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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利于增强课程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提高教学的实效性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方法一般多是采用传统的讲授法。这种教学方式把学生当作接受知识的容器,只重视知识的传授,忽视学生能力的培养。这样的教学结果是课程缺乏吸引力、感染力,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少了思考,也没有兴趣思考,更别说创造性思维的激发了。而启发式教学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为本,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主动探究,凸显学生在教学中的作用,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有利于增强课程的说服力。该课程在大学生素质培养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只有不断增强课程的吸引力,引导学生正确的看待自己、社会,才能最终达到教育目标。
(二)有利于发挥大学生的能动作用
提高他们的思维能力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曾指出,培养创造性思维,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一个人的潜力,是教育的最终目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有一句寓意深刻的话:“理想的教育其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在于教学生学。”启发式教学的特点是调动学生积极、主动地思维,启发式教学始终把学生作为教育过程的主动参与者。教师适时地采用多种引导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展开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同时学生通过思考、反省、评价掌握了知识,并提高学习能力和认识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学生的终身学习及发展。可以说启发式教学强调师生的互动与双向交流,既强调教师的“启发”、“点拨”、“诱导”,又注重学生的“愤悱”理性自觉,“反求诸己”“内省”“反思”。
(三)有利于促进师生之间的良性互动
推动教学相长启发式教学要求教学过程的双向性,即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之间的互动性。在启发式教学中,教师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也是教学过程的组织者、引导者和管理者,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变成了合作关系,和学生一起思考、分析、讨论问题,在相互配合中进行良性互动。同时,启发式教学还有利于教师和学生的思考,推动了双方的学术研究。德国教育学家洪堡也曾说过:“大学教授的责任并不是‘教’,学生的职责也不是‘学’,而是从事研究,教师应诱导学生研究的兴趣,进一步指导学生研究。”教师引导学生学习的过程中,可以向学生展示自己的科研成果和科研方法,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带动学生进行学术探究,学生的思维往往是很活跃的,一旦被激发出来,结果是难以预料的。当学生不断的提出一些新问题后,可以促进师生一起去研究,也可以带动教师做更广、更深的研究,从而形成教学与科研、教师与学生的良性互动。
二、启发式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运用实施启发式
教学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求教师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并掌握一定的教学技巧,还需要一定的实施条件。启发式教学不是说几个案例就可以了,启发式的形式应该是灵活多样的,需要教师不断总结探索。这里,介绍几种启发式教学的基本形式,供大家相互学习。
(一)设疑启发向学生提问
然后引发他们思考,是很多教师惯用的启发方式。教师适时地向学生提出一些难度适中、新颖有趣的问题,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他们进行思考,最终找到问题的结果。但是目前很多教师提问没有精心准备,随意性很大,深浅过渡,不能很好的激发学生的思维。因此教师运用此方法前,一定要认真准备,给学生一些富有挑战性的能激发他们思考的问题,才能达到教学目的。例如,在讲大学生诚信的问题时,笔者问了这么几个问题,考试作弊是不诚信的表现吗?有多少人从来没有作弊过的?除了考试作弊,大学生在校园中还有哪些不诚信的行为表现?善意的谎言你能接受吗?通过这一系列的问题,让学生对大学生诚信问题做进一步的思考,同时引出大学生诚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话题。
(二)讨论启发讨论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主要方式之一
它的特点是答案的不唯一性。在进行讨论前,教师要精心制定讨论的话题,题目给大家后,教师要适时地对学生的发言进行点评,以免学生的思路偏离了轨道。例如,笔者在讲大学生就业择业的问题时,并没有直接照搬书上的内容,而是让学生讨论这么几个话题:你认为咱们医学生的就业情况如何?影响医学生就业的因素有哪些?医学生要想获得一份满意的工作,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医学生创业,有哪些方向可以选择?学生在进行小组讨论后,充分认识到当前大学生就业的现状,了解了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所在,并明确了自己的生涯规划。在比如讲授公民道德时,组织学生讨论大学校园里不文明现象及如何提升大学生道德素质进行讨论,使学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及怎样完善自己。
(三)案例启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理论性比较强
为了让学生更轻松的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可以通过案例进行启发。案例教学法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向学生呈现精选的富有代表性的案例,引导学生对这些案例进行研究,从而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同时启发学生积极思维,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在讲授理想信念的作用时,笔者引用了以下案例,让学生自己分析讨论案例,效果较好:清华大学高材生考过600分也不易,可一个每天三顿为清华学子切菜卖饭的农民工,头回上场就爆出冷门———北京日报报道,清华园里人才济济,但学生食堂的师傅张立勇,也为许多人知道,就不能不说是件新鲜事了。他的艰辛,他的刻苦,他的顽强,让清华学子动容。水木清华BBS上,头一回为一个农民工的坚韧好学掀起波澜。张立勇,做农民工10年,如今即将拿到北大国际贸易专业大本文。在案例看完后,我给学生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1)张立勇为什么高中读完后不直接考大学?(2)他为何选择去清华打工?(3)食堂工作很幸苦,他为什么还要继续学习,并且挑战国内知名高校?学生对这样的事迹显得很有兴趣,他们都踊跃参与讨论,积极阐述自己的观点,有的学生还讲到听过他的演讲,被他的追求理想的精神所打动。
(四)比较启发在教学中
高校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是帮助大学生树立人生观和价值的观的教学。但是目前大部分高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只是理论教学为主,没有进行深入的实践教育环节,填鸭式的教育使学生在课堂当中产生比较严重的烦躁情绪。
