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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监管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4-01 10:30:05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三资监管论文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三资监管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农村“三资”管理 存在问题 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规模不断增加,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到位、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经营处置不当等问题日渐凸显,整治农村“三资”管理乱象,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秩序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一、当前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财务管理不到位

村级财务制度形同虚设,权责不明,内控制度缺失,往往存在资金保管、实物采购、记账、复核、档案保管等业务集中由一人经办的现象。甚至出现村支部书记插手资金收付业务,随意举债,高息借款、人情担保等现象。部分村违规设立账外账,漏收漏支,搞体外循环,采取收入不入账或拖延报账、跨年度报账、以支抵收等形式,规避财务监管

(二)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相对弱化,家底不清、产权不明

大部分村普遍存在重村集体资金管理轻资产、资源管理问题,村资产、资源台账登记不完整、不连续,对“四荒”土地资源、捐赠资产、在建工程等集体资产资源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一些历史原因导致部分村集体资产保留在村生产组的,村生产组对集体资产只有粗略的估算,没有明细、清晰的资产台账,因年代久远、渊源复杂、经办人更迭等各种原因造成部分资产权属不清、争议较大,甚至长期闲置。有的村集体投资建设的一些公益用房、集体企业等,倒闭后放任自流,没有进行有效登记管理,更没有办理产权证明,导致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产权不明。

(三)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当

主要表现为:违背民主决策程序,承发包不公开、不透明。诸如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售、集体土地的承包出租、“四荒”资源的发包等村集体重大事项往往都由支部书记拍板决定,即使是召开村级“两委会”或“两委”扩大会研究相关事宜,也不过是走走过场,难以做到真正的民主协商。由于村集体资金紧张付不出高额的评估费用,在资源处置过程中,盲目议价,往往出现合同规定的承包费金额明显低于该集体资源的市场价值的情况,导致村集体利益受损。相关合同签订简单、草率,发包期限过长,甚至没有书面合同,集体资产变相流失现象严重。

(四)相关主管部门重“代”轻“管,缺乏独立性、客观性,导致监管只停留在表面,流于形式,缺乏实效

近年来,全国各地普遍推行村财镇(乡)管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模式,即在保证村集体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情况下,由村集体委托乡镇专门机构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一种村级财务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实行对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和监督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因为相关主管部门既负责村集体业务的代办又负责村集体业务的审计监督,在村财镇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其重“代”轻“管”的弊端,有的主管部门忙于应付周而复始的记账业务,对所辖村集体只求过得去,不求管的好,不认真审核原始单据,草草盖章了事;有的即使发现了问题,也抹不开情面,不敢说,不敢管,生怕得罪人,村级财务的代管机构陷入了即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境地。

(五)现有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对村级内部控制制度重视不够,导致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存在安全隐患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村级事务管理的不断推进,逐步建立了一些和农村“三资”管理有关的制度,但与农村“三资”复杂的背景和繁琐的内容相比,现行制度还存在盲点,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尤其是村集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忽视,习惯与将某项业务全权交由一个村委成员办理,在一定程度上为村集体资产的安全管理埋下了隐患。

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农村集体资金代管模式,进一步消除村集体资金代管的盲区、盲点

推行以村级集体资金收入申报、提款申请、大项支出审批、月审计、月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两申两审一公开”财务代管制度,即收入申报:村级收入的所有款项,由各村财务人员在三日内报镇农村财务委托中心,并缴存至中心为各村设立的代管账户中,若有漏报或有意不报,收入不入帐,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一经查出,严肃处理;提款申请:村集体使用资金时,由村财务人员填写提取代管款项申请书,分别由镇主要领导、村负责人、村会计、中心经办人签字同意后才能提取;大项支出审批:10000元以上的大项支出必须书面报告申请理由、用途等相关事项,由镇主要领导、村负责人、村会计逐级审批后才能支出;月审计:每月报账日,村财务人员收集、整理上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原始凭证,经民主理财、村负责人签字审计后,报送镇相关主管部门审计合格后进行账务处理;月公开:每月的15号为公开日,定期公开村集体上个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在此基础上,严格票据使用管理,规范村集体债权、债务,杜绝高息借款、随意担保现象,推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有效规范村集体资金管理。

(二)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及资产清查制度

对集体资产进行清查登记,逐一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登记台账,摸清家底,落实责任,并定期根据台账盘点、清查。对清查过程中盘亏的资产,要查明原因,对确实无法追回或毁损灭失的资产要形成书面报告,逐级审批后做相应处理。对清查过程中盘盈的资产,也要查明原因,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评估入账。出台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标准,杜绝村集体资产被盲目估值的问题。

(三)健全资源台账、招投标、农村经济合同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规范村级资源管理

对耕地、矿山、林地、果园、荒山、滩涂等集体资源逐一分类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每一项集体资源的数量、面积、四至、当前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摸清集体资源存量。村级荒山、荒滩等集体资源的发包要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相关合同的签订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正式执行。

(四)加强对村集体“三资”处置行为的监管

推行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重大村情、重大村务等事项要严格履行报备程序。凡涉及集体重大的经济事项、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资源开发利用和收益分配等,要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消除村支部书记对村集体资产处置的主观影响和个人随意性。

(五)引入独立、客观的第三方审计机制,破解经管部门“自管自审”弊端

剥离经管部门的审计职能,设置独立于经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建立村级财务年度审计制度,每年年初,由独立、客观、专业的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对村集体列报的财务信息及资产、资源的登记信息进行审计,以促进村集体财务信息及资产、资源登记的真实性、公允性。

(六)牢牢抓住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这一根本,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安全高效运转

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经济合同管理、资产资源处置流程、定期审计、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规章,形成一套既符合实际又具操作性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同时,狠抓制度落实,对敢于顶风而上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办,切实做到惩防并举。

三、结束语

农村“三资”管理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也是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难点,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事关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们必须正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健康规范有序运行。

参考文献:

第2篇

摘要: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信息企业实力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给我国经济注入了活力。随着信息产业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信息产业开始面临新的问题与挑战,也呈现出新的态势。我们应该因势利导积极引导与发展信息产业。

关键词: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

一、电子信息行业运行概况

1.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稳步提高,产品产销衔接良好,对外贸易增势平稳。2007年电子信息产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6万亿元,增长18.0%;增加值13000亿元,增长18.2%;软件业务收入5800亿元,增长20.8%。产业规模继续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位居领先,销售收入占全国工业的比重为12%。多数重点产品产量保持平稳增长。产品产销衔接良好,手机、计算机、彩电等主要产品产销率均达98%以上。出口较快的主要是计算机和电子元件行业,二者增速分别比全行业高了2.8和10.8个百分点。

2.电子信息产业区域布局日益集中,企业实力不断增强,科技创新日趋深入。信息产业企业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全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完成营业收入超过1万亿元,日益成为推动行业平稳运行的中坚力量。企业研发投入不断提高,全行业研发投入超过1000亿元,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接近4%,其中有11家企业比例已超过6%,海尔、华为等研发投均超过50亿元。九个国家信息产业基地实现收入超过3万亿元,成为引领产业增长的重要地区,并发挥重要的带动示范效应。40个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园,分别在通信、计算机、家电、集成电路、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子材料等专业领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合计产业规模占全国的1/4以上。

3.产业优势逐渐突出:如能源消耗处于较低水平,信息化程度较高,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竞争优势突出。而从能源产品看,电力、原煤、燃料油、柴油占据前四位,分别占全行业能源消耗量的49%、15%、11%、10%。互联网用户达到2.1亿人,比上年增长7000万人以上;城镇居民计算机拥有量达到59.7台/百户,彩电拥有量超过151台/百户,二者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5%和5%。国家信息化投资占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比重接近10%,电子政务投入占电信建设投入的比重为12%。企业电子商务不断推进,电子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采购、销售额占营业额的比重达40%。

另外,电子产品价格不断下降,2007年,我国主要消费类电子产品价格指数为85.2,降幅较上年增加了0.7个百分点,比全国CPI低19.6个百分点。其中微型计算机价格指数为85,笔记本价格指数80,液晶电视机价格指数78,CRT电视机价格指数为95,手机价格指数85,数码相机80,激光视盘机价格指数96.5,音响价格指数98.5。电子信息产品价格下降平抑了物价上涨的趋势,推动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下降0.53个百分点。

二、电子信息产业的特点及面临的问题

1.产业化链条不完善,没有低成本的配套能力。在研究、开发、产业化等创新链的关键环节中,产业化既是创新的目的,又是整个创新链的归宿。更重要的是,在产业化的过程中,电子信息产业也是一个独立的产业链形态,包括基础材料、电子元器件、核心部件、生产线以及规模产能配套条件等在内的完整形态。由于没有有效的机制,上述各环节的利益共同体难以形成有效的联动与合力,导致技术发明人、投资人和政府部门出现产业投资不到位、政策不落实、专利实施少、生产规模小的现象。特别是在专用设备、装备、材料、测试仪器仪表等基础环节薄弱,更是影响产业化持久发展的基础。

