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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税务数据深度利用的理解
长期以来,税收工作中数据利用比较常见的形式有:报表浏览、简单查询、复杂查询、税源分析、税负分析、收入预测、过程监控等,多数专家认为,目前税务数据应用的一般特征是基于汇总、分类、简单计算基础之上的原始税收数据的“复制式”展现和对税收现象的“陈列式”描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税收数据的般利用已经不能满足税收信息化深化和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内在需求,为了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国务院于1994年开始实施“金税工程”。“金税工程”初期以“增值税监管”为主要目标;二期时,内容已拓宽为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发票协查信息管理系统的四个系统;到了三期,其目标已经成为:在二期基础上,建立七个子系统(管理子系统、征收子系统、稽查子系统、处罚子系统、执行子系统、救济子系统、监控子系统),35个模块。依据美国学者Richard.L-Nolan的理论(对于任何行业,信息化大体要经历初始、蔓延、控制、集成、数据管理和成熟这样几个发展阶段,这是信息化发展的般规律。)和Mische的补充(他认为集成和数据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因此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路径是起步、增长、成熟和更新四个阶段),目前,税务信息化的发展阶段已开始向成熟阶段过渡。于是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便提上日程。我们可以从税收管理战略和税收政策分析两方面来看这种需求的提出。
从税务管理战略来看,在纳税前如何综合评价简化管理制度(法律)及照章纳税宣传的相对效果;在纳税中如何核算税收结构和管理程度的实际资源成本(管理、照章纳税、效率、逃税),以及纳税后对税收差距的衡量(包括潜在税收与申报税收的差距、申报税收与实收税收的差距、实收税收与送达国库税收的差距),都涉及到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问题。
从税收政策分析的角度来看,税收经济的和谐发展度量、税制改革方案分析、税收减免和优惠的成本和政策收益、税收政策的经济影响等等也涉及到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和挖掘问题。
这些问题都从以下两方面引发了我们对税务数据深度利用的理解和思考:一方面提出了我们需要全面检视拥有的税务数据信息的需求。在各国税务数据信息深度利用的经验当中,提出过一些全面检视的标准,例如按照税基到税收收入的实现途径,可以检视:税基的规模,包括真实税基和潜在税基;税收管理资源使用方向的详细分类;管理资源使用的效用;税收管理的效果,例如收到税款的多少,处理案件的数量等。
另一方面,更为关键的是,提出了如何科学利用、深度利用的问题。总结以上两方面,我们认为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是指:在数据集中和系统整合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税务数据信息,既包括税务系统内部数据,也包括其他政府部门、企业、居民等外部数据,并且进一步在各种模型的帮助下,发现数据的内在规律。就目前而言,重点任务是在税务管理方面提出适用中国实践的模型并且应用,同时初步探索在税收经济方面能够刻画符合我国国情的模型。
二、构建模型是数据深度利用的切入口
如前所述,税务数据深度利用和挖掘的关键在于模型的应用,下面我们就来讨论模型是什么?我们为什么需要模型?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模型?就税收数据深度利用的模型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以科学化管理、定量化管理、精细化管理为内在思想的管理工具和手段所形成的模型;以研究税收经济关系协调发展为目的的税收经济模型。
在基本认识了税务数据深度利用中的模型是什么之后,虽然我们达成了一种共识,我们需要模型,但是如果我们思考过为什么需要模型?显然会对模型应用更能得心应手。我们认为模型所发挥的作用无外乎以下三种:
首先,刻画税收经济关系。一般而言,我们经常提到的是模型在刻画税收经济关系当中所起的作用,即采用代数形式的定量分析将税收经济理论模型化,然后适当根据实践情况把理论模型予以修正,并将相关数据应用到修正模型中,对模型结果进行经验分析。这种利用的过程是阶段性的,是从初级到高级的过程,是一个水平不断提高、效果不断改进的发展过程。
其次,归纳税收管理实践。模型起到的作用是将复杂的税收征纳活动通过数字化的形式总结归纳,将税收征纳的每一个过程精细化、每一个结果数据化,并且建立起投入到产出之间的对应关系。最后,数据组织的导向性作用。这种导向性作用的发挥是通过模型应用过程当中对各类数据提出的要求实现的,通过该作用,随着时间的发展,数据集中的有效性与目的性不断加强,反之,模型应用空间不断扩展。在这一方面,美国个人所得税模型应用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迪。
结合目前的税务数据基础及其发展趋势来看,金税三期将成为税收数据深度利用的良好契机,构建相应模型是我们形成税务数据深度利用良好局面的切入口。
对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模型”的回答,是一个不断结合实际进行摸索的过程,但是就现阶段而言,从可操作性的角度出发,我们还是需要给所应用的模型框定一个边界:数据可利用性,如果没有数据的支持,模型应用将无从谈起;可计算性,模型应用迅速发展的基石之一就是现代计算技术的发展,没有计算工具的支持,具有庞大计算量的各种税收模型的完成无法想象,支持税收模型应用的计算工具包括硬件具备的计算能力和软件具有的算法能力两种。
三、数据深度利用平台建设的体厶
数据深度利用和挖掘最终必须落实到具体计算平台上,否则纵然有大量的数据积累,仍然摆脱不了研究与实践部门脱节的窘态。虽然目前我们拥有大量的计算软件平台,然而,总感觉到这些应用平台离我们的实际需要有一定距离。
目前我们正在参与完成一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税收政策分析模型支持系统的实现及其在税制改革中的应用研究,其主要内容和实质就是探索构建一个有利干数据深度利用的计算平台。从该平台的构建来看,有几点体会:首先,平台的构建必须结合具体的研究问题展开。通用性的平台虽然很好,但是由于前面所提到的数据可利用性和可计算性的原因,加上实际工作的紧迫性需求,往往使得通用性平台的规划会落空,甚至于进一步影响数据深度利用工作本身。在该问题上,我们的平台研究就结合了增值税转型的测算问题,利用了CGE平台进行实证性的应用。
其次,考虑针对具体问题研究的通用性拓展。虽然实用为先,然而要做到持续性的数据利用,必然要考虑拓展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平台通过税制表示方法、税收政策分析模型描述语言中国税收政策分析模型支持系统等方法进行尝试。
更为重要的是,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税收经济模型的提出。由于长期以来的数据缺少原因,在我国模型建设方面没有进一步的探索。这种缺陷在海量的数据突然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更加突出。我们正在尝试提出适用干中国的税收经济模型,虽然肯定会比较艰难,但是这是一条必经之路。
【摘要】信息化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历史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税务信息化是税务部门顺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主动迎接信息时代挑战而采取的积极措施。文章以"诺兰"阶段模型理论为基础,将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发展历程分为起步、初步应用、快速发展和数据集中四个阶段。在此基础上,着重从思想意识、规划部署、征管改革和设备功能发挥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了推动和规范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税务信息化信息化管理“诺兰”模型技术资源管理决策能力信息增值
走科技加管理之路,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是信息化时代税收工作的重要任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在税务信息化的推进过程中,我国各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部署,在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信息化的软硬件和基础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税务信息化工作已从初期的单点散装阶段发展成为数据集成阶段,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重复建设、设备利用率低、软件不统一、业务不规范、信息不准确、运转不顺畅等问题。因此,本文以诺兰阶段模型为理论基础,分析了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发展历程和存在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诺兰”阶段模型的引入
把信息化应用到一个单位(企业、部门)的管理中去,一般要经历从初级到成熟的成长过程。诺兰(1973)首次提出了信息化的阶段理论,即“诺兰”阶段模型。1980年,诺兰对信息化阶段模型进行了完善,将信息系统的成长过程划分为六个不同阶段,即:
(1)初装阶段。是指单位购置第一台计算机并初步开发管理应用程序的阶段;
(2)蔓延阶段。随着计算机应用初见成效,计算机配置和应用迅速增长,但同时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数据的冗余性、不一致性、难以共享等;
(3)控制阶段。管理部门了解到计算机数量超出控制,投资的回收不理想,计算机的应用进入了严格的控制阶段;
(4)集成阶段。就是在控制的基础上,对系统中的硬件进行重新联结,建立集中式的数据库以及能够充分利用和管理各种信息的系统。这时,信息化建设费用再次迅速增加;
(5)数据管理阶段。即“集成”阶段之后的“数据管理”阶段;
(6)成熟阶段。即信息系统可以满足单位中各管理层次的要求,并真正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全面管理。
诺兰的信息化阶段模型总结了发达国家信息化发展的经验和规律。一般认为模型中的各阶段是不能跳越的。因此,无论在确定发展策略或者在制定系统规划的时候,都应首先明确本单位的信息系统所处的成长阶段,进而根据该阶段的特征来指导信息化建设。
