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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4-01 1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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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论文

第1篇

(一)财务监管力量相对薄弱

铁路建设的规模不断蓬勃发展与建设的项目所具有的临时性中,使得专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人才出现短缺的情况,由于铁路建设的工程巨大,其所需的财务资金量也非常巨大,而这些资金必须有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由于施工具有分散性,因此,所需的财务人员数量也相对较多,但是因人才的短缺,使得专业的财务人员分配严重不足,并且一个大型的铁路建设其投资额可高达数百亿人民币,但是只有一个相关的专业会计,甚至有些专业会计还要负责几个项目,对于工作应接不暇,而还要对施工单位的资金流向加以监管更加重了其工作压力,也就使得财务监管的力量变得薄弱。

(二)对资金监管重要性的认识浅

在铁路的建设单位当中,其通常存在着重视现场轻视管理、重视工期轻视程序以及重视工程的进度忽视财务的管理等现象。许多相关的建设单位都缺乏相应的整体与大局意识,并停留于以往的旧观念中,并没有意识到施工建设资金的管理失去控制对于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以及整体投资中所产生的影响。正因为建设单位对于资金的流向欠缺一定的安全感,对资金监管重要的认识比较浅以及对资金的风险隐患危机感不大等情况,才会让资金被用各种渠道而转移与挪动。

(三)建设资金的监管方法具有单一性

当前在建设单位中,对于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一般是依赖于协作银行的实时监控,并由施工单位偶尔分派财务人员事后监查资金的管理情况,使得建设资金的监管方法相对单一,只是单纯的依赖银行来进行前台控制,而一旦银行中的工作人员因客观疏忽或主观大意问题出现,就会使得建设的资金脱离相关建设单位的监管,从而被一些有心人士可以挪用与转移资金,造成资金流失的现象出现,从而使单位与银行之间产生纠纷。

(四)对于施工单位监管与考核的力度不够

首先,施工单位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失去控制。一些建设单位因长期忽视对施工单位的跟踪调查,在例行检查时也只点到为止,完全没有掌握施工单位的情况,直至上级检查审计时才将问题暴露出来;其次,建设单位对于施工单位监管与考核的力度不够,即使是大部分建设单位都和施工单位、协作银行等签订了相关的资金监管协议,但是一些协议只是成为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而存在,出现问题之后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更难以追究责任,从而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二、完善铁路建设资金监管的相关措施

(一)完善对资金监管的协议制订

首先,监管模式。在施工单位银行账户中实施核准制度、对资金的使用实施预算制度、对资金的支付实施过程控制手段;对于对外支付则实施备案制度等,从而将资金的流动全过程都纳入到监管工作中。其次,监管的范围与深度。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所拨付给相关施工单位的建设资金皆需要纳入到监管工作中,但因施工单位的对外支出比数与类别众多,将每笔开支都纳入到监管中难以实现,也无法符合单位内部的控制原则与成本效益的原则。所以建设单位可按照施工单位具体情况制定限额规定,不超过限额的支出可经施工单位安排,而建设单位只需负责定期检查,超出限额的支出就必须纳入到监管中,并要求建设单位对其动态实时掌握。

(二)落实监管协议,明确责任追究

相关的建设单位应该定期检查其资金监管的相关协议实际执行的情况,并召开协调会,主要有建设与施工单位及协议银行参与,通报在建设资金的监管协议中所执行的实际情况,并协调解决在执行监管的协议当中所出现的问题。对在执行协议的期间所出现的问题,比如施工单位的违规使用与转移资金等事件,需要三方联手追查出现问题的主要根源,并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协议的规定追究责任,并要求导致资金损失方主动偿还损失与赔偿损失。

(三)引进社会相关中介机构,强化建设资金的监管

在大型的铁路建设中,其参建的单位众多,少则几个,多则数十个,并且在下属中还包含着着独立核算分支单位机构,只依赖建设单位本身财务力量来监管建设资金常常无法达到监管效果,所以,建设单位必须积极的引进外界的审计力量,并聘请高素质高水平的会计师定期审计与咨询建设资金的情况,并引进社会相关的中介机构,把外部审计与内部检查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找出问题出现的原因,并加以监督完善,从而促进监察工作的规范化。

(四)加强监管团队的建设,提高财务队伍的素质

第一,要配备齐全的财务人员,并充实财务的管理力量。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不但要业务技能较高,其道德品质必须良好,并且要具有较强的资金监管能力,充分的做好对资金流出的管理与控制。第二,要求相关的协议银行对于财务工作人员定期加以培训,从而保证财务工作人员可以熟练的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监管与审核。第三,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力度,并建立起相关的学习机构,让其及时了解与掌握建设资金的监管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从而提高对异常风险的预见性。此外,随着挡墙经济与科技的发展与变化,在铁路建设中对资金的监管工作所面临的挑战更大,因此,加强监管团队的建设与提高财务队伍的素质对于有效的监管建设资金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意义。

三、总结

第2篇

太原枢纽西南环线:自西山支线汾河站中心(TLK2+721.7)至太中银线北六堡站中心(太中银K19+300),全长53.640KM。相关联络工程:汾河至太北疏解线(贯通西南环右线)、西山支线疏解线、太中银线货车疏解线等。太原铁路枢纽新建西南环线工程项目和其他项目相比有较大的区别,其他新建铁路工程建设一般选在偏远的郊区,必要时须组建储备基地来保证物资供应。而本施工项目的交通运输条件比较好,与其他多条既有线连通,所以不能采用一贯的管理模式。本次项目物资采购具有规格型号复杂,种类繁多等特点。

二、物资招标采购中供应商的不良行为

(一)合同执行力差物资招标

采购合同签订后,由于工期时间长,市场上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增长,部分供应商认为执行合同后自己利益受到损失,拒绝执行或完全履行合同。个别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串通或排挤其他供应商,或向采购、评审等相关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以获得采购标的更多信息,或直接获得采购项目,导致合同执行力差。

(二)报价不科学、不合理

在一些技术较复杂产品的采购方面,因产品技术含量高,更新换代快,供应商为了及早抢占市场,往往仓促推出产品,中标后,在供货时以产品升级等理由变相提高供货价格,导致工程成本的提高。

(三)恶性竞争投标铁路物资招标采购

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个别供应商不顾市场正常价格,盲目降价,导致供应商之间恶性竞争。有些供应商为了中标,采用商业贿赂、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等不正当手段,拉拢腐蚀采购单位和评审专家,严重破坏铁路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的公平竞争环境。

(四)履约中存在不规范行为

个别供应商将一些残次品、半成品组织供应,欺骗采购方;或与采购方个别人互相串通,损害采购方利益,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有些供应商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心存侥幸而不上报,造成严重后果。

(五)参与部分物资投标的积极性不高

预算金额不高的物资,在邀请供应商投标时,其投标积极性普遍不高,往往不愿意参加,有时只有一家或两家参与投标,导致公开招标无法实施,为了完成招标采购任务,采购方只能采取有限的比价或谈判。

