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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是儒家哲学ltl煎要的思想范畴之一。予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这充分说明了人与人之间,思想观点具有差异性,不能完全求得一致,但仍然可以在和谐的前提下,携手并进,};结起来一起做事。“和”的思想元沦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能起着秋极作用,要达到“和”的理想境界,儒者讲“仁、义、礼、智、信”,其“仁”与“义”的思想观念在创建和谐社会Il要起列撼础性作用。
(一)“仁”者“爱人”
“仁者,爱人也。”《论语·颜渊》儒家仁学思想中的“爱人”把握_r一个最本的价值要索,这就足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和谐社会构建的实质性基础,其实质就是“修己”与“克已”。在儒者看来,见“爱人”无所谓“和谐”;爱人,就要处处为他人着想,以“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已欲立而立人,欲达而达人”作为处事做人的准则。予日:“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
2.“仁则荣,不仁则辱”是儒家哲学中世人的荣辱观,不仅是社会对人的评价标准,而也是社会对个人的基本要求。子日:“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沧语·灵公》)意为,一个力求实现人生价值的人最引以为恨的,就是直到死去,三的予还不能被世人所传颂。这关键就在于一个人应去追寻什么样的荣誉。儒家思恕要求人们应该有荣誉心、所谢:“士皆知有耻,则国家矣;不知有耻,为国家大耻。士荣在于施仁,士辱在于施不仁。”(龚自珍《明良论二》)“仁则荣,不仁则辱”充分概括了儒家荣辱思想的精神实质。这种观念在今天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对平衡人生价值,调剂生命意义同样具有积极的启发和引导作用。
(二)“非义不居”
“非义不居”是儒家思想实践精神的代表,它对构建和谐社会,对形成融洽和睦的人际关系、人物关系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儒家哲学思想认为,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矛盾和争斗皆起源于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的矛盾。在此认识的基础之上,儒者们提出重义轻利、崇义贬利、以义代利的“非义不居”思想。
义与利是对立的两个概念,二者的轻重取舍在人的生命过程1|对人生的发腰具有不同的影响力。儒学更强调义的获取,强调义所赋予生命存在的道德意义。予臼:“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孔子把义与利提高到做人的道德境界上来,一个有德行、道德境界高尚的人知道的应该是“义”,而一个无德行道德境界低的人知道的只足“利”。正如孟子所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含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含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这就是儒学所推崇的人生境界观和道德境界。从积极的意义上来说,儒学倡导“舍生取义”,它也并不在于要求人们完全放弃利而只顾义。只是说明,当义利发生矛盾激化时,人的行为要去追逐义而放弃自己的私利。正所谓:“圣人于利,不能全不较论,但不至防义耳。”(《二程论·河南程氏外书》)有高尚德性的人,不足不讨’较利害得失的,只是尽力不做违背道德规范的事而已,也正所谓:君子求财取之有道。构建和谐社会不只是一种理论的行为,而且是一种具体的实践操作。儒家“非义不居”的思想,为我们构建不和谐社会提供有益的道德标准和方法论依据。
三、礼乐文化的辅助作用
仁学中的“爱人”思想也表述一种最基本的实践主义精神,它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成功与否,是以“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孟子日:“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孟子·梁惠王下》)所以弃“礼”而只讲“仁”,肯定无法建构和谐社会。所谓“礼”,是社会的道德规范、条规和人类生活准则。也就是说,礼的社会功能在于调节人与人之问的关系,使之和谐正如孔子所说:“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有‘r以礼节之的和,才算真和,才能说得上“和为贵”《论语·学而》。
儒家文化是一种礼乐文化,它以“礼”与“乐”的相互支撑来追求和谐的统一,并以此作为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儒家思想认为,“礼”的本质是“序”,“乐”的本质是“和”。“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放群物皆别”(《礼记·乐记》)。“和”,意味着和合、和谐;“序”意味着等级、秩序。和谐与秩序是对立统一的。世间没有无序而又和谐的状态,也没有不和谐而有序的事物。“礼”规定了家庭、社会、国家巾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具有社会法律和伦理道德规范两方面的内涵可以用来治理国家,提供给社会生活稳定的发展秩序。“乐”是包括音乐、诗歌、舞蹈等在内的综合艺术的总括,是声音、情感、动作的和谐统一,可以抒感,调节性情,感化人的心灵。“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礼记·乐记》)。所以儒家提出“和为贵”的思想,是以一个和谐社会状态为根本指导原则的。而社会和谐的核心问题足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儒家十分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人与组织之间以及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和谐。“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仁爱之心,忠恕之道是人际和谐的基础。但人际和谐还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如果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严重,就必然会产生组织或社会内部的相互对抗,人际之间的和谐就会受到破坏。因此,“大乐与天地同和,大官与天地同节”(《礼记·乐记》)人与社会的关系实质就是“公”与“私”的关系。儒家认为,国家、民族和人民利益要三为一体,通过人人“兼善天下”来实现“天下为公”,保障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中庸思想为和谐之准则
中庸思想儒家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的行为准则。“庸”即“用”,“中庸”即“用巾”,就是按“1l1”的标准去做,中庸不是折,也不是中立,而是不偏不倚地把握“中”这个事物运动的准则。根据这个准则处世做人,就可以做得完美,恰到好处,是一种“巾正”的象征,而“过”与“不及”都是不好的。“巾庸之道”是一种追求内在的、实质性的平衡行为准则,一种勿过勿不及的状态。“中”与“和”有着密切关系,东汉郑玄对“中庸”解释为:“名日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巾和”一词的含义为按“巾”的标准去做事就会达到一种“和”(和谐)的状态,和谐状态是一种完美的表现,也可以说,“中和”是一种至善至荚的理想化状态。
《中庸》中有:“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就是说,达到“中和”,不仅能够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而且也实现了人与自然万物的和谐,这正是众多儒者梦寐以求的为政之最高境界。《礼记·礼运》中“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这是对“大同”社会状态的描述,也是一个高度和谐的社会。正如孔子所言:“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明鲜久矣。”《论语·雍也》。
