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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工作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2-11-17 00:26:42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法务工作报告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法务工作报告

第1篇

一、抓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近几年颁布实施的《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特别是2011年7月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这些法律都是关系民生的重要法律。贯彻执行好这些法律,是人社部门的重要责任。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我局围绕“法律六进”的要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法律宣传。我们按照“六五”普法、“十二五”依法治理和法律“六进”的要求,组织编印了大量宣传资料,制定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方案,采取各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使各单位、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关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法规,更加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开展专门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2011年以来,我们通过组织人社部门利用“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单8余万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2万多人次;通过组织公开宣传咨询等一系列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组织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全员出动,深入企业、重点项目、街道社区等各类单位1000余家,上门宣讲相关政策法规,并发放了宣传单(册)15000余份;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日活动,用展牌、宣传册和现场讲解的办法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和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现场业务咨询,咨询内容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政策、人才招聘、工资福利、公务员招录以及劳动维权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政策法律法规。这一系列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三是在线宣讲解答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们利用乐山新闻网、海棠社区等网媒开展网络专题对话,局主要领导先后5次带领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在线宣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电话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疑难问题。同时,我们还设立政策法规专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受理和解答广大群众的咨询。四是重视法治文化建设。我局抽调人社系统各单位、各股室通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的业务能手,组建“蒲公英”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经常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创作的《飘舞的“蒲公英”》报告文学在市区相关部门刊载,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二、抓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坚持执法为民,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社部门的职能,我们坚持把保障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开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近五年来,全区共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594起,结案39起,结案率达100%;督促1324家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督促54家用人单位为906人缴纳社会保险费3050万元。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落实力度,五年共鉴证各类劳动合同10753份,纠正部分条款违法的劳动合同320份,废止严重违法无效劳动合同156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12份。先后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暖行动”、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整治非法用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等多项专项行动,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和谐用工环境、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五年来全区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20起,处理419起,结案率达99.8%;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594起,结案39起,结案率达100。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积极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预防和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五年涉及农民工工资1101万元,清欠率达95%。

第2篇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将普法工作列入了全镇中心工作的重要议程,首先召开了普法动员大会,各村(社区)也相继召开普法动员会,部署全镇普法工作的开展,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为了保证“六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全面深入开展“法治__”创建活动,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工作指导,__镇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和镇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__镇综治办。同时,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也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人员,为全镇“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广泛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精心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根据省、达州市、万源市普法要点精神,结合__镇自身实际,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法治__ “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相关要求和各阶段工作安排,下发到各村(社区)、单位严格对照落实。

四是着力抓好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在镇政府院内设置了普法黑板报、普法宣传栏.各村(社区)、学校也设置了相应的普法宣传栏、法治图书角等普法阵地。强化对基层农村、社区、学校法治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了基层法制宣传的主渠道作用。

五是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为了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我镇注重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挖掘各方资源优势。通过认真筛选和工作实践,组织发动各方力量,帮助基层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群众信任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镇司法所定期召开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分别组织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普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保证了全镇普法工作在基层的全面平衡开展。

一是与各项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有机结合。我们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未动、普法先行、工作已动、普法同行。如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计划生育、基层换届等工作当中,大力开展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既提高了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又使广大群众在了解法律法规后能主动理解配合政府的工作,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__镇将普法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与各村分别签订依法治镇责任书,将依法治镇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了依法治镇工作在全镇上下的强力推进。

三是与“法律七进”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开展好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寺庙、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在机关,继续坚持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时间,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法;在单位,大力开展专业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农村,广泛散发法律宣传单、宣传

挂图,召开各种会议宣传法律常识;在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由法制副校长定期上法制课,并开展相关安全警示教育;在寺庙不定期地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为了增强“六五”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__镇在普法工作中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努力创新创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六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镇、村、社区、各单位分别采取会议、广播、标语、板报、传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开展普法,使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

二是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普法。如针对低保困难家庭宣传民政法规,针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宣传帮教矫正法规,针对计生家庭宣传计生法规。

三是在不同节点开展专业法宣传。自2011年以来,根据上级在各阶段的工作部署和在相关纪念日,开展专门宣传活动,分别宣传了土地、兵役、消防、、防邪、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残疾人保障等法律法规。