2.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过度依赖外资企业。我国信息产业在充分利用外资的同时,没有迅速提高自主核心竞争力。电子信息产业链中的某些关键环节非常薄弱。尤其是微电子、光电子、材料等基础产业发展严重滞后,整机产品所需的关键集成电路和重要材料基本依赖进口。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掌握在外商手中的后果之一,就是产业发展对外依存度高,对内带动不够,缺乏主动权。

3.投资前景不容乐观

一方面,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将影响投资的增长。目前,国家在2008年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严格控制信贷过快增长;同时在土地供应上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特别是东南沿海的工业土地供应日趋紧张,因此产业投资增速受此影响可能有所减缓。但是,如果能争取国家在投资上对信息产业予以倾斜,并引导地方将信息产业作为经济结构升级的突破口,调控措施对产业投资的冲击将有所弱化。

另一方面,加工生产的成本比较优势弱化,将进一步导致外资转移的扩大。目前,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环境的调整,特别是人民币升值加快、两税并轨正式实施、新的劳动合同法生效等,国内生产制造的成本逐步上升,原有比较优势有所弱化。2008年外资企业开始将部分投资外移转向越南、菲律宾等国家,这种现象可能有扩大的趋向。相比而言,对外投资前景看好。目前,国内企业的竞争力不断提高,通过对外投资调整结构的趋动力日益增强,部分大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探索开始走向正轨;国家为缓解贸易顺差过快增长和促进经济结构升级,出台了鼓励对外投资的措施意见,这些都为电子信息企业对外投资的扩大创造了有利条件。

4.内外资企业呈现不同发展格局。从往年看,三资企业一直是拉动产业增长的主要力量,但2007年内资企业各项指标增速均大大高于三资企业。从规模看,三资企业仍占较大份额,比重达到78%,但发展速度明显低于内资企业,其收入和增加值增速均为19%,分别比内资企业(24%、25%)低了5和6个百分点。从效益看,内资企业利润增长42%,税金增长23%,分别比三资企业(15%、8%)高了27和15个百分点。从出口看,内资企业增长35%,比三资企业(25%)高了10个百分点。从投资看,内资企业增长38%,比三资企业(21%)高了17个百分点,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增速仅为7%。从创新看,内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6%,比三资企业高了2个百分点以上。

5.技术升级带来的结构和市场变化十分突出。2007年信息技术转型对产业和市场结构影响特别明显。一方面,基础行业逐步成为拉动产业增长的主要力量。另一方面,整机更换效应尤为明显,高低端市场呈现不同的格局。由于结构升级,主要产品增幅同比均有所下降,但高端产品增长很快。

三、全球化下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趋势

1.全球产业链分工和整合的趋势日益明显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信息技术正孕育着新的重大突破,跨国公司日益专注核心技术和业务,产业链的分工与整合日趋深入。首先是制造环节代工化。以台湾地区企业为代表的代工企业基于成本和规模优势,不断介入整机制造领域,在产业发展中占据强势地位,甚至出现产品制造通吃的苗头,使产业的生产模式发生调整变化。其次是非核心业务外包化。近年来,印度、爱尔兰经济取得快速发展,正是大力发展面向欧美跨国公司的信息服务外包业务所致。第三是业务外包的整合化。由于国内企业的业务相对单一,在产业链中处于较低的环节,面临产业链的发展变化,亟需加强资源整合,才能适应更高层次的竞争。

由此可见,我们应该从产业链条入手,避免产业化过程中的单点突进。信息产业领域的竞争愈发激烈,创新的终端是市场的回报,加强官、产、学、研、商的合作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实现产业化的有效手段,也是建立健全产业化的主要模式之一。在产业化的具体实施中,要加强上下游的产业配套与衔接,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将政府支持、技术研发、专利申请、建立标准、组织生产和工程化建设以及市场拓展等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支持和促进自主创新的产业化发展。此外,在产业化的链式突破过程中,短期内在整个产业链上实现产业化,是不现实的,应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在产业化过程中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科技成果,以提高自主创新产业化的起点。而且,要利用在集成创新中积累的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快速内化到自主创新的体系中,为今后的技术跨越进行储备。

2.伴随技术升级和产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层出不穷随着产品更新加快,部分产品售后服务(如平板电视机等)跟不上技术发展步伐的问题日益突出,基础产品标准不统一也对市场规范和环境发展造成一定的冲击。其二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形势日益严峻,由于国内法制建设并未健全,导致工作开展相对滞后。其三是代工业快速发展,市场上出现许多无品牌但功能齐全的电子产品,对企业营销思路和行业监管模式提出了新的课题。另外,随着产业融合趋势加快,大型运营商和渠道商不断介入制造业,基于增值服务的产品定制步伐加快,渠道商开始发展自己的品牌产品,都使国内品牌企业面临与市场关系割裂的格局。

3.产业发展的生态化要求日益迫切,对我国的挑战极大信息产业兴起一股产业生态化发展的热潮。最为典型的代表来自欧盟,近几年先后颁布了ROHS、WEEE、REACH指令,EUP指令(用能产品的生态化设计要求),这些指令针对包括电子信息产品在内的用能产品,在设计阶段,对其生命周期涉及的节能、环保要求,提出全面的框架性指令,将对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带来深远影响:一是产业发展面临全新的理念。企业要从设计源头重视产品的生态发展,建立生态参数档案,并将生态评估贯穿于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二是出口面临新的壁垒。我出口企业的成本也将大大增加,企业将因原材料、设备更换以及内部机构调整和设计生产流程变革而增加生产成本,相关的检测成本也将提高,这对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的成本优势是一个新的挑战。

第3篇

【摘要】受各种有利因素的吸引,外商投资企业纷纷落户我国,几乎每天都在增加。而在这些企业中,有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相当一部分企业一面是巨额亏损,一面却不断增资,成为“亏损不倒翁”。其中有一个存活的奥妙就是避税。其常用的避税方法主要是转让定价和利用避税地税制。笔者就转让定价及其对策作一研究。

【关键词】外资企业;转让定价;对策研究

一、外资企业转让定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在我国进行了大量的直接投资,设立了许多外资企业,其中有不少就属于跨国公司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有关部门统计资料表明,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3万多家,合同外资金额1万多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000多亿美元。目前,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超过190个,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已有近450家在华投资。这些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也进行了大量的国际贸易,其中大部分属于内部贸易,这就为转移定价的实施提供了可能。外商投资企业普遍采取转移定价带来了许多问题,其突出表现就是我国外资企业的普遍“亏损”。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表明,我国境内三资企业的“亏损”面高达40%,有些地区甚至达75%。令人深思的是,许多长期“亏损”的外资企业,外商却在不断增资。可见,外资企业的“亏损”往往只是一种假象。

我国的外资企业普遍采取转移定价,人为地导致账面亏损,严重地损害了我国的经济利益,其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转移利润,造成外资企业亏损,侵吞中方利益

我国某些合资企业的外商,利用合资企业年度亏损可不缴纳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再加上我国合资企业的中方人员国际市场价格信息闭塞,不了解国际行情,且出口渠道又过于依赖合资外方,甚至供与销皆由外方控制,使一些外商得以采用转移定价高于向在华子公司出售原材料,低价收购在华子公司的外销产品,将工业利润转至商业环节,将合资企业本应获得的利润转至国外的母公司或分公司,造成合资企业亏损而外商赢利的现象,使得大量利润外流,国家和境内合资企业遭受到损失。

(二)减少我国的税收收入

三资企业的税收效果是决定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收益的另一个重要的指标。许多外资企业通过高进低出的转移定价将在华子公司的利润转移,从而逃避我国较高的所得税。

(三)降低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关联效应

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本地企业的引致需求是衡量我国利用外资实际获利程度的另一个重要标志。由于我国目前对三资企业的转移价格尚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很多外商就利用其对企业的进口控制权,高价从国外关联企业购入许多国内企业可以生产的、质量完全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等,以便更多的利用转移价格攫取利润,从而大大降低外商直接投资的关联效应。

(四)使我国的国际收支恶化

三资企业“高进低出”的转移定价主要从两方面恶化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第一,“高进低出”的转移定价会带来外方整体利润的增长,从而驱动三资企业进口大量国内可以生产的投入品,这将导致我国国际收支商品进口的增长,经常项目的流出。第二,在三资企业向国内外关联企业购入相同数量的商品、劳务、技术等或出售相同数量产品的情况下,“高进低出”的转移定价将导致我国商品进口和无形支出的增加,商品出口减少,从而进一步恶化我国的国际收支。虽然“高进低出”的转移价格会导致在华子公司的账面利润减少,同时也减少我国的无形支出,从而改善我国的国际收支,但容易证明转移定价这种改善国际收支的效果远远小于前述恶化国际收支的效果。

