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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城镇化 农村 政治文化
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是我国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涵之一,而城镇化则是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在城镇化进程中,具有传统特征的农村政治文化也必将随着农村社会的现代转型而实现转型。这种转型,意味着农村“依附型”政治文化将逐渐转变为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现代的、民主的、参与型的政治文化。
一、我国农村政治文化的传统性分析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本质上属于农耕文化,它萌芽于夏商周时期,定型于秦汉时期,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历史的全过程,甚至在今天依然发挥着它的影响力,特别是在象征着传统农业社会的农村地区,这种政治文化依然根深蒂固。
(一)王权主义
在中国传统社会,王权是国家权力的核心,它控制和影响着社会的各个层面。王权的至高无上性和不受制约的性质,使得社会严格按照自上而下的等级制度进行排序,社会资源的分配也是按照等级地位的高低和权力的大小来进行的。在传统农业社会,地位卑微的农民在社会资源分配中自然处于最不利的处境,他们不得不接受来自于上层阶级的统治和剥削,同时也不自觉地形成了对政治权力的崇拜意识和依附观念。在传统政治结构下,这种权力崇拜和权力依附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的利益,从而成为千百年以来根植于中国农民内心深处的坚固的政治意识。近现代以来,中国先后进行了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政治结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权利状况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中国正在朝着民主法治社会的目标迈进。但是,由于政治文化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特点,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权力崇拜和权力依附思想依然在我国农村社会普遍存在,影响和制约了农村民主政治文化的成长。
(二)宗法观念
宗法观念起源于家长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以家长为核心的家庭管理模式,同样适用于家族、乡里、郡县以至于国家。在这种模式中,权力高度集中于一人身上,并且通过血缘或其它古老的形式得以传承,而其他人必须接受和认同家长的权威。家长制的这种等级意识和人治传统,就造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宗法观念。宗法观念以儒家经典为依据,主张三纲五常,主张用传统的伦理道德来统治整个社会,实现社会的和谐。长幼有序、贵贱有等,尊卑有别的思想,实际上绘制了一幅礼治的经纬图。宗法观念在以家族为基本构成单位的传统社会是有重要意义的,它是统治阶级进行社会治理的有效工具,对维护整个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甚至在今天的农村社会,传统伦理道德的继承和发扬,对维护社会风气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而言,也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但是,家族式集权管理的模式却是不适应当前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发展要求的,因为它忽视甚至抹杀了农民个体的权利和自主意识;同时过分强调血缘关系也会导致农村政治生活中徇私舞弊和裙带腐败的产生,甚至会造就一些横行乡里的“村霸”行为。这些现象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的存在,不仅不利于农村民主政治的成长,还直接危害了农村社会的团结和稳定。因此,对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宗法观念”,必须秉持“扬弃”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三)平均主义
在生产力低下的中国传统社会,平均主义是贫苦百姓最美好的政治理想,也是统治者巩固其王权的政治策略。所谓“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就是统治者对社会期望的基本认识。因此,无论从百姓角度看,还是从统治者角度看,平均主义都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一个突出表现。这反映了人对于社会公平和公正的最基本期望。然而,对平均主义过分追求不可避免地导致“大锅饭”现象和对个人利益的否定,这在今天注重生产效率的时代背景下是行不通的,也不符合保护公民个人权利的基本政治原则。因此,必须将“平均主义”的政治文化逐渐塑造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主义的政治文化。
二、城镇化进程对农村政治文化的影响
(一)城镇化对农村政治文化的积极影响
农村地区是我国传统政治文化最坚固的阵地,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仅要求建立民主的制度,而且要求逐渐消除传统政治文化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塑造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特征的政治文化。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至城市,接受了现代城市文化的熏陶,其根深蒂固的传统政治观念逐渐发生转变,政治认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政治行为也显得更加理性。这些劳动力在返乡之后,会对农村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发挥一定促进作用,加之农村自身现代化水平也有了一定提升,因此,现代政治观念引入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共同促成了当前我国农村政治文化正在逐步实现现代转型。概括来说,城镇化进程主要在以下方面对农村政治文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增进了农村公民的权利意识。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王权主义”思想留给中国农民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根深蒂固的权力崇拜和权力依附意识,即在无条件服从权力的同时忽视了自己的利益诉求,并形成了对个人权力的盲目崇拜。这种观念不仅不利于公民权利的维护,而且会助长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不正之风。在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在参与城市生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了诸如拖欠工资等许多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在他们团结起来维护切身利益的过程中,实际上正是其公民权利意识不断成长的过程。而公民权利意识的成长,是现代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之一。
2.培养了农村公民的法制意识和规则意识。建设法制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我国农民由于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加之长期以来农村法制教育水平低下等原因,造成了农民的法治观念淡薄,缺乏规则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和经济往来加速,观念和思想的交流融合也进一步加深。已经在城市地区成长起来的法治观念也逐渐影响到了农村公民的思想意识,促使他们逐渐树立起了尊重法律和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观念,也使得农民的政治参与行为变得更加理性和克制,这对于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社会风气的维护是非常有利的。
3.激发了农村公民的创新精神和注重效率的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而不再是传统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农村公民在城镇化进程中深度参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培养和锻炼了他们开拓进取、坚忍不拔和与时俱进的精神,同时也获得了在社会生活中注重效率的基本认识。这一观念的形成,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快节奏,也更加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政治生活,并在政治生活中认同他人的才能。
(二)城镇化进程对农村政治文化的消极影响
城镇化进程为农村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带来了契机,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影响。首先,城镇化造成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至城市地区,给农村地区的政治文化建设带来了主体缺失的根本性影响。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使农村地区丧失了政治文化建设的最活跃的生力军,同时也造成了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其次,城镇化进程中随着城乡交流的日益频繁,城市中流行于一小部分人的腐朽堕落的思想也随之影响到了部分农村人口,特别是在城市打工的年轻人,从而对农村政治文化的健康成长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这些消极影响都是今后应当着重注意预防和消除的,但总体来说,城镇化给农村政治文化带来的更多是积极和正面的影响,我们应当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
三、农村政治文化现代转型的路径思考
我国农村政治文化现代转型的基本目标,是将传统的依附型政治文化转变为现代的、民主的、参与型的政治文化。在城镇化进城中,要实现这一转型,必须考虑到以下几方面的路径:
(一)完善农村政治参与机制,营造民主政治氛围
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农村政治参与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平台,长期以来承担着农村社会自我管理的功能。但由于在许多农村地区,政治参与的制度和实践经常脱节,导致村民自治制度并未能普遍促成农村公民民主习惯的养成。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建设,更重要的是,真正将村民自治制度下的政治参与落到实处,形成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管理的民主政治氛围,从而促进现代民主政治文化的形成。
(二)加强学校教育,提高农村公民的政治认知水平
从现实情况来看,学校教育是当前我国农村政治社会化的主要渠道,也是提高农村公民政治认知水平的最有效的途径。而政治认知水平的提高,是现代公民文化形成的基础。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民的政治法律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学校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育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努力实现教育公平,促进农村教育现代化,为农村社会的现代转型打造良好的基础。