中庸准则可以运用在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个人思想言行等各个方面,在为君治国方面“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其中,“正”乃思想行为端正,为人处事必求合乎“义”。在经济上,必须“因民之利而利之”《论语·尧曰》。坚决反对“放于利而行”《论语·里仁》。在文化教育方面,必须要做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学而》。中庸准则要求个人在履行道德职责时“无过无不及”,一旦过了应有的度,就会使原有的道德要求变质,所谓物极必反。掌握中庸准则,个人必须崇德徙义,但也必须兼德。所谓兼德,就是不偏于一德。仁、义、礼、智、信、忠、孝、恕都不是孤立的,它们都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互相依存、交叉、互补。所以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中庸准则在树立个人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儒家思想总的来说,它体现了以“仁”为核心的“修身、齐家、平天下”的和谐社会,以“中庸”为方法的“天人合一”思想,是最高的自然法则,在天地人和谐共生的生命系统中,儒者所倡导“仁民爱物”、“民胞物与”,“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以礼乐之文化修仁义之德性,正如明朝王阳明所说:“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一也”(《王阳明全集·大学问》)。
参考文献
1《论语》.中华书局出版社,2006.12
2《孟子》.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8
3《周易》.甘肃文化出版社,2006,2003.6
4《春秋繁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5汤一介.儒学的和谐观念.《中华文化论坛》,1997第4期
6杨向奎.《中国古代社会与古代思想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
【摘要】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面对各种新思想、新观念的冲击,面对突如其来的竞争压力,企业领导者应该转变领导方式。本文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视角出发,分析了领导特质理论,并提出新经济体制下领导者的品质、风格和领导艺术。
【关键词】和谐社会知识经济领导特质
和谐社会作为一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从整体上思考发展问题,把领导工作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要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首先需要领导方式转型,这无疑也是领导科学研究的新课题和新任务。
一、领导特质理论
领导特质理论是在领导理论早期出现的,从传统特质理论到现代特质理论经历了两个研究阶段。根据研究者对领导特性的来源所作的不同解释,特质理论可以分为传统特质理论和现代特质理论。张首魁、宋合义(2004)认为领导特质理论主要是指有效领导者要具有一定的品质与特征,借此,才能将有效领导者与差绩效领导者区别开来。陈超然等(2004)认为这种理论阐述的重点是作为一个有效的领导者应具备的素质。
笔者认为,传统领导特质理论有其不可弥补的局限性,现代领导特质理论认为领导特质是可以后天培养的,领导者的特性是在实践中形成的。众多学者经过实证分析认为,虽然没有一种特质是成为一名成功的领导者所必需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众多成功的领导者却具备相同或相似的特征;并且现有的领导特质理论研究较为注重个体的特征,而对群体的领导特质涉及较少。
二、传统管理体制成为企业发展的桎梏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国越来越引起世界的瞩目。但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存在的经营观念落后、管理体制不健全、企业“一支笔”、人浮于事等问题,依旧是困扰企业发展的瓶颈。经济要想发展,企业要想成长,必须加强管理,积极地去适应市场,摸清市场的脾气,而不能不理会变化的市场环境。命令型、控制型管理的缺点已经日益显现。长期以来,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等级制,管理者按照级别组织起来,升职长薪要论资排辈,企业运作要靠行政命令或领导意志,上级指挥下级,下级简单地按照上级的指令要求去做。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信息传递速度的加快,这种管理方式已经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更大的灵活性,知识经济时代对企业管理者的素质提出了新要求,单纯的思想教育和简单粗暴的命令式控制型管理体制已明显落后于时代的发展。现代企业越来越来重视人性化管理的实现,人本管理也越来越成为企业的共识。现代企业制度以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为其主要特征。
在这种新经济的环境下,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企业领导者?如何更好地管理一个企业?笔者认为通过集体决策和团队式管理,比等级制度下的直线职能管理更加合理、有效。管理者是被任命的,他们所在的职位赋予他们正式的权力,可以进行奖励和处罚。相反,领导者可以是任命的,也可以是从一个群体中产生出来的,领导者可以不运用正式权力来影响他人的活动,而是通过适当的途径把自己的管理理念注入企业文化中,使企业在其成长的过程中不断生成浓厚的文化底蕴,形成独特的企业理念,让员工们有一种归属感。在理想的情况下,所有的管理者都是领导者。领导者是那些能够影响他人并拥有管理权力的人,他首先是一个观念的先行者,其次才是一个权力的拥有者。
领导者与下属的高绩效和高满意度之间有着显著的相关性。俗语讲,强将手下无弱兵,一个高素质的领导者是一个具有较高威信和拥有较大智慧的人,他懂得如何授权于下属,如何合理地分配工作,让下属明白领导的意图并很好地去执行。同时,他也一定是一个善解人意、懂得尊重人和爱护人的人,他知道在恰当的时间和合适的场合巧妙地表达自己对部下的满意之情,以激励下属努力工作。
三、企业领导必须具备的特质
1、值得信赖。值得信赖就是行动上的正直。正直是通过存在和全身心的力量把诚实融入思想和行动,只有这样才可以说这个人是彻底正直的。杜邦公司已经退休的董事长里查德说:“如果你总是说真话,那么你就无需记住你曾经说过什么话。”最值得信赖的企业领导者是那些无论大小事,都说真话的人。他们处理小事情也能做到具体、准确,甚至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也是有错必纠。
2、为人公正。我们经常听到下属私下抱怨有些领导的不公正。上司要办理某件事,就随意使用手中的权力。在国外称上司不公正是一种严厉的谴责,甚至意味着上司的品格有缺陷,反之,如果上司一贯态度严厉、办事公正,那是令人钦佩的。处理事情不公正对企业的领导者来讲是特别严重的问题,因为他们为其他人开了先例。公正和可信赖是相辅相成的,其对企业所有的管理者都不可缺少。如果公正和可信赖成为公司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这种品德会发扬光大,最大的受益者是公司。
3、举止谦虚。一个成功的领导者所创造的环境也应该是谦逊、宽容的,如同他们自己的举止一样。随和、不拘礼节对领导层的文化来说是有益的,是企业文化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如果所有的公司领导者都持有谦逊的态度并创造随便和、不拘礼节的气氛,那么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融入领导者的文化。
4、乐于倾听。在命令型的公司里面,很大一部分领导者不能很好地倾听意见,他们甚至不听那些能够提供有价值信息的人。避而不听就会使员工泄气,下一次他即使有更有价值的信息也可能不会来了。从对员工下命令转变为倾听意见,这种变化可能会使员工感到惊奇,但员工会很快接受并乐于接受这种做法。
5、心胸宽阔。领导者有宽阔的胸怀,公司的员工愿意向领导者提供正面和反面的信息。反之,如果命令型的领导者有了一个主意,却听不进任何的反面意见,同时他也没有心胸宽阔的声誉,那么人们就不会提供这种信息,员工对公司的事情有怀疑的时候,往往也会保持沉默。
对一个企业的领导者们的来讲,学习容忍和宽恕是十分重要的。容忍各种观点和宽恕微小的离经叛道的行为,这是心胸宽阔的表现之一。一位宽容大度有幽默感的领导是所有员工期望的,有一位可以倾听员工心声的领导,这本身就是一种竞争力、一种优势。
6、有进取心。进取心是任何领导者应该具备的最重要的本领之一。要思考、作做出判断和采取行动,重要的是对机会要保持敏锐的感觉。在国外,终身教育已不再是口号,而是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创建学习型组织已成为必然,企业领导者首先要有进取心才能带领自己的组织努力学习,才能不断创新。
【参考文献】
[1]张首魁、宋合义:简议领导理论的发展轨迹及其发展方向[J].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4).