(一)教学内容的单一性。高校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是作为理论研究的重点教材,是在吸收最新的科研成果上的一门重点难点课程。以往的思想道德教育在教学内容上都是局限于道德领域上的灌输,课程的教学模式也是采取填鸭式的教育方式,使得思想道德教育课程脱离了实际,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中没有没有显示的依托是脱离实践的教育,使得学生们在实践中遇到问题不懂得学与致用,造成学生道德观念的模糊性,不能及时对道德现象进行及时的判断,从而到学生们会表现出一系列的道德问题。因此在以往教学内容上更加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建立、健全与当代大学生实际身心相结合的教学内容,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成果性。
(二)专题教学不突出。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课是围绕大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进行的教学活动,对大学生人生观的培养起着关键的作用,但是目前许多高校的思想道德以法律修养这门课程专题教育不突出,学生学习目标不明确,教学理念模糊,对培养大学生的正确的人生观存在一定的难点。
二、完善高校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的途径
(一)教学内容因与时俱进。高校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内容应该根据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达到教学内容与时代进步相统一,现有的的教学内容大多是理论教学的知识,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比较缺乏,学生的积极性比较散漫,课堂上学习的效果到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中,要把社会的热点问题融入到课程中,针对社会的的热点难点进行详细的讨论和分析,引导大学生学会分析社会存在的问题。教学内容可以将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加入其中,让大学生更好的了解中国传统的文化。同时也要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在高校一直是热门的课题,随着社会经济的速发展,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也逐步的凸显,在高校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过程
(二)优化教学手段。在科技快速的发展过程中高校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应该运用高科技手段,互联网技术结合课本的相关知识收集相关的视频、图片等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形成一定的政治观,建立起鲜明的政治观念和政治情感,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学会、掌握基本知识,让学生学活,用活的理论知识应用大众媒体中,提高学生的内容学习的信息量,促进学生的思想健康教育。传统的教学手段,课堂上单向给学生灌输知识,学生被动的接受,这种教学方式学生没能形成很好教学实践效果。改变教学手段,使学生达成相应的教学目标,要让学生在思想上和行为上都能完成一定的教学目标。
(三)提高教师技能。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是人与人的交流的工作,而不是机械交流,没有感情的教育是无法让人信服的。针对学生存在的实际问题要进行解释根据学生的特点去解决学生实际存在的问题。高校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对教师的教学技能要求很高,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就是提高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方式方法。教师要借鉴国外高校“思想政治”教学的成果的经验,根据学生的实践情况,确定教学目标,积极的引导学生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教学。
三、结束语
(1)教师教学方式。在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行讲述的过程,往往以教师单方面的授课为主要方式,缺乏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课堂气氛不够活跃,加之学生对这门课程的认识不深,思想上不够重视,经常有逃课或不认真听讲的情况发生,课堂效率较低,学生们往往都是在老师的灌输下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而不是自己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
(2)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在2006年课程改革之前是分开的两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但是在两门课程合二为一之后,由于将“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排在“法律基础”之前,教师在授课的过程往往习惯于把教学重点放在教材的前半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上,而忽视了有关法律知识的教学,教师的不重视就导致学生对于这部分知识的忽视,甚至是无视。除此之外,教材中有关“法律基础”部分的知识编写不够精确、概念含糊不清,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再者,整本教材通篇采用文字形式进行编写,理论概念性较强,知识分布过于紧密,会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产生疲劳感。
二、改善法律教育部分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1.教材改革
(1)保障教材编写的严肃性。
(2)增强法律部分教材的趣味性。
(3)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平衡性。
2.教学改革
(1)完善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教学的机制。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教育发展现状,建立起一个从小学开始至初中、高中、大学的完善而衔接有效地法律教学体系,从小就开始培养学生一种法律意识,真正地体会到法律学习的重要性,自觉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提高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对授课老师进行培训。加强大学生法律素养教学的重中之重就是授课者的法律素养。目前,高校中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师可能会出现知识断层的现象,由于他们往往自身并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对于我国法律制度、法律变革也不甚了解,因此,高校就需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随时更新他们的法律知识体系。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三观 价值取向
文章编号 1008-5807(2011)03-149-01
一、探讨的缘由
就一般而言,“价值”表达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相关性,是客体所具有的属性及其对主体而言的意义.教育的价值是建立在教育的本质特性基础之上的,是教育对于主体的存在和发展而言所具有的意义。追求价值是教育教学活动重要的驱动力,而且教育教学还是一种创造价值的实践活动,这不仅意味着教育教学的内容本身是具有价值的,还意味着我们对教育教学活动存在一种价值期待,希望能藉此实现我们在某一方面的需要、利益和追求。
因此,如果没有动态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实现,没有存在于这一过程中的价值取向,整个价值系统就会成为没有生命的东西,课程的真正价值也就无法实现。而很多老师没有重视这一点.