(三)对传统政治文化进行合理“扬弃”,使其融入现代政治文明
我国传统政治文化虽然整体上是一种“依附型”政治文化,与现代民主政治原则不相符,但在某些具体内容上仍然具有一定的现代价值,如对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的重视等。因此,在农村政治文化建设中,应当注重现代政治文化与传统政治文化的适当结合,塑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民主法治的农村政治文化。
(四)通过城乡一体化建设减少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农村社会的整体转型创造条件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为适应社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我国大力发展了职业教育。然而,在职业教育的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职业教育内部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内部教学的有效性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从阐述中职学校文化课程的教学现状入手,通过分析中职学校文化课程有效教学的意义,探讨卖现中职学校文化课程有效教学的途径。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推进,作为国民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中等职业教育也呈现出一系列新的变化。中职教育领域的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创业教育均有了新的突破,然而,学生对文化课程的学习积极性逐渐降低甚至是丧失,这使得教师的有效教学为学生、家长和社会所质疑。
一、中职学校文化课程的教学现状
受“鄙薄中职”的传统观念影响,在当前中职学校的文化课程的教学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第一,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严重不足;第二,学生普遍不会有效地使用学习策略;第三,师生互动效率非常低,等等。
这些问题都是制约中职学校文化课程有效教学的瓶颈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有效地加以解决,许多教师在中职学校的文化课程的教学中将会继续维持消极应对、点到为止甚至是随意讲课的倾向,这与“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指导思想是不相符的,更加难以真正促进学生有效、长远的发展。
二、中职学校文化课程有效教学的意义
(一)有利于营造求真求实的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思想
文化课程中有许多“真、善、美”的素材,如文秘专业的 《中职语文》教学、幼教专业的《声乐基础》教学、以及作为公共课的《心理健康》教学,等等。对于正处于成长中的中职学生来说,直观并具有教育意义的学习内容对他们的影响较为明显,通过巧妙安排文化素材和教育内容,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气质和性情。
(二)有利于创造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适应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需求
苏格拉底说过:“教育不是灌输,而是点燃火焰。”文化课程的有效教学基于对学生潜能的重新认识,坚持每一个学生都具备成才的本质的看法,有利于创造一种在中职学校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这种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下,文化课程中的宝贵素材能有效地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品德修为,能有效地把知识教育与道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结合起来,让学生真正体会到学习文化课程的价值,从而促使学生在学习生活中自觉地与“准技工”的模型靠拢,进而适应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需求。
三、中职学校文化课程有效教学的实现途径
(一)促使学生掌握学习策略,激发学习动机
首先,让学生在自我认知上明白自信的重要性。大多数学生处于未成年期,具有一定的可塑性。教师不应经常对学生空喊口号,应从细微之处出发来让学生看到希望,如着装打扮职业化、言行举止孺雅化、思想情感乐观化,让学生感觉到教师对他们始终充满信心。
其次,引导学生科学地制定、监控学习计划。由于基础不牢,许多中职生几乎需要老师“扶着走路”,教师要时刻提醒和要求学生为自己的学习过程作好计划,每学期、每月、每周、每节课都要有条不紊地执行。
再次,引导学生相互交流与合作。中职生活泼好动,教师要利用他们善于“打交道”这一优势,鼓励他们在学习上交流与合作,让他们逐步学会对自我进行理性的分析,学会了解自己的学习特点,从而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学习环境。
(二)强化教师选用制度,优化师资结构
中职教师有着“双师型”教师的潜在规范,对此应强化教师选用制度。一方面国家应加大扶持力度,继续支持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的发展:各地教育行政机构要加强对职教基地的管理,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推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另一方面职教师资基地也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改善培养培训条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使基地建设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为了优化师资结构,中职学校可以尝试引进具有高学历的教师,如对硕士研究生的引进。
(三)深化文化课程组织模式,注重课程与实际相结合
1.引言:
城乡规划的可操作性是一个历久常新的话题,编制出可操作性强,实施性强的规划,是每一位规划师极力追求的目标。但规划的实施往往受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客观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规划的有效实施,也需要从法律、政策、管理等方面创造促进其实施的环境条件。从规划师自身角度而言,如何从改进规划编制的方法出发,制定出科学性强、透明度高,广泛反映社会意愿的规划,来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是每一位规划从业人员所认真思考的问题。
2.当前城乡规划可操作性不强的缘由
“城市规划的问题,既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从根本上说,城市规划并不是为了“纸上画画”去编制文本,而主要的是付诸实施,它是一个从编制到管理、再到实施和反馈的连续过程”。[1](马武定)这一论断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乡规划的本质,也揭示了规划编制与实施之间的关系。
规划与实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建设实施,规划只有实施才能体现价值。不能实施的规划不能算是合格的规划。同时,实施可以反馈规划中的一些问题,以便于更好的编制规划。然而,由于存在规划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目前很多情况下规划与实施的脱节,规划成果成为“图上画画,墙上挂挂”的摆设。规划的可操作性成为规划工作者的软肋。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2.1偏重对空间形态等“硬”规划的研究,缺乏对实施机制等“软”规划的认识。
规划的实施分析需要实施机制的强力支撑,而实施机制往往涉及到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由于受传统“技术工具型”规划编制技术路线的影响,规划设计人员往往偏重对空间布局、空间形态等“硬”规划技术的研究,而对实施机制等“软”规划的认识不够。而一个规划的实施与政府的财政体制、行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实施机制关系密切,如果规划编制不能与现行的实施机制有效衔接,规划的可操作性就无从谈起。
2.2缺乏对实施路径、建设时序的考虑,使规划缺乏弹性。
事物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都要求规划方案有一定的弹性,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情况。然而,目前“静态蓝图式”的规划模式,使规划人员往往忽视对实施路径和建设时序的考虑,不能帮助实施者对规划实施的路径、时序做出较为明确和清晰的把握。现实情况稍微有点变化,规划就无法应对,导致规划应变性差,操作性不强。2.3规划方案的唯一性,使规划缺乏科学性
事物发展存在的多种可能,然而,目前规划过程中往往是强调规划方案唯一性,把事物发展存在的多种可能方向,最终规划成一种发展可能,对规划的实施发展诉求存在的更多的可能条件分析不足,这使规划缺乏一定科学性。也就降低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2.4、规划设计过程中没有充分反映民意,闭门造车,缺乏民意基础。
我国规划师往往存在一种观念,认为规划是一项需要复杂技术的职业,甚至受计划经济时代自上而下观念的影响,视为技术官僚和技术精英。在内容上往往偏重在建设形态,空间形态的研究,缺乏对多元化的社会利益平衡的考虑。对规划受外部各种变化的力量所作用的连续进程这一点,漠不关心。对民意诉求和社会各界其他的意见吸纳不够。使规划不能体现多元主体利益的要求和充分反映民意,缺少可操作性的基础。
2.5对实施主体认识的缺位,缺少与大部分实施主体的沟通
目前,规划阶段对实施问题研究的偏少,跟广大的实施主体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也是导致可操作性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规划人员往往偏重与规划编制组织主体的沟通联系,在城乡规划领域内规划编制组织主体一般是规划建设部门,但是在现行的体制背景下,建设规划部门不是一个综合、全局的部门,她仅仅被赋予了一个专业部门的职权,只承担了规划实施一部分职能。这种工作方法导致规划与相当多的实施主体的沟通不足,在规划编制阶段没有充分暴露矛盾,揭示问题,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方案的可操作性也大打折扣。
3、提高城乡规划可操作性的对策与思路
3.1重视多视角的切入,多目标的统筹,加强规划“广度”。
规划中重视多视角的切入,可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多元的考虑因素,注重多学科与多价值观的合作与交叉,可增强了规划的“广度”,使规划的思路更加宽厚,为规划更具有科学性,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条件。城乡规划牵扯到经济、社会伦理、生态环境、空间布局等方方面面,若规划论规划,未免视线过于狭隘。因此规划强调多视角的切入,按照目标与问题双重导向的思路,强化多目标的统筹。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较为全面的视角考虑。
3.2以人为本,强调公众参与的实践规划。
公众参与是多元主体思想和观念的交流、碰撞和整合过程,为不同利益主体对话,协调乃至最终走向合作构建了一个有效的平台[2]。。公众参与可以起到集思广益的作用,从而有效减少规划过程中的失误。城乡规划涉及政府、公众、开发商等多方主体,各方主体在目标导向和主体利益上会有所不同,在主体的的观念和思想上,会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因此,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多路径推进规划的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参与能保证规划成果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不同主体的要求和意见,通过公众参与实现不同利益主体分歧的协调,减少实施中矛盾的激化。