[2]陈超然、卢光莉、樊长春:领导理论演变的探析[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
[3]闫慧珍:试论领导生态学的产生及其理论贡献[J].前沿,2006(5).
[4]戴志宸:现代领导者素质研究[D].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硕士),2004.
在社会的专业分工、系统化、规模化前所未有的今天,沟通协调已成为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行为方式,连接着社会各个单元,并初已形成一种风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的深入愈加浓烈而彰显出其特殊的影响力。由此,它也成为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元素,带来了自身效应的如何和谐问题,亟待我们去进一步思考和把握。
一、沟通协调之风带来了和谐也带来了不调
从现实来看,沟通协调以弹性制约、人性化补充的方式弥补了制约机制的不足,拉进了彼此间的距离,为各级提供了迅速灵便、科学高效的决策、运筹能力,在承办各类事务尤其是处理争端、加强合作以及完成急难险重等特殊任务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综合来看,它也有其负面效应,尽管没有形成气候,但带来的危害也是不能低估的。
(一)沟通协调有时削弱了制约机制的权威。有的单位办事,总习惯于让个别“能人”开道,成事自然顺当;有的运动员或运动团体参加比赛,想方设法打通裁判员,借“黑哨”压制对手取得好的成绩;有的包工头,不惜代价去占有关系,提前搞到了标底进而揽下大项工程……对此种种通过非正常沟通协调渠道,常常达成意愿的现象,人们往往予以鄙视、责怪、抨击,但针对的有时只是现象本身,而忽视了它的最终受害对象——制约机制。现实中,我们不难发现,有的单位秩序杂乱无章,管理漏洞百出,究其原因,不是缺乏制约机制,而是不去依靠制约机制的正常运作或特定职能去协调解决问题,却依靠特殊地位去干预、影响事情的发展,从而降低了制约机制的权威和约束力。久而久之,致使单位制约机制再健全,也因缺乏影响力而变得苍白无力。
(二)沟通协调有时抬高了承办事务的门槛。在沟通协调领域,我们还发现一种“怪圈”,即有时出现的越沟通越不通、越协调越不调继而越不通越沟通、越不调越协调的现象。按照常理,我们所进行的沟通协调行为,应当带来更加通达顺畅的结果,但事实有时恰恰相反。正是由于沟通协调多了,造成了一些不该沟通协调的事也要沟通协调一番。这从当今职业病、机构病等顽症的表象上得到了充分体现: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但如今病人就医有时却要与“红包”相伴;老师自古就有传道授业解惑之责,但如今徒弟求学有时却要以“吃请、送礼”为代价……之所以称之为“怪圈”,还因为其中的成本是越来越重、越来越多,但成事却越来越难。现在有的单位,部门之间高墙壁垒,本位思想突显,岗位之间互不买帐,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问题较为突出,问题恰恰就是:凡事讲沟通,凡事要协调,却忽视了最根本的东西,也是最需要贯彻的部门与岗位职责。
(三)沟通协调有时促成了事务交往的庸俗化。谈及交往的庸俗化问题时,沟通协调领域尤其是其中的吃请、送礼现象,往往是议论最多的话题。透过一组组惊人的消费数据,我们不禁思索着这样昂贵的沟通协调代价究竟带来了什么?如今每逢重大节日,商场里的礼品是琳琅满目、天价倍出,路上送礼的人群和车辆是络绎不绝、拥挤不堪,高档酒店是客座一空、人满为患……借以重大节日,通过吃请、送礼等方式来沟通感情、协调事务本无可厚非,但其中出现的乱拉关系,搞攀比、浪费、贿赂等五法八门、无孔不入式的请客送礼,却违背了应有之义,有时反倒使人与人之间的美好情感变得越来越淡了,原本单纯的人情变了味道,蒙上了污浊之色。
二、沟通协调之风有时隐含不调而近乎和谐地存在
对于沟通协调之风带来的负面影响,人人都有切身体会,但因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并非人人都能正确去面对和处理,从而使其有时保持隐性状态,进而也使沟通协调有时近乎和谐起来。
(一)沟通协调历史久远、涉面宽泛,对其带来的不调人们容易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不管站在什么角度来看,沟通协调都不是一个新奇领域。张骞出使西域、玄奘西行求法、郑和下西洋等故事绵延历史长河,《康熙微服私访》等一大批作品中的件件沟通协调故事历历在目,当今“交流年”、“合作论坛”、“合作峰会”、“多边会谈”等活动层出不穷……无论是纵观古今,还是横览中外,无论是国际间的往来,还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协调总是与视野相伴,它存在与社会的各个角落,表现形势千姿百态。正是对沟通协调太熟悉了,人们对这一领域所反映出的正面或负面效应不去更多的在乎,甚至有时对顾及它的影响的现象感到不可理解。
(二)沟通协调因受利益诱惑和传统习俗的影响,即使损害了大局利益人们有时也要予以认同和感激。有时因受条件制约,一些人总是习惯于站在自我角度思考问题,而常常忽视对大局和长久的影响。这样一来,沟通协调总会带来“甜头”,也正因如此,才使得负面的沟通协调大有市场。为什么一些人一事当前不是通过正当途径去解决而是乱拉关系,一些人主要精力不是用在工作上而是用在迎来送往、把盏碰杯等应酬上,甚至挖空心思拜门子、找路子,编织个人的关系网,根本原因就是个人从中可以捞取高息回报。事实上,当从沟通协调中偿到“甜头”的时候,一些人不仅对其有认同感,还常常对帮助自己成事的沟通协调者存有感激之情,这也算是“人之常情”。也由此时常出现了“组织亲自出面搞协调”、“领导亲自出面跑经费”等行为被作为先进典型来报道推崇的现象。
(三)沟通协调势头强劲,在多方强求之下人们有时习惯于顺从求全。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有些事情,包括正当的、合理的要求,通过正常途径办不通,通过沟通协调一下就通了。这自然就使社会各行各业催化或者强化了沟通协调的功能。目前,许多单位在招聘管理人员或考核任用干部时,都会不约而同地列上“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条件,有的单位甚至把沟通协调能力上升为内部最关键、最重要的岗位胜任能力。事实上也是如此,即使你的业务能力再强,如果你不善于沟通,你就很难得到领导的赞扬。相反,有时你不管通过什么办法,只要能把领导交办的事项协调沟通好,你就会得到领导的认可。因此,面对各方对沟通协调素质的强求,一些人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有时即使对负面沟通协调深恶痛绝,但也要乐此不疲。
三、沟通协调之风理应成为纯正的和谐之风
沟通是“使两方面能通连”;协调是“使配合得适当”。在大力倡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对于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元素——沟通协调之风,我们理应还其本来之意,使其真正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纯正的和谐之风。
(一)要坚决刹住沟通协调中的不正之风。首先,要确立刹住不正之风的信心。要认识到,非正常的沟通协调再顽固复杂,但它总有见不得阳光的脆弱一面;要看到,非正常的沟通协调,损害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得好处的只是个别人,“唱黑脸”定会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更有坚强的组织作后盾。其次,要健全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要全方位地不留死角,尤其要把“特权”现象纳入监督视野,真正体现制约机制的权威;要发动力量,让社会的每一名成员都成为监督员,不给非正常的沟通协调者以栖息之地。再次,要奖罚分明。对于非正常沟通协调者,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决不能听之任之;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者,要严肃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同时,还要大张旗鼓地宣扬那些敢于坚持原则不为权势利益所动的先进典型。只有这样,才会让非正常的沟通协调逐步失去市场,沟通协调之风才会真正和谐起来。
关键词:和谐社会;公共财政;生态财政
一、构建和谐社会对财政建设的要求
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由此也决定了和谐社会内涵的复杂性和广泛性。不同学者对和谐社会的理解也不尽一致。有的认为,和谐社会最根本的特征是和谐的利益关系;有的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社会利益均衡机制,从而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还有的认为,和谐社会是指“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以上观点从不同的侧面阐述了和谐社会的内涵。综上所述,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内部本身以及社会与其自身相关的事物之间保持的一种协调状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强调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又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子系统之间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需要财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等与之相配套。应积极运用财政政策使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经济增长给其带来的实惠,使其自身得到全面发展,从而增强社会认同感,避免各种不和谐现象的发生。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是和谐财政政策。所谓和谐财政政策,是指既能有效支撑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又能保证财政体系自身和谐循环的财政方针、准则和措施的总称。与以往的财政政策相比,和谐财政政策应更加注重公共产品配置的公平,实现公共产品均等化;更加注重财力分配的基本均衡,缩小地区间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造成的财力差异;更加注重财政政策的公平公正,为各种市场经济主体提供平等的财政条件。