“六五”普法期间,我镇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五”普法任务全面展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法的宣传氛围不够浓,普法学习对象发展不平衡,教育宣传形式比较单一;二是普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活动开展受客观条件制约,有时紧时松现象;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够平衡。针对以上情况,我局镇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保持经常性。及时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全面总结五年普法的经验、教训,理清工作思路,为“六五”普法奠定良好基础。 继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形式多途径宣传,使广大普法对象通过不同渠道接受普法教育。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一年来,我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诚信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同时,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移民迁建。社会民生等全力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由于我始终坚持以正确的思想为指导,一年来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收到了较好成效,没有出现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自身素质,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法律知识包罗万象,浩瀚无边。为了有效提高自身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我始终坚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认真及时地学习新颁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确保自己法律知识的不断更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去年我获得了全国司法考试证,但我仍然坚持以考促学之策略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力争取得全国司法考试a证,使自己的法律服务知识及法律服务水平达到国家更高标准。除此之外,我还加强了法律服务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工作方面的学习尽最大可能地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以适应社会新形式下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法律服务工作对象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通过一年的艰苦努力,我圆满完成了法律服务所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到目前为止,共办理诉讼案件4件。代书服务3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件。参加各种法律宣传活动3次。协助本地党委。政府调解民间纠纷17件。为本发党委。政府提出法律意见10余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第4篇

一、加强法律援助发展促进民生实事

1.主动深入送服务。在25个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范围和条件等制度上墙,在每个工作站设置法律援助联系人台卡,公示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工作职责,方便群众就近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利用“一村一顾问”工作的开展,将法律援助职能与公共法律服务有效融合,以每个村居的法律服务顾问为法律援助联络人,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申请法律援助,形成“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联络点”纵深结合服务网络。开展法律援助三进三送服务活动,走进乡村、走进农户、走进田边,把法律援助的惠民政策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告诉农民群体;把法律援助联系卡送到农民手中、送到农户家里;把农民群众身边的法律援助案例讲述给他们听,通过案例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同时主动了解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现场进行法律咨询解答,对简单事宜进行代书、法律指引等服务,对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法律纠纷转为法律援助申请,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进行诉讼维权。2019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农民案件352件,占援助案件的35%。

2.提供便捷开绿灯。法律援助工作将建档立卡为低收入农户列为重点帮扶对象,主动与扶贫办联系,将我县的低收入户纳入法律援助服务对象系统,当农户寻求法律援助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即可验证,免于经济审查,快速办理。2019年度至今,为39户低收入户进行了系统验证,快捷办理。同时,针对农民群体家庭住址偏远,来回出具经济困难证明不便的情况,对于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农民群众,提供信用承诺+容缺办理服务,即农民群众确实经济困难,但未提供经济困难证明,但其请求援助的事项符合办理法律援助的条件,可通过签署承诺书,先行办理。此项便民措施,为农民朋友节省了开具证明的时间,更让农民朋友感受到法律援助人性化服务。

3.延伸活动暖人心。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作为,把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延展到决定援助前和庭审结束后。事前介入。广泛开展摸排调查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了解本地区农户的法律援助需求。尤其向辖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社会贫弱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为他们提供优质、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确保政府法律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事后跟踪。开展受援对象回访服务行动。通过电话回访、上门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进行回访,进行定期的跟踪回访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后续事务帮助。针对案件的执行、上诉等遗留问题,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伍将持续跟进,保持关注并无偿进行后续援助措施,以确保受援人不仅打得起、打得赢官司,还能切实取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搭建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助推“三农”工作

依托全县329个村(居)民委员会,搭建村级司法行政工作站,覆盖所有村居并正式投入运行,实现了司法行政职能向村级延伸,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严格选拔,为全县329个村(居)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在全县25个乡镇(街道)建立调委会,现共有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29名,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337名。