二、教学实践中形成“基础”价值取向的依据
思政课的根本任务是要把理论教育和人才培养结合起来,通过科学的理论武装来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青年大学生是社会发展的新生力量,他们的理论认识、思想观念和行为选择并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有着十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根源。因此,培养怎样的人才,培养这些人才具有怎样的素质品质,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新课程教学中价值取向的形成必须充分体现这一基本目标,并由此出发形成一条贯穿教学过程始终的线索。新课程在展示其全新的结构体系和内容安排的同时,也对教育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基础”课程教学中价值取向的基本内容
(一)政治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价值取向
教学的至高宗旨是以此为方向引领学生的思想、观念,并进而引导其行为。这一方向既要落实在思想修养和道德修养的教学中,也要体现在法律修养的教学中,要在教学中避免具体地、逐个地讲解法律条文。可以说,政治性与科学性共同构成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课程生态”,政治性是其根本方向,科学性则是其生命之源,新课程在教学中必须形成政治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价值取向。
(二)社会性与个体性相统一的价值取向
要做到社会性与个体性的统一,必须把思想、道德、法律领域社会性的要求转化为青年学生的内在需要,事实上,在这些领域的社会性要求中包含着许多对于人的主体地位、人的全面发展、人的社会性生存等方面内容的关注。因此,我们的理论教育一定要紧扣学生的现实生活,要了解学生的需要和追求,分析学生的需要和追求,只有深入学生的生活实践和思想实际才能使学生在思想上产生共鸣,从而唤起并引导学生的需要和追求,只有把规范领域社会性的要求放到社会实践的情境中去体验,才能形成学生在实践中遵循规范的心理基础,并成为个体行为的重要动力。
(三)思想、道德与法律教育“一体化”的价值取向
“新教材从社会秩序结构的角度,把这个法哲学、社会哲学中的问题以全新的面目展示在我们面前,把思想、道德、法律放到社会规范的层面上让我们重新认识:思想、道德与法律都以社会为其发生的基础,它们在内容上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在实施中相互作用、相互支撑,在功能上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共同立足于社会、历史经验和现实的基础之上,共同构成影响社会秩序的要素;它们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即通过综合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来形成我国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特定的社会秩序。可以说,教育“一体化”的价值取向,是取得教学实效的重要途径。
四、以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实效来促进课程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
笔者以为,在教学实践上尝试以下方法,将有益于促进新课程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突出问题;对策;提高
一、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思考
当前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商品意识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占有重要位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国外先进技术文化的引入、国内经济体制转轨改革开放以后的新观念,新体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社会现象及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致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出现的问题不可忽视 。
1、市场经济在当今新形势的大潮下,在当前带给我们很大的好处,但是市场经济的负面及正面效应也对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是不能忽视的。价值取向是大学生面临的考验,他们趋于功利化。很多大学生在价值取向中的消极因素非常明显呈增长趋势,透明的思想上蒙上了浓厚的功利化色彩,在参加活动中抢先是好事但是他们中喜欢当主角的居多,喜欢表现自己的人大有人在,而不喜欢当配角的人就更多了,普遍的问题是不愿意听别人的意见。繁琐的事更不愿愿意做重复性、舍不得付出性质的工作。有较强的虚荣心,不重视自己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和专业兴趣的发挥。在校时往往以追求成绩、学历为最高价值,。毕业时又以自身待遇的高低为目标做为基本价值取向。忽略了自身的社会价值和奉献精神。
2、思想认识得不到提高,高度不够,导致承受能力降低。加之心理素质较差,如何面对学会对突发事件的处理都变成了一种能力。在改革开放快节奏的今天,市场经济致使社会不断发展,如何学会坦然的面对,是考验种种复杂的社会现实导致涉世不深、思想脆弱的大学生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有很多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会出现多重心理障碍由于认识水平的高低,有些学生的理想好高骛远、不切实际。普遍存在生活自理能力差,没有群体意识,如何发展他们的协调性,提高自我意识,让他们更容易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心理矛盾、心理冲突、心理压力和心理困惑感是大学生不能正常工作,给学习和生活带来很不利的影响的最大原因。
3、成才动机上的个人主义倾向不严重是不现实的。把理想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考虑的是自己的买车、买房等等生活。同学的学习动机不能和国家振兴、祖国强大以及社会发展形成必然的联系,这些都不关他们的事,以自我成才为中心才是他们的思想,自扫门前雪的思想非常严重。为实现自我价值,自己过得富裕是他们的目标并为之努力的而奋斗,上大学的最终目的是拿一张大学文凭,找个好工作。没有这则想的吗?其实有很多人就真是这么认为的
4、语言与行动分离。大学生在高校里面经历了大学系统的教育之后,他们学到了本领有了很强的理论认识嘴上功夫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因此,在进行理论探讨、演讲等方面表现出很高的水平,然而在行动上、具体的体现是什么样哪?说白了就是理论能力强,实际动手能力差。在工作学习生活上不注意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协调协作精神,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严重,整体意识、协作意识薄弱;在对社会和他人方面不具备奉献精神。比如说现在一些大学生乘公共汽车虽然有让座的。但是这种热情和冷漠比起来还是前者更大一些,中华传统美德在很多大学生生活中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大学生大多都是过集体生活,在宿舍里以自我为中心,要求其他同学服从自己的意愿,经常由于一些小事而与宿友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大学校园是一块“净土” 这是我们不能否认的。很多不文明、不道德甚至违纪违法的现象可是就是在大学生群体中,它们就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他们的自立意识不增强,协作意识不提高总的来说都是现在社会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在日常行为中存在的道德素养问题:
1、诚信的问题: 作弊, “作弊”不单单在中小学中存在,在现在的大学中更是大学校园中风行的,它们不是一般现象,确实是普遍现象。大学生的“作弊率”比校园手机的“持有率”还要高。现实中,作弊现象在普通高校内普遍存在,拔尖的一些高校也有这种现象吗?回答是肯定的即使是我国最好的学校也不能说没这种现象。抄夹带、传答案等作弊形式是传统的也由"秘密行动"发展到公开抄袭、而且集体作弊也存在等等,买答案,发短信、带手机甚至找替考。尽管学校采取了最严厉的处罚措施,但这股风头没有遏制住,学生诚信意识的缺失是造成这一问题主要原因,也有就是我们教育制度所导致的。
2、自私狭隘的现象:当今的大学生很多不是独生子女的少,过分地溺爱,孩子,而忽视了对孩子们思想道德的教育,对他们提供足够的物质需求,造成一部分孩子自私、狭、唯我独尊的性格。晚课的“占座”也是大学校园里司空见惯的现象,晚自习开始了,人不用到,先拿纸条、书本“占”着座位,那么后来的人只能“望座兴叹”。 “座无虚席,人不过半”是更有甚者了,晚自习结束了,很多被“占”的座位却还一直空着。“占座”事情不大,但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影响较大。很多同学对此感到既窝火却又无可奈何。现在一些大学生乘公共汽车有让座的热忱的也不多,从小教科书上灌输的基本美德消失无踪。在宿舍里以自我为中心大学生大多都是过集体生活,要求其他同学服从自己的意愿,经常由于一些小事而与宿友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我们不能否认大学校园是一块“净土”。可是在大学生群体中,这些不文明、不道德甚至违纪违法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二、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建设的措施
1、从大学生刚开始入学就进行思想教育,很有必要采取必要的政治理论灌输对大一的学生。通过政治理念的提升,为辨识是非奠定科学而坚实的理论基础,让学生树立高尚的情操,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集感性与理性于一身,培养自律和自主的好习惯,从而塑造完善的道德人格,实现高尚的道德人生。大学生本身就是社会生活中的一分子,用学会的本领服务于社会,造福于人民。通过学习让大学生他们在关心祖国的现代化建设的同时,关心自身价值。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个人价值观是表现大学生重视个人的价值的自我意识。大学生渴望成才能为社会作出贡献是一种进步的表现,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潮的一件好事。大学生自我意识形成重、发展的一个标志。是人生价值观问题,是自我意识对自己与周围世界的关系的多种认识,是认识自己和对待他人的统一让大学生学会自我观察、自我评价、自我体验、自我监督、自我控制并跟随它随着人们的社会实践思维的不断发展而发展。说白了是大学生自我意识的成长过程, 具体表现为他们对自己的体力、智力、能实际上就是自立意识的成长过程,力都充满信心。