3.3多方统筹,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调动各部门参与规划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城乡规划制度的研究往往集中在规划部门本身,城乡规划获得的权限也是建立在特定的行政组织结构基础之上的。导致城乡规划编制的侧重点也往往偏重在建设规划部门归口,对其他部门职能利益考虑不全,规划的实施也往往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应有的支持。城乡规划的综合性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加深对其他职能部门职权与城乡规划之间关系的研究,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突出各部门价值的导向,主动引导、明确职责,以期能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积极响应,为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府基础,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筹和综合调控作用。
3.4重视规划的政策属性,加强“配套政策”的研究和支撑
规划编制具有技术与政策的双重特性,规划成果既是蓝图,也是规划管理的依据。规划编制既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技术,也是建立目标,指导实践的公共政策过程。为了体现规划“公共政策”的属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该加大了配套政策和实践保障措施方面的研究,进行体制创新。配套政策是城乡规划发挥效用的制度基础,也是规划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主要体现。从政策层面来研究规划实施中的管理制度、标准、政策等问题,可以大大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3.5、强调成果表达方式易读性和规划管理的便利性
规划成果的表达更具有易读性,提供方便性,可增强规划的公众参与性,加强规划管理的便利性,也是提高规划可操作性的一个方面。因此,在规划成果表达上从不同层次公众能看懂、读懂的角度,把规划的主要过程和规划设想表现在成果体系上,使规划从现状得出结论的过程,以及规划的措施和方法一目了然。另外,也要强化规划与实施的互动,从实施过程中反馈问题,给规划编制提供经验借鉴,形成规划与实施的良性互动,增强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
4、结语
规划实施是规划编制最终结果,而规划可操作性是推动实施的根本动力。随着城乡规划实践的深入,规划编制的类型越来越多,规划编制工作充满了更多的复杂性与挑战性。做为一个城乡规划设计人员,责任感促使我们要从规划实施的角度来更多探讨规划的可操作性。把规划的可操作性作为主线贯彻规划编制的始终,通过不断的实践,来把握规律,寻找共性,服务社会,体现城乡规划应有的价值。
参考文献(References):
一、概念
所谓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关于地质灾害概念的界定,在学术界和实际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不同观点。归纳起来,学术界的几种通行说法主要有:1、地质灾害是地质环境的一种变异现象;2、地质灾害是指直接或间接恶化环境、降低环境质量,危害人类和生物圈发展的地质事件,如地震、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3、地质灾害是指那些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潜在威胁的自然和人为地质作用(现象);4、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5、地质灾害是因地质活动引起对人类生活、生产及环境的破坏或者损失的现象。
二、在规划中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依据。科学规划对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建立地质灾害调查制度、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程序和审批权限、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原则、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地位及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
(二)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只能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这是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现状提出的在规划期内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准则。由于我国灾害种类多、活动频繁、危害严重,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同时,防治工作必须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发挥综合治理效益;坚持依法保护地质环境和治理地质灾害,依靠科技进步,建立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使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科学化;加强监测预报和科普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减灾、防灾水平,建立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等内容。
地质灾害的防治目标,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达到的目标。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应当分阶段实施。总的要求是提高预报成功率,避免经济损失,减少人员伤亡,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主要包括: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调查和科研项目。二是搬迁避让工程。三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根据灾害的规模和威胁的对象,对危害公共安全、自然因素引发的灾害要由财政出资,对人为活动引发的灾害也要进行经济技术论证,分清责任,实施治理工程;四是监测预警工程。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要实施监测预警工程,包括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对其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是指为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期目标而实施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强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工作、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坚持群专结合及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重点,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该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列入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我国是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和避免这个问题,首先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做好城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过程中,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必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总结近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了处理好城市总体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关系,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一、公从参与的内涵鉴定
城市规划作为一种公共决策,公众参与是其应有之义。公众参与直接对应的英文是Publicpartici—pation,由于英文与日文的语言差异,翻译时日文的部分多翻译成了“市民参与”,实际上“公众参与”、“市民参与”两个词的基本涵义是一致的,所以本文统一采用了“公众参与”的表述。关于公众参与,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斯凯夫顿报告认为,公众参与是指公众和政府共同制定政策和议案的行为[I]。参与涉及发表言论及实施行动,只有在公众能够积极参加制定规划的整个过程之时,才会有充分的参与。雪莉•R。阿恩斯坦在《公众参与的阶梯》中认为,公众参与是公众权力的范畴术语,是权力的重新分配,这些权力能够使那些原本没有权力的、当前被从政治和经济进程中排斥的公众拥有权力;是一种战略,借用这种战略,那些没有权力的公众可以参与到信息共享的决策中来,能够被认真地囊括进(社会的)未来[。城市规划学者约翰•弗里德曼在《良好的社会》中指出,公共参与是城市规划里的公众以团体形式出现,参与政府决策过程_3]。尽管所处的研究领域不同,但是学者都从公众和与政府关系角度界定公共参与的。基于本文将研究确定在城市规划领域,而且城市规划作为一种公共行政行为,所以将本文的公众参与限定为行政主体之外的公民个人和组织对城市规划决策过程产生影响的一系列行为的总和。
二、美德两国城市公从参与法律制度比较分析
(一)美国和德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法律制度演变从l9世纪中叶,德国城市规划领域人们的关注点逐渐发生改变,开始关注改善已有街道的环境,实现社区的再发展,实现地方经济的再发展等问题。特别是如何发挥当地居民、企业、单位的能力,联合起来加强综合环境改造的想法都备受关注。从19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在法兰克福、慕尼黑、西柏林等中心城市,人们对城市再开发及占地的抗议在逐渐扩大,破坏城市环境、引起住房困难等抗议的呼声不断高涨,对城市规划的专家们提出疑问。在此推动下,7O年代中期城市规划的概念发生转变,立法上首次将公众参与意见这项规定以法律形式明确下来。随着公众意识的高涨,各种社会组织在城市规划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众参与制度逐步完善。美国在20世纪6O年代以后,公众对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呼声越来越高,在价值多元化的社会中,城市规划没有“公共利益”、“特殊利益”。作为社会“精英”的职业规划师将城市规划作为解决城市问题的方法带有局限性。如果职业规划师长期充当“长官意志”代言人,其职业的社会影响将会极为有限。在此条件下,要求对职业规划师重新进行定位,尤其要求规划师面对全体公民而非利益集团。作为职业规划师本身也认识到,只有通过公众参与城市规划,使相关利益群体充分表述自己的意见,实现公众对城市土地资源的分配和城市管理权力的监督,才能实现城市规划的社会公正公平。在职业规划师和公众共同努力下,公众参与规划在美国应运而生。