1.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分层培训,提升调解队伍水平。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县乡村三级调委会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召开调解员周例会、月度例会。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会代训,分享调解案例,形成业务知识传授和交流讨论化解难题的浓厚学习氛围,提高调解员的实际调解能力。举办全县范围内的调解业务能力提升班。邀请县内外的相关调解专家和专业人士针对调解热点问题、常用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培训,填补调解员的法律盲区,提升调解队伍业务水平。组织调解精英能手参加调解业务高级研修班。通过进一步提升调解能手业务水平,并通过老、中、青传帮带,进而提升全县调解队伍整体业务能力。法院专场培训为诉调对接工作补充能量。结合诉调对接工作,邀请法院对各乡镇(街道)调委会组织专场培训7次,培训内容紧扣诉调对接案件的调解方法和技巧,为我县诉调对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强化矛盾纠纷排查。今年1-4月,县司法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走访“百日会战”,组织司法所、乡村调委会成立服务“三农”联合小组,每周进行矛盾纠纷“滚动式、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是家庭邻里、土地山林、农药化肥种子购销等纠纷,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调解员及时介入调处,认真分类梳理,逐一登记建档,做好处置分流、预警报告工作,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处置快、预判准。城区以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涉及“三农”的矛盾纠纷为重点进行排查,强化矛盾纠纷的发现和调处,大力开展法律宣传,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最快速度、最低成本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对达成调解协议的,适时跟踪回访;对调解协议履行不到位的,督促落实到位,确保案结事了。

3.拓展纠纷化解手段。推行“互联网+”调解模式,有效开展网上调解、微信调解、视频调解等调解方式,引导乡镇、村居两级调解组织利用互联网、微信、QQ、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手段开展在线受理、咨询、调解、督促协议履行等业务,使纠纷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调解服务。全面使用“人民调解小助手”,方便调解员“边调解、边记录、边上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调解案卷网上审核、调解案件网上录入、调解数据网上报送。让乡村群众得到及时、快捷的法律服务。

4.落实分析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司法所、调委会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会议,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形势,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对策和意见,加强矛盾纠纷风险防范,对不适合人民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形成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防止重大矛盾纠纷突发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三、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提供法律保障

1.保障到位,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高度重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将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民生项目,每月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积极向县政府争取资金保障,申请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法律顾问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精准配备,提升法律顾问专业水平和政治意识。司法局通过多重讨论、层层选拔,选用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社情民意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两委”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法律顾问重新选派,确保法律顾问人选整体素质优,同时邀请他们对乡镇辖区范围内的法律顾问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全县329个村(社区)由120名(律师68人、法工52人)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法律顾问,每个人担任2-3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率达到100%。

3.履职尽责,提高法律顾问服务主动性。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推进方案》《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绩效评估办法》《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责任清单》,进村做到“六个开展”:开展村管理事务“法律体检”;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讲座;为符合条件的群众开展法律援助指引;开展民主法治建设;负责法润民生群的线上服务。通过法治体检、法治讲座培训、合同审核等多种方式主动服务、全流程跟踪服务,为村(社区)提供优质的法律保障。

第5篇

自2005年“五五”普法以来,国家粮食局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精神、要求,根据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工作的新特点和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及时安排和部署“五五”普法的相关工作,加强了对全国粮食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积极调研和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国粮食系统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不断向前推进。

一、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五五”普法启动后,为确保普法工作的有效落实,国家粮食局及时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分管法规和党建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政策法规司相关同志为成员,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同时在政策法规司设立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五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地方各级粮食部门,如广东、新疆、天津、湖南、安徽、江苏等省(区、市)粮食局也都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处室和单位,保证了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

(二)制定粮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要求,结合粮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对五年内粮食普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进行了规划和部署。同时,根据每年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印发的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粮食流通工作的重点,制定年度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每一年的普法工作进行安排,确保了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各地粮食部门也按照地方法制办和我局的部署,制定了年度普法的工作要点和重点。

(三)加强对“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的领导。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检验“五五”普法成果的一年。根据、司法部和你办对“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局及时下发了“五五”普法验收方案,制定了验收指导标准,并到有关省份实地了解“五五”普法验收的情况,督促各地做好验收工作。各地粮食部门制定了详细的验收方案和标准,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验收工作。安徽省粮食局制定了“五五”普法考核检查方案,实行中期检查评估,期末考核验收。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安徽省粮食局对全省17个市局进行全面检查,对23个县级局和部分省局直属单位进行了抽查,并对“五五”普法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