根据“诺兰”阶段模型和税务部门信息化的特点,我们可以将税务信息化的发展划分为以下四个主要阶段:
(1)单点散状阶段。该阶段往往是从税务部门购买第一台计算机开始,尽管税务部门购置第一台计算机的目的很简单,可能仅用于打字,但却有着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税务部门对数字化生存的认可和信息化进程的开始。这一阶段,税务部门内部计算机之间没有联网,税务部门内的信息都是以静态的、孤立的状态存在,即呈单点散状信息化阶段,它对应于诺兰模型的初装阶段。随着税务信息化的推进,个别部门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或管理自动化,并开始对相关信息的整合,即进入“诺兰”模型的蔓延阶段;
(2)税务部门内部分集成阶段。在该阶段,税务各部门的基本数据已经实现数字化和局部数字信息沟通。这时,税务部门己经逐步体现出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改进税务工作环境的愿望,但对信息的整合还处于初级阶段,税务部门还没有从战略角度有组织地进行内部信息整合;
(3)税务部门内整体集成阶段。进入该阶段,税务部门有了全局的电子化业务流程。税务部门的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行不再
基于传统的部门制,组织结构逐步扁平化。税务部门使用了自动化过程的管理工具,具有了全局的基于广域网的集成框架。这个阶段对应于诺兰模型的集成阶段;
(4)税务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集成阶段。该阶段的税务部门己经成为一个智能主体,能基于广域网和Web技术与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企业之间互联,税务部门可以即时从其他部门获取所需信息,也能为其他部门和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处于该阶段的税务信息化已经较为成熟,它已将整个税务部门改变成为了一个开放的信息系统,从而能够很好地进行内、外部资源的整合,充分利用各方面的信息资源,扩大税务部门的外延,实行柔性管理和个性化服务。这个阶段对应于诺兰模型的数据管理和成熟阶段。
二、我国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历程
我国税务信息化是从1983年起步的,通过二十多年的不断改革和锐意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税务部门己经成为我国信息化程度最高的政府部门之一。回顾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历史进程,并结合诺兰的信息化阶段理论,我们可以将其大致划分为四个主要的阶段:
(一)起步阶段(1983-1989)
1983年在广东、福建、湖北等地的税务机关开始把PC机引入计划、会计工作,自此开始了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历史进程。起步阶段的税务系统有微机应用人员340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800多人,配备了286以下微机5300多台。开发平台一般为DOS操作系统和BASE数据库。这一阶段对应于“诺兰”模型的初装和蔓延阶段,即单点散装阶段。
(二)初步应用阶段(1990-1993)
1990年税务总局决定全面实行税收的征管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征收、管理、稽查分离和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的征管新模式,客观上为税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1991年2月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软件评测标准》、《税收征管软件业务规范》、《税收业务分类代码》,这些信息标准化工作,为征管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这一阶段对应于“诺兰”模型的控制阶段。
(三)快速发展阶段(1994-2006)
1994年,随着我国分税制改革的实施,促使我国税务信息化工作向纵深发展。1995年底,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征管模式。在该阶段十多年的发展中,计算机作为现代化管理的技术手段,已广泛应用于税务咨询、税务登记、发票出售、申报受理、税款征收、会计统计和稽查选案等税务管理各个环节,以及税收决策与监控、办公自动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检查、出口退税等各领域。这一阶段实际上处于“诺兰”模型中的控制向集成转化的阶段。
(四)数据集中阶段(2006年至今)
税务部门经过多年的技术和设备积累、网络建设、软件开发水平、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各部门都有了自己专用的业务系统。从2006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开始进行各大系统的数据集中,主要将数据从地市级集中到省局,如金税工程等。这一阶段是“诺兰”模型中控制阶段的结束和集成阶段的开始,即税务部门内的部分集成阶段。
三、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用“诺兰”模型考察中国税务信息化的现实,可以认为,我们正处于从控制阶段向集成阶段转移的过程中。通常,控制阶段的前期特征是快速发展,但缺乏全局考虑,各单项应用之间互不协调,投资效益与预期相比有偏差。而控制阶段后期,由于长期实践使各方矛盾充分暴露,系统集成的要求逐渐得到理解。集成阶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目标是实现系统内的集成。在这种新的“诺兰”模型阶段下,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发展现状与这一阶段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税务人员的信息化意识不强
随着税务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计算机应用知识的日渐普及,广大税务人员逐渐认识到了计算机应用的重要性。但由于传统观念、手工操作习惯等方面的束缚,不少税务人员对税务信息化还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主要表现在:不了解信息技术对整个社会经济所产生的冲击、看不到信息化建设对税务管理形式和内容变革的要求、不理解信息化对税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约束等多个方面。由于对税务信息化的认识不足和认识误区,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用信息化来带动征管现代化的举措不够坚决,考虑不够周详。
(二)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整体部署
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整体部署,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重复开发现象普遍;二是在开发税务管理软件中过分强调专业化管理,开发了许多相互独立的税收专业管理软件,如税收征管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交叉稽核系统、稽查管理系统等,但各系统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三是各地征管改革进度不一致,征管业务不规范,不符合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同时,由于征管部门与信息部门的配合不够协调,使征管软件开发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难以从更高的层次协调局部与整体、一般与特殊、短期与长期的征管需求,影响了税收信息系统的整体效益。
(三)税收征管改革滞后于税务信息化进程
随着税务信息化程度的提高,要求加强专业分工和调整组织机构、管理体制,推进征管改革,建立“集中征收、分类管理、重点稽查”的新模式。但是目前的机构设置不能满足“集中征收”的要求,造成了人力浪费。同时,由于税收管理制度建设的滞后,税收管理程序和手续仍较为繁琐,影响了税收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另外,目前普遍采用税收收入计划指标责任方式也影响了税务信息化的推进,该方式采取的是“上年基数加规定增长比例再加最低确保增长比例”的办法,各级之间落实目标责任,税收收入计划指标成为与实际税源脱节的“硬性任务”。这时,实行税收征管信息化必然会与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产生冲突。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由于经济条件落后,一切以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为前提,这时税收征管信息化就成为一种“摆设”而无法发挥实际作用;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税源情况好,即使不实行税收征管信息化,也不影响税收任务的完成,从而导致“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只是增加经费支出”错误观点的产生。
(四)税务信息化设备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税务信息化设备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应用软件开发与实际使用有脱节现象,导致所开发的软件在一些部门和领域不能发挥作用;二是在计算机开发应用较快的地方,过于注重税务机关内部的软件开发和网络建设,与其他部门的信息联网、数据共享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网络作用的发挥;三是计算机应用水平低,未能将现有计算机、网络等资源充分利用到税务工作中,造成了硬件资源和网络数据资源的浪费。
此外,在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基础设施建设地区发展不平衡、高素质税收人才队伍缺乏、信息资源缺乏深度开发,以及安全监控能力欠缺等一系列问题。严重阻碍了处于“诺兰”模型集成初级阶段的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进程。
四、推进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根据对“诺兰”阶段模型和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积极措施:
(一)以信息化促进税务管理扁平化
税务信息化带来信息的海量性、共享性、互动性,使信息不对称现象得以根本改观。由于税务信息化使税收会计信息可以共享,征收一线上报税收会计资料变得不再必要;税收一级稽查,由于人机结合的纳税评估、稽查选案的实行,征收一线不必同时承担稽查职能。同时,由于多元化申报和网络化缴库的实行,纳税人不必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从而为纳税人提供了虚拟的办税服务。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减少管理层次,促进税收管理扁平化目标的实现。在现代税收征管条件下,纳税人只需面对税务部门的一个窗口、一部电话、一个网站,即可办理完成有关税收事宜,因此,我们应该在税务管理和纳税人服务方面多下工夫,利用信息化带来的有利条件,大力促进税务管理的扁平化,提高税务管理效率和质量。
(二)以流程管理信息系统拓展信息增值应用空间
目前,税务系统正在以流程再造理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强化内部管理和税源监控。流程再造后,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管理层级减少,部分事务性审批环节简化,有的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强化管理等。这时,关键是要强化对内部和外部的管理和监控:(1)分析控制。对内,通过程序检测、人工提取分析,定期发送结果,监控考核兑现,以规范、制约操作行为和执法行为;对外,建立监控指标体系,筛选、比对、分析纳税人涉税数据信息,并根据整体管理需要,分析宏观税负,分析地区和行业税收指标,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规范征纳行为;(2)标准控制。就是运用知识管理理论,集中专家智慧,制定规范而又可以通俗化解读的作业标准体系,明晰作业权限、内容、方法、时限和流向,实现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共享,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3)智能控制。就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对征纳行为进行自动控制,以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强化计算机智能控制。
信息化建设与征管改革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流程再造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也开辟了以流程为导向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思路。信息化是流程再造的直接动力,也是实现流程再造目标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没有信息化,流程再造是不完整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没有流程再造,信息化是不彻底的,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因此,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科技管理。
(三)以数据处理分析提升管理决策能力
解决信息质量低下,信息资源缺乏深度开发的问题,不断提高市、县两级数据处理分析工作水平;建立省级涉税信息资料库,开展省级数据处理分析工作,是下一步数据处理分析工作的重点。首先是要建立省级涉税数据库和数据仓库,逐步设计建立适用于数据挖掘、分析和展现的省级综合数据库,为开展省级数据分析工作奠定基础;其次是要拓
展选题范围,提高分析深度。主要是要充分考虑税收政策变动、税制改革对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影响,以及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从理论、实践、技术层面上全面提高数据处理分析能力;再次是要充实和完善分析方法。主要是要在引入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有关数学模型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在数据分析、税收评估方面的成熟做法,提高数据处理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重组技术资源以实现税务信息化
税务系统的技术资源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税收管理的技术人员,即所谓的业务骨干;另一部分是指信息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包括了网络、硬件、数据库、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管理维护的技术人员。从目前的组织架构来看,真正实现“金税三期”中提出的对现有的信息整合,实现以省市级信息集中的处理模式,必须考虑对现有技术人员的重组,才能够实现从系统设计、系统实施到系统管理的完整过程。首先,要建立一个专门从事业务信息管理的机构,保证信息系统的“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其次,要构建由省级信息中心集中管理各地市、各基层单位的大型应用系统,并采用科学的系统管理模式,保证各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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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征管信息化;基础建设;信息
中图分类号:D5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2026902
税收征管信息化是在税收领域,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通过对税收征管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在税务部门内部、部门之间进行信息的传递和共享,提高税收征收管理的水平。具体包括信息技术对税收数据资源的开发应用,以及税务部门相关的组织运行等许多方面。本文讨论的仅是税收征管信息化基础的问题。
1 税收征管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1.1 传统的观念限制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实现
传统的观念依赖于按指令办事。在税务工作中,税务工作人员还是习惯于传统的办税程序、业务流程,忽视了信息化建设对人的行为、数据格式、数据的处理方式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影响,导致信息不灵、流程失控等现象的出现。在税收数据的采集、分析上,受传统因素影响,纵向系统的信息汇集多,但是相匹配的数据却比较少,现阶段的信息化成果在税收工作中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致使税收具体工作与信息结合存在问题,各个信息系统在具体工作中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1.2 信息技术发展与税收征管改革不相适应
一方面,信息技术软件的发展速度快于税收征管优化的速度。信息的管理工作处于良好状态,但没有与之配套的征管流程相适应,导致税收征管对税收信息化发展的制约,影响管理软件运行的效果。另一方面,征管流程某些方面的设置比较优化,但在税收征管信息化的综合软件中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操作模块,造成处理工作的繁琐和困难,增加税收征管的成本。此外,现实中还存在某些税收业务的征管未能纳入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之中,仍需要人力进行手工操作。
1.3 信息数据低质阻碍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是税务工作人员进行税收工作的基础。但是目前一些单位计算机中储存的数据不准确、不规范,甚至严重失实,制约了对数据的分析、监控、管理方面等作用。其问题出现主要原因在于税收管理行为仍然受人为因素干扰较多,尤其是在欠税、滞纳金等问题上。信息数据的真实性难以在短期内得到保证,信息数据采集和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基层单位的税收信息是否完整,是否准确,仍是值得怀疑的。
1.4 税收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交互功能不足
目前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在税务部门内部的业务应用和管理上。从税务部门内部来看,税收相关数据缺乏深入的综合分析,不少数据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实现信息的有效增值。并且由于各地方部门的税收应用软件不同、水平差异,影响了数据的统一性和准确性。从与政府其他部门和税源的交互来看,税务系统缺乏同银行、海关等相关部门和大中型税源企业统一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功能,因而无法更好地利用这些信息资源来提高税收工作质量。
1.5 税收征管信息化人才匮乏
计算机是税收征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只有懂得相关的操作技术,才能正确使用,发挥其价值。但是目前税务工作队伍缺乏高技术水平的复合型人才,整个税务系统存在重业务、轻技术的现象。税务部门中懂得税收专门业务的人员多,却不精通计算机技术;而部门中专业的计算机人员,懂得计算机技术,但又不熟悉税收业务,这种状况的存在阻碍了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建设进程。
2 完善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基础的建议
2.1 重视税收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形成丰富的税收信息数据资源
由于信息是可以经感知、认识、加工、处理、传递和转换的,并能够通过深度开发,以供人类社会利用的资源。信息效用具有累积性、间接性、时效性。大量零散的、片面的、不关联的信息通过一系列的社会交流和选择,在带有交流当事人的个人观点和情感倾向的情况下,形成有序、系统的新信息,进而产生有效的信息网络。新信息价值的实现要与其他形式的信息相结合,经过加工、处理的有序信息在适当的时候使用能够发挥作用。