2、利用网上聊天室的功能在学校校园网上,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让学生收集当前,对学生学生思想状况掌握,在BBS上进行热点讨论,并就学生提出的问题定期对比,清华大学的"水木清华"、华中科技的"白云黄鹤"、上海交通大学的"饮水思源"等就是目前办得比较好的BBS站点,重视的人群多点击的人气很旺,通过这些站点能及时解决大学生思想上、生活上遇到的问题。
3、鼓励大学生投身社会实践,不断通过勤工俭学,通过社会实践锻炼的大学生思想就不能提高。社会调查、工作实习、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自身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道德教育,通过社会实践,丰富完善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素质,引导学生正确地认识社会,学习社会上的先进人物,为社会风气的好转作出贡献。让学生在社会环境中分清是非,培养出真正适应社会而又道德高尚的人才来。 但是,解决大学生道德修养问题,必须重视学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让大学生自我找准标尺!大学生如果坚定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成为一个拥有高素质和良好道德的合格公民。
【关键词】研究策略 具体阐释 个案分析
基金项目:本论文是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重点课题“独立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的最终成果。项目编号:JYKGZD201406。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21-
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于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有着重要的作用。从另一个层面上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既可以提升相关任课教师的执教能力,又可以在此基础上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效果。因此,任何一个《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任课教师或相关的研究者都有必要结合目前这一课程的具体教学实践,对这一课程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客观而科学的分析。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策略
与其它任何一个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一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及其研究应该有一个科学而实用的研究与实践策略。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参考他人的研究结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应该坚持以下的研究策略:
1、理论与实践的综合策略
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既是一项具体的教学实践,又是一项教学理论的研究。而无论是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作为一项教学实践,还是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作为一项教学理论研究,它们都具有理论与实践的综合性特点。正是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综合性特点决定了在具体课堂教学改革及其相关研究中应该坚持综合性的研究策略。对于此处所提到的综合策略可以这样理解:首先,在教学层面上的综合性。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实践会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即有课程本身的问题,如教材的选择、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策略的制定、教学效果的评价等。而无论这些内容哪一项都既可以成为其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的重点,又可以把它们综合起来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所以说,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的改革在其实践的层面上需要有综合性的教学策略;其次,作为一项理论研究,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也需要综合性策略的指导。例如,作为一项理论研究,它的综合性策略可以从两个层面分析,即,分析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具体问题所需的理论具有综合性的特点。既需要教学理论的指导,又需要教育理论的指导,甚至是教育心理学的理论也能对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提供一定的指导作用。从另一个层面分析,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作为一个理论研究的对象,它可以丰富不同的教育教学理论。例如,教育心理学可以从对这一教学实践的阐释丰富自己的理论,教学方法理论的内容也可以从这一教学对象的研究中获得启示。如情景教学法、个案教学法等都可以从这一教学实践中获得相关的启示。
2、系统而全面的思维策略
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需要具有系统而全面的思维策略。对于这个研究策略可以进行这样的分析:课堂教学虽然只是教育教学的一部分,但对于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阐释一定要运用系统而全面的思维才能分析得清楚。例如,在研究个案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中的具体运用问题时,一定要结合课堂的教学效果,一定结合课程教材的编写、一定结合目前的课程教学评价体系进行具体的分析。因为,无论是教材的编写,教学内容的确定、目前的教学评价体系都会影响到对个案教学法运用问题的分析。所以在具体的研究与阐释中,一定要把系统而全面的思维作为一项研究策略并贯彻在具体的研究与分析之中。
3、实施与评价结合的策略
虽然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既可以作为一理论研究而存在,但对其的相关研究却离不开具体的教学实践。因此,只有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才能对其进行更好地分析与阐释。所以在相关的研究中一定要坚持实施与评价结合的策略。只有把具体的措施落实到自己的教学实践中,才能探讨具体的课堂教学改革效果,只有对教学改革效果进行评价才能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只有发现其存在的问题才能促进教学改革的发展。因此,在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中一定要实施与评价结合的策略。
二、理论研究的分析
对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实践需要进行理论的研究。在理论的研究中,由于各地独立学院实际情况的不同,由于各个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所用的教材的不同,包括校本教材编写内容的不同,所以不可能有一种教育教学理论能够完成对各地所有的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而与此相对的是,对于各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也不可能只丰富一个教育教学理论。因此,在此只从宏观的层面上对其相关的理论进行分析:
1、理论的选择
对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所需要的理论选择一定要注意以下的问题:首先,要根据本校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选择具有针对性较强的教育教学理论作为指导;其次,在选择了某一个教育教学理论作为指导理论之后,一定要结合相关期刊上关于这一理论运用问题的研究的最新成果作为参考依据,对运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2、理论的运用
在运用某一教育教学理论指导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实践中,一定要对运用理论指导下的教学改革实践进行系统性地分析。这样的分析既可以补充研究的不足,又可以纠正理论与实践发展中的脱节问题。
三、实践研究
1、措施的制定
在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实践中,具体的教学改革者需要针对具体的教学过程及其可能遇到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改革计划。无论是关于教学方法的,还是关于教学内容的;也无论是关于教材编写的,还是关于教学内容选择的,都应该有具体的措施进行保障。
2、实践的评价
教学改革是一项具体的教学实践,而对教学实践的评价,既可以纠正指导这项教育教学理论中存在的不足,又可以纠正教育教学理论在指导课程教学改革中出现的偏差。因此,在具体的课堂教学改革过程中,教学实践的评价体系与具体教学改革方法体系的建立应该具有同步性。
四、个案分析
下边以建构主义指导下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实践和理论研究作为一个教学个案进行相关的分析和说明:
在2013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里,第二章里第一节的教学内容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根据教材编写者的编写意图,本节的教学内容涉及到以下三个教学内容:爱国主义的内涵、爱国主义的传统、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在这三个教学内容中,学生对爱国主义的内涵理解是基础,它不仅关系到学生对本节其它两个内容的学习,而且还关系到对本单元其它内容的学习。因此在具体的教学中,我们选择了以下几个案例进行补充教学:历史上的民族英雄文天祥,现代的助人为乐的模范郭明义。
