迪诺威格电站(上图显示了它的放水区)提供了有利的峰期电能和系统控制。
2.德国摘要:市场开放电力平衡
德国,欧洲最大的电力市场,主要依靠进口石油和核电站,其总装机容量达108000MW,其中传统的水电为4304MW(约占4%),抽水蓄能电站为4636MW(约占4.2%)。(哥德思特尔工程各机组2002—2003年开始运行后,将增加1060MW的抽水蓄能容量)。1060MW的哥德思特尔抽水蓄能电站,当其4个机组2002—2003年开始运行后,将成为德国完全自由化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目前为止,德国电力市场竞争的步伐仍然在加快,随着1996年欧洲联盟电力规程的实施,1998年4月德国电力市场没有经过任何过渡时期就完全引入竞争,公用事业协会、工业部门和独立的电力商在1998年5月签署的协议中确定了调整电力传输价格的准则,几个月后,电网操作方协会提供了电网进入的技术标准,第一个协议可以保证数百或数千个(达不到上百万个)用户改变供给商。
1999年12月基于连接点价格表的第二个协议取代了第一个协议,它答应每个用户在全国范围内在不改变系统进入费的前提下自由变换供给商。2001年12月13日,电网操作方和系统用户通过了对第二个协议的调整方案,第一次将代表家庭用户的消费者包括进来,在修改过的协议中,电力买卖和家庭用户变换供给商进一步简化,从而,德国预备进行第三轮调整以进入一个完全开放的市场。到2001年底,除了许多工业、商业用户外,超过一百万家庭用户变换了供给商。
即使是家庭用户,零售和批发价格也急剧下降,目前讨论集中在全国统一市场和紧密结合的欧洲能源系统,保证所有生产商进入系统以及提高系统价格和运行的透明度。有关德国电力系统状态的关键指示是非常积极的,电力平衡——装机容量和需求的平衡——在德国是积极的(正如欧洲大多数其他国家一样),电力平衡分析的目的是估计装机容量、电站储运损耗统计量、无效容量、维护储运损耗、系统服务储备和负载。分析结果是一个正平衡或负平衡,用以指示一个确定的电站或地区在不影响其自身可靠性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出口,或者是否需要输入电能以保证可靠的供给。
鉴于德国和大多数欧洲国家没有面临负的电力平衡,而一些欧洲地区存在能源不足,随着欧洲各地区市场竞争的增强,电力平衡需要密切关注。
德国的大型水电站归属大型公用事业公司,他们将传统的水电和抽水蓄能电站视为生产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有规律地控制,同时也存在大量小型的、独立的受德国新能源法资助的水电站,对这两类水电站而言,尽管降低运行费用以保持经济性和竞争力的压力很大,但电力市场自由化的影响仍然不大。
3.意大利摘要:继续干预
在意大利电力市场中水电扮演着重要角色,全国大约75000MW的装机容量中,传统的水电装机容量超过17000MW,另有7000MW来自于抽水蓄能电站,水电承担着全国电力生产的19%。
在意大利,电力工业继续干预是基于1999年执行的博斯尼法案,法案要求的许多步骤都已完成,最近的步骤是2001年5月工业部通过的“市场代码”,引入了一个强制性的电力联营,预期2002年上半年开始营业。可以预见两个主要的市场,第一个是能源相关的、提供前期服务和调整的市场,主要由政府所属的新市场操作者GestoredelMercatoElettrico(GME)操纵。第二个是分配相关的、处理输送阻塞管理、操作储量和实时系统平衡的市场,由独立的市场经营者GestoredellaReteNazionale(GRTN)操纵,这当然需要协商一个合适的协议来处理各种交叉的争端,尽管直到2002年1月还没有达成。
到目前为止,针对大多数消费者的电力批发价格大大高于中欧地区,针对被束缚住的消费者(即不能转换供给商的用户)的价格包括两个部分摘要: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固定部分相应于发电公认的固定成本,另一部分涉及燃料成本,系统操作者每两个月更新一次。目前这个群体约占总消费人数的65%,随着自由化的深入,到2003年预计比例将降低到35%。
较高的批发价格对于外国公司来说,意大利是一个有吸引力的投资市场,无论这些公司是企图在意大利投资电力或是购买业已脱离纵向联合公用事业EnelSpa的电力公司。
在新意大利市场,水电尤其是抽水蓄能电站对于自营的系统操作商来说,将是重要的资源,从ISO提供的信息判定,水电(容量至少为3000—4000MW)用于处理早晨急剧增加的电力负荷,另外,晚上抽水蓄能电站水库蓄水使得发电机组避免了夜间热机组循环。
4.法国摘要:聚焦出口市场
法国电力装机总量大约108000MW,其中76%是核电,13%是水电,火电占11%。
法国电力在欧洲是独特的,因为所有电能的发电、传输、分配都是国有公用事业公司ElectricitedeFrance(EDF)完成的,是欧盟最后一个国家垄断。
然而,1996年欧洲联盟电力规程为法国电力部门引入市场竞争,90年代后期,法国每年电力出口超过9000万兆瓦时,因而在电力贸易中扮演重要角色。
例如,自2000年2月,法国电网的经营者——一个名为ReseaudeTransportdelElectricite(RTE)的新公司——已经从EDF中独立出来,RTE的目标是管理输电线网运作和发展、确保所有用户对电网无差别的使用以及促进建立一个积极、流动的电力市场。自2001年5月起,欧洲电力输送费用将和距离分开,不管距离多少,每出口1兆瓦时费用定为2欧元(1.88美元),根据每年电力出口量计算供给商应支付的费用,然后根据在边界线的自然流动在电网操作者之间再分配。
EDF的其余部分正在逐渐分散,产生了经营发电或贸易活动的商业单位。有关贸易活动的情况,在伦敦成立了和LouisDreyfus贸易公司合办的联营公司,这些商业公司现在都自负盈亏。像这样的分散化——同样也发生在大多数电力自由化国家——带来了许多有意思的最优化新问题,包括发展新随机模型来处理增加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1996年欧洲联盟电力规程的一项要求就是成员国开放电力市场,不断提高面向竞争的电力份额(到2000年2月达到28%,2003年为33%)。2000年2月,法国立法通过了法国电力市场自由化。目前,约占市场30%的近1200个大型商业消费者可以选择他们的电力供给商,但是,当能够挑选供给商时,几乎没有消费者主动更换供给商。
EDF的发电量约占法国用电量的95%以上,它利用水电作为峰期电能及进行全国输电线网的系统调节,并收取这些辅助设施的额外价格。除了价格收益外,EDF将水电站描述为“法国电力系统平安的关键一环”,EDF操作运行220座水坝及550个水电站,每年水力发电6500万兆瓦时,约占其总发电量的15%。
自由化和市场激烈竞争推进了法国第二大电力集团CompagnieNationaledeRhone(CNR)的发展,CNR的发电量约占全国电量的3%,主要是Rhone河的水电,CNR的水电站装机容量2937MW,每年发电1600万兆瓦时。2001年8月,CNR和比利时的Electrabel共同创建了一个新公司——EnergieduRhone——开发CNR和Electrabel在法国的电力市场,法国政府要求EDF放弃其持有的少量CNR股份来进一步加强市场的自由化。
5.西班牙摘要:类似加利福尼亚吗?