重点是建立税收数据资源的收集、加工和利用的标准化进程,在对税收相关信息进行收集的时候要重视税收信息的积累和整合,并且注意发挥信息的时效性,这样有助于使信息在原有的基础上能够重组出新的信息,同时在征税过程中充分发挥税收信息本身的提供功能,能够直接或间接的产生对本系统自身的影响和对其他事物、信息的影响。另外,对于税收信息的加工,一方面,要在充分的收集和认识的基础上增加有价信息含量;另一方面,税收的信息要与其他部门、企业、社会团体的信息相交合,在与各个部门的交流过程中形成高效的信息网络,保证对各类税收有效信息的共享。增强各部门主体间信息的联系,以便税务部门对相关情况的进一步掌握。
2.2 调整现行的税务组织结构,建立扁平化的组织管理结构
根据信息化和业务流程的要求调整组织结构,实现从直线型向扁平化、网络化的发展,建立一套合理高效、与业务流程相适应的组织结构。组织结构的整合要最大限度地压缩管理层次,变层级型组织结构为扁平化组织结构。
税收信息化进程中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税务组织管理层次的减少、管理幅度的增大提供了技术条件和保障。税务部门应用信息技术后,税务组织内部大量的信息传递、沟通工作由信息技术系统来完成,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和任务逐渐趋于标准化和程式化。下层工作人员对工作的完成情况能够通过网络快速、及时、准确地反馈给上层管理者,而上层管理者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花较少的时间和精力就可以了解下属的状况,增强了上级对下级的有效控制力度。与过去相比,拓宽了上层管理者的管理幅度,使原来需要多个层级才能完成的管理任务现在只需较少的层级就可以完成,从而减少了组织的层级,精简信息传递工作的人员,组织结构逐渐扁平化。
2.3 加强信息化税务工作队伍的建设
加强对税务工作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增强税务人员计算机操作和信息系统应用的能力,提高信息化普及程度。培养、引进精通税务和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充实信息化的税收工作队伍。建立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调动其积极性,注意信息专业技术和税收业务知识的融合。税务系统在近年来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中,对计算机技术应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大部分地区都相继成立了计算机中心,专门负责计算机技术的推广工作,也吸收和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员。但值得注意的是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工作不单单是追求计算机技术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应该把计算机技术与税收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最终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增强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税收业务知识的了解程度,加强技术人员与业务人员相互之间的沟通,促进业务人员业务知识和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的相互配合。建立一支既熟悉税收业务又熟悉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复合型税收工作队伍,为税收征管信息化工作提供保障。
2.4 设立专门的税收信息管理机构,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1)组建专门从事数据管理的税收信息管理机构。
税收数据资源是税收工作的基础,是由各类税收数据的集合而成,因此其规划建设相当重要。建立信息管理机构,需要既懂税收管理方面业务,又懂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全面管理税收征管方面的信息和维护税收数据,并对集中的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将税收数据转化为对税收征收管理有用的信息。该机构应该要实现:一是统一管理信息数据,对各类业务数据进行整理、筛选和优化,并监控数据质量,清理数据垃圾,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运用数据强化内、外监控,对内监控征管质量,对外监控纳税人的涉税活动和税负变化情况,这需要建立在全面的信息数据的税收监控体系之上。三是对信息数据深层次的发掘,进行数据信息综合分析及应用,定期数据分析报告,促进税收决策和数据分析的结合,为决策提供辅助参考,着重确定税源管理重点与方向,对纳税人涉税行为进行分析和预测。
(2)建立统一、集中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
从技术上保证税收业务流程和数据采集的统一,为现代税收征管工作提供基础网络环境资源,实现业务平台的统一化,降低人为因素的干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根据信息系统建设的需要配置适当的硬件设备和网络,保证所建设的税收信息系统能够稳定地运行,能够充分满足各种业务处理的要求。因而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税务信息化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技术层面和业务层面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现阶段各税务机关标准不一的硬件、软件、网络之间建立起共同的“语言”,将各个税务应用系统连结成一个整体。
(3)加快建设税务部门内外信息交换平台。
信息交换平台是访问综合税收数据的纽带,通过信息中间技术的应用,实现不同系统之间的整合,保障通信的可靠性以及提高应用系统的运行效率。现阶段的税收信息化应用系统是由不同的税收应用系统构成,而不同的税收信息化应用系统又可能是在不同的环境基础上开发和应用的。这些应用系统要处理税收信息数据资源,需要进行跨平台、跨系统的技术支持,才能完成相关税收数据的共享。因此,加快建设覆盖省、市、县国、地税的网络,实现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实现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以及企业等的网络衔接。可以考虑先在财政、税务、国库、海关、银行等部门之间进行横向联网,建设一个先进、可靠的部门间信息交换平台,在技术和现实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推广到整个社会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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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纳税服务是税收管理发展到一定水平,服务主体为满足服务对象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税收权利的需要而形成的税收行政行为,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因此探究我国目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健全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对于提高我国税收征管工作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随着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进程,以德治国,以德治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各项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在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税收工作实践中,各级税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加强为纳税人服务工作,不但是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而且是税务部门自身所固有的、本质的责任和义务,是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收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良好的税收环境,融洽税收征纳关系,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良好途径,也是构建“诚信税务”、“服务型机关”的必然要求。
一、我国目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缺位与越位,服务与管理脱节。服务缺位是指因税务机关执法不到位或者程序不规范,手续繁杂,致使纳税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或承受不应有的人力、物力和精神上的负担。主要表现在:因税务人员素质不高,办事效率低下导致纳税人为办理同一纳税事项而多次往返,久拖不决;因税收工作流程不规范,存在程序繁杂、手续繁琐、票表过多的问题,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增加税收成本;因税收政策不完善影响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因税收法制不完备,使纳税人不能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服务越位是指超越法律规定的义务范畴,越权提供不合法的“服务”,以及将不属于纳税服务范畴的内容作为纳税服务提供给纳税人。如有的税务部门仍然存在擅自减免税或扩大税收优惠范围的现象。
服务加管理是现代税收的管理方式,但二者并不是简单的相加,服务与管理不是分裂的,而是作为统一的整体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将管理(执法)与服务对立起来,一提到管理就忽视为纳税人的服务,容易发生侵犯纳税人权利的情况。一提到服务就弱化管理,导致“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情况的发生。