(五)其他影响

外资通过转移定价转移利润,许多三资企业账面亏损严重,从而损害了我国投资环境的声誉,并导致中国员工的工资福利难以提高和改善等问题。

二、完善我国防范国际转让定价的措施

我国在转让定价的法规制定过程中也不断获取经验。因为中国转让定价的立法历史不长,所以在当今的法规体系中还有很多空白。而今后随着我国转让定价法规体系复杂性的增加,新问题也将不断出现。为防范外资企业利用转让定价等避税方法,笔者建议:

(一)参考国际惯例,完善法制建设

我国应该制定完善的、内容齐全的《转让定价税制实施细则》,包括关联企业的认定、业务范围、调整方法和原则、可比数据资料的获取、详细的分类调整、纳税人的报告义务和举证责任、税务机关的权力、文件准备要求、相应的调整、处罚规定、时间的限制和预约定价等。应借鉴国际反避税法规的经验,单独制订出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反避税法规。内容可包括避税行为的认定,反避税法规适用范围,明确企业进行避税活动可能采取的方法、手段及可能发生的避税范围,纳税人延伸提供税收情报的义务及对国际避税案件有事后提供证明的义务,对纳税人不配合以及违章的处罚规则等。

我国在避税地税制方面的立法还处于空白,可考虑制定专门的避税地税制,专门针对避税地的转让定价问题。20世纪6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大肆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活动中,许多国家的税收利益由此受到极大的损害。为此,西方发达国家纷纷采取反避税措施,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反避税地立法。其中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对利用受控外国公司避税进行打击的国家,后又于1986年制定了《消极性国外投资公司征税规定》,使其针对利用避税地进行转让定价活动的税制趋于完善。德国于1972年、日本于1978年、英国于1984年也都先后建立并实施了避税地税制,对受控关联公司的交易进行严格的审计。建立避税地税制,旨在对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与低税或无税国家或地区的外方关联企业的交易进行审查,以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对外贸易中的三方避税行为。与此相关的是要及时建立完备的资本弱化税制。我国有必要借鉴国际上成熟的经验,整理零星的法律规定,建立一套系统的资本弱化税制。在制定资本弱化税制要解决好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明确资本弱化税制适用的对象。资本弱化税制只制约关联各方而不应制约独立各方。对居民关联方和非居民关联方投资者采用同样的标准,均适用资本弱化法规。

2.确定资本弱化的判断标准。(1)关联方的确定标准。我国在制定资本弱化有关法规时,可以结合现有的法规,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控制比例,从而保持税法的统一性。(2)借款的持续使用期限。我国在制定资本弱化有关法规时,可以考虑将借款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作为判断资本弱化的标准之一。(3)债务占股份比率标准。在采用债务与股份比率时,不宜采取单一的固定比率,而应该从企业不同规模角度考虑,制定不同的比率,作为判断资本弱化的标准,防止采用同一固定比率带来的矛盾,解决好兼顾经济发展需要和达到防止避税的目的。(4)权益资本的界定。在计算法定的债务与资本比率时,我国税法可以考虑将资本范围界定为权益资本,不仅包括实收资本,还应包括留存收益和未分配利润。

(二)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治理效率

我国在转让定价的实践方面,与主要发达国家的差距甚大,并且各级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问题重视不够。虽然有了法律依据,但执行力度不大。因此,我国必须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转让定价行为。治理转让定价需要加大处罚力度。在对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的调查过程中,要排除各方的影响和压力,一查到底。对调查结论属实、需要进行调整的,除了应按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可以与工商、保险和金融等方面进行配合,实行奖优罚劣。对转让定价造成利润流失严重的企业,可以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造成遵纪守法的舆论压力。

转让定价调整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需要一支懂得法律、财务、贸易和行业知识以及具备外语基础的稳定人才队伍。从我国国税部门工作人员的学历情况看,高学历员工的绝对数和相对数都偏低,而且主要分布在培训基地和高等院校,直接参与指导实际工作的极少。内部培训必不可少,但其造就人才的速度跟不上时展的需要。我国加入WTO,需要一大批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国税部门。国税部门可以打破计划用人机制,走市场化道路,从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有工作经验的人员中聘用学历高、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人才,以快速提高转让定价调查人员的整体水平。

三、搞好软环境建设,实行全面的国民待遇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

治理转让定价,信息必不可少。掌握、拥有详细的价格信息和利润信息资料、数据是转让定价税制有效运行的基础。因此,要高度重视形成价格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建立和完善税务部门与海关、商务、商检局、统计局等部门信息交换制度,并且逐步实现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同时,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国内外上市公司的价格和利润信息资料的收集,建立价格信息和行业利润信息库。同时充分利用海关对关联企业之间进出口货物的监管作用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设备价值的鉴定作用。

(二)积极开展国际税务合作

治理转让定价还需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加强税收情报收集与交流。一国转让定价调整往往会涉及另一国税务当局进行相应的调整,否则就使跨国公司遭受到双重征税的风险。为了维护国际资本流动的秩序,国家之间必须进行税务合作。国际合作的范围可以十分广泛,除转让定价调整的合作之外,还应包括税收有关的情报互换,如跨国公司背景资料、各种商品的价格资料等。转让定价的治理是一个国际问题,友好的国际合作才能促进世界对外直接投资的健康发展。

(三)继续改善宏观经济环境

治理转让定价问题还需要从根本上减弱转移利润的动机。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转让定价的主要动机还体现在非避税方面。客观上造成税收流失只是转让定价的结果。我国加入WTO,废除了与市场经济冲突的多项法规和制度,表明我国政府坚持改革开放、与国际接轨的意愿和决心。在国际经济持续下滑的背景中,我国政治稳定开明,经济一枝独秀,融入世界经济的步子稳健,外资大量涌入我国。这表明,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规避政治的动机已大大降低。近年来,人民币汇率稳定,而且稳中有升,汇率风险相对较低。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软环境大大改善。总之,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化,我国引进外商投资的软环境正在逐渐改善,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问题会得到有效的规范和治理,竞争环境将日趋公平。

第4篇

——以T市H区政府为例

 一、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意义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从整体经济到实体企业的发展都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和世界经济形势的风云变幻带来的严峻考验,出于保障经济形势平稳的需要,中央政府已经习惯于在宏观层面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各项政策调控,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特殊形势下更会采取强有力的政策调控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各地方政府如何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正确贯彻落实好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将其快速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从微观层面直接帮助企业克服各种困难,创造和抓住机遇,使企业在确保生存的同时取得进一步的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最紧迫和实际的课题。

本论文试通过研究分析在金融危机形势下,T市H区政府如何贯彻中央各项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符合自身实际的政策措施直接扶持企业发展,及其取得的经验和效果进行概括总结,力争具备一定的指导性。

研究解决上述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在现实意义方面,一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经济越来越融入世界经济,全球性大范围的经济波动对我国的影响将越来越大,地方政府如何应对金融危机等特殊形势,采取何种政策措施帮助企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将会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对其进行研究总结尤其重要;二是中国幅员辽阔、国情复杂、地方差异巨大,中央政府的决策部署必然突出指导性和原则性。当中央宏观调控政策逐级传达到地方后,地方政府在实际落实上级指令的过程中,必然会结合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定适应自己区域特定情况的操作办法,调度区域经济,在金融危机等特殊形势下直接扶持企业发展。那么,总结概括一套符合地方实际、适应地方政府操作的有效的直接扶持企业发展的操作办法,现实意义十分巨大。

在理论意义方面,我们可以发现,研究国家层面经济调控政策的研究非常集中,而对地方政府如何在微观层面扶持企业发展进行分析研究的不多,更没有形成一套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地方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理论。本文即尝试从上述角度进行研究,力争为相关理论的形成做出一些贡献。同时,金融危机形势下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及其指导下地方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很多是应对危机的非常举措和直接干预手段,政企在金融危机特殊情况下联系十分紧密,明显有别于我们普遍倡导的政企分开等发展方向,由此将会引出金融危机形势下对政企关系的重新界定。

 

二、论文基本理论、核心概念及相关文献综述

由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必然从政府财政分配及其提供公共服务职能角度出发,因此本文以公共经济学、政府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相关理论为支撑,并作为概念框架来分析。

本文研究的基本范畴是由政府经济学研究衍生的,具体指金融危机特定经济形势下地方政府如何从微观角度发挥服务企业职能。核心概念包括:政企关系、地方政府、扶持企业等。

通过有目的地查阅相关文献,我们认为,国外与国内从宏观角度研究把握政府与企业关系的文献比较丰富,成果比较丰硕,特别是从宏观角度研究分析社会转型期如何理顺政企关系的文献很多。同时,结合地方政府职能和施政特点,从微观角度研究其施政过程中如何具体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文献较少见,更少有对社会主义国家地方政府如何采取非常措施扶持企业发展的研究,没有一套具备较强操作性的规范实施办法,更没有形成具备一定借鉴意义的相关理论及概念。对此,本文在克服相关文献较少的困难,尽量搜集查阅相关资料的同时,更多地采用联想推理、逻辑判断、数字比较等方法对涉及问题进行原创性思考和分析研究。