西班牙的全国装机容量约为52000MW,其中水电装机容量约为17000MW,在平均降水年份,水电发电总量约占全国发电量的20%。
1997年,1996年欧洲联盟电力规程实行不久,西班牙开始了它的电力行业自由化进程,并颁布法律建立了电力发电和供给的竞争性框架,采纳的调整框架深受美国加州实行的模型的启发,2001年发生在美国加州的保证供给危机被西班牙密切关注。
尽管西班牙不同机构为避免加州类型危机提出的分析和预防办法大相径庭,但没有人建议回到以前高度干预的机制,而且这还要考虑到西班牙以前的调整结构运行的相当出色(西班牙调整电力系统结构的动机主要是1996年欧洲联盟电力规程的要求,而不是先前电力系统结构的非正常运转)。
近期西班牙提出的各种分析将目光更多地集中在美国加州框架设计的明显缺陷而不是西班牙全面自由化进程,然而,发生在加州的能源危机促进了对西班牙模型的深入探究并且开始修正自由化进程以避免类似失败。
加州电力危机的一般性原因是装机容量不足(供电不足),尽管引起加州电力危机的一些因素在西班牙并不存在,但情况并不让人乐观,假如不利的市场状况继续下去,供电不足将可能在近期内出现;另一方面,不管高价格或是分配公司破产都不能预见。但是,有关这些争论仍然存在着较强的调整不确定性,而且实际出现定量配给尚不清楚可能发生什么情况。
目前,新的投资障碍仍然密切相关并有可能导致令人担忧的发电不足,最主要的障碍包括摘要:迟缓的投资授权、市场准则的不确定性、天然气部门犹豫不决的自由化、增加的环境压力以及即使在发电量不足的情况下仍存在着对现货价格的价格调整上限。
一般而言,在西班牙供电保证是没有深入探究又令人关注的焦点,然而,市场危机的潜在可能性造成这样一种状况,即市场缺乏签定长期合同的动力,仅存在短期电力市场又导致了对新的电力设备投资的短缺。除了上述的障碍外,鼓励签定长期合同是西班牙保证长期电力供给的主要因素之一。
电力市场自由化对西班牙的主要影响是广泛的企业重构和重组,正如欧洲联盟电力规程要求的,反过来,企业的调整和重组也影响着企业拥有的水电资产。在新市场框架中,水电站和其他电力公司一样,每个水电站都可以像其它热电厂一样按照同样的规则在统一市场(如摘要:日常电力市场、国内电力市场、储备市场、实时市场等)中投标,三年的运作显示了水电在电网平安和辅助服务方面优异的成绩。
有关重构,西班牙四个最大的公用事业公司——前国有的Endesa、Iberdrola、Fenosa集团、和HidroelectricadelCantabrico——在国内市场上竞争,在欧盟统一市场内通过合并或意向合并参和竞争,并已开始努力建立新联合……继续走向……激烈竞争。
例如摘要:在2000和2001年,西班牙最大的电力公司Endesa寻求合并Iberdrola——西班牙最大的水电商,Endesa/Iberdrola表达了其雄心勃勃的进军欧盟和拉丁美洲市场的计划。但是,2001年2月,合并计划失败了,因为西班牙政府要求合并的新公司必须淘汰大量落后的生产设备以有利于竞争,这将造成巨大的成本支出。
关键词债券市场回顾发展
1对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回顾
1.1债券市场规模不大,各子市场发展不均衡,流通性有待提高
1999年末,我国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中央银行融资券、企业债券的总余额为17985.33亿元,占当年GDP的22%,仍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其中94%是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其他债券的发行规模很小,从二级市场来看,也是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交易规模相对较大,其他债券的市场份额较小,且整个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规模不是很大。1999年沪深证交所和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交易总量占当年GDP的比重不到1/3。除了国债,其他各种债券的流通性仍然较差。
1.2债券市场的框架结构不完善
第一,场外形式的银行间市场与场内形式的证交所市场在很大程度上相互隔离。后者以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企业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为主,而前者的参与者主要是各类存款货币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暂时被排除在外,两个市场的参与者交集构成主要是二、三十家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者种类的不同造成了资金流动在较大程度上被阻塞,两个市场的表现差异很大:证交所市场交易活跃,规模相对较大;银行间市场虽然集中托管了国内发行的大部分债券(1999年底银行间市场托管的各类债券余额为13264.61亿元,占债券总余额的74%),但市场流动性较低,交易规模相对较小(1999年交易量约占证交所国债交易量的1/4)。第二,零售市场没有充分发育,且与批发市场相互隔离。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暂不对企业和个人开放,故与零售市场处于分割的状态。而且,目前的零售市场基本上只局限于交易所市场内部。第三,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联动性不够。二级市场需要的短期债券品种很少,1999年底的余额只有260亿元;企业短期融资券基本上年年发,但数量逐年减少,1999年累计发行55.6亿元。此外,一级市场的债券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的收益率有时会存在较大差异。第四,债券市场的层次性不分明,尤其是场外市场的组织结构比较单一,中间交易商和中介服务机构还没有充分培育。
1.3债券市场的定价机制和信息传播机制不完善
一是做市商、商、经纪商制度在我国债券市场上还没有得到普遍推广和运用。其中,商制度和经纪商制度在证交所市场已经得到广泛运用;部分银行间市场参与者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试行融资行业务,但在实践中还没得到有效推广;有部分银行间市场参与者从1999年开始尝试进行债券的买入和卖出双边报价,揭开了做市商的萌芽,但还很不成熟。二是债券一级市场发行机制和定价机制不尽完善,尤其是在中国目前金融机构之间实力差距十分悬殊的客观条件下,如何制定合理的机制,尽可能减少少数几家特大型银行的垄断影响,保证承销团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合理权益,从而维护市场的公平与效率,还很值得研究。
2对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展望
有鉴于此,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方向应该确定为:保证政府能够有效控制其成本和风险,调整好政府的资产和债券发行工作的成功及二级市场的有效运作。最终形成一个高效运作且与国家货币政策目标相互协调发展的债券市场。
2.1财政部应继续发行凭证式国债,以满足具有储蓄偏好的国债投资者
国债的发行目的,从国家角度,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发展经济。从个人角度,是为满足我国广大个人投资者日益增加的对国债的需求。从目前的状况看,大批的个人投资者是不直接在市场中运作的,也没有精力和能力去运作,他们基本上是买了以后持有,到期兑付,所以国债的二级市场对他们意义不大。为满足这一部分人的需求,财政部应该继续发行凭证式国债。这种国债虽然不能上市,但可以提前兑取,并且可以避免市场风险,目前这一品种在我国国债市场上成了国债的发持主体,并且实践证明效果很好。像欧美一些发达国家,至今仍然保留着储蓄债券这种不上市的、完全对个人的品种。但凭证式国债毕竟是不上市的债券,它与世界各国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趋势不一致,不应作为国债发行的主体。因此,在我国为了保证个人投资者的需求,在继续保留一定发行量的该品种的国债基础上,应该积极探索个人投资者投资的可上市的国债品种。
2.2增发长期国债,有利于降低国债的筹资成本,有助于调整国债规模
长期以来,我国国债基本上是以3~5年期的中期国债为主,既没有10年期以上的长期国债,又几乎没有1年期以内的短期国债,中期国债的期限结构比较单一,国债期限结构缺乏均衡合理的分布。这种单一的期限结构,使国债严重缺乏选择性,不利于投资者进行选择,很难满足持有者对金融资产期限多样化的需求,从而大大缩小了国债的发行范围,而且也造成国债发行规模增加过快。由于国债期限不稳定,又呈逐年缩短的趋势,再加上付息方式过于单调,大都是一次性还本付息,使得债务偿付年度不均,导致国债集中到期,形成偿债高峰。偿债高峰又逼得财政增加借新还旧的比例,加重还本付息的负担和压力,从而大大加剧了偿债年份中央财政支出的压力,不利于财政收支的平衡。在我国目前通货膨胀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抓住有利时机发行长期国债,符合降低国债发行成本的要求。以后若能每年发行一定数量的10年期以上的长期国债将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类矛盾。
2.3积极探索个人投资者投资可上市的国债品种,培养投资于国债二级市场的个人投资者