(二)纳税服务信息化程度低。税收信息化是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税务管理与服务中,深度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并由此推动税务部门业务重组、流程再造,进而推进税务管理现代化建设的综合过程。目前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存在一些误区:一是重技术轻管理。许多部门热衷于购买高档的硬件设备,盲目开发软件,而对整个业务系统性研究不够,没有创新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结果只是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去重复、模仿传统的业务处理流程,没有有效地利用信息资源。二是重系统本身的应用,轻数据资源的管理利用。有的地方更多地是以信息系统来替代手工操作,却对数据资源管理和信息资源的有效挖掘和利用重视不足。三是轻视信息资源整合及一体化建设。现阶段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已经涵盖了从征管到行政管理、辅助决策等各个方面,但这些部分的信息化建设仍然是各自为政,信息资源没有实现充分共享,没有形成合力。
(三)纳税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我国当前的纳税服务主要是由税务部门来提供,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务主要直接面对的还是税务部门。如上所述税务部门的信息化程度较低,集中处理信息,为纳税人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纳税服务的能力有限,对于诸多日常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仍然需要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的形式,对纳税人实施传统的面对面的管理与服务。另外,经济社会尚未发展到相当水平,对社会化纳税服务的需求不足,缺乏推动纳税服务社会化发展的外部动力。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化程度不足,其发展和竞争不充分,所提供的有偿纳税服务对纳税人缺乏吸引力。
二、优化我国纳税服务的对策
(一) 服务要求制度化。要把国家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税务机关应为纳税人提供的法定服务等内容以法规形式公诸于众,将纳税服务工作纳入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范畴,充分尊重纳税人,使其享有的知情权、隐私权、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权、陈诉权、申辩权、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控告和检举权、要求回避权、请求国家赔偿权、委托税务权、索取完税凭证权等能够落到实处,保障其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制定统一的纳税服务制度,形成实际的、刚性的工作标准。实行考核评价机制,量化纳税服务工作,在内部考核的基础上,征询纳税人的满意程度,加强监督考核,切实规范服务行为。
内容摘要:本文试图对学者关于税收信息化定义和内涵的观点进行对比归纳,以助于对税收信息化定义和内涵的理解。税收信息化给税收管理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是目前税收管理方面的研究重点。但迄今为止,对于税收信息化,国内外尚未有统一公认的定义。
关键词:税收信息化定义内涵
一、问题提出
税收信息化作为一种信息化发展过程,给税收管理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我国近年税收信息化发展迅速,目前正处于税收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的关键阶段。尽管税收信息化是目前税收管理领域的研究重点,国内学者对其研究较多,但众多专著和论文中缺乏专门针对税收信息化定义和内涵的讨论,大多仅仅简单提到税收信息化一词,重点多放在研究税收信息化的目标、不足、改进措施方面。作为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概念,人们对它的认识很不统一,有各种各样的理解,并且衍生出各种各样的概念。本文试图对学者对税收信息化的定义和内涵的观点进行对比归纳,以助于对税收信息化定义和内涵的理解。
二、税收信息化的几种定义
随着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人们对税收信息化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征管电算化、税收电子化、税收信息化这样的名称变化体现了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入。与税收信息化相关或类似的学术名词还有信息化税收管理、税务信息化、税收管理信息化,它们之间共同的也是最基本的特征都是信息化,所以这里不多加区分,仅以税收信息化一词涵盖。通过对已有税收信息化的定义和内涵进行对比分析,下文总结出了税收信息化定义的三种类型。
(一)税收信息化是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方面的应用
谭荣华认为,信息化是指在农业、工业、科学技术、国防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广泛利用信息资源,加速现代化的进程。税务信息化沿用信息化的一般概念,可以定义为,是指税务工作各个方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广泛利用税收与经济信息资源,加速税务现代化的过程。谭荣华主编的《税收信息化教程》大篇幅介绍什么是信息化,但并没有关于税收信息化的确切定义。
曾国祥在其主编的《税收管理学》中认为,税收信息化是指通过互联网、内联网和外联网技术,实现税收管理职能的电子化处理,为各级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提供税源管理、征收管理和稽查管理服务,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税收信息服务、税收信息咨询和涉税指南服务。
曾飞、葛开珍更强调税务信息化中的信息化特征,他们认为税务信息化最重要的内涵或精髓在于,构建一个“虚拟机关”,即跨越时间、地点和部门的全方位的税务综合信息集合体。这个集合体至少要达到两个目标:使税务机关能够有效地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并将其整合到税收管理中去,实现税收管理的目标;税收信息的公开和可获得性,使全体税务人员能够更容易的获得各个方面的信息,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李晶同样从信息化的角度对税收信息化进行定义,并对税收信息化特征进行了具体的描述。她认为税收信息化是信息技术在税收领域的应用。真正完善的税收信息化,具有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文书传递、信息反馈、入库催缴、税务稽查、会计统计等税收服务功能,以及意见征询、广告宣传等其他功能,多种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最终实现共享和传输汇总。
税务机构是信息化各领域中信息技术的最大应用者之一,税收信息化也是信息化的重要前沿领域。上述定义的共同点在于都是通过信息化这一更广泛的概念范畴,对税收信息化下定义。比较起来,它们属于狭义上的税收信息化定义。这一类型的定义也有不足之处,强调信息技术在税收工作中的应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化所带来的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
(二)信息化是一场税收征管革命
税收信息化不单单是简单的把手工操作移植到计算机上,而是在信息技术支持下的一场税收管理革命,涉及到业务重组、机构重组、不同层次机构事权的重新调整。税收信息化=业务重组+机构重组+信息化。许善达强调税收信息化首先带来的是税收征管的变革。税收信息化从技术上保证了上级部门能及时获得真实完整的基层征管信息,为分解和上收税收执法权提供技术依托。
圩岸认为,税收信息化作为一场税收征管革命,其内涵可概括为“人—机器—人”,主要由两个有机部分组成,先是机器管人,获取详尽、准确、全面的税收信息,不受纳税人、执法者主观意志的影响;其次是人管机器,培养合格的执法者,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最终实现税收管理的信息化。
胡小宁、钟玲认为,税收信息化是利用信息技术对税务机关的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行方式的重组和改造。通过重组和改造,使税收征管体制更加科学、合理、高效,使税收管理从金字塔式的管理向扁平化的结构转变。
上述定义的共同点在于,相比信息技术在税收领域的应用,更加重视信息技术应用所带来的税收机构重组、业务重组,更注重信息化所依法的税收征管制度的创新。
该定义的不足之处在于,仅强调税收征管的改革创新,忽略了税收管理的其他部分。现阶段我国进行税收信息化的主要措施是进行税收信息一体化建设,实现建立“一个网络,一个平台,四个系统”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税收征管系统仅仅是四个系统之一,另外还有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包含办公自动化、人事管理和行政监察),外部信息管理应用系统(进行外部信息交换和纳税服务)和决策支持管理系统(利用税收信息进行税收分析和决策)三个系统。上述定义在强调税收征管革命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忽略了税收行政管理、纳税服务、税收决策等方面。
(三)税收信息化是信息技术支持下税收管理制度的创新
江苏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课题组认为,税收信息化应定义为,是将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税务管理,深度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提高管理、监控、服务水平,并由此推动税务部门业务重组、流程再造、文化重塑,进而推进税务管理现代化建设的综合过程。
这一定义至少应包含以下内涵:税收信息化是税务管理改革与信息技术运用相互结合和互相促进的过程,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在税务管理中广泛地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税收信息化是技术创新的过程,同时也是管理创新的过程,将引发管理变革,推动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人文观念、组织模式、管理方式和业务流程;税收信息化的核心在于有效利用信息资源,只有广泛采集和积累信息,迅速流通和加工信息,有效利用和繁衍信息,才能通过信息资源开发提高管理、监控、服务效能;税收信息化以实现税务管理现代化为目标,它既是实现管理现代化的强大推动力,又是管理现代化有机的组成部分,因而税收信息化不仅包括税收征管业务的信息化,还应包括税务行政管理的信息化。