1.德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演变注重程序是德国《建设规划法》的显著特点,尤其体现在公众参与上。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在德国的确立和完善有以下几个阶段_4]:1976年城市规划的基本法——《联邦建设法》的大规模重新修订,将公众参与意见这项规定以法律形式明确下来。1979年《联邦建设法》修订中规定从两个阶段保障公众参与。第一,早期公众参与阶段。已制定规划的市镇村,尽量让公众在早期广泛了解规划的一般目标、其他可能的代替手段、规划能预想到的作用。必须给予公众针对规划草案发言、陈述的机会(第3条1项)。通过早期的公众参与并不能确定规划草案,因此在能够吸收各种要求的可塑性高的阶段,保障公众拥有参与和陈述意见的机会。第二,正式的公众参与阶段。在早期公众参与成果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市镇村规划草案。这一规划草案必须和理由书同时向公众公示1个月。公众可以针对规划草案发表不同意见,而市镇村对此必须陈述理由(第3条2项)。2004年《联邦建设法》修正案理念上明确“通过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客观合理性”,明文规定“公众参与和政府参与有利于对规划相关的事项进行全面收集和适当评价”(第4a条1项);过去只有针对行政机关(政府)才有义务适时陈述意见,现在这一义务也被引入了公众参与中(第3条2项2段第2附文)。
2.美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演变在美国规划权的行使方面,地方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社区组织发挥重要作用]。在美国,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修正第10条,宪法没有赋予联邦政府的权限由州政府保留。警察权(为了公共福利而限制私权的权限)成为城市规划的法律根据也是归属于州地区。因此,郡和市为了行使土地利用规则的权限,州地区有必要制定向郡、市转让警察权的授权。商务部部长胡佛,起草了作为州地区标准法的《标准地域制度授权法(1922年)》。各州也纷纷以此为标准制定了州地域授权法。胡佛部长,还制定了另一部州地区标准法《标准城市规划授权法(1928年)》,该法律制定了规划委员会的设置、基本规划、分划土地规定等相关内容,各州也以此为基准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授权法。州的规划授权法虽然指示了这类基本规划的制定程序和形式条件,但是其内容是由地方自治体来制定的。所以,基本规划的内容该如何确定,基准并不明示,也不进行审查,具体实际的判断都由地方自治体来决定。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由于气候温暖自然资源丰富,从20世纪初期开始人口大量迁入,是一个人口急剧增长的州。2000年超过人口排第二位得克萨斯州的2085万人以及第三位纽约州的1898万人,总数达到3387万人成为人口最多的州。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圣迭戈市人口达到了122万人,居全国第七位。人口骤增的结果往往会带来很多城市规划方面的问题,城市规划专家也辈出。目前,美国规划家协会的成员有3万人左右,其中5000人以上是加利福尼亚州的设计者。加利福尼亚州的具体情况决定了其城市规划具有代表,成为本文研究的重点。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法律规定如下:(1)1927—1953年赋予了所有的市、郡制定基本规划和设置规划局的义务。1927年的州规划法以《标准城市规划授权法》的草案为基准,根据规划委员会基本规划制定了州规划法。接着在1929年,对设置有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市、郡地区赋予了其制定基本规划的义务。而且,在1937年对所有的市、郡地区都赋予了制定基本规划的义务。根据一些州的规划法,地域制度必须与基本规划整合一致。1953年加利福尼亚州的规划法对所有的郡、市制定基本规划都赋予其相应的义务。而且1955年基本规划制定了以土地利用和交通为主要要素的内容。(2)20世纪6O年代开始的环境评价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引入。1969年,根据国家环境政策法导人了环境评估,加利福尼亚州也在1970年制定了加利福尼亚州环境品质法。该制度在开发审查方面赋予其情报公开和公众参与的义务。公众通过居民立法、居民投票以及诉讼,给有关土地利用的决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州规划法规定,在选定基本规划的时候,州规划法在州规划委员会的决定之前和市议会决定之前,两次承担听证会的义务。
(二)美国、德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法律制度比较分析
1.城市规划参与主体在西方,公众参与贯穿了城市规划的各个层面,其中最有效和广泛开展的还是在基层规划的公众参与。这反映出政府对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宏观控制的需要,也反映出地区层面规划才是与公众生活环境最贴近、利益关系最直接的领域_l6J。在德国地方,当地居民组织和企业成为参与的主体。通常,居民通过地方事务所或者类似居民组织来参与,此时,负责者或者说是管理者就成为居民的咨询对象,成为政府和当地活动的重要桥梁。在美国,地区的开发与规划方面具体实际的判断都由地方自治体来决定,在美国城市规划过程中,社区组织发挥了主要作用。由于城市规划的法律根据是归属于州地区的,作为州虽然指示了这类基本规划的制定程序和形式条件,但是其内容是由地方自治体来制定的。所以,对基本规划的内容该如何确定,基准并不明示,也不进行审查。
2.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程序德国《联邦建设法》在两阶段中保障了公众参与,见表1。德国《联邦建设法》2004年修正法案的理由书在多方面强调“通过所规定的程序保障客观合理性”。这样的方向性已经在行政法院的判决中以“适度的程序遵守的意义在于通过满足程序要求,形成符合客观法律宗旨的决定”的形式出现。修正法案更加明确了这一观点,将其作为制度保留下来。具体表现为:第一,城市规划参与过程中环境报告书的引人。城市规划公示时所附理由书中也包括了这一环境审查结果的报告,明确了城市规划中环境保护相关程序。第二,修正法案中明确指出通过程序保障规划客观合法性。明文规定“公众参与和政府参与有利于对规划相关的项目进行全面收集和适当评价”。过去只有针对行政机关(政府)才有义务适时陈述意见,现在这一义务也被引入了公众参与中。针对最后阶段提出的意见,若非作为规划者的市镇村已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的情况,可不予考虑。这一规定意味着政府及公众必须适时提出意见,使衡量资料的调查、收集更加全面化,如此才能保证客观正确的衡量结果。在美国各州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授权法,在选定基本规划的时候,依据州的法律,在州规划委员会决定之前和市议会决定之前,赋予公众听证的义务,公众参与成为这个过程的固定构成因素。州规划授权法虽然规定了基本规划的制定的程序和形式条件,但对其内容由地方自治体来决定,除个别要素之外,基本规划的内容该如何确定,基准并不明确也不进行审查,具体判断由地方自治体决定。
3.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方式(1)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公众参与主要方式。见表2。(2)正式参与方式与非正式参与方式角度区分。德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方式见表3。通过公众参与方式的比较可以看出,德国以正一70式参与方式为主,强调法律的强制保障作用,特别是通过程序法来保障公众实体权利的实现;而美国则多采用相对灵活的非正式的公众参与方式,在法律上进行原则性规定,给实际实行者留下较大的自由选择空问。
4.美国和德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法律制度比较的评价从实证的角度,对美国、德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主体、参与的程序、参与方式的比较发现,德美两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法律制度存在共同之处也有各自的特点。(1)公众参与共同性。第一,公众参与具有完善的法律保障。第二,参与方式多样,包括了正式的也有非正式的,如正式方式的程序保障、选举代表,非正式的印发各种手册、举办会议和展览会等,使公众全面、彻底地参与到规划当中。第三,公众参与面广、程度深。从参与主体范围看,公众参与不是表面形式上的几个代表或利益团体参与,而是公众的普遍参与。从公众参与阶段看,公众参与不仅体现在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还表现在规划的执行阶段。(2)公众参与的差异性。德国城市规划法的特征是依靠程序确保规划实体的正当性,强调法律的强制性,通过程序保障实体正义,实现公众实质性的参与权。而相对美国的城市规划中就显得更具灵活性,地方拥有充分的自治权,充分发挥居民组织的作用,运用灵活多样的参与方式调动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3)公众参与存在的不足。德国城市规划法注重程序,通过程序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实体的正当性。通过程序对民主正统性的强化有助于促进居民对规划的理解和接受,结果是针对城市规划效果提讼数量减少。同时,由于公众和公共机关的参与,规划质量有可能提高。但这一制度能否妥当地发挥作用存在若干前提。如果前提不具备,就会产生许多问题:第一是程序主体——行政机关的态度。若是在形式上或表面性的执行,那么参与徒具形式化,通过程序保障实体正当性的基本理念难以实现。施行司法审查的可能性变小,行政便有了更大的裁度余地,因此极有可能是行政主导下的城市规划模式的形成。第二是参与程序的充实、活跃化。如果居民对城市规划不关心,对程序参与缺乏欲望,程序就会变得形式化。与此相关,最近,各国城市规划、城市形成的文件中,强调居民的活跃化受到关注。例如,最近德国的社会城市方案指出“通过地区实践可知,确实大多数的市镇村居民有参与权力,但并未被地区普通居民充分利用”,所以增强居民活跃化成为重要课题。普通公众的参与欲望并非停止而需要的则是多样灵活的公众参与方案的提出。不仅要注重自发参与,而且也要直面居民参与活跃化的问题。考虑到居民参与型的城市行政、城市复兴的要求,有必要将以上两方面都考虑在内。自发性和活跃化的必要错,形成了德国居民参与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相对德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而言,美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在法律层面进行原则规定,为具体实施中规定了程序性义务,又提供了自由选择的空间。充分尊重各地方的自治权,社区组织成为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许多非营利性组织成为政府与居民间的桥梁,在公众参与中发挥巨大的作用。运用灵活多样的参与方式保障公众参与,调动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但是如果没有权力配给的程序保障,只能是一种形式主义,公众也不能真正影响规划的成果。
三、西方城市规划公从参与与法律制度研究对中国的启示
中国2O08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确立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制度,公众参与成为城市规划的重要环节。在中国,城市规划参与理论处于传统的物质规划向现代规划理论转型时期。在制度层面,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法律制度刚刚起步,因而中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范围和深度应是个逐步扩大和增加的过程。
1.开放规划信息保障公民尽早参与参与者对特定利益的认识能力、参与过程的学习能力、根据目标选择手段的行动能力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参与者对信息的拥有和控制。只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才能使公众真正参与到规划中来
2.明确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程序和方式通过程序保障实体正义,确保规划实体的正当性,实现公众实质性的参与权。借鉴外国的做法采取多种参与方式,除了正式的制度安排外,灵活运用多种非正式方式,增强公众参与的灵活性与可操作性。