   

三、论文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

    本论文研究思路(逻辑进程)主要是:首先,概括总结金融危机形势下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政策的背景和方法。其次,结合上述背景分析,以T市H区政府为实例,综合分析研究基层政府直接扶持企业发展所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目的、实际操作办法及其效果。最后,试归纳总结出具备一定借鉴指导性的、符合地方政府施政特点的金融危机等特殊形势下地方政府直接扶持企业发展的思路办法。

本文的研究方法,除经济学基本方法论外,主要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实证分析与规范经济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包括定量统计分析法、试验方法等研究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调研,掌握企业需要政府提供的服务其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并通过准确的统计数据分析,对企业在接受政府直接扶持后生产经营效果变化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得出结论。

    本文具备以下特点:一是选题原创,比较符合时势,具备较强现实意义,创新性总体较强;二是论文纵向跨度较大,从宏观经济走向、中央政府调控到地方实体企业发展形势、地方政府措施都需要阐述,从政府经济学相关理论到地方政府对促进经济、服务企业的施政尝试都需要分析研究,分析的层面、角度较多;三是研究方法涵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四是以顺应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形势的有代表性的地市级行政区为研究实例,采用资料真实客观、鲜活;五是提出观点、得出结论在当前具有较强的借鉴性、实用性、推广性。

 

四、论文基本框架结构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选题缘由

第二节 选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和理论贡献

1.2.1选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2.2选题研究的理论贡献

1.2.2.1金融危机特殊形势下对政企关系的新界定

1.2.2.2对地方政府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操作办法进行总结

第三节 选题研究的创新点和下一步研究方向

第四节 研究方法及整体架构

第二章 政府与企业关系概述

第一节 研究政企关系重要性

2. 1.1 研究政企关系的理论意义

2.1.2 研究政企关系的现实指导意义

第二节 政企关系基本概念和理论

2.2.1 政企关系研究的历史脉络和趋势

2.2.2 政企关系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

第三节  我国政企关系特点

2.3.1 我国政企关系的复杂多样性

   2.3.1.1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

   2.3.1.2政府与三资企业的关系

   2.3.1.3政府与中小企业的关系

2.3.2 我国政企关系的发展变化性

   2.3.2.1改革开放前政企关系发展特点

 2.3.2.2改革开放后政企关系发展特点

   2.3.2.3金融危机特殊形势下政企关系特点(比照美国凯恩斯主义)

2.3.3 改善我国政企关系的途径

第三章 中央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宏观调控政策分析

第一节 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方式

3.1.1 政府宏观调控的历史演变和现实必要性

3.1.2 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方式

3.1.3 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趋势

第二节 21世纪初全球性金融危机及其对我国企业发展的影响

3.2.1 21世纪初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到来

3.2.1.1 金融危机的起因及发展趋势

3.2.1.2 各国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政府直接干预经济)

3.2.2 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发展的影响

3.2.2.1 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

3.2.2.2 金融危机也为我国企业发展带来了机遇

第三节 中央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宏观调控政策

3.3.1 金融危机形势与我国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分析

3.3.2 中央政府应对金融危机宏观调控的具体政策(财政、就业等)

3.3.3 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效果及发展趋势

第四章 金融危机形势下地方政府直接扶持企业发展的实例分析—以T市H区为例

第一节 地方政府施政特点概述

4.1.1 地方政府施政环境特点

4.1.2 地方政府施政方式特点

4.1.3 地方政府落实中央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方式及效果

第二节 T市H区区域发展背景概况

4.2.1  T市H区区域发展的战略定位和规划定位(具备滨海新区特殊背景)

4.2.2  T市H区区域快速发展的趋势

第三节 金融危机形势下T市H区政府直接扶持企业发展的实践

4.3.1 金融危机对T市H区企业发展的影响

4.3.2  T市H区政府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直接扶持企业发展的具体实践

4.3.2.1 扎实开展基层调研并制定落实中央调控政策的实施方案(从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角度,结合区域发展规划)

4.3.2.2 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从政府经济调节职能角度)

4.3.2.3 努力扩大内需消费(从政府经济调节职能角度)

4.3.2.4 潜心打造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公平环境(从政府市场监管职能角度)

4.3.2.5 全力保障企业人员就业、分配和生活水平稳定(从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角度)

4.3.2.6 利用政府优势直接扶持企业发展(分为正常服务和特殊政策措施方面)

4.3.3  T市H区政府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过程中的特点和创新

4.3.4  T市H区政府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观察

第五章 结论

第一节 地方政府直接扶持企业发展措施的归纳总结

5.1.1 地方政府直接扶持企业发展的遵循原则

5.1.2 地方政府直接扶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操作方法

第二节 地方政府直接扶持企业发展相关问题展望

5.2.1 地方政府直接扶持企业的发展趋势

5.2.2 地方政府直接扶持企业的相关理论研究

结束语

第5篇

〔论文摘要〕我国金融业目前面临着金融市场效率低下,银行规模较小,不良资产比例过高,证券监管机制透明度较差,金融市场开放等问题。加入WTO后,这些问题将愈益突出,必须及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应对挑战,争取双赢,保证中国金融业的健康成长。

随着现代经济的高速发展,金融业在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日益严重的金融风险威胁着现代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发展成为严重危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金融危机。中国加入WTO,从总体上讲,是进一步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需要,是加速中国经济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进入国际经济大循环,走向世界市场的必由之路。但是,从目前看,加入WTO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和深刻的。因此,寻求化解入世给金融业带来的风险就成为重要课题。

一、我国金融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1.金融市场效率低下。金融市场是由货币资金的供需双方以金融工具为对象所形成的市场,有广义金融市场和狭义金融市场之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是为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服务。一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发育越健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潜力就越大;一国金融市场运行的效率越高,整体上的资源配置效率就会越高。我国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已初步形成了金融市场的基本框架。然而,从整体上来判断,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仍然比较明显地缺乏效率。导致金融市场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是在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过程中,金融市场的开放相对较晚和相对不足。主要表现在:(1)金融市场的有效竞争不足,金融业的高度垄断堡垒仍未打破;(2)金融市场的制度创新不足,限制了公众在投资市场上的经济活动;(3)金融市场的工具创新不足。这大大制约了我国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

2.我国银行的规模较小,不良资产比例过高,银行业的竞争力较弱。已经进入或将要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其规模皆较大,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优良的资产质量,与我国的银行相比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如美国的花旗集团,资产总额高达7000亿美元以上,相当于我国四大商业银行的资产总和。从资产质量上看,美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仅为0.67%。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总和比例过高,如美林公司1998年估计的中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坏帐的平均比率为29%,J.P摩根银行的估计为36%,IMF(1997)的估计为20%,高峰期比率则大于25%,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这一比率是相当高的。如此高的不良资产比率,增大了银行业自身发展的金融风险,也是不利于经济稳定发展的。

3.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较差,降低了监管效率,增加了证券市场的交易风险。所谓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是指证券监管机制的监管活动和程序具有相当开放度与公开度。我国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证券监管机构本身包括内部组织机构、机构名称及工作程序等方面,由于没有法定性而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就连业内人士对此也不甚清楚。二是证券监管部门制定规则和决策事项时也缺乏必要的透明度。迄今为止,证券监管部门很少就起草某项规则举行公开听证会,因此,造成实践中许多规则缺乏可操作性。三是在查处证券违规违法事件中,经常性地出现暗箱操作情况。由于透明度差,对案件处理结果,投资者往往不满意。也由于透明度差,助长了证券市场交易中的内线操作、大户操纵、虚假信息及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这又增加了证券交易过程中的金融风险,也蕴育着潜在的金融风险,在一定条件下会演化为中国的金融危机,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4.保险业面临严峻挑战。中国在入世谈判中已承诺:外资在人寿保险公司的持股比例可达50%;非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可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为51%,并可在三年内成立合资的分公司。这样优惠的条件,使我国保险业务面临的压力愈益增加:一是外资将抢滩中国保险市场,民族保险业市场份额将会下降。目前,我国国民保险人均仅为100元左右,而世界平均水平已近4000元人民币,经营压力增大。二是外资资本雄厚,多渠道经营理念对中国保险业造成心理压力。世界上最大的25家保险公司资产任何一家都比中国保险资产总和都大。三是外资保险业务悠久,开发保险品种多,覆盖面广,再加之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也对我国形成强烈的竞争压力。由于外资保险注重品种开发和售后服务,整个流程注入了科学化管理,这都是我国保险业望尘不及的。四是外资保险先进机制和优厚待遇的吸引,势必影响我国保险业人才大量流失,而我们的经营模式还有计划经济的色彩,与外资保险在市场经济下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可相比,难免造成人才流失,减弱民族保险业的综合实力。