我国20世纪50年代和80年行的国债都主要是对个人发行的,人们把购买国债看作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的爱国行为。如今人们购买国债是从经济的角度来考虑,随着国债发行逐步走向市场化,为个人投资者购买国债提供方便,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因为,一方面,居民投资是国债资金的主要来源,鼓励群众购买国债,可以充分发挥国债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变个人消费资金为国家生产建设资金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金融意识增强,国债作为一种证券投资工具,将会成为广大投资者的重要选择。尤其是在个人投资渠道不足情况下,国债投资更是成为许多家庭除银行之外第二个稳定的理财渠道。目前个人购买方式有纸化、非上市流通券的比较多,购买定价发行的多,而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国债的人却很少,这与人们对国债的了解不足,对国债交易提供的设施、信息较少有关。为便于个人投资者投资于国债二级市场,可采取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分销和在证券经营机构柜台委托购买的方式向公众公开发售,这种方式1996年以来发行过几次,但今后要逐步增加这种形式的债种。因为这种方式有利于个人投资者认识国库券作为金融资产的投资意义,有利于股票持有人把国库券纳入资产组合,投资者可以用同一证券帐户进行国库券和股票的买卖,这就为投资者进行国债和股票间的资产转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随着这种方式发行的国库的增多,债券的二级市场会更加活跃,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相互影响也会更加明显。
2.4优化债券市场结构,大力发展企业债券,鼓励非国有企业融资
长期以来,国债是债券市场的主体,而其他债种则停止不前。这样,不仅财政每年到期的还本付息任务增大,而且,由于国家大量投资于固定资产建设,致使国家财政负担过重,只好靠举债过日子,雪球越滚越大,非常不利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只有激活股市以及其他券种的市场(如企业债券),才能使财政卸下沉重的包袱,让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转为由社会投资来进行。从理论上讲,发行企业债券具有防止出现控股、发行新债券手续简单、利息可在纳税时予以剔除而降低筹资成本以及免受通胀影响等优点。正因为如此,企业债券市场应成为资本市场的发展重点。但就当前国情看,发行企业债券还不能成为国有企业筹资的主要途径。因为,国有企业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债务负担沉重。不过,对非国有企业,却应当鼓励其进入债市融资。众所周知,我国目前非国有企业对经济的贡献与其获得的信贷支持严重地不对称。在需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的前提下,应为非国有企业提供一个更加宽松、公平的竞争环境。因此,当前适当支持那些效益好、自身资本结构合理的非国有企业通过企业债券市场来融资。
2.5改进承购包销办法,实行招标方式发行,努力实现利率市场化
1991年第一次采取承购包销的方式发行国债,实现了发行方式由行政分配任务和对个人、单位派购的方式向投资人自愿购买的市场方向转变。1992年采取一级自营商在一级市场上认购国债方式,使一级市场进一步向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促进和提高了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但是在银行利率尚没有市场化以前,国债的票面利率仍然只能随着存款利率的变动而变动。1996年我国曾尝试通过招标方式发行了记帐式国债,但由于非常不规范,1997年又回到承购包销方式,不过完全以招标方式发债券是国债的发展方向。目前,我国可采取分步走的策略:第一步,完善和发展一级自营组织,使自营商考虑国债长期包销的收益而不计较一次包销国债的得失,避免那种今年承购包销,明年不干的短期行为。第二步,逐步实现招标方式和承购包销方式相结合,可以对实行承购包销国债的一部分实行招标,也可以先实行招标,然后再实行承购包销。由于一级自营商也承担一定的承销义务,这样有助于在过渡时期保证国债发行任务的完成。第三步,过渡到完全招标方式和直接向个人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这时国债市场的大宗国债以无券记账形式通过招标方式发行,小规模国债的发行主要供个人投资者购买,这样可以建立两条筹集资金的渠道。
除此之外,发展债券衍生金融工具。成熟的债券市场需要发展债券和与金融变量相联系的衍生工具。2001年全球金融衍生产品中,利率性衍生产品占到95%。发展债券期货、期权、远期等债券衍生金融工具,可以为投资者提供避险的手段这对于长期进行大量债券投资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十分重要。
参考文献
1戴根有.关于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一些问题[J].中国货币市场,2002(8)
关键词:棉花加工企业市场化改革政策
一、引言
在1998年以前,中国的棉花加工企业仍旧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因为棉花市场尚未放开,而生产和价格都由国家进行控制,并且收购和销售环节由供销社统一经营。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逐步建立起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棉花资源合理配置的新体制。从1999年开始,棉花流通领域开始出现松动。200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了“一放、二分、三加强,走产业化经营路子”的改革思路,从而使得新的棉花流通体制基本确立。
国家相继放开棉花市场,为棉花流通开辟了新的道路,棉花加工企业更是异军突起。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凡符合《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资格认定的国内各类企业,均可从事棉花收购。棉花市场放开后,棉花加工企业根据市场合理安排自身的生产与经营,经济效益明显增长;由于国有企业占据资金、设备以及技术和人员方面的优势,规模迅速膨胀,依靠其雄厚的实力,很快赢得了市场;同时,打破了棉花经营中的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实现多渠道经营和有序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调节棉花生产、流通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私营加工业的成长带来了发展空间。目前,棉花加工企业已经从计划经济进入到市场经济时代,现在市场上具备棉花收购资格认定的企业有8000家,但据棉花协会不完全统计,实际存在的收购企业达1.8万家。
放开棉花购销的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几十年来我国由计划经济形成的棉花加工行业体系被彻底打破,一种新型的、具有活力的棉花加工新格局、新机制将会在市场竞争中逐步形成。棉花加工企业如何适应新形势,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棉花加工企业的机遇与挑战
放开棉花购销渠道后,我国仍然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凡符合《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资质认定的国内各类企业都可以从事棉花收购、加工业务。因此,供销社棉花加工企业要抓住深化市场化改革的机遇,依靠科技进步、科学管理、广采博览,以新的姿态迎接国际、国内市场的挑战。
(1)棉花加工企业的机遇。进入市场经济时代,棉花加工业将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这正是涉足国际市场的有利时机。只有依靠科技进步、发挥集团优势,做到优质、高产、安全、低耗,才能以优质的、低廉的棉花产品扩大在国际市场的份额,从而促进我国棉花生产和纺织工业的发展。同时,放开棉花购销渠道,更有利于棉花加工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社会经济实力充实自己、发展自己。
(2)棉花加工企业面临的挑战。首先是来自国内的挑战。放开棉花购销渠道以后,棉花加工企业现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一些经济实力雄厚的非棉花企业会通过各种方式涉足棉花加工行业,使加工能力已经过剩的现有棉花加工企业受到严重威胁,新一轮的结构调整在所难免。对此,棉花加工企业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及早采取应对措施。其次是来自国际的冲击。“入世”以后,国外一些棉花财团,会通过多种途径渗透到中国的棉花加工行业。他们有可能不惜代价,占领中国棉花市场,直接挑战中国的棉花产业。一场“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景象可能会在棉花加工行业发生,并最终达到平衡,形成新的格局。
三、市场经济背景下棉花加工企业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棉花加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的现象是比较突出的,棉花加工企业的实力与规模仍然难以适应竞争激烈的国内和国际棉花市场。
(一)重复性投资严重,原料供应紧缺,造成企业开工不足,设备闲置。由于市场的放开,棉花加工企业经济效益尤为可观,一些小型棉花加工企业纷纷上马,棉花加工能力急剧扩大,虽然当地许多棉贩每年都会从相邻棉区购进大量棉花,但仍然不能满足当地棉花加工企业的生产需要,企业普遍存在着开工不足和设备闲置的问题。
(二)技术装备落后。由于我们国家棉花市场长期没有放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棉花加工企业缺少进行技术革新的动力,所以,长期以来棉花加工企业的设备存在老化想象,不能够适应提高生产率的要求,这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棉花加工企业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不规范。国家放开棉花市场,只是不再由政府直接进行统购统销,改为许可证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棉花加工企业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工商、计划、经贸等五部门核发的《棉花收购与加工资格认定证书》,但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这部分无证企业给予一定的保护政策,使得新上无证棉花加工企业越来越多。从调查情况看,大部分新上棉花加工企业并没有棉花加工许可证。