三、提高物资招投标采购过程中供应商管理的措施

物资采购管理,特别是供应商管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仍将是铁路建设管理的主要内容。现有的供应商评选机制往往在实践中表现出一些不适应因素,出现了市场开放不彻底、供应标准不统一、评标机制不合理等难题,难于实现高质量低成本的采购目标。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规范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方严格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和物资招投标程序办事,纪检、审计部门加强监督;招标方行为要公正公开,对负责的招标内容要保密;认真制作招标文件,同时邀请相关技术、法律等方面专家参与;完善公开投标、评标及定标的过程,制定科学的评标细则,并做好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物资合同要全面、缜密,质量方面的条款应明确、详细、具有可操作性。

(二)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的战略

合作关系与供应商建立起长期直接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对供需双方交验行为和程序的规范,改变以往互相扯皮的现象,有效解决重前期招标轻后期现场管理的问题。为确保物资交验过程中的畅通,保证供需双方的利益协调,在工地物资管理文件中应有详细具体的规定和方法,在遇到问题时建设方应给予积极的协调和处理。

(三)供应商绩效管理施行信息化管理

把供应商的所有信息随时输入电脑,生成相关数据,便于随时查验;或进行人工分类,把相关供应商的经营类别尽可能详尽地整理出来,从而提高企业采购管理质量。

1.建立科学的供应商绩效评价系统。在传统的供应商管理考核基础上进一步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对这些量化指标进行系统性地核算,形成综合评价,并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价系统,对供应商进行全面、动态、科学的评价,选出最佳供应商。

2.公正的评价供应商绩效。评价的过程中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进行。让参与者看到评价全过程及结果,评价过程也可以适度向供应商公开。这种评价方式能使参与评价者对供应商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与把握,供应商也可以据此积极改进自己的不足。

3.规范评价优秀供应商。不能单纯以综合分值确定供应商的优秀与否,而应该遵守各项指标进行评价,优秀供应商最后确定是由供应商管理方进行评定,同时把评价结果反馈给供应商,便于供应商改进提高。

(四)建立供应商黑名单

首先,制度化执行考核,使考核成为评判供应商的重要依据。其次,优化考核指标,确保具有可操作性。这些指标包括:供货质量、价格因素、技术水平、售后服务及人力资源合作等。第三,要建立监督预警机制,严格管理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正当行为。第四,借助现代科技,加强对供应商信息的监管监督。

四、结语

第3篇

1.成本控制体系不完整,机构设置不合理。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体系不完整,甚至部分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投资控制部门及岗位,单纯的根据以往的经验,按中标项目合同额乘以一定比例来确定项目成本目标及利润目标。而有些单位虽设置了成本控制岗位,但经常由财务部门负责,但财务部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专业限制,往往只是进行成本核算,而非真正意义的成本控制管理,因此并未实际意义的进行成本控制。

2.只注重施工阶段成本控制,而忽视了全过程成本控制。项目成本管理应贯穿投标、进场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等五个阶段的全过程,而多数施工企业受传统理念影响,在成本控制过程中往往只注重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而忽略了其他阶段的全过程成本管理。

3.疏于索赔。铁路工程建设具有项目规模大,不确定因素多,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业主经常会要求对项目的规模、标准以及工程数量等进行改变。施工企业往往因为对签订合同条款研读不细,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准,或是害怕不利于与业主的合作,而不懂得合理会索赔或不敢索赔。

4.对安全质量管理成本控制不到位。施工过程中,部分企业没有制定严格安全质量保证体系,造成安全质量管理投入不足或是投入过多。投入不足会容易导致安全质量问题的发生,为了弥补安全质量问题一定会造成更大的成本投入,而且往往是成几何数字上升。而投入过多则会增加安全质量控制成本,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二、加强成本控制的必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成本控制体系及机构设置施工企业的项目成本控制体系是指企业为实施成本控制、达到成本控制目标所需要的组织结构、原则、程序、内容、依据、方法等,是施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管理机制,晚上企业组织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以组织机构为框架,以资源为基础,通过合理控制程序及过程来实现目标成本的实现,是成本控制的核心及基础。成本管理及控制应大体按公司、项目经理部、分部三个级别分级设置专门机构,财务部门作为成本核算主体,负责向成本管理部门及提供详细可靠的成本核算数据,为成本控制措施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成本控制机构应逐级负责,并制定相应激励、考核制度对项目进行全过程成本控制管理。

(二)全过程动态管理项目成本管理贯穿于投标、进场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等五个阶段的全过程成本控制管理,只有通过全过程成本控制,才能达到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全过程成本控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做好先期成本控制基础工作。项目投标前,投标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业主提供资料详细考察现场,掌握项目的特点、当地气候条件、资源环境等因素,并根据以往经验,对施工过程中工程内容及数量的变化趋势预测。同时要详细掌握合同约定条款及铁路总公司关于合同价款调整的相关规定,为投标报价做好充足准备。对预测增加数量且按照规定可以调整合同价的部分,可以适当提高报价;对预测减少工程数量的项目则可以适当降低报价,以便为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索赔奠定良好基础。2.科学测定项目成本。中标后,应科学的制定目标成本。成本控制的核心是成本目标的制定以及目标的实现。而科学的预测成本,是合理控制成本的重要基础。成本预测内容主要是使用科学的方法,综合考虑项目的自身特点、施工环境,以及拟投入项目的人员、设备等因素,对项目成本进行预测,制定总体成本控制目标,同时制定相应成本计划。在施工阶段,项目经理部应首先对目标成本进行分解,为了保证目标成本的落实与实现,必须将成本目标及成本计划逐层分解到内部各个责任层,并最终落实到个人,以达到全员参与成本控制的目的。3.动态管理。铁路工程因线路长,工期长,存在的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成本控制始终处于不断变化的环境之中。因此在开展铁路工程建设成本控制时,必须坚持动态控制的原则,根据项目进展及现场实际情况,不断的对制定的计划及目标成本进行调整。成本调整主要内容有:施工方案优化调整、工程数量调整、材料价差调整、单价调整、变更设计及索赔调整等内容。只有对成本进行动态管理,才能更为合理的制定成本目标及成本计划,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成本动态管理制度,并加以严格落实,才能达到预期的成本控制目标。4.定期开展成本分析活的。施工过程中应以月或季为周期,定期对比分析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与制定的计划及成本目标的关系,若实际发生成本在制定的计划成本目标内且与制定的成本目标偏差很小,表明成本控制效果良好,应总结经验,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若超出或偏差较大,应当及时分析和查找造成偏差的原因。多数情况下,造成偏差较大的主要原因在于成本控制落实不到位或成本目标制定不合理。问题发现后应及时分析查找问题产生原因,并制定严格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及时纠偏,将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以期达到最终的成本控制目标。