5.金融市场开放将对我国经济产生重要影响。1999年,经过世界各国艰苦的谈判和努力,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终于正式签字和生效,我国政府也公开和明确承诺将承担金融开放的义务,并于近年内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金融开放政策,如宣布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等。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对我国金融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尚未发育成熟,金融体系还不完善,金融机构缺乏竞争能力,金融监管经验不足,因此,开放金融市场对我国经济也有一定副作用,体现在:(1)对国内金融业形成冲击。外资银行争揽了大量绩优的三资企业、外向型企业,使我国银行遭受了客户流失的风险。(2)导致“外资替代现象”的出现。企业从外资银行获取的部分贷款,实际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外资”,而是这些外资银行在中国获取的资本。(3)逃避监管。有的外资银行多存少贷、转移资金,有的外资银行则转移利润,逃避税收等,给经济秩序的稳定带来不良影响。这些现象的出现与发展,对我国金融业的健康成长构成严重威胁。

二、对策与措施:寻求中国金融业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

加入WTO后,中国金融业面临的危机与困难愈益明显,如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中国金融业的健康成长将受到阻滞,这也将从根本上动摇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与质量。

1.提高我国金融市场效率。

(1)增加外商的进入,促使国内金融机构提高效率。实践证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后所形成的竞争压力,对于改善国内金融机构的效率是明显的。

(2)提高交易的自由程度,改进外汇市场效率。当前我国存在宠大的外汇储备,人民币面临升值的压力,这是外汇市场缺乏效率的一个明显表现。如适当开放股票市场等,可增加对外汇的需求,大大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这有利于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也有利于提高整个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3)扩大金融市场准入程度,提高金融创新效率。通过学习发达国家金融业所开展的金融创新,降低我国金融制度创新和工具创新的经济成长和时间成本。同时,通过金融业务开放刺激对金融创新的需求,有利于金融创新效率的提高。

(4)改善政府监管效率。推动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市场化进程,适当放松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过度干预,政府对金融的监管职能向国际标准靠拢,这对提高我国金融市场效率有重要意义。

2.体制性改革与商业化经营同时并举,增强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力。中国银行不良资产很大程度上是由体制性原因产生的,是历史的长期积淀,主要起因于国有银行与企业之间“软约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问题上,银行的商业化经营与中国经济的体制性改革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加入WTO后,我国必须实施金融赶超战略,才能迅速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竞争能力。具体为:(1)政府的积极参与与扶持。国际实践证明,要实现金融赶超目标,必须有政府的扶持。(2)启动金融赶超,很重要的一条是要有不同质的金融产权主体。(3)抓紧培养高素质的金融管理人才,同时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以吸引和留住人才。(4)严格遵循国际银行业经营管理的统一原则,接受以《巴塞尔协议》为准绳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标准和方法。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改进信息披露制度。

3.增大我国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在立法方面,我国立法机关应对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组成人员、名称及其职权等内容明确作出规定,对其运作程序规定更加详细。证券监管机构本身立法及司法解释,也应增大透明度。在执法方面,证券监管机构更应增加透明度,特别是对违规、违法交易现象的处理结果及时向公众公布,这实际上也是增强证管会本身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众对证管会的信任度。超级秘书网

4.完善我国金融法制,适应金融服务贸易全球化的需要。(1)逐步对外资金融机构实行国民待遇。随着全球金融服务贸易领域竞争的日趋激烈,我国金融业应尽量参与竞争,才能处于有利地位。近年来,我国已逐步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人民币业务,开放外资金融机构设立的国内地区性限制,那么,相应地也应取消外资金融机构享有的超国民待遇,使内外资得以在同等条件下竞争。这有利于我们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对外金融秩序的稳定性。(2)建立对外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制度。《巴塞尔协议》的设立目标是通过对外资银行业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监控,建立银行业监管的有效系统,实现国际银行体系的健全和稳定,因而巴塞尔协议致力于制定统一监管的国际标准,促使各国银行在同一监管水平上公平竞争。由于该协会对银行监管重点(如资本充足率、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等)做了规范性的规定和要求,因此实施该协议无疑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的监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改变重引进、轻监管状况。(3)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修改《商业银行法》,使之能适应金融开放的需要。

第6篇

关键词:河南企业;劳资冲突;和谐劳资关系

中图分类号:F0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7A-0098-02

一、河南企业劳资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河南企业劳资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首先是劳动关系合同化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其次是工会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第三是企业片面注重经济效益,忽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关系合同化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虽然河南省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很多企业和用工单位都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方面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首先是民营企业方面,在“2009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期间,河南省共有6079家民营企业参加,提供了16万多个岗位,然而签订就业意向的只有8.8万人( 其中,高校毕业生2.7万人,进城和返乡务工人员3.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2.6万人)。其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9年5月1日实施至今,在河南省受理的2.2万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中,由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约占三分之一①。以上两点说明,河南省企业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率较低,这给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

2.《劳动合同法》监察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虽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展了监督检查活动,但是由于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人员不足、执法力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部分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致使一些企业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不够到位,与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创新劳动监察管理和执法模式,壮大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力量,强化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加大劳动保障的执法监督力度,做好劳动纠纷的预防和及时处理工作。

(二)工会职能未得到很好的发挥

目前,在河南企业内,工会职能的发挥还很不完善,多层次协调劳资关系的三方协调机制还未全面建立,特别是在一些企业中工会的职能严重弱化。据统计,截至2007年12月,河南省全省共有工会基层组织8.15万多个,工会会员1016.69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280.06万人。然而,2007年年底,全省的就业人员为5772.72万人。这说明河南省内还有相当一部分就业人员没有加入到工会组织中去。

工会职能未得到很好的发挥的主要表现在:有些企业并没有成立工会;有的在改制过程中把工会合并到到党群工作部;有的对工会工作人员过度精简,使工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职工权益得不到应有维护。可见工会组织还不能很好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真正代表劳动者的利益,这对于建设和谐劳资关系有着一定影响,所以需要引起重视。

(三)企业片面注重经济效益、忽略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一,劳动者合法权利得不到维护。在河南很多企业内,拒绝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不上报、不按有关法律规定支付工伤赔偿费、不承担医疗费用;在招聘时严重歧视女性;剥夺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和劳动卫生权等现象层出不穷。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成了一句空话,很多劳动者为了谋生存,不得不忍受着不平等的待遇,这些现象严重影响着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

第二,劳动者人身安全得不到合法维护。劳动保护事关职工人身与工作安全的大问题,目前,部分企业的工作环境恶劣,工人常年在高温、有毒、有害的工作环境中工作,生产作业区存在事故隐患,如用电、消防、安全门等方面的设施不够标准;生活区安全问题非常突出,拥挤、封闭与混乱现象普遍,事故发生后的应急设施根本没有建立。

第三,劳动者文化生活不受重视。企业超时的劳动、单调乏味的工作和枯燥的生活导致职工产生很大的心理压力。而这种压力又没有业余的文化生活给予缓解。企业主在管理理念上把职工看成是“经济人”,认为职工来企业工作完全是为了争得一份收入,从而忽视职工的社会心理需要。长时间紧张枯燥、单调乏味的工作导致职工对企业主的抱怨和不满,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劳资矛盾,严重影响到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

二、构建河南企业和谐劳资关系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河南企业劳资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本部分从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工会职能、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三方面,系统探讨构建河南企业和谐劳资关系的对策和途径。

(一)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加大监察力度

由于我国关于劳资关系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方面还不够完善,就严重影响了河南企业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所以政府应该完善劳资关系方面的立法,加大监管力度,从政策上大力推进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

1.加强立法工作,确保有法可依

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一些相关的法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但是随着社会转型,现代化迅速发展,劳资关系矛盾的日益激烈,这些法律远远不够维护企业职工的根本利益,所以,我国需要制定更全面的、更规范的法律来保障企业劳资关系的健康发展。

在立法和政策出台之前,要进行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对立法和政策进行可行性分析,减少盲目性、片面性;要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吸取合理的内容,不断修改和完善,使出台的法规政策更贴近实际。

根据劳资关系出现的新情况,研究在《刑法》等相关法律中,增加对欠薪逃匿等严重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劳动法》,一方面修改和完善与目前企业劳资关系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法律条款,另一方面颁布有关企业劳资关系调整的机制或方法的法律法规,如《就业促进法》、《劳动诉讼法》、《劳动关系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在内容条款上尽可能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在保护重点上应侧重维护劳动者权益,在调整方法上要限定最低劳动标准,在实施手段上要注重监察与劳动争议处理等。

2.加大监察力度

首先,在有法可依的同时,落实执法必严。注意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建设,形成强有力的监察组织网络,并将监察机构向乡镇、街道和社区延伸,逐步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监察网络体系,组成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和监察能力的劳动监察执法队伍。

其次,要明确规定对各种劳动违法行为和阻挠劳动监察人员行使职权行为的处罚标准和执行办法,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不法企业及其经营者的违法成本。