四、市场化条件下棉花加工企业发展壮大的对策
针对进入市场经济时代棉花加工企业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及目前棉花加工企业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应当引起重视:
(1)加强技术改造,实现产业升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是棉花加工企业早已达成的共识。棉花加工设备技改是提高棉花加工质量、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重大举措。加强技术改造、实现产业升级,根据现在的棉花加工企业的现状,需要在籽棉的清理,籽棉的烘干,皮棉的加湿上抓效益。另外,还要在发展机采棉上下功夫,这也是势在必行的。
银行体系和市场体系是构成金融体系的重要基础。随着金融技术的革新,更多的风险交易手段被用于风险与资源的分配,从而提高了金融体系的效率,因此近年来市场体系更受重视。这里,笔者根据金融体系学说对不同类型金融体系形成契机的分析,比较不同体系在储蓄转化为投资过程中各自的特点,探讨在银行体系下发展债券市场的条件。
(一)关于金融体系的分类
对于金融体系的研究与分类观点繁多,本文主要介绍在金融体系学说史中已成定论的几种分类。
1.三种金融模式说
格申克隆(AlexanderGerschenkron)提出了三种金融模式说。一是英国模式。英国企业家从产业化初期就逐渐适应了产业化进程,赢得了产业化发展的先机,这使他们能够在很短的时期内积累大量资金,外部融资主要是短期银行借款,长期投资资金并不依赖银行借款。二是德国模式。德国产业化进程晚于英国,所以必须以超过英国的速度发展本国产业,才能得到发展空间。相比英国企业,德国企业需要巨额的外部资金。在这种发展背景下,德国的银行尽全力发展与企业的关系,因此德国的银行不仅对企业提供长期资金,同时还对企业经营提供其他支援。三是俄国模式。格申克隆认为像俄国那样的国家,既不是发达的工业国家,企业制度历史又很短,因此不可能首先发展银行部门,待其积累的金融财富足以为产业融资后,再来发展产业投资。俄国模式是政府动用税收制度,通过抑制消费积累投资资金。
2.两大中心说
两大中心说是指从不同角度将金融模式分为“银行中心”与“资本市场中心”的研究。
首先,注重实物资本投资量的研究。卡林顿(JohnCarrington)与爱德华兹(GeorgeEdwards)继续在理论领域进行研究,他们不仅对各国长期金融中实物资本投资数量感兴趣,而且认为,部分实物资本投资应是各国金融体系的函数。他们考察了法国、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的金融体系,分析了美国和英国体系的特征,将该特征定名为“盎格鲁—撒克逊”体系。他们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体系内银行不愿意向借款较多的企业提供长期贷款,因此,企业才不得不从内部存留中提取资金用于投资,这就使企业有必要从股票市场上筹集部分资金。卡林顿与爱德华兹认为,正是这种惯性使得美国和英国企业的投资被抑制,削弱了经济增长能力。而在法国、德国和日本,银行融资成为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这些国家是“银行中心(bank-based)”的金融体系。与“资本市场中心(capitalmarket-based)”的国家相比,“银行中心”金融体系国家内的企业有可能从外部筹集更多的长期投资资金。
其次,对政府作用的考察。佐兹曼(JohnZysman)在卡林顿与爱德华兹提出的“银行中心”与“资本市场中心”这两种类型的金融体系的基础上,加入了对政府中介程度的考察。佐兹曼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类。第一种分类与卡林顿和爱德华兹相同。第二种分类是根据定价机制进行的。他将不同金融体系的定价机制分为竞争定价、制度主导定价和政府决定价格三种。第三种分类是根据政府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来划分的。政府管理货币总量,是根据竞争原理分配信用,还是为实现某一目标进行管理,这是佐兹曼考察政府管理的主要内容。
佐兹曼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定义了三种不同的金融体系类型。其一是资本市场型的金融体系。发行证券是长期产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中央银行主要负责管理货币总量,价格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决定。佐兹曼认为英国和美国属于这一类型。其二是政府管理价格的信用体系。银行提供长期资金,但为分配资金形成的价格则是政府通过市场设定的,佐兹曼认为法国和日本属于这种类型。其三是通过制度决定价格的金融体系。其特点是国家通过市场操作追求整体目标,佐兹曼认为在这类国家中,德国是非常典型的。
最后,“退出”与“发言”假设。珀林(Pollin)使用了“退出”与“发言”假设这一分析框架对两种不同类型的金融体系进行了分析。在这个分析框架中,假设证券持有者是通过卖出证券行使其影响力的,即他们运用的“退出”操作是盎格鲁—撒克逊型的资本市场中心体系的特征。相反,在“发言”体系的各种属性中,最突出的特征是银行与企业之间形成了更加紧密的关系,因此银行提供的长期资金所占比重很大,金融资产的流通市场没有得到发展。这一体系是通过其“发言”操作行使影响力的,例如,银行可积极参与制定企业的长期计划,并与长期合作的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交换意见。两种金融体系不同的重要原因在于“退出”体系偏重于投资的短期效益,而“发言”体系则相反,偏重于投资的长期效益。
3.金融体系阶段说
黎辛斯基(TadM.Rybczynski)也将金融体系分为“银行主导体系(bank—orientedsystem)”和“市场主导体系(market—orientedsystem)”两种类型,认为这两种体系是在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表现,随着经济发展,到了某一阶段金融体系应该从银行中心向市场中心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规避经济风险的能力增强,储蓄和资本的形成增进经济的发展。风险概念是理解金融体系及其发展的核心。黎辛斯基认为金融体系是“为承受、分配风险而形成的机制”,英国的市场主导体系正确地发挥了它的职能作用。
就世界各经济体看,既有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市场为中心的体系”,也有以大陆欧洲国家及东亚经济体为代表的“银行为中心的体系”,不同的金融体系是不同的历史背景以及金融业与产业关系的反映,但从同为金融服务中介的角度看,银行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基本职能是存在共同性的。
(二)两种金融体系在服务职能上的共同性
为找出“银行为中心的体系”发展债券市场的可能性,我们从历史发展以及投资者如何应对风险的视角归纳银行体系和市场体系可以重合的基本功能。第一,资源转移、交易并再分配风险。第二,资金的转移或结算。第三,价格对于资源分配和投资决策具有重要作用。价格的形成主要是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的,但与交易相对应的服务同样非常重要。金融服务使价格“具体化”是有效分配资源的信号。因此,我们可将两种金融体系的各种作用归纳为以下四项基本功能:(1)动员储蓄、分配资源、转移资源的功能;(2)交易并再分配风险的功能;(3)包括提供流动性在内的结算服务功能;(4)提供价格信息的功能。
通过银行融资进行的资源配置是一个进行个别决策的结构,资源分配的效率依赖于银行对贷款对象企业的筛选、审查能力。银行服务的特点在于可有效处理非对称性信息,有效处理非标准化的、个别的金融合同与交易。在稳定的经济预期下,易于形成对资源分配的社会共识,金融体系也容易发挥职能作用。但当社会出现变动预期比较困难的时期,能否有效地发挥筛选、审查职能,则依赖于银行的资质。
也就是说,如果市场的基础条件尚不具备,在会计制度、信息披露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上无法保证单个企业个性化信息能够转化为有组织系统的资本市场要求的标准化信息,那么,依赖于银行体系就是一种合理的选择。培育债券市场不能脱离东亚经济体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结构的现实,应该在两类金融体系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中寻找银行作用与债券市场作用的重合点,使东亚经济体金融体系能够提供的金融服务的质量得到提高,完善债券市场发育成长的必要条件。
(三)银行在培育债券市场中的作用
在培育债券市场过程中,东亚经济体必须依赖银行。因为东亚经济体内缺乏具有发债信用力的成熟的大型企业,并且东亚经济体整体的财富积累水平较低。
根据筹资方式中的排序假说,企业筹资方式选择的顺序是:第一,企业选择筹资成本最低的方式——内部提留,继而选择银行借款,然后选择发行债券或股票。第二,只有大企业才有能力选择银行借款以外的市场筹资手段,如发行债券。第三,企业股价处于上升时期,该企业易选择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第四,从企业的信用评级看,信用级别越高的企业,选择发债筹资的概率越高,选择银行借款或发行股票的概率越低,即有能力选择发行债券应对风险的企业只是那些具有较高信用级别的大型企业。
东亚经济体内,国民经济整体收入水平较低、财富积累较少。然而,正是由于收入偏低且缺乏稳定性,为防止收入变动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东亚经济体对长期资金有更大的偏好。东亚区域内储蓄能够提供的主要还是短期资金,但对资金的需求集中在工业化设备投资和社会基础建设等长期投资领域,东亚区域内能够满足这些要求的只有银行。