二、财政政策对构建和谐社会制约的主要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各项制度建设滞后,难免产生各种不和谐因素。诸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地区、城乡差别问题;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等。以上不和谐因素的产生固然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与财政政策不完善也有很大关系,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同地区居民享受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不均等从公平角度讲,同一个国家居民应该享受到大致相同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不因居住地区不同而有较大差别。全国性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提供,各地不会有太大差异。地方性公共产品由各地方政府提供,在现行的财政政策框架下,地方性公共产品的多少与当地政府财力有直接联系,而政府财力又是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的。不同省区之间,特别是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人均财力差距非常明显。2003年人均财政支出,最大与最小的省份差达8.58倍;并且同一省区内财力差距也较大,如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2004年人均可支配财力分别是东西两翼和粤北等山区的7.7倍和6.6倍。财力差异造成各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不同,不同地区居民享受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不均等。
2.“二元”财政结构彰显城乡差别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政府财政应有助于缩小城乡差别。相反,由于我国“二元”财政结构的存在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差别。一是政府对于同一种公共产品,在城乡之间的提供方式不一样。如在教育、道路等方面,城市居民基本上可低价甚至免费使用,其成本主要由政府承担;而在农村则主要是通过名目繁多的非税方式由农民自己承担,财政只给予少量或根本不给补贴。二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广大农村居民尚未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近年来,我国政府逐步加强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扩大了社保对象范围,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在占全国人口60%的农村人口中,社会保障仅限于在小部分城镇劳动者中实施,使得城乡社保覆盖率之比高达22∶1。
3.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拉大,财政调节乏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一个重要职能是调节收入分配,避免贫富差距过大,维持相对公平。当前,收入分配差距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甚至同一单位不同岗位之间都呈现持续拉大的态势。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接近0.5,早已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标准,如果不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很可能引发社会动乱等不稳定因素。现行财政调节功能存在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税收调节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一是不同收入阶层税负不均衡,从税负公平角度而言,税负应与纳税能力相适应。而我国事实上却出现了中低收入者税负相对过重,富人税负轻的“逆向调节”现象。由于当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过低,税率过高,又缺乏合理的减免和退税制度,造成中低收入者税负过重。据统计,200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65%来源于工资、薪金所得,且中低收入者占了绝大多数。二是税制体系不完善,财产税相对缺失。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要有与之相配套的财产税。由于我国遗产税、赠予税等税种的缺失,使税收难以发挥对高收入群体的“削峰”作用。
4.财政宏观调控乏力,影响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采取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导致自然资源大量消耗,环境质量严重下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资源短缺、国土沙化、饮用水源的污染等因素对我国经济发展构成很大制约。然而,财政宏观调控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作用发挥不够,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三、构建和谐财政的设想
公共财政应通过完善各种政策、制度,构建“和谐财政”,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1.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基础
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消除地方差异和主体差异,各地方政府能够按照全国一般标准和居民的生存需求,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应建立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重点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是变基数法为因素法。按照因素法合理确定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额,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税负高低、城市化程度、人口、教育状况等因素作为转移支付的主要依据,通过对各种因素综合分析确定支付规模,提高转移支付的科学合理程度;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转移支付形式。要把一般性补助、平级补助、专项补助、特别补助等形式有效结合;三是调整转移支付结构。现行转移支付很大一块是通过税收返还形式进行的,经济发达地区税收返还所占份额最大,反而加剧了地区间财力不均衡。由于税收返还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为抵消其不利影响,应调整转移支付的地区分配结构,重点向中西部贫穷地区倾斜。
2.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财力支持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针对目前我国城乡之间差距过大的现实,应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使财政收入分配适度向“三农”倾斜,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是财政投资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三农”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二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新增教育、文化、卫生等财政支出应主要用于农村,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公共产品的城乡“一体化”供给。三是完善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政策。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的正当利益。四是增加农民就业培训支出。对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民的就业能力,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