关键词:农民市民化,农民素质, 应对
中图分类号: D42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农民市民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是城市化的实质和必然结果。特别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二元结构十分明显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势在必行的。加大城市化建设的力度,加快实现农民市民化,也是当下各个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从狭义的角度来看,农民市民化主要是指农民、城市农民工等获得作为城市居民的身份和权利(市民权)的过程,如居留权、选举权、受教育权、社会福利保障等。在中国,最明显的标志就是获得所在地的城市户口及其相应的社会权利。而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农民市民化是指在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借助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动,使现有的传统农民在身份、地位、价值观、权利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向城市市民转化,以实现城市文明的社会变迁过程,这是在社会文化和角色内涵层面上的农民市民化。
在我国很多地区在各方面因素的推动下,已经实现了狭义层次上的农民市民化,即在城市有居住权、选举权、受教育权、社会福利保障等。但是由于农民内在因素的影响,广义上的农民市民化的实现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阻碍。
一、现状分析
盐城市城南新区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据调查显示,自2001年盐城市开始乡镇规划调整,土地被征用,建设城南新区,许多农民房屋被拆迁,并由政府统一安置,同时安置房也办理了土地证、房产证。在这些地区初步实现了狭义的农民市民化。此外,找“十五”期间人口制度改革的脚步也明显加快,该市取消了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登记制度,统一使用居民登记制度,使得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就业、子女的教育等条件均得到了改善,社会保障也得到逐步解决,此外,在2010年9月,该市还出台了盐城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并逐步实施,不断完善教育体制,平衡教育资源。
由于传统观念上对于农村户口的歧视,很多农民对于摆脱农村户口,脱离土地变为城市人口起初也是十分欣喜,但是入住之后,很多问题就显现出来。与小区原有住户以及社区物业的矛盾日益激化,同时对于新的环境无法很好的融入给他们本身也带来了很多的困扰。
在XX小区调查的过程中就发现,脱离了原有的劳动资料,一时间又难以融入城市生活,无法在短期内适应城市的工作。很多居民对自家房屋进行改造,民用房改做商业用途,将车库改装出租,在楼顶搭建阳光房。将一楼的院子改为门面房,开小饭店、水果店甚至是熏烧店。这些行为造成了排污、大气污染等问题,影响了整个社区的居住环境以及社会管理秩序,也给其他居民的生活环境带来了影响。
二、问题分析
从农民自身来看,由于中国长期积累的小农意识的影响,使他们很难适应城市有组织的生活。大家只是脱离了原有的土地,从身份和权力上转变为市民,然而在社会角色上依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转变,很多原有的习惯以及生活方式严重制约了。 观念上还存在只顾自身利益,市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不能以市民的标准来要求自身,生活习惯上仍固守一些陈规陋习。由于农村的教育体制相对落后,也导致他们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对于新事物的接受适应能力相对较差,无形中也影响到就业、人际等多方面。此外,对于刚刚进入城市的他们还无法摆脱阶层意识的束缚,有一定程度的自卑,难以主动积极地适应到城市生活之中。作为影响市民化进程的内因,在外因阻碍日益减小的今天,自身素质的相对较低已经成了影响农民市民化的主要障碍。
另一方面障碍来自城市居民。相对于进城农民,城市居民有一种先天性的优越感。对于进城农民这一个庞大的外来群体,有着一种排斥心理,缺乏包容心,喜欢给他们贴标签,故意排斥或远离他们。使矛盾激化发展,导致一些不必要的冲突,更鲜有人主动去关心帮助他们。
由于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思想上的城乡对立。城市市民对于农民也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对进城的农民缺少一种包容心或者认为他们好欺负。很多人把失业、犯罪率、城市环境质量、交通问题这些本身就存在的问题也全部归咎于进城农民。当然,不可置否大规模的农民市民化对城市的环境、治安、交通等各个方面都带来了负面的影响,但是走农民市民化的道路是我国发展的必经之路,是一件利大于弊的事。
三、解决方法:
农民要市民化就必然要先融入市民之中,这是不可或缺的一步,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新市民,要经过一个文化重建的过程,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缓慢的进城之中,既需要农民自身的努力,也需要政府、市民等多方面的帮助。
加强法制意识传播,要提高市民化过程中的农民素质,必须要加强法制意识的传播。加强进城农民的法制意识,不但有利于执法人员的执法,也有利于农民维护自身权益。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相关部门需要出台一套有效的政策体系,为未来铺路。此外还要加强立法,让农民市民化应通过立法赋予农民更多的权利。
端正态度,发扬主人翁精神。身为城市居民要有主人翁精神,帮住市民化过程中的农民,要理解他们,而不是嘲笑或者厌恶,要端正自身态度。对于一些可避免的冲突要尽量避免,有错误的地方可以指出。
充分发挥加强传媒效应,多方位宣传。媒体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传媒主要通过舆论导向与舆论监督、社会暗示及教育实现其社会控制功能。所以有学者将大众传媒机构称为“政府的第四部门”。 大众传媒权力是一种无形的权力, 也是一种柔性的权力, 它以其特有的方式广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改变着人们的社会环境、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 推动着人类教育的发展, 丰富着人们的文化生活, 于潜移默化中达到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有效控制, 从而成为现代社会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论文摘要:本文在分析双语教学与跨文化关系的基础上,探讨了文化差异对组织行为学双语教学的影响,并对在组织行为学双语教学中实施跨文化教学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在组织行为学双语教学中进行跨文化教学比较中西方文化差异,在课堂上设置具体的“情境”和“语境”,教师应熟悉西方文化知识,学生要进行多渠道自主学习。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各种国际交流活动的日益频繁,需要大量既懂外语又有专业知识的国际化人才。为了使高等教育能够适应这一需要,培养出国际化的人才,教育部早在2001年就提出:“本科教育要创造条件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2007年又明确指出:“推动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探索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模式,切实提高大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和直接使用英语从事科研的能力”。在这些政策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高校积极开办双语课程,培育双语人才,在全国各地掀起了双语教学的热潮。在此背景下,组织行为学课程双语教学便应运而生。组织行为学课程开设双语教学,开创了全新的“教”与“学”的思路,学生通过对原版教材的提前预习及仔细阅读,再通过授课教师的英文授课,学生能够以英文的思维方式思考国外的原著学科,能更好地跟踪本学科发展的前沿理论与方法,保证组织行为学学科知识的及时更新。同时,也有利于传达组织行为学核心知识和核心理论,增强对世界一流学术大师及其思想的了解,把握学术精髓。然而,在取得种种进步的同时,我们也在实际教学中碰到了许多因文化差异所带来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严重阻碍了组织行为学双语教学过程的顺利开展,并明显制约了双语教学效果的提高。有鉴于此,本文将对组织行为学双语教学中所涉及的跨文化教学进行探讨,并给出一些对策建议,希望有助于促进我国双语教学的顺利开展。
一、双语教学与跨文化的关系
所谓双语教学,是指在学习母语的同时用非母语进行部分或全部非语言学科的教学, 其实际内涵因国家、地区不同而存在差异。在双语教学中,由于语言具有交际功能, 当交际的双方分属于不同的社会文化群体时,就产生了跨文化交际。同时,又由于各个民族的语言都不可避免地带有本民族文化的印记,所以在习得一种民族语言知识的时候,就是习得这个民族的文化和他们的传统。所以双语教学与跨文化交际是紧密联系的。在双语教学过程中,文化教育是重要的环节。由于双语课程不仅承担着语言能力目标的实现,还承担着专业知识目标的提升。因此,在双语教学中,为了更好地实现以上两个目标,就有必要在双语课程中渗透文化知识,进行跨文化教学,从而将学生培养成掌握学科知识的双语人,双语文化人。
另一方面,英语大师王佐良先生曾说过:“不了解语言当中的社会文化,谁也无法真正掌握语言。”因此,语言教学不仅仅要掌握“语言规则”(the rules of the language as code),即:懂得语法正确与否,而且还要掌握“语言使用规则”(the conventions governing the use of the code),即:决定语言是否得体。在组织行为学双语教学中,教师只有通过对中西方文化差异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对比,加强跨文化知识的导入,才能使学生对西方社会逐渐形成系统、全面的了解。进而增强跨文化意识,提高语言水平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二、文化差异对组织行为学双语教学的影响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两者密不可分。在双语教学中,由于母语和目的语所蕴含的两个民族的价值观念、文化取向、思维方式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许多语言现象单单从语言本身是无法解释清楚的。具体来讲,文化差异对组织行为学双语教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文化差异会影响学生对组织行为学双语教学课程知识点的理解
组织行为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其研究对象往往是和我们人类社会联系紧密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等范畴。由于组织行为学课程双语教学大多使用国外原版教材,因此,学生对于该门课程双语教学知识点的理解就和目的语(大多为英语)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相关。也就是说,文化差异对学生在理解双语教学知识点时有着很大的影响。例如,当笔者在给学生讲解霍夫斯泰德评估文化的五个维度时,其中有一个维度是各种文化背景下人们的长(短)期取向(long-term orientation & short-term orientation)。长期取向是指人们总是想到未来,而且看重节俭、持久与传统,而短期取向是指人们看重此时此地。由于我国的社会环境和传统教育,课堂上大部分学生都认为长期取向比短期取向更可取。考虑到文化差异,笔者告诉学生,美国是一个多元国家,允许各种文化共同存在。按照组织行为学的观点,长期取向并不一定比短期取向更可取。短期取向下的人们更容易接受变革,他们对于工作的忠诚度也很稳定。因此,长(短)期取向是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价值观取向,它们共同存在,其本身并没有优劣之分。这样,就让学生对该知识点有了准确的理解与把握。