所以,在东亚各经济体内设计任何发展债券市场的蓝图无法脱离银行部门占据主导地位的现实。同时,就东亚各经济体的银行已经承担和正在承担的职能上看,在培育债券市场的过程中银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见表1),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点:第一,银行部门占有支配地位。在企业融资中,与公司债和股票融资规模相比,银行融资仍占有绝对优势。在家庭部门的金融资产中,半数以上是银行存款。第二,东亚经济体企业所发行公司债的绝大部分也是由东亚经济体中的银行部门购买的或由银行任公司债发行的担保人所购买的。第三,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在公司债的发行中所占比例高于其他产业。第四,从银行担保发行的公司债或银行发行的公司债即金融债券的期限看,一般多为中期债券,即3~5年期债券。
这些基本事实说明,东亚经济体的银行同时担负着两项职能:第一,传统的商业银行的职能。一方面将家庭部门半数以上的金融资产吸收为存款,另一方面,半数以上的企业融资又是由银行贷款所提供。第二,银行部门通过购买3—5年期中期公司债券或以担保企业债券发行的方式向企业提供中期融资。同时,银行又以吸收的短期银行储蓄存款作为资金来源,或银行以自身信用、名誉和规模为基础,自己发行中期银行债券(bankdebenture),事实上,东亚经济体的银行已经在为培育债券市场发挥作用了。证券-[飞诺网]
二东亚债券市场发展的障碍
对区域金融合作、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程度的测定包括三个方面:法律制度、交易数量和交易定价。法律检验是为了分析不同社会体制的经济体在法律上究竟可在多大程度上允许资金的跨境流动。数量检验是对资金流动量的计量。定价分析是检验一物一价法则进展到何种程度。这里,本文根据区域金融合作收敛检验的三项标准对东亚债券市场发展的障碍进行分类整理。
(一)法律检验:对债券跨境交易的限制仍存在
法律检验的意义在于,区域合作或区域内的一体化以至全球化是金融结构向单一市场收敛的过程,或是各经济体异质的金融市场向同质的区域巾场进而国际市场收敛的过程,即共同金融市场形成的过程。为了实现同质性,必须将各经济体金融市场的不同最小化。所谓各经济体的不同,就是各经济体在交易上采取的法律限制的不同。检验各经济体法律管制程度及管制的变化是测定金融深化或一体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放宽管制也就是消除各经济体法律卜的抵触,扩大国内资产与国外资产潜在的替代性,使企业能够在区域以至世界范围内寻找最好的金融交易条件。
在发展债券市场过程中,由于各经济体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于资本和外汇交易的管制,因此,区域内债券的跨境流动受到了很大限制。
1.对非居民投资者投资国内债券的限制
日本:禁止非居民投资者购买日本的与物价连动的国债。2005年4月,日本对相关管制进行了修正,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非居民投资者购买国债。
韩国:要求进入韩国国内金融市场的非居民投资者必须通过韩国金融监督院(FinancialSupervisoryService,简称FSS)取得“投资登录证(InvestmentRegistrationCertificate,简称IRC)”,但禁止非居民投资者直接进入柜台交易市场。
中国:2002年开始启动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Qualifies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QFII)制度,截止到2006年10月,共批准了40多家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开设人民币特殊账户。但是从具体业务角度看,目前仍难以利用该制度在中国进行债券投资。
菲律宾:非居民投资者与投资对象国的国内银行进行了交易,当发生收益需要向母国汇款时,必须在中央银行登记并向中央银行提交交易证明,例如交易合同证明等。
2.对非居民发行体发行国内债券的限制
直接禁止非居民发行体发行国内债券的只有中国和泰国。但在其他东亚经济体内,从对发债体评级到法律依据,都存在很多限制。但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放宽了对国际金融机构发行本币债券的限制。2005年10月,中国首只非居民发行的人民币计值债券顺利发行。
总之,债券投资跨境交易对于非居民投资来说,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是能否自由并及时地从当地金融机构得到足够的信用供给。目前,在东亚地区除了中国香港和日本之外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限制。
(二)数量检验:尚未建立区域内的银行间市场清算体系
数量检验的意义是为了说明各种限制放宽后跨境流动的资金是否发生了变化。虽然没有可以测量跨境流动资金总量的数据体系,但可使用一些表示增长的指标,例如,可使用的一个变量是在银行间市场清算体系(ClearingHouseInterbankPaymentsSystem,CHIPS)的结算支付总额。它的日平均结算量和结算总额都有很大变化,据此可研究跨境流动的规模与变动趋势。2005年5月,在东盟+中日韩(“10+3”)区域金融合作的框架内计划建立一个收集共享东亚债券市场信息的专门体系(ASTFG)。目前,东亚区域内尚未建立起一个区域性的银行间市场清算体系。
(三)定价检验:基准利率、市场化利率体系均未建立
金融市场上相类似的金融资产其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是趋同的,这一动向日益增强。也就是说,无论是区域合作还是在区域一体化进而全球一体化的过程中,同类资产同一价格的法则是普遍适用的。检验跨境持有不同货币计值的资产时,可通过分析利率变动测定金融市场一体化的程度,主要使用四项指标:封闭体系下的利率平价、有担保利率平价、无担保利率平价和实际利率平价。
能否形成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是培育债券市场面临的最大障碍。在民间债券市场没有完善的情况下,首先完善国债市场是债券市场发展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国债市场利率是民间企业公司债利率形成的基准。因此,一个完整的、可自由形成利率的国债市场是建立一整套可对应不同风险的利率期限结构的基础。但现在东亚经济体市场利率体系的形成仍旧受到极大限制。
东亚经济体中非市场化的定价即过低的贷款利率阻碍了市场利率的形成。从宏观经济角度看,东亚经济体银行贷款占国民经济规模过大形成了过剩贷款;但从微观经济角度看却存在“银行惜贷”现象。一方面在于银行自己不能根据市场需求决定与贷款风险相吻合的贷款利率,利率被控制在很低的水平上。从筹资者的角度看,如果贷款利率低于信用风险,企业选择银行贷款是很正常的。另一方面,东亚经济体政府为减轻财政负担,一般都以低于市场利率水平发行国债。在低利率政策下,许多东亚经济体政府要求银行必须将一定比例的存款投资于政府国债,银行大量并长期持有国债必然影响国债流通市场的发展,流通市场得不到发展就无法形成市场利率。
债券的流通市场不仅是根据自然人和法人需要兑换资产或获得利益的市场,同时也是发现金融商品价格的场所,是担负着重要的公益性职能的场所。因此,必须要“开设”一个所有金融商品都可进入的流通市场,要以国债流通利率和银行间市场形成的利率为基准,并对基准利率形成一定的利率差。只有这样,才能够通过市场决定与实际需求相吻合的价格。
三东亚债券市场的发展前景
总之,区域金融合作下发展债券市场的目标要求各个经济体的债券市场处于接近甚至相同的发展水平上。但现实中各经济体债券市场的发展是与其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金融体系的制度基础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可将其概括为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的发行体是政府和少数大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制度,但除债券发行以外,债券的交易仍不是很广泛。
第二阶段,随着国债发行的增加,流通市场的交易较之第一阶段更加活跃,公司债价格合理,定价机制已经形成,国内市场基础条件基本完备。
第三阶段,债券市场广泛吸引了各种投资者,市场的深度增加,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其表现为:跨国交易活跃,高收益债券与组合债券市场交易活跃。
对照债券市场发展阶段,目前大多数东亚经济体仍处于第一和第二发展阶段,即债券市场发展的第一阶段大体结束,正在向第二阶段过渡。日本、韩国和新加坡三国债券市场比较成熟,接近第三阶段。而中国债券市场还非常落后,基本处于第一发展阶段。
鉴于目前东亚债券市场的现实基础——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体系以及在债券交易的资本管制、数量计量特别是债券定价机制上仍然存在巨大障碍,培育债券市场的进程将会出现以下趋势。
(一)债券市场发展的多层次
东亚区域内金融合作框架下发展债券市场是以各经济体本币债券市场的发展为基础的,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经济体,债券市场的发展进程也不尽相同。
大多数经济体仍将以国债为核心,重点发展本币债券市场,通过完善不同期限的国债品种,从而带动本币债券市场向纵深扩展。
东亚经济体内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间合作发行较高端的债券。目前东亚经济体中只有日本和韩国是OECD成员国,它们的债券市场条件相对比较成熟,无论从债券评级、会计规则方面,还是从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来看,都能够满足投资者的要求。因此,在东亚金融合作框架内能够合作开发比较高端的债券商品的只能是市场条件比较完善的经济体。而其他经济体将在自身市场基础条件逐步完善之后,才可能拥有开发高端债券商品的制度保证和技术能力。例如,2005年日本和韩国已合作发行日元计值的韩国中小企业债券担保证券,并在新加坡证券市场上市发行。
(二)日本跨国公司贸易金融的延伸