(三)进一步强化施工过程中成本控制1.加强成本核算,及时反映成本控制情况。成本核算是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之一,不仅是检验成本目标实现情况的主要依据,同时也反映了项目管理水平情况。成本核算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成本目标能否实现。加强成本核算的主要途径是提高成本核算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按相关会计规定进行核算,确保成本信息的真实准确。2.加强对工、料、机以及管理费用的成本控制。项目施工过程中工、料、机的消耗,占据了项目成本的绝大部分,因此对工、料、机成本控制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目标成本的实现。(1)人工费控制。人工费在铁路建设项目成本中约占10%,且近些年来,人工成本逐年上升,所占成本比例也在逐渐增大,因此对人工成本必须严格控制。人工成本控制的关键首先是搞好工资分配制度,奖罚分明并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其次要精简机构,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再次是要强化定额管理,加强日常技术技能的学习,不定期组织开展劳动竞赛,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2)材料费控制。材料费在铁路建设项目成本中约占70%左右,所占比重最大,因此材料成本的控制是控制工程成本的重中之重。目前施工企业常常存在材料采购价格偏高造成材料成本上升;材料采购数量与现场实际进度需求不符,采购过多造成库存,增加材料保管成本,材料采购不到位造成现场等料窝工现象;以及现场材料浪费等问题。因此材料成本控制的关键在于采购价格、采购数量,以及材料使用的控制。①采购价格的控制。材料采购前应充分了解材料的市场价格,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购买,以期达到物美价廉。②采购数量及质量的控制。材料采购前一定要根据施组及进度情况制定周密、详细的材料采购计划,根据材料计划确定材料商的供货方式。在满足材料需求的情况下,尽量减少材料库存,以降低材料保管费用及仓储损耗。材料进库前应严格检查供货材料质量是否过关,材料入库后应按规范要求妥善保管,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③材料消耗控制。材料消耗应严格按材料消耗定额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并坚持余料回收,以降低消耗数量。对于周转材料要加强管理,使用后及时修复,妥善保管,以增加周转次数,降低周转材料的使用成本。(3)机械设备使用控制。机械设备使用首先应制定严密的施组,合理配备机械,尽量避免设备闲置。其次应对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设备利用率。最后要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提高设备使用寿命。(4)其他费控制。其他费主要包括管理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该项费用虽然项目繁多,且所占比重不大,但仍应予以足够重视。其他费成本支出的多少,从侧面反映出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制度,严格落实,尽量减少成本支出。

(四)强化合同管理,增强索赔意识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设计面广,签约方的身份也比较复杂,因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合同会签制度,合同签订后要建立合同台帐并及时更新。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与项目业主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其他相关各方签订的合同,二者签订时侧重点各不相同。与业主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数量少,但金额大,签约合同往往采用业主提供的格式文本,且多数为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除应尽量细化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内容等方面,以减少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业主产生纠纷外,更应重点研究合同中关于合同价款调整的相关约定,全面掌握价款可调范围及国家及铁路总公司相关价款调整办法的规定,为后期索赔做好充分准备。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其他相关各方签订的合同数量大,但金额较小,应将重点放在合同价款谈判及合同内容、范围等方面,尽量减少扯皮现象发生,而造成不必要的成本支出。为了现成本控制目标不但要合理“节流”,还要充分研究施工过程中如何“开源”。作为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开源”的主要途径就是以合同为基础,加强变更、索赔的管理。目前我国铁路施工合同中关于合同价款调整主要包括发包人对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的重大调整;材料差价调整;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以及按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准许调整的内容。在目前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的重大调整引起的费用增加,以及材料价差调整,主导权往往在业主方,由业主组织设计单位编制相关资料,并报铁路总公司后,与施工单位调整合同价款。在此过程中,施工企业应当做好盯控工作,审批文件一旦下方,尽快与业主签订补充合同,尽快拿到补充价款。作为施工企业更应将主要精力放在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以及按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准许调整的内容上。1.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铁路施工周期长,且近几年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因此做好不可抗力损失的索赔工作对于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也显得尤为重要。施工企业应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索赔管理制度,做好日常记录,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及时搜集相关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同时根据业主方相关要求编制损失报告,并向业主进行索赔,以提高索赔成功率。2.按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准许调整的内容。目前铁路施工承包合同中,按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政策规定准许调整的内容主要指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调整。现行的变更管理办法为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53号)文件。文件中对变更进行了分类(Ⅰ类变更和Ⅱ类变更),并明确了变更上报、审批权限以及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变更范围。施工企业应仔细学习研究办法规定,重点研习可调合同价款的变更规定,同时根据办法规定制定内部变更管理办法,并由专人负责,各业务处进行配合。如有变更发生,尽量合理合规的向可调合同价款类变更靠拢,以期达到“开源”的效果,进而实现效益最大化。

(五)重视安全质量管理的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管理是施工企业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安全质量管理是否合理,也直接影响到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抓好重视安全质量管理的成本控制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质量管理体系。2.群策群力,尊重基层作业人员的首创精神。3.建立相对稳定的施工作业队伍。4.加强宣传力度,促进管理工作的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除应做好以上工作外,施工企业还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其他办法制度来更好的为成本控制服务。如企业有实力的情况下,可组织人员编制自身企业定额,可大大提高成本测算的时间及准确度。再如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网络平台对成本控制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大大提升成本控制效率等等。

三、结束语

第4篇

1.1生态环境问题在铁路建设过程中,最常见的环境保护问题当属生态环境问题。在工程实施之前的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应该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了解建设区域的环境、地形和地质等现状,认真进行线路选位工作,避免占用过多的耕地,破坏当地的植被环境。如果选线不当,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增加取、弃土、路基填筑等土石方作业,直接对铁路沿线植被和土地产生一定的破坏。路基的建造应当特别注意,尽量移挖作填,减少弃土量,慎重选择弃土场位置,防止出现在汛期暴雨时弃土堆坍塌对铁路沿线居民房屋和农田造成损坏的问题。在铁路项目主体建设基本完成后,应逐步落实各项减缓补偿措施,最大限度的还原当地的生态环境。在实际操作中,根据绿化及线路防护要求,工程可以通过线路沿线绿化种植乔木或灌木以及对封场的临时场地、取土场区、弃土场区、弃渣场区绿化等,积极改善沿线生态环境。为保证绿化措施的高效率,新植树木、草皮都应选用适宜本地土壤、气候的材种,并选择适当的季节栽种。并且边坡植物防护绿化及路基外植树绿化在主体工程完工以后的适宜季节尽快实施。铁路建成后,随着防护、绿化措施的逐步到位,沿线的生态环境将逐步得到恢复和改善。

1.2噪声问题铁路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噪音污染,不仅会影响施工人员的正常工作,也会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这些噪音主要包括运输土石方、材料及设备的载重汽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施工现场的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隧道施工需要使用炸药,炸药爆炸时发出的巨大声响。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噪音的控制是十分必要的。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在线路选位时,应尽量选择远离居民生活区的地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再者,施工单位可以对施工设备进行降噪处理,尽量将半成品移到集中地点进行加工制造。另外,根据环境噪声预测结果,结合敏感点规模以及周围地形条件等现场情况,可以预设置吸声屏障、隔声通风窗,结合振动超标情况,将受到严重影响的居民进行搬迁。