二、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一)建立了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和考核制度。各级粮食部门都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注重发挥领导干部讲师团作用。如天津市粮食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安排》,每年安排两次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处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在公务员招聘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考试,并作为录用的标准之一。注重对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组织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行政执法内容的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励和提职的重要依据。广东省粮食局举办了全省粮食系统法制培训班,建立了干部学法考核登记制度。安徽省粮食局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省直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行政培训,开展了粮食流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活动,在“五五”普法期间,两次组织全省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考试,检验和巩固普法效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建立了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全区粮食系统干部参加区普法办组织的公共法律考试,以巩固学习的成果。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普及法律知识。“五五”普法以来,各级粮食部门广泛利用报刊、影视、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在报刊上刊登法律学习心得、通过网络解答社会各界有关粮食法律和政策的咨询、举办记者招待会和电视大赛等形式,广泛进行普法宣传。结合世界粮食日、“12.4”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等,采取挂横幅和标语、张贴宣传画、文艺汇演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购买和发放相关的法律学习资料,并对有关粮食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汇总和编辑。邀请法律专家和教授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播放法制讲座录像,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片和其他法律短片。

(三)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政审批行为的重要法律,全国粮食系统把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作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依法管粮的重要内容来抓。2008年国家粮食局成立了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该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编印了《贯彻行政许可法知识读本》,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同志做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举办了国家粮食局机关行政许可法知识问答,并在全国粮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的两位同志做《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各地粮食部门对这项工作也很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举办了不同层次的培训班。这些活动的集中开展,加深了机关干部对该法的认识和理解,对规范粮食行政许可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深入开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两部粮食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这两个条例是规范粮食流通活动的重要法律,也是粮食部门依法管理粮食流通活动的主要依据,因此,自两个条例颁布之日起,我们就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普及宣传工作。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开设专家论坛,邀请国内知名的粮食专家就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谈见解和体会。举办了条例培训班、条例知识60问、条例颁布一周年知识问答和征文活动,邀请国务院法制办胡可明同志作条例讲座,编写了《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读本》,使条例的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广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条例出台后,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通知和条例学习宣传提纲。召开了全国粮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部署,并对各地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举办了由各省粮食局负责同志参加的学习贯彻条例研讨班,组织编写了条例辅导教材。为推进粮食行政执法,举办了3期粮食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地粮食部门按照我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意见和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甘肃、江西、青海、新疆等省(区)粮食局开展了条例宣传周(月)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还把条例译成维吾尔文,在维文版报纸上刊登,并组织了3期条例培训班。北京、河南、四川、安徽、山西、吉林、黑龙江等省(市)粮食局组织开展了条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等学习宣传活动。江苏省粮食局举办了全省各市、县(区)粮食局长培训班,并对全省从事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业务的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安徽省粮食局结合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对市、县500多名粮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四川省粮食局还对全省13700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条例及配套政策的培训。

2005年5月,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我局组织开展了大型的条例宣传和贯彻活动。向各地粮食部门印发了条例的宣传画,在粮食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大型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张贴宣传。举办了条例一周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国29个省(区、市)粮食系统的干部职工以及社会人士提交了64493份答卷。举办了以“依法管粮,放心消费”为主题的“国粮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电视大赛,6个省的代表队入围了大赛决赛。同时我们还在《粮油市场报》上开辟专栏,连续刊登了一组反映条例实施情况的文章。各地粮食部门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安徽省粮食局发放了2万册条例宣传册,并在全省粮食展销会搭建展台,进行宣传。湖南省粮食局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了新闻会,以记者访谈、知识问答等形式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广泛宣传条例。江苏省粮食系统印发宣传手册9.5万多册,开辟宣传橱窗1153期,张贴宣传资料3万多份,使用宣传车553次,利用电视广播211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抽调业务骨干送法下基层,既对条例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又对基层执法人员、企业职工和个体粮商进行条例内容的培训。甘肃省粮食局向各地印发宣传材料30多万份,接受宣传教育的人数达到了200多万人次。这些活动的开展,使社会各界特别是粮食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了条例的主要内容,提高了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意识。

三、“五五”普法取得的实效

经过五年来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全国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粮食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粮食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逐步增强,公平竞争、活而有序的粮食市场氛围正在形成。