一、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关键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通过实行法治来整合多种利益诉求,这是现阶段社会和谐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充分运用法治手段有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努力营造权利受尊重、安全有保障、行为有约束、纠纷可诉求,利益可维护的法治环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方面,人民法院通过正确行使司法权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一体遵守和正确适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实现对国家事务管理活动的平等参与,实现民主和法治。二是在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人民法院通过正确行使司法权及时处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制裁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最大限度实现公平和正义。三是在培育诚信友爱价值观念方面,人民法院通过正确行使司法权促进和保障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引导人们信守约定、讲求信用、维护良好风尚,促成彼此信任,增加价值认同和凝聚力,减少摩擦与内耗,真正实现社会的诚信友爱。四是在促进社会创新活力方面,人民法院通过正确行使司文秘站网法权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能力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使社会充满生机与活力。五是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方面,人民法院通过正确行使司法权坚决依法惩罚犯罪,平息各种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的稳定有序。六是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方面,人民法院通过正确行使司法权约束和惩罚破坏生态、破坏自然的行为,推动整个社会循环经济体系的建立,促成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服务
人民法院担负着打击制裁犯罪、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做好这些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为此,我们必须牢记自身担负的重要职责,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创建和谐社会服务。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要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严打”方针,处理好打击与预防的关系。依法严厉惩处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从严惩处贪污、贿赂等严重经济犯罪。严厉惩罚犯罪要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同时,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要在法定期限内努力提高办案效率。要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要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要坚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预防犯罪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要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积极提出司法建议。结合审判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二)加强民商事调解,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商事审判指导原则,树立“最好的判决不如调解”观念,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调解积极性,耐心疏导,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减少当事人的冲突和矛盾。同时处理好司法调解与司法裁判的关系。要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要注意调解的方式和方法,选择和确定调解方式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案制宜、因人制宜,灵活多样。要提高调解技巧,升华调解艺术,做到不轻不重,彬彬有礼;不紧不慢,抓住时机;不偏不倚,两头满意。要做到自愿调解、依法调解。
(三)加强行政协调,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审理好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处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行政审判要积极引入行政协调机制,在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基础上,将协调机制贯穿于庭前交换证据、庭审过程和庭审后宣判前三个阶段,充分了解纠纷的产生原因及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借助更多的途径和方法平等保护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执行工作制度,加强执行工作。加强执行工作,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是人民法院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要建立健全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公开制度,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要严格规范执行工作岗位职责,建立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制度。要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探索与
银行、工商、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公开被执行人有关信息,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努力建立执行威慑机制。
(五)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方便群众诉讼。对困难群众实施司法救助,采取各种切实措施方便群众诉讼,是司法为民理念在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实行司法救助,就是要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讼费的群众也能打得起官司;让那些确有冤情但正义难以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能够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立并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正义,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原则的内在体现,对推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要完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对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的告知有利于改变二者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确保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要坚持向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发放诉讼须知和打官司的小常识。要求文明执法和善于执法,工作态度要热情周到,工作作风要严谨踏实,回答问题要耐心细致。以公正、文明和富有亲和力的司法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信赖。
2.减少不和谐因素,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2.1组织义务环保活动
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积极鼓励同学们组织并参与环保活动,各系学生会或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加强学生的生态环保意识、扩大宣传力度,组织同学参加具体的活动。例如:每年的3月12日组织同学到郊外进行植树活动;不定期走上街头,打扫街道清理角落里的杂物,为市政环卫工程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2.2拒绝白色污染
一次性用品不仅对资源造成浪费,而且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针对这一现象学校和大学生可以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在饭堂设置残羹回收车、碗筷回收点、碗筷消毒专柜,使用不锈钢餐具,尽可能的少用甚至不用一次性碗筷、塑料袋,减少对环境资源的浪费。汤匙和筷子也改用非一次性的,用消毒专柜进行消毒,在饭堂设立卫生监督岗,对饭堂的卫生进行监督,这样就可以拥有一个清洁卫生的就餐环境。当然,我们也要从自身做起,发现白色污染物应随手捡起,扔进垃圾箱,清洁身边的环境。
2.3回收废电池,防止环境污染
由于随意丢弃废旧电池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同学可自发组织形成校园内部环保行动小组,定期集中回收自己及身边同学用过的废旧电池,并通过网络、报纸等信息平系废旧电池回收站,对废旧电池实施最终的绿色销毁。
二、人与人和谐的要求——加强集体观念和人际交往能力
1.在大学生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上,集体主义精神受到忽视。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个人主义思想比较突出,比如强调个人奋斗、个人实现、个人价值,使个人奋斗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脱节;过分强调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忽视他人、集体和国家利益。