1.3废弃物的处理问题铁路建设这类的大型施工,一定会产生数量庞大的固体废弃物,例如砖瓦、沙土、混凝土块及其他废弃的施工材料等。这些建筑垃圾如果不能正确、及时处理,直接、随意的堆放,将对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及土地状况产生持久和严重的影响,因此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施工建设时,要尽量提高建筑材料的使用效率,将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经收集后重新利用。对于那些不可利用的建筑材料,应根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中划定的弃土场堆放,严禁施工单位自行扩大或者增加弃土场。对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定点投放、及时回收、集中处置等措施,将固体废物纳入市政垃圾处理系统或者综合利用后。另外,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使用炸药、涂料、油漆等易燃、易爆的化学制品,如果直接丢弃,可能会对水体、土壤等造成污染。同时,在现场应对危险品进行集中管理,易燃易爆品单独设立库房,对其使用后剩余的物料必须进行一系列的专业处理,严禁直接丢弃或回填。

1.4扬尘问题施工现场大气污染最明显的表现是扬尘污染。这些扬尘主要是由土堆、砂堆、石灰、水泥搬运、混凝土搅拌、现场清扫、车辆进出等引起。内蒙地区风沙较大,且刮风的时间持续较长,粉尘未经处理随空气流动扩散,对当地村民种植的作物、村民和施工人员的个人健康都会产生巨大的损害,所以必须引起重视。针对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清扫以减少扬尘污染。再者,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体,防止土石砂料的撒漏,以免对道路两侧的农作物产生影响。另外,严禁在施工场地焚烧废物以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

2提高铁路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平的措施

2.1加大施工期的环境监控力度在铁路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控力度,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减少施工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首先,在施工准备阶段,应该详细审核施工方案中的各个细节,对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进行进一步的考察,确定其是否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同时应当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计划,并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得到顺利实施。在工程开工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相应的工程监理单位,明确其进行现场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在施工进行阶段,建设单位通过与专业的工程监理单位、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合作,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控力度。另外,在工程竣工后,还应该撰写相应的环保工作材料,并按照相应的标准对环保工作进行验收,对不合格者,责令相应的施工单位整改。

2.2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要制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首先要明确国家出台的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且熟悉环保部门制定的相应标准和收费制度,这样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才能够做到依法建设,有法可依。其次,要重点研究当前的铁路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保问题,尽力找到解决办法,并完善环境监理体系。

2.3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的制约施工中经常出现的环境问题,从而达到较好的环保效果。首先,建设单位根据批复后的环评方案制定的《项目施工作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在其中严格规定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振动、污水、扬尘、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同时要求各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环保意识,制定详细有效的环保措施,并遵守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其次,建立相应的环保监督制,采取相应的奖励与处罚措施,激励施工单位更好的完成环保工作,切实保证环保工作的持续有效进行。

3结语

第5篇

1.1参建单位档案管理意识不强有一部分建设单位往往认为建设项目只需要关注建设工程的实体就行,项目档案管理无所谓有或者没有;一部分的监理单位觉得,监理单位最为主要的工作就是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至于项目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应该由档案部门进行;还有一部分的施工人员则是认为施工单位就是关注施工,至于项目档案完全可以等到整个工程竣工以后再整理。诸多错误的思想导致项目档案工作无人负责,具体的制度没有真正落实,项目档案最终没有人收集,也没有人整理。

1.2档案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现有体制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共同合资建造铁路容易导致整个档案产权关系模糊,无法理清楚具体的管理职责。很多的合资公司往往存在错误思想,认为项目档案管理仅仅是上级档案部门的工作,与他们无关,也有的建设项目指挥部觉得建设项目一旦建设,不管是建设、施工还是监理人员都应该撤离转移到其他项目当中,那么竣工部分的文件应该移交给接管维护单位。错误的思想导致合资公司当中没有专门进行档案管理的人员,相关的办公设备和设施并不具备,如果将竣工文件随意处理,那么可能存在一定的隐患。

1.3投资方档案部门对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不够铁路部门与其他地方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所差别,那么往往造成后续铁路建设当中项目档案验收的标准有所差别,没有统一的判断标准。铁路集团不能够积极主动的对新建部分的合资公司进行档案的全面检查和监督,整体上比较被动。作为地方档案管理人员而言,很少过问新建铁路建设项目,因此合资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可能会出现管理空白。

1.4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档案人员素质不高目前很多的建设项目单位没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其档案管理往往由不专业的人员来临时帮忙完成。由于这些人员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档案管理训练,相对而言经验有限,会盲目照搬其他单位在档案管理当中的做法,不专业的行为导致整个档案资料的质量不高,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难以得到保证。

2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对策

2.1提高认识,加强档案管理组织基础建设各个参建单位需要对档案管理工作引起一定的重视,明确国家在档案工作当中具体的法律法规,然后根据单位情况建立系统化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首先,需要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合资公司作为整个档案管理的主体,起着组织和协调作用。具体分管档案的领导要明确,然后由项目的办公室人员进行档案工作,需要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到日常的考核当中,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查;其次,档案管理人员要合理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档案人员要配备,完善整个档案工作的体系。

2.2建立项目档案管理约束机制,加强责任考核首先,建设项目合同当中需要设定一定的档案工作具体工作开展的条款。条款当中需要对设计、施工以及监理等各个单位关于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予以明确。在整个建设项目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明确设计、竣工图的编制任务,包括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移交的具体责任。监理单位对于项目的竣工文件是否完整和准确有一定的审核义务,然后提交有关报告;其次,档案工作的开展和工程的全面建设要做到同步。工程计划任务的下达和项目文件归档相互同步;工程项目进度的检查与项目材料的形成同步;工程结果的验收与验收文件形成相互同步;奖励项目的登记上报和档案部门出具的资料归档相互同步;第三,项目档案的验收,需要与工程相关评选相互结合。为了保证整个工程档案的质量如何,可以让相关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进行督促,具体的督促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如果档案质量未能达到,那么判定为施工任务没有完成,后续的验收也无法进行;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档案归档,那么无法进行优质项目的评定;如果竣工文件不够完整,那么整个建设项目无法进行后续的验收;如果工程竣工档案未达验收标准,那么工程结算不能进行,相关的工程尾款也要扣留。

2.3实行档案工作统一管理所有的合资公司或者建设单位当中,应该根据公司具体的情况制定合适的管理方法,将档案工作小组和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相关的部门应该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竣工文件编制规定、项目档案分类方案、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竣工档案验收办法、项目档案整理操作规程、档案保管和文件归档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调阅和利用制度和档案保密制度等,后续需要真正落实职责,做好定期考核。

第6篇

工程物资可根据铁道部现行的相关文件分为以下三类:

1.甲方供应物资设备

简称甲供物资,指由铁道部或建设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

2.甲方控制物资设备

或称甲控物资,指工程承包单位在建设单位监督下购买的物资设备,指对工程质量、安全、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批物资设备。

3.自购物资设备

或称自购物资,指工程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

二、铁路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物资管理意识落后

铁路项目相关管理层对管理缺乏科学性,成本管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应重点考虑,成本控制主体是包括会计人员在内的铁路项目所有生产人员,其指标应在生产及实施程中完成。但是超过50%的铁路项目的财务主管未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仅考虑成本核算,不考虑成本的超支及结余项目,也不分析具体原因,误认为成本管理是财务的职能,导致成本控制职责不清。