(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风气逐步形成,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近年来,我们接到了许多法律咨询电话和信件,有粮食行政管理机关的人员咨询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和运用的,有企业职工咨询企业改制过程中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还有咨询如何处理与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冲突的。这表明,随着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的推进,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正在逐步为人们所接受,法律已经成了处理各种纠纷的有力武器。

(二)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之前,粮食行政管理方式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粮食流通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我们结合《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两个条例进行了重点宣传,使机关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赋予我们管理粮食流通活动的职权,明确了哪些事情应该而且必须做,哪些事情应该交由市场去调节,在履行职责方面,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同时,注重程序法的普及,避免因程序不当影响行政管理的效果。经过普法,粮食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中能自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职能,实现了管理方式由主要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促进了粮食流通活动的有序开展。通过法律宣传,广泛普及和宣传了国家宪法和其他的法律法规以及粮食专业法,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守法、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了粮食流通活动的有序开展。种粮农民了解了国家的粮食法律和相关政策,在购销活动中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粮食消费者学到了辨别粮油品质和等级的方法,从而能够更放心地消费。粮食企业提高了合法经营的意识,自觉遵守国家关于粮食收购、储存、加工、运输等的相关要求,建立粮食统计台账,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加快了企业改制的步伐,依法妥善处理了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粮食购销活动中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发挥主渠道作用。粮食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减少了因管理不当而产生的各种摩擦。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运作和谐的粮食流通市场正在逐步形成。

四、当前普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

总的看,全国粮食系统“五五”普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地普法进展情况不平衡,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对学法用法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普法工作开展的不够深入。二是有些地方和同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系统和深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人员和经费在有的地方得不到保障,普法材料缺乏。尤其是市县级粮食部门,人员编制少、经费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活动的开展。

第6篇

一、坚持科学发展,狠抓普法长效机制建设

(一)落实组织机构。市安监局始终把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一把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量化工作指标、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负其责的普法工作网络。

(二)建立学法制度。一是坚持机关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机关干部每年要以集中学习、专题座谈、观看法制教育片等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每月不少于2次学习。二是坚持法制专题培训制度,坚持不定期地邀请相关专家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活动。

(三)加强工作管理。一是制定出台了《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则》,从监管范围、执法检查、实施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对执法行为进行了规范。二是完善了普法工作考核制度,将机关干部学法情况纳入科室年终工作考评内容,今年,市安监局计划将普法作为安全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坚持开拓创新,狠抓普法宣传载体建设

(一)创新媒体宣传形式。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络的特点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开展普法宣教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一周一法”、“12.4法制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安监局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二是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安康杯”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安监局获得全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竞赛组织奖、河北省“安康杯”法律知识竞赛优秀单位;,获得全国职业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奖。

三、坚持突出重点,狠抓普法教育平台建设

第7篇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和政府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基本方针。为巩固“四五”普法成果,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理工作,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和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一是首先成立了孟连县统计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职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3名执法人员组成;二是按照县“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孟连县统计局“五五”普法规划;三是依照“五五”普法规划细化了启动年和、、、2012年“五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同时为我局“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四是将“五五”普法工作列入了局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2012年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由此,确保了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二、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领导带头学法

“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局领导坚持带头学法,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做到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同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局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正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观念。

2、认真组织职工学法为了搞好普法教育,统计局在经费相当紧张的隋况下,为全体职工购买”五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坚持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达到人手一册。在学习期间,要求将统计“五五”普法和全县“五五”普法融入一体,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两种方式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

3、组织全局职工积极参与全县“五五”普法知识竞赛学法考试活动。考试参与率达100%,为普及法律知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同时达到了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目的。

4、积极参加全县每年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教育活动。法制宣传日活动是一年一度法制宣传工作的好机遇。局领导的重视,集中精力把《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细则》、《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普洱市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重要内容摘录编辑成册做到县局及乡镇统计站职工人手一册,还印了100余本重点企业及部门统计人员以及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和发放。有效地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认识收到很好的效果。

第8篇

一、好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1、狠抓政治思想学习,提高基层队伍政治素质

基层工商所政治思想的学习,要充分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桥头堡作用,加强基层组织领导,树立“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作风。教育内容上,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十六大精神,通过学习典型先进、组织“争当任命满意公务员”大讨论等形式,树立大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公仆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行政执法的政治属性。下一步,我们要积极落实“末位淘汰”等制度,在全所形成“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危机意识,形成“人人有压力,个个有动力,奋勇争上游”的良好氛围,以此提高全所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工作主动性,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2、狠抓法规学习,提高基层队伍业务水平