2.在人与人的关系上,部分大学生存在不和谐因素。大部分同学都是独生子女,在家中娇生惯养,过分强调自我、竞争、排斥他人,甚至为个别利益你争我夺,忽视合作,造成人际关系紧张,一些大学生甚至为了评上各种先进、奖学金或入党而展开不正当的竞争。
3.在个性全面发展方面存在不和谐因素。重视科学技术教育轻视人文素质教育、重视智育轻视德育的现象在一些高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从而导致学生身心未能全面发展,甚至出现畸形发展。各种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比较突出。大学生在与他人相处、与集体相处中的不和谐问题,不能解决就无法满足构建和谐社会人与人和谐的要求。针对大学生自身,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培养大学生的集体、团队观念和人际交往能力。如①开设团队合作、沟通技巧等必修或选修的课程,多种形式地引导大学生和谐人际交往。②开展多种活动让大学生积极主动参加,融入团体之中,学会与人合作,分享与他人合作的快乐。③大学生平时应主动与人交往,扩大人际交往圈,不断增强社交能力。
三、人与社会和谐的要求——实现当代大学生构建充分就业
目前大学生思想存在的问题不切实际,脱离自身现实所处的环境;过分追求享乐,缺乏奉献精神,对就业岗位要求高,不愿吃苦;喜好大中城市,鄙视在农村或边远、贫困地区就业,使社会岗位需求得不到满足,造成与社会的不和谐。因此当代大学生应该与时俱进,树立科学的就业观,树立先就业再择业、到西部执教、到社会最需要的岗位去的思想。学好自身本领,提高自身技能。
四、人与经济和谐的要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投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1.要有投入到学习生活工作中的热情与活力。从学习中找寻乐趣,从而将知识轻松地学到手,要善于观察现实生活中的现象,并将所学到的东西巧妙地联系到实际情况中,做到学有所用,不断创新,进而对学习生活工作充满热情与活力。
2.要拥有强健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学校可积极组织各种体育比赛,如春季运动会、各种篮球赛、足球赛、冬季越野赛等,强身学生体质,加强心理健康,开展多样心理讲座,提升综合素质。
3.时刻记得:遵纪守法是一种责任。在大学校园中,秩序建设同样举足轻重。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大学生,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秩序意识,并付诸实际行动中,是最基本的素质要求,也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具体要求大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条令,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有一颗公德心,并将这种意识内化为自身的一种习惯。
本文作者:周勤 文秘站刊登
今年6月28日凌晨6点多钟,104国道宜兴段,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特大交通事故,当场造成两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其中一死一伤的夫妻两人是笔者的亲戚。这一不幸的事件,引发了笔者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深入思考。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汽车逐步走入寻常百姓家,汽车在给人们生活带来高效便捷舒适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多苦恼,车祸事故的频繁发生,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幸福的最大障碍。自1987年起,我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一直高居世界各国第一位,宣传交通安全,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笔者试通过对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现状、特点、原因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宜兴实际,对预防交通事故提一些对策建议。
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衣、食、住、行”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四项最基本需求,而“行”又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比例。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出行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如果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人民群众对“出行”没有安全感,那就无从谈起构建和谐社会。每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不仅仅导致了个体生命的灭失,往往直接改变多个家庭的生活状态,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冲突和引发的诸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大局。
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指标和有机组成部分,和谐社会建设又是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的前提与条件,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确保群众的平安出行,使人、车、路处于一种比较理想与合理的状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既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全社会的一项共同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发展大局的根本要求。
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现状
汽车交通作为人类文明的标志,彻底地改变了人类发展的进程,同时也给人类生活带来很多负面效应,交通事故就是其中最严重、危害最大的负面效应之一。
我国自1951年开始统计交通事故数据,当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5922起,死亡852人,伤5159人。
1951年至1984年的30多年间,交通事故各项指标的变化基本上是平稳的。
80年代中期以后至今,社会交通需求日益旺盛,城乡交通活动随之剧增。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随着国家总体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交通事故及其死亡人数也随之急剧增长。
相关资料显示:我国1999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为8.4万人,20__年为9.2万人,20__年为10.4万人,之后几年一直在10万一线波动,20__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比上年下降15.9%.自20__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首次回落到9万人以下,共造成89455人死亡。20__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0.1%、7.8%、9.8%和10.7%。
从上述交通事故数据分析得出,目前我国的交通环境虽然有所好转,但是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事故发生率明显偏高,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因此,研究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分析其成因,以便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就显得很有必要。
三、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__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86亿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接近2亿人。特别是20__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汽车、摩托车消费的政策,有效刺激了消费市场,机动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趋势,机动车驾驶人的数量也相应大幅增长,其中机动车增加1669万多辆,驾驶人增加1910多万人。
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和驾驶人队伍的几何式扩大,人类社会交通活动的日益频繁,但道路交通基础建设和交通管理仍然十分滞后,人与车、车与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将会在有限的空间内不断加大矛盾和冲突的机会。当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到底无外乎人的因素、车辆因素和道路及其他因素。其中,最关键的还是人的因素。
人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主体,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人的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没有人的参与就谈不到交通事故。许多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人为的原因造成的,包括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骑自行车人、行人等所有道路参与者。