李伟认为,税收信息化的主要内涵在于,建立新形势下的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和税收管理制度,完成信息技术和管理科学支持下的征管制度创新、管理模式创新、为纳税人服务创新和经济调控手段创新。
税收信息化涵盖的内容包括:税收信息一体化;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运行管理和维护;新增项目和升级项目的总体设计、开发管理、技术维护;数据管理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科学决策服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升级;制定整合策略,不断整合出现的新应用系统;建立日常工作制度、管理技术队伍和社会技术资源利用的渠道和机制;技术创新和基于信息化的制度创新的理论探讨和实践。
罗伟平认为,税收信息化是指利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优化税务管理业务流程,整合、深度开发利用涉税信息资源,以提高税收决策质量、税务工作效率,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的服务。它主要包括税务机关内部行政管理和征收管理手段电子化、税务机关同外部协作单位之间信息共享、税务机关同纳税人之间双向信息互动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这种定义不但包含了信息技术在税收领域的应用,也包含了在信息技术支持下的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属于一种广义上的税收信息化定义。它的内涵在某种程度上与税收管理制度现代化相近。税收管理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经济管理过程,是税收信息化的总目标。税收信息化是税收管理现代化的根本推动力。
三、结论
税收信息化作为信息化发展过程,包含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生产方式,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二是利用信息技术强化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存储和信息资源的使用,提高管理、监控、服务的效能(信息化带来的税收征管的变化);三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使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影响和促进人类发展和进步(税收管理制度的创新)。以上三种类型的税收信息化定义,一定程度上也是税收信息化在不同层次的概括。
税收信息化是信息化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政府部门的其他信息化,和居民、企业的信息化密切相关。但迄今为止,国内外尚未对税收信息化做出公认的定义。本文通过对已有的几种税收信息化定义进行对比分析,力图厘清税收信息化的定义和内涵,以有助于对税收信息化的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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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现代信沪息科学技术在枕收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能够推动税收征收管理水平的极大提高。本文通过时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分析,认为税收管理信息化的顺利进行就需要加强信息管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强税收人员安全意识,提升税收人员专业化水平。
信息化是指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通过大量的采用信息技术、电子装备及通讯网络等,更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使国民经济各部门由于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信息产业的发展而获得巨大利益的过程。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电子政务在政府部门管理工作中具体实施的表现形式之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作为税收管理现代化的突破口,不仅是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征收管理效率和征收管理质量的技术保障,也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实现依法治税的重要措施。但目前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还不完善,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文章通过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分析,认为税收管理信息化的顺利进行就需要加强信息管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强税收人员安全意识,提升税收人员专业化水平。
1、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 .1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在信息化方面的资金投入还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同时,部分偏远地区税务部门至今仍存在计算机装备不足的情况,网络建设更是无从谈起。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沿海城市虽然税收工作的计算机装备充足,由于税务软件开发欠缺以及税务人员应用能力有限,导致高配置计算机只能充当简单的打字功能和存储功能,在相应的税收业务工作中难以发挥高配置计算机应有的作用,造成税收成本极大的浪费。
1.2网络管理体系不完善
税收管理网络安全涉及的内容既有技术方面的问题,也有管理方面的问题,两方面相互补充,缺一不可。技术方面主要侧重于防范外部非法用户的攻击,管理方面则侧重于内部人为因素的管理。技术方面,避免出现病毒和防御网络黑客的攻击,保证税收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非法人员恶意修改数据,对国家税款造成巨大损失。管理方面,加大对人员素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减少因专业水平不高所造成的数据丢失、毁坏、泄露;增加数据备份机制,防止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数据丢失;增加监督和检查机制,防止恶意修改数据和安全配置参数,使税收信息化信息安全问题变得复杂化。税收是非常敏感的工作,收税管理的信息化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定要健全税收管理制度,增加安全系数。
1 .3高素质人才缺乏
税务人员素质不高,计算机应用专业人才缺乏,制约了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全面推进。部分的税务人员观念落后,认识不到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他们开展工作方式陈旧,完全凭经验做事,尤其是部分管理层人员,带头作用较差,个别排斥情绪明显;税收人员安全意识差,数据丢失、输人错误现象时有发生;计算机专业人员缺乏,具有较高计算机应用水平的人才不多,精通技术管理,又熟悉业务规程的复合型人才则更少。税收信息化管理归根到底离不开人员的配备,人员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乏严重制约了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实施进程。这就要求我们在增加投人,开发、配备硬件的基础上进行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高税收人员素质,改变陈旧的观念意识,培养其安全意识,还要培训即懂技术有懂业务规程的专业化、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2、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对策分析
2.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信息化建设中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率极低,对信息只录人,忽视了更为重要的分析整理,造成信息堆积,共享性、开放性不足,信息的录人成了井中月、水中花只是好看,却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这都要求我们要强化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应用。目前,我国税务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管理都比较混乱,部分部门和单位仅从各自需求的出发,自行研制开发软件,没有统一的开发标准,管理和使用起来比较困难。因此,我们必须要在“业务统一、数据一致、信息共享、综合利用”的原则下,有计划的、稳妥地分步实施应用软件开发,实现软件开发的系统性、全面性、兼容性和规范性。同时加强对计算机硬件的配备,尤其是欠发达地区,计算机配备不足严重影响了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国家应加大对此地区税收改革的资金投人力度,提升其整体操作水平,缩小地区差距。对东部发达地区,计算机硬件配备较好的税收部门,而要加大软件的开发管理。
2.2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信息安全不单纯是技术问题,也是社会经济问题。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制,从技术安全和管理安全两方面人手,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加强信息安全法制建设,蓄意破坏、工作不负责税收人员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2.3注重专业人才培养