近年来市局、分局加强了基层的业务学习培训,我所干部执法水平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但是这离上级领导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说,坚持不懈的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是我所每名同志的迫切要求。在“一月一法一学一考”继续坚持的基础上,我们还要开展办案技能培训,开展“案例教学”,针对我们监管的服装专业市场的特点,我所每人每月都要拿出一个“冒名牌”、“傍名牌”的案例与大家共同探讨学习,遇到问题拿到分局法制科请教,做到以案说法,努力营造一种积极学法的良好氛围。

3、狠抓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基层干部廉洁意识

一是突出“防”字抓教育,要强调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我们可以购置一些关于政治、警示教育的书籍、光盘组织大家观看,每名干部定期要写出反面教材学习的心得体会,并在全所交流学习。二是突出“严”字抓制度,应重点抓好“六项禁令”、“十项禁令”的落实。凡违反禁令者,都不能参与年终的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要与末位淘汰相挂钩。三是突出“量”字抓责任,结合每年的行风评议,全所每人每月要写出党风廉政建设总结,介绍自己在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并由正、付所长对其进行考核。四是突出“实”字抓监督,要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让其对本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评,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创新监管模式,促进职能到位

1、规范岗位职责,完善市场巡查制。将统计报表、规费收缴、信息反馈、受理登记等日常工作归内勤人员负责,让其他人员有更多的时间走出办公室,深入市场,开展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并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分工从以往单一的业务归口改变为区域管辖,改变以往只负责归口业务,而对其他业务工作不闻不问或很少参与的状况,进一步促进“复合型”人才和工作多面手的造就。针对我所管辖多个专业批发市场的特点,我们每个市场一至二名管理员管催费、管办案、管消费投诉等多方面工作,大家的工作责任心明显提高。

巡查制的开展,有力促进了执法到位。今年,我们还要不断完善巡查制,确实做到由静态管理到动态管理的飞跃。首先,确保巡查人员、路线、区域、时间、职责“五定位”,对重点市场、地区实行一日一巡查,对一般市场、地区实行最少三日一巡查。其次,巡查内容从取缔无照经营要扩展到商标、广告、假冒,切实了解掌握经济违法活动的动向,查处违法案件。同时,为保证巡而必查,查必有果,我们要采取多种措施,一是统一设立市场巡查登记薄,对每次巡查的人员、时间、区域、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市场经营状况等全面纪录,以备督察;二是实行巡查区域定期轮换制,杜绝市场巡查中碍于情面而只巡不查现象的发生;三是定期向市场开办方通报巡查情况,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市场开办方有联系的,我们要定期向市场开办方通报,及时督促其改进,比如说,我们所监管的服装、通讯市场,其安全设施、合同签署、广告宣传等发现有问题,我们要立即督促其改进。

2、完善相关制度,探索多种模式,提高打假工作的有效性。

我们主要监管的是专业的服装、通讯市场,经济违法案件主要以假冒侵权为

第9篇

一、财务报表,特别是其中的资产负债表将变得更长、更复杂和更难以理解,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财务报表的中心可从收益表转向资产负债表

财务报表首先起始于资产负债表。在初期,资产负债表似乎一直优先于收益表。在世纪初,由于所得税日益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费用项目,人们也更加热衷于采用长期融资形式取得资金,而长期融资的保障程度更多地依赖于企业创造盈利的能力。因此,收益表成为人们更为关心的对象。然而,近年来这种趋势有所改变。例如,在美国已有迹象表明,资产负债表将重新成为财务报表的中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所得税会计”中,把各个会计期间所得税的摊销方法由递延法改为负债法。前者为了保证收益表的相对真实;后者则重视资产负债表的可靠性。此外,其号准则公告“职员养老金”和第号准则公告“租赁会计”等也都以资产负债表为中心。其结果是,资产负债表项目将不断增加,如退休无形资产;收益表上揭示的收益将有更大的变动性。