首先,根据建构主义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在课堂教学中引导学生加深对文天祥及其故事的理解。从而在理解的基础上,利用学生原来对爱国主义的感性理解建构“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特别是文天祥的那首《过零丁洋》这首诗作,更能帮助学生建构“爱国主义”这个术语的科学内涵。尤其是对诗作中的最后两句的拓展性例举,对于学生理解“爱国主义”的内涵更是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因为每一位能够按照“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汗青”的人,都是历史上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都是能够践行“爱国主义”内涵的人物。
其次,结合具体的评价标准对学生的学习,即独立学院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实践进行具体评价。在评价中一般要考察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学生对这个术语的理解和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对这个教学内容的体现。虽然在和平的年代里,学生不可能像文天祥那样具有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的机会,但在平常的岗位上,现代的学生依然可以表现出自己的爱国思想。如,通过弘扬祖国的文化达到爱国的目的。就连通过自己的日常行为引导学生对环境的保护这样的细小的行为也是其爱国思想的表现。
再次,结合这样的教学过程和对这个过程的具体评价,分析在运用建构主义中存在的问题。利用这个案例可以在理论上为学生理解“爱国主义”的内涵进行建构,尤其从感性的到理性的学习过程,更符合学生的实际。而运用这样的案例,由于学生对案例的事实已有一定的了解,因此他们对案例分析的积极性、主动性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总之,独立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的相关研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为了使相关的阐释与说明更符合教学实践,应该从理论与实践的两个层面进行分析。而在分析的过程上,一定要坚持综合性的策略、系统而全面的研究策略以及实施与评价相结合的策略。
参考文献:
[1]韦青松.我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创新与实践[J].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06)
[论文关键词]职业需求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教学改革
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快法制建设的基础上,基于职业需求,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进行教学改革和实践,对提高教学质量、增强课程的教育功效具有现实意义,对提高高职院校大学生整体素质、满足高职院校大学生职业需求、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
一、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的意义及现状分析
1.课程改革的意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我国高等专科、本科教育的公共必修课程,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体现,是关系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头等大事。新形势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必须深入探索和研究。笔者结合高职院校课程教学实际,联系各专业的职业特色,针对其职业需求的普适性和特异性,进行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研究。以水利专业为例,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以职业需求为依托,在培养学生基本道德素质的基础上,培养其专业应具备的诚信、忠诚、抗压精神;以计算机专业为例,侧重培养知识产权意识等。
2.课程改革的现状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快速发展,使得职业分类和职业岗位不断增加,为职业选择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面对社会上众多职业,每一个求职人员都应该对自己的职业需求有客观的、合理的、科学的分析,保持合理的职业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因此,基于职业需求的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对于高等职业院校来说,课程改革与实践研究步伐必须加快,缓解高职院校毕业生走出校门面对职业需求的压力。虽然部分高职院校在教学方式、课程考核方式甚至课程体系方面等进行了改革尝试,但教学效果均不理想。教学改革和实践步子较慢,可供借鉴的经验较少。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思路
要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内容与职业需求相融合,以转变思想观念为先导,以课程建设为重点,以优化教学内容为核心,以教师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为突破口,以改革考评体系为环节,以多渠道教育为依托,以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感染力为着力点,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
1.改革教学内容,把教材体系变为职业体验教学体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生命力在于理论联系实际,回答大学生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提高他们自身素质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因此,课改中要将职业需求的实践性、应用性与国家统编教材的理论性、指导性结合起来,形成符合高职院校学生实际的教学体系。“职业体验式教学法”是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和特点,通过创设实际或虚拟的情景和机会呈现或再现还原教学内容,使学生在亲历的过程中理解并构建知识,发展能力,产生情感,激发兴趣,生成意义的教学形式。将“体验式教学法”应用到课程教学内容改革中,在不脱离原课程教材基本要求和精神的前提下,以教材为蓝本,结合学生思想、知识、生活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职业体验教学。可以组织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在原教材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实际对教材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补充和完善,并针对各专业学生岗位需求特点开展职业专题教学。
2.改革教学方法,使校企合作实现职业体验式教学。首先,针对不同专业,在教学中广泛运用案例式、讨论式教学方法;每个专题运用一个典型企业案例,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企业文化课堂讨论。其次,加大多媒体和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教学手段的应用,每位任课教师课前认真收集典型案例,结合精品课程网站中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课后训练和拓展知识的空间。最后,开展课程教学方法研究。通过调研和教学实践,汇编典型教学案例、讨论题目和课件,并加以推广运用。
3.改革考核方式,建立学校和企业综合评价体系。课程应结合各专业顶岗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学校和企业对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意识进行综合考评,将传统的“知识记忆”考核改为“知识应用”和“学以致用”考核。加大职业体验考核分值,逐步树立职业道德认知与实际行为、理论知识与职业实践、日常思想状况与关键时期表现相结合的科学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反映学生运用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思想道德品质。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内容和拟解决的问题
1.课程改革内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应从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两方面入手,针对各专业职业需求现状,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可以促进高职学生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培养企业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在教学内容上,深入企业进行职业体验专题教学研究和实践;在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上,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和专业实际需求开展研究;联合用人单位建立突出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教学资源库和测验试题库,反映职业需求的特点;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建立课程教学资源网站。通过课程改革,促进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提升,依托职业需求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2.课程解决的主要问题。第一,巩固公共基础课应有的地位,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教学改革,使学校职能部门、教学系部、任课教师和学生全员重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将党和政府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克服教学中学科化偏向,过分注重专业课、轻视人文课程的问题,使教学规范化。第二,基于职业需求,在原有课程教材的基础上,扩充职业道德的内容、扩展职业道德训练,使课程职业道德内容更加具体化,增强实效性。第三,通过教学改革,彻底改变课程教学中理论脱离实际,脱离学生思想和生活实际,脱离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实际的问题。第四,通过教学改革,改变旧的教学模式和方法,用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丰富的影像教学替代简单说教、填鸭式、我讲你听、我讲你背、我写你记的教学,使课程教学生动起来,使枯燥的理论鲜活起来,使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入脑入心,最大限度地发挥课程的育人功能。第五,通过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改革,用生动的内容、科学的方法吸引学生,改变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被动状态,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让学生全身心投入到学习活动中来。第六,解决学生成人、成才过程中遇到的思想和法律实际问题,使学生学会成人、成才、成功。