税收信息化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目前,税务系统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不高,人员结构不合理,既懂技术又懂操作流程的复合型人才缺乏。解决这一问题,要求我们要拓宽育人、用人视野。税收管理信息化人才队伍应包括计算机、通信技术人才和信息管理、综合规划人才,杜绝人才一面倒情况;要加大税务系统内部计算机知识培训力度,提高税收人员技术水平;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关心信息专业人员,提高他们的待遇,为专业人员设立税务类别,设立管理专业方向,使他们在税务部门有中长期的工作前景,形成一个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论文摘要】随着“金税工程”的顺利实施,税收信息化的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推进,税收征管制度流程和征管手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了增强税收专业本科学生的税收专业实践能力,高校在进行税收专业实验课程税收管理建设时,要以税务部门现行的工作流程为导向进行实验课程建设,并注重产学研合作,引入税务信息化应用软件,展现在税务信息化背景下的税收征管流程,提高学生的税收专业实践能力。
(一)《税收管理》实验课程建设的必要性
1.对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必须落实到学校的实践教学环节。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最近的2009年《经济蓝皮书》预计,2008年年底将有100万高校毕业生不能就业,而2009年又将有近611万大学生面临就业难问题,大学生普遍的专业实践能力的欠缺成为就业的瓶颈。当前,对于财经类专业,尤其是财税专业学生,毕业生的毕业实习的去向主要是财税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但财税部门是国家机关,很难接收学生进行实习;而企业招聘往往也是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基本技能的要求,一般的实习生通常都被安排在非业务部门,根本接触不到专业实际业务,所以,对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就必须落实到学校的实践教学环节。
2.增强财税专业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是一项重要而紧急的任务。教育部周济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指出:知识来源于实践,能力来源于实践,素质更需要在实践中养成;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尤为重要。随着“金税工程”的顺利实施,税收信息化的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推进,税收征管制度流程和征管手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对高等财经类院校的财税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进行教学改革,特别是实践教学改革,增强财经类专业学生,尤其是财税专业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成为一项重要而紧急的任务。
3.税收管理实验课程的开设是实现税收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内容。目前在开设税收专业的财经院校中,税收管理都是专业骨干课程。以广西财经学院为例,是广西唯一开设本科税务专业的本科院校,税收管理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是本科税务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骨干课程,在本科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提出了税收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要求熟练掌握税收征收管理知识、税务、纳税筹划等方面的知识和业务技能……”在专业培养要求中明确提出:要接受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和筹划等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在本科教学计划中税收管理理论课程是必修税务专业方向主干课程,税收管理模拟实习是必修的实践课程。近几年随着金税工程的建设,税务信息化的发展,税收管理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和完善,特别是防伪税控系统,网上发票认证、网上申报等业务系统的的投入使用,税收管理工作流程有了很大改变,如果在实践教学环节,不能把税收理论与税务机关实际的工作流程相结合,就会造成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欠缺,所以,开设与税务机关税收业务流程相符合并与时俱进的专业实验课程建设与完善势在必行。
(二)课程建设目标与原则
1.课程建设目标。税收管理独立实验课程应是一门与税务专业主干理论课程税收管理相配套的独立实验课程,内容涵盖税收管理主要流程,特别结合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的主要业务架构,如图1,以税收管理工作过程为导向进行建设。
按照金税三期的建设要求,目前税务机关使用的税收征管系统都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范要求开发的,国税机关已采用统一的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版本,地税机关统一的CTMX版本正在开发中,但业务流程已按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进行了完善与升级,所以实验课程的设计将按照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版本的业务模块布局,将实验内容分为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税务法制与税务执行五大部分,每部分按税务专业学生最需掌握的重点内容设计3~5个模实验块,每个实验模块的内容按重要性设l~6个实验,每个实验按业务流程、典型案例、学生实验三个部分来编写。学生实验部分包含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步骤、实验内容等。课程建设力求达到以下改革效果:(1)真实、实用、有用。真实:税收管理业务实验流程设计真实,与现行的税收管理业务流程保持一致;实用:实验模块设计实用,选择税收管理业务中最常用的业务设计实验模块,保证实验内容的实用性;有用:实验流程设计、实验内容设计要确保学生进行实验后掌握了相关的业务技能,提高专业业务水平,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2)综合、整合、结合。综合:实验课程内容覆盖主要的税收管理业务,兼顾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两种不同角色的业务流程;整合:实验课程内容设计要与《税收管理》理论课程内容相衔接,是理论的验证、复现,便于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整合;结合:实验课程内容设计要与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相结合,与现有的“防伪税控实验室”的设备与软件相结合,对于防伪税控业务、纳税申报业务实验设计上机操作,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充分利用专业实验室的实验设备和环境。(3)直观、易学、易教。直观:实验课程业务流程和操作流程要用流程图设计,使学生可直观地学习业务,自主按实验指导流程进行自主实验:易学:实验课程的业务案例和实验指导要通俗易懂,实验目的、实验步骤设计清晰易学,方便学生操作;易教:实验课程教材、讲义、课件编写要符合本科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内容全面而规范,方便教师教学,提高教学效率。
2.课程建设原则。课程建设不仅应满足本科教学的需要,还要满足培养大学生四种能力的需要,在建设时应遵循的原则:(1)实验设计以税收管理工作流程为导向,与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相结合,与最新的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用软件相结合,反映最新的税务应用软件(如电子报税、发票认证、防伪税控)与CTMX的业务交互流程的应用方式及步骤。(2)以征税人和纳税人两种角色分别设计实验角色。让学生在实验中分组分别扮演征税人和纳税人两种不同角色,真实互动地展现实际中税收管理业务办理流程。(3)实验设计以学生自主实验为主,教师组织指导为辅。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实验起组织和指导作用,组织学生按实验指导进行自主实验,在实验中掌握税收管理实务的主要内容、步骤及操作技能。(4)以企业真实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编制实验案例,为学生提供真实的业务实验素材,锻炼学生的财税知识综合运用能力。(5)实验业务流程保持与现行税务机关规定同步,采集最新的税收政策制度,反映征管改革成果。(6)实验设计新颖,实验指导全面,实验数据真实。编制实验力求与实际业务相符,覆盖面全,重点突出,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
(三)税收管理实验课程建设思路
1.与企业合作,采用“产学研”合作模式,把税务专业应用软件引入校园实验室。实验教学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是否具备必须的实验教学环境。在税收专业实验教学环境方面,应建设有包含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模拟教学系统、防伪税控模拟教学系统和电子报税模拟教学系统的税收专业实验室。如果没有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MX模拟教学系统和税收业务防伪税控模拟教学系统、电子报税系统,学生就无法掌握目前金税工程建设中最核心的税务应用软件,无法了解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当前以税务信息化为背景下的税收管理业务流程的真实操作,无法了解防伪税控系统的建设原理和纳税人必须掌握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电子报税的操作流程目前高校缺乏模拟税收业务实验教学软件,不能满足税收专业实验教学需要,主要原因是因为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X)和防伪税控系统是行业大型业务应用系统,并没有针对高校的教学版。为了满足税收专业本科实验教学需要,应积极探索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模式,解决专业业务教学软件不足的问题,把税收专业必须学习的业务系统引进校园。