多种计量基础并用,但将越来越多地采用现行价值或市场价值

由于环境和财务报告目标的变化,传统会计模式,特别是历史成本,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而寻找理想的替代方案又非指日可待。因此,未来的财务报告将采用折衷的方法即:混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计量基础。例如,美国会计学会()下属“会计与审计计量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中指出:“基于历史成本的局限和有限相关性,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采用某种形式的市场价值,”它还认为,“财务证券是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会计模式的首要选择对象。因为对这些项目来说,利用相关性和可靠性来衡量,将倾向于选择以非历史成本为基础的模式。”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和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协会在年发表的《财务报告的未来模式》()中指出:“为了反映各自的特征,资产和负债将采用折衷的方法进行计价。”

美国会计学会、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和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协会都把相关性视为选择财务报表计量基础的首要标准。美国会计学会指出:“在选择财务报告的计价基础时,我们将首先考虑相关性问题。数据的可靠性固然重要,但不相关数据的可靠性对任何人也没有用处。”

这样,财务报表的未来发展趋势是:一方面,财务报表将同时混合使用多种计量基础,即不同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另一方面,由于对决策有用性的重视,在条件成熟时市场价值或现行价值将逐渐形成一套独立的会计与报告模式。因此,可能形成历史成本模式与现行价值模式并存的局面。

未来财务计量的侧重点可能发生变化

传统的财务计量往往集中于每股盈利额()、资产报酬率()或业益报酬率(),未来财务计量将集中对股东价值的计量。股东价值是由美国会计学会拉帕波特()在年出版的《创造股东价值》()中指出的一个新概念,它包括价值增长的持续性,销售增长、经营毛利率、所得税率、营运资本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资本成本。股东的价值可能与传统的财务计量差距悬殊。

收益表将趋于反映全面收益,或分化成两个报表

年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发第号概念公告《企业财务报表要素》,把全面收益列为财务报表的十个要素之一。这一概念已日益获得人们的承认和扩展。传统的收益表将逐渐成为全面收益表。例如,加拿大会计准则行政当局(,)在年颁发的《财务报告概念结构》中就把收益表改为全面收益表。

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等在年发表的《财务报告的未来模式》中,把利得表()作为一个单独的报表加以推荐。该报表用以反映报告主体财务财富的变化,它包括:()反映在收益表上的经营利得;()由于非经营因素影响,对有形资产(不动产)进行重新评估而产生的其他价值变化;()年终对无形资产重新评估而产生的价值变化。

增加对现金流动表的重视

继美国正式把现金流动表列为企业的对外财务报表之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纷纷加强对现金流动表的研究和采用。例如,上述英国《财务报告的未来模式》就建议把现金流动表列为企业的对外财务报表。

增值表将与收益表同时成为备选的收益披露方式,或两个报表同时并存

年,德国颁发的公司法率先把增值计量引入公司财务报告。它是通过把产成品和在产品存货增加或减少以及在报告期内资本化的其他费用加到销货净额上,得出在收益表中首行列示的“总成果”或“总产出”量度。年,英国颁发的《公司报告》,也明确地建议各种企业提供有关增值的计量和报告。美国会计学会最近也建议把增值表列为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由于增值表所提供的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很有帮助,越来越多的国家可能把传统收益表扩大为增值表,或把增值表单独作为对外提供的一种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备注的内容将日趋增加

由于报表内容日益复杂化,表内已无法包容更多的信息,而表内某些信息若不加以必要的说明或补充又难以理解。因此,表外备注的内容必将不断增加。备注可能反映的信息类型包括:()有助于理解财务报表的重要信息;()采用与报表不同基础编制的信息;()那些可以反映在报表,但基于有效交流的原因而披露在其他部分的信息;()用于补充报表信息的统计信息等。

二、其他财务报告手段将不断增加并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由于传统报表受到种种限制,首先要遵循公认会计原则,披露的信息必须经过确认、计量和记录的程序取得,这就使它的发展不能不带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财务报告目标向决策有用性倾斜,为了满足使用者新的信息需求,其他财务报告手段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在未来,其他财务报告手段可能包括:差别报告、概括性报告、预测报告、管理人员的分析与讨论、职员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等。