自2006年起,我们开始使用教育部编写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统编教材。在教学过程中,基于现有教材的逻辑结构、基本内容和教学基本要求进行了一系列优化:
1.对教材内容进行合理的取舍、增删和重组,在教学过程中进行详简安排,突出重点和难点。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四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我们重点讲“人是什么”“人生为了什么”“怎样的人生才有意义”;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重点放在“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而“职业活动中的道德与法律”“大学生择业与创业”略讲。
2.使教学内容体现时代性,与时俱进。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果以及学科的前沿动态来讲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报告精神引进课堂,引进学生的头脑。
3.联系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来讲授。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实现有价值的人生?如何认识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如何加强大学生的诚信道德建设?在新时期如何认识爱国主义?这些问题引发了学生对自身和社会的思考。
4.注重对学生行为的引导。注重帮助大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由“知其然”上升为“知其所以然”,以体现教学内容的实践价值。
5.增加教学实践内容。从性质上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教学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的道德意识、行为自律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而这又必须通过实践磨炼才能形成。为此,除理论讲授外,我们从2007级开始增加教学实践内容,在48学时中,用16学时进行教学实践,即开展社会调查,让大学生接触社会,拓宽视野。
二、教学方法的改革
根据教材内容优化的总方向,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特点,我们确定了教法改革的价值取向:既要利于学生“内化”思想道德原理、法律知识,又要利于沟通实践环节。为此采取了如下改革措施:
1.以案例分析教学法为主导。所谓案例分析教学法就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启发和帮助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知识与法律知识、法学原理的理解,从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它既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一种方法,又是贯彻启发式教学的一种形式。我们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的需要,从我校教学资源网站中挑选出典型的、贴近学生实际的案例展开教学和讨论。
2.吸取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合理因素来组织教学。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是近年来西方流行的认知学习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提倡教师指导下的,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为此,在上课前,我们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给学生布置任务,学生根据任务查阅相关资料,在课堂上由教师组织学生从设问出发展开讨论、交流,最后得出结论。
3.自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件,结合相关的音像资料,使教学更加直观、形象,体现先进性。多媒体课件增加了课堂教学的信息量,增强了知识的科学性、直观性和趣味性,寓教于乐,学生思维更加活跃,对理论的理解更深人,使课堂教学摆脱了抽象、枯燥无味的局面。
4.在实践教学的操作方面,制订出“全程化、序列化”的实践方案。即围绕教学总体目标,把实践教学融合到理论教学的过程中,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确定系列主题展开实践教学,从而有效地促进高职高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学”“用”结合,“知”“行”相融,达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目的。三、考评机制的重构
如前所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养成教育课,本课程考评制度的设计应当以课程教学目标为价值取向,结合养成教育的特点,注重对学生平时学习和实践过程的考查。为此,我们改变了“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70%”的传统考评方式,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试行“平时成绩x40%+期末考试x40%+实践成绩×20%”。主要内容如下:
1.平时成绩。占结业成绩的40%,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El常考察。占结业成绩的10%,即满分值10分。日常考察是对学生在课程学习期间校内校外El常行为的考察。考察依据以班主任和学工处提供的数据为准。对违法或违纪现象的扣分办法与学校《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相衔接。若行为既无违纪,也无违法,则记满分。(2)课堂表现。占结业成绩的15%,即满分值15分,课堂纪律和课堂提问各占7.5分。课堂纪律由任课教师考查,对迟到、早退、上课时看无关书籍者相应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如无上述现象,则记满分7.5分;课堂提问分即时回答和分组讨论后回答两种方式。任课教师针对教材内容提出问题或案例,要求学生口头作答。每位学生以5分为基础,教师根据学生参与发言的积极性及正确性给予适当加分,以7.5分为限。(3)课程作业。作业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结业成绩的15%。作业次数按教学计划安排,由任课教师结合授课内容布置。学生经过一个星期的思考、阅读资料形成书面作业,由任课教师批改、评分,并向学生公布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2.期末考查。这是对学生课程知识的终结性和综合性测评。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卷面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结业成绩的40%。客观题和案例分析题相结合,融合教材不同章节的知识点,采取学校通行的办法进行改卷、统分。
3.实践成绩主要以社会调查方式进行,老师设计出调查主题和相应的调查问卷,供学生参考。要求学生分组,以组为单位选定主题,自行设计调查问卷;每位成员必须调查5个以上的对象。共16课时,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程安排调查时间,实践地点不限。每组最终提交一份2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及原始调查数据和资料。实践分数占课程总成绩的20%。
四、改革成效与经验体会
通过两年多的教学改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同时学生对任课老师的评价也较高。总结起来,我们有如下经验体会:(1)施教者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是专业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工程,对各专业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根本性影响。因此,施教者应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教学工作,千方百计提高教学成效。(2)施教者要有“不唯书”、敢于探索的勇气,才能激活教学改革思路。现行的全国统编教材具有高度的学术权威性和很强的实践指导j亩:义。但是,学术权威不等于实践权威,将学术理论应用到教学实践中本身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否则就容易犯“一刀切”的错误。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既要以现行教材为依据,又不能囿于现行教材。(3)只有切实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原则,才能使改革取得好的成效。众所周知,理论联系实际是理论课教学的基本原则。但是,在既定理论体系下,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使得“如何结合”成为比较难把握的问题。这就需要施教者全面细致地分析和把握所处的地区、学校及专业学生的特点,据此制订有关的教学改革策略和方案。(4)施教者要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应当以平等、真诚、宽容的姿态和学生交流。这样,才能使学生“亲其师而信其道”,为提高课程改革成效营造良好的人际环境。
[参考文献]
[1]吴潜涛,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吴潜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7年修订版)的逻辑主线及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9).