论文摘要:面对“收入中心说”给税收管理带来的负面效应、征管质量考核中指标体系不够完善以及纳税中报方式陈旧,税源监控管理弱化,公平原则无法在税务管理中得以体现等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税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专业化环节管理,是税收管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要建立起一个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符合“WTO”运行规则,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严密、规范、高效的税收管理体系,就必须要淡化税收收入计划任务管理,强化税收管理质量考核,实现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分工、流程化操作、环节化管理,推进依法治税。本文将就如何改进我国税收管理工作作一初步的探讨:
一、完善税收收入任务管理,逐步建立淡出机制
“WTO”运行规则,要求税收注重体现一种“公平”与“中性”原则,强化依法行政,淡化税收收人指标考核,正确处理好税收收入计划任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可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增强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在确保税收收入计划任务时,要紧密结合经济形势的变化,科学预测税源,改变现行的“基数增长法”,以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原则,根据税收收入的增长与GDP增长的相关关系,将GDP指标作参考,运用弹性系数法和税收负担率法,来科学合理地编制税收计划指标。
2.改变现行税收计划考核办法,实现税收计划数量考核逐步向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的转变,把是否依法治税作为一项主要的考核内容。
3.避免税收任务下达时的层层加码,国家在下达税收计划任务时,应考虑了各种相关因素,应将其指标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参考性的指导性指标,尽量避免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层层加码,造成更多的负效应。
二、健全税收质量考核体系,实行全面质量考核
顺应依法治税和信息时代的要求,现阶段必须健全和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主要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增加考核指标,扩大考核范围,应制定属于税务机关职权范围内,经过主观努力可以达到的考核指标,如:增设“征管档案管理合格率”“执法程序规范率”“执法准确率”,变“税务登记率”为“税务登记准确率”和“未登记处罚率”,改“申报率”考核为“申报准确率”及“未申报处罚率”考核。
2.简化考核办法,细化指标口径,规范指标台帐。要对各考核指标的取数口径进一步细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统一,以体现一致与公平,同时根据各指标的不同,设计统一的标准化考核指标明细台帐,便于考核时的人为操作,提高考核刚性,考核宜采取日常登记台帐,季度生成指标,年度上级检查的办法。
3.提高各类数据采集与考核指标生成的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信息技术条件下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科学的指标考核办法,公平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严格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把征管质量考核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
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征管方式改革,实现税收管理的信息化与社会化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方式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还较落后,税收征管大多以手工操作为主,手工操作的缺陷就是成本高、效率低、税收流失严重。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税收管理实际,笔者认为:在我国,应加快应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一套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探索推行各级征收单位征管数据库的集中,在市(地)范围内建立起集中统一的征管数据库,为税务机关异地征收、纳税人异地申报纳税创造条件,从而便于获取和掌握全面、正确的信息,实现正确决策,提高税收政策实施的水准和质量。同时,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方,应加快办税和管税手段、方式的改革进程。即与纳税人、金融机构进行了三方计算机联网并通过互联网和电话中继线,在有条件的企业中推行了网上办税并对规模较小、不具备网上办税的企业甚至个体纳税人中推行Ic卡申报、软盘申报和电话语音办税等多元化申报方式,使企业和个体户只要上网、通过磁卡或拨打办税电话便完成申报、缴税、政策咨询、涉税举报等项事宜,开展多元化的申报方式,给纳税人办税极大方便,不仅可简化办税程序,降低办税成本,而且使申报审核、税款征收、受理咨询等大量事务性工作,全部由计算机进行处理,减轻了税务人员的工作量,也实现集中征收,极大地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
税收征管模式,是税收管理的宏观组织形式,通常表现为征收、管理、稽查的组合形式。税收征管模式的转换贯穿税收征收管理改革的主线,是税收整改管理的关键所在。建国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没有建立起一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全新税收征管模式。1996年,国税总局提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是可行的,但是,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在具体运行中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普遍存在
现行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有些地方片面理解、强调“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导致征收、管理和税务稽查之间职责不清、衔接不紧甚至有时脱节等矛盾日益突出。论文百事通出现了重征收轻管理、重稽查轻管理的的问题,使税收管理环节产生“真空”现象。
(二)办税环节多,工作效率低,纳税人满意度不高。
从纳税服务的需求来看,纳税人已经不仅仅满足一张笑脸、一杯水、一把椅子等表面上的服务,而是更加注重服务效率、质量的提高等深层次内容。由于长期的工作积累和传统的职责分工,办税方面形成了多个“多对一”现象,纳税人办理业务需要多头跑、许多常规事务都必须层层报批审核,多个领导签批一个字等现象,既不利于纳税人满意度的提高,又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量。
(三)制约不够、监督不力
在实际税收工作中,税收执法权仍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的弹性仍然过大,科学的内部监督、制约、激励机制未能有效的建立起来,一些管理制度难以或不能及时执行到位,不可避免的带来税收执法的随意性。
二、完善征管机制、强化税收征管的措施
现行征管模式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的战略部署,这就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信息技术对征管工作的要求,笔者认为当前应该按照“信息化加专业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
(一)完善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
新的征管模式应当体现税务机关加强管理的主动性,体现涉税信息的基础作用,体现加强税务机关内部征收、管理、稽查等环节的协调与配合,体现加强对税源的有效,体现有关部门协税护税的辅助作用等要求。在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的同时,强化对对税源的监控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构建现代税收征管运行新机制
一是按照信息化发展和税收征管规律的要求,按照新的征管流程,科学界定各机构的职能,不断提高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二是按照新的征管流程重组征管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在重塑业务流程的基础的同时,按照“对外有利于方便纳税人、对内有利于加强征管、强化监督”的原则,对征管机构进行了调整,三是引入过程控制理论,开发流程控制系统,确保新流程高效运行。新晨
(三)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
推进征管改革必须以信息技术的深化应用为依托。要以信息技术的应用为重点,以一体化建设为主线,提升信息的集中度和共享度;提高网上数据应用能力,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数据质量,夯实征管基础,强化对纳税人的管理和监控;要加快征管信息一体化的进程,为系统信息数据畅通运行提供通道;要加快与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网步伐,扩大信息情报交换的范围,逐步实现社会涉税信息资源共享。
(四)加大税务稽查打击力度
近年来,税务稽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为此,一是建立一级税务稽查体系。实现一级稽查权和适度集中管理,提高执法规范度,减少执法阻力。二是转变稽查职能。由稽查原来的收入型向打击型转变,更好地支持征管体系整体效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