差别报告

差别报告是指为不同使用者或使用者集团所提供的内容(或在时间上)有差别的财务报告。由于使用者的信息需要和获取信息的权力(途径或方式)各不相同,某些特定使用者或使用者集团已不满足通用的财务报告了。因此,企业可能有选择地有重点地对外披露某些使用或者使用者团体特殊需要的信息。例如,主要债权人收到的信息往往比股票更为详细和及时;债券评估机构收到的信息也往往比年度报告更为详细,等等。通过差别报告,企业既可满足特定使用者或使用者团体的特殊信息需要,又可避免因广泛对外披露而对企业产生不利的影响。基于上述优点,差别报告必将成为企业对外财务报告的一个重要手段。

概括性报告

从某种意义上说,概括性报告也是差别报告的一种形式。它也是以针对不同使用者不同信息需要为出发点的。由于现代企业的财务报告变得越长、越复杂和越难以理解,财务报告的信息过量反而使重要的信息模糊化。此外,在财务报告使用者中,有一些使用者(如财务分析专家、投资经纪人等)由于拥有丰富的知识与经验,因而有可能与必要分析和利用详细和复杂的信息。但比较大量的使用者对财务报告的理解与利用能力有限甚至十分有限,他们也没有必要全面掌握财务报告的全部内容,这些使用者团体包括分散在社会各阶层的普通股东。这样,又产生了对新型报表的需要。这种报表应能反映财务报告中需要掌握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信息,即所谓概括性报告。那些需要详细信息的使用者仍可通过通常的财务报告而获得所需的信息。概括性报告的主要格式可以包括:()广泛利用图形等代替财务报告的某一部分;()保留财务报告和报告的各个部分,但进行大量的浓缩;()广泛修改,扩大使用董事长或总经理报告和简短的专题分析;等等。

财务报告的未来发展趋势是,除了继续对外提供传统的财务报告外,还提供概括性报告。然而,完整的传统财务报告可能是作为附录形式出现的。这种做法既可使企业遵循有关财务报告的有关规章制度,又可使那些只需简单浏览财务报告的使用者获得一些概括性的信息,以便对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预测报告

预测报告是指建立在对未来经济条件和行为方案进行假设的基础上,反映企业预期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变动的报表与报告。由于这种报告提供的信息与使用者的决策更为相关,许多国家的会计职业组织都加强了对预测报告的编制与审计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多的企业自愿编制这种报告,以便提高企业的形象。

管理人员的分析与讨论

管理人员对所报告信息的分析与解释的重要性在于:管理人员比外部使用者更了解与企业有关的事项与交易。因此,通过对一些重要事项的讨论与分析,可以提高财务报告信息的有用性。此外,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经常依赖管理人员的假设与判断,管理人员的讨论与分析有助于使用者评估判断性信息。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经营业务和财务报告内容的日益复杂化,外部使用者愈来愈需要管理人员对企业重要事项或信息的讨论与分析。

职工报告

目前,已有许多国家和组织都要求企业提供职工报告。例如,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的《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草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多国公司指南》,欧洲经济共同体《第号指令》等等都要求公司披露有关职工人数、培训等方面的信息。法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定期提供详细说明职工人数、工资、工作条件及培训等问题的职工报告。英国《公司报告》则明确提出,为了履行企业对社会的经管责任,各种企业都应该提供职工报告。美国会计学会在年发表的“会计与审计计量委员会—年度报告”中曾建议把职工报告列为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总之,随着职工的作用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为职工集团提供信息已成为企业报告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责任报告

由于传统的企业目标过于狭窄,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往往忽视社会与公众利益,使生态环境受到污染,消费者利益得不到保障,职工福利、劳动条件等得不到重视,社会对企业的上述行为日益不满,要求企业注重社会责任、承担必要的社会义务。企业社会责任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职工福利、专业教育与培训、生态环境保护、能源综合利用等等。

社会责任报告就是从宏观经济出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影响进行计量和报告,它包括财务和非财务成果与状况的计量与反映,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日益社会化与扩大化,企业与社会环境之间相互依存性日益加强,企业有责任向社会提供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环境影响情况的报告。目前,随着人类对生存环境质量的日益重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组织都要求或建议企业提供社会责任报告。这种报告必然将逐渐成为企业对外报告特别是对外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对企业财务报告体系(甚至整个对外报告体系)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将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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