关键词 “为己之学” “为人之学” 道德学习 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Significance of Confucius' "Learn for Oneself"in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Course
YANG Guoying
(Department of Politics, Lijiang Teachers College, Lijiang, Yunnan 674100)
AbstractStudents in the moral study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the legal basis" course, there are different situations of the"learn for others"phenomenon which Confucius opposed, the lack of Confucius advocated "Learn for Oneself "spirit, hindering the teaching goals. To change this situation, teachers should make positive response and efforts from many aspects.
Key words "learn for oneself"; "learn for others"; moral study; strategy
孔子针对当时的学风,提出的“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的观点,(论语・宪问篇)对今天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仍然有积极的意义。可以说,“为己之学”是此课程道德教学应该努力的方向和追求的目标,“为人之学”是教学应该减少或避免出现的问题。
1 孔子“为己之学”、“为人之学”的涵义
孔子的“古之学者”指西周社会贵族阶层的王官学者,西周社会注重德治,讲究“敬德保民”,“以德配天”,学者有以修身为本的传统,学习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品德修养。“今之学者” 大概指春秋末年的新兴士人阶层,他们不同于原来贵族阶层的“有职之人”,是掌握一定学术知识的自由民,学习具有明显的学以干禄、学以进仕的为学特点,即学习是为了达到做官、获利的目的。①关于“为己”、“为人”之学,《后汉书・桓荣传论》曰:孔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人者凭誉以显扬,为己者因心以会道。”由此可知,孔子“为己”的“己”,指的是人的懿德、美德,“为己之学”指学习是为了提高自我修养,完善自我品德的目的。“为人”的“人”指品德之外的东西,“为人之学”指学习是为了卖弄自己或取悦他人等提高自我品德之外的学习目的。孔子的“为人之学”与“为己之学”说明了那时学者不同的为学动机,表明孔子本人反对“为人之学”,提倡“为己之学”,即孔子提倡将学问的落脚点放在主体内在自我道德修养的充实和完善上,争取成为“达人”。反对将学问做成缺德的“闻人”。在《论语》里面,孔子“为己之学”的精神也是一以贯之的,如“人不知而不愠”、“不患人之不己知”、“为仁由己”、“君子求诸己”等等表述,都体现出孔子儒家提倡“ 为己之学”,学习使自己成为君子、圣人的为学目标,反对学习仅仅是为了卖弄或取悦他人的“为人之学”思想。
孔子“为己之学”的思想是儒家学习的态度,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道德修养”部分的教学来说,孔子的“为己之学”思想是教学应该秉承的思想和追求的目标,孔子反对的“为人之学”态度仍然是思想道德学习中应该避免或杜绝出现的现象。因为,通过学习,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学生成为有道德的人是课程教学的根本目标。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道德部分,只有坚持孔子提倡的“为己之学”思想,避免孔子反对的“为人之学”现象,才符合道德学习的特点和要求,才能实现课程教学的目标,才能满足国家、社会和学校开设课程的目的。
观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道德教学,由于社会的不良影响,或学生认识上的问题等原因,学生学习一定程度存在孔子反对的“为人之学”现象,缺乏孔子提倡的“为己之学”思想。
2 “为人之学”现象
多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本人发现有相当部分的学生,学习道德课程,不是为了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而是为了获取奖学金、掌握道德知识、考试过关等目的,具体表现有以下情况。
2.1 为知识而学
由于学校对思想道德课程的成绩评价,存在主要考核道德知识的情况。国家、社会在人才的选拔上,存在一定的重知识、能力,轻品德现象,使部分学生产生了个人价值的实现主要决定于个人的学识、才能、机遇等条件,而与个人品德无直接关系的思想。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上,出现了重视知识,轻视道德修养,记住了道德上的一些理论知识,实际上难有良好道德行为的知行不一的“两张皮”现象。现实生活中,部分大学生有抄袭作业,伪造获奖证书、学习成绩单的行为。学习道德课程的结果是学生接受了形式上的东西,而对其内容和价值观并不接受,不信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的课程,具有“知行合一”的鲜明特点及要求,课程目标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道德知识,更要把理论运用于实践,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道德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道德实践,如果只是为单纯地掌握理论知识而学习,学生把教材背得滚瓜烂熟,而缺乏实际行动,或者与社会道德或法律规范背道而驰,就失去了学习课程的意义,甚至适得其反,这是与课程教学目标不相符的。这样的学习也是孔子反对的 “为人之学”。
2.2 被动而学
大学生独立思考和判断问题的能力虽然在提高,但思维仍存在主观性和片面性,容易被现实问题的表面现象所迷惑,部分学生看不到或看不清思想道德素质在个体成长、成材中的重要作用,作出一种不正确的选择与判断,得出思想道德教育于己“价值不大”或“无用”的结论。有的学生对传统道德教育不信任,在感情上疏远,甚至有一定的逆反心理。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当作获取毕业证、学位不得不学的课程,用应付考试的态度对待学习。学习上缺乏动力,没有一种自我要受道德教育或学习提高道德素质的愿望和需要,对待道德学习用应付的方式,不花心思去提高自我品德,这种学习也属于孔子说的“为人之学”范围。
学生在道德学习中存在的“为人之学”现象,根本责任在教师。学生在思想认识或道德实践上存在问题是正常的,思想政治教师的职责就是帮助学生澄清错误或不全面的认识,引导他们进行正确实践,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因此,转变学生在思想道德课程学习中存在的“为人之学”现象,主要靠教师,教师不仅要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更要拿出有效解决问题的策略。
3 教师应对“为人之学”现象的策略