在区域金融合作框架内发行的四只债券中,除上述日本韩国合作发行的韩国中小企业债券担保证券外,其余三只都是日本跨国公司为其亚洲当地子公司进一步扩大贸易品交易进行的融资发债,是跨国公司贸易金融的延伸。发展对外贸易始终是日本经济的命脉,因此日本大型跨国公司的贸易金融就不只是企业金融的概念,而是与日本的政策性金融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并与日本政府的贸易政策、外汇政策紧密相关。因此,跨国公司贸易金融面临的国家风险,需要国家从政策角度,由政府出面提供贸易保险或担保。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提供的担保实际上在代表国家履行对贸易的扶植职能。它具有两个特点:
其一,为减少日本跨国公司的外汇风险,尽量增加本币即日元计值交易,或日元与当地货币的互换交易。
其二,为实现对本国跨国公司贸易金融的支持,日本凭借区域内金融业的相对比较优势,往往根据贸易活动的需要确定金融合作的范围,而不受东亚区域金融合作框架内地理范围的局限。例如,2006年10月,日本与印度商业银行签署协议,合作发行印度本币和日元计值债券等。
(三)媒介货币的美元化
由于东亚区域内相互贸易的依存度加深,在双边贸易中合同货币或计值货币使用东亚经济体本币的比重将逐渐增加,东亚经济体的本币可作为投资货币用于本地区的直接投资中,即东亚经济体本币可部分地替代国际货币的职能。但是,只有媒介货币(即完成三国交易的国际货币)出现了向美元一极集中的趋势。在这个领域东亚经济体本币的使用率在不断降低。
东亚区域的贸易结构是严重依赖第三国的,本区域不是最终消费地。因此,东亚区域的贸易结构以及媒介货币对美元依赖的现实却与东亚区域内建立本币债券市场的目的形成了最大的矛盾。美元作为关键货币的本位地位以及惯性、美国多样化的金融资产不仅使美元成为全世界成本最低、交易最便捷的媒介货币,而且是全球分散投资重要的资金筹集源泉。对于包括东亚投资者在内的世界投资者来说,美元金融商品始终是最具有吸引力的投资对象。目前,似乎很难发现东亚经济体中任何一种本币具有可取代美元的潜质。
(四)完善本国金融市场建设
东亚区域金融合作成员经济体中,还有一些由于自身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其参与东亚区域金融合作更多的课题在于完善本国金融市场建设。以中国为例,尽管经济发展速度稳居世界前列,但是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大体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60年代末期到70年代中期的水平。不仅如此,中国所面临的国际金融环境与那一时期截然不同。一是资本流动量的急速增长加大了风险。二是衍生交易工具的广泛普及使监管失效。这就使中国所承受的潜在风险的压力大大高于发达国家当时的程度。2005年初以来,中国金融主管部门为推动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更加具体的指导方针,强调要依靠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金融产品创新为突破口,坚持创新力度、发展速度和市场承受程度的统一,推进市场的基础建设和整体发展。因此,从发展前景看,对于中国以及处于相同发展水平的东亚区域金融合作成员经济体来说,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金融市场发展模式比选择先进的模式更加重要。因为这些经济体目前还不具备足够的法律制度保证和技术手段分散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投、融资功能
资产证券化是以资产未来的现金流为支撑,在资产市场上发行证券以实现融资及对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离与重组的一种技术过程。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工具,它以可预期的、稳定的现金流为基石。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通常由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将预期可以获得稳定现金收入的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然后将其转让给特设机构,特设机构以该资产预期产生的现金流为担保,经过信用增级机构的信用增强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之后,向投资者发行证券,并用发行收入购买证券化资产,最终以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偿还投资者,从而实现发起人筹到资金、投资人取得回报的目的。
与传统的金融工具相比,资产证券化具有四个显著的特点:第一,能够实现风险隔离。资产证券化通过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的证券化机构设计,使用于支撑证券资产的信用状况和发起人的综合信用水平实现了分离。此时发起人其他资产的信用风险及发起人自身的各种风险都不会影响到资产证券的投资者。即使发起人破产,该部分资产也不会被用于偿还发起人的债务。第二,能够实现资产重组。第三,能够实现信用增级。即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行证券之前要通过信用增级机构的担保等方式来提高所发行证券的信用级别,从而增加该证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此时,投资者考虑的不再是发起人的信用级别,而是证券化资产的信用级别。第四,能够大大降低融资成本。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
由前述可知,信用增级是资产证券化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可以帮助缩小发行人限制与投资者需求之间的差异,使证券的信用质量、现金流的时间性与确定性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要。按信用增级的特点划分,它可以分为五种方式:(1)过度抵押;(2)优先/次级参与结构;(3)银行担保或信用证;(4)单线保险公司的担保;(5)经评级的保险公司提供的免受损失保险。在最后一种方式中,保险公司就可以作为信用增级机构参与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它通过签发免受损失保险单,保护基础资产的价值,并获取保险费收入。通常该保险并不能保证投资者收回本金和利息,它实质上并不是一种担保,投资者能否收回本息不仅取决于支撑证券的资产风险,还取决于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对于后者,“免受损失保险”实际上是无能为力的。但是与其他方式相比,保险公司发出的担保仍具有一定的优越性,这也为其开展业务奠定了基础:
当用于担保单一风险时,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比单线保险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利的方式价格低廉,更具有吸引力。
在担保人信用级别下降的情况下,保险担保使证券化资产更易于保持其信用级别。由于信用增级过程中一般会有多个保险人设计同一资产证券化的结构,因此当其中一个保险公司的信用级别降低时,结构内部另一个具有符合要求的保险人会代替前者,使证券不会因保险人的降级而降级。但是在信用证市场上,当银行的信用级别下降时,它所担保的任何证券的信用级别也将随着降低。
多个保险人参与一个资产证券化结构可以增强证券的流动性。出于对分散风险的考虑,许多机构投资者在投资于由某一个担保机构担保的证券时会有一定的数量限制。比如对于由单线保险公司提供的信用增级证券,当投资者购买的数量达到一定限额后就不能再投资于此,从而影响了证券的流动性。但是,对于有多个保险人参与的结构一般就不会受到这方面的限制。
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已经有过成功的尝试:最早的案例是1996年8月广东珠海市以交通工具注册费和高速公路过路费为支撑发行了两批共2亿美元的债券,这次发行由摩根斯坦利投资银行安排在美国完成;随后1997年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以其北美的航运收入为支撑发行了3亿美元的浮息商业票据;1998年豪升(中国)控股公司与重庆政府合作进行了资产证券化;2000年中集集团对贸易应收款进行了证券化;2003年1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首次实现了以资产证券化方式利用外资处置国内的不良资产;另外上海等城市正在加紧准备开展住房抵押贷款和汽车等耐用消费品抵押贷款的证券化等等。这些,都预示着资产证券化在中国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也为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提供了巨大的业务空间。但是,在已有的资产证券化案例当中,保险行业基本上是空白,所以,在利用资产证券化来扩大保险业务方面,我国的保险公司任重而道远。
保险公司资产证券化的融资工具
据有关专家预测,未来5年我国保险业的资本缺口将达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资本金的不足使我国保险公司无法形成规模经济优势,在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上也难以统筹安排;保险公司的经营边际成本较高,费用支出过大,难以拓宽业务领域和广泛分散风险等等,最终直接影响公司的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所以,资本金不仅是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同时也是在开放性市场上增强保险公司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解决中资保险公司资本金不足的问题,除了通过上市进行股权融资外,资产证券化也是一种较好的融资方式。通过资产证券化来进行融资,保险公司扮演的就是发起人的角色。与信用增级机构的身份相比,它更深层次地参与了资产证券化过程,并更大程度地分享资产证券化带来的好处:首先,可以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的融资成本,这是由资产证券化信用增级的特点决定的。其次,能够改善资本结构,使保险公司在不增加其负债总额的前提下将已有的未来资金变现,从而增强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扩大其承保范围。再次,较低的信息披露要求。由于资产证券化考察的主要是基础资产的特点、服务商及受托人的能力和稳定性等,故一般不需要发起人向投资者、评级机构和监管部门完全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这对于那些不希望公开经营状况的保险公司而言有特殊意义。最后,有助于解决中资保险公司的历史负担。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帮助盘活历史形成的流动性差的资产,加速资金周转和资金循环,促进保险业务发展。