机动车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不遵守交通法规,超速行驶、违法超车、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注意力分散、不按规定让行以及身体状况欠佳等潜在的心理、生理性原因,是酿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非机动驾驶人,主要指电动车驾驶人,他们很少主动走非机动车道,而是和其他机动车一样,大部分都在机动车道行驶,由于大多没有受过道路交通法规学习和技能训练,这部分人往往交通意识比较淡漠,交通违规现象司空见惯,但目前又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制约,很难监管,是目前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隐患。
相当一部分行人的道路交通法规意识较差,闯红灯现象也十分普遍,无视道路交通信号及各种标志等,不愿意走地下通道、天桥,随意翻越护栏、横穿马路等,从而导致交通事故。
四、我市控减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对策措施
近年来,我市以“压事故、保畅通、保安全、促和谐”为中心,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不断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全方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管理工作各项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强化研判、把握规律,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成效。坚持将事故预防工作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加强对道路交通交通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落实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工作措施,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层次问题。一是强化分析研判。健全完善大队、中队两级交通安全态势动态研判机制,加强对事故发生特点、规律的分析研究,切实找准事故下降点,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秩序整治、源头监管等针对性预防措施,有效预防事故周期性多发。二是强化源头监管。以客运、危化品运输单位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管理,严防施工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完善重点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制度,及时通报驾驶人所在单位,要求落实管理措施。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还清旧帐、不增新帐”的思路,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行滚动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提出治理意见,督促协调责任部门落实治理措施,并全程配合指导,确保治理实效。
(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环境。在研判基础上,突出重点,集中警力,不间断、强力度地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严管严治氛围。一是重点交通违法常态管理。以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专项行动为契机,形成严管不放松的管理效应。突出治理酒驾,坚持每周开展1-2次集中整治,有效压降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重点区域秩序持续整治。针对农村道路事故多发的情况,将管理触角向农村道路延伸,适时组织优势警力,深入镇、村道路,集中整治无牌无证、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报废车、未检车上路等重点交通违法,有效改善农村道路通行环境。三是涉车涉路犯罪动态管控。利用交巡民警屯兵路面的有利条件,坚持纠违与查嫌相结合,加大对违法查处中以及路面巡查中发现的疑人、疑车、疑物的检查盘查力度,有效地发现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加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攻坚力度,组织开展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项行动,有力地震慑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四)完善机制,科学组织,有效提升城区排堵保畅能力。
针对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实际,积极采取措施,主动作为,完善勤务机制,更新管理理念,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一是完善勤务机制。加强对城区排堵保畅工作分析研判,增加有警管理路口分布,优化警力配置,最大限度地充实一线管理力量,提高城区见警率和管理效能,及时发现和化解引发交通拥堵的诱因。二是加强路面管控。定期确定1-2个交通违法多、秩序较乱的交通节点,集中警力开展全方位管理。对机动车闯红灯、违反导向、违法掉头等交通违法,采取现场查处、电子警察拍摄与流动抓拍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处罚;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停车越线等交通违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带头违法、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处罚,着力规范群众交通行为。三是科学组织交通。积极引进应用先进管理理念和手段,与交通科研机构建立了交通管理技术咨询协作机制,聘请4名专家作为城市交通管理技术顾问,加强城市交通组织研究,落实针对性调控措施,治理“节点”,打通“瓶颈”,促进畅通。
[论文摘要]中国古代的和谐思想源远流长。《中庸》传统的和谐思想在安邦治国、维持社会关系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天人合一思想对今天我国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
中国有着五千年的历史文化,古代的和谐思想源远流长、意蕴深远,而《中庸》中就包含着这种和谐思想。重新审视《中庸》中所包含的和谐思想,积极发掘这一思想的当代价值,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
古时的“和谐”,“和”与“谐”同义,而“和谐”则是以“和”的范畴出现的。如:《说文解字》曰:“和,即相应也”。《国语·郑语》记载:西周太史史伯与郑桓公谈论“兴衰之道”,云,周幽王必将衰败,西周将要灭亡。而其“必弊”的原因是“去和取同”。在史伯看来,“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这里强调了事物是多种因素的集合,它们相互依赖、协调而组成新的事物,达到和谐的效果。所以,“和谐”内在地包含着多样性、差异性、矛盾和冲突,但最终会达成更高层次的统一协调。同时,史伯认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一种声音无法揍出美妙动听的音乐,一种味道如何做出令人回味的佳肴,惟有和谐共处,才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最佳状态,也就是“同则不继”[1]。
二
《中庸》从“中庸”这两字就已体现了古代的和谐思想。“中庸”包括“中”和“庸”两方面的含义。朱熹解释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之不及之名。”(《中庸章句》)用现代哲学来解释,“中”是事物矛盾双方处于相对的平衡与和谐状态。郑玄注《礼记.中庸》“君子中庸”句说:“庸,常也,用中为常道也。”朱熹说:“中者无过无不及之名也。庸,平常也。”(《论语集注.雍也》)可见,“庸”为“常”,“中庸”之道就是“中常”之道,也就是说“中”道乃是事物的常道。[2]
“中庸”为“中常”之道,不是折衷主义,“中庸”指的是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相互联系矛盾的对立统一的一种和谐状态,折衷主义只是把不同质的现象或理论无原则的、机械的结合在一起。儒家讲“允执厥中”,指根据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使事物正常和谐的发展。《中庸》又有:“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又有朱熹《集注》:“君子知其在我,故能戒谨不睹,恐惧不闻,而无时不中。”可见“中”是随事物变化而变化,“中庸”最终是要实现和谐发展的状态。[3]
三
朱熹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笔之于书,以授孟子。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德焉,则终身受用之,有不能尽者矣。”可见,《中庸》是儒家阐述“中庸之道”,提出人性修养的教育理论著作。《中庸》更有“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即中,是天下万物的本;和,是天下共行的大道。人如果把中和的道理推而极之,那么,天地一切按照规律和谐发展,万物也就各自和谐发展。[4]《中庸》提出要尊重事物的发展规律,使事物和谐发展,这种思想后来影响深远,对人的发展及构成社会存在的各种社会关系要求做到和谐发展以维系古代社会和谐发展,《中庸》这一和谐思想在当代仍有着积极的意义。
1.《中庸》安邦治国的和谐思想