面对社会转型,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道德学习上出现“为人之学”现象,学校及思想政治教师要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从教师方面做出有力的回应,努力使教师教学跟上社会发展及学生的需要,以转变学生对道德学习的态度。刘延东同志指出,一支让党放心、让学生满意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应该是理论素养高、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扎实、学贯中西、功底深厚的队伍;应该是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创新教学方法的队伍。
3.1 主动学习,提升素质
学生道德学习出现“为人之学”现象,与部分思想政治教师在道德教学中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不高有一定的关系。在信息丰富、各种文化交织的今天,高校的思想政治教师只有积极不断地学习研究文本及新时期的理论,与时俱进地提升专业知识,深入研究思想道德教学规律;只有努力使自己达到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 “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要求,才能满足回答和解决大学生思想道德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帮助学生放弃道德学习中的“为人之学”思想和行为。
3.2 增强事业心,用心工作
部分思想政治课教师对待工作不负责,认为学生不愿意上思想道德课,不如应付了事,上课或照本宣科,或根据自己的喜好随心所欲地教学,存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现象;有的教师不愿多花时间在教学上,不去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内在需求,身处改革开放大潮的教师有困惑、有徘徊,是在所难免的,但是思想政治教师必须有坚定的信仰,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对从事教学工作的职业荣誉感,有把职业当做事业的责任感。思想道德教学只有将传授道德理论与学生的成才目标、成才途径结合起来,关注他们的思想实际,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解开学生的困惑,澄清认识,通过有效回答学生所关注的社会道德问题和身边的现实热点问题,让大学生真切感受到道德理论的科学性以及对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才能使他们真学、真信并见之于行动,让学生感到学习思想道德课是自己成长不可缺少的内容,从而自觉地把思想道德的内容与自身的观念、行为进行对照比较,不断改正错误观点和不良行为,使学习思想道德课程成为大学生自身成才的内在动力,才能真正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3.3 加强品德修养,为人师表
教师在教学上的亲和力、感染力、思想状况、政治信仰等都倍受学生重视。教师教育的力量,不仅来源于他专精渊博的学识及教育技能,更重要的是他高尚的道德、良好的修养、坚定的品格。思想道德教师要在思想道德教学内容的真信、真用上下功夫,要使自己成为真正的思想道德的践行者。
教师是一种培养人、塑造人的特殊职业。教师的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是对学生的一种无形的榜样,学生“亲其师”,才会“信其道”。思想政治课教师要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使自己具备高尚的道德、良好的修养,以及吃苦耐劳、淡泊名利、公平正义等优秀的品格,成为一个富有人格魅力的教师,以其良好的道德风范和崇高的人格影响和感染学生,才能使学生逐渐放弃“为人之学”的思想。
3.4 重视道德意义教育
学生对道德学习采取“为人之学”态度,说明学生对道德与人的关系,道德与人的价值等问题的认识是欠缺的,教师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个体对社会道德的需要,个体作为一个社会成员,要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满足自己的生理、心理的需要,就必须了解和自觉遵守社会行为规范,才能加入社会生活,若个人道德缺失,就有被社会排除的危险。道德是个体全面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事实上,个体求得生存和发展的过程是一个积极了解、选择和掌握社会道德、实现个人与社会相互认同的过程。”②因此,“道德是人应有的存在方式。道德不是某种超人力量强加于人的身外之物,而是人自己创造的一种自我肯定、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和自我实现的手段,是人探索、确证、完善自己的一种重要方式。道德的权威与尊严在于人自身的权威与尊严” ,“当道德成为人类生活的必要条件时,道德或道德的方式也就内在地成为人类生活和生存的一部分,而不是外在于人类生活的某种设置、背景或工具。
3.5 采用科学合理的课程评价方式
目前,我国部分高校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评价上,还采用“单一性”的卷面(闭卷)考试的方式来检验学习效果。考核片面强调考试成绩和课本知识,轻视实践行为。这种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的 “知”,很少对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的“情、意、信、行”进行评价的方式,导致学生学习出现“为人之学”现象,在道德学习上只重视知识学习,忽视品德践履,强记那些仅仅用来考试的知识。
评价是教育教学的杠杆。科学的评价方式能形成思想道德发展的内驱力,引领学生的道德生活,对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培养起到激励和鞭策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思想和实践相统一的课程,卷面考核是课程教学效果检测的基本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课程的性质决定其考核的目的和意义都应体现实践价值,应有助于学生知行统一。因此,评价要结合大学生的真实生活,把评价结果和学习过程结合起来,使评价由结果性评价转向形成性评价,实现从单一的闭卷书面考核向动态多元的考评转变,弱化卷面考试对学生的影响,在评价操作上,卷面考核做到淡化“书本主义”,正确使用开卷考试;实践考核实现经常化、机制化和规范化。通过日常考核这种外在压力,把理论知识内化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总之,思想道德课的教学效果如何,归根结底是个实践问题。在课程考评中要引入“实践分”这一“否决机制”,即在思想道德课程成绩的总体评价中,如果实践考核的分数没有达到一定的标准,卷面成绩无论多好,总体成绩也不能算合格,用课程评价促使学生把道德学习的落脚点放在道德修养上。
注释
①李军.略论儒学“为己为人之辨” 及其文化意义[J].杭州大学学报,1995(9):1.
②李萍.伦理学基础[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8:9.
参考文献
[1]刘书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参考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9:2.
[2]李萍.伦理学基础[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8:14.
[3]张红霞.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D].2009.
[4]刘延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大学生[N].中国教育报,2008-07-11(1).