再次,劳动监察部门要不断创新执法方式与手段,积极探索长效监督制约机制和应急机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和劳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要通过全面开展巡视监察、举报专查、劳动保障年检等各种执法形式,针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非法职介等社会热难点问题进行严格检查;要不断健全劳动者维权投诉机制,开通便捷、快速、有效的投诉渠道,坚决查处和依法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二)完善工会职能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要完善工会的职能,须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以集体合同为依据,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因此,工会组织必须把签订集体合同,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第二,工会要尽力争取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除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外,更主要依据工会组织与企业的约定,企业财产属于企业主所有,正是基于这一点,企业工会要依法积极争取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第三,积极探索新的工会组织形式,如,组建私营企业行业工会,并按照新的机制进行运转,这就要求:首先要制定好行业工会的章程。其次,要切实运作起来,发挥行业工会在连接企业业主与广大职工,维护职工权益,化解劳资冲突上的积极作用。最后,在(企业、行业)工会主席的选举上,要充分尊重企业员工的权力。

(三)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改善劳资关系

企业主是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主要推动力量,应该转变把追求利润作为唯一的价值取向的错误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 。

第一,企业不能把员工简单地看作获取利润的工具,而应该以追求利润和承担社会责任统一作为价值取向,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的理念,善待员工,承担责任,让员工分享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才能凝聚人心。

第二,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增强企业社会责任。现在看来,社会责任管理必将成为企业管理的新趋势,虽然短期来看,企业承担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如增加污水处理设备、改善员工福利等,将引起成本的增加,但是从企业长期战略来看,提早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有效管理,做到企业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不仅能够规范企业的道德行为,使企业员工获益,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多附加效益。

第三,企业应积极开展一些业余文化生活,给职工创造宣泄不良情绪的渠道,以消除或减少由于单调的工作和被雇用的性质所带来的心理紧张和挫折,给职工树立企业主人翁的意识,缓解职工对企业的不满,让职工对企业有归属感②。

参考文献:

[1]胡传荣.试论构建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和谐劳资关系[J],工会论坛2009年5月第15卷第3期

[2]陈秋红.中国现阶段“三资”企业劳资关系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5月

[3]刘湘国、袁仕福.民营企业劳资冲突的形式及其原因分析[J].嘉兴学院学报,2005.17(4):65

第7篇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就业观念;利益协调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n)04-0224-02

0、引 言

我国进入经济转型期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高等教育逐步由精英教育走向大众化。但是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却没有跟上改革的步伐,精英人才意识,被动就业观念,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还残留在当代大学生的头脑中,首先,当代大学生普遍自我期望过高,大都认为上大学的机会成本过高而追求高待遇。在大学生追求高身价的同时,企业提供的岗位工资明显低于期望值,从而导致大学生劳动市场出现畸形的供大于求。其次,当代大学生有着很强的行业、地点倾向性,此外,当代大学生的动态就业观念淡薄,创业意识薄弱。

我们深层次的思考当前大学生的就业观念,不难发现,表面上传统的就业观念,却隐藏着对利益的追求,无论是追求高工资,或是到大城市、国企单位工作,都是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也就是说,表面上影响大学生就业选择的观念问题,其本质上是利益选择问题。

1、对利益的追求形成就业观念

一个人的择业行为是就业观念的外在表现,而大学生择业行为的出发点是实现利益最大化,也就是说,个体选择某个岗位的根本原因在于该岗位能够实现自己的最大化收益。可以说利益决定了就业观念的形成,当然这里的利益不仅仅是指经济利益,还包括其他方面。因此要改变就业观念,就要先从就业利益追求上入手,具体分析,我们认为决定就业观念的利益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利益。经济利益是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时首先考虑的因素,它主要体现在工资和补贴的多少,大学生普遍希望到高工资的单位上班已是不争的事实,公务员和国企也正是他的高福利才导致了大学生的积压,另外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及城乡发展不平衡性的事实存在,各地区收入水平有较大差异,这容易导致发达地区人才高度聚集乃至人才过剩。

(2)社会利益。大学生的就业观念体现的不仅是经济利益的追求,社会利益也是他们择业时重要考虑因素,社会利益又包括制度因素所产生的利益,政策因素所产生的利益。

首先在制度因素方面:①户籍、档案制度制约毕业生的择业。我国的户籍制度与住房补贴、医疗保险、退休养老等社会福利有很大联系。与户籍制度相似,档案在人事调动、选拔人才、评定职称等事务中具有很大的参考作用,虽然经过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是现行的户籍制度、档案制度仍然对大学生的就业产生了较大影响。一旦毕业生选择到农村、中小城市和西部偏远地方就业,户籍、档案制度会对毕业生的再次择业带来阻碍。因此,大学生一心想到发达城市的就业观念也就不难理解了。②社会保障制度。由于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欠发达地区的保障制度远远落后与发达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更为完善。保障体系完善与否也是大学生在择业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导致了他们在就业时存在地区选择倾向。

其次在政策因素方面主要体现在国家的政策导向性给大学生就业所带来的利益,如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时在贷款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大学生的创业积极性,另外各地区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的一系列就业政策所产生的隐性利益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如各地区的人才引入政策会降低大学生的就业成本,人才储备政策所带来的未来预期利益也会决定大学生的就业选择

(3)家庭利益。大学生就业不单单是个人利益的选择,家庭利益也会影响他们的就业决定。特别是对一些家庭状况不是很好的大学生,他们在选择职业时倾向使家庭总体利益最大化,此时,他们的职业也许不是对自己最优的,但是他可以帮助家庭其他成员提高收益。

以上各种利益交织在一起共同决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选择,各种利益的均衡考虑是他们就业观念产生的根源。

2、实现利益协调。转变就业观念

既然利益决定了就业观念的形成,就业观念的转变就不仅仅应该是大学生主观意识上的转变,它的关键应在于实现利益之间的协调,处理好了利益协调,就业观念自然会发生转变。我认为,实现利益协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1)实现国家机构人员与非机构人员之间的利益协调。国家可以对国家机构人员(主要是对公务员)的福利进行改革。一方面适度降低公务员的待遇,公务员高稳定性、高待遇的特点使得大量大学毕业生积压于此,适度降薪可以给公务员热降温;另一方面国家监管部门应加大力度禁止公务员灰色收入的存在,一旦灰色收入消失,这些大学生必然会流入其他部门。

(2)实现发达地区就业者和农村和西部偏远地区就业者之间的利益协调。农村和西部偏远地区应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工资和社会保障力度,吸引大学生到此就业。国家教育部人事部在2007年提出了“对到基层就业的大学生要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方面提供保障”的举措,这一举措应该加大力度实施,使得与在发达城市所获得的利益达到相对平衡。

(3)实现大城市就业者和中小城市就业者之间的利益协调。中小城市和欠发达地区应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吸引大学生就业,这样不仅可以缓解大城市就业压力,解决毕业生失业问题,吸收的大学生也可以进一步加快城市的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实现地区之间的均衡发展。

(4)实现国企、三资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者之间的利益协调。中小企业可以根据效率工资理论,提高员工待遇,吸引高校毕业生这一高素质群体,这样不仅可以通过提高效率来实现公司的发展,同时缓解就业压力。中小企业单纯依靠它的潜在发展空间和容易产生成就感难以吸引大学生就业。因此,提高员工待遇可以达到企业与社会的双赢局面。

(5)实现就业与创业的利益协调。政府可以考虑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力度,通过提高大学生贷款额度和相关优惠政策,以及加大大学生创业时税收优惠力度,激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3、结 语

我国的高等教育大众化才刚起步,大学生依然是人力资源中的稀缺人才,大学生的失业不仅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又不利于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也不利于提高企业和社会经济效益。大学生就业难,主要在于就业观念的陈旧,转变就业观念的关键是实现利益协调。因此实现利益协调,达到利益公平,是解决当代大学生就业的首要任务

参考文献:

[1]马于军,高等教育大众文化背景下――大学生就业问题研究[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7

[2]赵宏斌,人力资本投资风险――对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选择与教育投资风险的研究[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

[3]黄散宝,就业能力与大学生就业――人力资本理论的视角[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4]李宏伟,孙祥,方留,大学生就业流向区域差异动因及对策研究,科技信息博士、专家论坛

[5]韩经,尹兆华,当前大学生就业选择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航海教育研究,2008,(4):35-38

[6]杨晖,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分析及对策探讨,徐特立研究――长沙师范专科学枝学报,2006,(3):55-58

[7]许传红,我国弱势群体度大学生就业现状研究,法制与社会,2007,(6):596-597

第8篇

专家简介:李道亮,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农业先进传感与智能信息处理。北京市农业物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科技部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际信息处理联合会农业信息处理分会主席,国家农村信息化指导组专家,农业部十二五、十三五全国农业信息化规划起草牵头人,获省部级科技一、二等奖6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1项,发表SCI/EI论文200余篇。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迅速推进的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一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逐步走向农业信息化舞台,另一方面农业信息化应用主体发育不成熟,亟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农业信息化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重要体现和重要内容,明确农业信息化的新任务,对于推进现代农业,促进四化同步意义重大。