2.物资管理工作制度不完善

有效的物资管理制度不完善,收、发料等签认工作的不规范,会造成物资在采购进场时,物资设备卡账以及物资出错等。由于各种原因(如无明确制度或制度不合理,人员的素质不高,物资未进行及时的检验),当进行工程管理时会造成混乱的物资清算,相关资料难以签认落实等后果,铁路工程的竣工时间也受到延误。

3.建设工程实际需要的物资和设计的物资存在较大差异

初期,甲供物资招标及采购工作因铁路建设工程管理层对其设备的数目、规格、型号诸多因素无明确规定而难以顺利进行。甲供物资是根据设计采购的,在实际施工时,会出现物资不足或物资规格有误的现象。无论是增加物资设备数量还是更换之前购买的物资,都会增加原有的成本,还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进度。

4.工程变化导致的问题

大量的新增和变更的工程部分因设计的具体和深入化而出现,这与诸多只进行初步设计后开始招标建设项目相矛盾。按照要求要对该部分的工程进行批复然后实施。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为保证项目的进度,往往先实施再批复。问题便出现了,该部分工程的物资在合同外,但又急需供应,导致甲供物资出现混淆。更有甚者,若财务的核算与验工计价过程无明确区分,会造成合同资金利用不合理问题,影响管理工作效率,延误铁路工程进度,降低建设质量。

5.其他问题

除上述问题外,物资管理人员缺乏且素质较低,甲供物资的价差调整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信息因为相关部门(物设、计财部门)之间的交流较少而反馈慢,无明确应急采购物资等问题也会对管理工作造成困难。

三、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管理的对策

1.树立全员的成本管理意识

要求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人员把工程成本管理工作放在主要位置,自觉对项目成本进行管理控制。将每个员工对物资成本管理的执行程度与其晋级加薪和职务聘任挂钩,借此调动起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人的角度控制成本。

2.合理管控物资的招标及采购

鉴于在铁路建设项目进程中,物资采购工作对工程投资与控制的影响,其对工程的进程举足轻重的作用不可忽视。首先,建设方需遵纪守法,认真、慎重地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建立在国家或者是铁路总公司基础上的物资采购法律)进行操作,然后依据相关批复尽快解决甲控物资相关设备招标、投标、采购等工作。其次,应降低随意扩张物资采购范围的可能性,合理安排物资管理工作,所有工作安排都应建立在物资设备的招标计划以及批复基础上。最后,在采购进程中,不仅仅要依据合同进行,还要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合同上已说明的甲供物资单执行相关工作。

3.改变现行物资采购管理模式

在项目实施时,可采用“铁路总公司”—“路局”—“建设项目”的管理模式,建设单位选择相关部门(如路局建管部门)审核达标的供应商,在供应商达标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在铁路二级市场展开公开招标工作。该单位可在相关部门(如路局建管部门)的号召下,对物资供应商的水平、诚信度、服务质量开展评估工作,完善物资供应商档案,让单位在项目实施时发监督作用,做好铁路的建设、规划、政策制定、资金落实工作。与此同时,为了给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的决策,方便进行动态管理,相关人员需对物资市场进行调研,及时掌握物资价格、供应商分布情况。

4.着重解决物资核算问题

在有变动的工程中,相关单位需要认真按照建设的程序执行,做好管理工作。根据有关变更的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先批复再实施的原则,再对有变动的工程进行施工;在规章制度的框架下进行物资的采购、财务核算与程序建设等工作。同时,对于变动部分的工程应单独设立账目,与合同内的账目分隔开来,来管理该部分工程所需甲供物资的采购、供应等工作。这样会减少物资管理可能出现的问题,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

5.强化对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的管理

工程物资设备进场之后,物资的检查、抽检与验收入库等工作一定要在相关要求下规范进行,同时应重视对物资每个阶段(采购、供应、签收)相关单位的考核及监督;完善物资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各个单位的职责;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最大程度的掌握工程物资的供应情况;参与建设的各方都应重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管理;落实工程物资的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并有效控制铁路项目的成本。建设项目工程物资如果得到较好地管理,物资管理工作的质量将会大幅度提高。

6.完善相关合同的管理工作

在铁路建设项目工程中,物资类别繁杂、规格型号不统一、物资设备技术不成熟(例如在牵引供电类或者通信信号设备),若处理不好相关工作会出现合同纠纷。所以,首先、要以提高铁路工程质量为中心,依据招标要求与投标文件,联合商品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文件,做好物资管理工作。其次、及时对合同的管理台账记更新,搜集、整合相关合同的资料,存档、统计并分析合同执行状况。最后、为减少物资的采购风险,要注重合同管理,依法按照合同的会签与备案制度与物资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合同。

四、结语

第7篇

1.1前置性文件

根据目前项目立项、决策阶段需开展的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流程[2],需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初测、铁路建设方案研究论证、可研报告(送审稿)编制、补充初测等过程中完成的前置性文件。这些前置性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咨询和评估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设计单位进行可研阶段工作期间,同步开展外业调查、资料收集、意见征求和方案评价等工作,按照相应文件编制办法编制专题报告,经建设单位报送各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将审批意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单位执行、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在对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审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上报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前置性文件对铁路建设方案不可回避的强制性作用,文献[3-4]均作为强制性条文要求予以强调。例如文献[4]第1.0.9条“高速铁路设计应执行国家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材料、节省土地、保护环境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环保选线、生态保护和节约能源等内容的重要设计原则。需要说明的是,环境影响、水土保持、节约能源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时也纳入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件组成部分中,2012年以来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也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内容设独立篇章[2]。而前置性文件的编制应以可研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如线路走向、运输组织、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工程措施、站点布置、工程数量、工程投资等为评估依据,进行专题论证,对可研的建设方案提出修正意见,也为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提出指导性原则。

1.2前置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1.2.1环境影响报告

环境影响报告主要根据文献[5]进行编制。该报告书通过对建设项目和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环境质量现状的分析,以及与沿线城市规划相容性的分析,从生态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振动环境影响、电磁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社会经济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论述,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根据现场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分析提出落实建议,并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价和提出应急预案。

1.2.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文献[6]作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主要依据,在报告编制过程中侧重于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方面的评估。通过对项目建设方案的基本分析,对所在地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进行划分,明确防治责任范围,对项目水土流失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及总体布局、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进行水土保持生态效益分析,并对水土保持设施后续管理提出建议。