资产证券化成功运作的前提是有一定规模的适宜被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趋势看,我国保险公司的寿险保单、企业年金、汽车贷款保险、住房贷款保险和保单质押贷款等资产均有收益稳定、拖欠率低和违约率低等适合证券化的理想特征。并且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基础资产的品种也在日趋扩大。所以只要安排合理,完全可以实现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
需要指出的是,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并不等同于“保险证券化”。前者是指保险公司集合一系列用途、质量、偿还期相同或相近,并可以产生大规模现金流的保单,通过结构上的重组和数量上的集中,以其为基础资产发行证券进行融资的过程。鉴于保险公司经营的是风险这一特殊性,虽然会出现一些保险风险的转移,但其首要目的是为了承保新业务而进行融资,被证券化的是作为保险公司资产的未来现金流。而“保险证券化”则着力于将承保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它证券化的是对应于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部分的风险,实质上是保险公司负债的证券化,它以巨灾风险证券化为主要形式。
保险公司资产证券化的投资工具
保险资金目前的投资方式和投资工具还较为单一,2001年我国保险资金的80%投向了银行存款和国债,仅有20%用于其他规定的投资方式。随着我国银行利率的不断下调和国债利率的变动,保险业的投资回报率已从1996年的8%下降到2001年的4.3%。受近年来股市低迷、债市暴跌、协议存款利率下挫等因素的影响,在2003年有7200亿元。人民币的保险资金成为困兽:按业内的粗略估计,2003年年初以来,保险资金的收益与2002年年底相比缩水了近百亿元人民币。这种情况大大制约了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的价格竞争能力和保险服务质量的提高。此外,目前我国的金融工具期限普遍较短,例如在保险公司可投资的国债中,有38种是期限在5~10年的中期国债,占了86.36%,而仅有3种期限15年以上的长期国债。而我国寿险保险资金绝大部分是长期性的,其中20年期限的资金约占50%左右,这就造成了其短期的投资资产和长期的负债严重不匹配,也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目前关于这个问题解决方案的讨论主要集中在调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政策限制,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更广的范围。例如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允许投资于更宽范围的公司债券、有限度地允许保险公司参与质押贷款和金融租赁业务、项目投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等等。笔者认为,在放开了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如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海外或者我国出现了足够丰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于资产支撑的证券也许不失为保险公司一个不错的选择。鉴于目前我国基本没有出现此类产品,下面主要借鉴美国的情况分析该投资方式的优势:
它可以满足对保险公司较为苛刻的投资条件。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各国保险资金的运用都作了较为严格的约束规定。而在资产证券化中,证券化的一般是优质资产,并通过完善的信用增级,所发行证券的风险通常很小,却有着较高的收益,并在二级市场上有很高的流动性,所以对于那些在投资品种上受到诸多限制的机构投资者,包括保险公司,资产支撑的证券无疑具有很大的诱惑。
它可以扩大保险公司的投资规模。由于证券化产品的风险比基础资产的风险要低得多,保险公司持有这类投资工具可以大大节省为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所需要的资本金,从而可以扩大投资规模,提高资本收益率。以美国的保险公司为例:当一家保险公司投资于一项不动产,按美国有关法律规定它必须保持相当于投资额3%的资本金来支撑这笔投资;但如果它购入的是一笔信用等级不低于BBB级的抵押债券,则对其资本金的要求仅为0.3%,这是一个10倍的差距。这里保险公司同一笔等额资本金,可以用来支撑证券化资产的数额将10倍于支撑不动产,故资本金的要求所造成的压力也将成为保险公司对证券化资产进行投资的主要动力。
一、交易商战略概述
在实际交易活动中,交易商总是基于过去经验、现存条件以及未来预测制定行动方案,因此,交易商的主观判断——信念(belief)在交易商战略选择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作用。在对信息的搜集和处理过程中,交易商经常出现认知偏差,这些偏差造成不同交易商对于相同信息的判断出现差异,最终导致在交易战略的选择上出现分化。同时,不同交易商的信息条件不同,也导致战略选择出现差异。
战略的本义是对战争全局的谋划和指导,泛指指导或决定全局的策略。交易商战略是指,交易商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发展趋势,在寻求利润和(或)规避风险过程中所选择的交易方式,以及为实现交易目的所采取的重大举措,这些交易方式对外汇交易商会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具体说来,交易商战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风险控制者与存货控制型交易战略
就单个交易商而言,外汇市场上规模较小的交易商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为了控制外汇头寸的风险暴露,他们必须根据外汇市场交易实情不断调险头寸。而那些规模较大的交易商,在做市过程中,面临其他交易者所提交的大量买入和卖出指令,由于这些指令是随机的,买入和卖出指令之间会产生不平衡,为避免破产,做市商必须保持一定的头寸,通过交易来平衡这种买入和卖出指令之间的不平衡。因此,这类以风险控制为目的的交易模式被称为存货控制型外汇交易。一般认为,存货控制型交易战略直接影响到外汇市场短期运行,造成外汇市场日内交易量、价差和市场波动性出现有规律运动。
(二)投机者与信息驱动型交易战略
外汇市场上,不同的交易商拥有不同的信息集合,他们根据自己对市场的判断进行投机,这类交易以投机为特征,其出发点是交易商的信息条件,因此被称为信息驱动型交易。交易商的信息驱动型交易也会对外汇市场起重要影响,它既可能起到稳定现有市场结构的作用,也可能驱使市场体系发展成一种新的稳定结构,这种稳定结构甚至可能会对应一种新的市场动态机制。例如,当所有的交易者就市场运动方向达成一致意见时,就会出现一个单向市场,即:当所有交易者都认为英镑下跌时,他们就会都想卖空英镑,所有人都想做相同的事情,最后英镑的价格会跳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噪音交易者与正反馈交易战略
噪音交易者是指对风险资产未来收益分布形成错误理念,并按照这种错误理念选择交易战略的投资者。这些投资者在市场中收集和处理信息以及形成预期收益的某一环节中出现了行为上的偏差,也有可能由于他们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错误的评估了与收益相关的风险。
大量调查研究发现,噪音交易者在交易中存在正反馈交易行为,他们在外汇资产价格上升时买入,价格下跌时卖出。导致交易者选择这种交易战略的因素有许多。首先,从交易者对外汇资产价格的主观预期来看,导致交易者选择正反馈交易战略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对价格预期采用简单的外推或者追逐潮流的做法;其次,从外汇交易机制来看,在主动交易过程中,交易商买卖外汇资产的限价指令性质也可能会导致其选择正反馈交易,因为限价指令使得在外汇资产价格下跌时,交易者加速卖出;再次,从交易模式来看,在外汇交易过程中,交易商也有可能因不能满足债权人追加保证金要求,而被迫平仓,从而选择正反馈交易战略;此外,外汇交易商往往在外汇交易机制设计过程中,对交易员设置一定的头寸限额,鼓励其进行止损交易,这种交易结果也会导致交易商的正反馈交易。一般而言,在实践中,投资者愿意选择这种交易战略,因为在外汇资产价格上升时,其财富水平得到提高,同时,也倾向于承担更大的风险。
(四)套利者和知情者下注(SmartMoney)战略
除了加剧外汇市场波动的噪音交易者外,另一类外汇交易商在市场中利用噪音交易者对市场的错误判断,根据自身优势,将外汇资产价格推回到与基本面相符的水平,这类交易者经常被称为套利者。他们经常性的在各个外汇市场间,吞吐各类外汇资产,充当噪音交易者的对手。一般而言,套利者具有更高超的交易技巧,更灵通的信息,善于捕捉市场中的各类获利机会,往往被认为是稳定市场的力量。具体来说,套利者利用噪音交易者对市场判断不准的缺点,在后者过分乐观,大量购买外汇资产时,向市场抛售存货;而当噪音交易者过分悲观,积极抛售外汇资产时,大量买进。这类建立在对市场信息有较为准确判断基础之上的交易战略被称为知情者下注战略。
这几类交易战略是从不同角度来刻画的,其中存货控制型交易与信息驱动型交易是从交易商的交易动机出发的,它们分别对应于外汇交易商的风险控制与投机行为,因此,这两类交易战略是最基本的。后两类交易战略是从交易商行为特征来刻画的,是前两种交易战略在实际交易活动中的体现。因此本文以前两种交易战略作为考察重点。