一、新形势下农业信息化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业生产过程信息化,创建智慧农业生产体系

1. 加快推进种植业信息化

推广基于环境感知、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的设施农业环境智能监测控制系统,提高设施园艺环境控制的数字化、精准化和自动化水平。开展农情监测、精准施肥、智能灌溉、病虫草害监测与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化示范,实现种植业生产全程信息化监管与应用,提升农业生产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提高现代农业生产设施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发展精准农业。

2. 加快推进养殖业信息化

在国家畜禽水产示范场,开展基于个体生长特征监测的饲料自动配置、精准饲喂,基于个体生理信息实时监测的疾病诊断和面向群体养殖的疫情预测预报,推进畜禽养殖信息化。以推动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建设为重点,加快环境实时监控、饲料精准投放、智能循环水处理等专业信息化设备的推广与普及,构建精准化运行、科学化管理、智能化控制的水产养殖业。

(二)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推进新型经营主体经营网络化

1.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试点,探索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行模式和相关支持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体系,培育一批农业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和引导大型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业务,支持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在线交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农村物流、金融、仓储体系、商务流通体系和市场体系。

2. 提升农业企业经营信息化水平

鼓励农业企业加强农产品原料采购、经营管理,质量控制、营销配送等环节信息化建设,推动龙头企业生产的高效化和集约化。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进行信息化改造,建立覆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市场信息网络,形成横向相连、纵向贯通的农村市场信息服务渠道,推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3.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示范

面向大中型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员管理、财务管理、资源管理、办公自动化及成员培训管理,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能力和竞争力,降低运营成本。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服务平台,围绕农资购买、产品销售、农机作业、加工储运等重要环节,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品牌宣传、标准生产、统一包装和网上购销,实现生产在社、营销在网、业务交流、资源共享。

(三)进一步强化农业政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农业部门行政效能

1. 推进农业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

建设国家农业云计算中心,构建基于空间地理信息的国家耕地、草原和可养水面数量、质量、权属等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基础信息数据库体系;强化农业行业发展和监管信息资源的采集、整理及开发利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区域性、专业性涉农信息资源建设,不断健全涉农信息资源建设体系,丰富信息资源内容。

2. 加强农业行业管理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推动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农垦、乡企、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监管等各行业领域生产调度、行政执法及应急指挥等信息系统开发和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农业部门行业监管能力。推进国家农情(包括农、牧、渔、垦、机)管理信息化建设,对农业各行业进行动态监测、趋势预测,提高农业主管部门在生产决策、优化资源配置、指挥调度、上下协同、信息反馈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和预警服务平台,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

3.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开发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建设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预警信息系统,实行分区监控、上下联动。加快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信息化建设。

4. 完善农业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

建立并加强农业病虫害、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上下协同、运转高效、调度灵敏的国家农业综合指挥调度平台,推进视频会议系统延伸至县级农业部门,加快应急指挥信息化步骤。

(四)切实完善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1. 打造全国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云平台

进一步完善全国语音平台体系、信息资源体系和门户网站体系;探索将农技推广、兽医、农产品质监、农业综合执法、农村三资管理、村务公开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及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管理系统植入12316服务体系;推广12316虚拟信息服务系统进驻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有效满足其对外加强信息交流、对内强化成员管理需求。

2. 完善信息服务站点和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

依托村委会、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站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资经销店、电信服务代办点等现有场所和设施,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可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认定或新建村级信息服务站。加强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信息员贴近农村、了解农业的优势,有针对性地满足农民信息需求。

3. 探索信息服务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探索市场主体投资农业信息服务。鼓励村委会与各类企业合作或合资筹建村级信息服务站,采用市场化方式运营,实现社会共建和市场运行。

(五)全面夯实农业信息化基础,助力农业信息化健康有序发展

1. 推进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光纤进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带宽。在国家统筹布局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电视网、卫星通信等信息化设施建设的背景下,探索政府补贴与优惠政策,推进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2. 加大涉农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力度

建立和完善涉农信息资源标准,开展涉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健全涉农信息资源数据库体系。面向“三农”需求,开发实用的各类涉农信息资源,切实解决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最初一公里”问题。探索并完善涉农信息共建共享机制,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涉农信息系统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岛。

3. 加强工作体系建设

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工作力量。加强各级农业部门信息中心条件建设,更好地为农业行政管理及信息化推进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强化对农业行政管理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村信息员及农民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应用主体的信息素养。

4. 大力发展农业信息化产业

立足于自主可控原则,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加快农业适用信息技术、产品和装备研发及示范推广,加强创新队伍培养。支持鼓励涉农企业及科研院所加快研发功能简单、操作容易、价格低廉、稳定性高、维护方便的信息技术产品设备和产品。鼓励成立农业信息化等领域的产业联盟,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农业信息化产业创新和成果转化。

二、新形势下推进农业信息化的对策与建议

(一)坚持需求导向,摸清农民信息需求

深入分析和把握新形势下的农民特点,吃透民情、把握民意、顺应民心,充分满足农民的各种信息需求,是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在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时,要注重调研,切实以农业发展和农民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优先解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尤其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突出应用,务求实效。

(二)加大投入力度,落实专项工程

研究建立农业信息化支持政策体系,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信息化建设,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市场运作为主体的投入机制,按照“基础性信息服务由政府投入,专业性信息服务引导社会投入”的原则,多渠道争取和筹集建设资金。设立财政专项经费,用于开展信息系统运维、标准体系建设、典型示范、安全防护及信息资源建设等工作。

(三)积极探索信息补贴政策,促进推广应用

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农机、良种、家电等补贴政策的实施对刺激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显著,开展农业信息补贴必将大大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议国家和地方开展农业信息补贴试点工作。

第9篇

关键词:入借银行挑战对策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中国银行业开放时间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在加入WTO后,立即取消在上海、深圳、天津、大连的限制;在加人WTO一年内,取消在广州、青岛、南京、武汉的限制;以后按年逐步取消在中国内地一些城市的限制直至在加人WTO五年内,取消全部的地域限制;

(2)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客户限制,在加人WTO二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即人民币的批发业务放开;在加人WTO五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中国居民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即人民币的零售业务放开。显然,这是一个渐进式的对外开放协议。因此,加人世贸组织后,按照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原则两项世贸组织的基本规定,在华外资银行关于人民币经营业务各方面的限制将逐渐取消,而待遇也逐步提高。这必将加速我国银行业参与国际竞争、按照国际规则和市场机制运行的转轨进程,也将使我国银行业面临巨大的挑战。

一、入世后外资银行的举措人世后,外资银行采取的举措

(一)“登陆”速度明显加快2002年3月,花旗银行上海分行获准将营运资金增至5.9亿元,成为国内首家获准全面经营外汇业务的外资银行分行。2002年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北京召开的国际商会亚洲地区会议上说:截止到2002年7月底为止,中国已有外资银行机构400多家,其中营业性机构200多家,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有44家;而到2002年10月底为止,仅北京就已有19家外资银行的分号,另外98家代表处中已有数家正在申请或筹备开业,上海则有53家外资银行。此外,外资银行普遍采取区位战略,以大型中心城市为战略据点,辐射性地发展业务。

(二)抢滩新业务市场与区位战略相对应,外资银行在业务拓展上也采取重点攻略,即抢占新业务。很明显,外资银行的业务战略之一,是针对中国市场加大创新,为客户量身定做服务品种,如买断保底协议、信用卡、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等。

(三)牢牢定位优质客户群花旗收费事件可见一斑,花旗方面表示:花旗原则上不设门槛,上海居民持1美元也可以在该行开设账户,但500。美元以下的存款每月收取6美元的手续费。原因很简单,客户占用的银行资源与客户存款对银行的收益不成比例,银行需通过收取手续费加以弥补。汇丰银行也拟于近期推出对中国居民外汇业务采取类似的收费方式。与此同时,各外资银行为吸引优质客户频频推出了私人理财服务。2002年8月,香港第二大上市银行恒生银行上海分行专为尊贵客户设立的“优越理财中心”同时在上海分行和广州分行推出,其最低开户金额为50万元港币或等值外币;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在内地的首间卓越理财中心也正式开业。这家理财中心将为内地客户提供包括8种外币的存款服务、一对一专属客户经理、24小时电话服务,总存款额达5万美元的客户,即可免费享受卓越理财。花旗银行的门槛更高,规定需存款10万美元才可享受免费的专家理财服务。

(四)入股中资银行通过参股国内商业银行,可以规避现有业务限制,提前全面进人国内银行市场,利用国内银行分支网络和广泛的客户基础,推广外资银行的产品和服务,特别是在外资银行看好的信用卡、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领域,都需要网点的支持。此外,在政策条件许可时,外资银行还可以通过增持股份的方式控股一家国内商业银行。事实上,2002年先后有上海银行、南京商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西安市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城市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等与外资银行有参股或合作意向。继上海银行引人18%的外资银行股后,2002年,南京商业银行也引人了15%的外资银行股。有媒体披露,花旗银行拟收购浦东发展银行8%至10%的股权[l1。交行以及民生银行也都在作引进外资银行股的准备。至于四大国有银行,中行与花旗已有过亲密接触,只等时机成熟,其他三家都可能有这方面的考虑。