1.2.3土地利用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该报告依据土地法和文献[7]进行编制。主要内容为对建设方案在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占用耕地指标、补充耕地目标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对建设方案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评估,以及对城镇规划和布局的影响、生态环境、社会经济效益的影响进行评估,对项目的可操作性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1.2.4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我国目前有黄河、长江、辽河、海河、淮河、松花江、珠江等七大水系,各大水系均由水利部直属的相应水利委员会(管理局)进行管理,而分布于各省区的分支水系则由水利厅及下属单位进行管理。因此根据文献[8]编制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也视所评价的河流,由归属管理单位组织评审。根据文献[8]要求,该报告主要对项目涉及的跨河工程(包括建设规模、结构形式、防洪标准等)及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含河道概况、水文、泥沙、气象特征、河道地质情况、现有防洪标准、洪峰水位等)进行论述,并对河道演变情况和趋势进行分析,通过水文分析计算、雍水分析计算、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河势影响分析计算、排涝影响分析计算进行防洪综合评价,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

1.2.5沿线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该报告的主要编制依据为文献[9]。该报告通过对建设方案的工程概况、用地范围的分析,以及对用地范围内地质概况(地层、构造等)阐述,分析矿产资源分布情况(种类、储量、质量等)、开采情况和矿权设置情况,对无法避免压覆矿产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详细说明,以及对压覆的矿产资源进行必要的经济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1.2.6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文献[10]用于指导地灾评估报告的编制。该报告通过对评估范围和级别的界定,经过对地质环境条件(气象、水文、地质构造、地层岩性等)的评估,阐述地质灾害的类别和特征,对现状地质灾害进行分析,预测项目可能引发、加剧、遭受的地质灾害,提出综合防治措施和危险性分区等建议。

1.2.7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

该报告主要针对建设方案的控制工程和特殊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根据文献[11]规定,该报告主要对项目的地震活动性、地震地质背景、地震烈度及地震动衰减关系进行分析,对场地地震危险性和发生概率进行评价,确定场地地震动参数,就地震环境、工程地质条件、地震安全性、地震灾害等方面提出建议。

1.2.8建设项目选址报告

根据文献[12]的要求,建设项目选址报告主要包含建设项目的拟选位置、拟用地范围、拟建设规模等内容。报告编制需从项目选址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及要求,交通运输条件及要求,主要选址方案,符合城市规划的论证,与市政、防灾、能源、交通、通讯规划的衔接和协调,与城市公共设施和生活设施配套的衔接和协调、与规划的协调等方面展开论述,并对沿线规划、城建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答复。

1.2.9节约能源报告

根据文献[13]及铁路总公司关于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节约能源评估报告编制的主要内容为评估范围和内容,建设项目用能情况(含用能系统及设备选择,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能源供应情况分析(含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能源消费对区域能源消费的影响),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节能的技术、管理、效果、经济性评估等,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1.2.10跨越航道通航论证报告

由文献[14]可知,该报告着重于对跨越通航河流的工程在安全影响方面的评价。主要内容有涉水工程的合理性、可行性分析,通航环境分析(含气象、水文、地质地貌分析),涉水工程对通航安全的影响分析,涉水工程对交通组织的影响分析,涉水活动水域通航风险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安全保障措施。

1.2.1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近年来建设环境变化情况,国家发改委要求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以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该报告编制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在规划选址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项目在实施前涉及土地征用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项目在实施前涉及拆迁安置、环境污染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项目在建设中涉及劳资纠纷、文明施工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突出问题,项目其他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突出问题。通过以上问题分析,确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防范措施和化解方案的建议。

1.3前置性文件的影响程度

影响程度的评价是从国家政策、社会影响、行业要求、技术难度、投资控制等方面综合论证后得出的。本文将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影响程度很大”来考虑,主要观点为这3个前置性文件无论从国家各项政策规定还是在对社会生产生活方面,无论对技术的要求还是投资额度的影响,均起到一票否决的作用,直接影响到项目立项和决策。将土地利用、防洪影响、压覆矿产、地质灾害等4个前置性文件作为“影响程度大”来考虑,主要是其对社会、行业的影响较大,其次考虑的是技术难度和投资。将地震安全、项目选址、节约能源、航道通航等4个前置性文件作为“影响程度一般”来考虑,主要是因其相对上述前置性文件的影响程度,更多的倾向于利用技术手段、通过投资调整更易于实现,而不是其对建设方案的重要程度降低。上述前置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应予以同样重视,本文论及的影响程度是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对建设方案的研究和确定方面出发,就实际工作中的难易程度和对策进行分析后得出的结论。这些前置性文件除单独编制外,与项目设计阶段的可研、初步设计文件编制也互相配套或互为因果关系,如节能、环评、水保、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均是可研、初步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则直接影响到建设方案的线路走向和工程措施。

2提高铁路建设方案可实施性的对策和方法

2.1目前铁路建设方案存在的不确定因素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我国城镇化、工业化水平的提高,铁路建设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与城市发展、人民生活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与铁路建设方案研究息息相关的环保选线、规划选线的设计理念愈加重要。但正如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和停滞不前的一样,铁路建设方案在研究确定的过程中,受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特别是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研究、决策、审批过程较为漫长;可研报告及各前置性文件在编制过程中,地方环保、水利、国土、建设、规划、交通等有关部门的人员更迭、政策和技术要求的调整,使得原来已协商、沟通的意见有变化的可能,甚至推倒重来,不但对项目的推进有严重的干扰,也对铁路建设方案的稳定有不可避免的影响。有关影响因素因与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划有很大关联,侧重点各有差异,本文仅就普遍性问题作一个简单归纳,。具体项目的特殊问题应在解决过程中根据有关政策和技术要求灵活处理。前置性文件批复时间:批复时间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影响很大,因此定义其影响程度和范围均为“大”,一旦批复,其批复意见调整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定义变化可能“小”。前置性文件批复意见执行:因批复意见一般具有必须执行的强制性作用,因此只要批复意见不存在语意偏差,都应该是坚决执行的。从这方面讲,定义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变化可能“小”是合理的。前置性文件批复意见理解分歧:主要指相关各方对前置性文件批复意见的理解和执行。特别当批复意见的某些条文带有“原则同意”、“基本同意”等等概括性词语时,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多认为该前置性文件的批复意见认可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和工程措施,可以不再调整、修改可研报告的相关内容,而前置性文件的编制单位或该行业的行政部门认为应严格执行前置性文件的批复意见,由此导致方案及工程实施、验收中,因各方对批复意见理解的分歧可能导致相关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所以定义其影响程度和范围均为“大”,因批复意见调整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定义变化可能“小”。自然条件中的“地形地质”:主要指地貌、地物发生变化和不良地质范围变化,与地灾、防洪和地震安全评估有很大的关系;一般地,除非发生地震、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否则对建设方案的影响属可控范围。自然条件中的“环境”:这里指各类保护区、水源区、文物、河流、各类矿产资源、土地类别等,牵涉到水土保持、土地、防洪、地灾、压矿、项目选址、通航论证等方面的评估,因此其影响程度和范围均为“大”,因其在项目前期调整可能小,其变化可能定义为“小”。自然条件中的“重要构筑物”:主要指军事设施、水利设施、交通设施、厂矿企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估有关,受国家政策、部门管理等人为干扰因素多,因此其影响程度和范围以及变化可能均为“大”,是最不稳定的因素。社会因素中的“人员调整”:由于行业部门的管理人员调整,可能会对已沟通、协商过的意见重新评估,属社会风险评估范围,但对方案的确定影响较小。社会因素中的“政策技术变化”:该条主要说明由于行业部门的政策性变化和技术规范的修订,或不同行业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同,导致建设方案的修改风险。例如铁路与石油液体储罐的防火距离要求,石油天然气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和铁路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存在差异,执行过程中如不能协调一致,达成共识,则对建设方案的影响程度、范围都很大,因此变化的可能性也很大。社会因素中的“规划要求”:城镇、交通、建筑规划等对建设方案的走向、站点设置的影响和关联非常密切。一般情况下,如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资料为经过批准的正式材料且较为详细,其变化的可能性较小,如未提供正式规划资料或不详细,则对建设方案的影响很大,为建设方案的实施埋下了不稳定因素。