(二)文化差异会影响学生进行组织行为学双语学习的思维习惯
具体来讲,这种影响突出表现在语篇分析和词汇理解两反面。一方面,学生倾向于总是潜意识的拿所学语言与自身母语进行比较,导致无法跳过难句或语法,而对整个语篇的含义进行分析。大学生是成年人,他们的认知模式和思维模式早已定型。关键不在于是否迁就学生的习惯性思维(汉语思维),而在于帮助并引导学生了解、掌握新的认知方法(学习第二语言)。另一方面,词汇是语言的基本单位,是一个民族文化概念的指代方式,它最容易受到文化渗透。学生受困于中式的词义理解,往往难以领会一些西方语言的词义。例如,在组织行为学双语教材中,多处涉及到“宣传”这个词汇,例如“广告宣传、新闻宣传、公关宣传、产品宣传和企业宣传”等等。汉语里“宣传”指的是“对群众说明和讲解,使他们相信并且跟着行动”。而英语词典中对“propaganda”的定义是“政治团体为影响公众所散布的信息。通常是夸大甚至是虚假的信息”。可见,“宣传”一词在两种不同的文化环境有着不同的褒义和贬义,从而反映出不同的文化特点。所以,“产品宣传”用的是“product promotion”,而不能想当然的认为是“product propaganda”。
(三)文化差异会影响学生对组织行为学双语教学教材的案例理解
案例教学法是不少课程讲授中颇为常见的方法。然而,西方原版教材对一些案例的选用表达常有别于我国的本土教材,经常会由于文化的差异而让学生对案例的理解不准确。在组织行为学的双语教学中尤其如此。如在讲授“群体冲突”一节时,由于文化的差异,学生们受传统理念的影响,对“冲突”这个概念的理解还停留在“冲突的存在是管理不善的结果,应当避免冲突”的认识上。如果就理论解释理论,学生们是很难接受“冲突从绩效的角度,是可以产生价值的”这一观点的。为此,笔者在课堂上就我们学校如何充分利用竞争手段,通过增加工资、奖金、表彰、晋升、待岗等形式,产生积极意义的“冲突”、创造新局面的实例,借用我们自己的文化,说明了“冲突是任何组织都不可避免的,且往往是保证高绩效所必需的”、“冲突本身并无好坏之分,只有从绩效的角度,才能判断冲突的价值”等观点。
三、组织行为学双语课堂进行跨文化教学的必要性
(一)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双语教学面临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使其克服畏惧心理的难题,而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就是引入跨文化教学。在双语教学中,通过文化比较和文化差异分析,一方面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和体验西方文化下的认知方式和思维模式,从中体会到二元文化的有趣差异;另一方面,还可以推进学生的探究式教学。“探究式教学”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以学生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为前提,以教材为基础,在教师启发诱导下,学生主动探究问题、自主建构知识体系的一种教学方式。将跨文化教学引入双语教学,能够促使教师通过多种形式的文化沟通活动解难释疑,使学生形成学习的主动性、探索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能够培养学生的英语交际能力
组织行为学课程的双语教学,既是一门学科基础课程的知识技能传授,也是对语言应用能力的培养和提升。许多语言学家经过研究,普遍认为除了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语言技能,还需要培养他们的文化能力。当前大学生普遍表现出英语交际能力差,沟通自信不足,过分偏向英语应试教育。只有将跨文化意识充分融入双语教学的各个环节,鼓励学生进行课堂英文问答、讨论、演示和课后英文写作等,才能使学生的交流沟通水平在专业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得以提高。
(三)能够提升学生的个人修养和文化感悟
文化通识和个人修养越来越成为国内外本科生教育的主要指标。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一种语言便是一种文化,而一种文化便是一种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以文化作为感召力的双语教学可以使学生在更宽广的课程领域接受两种文化的熏陶,有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使他们摆脱传统狭隘观念的束缚,形成一种对文化的潜在反应能力,以开放的心态和跨文化的素养迎接全球化社会所带来的诸多挑战。
四、组织行为学双语课堂进行跨文化教学的方法
由于缺少西方国家的语言环境,在组织行为学课程的双语教学中,学生不能身临其境的去学习和感受西方国家的社会文化,这就要求教师要设法在双语教学的各个环节中,最大限度地将文化背景和文化内涵导入教学过程。
(一)比较中西方文化差异
要在双语课堂上努力增强学生对中西文化的敏感性。如对许多中国人来说communism,collectivism,interdependence等都含有正面积极的意义,但这些对西方人来讲却含有反面、消极的意义。相反capitalism,bourgeoisie,landlord,ambition等对中国人来说有一定的贬义,而对西方人来说则带有褒义。这些词汇在不少社会科学中都较为常见,如果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本身也会对学生的课程内容理解产生障碍。而一旦正确引导学生分析中西方学者这种文化背景和学理的差异,将有助于其形成双重文化的学习能力。
(二)在课堂教学中设置具体的“情境”和“语境”
情境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的、以形象为主体的生动具体的场景,以引起学生一定的态度体验,从而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并使学生的心理机能得到发展的教学方法。情境教学法实际上是一种极具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的教学方法。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技术展示跨文化管理活动的视频资料、模拟组织行为学场景、角色扮演等方式将组织行为学实践中的跨文化冲突展现在课堂上,给学生创设一个跨文化管理实践的情景。教师也可以担任其中的一个角色,这样给学生以身临其境的感觉,让学生可以体验跨文化的实践活动。
组织行为学双语课堂上很重要的是要营造出双语教学的氛围,这种氛围既包括了课堂知识点的双语讨论和辩论,也包括对课程案例的现实模拟表演。前者能够锻炼学生用西方语言进而到用西方思维来考虑问题,激发其用英语表达观点的愿望。后者则是将整个教学过程组织成近乎实际的交际活动,让学生体会在不同场景下应该讲什么,从而达到良好的双语教学效果。
(三)教师应该同时熟悉专业课程材料和西方文化知识
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毋庸置疑,只有教师具备较强的跨文化意识,才能培养出具有跨文化意识的学生。而双语教学对教师的专业课程熟悉程度和语言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与其他的非双语教学的课程不同,组织行为学引入双语教学,还要求教师更加熟知西方的一些文化故事和名人名作。这既考验着双语教师多学科的知识广度,也要求其花更多精力进行备课工作。如果教师不能在授课前进行充分地查阅和注释,也就无法帮助学生准确地理解文章。
(四)鼓励学生进行多渠道自主学习
双语教学的课堂时间是有限的,仅仅依靠每周一、两次的课堂讲授,学生的英语思维是不可能形成的。这就要鼓励学生在课堂之外,能够自主阅读西方经典文化名著,观看反映西方文化生活和历史的电影、电视剧,并多浏览英文的知名媒体网站和主流论坛。同时,在生活中有意愿与西方人士和一切西方元素的事物进行接触,从而自发创造感受跨文化差异和熏陶西方文化的途径。
参考文献
[1] 钱 芳,俞丽伟.高校管理学教学中跨文化意识的培养[J].教育学术月刊,2009(12):10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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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措施;重要意义
On the inheritance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the optimization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LI Ling
(School of Social Sciences, Shanghai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72, China)
Abstract: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has a long history and rich connotation, contains rich resources for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Let the content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into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course in university can enrich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s content, enhance the efficiency education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so as to optimize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mprove the people'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quality.
Key words: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value; measure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中国传统文化含有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和独特的教化功能,对我国现代化建设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能够使中国的传统文化得到很好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多元文化的不断冲击和人们思想逐渐被异化的社会环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面临着重要的使命和挑战,由此如何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精华、优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业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本文在拟对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涵作一简单了解和把握的前提下,致力于深刻分析中国传统文化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价值,掌握中国传统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措施,从而更好地传承中国传统文化,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一、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涵
自20世纪末以来,随着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国际间跨文化的交流也日益频繁,使得多元的文化交流和文化融合也得到了加强,然而在学术研究的广泛领域里,人们对文化的理解也并不一致,很多不同学科和立场的学者从各自的问题视域和致思角度出发作出了莫衷一是、取向各异的己属界定。总的来说,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是指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所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传统优良的文化。它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的结晶,除了儒家文化这个核心内容外,还包含有其他文化形态,如道家文化、佛教文化等等。