二、交易商战略影响因素分析
(一)风险与交易商战略选择
投资理论认为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和交易战略是建立在对风险和收益的判断基础之上的,风险最小和收益最大化是行为准则。许多研究表明国际资产组合多样化是减小风险的最有效途径之一,作为国际间资产组合经营者,外汇交易商可以通过投资多个国际市场实现多样化。
在外汇市场实际操作中,为了消除风险,外汇交易商采取改善交易机制、开发交易工具、加强管理等措施,推动了外汇市场的发展。但在面临具体风险时的决策方式直接导致了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会经常性地出现认知与行为的偏差,造成外汇市场出现许多异常现象,其中比较著名的要算是“比索问题”。“比索问题”是指1976年墨西哥比索在预期贬值之前较长的一段时间,比索就开始出现贬值的现象。尽管最后市场预期被证明是正确的,而且可能是理性的,但是实际贬值和预期贬值不一致,存在一个时间差,实际贬值提前。Krasker(1980)指出决定汇率的潜在变量较大变化有一个小概率,在无限时间的跨度内,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但在一定限度的样本期间内,该事件可能根本不会发生,这样这个小概率的重大事件在检验的有限样本期间内可能就反应不出来。这个小概率重要事件的潜在发生对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和预期有重要影响。“比索问题”表明一些外汇市场参与者,主要是外汇交易商在从事外汇交易过程中,在其认为贬值风险将要增加的情况下,决策权重发生了明显变化,纷纷提前采取措施,导致比索提前贬值,而在看到其他交易商的行为后,另外一些交易商迅速改变自己的预期,最终形成羊群效应,导致整个市场波动。
(二)信息决策与交易商战略选择
外汇交易商的交易活动是以其期望或预测为基础的,他们对外汇资产价格未来运动的看法是决策关键。交易商对汇率运动方向的预测是其可得信息的函数。一般而言,信息不仅包括事实,也包括评估事实所需的技术或人力资本;不仅包括新闻报道,还包括有关新闻报道的意义价值。除了信息本身外,交易商对新闻的任何举措也都属于信息的研究范畴。通常情况下,市场中不同的交易商所获的信息不同,并因之产生不同的期望后才可进行交易。
交易商获取信息是有成本的,否则便没有人会不辞劳苦、想方设法搜集第一手信息资料。如果没有消息依据的人在市场上可以和有情报根据的人一样应付自如,那就不会有任何人愿意阅读媒体消息、观看路透社行情并进行追踪研究。正因为信息是影响交易商战略的重要因素,很多理论都以信息条件作为划分交易商战略特征的重要标尺。
信息对外汇市场的影响是通过交易商行为实现的。外汇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大量实证研究发现,交易量和波动性之间存在高度的日内相关性。例如Frankel和Froot(1990)指出,同期的交易量和波动性之间存在相关性。他们认为形成这种相关性的原因可能有两个:第一,外汇市场用一种有效的方式处理信息。市场将单个人的微量信息加总,以相对较快且平稳的速度传递给每一位交易者。外汇市场对信息的反映比较及时,利用信息优势,有些交易商能够通过交易获利,外汇市场交易商信息条件存在异质性;第二,交易量自身能够产生“过度波动性”,市场存在大量的“噪音交易”(Goodhart,1988;FrankelandFroot,1990)。
在外汇市场众多的参与者中,以交易商身份出现的各种市场参与者是外汇市场主导力量,他们的战略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外汇市场的发展。资产组合理论认为,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总是根据各种资产的风险、收益以及流动性特征等来决定持有量。作为一个高度简化的理论,他指明了交易商在投资过程中的基本行为特征。但对现实的交易来说,交易商所考虑的因素远远不止这些。具体说来,交易商在选择交易战略过程中受到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客观因素包括交易商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和自身条件两个层次;主观因素主要是指风险和信息对交易商决策所起的影响作用。后者,直接导致交易商交易行为的异质性。正是由于交易商所具备的条件不同、行为方式不同,才会引起不同的交易需求,最终形成外汇市场巨大的交易量,使外汇市场成为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
三、交易商战略与我国外汇市场发展
外汇市场运行效率主要体现在市场对信息的反映是否充分、信息能否在各交易主体间迅速传播、外汇资产的价格能否对信息做出充分调整、潜在的交易需求能否迅速转化为现实的交易等方面。具体说来,外汇市场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愿意并能够交易本外币的个人和机构之间的网络已经建立,愿意并能够卖出货币的个人与愿意并能够买入的个人相连接,对双方均有益的交易不会因为缺乏连接而不能进行;第二,交易得以安全、迅速和低成本地进行;最后,市场能发现外汇供求平衡的汇率水平,也就是市场出清。总之,外汇市场运行效率的提高是以外汇交易主体是否能够方便、快捷、低成本的交易作为衡量标准,而外汇交易商战略选择空间的大小正是这一标准的体现。因此,从交易商战略选择空间出发,我国外汇市场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高外汇市场效率:
(一)有步骤、按次序地取消资本管制,扩大外汇可兑换范围
资本自由流动、货币自由兑换、汇率自由波动是发达外汇市场所应具备的三大基本条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币正在逐步走向世界市场,取消资本管制扩大外汇可兑换范围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外汇市场发展的前提。就外汇市场而言,这些措施可以增加外汇交易量、提高市场流动性,但同时也会导致汇率波动加剧。就后者而言,汇率波动会给一国经济发展造成冲击,但随着金融体系完善,外汇市场发展,这些冲击会得到部分化解。保罗.克鲁格曼曾在《汇率的不稳定》一文中指出,对于(20世纪)80年代的浮动汇率,一个最令人困惑不解,因而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汇率的大幅波动对真实经济的任何方面都只有轻微的影响。同时,对于资本过度流入和汇率过度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以通过采取一些措施来加以防范。例如,建立外汇平准基金,或是利用外汇储备建立海外投资机构在国际外汇市场操作等等。
(二)培育外汇交易商,促进外汇交易主体结构合理化
不同的交易主体对外汇市场发展起不同作用。虽然说,外汇市场客户是外汇市场最终推动者,但国际外汇市场发展表明,外汇市场交易商在外汇市场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是外汇市场的主导力量。一方面,外汇交易商的交易规模大,对外汇市场的影响较大;另一方面外汇交易商的交易技巧高、创新能力和创新欲望强,容易形成实际的推动力。
交易主体的结构决定外汇市场利益分配关系,交易主体结构是否合理决定了外汇市场发展是否平稳。按外汇市场交易主体在交易中表现出的行为特征来看,有些交易者,例如规模较大的机构投资者,在外汇交易中一般充当知情交易者角色,对于稳定外汇市场、沟通外汇供求、传递市场信息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另一些交易者,如规模较小的交易主体往往充当了噪音交易者的角色,往往是加剧外汇市场波动的作俑者。因此,不同交易主体的比例,及其构成对一个有效的外汇市场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完善外汇交易机制,提高交易效率
外汇交易机制是外汇市场参与者共同遵循的交易规则,其主要功能是将外汇市场潜在供求转换成现实的交易。在这一转换过程中,价格发现过程是关键。不同的交易机制在价格发现过程中的作用各不相同。各交易机制在所允许的指令类型、交易可能发生的时间、交易提交时投资者所能获得的市场信息数量和质量以及对做市商提供流动性的依赖程度都有所不同,外汇交易机制是外汇交易商实施交易战略的制度前提。外汇交易机制决定了外汇交易方式,而交易方式是实现市场效率的关键因素之一。交易方式对货币价值的确定、供求关系的协调、信息的沟通、政策的传导等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外汇市场的发展必须要完善交易机制,提高外汇交易效率。
不同交易机制具有不同特征,对外汇市场效率的影响也不尽相同。按照交易机制与交易安排的关系,可以把交易机制分为集中化的市场安排和分散化的市场安排两大类。一方面,分散化的市场安排对做市商集体来说是有效的,但外汇买卖价差较大,波动性较高,而集中化的市场买卖价差较小,波动性较低;另一方面分散化的市场要比集中化的市场面临市场崩溃的可能性要小得多。我国外汇市场通过采用电子经纪系统和集中清算,缓解了信用风险,但市场流动性较差。为进一步发展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健全外汇市场运行机制,2003年9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双向交易的通知》,决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双向交易。允许各会员单位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系统在同场交易中进行买卖双向交易。为引进了做市商机制,增强市场流动性、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创造了条件。
(四)促进外汇交易工具创新,满易需求
在外汇市场上,不同的交易主体对获利要求不同,风险偏好也不同,因此,他们在交易工具的选择上也具有多样性。一个成熟的、有效的市场应该能提供多样化的交易工具来满易主体的不同需求。因此,为了扩大交易商战略选择空间、提高外汇市场效率,必须不断促进外汇交易工具的创新,满足外汇交易商的各种交易需求。
(五)完善电子交易系统,改进外汇交易设施、降低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