2.2提高可实施性的对策和方法

2.2.1改进外部影响因素的对策和方法

(1)建设单位提前介入,组织可研报告编制单位与地方环保、水利、国土、规划、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形成权威性且内容详尽的协议文件,一则有利于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对相关费用的准确估算并纳入可研报告中,二则有利于项目实施阶段协议各方遵照执行,不会节外生枝而有碍于项目顺利推进。

(2)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应参照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文件,对需要与各部门签订的各类协议文件格式进行细化,对各方责任、义务和权利,应遵循的规定应有较为详尽的阐述。由于可行性研究阶段铁路建设方案未完全落地,存在局部优化调整的可能,因此在协议文件中应对此有客观负责的说明,并可提出免责条件和费用调整办法(变更或清概),以便在项目实施时执行。

(3)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应在建设单位管理下,与各前置性文件编制单位密切配合,在保证本单位商业机密和国家秘密不被泄露的前提下,以及知识产权不被侵犯的条件下,提供前置性文件编制单位所需资料。同样,各前置性文件编制单位不能仅依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提供的资料开展工作,也需要进行现场调查落实,并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必要时或对某一问题存在争议时,可由建设单位组织共同进行现场会诊。

2.2.2提高建设方案研究深度的对策和方法

(1)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在进驻现场开展工作时,除与地方政府结合时进行一般性工作汇报,提交资料收集清单外,在不违反保密政策和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尽量就研究的建设方案有比较详细的介绍,并认真听取地方及各部门的意见。遇到对建设方案有重大影响的意见时,需专门到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并形成书面沟通结果,供建设方案确定和决策时采用。

(2)必要时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在补充勘测阶段采用局部现场放线的方法,特别地段再加强勘察手段,以落实各前置性文件提出的强制性要求,避免建设方案在下阶段发生大的变化而延误项目批复。虽然看起来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在这个阶段的投入加大,但因对建设方案的确定和决策提供了详实的依据,加上前置性文件专题研究可靠的结论支持,实际上不但降低了建设方案大规模变化的风险,也提高了建设方案在沿线各部门的可信度,从而提升地方各部门对建设方案的支持力度,易于建设方案审查的顺利通过,也就降低了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的总投入。

(3)加强现场的调查工作和走访工作。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应充分利用1∶1万地形图,在开展调查工作时,对图中与建设方案影响大的河流、文物、水利(含枢纽、水库)、道路(含互通枢纽)、医院、学校、部队、电视(广播)台、气象部门、各类通讯发射塔、油(气)库及管线、加油站、地震台、高压电力线、变电所、畜牧场、养殖场、铁路及车站等敏感点的图例认真解读,查找各敏感点适应的法规文件确定的安全距离和控制距离,并落实沿线各类保护区、风景区、水源区、基本农田、矿产资源、不良地质分布的位置和范围,通过走访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现场知情人员,进一步确定上述敏感点的性质、级别、所适用的法规文件,用以确定建设方案采用绕避或拆迁的何种方式通过,并与产权单位达成协议,必要时可通过建设单位与产权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形成共识。这里需强调的是,为减少项目后期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方案的争议,应将隧道弃砟场、桥梁弃土场、站场和路基取弃土场的选址、调查、勘察和协议签订工作纳入到可研报告中专题说明。

(4)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应积极参与各前置性文件的审查、修改工作。除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支持外,对审查过程进行的现场调研、审查答疑也应积极参与,这样不仅有利于各前置性文件审查单位对项目建设方案的理解,也有利于审查意见的针对性和合理性,减少因审查意见太原则和泛泛引发的执行难度和分歧。

(5)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在收到各前置性文件的批复意见时,应认真研究对建设方案的影响,对批复意见分解到各个相关专业,规定在补充初测和定测期间就外业调查、协议协商、资料更新、措施调整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工作,在初步设计阶段就批复意见执行情况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

3结论

第8篇

1.铁路建设成本控制理念薄弱

近几年,由于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铁道建设部门逐渐将重心放到工程项目的招揽上以至于忽视了工程建设中的成本控制问题,使得在铁路工程的建设中,直接材料、人工及机械等相关费用得不到有效的控制,造成建设费用过于昂贵,建设成本控制管理得不到良好的改善。与此同时,铁路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人员成本控制思想薄弱,在项目的建设中,不能采取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严重的影响了铁路建设的经济效益。

2.铁路建设成本控制管理不到位

首先,在铁路建设工程中,对于成本控制,大部分企业已有初步的认知,能够将成本控制的责任实行分级、分项管理,从而形成了降低建设成本,提高工程效益的管理思想,然而,在铁路工程的实际建设与实施过程中,成本控制的认知思想得不到有效的实践,一些企业没有实施准确的施工预算及明确的成本计划,使得建设成本控制缺乏规范性,降低了工程建设成本控制质量。其次,铁路建设的项目经理、相关管理部门及人员,在建设过程中,没有明确自已的责任与义务,对成本控制的管理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铁路建设在成本方面的有效控制。

3.铁路建设成本控制依据不明确

第一,不同的铁路建设,其施工环境、地质特点及机构规模也不同,因此,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确立不同的成本控制依据。而目前的铁路建设部门,其成本控制依据没有根据周围环境及施工特点来明确确立,使得在实际工程建设中,成本控制得不到有效的操作。第二,一些企业领导,对铁路建设成本控制认识不足,将成本控制的责任及任务全部归授于财务部门管理,使得成本控制的依据确立与实际施工过程有所脱离,从而弱化了铁路建设的成本控制。

二、改善铁路建设成本控制的相关建议

铁路建设的资金流量及财务规模十分强大,故而,成本控制的失误可能会导致大量的财务损失甚至会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及投资效益,因此,改善铁路建设成本控制,推进工程建设有序进行是目前铁路建设研究的主题:

1.合理控制铁路建设的直接成本

首先,在人力资源费用方面,科学安排分工、明确责任义务,在建设过程中,实行定时定量考核,严格控制人力资源费用,做到有计划的施工,避免由于人事分工紊乱而影响工程建设的现象。其次,在建设材料费用方面,把握采购时机,分析市场价格,考察材料质量,根据施工进度合理采购,避免由于过度囤积、无人管理等原因导致材料资源的浪费。最后,在机械设施费用方面,加强机械设备使用强度,实行专人保养、修理,提高机械设备的周转次数,从而达到机械设备的充分有效利用,提高利用率、降低机械设备成本。