二、中国传统文化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价值
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底蕴,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感召力和吸引力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价值。概括地说,中国传统文化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现代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中国传统文化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
中国传统文化蕴涵着极为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历经几千年的积淀、筛选和发展,今天仍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教育价值,与当前大学生的培养目标相一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能够帮助大学生树立爱国主义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天人合一"的思想能够帮助大学生树立环保思想和整体主义思想;"刚健有为,自强不息"培养大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等等,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深入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这种以对国家民族的关注、以天下为己任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积极汲取万物和谐发展的教育因素和大力传承积极人生态度的人文精神资源,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和历史使命感,对于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倡导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人生观,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启发作用。
(二)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是思想政治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
教育是人类文化发生发展的一种生命机制,没有文化传统就不会有教育,因为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无法拒绝的历史传承,这就注定了教育必须以传统为前提、为基础,去继承传统,承认历史和传统对人类的作用,从而根据民族传统采取特定的教育行动向下一代提供有关人类历史发展的范型和参照系。因此,任何一个国家进行新文化建设,都不可能脱离本民族的优秀的传统文化。思想政治教育更是如此,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包含着许许多多值得我们继承和汲取的精华。当前思想政治教育能否真正地拥有优势和特色,其核心环节就在于能否对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进行创造性的价值吸收。
(三)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同,可以规范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形成共同的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
作为有机体的国家社会,要维系存在和发展,必须建立社会共同价值观。在当代中国,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在价值观方面出现了多元化倾向。但是,由于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在相当程度上出现了许多以我为中心价值观的膨胀。这些人以价值观多元化的存在冲击排斥社会价值观的存在,否认社会价值观存在的客观性与合理性。这显然不利于建立与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与道德观,这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面临的严峻挑战。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过程中,应当十分注意从传统价值观中选择、提炼有价值的加以继承和现代阐释,对于克服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形成和发展社会主义价值观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传统文化的认同能达到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主义热情的作用
中国传统文化代代相传,经久不衰,经历了一个周而复始、连续不断的接力运动,不断的充实、丰富、发展和创新,活在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心中,并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成为整个民族生生不息、休戚与共的内在凝聚力。思想政治工作者利用民族传统文化实施教育,可以使受教育者在了解祖国传统文化,激发对祖国深厚感情的同时,认识到生活在中国广大国土上的各族人民,有着共同创造的灿烂中华文化,承继着统一的文化传统,从而达到一致的文化认同,使中国传统文化起到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激发爱国主义热情的作用。
三、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措施
(一)开设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必修课教学课程
课堂是大学生接受教育的主渠道,也是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重要场所。在课堂的教育内容上,我们应该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入教材、引入课堂,扩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知识,增加传统文化知识的传授量。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教学,可以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入耳、入脑。通过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及其精华的了解与探究,可以使大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内容和其中的辩证思维,从而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思辨水平。另外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课教师应该改革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方法,充分应用现代先进的教育教学技术,采用学生乐于且易于接受的方法认知中国文化,学习传统美德,有效地实现传统文化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多方面协调配合,创造良好的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文化环境
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对人的思想影响是无形的、是潜移默化的。重视环境对人品德的影响作用,倡导选择良好的环境培育人的美德,是我国传统道德教育的一大特色。良好的校园文化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教育力量,在学校内开展一系列以弘扬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为目的的丰富多彩校园文化活动,并以传统文化中的丰富内容引导学生积极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另外通过家庭感染和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所以,我们应该重视"合力育人"的传统,把学校、社会、家庭三方面教育领域结合起来,构建教育一体化网络,形成目标一致、功能互补的教育合力并将传统文化中的传统美德的学习、实践列为重点并贯穿在一切活动之中,以一种潜在的作用影响着学生,让学生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感受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显得尤为必要。
(三)开展富有传统文化内涵的实践活动,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和吸引力
教育不能脱离实践"坐而论道"和"闭门思过",在配合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文化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应该在大学生中开展富有传统文化内涵的实践活动,增强教育的有效性和吸引力。实践活动要以大学生为主体、教师主导而组织和展开。大学生既是组织者同时也是参与者,活动既是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延伸,也是大学生传统文化教育学习的深化。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可以采取理论学习研讨型、文艺活动型、实践型等多种形式。这些活动不但可以使学生在一个比较轻松的氛围中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而且还可以通过各种文艺的方式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髓的东西表现出来,养成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做到知行统一,让大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崇高的人格和健康的人生态度。
总之,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文化的精髓,我们吸纳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果,并把它运用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当中,就是更好地拓展和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同时把两者结合起来也是为了更好地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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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我们已意识到了课程建设对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性。许多专家、学者和职校以及身处教育一线的经验丰富的教师都在积极探索、尝试各种符合当今中国职业教育规律的课程模式,以多元整合课型理论为依据进行课程开发与改革,努力突出职业教育的课程建设的特色扩即以劳动力市场需求、职业现实需求和学生未来需求为基础。
一、以就业为导向的本质含义