《中庸》中有:“故君子之道:本诸身,征诸庶民,考诸三王而不缪,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知人也。是故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远之则有望,近之则不厌。”其道,即议礼、制度、考文之事也。天地者,道也。鬼神者,造化之迹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君主要考察历史,顺应民意,尊重客观事实,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治理国家,制定规章制度,促使国家社会各个方面和谐发展,这样才能受民众爱戴。在当时就有为了国家的发展,就要尊重客观规律实行各种规章制度,使国家上下得到和谐发展的思想。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就提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在古代《中庸》虽然提出了和谐发展的思想,但由于受阶级限制,要实现各方面积极的和谐发展是不可能的,只有在社会主义的今天才可以成为现实。
2.《中庸》社会关系的和谐思想
在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存在各种社会关系,如:夫妇、父子、兄弟、朋友、上下级。儒家高度肯定了这些关系,“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这些关系的和谐发展是维持社会稳定,促使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所以孔子提倡真正的君子与他人和谐相处,不随流俗转移。“君子之道,譬如行远,必自迩;譬如登高,必自卑。《诗》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宜尔室家,宜尔妻孥。’子曰:‘父母其顺矣乎!’”这句话中将妻子儿女感情和睦的和谐关系比喻像弹琴瑟一样和谐,兄弟感情投合,其乐融融,这种和谐的关系使家庭和谐发展。“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即智慧、仁爱和勇敢是天下人都应该有的品德,用来实行的那就是“诚”。孔子非常赞赏这种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社会关系,在他的著作中有很多地方体现了这种社会关系和谐的思想。这一传统的社会关系和谐思想使中国虽然是泱泱大国却以礼仪之邦而闻名。所以今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我党把这一思想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即提出“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3.《中庸》天人合一的和谐思想
天人合一的思想一直是我国古代传统的重要思想,在《中庸》中也可以看到,“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只有天下至诚的圣人,能完全实行他的天性,能尽他自己的本性,就能尽知他人的本性;能尽知他人的本性,就能尽知天地万物的本性;能尽知天地万物的本性,就可以促进天地间万物的化育,能促使天地间万物化育,就可以与天地相合。[5]这一和谐思想在今天体现了人与自然要和谐发展,我们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就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提出要和谐发展,《中庸》天人合一这和谐思想要求注重价值理性,这对于矫正工业社会天人对立的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自人类进入工业社会,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片面强调自己是大自然的主人,打破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并使这种关系日趋恶化,使人类受到大自然的惩罚,为了遏止科技理性的过度膨胀,借鉴《中庸》天人合一的思想,提出人与自然要和谐发展,我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就明确提出“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做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综上所述,《中庸》体现了我国古代为促进社会各个方面发展所提出的和谐思想,受到时代阶级的限制,很多和谐思想不能成为现实,但在今天我国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中庸》的传统和谐思想对我国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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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政府树立危机意识,提高危机管理能力;健全危机管理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全过程的危机管理机制;建立多边合作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
论文关键词:危机管理和谐社会政府
1.树立危机意识,掌握危机管理知识。提高危机管理的能力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们知道,今天的危机已呈现常态化,今天的社会时刻都有危机发生的可能。因此,作为危机处理的主要指挥者和组织者,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认识到“危机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危机不仅仅在资本主义社会比比皆是,层出不穷,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屡见不鲜,难以避免。”
2.建立常设性的危机管理部门,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公共危机管理是各级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责任。就社会现实情况看,应对各种公共危机已不再是政府偶尔为之的任务,而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常态职能。这就要建立常设性的专门危机管理部门,统一指挥重大公共危机的应急管理工作。然而,我国有些地方的政府危机管理系统却缺乏专门、常设性的危机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当公共危机出现后,主要依赖中央政府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临时机构来进行危机管理。这些临时机构,一方面缺乏对危机的预测、预警工作。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危机管理的专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培训和处理危机事件的经验,必然影响危机处理的效果。
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在地方各级政府内部,成立一个专门常设性的危机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公共危机事件。
3.建立全过程的危机管理机制。有效地预防、回应、化解和消弭各种危机
根据危机从无到有,再到无的过程,危机大致要经过危机的爆发、持续、消失三个阶段。政府完整的公共危机管理应该包括危机爆发前的防范预警、危机持续中的应对处理和危机结束时的善后总结三个过程。为此我国政府加强危机管理就必须在危机预防、预警、处理及善后等各个环节上分别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制度和机制,着力构建全过程的危机管理机制。
首先,建立危机预防预警机制。从危机管理的目的和效果来说,危机预防比危机处理更重要。政府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加强危机管理,重要的、也是必须的就是要加强危机预防,以减少和避免危机发生,并预见可能发生的危机。一是,各级政府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自我诊断,对发生在辖区内的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查找自身工作的薄弱环节,从源头上扼制危机的发生和扩大;二是,建立一个灵敏、准确的信息监测系统,及时捕捉、收集相关信息并加以分析处理,对事态的发展和应对措施做到心中有数。
其次,建立危机应对处理机制。危机不可能绝对避免,一旦爆发危机,从政府角度来讲必须运用所有的资源开展危机救治,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快速、有效遏制危机的发展和升级,迅速解决危机,以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其一,实行强制性干预,保证社会公共生活正常。要对付危机,政府中枢决策系统就必须享有发号施令的权威,并且可以制定和执行带有强制性的政策。在危机状态下,出于维护公共利益和快速处置危机的需要,政府有必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多方面非常态管理措施,使各级政府在危机状态下能依法行政,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化解危机;其二,建立危机管理的监控系统,密切关注危机的发展变化,及时对其进行分析判断;其三,探寻危机产生的根源。危机产生后,对社会和公众心理影响巨大的主要原因在于危机产生根源的不确定或不明确,从而引起恐慌。探寻危机根源一方面可以暂时安抚公众心理情绪,保持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是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的前提;其四,确保信息公开。危机事件所涉及的公共信息应该及时、公开、真实地披露,降低公众获取信息的成本,稳定公众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