2.加强物资成本管理控制

首先,在铁路工程建设前期招标过程中,要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避免形式化的招标导致供应单位能力、质量达不到建设要求,同时,适当引入竞争体制,防止投标垄断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物资投入成本。其次,在物资利用方面,定期清查、分析,通过盘点库存量、供需量,适时对物资进行采购、管理,减少物资的浪费,加大其利用效率,有效控制物资成本。最后,在物资存储方面,优化物资存储结构,根据不同的物资,确立不同的存储方式,避免物资储存分散,占用库存场地等情况,适当降低其存储成本。

3.实行精细化成本控制管理

首先,将成本控制管理引入到铁路建设的每一道工序环节中,从工程建设的决策、投标、勘测、施工、结算等各个阶段入手,实行全方位的成本控制,从而全面降低建设成本,提高铁路建设效益。其次,细化资金运转考核工作,将资金在各个工序中的运转过程实行全面的动态监督,充分考虑其运作的有效性及收益,减少资金的无故浪费,从而有效地控制资金的运作。最后,增强员工精细化成本控制理念,培养员工成本控制及管理意识,使员工参与到成本的有效控制中,使企业的各项工作及指标达到预定的要求,从而降低建设成本。

三、结语

第9篇

我国的铁路建设在近几十年中也不断跟着时代的步伐进行变革,其项目管理模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1工程建设指挥的管理模式

由于我国的实际国情决定了铁路管理的主要模式,集中力量办大事,在铁路工程建设上主要依靠指挥的管理模式,其实际是依靠政府力量,属于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工程建设中,依靠指挥部首长的个人权威、行政权力、个人经验等来开展工作,这种模式在计划经济中充分发挥了起作用,提高了建设效率,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指挥管理的模式已经逐渐不能适应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需求。

1.2铁路局托管模式

铁路局托管是指铁路总公司将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给各地方铁路局,即上级铁道部门对下级铁路局授予一定的权限进行项目管理,是一种下级对上级负责管理模式。如在河南境内的铁路建设,铁路总公司委托给郑州局进行监督管理。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铁路管辖范围内的铁路线建设,对于跨距建设的铁路项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从郑州到武汉的干线,在河南境内委托郑州局,在湖北境内则需要委托武汉局。

1.3铁路建设项目承包模式

该种模式主要是指将工程承包给具有铁路建设能力的单位,由承包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实施组织管理建设工作,最终铁路总公司按照标准进行验收。通常,这种模式对承包单位的素质要求较高,目前,由于受到管理体制和市场的影响,这种模式在实际推广中存在一定困难。

1.4铁路建设监理模式

铁路工程监理模式主要是有第三方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项目管理,通常要求监理单位具有较高的综合管理素质、专业化和社会化的管理机构,在其工作中,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以及合同管理的相关业务都由其全程监控,而施工单位只负责工程的建设、资金的筹集以及横行、纵向关系的调整。这种模式能够有效地实现项目工程建设的专业化,克服其他模式在建设管理中的诸多弊端,使项目建设更具科学性。

2目前我国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不足

我国铁路通常由铁路总公司委托铁路建设公司和地方政府共同组建法人对铁路建设项目实施管理,铁路总公司授权地方铁路局行使建设管理职能,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然后按照合同标准进行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目前我国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与国际通行模式相比,还存在众多不足:

2.1责任不明确

由于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业主所代表的身份不明确,例如项目建设的规划由计划管理部门部署,而设计阶段由鉴定部门进行管理,施工阶段铁路局基建部门又派出现场指挥单位,与第三方监理单位形成多重领导,这样造成业主代表身份不明确,权利责任混乱。

2.2缺乏统一的总体建设单位

通常来讲,对于完整的铁路项目建设过程应按照决策、实施、运营三个阶段进行,实施阶段主要由建设管理职能发挥作用,由统一的总体单位全面负责,但是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往往缺乏统一的单位进行负责,造成建设过程被割裂的现象。

2.3对前期的建设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在铁路项目建设中为了保证铁路建设的质量,往往重视后期的施工管理工作,缺忽略了前期的设计管理工作。由于管理程度的不统一,制约了我国铁路项目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4项目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往往需要专业的人才、专业化的机构来实施管理,但在我国明显存在项目建设管理能力不足的现象,甚至指挥部都是现场临时搭建的机构,导致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构成不确定。此外,我国的铁路建设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监理,无法全面实现三大目标的控制,工程质量的监督薄弱化。

2.5项目建设承包模式单一

在我国,具有垄断性的铁路项目建设基本上都是采用设计———招标———建设的模式进行承包,由于施工工程量和投资资金都巨大,因此很少采用其他的先进管理模式,承包的模式单一化。

2.6信息咨询力量薄弱,承包商的综合能力相对较低

目前我国铁路建设的咨询服务明显不足,与国际先进的咨询公司相去甚远,并且承包商主要进行施工管理工作,缺乏相应的综合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工程总承包等先进模式的推行。

3加强我国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措施

受我国地理环境的限制,铁路工程表现出了复杂性、技术性、工期长的特点,另一方面,在我国铁路建设很大程度上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因此,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也具有一定的难度,在复杂环境中,既要设计符合标准的铁路,又要加强管理保证工程的质量,同时还要控制好资金的使用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通常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强化铁路建设项目的管理:

3.1在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引入投资约束机制

目前,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现行铁路建设的投资管理仍属于计划经济体制范畴,除少量的合资铁路外,我国铁路建设项目没有真正的法人,并且铁道总公司是一个政企合一的部门,而工程建设的指挥部是代铁道总公司行使管理职责,并不承担投资风险。因此,引入投资管理机制,组间真正的法人,明确业主之间的责任,是强化铁建项目管理的重要途径之一。

3.2不断提高建立单位的综合素质,发挥监理单位真正作用

由于我国铁建监理单位发展时间短,工作制度不够健全,检测手段、质量控制机制都相对落后,也容易受到行政干涉。因此,不断提高监理单位的工作水平,明确监理单位、项目法人、承建单位的关系,对强化铁建项目管理有重要作用。

3.3加强项目的设计管理

设计时铁建工程的源头,铁路承建单位需要根据勘察公司勘测的数据,进行可行性评估,在可行性获得批准后,设计出符合标准的图纸并交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首先通过合同约束,强化设计与施工的配合;其次,组织专业的人才及预算合同管理人员,严格变更设计管理,控制预算管理,避免造成资源浪费;最后,建立有效的控制变更实际投资的制度,对设计单位提出设计的实效性,以确保项目设计的经济技术性。

3.4整合业务流程,分类管理铁路建设,对项目实行信息化管理,加强合同管理

在铁建项目管理上引进信息化、网络化,融合铁建项目管理的各个层面、各个方面的业务,采用模块化技术提高各个系统之间的通用性和兼容性,以适应不同项目、不同主体的业务需求。同时对传统的管理模式进行创新改造,对管理层次进行扁平化再进,拓宽管理幅度。此外,强化合同管理,加强管理的规范化,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项目管理。

4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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