当今,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现状的日趋严峻;随着高科技被广泛应用,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综合化程度越来越高,由此引发发达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升学要求越来越高;就业学生转换岗位和职业的频率也越来越大。劳动者一辈子从事一种职业的可能性几乎是微乎其微的,显示出劳动者在接受教育的时候,不能仅仅是为了培养某一个岗位能力而接受某一种单一的知识、能力的训练,否则当学生在需要继续深造或转岗时只能面临被淘汰的结局。所以我们提出的以就业为导向实际上是一种广义的含义,是从学生的全局发展、终身发展出发,是在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教育的前提之下提出的。
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在中等职业学校课程建设中的地位
中职文化基础课课程主要是指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体育六门必修课和其他不同专业相关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
中等职业学校作为我国国民教育序列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肩负着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输送大量合格的高素质劳动者的任务,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力量。在教育部教职成司《关于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具有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掌握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学习和终身学习所必须的文化基础知识,都要求中等职业教育要高度重视文化基础课的学习。把握时代脉搏,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与时俱进地搞好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只有搞好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才能保证其它课程的建设得以顺利地进行;只有搞好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按照时代需要更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才能让学生真正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打好学习专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的知识基础;只有搞好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才能让学生拥有较好的文化理论功底,使接受继续教育或更高一级的学历教育成为可能。因此,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是其它课程建设的前提,在中等职业学校课程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
三、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与其它课程之间的相互关系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与其它课程之间是相辅相承的关系。文化基础课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提供必要的知识基础,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对文化基础课的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文化基础课教学内容选择合理就能保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得以顺利进行;专业知识的发展又为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知识更新指明了方向。在我们进行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和开发时,必须重视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保证课程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才能发挥好文化基础课教学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服务的作用。
四、以就业为导向的中职文化基础课课程改革的现状概括
鉴于现状,所以中等职业教育必须加强基础理论教学,通过区域课程开发满足学生今后在本区域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顺利发展的需要,通过校本课程开发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要。协同专业结合区域、学校的特点和社会需求进行课程改革与开发,以达到真正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教学质量和实际效果的目的。充分满足本区域学生、家长和社会对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对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教学的需求,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教学过程中,既要满足后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对文化基础知识的需要,又要满足所有学生终身学习的需要。所以我们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以就业为导向,对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的课程进行必要地改革与尝试。同时在苏州大学数学学院副院长朱汉林教授、吴茂庆教授和苏州市教科所殷堰工书记的指导与帮助下、联合兄弟院校进行关于中职文化基础课的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尝试,目前课程改革正处在第一阶段的测试与评价阶段。通过在2006级中职新生中使用我校自编开发的新教材,一个学期以来的效果是极其明显的,学生学习文化课的兴趣明显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得到较为明显地提高。同时我们也看到新编中职文化教材在我校的使用与推广,有助于推动我校素质教育改革的深化。学校文化基础课校本课程的开发正好满足了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在这次校本课程开发的过程中,我们力求彻底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五、调查与分析
为了检验我校进行的校本课程开发的实际效果,我分别在我校2005级中专生和2006级中专生中各抽取100名学生作为调查对象,而两个年级的各100名学生分别是各班随机抽取的学生,而且尽量保证每班在各分数段的学生都能有所抽到,尽量控制实验的无关变量对实验数据的影响,以期能真实地反映实验效果。另外为什么会把这两个年级的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呢,因为我们的校本课程开发的新教材是从2006级新生中开始试行的,而50级还是沿用原来的老教材,由此两个年级正好作为实验的对照组。同时也对全校的文化基础课教师进行调查分析。
(一)面向学生的问卷题目分别是:
1.你认为中等职业学校的文化基础课在后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学习中的作用如何,
A.重要B.不重要C.其他
2.你认为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学习难度如何,
A大.B.不大C.其他
3.你的文化基础课考试有没有不及格科目,
A.有B.没有
4.你认为影响文化基础课学习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A.教师水平不高B人学水平低C.教材、教学内容安排不合理
5.你毕业后准备如何发展,
A.就业B.继续升学C.自己创业D还没考虑好
6.简答:你认为哪门文化基础课或哪个知识点给你印象最深,为什么,
7.你觉得文化基础课最应该学什么,也就是什么内容对你最有用,
另外,还让学生描述了心目中理想的教学模式和最希望学到的知识等内容。通过调查我们看到学生认可中等职业学校的文化基础课对后续的学习有作用,也就是想学好文化基础课。但是普遍认为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没有做到结合学生初中学习基础,做到深入浅出,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致使接近一半的学生有不及格科目出现。学生认为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教材是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质量的重要环节。学生继续升学比例的提高也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教学内容和高职接轨。
(二)面向教师的调查问卷:
1.您认为中等职业学校的文化基础课在学生今后学习和发展中的作用如何,
A.重要B.重要C.其他
2.当前使用的教材是哪种版本,
A.国家教材B.省市自编教材C.学校自编讲义
3.您认为影响文化基础课教学质量的主要原因是,
A.学生人学水平问题B.课程建设问题C.其它问题
4.您认为当前文化基础课课程是否符合学生今后学习、升学、就业需要,
A.符合B.不符合C.还可以
5.您认为当前文化基础课教材适用性如何,
A.很好了B一般C.不适用
6.您认为当前文化基础课教材是否反映了新的科学发展成就,
A.是B.还可以C.不是
7您认为当前文化基础课课程是否渗透了对学生进行能力培养的要求,
A.是B.还可以C.不是
8.您认为自己学校是否有能力自编教材,
A.有B.没有
9.请您谈谈对自己所教课程、所用教材的总体看法。
10.请您谈谈你对今后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的设想。
另外还对教师是否愿意以及如何参与课程开发、现用教材的适用性、如何处理专业课学习和升学考试对文化基础课要求不统一等问题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可以看到,教师对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在学生今后学习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看中。认为影响文化基础课教学质量的主要原因是学生人学水平问题与课程建设问题二者并重。对当前文化基础课课程是否符合学生今后学习、升学、就业需要产生了明显的分歧,这对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开发发出了明显的需求信号。而且很多教师表示了乐于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开发的意愿,并提出了不少很好的建议。
本学期在试用我校开发的以就业为导向的中职文化基础课课程改革前提的新教材后,根据学生的反馈信息、教师们在实际授课过程中对新教材的体会之下,我们将进行第二轮的校本课程的修改与完善。
六、本次校本课程开发中应遵循的原则
我们在开展这个校本课程的开发过程中,应充分遵循以下原则:
(1)以校为本的原则。贯彻学校的教育哲学思想和办学宗旨,弥补国家课程的单一性,以满足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多样性与差异性的缺陷,反映出本学校的特点和条件,从而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
(2)学生优先的原则。考虑学生差异,充分尊重和满足学生的差异性,将他们的兴趣、爱好和要求融人到学校的课程计划之中,从而把学习和发展的主动权交给学生,使他们的能力和个性得到更充分、自由和生动活泼地发展。
(3)合作互补的原则。首先是学校与课程研究部门和课程专家之间的合作互补,其次是指学校之间以及一所学校内部教师之间的合作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