二、入世给中国银行业带来的冲击入世后,中国银行业已经或将要面临的冲击

(一)优质客户改换门庭20%的客户创造80%的利润是国际金融业的共识,国内银行业则有60另的利润来自10%的客户。入世后,构成银行主要盈利能力的跨国企业、三资企业、国内的外向型企业、大型集团公司以及高新科技企业,不可避免地成为中外银行争相取悦的对象。随着对外资银行种种限制的逐步取消,中资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将随之丧失其传统的垄断地位。和国际上著名的银行相比,中资银行的差距是相当明显的。根据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世界上最大的20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平均为1152%。可是,按照2001年1月统计圈,四大国有银行中,工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4.75%,农业银行为1.44%,建设银行为3.79%,只有中国银行达到标准,为8.5%。在2000年世界前20家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为3.2%,中国四家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率都超过了20%。除了在资产质量和信誉上的差距之外,外资银行的商业服务功能也全面超过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大多实行混业经营,集商业银行、投资、证券、保险于一身。与严格分业管理的中资银行相比,它们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业务要求。由于外资银行在信誉和服务质量上都比中资银行高出一筹,一旦允许他们经营人民币业务,必然会与中资银行展开激烈的优质客户争夺战。

(二)大量丧失中间结算、批发和零售业务中国加人WTO后,国际贸易已经并将继续飞速发展。银行的国际结算、信用证业务将大量增加。外资银行将凭藉其操作规范、管理先进以及与跨国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与中资银行抢夺市场,争揽客户,对中资银行形成更大的挑战。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首先将冲击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远期信用证、远期结售汇、利率保值、期权、期货等中间业务。外资银行进人中国市场后,将向批发和零售业务进军。在批发业务方面,银行贷款是重点,在零售业务方面,消费信贷是重点。同时,外资金融机构将扩大中间服务领域。信息咨询、家居理财等业务会成为它们新的开拓点。在这一方面,中资银行也未必具有足够的竞争能力。中资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比例较高,盈利能力较低,在贷款规模、投向、投量、结构以及时限控制等方面都会受到非市场因素的限制和压力。相反,外资银行没有行政干预,没有债务负担,资金后备力量雄厚,许多外资大银行信誉良好,能够按照市场规律灵活运作,必然会对中资银行形成很大的压力。

(三)人才竞争导致业务骨干流失,中资银行会遇到强大的人才竞争压力加人WTO后,外资银行将突破地域和数量的限制,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对国内管理和专业人才的需求旺盛。他们可以用各种优厚的物质条件以及先进的人才管理方式来挖掘“金融精英”,而国有商业银行受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条件限制,对一些资深职员和高级管理人才缺乏吸引力,在未来的人才竞争中,如果不能很好地完善培育、激励机制,有可能形成优秀人才外流。而业务骨干的出走势必会带走许多优质客户,加剧金融系统的危机。事实上,近几年中资银行的人才已经大量流失。

(四)我国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银行制度将会受到冲击由于金融市场还不够规范,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还不能适应混业经营的要求,故在混业经营已成为世界性趋势之时,中国仍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以防止风险交叉传递,并防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助关联银行进行不正当竞争。但混业经营能为客户提供较全面的服务,能沟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联系,将各种金融业务进行有效的组合,能通过业务多元化,增加收益,降低成本。加人wTO后,许多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保险于一体的大银行进人我国,外资银行的混业经营与中资银行的分业经营格局,将使外资银行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五)金融风险监管面临严峻考验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由于中国金融监管水平较低、监管工作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如果对外资银行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金融体系风险。

(2)在追求高额利润的动机驱使下,外资银行将其业务的重点集中在成本低、风险小、收益高的中间业务方面,特别是国际结算业务,而对那些中国经济建设中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则不屑一顾。外资银行的这种经营活动将风险业务转嫁给中资银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国金融业的风险。

(3)外资银行大规模进人后,随着银行结构的复杂化以及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而使银行体系的不稳定性和系统性风险进一步增加,对这一体系的监管将变得更为困难,谨慎性监管成本将大幅度增加。

(六)金融宏观调控难度加大首先,货币政策调控的难度加大。由于外资银行可以通过从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来抵制货币政策的影响,从而弱化货币政策的效应。而且,外资银行进人中国货币市场可能强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传导机制,这将进一步加大中央银行的调控难度。其次,对资本流动风险控制的难度增加。由于外资银行可以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低成本融资,而中国加人WTO之后将逐步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的客户限制,中国的各类企业都可通过外资银行融资,这就意味着本币与外币的融通、国际资本的流出入将更加频繁,因此中央银行对资本流动风险控制的难度加大。再次,将增加人民币汇率变动的不确定因素。在中国金融业监管措施尚不够严密和完善的情况下,当人民币汇率出现波动时,持有大量人民币资产的外资银行将是一个十分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推波助澜,加剧汇率波动,影响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性。

三、中国银行业面对挑战的有利因素及发展对策

尽管中国将会执行其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时在开放银行业方面的承诺,但是中国仍然对外资银行实施了比较严格的限制,使得外资银行在设立新的分支机构和开展人民币业务方面,实际上仍面临着很大的约束,从而使中资银行在应对挑战时具有一些有利因素。

首先,外资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依然受到各种限制。尽管我国承诺从2002年开始每年开放四个城市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到2007年完全放开,但是中央银行2002年初公布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外资银行开设分支机构和开展人民币业务作出限制。考虑到相关因素,外资银行要在目标市场建立比较完善的网络并得到人民币业务许可证,需要较长的时间。

其次,在分支机构较少的情况下,外资银行吸收人民币存款的能力受到影响。缺乏稳定的、低成本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将使外资银行在与中资银行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外资银行只有通过同业借款来获得人民币资金。而同业借款的成本远高于储蓄存款成本,将压缩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利润空间。

再次,一些审慎性监管规定也将提高外资银行的运营成本。

另外,在中国市场上拓展业务的外资银行同样面临许多经营风险,相比之下还缺乏国内银行所具有的各种优势。比如道德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等。在人文环境上,外资银行更无法与中资银行相抗衡。而且外资银行无论投人多少资金和物力,在网点规模上仍无法与中资银行分庭抗礼。为了应对冲击,中国银行业应充分利用短暂而宝贵的5年过渡期和有利因素,积极寻求发展对策。

(一)建立健全我国商业银行体系

首先,针对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目前存在的首要问题是产权关系不清、治理结构缺失的实际,尽快将四大国有银行改造成“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化商业银行”;其次,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机构,主要包括: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进一步改革,以及开放民营银行等。

(二)创造条件实行混业经营

金融业混业经营是个大趋势。为应对客户类型的多元化和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一方面应当建立国内同类型银行的战略联盟,在同城或异地形成广泛的清算网络;另一方面,要建立银行、保险、证券间的战略联盟,为个人客户提供具有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和全方位的综合服务。现在世界上实行的混业经营模式,可以粗略地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全能银行式,即允许银行全面经营各种金融业务,用信贷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另一类是所谓的“伞形”式,即在一个集团内部可以设立办理各种金融业务的法人机构,但每一个法人机构仍只能经营一种业务。从我国的情况看,第二种模式可能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三)要加快中资银行的业务创新

中央银行在强化金融监管的同时,在体制上要给经营者较大的自。要大力支持国内中资银行的业务创新,鼓励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国际业务、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等新型业务。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业务创新和相互。要根据市场的需求,进一步加快金融创新机制的建设。紧紧围绕资产多元化、产品多样化、手段现代化、服务全能化、管理规范化、利润最大化的要求来开展创新活动。

(四)创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

人才是银行的资产,是银行业竞争的关键。为了稳定人才、吸引人才,银行应该制定系统的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建立好的育人、用人和激励制度,通过开发现有员工的创造性,实现业务的创新、市场的开拓和业务的发展;通过人才吸引制度,为银行引进高价值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技术;壮大银行的员工队伍;通过境内外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五)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部门应全面修改和整理所有的金融法律法规和文件,废止一切不适用的条款,形成既与国际立法接轨,又符合我国金融业发展实际情况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在完善我国金融主体法律的同时,参照国际惯例制定《外资银行法》、合资银行法》、《外资财务公司法》、《信托法》、《外资金融机构违法经营处罚条例》等相应法律、法规,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人、资产实力、资本金标准、业务范围、内控制度、信息披露、违法处理等方面作出详尽的规定。这将为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开放以及健康、稳定运行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

参照国际经验,在以后的几年里,将目前比较分散的监管机构,如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多个金融监管机构合并为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所有金融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同时完善各项监管手段,制定金融风险国内、国际预警指标体系,实现非现场检查的电子化、规范化、程序化,运用电子技术进行实时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针对性和快速反应能力,大幅度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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